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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傳應急預案范文1
2014年6月16日-22日
二、演練目的
通過應急演練,進一步檢驗各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和各類專項預案的可行性和靈活性,提高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現場組織指揮水平和救援專業水平,督促各生產經營單位完善相關事故應急預案,維護社會生產、生活秩序穩定和公共安全。
三、演練內容
(一)開展應急知識宣傳培訓活動。各企業和相關職能部門要結合本企業、本部門實際需要,通過“安全生產月”咨詢活動、應急管理專題講座、應急隊伍救援演示等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事故預防、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等宣傳培訓活動,向本企業和本部門工作人員提供應急管理政策法規、逃生裝備使用等方面的宣傳服務。要充分利用網絡、報刊、墻報、文化長廊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辟應急知識和技能宣傳園地,大力開展應急知識進企業、進校園、進農村、進家庭宣傳教育活動,普及應急常識、樹立應急意識、教育社會公眾,提高全社會事故預防和防災減災意識,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二)結合工作重點開展演練活動。督促企業把“演練周”活動與日常演練、汛期等特殊時期的演練相結合,按照演練工作計劃和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和應急隊伍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綜合演練、專項演練和現場處置演練。要針對重大危險源、重點車間和班組及崗位安全生產特點,強化班組和崗位演練,使職工掌握事故發生時的應對措施和處置程序,提高職工自我防護、自救互救和應急處置能力。要加強事故預防,注重應急準備和應急物資保障,針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制定防護措施,完善應急工作機制。要注重應急響應程序和現場處置演練,確保所有參演人員得到培訓和鍛煉,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其他行業企業也要針對生產安全事故易發環節,組織開展好應急演練活動。
(三)進一步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各企業和有關部門要通過應急演練活動,分析評估應急預案各個環節所存在的不足,針對發現的問題,進一步修訂和完善應急預案,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同時,要進一步充實應急救援隊伍,補充應急裝備器材,提高應急保障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要切實加強演練工作的組織領導。應急演練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安全管理人員負全責,一級對一級負責。精心謀劃,狠抓落實,務實重行,務求使應急演練貼近實際。
(二)要密切配合,協調作戰。應急演練中涉及到的各職能部門要密切聯系,加強溝通,互通情況,形成合力,確保演練工作取得成效。
(三)要在應急演練中不斷完善各類應急預案。通過應急演練檢驗應急救援人員對應急預案程序的了解程度,不斷充實和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對可能發生的新情況進行補充,使應急預案更具有應變性和實際操作性,確保應急預案體系更加完善。
(四)要通過應急演練加強應急裝備建設。結合應急演練工作的開展,要及時發現本部門應急工作程序和應急資源準備中的不足,根據實際需要,配備一批器材裝備,提升作戰能力,以滿足應急處置的實戰需要。
活動宣傳應急預案范文2
一、要加強應急預案建設管理
(一)加快預案修訂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原則上每3年修訂1次。各鎮、社區、園區、部門要對牽頭制訂、的各類應急預案進行認真自查,對預案體系不完善、格式不規范、內容不全面、操作性不強的,及時進行修訂完善,9月底前將預案編制、修訂情況報縣應急管理辦公室。同時,要切實抓好本轄區、本系統各基層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管理工作。
(二)規范預案程序。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完成后,要按規定報縣應急管理辦公室進行審核,并征求縣法制辦意見。未經縣應急辦、法制辦審核的應急預案不能實施??h級專項應急預案必須報縣政府審定后以縣政府辦公室文件印發,部門應急預案報縣政府主管領導審定后以本部門文件印發。各鎮、社區和基層單位應急預案經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審定后以編制單位名義印發,重大活動應急預案報縣政府主管領導審定后由活動主辦或承辦單位印發。
(三)嚴格預案備案。各鎮、社區、園區和村級總體應急預案要分別報縣政府、鎮政府、社區管委會備案;縣級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各基層單位應急預案報上級業務部門和縣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各生產經營企業應急預案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規定進行備案;大型活動應急預案在活動舉行前15日內報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主管部門備案。凡備案的各類應急預案要以正式文件印發,一式三份,連同電子文檔一并上報。
二、要加強應急預案演練
(一)積極開展應急演練。全縣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級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積極開展應急預案演練,不斷提高應對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h應急辦要根據全縣應急預案演練計劃,統籌安排,加強指導,確保應急預案演練任務落實。
(二)及時報送相資料。應急預案演練前,組織實施演練的部門、單位必須制定應急預案演練方案,并在演練前10天報縣應急辦審核備案。演練結束后,各牽頭部門要迅速會同有關部門針對演練中暴露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認真總結評估,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修編完善應急預案,并在演練結束5日內,將演練總結、影像資料等報縣應急管理辦公室。
三、要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
(一)夯實工作責任。各鎮、社區、園區和縣直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本部門應急值守和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擔負起責任,認真研究部署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確保規章制度落到實處、責任落實到人。
(二)加強信息報送。全縣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確定1名同志擔任應急管理動態信息員,負責向縣應急辦報送突發事件信息和應急管理工作信息,每月報送的工作信息不少于5篇,主要內容包括預案編制、應急演練、宣傳培訓、隱患排查、救援隊伍建設等經驗類信息,也可報送調研報告、專題材料、案例分析、突發事件評估等調研類信息。6月10日前,各鎮、社區、園區和縣直各部門要將信息員的姓名、聯系電話報縣應急管理辦公室。
(三)強化工作考核??h應急辦要制訂應急工作信息報送考核辦法,加強考核??h政府辦每半年通報1次應急工作信息報送情況,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表揚,對信息報送數量少、質量差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年終對工作信息報送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四、要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
