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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調研報告范文1
2016年2月,根據縣委的統一安排,我被選派到忙懷鄉**村黨支部擔任第一書記,機會難得,到任后,我與村兩委班子成員就**在今后推進新農村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對策進行了調研。
一、**新農村建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基礎環境和條件惡劣。一是地理劣勢。山區群眾常說“看到屋,走得哭”,真實地反映了山區溝渠縱橫、山高坡陡的地理特征,這一特征使農業生產生活異常困難。二是土壤貧瘠。土壤肥力差、保水能力弱,不少地方仍沿襲刀耕火種,產出效益低。三是自然災害頻繁。山洪、干旱、風雹、地質滑坡等自然災害年年發生,僅丫口組目前就有15戶農戶居住在滑坡危險地帶,而農民抗御災害能力較差。四是人居分散。山區大部分人口多為散居,密集度不高。據實地調查,**村的人口密度僅為168人∕平方公里,很顯然,**村新農村建設的聚集動力非常弱。
(二)社會服務體系不到位。一是基礎建設落后。由于多年來投入不足,導致貧困山區基礎設施十分落后,特別是農業基礎設施年久失修問題比較嚴重,普遍存在吃水難、上學難、行路難等問題。二是社會保障不完善。村衛生室形同虛設。山區群眾無錢治病,大多數農民生了病也是硬撐,小病釀成大病,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突出。據實地調查,**村農村婦女只有15%的人生了大病才去醫院就醫。同時,由于社會保障體系的缺失,養兒防老仍然是**村最主要的養老模式,家庭成為重要支撐。三是文化生活匱乏。由于缺書少電,農民看書難、看戲難、看電影難、收聽收看廣播電視難的情況較為普遍?!霸缟下犽u叫,白天聽鳥叫,晚上聽狗叫”是**村現狀的真實寫照。由于文化生活的匱乏,使封建迷信、賭博等乘虛而入,敗壞了社會風氣,也影響了山區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四是城鄉人民權利不平等。由于在計劃經濟時期,國家為了阻止農民進城找工作,實行了城鄉隔離的戶籍制度,使農村人特別是貧困山區農民在教育、就業、衛生、社會保障等多方面受到與城市人不平等的待遇。這個問題在改革開放30年后的今天并沒有真正解決,現在農民進城打工還是受到同工不同酬的歧視,甚至還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直接影響了農民的收入,同時又造成了和諧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三)農民整體素質偏低。農民是建設新農村的主體,但由于歷史原因,**村的大多數農民文化水平低,綜合素質不高。據實地調查,**村全村共2019人,大專文化程度的只有3人,中專的只有7人,高中文化程度的只有12人,初中文化程度的有306人,小學文化程度1390人,文盲102人,未讀書的兒童199人。貧困山區勞動力文化水平偏低。部分有文化、有技能的農村青壯年勞動力都在外務工,留守人員多為老人或兒童,難以承擔起建設新農村的重擔。同時,農民培訓機制在貧困山區難以建立,有培訓點也是流于形式,使農民的發展技能、思想水平與新農村還存在較大差距。山區農民普遍認為新農村建設是政府和黨員干部的事,爭取政府下撥資金踴躍,自己出資出力參與新農村建設積極性不高。
(四)農民收入增長緩慢。近年來,鄉黨委、政府加大對**村的扶持力度,采取了多種措施增加農民收入。但由于**村自然經濟成份較重、農戶經營規模小、農民組織化程度低、農村信貸困難、農資價格高質量低的市場調控不力等原因,農民增收仍然十分緩慢。**村地處大山深處,全村有513戶2019人,可耕地面積3749畝,其中:水田只有522畝,多數為旱地(山坡地)。由于自然、地理、歷史和人口素質低等諸多因素的制約,山上農田水利設施難以配套,交通狀況極差,雨天山體滑坡時有發生,村民缺乏教育,整體素質偏低,群眾生產生活困難,雖然農民人均收入2016年達到2300元,但發展不平衡,農民人均純收入在1067元以下的達1373人,占68%,這一現狀是制約**新農村建設最為突出的矛盾。
二、**村新農村建設的對策
(一)抓組織,發揮黨員干部作用。貧困山區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關鍵要建設一個富有戰斗力的村級班子,一支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黨員干部隊伍。一是要建好村支部。建設戰斗力強的村支部,帶領貧困山區農民艱苦創業,建設新農村。二是加強干部隊伍建設,通過“三培養”,把優秀村民培養成黨員,把黨員培養成致富能手和村級后備干部,解決接班人問題。二是完善干部激勵機制。健全村干部工資保障機制和增長機制,完善村干部正常離職后一次補發補貼機制,積極探索村干部“職業化”及養老保險制度的新途徑,使村干部在政治上有盼頭,工資上有保障,正常離職后有依靠,積極投身新農村建設。
