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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涉及的法律法規范文1
(一)依法審計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憲法確立了審計監督的法律地位,明確了我國實行審計監督制度,賦予審計機關依法行政權力。各級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監督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在法定職權范圍內進行查處。
(二)審計監督是經濟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的經濟監督體系是由人大監督、審計監督及財稅、統計、物價、工商、銀監、證監、保監等業務部門的經濟監督和會計監督所組成的。在這一系列的監督中,各自有其監督的范圍和領域。審計監督是一種專業監督,具有較高的法律地位,涉及國民經濟生產、流通、分配和消費的各個領域和環節,既可以對企事業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又可以對業務部門經濟監督活動進行再監督,是任何其他業務監督不可替代的一種專業監督。
(三)依法審計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組成部分。審計機關是政府的重要組成部門,代表政府行使著監督權力,審計機關依法審計的程度和質量直接影響著政府依法行政的程度和質量。因此可以講,依法審計必然成為依法行政的組成部分。堅持依法審計,對于促進依法行政,監督制約權力,建設法治政府,維護經濟秩序,推進廉政建設,保障社會經濟健康發展意義重大。
二、嚴肅查處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是依法審計的本質內容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初建時期,由于種種原因,財經領域違法違規問題還相當普遍,有的問題還很嚴重。這就要求審計機關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嚴格依照財經法律法規對這些問題進行嚴肅查處,以維護財經法紀的嚴肅性。
(一)對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處理處罰的依據。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的法律依據主要有三個層面:其一,《憲法》、《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和行政機關共同適用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主要規定審計機關的職責、權限和審計程序等。其二,與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有關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主要規定了違法行為處理、處罰的具體種類和幅度等。其三,解決審計爭議的法律法規。這三個層面中,第二個層面包括的范圍較為廣泛。我國調整被審計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關系的法律規范很多,分散于財政、稅務、金融、投資、物價等領域,例如《預算法》、《稅收征管法》、《會計法》、《公司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物價法》等法律法規也是審計執法的重要依據。其理由是:從審計地位看,《憲法》明文規定審計機關的職能、地位超脫,與被審計單位沒有任何人事和經濟利益關系,運用上述法律法規作為執法依據,不會造成執法混亂。從《審計法》立法精神看,上述法律法規中雖然沒有規定可作為審計機關的執法依據,但在新實施的《審計法》中已經明確規定,有關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法律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是審計執法依據,符合《審計法》立法精神。從我國國情看,在當前經濟領域存在違法亂紀現象甚至有時比較嚴重的情況下,如果不規定審計機關依據上述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審計,審計機關勢必形同虛設,無法發揮《憲法》和《審計法》賊予的作用。所以上述法律法規應當成為審計機關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時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檢查所依據的法律規范。
(二)對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行為的處理。對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行為的處理是一種糾正措施,是審計機關對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行為進行糾正的基本手段。新修訂的《審計法》規定審計機關的處理措施主要包括:責令限期繳納應當上繳的款項;責令限期退還被侵占的國有資產;責令限期退還違法所得;責令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其他處理措施。以上五種處理措施,主要針對違反財政收支的違紀行為。
