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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范文1
(一)土地增值稅概述
土地增值稅是對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產權,取得增值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單位包括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個人包括個體經營者。土地增值稅的特點是以轉讓房地產取得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征稅面比較廣;采用扣除法和評估法計算增值額;實行超率累進稅率及實行按次征收、納稅時間、納稅方法根據房地產轉讓情況而定。土地增值稅的立法原則是適度加強國家對房地產開發、交易行為的宏觀調控;抑制土地炒買炒賣保障國家的土地權益;規范國家參與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方式、增加財政收入。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著物征收,不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所取得的收入。基本征收范圍包括: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連同國有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存量房地產的買賣。
(二)土地增值稅計算
轉讓土地使用權和出售新建房等情況,計算土地增值稅分四步計算應納稅額。第一步計算增值額:增值額=收入額―扣除項目金額,其中收入額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及其他收入;扣除項目金額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房地產開發費用、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及其他扣除項目。第二步計算增值率:增值率=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100%。第三步確定適用稅率:根據計算的增值率,按照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第四步依據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二、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全面系統的籌劃
企業內部財務人員、稅務人員及高層管理人員只是更多地側重于理財層面及各自工作相關領域的籌劃。比如財務人員在會計的領域中,通過一些會計技巧、會計分攤及會計成本計提等方法的運用,在這些方面的籌劃能起到一些節稅的目的,但如果想要有更大的作用,想節約幾千萬甚至上億元比較困難,因此企業必須從戰略管理層面上進行改革,并落實在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此外稅收籌劃不再在只是一個部門和個人的事,而是自上而下各個部門各種崗位的責任,形成全面的系統的籌劃體系。
(二)缺少專門的籌劃人才
現在大型的房地產企業都在成立或者考慮成立有獨立稅務經理的稅收籌劃部門,但目前很多中小型開發商還是財稅不分家,財務部的人員兼任稅務部的工作,甚至存在出納比財務總監的權利要大。房地產行業早期比較容易賺錢,財務人員的工作就是報稅做賬去銀行,正是因為大家對這樣的職位任職不夠深入,對財務人員要求不高,導致許多開發商聘用的財務人員專業水平不高,職業素質不高,所以稅收籌劃還有很多的空間沒有得到充分的挖掘。在籌劃人才及技術力量層面上,中小型開發商相對來說還是很薄弱的,許多房地產企業在這個方面還有很大的藍海去發掘,因此企業可以設立專門的稅務經理職位并招聘有經驗的稅收籌劃人才,還可以通過外包的方式委托具有豐富經驗的中介機構來針對本企業進行籌劃。
(三)外部環境的改變造成行業管理的轉型
過去十年是中國房地產企業黃金的時期,毛利高利潤空間大,因此房地產企業高層并不重視稅收籌劃,而現在房地產行業正處于下行通道,許多房地產企業出現資金壓力大,利潤空間降低,銷售不暢等特點。而房地產企業在資金和銷售雙重的壓力背景下,又遇到土地增值稅清算和征收的壓力,這樣迫使房地產企業自身管理由粗放化型向精細化型轉變,在這期間精細管理的核心就是,對成本控制中的財稅成本控制。
(四)錯過最佳的稅收籌劃時機
現在許多房地產企業一般都是在項目開發后期,或者需要做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才開始進行稅收籌劃。項目開發到這個階段時,籌劃的空間已經很小,此時不是不能進行籌劃,而是這個時候可操作的方法已經很少了。所以企業如果在項目開發后期,或者需要做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才開始稅收籌劃,籌劃的效果將會大打折扣。例如,房地產企業剛剛立項,準備在一塊地上同時開發公益性項目和住宅項目兩個部分,此時土地價格的籌劃就尤為重要,為避免所有土地價格的一刀切,在取得土地的時候就要和政府的相關部門進行溝通,把價格合理分配到兩個項目中去,這樣就可以獲得更好的籌劃效果;如果企業在項目開發中后期才開始籌劃,必然會錯失扣除項目中最大的籌劃空間――土地價格這個部分。
(五)不及時了解新的稅務政策及各地區稅務政策的差異
國家稅收法律政策是在不斷地改進和完善中,如果許多房地產企業的財稅人員不及時了解和掌握新的稅務政策,不僅造成其做出的稅收籌劃價值大打折扣,甚至使得房地產企業遭受不必要的高額稅負及稅收處罰。例如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8號文件中規定,“納稅人進行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清算時,稅務機關應按單套房屋銷售時同級別土地上的普通住房標準對普通住宅進行審核確認”,在這之前是按照一棟樓來計算平均值,確認是否符合普通住宅的標準,如果企業的財稅人員沒有及時了解到這個政策,還用以前的舊政策來籌劃,在土地增值稅清算中將無法享受普通住房的優惠政策,這樣必然會對企業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并且將會承擔高額的稅負。
在我國不同地區出臺一些有地域特色的稅務政策,許多房地產企業并不了解,所以企業要及時了解所在地區稅務政策的特色及關注每個地區稅務政策的差異,做到最大程度上的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合理合法的加大扣除項目,最大限度地提高企業的利潤空間。
三、加強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建議
(一)改變項目的轉讓方式
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不應只是停留在理財層面上,要達到戰略層面和企業架構方面的高度,形成屬于企業高端層的籌劃設計和運作。譬如通過對項目轉讓方式的復雜化,把一個簡單的資產轉讓方式變為一個復雜的股權轉讓方式,通過轉讓項目方式的復雜化進行稅收籌劃。