(二)抓規劃,引導科學有序發展。貧困山區的現狀決定了新農村建設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不可一蹴而就。因此,必須從當地實際出發,從制定規劃著手,區分輕重緩急,突出建設重點,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統籌安排,循序漸進。一是科學制定區域規劃。對地理特征基本相同,經濟發展基本一致的貧困山區制定統一的區域發展規劃,對發展定位、村莊布局、基礎設施、主導產業和公共服務設施進行戰略研究,突破自然村界限,科學編制村莊建設總體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社會公共事業發展規劃。二是統籌制定村域建設規劃。突出山區特色,找準每個村的優勢和劣勢,合理確定村莊規模,統籌規劃產業方向,村莊布局、服務設施和住宅布點,做到規劃一步到位,建設分步實施。三是妥善把握規劃制定和實施中的幾個問題。要突出農民的主導地位,認真聽取農民建議;要體現和諧性和包容性,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順從山地勢,做到基本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樹,追求人與自然和諧;要嚴格控制占用耕地,要合理確立示范點,并實行動態管理;要選好切入點和突破口,量力而行,首先從農民最關心、最容易見成效的事情抓起,如實施安全民居建設、人畜分居和安全飲水建設等;要整合資源和項目,將資金集中起來辦大事、辦好事。
(三)抓教育,提高農民整體素質。樹立“沒有新型農民就沒有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理念,大力實施農民“素質教育工程”。一是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健全農民教育責任制,改進教育方式,結合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文明村(戶)評比等,開展農民思想道德、法制文明教育;要大力宣傳新農村建設的重大意義、主要內容和政策措施,營造新農村建設氛圍,引導農民破除“等、靠、要”思想,激勵農民群眾發揮好主觀能力作用。二是加強農民的技能培訓。進一步完善農民培訓機制。要以村小學為依托,運用農民技校等形式,對農民進行種養加工業生產操作技術培訓,使年滿16周歲的山區勞動力基本掌握1—2門農業實用技術和非農領域就業技能,培養大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對“守護型”農民中的種養大戶、個體經營者、產業化帶頭人、返鄉創業等進行重點教育,著力培育新農村建設的骨干力量。三是加快發展農村教育文化事業。從現狀來看,貧困山區新農村建設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下一代,因此必須大力發展山區教育特別是義務教育事業,使貧困山區的孩子上得起學,都能受到最基本的文化教育。
農村調研報告范文2
一、我縣農村客運現狀
我縣目前共有鄉鎮23個,總行政村498個,截止2012年年初,全縣已有客運班線抵達或通過的行政村489個,尚有9個行政村不通班車。不通班車的9個行政村主要原因是沒有新建公路或原有公路達不到竣工驗收的標準?,F全縣已有客運企業4家;農村客運站18個;農村客運班線55條;農村客運車輛312輛,總座位數4232座;農村公交線路三條;全縣范圍內“黑車”(無證經營),非客運車輛載客,農用車載客近330臺。
二、存在的問題
我縣是農業大縣,且地廣線長,由于農村人口比例較大,居住分散以及農村交通建設基礎差、起步晚等原因,全縣廣大農村特別是山區,邊遠地區和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農村客運發展滯后。供給能力不足、服務水平不高、行業運營粗放、安全管理薄弱等問題突出,農村群眾“出行難、出行貴、出行不安全”等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客觀上阻礙和制約了全縣農村建設和經濟社會的發展。
(一)責任不明,機制不全。全縣各級政府對農村客運發展的主體責任不是很明晰,農村客運發展機制、體制上存在問題,地方政府與交通部門管理權限、職責不太明確。
(二)農村客運管理存在許多問題。大部分經營車輛產權屬于個人,客運公司對車輛無產權,掛靠經營現象普遍,經營主體分散,客運公司不能對車主實施全程監管,造成經營者超載、超范圍運營。農村客運車型也不適應農村趕集隨車帶貨的需求。同時,趕集時的運力不能滿足農民出行的要求,不趕集時運力過剩??瓦\公司對駕駛人的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經營者素質參差不齊,只注重經濟效益,安全意識差、服務意識差。
(三)農村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規模小且落后,跟不上發展。雖然國家政策實現“村村通”,但我縣公路等級差,基本上是四級和等外路居多,公路沿線停靠點缺少明顯的候車標志。農村客運站點建設跟不上發展,嚴重滯后且服務功能差。一些村鎮即使建有車站,也是形同虛設,起不到應有的功能作用。加之農村客運規模小,農民消費水平低,居住分散,客流不集中,農村客運班線經營成本高,實載率得不到保障。
