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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和投資管理的區別范文1
關鍵詞: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公募基金;盈利模式;利益輸送
中圖分類號:F83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10)04-0030-03
一、引言
2009年5月12日,中國證監會《關于基金管理公司開展特定多個客戶資產管理業務有關問題的規定》并于6月1日起正式實施,宣告被譽為基金業“”(第一次革命為開放式基金的推出)的基金專戶“一對多”業務正式開閘。由于專戶理財與公募基金業務存在著諸如投資門檻、盈利模式等方面的較大差異,兩類業務又投資于同一證券市場,由同一基金管理公司運作,這決定了專戶理財這一全新業務的引入勢必對傳統公募基金管理業務帶來深刻影響。依照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一對多”專戶理財具有明顯的私募性質,和傳統的公募基金存在本質上的區別:首先專戶“一對多”理財的門檻為100萬,而傳統公募基金門檻極低,一般只需幾百元即可投資;其次專戶一對多系為富人理財,往往在投資目標上追求絕對收益,而公募基金則追求超越同業和市場的相對收益;第三,專戶產品募集、運作受到的限制要遠遠少于公募基金,專戶產品沒有最低倉位限制,股票投資比例多為0到100%,而典型的公募基金多有最低倉位限制,如股票基金最低倉位不能低于60%,實際投資中往往受到管理層監控等;最后,兩者的盈利模式有天壤之別,專戶一對多主要利潤來源是業績提成,基金公司收入高低和投資業績直接掛鉤,而公募基金收入主要靠提取固定管理費,和業績好壞沒有太多關系。本文結合專戶理財和公募基金的不同特點,分析了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的開展對傳統基金管理業務的影響和沖擊,并相應的提出了一些應對建議。
二、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對傳統公募基金的影響分析
由于兩類業務具有非常實質性的差別,特定客戶資產管理的推出至少在五方面對傳統的公募基金管理造成實質性沖擊和影響。
(一)基金公司業務重心發生轉移,基金經理轉崗專戶投資加劇基金經理人才荒
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的推出為基金公司在傳統的公募基金管理之外提供了新的利潤增長點,由于利潤率遠遠高于公募基金,市場前景廣闊,不少有資格開展專戶理財業務的基金公司紛紛將專戶業務的發展提升到戰略高度,基金業進入專戶加公募基金雙輪驅動時代,一些基金公司在較長的發展規劃中更加倚重專戶業務,業務拓展重心由傳統公募基金轉移到專戶理財業務。
由于專戶理財利潤前景豐厚,有資格開展這一業務的公司紛紛整合內部資源,力爭在這一業務上搶占先機。在內部資源整合中,最為重要的因素仍然是投資經理的儲備,由于專戶投資業務剛剛起步,投資經理缺乏。不少基金公司紛紛通過讓公募基金經理轉崗到專戶投資部門的方式構架專戶投資團隊,這加劇了本來投資人才就不寬裕的傳統公募基金管理業的人才荒,對未來基金業的發展有著明顯的負面影響,間接地損害了原有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據統計,目前各大基金公司專戶管理團隊中有相當數量來自公募基金經理,表1中列出的24位各家基金公司主要專戶投資人員中,有多達15位系基金經理出身,占比達到62.5%,如廣發基金專戶團隊由其總經理助理和投資總監朱平負責,基金巨頭易方達則為曾經的明星基金經理肖堅親自出任專戶總監,此外,交銀施羅德專戶投資負責人趙楓,博時基金專戶部總監董良泓、南方基金專戶投資總監呂一凡,工銀瑞信專戶投資負責人戴勇毅和副總監何肖頡等均出身明星基金經理,這些昔日的明星基金均成為專戶管理的領軍人物,擔負起為富人理財的重任。而且,除了知名基金經理轉戰專戶,在許多基金公司專戶團隊中,還有不少是原來的基金經理助理,這即意味著,一批曾經作為基金業人才儲備的基金經理助理也被大量調整到專戶投資部,基金業面臨基金經理儲備人才流失和斷層的風險。
(二)特定客戶資產管理不受限易加大股市波動,導致公募基金運作環境趨于復雜
公開資料顯示,目前基金公司發行的專戶產品大多為靈活配置混合型產品,股票配置范圍均為0至100%,產品設置上的靈活特征決定了專戶在投資上的大進大出和全攻全守。當看好股市的時候,具有信息優勢、研究優勢、交易優勢的專戶可能會全倉買進;而當股市系統風險加大的時候,專戶又會全面清倉。由于規模普遍較小,資金只有一到兩億,專戶在投資上全進全出十分方便和靈活。但一只專戶產品全進全出沒有太大的關系,一大群類似的專戶全進全出,影響將非常巨大。
據證監會統計,截至2009年10月底,入市投資的專戶規模達到400多億元,已經初具規模。將來,如果股市中增加了一批在投資風格方面極力追求絕對收益和規避風險的專戶,相當于增加了一批更大更純粹的高流動性資金,在這些資金的影響下,市場的波動性可能加大。而公募基金大多有最低倉位的限制,特別是股票基金即使極度看空股市(比如股市暴跌的2008年)也至少要持有60%的倉位,而基金公司開展一對多為傳統基金管理加進了不穩定因素。因此,如果說公募基金是市場的穩定器,那么,專戶產品將是市場風險的放大器。一旦專戶有了相當的規模,將造成股市的不穩定性,從而加大公募基金的管理難度。
(三)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和公募基金不同的激勵機制勢必造成基金公司內部的沖突和矛盾
公平交易制度的存在決定了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和公募基金之間相互制約和相互矛盾的關系。如果未來專戶業績好于公募基金,基金持有人將會質疑基金公司利益輸送。相反,如果專戶業績不佳,大幅落后公募基金,專戶的品牌將受到重創,其存在的價值將大打折扣。因此,未來專戶業績無論好與壞,都可能使基金公司陷入兩難境地。按照證監會的規定,包括公募基金、專戶產品在內的各類型投資組合業績還受到公平交易制度的制約。如果公募基金和專戶產品之間業績差異過大,基金公司將不得不向證監會解釋原因,做出專項分析。
實際上,基金公司的困境還不僅僅是業績的相互制約,還存在著基金經理和專戶投資經理的激勵問題。傳統公募以提取固定管理費作為主要收入來源,基金業績的好壞、虧損和賺錢與否跟基金公司收入關系不大,基金經理追求的僅僅是戰勝市場和同業。而由于規模普遍較小和費率較低,一對多業務的主要收入來源是業績提成,專戶投資經理不僅要追求相對收益(不能過多地落后基金和其他公司專戶),更要追求絕對收益,不能讓客戶損失過多本金,其存在雙重目標,使得對專戶投資經理的考核更加復雜。如果專戶經理和基金經理管理組合的業績相同,但收入卻差別很大,勢必造成基金公司內部投資人才的沖突。
(四)為了實現利潤最大化目的,基金公司可能損害公募基金持有人利益
對于基金公司在開展特定客戶資產管理中可能存在的利益輸送,王華兵(2009)進行了專門研究,他認為:“由于專戶理財可以按照業績的一定比例分享一定的業績報酬,其最高比例高達20%,而公募基金只能按照基金的凈值提取固定管理費,這使得基金管理公司存在提升專戶理財賬戶業績的動力”。[1]而且,基金公司不僅有此動力,其還可能利用對倒交易、優先配置優秀基金經理人等方式為專戶投資鋪路,而證監會對利益輸送的認定非常模糊,懲罰機制不健全,讓基金公司實施利益輸送的風險和代價極低,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給利益輸送提供了方便,而這些做法將可能使眾多公募基金持有人利益受到損害。
在可能存在的利益輸送的問題上,監管層實際上很難進行有效監督。榮籬(2009)《公平交易指導意見》對基金公司旗下不同組合之間的公平交易進行了非常詳細的規定,[2]但仍有質疑聲認為,《指導意見》的落實情況到底如何外界不得而知,某監管機構一份著名報告已承認“行政監管承載過重”和“市場已經不堪重負”?,F在證券市場的監管本來就不嚴格,很多事都調查不清。
(五)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的開展將會分流相當部分公募基金持有人,影響公募基金的發展壯大
特定客戶資產管理開展分流了相當數量的公募資金,據一些媒體報道,目前已經出現了部分基金持有人贖回基金轉而投資專戶產品的情況,由于投資專戶產品至少在100萬元以上,如果基金持有人贖回基金投資專戶大量出現,將會造成原公募基金的巨額贖回,將制約公募基金的發展壯大,并將對基金正常運作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
王偉(2006)也指出,就我國情況而言,短期和靜態地看,專戶理財業務將主要吸引共同基金存量客戶進行結構性轉移,尤其是那些對控制權尤為看重、對價格風險承受度高和/或對資金流動性要求不高、對費率高度敏感的客
戶,保險公司、財務公司、大型企業以及上市公司是主要對象。而這些都是公募基金最重要機構持有者。[3]
三、對策建議
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固然有其巨大的潛在需求和光輝的前景,但為了保證傳統公募基金管理不受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開展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管理層和基金公司應采取進一步的措施:
一是進一步細化專戶業務監管規則,嚴格專戶業務進入門檻,并建立其與公募基金之間的嚴密防火墻機制和公平交易機制,確保專戶和公募產品在投研、交易、后臺等各個流程的獨立運行。二是嚴格分離專戶業務和傳統公募基金管理。在海外證券市場,一般基金公司很少在從事管理公募基金的同時開展專戶理財業務,更沒有同時推出一對多此類私募產品。當然,這與其市場發達、市場充分細分有關,我國目前還不具備此條件。但是,對于在開展一對多業務中如何回避與公募基金可能發生的利益沖突、抑制利益輸送問題,還是要認真加以研究的,這也是保證基金公司業務順利發展的基礎。三是盡快完善公募基金經理激勵機制,加強基金經理變動管理,基金公司應盡可能引進券商資產管理等外部投資管理人才從事專戶投資,減少專戶引發的基金經理變動。四是加強專戶理財業務管理的透明性。周磊指出:“專戶理財業務的信息透明化和運作規范化是其市場發展的主要動力,國外成熟市場的經驗表明,信息透明度越高,則專戶理財市場發展越快”。[4]因此如果客戶不了解投資管理人的經營情況,就很難找到合適的投資管理人。美國除了由監管部門定期公布專戶理財的經營數據以外,商業評級機構也對促進專戶理財管理的透明性做出了很大貢獻。我國在開展專戶理財業務的同時,也可推動中介機構定期對投資管理人經營的獨立賬戶進行評級,為客戶提供參考,從而加快行業的優勝劣汰,推動專戶客戶、投研等資源向優勢公司集中。
參考文獻:
[1]王華兵.基金公司對專戶理財的利益輸送問題研究[J].南方金融,2009(8).
