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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稅法知識范文1
關鍵詞:稅法課程;教學改革;質量優化
中圖分類號:G64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23-0272-03
在現代經濟社會中,每一個經濟人或社會人都與稅發生著關系,無論我們身處何方,稅收都已滲透在我們日常生活的細節中,會時不時地在我們身邊出現,可以說,人生中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幾乎都與納稅分不開。目前,國家在一些大城市試點將房產稅擴大到住宅,以家庭人均面積為標準,征稅額相當于房產價值的千分之八。不少業內人士擔心,這一舉措可能會加重購房者的負擔。類似這樣的問題很自然很現實的擺在我們面前,所以,當今社會中,依法納稅,維護自身的護法權益已越來越重要。尤其經濟管理類專業的學生,更需要專心研究稅法和納稅籌劃。
一、本科稅法課程教學中存在的缺陷
通過對往屆生、在校生的問卷調查,進行分析研究,發現本科稅法課程教學存在如下問題:
(一)教材內容滯后制約稅法教學
為適應社會和經濟環境的迅速變化,我國采取了漸進式的稅制改革。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每年都有大量稅收文件實施或修改,而教材出版又有一定的周期,這就不可避免地導致教材內容的相對滯后。對新稅法出臺,舊稅法就廢止了,一切按新稅法執行。根據調查,59%的學生認為教材內容落后陳舊,給學習帶來諸多不便;同時,很多稅法教師也有同感。往在稅法課堂上,教師和學生只能把教材置于一邊,使得教學的質量得不到保證,教材不能成為教師和學生交流的平臺。即使教材采用了最新稅制,許多內容還是與實際執行方法存在差異。教材內容的滯后是制約稅法教學的一個瓶頸。
(二)知識技能與實務脫節
在調查中,有71%的學生認為在校所學的課程內容過于理論化,對就業幫助不大,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的培訓才能走入崗位。回歸教學,學生的確主要以教師講授為主,沒有去企業、稅務機關實習的機會。稅法課程的教學內容基本變成了機械僵硬的稅款計算,無法調動起學生學習的熱情。對于采用何種方式加強稅法課程理論與實務的結合,有95%的人選擇到相關單位實習的方式。
(三)教學方法單一,學生學習被動
據調查,有68%的人認為稅法課程基本以老師主導課堂,傳授知識。學生基本不會主動動腦思考。老師按部就班地講,學生被動不加分析地聽,特別是一些法律規范的條款,稅款征收的公式等,學生更是死記硬背,沒有從國家制定稅法的根本上去理解分析。學生不能積極地參與到教學活動中來,其主要作用得不到發揮,課堂氣氛沉悶壓抑。老師講的滔滔不絕,學生聽的稀里糊涂。老師講的越多,學生記得越少。老師越是想面面俱到,學生聽的越是模糊。采用這種填鴨式、注入式的教學方式,結果就是事倍功半,事與愿違,教學質量很不樂觀。而且現在學生人數多,班額多,層次參差不齊,教師很難把握每位學生的聽課質量。對于希望以何種方式(可以不止一種)提升稅法課程的學習效果,有85%的學生選擇案例教學,有90%的學生選擇實踐教學方式。
二、本科稅法課程教學改革與質量優化
通過以上的缺陷性分析,我們先系統地從體系上對本科稅法課程進行改革。首先,建立課程持續改進機制,定期更新教學內容,避免新的法律條款出臺后,教材內容的滯后影響稅法教學。其次,成立社會實踐委員會,使廣大同學切身地體會實際的涉稅工作,避免知識技能與實務脫節;適當結合納稅籌劃知識,使同學們對稅法有更深刻的認識。接下來,我們從教學方法上對稅法課程進行質量優化。讓稅法走入現實生活,深刻體會稅收就在我們身邊,增強學習興趣;案例教學與情景教學并施,提高學生的學習樂趣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避免教學方法單一,學生被動學習的狀態。如圖1所示:
(一)改進教學機制,更新教材內容
社會經濟環境的迅速變化導致新出版的教材中存在不少廢止的條款。所以,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不能過分依賴教材。要鼓勵各位教師經常登錄一些權威網站,例如國家稅務總局網站;訂閱權威的稅法電子期刊,閱讀《中國稅務》和《中國稅務報》,隨時注意稅法的時事政策信息。組織本專業的稅法教師定期召開教學研討會,將在報紙、雜志、網絡、電視等各種媒體上收集的最新稅法動態進行匯總編入到教學內容中,拓展學生的視野和知識面。
