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供銷社資產管理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供銷社資產管理范文1
【關鍵詞】 益母草注射液;產后子宮收縮乏力;子宮收縮;益母草;縮宮素;出血
目前,孕婦產后出血居我國產婦死亡原因的首位,占分娩總數的2%-3%,而子宮收縮乏力出血139例,其中106例使用了益母草注射液聯合縮宮素治療,并取得了很好的治療效果,現將我們收集的臨床資料治療效果進行回歸性分析治療如下。1 臨床資料
1.1 一般資料 收集我縣第一醫院和中醫院及婦幼保健院2009年3月-2011年8月住院產婦4386例,年齡16-47歲,平均年齡27歲,孕次1-11次,孕周29+1-44+3周。
1.2 病例資料 106例患者中有高危因素者94例,其中前置胎盤15例、胎盤早剝6例、妊娠高血壓疾病9例、ICP9例、胎膜早破并宮內感染9例、貧血14例、雙胎5例、巨大兒8例、5次以上妊娠12例,18歲以下3例,35歲以上4例,無高危因素12例。
1.3 治療情況 胎兒胎盤分娩出后發生子宮收縮乏力出血,24h出血量>500ml的患者139例,其中106例使用了益母草注射液聯合縮宮素治療取得了很好的療效。2 方 法
2.1 常規方法 常規于胎兒娩出后縮宮素10U加0.9%NS或5%GS250-500ml靜脈滴注,排除胎盤因素、產道損傷、凝血功能障礙,如果胎盤娩出后宮縮差立即給縮宮素10U,剖宮產術中子宮肌內注射,陰道分娩者宮頸注射;同時按摩子宮,前置胎盤剖宮產者同時紗布緊壓胎盤剝離面,并縫扎開放的血竇;子宮收縮仍差者,給益母草2ml剖宮產者子宮肌內注射,陰道分娩者宮頸注射;如果子宮收縮好轉但仍較差再給益母草2ml,方法同前所述;當子宮開始收縮出血減少時,及時縫合子宮切口。但是妊娠高血壓疾病患者先不用縮宮素,剖宮產術中先吸出羊水,胎兒娩出后將羊水吸盡,用益母草2ml子宮肌內注射,而不要急于手剝胎盤,出血不多的情況下讓胎盤自然剝離娩出;陰道分娩者胎兒娩出后,給益母草2ml臀部肌內注射,所有患者子宮收縮好轉后繼續給益母草1ml臀部肌內注射q12h共注射6次,縮宮素10U加入0.9%NS或5%GS250-500ml靜脈點滴3天,妊娠高血壓患者則不可使用。
2.2 產后子宮收縮乏力出血標準 胎兒胎盤娩出后子宮質軟,呈袋狀,胎兒娩出后24h失血量>500ml作為診斷標準。失血量的測定:剖宮產術中吸盡羊水后用吸引器收集于有刻度的玻璃瓶內,陰道分娩者用接血盤收集后倒入有刻度的量杯測定。浸濕的紙墊收集的血液,以紙墊浸濕的重量-紙墊使用前的重量=失血量。
2.3 治療成功標準 剖宮產者子宮體由軟變硬成球形,陰道分娩者腹部捫及子宮體由軟變硬成球形,輪廓清楚,出血減少到無活動性出血。
2.4 藥物來源 本組實驗所用益母草注射液由(成都市第一藥物研究所有限公司生產,國藥準字Z51021448),規格1ml/支,含益母草總堿20mg/ml??s宮素注射液由(安徽省宏業生化制藥廠生產,其國藥準字H34022979),規格為1ml/支,1ml:10U。3 結 果
3.1 止血效果 9例妊娠高血壓疾病患者先不用縮宮素,而是給益母草,其中3例只使用了益母草,6例在使用益母草后加用了縮宮素;其余97例均聯合使用了縮宮素及益母草。所有病例均在使用益母草2-7min子宮開始收縮,宮縮仍差者5-10min同法追加益母草后子宮收縮逐漸好轉,4-13min出血逐漸減少。24小時縮宮素用量10-40U、益母草用量4-6ml,106例患者均搶救成功。
3.2 不良反應 所有病例均按危重病員進行監護,進行心電、血壓、脈搏、血氧飽和度監測,同時專人守護,觀察宮縮、陰道流血,宮縮仍欠佳者按摩子宮,觀察惡心、嘔吐、頭痛、寒戰、腹瀉、胸悶、心悸等癥狀,106例患者均未出現異常反應。產后住院5-8天出院,均追訪至產后42天無1例異常。4 討 論
發生產后出血時要認真檢查排除胎盤因素、產道損傷、凝血功能障礙,同時積極加強子宮收縮盡快控制出血。子宮收縮乏力表現為胎盤娩出后,子宮柔軟,按摩子宮收縮變硬,出血減少,陣發,暗紅色,有血塊,停止按摩子宮松軟,血流如注伴有血塊,或出血不多,子宮不成球形收縮,子宮底下降不明顯,出血積聚在宮腔內。
供銷社資產管理范文2
一是繼續深化學習,運用好理論學習成果。在第一階段學習調研基礎上,組織區社職工繼續采取調研階段中好的學習方法,積極總結學習成效,特別是緊密聯系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形勢的變化,貫徹落實中央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區委十屆八次全委會議精神,要求機關干部注意把握好理論學習中與自身工作實際的契入點,在學習中牢牢樹立為農服務工作科學發展的風向標,緊緊圍繞“為農服務樹形象,資產管理求效益,安全穩定促和諧”的主題,真正做到了以學習推動實踐,以實踐促工作更上臺階。
二是多渠道征求意見,深入查找問題。在第一階段大討論的基礎上,進一步對前一階段梳理出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并根據當前市場經濟的形勢變化和我區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就區供銷社工作機制體制,創新工作方式方法,以及工作效能、工作作風和廉潔自律等問題,通過采取領導班子成員之間、黨員與群眾之間的談心活動,以及通過召開座談會,發放征集意見表,入戶下訪等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統戰部、工商聯、各派等多部門多渠道、多層面廣泛收集意見、建議,力求使問題找得準、找得實、找得全。
