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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拆遷的法律法規范文1
一、我國交通工程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招投標的問題:由于全國各地的交通工程建設項目,為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而數量愈來愈多,而這些建設項目需要對于施工單位進行資質的審核,只有那些經過國家相關部門審批通過的,具有合法資質的單位才可以獲得“準入”的資格,進而完成交通工程項目的建造。但是,由于交通工程項目確實是一塊誘人的“蛋糕”,于是在工程的招投標階段,就存在著腐敗的問題。這些具備資質的單位就利用各種關系與手段,對工程的負責人行賄。利用不透明的規則中標,又或者不公開競標,直接獲取“準入”機會。這些存在于招投標活動中的暗場現象,這些資質不夠或是根本不具有資質的建筑施工單位,進入工程的建設后,為以后的安全建設留下了不小的隱患。
2.拖欠工程款問題:由于我國的交通建設市場環境不甚規范,實踐當中存在著一些業主為了展開不正當競爭,或由于交通建設項目資金未能及時到位等原因,造成許多建設人員的工資被長期拖欠。而這些利益受害者,由于缺乏相當的維權意識和法律觀念,一直未能通過訴訟等合法手段及時有效的解決拖欠款項的問題。
3.交通工程監督及安全問題:由于交通工程建設的特點決定,相關交通工程行業政府主管部門必須對交通工程建設投資的合理性與效率性進行有力的監督管理。但我國目前的交通工程監督管理的現狀卻不容樂觀。雖然,各地各部門已意識到交通工程監督管理的重要性,但是,由于工程監管的貫徹不力,執法存在偏私等原因,交通工程項目引起了如重大安全事故、建材市場的不正當競爭等問題。
4.征地拆遷的問題:交通狀況的改善,有時不得不以犧牲一部分人民群眾的利益為前提。其中就包括了征地拆遷的問題。由此可見,如何在構建和諧社會、民眾維權意識日益覺悟的大背景下,做好各項交通工程的征地拆遷工作,已成為關乎一項交通工程成敗與否的關鍵。
5.環境保護問題:在交通工程建設過程中勢必會對自然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如造成植被破壞、水土流失、生物多樣性減少以及歷史遺跡的破壞等問題。因此,交通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應貫穿整個項目周期。在此期間,應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二、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不足
如前文筆者所列舉的各種問題的存在,反觀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的現狀,卻不無問題。以上各個問題,或是交通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都存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漏洞等問題。而這些問題之所以尚未得到解決,法律規范的不足正是原因之一,也是執法不力的源頭所在,因此研究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存在的不足,是很有必要的。
目前,我國有關于交通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整體上呈現出數量多,結構雜,規范舊的特點。按效力等級劃分為法律與法規兩個等級。其中,法律已涉及工程建設的招投標直至建設完工后的環境保護的階段。
在較為詳細地列舉了我國立法方面的現狀情況之后,筆者擬通過發現這些法律法規背后所存在的問題,以指出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今后的完善的方向與價值所在。
首先,部分法律適用上有難度。例如,2001年11月國務院頒布施行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是當前解決房屋拆遷糾紛最高層次的依據,然而可惜的是該條例較為籠統,不能適應當前的形勢,難以規范全國各地所有的拆遷補償安置標準和補償形式,增加了人民法院適用法律的難度。這就使得在交通工程建設當中的征地拆遷的問題的特殊性被大打折扣。因此,這一條例在交通建設問題的適用性上存在難度。
其次,部分法律針對性有待商榷。在有關于交通工程造價監督的問題上,國家交通行業部門卻沒有系統的規定,而交通工程造價的監督問題往往會存在官員腐敗、工程質量瑕疵等問題的存在。因此,建議相關的交通部門針對特定的交通建設項目的造價問題,考慮各個地方的實際經濟狀況,結合地域優勢與特定需求,建立相關配套的法律制度,從而真正的解決實際問題,與時俱進,增強法律規范的針對性。
最后,法律法規存在漏洞和缺陷。其一,一些問題缺乏統一的標準。另外,也缺乏統一的現場安全檢查的評判標準、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細則、安全執法行為規范等,這也使安全監管工作難以得到有效開展。最后,法律法規運行狀況有待規范。對于上述問題,筆者提出如下完善建議。
1.充分考慮到交通工程建設的特殊性,制定針對于交通建設的法律制度。必要時,可以學習美國的方法,通過召開聽證會等途徑,及時了解民眾的意愿,并且反映到法律法規的制定上,以便于解決特殊的問題。而且,可以為每個法案劃定實施的周期,以彌補法律的漏洞與不足。
2.對現行的法律進行查漏補缺,同時提高現行法規的效力。及時修改陳舊的法律法規,補充現實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將法律的滯后性與不周延性所帶來的消極影響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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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拆除施工企業。必須與具備保證安全條件具有建筑施工企業資質證書和房屋拆除施工資質證書的企業簽訂房屋拆除施工合同。并按《合同法》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中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從事房屋拆除施工必須認真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不得接受其它施工企業或個人掛靠。不得將所承接項目進行肢解、違法發包或層層轉包。如有違反者一經查出,將取消該企業在今后一年內從事房屋拆除施工的資格。一個房屋拆除施工企業,只能有一個拆房工程處。