在授課過程中,如碰上重大稅收政策出臺,要及時地就這些全國范圍內引起震動和影響的稅制改革政策進行說明和講解。例如,由于物價的上漲,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上升至3 500元/月。新的時事政策加上明白的政策講解可以讓學生從國家出臺稅制政策的根本上理解稅法。另外,稅法教學非常有必要采用權威性教材作為輔助,包括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制定輔導教材《稅法》和注冊稅務師全國統一考試制定輔導教材《稅法》。這樣才能夠確保教學內容的準確性和唯一性,維護稅法權威性和嚴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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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卓越計劃”;稅法課程;教學改革
中圖分類號:G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2)14013101
2010年教育部啟動實施的“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計劃”)是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而提出的高等教育重大改革計劃,旨在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教育理念,培養卓越后備人才。雖然目前財經類專業沒有在國家的卓越計劃里,但是“卓越計劃”的核心理念也同樣適用?!白吭接媱潯本褪侵铝τ谔嵘龑W生在專業領域各方面的素質和能力,而課程教學內容和教學環節是人才培養的基本要素,是能否培養出卓越人才的關鍵。如何提高稅法課程的教學質量,提升學生的學習興趣,培養卓越創新型人才是稅法課程教師值得深思的一個問題。
1 當前稅法課程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1.1 稅法變動頻繁,教材更新滯后
教材內容能否跟上時代的步伐關系到人才培養的質量。但是,由于我國稅收法規的時效性強,政策更新速度快,導致稅法教材極易過時,其內容總是滯后于現行法規。例如:2011年國家稅收法律中一個很重要的變化,從2011年9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由2000元調至3500元,但為保證在新學期開學前取得課本,高校訂書一般是在前一學期下單,因此,在2011年的教學中使用的教材中幾乎沒有按新的條例來編寫。
1.2 教學方法及教學手段落后
稅法課程在教學方法與教學手段方面雖有一定程度的改進,但是在教學方法上基本還是以教材為中心,以教師傳授為主的“填鴨式”傳授模式。在教學手段上,不少教師還是采用傳統的黑板加粉筆,雖然也運用多媒體教學手段,還只停留在演示文稿的使用上。因此,單調的教學方法及教學手段使學生的主動性很難調動起來,《稅法》成了“睡法”,很不利于學生個性的發展及創新能力的培養。
1.3 課程教學重理論、輕實踐
稅法課程教學一直存在著重理論、輕實踐,重知識、輕能力的傾向。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理論與實踐脫節,學生動手能力不強。雖然也有一些高校嘗試運用各種課堂實踐方法,如到校內外實習基地學習、下企業參觀考察等,但總體來說受經費、教師個人的責任心等因素的影響,實踐教學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1.4 缺乏培養卓越人才的師資隊伍
哈佛大學前校長科南特曾深刻指出:“大學的榮譽不在于它的校舍和人數,而在于它一代教師的質量。一個學校要站得住,教師一定要出色?!币虼私⒁恢Ц咚?、高素質的師資是“卓越計劃”的成功與否的關鍵。稅法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需要的是具備豐富實戰經驗的教師,憑借授課教師豐富的實戰經驗,借助于案例等手段把稅法的基本理論融于其中,以加深學生對知識的理解和應用。然而目前我國高校稅法教師多是畢業后直接任教,相關實踐經驗缺乏,所以多數流于照本宣科。
2 基于“卓越計劃”的稅法課程改革