(四)現有農村客運運力投放比重不平衡。由于各鄉鎮的發展不平衡,農村人口是自然居住。相比來說,大鄉鎮的集貿市場客流比較集中,因而成為熱線,營運車輛多,趕集時客流相對集中,運力與運量相對平衡,淡季時運力就會過剩。鄉鎮人口居住偏遠分散則運力投放較低。
三、加快農村客運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充分認識加快農村客運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全縣各級政府及各有關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加快農村客運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妥善解決農村群眾出行難作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行動,擺在突出位置,納入重點工作,統籌兼顧、系統安排、努力改善農村交通條件,保障廣大農村群眾安全、經濟、便捷出行。
(二)建立健全保障體系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h政府及各鄉(鎮)政府對本地區農村客運發展負領導責任,應成立由政府牽頭,各相關部門參加的加快農村客運發展領導小組,要上下聯動、內外協調,充分發揮各級組織特別是鄉(鎮)人民政府及村委會在農村客運發展中的主導作用。
2、客運組織公司化。為提高農村客運經營者的抗風險能力,規范農村客運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必須把現有運力整合組建成運輸企業,作為農村客運經營的主體,實現縣與鄉(鎮)、鄉(鎮)與鄉(鎮)、鄉(鎮)與村、村與村之間的城鄉客運一體化運輸。引導、鼓勵運輸企業采取股份制、合作制、聯合、整合等形式進行發展,逐步實現農村客運公司化經營。
3、規范農村客運線路。交通主管部門要按照“城鄉一體化、區間網絡化、鎮村輻射化、布局合理化”原則,以現有運力為主,采取專線經營、區域化(以鄉鎮為區域)經營;允許經營者開行定線日班車,隔日班、周班、趕集班或其它適合農村群眾出行需要的班次等多種營運方式。
4、科學制定農村客運發展規劃。當地鄉(鎮)政府要根據本區域人口分布、道路情況、經濟條件等實際,制定農村客運發展規劃。突出農村客運站點規劃、農村客運線路規劃和運力投放規劃等重點。引導城市客運車輛向農村延伸,促進城鄉客運一體化發展。
5、積極推進農村客運站、場建設。本著循序漸進﹑科學設計﹑合理選址﹑經濟實用、規模適中的農村客運站,確保建成后便能順利經營。同時,農村客運站的建設要堅持“誰投資、誰經營、誰受益”的原則,采用公建公營、公建民營、民建民營等多種形式,并鼓勵、支持社會力量投資農村客運站點建設。
(三)實施加快農村發展的扶持政策
明確加快農村客運發展扶持范圍。針對農村客運相對干線客運和城市客運經營效益較差、公益性強等特點,按照“多予少取,放活讓利”原則,政府(財政、國土、稅務)應出臺相應政策扶持農村客運發展(如減免稅收、農村客運站土地規劃、財政補貼等)。
(四)完善市場安全監管機制,強化農村客運市場
1、完善農村客運管理體制。實現“政府牽頭、部門聯動、鄉鎮主導、企業負責”和“縣管鄉包村落實”的全面實施。
2、規范農村客運經營行為。一是縣政府應指導督促鄉(鎮)人民政府落實工作責任,配合職能部門加強對農村客運企業及司乘人員的職業道德、業務知識教育、安全知識培訓,使其熟知運輸法規知識,自覺遵守運輸管理和安全營運的有關規定,督促農村客運經營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足額繳納承運人責任險等各種保險,做到規范經營;二是交通運管部門要加強“三關一監督”的管理;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農村客運的經營行為、運行安全、票價執行、服務質量等,實行農村客運安全、質量、服務、信譽的評價制度和獎懲制度,完善規章制度,規范經營行為。
(五)落實安全措施,保障群眾安全出行
1、建立農村客運交通安全監管機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建立健全縣人民政府牽頭,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公安、安監、交通等部門協同配合,全社會廣泛參與的農村客運交通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充分發揮交警中隊、鄉(鎮)交通安全協管、鄉鎮派出所、村委會干部職工的作用,強化對農村客運交通安全監督管理。
2、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從維護農村穩定和保證農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深入貫徹國家、省道路交通安全各項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切實加強農村客運安全管理。把日常監管、安全教育和指標考核等結合起來,層層簽訂責任制,確保各項安全責任措施落實到鄉(鎮)、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企業負責人及駕駛員。