三是認真梳理情況,各部門分析查找原因。根據反饋回來的意見,針對區供銷社服務三農,建設新農村方面、領導班子加強自身建設和工作機制方面、區供銷社創新思路,加大宣傳力度方面、科學營運社有資產方面共梳理出52條意見。區供銷社本著實事求是、解決問題的態度,要求機關干部從各自的工作崗位、各自工作的部門,深系實際查找問題產生的深層次原因。各科室之間進行溝通、研討,客觀地分析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和產生這些問題的根源,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四是突出實踐特色,精心組織召開“兩會”。針對征求、查找出的突出問題,區供銷社召開“黨群連心”開放式組織生活會和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會上結合供銷社工作的實際情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逐一對照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區社領導班子帶頭剖析思想,認真撰寫發言提綱,各科室負責人積極就本科室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離退休老干部、基層單位黨政負責人代表也在會上踴躍發言。區社在大家發言討論的基礎上,對重點問題、突出矛盾進行了總結和提煉,切實抓住當前供銷工作面臨的發展模式、服務機制、作風效能等方面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并在深挖思想根源的過程中傾聽民聲、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為區供銷社今后更好的為農服務明確了方向。
二、取得的成效
通過一個月多方位、多層次、多渠道的征求意見,查找問題,分析原因,區供銷社的分析檢查階段工作順利完成了任務,并取得了預期的效果。
分析問題,查找原因,總結經驗,制定對策。12月12日下午,區供銷社召開了“黨群連心”開放式組織生活會。在會上,黨委班子成員以普通黨員的身份,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對照檢查自身存在的不足,深入剖析影響科學發展的思想根源,認真開展自查和互查。黨政領導班子認真剖析了自身對科學發展觀內涵的理解和在工作作風上存在的差距,指出工作不是靠嘴上說,而是腳踏實地干出來的。班子成員從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思想談起,查找了自身存在的思想解放、觀念更新還不夠,以及區社在體制機制建設創新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12月19日,區供銷社召開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專題民主生活會。會上,區供銷社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進行了深刻的分析檢查,深入查找了個人在領導和推動科學發展觀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自身在思想觀念、能力素質和黨性黨紀和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差距,深刻剖析存在的問題、產生的原因及根源,提出整改措施。離退休老干部、基層單位黨政負責人代表認為通過積極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供銷社班子呈現出和諧團結、真抓實干、作風扎實、工作落實的好風貌。希望進一步加大班子工作責任心,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的建設,有效促進供銷事業又快又好發展。
通過召開“兩會”,區供銷社在抓理論學習上、在工作思路上、在服務基層上、在落實措施上、在推行機制上進一步的整改落實。對此,區供銷社班子提出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強科學發展觀理論學習,進一步增強全體干部職工運用科學觀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二是進一步解放思想,注重農村市場引導,主攻效益,強化服務,加強科學發展觀實踐應用,不斷推進供銷事業又好又快發展。三是加強機關作風和廉政建設,為深入貫徹實踐科學發展觀提供組織保障。
廣大干部職工針對分析報告的內容進行了評議發言,普遍認為存在問題分析的客觀實際,成因把握準確,整改措施切實可行。同時,大家建議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強凝聚力,各盡其責,建立健全服務體系,提高信息服務覆蓋度,把服務意識落實到行動上,服務群眾,落實到每村每社和各基層社企業進一步充分發揮供銷社的職能作用。
供銷社資產管理范文3
被授予“全國模范檢察院”稱號的云南省易門縣檢察院辦理了一起漂亮案件。前不久,記者慕名前去采訪。
到了易門,方知查辦這起案件的分量和艱難――
這起案件民事法律關系與刑事法律關系交織、刑事法律與改制政策交錯,涉案人員眾多、案情復雜;
縣紀委、縣檢察院艱苦奮戰半年多,查清了縣供銷社主任魏正忠等16人私分集體財產233萬元的事實,然而,一審卻宣告被告人無罪。
面對判決書,檢察長曹立松百思不得其解:“難道我們真的把案件辦錯了?難道這種行為不是犯罪嗎?又怎么向群眾交待?!……”縣檢察院選擇了抗訴。
2008年6月19日,玉溪市中級法院經過再審該案,撤銷原判,對4名被告人作出了有罪判決。
紀委檢察聯手辦案 分贓密謀曝光
2007年春節前后,易門縣紀委、檢察院同時收到了本縣供銷社20名下崗職工聯名的舉報信,稱:“供銷社主任、副主任等一伙人把供銷社的很多大宗房產給賣了,賣得很便宜。他們把價格評估得很低,拍賣還只讓一人舉牌。我們懷疑他們在搞鬼,你們要查啊!”