案例1:A公司將某大廈轉讓給B公司,大廈轉讓額為9億元,可扣除項目金額為3億元,增值額為6億元,本次交易不是簡單的資產轉讓,而是通過境外股權轉讓方式完成的;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5%,城建稅稅率為7%,教育費附加為3%,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方案1:簡單的資產轉讓方式。
營業稅金及附加: 9×5%×(1+7%+
3%)=0.495億元。
增值率:6÷3×100%=200%,適用的土地增值稅稅率為50%,速算扣除系數15%。
應繳納土地增值稅額:6×50%-3×15%=2.55億元。
應繳納企業所得稅額:(9-3-0.495-2.55)×25%=0.73875億元。
稅后利潤:9-3-0.495-2.55-0.73875
=2.21625億元。
方案2:通過境外股權轉讓方式。
營業稅金及附加:根據相關的稅收政策規定,在中國境內沒有任何股權轉讓,也沒有任何資產交割,免征營業稅及附加。
應繳納土地增值稅額:同上,也免征土地增值稅。
應繳納企業所得稅額:(9-3)× 10%
=0.6億元,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72號文件的相關規定進行反避稅,雖然在境外做的股權交割但其資產包在中國境內,如果反避稅成立,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本次為境外公司非居民企業,所以企業所得稅稅率不是25%而是10%。
稅后利潤:9-3-0.6=5.4億元。
通過上述計算可知,方案1房地產企業需要繳納稅金合計為3.78375億元,稅后利潤為2.21625億元,方案2需要繳納稅金合計為0.6億元,稅后利潤為5.4億元,通過把簡單的資產轉讓方式變為復雜的股權轉讓方式,可以減少稅負并增加企業利潤3.18375億元。
(二)前期合理分配各個項目中的土地成本
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最好的時機在項目前期,最大的籌劃空間是土地成本,如果能在項目前期對土地成本進行合理的分配,將會加大扣除項目的金額,減小增值率降低土地增值稅稅率,從而起到節稅的作用。
案例2:A房地產企業以8000萬元價格買到一塊土地,其中75%的面積開發文化旅游地產及相關配套設施、25%的面積做住宅,而住宅部分總銷售收入2.1億元,按照面積分配的土地成本2000萬元,房屋開發成本1億元,本例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5%,城建稅稅率為7%,教育費附加為3%。
方案1:項目前期不進行籌劃。
營業稅金及附加:2.1×5%×(1+7%
+3%)=1155萬元。
增值額:2.1-1-0.2-0.1155=7845萬元。
增值率:7845÷13155×100%=59.64%,
適用的土地增值稅稅率為40%,速算扣除系數5%。
應繳納土地增值稅額:7845×40%-13155×5%=2480.25萬元。
方案2:該房地產企業開發的項目大部分屬于文化旅游和公益項目等,所以從政府取得的總土地價格非常優惠,其他房地產企業周邊住宅項目的地價是A企業的3倍左右。如果能在事前做一下稅收籌劃,在取得時和政府部門對土地成本分配進行談判,把文化旅游項目和住宅項目的土地價格分開,總地價不變還是8000萬元,住宅項目部分的地價和周邊地價一樣6000萬元左右,剩下金額2000萬元作為文化旅游項目部分的地價。
營業稅金及附加:2.1×5%×(1+7%+3%)=1155萬元。
增值額:2.1-1-0.6-0.1155=3845萬元。
增值率:3845÷17155×100%=22.41%,
適用的土地增值稅稅率為30%。
應繳納土地增值稅額:3845×30%=
1153.50萬元。
通過上述計算可知,如果能在項目前期把土地成本進行合理的分配,便可以節省稅金增加利潤1326.75萬元。
(三)適當加大公共配套設施的籌劃
房地產企業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2005〕26號中對普通標準住宅的規定為: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體標準,允許單套建筑面積和價格標準適當浮動,但向上浮動的比例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20%。因此,房地產企業有時可以通過適當增加公共配套設施投入減少增值額,來享受免征的稅收優惠政策。
承上文案例2:籌劃后仍需繳納土地增值稅額為1153.50萬元,如果房地產企業再增加投資600萬元在小區內建設一個居民健身場所和增加一所幼兒園,則項目總成本為17755萬元。
增值額:3845-600=3245萬元。
增值率:3245÷17755=18.28%。
應繳納土地增值稅額:由于增值率小于20%符合稅收優惠政策,所以免征土地增值稅。
通過上述計算可知,房地產企業雖然項目增加600萬元的投資款,但可以減少稅金1153.50萬元,同時增加項目利潤553.5萬元,并提高了小區的檔次、完善了相關配套設施。
(四)利用稅率臨界點的籌劃
我國土地增值稅計算采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在每一級稅率范圍中都存在稅率臨界點,利用這些臨界點可以直接影響到土地增值稅繳納金額的大小,通?;镜姆椒ㄊ窃谕恋卦鲋刀惽逅銜r,通過加大扣除費用或者減少銷售收入的方式,使土地增值稅稅率降低一個級數,從而起到節約稅金的作用,基于基本方法的運用又衍生出許多的籌劃方案。例如通過增加銷售環節的方式,普遍認為減少納稅環節可以減輕稅負,增加納稅環節會加大稅負,但對于土地增值稅來說卻是恰恰相反的,兩次買賣或者多次買賣可以減少每次銷售房產的增值額和增值率,使土地增值稅稅率級數下降,從而減少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額;還可以通過分期銷售、分期組合不同項目的搭配銷售、項目合并清算及減少銷售單價等方法。
綜上可以計算出增值率、毛利率和稅率對應關系為:第1級數為稅率30%、增值率不超過50%時對應的毛利率區間為小于52.95%;第2級數為稅率40%、速算扣除系數5%、增值率超過50%~100%時對應的毛利率區間為52.95%~65.77%;第3級數為稅率50%、速算扣除系數15%、增值率超過100%~00%時對應的毛利率區間為65.77%~78.59%;第4級數為稅率60%、速算扣除系數35%、增值率超過200%時對應的毛利率區間為78.59%以上。
四、結語
房地產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范文2
一、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概述
從某種意義上說,稅收籌劃是一項復雜而具技術性的工程。相應地,土地增值稅就是指對那些獲得增值收入的單位以及個人進行合理征收的稅種之一。它主要包括了對國有土地使用權予以有償轉讓,土地上的建筑物、還有其它的依附物的產權這些方面。很顯然,房地產企業和土地增值稅之間有著不可割舍的聯系。根據房地產的不同種類,土地增值稅將會對它進行差別稅收策略。同時,對于企業來說,稅收籌劃是它財務管理活動中至關重要的方面。簡單來說,土地增值稅籌劃就是專門針對房地產企業予以設計的一種合理的稅收方案。相關的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不僅可以使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稅收壓力得以減小,還能使企業的納稅風險降到最小化。更重要的是,它有利于房地產開發企業擁有更好的經營環境,使企業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更具優勢,立于不敗之地。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策略