活動宣傳應急預案范文3
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最新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全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針對風險分析結果,以快速響應為中心,以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為重點,緊密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內容,廣泛征求意見和研究論證,切實提高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分類和內容
第六條 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劃分為兩類:
(一)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
(二)單位和基層應急預案。
第七條 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
總體應急預案是政府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制定。
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某一類型者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專項工作方案,由政府有關部門或者相關單位牽頭組織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后印發實施。
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本行業、本領域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制定。
鼓勵相鄰、相近的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應對區域性、流域性突發事件的聯合應急預案。
第八條 總體應急預案主要規定本級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應急保障的總體安排等,明確相關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第九條 不同層級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內容應當各有側重。省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隊伍物資和應急保障及調動程序、市縣級政府職責等,重點規范省級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指導性;市縣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措施、隊伍物資和應急保障及調動程序,重點規范市縣級層面應對行動,體現應急處置的主體職能;鄉鎮、街道編制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傳播、組織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報告、人員臨時安置等內容,重點規范鄉鎮層面應對行動,體現先期處置特點。
針對重要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等重要目標物保護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緊急恢復等內容。
針對重大活動保障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活動安全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等內容。
針對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隊伍、物資、裝備、資金等資源保障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組織指揮機制、資源布局、資源調用程序等內容。
第十條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內容側重明確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隱患監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可調用或者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等,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
第十一條 專項應急預案所涉及的單位,應當根據專項預案并結合本單位職責編制本單位相應配套的應急聯動方案,報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單位備案。
第十二條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操作手冊,操作手冊包括指揮機構組成與主要職責、不同情況下響應處置的程序與相應措施、應急隊伍和裝備物資情況、相關單位聯絡人員及聯系方式等。
第十三條 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和基層組織應當根據應急預案,并針對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工作靈活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不同情況下的應對措施、應急裝備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內容。第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應急響應的分級層次、分級標準、相應措施和響應結束條件等內容;分級響應的有關內容應當滿足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應對突發事件的實際需要,保持與上位應急預案的銜接。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易發多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
需要編制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外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時,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向本級人民政府申報立項,經批準后編制。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可以向有關單位下達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外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編制任務。
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訂本單位、本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計劃。
駐地中央企業和省屬企業根據相關標準規范、上級應急預案和應急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本企業應急預案體系目錄,報屬地人民政府主管或者監管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
(二)與上位應急預案、本級其他相關應急預案和相鄰行政區域相關應急預案銜接;
(三)基于對風險隱患的調查分析結果,結合本地區、本行業、本部門特點和所具備的應急能力,針對性強;
(四)突出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對措施科學、具體,操作性強;