三、不具備房屋拆除施工資質的施工企業或個人不得從事房屋拆除施工業務。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查處。
四、拆遷實施單位在與房屋拆除施工企業簽訂房屋拆除施工合同時。不得隨意縮減。房屋拆除施工企業必須按照與拆遷實施單位簽訂的拆除施工合同的面積數量與保險公司簽訂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并按規定交納保險費用。否則,不得擅自進行房屋拆除施工。如有違反,一經查出,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處罰。
五、具有房屋拆除施工資質企業的施工人員包括從事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和作業人員等。取得《上崗證》后方可上崗。
六、拆遷實施單位有責任督促房屋拆除施工企業做好各項安全管理工作。鎮建管所、安監所應定期按照各自的職責組織檢查、抽查或聯合檢查。并與拆房施工資質年檢相掛鉤。
七、施工企業在拆除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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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干線公路征地拆遷工作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征地拆遷范圍廣、量大、補償標準低、群眾抵觸情緒大
公路建設點多線長面廣,一條路往往跨越多個鄉鎮及數十個村莊,而補償標準往往難以與群眾征遷實際價值持平,造成群眾抵觸情緒大,不配合征地拆遷,工作難度大。
(二)多數群眾期望值高,利益訴求很難平衡
征地過程中,被征地村民最關心、最看重的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實在經濟利益。因此,一部分被征遷戶為了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想方設法尋求自認為合理的要求,常常采取不簽字、阻撓工程進度等方式,謀求不正當利益。加之極少數人別有用心地加以煽動,往往抱團糾纏政府,提出與征地政策相悖的要求。個別鄉鎮政府工作人員有時為了推進征遷工作,盲目讓步,放棄原則息事寧人,滿足和部分滿足非正當訴求,使利益均衡難度加大,無形之中增加了征地拆遷的難度和成本。
(三)搶建搶種難制止,問題協調難度大
在具體工作中搶建搶種現象較突出。如改線段規劃確定后,改線段兩側的村民在自家地里和房前屋后搶種果樹果苗,搶建或加高房屋,有的房屋連窗戶、根基都沒有,但同樣索取較高的征遷補償費,若不滿足,則不簽字不同意征地拆遷,有的甚至以死相脅迫。這些矛盾和問題,很難在短時間內協調到位,為推進項目征遷工作增添了無形的壓力。
(四)村民利益難一致,使安置保障工作難上加難
按照現行的征地拆遷補償政策,大都實行一次性貨幣補償方式。一般由項目建設單位或財政部門將評審通過的征遷費用,按登記數額打給各鄉鎮政府,由鄉鎮政府負責逐戶兌現給征遷村民。但個別鄉鎮政府或工作人員出于后期維穩考慮,將征遷費用打折或看人下菜,人為造成標準不統一,造成工作阻力。再者失地村民領到幾萬元的補償費后,不出幾年基本上消耗完,文化素質不高,就業難度大,加上社會養老保險還沒有完全普及,失地村民利益維護保障服務不能很好跟上。
二、解決征地拆遷難題的對策
(一)強化輿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征地拆遷氛圍
征地拆遷工作能否順利進展,離不開上級和被征地拆遷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一是政府要把征遷職責、征遷任務逐一細化到縣直部門、各鄉鎮政府,建立統分結合、分級負責的責任機制,按屬地明確沿線各鄉鎮政府征遷的主體責任,實行任務、費用、責任包干責任制,形成強大工作合力,保證征地拆遷工作進度。二是協同做好被征遷群眾的思想工作。主動深入一家一戶進行宣傳,了解群眾的想法,分析群眾的顧慮,站在他們角度考慮問題,有針對性地講清講透征地拆遷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以人性化的工作態度、柔性的工作方式贏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加強征地拆遷政策宣傳。要在沿線鄉鎮、村開辟宣傳專欄,懸掛宣傳橫幅,張貼宣傳標語,讓群眾充分認識“公路通、百業興”的重大意義,了解征拆工作的政策法規。四是開展入戶面對面談心工作。征遷工作人員要在縣政府有關負責人帶領下,同征遷人員密切配合,相互協作,深入一線傾聽群眾心聲,做好思想動員,盡力解決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為群眾的合理要求據理力爭,依法維護被征遷人員的正當利益,保證征遷協調工作順利開展。
(二)通力協調統籌規劃,依法開展征地拆遷
按照國家、省、市(縣)頒布的征地拆遷法律法規和政策,縣政府一要明確一名主要領導負責組織國土、財政、林業、公路、公安、沿線鄉鎮村干部,共同參與征地拆遷登記工作,統一丈量測算土地、房屋及地上附屬物的面積、種類、數量,保證補償數據公平、公正、公開,當場取得當事人簽字確認。二要針對征遷政策法規性、專業性強的特點,及時組織征遷人員認真學習相關的征遷政策、法律法規、補償辦法及標準等,邀請國土、財政等有關部門對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培訓,為征遷工作打下扎實的基礎。三要依法依規介入征地拆遷補償費分配環節統一征地補償標準,嚴明工作紀律,杜絕隨意提高或降低補償標準的現象發生,努力做好征地拆遷款兌現及后續問題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新的矛盾糾紛。四是妥善做好群眾安置規劃工作,樹立征地拆遷、安置先行的工作理念,科學統籌規劃,盡可能使被征遷群眾有地方按規范標準重建,防止強勢群眾多建亂建,引發新一輪的矛盾糾紛。