就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身來說,對應的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有著非常深遠的意義。換句話說,在房地產行業,土地增值稅收籌劃是開發企業前行路上一塊重要的基石。相應地,想要使土地增值稅收籌劃的作用得到更好的發揮,就需要采用有效的措施對它進行完善。顯而易見,這也是當下迫在眉睫的事情。在房地產開發企業方面,土地增值稅稅收有著自己科學的籌劃方法。具體來說,它主要包含了這幾個方面。比如,對收入進行分散籌劃的方法;以利息為基礎的支出籌劃方法;“臨界點”的籌劃辦法。因此,本文作者從實際出發,對其中一些有效策略予以了探討。
1.在房地產開發企業方面,以土地增值稅的“起征點”優惠政策為基礎給與籌劃
在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方面,主要指的是“起征點”政策。為了使優惠政策更具其保障性,國家還專門制定了相關的條例。它就是針對相關納稅人對那些一般而具有標準性的住房予以建設,并對它進行出售。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增值額在對應扣除項目費用20%之下,企業可以不用繳納增值稅。但是,對于這方面,房地產開發企業需要對一些方面引起注意。比如,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僅在建設一般標準的住房,還在對其它房地產進行開發,需要對其中的增值額予以恰當地分開計算。在這個過程,對于那些沒法分開計算或者無法準確進行區分的增值額,建設的一般標準住房時沒有權利對這個優惠政策進行享受。
2.在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方面,可以對相應的經營收入進行分散籌劃
一般情況下,這種策略就是在房地產中,把那些能夠分開予以獨立解決的方面從中分割出來。比如,關于住房內部的裝修。對于這方面,可以把它作為其中獨立的部分,對它進行恰當的核算,就可以以兩次出售房地產為媒介,對它進行納稅方面的籌劃。這樣也有利于房地產開發企業減少稅收負擔。
3、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說,可以借助利息費用來進行科學的籌劃
房地產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范文3
【關鍵詞】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臨界點;節稅
近年來,國家為了控制房地產價格過高、投資過熱,先后出臺了一系列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及配套細則,但收效卻不太大。商品房價格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依然居高不下,其原因固然是綜合復雜的,毫無疑問,高稅負就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房地產行業涉及的稅種多達十幾種,在整個稅負構成中,土地增值稅占有較大比重,企業應當給予足夠重視。
一、問題的提出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是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產權的單位和個人,其計稅依據是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房地產企業開發出售房地產項目所獲利潤的高低,直接決定著企業繳納土地增值稅的多少。因此,企業在法律法規的允許范圍內,思考如何通過研究稅法,對土地增值稅做出最佳的納稅籌劃,降低企業納稅成本,獲取最大利潤,是每個房地產企業應該考慮的問題。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具體方法有很多,在本文中,筆者主要研究如何依據臨界點的稅負效應,進行相應的稅收籌劃。
二、臨界點在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中的運用
稅收臨界點是指稅法有關條款規定的一定比例或數額,當應納稅所得額或銷售額,一旦突破這一比例或數額時,就要依法納稅或按更高的稅率納稅,從而使納稅人稅負大幅上升;反之,納稅人可以免稅或按更低的稅率納稅。
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中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如果增值率未超過20%,免征土地增值稅,否則應就其全部增值額按規定計稅。針對這項規定,納稅人在對普通住宅確定售價時,就應當考慮以下問題。
1.假如納稅人享受起征點優惠。
納稅人如果選擇享受起征點優惠,其增值率不能超過20%,在這范圍內,企業為了獲取最大利潤,其售價應該定為享受到起征點優惠的最高價位,否則,盡管享受到了起征點優惠,但獲取的利潤還存在上升的空間。
【例如】甲房地產有限公司,建造好一批普通標準住宅,按稅法規定允許扣除項目的金額合計是500萬元,其中未包括銷售稅金及附加。設該批住宅的售價為×萬元,則相應的銷售稅金及附加為5.5%×,這時,公司允許扣除項目的金額為500+5.5%×,依據相關規定,當增值率未超過20%時,免征土地增值稅,那么該公司享受起征點優惠的最高售價是×=1.2×(500+5.5%×),解方程×值為642.40,即享受起征點的最高售價為642.40萬元, 允許扣除金額為535.33萬元(500+642.40×5.5%)。
2.假如納稅人提高售價,放棄起征點優惠。
土地增值稅采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其中,最低稅率為30%,最高稅率為60%,具體見下表:
表1 土地增值稅采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表
仍然用上例資料,假如住宅售價在原來基礎上提高Y萬元,即售價為642.40+Y,售價提高則相應的銷售稅金及附加應提高5.5%Y,此時,允許扣除項目的金額合計為535.33+5.5%Y,增值額為107.07+94.5%Y,應納土地增值稅為30%×(107.07+94.5%Y)。公司若是想通過提高售價獲得更多利潤,就務必使提高的售價部分高于因突破起征點而新增加的稅收,即Y30%×(107.07+94.5%Y),解不等式Y44.83。此時,企業必須使房屋售價格高于687.23(642.40+44.83)萬元,才有利可圖。
依據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是增值率來確定的,且采用的是四級超累進稅率,這種稅率形式存在明顯的納稅臨界點。企業可采用以上方法,求出各級適用稅率的納稅臨界點,結合企業實際情況,通過增加支出或減少收入的方法來調節稅率,使企業適用稅率降低至臨界點以下,從而適用更低一級的稅率。
3.實證研究。