[2]榮籬.基金攻入私募領地 利益輸送再成焦點[N].證券時報,2008-03-02.
[3]王偉.專戶理財與股票基金的選擇邏輯[J].現代管理科學,2006(12).
[4]周磊.開展基金專戶理財業務的合理性分析[J].企業研究,2008(3).
A Analysis of the Impact of the Separately Managed Accounts on the Mutual Fund
LI Hai-yuan,WANG Jing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Northwest A&F University,Yangling 712100, China)
資產管理和投資管理的區別范文2
(一)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是我國保險業行業加強的必然產物
總的來說,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是我國保險業發展的必然產物。雖然我國保險業發展主要在20世紀80年代,保險資金運用的歷史也主要是體現在1995年的《保險法》實施之后,但保險業的發展速度卻始終保持在世界一流的水準,從1999年之后的數字來看,保險業總資產從1999年的2604億元發展到2005年的15226億元,年平均增長速度在34.47%左右。管理資產的迅速提高必然帶來管理方式的變革,從我國保險業發展的幾個階段來看:
首先,當我國保險業剛剛起步的時候,各家保險公司都是以銷售產品為主要目標,成本敏感性不高,現金流的凈流入是主要的盈利模式,由于長期負債的壓力是以當時的保險密度和保險深度的增長巨大潛力為前提,因此各家保險公司對于資金管理工作的危機感基本沒有,那就更談不上統一的管理模式和創新的管理技術。實際上,當時保險資金在全國范圍內的“大集中”都沒有形成,保費的投資權力完全由保費的收取方來擁有,管理模式的行業內分化現象也非常明顯,風險累積較為突出,“保險”在某種程度上成為“冒險”。
其次,當我國保險業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保險業的制度建設逐步得到重視。先是1995年的《保險法》頒布,接著是全國各家保險公司的資金“大集中”的開始,然后是1998年以“中保集團一分為三”為標志開始的分業經營,各家保險公司將集團、產險、壽險分離的同時也開始加強了保險資金的統一管理。在這個階段,保險資金的使用開始強調專業性和技術性。與此同時,我國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變化的復雜性也迫使各家保險公司大力引進人才,積極建立專門化的資金運用部門,同時期存在的道德風險、操作風險和制度風險又加劇了市場風險的管理難度,因此我國保險資金運用制度存在明顯的進一步創新的內生性。
再次,當保險公司獨立的資金運用部門在運作中的專業性和獨立性無法進一步提高的時候,我國保險監管機構大力提倡和推進的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制度在我國應運而生。目前我國保險資產管理行業的發展也開始需要保險資金能夠獨立運作投資業務和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投資管理人員的薪酬激勵制度也需要能逐步和市場接軌。因此,更具專業性、開放性和全面性的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就顯得十分必要和自然。
(二)保險業發展的資產主導型管理更需要專業的資產管理隊伍
資產負債匹配是保險資金投資的主要特征之一,而保險業的發展趨勢都是由負債主導逐步向資產主導過渡的過程,這實際上也是檢驗一國保險業發達程度和保險管理制度健全程度的重要標志之一。資產配置對機構投資者的作用從國際慣例上看也是顯而易見的,正如加里·布林森(GaryBrinson)、布雷恩·辛格(BrainSinger)和吉爾·比伯爾(GilBeebower)在1991年《投資業績的決定因素》中指出,“大約有90%以上的機構投資組合收益差別來源于資產分配的不同,而僅有少于10%的投資收益差別可由市場時機掌握和證券選擇不同來解釋?!庇纱丝梢姡S著保險業的發展,保險投資業務將與保險主營業務共同發展,前者的發展地位是一個不斷強化直至并駕齊驅的過程。從西方國家的數據來看,保險主營業務的發展必須依托投資業務的發展,從而也進一步推動了發達國家保險業資產管理的工作開展和公司型建制。
從國際上保險公司發展過程來看,不僅資產負債匹配技術和管理體系在不斷強化和發展,單從高管人員工作背景的變化就已經不斷說明資產主導型的越發重要:保險創建之初主要是由市場銷售的高手擔任公司高管;第二階段是由精算和財務管理的專業人士通過產品創新和成本控制而進入公司管理層;第三階段是由投資管理人員擔任高管,來支撐和承擔產品的創新和業務的運行。
從我國保險業發展的幾十年來看,最初的保險公司高管往往都是由政府部門、銀行部門等高管人員來擔任,這些人有廣泛的人脈關系,背景深厚,能快速取得業務。而正式業內培養的第一代高管人員一般都具有保險主營業務背景,然后是具備良好管理才能和技術的管理類或精算技術人員。從19世紀開始,保險精算技術不斷發展,現在只要根據生命表,工作人員都已經可以按部就班地開展工作。再經過此后的財務高管人員主導后,目前各家保險公司的高管人員往往是具有較好投資工作背景的業務專家。因此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在各家保險公司內部往往也具有較好的組織基礎,這也構成了目前9家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成立的重要基礎之一。
(三)我國大金融格局變革中的“混業雛形”趨勢奠定了保險資產管理的基礎
目前全球的金融監管主要是混業和分業兩種模式,兼具其中的經營模式也往往因為其所在國家或地區的銀行優勢或財政優勢而形成了事實上的混業模式。從各自推行的國家或地區分布來看,金融制度較為發達的國家或地區往往是以混業制度為主。
目前由于我國尚處在發展中階段,因此金融領域里的分業經營模式有制度上的依賴性,但隨著金融環境的變化和金融系統內各公司內在生存和競爭的壓力,混業發展在我國目前有一定的內生性要求?!昂暇帽胤帧⒎志帽睾稀钡陌l展規律主要取決于市場發展和監管能力,而這種能力的主要檢驗指標就是看防范金融業之間風險傳導的防火墻是否堅固而有效。
從混業發展的國際趨勢來看,往往是秉承金融體系中資產存量的分布規律來進行的,換言之,銀行業、保險業開展證券業務和信托業務更為直接。從目前我國保險業管理辦法來看,保險公司參與銀行業務、證券業務和信托業務難度較大,而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正好可以解決相應難題,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不僅可以充分利用所在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網絡優勢,而且還可以通過其集中化風險控制和資金優勢達到保險行業向其它金融領域發展的試點作用。
二、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模式選擇
(一)國際上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模式
從國際上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內容來看,主要資產包括一般賬戶資產、獨立賬戶資產和第三方賬戶資產,三者的結構沒有統一規律,根據國別、金融環境和每家公司自身的情況略有差別。但從總體來說,國際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經營管理有以下特點:
首先,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對保險業職能的主要支持在于資金融通功能,這是保險三大職能中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定位的主要依據,也是其在保險業地位中的不可替代的主要原因。由于保險主業資金的長期負債性特點,在長達幾年甚至幾十年的時間間隔中,沒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專業化管理對主業資金的增值作用,保險業的補償和保障的兩大功能也就無從發揮。
其次,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行業定位就是金融服務公司,其所遵循的監管法規和業務準則的首要前提就是一種企業資金的投資行為,因此業務類型與保險業自身的業務類型相差較大,在更多情況下主要是與證券機構、信托機構和其它投資咨詢機構來競爭,甚至在一些國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展業后臺或者展業目標就直接是銀行業務。換句話說,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在各國的金融體制中都具有典型的旗幟性、全面性和具備貨幣及資本領域雙重領導力的市場形象。
再次,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目標只能是展業越加豐富和規模越來越大的金融服務公司,這是由殘酷的市場競爭決定的,否則保險業資產只能逐步由市場的第三方機構代為管理和投資運作。換言之,保險資產管理是“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的行業競爭模式。從國際經驗來看,目前美國和歐洲都出現這樣的情況:或者是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不僅管理保險資金,而且成功管理其它各類資金;或者是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逐步被淘汰,保險資金被全權委托到保險業外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代為管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一直面臨其它TPAM(ThirdPartyAssetManagement第三方資產管理)公司的強大競爭,如圖1和圖2所示,到2001年底,美國市場上第三方保險資產管理領先的5家機構中只有2家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而歐洲市場上第三方資產管理領先的10家機構中只有1家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二)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模式選擇
根據《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是指經中國保監會會同有關部門批準,依法登記注冊、受托管理保險資金的金融機構。但從實際準人的業務經營具體內容來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務領域還是明顯擴大,比如第29條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經營范圍業務”的規定中包括:受托管理運用其股東的人民幣、外幣保險資金;受托管理運用其股東控制的保險公司的資金;管理運用自有人民幣、外幣資金;我國保險監管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國務院其他部門批準的業務。從目前我國已批準成立的9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來看,保險業資產管理的發展空間和潛力極大,各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正面臨難得的制度機遇,同時市場的殘酷競爭也為下一步的展業要求提供了重要的推動力。
