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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管理制度范文1
第一條為加強鄉鎮企業檔案的科學管理,有效地保護和開發利用,更好地為鄉鎮企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結合鄉鎮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主要適用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民投資為主,在鄉鎮(包括所轄村)舉辦的承擔支援農業義務的中小型企業。大型鄉鎮企業,參照《國營企業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第三條鄉鎮企業檔案是鄉鎮企業在生產、經營、科研、基本建設以及各項管理等活動中形成的,對企業具有查考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是維護鄉鎮企業歷史真實面貌、合法權益的歷史憑證,是提高產品質量、增長經濟效益的重要條件。
第四條鄉鎮企業檔案屬企業所有,由企業管理。企業安全保管條件暫不具備、檔案安全無保障的,可由鄉鎮檔案部門或縣、市檔案館代管。
第五條鄉鎮企業檔案工作是鄉鎮企業檔案工作管理和檔案管理的總稱,是鄉鎮企業管理基礎工作的組成部分。鄉鎮企業應當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將其列入企業工作計劃和發展規劃,切實解決檔案庫房、設備等實際問題,保障檔案工作與企業各項工作同步發展,更好地為企業服務。
第六條鄉鎮企業檔案工作在企業內實行統一管理,維護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和安全,便于企業各方面利用的原則。
第七條檔案工作所需經費納入企業財務預算和計劃,并予以保障。
第二章檔案機構與人員
第八條根據企業規模和需要,建立檔案機構,配備檔案人員。檔案工作由一名企業負責人分工領導。具備條件的企業應建立企業檔案館。
企業檔案機構主管全企業的檔案工作,對企業內各部門的檔案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統一管理本企業的檔案及有關圖書、資料和信息,形成企業檔案信息中心。
企業各部門應開展檔案工作,配備檔案人員,形成企業檔案工作管理網絡。
第九條檔案管理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素質好,并經過檔案管理專業培訓,熟悉企業職能任務。鄉鎮企業檔案管理人員參照國家有關規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享受和其它專業技術人員同等待遇;保持相對穩定。
第十條企業對管理、保護和開發利用檔案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應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危害檔案安全的行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形成與歸檔
第十一條鄉鎮企業文件材料的歸檔范圍,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黨、群工作文件材料
二、行政管理文件材料
三、企業產權文件材料
四、勞動人事文件材料
五、經營管理文件材料
六、生產技術管理文件材料
七、產品文件材料
八、科學技術研究文件材料
九、基本建設工程文件材料
十、設備儀器文件材料
十一、會計核算文件材料(詳見附件)
第十二條凡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字跡工整、圖像清晰、簽字等手續完備,便于長期保存。
第十三條歸檔時間
1、各項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在形成的次年六月底前組成保管單位,由產生文件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定簽字后歸檔。
2、產品、設備、基建、科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在任務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時組成保管單位,由項目負責人審定簽字后歸檔。
3、產權方面的文件材料,在工作進行完畢或文件正式生效后歸檔。
4、會計核算方面的文件材料,由財會部門整理立卷,保管一年后向檔案部門移交。如有特殊情況,也可以分階段歸檔。
第十四條建立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制度,并列入管理工作程序,列入企業有關部門的職責范圍和有關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第十五條檔案人員應參加產品試制定型、創優、科研成果鑒定或評審、基建工程竣工驗收,以及引進技術資料驗收、設備開箱驗收等活動,指導、監督文件材料歸檔工作。
第十六條企業工作人員,因公外出參觀學習、考察和參加會議獲得的文件材料,按照歸檔范圍的規定,及時向檔案部門歸檔。
第四章檔案的管理與利用
第十七條建立健全各類檔案的登記、交接、保管、統計、保密、利用、鑒定、銷毀及圖紙更改補充等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編制檔案及其有關圖書、資料、信息等總目錄、分類目錄和底圖目錄等檢索工具,完善信息查詢體系。
第十九條鄉鎮企業檔案分類,依據文件材料形成情況,參照國檔發(1991)20號《工業企業檔案分類試行規則》進行。檔案形成數量少的,可將有關類目適當合并;歸檔的案卷質量要符合國家標準。
第二十條進行檔案收集、管理、利用、鑒定、銷毀等情況的統計。