宏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有一批普通標準住宅待售,在該項目中,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為1 000萬元,房地產開發成本為2 200萬元,有關的稅金為150萬元。根據稅法規定,該房地產開發公司還可以加扣成本費用(1 000+2 200)×20%=640萬元。
如果該批住宅售價為4 900萬元,該房地產的增值率為910÷3 990=22.8%,根據稅法規定,應該按照30%的稅率繳納土地增值稅(4 900-3 990)×30%=273萬元。此時,企業稅后利潤為4 900-3 990-273=637萬元。
如果公司進行稅務籌劃,將售價降低至4 780萬元,該房地產的增值率為19.8%,依據普通標準住宅的稅收優惠相關規定,該企業免征土地增值稅。此時,企業稅后利潤為790萬元,公司稅后利潤增加153萬元。
三、臨界點在利息支出扣除方式中的運用
房地產開發企業一般都需要使用大量貸款,自然涉及到利息的支出。對于利息支出的扣除限額,我國稅法做出了以下具體的規定:如果利息費用沒有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且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并提供金融機構證明,利息支出可據實扣除,其他開發費用,按“合計數”(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的5%以內計算扣除,與其他費用一起按“合計數”的10%以內計算扣除。這樣的規定為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有利的空間,企業可選擇有利的扣除方式。
1.舉例分析。
丙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一房產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了2 000萬元,房地產開發成本為2 400萬元,利息支出為100萬元,未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且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
若公司不提供金融機構證明,則能扣除的房地產開發費用的最高額為(2 000+2 400)×10%=440萬元,若提供金融機構證明,能扣除開發費用的最高額為100+(2 000+2 400)×5%=320萬元??梢姡诒纠泄緫x擇不提供金融機構證明。
2.分析結論。
公司在扣除借款利息時,要好好權衡是否該提供金融機構證明,若發生的能夠扣除的利息支出超過了稅法規定的開發成本的5%,則應該提供證明,如果沒有超過5%,則應選擇不提供證明。
四、結束語
在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中分析運用稅收臨界點,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業稅負,爭取更多利潤。納稅人在分析運用納稅臨界點時,要及時關注稅法最新動態,確?;I劃方案的時效性。同時還必須結合企業實際情況,著眼于企業整體,因為只有使企業綜合收益達到最大化的稅務籌劃,才是最優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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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范文4
對于我國大多數的房地產企業來說,整體的稅負占了其總營業額很大的一部分,其中的土地增值稅大約占了營業收入的3%左右。巨大的稅負給房地產企業帶來了很大的財政壓力,但與此同時我國的土地增值稅稅法也給房地產企業的增值稅提供了足夠的籌劃空間;本文主要探討分析目前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籌劃中的問題,進而提出相應的改進完善措施,以便于房地產企業能夠降低企業的財政負擔,促進企業的長遠穩定發展。
關鍵詞:
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
我國現有的土地增值稅在房地產企業的所有稅收中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大約在3%左右,就這樣來看相對大一些的企業一年在土地增值稅上的支出就高達幾千萬乃至上億元。如果房地產企業可以做好土地增值稅的稅收籌劃工作,那么企業就可以節省掉部分的稅收支出,降低企業的稅負壓力。在現有的經濟市場中,我國的房地產面對著外部環境的競爭壓力以及內部環境的發展壓力,再加上受到了國家的嚴格管理,所以房地產企業相比于之前在融資和銷售上受到了很大的影響。同時我國在稅收方面有很多的優惠政策,房地產企業應該熟悉的掌握了解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盡可能的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
一、我國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現有籌劃問題
(一)對于宏觀政策的重視不夠
在近幾年里,國家出臺了大量的房地產調控制度,主要有:“國八條”、“國十一條”等等,同時也從財政、稅收等多個方面加強了對房地產企業的管理控制。面對這么多的宏觀調控政策,只有少部分的房地產企業注意并重視了起來,大多數的房地產企業都沒有對宏觀的政策引起足夠的重視。特別是對于房地產高層的管理人員來說,因為他們難以轉變固有的管理思維,沒有清楚的掌握了解國家的政策,導致他們在重大決策的時候往往會忽視到已有的國家政策,沒有及時的抓住利用優惠政策或者做出了一些違反國家政策的行為,從而造成了房地產企業的損失。并且,因為沒有足夠的引起重視,導致房地產企業不能夠針對新的政策作出及時的調整,這嚴重的影響了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增加了企業的稅負壓力,加大了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風險。
(二)沒有明確的稅收籌劃目標
在現有的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工作過程中,只有極少部分的企業將稅收籌劃落實到了實際的工作當中;然而大多數的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都僅僅是停留在表面上,而沒有真正的落實。相對于其他的一些工作來說,企業的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工作有一定的難度,它不僅需要各種人員有足夠的稅收籌劃能力,還需要它能夠精確的掌握了解相關的稅收政策、制度并且還能夠很好的判斷國家的經濟走向。在實際的房地產企業的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工作當中,往往沒有一個明確的稅收籌劃目標,在開展工作時缺少詳細的籌劃思路,稅收籌劃的內容、對象等都不明確;至于那少部分的企業,雖然落實了稅收籌劃,但是涉及的籌劃內容很片面,只注意到了增值稅點上的籌劃,沒有一個長遠的稅收規劃,缺乏明確的稅收目標。
(三)稅收籌劃方法掌握不夠,缺乏稅務風險意識