2.1 選擇時效性強的教材
在教材選擇上應盡量選擇近期出版的教材,或者學校組織教師自編教材,將最新稅法知識與政策動向及時寫入教材,更新教材編寫方法,將教學做融于一體的教學理念體現到教材中,建立項目導向、任務驅動的教材體系,增強教材對學生的指導性,方便學生預習復習,從而有助于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教學中,可將注會教材或注稅教材作為參考,因為注會和注稅教材更新快,時效性強,且有大量的時新案例,對教與學都有一定的幫助。
2.2 創新教學方法及教學手段
稅法是一門理論性和應用性都很強的課程,在教學中教師應注意使用啟發性教學。啟發式教學可以改變傳統的教學方法,改變教師滿堂灌、學生忙于記筆記的傳統教學方式,讓學生積極參與到知識的傳授過程中來,變被動的接受知識為主動的學習知識。比如在講授個人所得稅計算時,教師可以結合自己收入的納稅情況來舉例,提高學生對個人所得稅的學習興趣。在講授增值稅法時,可以通過引入我國近年來發生的幾起重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刑事犯罪案件,引發學生對我國增值稅制度的探究欲望。另外,在教學中教師可采用板書、多媒體演示、課堂小測試、重點問題課堂討論等豐富多樣的課堂教學模式,能夠增強學生在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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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上的積極性,大大地提高課堂效率。實踐證明,教學手段從單一滿堂灌形式向多樣化傳授方式發展,可提高學生學習興趣,提高教學效果。
2.3 加強實踐教學
實施“卓越計劃”的目標是克服我國目前嚴重的理論與實踐脫節的問題,改革現有的人才培養模式,實現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的有機統一,實現學校學習與校外實踐的有機結合,真正使學生的知識、能力、素質能夠有機協調地發展,從而培養造就創新能力強、綜合素質高、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人才。針對稅法課程的特點,教學中可通過以下環節要加大實踐教學:首先,加強校內實驗實訓。按照稅收征管的流程,讓學生模擬稅收征管的實踐操作,如模擬納稅申報等實務工作。其次,加強與企業的聯系,請企業總會計師、財稅基層干部等專業資深人士來學校作各種講座,以利于學生掌握最新的稅法法規政策,追蹤最新的稅法前沿知識。另外,也可由教師帶隊讓學生到企業實地參觀考察,熟悉納稅業務的全部流程,從而克服理論與實踐脫節的問題。
2.4 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要培養高素質的卓越創新人才,加強師資隊伍的建設至關重要。首先,為了培養具備豐富的實戰經驗的稅法教師,學校可以組織教師報考注冊稅務師或安排教師下企業從事報稅工作,定期參加稅務部門安排的培訓。另外,教師也可以到企業鍛煉,熟練稅收實務操作方法,接受前沿最新專業知識培訓,不斷積累豐富的專業實踐經驗。
3 結語
培養卓越創新型人才是當前我國高等教育面臨的一項重大課題,對所有學校而言都是一項繁雜的系統工程。抓住“卓越計劃”這一契機,構建能夠體現承載學生素質與能力的課程體系,對現有課程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進行相應改革,使學生的能力和素質得到全面提高,是每一位教師值得深思的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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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宣傳是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服務的重要形式之一。本文創新性地以逆向思維的方式對稅法宣傳的內容和形式進行了探討。在平時的工作中,稅務機關的稅法宣傳應該由被動的“受訪宣傳式”轉化為主動出擊的方式;在稅法宣傳月中,稅務機關由主動出擊式的稅法宣傳轉變為社會公眾主動參與式的稅法宣傳;以及重視對青少年納稅意識的培養和稅企互動式的稅法宣傳。以期對提高稅務機關的稅法宣傳水平有所啟發。