第二十一條根據國家及中央有關部門的規定,編制檔案保管期限表。檔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三種。確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則是:對企業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應永久保存;對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有利用價值的檔案分別為長期或短期保存;凡是介于兩種保管期限之間的檔案其保管期限一律從長。
檔案鑒定工作,由企業領導、專業人員和檔案人員組成的鑒定小組負責進行,逐卷、逐件鑒定檔案的價值,并形成鑒定報告。該銷毀的檔案,編造銷毀清冊,提出銷毀報告,經企業領導審核批準后銷毀,并由檔案鑒定小組人員監銷。
第二十二條逐步改善檔案保管條件,檔案庫房有防火、防盜、防光、防塵、防有害生物、防潮、防高溫等安全設施,并定期檢查檔案的保管狀況,對破損或褪變的檔案進行修復,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第二十三條開發檔案信息資源,實行檔案、有關圖書資料和信息一體利用,為改善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物質消耗、提高經濟效益等各項活動提供檔案信息服務;積極配合技術部門參與信息市場和技術市場交流;保護知識產權;嚴格執行國家和本企業的保密制度。
第二十四條檔案管理現代化應納入企業現代化管理的統籌規劃中,逐步采用先進技術和現代化管理方法管理檔案。
第二十五條企業實行兼并、破產、產權拍賣和實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以及與外商合資合作經營等資產產權變動時,檔案的處置參照《國有企業資產產權變動檔案處置暫行辦法》執行。其黨群工作、行政管理、生產技術管理、經營管理類檔案應按產權關系,決定是否向鄉鎮檔案管理機構移交或寄存。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會計檔案管理按照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制發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鄉鎮企業行政管理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氣象管理制度范文2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20年)》(下稱《規劃綱要》)和《氣象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2020)》(下稱《氣象科技規劃》),規范和加強公益性行業(氣象)科研專項經費項目(以下簡稱“氣象行業專項”)的管理,根據財政部、科技部關于《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試行辦法》(財教[**]219號)(下稱《試行辦法》)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氣象行業專項主要支持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氣象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3號),圍繞《規劃綱要》和《氣象科技規劃》的重點領域和優先主題,開展支撐“公共氣象、安全氣象、資源氣象”發展的應急性、培育性和基礎性科研工作。主要包括:
(一)氣象行業應用基礎研究;
(二)重大氣象技術前期預研究;
(三)氣象實用技術研究開發;
(四)國家標準和氣象行業重要技術標準研究;
(五)氣象監測、檢驗檢測技術研發等。
第三條氣象行業專項經費管理和使用的原則:
(一)氣象行業專項支持的項目要面向氣象事業發展需求,直接為氣象業務和服務提供科技支持。項目要有明確的績效目標,充分體現氣象行業科研的特點、重點和急需,并且與國家科技計劃支持的項目合理區分層次,做好與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銜接。專項經費使用要避免分散,專項下只設項目層次,項目不分解。
(二)氣象行業專項經費管理各方權責明確、各負其責,堅持政府決策與專家咨詢相結合,實行決策、實施、監督相互獨立、相互制約的管理機制。
(三)嚴格按照項目的目標和任務,科學合理地編制和安排預算,杜絕隨意性。要加強氣象科技資源的統籌協調和有效整合。
(四)嚴格按照國家和中國氣象局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將氣象行業專項經費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單獨核算,確保??顚S?,并建立面向結果的追蹤問效機制。
第四條根據氣象行業專項經費項目類型特點,一般采取擇優委托或招標方式確定項目承擔單位。項目承擔單位一般為中國大陸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業單位和內資控股企業等。
第五條中國氣象局系統外單位承擔氣象行業專項經費項目的財政資金需占專項經費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中國氣象局確定后報財政部備案。
第二章組織管理體系
第六條中國氣象局在財政部、科技部的指導下,組織有關部門、氣象行業協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方面的科技、管理、經濟等領域專家成立公益性行業(氣象)科研專項經費管理咨詢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氣象行業專項經費項目組成員和其他可能影響公正的人員不得擔任委員會委員。委員會可根據需要設立若干專家組協助工作。
委員會成員不少于9人,其中氣象部門系統以外的人員占40%及以上,委員會主任由中國氣象局領導擔任。委員會成員名單報財政部、科技部備案。
第七條設委員會辦公室,掛靠中國氣象局有關職能司,為委員會辦事機構,具體辦理委員會交辦的日常事務。