3月12日,縣紀委和檢察院組成聯合調查組,將該案定為“3.12專案”。
縣紀委初核后,證實了群眾反映的問題確實存在,決定對供銷社原主任魏正忠(此時魏已調任縣商務局長)實行“兩規”。
一直心懷忐忑的魏正忠很快坦白了事情的經過。4月26日,縣紀委將該案移送縣檢察院查處。5月9日,魏正忠被正式逮捕。
魏正忠“進去”后,其他相關涉案人員慌了,縣供銷社副主任普文興等人相繼投案自首,一起鯨吞國資的鬧劇揭開蓋子。
1998年11月至2000年,改制后的易門縣供銷社將三元宮倉庫、供銷社辦公樓等6宗資產作抵押,先后5次向農行易門縣支行貸款1087.4萬元。在這個過程中,供銷社歸還了247萬元,還欠貸款840.4萬元。在多次催要歸還借款未果的情況下,農行易門縣支行向玉溪市中級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該案經玉溪市中級法院調解,雙方達成了還款協議。但在執行過程中,由于供銷社抵押的6宗資產存在抵押手續不全、有的已被供銷社出售、職工住宿房已經房改等復雜情況,處置難度大,無法執行。
最后,易門縣委、縣政府出面對該案進行了協調:由縣供銷社一次性償還農行300萬元“了斷”。具體方案為:縣供銷社對6宗資產進行公開拍賣,所得收入扣除償還農行的300萬元后,其余收入用于兌付社員股金及解決下崗職工的補償費等。
事情曲曲折折地“扯”了一年以后,1000多萬元的貸款只需300萬元就可以“買斷”,供銷社主任的魏正忠可謂“喜上眉梢”。這可是發財的“機會”,供銷社抵押給農行的6宗資產價值七八百萬元,只要還掉農行300萬元,多出來的錢怎么處理就是我的事了。
魏正忠將自己的意思告訴了縣供銷社副主任普文興、資產管理中心主任馬順福和會計楊占安,幾個人一拍即合。2006年3月24日,魏正忠召集供銷社的中層干部,商議讓大家每人集資20萬元湊成300萬元,先把抵押的6宗資產贖回。然后,再把6宗資產以300萬元的價格拍賣到手,再轉手出去暴賺一筆,所得的錢除了償還農行300萬元外,就大家平分。
分錢的好事,何樂不為。事情就這樣敲定了。為了方便行事,魏正忠又把辦理此事的法律顧問蘇某某拉進來集資26萬元,參與分紅。
瞞天過海施狡計 邊賣資產邊分錢
接下來,魏正忠等人上演了3出連軸戲――
第一出:苦苦哀求估低資產
2006年4月15日,魏正忠安排任普文興等人找到玉溪弘力房地產經紀評估公司易門分公司,請其對供銷社的6宗抵押資產進行評估。他們對評估人員提出匪夷所思的要求:只能評估在300萬元以內。評估人員實地察看后,認為資產的價值在七八百萬元,評估成300萬元,“這件事我們真的不敢干,這是要坐牢的啊!”然而,普文興等人不依不饒,說盡了好話,最后,評估公司冒著膽子地將這6宗資產評估為427萬元。
第二出:操控拍賣“安撫”對手
按規定,拍賣要在《玉溪日報》上刊登公告。但魏正忠等人為了不讓別人參加競買,煞費苦心,花樣百出:公告登出去就將電話關機;將公告刊登拍賣的地點臨時更改;要求拍賣公司確保以300萬元的價格由他們的人買到6宗資產。
然而,供銷社要拍賣資產的消息還是被該縣糧食局副局長張某得知,他沖進拍賣現場,要求參加拍賣。經討價還價,魏正忠與其達成“君子協定”:張某在拍賣現場不舉牌,拍賣之后,供銷社將土產公司綜合樓以低價賣給他,并給他10萬元錢。此后,魏正忠等人如愿以償,以300萬元拍賣成交。
第三出:賣樓分贓
2006年5月9日,魏正忠被調任縣商務局局長。他將“善后工作”交待給了普文興等心腹,就是賣掉6宗資產,把多出的錢分給參加“投資”的16人,賣一次資產分一次錢。當年6月至11月,普文興等人賣掉了3宗資產,得款576萬元,除去償還農行的,魏正忠等16人3次共分掉了233.6萬元,每人分得14.6萬元。
其實,魏正忠心知肚明,“干這個事是犯罪的”。他曾對參加集資分錢的人員交代過“錢分了你們都不要用,萬一出事了,是還要退出來的”。可他就是睜著眼睛跳崖,“也許會沒有什么事”。他還吩咐會計楊占安燒掉分錢記錄,但楊害怕“以后出事自己說不清”,悄悄藏起了賬簿,在其歸案后主動交給了檢察院。
一審判無罪 抗訴彰公理
案情水落石出,易門縣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將魏正忠、普文興、馬順福、楊占安4人依法向易門縣法院提起公訴;對其他參加分錢的12人,會同縣紀委等有關部門作退款、處分、教育處理。
然而,一審法院卻認為,4名被告人行為的主觀方面和客觀表現均不符合法定的貪污罪的犯罪構成要件,貪污罪名不能成立,宣告魏正忠等人無罪。
這一判決在當地引起了強烈反映:“還有沒有天理?這樣玩盡手段地吃錢,簡直不顧職工的死活,還叫無罪?!”
“請求檢察院抗訴,我們堅決支持抗訴!”――縣紀委和群眾態度一致。
2007年9月21日,易門縣檢察院以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魏正忠、普文興、馬順福、楊占安的行為不符合貪污罪主客觀方面的構成要件認定事實錯誤、定性錯誤”為由,向玉溪市中級法院提出了抗訴。
二審中,辦案檢察官就“被告人魏正忠、普文興、馬順福、楊占安的行為在主客觀上都具有貪污故意”的問題,從3個方面列6大問題,向二審法庭進行有據、有理、有力的舉證,與被告及辯護人展開針鋒相對的質證和辯論。
2008年6月19日,玉溪市中級法院作出判決,撤銷一審法院判決;以犯貪污罪,對被告人魏正忠、普文興、馬順福、楊占安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2年、2年半、2年。
供銷社資產管理范文4
一、活動基本情況
自12月初區委召開全體黨員干部大會,進一步動員、安排部署學習實踐活動第二階段工作后,區供銷社隨即組織機關干部和基層企業召開“轉段動員大會”,學習史大平書記在區委學習實踐活動“轉段動員大會”上的重要講話,明確重點環節、目標進度,要求堅持做到統籌兼顧、精心組織。務必做到四個確保:一是結合實際,確保區供銷社學習實踐活動規定動作不走樣,總體要求要高、查找問題要準、兩個會議要實、分析檢查報告要深、群眾評議要廣;二是創優爭先,確保20*年度區供銷社各項工作的完成,通過對各項工作完成情況的考核來檢驗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效果;三是關注民生,確保實現系統安全穩定,和睦和諧;四是嚴律紀律,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無問題。扎實做好各環節工作,把第二階段的分析檢查活動推向了深入。