(三)對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的處罰。對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行為的處罰是一種比處理更為嚴厲的制裁措施,也是審計機關對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行為進行糾正的基本手段?!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的處罰措施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違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以上七種處罰措施,審計機關只能實施除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和行政拘留以外的處罰種類,主要針對違反財務收支的違紀行為和屬于財政收支范圍內違反財政收入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私存私放財政資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行為。
三、規范審計執法行為是依法審計的內在要求
(一)在法定職權范圍內開展審計監督。一是處理處罰不能超越法定審計權限,只能在上述規定的權限內進行處理、處罰。二是必須是向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進行處理、處罰,如果對不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進行處理、處罰,則超出了審計職權范圍。三是必須是對違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處罰。對于超出了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范圍的事項,審計機關無權進行處理、處罰。四是必須是引用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方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處罰。如財政、金融、稅務、價格、投資等規定。與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無關的規定不能適用。五是注意作出處理、處罰的種類和幅度。作出處理、處罰的種類和幅度必須符合《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以及《行政處罰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的處理、處罰的種類和幅度。六是處理好與《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關系。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審計機關必須是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處罰規定的情況下,才適用該款規定。所以該條第二款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另有處理、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如果不屬于審計機關法定職權范圍,則應區別以下情況進行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根據案件管轄范圍分別移送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違紀、政紀的,根據紀檢監察機關的管轄范圍,移送有關紀檢監察機關,追究其行政或黨紀責任。需要由被審計單位的主管部門或監管部門糾正或處理、處罰的,分別移送其主管部門或監管部門糾正或處理、處罰。
財務涉及的法律法規范文2
[關鍵詞]新形勢 財務人員 法律意識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我國經濟的進一步完善和發展,我國財務管理工作發生了重大改變,而當前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業務能力、分析判斷能力與經濟建設的高速發展還存在不少的差距,法律意識、原則性、責任感以及敢于與違法違紀現象抗爭的勇氣還有待進一步增強。
一、新形勢下增強財務人員法律意識的必要性
財務工作是指在國家法律、制度的指導下,按照資金運動規律運用和管理單位資金處理財務關系的經濟活動,包括財務會計、財務審計、財務監督等等。財務人員對單位的財務工作負有重大責任,甚至一個微小的失誤都將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而隨著我國經濟改革的深入和全球經濟一體化,我國經濟環境日益復雜,各種形式的財務犯罪、腐敗逐漸增多;新的財務準則、財務制度及其相關的規定不斷出臺,經濟糾紛的外部形態也不斷翻新,財務人員對工作中必須的法律知識準備不足,無法應對紛繁復雜的經濟局面,極大地限制了企業依法理財,制約了企業的發展。因此,財務人員應不斷強化自身法律意識,學習財經政策法規,依法理財、規范財務行為,這對于維護我國經濟秩序的和諧穩定是十分必要的。
二、強化財務人員法律意識的途徑
根據財務工作的職業特征及我國經濟發展的具體情況,強化財務人員法律意識的具體途徑有以下三種:
1.自我法律意識的提高