第八條中國氣象局負責氣象行業專項經費項目的組織、管理與實施,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氣象行業科技發展規劃;
(二)負責委員會的組建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征集氣象科技發展需求,建立項目建議庫;
(四)建立項目評審專家庫,建立并完善評審專家遴選、回避、信用和問責制度;
(五)審核委員會提交的項目建議;
(六)組織項目實施方案的評審和協作攻關,提出項目年度預算安排建議方案;
(七)確定項目承擔單位,簽定項目任務書;
(八)協調項目執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項目監督檢查、財務審計、項目驗收和對項目經費的績效考評,成果管理。
第九條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氣象科技發展規劃,提出氣象行業專項經費項目建議;
(二)提出氣象行業專項經費項目承擔單位建議;
(三)對項目執行的全過程發揮咨詢評議作用;
(四)受中國氣象局委托,參與氣象行業專項項目管理工作。
第十條項目承擔單位主要職責是:
(一)按要求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和項目預算;
(二)按照簽定的項目任務書內容具體實施項目,按規定管理和使用項目經費,落實項目約定支付的自籌經費及其它配套條件;
(三)接受監督檢查、驗收和績效考評,及時報告執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四)在項目實施前與各參與單位簽定協議,明確對項目執行中產生的知識產權與成果轉化權屬;
(五)按要求進行成果登記,并對項目形成的成果資料(包括技術報告、論文、數據、評價報告等)進行歸檔,推動項目成果應用、轉化及推廣。
第三章項目申報及其預算審批
第十一條中國氣象局結合《規劃綱要》的目標和任務,緊密圍繞氣象工作的重點及氣象科技發展的實際需求,在國家五年規劃期第一年制定本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報送科技部和財政部備案。
第十二條委員會依據氣象科技的總體布局和發展需求,提出科研開發需求和重點項目建議。
第十三條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委員會建議,結合《規劃綱要》和《氣象科技規劃》的重點領域和優先主題,結合氣象業務和服務發展需求,公開征集項目建議,形成氣象行業專項備選項目建議庫。
第十四條委員會對委員會辦公室提交的備選項目建議庫進行評議,并根據氣象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實際需求,提出氣象行業專項經費項目建議。
第十五條中國氣象局對委員會提出的項目建議進行審核,于每年的4月底前報科技部、財政部。
第十六條中國氣象局根據科技部的反饋意見,委托委員會對項目進行調整,并由委員會提出項目承擔單位選擇方式建議報中國氣象局。
第十七條中國氣象局根據委員會提出的項目承擔單位選擇方式確定項目承擔單位,組織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和項目預算。
第十八條中國氣象局組織對項目實施方案進行評審。
第十九條中國氣象局根據評審評估結果,提出氣象行業專項經費項目預算安排建議,按照優先順序排序后于每年7月底前一并報送財政部。
第二十條中國氣象局根據財政部批復的項目總預算,與項目承擔單位簽定項目任務書,下達項目總預算,并納入全國科研項目預算管理數據庫統一管理,分年度滾動安排。
第二十一條中國氣象局根據財政部部門預算編制的要求和批復的項目總預算及年度預算,在部門預算“一上”時報送項目年度預算。
第二十二條中國氣象局根據財政部批復的年度經費預算安排項目承擔單位年度經費預算。
第二十三條實行招標投標管理的項目,按照國家招投標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氣象行業專項經費預算安排鼓勵實行“項目先啟動、依據成果后補助”的方式。
第四章項目申請有關要求
第二十五條專項申請者人要求
(1)項目負責人年齡不超過55歲,院士不超過65歲,應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有固定工作單位,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開拓創新能力,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無不良科研行為,主持或參加過國家級科技計劃項目。
(2)每人作為專項項目負責人只能承擔一項,并最多只能以參加者或合作者的身份再參加一項項目。每人作為參加人參加的項目不得超過三項。
(3)已獲支持尚未結題的,不能申請主持新項目。
(4)前一個承擔項目未通過財務驗收或業務驗收的不得申請。
第二十六條項目建議的要求
(一)面向氣象業務、服務、行業管理對科技支撐的需求;
(二)具有明確的目標和考核指標,完成后能直接投入應用或具有較強應用前景;
(三)與國家科技計劃及其他科研計劃層次區分清楚,避免交叉重復;
項目建議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立項的必要性、緊迫性;
(二)與規劃綱要、國家科技計劃、專項之間的銜接;
(三)研究目標和預期成果;
(四)項目研究任務及技術路線、難點、創新點;
(五)建議承擔單位及產生方式、前期研究基礎;
(六)項目研究周期及工作計劃安排。
第二十七條項目實施方案的要求
項目實施方案應技術路線清楚,研究總體目標和年度目標、任務明確,績效目標和考核指標明確,具備可操作性。
主要內容包括:
(一)項目概述
(二)項目總體目標、年度目標;
(三)項目研究任務、技術路線和組織實施方式;
(四)項目分年度實施方案;
(五)項目承擔單位已有科研條件;
(六)項目組主要成員信息;
(七)科技成果共享方案。
第二十八條項目經費開支和預算編制按《試行辦法》要求執行。
第五章項目實施及其預算執行
第二十九條實行項目專家負責制,項目承擔單位根據批復的項目實施方案和項目預算與中國氣象局簽訂項目任務書,簽訂后由第一承擔單位監督組織具體實施。