一是繼續深化學習,運用好理論學習成果。在第一階段學習調研基礎上,組織區社職工繼續采取調研階段中好的學習方法,積極總結學習成效,特別是緊密聯系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形勢的變化,貫徹落實中央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區委十屆八次全委會議精神,要求機關干部注意把握好理論學習中與自身工作實際的契入點,在學習中牢牢樹立為農服務工作科學發展的風向標,緊緊圍繞“為農服務樹形象,資產管理求效益,安全穩定促和諧”的主題,真正做到了以學習推動實踐,以實踐促工作更上臺階。
二是多渠道征求意見,深入查找問題。在第一階段大討論的基礎上,進一步對前一階段梳理出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并根據當前市場經濟的形勢變化和我區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就區供銷社工作機制體制,創新工作方式方法,以及工作效能、工作作風和廉潔自律等問題,通過采取領導班子成員之間、黨員與群眾之間的談心活動,以及通過召開座談會,發放征集意見表,入戶下訪等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統戰部、工商聯、各派等多部門多渠道、多層面廣泛收集意見、建議,力求使問題找得準、找得實、找得全。
三是認真梳理情況,各部門分析查找原因。根據反饋回來的意見,針對區供銷社服務三農,建設新農村方面、領導班子加強自身建設和工作機制方面、區供銷社創新思路,加大宣傳力度方面、科學營運社有資產方面共梳理出52條意見。區供銷社本著實事求是、解決問題的態度,要求機關干部從各自的工作崗位、各自工作的部門,深系實際查找問題產生的深層次原因。各科室之間進行溝通、研討,客觀地分析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和產生這些問題的根源,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四是突出實踐特色,精心組織召開“兩會”。針對征求、查找出的突出問題,區供銷社召開“黨群連心”開放式組織生活會和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會上結合供銷社工作的實際情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逐一對照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區社領導班子帶頭剖析思想,認真撰寫發言提綱,各科室負責人積極就本科室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離退休老干部、基層單位黨政負責人代表也在會上踴躍發言。區社在大家發言討論的基礎上,對重點問題、突出矛盾進行了總結和提煉,切實抓住當前供銷工作面臨的發展模式、服務機制、作風效能等方面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并在深挖思想根源的過程中傾聽民聲、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為區供銷社今后更好的為農服務明確了方向。
二、取得的成效
通過一個月多方位、多層次、多渠道的征求意見,查找問題,分析原因,區供銷社的分析檢查階段工作順利完成了任務,并取得了預期的效果。
分析問題,查找原因,總結經驗,制定對策。12月12日下午,區供銷社召開了“黨群連心”開放式組織生活會。在會上,黨委班子成員以普通黨員的身份,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對照檢查自身存在的不足,深入剖析影響科學發展的思想根源,認真開展自查和互查。黨政領導班子認真剖析了自身對科學發展觀內涵的理解和在工作作風上存在的差距,指出工作不是靠嘴上說,而是腳踏實地干出來的。班子成員從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思想談起,查找了自身存在的思想解放、觀念更新還不夠,以及區社在體制機制建設創新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12月19日,區供銷社召開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專題民主生活會。會上,區供銷社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進行了深刻的分析檢查,深入查找了個人在領導和推動科學發展觀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自身在思想觀念、能力素質和黨性黨紀和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差距,深刻剖析存在的問題、產生的原因及根源,提出整改措施。離退休老干部、基層單位黨政負責人代表認為通過積極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供銷社班子呈現出和諧團結、真抓實干、作風扎實、工作落實的好風貌。希望進一步加大班子工作責任心,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的建設,有效促進供銷事業又快又好發展。
通過召開“兩會”,區供銷社在抓理論學習上、在工作思路上、在服務基層上、在落實措施上、在推行機制上進一步的整改落實。對此,區供銷社班子提出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強科學發展觀理論學習,進一步增強全體干部職工運用科學觀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二是進一步解放思想,注重農村市場引導,主攻效益,強化服務,加強科學發展觀實踐應用,不斷推進供銷事業又好又快發展。三是加強機關作風和廉政建設,為深入貫徹實踐科學發展觀提供組織保障。
廣大干部職工針對分析報告的內容進行了評議發言,普遍認為存在問題分析的客觀實際,成因把握準確,整改措施切實可行。同時,大家建議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強凝聚力,各盡其責,建立健全服務體系,提高信息服務覆蓋度,把服務意識落實到行動上,服務群眾,落實到每村每社和各基層社企業進一步充分發揮供銷社的職能作用。