逆向思維通常是對現有行為模式的延伸和創新,通過逆向過程的思考和再造達到改進和提高效果的目的。目前,開展符合納稅人需求的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稅法宣傳是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服務的重要形式之一。因此,對稅務機關的稅法宣傳模式進行延伸思考,在內容和形式上都需要擴展:內容上,稅務機關稅法宣傳除公布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外,還應經常性地通過各種途徑、渠道公布和提供最新稅法信息和納稅人關心的實時納稅信息;形式上,稅務機關不單要通過報刊、雜志宣傳,還要在廣播、電視方面增加稅法宣傳的節目和時間,以及自己制作或征集電影、短片、小品等多種形式的宣傳來滿足納稅人對稅收政策和稅收知識的需求,確保納稅人享有的《征管法》規定的知情權落到實處,使納稅人知曉自己繳納稅金的實際用途,提高對稅收的理解,從而形成積極的納稅意識,樹立主動依法納稅的觀念。
通過逆向思維,改進和提高當前稅法宣傳的水平,需要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第一、在平時的工作中,稅務機關的稅法宣傳應該由被動的“受訪宣傳式”轉化為主動出擊的方式。在平時工作中,稅務人員通過納稅服務工作和網站等渠道,主動采集歸納納稅人關于辦稅的需求,經過分析總結后適時地進行有針對性的納稅宣傳和輔導,使納稅人在辦稅的過程中能夠了解到他們最想知道的涉稅信息,加強稅法宣傳的效果和針對性。例如:根據納稅人的需求定期或不定期開辦納稅人稅收業務培訓班;及時在辦稅服務廳的公告欄上公布出最近開始生效執行的稅收政策文件;主動向納稅人介紹涉及的稅收法律法規和納稅流程;在工作中注意體現出納稅人優先和榮譽感等等。在實際稅收工作當中,靈活的運用這種有的放矢的主動出擊式稅法宣傳,不僅可以大大充實納稅服務的內涵和實踐,也能使平時稅務機關的稅法宣傳獲得更加滿意的社會效果。
第二、在稅法宣傳月中,稅務機關由主動出擊式的稅法宣傳轉變為社會公眾主動參與式的稅法宣傳。我國每年的4月份是稅法宣傳月,每到4月份,各級、各地稅務機關都會大張旗鼓的舉辦聲勢浩大的稅法宣傳活動,盡管方式不盡相同,但大都是各種各樣的展覽展示活動和接受公眾納稅咨詢等宣傳方式,這種殊途同歸的活動固然場面比較宏大,社會影響比較深遠,但從其實質來看,大都脫不了稅務人員熱熱鬧鬧,參加群眾冷冷清清的窠臼,自然稅法宣傳的效果也有所折扣,不能起到調動群眾積極參與進而增強納稅觀念的宣傳目的。因此,作者建議在稅法宣傳月當中,采取能夠吸引各類社會公眾參與的喜聞樂見的活動,并且根據不同的納稅宣傳受眾采取不同的宣傳策略,以起到良好的效果。比如,針對青少年,稅務機關可以舉辦圖畫、書法、征文等等文化活動,最后通過評獎和發放獎勵及紀念品,讓少年兒童從小開始具備稅收的概念,培養他們以后的納稅意識,并且這些融入了作者對稅收和納稅的種種理解和思考的文藝作品也是稅法宣傳的成果之一,它們從另一個角度對稅收的詮釋也可以讓專業的稅務機關去欣賞和品評,體現出納稅服務的一種和諧魅力;對于成年受眾和納稅人,稅務機關可以采取制作各種有內涵的音像節目,稅收知識競賽,向社會和廣大納稅人有獎征詢納稅建議等形式,調動社會公眾和納稅人能夠主動思考和探索稅收和納稅,增強他們依法納稅的法制觀念,進而提高履行納稅義務的自覺性,使依法納稅逐漸成為全社會都來自覺維護的共識,從而切實起到稅法宣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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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納稅籌劃 必要性 原則
1.納稅籌劃的基本概念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為達了到減輕稅收負擔以及實現稅收零風險的目的,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利用對經營、理財、投資等活動的事先籌劃以及安排,制作出一整套完整的納稅操作的方案,進而達到節稅的目的。從國家稅制法規上看,納稅人總是密切地關注著國家稅制法規和最新稅收政策的出臺,以便節減稅收。一旦稅法有所變化,那么納稅人就會從自身追求財務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發,采取相應的行動,把稅收的意圖融入到納稅人企業的經營活動中,從此方面來說,納稅籌劃既是在客觀上起到了更好、更快地貫徹稅收法律法規的作用。也是在提醒稅務機關注意稅法的缺陷,進而對健全稅法起到促進作用。從納稅人角度上看,納稅籌劃既能使得納稅人稅收減少,同時有利于納稅人的財務利益的最大化,納稅籌劃可以通過稅收方案之間的比較,進而選擇出納稅較輕的方案,以減少納稅人現金流出或本期現金流出,以增加可支配資金,并且有利于納稅人的發展壯大。