(三)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認真解決實際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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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行政劃撥給中學、小學的現有教育用地和規劃預留教育用地。
第三條中學、小學的規劃和建設,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城市規劃合理布局,逐步實施。
第四條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是中學、小學教育用地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規定的組織實施;計劃、規劃、教育、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保護中學、小學教育用地的相關事項進行管理,協同實施本規定。
第五條禁止非法改變中學、小學教育用地使用性質;禁止擠占中學、小學教育用地。
因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國家重點工程項目和教育用地調整需要,占用學?,F有和規劃預留教育用地的,應當根據城市規劃要求,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全部占用的,應當在學校服務半徑內按不少于原面積先安置后拆遷;部分占用的,應當在保證教育用地整體性的情況下,按不少于原面積先安置補償后拆遷。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中學、小學教育用地新建、擴建住宅。
不得在中學、小學教育用地內修建與教育無關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設施。
違反前兩款規定已經占用的,要逐步歸還。
第七條教育用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
在保證學校用地標準、使用功能及校園環境的情況下,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引資修建教育設施。
第八條企業、事業單位分離自辦中學、小學時,應將原有教育用地使用權完整無償移交同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企業、事業單位自辦的中學、小學停辦、合辦、搬遷,需要調整教育用地時,須征得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中學還須征得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小學還須征得區、縣(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九條中學、小學教育用地周邊地區的規劃建設,應當按照規劃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保留間距,不得妨礙學校的正常教育活動。
第十條規劃建設住宅新區、舊城改造時,應按規定同時規劃中學、小學教育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參加會審。
住宅新區開發建設單位,必須按照規劃和設計方案配套建設中學、小學。
第十一條違反本規定占用或改變中學、小學教育用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規劃、建設、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行政劃撥給幼兒園的教育用地,參照本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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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是實施“五五”普法規劃的總結驗收年,我鎮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要緊緊圍繞弘揚法治精神和“全面達小康、建設新”的總體要求,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國家和省、市政法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特別是圍繞社會穩定開展普法工作,扎實推進全民普法進程,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各項任務?,F就今年法制宣傳工作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一、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積極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
1、廣泛開展憲法學習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努力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的憲法意識,共同維護憲法權威。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增強各級干部和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辦事的素質和本領。