財務工作與經濟利益聯系最為密切,財務人員是財務工作的直接參與者。如果財務人員具備足夠的法律意識,就可以自覺抵制來自各方面的壓力和誘惑,嚴格遵守財務法規的有關規定。而財務人員在選擇財務職業之前,對此就要有清醒的認識。一方面,要及時了解并熟悉國家制定的各項財務法規、方針、政策,嚴格貫徹執行和遵守經濟法、會計法、審計法等相關法律制度;另一方面,要不斷增強自我修養,堅持時事政策知識、財政稅務知識、企業管理知識等相關知識的學習,提升自己的法律素養。財務人員要通過自我教育、自我鍛煉、自我修養,將法律意識轉化為內在精神品質,規范和約束自身財務行為,忠實地履行自己的工作義務,努力做一個品質優良、紀律嚴明、作風嚴謹、一塵不染的執法者,為企業財務管理營造良好的法律環境。
2.加大法律培訓的力度
據了解,企業財務人員在工作中出現失誤,往往不是因他們缺乏財務專業知識造成的,正是由于他們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法律風險意識以及缺少適宜、詳細的規范指引造成的。這與我國財務法規培訓力度不夠有重大關系。為了能夠提高財務人員的法律意識,必須加大經濟法律法規培訓力度。目前,針對財務人員培訓的形式有兩種,一種是崗前培訓,另一種是在職培訓。崗前培訓一般是在校學習的形式,在這一階段,財務人員將會系統地學習相關的業務技能及法律法規,如《稅法》、《經濟法》等等,但因為這樣的學習缺乏實踐操練,往往是紙上談兵,效果不甚理想;在職培訓是指財務人員在具體的工作崗位上進行繼續學習,這種學習因為有實踐經驗,效果較好,但學習時間受到限制,這就需要所在單位及領導提高對財務人員培訓的重視,為財務人員提供學習和進修的機會。以上兩種培訓方式各有利弊,只有揚長避短,將二者有機結合起來,使財務人員既能在崗前培訓中樹立正確的法律意識,又能在今后的培訓中繼續學習和掌握政治、經濟、法律等知識,尤其是要懂得與財務業務密切相關的證券、金融、保險、稅收、貿易等經濟法律知識,對財務人員提高法律風險意識,更好為經濟活動服務具有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
3.增強法律監督的效力
加大法律監督力度是強化財務人員法律意識的有效途徑。財經法規是經濟工作的準則,健全的財經法規是制止和防范財務人員利用經濟政策的可選擇性以及財務職業之便,主觀蓄意職務犯罪的保證。涉及企業財務管理的經濟法律規范必須加強和完善。就經濟監管系統建設而言,不但要促進企業內部財政體系的監督和審計,更應盡快完善和健全以行業自律監管為核心的社會監督體系,以此約束和監督企業的財務工作;同時,國家財政、審計、證券監管部門依法等國家經濟部門也要加強對企業財務檢查和審計,尤其是要加強對財務準則、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以約束財務人員的財務行為。同時還要提高法律責任的確定性,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明確規定具體的懲治措施,根本上加大對職務犯罪地執行力度和處罰力度,真正使經濟法律法規成為人們自覺遵守的高壓線,督促財務人員能夠在準則、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進行選擇、判斷。
三、結語
要充分重視加強財會人員的法律意識建設,通過在職培訓、自我修煉、法律監督等多種形式,加強對財務隊伍的培養,要不斷強化法律法規意識,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理財的需要、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與國際會計慣例接軌的需要??偠灾?新時期的財務人員應從思想觀念、財務管理和實踐、財務模式等應用上進行創新,遵守相關政策、法規、制度,認真履行財務工作職責,適應我國目前經濟發展的現狀,在這個飛速發展的經濟時代承擔起更為重要的角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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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慶靄.企業財務管理[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1997
財務涉及的法律法規范文3
1.加強企業財務內控的重要意義
1)有利于國家會計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豆痉ā贰稌嫹ā贰镀髽I會計準則》以及相關的規章制度是國家為規范企業會計行為的基本法規,是企業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那么作為企業,如何做到既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又使自身的會計行為滿足企業管理的需要,這就要求企業必須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財務管理內控制度,使國家法律法規與企業特點有機地結合起來,可以說,建立健全企業財務內控制度既是貫徹落實國家會計法律法規的需要,也是加強企業管理,提升會計工作質量的現實要求。
2)能夠為會計工作質量的提高奠定基礎。企業的會計工作涉及各方的利益,必須依法進行。一些企業違法違規案件的發生,大都與財務內控制度不健全息息相關,不僅損害了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也對企業的持續經營帶來負面影響。因此,必須加強財務內控建設,使企業的會計行為制度化、規范化,這是保證企業貫徹落實會計法律法規、提高會計工作質量的重要手段之一。
3)有利于加強企業的經營管理。財務管理作為企業管理的中心,是一項重要的綜合性、職能性管理工作。建立并實施規范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證企業的財務行為始終處于規范化、程序化的軌道,使財務管理工作更好地參與內部經營管理,使會計工作滲透到企業內部管理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無論對于提高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還是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都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實施企業財務內控的基本原則