4、逐步改善農村公路安全狀況。全縣各級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改善農村公路安全狀況,進一步加大對農村公路事故多發地段和危險路段的整治工作力度,增設必要的交通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不斷提高農村公路的安全技術狀況和防護條件,維護農村客運交通安全。
農村調研報告范文3
一、三縣首要做法和經歷
(一)抓特征,縣政府打造優勢產業帶。三縣都把特征優勢產業作為培強農業、發展鄉村的重中之重,規劃擴張力度大,典型培養條理高,促農增見效果好。涿鹿縣依照“區域化結構、產業化運營、專業化生產”的思緒,因地制宜發展葡萄、杏扁栽種、奶牛養殖三大主導產業,并將設備蔬菜、張雜谷子栽種作為后續產業著力培強。特別是,該縣建成個葡萄栽種專業鄉鎮、個專業村、帶動萬農戶從事葡萄栽種,發展栽種面積萬畝,年產葡萄近億公斤,被國家林業局定名為“中國葡萄之鄉”,產業化運營率到達%以上。萬全縣充分審閱本身前提,經過擴展種養規劃、盤活閑置資產、統一托付治理、農民入股分紅等有用辦法,配以完善的治理體制,逐漸構成了“以鮮食玉米為主的特用玉米栽種加工、以燕麥為主的雜糧加工、以暖棚養豬為主的畜禽養殖加工和以果蔬為主的栽種加工”四大特征主導產業。該縣產業優勢突出,經濟效益明顯,先后榮獲“中國鮮食玉米之鄉”和“中國燕麥之鄉”稱號,年農大家均純收入完成元。崇禮縣根據地輿、天氣等天然資源優勢,大力完善農田水利基本設備建設,經過規范化服務和新種類、新技能的推行,著力發展設備蔬菜,率領全縣農民走上致富路。該縣發展設備蔬菜面積萬畝,以崇禮蔬菜為主體的“壩上蔬菜”享譽京津及周邊市場,年銷售蔬菜萬噸,完成產值億元。
(二)抓機制,縣鄉村合力推進新民居示范村建設新民居建設是改善鄉村生活情況,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增進農民福祉的一件惠民大事,關于統籌城鄉發展,具體加速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主要戰略意義。涿鹿縣從年開展新民居建設以來,各項目標延續兩年位列全市第一。該縣共有個村列入省級新民居示范村,重點打造了礬山鎮東關村和涿鹿鎮清寧堡村兩個環首都新民居精品示范點。該縣在新民居建設進程中,一是嚴厲土地政策,一直依照縣域鎮村空間結構規劃、新一輪土地應用總體規劃,充分尋求農民志愿,合規有序開展施行;二是搞好結對幫扶,堅持“+++”的幫扶工作機制(每個示范村由一名縣指導、一個縣直部分、一個效益較好的企業和名幫扶工作隊員一起幫扶),協助示范村建班子、做規劃、定政策、引項目,保證新民居建設強勢推進;三是增強資金治理,執行“專帳核算、專人治理、??顚S谩保WC悉數資金用于新民居建設。各級財務獎補資金和包村幫扶資金悉數用于示范村配套設備、公共服務設備、鄉村建設規劃、土地整治及堅苦戶建房借款貼息,三措并舉,為該縣新民居建設供應了有力支持。
(三)抓服務,夯實農業鄉村發展基本農業鄉村發展迅速,服務到位必不成少。三縣在推進農業鄉村經濟繼續發展進程中,立足分歧角度,采取分歧方式進行扶持協助,塑造了一批全縣、甚至全市農業亮點。
一是加大資金扶持力度。三縣縣政府和相關部分翻開思緒出政策,拓寬渠道籌資金,努力協助處理發展中碰到的堅苦,為農業良性發展奠基了堅實基本。涿鹿縣經過協調農行、信譽社等金融部分對農業發展賜與信貸支持,特別是在農戶小額信貸、中長期借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為農戶每年供應-萬元小額借款,必然水平上破解了產業發展的資金瓶頸。萬全縣財務每年安排不低于萬元的專項資金,對農業產業化進行扶持。并對企業技改擴模賜與借款貼息,對土地依法流轉并用于發展設備農業的農戶及市場主體賜與補助,極大提高了農民發展現代農業的積極性和自動性,構成了一批產業龍頭和國家、省、市級名牌產物。崇禮縣出臺了蔬菜產業扶持政策,安排設備蔬菜產業專項扶持資金,用于設備蔬菜借款貼息、新建大棚膜下滴灌、打井配電、三膜掩蓋、規范化技能推行和農民專業協作社補助。縣縣政府協調農行、信譽社為農戶新建大棚供應借款,每新建畝大棚,可借款元,財務貼息元,配套滴灌主管道補助元,打井配電補助%;每個示范村專業協作社補助萬元,從基本上保證了主導產業的健康發展。
二是加強產業龍頭帶動。三縣在努力發展產業的還,積極奔波市場,鼓舞和指導農民成立產業龍頭,扛起致富大旗。涿鹿縣堅持“群眾主體,組織先行”的準則,依照“一村一社、一社‘五化’(組織運轉規范化、生產技能規范化、運營銷售品牌化、社員技藝職業化、產物質量安全化)”要求,堅持專合組織家;并依據產業發展近況,在強大現有龍頭企業基本上,發展了佳禾生態開發有限公司、張家口金農集團等家省市級龍頭企業,進一步延長了產業鏈條,加強了帶動才能。據調查,該縣家產業龍頭共帶動萬農戶完成增收億元。萬全縣采取“協作社(企業)+基地+農戶”運營形式,發展龍頭企業家,成立農民專業協作組織家,經過培樹典型、示范帶動,構成對主導產業的強勢拉動。崇禮縣圍繞主導產業,加大龍頭企業扶持力度,使崇禮縣特種蔬菜開發有限公司、崇河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等家龍頭企業發展成為集新種類和新技能引進、推行,農產物產、加、銷為一體的領軍企業,在此基本上,合時組建蔬菜協會(協作社),對蔬菜銷售渠道、恒溫設備、品牌、生意人等資源有用整合,規范治理,成為全國最大的越夏彩椒生產基地和河北省蔬菜產業示范縣。