第三十條項目執行過程中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的,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及時報中國氣象局:
(一)市場、技術等情況發生重大變動,造成項目原定目標及技術路線需要修改;
(二)項目依托的工程已不能繼續實施;
(三)項目負責人調動單位、項目或項目承擔單位變更;
(四)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致使研究工作無法正常進行。
第三十一條需要調整或撤銷的項目,由項目承擔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報中國氣象局核準后執行。必要時,中國氣象局可根據實施情況及專家評估意見等直接進行調整。
第三十二條需要撤銷的項目,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對已開展工作、經費使用、已購置設備儀器、階段性成果、知識產權等情況做出書面報告報中國氣象局核查備案。
第三十三條項目經費的撥付按照財政資金支付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經費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購的,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項目預算執行的有關問題按照《試行辦法》要求執行。
第三十五條氣象行業專項形成的固定資產屬國有資產,一般由項目承擔單位進行管理和使用,中國氣象局有權調配用于相關科研開發。氣象行業專項形成的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的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氣象行業專項實施中所需的儀器設備應當盡量采取共享方式取得。氣象行業專項形成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科學數據、自然科技資源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放共享,以減少重復浪費,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建立規范、健全的項目科學數據記錄和報告制度,并按照中國氣象局的要求及時上報項目有關數據。
第六章項目驗收與績效考評
第三十六條中國氣象局結合《試行辦法》就財務審計和財務驗收的要求,逐步建立科研項目經費的績效考評制度和項目成果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條中國氣象局按照《試行辦法》的規定負責組織項目驗收和績效考評。驗收和績效考評的結果將作為項目承擔單位預算規模調整以及未來項目立項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八條滾動執行項目應在每年第四季度,按照項目任務書和年度實施協議,撰寫年度執行情況報告,并提交財務支出明細,擬定下年度實施方案。中國氣象局對項目承擔單位提交的報告和方案進行評估。未通過評估的,視情況調整下年度經費額度,情節嚴重的將中止項目執行并做相應處理。
第三十九條項目完成后,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在3個月內向中國氣象局提出項目驗收申請。項目驗收分為財務驗收和業務驗收兩個階段,財務驗收是進行業務驗收的前提。
中國氣象局負責組織對項目進行財務審計與財務驗收,財務審計是財務驗收的重要依據。有關財務審計和財務驗收的具體要求,參見《試行辦法》。
第四十條財務驗收完成后,中國氣象局組織業務驗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通過業務驗收:
(一)項目目標任務完成不到85%;
(二)所提供的驗收文件、資料、數據不真實,存在弄虛作假;
(三)未經申請或批準,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目標、研究內容、技術路線等發生變更;
(四)超過下達的項目任務執行年限半年以上未完成,并且事先未做出說明。
第四十一條項目承擔單位如對驗收結果存在異議,可向中國氣象局書面申請進行復議。需要復議的項目,應在首次驗收后的半年內,針對存在的問題做出改進或提交材料,再次提出驗收申請。未再提出申請或未按要求進行改進或提交材料,視同不通過驗收。
第四十二條項目通過驗收后,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及時辦理財務結賬手續。項目經費如有結余,應當及時全額上繳中國氣象局,由中國氣象局按照財政部關于結余資金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三條項目驗收結論由中國氣象局書面通知項目承擔單位,除有保密要求外,向社會公示。
第七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四條未通過驗收的項目,或不按照規定及時上繳結余經費的,中國氣象局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通報,并取消有關單位或個人今后三年內申請行業科研專項項目的資格。
第四十五條對不按時上報年度報告材料或信息,以及不接受監督檢查的項目,采取緩撥、減撥、停撥經費等措施,要求項目承擔單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項目,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追回已撥付經費,取消其參與氣象行業專項經費項目資格等處理。
第四十六條對于不按規定管理和使用專項經費、不及時編報決算、不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的項目承擔單位,中國氣象局將會同財政部予以停撥經費或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可以終止項目。