實施企業財務內控,必須在遵循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堅持以下原則:1)合法性原則。依法辦事是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也是制定企業財務內控制度的首要原則。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國家賦予了企業更大的理財自,但并不是說企業的財務會計行為就可以隨意進行,法律法規同時還明確了一些必須遵循的原則,因此,制定企業財務內控制度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必須建立在合法的基礎之上。2)適用性原則。各個企業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不同,對于財務內控的要求也不同,制定企業財務內控制度必須充分體現企業的實際和特點,不能生搬硬套教科書或其他單位的模式,必須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的實際和特點,必須具備較強的針對性。3)規范性原則。企業財務內控制度應對本企業的各項會計行為進行規范,既要符合并體現財務會計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又要涵蓋經濟事項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不能顧此失彼。4)科學性原則。企業制定的財務內控制度應建立在科學合理的基礎上,要便于操作和執行,并應根據企業不同時期、不同發展階段的工作重心不斷調整和完善。
3.利用財務系統進行內控的措施
3.1事前控制
通過財務系統進行事前控制最大的好處是可以增加控制的客觀性,克服控制過程中的人情障礙,保證相關政策得到嚴格的執行。在系統中主要可采取以下預防措施。
(1)預算控制。將企業的整體目標分解為具體的控制項目和明確的控制標準,并落實到相應的責任單位或責任人。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系統將自動將實際情況與預算目標進行比較。
(2)授權控制。根據企業的組織結構及員工的崗位責任,設置每個員工對系統的操作權限以及對信息的查詢范圍。系統將保證企業的各項業務活動均是由被批準或被授權的員工執行。
3.2事中控制
主要是對操作程序進行控制。通過系統進行事中控制,可以有效控制在制度執行過程中,人為因素帶來的各種隨意性、欺騙性,提高內控的穩定性、可靠性。通過系統可以進行以下程序控制。
(1)基本檔案設置。通過設置一套名稱準備、內容完整、歸類繁簡適度的會計科目,設置標準的組織機構、人員信息、客商信息,設置統一的存貨信息、項目信息,規范會計核算過程,即方便監督管理又利于信息的準確提取。尤其是對于地理分布遼闊、分子機構多的企業,可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工作質量。
(2)憑證模板定義。通過設置憑證模板,如總賬經常性憑證、公式型總賬經常性憑證、框架型總賬經常性憑證,可以對經常發生的某一業務的會計科目、取數公式等進行定義,待使用時不必逐項錄入,而是采取運行模板的方式由系統自動生成所需的會計憑證,這樣可以很好的避免手工操作的失誤。
(3)固定資產等管理。由系統根據預先設置的相關標準,自動完成折舊計提、費用攤銷等工作,可以杜絕利用相關政策和手段人為調節會計利潤的現象。
(4)會計報表:利用取數公式,直接根據會計賬簿生成會計報表,保證報表數據真實、高效、準確。
3.3事后控制
通過系統進行事后控制可以確保檢查報告的客觀性、可靠性,提高檢查效率、降低檢查成本,有利于企業及時發現在目標實現及制度執行過程中的各項偏差。在系統中主要可采取以下檢查措施。
(1)數據核對。系統可自動核對內部外部數據的發生額及余額是否符合指定的邏輯關系,并把異常情況及時提交給相關的監控部門。
(2)風險評估。根據企業面臨的各種風險,如籌資風險、投資風險、經營風險、環境風險等,設計風險模型,并轉化成具體的控制項目及風險指標。系統可定期搜集相關數據,根據風險模型,還原成企業面臨的風險狀況,生成風險評估報告。
(3)檢查計劃完成情況。系統可定期將企業的實際績效與計劃目標相比較,分析各項具體工作的進展情況及其變動趨勢是否符合要求。
(4)檢查制度執行情況。通過搜集整理員工的日常操作,系統可定期分析員工的工作內容及行為方式是否合乎規范。
結束語
財務涉及的法律法規范文4
一、大數據及電子商務解析
大數據作為信息領域全新的抽象的概念之一,提出的時間較短。實際上大數據及其應用并不是新鮮事物,在國外已經興起很長時間,在國內也是早有應用,只不過發展得較為緩慢。一方面,國內對數據收集有著嚴格的管控制度,導致數據基礎設施建設遲緩;另一方面,大數據的觀念還沒有普及,大部分大數據應用的思想只為專業人士所掌握。大數據雖然沒有明確的定義,但是其4V特征卻得到各方面較為一致的認可。所謂4V特征即:體量(Volume)巨大、種類多(Variety)、速度(Velocity)快、價值(Value)密度低。當今社會已進入信息時代,互聯網的繁榮發展,使得在網絡上可檢索到數以億計、千億計的數據信息,這些數據量,即為大數據的一部分。大數據涉及的范圍十分廣泛,并不僅僅局限于網絡上的信息,還包含社會各領域、各行業以及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的信息。隨著經濟的發展,大數據將發展成為一種“資產”,并將貫穿于各個領域行業,同時為其增創價值。