從現有的業務類型來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目前的主要任務還是通過專業化和獨立化的制度運作來實現化解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收益、支持保險產品創新等目標。從資產業務、負債業務、中間業務三方面來看:首先,資產業務中主要還是金融產品投資,存量較小的保單質押貸款業務明顯具備客戶服務的功能,存量中的非金融產品一般主要是公司自用部分或歷史遺留項目;其次,負債業務目前還主要是受托管理所在保險集團的產壽險及集團資金,盡管部分資產管理公司已開始嘗試接受其它社會資金的委托業務,但總體來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甚至還沒有受托管理到全部的保險資產。再次,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真正意義上的中間業務目前還沒有開展,即使有也往往是從提高投資產品市場份額的角度出發的。因此說,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潛力和前景十分廣大。不僅在資產業務上可以通過擴張投資渠道來實現資本市場與非資本市場產品的有效組合,還可以在負債業務上通過大力挖掘投資型保險產品和企業年金理財產品等方式來進一步爭取受托其它保險公司資金、社保基金、企業年金和廣大的社會資金,從而實現獨立的資產管理和機構運作。
在各方面條件成熟的情況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還可以憑借自身的投資及保險行業雙方面優勢開展進一步的中間業務,最終實現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風險管理——自主經營——資產管理——綜合金融服務的四步行業發展目標。在這一發展進程中,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還應該充分借鑒和吸取我國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經驗和教訓,加快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的多元化突破,才能立足市場,獨立防范市場系統風險,事實上,大部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也已經開始了業務的研究儲備、人員儲備和制度儲備。
三、目前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發展的瓶頸
(一)保險資產管理的制度需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
目前我國保險業發展的速度很快,相應的業內制度工作在宏觀和微觀層面上都得到了明顯的強化和重視,近些年來也取得了極好的效果,保險資產管理行業的發展也成為市場關注的熱點。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由于基礎薄底子弱,保險資產管理的制度建設工作仍將是未來行業內的工作重點,主要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保險資產管理的監管制度需要進一步強化和細化。應該說,目前由于我國還處于金融分業階段,因此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監管還屬于部門監管和業務監管相融合的階段:一方面,我國保險監管機構要對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進行機構監管;另一方面,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務內容還需要我國保險監管機構和銀監會、證監會等進行良好的行業溝通。因此,保險資產管理工作的監管需要進一步專門的法規和細則。
其次,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與保險公司的委托受托關系要進一步規范和引導。目前保險行業存在一定的資產管理矛盾:一方面,各保險公司在業務競爭的壓力下對投資收益率的要求較高,而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受制于市場的整體環境難以完全滿足委托人的要求;而另一方面,市場上可供選擇的受托人隊伍還沒有達到美國TPAM的管理程度,而且在業務初期還需要給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一個成長的機會。在這種情況下表現出很多難以解決的問題,比如說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管理費率的計算和保證、內部監管和外部監管的結合、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利益分配機制、爭議的協商機制等等,這些矛盾處理不好將直接影響保險業本身的快速發展,相當數量的保險公司仍然停留在負債主導型的投資階段,最終造成市場惡性競爭,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將雙方面受損,這些都需要保險業資產管理制度的細則強化。
第三,保險資產管理的其它相關外部制度也需要進一步強化,比如稅收制度、會計制度、審計制度等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與傳統的資金運用管理部門的最主要區別在于其獨立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公司化運作模式,因此不僅需要進一步細化各種相關外部制度,更需要防范諸如重復征稅等問題,否則資產管理公司獨立運作的制度優勢非但沒有得到充分體現,反而因為增加了重復性負擔而降低資金運用本身的收益和效率。
(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需要進一步補充和吸引人才
從業務內容上說,目前我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投資種類發展速度超過了人才的引進速度,很多業務類型還需要市場上更全面、更廣泛的專家人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對人才的要求較為嚴格,不僅需要業務人員具備市場里合格的投資技術,更需要投資技術與保險主業的產品開發、資產負債匹配等技術相融合,而且由于保險資金的規模因素,保險資產管理還需要更多具備“一專多能”的多面手能力的人才。因此一些崗位需要將人才引進和內部強化有機結合,選人錄用要符合市場水準和行業匹配的多方面標準。目前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還需要在激勵機制和淘汰機制上與市場進一步接軌,充分考慮薪酬水準具備剛性的特點,進一步吸引人才、保護人才和發展人才。
(三)管理隊伍專業化也是未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強化的重點
由于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的資金具備期限長、收益要求穩定等行業特點,因此以長期投資為核心的投資理念是未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投資的主導理念,這些都需要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管理隊伍更具專業化水準。資產管理工作的理論技術性很強,從資產組合模型來看,資產期望收益率的決定和預測機制本身就較為復雜,目前市場上采用非線性回歸分析技術來預測資產的期望收益率的作法也越來越多,但還都沒有權威的結論。根據經典理論,無論是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還是套利定價理論(APT),論述最多的還主要是單因素模型,而對于多因素模型,往往也就是在單因素模型基礎上進行擴展的嘗試而已,因此在理論界尚無定論的前提下,實際的資產管理工作對管理隊伍的要求就更為嚴格。只有在公司層面的投資技術、投資策略、風險控制和績效評估等方面形成市場化的標準和方法后,該公司的投資收益與資產負債匹配能力才能真正符合保險資金的投資特征。
四、進一步加強和發展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對策
(一)完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發展的經營戰略思想
目前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正面臨難得的制度機遇和市場機遇,發展空間和增長潛力巨大:一方面,截止2006年8月,我國保險業內管理總資產已達1.7萬億元,而近年來我國保費收入增長平均在25%以上,因此9家資產管理公司的管理資產具備一定規模,其投資內在需求很大;另一方面,我國保險業在整個金融領域中的比重還遠不足1/3,雖然保險業總資產規模始終保持在證券業總資產的3倍左右,但離銀行業總資產的規模還相差較遠。比如至2006年4月,我國銀行業總資產已達近40萬億元,占我國金融總資產的95%,而同期的保險業總資產規模只有1.63萬億元,因此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充分認識目前的戰略任務,而且需要具備在公司內外、行業內外、國家內外的市場競爭能力。
我們可以用邁克爾·波特的五力圖或組織效力星狀圖來分析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狀況。如圖3所示,從公司發展的角度出發,戰略、報酬、結構和過程、文化、人員是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發展過程中同樣需要重點關注的五大方面,而在這五個要素的組合過程中,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與一般意義上的公司相比既有共性,又有保險資產管理行業自身的特性。首先,從戰略上看,穩健經營、內控嚴謹、外向開放和治理完善是保險資產管理行業公司型改革和發展的總體思路;其次,在報酬方面,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既要按照市場化的人才配置標準來實施管理激勵,又必須在員工發展中憑借平臺優勢樹立事業成就感的隱性激勵觀念;再次,從結構和過程來看,由于保險資產管理要求的技術性較為復雜,與資金有關的各方面責任壓力又較大,因此,需要強調職能性組織管理的效率,同時又必須和委托人建立完善的溝通網絡。而在各個產品的投資和決策過程中,更需要堅持科學、規范、嚴謹、流程化、投研一體化的實施過程原則。第四,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必須有符合自身行業特點和遠景規劃的文化理念,這種文化需要兼容保險行業、資產管理行業等多方面特點,其中穩健、誠信、專業、服務等內容都是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重要企業文化導向。最后,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主要體現在人才的發展,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最終主要體現在如前所述的各類技術人才、研究人才、管理人才和溝通人才。
(二)堅持多樣化和差別化的資產管理公司發展模式
目前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雖然只有9家,總體的發展方向是一致的,但各家的基礎情況略有差別,市場股東的背景情況也不盡相同,因此應當堅持多樣化和差別化的資產管理公司發展模式,充分尊重委托方的意愿。委托方可以根據自身的資產規模、管理力量和投資團隊來確定資金委托形式和額度。目前我國保險市場上的資產管理公司主要分為
三類:部分超大規模的資產管理公司由于還沒有做到全部受托集團內所有資金,因此可以進一步加強與委托方的溝通,提高為委托方服務的意識,不斷提高本保險集團自身內的受托資金規模和效率;部分大中規模的資產管理公司由于目前基本上是全權受托集團內全部資金,因此可以根據自身優勢,集中精力先把自己的事情辦好,實現資產管理的順利轉軌;部分中小規模的資產管理公司由于集團內資金規模較小,因此可以依靠其自身的專業化隊伍,積極向所在保險集團外的整個金融市場的資產管理業務做戰略滲透,為整個保險資產管理行業做示范效應。
(三)發揮資產管理公司在整個保險行業經營向資產主導型轉型中的作用
當前,保險業發展仍處于由負債主導型逐步向資產主導型過渡的階段,我國保險業正處在行業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有義務也有責任在這項改革中承擔更多的推動作用。從國際上通用的償付能力理論和實踐標準來看,責任要求理論、風險資本要求理論和加強管制風險評估框架理論等最終都要求保險公司的資產市場價值大于負債,此外還需有足夠的流動資產以履行所有因債務而導致的財務責任?!凹夹g上沒有償付能力”表示承保人未能符合由監管機構所制定的最低程度償付能力;“實際上沒有償付能力”則表示資產的市場價值比負債低。因此單純靠保險主營業務使保險公司在保單持有人得到充分保障和保險業運營成本較低這兩個因素的權衡中達到均衡的做法是不完整的,保險公司在完善儲備金、償付能力保證金等財務制度的基礎上,還要進一步強調投資的主導性。只有投資的收益性和流動性得到充分體現,情景測試、隨機性模擬測試、資本充足測試、動態償付能力測試等檢測方法才能真正實施,理論到實踐的接口才能真正實現。
