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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業務管理辦法范文1
答:根據《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試點管理辦法》),企業可以憑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的核準證書或文件直接到銀行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資金匯出、人民幣前期費用匯出和境外投資企業增資、減資、轉股、清算等人民幣資金匯出入手續。企業首次辦理境外直接投資相關的人民幣資金匯出前,應到其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前期費用登記或境外直接投資登記,企業之后辦理的其他業務應在30天內向外匯局報送有關信息。對人民幣前期費用已經匯出6個月,但仍未獲得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境外直接投資,企業應將剩余資金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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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境外直接投資需要同時使用人民幣和外匯資金的,如何進行管理?
答:企業使用人民幣到境外進行直接投資按照《試點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需要同時使用外匯資金的,企業和銀行應當按照外匯管理相關規定,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資金匯出入手續。在辦理外匯資金匯出入手續時,銀行應當登入直接投資外匯管理信息系統進行業務審核,確保相關業務的合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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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如何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
答:銀行在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過程中,可選擇登入RCPMIS(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和直接投資外匯管理信息系統查詢有關信息,幫助其進行交易真實性審核。業務辦理完畢后,銀行應向RCPMIS報送境外直接投資相關的各類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由RCPMIS向直接投資外匯管理信息系統提供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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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在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時應履行哪些義務?
答:一是嚴格進行交易真實性和合規性審查。銀行在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時,應當根據有關審慎監管規定,要求境內機構提交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的核準證書或文件等相關材料,并進行認真審核。銀行可利用RCPMIS和直接投資外匯管理信息系統對其進行交易真實性和合規性審查。
二是按照規定報送信息。銀行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RCPMIS報送與境外直接投資及境外人民幣貸款相關的各類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
三是切實履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義務。在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時,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和《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1號)、《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2號)、《金融機構報告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7〕第1號)、《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7〕第2號)等規定,切實履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義務,預防利用人民幣境外直接投資進行洗錢、恐怖融資等違法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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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如何辦理有關境外投資企業或境外項目的人民幣貸款業務?