電子商務一般是指主要利用Internet從事的商務活動。聯合國國際貿易程序簡化工作組對電子商務的定義是:采用電子形式開展商務活動,它包括在供應商、客戶、政府及其他參與方之間通過任何電子工具,如EDI、Web技術、電子郵件等共享非結構化商務信息,并管理和完成在商務活動、管理活動和消費活動中的各種交易。從該定義中可看出,電子商務是使用各種電子工具從事商務活動,只不過Internet是眾多電子工具中的一種。電子商務主要涉及商(Agent)、商家(Business)和消費者(Consumer)三方。電子商務按交易對象可以分為很多種類,常見的如以阿里巴巴為代表的B2B模式、以京東商城為代表的B2C模式以及以淘寶為代表的C2C模式。此外,還有企業對政府的電子商務(B2G),消費者對政府的電子商務(C2G),商、商家、消費者三者相互轉化的電子商務(ABC)等。大數據處理為電子商務提供了廣闊的平臺,一方面大數據處理為市場營銷提供便利。企業利用大數據處理,對市場進行分析,盡量達到成本最低化、效率最高化目標,在找到營銷中的利潤點和市場的潛在價值后,為更多客戶提供所需的商品。另一方面,通過大數據處理為客戶提供個性化服務。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物質需求的個性化更強,在大數據處理模式下,通過對用戶的數據分析來改變過去傳統商業模式的處理,從而滿足用戶的習慣性需求或潛在需求。
二、大數據背景下的電子商務對審計的影響
審計是由國家授權或接受委托的專職機構和人員,依照國家法規、審計準則和會計理論,運用專門的方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經營管理活動及其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規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查和監督,評價經濟責任,鑒證經濟業務,用以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一項獨立性的經濟監督活動。審計按照執行主體分類,可以分為:內部審計、社會審計和政府審計。大數據背景下的電子商務存在著鮮明的特點,對各類審計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一)對內部審計的影響
科技的發展,特別是大數據處理的發展,使得電子商務的自動化、無紙化、數字化等特征更加明顯。這就對企業內部審計過程造成了影響和制約。首先,相關配套法律法規不健全,這些法律法規包括會計、審計方面,也包括與電子商務有關的方方面面;其次,內審人員整體素質不適應電子商務內審工作的要求,知識結構單一的審計人員已經適應不了大數據背景下的電子商務審計;再次,審計風險復雜化程度加大,除了固有風險,審計的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更加不易掌控;最后,某些審計程序和方法不適應電子商務環境。比如,大數據的廣泛應用,一是審計不僅僅局限于被審計單位證賬表等單方面信息,通過大數據分析得到到全覆蓋信息已經成為可能;二是應用大數據可以實現審計機關與其他部門的聯合審計;三是大數據的應用,在審計范圍方面可以實現由抽樣審計到全面審計的轉變,充分體現審計的事前監督的作用。
(二)對社會審計的影響
在社會審計中,注冊會計師要通過搜集證據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告的合法性、公允性及會計處理方法的一貫性表示意見。傳統會計中的會計報告是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事后反映,主要考慮了會計信息的可靠性,而相關性與及時性不足。電子商務環境下,會計信息使用者可通過獲得授權等方式隨時查詢企業信息,使得及時性大大提高。審計人員完成審計報告的時間距離會計報告的完成時間往往間隔幾個月,當信息使用者得到的滯后的審計報告時,有些信息已經過時。對于海量的數據,審計人員如何進行處理是個難題。比如,大數據處理將使電子商務數據資產化,這類資產如何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就是擺在會計和審計人員面前的一個難題。當然,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一樣,需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在人員素質方面,社會審計對人才的需求更高,社會審計的某些審計程序和方法不適應電子商務環境的表現也更突出。
(三)對政府審計影響
電子商務和政府審計關聯緊密的內容就是政府采購方面的審計。當前將電子商務引入政府采購、實現采購人在線直購的地區不斷增多,這成為電子商務的一種新形態,同時也符合電子政務的需求。政府采購范圍幾乎涵蓋了公共機構和部門采購活動的全部,貨物,工程和服務都是政府采購的對象。政府采購采用電子商務后,可使價格趨向統一、采購過程透明、審批環節簡化。政府采購規模大、品種多,產品差異化大等特點使得采用電子商務后能大大提高政府采購的效率。政采電商化在節約了時間成本的同時,還降低了財務成本。政府采購模式的變化,使得政府審計受到了很大的影響。首先,相關法律不夠健全。政府采購法律中涉及電子商務的內容不夠健全完備。其次,審計過程中尤其是對采購執行結果的審計,在確定審計項目、審計范圍和程序方法方面都和傳統審計有所區別。在知識結構方面,政府審計對審計人員的要求雖然沒有像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那么高,但政府審計自身的特點也對人員素質有著獨特的要求。
三、完善大數據背景下電子商務審計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