實際上,保險投資如果停留在負債主導的被動投資層面上也不利于保險資金本身的增值作用的發揮。在原來的投資模式下,由于保險投資是部門運作而非公司運作,投資的獨立性有一定的制度障礙。因此,在資產管理公司成立的制度基礎上,保險資金在投資層面上起碼應該具備建議權和獨立性。從資產主導型的特征來看,最主要表現兩點:一則資金投資能對產品銷售量產生影響;二則資金投資能對產品設計產生影響。目前階段,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可能還難以具備雙方面權利,但加強與保險主營產品設計與開發部門的溝通和建議應該是未來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工作基礎之一。
(四)搭建保險公司與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互信平臺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我國作為一個新生事物,還需要與作為委托方的保險公司建立充分理解的互信平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區別于傳統的保險資金運用管理部門最主要的制度體現就在于能施行更有效的組織激勵機制與獨立的法人治理結構,因此互信平臺也需要搭建在有效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基礎上。根據《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主要股東必須是成熟盈利的保險公司,而且股權有25%的空間可以留給外資和民間資本等戰略投資者,這說明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擁有一個明確的外部治理結構基礎。這種制度安排不僅可以為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搭建有效的互信平臺,在未來的第三方資產管理中,這種互信平臺將顯得更為重要。因此作為委托人的保險公司應當信任作為受托人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這不僅是未來業務的需要,也是符合目前我國國情的重要選擇,更是規模經濟和成本節約的實踐結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也應該突破原來的部門管理依賴性,加強市場危機感,主動接受委托人的監督管理,強化服務意識,實現保險行業內的“雙贏”。
(五)建立符合保險資產管理行業特征的IS09001質量管理標準和評級體系
在發展資產管理模式的初期,保險公司也應該逐步考慮質量管理和品牌管理,目前國內已有金融機構取得了標準認證,其它金融機構也都正在積極推行這種國際化管理模式。因此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建立之初就應該考慮在實踐的基礎上建立符合資產管理行業的IS09001標準,進一步強調以客戶為中心,加強市場的快速反應,堅持核心作用、全員參加、過程方法、管理系統方法、持續改進、事實決策和與合作方互利的原則,通過標準化進一步推動專業化。并且注重在監督管理過程中的“P—D—C—A循環”(P:plan策劃,D:do實施,C:check檢查;A:act處置),逐步建立風險管理與整合體系審核、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投資績效評估等子系統。
綜上所述,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公司的建立是行業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國際行業經驗的重要借鑒。由于我國各保險公司的基礎不同,因此應當堅持多樣化和差別化的資產管理公司發展模式。在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險資產管理制度的基礎上,理順委托方與受托方關系,堅定“穩健經營、內控嚴謹、外向開放、治理完善”的發展戰略思想,實現我國保險業資產管理的重要突破和市場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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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和投資管理的區別范文3
商業銀行的資產管理與理財業務
商業銀行的資產管理可分為自營資產管理和代客資產管理?,F在人們通常所說的銀行資產管理業務與傳統的銀行資產管理是有很大區別的,傳統的銀行資產管理是指銀行對自營的資產,包括表內資產、或有資產等進行管理。隨著商業銀行業務的發展,其資產管理的內涵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商業銀行的代客資產管理業務,即是以銀行作為資產管理人,受客戶之托,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客戶簽訂資產管理合同,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方式、條件、要求及限制,對客戶的資產進行經營運作,為客戶提供金融投資管理服務的行為。
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和居民財富快速積累,對財富保值增值的需求也愈加迫切,存款“脫媒”效應開始顯現。深化金融改革與金融創新,促進了多層次金融市場的建立并日益活躍,通過貨幣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商品期貨、金融衍生、股權投資等市場工具對客戶資產進行投資和管理風險的條件已經具備。而金融市場的對外開放和人民幣國際化又為客戶財富投資管理和風險分散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空間。
目前我國的銀行理財是商業銀行主要的代客資產管理業務。商業銀行的理財業務既可以為單一客戶辦理定向理財業務,也可以為多個客戶辦理集合性資產管理計劃,如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還可以為客戶辦理特定目的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因此通常把銀行理財、保險資產、券商資產管理、信托計劃、基金等及其延伸業務統稱為大資產管理或泛資產管理,就是說包括商業銀行在內的其他金融機構都可以信托業務的方式經營資產管理業務。
銀行理財等代客資產管理業務屬于直接融資范疇,投資者將自己的投資交給商業銀行進行管理,避免了因專業知識和投資經驗不足而可能帶來的不必要風險。它既是利率市場化和客戶資產多元化趨勢的必然選擇,也是商業銀行緩解表內資產規模持續快速增長導致的風險集聚、管理成本上升、資本約束等問題的戰略舉措,更是商業銀行經營轉型和追求長期穩定收益的具體表現,已經成為我國商業銀行經營發展和業務創新的重要領域。
商業銀行開辦理財等代客管理資產的金融服務,既可以節約資本、不需計提風險撥備,又能實現較高收益率,實際的交易業務量也沒有減少,但銀行的資產負債表則沒有反映這類業務,只是在財務報表中反映了中間業務收入的增加。銀行依靠自身的品牌和信用支撐,通過信息中介服務,讓資金的使用人與資金的擁有人直接見面,讓資金的擁有人知道資金的使用人在哪里、他們需要資金做什么;讓資金的使用人知道所需資金是誰提供的,將原本反映在銀行資產負債表內的部分業務轉換成了不占資本的中間業務。
我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迅速發展說明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和風險承擔能力有了很大提升,也是社會經濟運行的效率提高的重要表現。它是客戶對資產多樣化需求與銀行經營創新的結果,是資產證券化和利率市場化發展進程中客戶直接融資市場和投資渠道背景下銀行業務產品創新的產物,銀行理財產品已成為投資者資產配置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及商業銀行經營的主要業務品種,并對實體經濟運行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也有人把我國商業銀行理財、證券公司集合理財、基金公司專戶理財、證券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連險中的投資賬戶、企業年金、住房公積金等歸入影子銀行的范疇。
目前市場上的銀行理財產品按產品結構,可大致分為結構性理財產品和非結構性理財產品,非結構性產品中包括了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和股權類理財產品。從收益率來劃分,又有預期收益率型理財產品、凈值型理財產品和非估值型理財產品之分。其中,結構性理財產品,按照慣例,一般都提供預期收益率區間。固定收益類的理財型產品,有相當部分不提供凈值,而是提供預期收益率。股權類理財產品,一般不提供估值和收益率。自2004年國內商業銀行首次發行理財產品以來,銀行理財業務快速發展,規模擴張迅速。到2013年9月末,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余額已超過10萬億元,且產品創新活躍,客戶群體廣泛,已成為商業銀行代客資產管理中的主要業務。
商業銀行理財業務中的風險
我國的商業銀行開辦理財等代客資產管理業務時間還較短,在其內部也尚有不少問題沒有厘清,加上技術、工具、人才等儲備不足,就在市場壓力和同業競爭的態勢下快速發展,必然會帶來一些新的風險問題。
銀行保本理財產品存在誤導。從法律上講,銀行代客管理資產,只是承擔在代客資產管理中相應的操作風險、聲譽風險,由客戶承擔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等投資風險。但在實際操作中,很難真正落實到位,往往銀行還隱性承擔了信用、市場風險。在銀行代客資產管理業務中,銀行和客戶是委托關系,銀行作為受托人按照與投資者事先約定的資產投資計劃和方式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并與其簽訂理財協議,即銀行出售的理財產品風險按事先簽訂的協議由購買者自行承擔。但投資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者往往是把對銀行信用的信任轉變為對銀行產品的信任,進而對銀行出售的理財產品的信任,其購買理財產品時,關心的只是收益,并不認真關注所投資理財產品的風險,甚至全然不顧其風險的大小,哪個理財產品收益高就投資那個。只要是銀行出售的理財產品,不論怎么提示風險,都被當成是銀行存款產品一樣來購買。而銀行則是按規定對代客投資業務進行操作,主要是防控由理財產品發售、管理引發的操作風險、聲譽風險,并把獲取的信息,通過事先約定的渠道向投資者提示風險。但事實上,只要是投資就會有風險,市場如有變化、政策如有調整,就會使銀行理財產品潛在的投資風險敞口即刻轉變為現實的風險損失。盡管有協議在先,有些投資者還是會把風險推向銀行,使得銀行為維護自身的聲譽而被迫應對,難以獨善其身。
這從原因上分析,也有銀行自身的問題。目前銀行理財產品中的保證收益類理財產品,即是指投資者購買了該類產品之后,銀行負有還本付息的義務,投資者享有收回本金并取得固定或浮動收益權利的理財產品,在法律關系上與自營業務的債權債務關系類似,所募集的資金實際已變成了銀行負債,其資金的運用也屬于銀行的資產業務,如同銀行的存款與貸款。這種做法很容易誤導投資者把所有銀行理財產品都當成銀行存款一樣對待,把銀行理財產品的法律關系誤解為是與銀行的債券債務關系。事實上,這種保證收益類理財產品從根本上改變了銀行理財業務的性質,扭曲了理財業務的本來面目,還使商業銀行承擔了更多的風險。
銀行理財產品設計有缺陷。商業銀行為了爭取客戶,只顧提高收益率,往往在一些理財產品的設計上,期限過度錯配,加上監管不夠充分,投向風險過高的領域。如發行不超過幾個月的短期限理財產品,而其投資對象卻是長期限的資產,甚至超過10年的投資項目。一方是流動性較高的理財產品,另一方是流動性較差的投資資產,存在著嚴重的過度期限錯配。同時為獲取較高的收益,加上理財產品不受資本的約束,也不受貸款限額的控制,有些銀行就把理財產品當作貸款投放或自營表外融資的工具,甚至將自營融資不能投放的項目通過理財資金進行投資,增大了理財產品的潛在風險。如把理財資金直接或間接投向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兩高一?!逼髽I、房地產等高風險或限制性行業和領域,一旦所投資資產出現問題,就有可能導致銀行理財產品投資違約的風險。