通過上述分析,納稅籌劃有以下兩個特點:一方面,體現了納稅籌劃手段,納稅籌劃需要在稅法所允許的范圍內,企業通過對經營到投資、理財到交易等各項活動進行事先合理、有效地安排。另一方面,明確表示納稅籌劃的目的納稅籌劃是為了同時達到減輕稅收負擔和實現稅收零風險的目的,當企業在開展納稅籌劃活動之后,并沒有減輕稅收負擔,則這個納稅籌劃是失敗的;可是,當企業在減輕稅收負擔時,稅收風險也有較大幅度的提升,那么納稅籌劃活動同樣不算成功。
2.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必要性
2.1納稅籌劃對于增強公民的納稅意識具有促進作用
稅務籌劃是以現階段實行的稅收法律為依據,利用對稅法規定的熟悉,對稅制構成要素中的稅負差異進行稅務籌劃,以選擇出最優的納稅方案。而現代稅收是具有強制性、固定性和無償性的特點,同樣是依法制定出來的。納稅籌劃和納稅人納稅意識增強具有同步性和客觀一致性。因此,納稅籌劃有利于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的法律意識, 由此可見,對于增強公民的納稅意識具有促進作用,是有效鼓勵納稅人依法納稅的一種有效手段。
2.2納稅籌劃對于減輕企業的經濟負擔有積極作用
企業在整體的負擔中,稅收所占的比重是最高的。并且稅負又具有強制性、無償性的特點。 稅負是企業凈現金的流出,它并不會給企業帶來一些額外的經濟收益,因此,要是想提高企業的利潤水平,以降低資本成本并且增加現金流,進行合理的、成功的稅收籌劃是十分有必要的。
2.3納稅籌劃有利于不斷健全與完善稅法
納稅籌劃是合法地利用稅法對企業的資源進行最優化安排以達到減少納稅的目的,而稅務機關并不能對企業進行處罰,只能依靠從加強稅法的建設角度,進而不斷地從納稅人的籌劃方案過程中發現稅法中存在的不足。
3.統籌納稅的基本原則
納稅籌劃的基本原則來自其本質的特性,如果脫離了合法性、整體性、風險性、成本性 等特性,那么納稅籌劃原則也就無遵循的基本原則。主要體現在納稅籌劃的本質特性是納稅籌劃原則具有其內在的產生根源,納稅籌劃原則是外在的規則,體現了納稅籌劃的本質特性。而企業要想開展納稅籌劃就必須認真遵循其對應原則和本質特性。
3.1超前性和事先籌劃的基本原則
事先進行納稅籌劃是一種客觀可能并且必然的要求,在客觀上可能是指納稅行為具有滯后性,多發生在經濟行為之后,一些納稅行為的滯后性會給納稅人在展開事前籌劃過程提供了可能性。納稅籌劃必須在經濟業務和納稅義務發生之前就對納稅階段進行合理的籌劃,否則就容易淪為帶有欺詐性質的偷稅,這也是納稅籌劃的必然要求。
3.2要注重整體性和綜合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則
納稅籌劃并不是為了謀求一些稅種稅負減輕,而是為了謀求降低整體稅負,謀求稅后企業綜合利益最大化。從這一點上來講,納稅籌劃則歸屬于財務管理范疇,其目標和企業的價值最大化是相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案稅負最輕,但是它不符合企業的綜合利益最大化原則,那么此方案就無法順利實行;那么,如果某方案其稅負盡管不是最輕的,但它可以使企業的綜合利益最大化,那么這個方案是最佳的。
3.3合法性和不違法的基本原則
納稅籌劃最為本質的特性是合法性,更是納稅籌劃區別于那些稅收欺詐的最根本的標志。納稅籌劃的依據是稅法所賦予的權利、可選擇性條款和優惠政策,這不僅要求企業在行為上不違反法律,而且在最高層次的納稅籌劃其結果也要符合政府的政策導向和立法意圖,必須是法律鼓勵的不是法律的盲區,但都要求納稅籌劃不得違法,無論是哪一個層次的合法性。
4.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納稅籌劃是一件實踐性非常強的工作,如果一個納稅籌劃方案順利成功這將會給企業帶來節約納稅的好處,但是一旦納稅籌劃失敗了,將會給企業帶來巨額損失,因此,納稅人在指定納稅籌劃的過程中,也要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4.1經常與稅務機關溝通