(五)內容完整,簡潔規范,通俗易懂,實用性強。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組成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預案涉及主要部門和單位相關人員、有關專家、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編制工作小組組長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者分管負責人擔任。
第十八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進行。
組織風險評估時,應當針對突發事件特點,識別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治理隱患的措施。
組織應急資源調查時,應當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或者本系統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必要時對本地居民應急資源情況進行調查,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第十九條 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的意見。涉及其他單位職責的,應當書面征求相關單位意見,相關單位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反饋意見建議,無修改意見時也應當書面反饋。必要時,可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要求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審批、備案和公布
第二十條 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從以下方面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核:
(一)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二)是否與其他相關應急預案銜接;
(三)各方面意見是否協調解決;
(四)主體內容是否完備;
(五)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
(六)應急響應設置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可行;
(七)其他需要審核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 總體應急預案經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以本級人民政府名義印發。
第二十二條 專項應急預案經編制單位行政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初審,送審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文本;
(二)應急預案編制說明;
(三)編制應急預案依據的相關文件資料;
(四)風險評估報告;
(五)征求意見復函以及意見建議采納情況說明。
初審過程中,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應當指導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召開評審論證會;根據需要,在召開評審論證會前可組織召開相關單位協調會。初審通過后,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應當向編制單位出具初審意見書。
第二十三條 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單位在應急預案通過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初審后15個工作日內,按照公文處理相關規定將應急預案送審稿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審批。送審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文本;
(二)應急預案編制說明;
(三)風險評估報告;
(四)征求意見復函以及意見建議采納情況說明;
(五)評審意見書;
(六)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初審意見書。
因保密等原因需要應急預案簡本的,應當將應急預案簡本一起報送審批。
第二十四條 專項應急預案由本級人民政府審核批準,以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室)名義印發。
第二十五條 部門應急預案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召開評審會,并經本單位有關會議審議通過,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室)轉發。
第二十六條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須經本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主要負責人簽發,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七條 應急預案印發單位在應急預案印發后的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備案:
(一)總體應急預案報送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二)專項應急預案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監管部門備案;
(三)部門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或者監管部門備案。
(四)鄉鎮、街道辦事處制定的應急預案報送縣級人民政府備案;
(五)企業、事業單位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民政府主管或者監管部門備案,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報送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備案;
(六)涉及需要與所在地人民政府聯合應急處置的中央單位和省屬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備案;
(七)大型群眾性活動應急預案在活動舉行20日前報送當地本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 應急預案備案應當報送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文本一式10份;
(二)應急預案電子文本;
(三)風險評估報告;
(四)應急預案編制說明;
(五)應急預案審批和評審相關資料。
第二十九條 對于不涉及保密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條 涉及保密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第五章 應急預案的演練
第三十一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制訂演練計劃,根據預案內容并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每3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第三十二條 地震、洪澇、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等,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第三十三條 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演練課目背景設置情況,演練組織指揮情況,參演人員應急處置和應急聯動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和應急保障情況,應急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對完善應急預案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六章 應急預案的評估和修訂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第三十五條 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實施。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或者應急響應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布程序進行。