第四十七條項目負責人弄虛作假,剽竊他人科技成果的,一經查出,撤銷立項,追回已撥付項目經費,并向社會公開,取消其承擔或參與氣象行業專項的資格。
第八章附則
氣象管理制度范文3
轉型企業;制度管理;自主管理;愿景目標
現代管理理論認為順應人性的管理才是最好的管理,企業在轉型過程當中,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首要是將員工的思想火花點亮,容忍員工的個性與風格,視員工為企業的寶。將員工看做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而不是把員工管理成工具,有效地激發員工奮發向上的思想精神和培養崇高境界,不是把思想政治工作掛在口頭上,切實保障員工的一切思想能動,以人為本。大量成功案例和事實證明,自主管理已被成功轉型企業和越來越多的管理者認同,被動的傳統的制度管理已無法適應現代企業管理的要求。
1.自主管理的內容
自主管理的本質就是自我管理,是管理組織的一種管理方式,就是通過員工的自我約束、自我控制、自我發現、自我分析來解決問題,變被動管理為自動管理,是決策者將盡最大可能向下移,讓基層擁有自,并做到責任權利義務有機的結合統一,使員工有參與管理的渠道,運用員工的約束性,提高責任感榮譽感,企業興員工榮,企業衰員工恥,使員工從內心發出我要干、我要干好的愿望。以陜西銅川煤炭建設公司為例,企業曾有過50年輝煌的基建歷史,在企業奮斗創業中員工出過省部級勞動模范及全國勞動模范,受到等老一輩的親切接見,員工為此辛勤勞作流血流汗,幾代的建設者如今要從父輩開創的基業脫離劃轉,思想情緒波動在所難免,普遍產生思想上認為劃轉是消弱企業實力,漠視員工感受的不情不義之舉,故而就有了員工的去留、調離,思想上的恐懼不安,行動上的不思進取作觀其變,抱殘守缺,轉型企業思想政治工作陷入難解難堪的矛盾局面。
2.自主管理的特征
自主管理要求組織管理結構要從公司的決策層到區隊,項目部。中間層次少,上下目標有效溝通,讓員工直接能體會到上面的決策思想和本質,上面能充分了解下面基層的動態,內部才能互相理解,協商合作,產生有特色,有效的創作力,實踐科學發展觀。領導角色要從指揮、控制、協調中走出來。前沿科學管理理論-----學習型組織理論認為,領導的角色就是設計師、服務員、教練員。自主管理要求員工在工作實踐中不斷發現管理問題,并自覺解決和改進,努力提高勞動技能,不斷學習新的知識,提高工作效率,領導重視員工的作用,積極引導員工為實現目標自覺投入,員工要做到敏學日新,從而保證企業在轉型中各項管理工作健康向上。
3.從制度管理走向自主管理
華為老總任正非曾說過,“企業管理的根本目標是從必然王國走向自由王國”。從制度管理走向自主管理的理念追求的管理最高境界,自主管理并不是天方夜譚,更不是不要制度管理,目無組織下的無政府狀態,自主管理首先是建立在制度管理的基礎之上,在這一基本保證上,員工從自覺遵守到自主管理跟進,變監督、命令變為自覺認識和行為,通過有效的激勵和引導,進一步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激發員工的潛能,變傳統的自上而下到自下而上。目前,我國的絕大部分企業是實行高度集權的管理制度,自然就看不到員工的自我,看不到平等和員工的參與,員工的責任和義務、權利。這種管理是將人等同于物,他強調的是人的控制,制度和規則,而不是平等和多樣化,管理者的唯一手段只剩下了錢。使命,成長,責任,創新都不存在,我們知道缺少了使命感的企業是不會長久的。
4.轉型企業員工產生思想矛盾的根由
在企業轉型過程中,員工的思想各異,在制度管理體制長期桎下,一部分員工思想狹隘,對集團公司的整體發展思路和經營戰略缺乏理性認識,尤其是個別員工在突變的崗位人事環境情況下,一時無法接受集團化戰略重組或轉型,各個企業由于地理環境,歷史發展,企業規模,員工結構,產品性質,經營戰略等不同,以形成不同的價值理念,團體精神和行為方式,管理方式等文化傳統不同。專業技術人員在片面的思想認識下,思想活躍或因一時無用武之地或魚跳龍門。
5.自主管理的現實意義
推行自主管理順應了現代人的心理需求,在高層次的管理下,員工受到了尊重,每個人都能施展聰明才智,給能人提供了無限大的舞臺,創造性被激發,真正體驗到工作所帶來的樂趣,從而引導員工將企業的總體目標轉化為實現自我價值的追求。企業文化和經濟效率才能保障。企業唯有創新才能生存和發展,自主管理通過下移管理重心,充分激發每個人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力,解決員工的自和后顧之憂,讓員工不斷學習,主動創新,自我發展,使員工的創造力凝結成企業的創造力和競爭力。促進企業生產經營目標實現。
在全球經濟競爭日益白熱化的情況下,國有企業的集團化重組或轉型,以成為提高產業集中度,上下一體化經營的主抓手,戰略性的重組或轉型,是以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為目標,以優勢產業為主體,整合內部有發展潛力的共性產業,做大做強集團施工業務板塊,為企業非主業尋求新的出路搭建更多更大的發展平臺。
氣象管理制度范文4
國有資產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物質基礎,國有資產的快速遞增,是完善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源泉保障。完善國有物流企業產權管理制度,加強國有物流企業資產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范國有資產流失是當前企業管理諸多問題中的重中之重。