答:銀行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向境內企業在境外投資的企業或項目發放人民幣貸款。通過本行的境外分行或境外銀行發放人民幣貸款的,銀行可以向其境外分行調撥人民幣資金或向境外銀行融出人民幣資金,并在15天內向當地人民銀行備案。在辦理上述業務時,銀行應當向RCPMIS報送有關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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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管理辦法》對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規定了哪些風險防范措施?
答:為保障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的平穩發展,按照風險可控、穩步有序的原則,《試點管理辦法》主要規定了以下三方面的風險防范措施。
一是強化銀行的風險防范職責?!对圏c管理辦法》要求銀行以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的核準為辦理有關業務的前提和主要依據,根據有關審慎監管規定認真審核企業提交的有關材料,如實向人民銀行報送人民幣跨境收付及有關信息,切實履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義務。
二是加強監管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為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基礎上便利銀行和企業開展業務,《試點管理辦法》建立了人民銀行、商務部、國家外匯管理局等監管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人民銀行和商務部定期交換人民幣境外直接投資的審批信息和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實際收付信息。RCPMIS每日向直接投資外匯管理信息系統傳輸境外直接投資相關的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直接投資外匯管理信息系統每日向RCPMIS傳輸境外直接投資相關的外匯跨境收付信息。
三是加大事后監管力度,強調監管合作。為將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制度落到實處,《試點管理辦法》規定,由人民銀行會同外匯局對銀行、企業的人民幣境外直接投資業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罰,督促銀行切實履行交易真實性審核、信息報送、反洗錢等職責,監督企業依法開展業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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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和企業違反《試點管理辦法》應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答:銀行、企業違反《試點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人民銀行會同外匯局可以依法進行通報批評或處罰;情節嚴重的,可以禁止銀行、境內機構繼續開展跨境人民幣業務。銀行在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時違反有關審慎監管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罰;違反有關反洗錢、反恐融資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由人民銀行依法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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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業務管理辦法范文2
一、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基礎資產投后管理存在的缺陷
(一)投后管理制度體系尚不健全
1.未根據各類理財業務的不同特點出臺系統性的投后管理辦法。在信貸業務方面,各商業銀行都通過對貸后管理環節涉及的內容進行了全方位梳理,針對貸后資金監控、貸后檢查與分析、擔保管理、風險分類、資產保全、檔案管理、考核激勵等方面做出了系統地、明確地規定,操作性較強。但理財業務目前作為各商業銀行的創新業務,很少針對各類產品制訂系統性的投后管理辦法,僅對“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理財產品明確了投后管理原則是“比照信貸業務執行”,但理財產品類型多樣,不同類型的產品對融資客戶的管理要求不同,信托貸款類、信托受益權轉讓類、未貼現票據類、資產收益權類等信貸替代類理財產品可以參照信貸業務貸后管理辦法進行投后管理,但是超短期融資票據、短期融資票據、中期票據、企業債、上市公司股票、基金、債券、金融衍生品、同業存款等非信貸替代類的理財產品與信貸替代類理財產品投后管理工作的內容有一定區別,不宜完全參照信貸業務貸后管理的辦法進行投后管理。