我國房地產企業目前還處于發展的階段,所以企業在會計方面的培養上還存在許多的欠缺,特別是在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方面的會計人才更是稀少。相對其他的稅收籌劃來說,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的難度更高。所以對于籌劃人員的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的稅收人員的能力遠不能夠完全的滿足籌劃工作的需求,特別是在籌劃方法的掌握上,大多數的工作人員連詳細的了解都沒做到更別談是熟練的掌握應用?;I劃人員對于稅收籌劃工作的認識不夠,所以在實際的工作當中很少有人能夠將稅收籌劃真正的應用到房地產企業的土地增值稅當中去。另外,部分的房地產企業因為稅收籌劃經驗的缺乏,導致籌劃人員不能夠準確的找到稅收籌劃的切入點,不能夠根據企業的實際發展需求做出適當的稅收籌劃。房地產企業在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工作中還缺乏稅務風險意識,這常常導致企業的稅務風險增加,增大了企業的稅負壓力,阻礙企業的發展。
二、我國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改進完善措施
(一)重視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
在我國現有的經濟市場中,房地產企業面臨的競爭壓力越來越大,不僅國家的管控變得越來越嚴格,在其發展的過程當中還出現了許多麻煩的問題,這都是阻礙企業發展的主要因素。在這種情況下,房地產企業想要在這不斷變化的經濟市場中生存并發展下去,就需要積極的關注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特別是對于企業的管理者來說,要及時的掌握了解已有的宏觀政策,將政策充分的體現到自己企業的決策當中,結合企業的實際發展狀況進行科學合理的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工作。另外,企業還應該對未出臺的宏觀政策要有一定的預測性,通過提前可靠的預測,提早的進行相應的調整,在國家正式出臺后能夠更早的抓住機遇,為企業帶來更多的效益。同時,房地產企業要積極的開展稅收籌劃工作,要充分的意識到稅收籌劃的重要性,將稅收籌劃落實到實際的工作當中去,而不是停留在表面上。
(二)明確稅收籌劃目標
對于房地產企業的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工作來說,企業應該在項目處理設計的初階段就明確好稅收籌劃的目標;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工作應該要有事前規劃的特點,在實際的稅收工作當中,有部分的房地產企業往往是在項目正式開工之后才開始進行籌劃目標的確定的。在這時企業已經錯過了最佳的稅收籌劃時間,籌劃空間較之前縮小了許多,有的籌劃空間甚至不能夠達到籌劃的目標。所以,在房地產企業的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工作當中,要有著明確的稅收籌劃目標,最好是在項目設計之前,并且完成項目的整個過程都應該涉及到稅收籌劃,這樣才能夠更加全面的更加系統的完成籌劃工作;這樣有利于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空間的增大,是企業順利完成稅收籌劃目標的重要保障。
(三)加強籌劃人員的素質建設,提高風險防范意識
就目前的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來看,現有的大部分籌劃工作人員已經不能夠滿足現有稅收籌劃工作的需求。一方面是因為房地產企業在稅收籌劃上的經驗還不是很完善,所以在人員的招聘以及政策的使用上還存在一定的缺陷;另一方面是因為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工作的難度較大,需要籌劃人員熟練的掌握相關的政策以及籌劃技巧等方面的知識,同時還要對國家新的政策有一定的預見能力。所以,為了滿足現有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需求,企業應該加強稅收籌劃人員的素質建設。主要表現為:在進行新成員招聘時盡可能的選擇已經能夠滿足條件的人員,其次對已有的籌劃人員進行專業的培訓,讓其的能力可以滿足工作的需求。企業管理者應該調整思想觀念,樹立符合新時代的管理觀念,落實稅收籌劃工作。房地產企業要想長遠穩定的發展下去,稅務風險的防范是在所難免的。面對現有的房地產企業的發展市場,因為市場經濟的不穩定性以及新稅務政策的不確定性,導致稅務風險得到很大的提高,這對于企業的稅務管理工作是很不利的。所以,在企業之后進行稅收籌劃工作時要提高風險的防范意識,加強風險防范機制的建設,并且根據企業的發展需求,設立專門的風險預警機制,加強風險因素的管控;明確稅務管理工作相關人員的職責,建立完善獎懲機制。還可以成立專門的風險防范小組,可以利用企業已有的風險經歷建立風險資料庫,風險探討企業的風險經歷,預測企業可能會出現的風險并且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以便于在風險出現時能夠及時的解決,降低企業的稅負壓力。
三、結語
綜上所述,就目前我國的經濟市場來看,房地產企業因為其特殊的性質,導致其在進行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時要做好事前的準備工作;一方面是為了更好的完成后續的工作,另一方面可以幫助企業更多的獲得稅收籌劃的空間,以便于企業更加順利的完成稅收籌劃的目標。就目前我國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工作來看,還存在著許多的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的阻礙了房地產企業的稅務管理工作,所以企業應該對其引起重視,并且根據企業的實際發展狀況找到其各自的問題,針對性的處理解決問題,降低企業的稅務風險,促進企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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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范文5
[關鍵詞]“營改增”;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
1引言
經濟日趨復雜化,傳統納稅體制已不適應現在經濟發展水平狀況,我國稅制改革也在不斷推進。稅收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活動之一,關系著企業財務目標的實現,但現階段由于企業稅收籌劃的意識不強、籌劃方案不完善等,因此有必要進行稅收籌劃的研究。房地產企業發展迅速,其稅收在國家財政收入中占有很大份額。但由于房地產企業前期投入資金大,開發周期長,涉及業務繁雜,理解難度大,稅收情況更為復雜,相較其他行業具有更高的涉稅風險。基于此,文章以納稅籌劃為切入點,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對房地產企業提供稅收籌劃思路,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的目標。