目前,各地方稅務機關在執法中存在著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他們還需要遵守地方政府的頒布的其他規定,這就要求納稅籌劃人要積極地同稅收機關聯系,主動關注當地的稅務機關的稅收征管特點以及具體方法。
4.2加強稅收政策知識的學習
企業納稅籌劃工作者要時刻地關注國家有關企業所得稅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政策的最新變化,通過認真學習新的法律、法規,就能夠準確理地了解法律法規的本質,以提高企業的風險意識,同樣的,只有認真加強稅收相關知識的學習,統籌把握好稅收政策內容, 這樣才能衡量其制定的稅務籌劃方案,有效規地避納稅籌劃中存在的風險,以增加企業的效益。
納稅籌劃是當代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手段,作為企業,一定要樹立好納稅籌劃意識,科學、守法的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并且選擇好適合我們企業實際情況的方法,為企業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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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稅法知識范文5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許多企業都發展了起來,其中企業之間的競爭也越來越大,企業稅收籌劃也成了一個重要的問題。那么,什么是稅收籌劃呢,其實,到現在稅收籌劃都沒有一個準確清晰的概念,不同的人對稅收籌劃有不同的看法和見識,因此,許多人對稅收籌劃的概念都存在很大的不同,但是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稅收籌劃是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合理降低納稅人稅負的一種經濟行為。然而,我國企業稅收籌劃還存在許多的問題,因此促進我企業稅收籌劃的發展,并且提高我國企業經濟效益至關重要。
二、企業稅收籌劃開展的意義
(一)有利于企業經濟利益的最大化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為達到減輕稅收負擔和實現稅收零風險的目的,在稅法所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組織、交易等各項活動進行事先安排的過程。稅收籌劃的意義是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許多企業可以通過納稅籌劃使企業達到絕對減少稅額負擔、相對減少稅收比例、延緩納稅時間。從而達到企業經濟利益的最大化。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在產權界定清晰的前提下,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其天性。企業經濟利益最大化的實現不僅要求總收入大于總成本,而且要求總收入與總成本之間的差額最大。在總收入一定的情況下,要實現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就必須使總成本最小化。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為了實現自身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將減輕稅收負擔作為一個重要的方式,從某個意義上來說,企業是稅收籌劃最大的受益者,稅收籌劃的最大功效是滿足了企業降低納稅成本的需要[1]。
(二)有助于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減少逃稅行為
企業要想進行稅收籌劃,只有深刻理解、掌握稅法,才能領會并順應稅收政策導向,做出理性抉擇。長期以來,我國傳統經濟占統治地位,國有企業統收統支,“大鍋飯”效應較為普遍,經濟主體法制觀念不強,使得企業和個人或不關心稅制,對其中條例不聞、不問、不懂;或全憑人情關系,以言代法,以言代稅,稅收意識淡薄。企業納稅籌劃是在稅法所允許的范圍進行,這樣就有效地規避了稅務風險,實現稅收零風險的目的。