2.缺乏對投后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評價的辦法。絕大部分商業銀行對于理財業務僅重視對融資客戶營銷端和資金募集銷售端的考核,對于融資客戶投后管理的考核評價則往往被忽視,投后管理的好壞缺乏科學的評判方式和評價指標,易滋生“重投輕管”的經營理念,不利于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長期健康發展。
(二)信息管理系統功能不完善
就信貸業務而言,各商業銀行已經建立了完備并覆蓋貸款全流程的對公信貸業務流程系統,但是理財業務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相對滯后,尚未建立流程化的控制系統,信息傳遞的及時性較差,與信貸業務之間互通、互聯不足,容易出現產品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不利于銀行對融資客戶的統一風險控制。
(三)管理效能不佳
由于上述制度體系的缺失,無明確的崗位職責要求,無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理財業務投后管理尚不能形成像信貸業務貸后管理一樣較為完整的職責分工、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導致了上級行對理財產品投后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壓力不能有效地傳導落實到理財產品基層管理機構,基層機構的投后管理的積極性、主動性不足,再加上信息系統的不完善,投后管理效果往往不佳,近期國內屢次爆發的理財產品剛性兌付危機和各商業銀行投后管理工作不到位均有著密切的關系。
二、加強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后管理的主要措施
針對以上問題,建議從以下幾方面做好理財業務的投后管理:
(一)完善理財業務投后管理制度體系建設
1.根據非信貸替代類的理財業務的不同特點分別制訂系統性的投后管理辦法。由于非信貸替代類的理財業務投后管理的內容和重點與信貸替代類理財業務不同,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管理部門應進行全流程梳理,總結歸納非信貸替代類下不同類型理財業務投后管理的環節和工作要點,針對性的制訂投后管理辦法,讓經辦機構有章可循。
2.制訂科學的投后管理考核評價制度。良好的投后管理效果離不開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嚴謹科學的考核評價制度,可以對投后管理工作的效果做出客觀的評判,明確投后管理人員的工作目標,提高工作積極性。各商業銀行管理部門應參照信貸業務貸后管理考核評價的經驗,結合理財業務的特點,制定系統的考核評價制度。通過完善的制度體系建設,將精細化和規范管理的要求體現在投后管理的過程中,使每個環節有章可依、有跡可循,以此形成健全、完善和操作性強的制度體系。
(二)建立專業從事投后管理的崗位或團隊
比照信貸崗位設置的制衡要求,逐步建立專職投后管理崗位??茖W的崗位設置是投后管理工作正常有序開展的前提,在此可積極借鑒信貸業務崗位設置的經驗,統一協調管理盲區,將投后管理崗位設置貫徹到業務的每個環節。建議可先建立非信貸替代類理財業務的投后管理崗位,然后逐步將信貸替代類理財業務的投后管理也納入專職投后管理崗位的工作范圍,與信貸業務團隊或崗位相對獨立,專項從事理財產品投后管理、監督檢查工作。
(三)完善理財業務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
各商業銀行應從管理客戶的角度出發,完善理財業務信息系統建設,實現將理財業務各個環節的規定動作納入系統操作,并以同一客戶、不同產品間數據共享為前提,創建不同操作系統的數據接口,讓同一客戶辦理的不同條線產品在系統內實現電子化的信息共享,提高理財產品電子化管理水平,變“人控”為“機控”。
1.信貸替代類理財產品資金用于融資客戶生產經營活動,還款來源主要為融資客戶的綜合經營收益。其具體產品包括信托貸款類、信托受益權轉讓類、未貼現票據類、資產收益權類等信貸類理財產品,以及以相關方回購作為還款主要或唯一來源的股權投資類(含私募投資)、股權收益權投資類、并購融資類、資產支持投資類、項目投資類等理財產品。
2.非信貸替代類理財產品投資標的為特定資產,該資產一般具有公開透明的交易市場,變現能力較強,且理財產品的償付資金來源主要為該資產自身產生的收益。具體產品包括投資于超短期融資票據、短期融資票據、中期票據、企業債、上市公司股票、基金、債券、金融衍生品、銀行存款等的理財產品以及另類投資等其他類理財產品。
注釋
投資業務管理辦法范文3
2008年6月12日,中國銀監會在其網站了《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外匯保證金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正式叫停外匯保證金交易。
銀監會通知稱,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相關管理辦法前,不得開辦或變相開辦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在本通知前已開辦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再向新增客戶提供此項業務,不得再向已從事此業務客戶提供新交易(客戶結清倉位交易除外)。
