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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城市規劃設計范文1
關鍵詞 改造規劃 城市規劃決策 機制
1.2梅州市舊城改造機制缺陷原因
改革開放以來,梅州城市規模日益擴大,由于自然和人為的各種原因,城市中不同程度地出現生活環境不良的地區。生活不良的地區不但影響居民的生活,也影響了城市形象,以至降低了城市競爭力。因此梅州市政府對城市中不適應現化代城市社會生活的地區作必要的、有計劃的改造活動,梅州城市改造規劃機制在這過程中也集中體現了不少缺陷:
1.2.1制度原因
形成城市舊村(城中村)的深層原因是長期分割的城鄉二元管理體制。改革開放以后,梅州城市化進程大大加快,不斷擴充城市的區域空間,將城郊農村納入統一管理,但這些村莊仍保留和實行農村集體所有制和農村經營體制,即形成了城市里的農村社區――“城中村”。在管理體制上,一方面它作為城市社區的組成部分,必須接受城市政府的領導,應該在城市社區管理體制下運行;另一方面它又帶有農村社區的屬性,在土地制度、生產組織制度等方面執行著農村社區管理體制,從而構成了管理體制上的交叉性。另外,“城中村”長期的農村管理體制形成了相對獨立的生產生活方式,難以按照城市管理體制進行管理。這就造成了“城中村”的規劃、建設、管理長期處于混亂和無序狀態,導致了“城中村”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嚴重建設滯后,各項社會管理、社會事業停滯不前的落后面貌。
1.2.2經濟原因
資金短缺是形成城市生活環境不良地區形成的重要原因。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是城市改造的重要部分,其存在工程規模大、工期長、資金需求量大、回收期長等特點。傳統的渠道、單一的投融資體制、機制不利于民間資金、企業資金和外資進入城市更新領域。在政府投入上,雖然每年城市建設維護費有所增長,但這些資金大部分用于人頭經費及主要道路的管護。即使有的城市每年從預算外資金中擠出一些,而環衛設備、園林綠化、給排水工程等都急需資金,安排城市更新的總資金還是顯得量少。如梅州“一江兩岸”改造,由于財政資金短缺,政府無力改造,采取了以地換建設(將河堤的建設用地無償提供給開發商進行房地產開發,由開發商出資修建河堤和環境改造)的方式進行環境改造。而開發商僅從自身利益出發,按照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的經營原則,占用大量原應是公共綠地的用地,使得江南河堤建成區極少有公共綠地。
1.2.3歷史文化原因
“城中村”大部分區域是以血緣和地緣為基礎形成的社區,居民的鄉土觀念較重,尤其對村落歷史的認同,是“城中村”形成的歷史文化因素?!俺侵写濉笔莻鹘y信任關系與情結的聚居地,長期農業社會的“聚村而居”,使村落成為人們生存與生活難以割舍的“祖地”,房屋等一系列外化物成為他們尊重而牽掛的“祖業”,居民們認為“祖業”是需要世代相傳的,這也是理所當然,同時與“祖業”、“祖地”相關的一系列習慣,既內化于人們深層的意識觀念,又外化于人們的具體行動與實踐,形成一整套完整的與村落地域共同體聯系在一起的“生存策略”。從傳統農民小而全意識與行為取向的視野看,“城中村”則可以看成是擬單位化建構的產物,而正是農民長期形成的這種小農意識使其在住宅建設開發中只顧眼前利益而忽視了長期效益,存在著短期行為和趨利心態,進而從另一個方面促成了“城中村”的形成和長期存在。
1.2.4規劃原因
城市的改造更新和發展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城市規劃是引導和控制整個城市建設和發展的基本依據和手段,是城市建設的靈魂,是城市更新的“憲法”。城市規劃將規劃的意圖、原則和知識貫徹到城市建設和城市更新的過程之中,引導城市發展過程的各個參與者的行為方式和行為結果,規劃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城市建設發展。如梅州除了1993年進行了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外,總體規劃對“城中村”問題考慮不夠,缺乏長遠與全局的看法,對城市發展缺乏有效的控制與引導,致使城市空間擴展過速,超出了城市與鄉村的預想,造成了城市空間擴展的無序化和盲目擴張,也導致梅州城區了“城中村”的出現。