銀行理財產品被當作流動性管理的工具。如有些商業銀行將理財產品充當流動性管理、調節關鍵時點存款規模的工具。通常把理財產品到期時間設定在月末、季末或年末等關鍵時點,將客戶的理財到期資金直接記錄為當期存款,然后再在下月、季或年度開始時再將其轉回高收益率的理財產品,以使銀行的資產負債表數據在一定程度上高估了真實的存款基數。這種與銀行表內業務綁定的做法,不利于銀行理財業務的長遠發展。
銀行理財業務與自營業務的風險隔離不徹底。有些商業銀行的理財業務與自營業務由同一部門進行經營與管理,沒有專門從事理財業務經營與管理的部門,自營產品與理財產品交叉銷售,而且還與銀行自營的表內外業務相互影響,相互依存。同時按照現行的監管規定,銀行理財產品在對外簽署理財投資協議、產品說明書或其他相關合同簽訂等活動中,基本上都是以商業銀行名義進行。由此導致商業銀行理財業務與商業銀行自營業務的風險不能有效隔離,理財產品出現風險時就會直接危及到商業銀行。
銀行理財沒有嚴格按產品進行核算。有些銀行通過滾動發售不同期限的理財產品持續募集資金,以期限錯配溢價、流動性溢價、信用風險溢價來獲取收益,沒有嚴格按規定實現單個理財產品的獨立核算,或按產品獨立核算的質量不高,沒有做到每只理財產品都有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和利潤表。還有些商業銀行通過低概率的高預期收益率來吸引客戶,但產品到期后,實際收益率遠遠未達到產品說明書中所列示的預期收益率,甚至出現虧損,就通過違規轉移內部收益來填補收益缺口,以保證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的剛性兌付。
銀行理財業務第三方合作機構的風險管理薄弱。依據現行的規定,商業銀行不具有法律規定的主體投資資格,銀行要發行理財產品就只能通過與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合作,并在法律上明確要承擔相應的風險。在這種模式下,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合作機構的風險管理能力。但事實上,相當多的第三方合作機構只是為商業銀行發行理財產品提供了一個合法合規的通道或工具,并沒有實際的風險識別能力、防控能力,更沒有相應的風險承擔能力,只是收取手續費。尤其是銀行理財業務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商業銀行為滿足客戶需求,加快理財產品推出的種類和數量,以使得本行的理財產品能夠在市場上爭得主動,于是對一些信托計劃或其他資產管理計劃的調查、審查、風險評估等工作,往往就將本應由合作機構做的工作都代為完成,增加了銀行的潛在風險。同時,按現行的做法,銀行理財產品資金通常是由合作機構一次全部投放到位的,由于其投資標的多樣,投資方式靈活,加上合作機構又沒有根據合同或協議約定履行日常跟蹤管理,一些理財資金的實際用途很難得到有效監督、監控,甚至有些連基本的監控手段、渠道都沒有。出現風險后一些第三方合作機構反應遲緩、消極,還把責任都推給銀行,對此銀行又很難約束第三方的行為,除非與其不做業務。這既增大了銀行的潛在風險,也直接影響到了銀行對客戶合法權益的保護,使商業銀行為客戶利益服務和為客戶創造價值的原則受到影響。近年快速增長的信托業務,就是在這種特定環境下的一種非正常發展,是監管不完善的一種具體表現。
此外,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一旦暴露,由于缺乏有效的風險處置機制,商業銀行很難在短時間快速遏制和有序處置,從而造成風險的擴散和傳播,極有可能引發銀行的聲譽風險,甚至還會影響其理財業務的正常運行。
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風險防控
商業銀行既要不斷探索代客資產管理業務的新模式,通過市場化的投資運作,不斷提升代客資產管理的水平,為客戶創造價值,又要加強自身對代客資產管理中的風險管理,獲取更多的收益,為金融改革和創新積累更多的經驗。
銀行保證收益類理財產品要徹底回歸自營。固定收益類的理財產品,實質上是在存款利率尚未完全放開的情況下,變相提高利率的一種存款產品。盡管已按自營業務納入了資產負債表,但為避免投資者或公眾誤解,商業銀行要把它從現有的理財產品中分離出來,使之成為銀行的一種保本保收益或保本浮動收益的存款類產品,并改變其產品名稱和產品章程。如可稱其為浮動收益存款、定向投資存款等,不能提前支取,但可以用作融資的質押。同時在銀行理財產品中還應抓緊對非標準債權投資資產的改造,把部分非標準化的理財產品改造成標準化的債權直接融資產品,實現理財產品投資資產的標準化、可交易、具有公允價值和流動性。
積極試行銀行資產管理計劃業務。依據國家金融改革和監管部門的規定,加快推行銀行資產管理計劃業務,擴大業務規模,使之成為與券商資產管理計劃、保險資產管理計劃、信托計劃等其他資產管理計劃一樣具有獨立的主體投資資格,并能在銀行間市場、證券交易所等各類公開市場開立相關交易賬戶,直接參與貨幣市場工具、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債權、收(受)益權、股權、另類投資品等各類資產的投資。以簡化操作流程,提高產品透明度,節省相關費用和融資成本。同時加強和規范對第三方合作機構的風險管理,既要嚴格落實相關的合作準入、風險評級、合作限額等措施,避免在業務合作中,因風險管理不到位而出現薄弱環節,或可能引發的交叉性金融風險,又要避免交叉監管,提高監管的效率。真正體現商業銀行按照“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思路來經營代客資產管理業務,避免一些不符合資質要求、沒有風險承受能力的合作機構都來參與高風險的理財投資業務。盡管如此,信托、基金、保險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仍將是商業銀行最重要的業務合作伙伴。
完善理財業務的風險隔離制度。商業銀行要在理財業務的組織管理、賬務核算、資產托管和系統操作等方面與銀行自營業務相隔離,并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確保理財業務的獨立和完整,避免資產管理中的代客業務與自營業務之間的風險交叉傳染。要把理財業務的資金與吸收客戶存款的資金嚴格分開管理,嚴格分賬核算,以避免利益輸送和轉移。在內部管理體制上,要對理財業務的前、中、后臺實行嚴格的部門分離,理財產品之間也應嚴格分離,確保每只理財產品有獨立的托管賬戶,其風險與收益做到獨立核算。健全和完善理財產品的研發設計、投資運作、銷售管理、信息披露等環節的制度體系,使每只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管理都公開透明,確保理財業務的特性能得到充分體現。
加強對理財產品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商業銀行要進一步梳理理財業務資金流動的相關信息,集中由專人負責管理,并要與銀行自營業務的流動性管理對接,加強數據信息共享的深度和廣度,協調好表內外資產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和資金的統一調度。對開放式理財產品都要有明確的期限限制,不得辦理無期限的開放式理財產品。對理財資金所投資的資產剩余期限不得超過其自身存續期限,投向高流動性低風險和低流動性高風險的理財資金都要按投資總額的一定的比率設定限額,對封閉式理財產品則必須要嚴格按期次發行。
強化對理財業務的聲譽風險管理。商業銀行雖然不承擔理財產品投資的信用風險,但由于銀行理財產品隱含了發行銀行的信譽,所以更要充分利用自身的專業優勢,盡可能為客戶、為投資者提供好服務,幫助客戶或投資者分析、識別、防控風險。銀行向客戶提供的理財產品風險防控提示要優于對自營業務的風險防控,并對不同風險狀況、不同類型的理財產品特征進行定義和風險評級。要讓客戶充分感受到銀行在代客業務中的盡責服務、超值服務,感受銀行的品牌和信譽,把商業銀行間的風險管理差異,充分地體現在其理財產品上,這也是防控聲譽風險的重要舉措。風險管理水平較高的商業銀行提供的理財產品,其風險揭示應更為充分、信息披露更為詳盡,使投資者在選擇理財產品時,更為便捷,更具可信度,真正做到把不同風險等級的理財產品,銷售給有相應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
建立理財業務的風險撥備制度。為促進銀行理財業務的可持續發展,要盡快研究建立相應風險的撥備制度。具體可依據不同理財產品的風險,確定差異化的撥備計提標準。如對債權類、票據類、股權類理財業務以及基礎資產為普通金融債、企業債、次級債、短期融資券、資產抵押支持債券等信用類債券的聲譽風險,就需綜合考慮理財產品的期限,融資主體的資信狀況及其在本行貸款風險分類的情況、理財產品的風險等級、風險防范措施,以及監管部門的規定等情況,按照時點余額的一定比例計提減值準備,即減值準備保有額=計提時點理財業務余額×計提比例。對債券類理財業務中,基礎資產為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等非信用類債券的,可不計提。
強化從業員工的業務技能提升,培養出一支高素質的理財業務專業團隊。商業銀行的理財業務是一項專業性強、復雜度高的業務,其能否成為銀行經營收益可持續的主要來源,關鍵在于人才。商業銀行要重視和強化代客投資研究和資產管理專業人才的吸納、培訓、培養,尤其要增大資源的投入和人才的儲備,形成一支與其業務發展規模相匹配的投資研究、研發設計、投資交易、會計核算、賬務處理、估值、托管和信息披露、合規性審查、風險管理等的專業化團隊和一套嚴格、完整的激勵機制。
完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監管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發展變化快速、內涵范疇寬泛、法律權責關系多樣,涉及主體眾多,僅僅依靠市場自律來防控風險是不夠的。事實證明,任何一項新的金融業務,如缺少了嚴格的監管,或監管不到位,就會有監管套利,就會釀成大的風險問題。國外一些引發金融危機的事例也表明,危機的爆發是外部因素沖擊、監管的缺位失效與金融機構內部風險管理脆弱性共同作用的結果。
因此,要防控銀行理財等代客資產管理業務的風險,監管部門既要督促商業銀行自身加強風險管理,又要從審慎監管入手,做出全面、系統的制度安排來改進和加強,尤其是要完善監管制度體系,更多地嘗試新的監管方式和手段,細化監管內容,以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完善監管協作機制。在我國目前“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金融監管體制下,一家監管機構很難能夠對金融機構資產管理中的跨市場產品、結構化產品以及場外交易等進行有效監管,包括一些組合型理財產品、結構性理財產品等容易出現監管真空,或出現不同金融機構從事同類業務卻有不同的監管標準等問題。因此,要盡快建立一個跨產品、跨機構、跨市場、跨區域的功能性監管協作機制,對機構、產品的市場準入、營運要求、風險控制、違規懲處等進行聯合監管,對交叉業務要有明確的監管限定和總量控制。要嚴格規范銀信合作、銀證合作、銀保合作等業務模式,避免監管套利,進而對宏觀調控政策實施效果的影響。同時對參與此類業務評級的機構也應納入監管范圍,督促其在資產管理業務評級中的客觀性和獨立性,提高評級過程的透明度等。
進一步放開銀行資產管理計劃業務。按照“分類監管、持牌管理”的要求,對不同資質的銀行開放不同種類的銀行資產管理計劃,并要有一個標準化的規定,包括產品及業務的設計、開展方式等。銀行資產管理計劃除了有理財的直接融資功能外,與傳統的理財產品還要有明確的區別和差異。同時要允許銀行理財產品直接在交易所開立證券賬戶,可投資在交易所上市的標準化債券,包括各類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加快推進理財產品在銀行間市場開立乙類賬戶,可以單只理財產品為單位獨立開設,禁止理財產品之間進行關聯交易和利益輸送。并要嚴格理財產品開立賬戶的準入條件,開戶產品須獲得相應的“備案通知書”,并要堅持采取一手交券、一手交款的DVP債券結算方式。還要盡快研究開放銀行理財產品的二級市場,通過市場化的投資與交易,讓巨額的理財產品有一個轉讓的渠道和平臺,不僅使之能有一定的流動性,而且通過二級市場的交易還可以形成一個理財的市場價格。