2理論基礎
2.1稅收籌劃目標
稅收具有強制性,稅收的無償性說明納稅是企業資源的凈流出,企業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前提下,總是想減少稅費繳納。稅收籌劃策略正是在這種經濟利益的驅動下產生。稅收籌劃可以理解為在眾多備選稅收方案中選擇最佳方案,實現稅后利潤最大。稅收籌劃得當,企業取得了節稅經濟利益,在涉稅零風險情況下,減輕企業稅收負擔,獲取資金時間價值,提高自身經濟利益,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
2.2政策依據
稅收籌劃必須符合不違背稅收法律規定的原則,這就需要充分理解稅收政策。具體來說,稅收籌劃主要利用差別化稅收政策、稅收政策的特殊規定以及優惠政策。稅收政策的差別化為企業納稅籌劃提供了空間,全面“營改增”作為時間節點將房地產分成了新老項目,老項目由于不能抵扣進項稅,因此適應選擇簡易計稅,相較之下新項目選用一般計稅方法下抵扣進項稅,稅負會明顯降低。利用稅收政策的特殊規定是指不同稅種的計稅依據和抵扣范圍不同,比如企業開發過程中發生的開發費用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不能直接扣除,而要按照土地成本和開發成本之和的一定比例扣除。在這種規定下,企業可以在符合規定下擴大開發成本總額。稅收優惠政策體現了國家在一定時期對特定項目的鼓勵和支持,為稅收籌劃提供了一定的空間和思路。
3稅收籌劃基本思路
3.1增值稅
在我國流轉稅與所得稅并重情況下,增值稅是流轉稅的主要稅種,“營改增”的實施對房地產企業來說避免了重復征稅問題,籌劃得當能降低企業稅負。
3.1.1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全面“營改增”之后,房地產企業購進環節取得的進項稅可以憑票抵扣,是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房地產企業的稅負水平有重大影響。一般來說,結算方式選擇上,企業在購買物料時盡可能采用分期付款的結算方式,這樣取得的發票能實現及時抵扣進項稅額的目的,而采用預付或賒購結算方式,只要貨款尚未完全付清,房地產企業不可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無法實現抵扣進項稅的目的。采購方式上,盡量選用集中采購,不僅能取得價格優勢,還能確保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另外,房地產企業還應注重加強對虛假發票的識別和防范,相關部門人員在接受發票時應仔細辨別真假,確保抵扣進行稅額時發票合規。
3.1.2合理選擇上游納稅人上游提供貨物和勞務的企業納稅人身份是影響進項稅抵扣的關鍵點。在報價相同情況下,房地產企業在選擇供應商或者建筑企業時,最大限度選擇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如果貨物和勞務的提供方為一般納稅人,房地產企業可以取得13%、9%或6%三檔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當貨物和勞務的提供方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其申請代開成功后,房地產企業才可適用3%的抵扣率。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遠低于一般納稅人的抵扣稅率,并且部分小規模納稅人由稅務機關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加了委托代開環節,推遲了房地產企業取得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進項稅額抵扣的時間,會增加企業資金占用成本。這種按抵扣率來選擇上游企業并不是唯一因素,在實際工作中還應考慮凈利潤,如果向小規模納稅人采購后,企業獲得的額外凈利潤大于無法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損失,那么應當選擇與小規模納稅人的合作。除此之外,房地產企業將上游建筑業務獨立分離出去,單獨成立新的建筑公司,由建筑公司從事建筑服務。這樣終端房地產銷售公司以購入方式取得的建筑公司的勞務可以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房地產企業整體上減少了繳納的增值稅稅額。
3.1.3利用進項稅抵扣額“營改增”之前,企業繳納營業稅,開發精裝房所產生的直接材料以及人工費用等全部計入房屋成本,銷售時不能抵扣進項稅?!盃I改增”后,開發精裝房的材料費用和人工成本,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可以用來抵扣進項稅。具體來說,精裝房中可以進行裝飾、配置家具家電,購買時按13%的基本稅率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銷售精裝房時,將裝飾費用以及配置的家具家電款等合計計入房價銷售額,按銷售不動產9%計算銷項稅,這樣房地產企業在精裝房環節可能獲得4%的額外抵扣率。目前絕大多數中小房地產企業受融資約束的影響,開發多為毛坯房,這些企業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擴大精裝修房的比例,使企業少繳納增值稅,還能提升品牌影響力。
3.2土地增值稅
開發建造階段,土地增值稅在開發成本中占據很大比重,房地產企業資金回收慢、開發周期長等特點使企業面臨較大的資金使用壓力,因此有必要對土地增值稅進行納稅籌劃。
3.2.1合理利用征稅范圍在二級市場上未發生產權轉讓行為不屬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具有“轉讓”特征。房地產企業建房方式主要分為自己購置的土地使用權建造房屋、代建和合作建房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下,房地產企業自建房屋對外銷售,不動產權屬發生轉移,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和增值稅,稅負較重。代建房屋是在委托方的土地使用權上建造房產,房屋建成后房屋產權仍歸委托方所有,建造過程中收取的代建費用屬于提供勞務服務收入,不動產產權未發生轉移,這項行為也不必繳納土地增值稅,但采用代建行為需要提前確定買房客戶。合作建房是指合作雙方共同建造房屋,一方提供資金,另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其中一方是土地的持有方,免除了先轉讓土地再去購買房產這一環節,由此不僅減少了土地增值稅和增值稅,還有印花稅、契稅等多項稅收。如果房地產企業能尋找到這樣的合作方,雙方均可實現節稅和獲利的收益。
3.2.2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這為納稅籌劃提供了另一條思路。房地產企業在開發商品時,需要提前對房屋建筑類型做出合理區分,分別計算其土地增值稅。首先,房地產企業需要對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做出明確的區分,分開核算各自的銷售額,這樣對增值率低于20%的普通標準住房才符合稅收優惠的范圍。其次,納稅人可將住宅的售價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在確保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控制好產品的價格,此時需要納稅人計算不同售價的備選方案企業凈利潤情況,這樣將土地增值率控制在20%內,以此來達到免稅的效果。除此之外,房地產企業可以考慮擴大普通標準住房的建筑面積,充分享受免稅的優惠政策。