要完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制度。產權是所有制的核心。現代產權制度的基本特征是“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產權本身具有商品屬性,是商品就應該流通。所以現代產權制度中有一個極其重要的要求就是“流轉順暢”。我們對國有產權的管理同樣要遵循這一市場法則。國有產權進場交易制度的建立是國有產權管理制度創新的重大舉措,其核心是使得國有產權交易通過市場方式,在更大范圍發現買主、發現價格,促進產權順暢流轉和資源整合,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做好產權市場交易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實現產權資源有效配置的必然選擇。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往往會涉及到企業債務處理、職工安置以及轉讓價格確定等諸多問題,在目前國有企業事實上的多級委托、現代公司治理結構又尚未真正形成的情況下,存在少數經營管理者利用手中的權力,通過暗箱操作,侵害國家、職工以及債權人的利益的情況。沒有制度,產權管理將無從談起。企業國有產權管理制度建設作為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的重要內容,是國資監管工作的重點。因此,有必要建立嚴格規范化、程序化的制度,使國有產權公開交易、陽光交易。要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努力把那些不該政府、出資人做的事依照市場機制規則分離出去,把那些市場比政府、出資人做得更好的事明智地讓給市場去做,把那些只能由市場來完成的事徹底、果斷地交給市場,形成以產權界定與登記制度、產權流轉制度、產權保護制度為主要內容的國有產權管理制度體系。
要有效防止企業國有資產流失。當前,包括物流企業在內的企業國有資產流失問題已讓存在,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決策程序不規范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二是隨意擔保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三是改制不規范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四是隨意處置國有資產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五是違規經營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六是集體經濟侵占國有經濟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七是實物資產管理混亂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八是跑冒滴漏造成國有資產流失。針對企業國有資產流失的現狀,應加快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強化對國有資產的監管,建立約束機制,加強企業內部管理,防范國有資產流失。一要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規范的決策和執行構架,逐步規范企業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權責,建立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實行企業重大經濟活動聯簽制度,實現企業內部權力多元化和制衡化。二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依法嚴懲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腐敗現象,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責任,不論是誰都要加以追究。通過明確責任,國有企業的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對國有資產的安全負責,達到懲前毖后、防止腐敗的作用。三要公開企業改制和產權轉讓行為,公正評估國有資產,通過完善資產評估法規,規范資產評估程序和制度,加強對資產評估的監管;公開轉讓國有資產,實現國有產權交易市場化,通過建立國有資產公開拍賣的制度,避免國有資產轉讓中的“暗箱操作”;企業改制操作要透明,資產處置、資產評估、改制方案應當充分聽取職代會和廣大職工群眾的意見,將企業改制工作置于群眾的參與與監督之下。四要要做好清產核資工作。全面掌握國有企業的資產及財務狀況,核實國有資產的實際價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五要充分發揮國有企業監事會的重要作用。按照《公司法》規定,國有企業監事會是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約束可能發生的危及國有資產安全的行為,起到警示作用。六要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監督體系的建設。企業改制、重組、對外投資、擔保、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必須有財務人員和內部審計人員參與,將經濟活動的事后監督轉向事前監督和事中監督。對權屬單位委派財務總監可以較為有效地克服“內部人控制”問題,財務總監通過一定程度可以進入權屬公司董事會,承擔監督資產營運、重大投資決策以及審查會計報表等職責,建立重大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實行與總經理聯簽制度。七要完善內控制度,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科學的管理體系。企業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健全財產物資、財務收支的審批、領報制度,財產清查制度,預算管理制度,內部稽核和審計制度,對外投資、擔保、資產處置等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管理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嚴格監督內控制度的執行情況,真正做到事前預測、事中反映、事后檢查,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資產的運營質量。
氣象管理制度范文5