嚴格對信息披露的監管。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商業銀行理財業務信息披露的監管,盡快出臺理財業務信息披露指引,規范各家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模板,督促商業銀行改進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以簡約易懂的形式讓投資者充分了解相關信息,尤其是資金是否流向限制性行業或領域,降低銀行和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提高銀行理財業務的透明度。如對所有提供預期收益率的理財產品到期后須及時披露實際收益率,如實際收益率與預期收益率或預期收益率區間上限有差異的,應對差異原因進行公開解釋。以確保各商業銀行在發行產品時,更為謹慎的披露預期收益率或預期收益率區間,避免以高預期收益率來誤導投資者,并且鼓勵商業銀行更好地規范和發展凈值型的理財產品。
嚴格監管理財業務的托管。規范托管也是防控風險的一項重要措施,商業銀行所有的代客資產管理業務都必須進行托管,并以產品為單位開設獨立的托管賬戶,不同托管賬戶中的資產要進行隔離,托管人不得未經客戶同意就將其托管資金同時歸集入一個賬戶進行運作。為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利益,對于托管業務不規范,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尚不健全的中小銀行,應要求其通過第三方托管來開展理財等代客資產管理業務。
資產管理和投資管理的區別范文4
【關鍵詞】財富管理 家族信托業務 拓展操作模式
隨著中國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中國富豪人數不斷增加。中國高凈值人群投資心態更加成熟、穩健,在投資理財方面的需求更加復雜,“財富保障”、“財富傳承”的重要性迅速提升,取代“創造更多財富”成為高凈值人群首要財富目標。家族信托這種金融工具,因其對家族財富能進行長遠籌劃并有效實現風險阻隔,越來越多的高凈值人士予以關注和接納。
一、財富管理青睞家族信托方式
家族信托的產品設計,在國內法律制度框架內可以滿足家族企業既保持家族對企業的控制權,又能吸引外部投資資本和優秀管理人才,做到基業長青、長遠發展。家族信托獨具優勢在于:
(一)緊鎖企業股權
通過家族信托可實現股權集中,擴大影響力。若家族成員分散持有股權,對公司的控制力會稀釋于小的股權份額,如果聯合家族權益,集中家族股權注入家族信托,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在法律層面上就能以家族聯合體的形式直接參與并左右股東大會、董事會的各項經營決策,行使家族意志。同時,信托公司具有豐富的資本運作經驗和專業人才資源,可以達到更好地實現股權管理的目的,實現有效企業管治、保護股東利益。
(二)財產安全隔離
在法律意義上信托財產區別于委托人未設立信托的其他財產而獨立存在,其名義所有權屬于信托公司,但并不屬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財產,與委托人、信托公司、受益人的其他各項財產也相互分離。當企業經營發生風險時,企業債權人無權對信托財產進行追索,受益人以外的其他人也無法通過法庭判決來爭奪信托財產,從而避免了相關法律糾紛,規避了企業經營產生的風險對家族財富可能帶來的重大不利影響;另外通過產品條款設計也可以制約委托人家人對財富的揮霍浪費,達到全面有效的財富管理目的。
(三)財富跨代傳承
與其他財富管理工具相比,使用家族信托傳承財富更有效,其在期限、流動性、控制、估值等方面都擁有難以匹敵的優勢。
(四)合理避稅節稅
家族信托內的家族財產,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所有權,因而在財富傳承時不涉及繳納遺產稅的問題。眾多私營上市公司家族的家族信托基金就紛紛設立在香港、英屬維爾京群島和開曼群島等全球著名的避稅地區。
(五)信息嚴格保密
當家族信托設立后,由受托人對信托資產進行管理和運用,信托資產的運營情況除特殊情況外,沒有權利義務對外界披露,從而使得信托資產信息得到嚴格保密。
二、家族信托操作模式
(一)家族信托含義
家族信托是以個人作為委托人,以本家族成員作為受益人,以家族財富的管理、傳承和保護為目的信托。
(二)家族信托關鍵要素
[委托人]:委托人是信托的創立者,委托人提供財產、指定和監督受托人管理和運用財產。
[受托人]:受托人按照信托目的持有、管理信托財產,為受益人的利益在合同約定范圍內處理相關信托事務。一般受托人都由獨立的信托公司擔當。
[受益人]:作為享受信托受益權的主體,根據委托人授意,分配取得信托資產相關資金或收益。
[監察人]:家族信托的委托人可以指定監察人。監察人一般為委托人信任人選,并被賦予更改或監管受益人等各種特殊權利。
[投資顧問]:家族信托可以根據理財需求和信托資產類別,聘請不同的專業投資顧問如銀行、資產管理公司等打理信托財產,使信托財產保值贈值。
[信托財產]:可設置為家族信托中財產,除要求財產的所有權能夠被依法轉移外并沒有特別限制。但國內信托財產登記制度仍不完善,在國內設立家族信托目前接受的信托財產大多是現金這類金融資產。
[家族信托設立地點]:家族信托設立的地點可以在境內也可以在境外。委托人必須先熟悉了解設立家族信托地點的相關法律法規后,再做出選擇,以便能從法律角度最好的保證自身權益。
(三)家族信托治理
在建立以控股為目的家族信托時,創立人必須深入分析并了解設立信托對家族與企業的長遠影響,并通過配套的組織架構和治理機制,充分發揮信托的積極作用、削減負面影響,從而達到家族和諧、有效經營、持續發展的目標。
信托內可設立受托人委員會。委員會內除了家族各方派出代表外,還應選聘家族以外如理財、稅收、財務、資管和法律等方面的專業人士,以充分發揮解決紛爭、權衡利益、管理資產與決策監察的作用。非家族成員的外選人士在受托人委員會內應占明顯比例,有一定任期,并有實際的投票決策權。
(四)家族信托方案設計
信托公司一般會根據客戶的多種需求,為客戶量身定做家族信托,設計包含信托資產執行運作、收益分配等內容的產品方案。參考設計:
[資產類別]:目前以現金出資為主(隨著法律法規的配套完善,房產、保單、股票、企業股權、基金、版權和專利也可納入信托資產范圍)。
[資產門檻]:人民幣3000萬~5000萬起步。
[信托期限]:30~50年。
[信托種類]:單一委托資金信托。
[信托性質]:不可撤銷信托,不建議質押、轉讓或提前結束。
[投資收益目標]:不設具體投資收益目標,不設預期年化收益;或逐年設置預期年化收益。
[投資范圍]:以委托人的風險偏好和需求選擇為基礎,以信托財產的保值增值為核心導向,綜合配置市場上各類投資產品,也可根據委托人意愿或特別目的定制專門的金融產品。
[資產管理]:信托公司的風控機制和管理水平對信托資產管理、資產配置方式、投資方向策略有很大程度影響,在產品存續期間,會根據市場行業變動、委托人的實際情況和風險承受能力進行靈活調整。
[信托執行]:對于信托財產運作情況,信托公司有義務按約定定期或不定期與委托人和受益人進行溝通和信息披露。信托公司在做重大投資決策前,應充分征詢委托人意見,使委托人對投資運作信息有充分的認同和了解。
[受益人設置]:可以為委托人或他益受益人,可中途變更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信托利益分配的方式和時間、金額都可以依據客戶需要來量身定制。
[敗家子條款]:屬家族信托常見的特別條款設計,如:禁止受益人轉讓、贈與或者處理信托財產,對受益人的資產權力進行制約。在信托條款設計時,信托公司可以依據委托人意志對受益人設定撥放財產的條件。
[增值服務]:個人金融、行業投資、家庭資產、企業資產管理以及海外資產的管理咨詢等。
[信托收費]:固定收費方式:每年向受托人提取信托資金1%~2%左右的管理費;固定與浮動相結合收費方式:固定管理費按信托資金的1%收取年費率,年信托收益率高于預期年化收益以上的部分,收取一定比例的浮動管理費用。
三、結語
中國經濟持續高速發展,社會財富不斷積累,富有人群的理財模式從自我管理開始向尋求專業顧問、定制服務、委托管理的方向轉變。以信托法律為依據,為高凈值的家庭和個人提供全面的資產配置、理財規劃、投資管理、財產傳承等服務,將是未來信托業務重點拓展的業務領域之一。家族信托有望成為未來信托業務的“藍?!薄?/p>
參考文獻
[1]胡潤研究院的《2012年財富報告》.
資產管理和投資管理的區別范文5
一、國有投資公司發展中亟待解決的主要
我國的國有投資公司發展起源于20世紀80年代后期,是服務于國有改革而出臺的配套措施,原初設計的主要功能定位是專門為實行“撥改貸”后的國有企業提供資本金的股權性投資機構。經過10多年的探索,尤其是90年代后期投資體制改革推動下的較快發展,國有投資公司機構數量和資金規模都得到較大的擴展,而且投資結構已由單一性向多元化轉型。據國家投資委2003年年會工作報告提供的統計數據,至2002年底,全國72家會員公司總資產達4579億元,凈資產2594億元,注冊資本1218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13%、14%和36%;除6家少量虧損外,其余66家公司盈利,稅后利潤65億元,其中稅后利潤超億元的公司達17家;總體負債水平在30%左右,大大低于國有企業的平均水平。但是,從總體上看,我國的國有投資公司尚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還存在許多有待規范和解決的問題。
1.國有投資公司定位不明確。從職能定位上看,國有投資公司一般應定位于企業層面,其本質規定是作為政府投資主體,通過投資和持股兩種方式為國有工商企業提供權益資本。依據是否具有直接盈利性,國有投資公司可劃分為國有投資控股公司和國有政策性投資公司兩種類型。但我國的實際情況卻并非如此,根據其職責任務類型的不同,有的執行的是行政性職能,有的執行的是事業性職能,只有一部分屬于真正意義上的企業性質,但真正按企業化運作的國有投資公司卻比較少;在經營業務范圍上,有些國有投資公司商業性投資與政策性投資不分;在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結構中,有些國有投資公司既充當行業主管部門又行使國有資本授權經營主體的職能。職能定位的不明確,造成許多國有投資公司在實際運作中往往越位、錯位或缺位,從而限制了國有投資公司的發展。
2.國有投資公司運作不規范?,F行的國有投資體制一般是在各個系統內部封閉運行,一切規費資金由各個部門自行征收使用,對外融資又實行統貸統還,獨立設置項目法人,再加上不受制衡的招、投標市場,導致政府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個人化,個人權力絕對化。這既是腐敗之源,同時也不,不,增加了運行成本,降低了投資質量。另外,還有不少投資公司的主要利潤來自于短期聯營、委托貸款等業務,按照我國《商業銀行法》有關規定,非銀行機構不能夠直接從事對企業的信貸業務和資金拆借業務。這意味著公司從事的短期貸款融資活動,從和實踐上講,均帶有違規違法操作的色彩,蘊含極大的政策風險和經營風險。
3.國有資本退出機制不健全。對于投資者來說,吸引投資者從事投資的最重要原因是為其帶來的回報。為了取得收益,投資活動需要一個可靠的投資退出機制為之提供安全障礙。一方面,由于投資決策不科學,投資項目效益低下,導致國有投資公司投資回報和本金回收困難。據國家計委投資司1997年的一項抽樣調查,山東省“八五”期間國有大中型項目能夠完全還本付息的僅有5%;另一方面,企業與國有投資公司的債權存在軟約束,股權轉讓渠道不通暢。資本的退出機制則是投資成功的基本保障,如果沒有可行的資本退出方案,投資者不會將資金投入,投資活動將因難以籌集到資本而無法進行,投入一退出一再投入的投資資本有效循環也就無從建立。
4.缺乏自我積累和自我發展機制。公司現有資本金是由政府部門直接投資或由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大型企業集團投資的。隨著政企分開及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加強,這些帶有國有背景的股東強調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公司必然會形成不注重積累、利潤即期分盡的分配機制。這種分配機制從短期看,滿足了股東對資產保值增值的要求,但從長期看,對公司未來穩定發展將產生不利,造成其自我積累能力弱、資產增值速度慢,制約了規模的擴大和業務的快速拓展。還有不少投資公司缺乏長期投資風險準備金,公司抗風險能力較差,經營風險也較高。
二、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深化為國有投資公司改革提供了契機