三是提高土地流轉實效。要完成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就必需改動過去渙散的運營形式,完成土地集中、規劃種養。為此,涿鹿縣積極創新土地流轉形式,采取租賃、交換、轉包、讓渡等方法,托付協作社進行土地流轉。該縣指導洪大有機蔬菜協作社租賃土地畝建設日光溫室,指導黑山寺鄉、東小莊鎮農民經過土地交換方式,流轉土地余畝發展設備蔬菜,經濟效益完成翻番。萬全縣具體增強縣鄉土地流轉服務中心本能機能,規范流轉合同,并堅持“土地流轉市場準入準則”,客觀評價大戶、協作社、企業的資信狀況,經過土地承包運營權入股,堅持股份制協作組織,加以縣政府科學指導協調,最后在各市場主體之間完成土地流轉,完成了各方效益的最大化和產業發展的久遠化。
二、幾點啟迪經過對三縣調查學習,我們以為,這種高起點、高規范的農業鄉村發展形式,恰是我們要學習借鑒之處。
第一,改變觀念是做好三農工作的永久主題。認識是行動的先導,思想的解放水平決定著經濟發展的速度。我們必需把推進思想解放擺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堅持用工業化的思想指導農業,跳出就農業抓農業的圈子,加速農業工業化歷程。
第二,創新科技是推進產業發展的主要支持。科技創新是推進農業現代化的主要手段。同萬全、涿鹿縣比較,我縣科技對農業發展的奉獻率低,致使產業規范化水平不高。我們必需全方位提高農業科技含量,使新技能浸透到產前、產中、產后各個環節,以科技創新使用推進農業生產。
第三,健全市場是促進產物銷售的關鍵環節。市場系統是農業賴以發展的載體。我縣農業市場還處于低程度發展階段。我們必需依照“大流通、大市場”要求,重點擴建和新建一批設備完全、功能完善、輻射才能強的農副產物專業市場,促進農產物的區域化生產和規劃化銷售。
第四,培強龍頭是完成農民共富的有用路子。產業龍頭是率領農民致富的領頭雁,必需把產業龍頭作為完成農民共富的強力引擎,把發揚好引領效果作為率領農民致富奔小康的有用路子。
三、對我縣農業鄉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幾點建議學習借鑒三縣經歷,最主要的是做好與赤城實踐的有機結合,在思想觀念上完成改變,在蔬菜、畜牧、林果的規范化生產及鄉村新民居建設等方面獲得打破。
(一)堅持發展第一,做強主導產業。三縣農業鄉村發展的實踐證實,要想完成農民快速增收,首先要選擇一到幾個合適當地實踐的主導產業,制訂可行的施行方案,常抓不懈。就我縣而言,要借助環首都扶貧開發和綠色經濟圈建設有利機遇,積極跑部進省,爭奪扶持,使蔬菜、畜牧、林果業真正成為促進農民增收,在全市、全省有位次的大產業。把培植農產物加工龍頭企業作為發展規劃農業的關鍵行動來抓,增強指導,建管并舉,并選準二商、戰友公司,在發展初級種養的基本上,購進加工設備,引進先進工藝流程,以大帶小,由弱到強,逐步發展成為北方主要的蔬菜、畜牧產物生產加工基地。
(二)堅持龍頭帶動,抓好規范化生產。把加速龍頭企業發展作為推進農業產業化運營的中心,圍繞蔬菜、畜牧產業,大力扶持和培養一批市場潛力大、產業關聯度大、輻射帶動才能強的主干企業,提高農產物附加值。指導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協作組織、科技示范戶和種養大戶領先執行規范化生產,發展綠色無公害產物。加速建設農副產物、活畜買賣中心,擴建鄉鎮農貿市場,構建多條理、多功能、多類型的市場系統。
農村調研報告范文4
一、網點基本情況
縣共有個鄉鎮,我聯社下設個營業網點,其中在城網點個,鄉鎮網點個,有個空白網點鄉鎮。截止年月末,我社共設置自動取款機臺,其中城區臺,鄉鎮均沒有安裝, 沒有安裝pos機。累計發放銀行卡張。目前聯社營業部開通“農信銀”結算系統、支票影像系統,開通了銀行匯票業務,所有網點已開通大小額支付系統,省內已全面實現通存通兌,各網點均可辦理銀行卡業務,受理農民工銀行卡。截止年6月末當年辦理大小額支付筆,萬元。
二、結算知識普及率偏低
從調查的情況看,農戶對大小額支付系統、網上銀行、異地支票影像傳輸等特色支付工具知之甚少,對該系統方便、快捷清算方式缺乏了解,農戶仍習慣沿用傳統的現金結算方式,主要以零星現金存取、生產生活資料購置、子女異地上學生活費供給等,以現金結算為主;外地打工地農民以農民工銀行卡結算和攜帶現金為主;對于異地支票影像傳輸業務基本上還未開辦,只有很少農戶了解或知曉相關現代支付系統信通卡轉賬等業務的具體操作,對設置密碼、保護密碼覺得很繁瑣,且無此種意識,支付結算環境差,結算知識普及率偏低。
三、農村支付結算網絡建設滯后
我縣農村信用社提供結算服務依托大小額支付系統、綜合業務系統,但目前農村信用社仍沒有實現全國聯網,結算網絡建設滯后。
四、非現金支付工具推廣緩慢,支付結算工具單一
農民觀念意識落后,受農村傳統觀念和經濟發展的制約,部分農戶對自助設備的功能不了解,銀行卡不能直觀地反映每一筆業務發生情況,農戶擔心使用時出現故障或怕發生差錯而不愿用卡,造成農戶在支付工具選擇上“棄卡選折”。加之考慮業務量及成本問題,信用社在鄉鎮還沒有投放atm和pos機具,農村地區支付結算主要集中于傳統的匯兌等,結算工具單一。
五、問題及原因
1、非現金結算工具本身存在的不足。對農村地區使用者來說,票據比較復雜,使用要求高,如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其要式性和文義性要求較高,填寫簽章要求規范,尤其是在背書轉讓過程中,稍有疏忽,便會導致票據無效或票據權利喪失,給持票人帶來很大麻煩;同時,因社會信用體系不完善,個人支票的社會認知度較低。在使用信用卡過程中,也常常由于硬件設備損壞,因不能及時修復,影響客戶正常使用。