三、目前我國企業稅收籌劃中存在的問題
(一)企業對稅收籌劃的概念模糊
對于稅收籌劃,我國目前還沒有明確的定義。一般以納稅人或單位企業在法律經濟認可的范圍內,積極響應政府的稅收政策,通過預先安排或籌劃的稅收財務方案實現減稅獲得經濟利益的過程這種說法為標準。但很多企業在稅收籌劃的理解上眾說紛紜,產生歧義,甚至有些企業或個人歪曲稅收籌劃的真實含義,造成稅收市場的不穩定和困惱。表現在某些企業和納稅人認為的稅收籌劃就是偷稅、漏稅、逃稅,違背了法律,是對國家產生危害的潛在因素。另一方則認為企業稅收籌劃是真正以企業利益,國家發展為出發點,但實際操作起來卻不是那么奏效。一些稅收機關對稅收人或企業進行稅收籌劃表示不太信任,其中重要的原因是有很多企業打著稅收籌劃的幌子,背地里卻做出違背國家利益的事情。使得越來越多的稅務機關不愿進行稅收籌劃工作,這樣就從根本上制約著我國企業稅收籌劃的發展[2]。
(二)稅收環境不完善
我國稅收籌劃措施實施工作自開展以來,在有效渠道完成稅收工作的企業逐漸減少,我國關于稅收法律的制定不健全,有很大的漏洞,監管部門在稅收工作方面責任重大,但疏于管理,獎懲力度不夠大,企業稅收法制貫徹教育得不夠深入人心,許多稅務機關人員稅收管理意識淡薄,賬務檢查整理能力不強,導致很多稅收賬單條款不明所向,這也容易給納稅企業或個人提供偷稅逃稅的契機,使得稅收籌劃工作難以施展開來。
(三)企業稅收籌劃的具體內容不明確,缺乏專業人才
在大肆宣揚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過程中,不少企業在稅收籌劃并沒有做長遠打算,只考慮到眼前的單方面利益,而忽略了整個企業全部的運轉和調控,各個部門、從屬機構中需要考慮到的稅收籌劃問題是不一樣的,需要有針對性的在企業稅收籌劃的目的上做詳細的合理的分析,以最大程度較少企業稅收負擔,實現企業公司利益最大化。另外,我國現如今面臨著稅務人才嚴重匱乏的問題,稅務工作所已經很久沒有注入新鮮的活力,急需大批專業稅務人才。而現實當中的稅務人才,文化素質和專業技能水平普遍較低,并且對于國家新頒發的各項財務稅收政策不太主動去學習,在稅收實施的過程中,很多情況下都表現得不太專業和規范,不具備專業稅收籌劃的資質,著重培養這方面的人才也是迫在眉睫的一項重要任務[3]。
最新稅法知識范文6
一般來講,企業集團混合式財務管理體制應該是一個集分權適度、權責利明晰、多方均衡的多層次分級控制系統。
從橫向上看,多層次分級控制系統需要在每一層級中按崗位職責建立不同的職能部門進行資金、成本的歸口管控。從縱向上看,多層次分級控制系統在成員企業間存在著“集團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孫公司)”的多級次控制關系,而在每個成員企業內部存在著“公司總部―分公司(或事業部)―分廠(或車間)”的多層次控制關系。第一層次控制應該設置在集團公司財務總部,由集團公司財務經理直接領導,結合公司戰略承擔企業集團的資源分配和運用、投融資管理等總體規劃工作。第二級層次控制應該設置在企業集團的利潤中心,包括集團公司內有獨立對外經營權的分公司(或事業部)及控股子公司,按照集團公司安排,開展具體的生產經營活動,并根據競爭對手、顧客需求、工藝流程、生產技術條件的變化靈活調整業務規模和競爭策略,建立合理的財務管理機制。第三層次控制應該設置在企業集團的成本控制中心,包括生產單位的分廠、車間或站隊及其他費用單位。
二、企業集團核心層的財務體制構建
(一)財務會計中心
負責財務會計管理體系的運行管理工作,從事財務會計業務、財務人員管理等工作:優化企業集團財務會計IT系統;統一制定集團子公司的會計制度、政策;調用、監控各下屬企業提交的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按時編制企業集團合并會計報表;適時監督集團內部各成員企業的財務會計工作;統一管理、調度財務委派人員,承擔財務人員后續教育、業務指導、績效考評等工作,研究并設計企業集團財務分析模型,深入分析各成員企業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現金流量,為未來集團工作的開展提供有效的決策建議。
(二)財務預算中心