迄今,國內開辦外匯保證金業務的共有3家銀行:2006年11月,交通銀行開辦“滿金寶”保證金交易;2007年2月,中國銀行的上海分行、福建分行、浙江分行、廣東分行、深圳分行等5家銀行開通了外匯保證金業務;2008年2月,民生銀行在全國范圍內開通“易富通”。外匯保證金交易又一次“短命”夭折。
在我國,早在1992年到1993年,外匯保證金交易就曾經風光了一把,當時國內各種金融衍生品高度活躍,保證金交易也可以稱得上是盛極一時。當時,有過一批個人和機構參與保證金交易,既有盈利,也有虧損的故事。
然而,保證金交易留下來的虧損故事遠多于盈利故事,虧損客戶超過90%。正是因為此,1994年8月,國家外管局、中國證監會等4部委聯合發出通知,將保證金交易視為違法行為。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截至目前,有關對從事外匯保證金業務的準入條件、審批程序的管理辦法一直未出臺。有銀行業內人士透露,上述銀行都是按照2004年出臺的衍生品管理辦法,將此業務按照衍生品進行申報。按照該辦法,只要具備衍生品經營資格的銀行,在從事衍生品交易時,只需報備給銀監會,10天內監管層沒有異議,就可視為默許,即可開展外匯保證金業務。
“以小博大”風險太大
外匯保證金交易,起源于上世紀80年代的英國倫敦,又稱合約現貨外匯交易、按金交易、虛盤交易,指投資者和專業從事外匯買賣的金融公司,簽訂委托買賣外匯的合同,繳付一定比例(一般不超過10%)的交易保證金,便可按一定融資倍數買賣10萬、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美元的外匯。由于這種投資所需的資金可多可少,所以,近年來吸引了許多投資者參與。
外匯保證金交易的吸引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首先是可以進行雙向交易。外匯實盤交易只能進行單向交易(“做多”),即買漲不買跌,而且必須一進一出才能賺錢;而做虛盤既可“做多”,又可“做空”,還有止損功能。也就是說,虛盤買賣外匯的方法,既可以在低價先買,待價格升高后再賣出,也可以在高價位先賣,等價格跌落后再買入。外匯的價格總是波浪式攀升或下跌的。這種既可先買又可先賣的方法,使人不僅在上升的行情中獲利,也可以在下跌的形勢下賺錢;其次是“杠桿誘惑” 。實盤交易的杠桿為1 ∶1;而虛盤交易有1∶20、1∶50、1∶100、1∶250等各類杠桿比例。
當然,也正是因為杠桿效應,該業務的風險也隨著杠桿比例提升而放大,是一把“雙刃劍”。例如,在保證金交易杠桿比例為50倍時,假設投資者預期歐元將上漲,其實際投入1萬美元作為保證金,即可買入合同價值為50萬美元的歐元。當歐元兌美元匯率上漲2%時,投資者將盈利1萬美元,按實際投入金額計算,收益率為100%,但當歐元兌美元匯率下跌2%時,投資者將虧損1萬美元,實際投入的本金將全部虧光。
據了解,上述3家銀行最大的杠桿放大倍數均為30倍。銀監會認為,如此高的杠桿倍數,已遠遠超過國際上銀行普遍可接受的杠桿倍數,也超出了銀行自身的風險管控能力。其可能存在3大風險:首先,不能有效地識別和選擇恰當的客戶,未能充分評估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和該產品的客戶適合度;其次,盲目放大杠桿倍數,降低客戶準入門檻,進行不正當競爭;另外,有的銀行甚至允許外匯交易員從事此業務,產生明顯的道德風險。
解決之道:規范
然而,長久叫停外匯保證金交易不是辦法。
一是投資者方面有從事該項業務的需求。銀監會叫停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使個人炒匯少了一條賺取杠桿收益的投資渠道。外匯通網站所做的一項調查顯示,逾9成參與調查的投資者反對叫停。
有銀行業人士認為,外匯保證金業務在國外已是一個無可爭議的衍生產品,目前國內的客戶需求也很大,如果完全叫停,可能會把龐大的客戶“推給了境外的不法經紀公司”。據不完全統計,在中國開展外匯保證金業務的境外公司已有2000多家。
二是叫停該項業務對銀行手續費損失比較大。據報道,交通銀行于2006年11月最早推出外匯保證金交易,“開門迎客”僅3個月,交易量就與該行運行了1 0余年的“外匯寶”業務平分秋色。尤其在美元波動較為劇烈時,該業務的交易明顯放大。中國銀行自去年2月起開辦該項業務,因不少外匯交易客戶向保證金交易分流,該行從今年起停辦了原有的“中銀美元指數”交易。在滬上某銀行,參與外匯保證金的交易人數雖只相當于實盤交易的1 0%至1 5%,但交易量是實盤的3倍;每月加入外匯保證金的交易人數,呈3位數穩定增長。
一位銀行業內部人士表示,停辦保證金交易很可惜,如果讓投資者去找那些海外機構,面臨的風險將更大。如何監管國際跨境交易又將成為銀監會面前的新挑戰。
外匯保證金交易在國際上是非常普遍的交易形式,也是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的重要投資工具。一個不存在外匯保證金交易的市場,很難說是一個完善的金融市場。我國銀行目前提供的實盤外匯交易,實際上是中國所獨有的一種封閉型外匯交易,在國際上并不存在。
因而,叫停不是解決問題,規范外匯保證金交易才是根本,關鍵在于銀監會定好合適的規則,避免投資者遭遇非人為損失。根據國際監管經驗,美國是通過規范機構來規范客戶,而香港地區則是通過嚴格的杠桿限制控制風險。
從目前情況看,外匯保證金交易的大門沒有被徹底關閉。銀監會叫停外匯保證金業務時對外的《答記者問》末段提到,“在暫停銀行經辦該項業務的同時,銀監會將繼續根據審慎監管的原則,會同外匯管理等部門,進一步研究對此業務的風險監管,在各方面條件成熟時,研究推出新的統一規范管理的辦法?!?/p>
投資業務管理辦法范文4
(一)風險管理能力滯后,短期內難以達到新資本管理要求