2、收費制度制約了支付結算工具的推廣使用。各金融機構對非現金結算普遍實行收費制度,如轉賬手續費、跨行交易手續費、結算賬戶銀行卡年費等,對農村地區使用者來說,結算業務量較小,相對而言結算手續費偏高,為節省費用,更愿意使用現金交易,既直觀又簡便,而不愿使用其他支付結算工具。
3、核心系統平臺搭建不完善。一方面,各省農信社屬于各省政府管轄,其綜合業務核心系統平臺由各自招標研發單位進行開發,農信社電子建設全國缺乏統一的技術規范,各自為政,軟件版本繁雜多樣,給跨省聯網帶來困難,嚴重影響了農信社支付結算電子化建設的進程。
4、其他原因給農信社結算服務帶來的困難。一是政府部門的政府行為,使農信社結算業務成為虧本買賣。如“糧食直補”“低?!钡葘r信社來說是虧本買賣。二是在農信社開戶的個人多,單位少,單位匯款更少。而農戶在結算方面多為存取現金,不會辦理轉賬。
六、建議
1、宣傳普及農村支付結算知識
加強對農村地區支付結算的組織和管理,由農村鄉鎮機構網點進行支付結算業務特別是現代支付系統業務功能、使用操作的宣傳普及,以柜面人員對客戶進行引導,逐步改變農村居民現金支付習慣。同時,針對不同的客戶群體提供差異化的服務,對普通農戶和農民工,引導使用不同的支付結算方式,對結算量較大的種養殖專業戶,以支票轉賬和票據結算為主提供服務。
2、合理配置農村支付系統資源
根據農村市場的需求,合理配置和優化atm機、pos機等現代化支付機具的布局,發展銀行卡特約商戶,努力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滿足農戶多層次的需求。
3、加大非現金結算業務推廣力度
一是推廣各類非現金結算工具。通過采取有效措施,如降低手續費等優惠政策,加強新型支付結算工具和業務的宣傳推廣工作;二是加大對農村支付機具設備投入,在經濟發展較好的鄉鎮有計劃地安裝atm機和pos機具。
4、拓展支付清算網絡輻射范圍
農村調研報告范文5
按照上級安排我鎮領導率相關專干部和部分農技人員員成調研組對我鎮x村“三變”改革進展情況進行摸底,形成調查材料提交鎮黨委班子會,作為議題討論的參閱材料,根據會上各位班子成員討論意見,整理成為報告呈報縣委。
一、x村“三變”改革基本情況
探索農村“三變”改革以來,全鎮上下大力推進農村“三變”改革,全面貫徹上級黨委政府對“三農”和扶貧開發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堅持以結構調整為主線,以農民增收為核心,以深化改革為動力,積極探索農村“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的改革新路徑,牢牢守住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大力發展山地特色現代高效農業,有效破解了“三農”發展難題,推動農村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
(一)農村“三變”改革大大推動我鎮農村改革步伐
我鎮農村“三變”改革得到縣委、縣政府的關注和肯定。農村“三變”改革豐富了群眾增收的渠道,激活了農村發展內生動力,走出了一條精準扶貧新路子,推動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發展壯大了村集體經濟。對于農村生產經營體制有重要突破性意義,對于解放農村生產力有重要引領意義,對于農村經濟發展有重要帶動意義,對于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有重要支撐意義。充分激活城鄉發展要素讓人民群眾在改革中擁有更多獲得成果。農村“三變”改革成為為推動我鎮農村改革的重要舉舉措。
(二)我鎮農村“三變”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是抓精準識別,找準“變”的的對象。找準參與“三變”的貧困人口,做到有的放矢。二是抓分類引導,確定“三變”的方式。統籌處理好政府、企業、農民之間的關系,鼓勵和推動農民以土地、資金等多種方式入股經營主體變為股東,實現在家門口就業增加收入。三是抓經營主體培育壯大“變”的載體。壯大經營主體的發展實力,提高其聚集資源、資金的能力,提高資源利用率,讓農民參與到企業規模化、組織化、市場化發展中。四是抓教育培訓強化“變”的意識。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提高“三變”的知曉率和參與度。五是抓智能平臺建設完善“變”的數據體系系。
二、我鎮農村“三變”改革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對農村“三變”改革的培訓和指導不夠,廣大農戶參與意識不強。
隨機走訪村民,知曉農村“三變”改革內容的農民不多,對其目的意義不了解,對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和房產抵押權理解不透。作為農村“三變”改革的主體,部分農民參與農村“三變”改革的積極性不高,不配合“三變”的推進,有的外出務工人員不愿回村參加土地資源的確權工作。
(二)農村“三變”改革配套的基礎工作推進緩慢