關于內部審計、社會審計和政府審計,以及電子商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已經建立了很多,但詳細規范電子商務和審計的法律法規少之又少。我國應該加快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一方面,加快中國電子商務立法的步伐,并隨著網絡交易、信息保護、物流快遞、電子支付、跨境電商、食品安全、互聯網金融等一系列的電商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的陸續出臺,為電子商務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另一方面,制定和完善審計相關法律法規中和電子商務有關的內容。把審計的內容和電商內容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下來,使得在操作上更具有可行性。另外,大數據等審計信息化建設也需要在審計領域“大數據”技術應用的相關法規建設。需要注意的問題是,大數據背景下的電子商務從空間范圍來看是全球性的。電子商務的業務范圍涉及全球的各個角落,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國家之間的交易和聯系。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時一定要有國際視野,制定出既有利于電子商務發展的,又能夠解決國家之間爭端的法規。
(二)建設大數據平臺,加快審計信息化建設步伐
大數據平臺的建設應充分利用“金審工程”的建設成果,加大大數據背景下的審計研究力度。各類審計要充分利用平臺上的數據,達到資源共享。應當建立企業中央數據庫,得到有關電子商務方面的信息。光有數據還不夠,還要有數據分析平臺,通過這些平臺得到電子商務方面的信息,為各類審計所用。同時也要注意各平臺數據的綜合運用,如政府采購中心電子商城平臺與審計信息化數據庫的共享與運用。
(三)加大審計人員的素質培養力度
財務涉及的法律法規范文5
關鍵詞:建筑施工;會計;環境會計;應用
一、建筑施工對環境的影響
1.我國的環境問題隨經濟發展日趨嚴重
近年來,隨著我國人口數量的急劇增加和經濟的快速發展,環境問題越來越嚴重。生態破壞與環境污染成了制約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大氣污染、臭氧層破壞、全球性“溫室效應”、水污染、土地沙化、生態環境惡化等環境問題隨著經濟發展越來越嚴重,已經開始影響生活環境、制約經濟的持續發展。雖然我國經濟持續多年來一直高速增長,但某種程度上是依靠高污染、高能耗行業來推動的,對環境的影響是明顯的。
2.國家開始重視環境問題
我國相關部門開始重視環境的日益惡化這一問題,制定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加入國際環境保護組織等。上世紀九十年代末國家開始推動可持續發展戰略,同時著手環保法律法規的制定;二十一世紀初,在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思想指導下,開始采取措施來解決環境問題。已經制定和頒布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環境保護法》、《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同時還簽署了《京都議定書》、《巴塞爾公約》、《維也納公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及《生物多樣性公約》等多個國際環境公約。
3. 建筑施工對環境影響巨大
隨著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我國加大了基礎建設的投資,無論是建設速度,還是投資規模都是前所未有的,這對居民住房條件的改善和城市的經濟繁榮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建筑工程施工在施工階段,建筑工程建成以后使用階段都對環境有顯著的影響。建筑施工階段對水土和植被的破壞、對水資源的影響;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污染如粉塵污染、廢水廢氣污染、固體廢物污染、噪聲污染、光污染等;建筑工程建成以后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等對環境的影響等。
因為我國目前建筑工程規模巨大,對環境的影響日益嚴重,而環境問題是我們必須面對也繼續解決的重要問題,因而從各個方面控制建筑工程對環境的影響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從會計的角度來探討對建筑工程環境影響的控制。
二、環境會計基本理論及研究現狀
1.環境會計基本理論
環境會計是指從社會利益角度計量以及報道企業、事業機關等單位的社會活動對環境的影響及管理情況的一項管理活動。它旨在指導經濟資源作最有效運用及最佳調配,以提高社會整體效益[1]。
環境會計的基本理論結構包括了環境會計的目標、假設、原則、核算對象、要素的確認和計量以及信息披露等部分[2]。環境會計的目標是實現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即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環境效益的綜合平衡。關于環境會計假設,應該能體現出企業對社會環境的影響及其對應承擔的社會責任,所以環境會計假設除了要有傳統會計假設中的“貨幣計量假設”之外,還應包括多種計量單位并存假設以及資源與環境財富假設。關于環境會計要素,有包括環境資產、環境效益、環境費用的“三要素”論,也有包括環境負債、環境資產、環境支出和環境收益的“四要素”論,以及“六要素”論等等。關于會計計量和記錄,會計計量的方法有市場價值或生產率法、機會成本法、能值分析法和生態占用分析法、影子價格法、環境指數換算法、人力資本或收入損失法、防護費用法、恢復費用法或重置成本法以及模糊數學法等。關于信息披露,環境信息的披露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編制專門的環境會計報告來披露企業的環境績效,另外一種是在傳統的會計信息披露方式里披露環境對企業財務的影響。