3.2.3利用稅收政策特殊規定土地增值稅采取超率累進稅率,土地增值稅與增值率成正比,增值率是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之間的比例,增值額是用收入總額減除扣除項目的金額,因此降低增值稅要從降低增值率入手,需要合理籌劃收入和扣除項目。對于收入,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適當降低銷售價格,但降低售價會影響企業利潤,所以納稅人需要比較減少的收入和少繳納的稅金。目前大部分房地產開發公司都是經過簡單裝修后對房屋進行出售,納稅人可將最終售價拆分,分成出售合同和裝修合同,獨立核算房屋原價和裝修費用,這樣裝修合同對應的收入屬于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只需繳納增值稅,不并入到銷售房屋的價格中,因此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收入不包含裝修費用,大大減少了企業繳納土地增值稅。對于扣除項目,房地產開發費用是按一定標準抵扣,不是按實際支出扣除。當房地產企業開發費用中的財務利息支出能夠合理確定時,可以扣除的開發費用為開發成本、土地價款和利息合計的5%以內;當開發費用中的財務利息支出不能確定時,開發費用扣除限額為土地價款和開發成本合計的10%。企業籌資一般選取負債籌資或權益籌資。稅法規定,合理的利息支出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利息屬于開發費用的一部分也可以扣除,從扣除項目來看,房地產企業可以適當增加負債籌資的比例。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中的利息費用在不同情況下有不同扣除方式,加大了土地增值稅籌劃空間。如果房地產企業利息支出大于地價款和開發成本合計的5%,這時應當選擇第一種開發費用扣除方式;否則,房地產企業主要依靠權益籌資方式,選擇第二種開發費用扣除方式。除上述單獨降低售價或加大扣除項目金額外,企業也可采用綜合方法降低增值率。如企業可以加大開發小區的公共配套設施的投入,一方面滿足用戶高質量需求,而這部分投入資金的成本可以從提高售價中得以補償;另一方面增加了扣除項目的金額,從而降低增值率。
房地產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范文6
[論文摘要]企業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根據稅法中的相關規定對企業涉稅事項進行的旨在減輕稅負、有利于實現企業財務目標的對策與安排。因此,稅收籌劃不同于逃稅、偷稅,是企業的一項重要財務管理活動。本文根據房地產行業的特點,分別從房地產項目立項、建設和銷售階段提出所應考慮的稅收籌劃,具有很大的現實意義。
[論文關鍵詞]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
稅收是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無償向政府支付的一種費用,具有強制性和無償性,企業作為獨立經營的主體,可以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盡量減少納稅額,使稅收負擔率達到最低。稅收籌劃作為企業經營活動的一項重要活動,是在一定的客觀條件下存在的,目前看來至少包括政府依法治稅的水平和稅法變動情況兩類因素。
首先依法治稅是進行稅收籌劃的前提,稅收籌劃是以現行稅制為基礎的,如果某一地區的實際稅收經營不是以現行稅法為依據,而是以其他類似收入指標的因素為依據,那么進行稅收籌劃也就失去了實際意義,這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應該注意的重要問題。其次,由于稅法作為一種法律既有穩定性,也有一定的靈活性,所以進行稅收籌劃應該時刻關注稅法的變化。在體制轉軌尚未完成、稅法調整較為頻繁的階段,這點尤其要重視,因為稅法一旦調整,稅收籌劃的依據可能消失或改變,籌劃的結果就完全可能與當初進行籌劃的預期相反。所以,企業的決策者和財務人員應當重視稅法的變化及調整,并據此相應調整稅收籌劃的策略和方案。任何一個稅法的調整,其內容本身就是新的稅收籌劃的基礎。
稅收籌劃由3個操作層次組成:①初級稅收籌劃:避免企業超額稅負。②中級稅收籌劃:優化企業稅務策略。③高級稅收籌劃:爭取有利的稅收政策。真正意義上的稅收籌劃是一個企業不斷走向成熟和理性的標志,是一個企業納稅意識不斷增強的表現。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納稅人往往面臨著稅負不同的多種納稅方案的選擇,納稅人可以避重就輕,選擇低稅負的納稅方案,企業稅收籌劃就是合理最大限度地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
一、房地產企業項目立項應考慮的稅收籌劃
房地聲企業的稅收籌劃是一個涉及全局的、統籌性的財務管理活動,因此在房地產項目立項階段進行的稅收籌劃最為重要。
1選擇合適的建房方式
大部分房地產經營企業傾向于自行建造并銷售房地產,這種方式的籌劃空間較小,若利用代建、合建等方式則籌劃空間較大。
(1)房地產的代建行為。這種方式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代客戶進行房地產開發并向客戶收取代建收入的行為。就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收入,但始終沒有發生房地產權屬的轉移,其收入屬于勞務報酬,為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不是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疇。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利用這種方式減輕稅負,但前提是在開發之初就能確定最終用戶,實行定向開發,從而避免開發后銷售繳納土地增值稅。
(2)合作建房方式。根據《營業稅問題解答(一)的通知》的規定,“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提供資金,雙方合作建造房屋的行為。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建成后轉讓的,再按規定征收土地增值稅。此外,以土地入股合作建房或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的。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對股權轉讓也不征收營業稅。企業可充分利用這些優惠政策,實現共贏。
2開發多處房地產
房地產公司在同時開發多處房地產時,可分別核算,也可合并核算,兩種方式所繳納的稅收不同,這為企業選擇核算方式提供了稅收籌劃的空間。一般來講,合并核算的稅收利益大一些,但也存在分別核算更有利的情況,具體如何核算:需要企業根據具體情況予以分析比較。