隨著市場經濟制度的不斷深入和發展,企事業單位對人事制度改革不斷得到深入,在此種情況下,計劃經濟體制下人事檔案制度的地位正在逐漸弱化,其價值正在不斷被弱化。
(一)國有企業員工可以“無檔生存”
隨著《勞動法》的頒布和實施,加之國有企業的人事改革,使得企業破除過去那種終身聘任制度,企業破產、員工下崗之后,使得員工對企業是依附不復存在,從而使得員工不得不為生計而自謀生路,沒有人事檔案的存在對于這些下崗工人來說影響已沒有過去那般強烈。
(二)個人可以根據自身意愿“無檔擇業”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對各類人才的需求蓬勃發展,在此種情況下,新的用人機制也得以出現,企業在聘任員工時更加注重其自身素質,與員工采取合同的形式建立起契約關系,而不是過去那種附庸的人事檔案制度,而這也促進了社會人才的流動,對人的束縛相對減少。
(三)人事檔案制度自身存在著諸多不足
由于人事檔案不經過個人之手,而是由個人成長軌跡的點點滴滴所組成。同時由于缺乏必要的監督措施,使得人事檔案弄虛作假的事情頻繁發生,經由人情關系各種“水分”材料會被寫進人事檔案當中,同時各種空洞評語的出現,使得人事檔案有效信息較低,同時由于明確人事檔案管理機構,使得存在多頭管理現象,很多部門都在擅自管理著人事檔案,而有些機構不惜出賣個人人事檔案來謀取利益,此種情況的出現就是由其管理制度缺陷所造成的。同時現在社會已出現不少“棄檔”現象,而這一現象的出現表明已經有一部分人不在受人事檔案的制約,由于社會的發展,使得失去人事檔案之后仍然可以很好的生活,此種情況表明,現行的人事檔案管理制度已到了必須改革的時候。
二、人事檔案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人事檔案本身信息量較少
無法反應個人的有效信息由于歷史原因,人事檔案比較注重個人的政治行為,對其政治歷史、組織鑒定、社會關系等內容收集的較為詳實,而對于其現實情況的業績卻缺乏足夠的收納,對誠信、學術成果、個人業績等方面資料不夠詳實,使得人事檔案無法反應一個人的全貌,部分使用者無法得到有效的信息,滿足不了市場經濟制度下對相關領域人才的需求,造成了人事檔案的利用率較低。
(二)制度不健全
相關法律互相沖突人事檔案制度規定,任何人不得查閱或是借閱自己或是直系親屬的檔案,而這本身就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權,違背了憲法公民享有知情權的權利。而現行法律對于封閉式的人事檔案管理并沒有明確的處理辦法,使得其與現行民主制度相悖,亟需健全相關制度。
(三)服務意識較差
缺乏進取精神由于涉及的檔案工作十分巨大,各級檔案管理水平存在差距,使得檔案管理條件參差不齊,防盜、防潮、防火等措施不夠完善,使得其管理保存環境存在巨大的隱患,同時人事檔案管理手段較為落后,步入信息時代,為了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促進信息交流,各項工作都開展了信息化管理,但是人事檔案還沒有實現統一的標準化信息管理,使得信息無法共享。同時由于人事檔案管理人員專業素質不過關,加之工作量較大,本著“看好門、不丟失”的原則,對于利用者的請求常常以保密為由予以拒絕,缺乏足夠的熱情,往往處于被動的接受檔案,而檔案信息的利用效果取決于檔案服務人員的態度,由于其缺乏足夠的熱情和拓取精神,使得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處于消極怠工狀況。
(四)傳統的人事檔案管理制度制約了員工的正常流動
過去諸如事業單位等部門都聚集了大量的高素質、高水平的人才,而這些人才對于這些單位來說都是非常寶貴的。因為學習、工作興趣等緣故這些人要進行工作調動時,由于單位害怕流失人才,而以人事檔案進行“卡脖”,從而達到限制其流動之目的,而這種情況的出現,一方面制約了社會人才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同時也不利于這些優質人才的更好發展。同時由于缺乏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單位對人才工作進行評定時,往往依據其人事檔案中記錄的內容,而忽視了其真實業績能力、知識水平、和貢獻大小,使得員工遭受不公平待遇,而此種模式的出現打消了許多有抱負人才的工作熱情,不利于人才能力的正常發揮。
(五)處于社會轉型期,造成人員管理制度混亂
隨著社會對人才的重視程度,許多單位都予以優惠政策來吸引人才的加盟。對于一些高層次的人才,許多原單位不愿意放人,而采取截留人事檔案的辦法來限制人才的流動。而這些急于引進優質人才的單位采取三不要政策,即“不要遷移戶口、不要人事檔案、不要調出手續”的辦法來吸引人才的加盟。造成了許多高端人才的“棄檔”現象,而這也為人才市場的管理留下了隱患。這些現象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人才市場和滋生了許多欺詐行為,許多人員在與原單位合同未到期時就擅自終止合同,一走了之,而許多工作都沒有得到正常的交接,給原單位的正常工作帶來一定的影響,同時有些人為了獲得更好的機會,不惜以出賣原單位的商業機密來獲得機會,而這些行為的出現都是由于人事檔案制度不健全所造成的。
三、人事檔案管理的改革措施
針對傳統人事檔案管理制度存在的種種弊端,社會各方都在尋求各種辦法來對其進行解決。一種理念是建立公開的人事檔案社會化公開管理制度,將個人轉變為社會人,人事檔案與戶籍制度、人事制度協調進行,由社會機構統一協調管理以便于解決其中存在的各類問題。另一方面則是要從社會外部得到解決,提出科學合理的人事制度改革,唯有將這兩部分有機的結合起來,前者形成人事檔案管理改革的基礎,后者作為其前進的動力,形成良性循環的人事管理制度。
(一)消除人事檔案對人制約限制的作用
現行的人事制度普遍實施的是合同契約關系,傳統的以人事檔案為束縛的模式已然無法適應時展的需求,因此唯有發揮市場幾株對人才的優化配置,減少過去用人制度的終身聘任制,打破社會身份階級觀念,讓員工自主擇業,形成一種高效靈活的用人機制。而在2003年頒布的《印發<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有關問題的解釋>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對單位和員工之間的約束力進一步減少,在互相自愿的情況下,雙方可以解除聘約關系,人事檔案對員工的束縛力進一步降低。