供銷社資產管理范文5
一、上海市供銷合作總社會計信息化現狀
(一)組織建設沿襲
供銷合作社要更好地發揮服務三農的作用,前提是了解農村和農民的實際情況與需求,密切供銷合作社系統與農村和農民的聯系,加強與基層合作聯社的聯系。而財務統計處配合供銷合作社改革,更好地發揮系統中的行業指導職能,需要及時獲取全市供銷合作系統各階層的財務信息,同時建立在了解和熟悉基層情況的基礎上。
多年來,傳統的市供銷總社、區縣供銷合作社和基層供銷合作社三級組織體系,建立起上下貫通、協調運轉的運行機制,起到連接供銷合作系統與農村、農戶的作用。但是在新時期的改革背景下,也顯露出在信息時效性和自下而上反饋信息以及主動獲取信息等方面不足。根據滬府發〔2016〕16號文的要求,推進服務體系創新,更好履行為農業服務職責。創新農業生產服務方式和手段。加快構建綜合性、規?;⒖沙掷m的為農服務體系是供銷社系統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而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提供了傳統行政架構下的行業體系外,構架新型服務平臺的可能性。
(二)會計信息化現狀
目前部分企業推出了利用互聯網技術的云會計概念和云會計平臺。云會計是指構建于互聯網上,并向企業提供在線會計核算、會計管理和會計決策服務的虛擬會計信息系統。財務統計處可以借助構建基于會計云服務平臺的過程,通過為基層供銷聯社乃至農戶提供免費財務會計服務的方式,政府構建信息化為農業服務平臺。一方面以財務會計為切入點,構建傳統供銷社系統體系外的新型信息體系,同時完成自身的機構和組織改革,更好地發揮行業指導能力,為整個上海市供銷合作系統的改革服務。另一方面通過服務創新,提升為農業生產服務的方式和手段,平臺構建后,通過不斷拓展平臺內涵,最終成功構建綜合性、規模化、可持續的為農業服務體系。從而實現政府要求的,開展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和專項托管服務,構建公益與經營相結合、專項服務與綜合服務相協調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二、上海市供銷合作總社會計信息化改革
(一)云平臺基本設想
傳統的財務會計核算與管理體系,局限于單體企業或企業集團,考慮利用上海網絡條件好、地域覆蓋小的特點,運用云會計技術構建網絡化的、面向所有供銷社成員的開放式免費財務會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云平臺)。利用云平臺,上海市供銷合作總社財務統計處聯合各級區縣供銷社財務部門,整合自身資源,同時引進社會資源,通過提供財務會計方面的免費服務和管理,搭建覆蓋全市各區縣并延伸至基層供銷社乃至更基層的供銷聯社和農戶的為農業服務網絡。云平臺的構建過程中,為適應云平臺運行的需要,相應地改革上海市供銷合作總社財務統計處的部門職能、組織架構、人力資源管理方式,以及對全市供銷社系統的管理、服務和行業指導模式,從而推動和實現財務管理體系的整體改革。通過提供服務方式,加強和完善對全市供銷社系統的財務會計管理、服務和行業指導能力。在提供服務的同時,利用云平臺信息,還可以為農村金融、新網工程、對農項目基金投資等其他涉農服務,收集數據并提供信息支持和后續管理,為涉農服務和發展農村供銷合作經濟發展提供更多支持。
(二)云平臺建立目標
1.云平臺基本功能
采購市場上適合的云會計系統,包括會計應用軟件、應用服務平臺及具有存儲和數據計算能力的基礎設施組建網絡平臺。在此基礎上進行二次開發,使之能夠適用于供銷社系統及所屬企業、單位乃至個體農戶的需求和核算特點?;疽蟀ǎ合到y的適用性,既能滿足大型企業集團的需要,也能滿足中小企業甚至是一家一戶農戶的需要;系統的可拓展性,一方面是功能上的拓展:從單純的會計核算向財務管理、資金管理領域延伸,乃至跨越單純的財務會計領域向投融資服務領域發展;另一方面是管理范圍的拓展,在完善財務統計管理范圍基礎上,逐漸開放信息,提供社務管理、資產管理等其他處室管理職能銜接的接口;系統的兼容性,包括與各級政府部門,全國供銷社體系及審計、評估、法律等社會中介機構、投融資平臺等單位數據對接的可能性;系統的可移動性,能夠適應移動辦公及數據上網實時查詢和處理需要。
2.云平臺建立推廣
由于平臺建設需要資金投入巨大,建設周期較長且發展前景不明,可考慮由上海市供銷合作總社牽頭,作為重點專項,由市社自籌啟動資金的同時,申請全國供銷總社、上海市地方財政給予資金扶持。同時引入社會資源,與有興趣在云會計服務領域發展的軟硬件廠商、各科研工作者合作研究、開發和實踐。
推廣過程可以考慮先行在目前供銷社三級體系自上而下試點,實現市社與各區縣社及社屬企業財務會計管理系統的全面接入。試點的同時利用供銷社系統和社屬農資、農貿、小額貸款公司等涉農企業,在農村的傳統優勢進行大力推廣,通過提供免費會計服務、稅務咨詢服務、農資及農產品信息推介等方式,調動廣大基層供銷單位乃至農戶參與的積極性,促進完善平臺建議。
3.云平臺目標戰略
近期目標:完成平臺軟硬件設施、內部組織架構、人力資源的配置以及系統的測試,基本完成供銷社三級系統及社屬單位財務會計系統上線,為基層供銷聯社和農戶開展免費會計服務,為軟硬件設施的投入進行人力資源的組織、儲備。
中期目標:基本完成平臺推廣,范圍上實現上海市范圍內80%以上基層供銷合作單位的上線,并實現一定數量的農戶入網。功能上實現從免費的、單純的會計服務向財務管理、投資項目咨詢等方面拓展。這一階段平臺可以適度考慮開展農資及農產品推廣等增值信息服務,從信息的使用者獲取相應的中介服務收入。
長期目標:拓展云平臺功能,由單一會計功能發展為集財務會計、預算管理、資金營運、投融資服務、社會征信、中介服務推介、農資推廣等多種功能的綜合服務平臺,同r服務的地域范圍將向上海市周邊地域范圍適度延伸,功能范圍將由財務統計處的職能范圍向社務管理、資產管理等職能部門開放。最終建立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和專項托管服務,構建公益與經營相結合、專項服務與綜合服務相協調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這一階段隨著各項綜合服務的推進,會產生一定規模的服務收入,逐步實現云平臺自身盈虧平衡。