第三十六條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一般3年修訂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及時組織修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應急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較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較大變化的;
(四)在突發事件應對或者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較大調整的;
(五)應急預案審批單位要求修訂的;
(六)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印發滿3年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評估后認為情況變化較小、可以延續使用的,向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可暫緩修訂。延期使用時間不超過2年。
應急預案中指揮機構人員組成或者人員通訊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相關成員單位要及時進行調整,并將調整后的情況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要將更新后的通訊錄印發各成員單位。
第三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要對所提建議進行研究,作出是否修訂應急預案的決定,及時反饋結果。
第七章 應急預案的培訓和宣傳教育
第三十八條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印發后1個月內,應急預案中明確的指揮機構應當組織召開成員單位全體會議,學習熟悉預案,明確各有關部門、單位的職責,研究協調聯動事項。
第三十九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通過編發培訓材料、舉辦培訓班、開展工作研討等方式,對與應急預案實施密切相關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救援人員等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將應急預案培訓作為應急管理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干部培訓、公務員培訓、應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訓內容。
第四十條 對需要公眾廣泛參與的非涉密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充分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等多種媒體廣泛宣傳,制作通俗易懂、好記管用的宣傳普及材料,向公眾免費發放。
第八章 組織保障
第四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及政府有關部門應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監督和協調本地區、本行業、本系統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應急預案管理納入應急管理考核內容。
各級人民政府可根據需要對本行政區域應急預案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責令其限期糾正,問題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建議有關部門按照規定追究當事人和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第四十二條 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根據需要編寫應急預案編制指南,指導和規范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要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將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各市、縣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駐晉中央企業和省屬企業等可根據實際需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是指承擔應急預案編制任務的政府及其部門、單位和基層組織。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是指審查批準應急預案實施的本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和單位。
本辦法所稱單位和基層組織,是指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xx年11月20日印發的《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晉政辦發〔20xx〕179號)同時廢止。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六大原則1、以人為本,減輕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社會動員,協調聯動
4、屬地先期處置
活動宣傳應急預案范文4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明確責任,應急預案體系的組織保障到位有力。
2008年,我局根據市委、市府、市委宣傳部、市應急辦的總體要求,結合文化廣電工作實際,專門組織召開會議,認真領會落實應急管理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文化、新聞系統應急管理工作,制定了專門的應急預案,加強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一是領導重視到位。認真落實“一崗雙責”,成立了由局主要領導任指揮長,分管領導任副指揮長、相關科室負責任為成員的“預防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部”,下設宣傳報道組、技術保障及安全播出組、后勤保障及信息傳遞組、內部搶險救災組、災情核查組五組。各組在局指揮部的統一調度下,實行分工合作,既各司其職又密切配合,齊心協力打總體戰,確保了應急預案的高效有序運行,及時處置本局職能范圍內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確了廣播電視節目的正常采、編、制、播和上級搶險救災各種信息的正常及時。二是責任落實到位。實施領導負責制和缺位制。按照立足現實、細化職責、重在落實的方針,在全系統各單位建立起了應急管理目標責任制,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保證全面工作有人管,具體工作有人抓,形成各級聯動,層層負責,職責明確,責任到人的良好局面,為各項應急工作的深入開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完善機制,細化措施,優化方案,應急預案體系的實施舉措鏈接無縫。