2、大力宣傳維護社會和諧、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相關法律法規。重點抓好有關懲治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公共安全和反的法律法規宣傳;做好有關征地、拆遷、企業改制等方面法律法規宣傳。引導公民依法表達利益訴求,依法維權,依法解決各種矛盾和糾紛。
3、加強宣傳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科學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市場經濟基本法律法規和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積極開展人口、資源、環境等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推進新農村建設。
4、結合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加強新頒布法律法規的宣傳,重點抓好法律“六進”工作、青少年法制宣傳以及《勞動合同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
二、深化重點對象的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學法用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5、繼續推進領導干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積極推進黨委(組)中心組學法用法,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
6、加強公務員的法制教育。進一步完善公務員法律知識的培訓、考試、考核制度,積極參加全市公務員能力培訓工程。
7、進一步夯實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礎。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意見》,進一步加強在中小學校中法制教育師資的培訓。積極開展內容多樣、形式豐富的校園學法活動,聘請相關職能部門講師等人員進校授課,提高青少年普法效果,積極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新模式。
8、探索加強農民法制教育的新途徑。加強農村“兩委”干部和黨員的法律知識培訓,積極培養農村普法骨干,廣泛收集、積極總結農村農民生活中的各類法律問題,貼近農民生產生活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重點加強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突出抓好農民工集聚地和重點工程集中地的法制宣傳,推進返鄉農民工法制教育的經?;椭贫然?。上半年結合法律進農村法制宣傳月組織以圖釋法、法律咨詢、送書進村入戶等各類活動,全面推進農村普法工作。
三、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品牌建設,積極培育法治文化
9、進一步開展“法律六進”活動。抓好重點對象法制宣傳教育。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加強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民學法用法工作的指導意見,廣泛開展適合不同對象參與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推進重點對象法制宣傳教育的深入開展。組織、聘請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有關律師參與法律咨詢、授課等活動,努力擴大法制宣傳的覆蓋面。
10、精心組織“12.4”法制宣傳月活動。進一步開展好“12.4”法制宣傳月活動,創新活動的內容和形式,拓展法制宣傳教育與群眾文化生活相結合的深度和廣度,探索法制教育與道德教育、法律宣傳與城市文化有機結合的新途徑。
四、不斷創新載體,全面推進基層法治實踐
11、堅持法制宣傳和法治實踐相結合。深入開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區”等創建活動,全面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化進程。做好國家、省、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區”的培育和推薦工作,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實踐全面發展。
12、培育典型,分類指導。根據“五五”普法規劃的要求,加強分類指導,總結培養各類普法工作典型。重點在青少年普法和農民普法方面各培養1-2個典型,各村、各部門也要結合自身情況培育不同典型,并做好推薦工作。
有關拆遷的法律法規范文6
*街道地處東部城鄉結合部,轄區面積22.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萬多人,流動人口16萬多人,轄內19個社區居委會,其中村改居的農村社區6個,這也就決定了*街道是廈門島內原農村人口較多,分布較密集的地段,是島內農村城市化改造工作較早起步的地區。隨著廈門本島東部的開發建設,由征地拆遷等引發的矛盾糾紛和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加。因此,如何妥善的處理農村城市化進程中遇到的種種問題,提高城鄉整體水平成為廈門城市發展的重要任務之一。目前*街道共有思明軟件園二期、三安電子集團、國際游艇碼頭、國際網球中心、國際會議中心、塔埔村拆遷、觀音山商務中心、何厝“金包金”工程、廈門醫高專、光電基地十個重點工程,涉及拆遷面積320多萬平方米,拆遷村居民近2000戶,7000多人,其任務之巨、涉及范圍之廣,遇到問題之多、牽涉關系之復雜有目共睹,這也日益突顯了在這塊土地上平安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街道黨工委在平安創建過程中,主要是圍繞市、區重點工程有針對性地狠抓服務保障,采取措施確保重點工程順利進行,開拓出發展與穩定雙豐收的大好局面。