長期目標實現,云平臺的運營范圍將超過上海市供銷合作總社財務統計處的職能范圍,啟動新一輪的改革。屆時云平臺可以吸收外來投資,組建獨立的運營實體,而上海市供銷合作總社財務角色將由平臺開發者轉化成平臺使用者。
(三)云平臺組織架構改革
1.上海市供銷合作總社財務統計處職能
上海市供銷合作總社與上海昊元(集團)有限公司目前使用同一團隊,未嚴格區別各自的功能定位。上海市供銷合作總社財務統計處、集團財務統計部合一,未能完全體現上海市供銷合作總社,作為省級合作經濟組織的領導機構及服務三農的特點,未能在全上海范圍內完全發揮行業指導性作用。要充分發揮上海市供銷合作總社財務統計處的行業指導性,需要將市社與集團的財務部門獨立,單獨設計市社財務統計處的職能定位。
上海市供銷合作總社本級財務機構的功能定位改革思路:在原有本級核算、社屬企業管理與供銷社系統數據統計和區縣社財務工作的基礎上,利用云平臺逐步推進并強化在全市供銷系統財務會計工作中的管理、服務和指導功能,具體分為:
(1)上海市供銷合作總社本級的費用控制與核算及直屬企業的財務管理。利用云平臺,結合上海市供銷合作總社辦公自動化系統,提高全面預算控制能力。由原預算編制―預算調整―預算執行分析的事后管理模式,逐步向利用OA系統對預算執行實行實時跟蹤,實現全過程預算管理的方向發展,提高預算執行的控制能力和控制效率。
(2)供銷社系統會計及統計工作的合作與指導。改變原來的文件下達、上報,報表定期報送等傳統系統工作模式。通過云平臺統一管理系統財務會計信息,實時管理和收集會計統計信息,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為社務管理等其他職能處室在新網工程等財政扶持資金項目的申請、資金管理與實施過程監督和實施結果驗收等方面,提供及時的數據支持。
(3)加強與區縣社財務部門合作。整合系統資源,適當引入社會資源,構建為基層合作社、基層農村合作聯社乃至個體農戶,提供免費財務會計管理、稅務服務咨詢、投融資信息服務平臺。以服務為紐帶,在完善現有供銷社管理體系的同時,通過提供咨詢服務、資金管理等方式密切與區縣社、基層聯社、個體農戶的聯系,提供涉農信息的雙向交流渠道,為上海市供銷合作總社涉農投資提供信息支持,為上海市供銷合作總社發展農村金融打好基礎。
2.上海市供銷合作總社財務統計處組織構架和工作職責
財務統計處的組織架構應當適應云平臺的建設和發展而不斷改革,在云平臺建設的初始階段,應考慮設置以下運作單元:
(1)網絡運行維護單元。財務統計處的改革圍繞云平臺建設開展,云平臺的運行與維護成為部門工作的基礎。該單元的工作內容包含:云平臺系統的軟件、硬件管理和維護,與軟件供應商合作對系統進行二次開發,系統流程的梳理優化,系統信息的安全管理,相關數據接口的維護與升級等。
(2)上海市供銷合作總社本級會計核算單元。該單元的工作內容包括市社本級的核算與管理。
(3)系統會計服務單元。是直接為系統內成員提供服務的單元,需要整合全系統財務部門資源。該單元運行的質量直接關系到系統的建設與發展是否能夠成功,該單元的工作內容包括:整合全市供銷合作系統財務部門的資源,構建全網絡服務人員庫;開展云平臺的系統推廣及服務接入工作;分配和實施對客戶的免費會計服務;匯集并反饋平臺客戶及其他使用者的意見,改善和加強系統信息服務能力;評價平臺運營質量并提出平臺階段性的拓展目標等。
(4)數據分析單元。該單元通過數據分析為全系統的改革發展決策提供信息支持,為投融資服務、征信服務等增值服務提供數據支持。該單元是整個體系的核心單元,是云平臺實現戰略發展目標的關鍵,該單元的工作內容將隨云平臺建設的不同階段而逐步發展。
隨著云平臺的建設和發展,平臺功能從單純的財務會計服務,向投融資管理等方向拓展,未來可以考慮設置資金管理單元、客戶推廣與服務單元、投融資咨詢服務單元等獨立的運作單元。
3.云平臺人力資源配置
云平臺建設最大的難點不在于資金投入等有形資源,而是人力資源等無形資源。對人力資源而言,云平臺的建設、推廣和管理,從單純會計服務向綜合業務的拓展,對人力資源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包括廣度和深度兩方面。廣度要求從原來單一的財務會計領域人力資源,拓展至計算機網絡建設與管理、軟件維護與開發、市場推廣和營運、客戶服務與管理、資金管理與金融投資等多方面的人力資源。而深度要求以上各方面的人力資源需要建立不同層級的人才梯隊,特別需要在以上各方面具備相當管理能力的團隊管理人才。
財務會計、資金管理等領域的人力資源,可以由上海市供銷合作總社財務統計處牽頭,整合全市供銷合作系統財務部門人力資源,形成全系統的人力資源庫。根據云平臺建設的發展戰略,實行財務系統人力資源的預算管理,逐步建立財務系統的人力資源梯隊,適當進行人力資源儲備和現有財會人員的培訓。全系統人力資源庫建立后,還需在用人制度方面加以改革,打通系統內部人員流動的渠道,增加內部人員流動與晉升的通道,最大限度地挖掘內部潛力。
市場營銷、計算機及網絡技術等其他領域的人力資源,除了利用全市供銷系統內部相關人力資源外,平臺建設及業務拓展的初始階段,可以考慮在采購第三方服務企業提供相關服務的同時逐步組建自身團隊。而從長遠發展角度,根據云平臺建設的發展戰略,實行人力資源的預算管理,逐步建立起自身的人力資源梯隊是必然選擇。
供銷社資產管理范文6
論文摘要:完善的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內在要求。當前我國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中存在一系列弊端,嚴重制約了為農服務的成效。本文以近年來江蘇供銷社系統創辦的為農服務社為例,探討了新時期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的漸進式改革思路及為農服務組織合作化的發展方向。
1、當前我國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存在的問題
我國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雛形產生于傳統人民公社時期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為了適應當時城鄉割據體制下農業發展的需要,國家先后在農村基層建立了俗稱“七站八所”的專業服務機構,按照垂直分工的原則面向社隊集體組織提供相應農業職能服務,這種服務方式對推動當時農村經濟發展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然而,伴隨著20世紀70年代末以家庭聯產承包制為核心的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推行,社隊集體組織土崩瓦解,農民重歸農村經濟的微觀主體,成為接受服務的最終需求方。但為農服務領域的改革卻相對滯后,暴露出一系列問題。