根據黨的十六大及最近召開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關于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基本方針,我國投融資體制改革的目標框架已經得以初步確立:根據“誰投資、誰決策、誰受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在國家宏觀調控下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對經濟活動的調節作用,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規范政府投資行為,逐步建立投資主體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式多樣、中介服務規范、政府宏觀調控有力的新型投融資體制。按照這一目標框架的基本思想,我們認為,我國投融資體制深化改革的重點應當包括:(1)在進一步縮小政府投資領域和范圍,將逐步退出競爭性領域的國有資本重點投向基礎設施等公共產品領域的同時,進一步擴大民間資本的投資自主權,放寬市場準入,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法規未禁入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行業和領域;(2)將基本建設投資管理和技術改造投資管理整合為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管理的重點轉到優化投資結構和產業結構、搞好重大項目布局、防止重復建設、提高投資效益上來;(3)進一步縮小投資審批范圍,對企業使用非政府投資建設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非重大項目和非限制類項目逐步實現由審批制向登記、備案制的轉變。對必須經行政審批的投資項目,要減少審批環節,規范審批程序,設定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和透明度;(4)建立起針對出資人的資信評價體系,以資信等級為依據,實施對出資人融資能力的宏觀調控,形成投資決策、資本決策、信貸決策三權鼎立,相互制約各負其責的投融資格局。
新的投融資體制改革目標框架的確立有助于解決國有投資體制深層次的問題,從而為國有投資公司改革提供了契機。
1.有利于國有投資公司建立完善的出資人制度。國有投資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落實出資人制度。只有通過制度建設對出資人代表機構形成制約,出資人代表機構通過公司治理結構對企業形成制約,才能建立起國有投資的責任鏈,才能使投融資體制改革走上正軌。根據過去25年改革形成的共識,國有資本投資的弊端主要表現為投資主體不明確,投資活動的利益關系不清晰,收益與風險不對稱,產權對投資活動不能形成根本性約束,因而無人對投資項目的籌資、建設、經營、償債和投資回報全面負責。在國有投資主體缺位的情況下所形成的投資決策,必然難以避免軟預算約束下的投資決策失誤,而且還模糊了投資責任,侵害了企業投資決策自主權。國有投資公司作為國有資本投資主體地位(國有出資人代表)的確立,能夠有效地解決國有企業產權虛置和公司治理結構失衡問題,從而使出資人和企業法人享有完全的投資自主權,同時承擔全部投資風險和責任。
2.政府投資重點領域的轉移為國有投資公司的發展提供了新的機遇。投融資體制改革的目標框架是根據國有經濟有進有退的戰略性調整方針構建的。隨著這一戰略調整的全面展開,國有資本的一部分將逐步退出競爭性領域轉而投向基礎設施等公共產品領域,增強了原來就以這一領域為主要投資對象的國有投資公司的實力。而另一部分退出的存量資本則將或者經營性資本留在國家授權經營國有資本的大型企業集團,作為經營性資本進行以保值增值為目的的投資運作,或者交由具有投資和資本運營雙重職能的國有投資公司,為其擴大投資規模、優化投資結構、增強市場競爭力提供有利條件。
3.根據資信調控融資能力確保政府信用步入良性循環的軌道。對出資人代表機構建立起資信評級制度,將從投融資角度完善針對國資、國企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這是宏觀間接調控必不可少的前提,也是商業銀行推行利率市場化,實施差別利率的主要依據之一。在這一基礎之上,中央政府就可以構建獎優罰劣、區別對待的宏觀管理體系。在分級所有的體制下,由于利益格局已經固化,中央應該以地方政府資本利益的增損作為宏觀調控的主要著力點,以地方資本所有者的資信等級作為宏觀調控的依據,實施區別化的管理。地方政府的資本若有信用,可以增加銀行授信、允許財政擔保、允許發行地方政府或地方債券、允許增辦地方機構等等。地方政府的資本若無信用,則有可能失掉大部分融資渠道,甚至根本喪失投資能力。
4.有利于構建投資項目上互為依存與互相制衡的三重決策機制。黨的十六大將國有資產管理領域的“統一所有,歸口管理”轉變為“分級所有,政資分開”,這一大跨步的改革為國有投資公司在投資項目上構建投資決策、資本決策與信貸決策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的良性決策機制提供了很好的基礎。在所有者陸續到位之后,政府投資項目的決策機制應為:一般項目,出資人代表機構及下屬企業既負責投資決策也負責資本決策,具體分工取決于各出資人代表機構不同的內部治理結構。重大項目,行政部門可以作出投資決策,但是必須由出資人代表機構決定資本決策的然與否;資本決策的硬約束在于資信等級評價,所以決策結果可能是否定性的,也可能是條件性的(追加注冊資本、免稅等)。信貸決策則由銀行根據對項目投資主體投資風險和還款能力的論證后作出。三重決策相互依存,共同發生作用有助于遏制僅僅秉承行政旨意或領導個人意志的項目審批制的發生。
三、國有投資公司深化改革的若干對策
現有的國有投資公司要有進一步,必須解決存在的,但這些問題的解決并非一蹴而就,有些通過自身的改革即可解決,有些則超過了單個投資公司的范圍,需要置于國有投資公司下一步戰略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加以統籌解決。就現階段而言,我們認為,要有效地解決國有投資公司目前存在的上述問題,必須以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為契機,實現體制、機制創新;以結構調整和提高經營效益為重點,切實增強國有投資公司的競爭實力。
1.在國有的戰略調整中明確國有投資公司的定位。隨著我國加入WTO和國有經濟的戰略調整的全面展開,政府職能投資將越來越集中于公共領域和具有較大外部性的投資項目,這就意味著處于競爭領域的國有投資公司今后將難以再直接從政府獲得基金或項目,要想在競爭中獲得發展,就必須及時調整發展方向和職能定位。必須以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為契機,將國有投資公司重新定位為:根據目前公司股本結構現狀和其承擔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職責,并考慮到實施公司發展戰略的需要,通過對現有產業和經營結構的調整,逐步將公司培育成為以經營實業投資和經營企業為主業,以獲取最大經濟效益為目標,以投資高技術含量、高增長潛力、高附加值的高新技術產業和優勢行業為依托,重視資本運營,在吸收多元化投資的基礎上,以國有投資控股為主導,跨行業、跨區域、跨所有制,面向國內外市場展開全方位、多角度的投資經營活動的國有投資控股集團公司。
2.繼續加大投資結構調整的力度,收縮投資戰線,夯實發展基礎。伴隨著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國有經濟布局調整將在兩個層面進行:一是中央與地方管轄的國有資產范圍要重新劃分和界定;二是省市與地級的資產要重新劃分和界定。在此基礎上,進行資產重組和企業整合。面對這一戰略機遇,投資公司在結構調整中應始終抓住兩個重點:一是“培育優勢”。在新一輪結構調整時,要下更大的力量,鞏固和壯大優質資產規模,繼續培育產業優勢,增強核心競爭力。二是“存量改造”。重點是繼續收縮戰線和抓緊不良資產處置。要充分適應國家政策導向,把沒有發展前途的、國家明確退出的、與公司業務選擇非相關的資產,以退出、轉讓或出售等方式加以果斷收縮。同時,抓緊對不良資產的清產核資,登記造冊,說明理由,向主管部門申報,按程序爭取核銷。收縮非相關資產和核銷不良資產,可能使資產規??s水,但可以卸掉包袱,夯實基礎,輕裝上陣。
3.健全內部資金積累機制,努力降低經營風險。國有投資公司在改制后,不能再依賴政府的投資,必須健全內部資金積累機制。為此,首先應完善內部資金積累的運作方式:一方面要根據長遠發展和經營戰略轉變的要求,暫不或不完全分配公司經營利潤,或轉增股本,或直接留給公司作為發展基金;另一方面應允許公司計提投資風險準備金,提取的公積金可用來沖減歷年積存的呆壞賬等不良資產,使公司卸掉包袱,輕裝上陣,增強發展后勁。其次要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經營風險,一是要努力增強公司資產的流動性,完善公司所有投資項目的撤出機制,避免資產沉積,形成呆滯資產;二是建立公司內部的投資風險準備金制度,以增強公司的抗風險能力。
資產管理和投資管理的區別范文6
關鍵詞:理財產品 會計處理 影響 風險
一、個人理財業務的發展現狀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按照業務資金管理主體、管理方式不同,將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分為個人理財顧問服務和個人理財綜合委托投資服務,其中個人理財綜合委托投資服務又分為私人銀行服務和理財計劃服務。本文所指的個人理財產品即為上述定義中的個人理財計劃,是指商業銀行通過理財計劃向客戶提供的投資和資產管理操作的綜合委托投資服務。
(一)理財產品的主要購買力量為個人客戶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第二條所稱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以下簡稱理財產品)銷售是指商業銀行將本行開發設計的理財產品向個人客戶和機構客戶(以下統稱客戶)宣傳推介、銷售、辦理申購、贖回等行為。根據《中國銀行業理財市場半年度報告(2014上半年)》,2014年上半年發行的各類理財產品中,一般個人客戶產品募集金額最多,共募集資金34.33萬億元,占整個市場募集資金總量的69.48%;其次為機構客戶專屬產品,募集資金11.44萬億元,占比為23.16%;私人銀行客戶專屬產品和銀行同業專屬產品募集資金量相對較小,分別為2.63萬億元、1.01萬億元,占比分別為5.32%和2.04%。
(二)個人理財產品的投資類型和風險等級
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信貸類理財產品成為市場主流,債券類、票據類理財產品開始展現其潛力,三者合計占比達73%以上。2011年,監管部門先后出臺了一系列規范信貸類理財產品的措施,旨在加強監管、防范風險。在這一環境下,各家銀行將發行重點集中在票據債券類產品上。2010年,這類產品累計發行超過6 000支,市場占比為67.4%。與此同時,組合投資類理財產品的市場份額也逐漸擴大,占比由2010年的17.14%擴大至2012年的39.12%。
根據產品風險特性,一般銀行將理財產品風險由低到高分為R1(謹慎型)、R2(穩健型)、R3(平衡型)、R4(進取型)、R5(激進型)五個級別。2014年上半年,發行的一般個人客戶產品中,風險等級為三級(中)(含)以下的產品募集金額為34.26萬億元,占所有一般個人客戶產品募集金額的99.79%。其中風險等級為二級(中低)的理財產品募集金額為22.26萬億元,占全部一般個人客戶產品募集金額的64.83%。
二、個人理財產品的會計處理
從產品管理和風險報酬分擔角度來看,個人理財產品可以分為保本理財產品、非保本理財產品和結構性理財產品三種。根據理財產品的經濟實質和風險報酬是否完全轉移給客戶,銀行將保本理財產品和結構性理財產品納入表內核算,非保本理財產品則在表外核算。
對保本理財產品,由于銀行對客戶本金承諾保證,因此產品經營的主要風險沒有轉移,應納入表內核算,例如短期理財產品。銀行將所募集資金計入“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或“其他負債”,投資資產計入“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其他資產”,相關損益按約定收益率計入“利息支出”或“應付利息”。不管銀行采用哪種核算方式,本質區別在于是以公允價值計量還是以攤余成本計量。
對發行的非保本理財產品,銀行作為受托方,按照合同約定為委托人進行投資,所有委托業務的風險、損益和責任由委托人承擔,銀行只是擔任中介角色,收取一定的手續費和傭金,并不向客戶保證本金的安全性,例如信貸類理財產品和資產池類理財產品。因此非保本理財產品所募集資金、投資資產全部在表外核算。