新資本管理辦法對公司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建立全面的風險管理體系,不斷改善風險管理的制度、機制、流程和系統,實行精細化的經營管理模式。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等,由于組建時間較短,公司治理機制不暢,內部管理較為粗放,風險管理意識薄弱,缺乏相應的機制、技術和人才對業務和風險進行精細化管理,風險管理能力滯后,短期內難以達到新資本管理要求。一是公司治理缺陷。主要表現在董事會與經營層職責邊界不夠清晰,董事會干預經營的情況時有發生。二是內控管理落后。風險管理制度未能全部覆蓋重要風險環節,部分制度操作性差,部分制度僅僅用來應付監管部門的檢查而倉促制定,部分員工合規意識和風險意識淡薄,責任追究流于形式,內審部門獨立性不夠,權威性不足,跟蹤糾改問題不到位等。三是風險管理方法簡單。由于管理、技術、人才等方面的限制,主要風險的計量、監測、控制基本以硬性指標為主,缺乏針對性的全流程控制和監督,同時風險偏好和發展戰略不夠清晰,無法針對本機構內在風險水平采取全面、持續、有效的風險管理策略。
(二)信貸資產分類不真實,難以適應新資本管理要求
目前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分類不真實,難以達到新資本管理要求。由于風險控制意識和措施缺乏,在近幾年的發展中資產質量下降,資產質量分類不真實,偏離度問題日漸明顯,掩蓋了銀行的實際風險狀況,對準備金缺口的提取、利潤分配等造成影響,一定程度上擾亂了銀行自身的經營決策和監管部門對其資本充足水平的判斷。處置不良資產、還原資產質量分類是實施新資本管理辦法的必要前提,但長時間逾期的不良資產由于種種原因難以清收,增加了糾正偏離度的難度。
(三)資本補充機制不順暢,難以適應新資本管理要求
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競爭中,在市場資源、產品服務等方面存在差距,資產規模擴張和經營效益提高主要依靠增加貸款,加之地方部門的行政干預,一定程度上存在盲目放貸的問題,直接造成信用風險逐漸累積,不良資產增加,準備金計提壓力增大,而以信貸業務為主的發展方式又在不斷消耗資本,因而面臨較大的籌資壓力。但目前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資本補充機制很不順暢,難以達到新資本管理要求。一是外源性資本補充渠道受限。由于本地企業總體規模較小、管理粗放、經營不穩定,加之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品牌影響力較小,難以吸引本地和外地優質企業投資入股,造成增資擴股舉步維艱。
二是內源性資本補充能力不足。由于近年來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總體發展步伐較慢,實際經營效益不佳,股東長期投資的意愿逐漸減弱,大部分股東只關心分紅比例,極少關注經營管理和持續發展。為了挽留股東,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往往被迫持續采取較高比例的現金分紅辦法,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通過留存利潤增加內源性資本的能力。
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新資本管理辦法的意義
(一)實施新資本管理辦法有助于提高風險管控水平
新資本管理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框架,確保資本能夠抵御其所面臨的風險。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新資本管理辦法要求,通過逐步理清風險管理組織架構,明確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管理層、內審部門等相關治理主體的資本管理職責,開發和完善各業務條線的風險識別和評估標準,建立覆蓋各類主要風險的識別、計量、控制和報告機制,合理制定資本規劃,強化對自身資本水平的檢測、評價和調整,有利于達到提高全面風險管理能力、實現穩健經營發展的目的。
(二)實施新資本管理辦法有助于提高資本管理能力
對于經營存貸款傳統業務為主、資本構成較為簡單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而言,風險覆蓋范圍的擴大直接導致風險資產規模增加,要完成資本充足率持續達標的監管要求,必須加快構建可持續的資本補充機制,更重視內源性融資和引入戰略投資者,更加注重提高風險和經營業績的匹配,并尋求新模式和新盈利增長點。
(三)實施新資本管理辦法有助于促進業務轉型發展
一是促進發展方式轉變。新資本管理辦法的實施,將有效引導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強化資本約束,調整業務發展模式,創新產品服務,更傾向于發展、支付、銀行卡等低資本消耗的中間業務,推動增長模式由規模擴張向質量效益轉變。二是促進信貸結構優化。新資本管理辦法對信用風險權重進行了調整,上調了長期貸款、房地產貸款和地方融資平臺貸款的風險權重,同時下調了符合條件的小微型企業債權和個人其他債權的風險權重。有助于引導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加零售、消費和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更加符合國家戰略轉型的要求,也有利于更好地發揮其支持實體經濟、促進社會消費的作用。
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順利實施新資本管理辦法的建議