一是“資源變資產”中對可變資產的資源進行確權進展緩慢。土地、林地使用權確權工作基本完成,確權頒證工作尚未完成。二是財產權屬證件頒證工作未能如期進行。三是缺乏產權價值評估和交易中介組織和平臺,沒有可供操作的產權資源價值評估標準,缺少交易規則難以對入股資產、抵押貸款資產量化操作。四是農戶入股經營主體多數未能完善相關法律手續入股農戶未簽訂入股合同農戶與經營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不明確。
(三)農村“三變”改革對經營中自然和市場風險防范措施不多
農業產業周期長,風險大。農民特別是貧困農戶期盼在入股經濟實體中“分紅”愿望強烈?!叭儭苯洜I實體如何實施以短養長解決入股農民短期回報愿望強烈和經營主體可持續發展存在的突出矛盾。參加農村村“三變”改革的公司、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農業經營主體受氣候等自然和市場雙重風險的影響,如何保障農民股東利益,防范風險是必須解決的問題。
(四)“三社”體制無法滿足農村“三變”改革的需要
由于體制問題,現行的“三社”難以滿足農村“三變”改革的需要,一是農村信用合作社和國有商業銀行沒有區別,其存、貸利率、辦理手續對農戶沒有優惠,農村信用合作社體制和營利性嚴重背離了農村金融合作的基本原則,無法解決農業生產的融資問題。二是供銷合作社現除了壟斷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料經營權外,很少發揮農戶和和市場聯系的作用。三是我鎮現有的農村合作社多數是生產型的,缺乏服務生產和流通的服務型農村合作社,難以帶動整個農業生產的專業化、標準化、產業化,難以提高我鎮農產品的商品率。
(五)經營主體缺乏現代企業經營理念,管理粗放
農村“三變”改革經營主體體是十分重要的一方,經營的成功與否,直接關系農戶參與“三變”的權益能否得到持續保障。我鎮一些參加“三變”的企業經管理粗放,企業本身經營困難,很難帶動參與入股的廣大農戶脫貧致富。個別農企業過度依賴政府的項目資金來維持經營,難以持續發展。
(六)“三變”中缺乏農業技術推廣和服務體系支撐
由于農業實用技術人才匱乏,專業的良種、好苗木的提供、化肥、農藥、除草劑的專業使用、病蟲害防治等農業服務體系尚未建立,我鎮市農業產業和經營主體缺乏必要的科技術和專業化的農業服務體系的支持,制約全鎮農業產業的健康發展。
三、關于深化農村“三變”改改革的建議
(一)強化“三變”改革的培訓指導,激發廣大農戶參加農村“三變”改革的內生動力。
加強農村“三變”改革的培訓指導:一是成立培訓機構,加強以農民為對象的農村“三變””改革培訓與指導。對社會各階層的核心骨干人員和廣大大農民進行培訓,主要是地區開發、意識革新、經營革新、青少年教育方面的內容,要強化農民自強、合作意識的教育和誠信、契約精神的的培養。使農戶明白農村“三變”改革是農民脫貧致富最有效的路徑之一,激發農民的內生動力讓農戶自覺成為農村“三變”改革實踐者。二是建立“三變”指導員制度。將農村“三變”改革的推進工作落實到具體的工作人員。由政府機關、事業單位抽調選派的駐村干部對包村的農村“三變”改革進行指導,確保農村“三變”改革的每一項措施都能落在實處。三是從農村的現實出發,整體規劃,分階段有序地系統推進,提高廣大勞動者的素質,把農村豐富的人力資源、自然資源轉化為人力資本和現實生產力。
(二)加快推進農村“三變””改革的基礎工作
全方位多角度實施農村“三變”改革向縱深推進,要積極推進農村“三變”改革的配套基礎工作。一是農民各種資源明晰產權要盡快完成,相關證件的頒證工作應同步進行。二是盡快建立完善農村產權價值評估和交易中介組織和平臺,出臺可供操作的產權資源價值評估標準和交易規則對入股資產進行量化操作。三是在國家授權突破法律條款的的框架內,盡快出臺農民入股經營主體的相關指導性政策,明確農戶、經營主體各自的權利、義務。
(三)加強農村“三變”改革政策研究出臺防控風險的具體措施
農業產業是高風險行業,受氣候等自然因素和市場因素影響,農村“三變”改改革必須研究防范風險措施。
1.加強對自然風險的防控。一是建立自然災害預警處置制度,將自然風險減少到最小程度。二是探索建立完善農業產業保險機制,政府每年拿出部分資金作為對農民、經營主體的保險補貼,提高他們參與農業保險的積極性。保險公司要提供防范風險的多種農業產業保保險產品供農民、經營主體進行選擇,分散自然風險。
2.加強對市場風險的防控。一是由政府設立必要的農產品市場風險基金,作為發生市場風險后對農民的補貼或補償。二是政府對我鎮重要農產品實施最低收購保護價,將市場風險降到最低程度度。
3.加強對參加農村“三變”改革的經營主體實際控制人道德風險的防控。一是強化其內部監督建立入股股東監督機制,將企業經營納入股東的有效監督。二是強化外部監督稅務、工商、銀行等部門,強化對參加農村“三變”改革的企業賬務、資金的運作進行監管,確保企業規范運作,避免發生將入股資金占為己有的道道德風險。
4.加強法律風風險的防控。一是農村“三變”改革運作程序應在全鎮范圍內進行統一。統一各種涉及農村“三變”改革的法律文書包括合同樣本、權屬證書、各種涉及農村“三變”改革的交易記錄。二是在在各鄉鎮建立農村“三變”改革法律咨詢服務點為廣大農民、經營主體提供必要的的法律咨詢服務。三是要建立農村“三變”改革中的農民與經營主體之間利益沖突調解機制,堅決防止個別農民或經營主體只要權利不承擔義務的不當行為,確保農村“三變”改革的公平正義。