以效益預算為導向開展預算管理工作,提升企業集團財務預算管理的價值和有效性,吸收各種預算方法的優點,著力提升預算準確度,采取有效的預算考核辦法,規范下屬單位預算管理工作:統一制訂企業集團各單位、部門預算管理規章制度;指導各緊密層企業及各部門編制年度財務預算,全過程、適時跟蹤監控預算執行情況,及時向總部反饋預算執行情況,對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的超支等問題查處原因,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案;編制企業集團、業務部門、職能部門各月份及年度財務預算匯總表;審核緊密層企業預算調整方案的合理性;負責考核企業集團內部成員企業及部門財務預算完成情況;完善財務預算IT流程優化,拓展和深化財務預算IT系統的應用范圍。
(三)資金結算中心
應統一管理銀行帳戶,做好年度資金計劃,合理分配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集團重大項目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持:根據集團內部各單位資金計劃,從資金充足的單位調劑集團內的資金余缺,合理分配資金;做好資金壓力測試和敏感性測試,防范資金挪用風險;審批全資、控股子公司對外部單位的付款限額:審批預算外資金借貸申請,審批全資、控股子公司內部資金借貸申請;負責集團內部往來結算管理、集團流動資金管理工作;負責集團公司內部各單位流動資金存量、應收賬款總量的控制管理工作。
(四)稅費管理中心
核心企業的稅費管理中應該實行稅費統繳統管制度,實現稅費資金的統一劃付,促使核心層企業的稅收支出最小化:制定及完善核心層企業稅費管理政策及相關制度;根據公司各項收入情況,編制核心層企業的年度納稅計劃、費用計提計劃;研究國家的稅法、費用征管規定,跟蹤了解最新稅法制度的變動情況,運用稅法知識最大限度的減少稅收支出;正確處理核心層企業與稅務、社保等政府機構的征繳關系;督導全資、控股子公司各項稅金、費用的計提與繳納;
(五)資本營運中心
核心企業的資本營運中心具體負責管理企業集團資本運行過程及資本經營活動。具體工作大致如下:擬訂企業集團子公司重組并購方案;擬訂核心層企業注冊資本的變動方案;審批企業集團子公司重要資產的處置申請;制定核心層企業的利潤分配方案;承擔集團內各單位的集團資本保值增值的責任;審定企業集團子公司利潤分配方案;適時、全過程監控公司資本運作過程,及時反饋跟蹤情況,發現重大問題,查處原因,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
(六)投資規劃中心
核心企業的投資規劃中心加強控制對集團發展與控制權產生影響的決策管理權以及重大投資事項的處置權。具體工作大致如下:健全核心層企業的各項投資立項、審批、執行、監控、調整和考核制度;編制投資活動的現金流預算匯總表,參與制定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方案;審核全資和控股子公司自行決策的投資項目及子公司長期性資產的處置方案;會同規劃發展部門與各業務部門、職能部門制定集團公司及其全資和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投資方案。
(七)融資籌劃中心
核心企業的融資籌劃中心就是要高度集中對外融資管理權。具體工作大致如下:依據公司資本結構情況,提交發行債券、股票、吸收外部投資等重大融資事項的方案;根據借款和資產負債率指標變動情況嚴加控制集團負債風險;制訂集團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嚴控擔保風險;監督全資和控股子公司融資方案的執行,并考核執行效果;審核全資和控股子公司授權范圍內的對外融資方案;審核全資和控股子公司融資活動的現金流預算,編制集團融資活動的現金流預算;實施負債總量控制,優化集團公司資本結構。
三、企業集團緊密層的財務體制構建
對于緊密層企業,應采取財務分權分級管理方式,首要的財務決策由企業集團總部做出,緊密層企業做出必要的、次要的財務決策權,并承擔執行責任,推行核心層企業與緊密層企業兩級分開獨立的會計核算體制。在遵照企業集團財務規章制度的基礎上,相對獨立地開展財會工作,并將緊密層企業的財務活動納入核心層企業統一的財務計劃,做合并會計處理。一般來講,緊密層企業應該設置以下部門:財務會計部,成本費用部,資產管理部,投資融資部。
四、企業集團半緊密層、松散層的財務體制構建
對于半緊密層企業,實行受控制的分散管理方式,擁有獨立的財務決策權和獨立核算權,其財務活動不納入核心層企業統一財務計劃,也不納入合并報表的范圍。企業集團總部通過調控半緊密層企業的活動環境,間接進行財務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