新監管標準將在強化風險管理、優化業務結構、創新服務等方面對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發展產生深刻影響。為滿足新監管標準的內在要求,在日益復雜的經營環境下,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必須切實轉變規模擴張的外延式發展模式,走質量提高的內涵式增長之路,通過質量提升和謀求轉型來實現良好發展,確保新資本管理辦法的順利實施。
(一)制定戰略規劃,成立協調機構
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應將新資本管理辦法進行細化,將資產增長計劃、資產結構調整方案、盈利能力規劃、資本補充方案等納入整體發展戰略,向管理層提出明確的實施步驟、目標、任務,監督其制定具體的實施規劃,管理層要分解到各年度經營計劃中加以推進和落實,同時應成立新資本管理辦法協調領導組,抽調相關業務和IT部門人員參加,負責涉及的各項目地有效推進,保證新資本管理辦法的順利實施。此外,對于已經組建和今后幾年內即將組建的農村商業銀行,必須在2018年底前達到《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資本辦法》)的規定要求;對于暫時不改制的農村信用社也將比照執行該《資本辦法》。
(二)逐項對照評估,強化人員培訓
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全面梳理現有風險管理架構、管理流程、經營模式的基礎上,對照新監管標準的要求進行全面評估,確保風險識別、計量、監督、控制和緩釋流程的有效性,努力在風險治理結構、組織流程、風險監控、數據和IT系統等多方面達到要求,實質性地全面加強風險管理。同時要下大力抓好內控合規建設,強化人員管理和責任追究,為新資本管理辦法實施營造良好的合規文化氛圍。
(三)做實資產分類,夯實質量基礎
真實反映資產質量是實施新資本管理辦法的基本要求,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一要按照監管要求,嚴格資產質量分類,糾正貸款偏離度;二要加大對不良資產的清收處置力度,對于難以處置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核銷或打包出售;三要制定準備金提取計劃,結合實際逐步補足缺口,確保達到撥備覆蓋率150%和撥貸比2.5%的監管要求。
(四)優化股權結構,拓寬資本來源
一是明確企業定位和發展方向,立志于做有特色、品牌鮮明的小型銀行,增強市場競爭力和知名度,吸引廣大投資者;二是要提高利潤留存比例,增強自身資本積累能力,避免過度依賴外部資本供給;三是關注國務院、銀監會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政策動向,努力實現資本來源及股權結構多元化。
(五)轉變發展模式,支持實體經濟
投資業務管理辦法范文5
對從事融資租賃經營資格的審查,是我國對融資租賃業的特殊要求所決定的。由于經營融資租賃業務不僅僅是從事租賃,還包括其他金融業務、國際貿易等,因此,國家對這類企業實行嚴格控制,未經行業監管部門批準,其他企業不得以融資租賃作為常業經營。否則,即應認定所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首先應當肯定的是,融資租賃是一項金融業務,經營金融業務的資格必須得到金融監管部門的許可。1998年7月13日,國務院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四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1、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2、未經依法批準,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3、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托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4、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顯然,此規定將金融租賃作為必須經人民銀行批準的金融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的規定”。此條款并未以投資主體作為區分是否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標準。
同樣,如果由人民銀行(現由銀監會)批準設立的金融租賃公司吸收外資的話,僅由銀監會批準是不夠的,還需由商務部對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資格進行審批。中國人民銀行1994年的《金融機構管理規定》也將金融租賃列為金融業務。而外商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卻無需金融監管部門的批準,僅履行中外合資、合作企業設立的審批手續,人民法院不得不承認并接受這一現實,認可外商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合法性。這與我國長期以來,沒有一部規范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行為的法律,導致行政權限劃分不清有關。
融資租賃方式
融資租賃方式的多樣化是租賃產品創新的一個重要手段?!督鹑谧赓U公司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租賃方式,就包括直接租賃、轉租賃、回租賃、杠桿租賃、委托租賃、聯合租賃等等。實踐中,還有各種不同租賃方式的結合。在審理不同融資租賃方式下的糾紛案件時,人民法院不僅對采取《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的以租賃方式進行的融資租賃交易予以承認,而對于當事人之間約定的、不違反國家禁止性規范的、具有創新性的租賃方式不會輕易否定其效力。