1.1服務主體多元化造成農村基層服務資源分散和細碎化
現有的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基本延續了傳統體制下的運行模式,體現在為農服務上的多部門、多主體運作特征。以農業生產服務為例,既有政府涉農行政部門,也有政府涉農事業單位,還有諸如供銷社、農民協會等各類合作經濟組織,各涉農部門運行基本是一種縱向垂直結構,部門的設置一般從中央延伸到鄉鎮一級,有的甚至延伸到村,各部門的服務職能各自沿著這種自上而下的相對封閉管道運行。WwW.133229.COM雖然在中央層面,各部門的涉農服務體系也存在一定的分工,在政策上可以相互協調配合,但當傳導到農村基層時,這些涉農服務就會演化為各自基層組織的單個部門行為,導致農村基層服務資源過于分散化,細碎化。在面對農戶綜合性的服務需求時,往往是單兵游勇式供給,不僅不能充分滿足農戶需求,且服務效率也不高,當這些部門之間存在某些服務職能交叉時,會誘發重復服務、過度服務狀況,大大增加了服務成本。
1.2涉農服務部門的逐利動機導致服務類型發展的不平衡
按照性質劃分,農村社會化服務包括兩類:一類是具有某種市場化屬性的經營,如針對農戶個體的農業生產服務和消費服務等;另一類是具有一定公益性質的農村公共服務,如農技推廣、農業水利、農村醫療衛生等。
但當前一些農村服務部門逐利動機不斷增加,競相選擇進人高利潤的經營領域,而對低利潤的或者公益服務領域則以“改革”名義選擇紛紛退出。這種扎堆于經營領域狀況,不僅會造成涉農服務部門服務動機扭曲,職能錯位,越權越位服務,加大了經營領域市場秩序的紊亂,引發惡性競爭,最終損害服務效率,而且直接導致農村公共服務領域的供給不足。
雖然近年來,隨著城鄉統籌和新農村建設的實施,各級政府加大了對“三農”的投入,專業服務部門在獲得政府專項財政經費支持下,開始面向農村增加公共服務,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監管考核體系,特別是作為服務的接受方—農民沒有最終發言權和監督權,導致很多服務效果也差強人意。
1.3涉農服務部門的縱向運作模式使得農村服務供給游離于農民真實需求之外
目前涉農服務部門實行的是一種帶有顯著“行政”色彩的科層式管理體制,各基層服務組織都有自己的上級部門,在資源供給上,依賴上級部門,績效考核的主體也是上級部門,導致農村服務供給模式事實上淪為一種自上而下的縱向行政推動,而不是由最終服務接受方—農民的現實需求推動,其結果是服務的供給與需求脫節,特別是一些涉農利益方面的服務,在現階段分散農戶與部門組織間的博弈能力較弱的情況下,強制推行的結果往往是導致農民權益受損,造成農民對服務的滿意度降低,甚至產生怨恨和抵觸情緒。
2、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改革的思路定位
客觀地講,我國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中所暴露出的種種問題,其內在根源是涉農服務部門的體制問題,因此基于長遠角度,應推動涉農服務系統進行徹底性體制改革,淡化行政管理職能,強化服務職能,但從短期來看,由于涉農部門面廣量大,且體系龐雜,施行根本性制度改革的難度和風險都很大。
可行的思路是,按照漸進式改革原則,走一種誘致性制度創新道路,先從改革農村基層服務組織人手,通過整合和重組農村基層服務資源,創新一種貼近農村實際,農民信任,服務有力的微觀組織形態和運行機制,作為新時期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的有效載體和服務主體,以替代原先“散沙式”低效率服務體系,履行為農綜合服務職能,克服種種垢病,提高服務效率。在搞活最基層服務機制的基礎上,不斷創造條件,積累經驗,再逐步向縱深層次推進,不斷深化改革,最終形成上下一體化的有效農村服務體系。近年來,江蘇農村地區涌現的以為農服務社為主要形態的新型農村基層服務組織創新就是很好的嘗試。
3、為農服務社承接農村基層綜合服務職能的優勢分析
為農服務社是江蘇省供銷社系統為適應新時期“三農”發展的服務需求,以基層供銷社組織及其服務網絡為依托,整合其他農村服務資源和力量,扎根農村基層,貼近農民實際需求,采用全新的機制,集多種服務功能為一體的新型為農服務平臺和載體。
從2002年興辦第1家為農服務社開始,截至2008年底,全省供銷社為農服務社總數達8036個,覆蓋全省45%以上的行政村;各級供銷合作社對為農服務社的投資總額達到8億元;2008年,全省為農服務社完成商品銷售總額39.29億元,其中生活資料15.11億元,農業生產資料24.18億元,購進農產品61.21億元,收購廢舊物資5.4億元。
為農服務社在發展中也形成了多模式、多形態格局。投資形式上,有以供銷社作為投資人的自辦模式,有供銷社職工回村領辦模式,也有供銷社與村委會、其他組織和個人共同投資的聯辦等多種模式;而按照服務的范圍與類型,為農服務社可分為基本社、綜合社和社區服務中心三類,每類社的服務權限和功能范圍各不相同,其中最小的基本社服務范圍僅限于農業生產基本環節的服務,如農資供應和莊稼醫院等,而從綜合社到社區服務中心,服務范圍和功能逐步擴大,不僅覆蓋農業產前、產中和產后的全程服務,還延伸到農民生活服務、農村社區公共服務等。
為農服務社作為一種新時期農村基層服務組織創新形態,在履行為農綜合服務職能上具有顯著優勢。
3.1為農服務社初步整合了基層涉農服務資源
為農服務社的組建,初步整合了原先散布于各部門的服務資源,使得絕大多數的涉農服務,無論是經營性還是公益性,都可以匯集到這個公共平臺,各垂直服務部門可以借助這一公共載體,集中提供相應服務。據筆者對鎮江市丹徒區上黨鎮東貪村的實地調研,該村為農服務中心是利用供銷社現有土地房屋等固定資產發展形成的,目前在服務范圍上不僅覆蓋了供銷社的現有業務,如農業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供應、農產品和廢舊物資收購等,還與有關職能部門合作,在為農服務中心設立了若干專業為農服務窗口,比如與村委會、公安部門聯合設立村警務室,與文化部門合作設立村圖書室,與勞動、教育部門合作設立村農民夜校與就業培訓、職業中介等等,為村民提供多種類型綜合服務。