一、領導重視,在建設平安*思想的指導下,做好征地拆遷的各項工作部署
歷年來的開發建設,征地拆遷等因素突顯了這塊土地穩定和平安等工作的重要性。自去年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平安建設工作一起步,街道就召開專題會議及時成立街道、社區牽頭的建設“平安*”工作領導小組,還在綜治辦設立了創建辦,統一指揮和協調街道的平安建設工作。對于征地拆遷工作,街道形成了在每周的黨工委例會上研究部署重點工程征地拆遷工作的制度,由街道黨工委書記統領,結合各重點工程的進展情況,制定了各個工程的跟蹤方案,由各分管領導跟蹤負責,定期匯報,集中處理,做到工作有組織、有計劃、有重點的開展。對于由地拆遷引發的矛盾糾紛和可能引起群體性上訪的事件,更是由街道領導親臨現場做好疏通協調工作。
二、整合資源,形成合力,確保重點工程征地拆遷工作的平安順利進行
*街道在平安創建過程中,充分發揮綜治、司法部門作用,整合轄內“一庭三所”即*人民法庭、何厝邊防派出所、*派出所、*司法所的力量,發揮其各自的職能特色,優勢互補,群策群力。
1、提前介入,了解信息,為政府提供決策參考。在每一項工程開工前,由綜治司法等部門工作人員,深入村莊,并充分發揮群防聯防、治安耳目、特情朋友等力量,采取公開調查與秘密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對轄區重點工程項目狀況進行調查摸底,對征地拆遷數量、工程開發面積、擬進駐企業情況、涉及村民數量、建設方案、群眾的態度看法等基本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對街道下一步相關工作提供有力的決策參考。
2、法律先行,依法拆遷,力爭為被拆遷群眾服好務。根據前期摸排情況,街道抽取司法所及街道各辦精通法律知識及拆遷政策的骨干力量,在各重點工程拆遷指揮中心,都相應的成立了法律服務小組,配合重點工程的征地拆遷工作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通過入戶發放宣傳材料、利用法制宣傳車等方式,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共發放《致被拆遷群眾的一封信》、《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10000多份,懸掛紅布條、標語300多條。與此同時,還邀請法院、公證處等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加以支持,大力發展法律服務如咨詢、代辦公證,幫助解決拆遷補償中遇到的各種問題、糾紛,確保征地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另外,積極幫助村民解決補償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如對于兄弟之間、夫妻之間等因補償款分配發生糾紛,街道都與村配合調解,在調解中宣傳有關法律,明確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使這些糾紛及時得到妥善解決,保證了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對村民反映強烈問題,經集體討論研究,依法給予明確答復,做到以理服人,以法服人。對于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引導村民通過法律渠道解決,避免鬧事及群體性上訪。
3、主動作為,打擊違法,確保工程順利建設。為了優化投資環境,街道協調何厝邊防派出所、*派出所對涉及重點工程建設的各類案件,優先查處;對涉及重點工程街道轄內相關部門行政審批的項目優先辦理,盡可能做好矛盾糾紛隱患的事前預防;對于惡意破壞工程進程的行為,則依法采取了嚴厲有效的打擊。去年以來,街道協調轄內派出所進行重點工程執勤150多次,出動警力、各部門工作人員2300多人次,目前已成功解決了軟件園二期工程用地,何厝村部分村民虛報、冒領墳墓拆遷補償款一案,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200萬元,彰顯了街道依法拆遷的能力與決心。
三、勇于開拓,大膽創新,大力推進“金包金”試點,真正解決被征地農民的生計問題,從根本上消除由征地拆遷引起的矛盾糾紛隱患
平安穩定是和諧社會的基礎和前提,安居樂業是人民群眾的普遍愿望。沒有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人們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就不可能專心致志地創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已經創造的財富也得不到保護。為順利推進何厝社區“金包金“項目進程,真正做到“為民、利民、富民”,街道本著“把好事辦好”的原則,通過創新工作機制,加強干部力量等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運行機制。街道成立了由區相關領導擔任顧問,*街道黨工委書記任組長,由街道各部門有關工作人員組成的“金包金”項目領導小組,專門負責協調“金包金”項目進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此外,街道為了提高項目運作的透明度,建立了相關的監督機制,調動了村民參與的積極性,贏得了村民的廣泛理解與支持。這一舉措,從根本上解決了廣大被拆遷戶的后顧之憂,使其從心底真正配合政府的征地拆遷工作,化糾紛于無形,于根本,為*街道乃至全區、全市的平安創建工作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