一是完善體系,優化方案。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預案體系建設目標,強化應急預案的制訂。結合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工作的實際,對現有預案進行認真梳理修訂。2009年和今年年初,我局兩次修訂了《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宣傳應急預案》,進一步深化“一案三制”,努力推進應急管理工作的“一網五庫”建設,并要求各區(縣)、市直各文化單位、各文物保護單位、文化企業經營單位、區縣廣播電視臺建立相應的組織,完善應急措施,確保應急工作有專項工作經費、有專用設施設備,有專人負責管理。二是健全制度、強化管理。在完善和修訂預案過程中,圍繞文化市場、公共文化活動場所等突發事件的特點,認真研究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規律,注意吸取其他省市以往在處置突發事件中的經驗教訓,不斷提高預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推進應急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制定了《市文化局文物安全和文物保護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突發事件等級劃分、預防預警信息、預防預警行動、預警支持系統、指揮和處置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制度等,在組織領導、工作原則、通訊聯絡、人員集結、應急響應、處置流程、新聞宣傳七個方面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大大提升了預案針對性、操作性、實用性。嚴格落實了應急值班制度。在元旦、春節、國慶中秋長假期間,針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制定了專門的應急預案。為確保假期突發事件的有效處理,全系統落實了24小時值班制度,局領導班子和值班人員保持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結合實際建立了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信息報送流程。三是細化措施,明確職能。處理應急事故關鍵是要響應快捷、方法得當、措施得力。為此,我局從應急指揮、應急響應、各科室的具體分工到配合專業人員具體處置,都制訂了詳細具體的工作措施,明確了局機關、廣播電視臺、市直文化單位、各文化企業經營單位的具體任務和職責職能,形成了局機關、區縣、市直系統下屬各單位“點、線、面”相結合的無縫鏈接的應急預案管理體系。四是建立健全了隱患排查機制,切實加強了對公共文化場所,文化市場經營單位的危險源排查和監控,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治理大隱患,防大事故。
三、強化培訓,提升能力,完善硬件,應急預案體系的響應機制科學得當。
應急管理工作開展以來,我局始終把隊伍建設和提高應急管理能力作為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來抓。一是加強應急隊伍建設。我局在完善應急管理機構建設的基礎上,整合綜治、維穩、安全生產等各項工作的人員資源,不斷充實應急救援隊伍,逐步建立統一高效的專業應急救援體系,覆蓋涉及全市文化新聞出版機關、文化單位、歌舞娛樂場所、網吧、音像經營單位、書報刊經營場所等。二是加強應急管理人員業務培訓。我局將應急管理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培訓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來抓,常年不懈。2009年,組織局機關公務員、參公單位人員參加全市《突發事件應對法》學習培訓,全部人員通過了考試。同時,局機關對系統內應急管理工作人員進行了文化廣電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培訓。按照全省文化廣電系統應急管理培訓的具體內容組織集中學習,主要內容包括文化廣電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種類、特點、應急準備、應急預案、應急處理措施、善后與恢復等。使參加培訓的人員進一步樹立責任感,增強憂患意識、正確掌握文化廣電系統突發公共事件預防和處置的基本常識、原則和方法,提高應急管理水平。三是加強演練,提升應急反映處置能力。在5.12周年之際,我局分別組織實施了模擬“涪江上游特大洪水即將到達”和大型公共文化場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疏散演練,市應急辦徐建軍主任親自到場指導,對我局應急演練工作進行了肯定。四是完善硬件設施,強化應急物資保障。我局購置了16部小靈通配備到相關人員,強化了應急通訊保障。目前,從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到廣播電視臺副臺長,各中心主任,相關科室科長實現了座機、手機、小靈通三機配備,強力保障了對人員的有序調度和工作的有效指揮。加大應急物資儲備資金投入。加強了常規應急物資(如手電筒、發電機、礦泉水、方便面)的儲備,等并實行專人保管和定期檢查,確保應急物資關鍵時刻發揮作用。設置了應急值班室,確保24小時應急信息報送及時,人員值班到位。五是廣泛宣傳,深入教育。我局緊緊圍繞“預防突發事件,保障公共安全”主題,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利用三月綜治宣傳活動、“5.12防災減災日”、“4.23讀書日”、“12.4法制宣傳日”等節日,組織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應急知識科普宣教活動,增強了公眾的公共安全意識。同時通過標語、橫幅、站牌、短信等多種形式宣傳普及應急知識。充分發揮文化廣電部門的職能優勢,編排膾炙人口、通俗易懂的文藝節目,利用送文化下鄉、社區文藝演出的機會,宣傳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廣大人民群眾應急工作知曉率和學習應急基本常識。
完善的機制、嚴密的措施、科學的體系大大提升了應急管理和響應處置能力。“1.31”地震災害發生后,我局迅速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全方位開展宣傳報道工作,充分發揮了主流媒體在危急時刻傳遞信息、引導輿論、鼓舞斗志的作用,為促進抗震救災工作科學、高效、有序進行,維護災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做出了積極貢獻。今年3月12日,在接到市應急辦的電話通知后,我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市文化市場稽查支隊執法人員10分鐘內便趕到了事發地。協調公安、城管成功查處了河南“明星武術表演團”的非法演出活動。
四、存在的幾點問題:
活動宣傳應急預案范文5
一、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組織體系
各縣市要積極設立應急管理機構,調劑人員編制,配置專職工作人員開展應急管理工作;各相關部門結合職能劃分,要明確或指定與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相關的處室履行應急管理的日常職能;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可以和現有機構(如黨政辦等)相結合或合署辦公,明確相關責任人承擔應急管理的職責和任務;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要將應急管理作為自治管理的重要內容,明確社區或村級組織負責人在應急管理中的職責;基層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要明確行政負責人、法人代表在應急管理工作中的職責;企業、學校幼兒園,特別是大中型企業、高危行業、大中專院校要設置或明確應急管理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配備人員。年底前,各縣市、各部門、各單位應急管理工作要機構到位、人員到位、職責到位,確保應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管理
按照應急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加強應急預案的編制和修訂,從符合實際、職責清晰、簡明扼要、可操作性強、齊全配套出發,建立健全州直應急預案體系,積極推動基層應急預案全覆蓋。年底前審核完成州本級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州直已印發的專項預案、部門預案,涉及的單位和部門要全部編制完成配套預案。各社區、企業、學校、農村等基層單位要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各縣市、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預案管理,按照地域劃分和管轄范圍,建立應急預案的評估管理、動態管理和備案管理辦法,形成預案編制、報批、審核、、備案、評估、修訂的管理機制。要嚴格審核預案內容,確保預案之間的有機銜接。