融資租賃物的種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涉及融資租賃物件時,統一使用了租賃物的稱謂,沒有對租賃物給出一個清晰的概念和限定,而將這個問題留給了融資租賃的實務、監管和司法部門去解決?!督鹑谧赓U公司管理辦法》采取概括的方式規定:“適用于融資租賃交易的租賃物為固定資產”。
投資業務管理辦法范文6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改革目標為,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將由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稅務三個部門分別核發不同證照,改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一個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即“一照一碼”登記模式。
《會計師事務所職業責任保險暫行辦法》公布
財政部、保監會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職業責任保險暫行辦法》?!稌盒修k法》明確指出,鼓勵會計師事務所根據本所經營管理情況和發展需要投保職業責任保險。在本辦法施行前已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鼓勵其在5 年內盡快完成由提取職業風險基金向投保職業責任保險過渡。在本辦法施行后新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鼓勵其優先采用投保職業責任保險的方式提高職業責任賠償能力。
財政部2015 全國會計與金融監督檢查啟動
近日財政部下發通知,組織駐各地專員辦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正式啟動2015 年度會計和金融監督檢查工作。重點一是對大型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質量開展檢查;二是對糧食生產流通企業、電子信息企業、電動汽車及風電等新能源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量開展檢查;三是對非上市地方性金融機構的會計信息質量開展檢查;四是結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探索開展對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會計信息質量檢查。
國稅總局規范企業境外投資和所得口徑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居民企業報告境外投資和所得信息工作的通知》,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居民企業報告境外投資和所得信息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 年第38 號)要求,提高信息申報質量,規范有關填報口徑并提出工作要求。
中稅協參與IMF《稅收征管法》立法研討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 中國《稅收征管法》立法建議項目組近日在京舉辦專題征求意見會議。來自財稅及法律方面的專家與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國內外大型企業稅務部門、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及本土稅務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的代表就我國《稅收征管法》修訂中的重點問題進行了探討。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
中國證監會7 月1 日晚間正式《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此次修改《管理辦法》,一方面加強監管和防控風險,強化證券公司自主調節和防范業務風險要求,完善監管機制,明確監管底線,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要求證券公司業務規模與自身資本實力相匹配;另一方面,取消了部分不適應業務發展實際的限制性規定,提升融資融券業務服務資本市場和投資者的能力。
六部委電子招投試點:“互聯網+招標采購”
近日,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聯合印發《關于扎實開展國家電子招標投標試點工作的通知》,部署開展國家電子招標投標試點工作。
上交所推動落實證券公司融資渠道
近日中國證監會決定將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業務試點范圍擴展至所有證券公司,同時,允許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收益權資產證券化業務,進一步拓寬證券公司融資渠道,支持證券公司業務穩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