2.環境會計的研究現狀
環境問題實質上是經濟問題,因此在上個世紀70年代以來,西方會計界將環境經濟學和會計學結合起來,強調自然資源的有效價值管理,從而形成了環境會計的基本理論框架,并于90年代后逐步應用于會計實物中。從我國現有的與環境會計有關的文獻來看,環境會計的研究最早是從 20 世紀 80 年代后期開始,當時是作為社會責任會計的一部分提出來的,但是并不被重視。到 90 年代,隨著環境問題的日益嚴重,政府對這一問題開始重視,公眾環保意識也在增強,環境會計才又進入人們的視野。
環境會計已經成為了會計研究領域一個新的分支,但在我國還處于探索階段,一方面要加強環境會計的基礎理論研究,更重要的是要在我國的企業中應用起來。
三、在建筑施工企業中推廣環境會計應用
環境會計分為宏觀環境會計和微觀環境會計,宏觀環境會計師以社會宏觀經濟為研究主題,微觀環境會計師以公司企業為會計主題。在建筑施工企業中的環境會計是一種微觀環境會計,是指依據相關法律和法規,以補償自然資源損耗為中心,記錄企業的環境污染、環境防治、開發和利用的成本費用,分析環境績效及環境活動對企業財務成果影響,并且為決策者提供相關財務信息[3]。
1. 建筑施工企業實施環境會計的必要性
環境與經濟是相互制約、相互發展的關系,經濟的發展可能導致環境的破壞,環境的破壞反過來又會影響經濟的發展。因此,為了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社會的和諧穩定,使建筑施工企業實施環境會計成為了必要。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環境問題也越來越嚴重。針對這一問題,我國目前已經和很多國際組織簽署了一系列環境保護公約,相關部門也制定了一系列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遵守國際公約和國家法律法規也使建筑施工企業實施環境會計成為了必要。
2. 在建筑施工企業應用環境會計的問題
第一,我國有關環境會計的法律法規還未形成完善的體系。有關環保、環境會計方面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全面,即使是已有的法律和規章,在實施方面也受到了各種限制。企業在環境資源、會計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無法可依,或者有法不依等。
第二,環境會計理論目前還處于研究階段。環境會計在我國的研究起步于上個世紀,但是得到的重視不夠,很多方面還處于摸索階段。比如環境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信息披露等等方面還沒有較為統一的規定。學者們提出的各種理論還需要實證,經過實踐檢驗之后才能成為業界的標準。
第三,環境會計專業人才的匱乏。環境會計是一門多學科交叉而成的學科,涉及環境經濟學、環境學、會計學等學科,實際應用中涉及多門學科的原理、方法和手段的運用。而且環境會計作為一門全新的學科,在基礎理論還在研究階段,法律法規也不健全的情況下,相應專業人才的培養還剛起步,導致了目前相應人才的匱乏。
3.在建筑施工企業推廣環境會計應用的對策
第一,環境會計方面法律法規的完善,推動其全面貫徹執行,使企業在這方面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梢詮囊韵氯齻€方面著手解決:首先要修改《會計法》等相關法律,從而奠定環境會計的法律地位;其次要建立一套包括三個層次的環境會計準則體系(基本準則、具體準則以及應用指南);三是要制定環境會計的規章制度,使環境會計從具體操作層面具有可行性。從上述三個不同方面入手,形成一套包含環境會計的會計體系,從而使會計也成為環境保護的助力。除了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還應該加大執法部門的監管力度,促使企業實施環境會計。
第二,完善環境會計的理論基礎,開展實證研究,以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規范規定。首先,對于在環境會計中還沒有定論的理論基礎和操作方式,可以學習國外成熟、先進的研究成果,由注冊會計師協會和會計學會組織,匯聚國內外知名會計學、經濟學以及環保學專家共同商議確定,并形成規范。其次,注重理論研究與實證研究相結合。
第三,加強傳統會計人員在環境會計方面的素養,也要注重專業的環境會計人才培養。首先讓建筑施工企業財務人員熟悉環境會計的概念,提高其環境會計方面的意識;對企業財務人員進行培訓,使其熟悉環境會計的理論基礎,掌握應用技能。其次是要做出可行的規定以及各種激勵措施,促使他們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按照環境會計的理論以及實物方式來進行財會工作。另外,在培養新的財務人員時,一方面可以在傳統會計專業中增加環境會計理論和實物的相關專業課程,培養其環保意識,使其熟悉環境會計的要求。另一方面可以開設新的環境會計專業,以培養專業的環境會計人才。
四、總結
總的來說,建筑施工企業只有在引進環境會計的理念,把環境資源作為建筑施工企業考核的一項重要經濟指標,建立系統、全面而且合理可行的環境會計制度,完善核算和監督環境會計的運行和實施,才能減少對環境的破壞和影響。這樣做既符合國家經濟發展的需求,也是企業本身發展的需求,既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也體現了企業對社會應承擔的責任,所以推廣環境會計在建筑施工企業中的應用勢在必行。
參考文獻:
[1] 張雪晶.企業環境會計核算體系研究[D].福建農林大學,2005:2-4.