三、抓好應急預案演練
有針對性地選擇應急項目開展應急演練,通過組織應急演練,檢驗預案、鍛煉隊伍、磨合機制、教育群眾,不斷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操作性,在實踐中建立和完善應急處置的有效工作機制。各縣市、各部門要從實際出發,有計劃地組織開展群眾參與度高、應急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的演練活動。組織縣市、相關部門負責人和應急管理工作人員觀摩演練活動,積極推廣有益的經驗。
四、加快應急平臺體系建設和應急隊伍建設,提高應急保障能力
協調相關部門盡快完成州直視頻會議系統和應急指揮系統建設,初步滿足自治州領導通過應急平臺體系協調處置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需要。按照《自治區基層應急平臺體系建設指導意見》的要求,9月底前完成州直應急平臺體系建設規劃的編制工作,并向自治區應急辦報備。
抓好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摸清公安、消防、衛生、地震救援、礦山救護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底數,開展應急資源普查,整合各類救援力量,不斷提高應急救援的保障能力。年底前,各縣市要建立1--2支綜合救援隊伍,有條件的鄉鎮要建立1支綜合救援隊伍,并加強訓練,提高基層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先期處置能力。
五、加強危險隱患排查監管,做好應急防范工作
一是按照自治區的安排部署,各縣市、各部門要積極開展重大危險源排查行動,全面掌握各級各類風險隱患的種類、數量和狀況,加強對普查數據的統計分析,建立數據庫,為日常預防和應急處置提供依據。各級各類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重大危險隱患的實時監控,做好應對準備工作。對適宜公布的風險隱患,可通過新聞媒體,動員群眾參與隱患監管和排查。二是健全完善預測分析、總結評估機制,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的監測、預測、預警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早處置。各縣市、各部門要加強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分析、評估工作,認真總結本地本單位上年度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及應對工作情況并上報總結材料,不斷積累經驗,完善應急處置工作機制。三是進一步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堅持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日報制度,落實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的時限、要素、責任追究等要求,確保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及時報告。
六、組織完成“**”應急體系建設規劃
根據自治區“**”期間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年底前完成州直“**”應急體系規劃。州公安、民政、國土資源、建設、交通、水利、農業、林業、衛生、食品藥品、地震、氣象等部門要加快監測預警系統、信息與指揮系統、物資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建設,積極組建應急救援基地,合理增加儲備庫點,全面提升州直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
七、廣泛開展應急管理宣傳教育,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各縣市、各部門要采取宣傳周、開播專題欄目、網站宣傳、散發宣傳冊等多種形式,充分利用活動室、文化站以及宣傳欄等場所,廣泛開展《突發事件應對法》、應急知識和公共安全的宣傳活動,提高群眾公共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部門要加快落實《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推薦應急知識進學校。各類企業特別是高危行業企業要加強重點崗位職工崗前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做到持證上崗。
八、切實加強培訓工作
按照自治區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總體方案,積極參加自治區組織的專業培訓。同時,聯系協調州黨校、行政學院和相關院校,分期分批對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和應急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各縣市、各部門也要圍繞基層開展應急管理工作的需要,結合實際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效果明顯的培訓活動,培養一批應急管理的行家里手。
活動宣傳應急預案范文6
街道地處中心城區,人員密集場所多,生產經營單位多,應對各類公共突發事件的壓力大,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歷來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近年來特別是今年區政府成立應急管理指揮部和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來,我們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加強了應急管理工作:
一是加強了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建設。成立了由辦事處主任為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街道應急管理指揮部,設立了辦公室,并根據各部門業務職責,切分了應急救援事故調查技術服務組、醫療救護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新聞宣傳組、善后處理組等六個工作小組,明確了職責,制定了相關規章制度,做到機構、職責、人員、經費“四落實”,形成了統一指揮、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協同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合力。
二是完善了應急預案體系。根據國家和省、市、區安全生產事故有關應急預案,制定了《街道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總體預案》,并分行業、分領域進行了細化,制定了《街道非煤礦山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街道危險化學品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街道特種設備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街道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街道建筑工程及公共設施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街道中小學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街道重大疫情、食物中毒應急救援預案》和《街道重特大農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八個應急救援預案。各人員密集場所、生產經營單位也根據各自的行業特點,制定了應急救援預案。同時,強化了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企業開展一次演練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