(二)破除過去“身份”分類
傳統的人事檔案對個人身份有著明確的劃分,個人隨著“身份”不同享受著不同的待遇。因此有必要破除這種不公平的分類,使得人事檔案管理適應于崗位的需求。
(三)完善人事檔案信息
隨著社會的進步,社會對人事檔案信息的公開的要求越發強烈,此種情況下,應根據時展的要求,努力及時收集個人的人事檔案信息,做到真實、準確,避免信息老化,以便于完整、真實、有效的反映個人的全貌。
(四)成立專門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
氣象管理制度范文6
第一條為保護鄉鎮企業職工健康,加強企業的勞動衛生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鄉鎮企業,系指鄉(鎮)辦、農村聯戶辦和個體辦的企業。
第三條鄉鎮企業的勞動衛生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和“積極扶持,合理規劃,正確引導,加強管理”的鄉鎮企業發展方針。企業在發展生產的同時,應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減少或消除職業危害,預防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章管理和監督
第四條鄉鎮企業勞動衛生工作,在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企業主管部門管理,衛生部門負責監督、技術指導和服務。
第五條各級鄉鎮企業主管部門要設立專管或指定兼管勞動衛生的職能機構或人員,管理企業的勞動衛生工作。企業要有勞動衛生專管或兼管人員。職業危害嚴重的企業,應根據條件設立專管勞動衛生的機構,做好本企業的勞動衛生工作。
第六條各級衛生防疫站和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機構是衛生監督的執行機構,負責轄區內的鄉鎮企業預防性和經常性的衛生監督和技術服務工作。
第七條鄉鎮衛生院應建立健全預防保健機構,在鄉鎮政府和上級衛生部門的領導下,參與轄區內鄉鎮企業衛生監督,做好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工作。
第八條鄉鎮企業的領導者對本企業的勞動衛生工作應全面負責,執行“管生產必須管衛生”的原則。企業實行的各種經營承包責任制,必須有保護職工健康的內容,并作為企業考核評比的指標。
第九條所有鄉鎮企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勞動衛生法規、標準,接受衛生部門的勞動衛生監督。
第三章防護措施
第十條凡新建、改建、擴建的鄉鎮企業,企業主管部門審批前,必須征求同級勞動衛生監督主管部門的意見。勞動衛生防護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第十一條凡已建成投產的鄉鎮企業,勞動條件不符合國家衛生要求的,應采取有效的衛生防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逐步達到國家或地方衛生標準。
第十二條禁止沒有勞動衛生防護措施的鄉鎮企業接受城市工業企業、事業單位外包擴散的有害作業產品的生產、加工。
第十三條鄉鎮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勞動衛生規章制度,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培訓,實行文明生產。
第十四條各級衛生部門應對鄉鎮企業開展勞動衛生知識、衛生法規的宣傳教育,幫助鄉鎮企業培訓勞動衛生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第四章監測與健康監護
第十五條鄉鎮企業應建立就業前健康檢查和就業后定期健康檢查制度。凡有職業禁忌證者,不得安排從事有禁忌的作業。不得安排不滿18歲的未成年者從事有害作業和繁重體力勞動。
第十六條鄉鎮企業應按照規定做好女工保健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從事對胎兒和嬰幼兒健康有影響的有害作業。
第十七條凡在生產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的鄉鎮企業,應建立定期監測制度和勞動衛生檔案。監測間隔時間和建檔要求,由縣(含縣級市)衛生主管部門和鄉鎮企業主管部門根據需要和可能制定。監測數據分別報送衛生監督機構和企業主管部門。
第十八條鄉鎮企業職工職業性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和職業病的報告,可參照現行的《職業病診斷管理辦法》和《職業病報告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獎勵與懲處
第十九條塵毒治理和職業病防治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企業主管部門和衛生主管部門給予表揚和鼓勵;成績和貢獻突出者,報請同級人民政府表彰。
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造成職業危害加重或嚴重后果的企業領導及直接責任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制裁,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塵毒危害嚴重的企業要限期治理,逾期不改或無條件改進者,給予經濟制裁或分別采取關、停、并、轉措施。
第二十二條從事勞動衛生監督、管理的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成績顯著者應給予表揚或獎勵;因利用職權,監督管理不力造成嚴重后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衛生部會同農牧漁業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