財務涉及的法律法規范文6
1.會計監管內容的創新
不管是在企業單位還是事業單位之中,監管內容主要為企業內部對應的會計制度以及業務處理環節。在這之中,監管人員應該對較易制造造假操作的環節進行嚴格、全程的監控,如果條件允許也可以接入獨立公正的第三方,以此來幫助企業內部各項業務與制度實施符合規定原則。同時,監管人員還應該準確的劃定企業內各部門之間的全責界限,并且設立明確的獎懲條令,使部門工作人員了解到會計信息或者財務活動的重要性從而主動規范自己。同時,企業內部應該建立起高效低本的運行體系,通過轉變企業內部財務會計方面的管理理念,減少企業事務運行成本,排除企業中不必要的財務支出,提高會計財務部門的工作透明度。
2.著重會計關鍵環節的監管
企業運行涉及的內容極為復雜,尤其是部分大型企業,而監管人員在對企業進行會計財務監管時,往往無法面面俱到,包攬所有監管事項,因此擇其重點才是關鍵。目前國內各大企業共同重點監管的環節基本都在會計信息方面,主要是會計報表的審查監管等。在這方面,企業首先應該努力提高自身會計人員的專業能力及個人素質,并設立嚴格的會計人員考核認證檢驗,確保從自身方面提高內部會計信息質量。另外,企業還應該對會計報表等關系到企業運營的重要信息進行重點審查,避免在運營的關鍵點中出現問題,從而給企業帶來嚴重損失。
3.會計監管標準的創新
(1)目前國內企業中會計監管標準現狀會計監管的標準是決定企業會計財務監管效果是否明顯的關鍵因素,我國針對會計監管工作制定了很多相關法律法規,通過這些法律法規,監管人員能夠在進行會計財務事務監管是做出清楚明確的處理判斷,但由于目前我國經濟體系發展不成熟,會計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依舊存在些許問題,例如某些會計監管法則雖然理論清晰明了,但缺少定量要求,在實際的運用中缺乏數據判斷,實行起來較難,又或者某些法律自身定義就較為籠統,法律涉及的細節不夠具體,這就導致在小規模會計監管工作中,此類法律無法提供準確的依據。目前政府應該盡快制定出會計方面的民事責任賠償法,并切實實施起來,從而通過非刑事手段來更好地解決企業中已經出現的會計財務糾紛。
(2)企業會計監管標準改變的著手方向目前我國在會計監管標準方面出臺的可依據法律主要為刑事、行政追究方面的,而涉及投資受害方的保護性質的法律卻非常少,這就導致了在發生會計財務糾紛時,受害方無法享有合理的法律保護,得不到后續賠償,這對投資人來說非常不利。另外,由于目前國內會計財務方面的管理主要依靠會計人員的個人素質,會計人員制造假數據較為輕松,這就導致了許多會計人員在僥幸心理的促使下觸犯法律,嘗試制造假報表數據。要想避免此類事件發生,國家應該盡快針對會計人員制定相關的管理與懲處法規,通過加大懲罰力度來抑制造假事件的發生。同時,政府還應該針對違法會計人員所在的會計機構組織制定一系列的處罰賠償法律,并允許受害投資方對該機構組織提出訴訟與賠償要求,這樣可以間接加強企業在會計管理方面的工作嚴格度,從而從根本上杜絕會計造假事件的發生。
二、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