為農服務社作為一種綜合服務載體,逐漸消除了以往各服務部門“分散出擊”、“九龍治水”格局,減少重復服務、多頭服務,實現彼此間服務協作,促進綜合服務效率的提高;對于農民而言,有了緊靠家門口的為農服務社,真正可以實現足不出村、組,就能獲得從農業生產、生活到社區活動等全方位服務,不僅及時便利,且服務成本也顯著降低,減輕了負擔。
3.2為農服務社在農村商品流通服務上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
為農服務社是依托供銷社組織發展起來的,相比其他終端服務組織,在實施為農服務上更具有相對比較優勢。一是可以分享供銷系統龐大的終端服務網絡資源。目前在涉農服務部門中,要數供銷社系統扎根農村基層最深,終端網點最多,與農民的親和力較高。為農服務社依托供銷社網絡資源平臺,把為農服務網絡深人到村組、農戶及田頭;通過嫁接供銷社傳統優勢服務項目與業務領域,如農資供應等,實施專業化服務,提升服務質量水平。二是可借助供銷系統新型流通業態,增強服務競爭力。近年來,供銷社系統深化內部體制改革,積極探索新的經營發展模式,確定把標準化、規范化、網絡化和連鎖配送作為今后發展的方向,大力發展“新網工程”,為農服務社能夠分享供銷連鎖配送體系的規模網絡優勢、產品質量安全優勢和規范化服務優勢,增強了在農村商品流通服務領域的經營優勢與競爭能力。
3.3為農服務社職能向公共服務領域的延伸也能提高農村公共產品產出和服務效率
提供具有公益性質的公共產品是農村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主體應是鄉村政府,但目前鄉村政府組織在提供農村公共產品服務方面存在著供給力量不足,供給效率低下,群眾滿意度不高等問題。究其原因,主要存在某種認識誤區,即把政府應承擔的公共產品供給職責混淆為政府直接負責公共產品的生產。鄉村政府部門屬于一級政治組織,缺乏專業化管理經驗,由其直接主導生產供給,有悖專業化分工原則,導致農村公共產品生產效率不高。而為農服務社是一種專業服務組織,具有一定的專業化管理經驗和能力,將某些特定公共服務職能(比如農村環境保潔、慈善事業等)交給為農服務社等第三方服務組織承擔,由他們對社區農戶提供公共服務,而鄉村政府退到幕后,通過把公共服務經費投人為農服務社,以“購買服務”方式承擔供給主體責任,同時承擔起公共監督責任,不僅能減輕農村基層政府的工作負擔,同時也能有效提高公共服務效率,更好地滿足社區農民對公共產品服務需求。
4、強化為農服務社進一步服務于三農的對策
為農服務社是新時期供銷系統轉變自身職能,探索為農服務新途徑的積極創舉,其不僅具有一定的理論價值,同時對當前的三農服務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作為一個新事物,為農服務社本身還需要不斷摸索和完善,特別在當前推進農村社會化服務改革發展的戰略背景下,為農服務社也巫待創新發展機制。
4.1要逐步以合作社組織形態改造為農服務社
合作社作為一種經濟組織形式,其意義在于實現社會弱勢群體能夠以自助的辦法為自己爭取更好的生存與發展機會,合作社能提高市場化下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和發展能力。日本農協與我國臺灣地區的農會發展經驗也充分驗證了這一點。因此,為農服務社作為供銷組織系統的一種新形態,也應始終堅持合作原則。
要強化農民作為為農服務社的主體地位,通過開放辦社,吸收農民人社,逐步將為農服務社改造成為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實現農民自我組織、自我服務和自我管理的目標。但在改造過程中,要充分尊重農民意愿,以自愿人社為原則,不能搞強制性或行政推動。
4.2漸進式實施為農服務社的產權制度改革
當前,為農服務社由于投資主體多元,組建形式多樣,因而運營模式也多種多樣,有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經營、個人租賃、承包經營等等,總體缺乏一種行之有效的、統一運營管理機制,且現有的運營模式過多偏重市場化和盈利目標,這與其為農服務目標定位存在一定的潛在沖突風險。
鑒于目前為農服務社的合作化程度還很低,農民入社率不高,且服務社自身規模實力和服務能力也較有限,暫可保留現有存量資本結構和產權關系不變。對于外部市場主體參與投資形成的資本部分,產權可界定為市場化性質,權益分配也應按照市場機制操作,當這部分資本投資契約到期后,可視其情況,分別采取不再續約、資產置換、回購股權等不同形式將其投資逐步收歸社有,按照合作機制運行;另外,對于由供銷合作社或者村鎮組織運用集體資產注人形成的資本部分,應明確其合作性質,其投資權益分配應參照合作社運行機制,屬于全體社員所有,但現階段可暫由供銷社等集體組織代行管理權,待為農服務社的內部組織與管理機制日趨完善后,再轉人社內管理;而對于為農服務社合作化發展過程中形成的增量資本,應明確其合作性質,歸屬全體合作社成員所有,其來源可包括農民入社股金、服務社公積金以及政府對合作社的專項扶持資金等。
4.3探索為農服務社的發展業態
在商品經營服務方面,應逐步朝農村消費合作社方向發展。消費合作社是一種以入股社員為主體,為滿足社員自身消費需求,而實行的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的合作經濟組織形態。消費合作社由于其面向社員的非盈利性動機以及接受全體社員的監督機制,因此能充分保障全體社員享受到安全、價廉、物美的商品供應服務。
針對現有的經營服務領域,為農服務社可以分別組建農資產品購買合作社和消費品合作社,也可將兩者結合起來,組建一個綜合消費合作社;也可基于供銷系統的城鄉雙向購銷網絡組建城鄉互助消費合作社,即在原先農村消費合作社的基礎上,利用進城農副產品銷售網絡,吸納城市居民人股組建城市消費合作社;對于其他服務領域,具備成立條件的,也應將其納人各種專業消費合作社。在經營上,各消費合作社仍然可以納人供銷系統的統一連鎖配送網絡中。
在公共服務方面,應充分尊重和體現農民的服務意愿和服務需求,利用合作社機制,保障農民的決策主導權;從制度層面明確為農服務社作為農民的自治服務組織在為農服務中的主體地位,有關部門通過與為農服務社的合作提供協助和業務指導工作,而不能橫加干涉或越權服務,并逐步從直接為農服務領域“退出”。
4.4推進為農服務社的運營管理機制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