結構性理財產品本身屬于由主合同及嵌入的衍生金融工具組成的混合金融工具,大致可以分為外匯掛鉤類、指數掛鉤類、股票掛鉤類和商品掛鉤類等。在會計實務中主要有三種處理方式,一是根據會計準則要求,在初始確認時將該工具作為一項合同處理,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二是根據《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將混合工具分拆,主合同按照儲蓄存款業務管理,以攤余成本計量,嵌入衍生工具按照金融衍生產品業務管理,以公允價值計量。三是考慮在監管統計指標中將結構性理財產品歸類為存款,應繳納存款準備金,并納入“貸存比”計算口徑,銀行將混合工具整體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吸收存款”。
三、個人理財產品會計處理的影響分析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在提高銀行盈利能力、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推動利率市場化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業務發展不規范、信息披露不充分、規避金融監管和宏觀調控等問題。個人理財產品表內表外核算對監管指標以及盈余管理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發售短期理財產品,緩解存貸比壓力
短期理財產品具有期限短、流動性強、風險低等特點,大部分屬于保本理財產品,因此銀行將其納入表內核算。
季末年末銀行大規模發行短期理財產品,為下年爭奪更多的存貸款規模指標和客戶資源“搶得先機”。短期理財產品到期后直接轉化為客戶存款,并且由于理財產品終止確認與實際兌付日期不一致,在此期間,資金還是為銀行所占用,成為銀行的現金資產;到期日終賬務處理時理財本息自動返回到客戶儲蓄賬戶,自然沉淀為銀行存款,同時也就可以計入季末或年末存款數據。
(二)信貸類理財產品表外核算,提高核心資本充足率
資本充足率監管標準日趨嚴格,約束了銀行資產規模的擴張。在利潤驅動和市場競爭的壓力下,銀行運用信托原理大規模發行理財產品是實現資產擴張的有效途徑,同時通過一些制度安排將表內資產轉移到表外,從而間接提高核心資本充足率。
2011年,我國銀行監管機構下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七條規定銀行應對本行資金所投資的理財產品中包含的信貸資產(包括貸款和票據融資)納入表內核算,信托受益權的快速發展實質上就成為信貸類理財產品的替代品,其操作原理是在信托公司和銀行之間引入一個“過橋”企業或“過橋”銀行,從而將信托收益權移出表外或轉化為同業資產,大幅降低信托收益權的風險資產權重。
(三)集合運作資產池理財產品,給盈余管理留下空間
資產池理財產品是指多個理財計劃的募集資金投向由多個類型資產(如債券、票據、貨幣市場工具、信貸資產項目、存款等)所組成的集合性資產包,具有“滾動發售、集合運作、期限錯配、分離定價”的特點。在會計實務中,經常會出現理財產品的期限與投資資產期限不匹配的現象,銀行不僅降低了資金運作成本,賺取期限溢價,而且可以規避銀信理財合作業務表外資產轉入表內的規定。
(四)推出結構性理財產品,規避存款利率上限,吸收存款
《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商業銀行不得通過發行短期和超短期、高收益的理財產品變相高息攬儲。結構性存款的推出不僅可以吸收存款,還可以根據監管指標調節當期存款規模。以光大銀行為例,季末年末,將結構性存款從“交易性金融負債”重分類至“吸收存款”,同時為合理反映存款成本,調整存款利率結構,將公允價值變動部分轉回存款成本,有利于商業銀行規避存款利率上限的管制,拓寬和穩定資金來源渠道。
四、個人理財產品會計處理的風險分析
商業銀行發售理財產品的資金投向領域眾多,資產標的復雜,而并沒有向客戶明確披露資金管理方式以及影響投資者收益的重大事件,資產池類理財產品暗含金融風險漏洞,主要表現為流動性風險、信息披露風險和違規操作風險。
(一)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商業銀行雖有清償能力,但無法及時獲得充足資金或無法以合理成本及時獲得充足資金以應對資產增長或支付到期債務的風險。
資產池類理財產品所募集資金統一運用于同一個集合性資產包,由于風險和期限錯配客觀存在,銀行需要不斷通過發售新產品來兌現收益,一旦宏觀經濟形勢逆轉,銀行就會面臨流動性風險。
銀行為了降低資金成本,賺取期限溢價,用滾動的短期理財資金去對接長期投資項目,但是當短期利率大幅上行或流動性緊張時,就可能導致資金鏈斷裂,出現產品無法兌付、投資項目難以為繼的情況。
(二)信息披露風險
《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根據個人理財業務的性質,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采用適宜的會計核算和稅務管理方法?,F行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商業銀行應當積極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并就所采用的會計核算和稅務管理方法,制定專門的說明性文件,以備有關部門檢查。然而,目前我國大多數商業銀行在個人理財產品存續期內和理財計劃終止時,并沒有及時、全面地向投資者提供有關理財產品的財務報表,說明投資收益的詳細情況;年度財務報告中也沒有充分披露所采用的有關個人理財產品的會計核算方法及其對商業銀行凈損益的影響程度。信息披露的缺失不僅阻礙監管部門工作的順利開展,還會損害投資者權益,讓投資者做出偏離其風險承受力的錯誤決策,一旦信用鏈條斷裂,銀行的信譽、形象就會受損。
(三)違規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是指由不完善或有問題的內部程序、人員、系統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損失的風險?!蛾P于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商業銀行應實現每個理財產品與所投資資產(標的物)的對應,做到每個產品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理財產品會計處理的違規操作風險主要體現在:(1)銀行缺乏個人理財業務方面的專業人才,對客戶資格以及理財產品風險評估的操作流程和業務規范并不完善,缺乏相應的風險應急預案;(2)銀行未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及其他相關規定,將不符合轉移標準的理財資金所投資的資產納入表外核算,以規避審慎監管政策;(3)銀行未對每一個理財計劃建立專門賬戶,實現對投資資產組合的單獨管理。
五、對策建議
相對保本理財產品和結構性理財產品,非保本理財產品資金投向多元化,多采用“資金池-資產池”運作模式,難以實現單一理財產品單獨核算,信息披露不規范,存在較高風險。因此,筆者從會計管理的角度針對非保本資產池類理財產品提出相關對策建議。
(一)表外理財產品參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要求進行核算
銀行發售非保本理財產品,風險和報酬完全轉移給投資者,所募集資金和投資資產不符合資產負債的確認條件,因而可以參照或有事項準則的要求進行列報。銀行發行理財產品所募集的資金形成或有負債應注意與其他種類的或有負債相區別,并充分披露理財資金的投資方向、具體投資品種以及投資比例等有關投資管理信息,并及時向客戶披露對投資者權益或者投資收益等產生重大影響的突發事件。理財產品所投資的資產組合作為一種潛在資產,不符合資產確認的條件,因而不予確認。但或有事項準則當或有資產很可能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時,應當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等。由于銀行可以利用資金與資產的期限錯配賺取無風險的流動性溢價,因此銀行應該在附注中披露資產組合中各項資產情況,包括融資客戶和項目名稱、剩余融資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結構等。理財產品存續期內所投資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發生變更或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應在5日內向投資人披露。
(二)探索發行資產證券化類理財產品,盤活資產存量
《關于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五條對理財產品投資非銀行市場和交易所市場上市的標準化資產進行了規模上的限制。探索發行資產證券化類理財產品,正是非標準化債權尋求標準化的途徑。銀行在理財產品中引入證券化,是將其信貸資產轉移給特定目的信托,之后由信托以受讓的信貸資產為基礎發行證券,出售給相關投資者,投資者的回報將通過信貸資產形成的現金流入支付。資產證券化類理財產品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實質上我國已經存在一些類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產品,例如前文所述信貸資產類理財產品。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銀行不僅可以將收益率低、資本占用高的信貸資產移出資產負債表,騰挪出新的貸款額度,還可以調節資產久期與負債相匹配,實現單一理財產品單獨核算,降低期限錯配風險。此外,信貸資產證券不同于非標轉化債權資產,其在銀行間市場交易和發行,接受相關監管部門的監管,有效降低市場風險。
(三)建立健全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
商業銀行應建立健全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明確個人理財業務的管理部門,針對個人理財服務的風險,制定個人理財服務的管理規章制度,覆蓋資金募集、投資過程、各類標的資產的明細、到期清算的全過程。個人理財產品募集期和起始期的主要風險是過高估計客戶的風險認知和承受能力,當產品無法按合同約定兌付時,發生信用風險。商業銀行向客戶推介理財產品時,應充分了解客戶的財務狀況、投資經驗、投資目的,以及對相關風險的認知和承受能力,評估客戶是否適合購買所推介的產品;宣傳材料中應進行充分的風險揭示,提供必要的舉例說明,并根據有關管理規定將需要報告的材料及時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
個人理財產品存續期的主要風險是期限錯配導致的流動性風險以及會計核算不規范導致的操作風險。商業銀行除對理財計劃進行正常會計核算外,還應當為每一個理財計劃建立一個專門賬戶,進行獨立的明細核算。此外,商業銀行各相關部門都應當在規定的流動性限額內進行交易,任何突破限額的交易都應當按照有關內部管理規定事先審批。
個人理財產品清算期的主要風險是未能按期償還客戶本金和收益。商業銀行應當在理財計劃終止時,或理財機會投資收益分配時,向客戶提供理財計劃投資、收益的詳細情況報告,并且保存完備的個人理財業務服務記錄。
(四)借鑒國外個人理財產品會計核算方法,推進理財業務向資產管理業務轉型
資產管理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客戶委托,按照合同約定的投資計劃、投資范圍和投資方式,客戶進行有關投資和資產管理操作的綜合委托投資服務,常用的衡量指標為資產管理規模(Assets Under Management)。個人理財業務的核心就是資產管理。發達國家的個人理財業務發展較為成熟,產品類型更為豐富,會計核算方法也比較健全。借鑒國外個人理財業務會計處理的成功經驗,結合我國資產管理業務的實際,銀行發行個人理財產品,可以進行如下會計處理:將募集資金計入“業務負債”,投資資產計入“業務資產”;存續期按照投資資產的類別采用公允價值或攤余成本對管理的資產及負債進行后續計量;期末編制資產負債表時,經營受托管理資產形成的資產和負債在附表“受托業務表”中單獨反映,可以不納入資產負債表;理財產品到期結算時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計算客戶收益或損失,同時對沖資產和負債,差額計入“手續費及傭金收入(支出)”。Z
參考文獻:
1.陳恪.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市場競爭行為研究[D].成都:西南財經大學,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