例1長春某房地產公司同時開發兩處位于城區的房地產,第一處房地產出售價格為1000萬元,根據稅法規定扣除的費用為400萬元;第二處房地產出售價格為1500萬元,根據稅法規定扣除的費用為1000萬元。如果企業選擇分別核算,第一處房地產的增值率為600÷400=150%,應該繳納土地增值稅600x50%-400×15%=240(萬元),營業稅及其附加1000×5.5%=55萬元;第二處房地產增值率為500÷1000=50%,應繳納土地增值稅500x30%=150(萬元);營業稅及其附加1500×5.5%=83.55(萬元)。該房地產公司的利潤為(不考慮其他稅費)1000+1500-400-1000-240-55-150-83.55=571.45萬元。如若合并核算,兩處房地產的出售價格為2500萬元,根據稅法規定可扣除費用為1400萬元,增值額為1100萬元,增值率為1100÷1400=78.5%。應該繳納土地增值稅1100×40%-1400×5%=370萬元,營業稅及其附加2500×5.5%=137.5萬元。不考慮其他稅費,該房地產公司的利潤為2500-1100-370-137.5=892.5萬元。該稅收籌劃減輕稅收負擔892.5-571.45=321.05萬元。
二、房地產企業項目建設中應考慮的稅收籌劃
1通過增加扣除項目對土地增值稅進行稅收籌劃
土地增值稅是房地產開發的主要成本之一,而土地增值稅在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增值率不超過20%的情況下可以免征,企業可以通過增加扣除項目使得房地產的增值率不超過20%,從而享受免稅待遇。
例2長春某房地產公司開發一棟普通標準住宅,房屋售價為1000萬元,按照稅法規定可扣除費用為800萬元,增值額為200萬元,增值率為200÷800=25%。該房地產公司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200×30%=60(萬元),營業稅1000×5%=50(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50×10%=5(萬元)。不考慮企業所得稅,該房地產公司的利潤為1000-800-60-50-5=85(萬元)。如果該房地產公司進行稅收籌劃,將該房屋進行簡單裝修,費用為200萬元,房屋售價增加至1200萬元。則按照稅法規定可扣除項目增加為1000萬元,增值額為200萬元,增值率為200×1000=20%,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該地產公司需要繳納營業稅1200×5%=60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60×10%=6(萬元)。不考慮企業所得稅,該房地產公司的利潤為1200-1000-60-6=134(萬元)。該稅收籌劃降低企業稅收負擔134-85=49(萬元)。
2相關借款利息的籌劃實務
由于大部分房地產經營企業開發資金來自借貸,具有資金量大、借款期限長、利息費用多等特點,所以可利用合適的利息扣除方式對借款利息進行稅收籌劃。
(1)針對房地產開發完工之前的利息費用,可以將完工之前的借款利息計人開發成本,并可作為計算房地產開發費用(期間費用)的扣除基數。特別是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企業,還可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加計20%的扣除,這樣可以大大增加扣除項目,降低增值額,從稅基和稅率兩方面減輕稅負。
(2)針對房地產開發完工之后的利息費用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并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企業據此可以選擇:如果購買房地產主要依靠負債籌資,利息費用所占比例較高,可提供金融機構證明,據實扣除。反之,主要依靠權益資本籌資,利息費用很少,則可不計算應分攤的利息,這樣可以多扣除房地產開發費用,對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有利。
3銷售與裝修分開,分散經營收入
隨著裝修費在房款中所占比重逐年遞增,若房地產企業與購房者簽訂合同時稍加變通則可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若房地產公司事先設立一家裝修公司,同時與客戶簽訂兩份合同:一份房屋銷售合同,一份房屋裝修合同,則只需就第一份合同注明金額繳納土地增值稅,第二份合同不用繳納土地增值稅,稅基和稅率減少,從而減輕了稅負。
三、房地產企業銷售時應考慮的稅收籌劃
房地產銷售方式的選擇也是進行稅收籌劃的一種好方式,通過改變銷售模式的籌劃不僅可以直接減少稅負,而且可以間接地獲得貨幣時間價值的好處。這主要涉及兩個方面。
1針對納稅主體的新設分立
這也就是說,房地產經營企業可以通過設立獨立銷售公司負責房地產銷售,這種分立使土地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的籌劃空間很大。
例3長春某房地產公司銷售的普通標準住宅,在允許扣除的項目金額基本相同的前提下,可采用以下售價方式。①若以1500萬元的價格售出,可扣除的項目金額為1167.5萬元,增值率為28.48%,應納99.75萬元的土地增值稅,凈賺232.75萬元。②以1400萬元的價格售出,可扣除的項目金額為1166.96萬元,增值率為19.97%,免征土地增值稅,凈賺233.04萬元。③如果房地產公司設立獨立房屋銷售公司,那么房地產公司可以將住房以1400萬元的售價賣給銷售公司,而后由銷售公司再以1500萬元的價格賣出,當開發公司賣給銷售公司時,由于其增值率為19.97%<20%,免納土地增值稅。當銷售公司以1500萬元售出時,扣除營業稅及附加合計:1500×5.5%=82.5(萬元),可扣除的項目金額為1167.5+82.5=1250(萬元),其增值率為16.67%<20%,免納土地增值稅。從全局來看,銷售時只增加營業稅等稅金1400×5.5%=77(萬元),獲利潤1500-(1167.5+77)=255.5(萬元),比籌劃前增加255.5-232.75=22.75(萬元)。
2減少賬面收入或遞延納稅時間
(1)開發企業無償或收取極少手續費委托銷售公司銷售房地產,并可協商開具銷售清單,由于這種方式應按實際銷售額于收到代銷單位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的實現,所以在確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上可以盡量遞延,同時這樣可以避免銷售公司繳納營業稅。
(2)將原來由開發企業承擔的銷售及管理費用轉嫁到銷售公司,使銷售公司企業所得稅減少甚至不交。當然,對于業務招待費和廣告費等有費用扣除限額的扣除項目,應事先商議確定由開發企業承擔,以避免上述費用因超標而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的情況。
(3)對于客戶通過銀行按揭方式購買開發產品的,其首付款應于實際收到日確認收入的實現,余款在銀行按揭貸款辦理轉賬之日確認收入的實現。所以盡量與客戶和銀行協商,開立指定代收專戶,將客戶按揭還貸的部分定期先存入專戶,然后分期辦理轉賬時再確認收入并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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