2.1更新城市改造規劃理念
2.1.1規劃手段從單一走向綜合
城市改造規劃是一個多因子的綜合比較分析過程,其面臨改造的各項因素是復雜而多變的。城市作為人類聚居的產物,成千上萬的人聚集在城市里,而這些人的興趣、能力、需求、財富均千差萬別。因此,城市改造規劃手段應有多樣性,改變以往單一的改造規劃模式為多重手段綜合處理的改造規劃方式。
2.1.2倡導歷史文化、文脈的延續與繼承
城市改造地區往往是城市中歷史積淀、客家文化內涵較豐厚的地區,有豐富的歷史文化遺存,是城市不可再生的寶貴資源,是城市區別于其他城市和地區獨一無二的品牌形象,對于提升城市核心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城市改造規劃應尊重歷史和現狀,了解該地區物質環境的主要問題及其與地區的社會、經濟和城市規劃管理的關系,繼承城市歷史留存下來的有形及無形的各類資源和財富,特別是在保持物質環境風貌特征和文化要素繼承的同時,注重對區域既有的生活和文化風俗習慣的保護與延續。
2.1.3選用合適的保護與利用改造模式
在繼承客家歷史文脈特征的同時,對區域的改造規劃要從梅州的實際出發,選擇適合梅州經濟社會發展的城市改造模式,不可生搬硬套采用其他城市地區的改造模式。每個地方都有不同城市改造背景,經濟社會發展也不同,城市改造模式當然也不應相同。舊城改造規劃,應區分不同環境區域,采用不同的改造方式,盡可能減少改造更新對城市現存社會經濟生活的破壞。
2.2完善城市規劃決策機制
城市規劃是城市建設的龍頭,是城市發展的法律性指南,也是社會公平的重要保障。一個城市建設的好壞與城市更新的成功與否與城市規劃設計水平的高低有著直接關系。要建立科學的城市規劃決策制度,實現城市規劃決策科學化至關重要。
2.2.1信息供給
城市是一個復雜的社會大系統,在錯綜復雜的城市動態系統中,城市規劃決策需要有大量真實準確的信息作為基礎。在這個信息爆炸的時代,任何個人或少數幾個人都無法把握這些巨大的信息量。因此,應建立和健全城市的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各種信息的一元化管理。建立全市統一的信息數據庫,及時更新和追加信息,便于準確掌握城市改造的情況,使城市改造規劃決策過程中對不同地區的比較分析,使各地區之間的協調發展能得到科學保證。有助于在舊城改造規劃的決策科學化、合理化。
2.2.3決策法制化和民主化
規劃決策法制化的關鍵在于規劃決策權的民主化。首先應建立起一整套民主化的決策程序,規范決策過程。公眾參與城市規劃是規劃決策法制化的重要手段,能有效避免城市更新過程中城市規劃出現的種種問題,除了建立完善的規劃決策體系,制定科學的規劃體系外,以運用法律武器的高度來維護城市規劃的條理性、嚴肅性和權威性,把規劃的執行和管理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同時,應加強城市規劃決策的監督機制,強化人大的監督和公眾的監督,這是規劃決策法制化的保證。
2.2.4強化城市規劃師的作用
政府決策者都不是城市規劃專業的技術人員,不可能要求他們象規劃師一樣對專業的問題審察入微,并完全按照規劃師的思維方式去思考問題。因此,梅州市政府應考慮建立使規劃師能與決策者直接溝通的渠道,使規劃師能地把在技術工作層面上了解的各種信息傳達給決策者,使市政府決策者除了了解規劃師提出的供選擇的決策方案外,還了解各方面對決策方案的看法和認識。使市政府決策者能夠根據這些信息和自身的社會價值判斷力來進行科學合理的決策。
2.2.5加強決策隊伍建設
城市規劃和城市建設的決策者必須熟悉最新的城市規劃和建設的知識,掌握城市建設的規律。決策者還要盡可能地在工作實踐中學習、積累和更新知識,并善于從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實踐中增長知識。
2.2.6開展面向公眾的社會評價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