(四)將“三社”體制改革作為我鎮農村“三變”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
國外成功經驗表明農民合作社在農業現代化的進程中起到關鍵作用。因此對阻礙我鎮“三農”發展的“三社”體制進行改革十分必要。一是農業產業的高風險性和農業生產經營的分散性,多數商業銀行不愿涉足“三農”而政策性金融對“三農”的支持多數在基礎設施,對農戶個體融資沒有太多作用,農戶貸款難度會越來越大,融資成本會越來越高。從降低融資成本,提供融資方式而言,自助合作性質的民間信用合作社必然會成為農村金融的主要承擔者。建議市委、市政府選取有條件的鄉村進行民間信用合作社試點,遵循國際合作社聯盟的基本原則,即“自愿與互助,民主管理,非營利,僅為社員服務,自主經營”。規模不宜太大,將社員控制在一定區域內,有利于社員互相信用的了解,降低信貸風險和社員融資成本。政府在起步階段注入部分資金給予支持,參與制定規則,加強監督,保障社員權益不受損害。二是對供銷社體制進行改革,將其經營壟斷的公司全部剝離,使供銷社主要職能轉變為農戶與市場聯系方面的服務,提供農產品通向市場平臺。三是鼓勵發展服務型農業合作社,解決農業產業化中社會分工和農產品商品化的問題。
(五)積極引導“三變”經營主體加強科學管理
積極引導參加農村“三變”改革的企業樹立現代企業經營理念,加強科學經營管理,提高農業產業的集約化管理能力。提高種、養殖水平,提高產品質量,注重品牌的培養,在市場競爭中求生存和發展,改變部分企業過度依賴政府項目資金的現狀。
(六)著力解決農業產業服務能力不足和缺乏技術人員的問題
加快農業產業發展的科技技創新步伐,加強農業實用技技術人才教育培訓。建立完善政府和社會化的農業產業的科技服務專門機構和農業服務體系。大力引導農村信用社、供銷社在金融、農資供應、農產品方面對農村“三變”改革發揮主力軍的作用。引導和扶持建立社會化的的種子、種苗供應化肥、農藥、除草劑的專業使用,病蟲害的防治等專業農村合作組織和社會服務經濟實體,為農業產業和經營主體提供社會化的農業科學技術支持。
農村調研報告范文6
一 農村修建房屋的幾種合約形式
在農村,一般情況下,由于農民自己單獨修建房屋(以下稱建房者)自身缺乏建房技能、時間等因素,建房者往往會將自住建房交由一些在本地有影響的土“施工隊”,來完成。這些土“施工隊”成員一般由50到65歲左右的老年人組成,有相對固定的人員,但牽頭人員不定,建房者先與其中較為熟悉的一人聯系,談妥后由一人或多人與建房者簽訂協議。土“施工隊”成員農忙時節從事農業生產,農閑時節便組織起來承包農村房屋的修、建、拆工程。有此土“施工隊”成員有自己的土設備,但施工設備一般不符合施工要求,施工隊伍也未到工商管理進行登記,相比較專業建筑公司,這些土“施工隊”算是“業余”的。
上述“施工隊”與建房者一般通過以下幾種協商方式達成合約:一、建房者提供房屋設計圖紙、建筑材料、建筑工具、支付報酬;施工者僅僅按照房屋所有人的設計意圖提供勞動(即所謂的“清包”);二、建房者提供設計圖紙、施工材料、支付報酬,施工者需要提供勞動、施工工具(即所謂的“包工不包料”);三、建房者提供設計圖紙、支付報酬,施工者除了提供勞動以外,還要提供建筑材料、建筑工具(即所謂的“包工包料”);四、建房者只支付報酬,施工者提供設計圖紙、施工材料,勞動、施工工具。在生活實際中,第二、三種合同方式在農村房屋建設實踐中最為常見,如何認定上述合約的法律關系是妥善解決農村建房糾紛的前提條件。
從表面上看,上述農村房屋修建合同由于施工者不具備相應的法律資格,可以認定合同無效。但實際上并非如此,根據現行法律法規,農村建房不屬于《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解釋中規定的需要建筑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建筑的調整范圍,因此這些建筑施工行為是有效的。那么,上述農村房屋修建拆合同分別適用何種法律關系?實踐調解處理中,三種法律關系值得分析:分別是加工承攬合同、雇傭合同和建筑施工合同。根據建設部《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規定,兩層以上建房必須由取得相應的設計資質證書的單位進行設計,或者選用通用設計、標準設計。對兩層以下未作規定。因此,根據《建筑法》、《土地法》及建設部的規定,目前農村兩層以下建筑活動應該不屬于建設工程合同的調整范圍。雖然不是建筑合同調整的范圍,但建房者與施工隊伍和合同卻屬于加工承攬合同或雇傭合同的調整范圍。這里不妨就其法律關系進行分析。
二 加工承攬合同和雇傭合同的區別
要處理好此類矛盾糾紛,我們就不得不弄清楚加工承攬合同和雇傭合同的區別:
(一)設立目的不同。
加工承攬合同和雇傭合同一者是提供勞務取得報酬,另一者則是通過提供勞動成果取得報酬。雇傭合同是雇員對雇主供給勞務為目的的合同,雇傭以勞務供給本身為目的。承攬合同是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并向他方交付工作成果,他方接受該工作成果并給付一定報酬的協議。該工作成果具有特定性,是按照定作人特定要求,只能由承攬人為滿足定作人特殊需求通過自己與眾不同的勞動技能而完成的。
(二)意志控制程度不同。
雇傭合同中的雇主為了獲取最大的收益,嚴格控制雇員在工作中的自由意志,盡量做到自己意識至上,要求雇工按照自己的主觀意識行事。而加工承攬合同中,定作人是以獲得一定的工作成果為支付報酬的前提條件,定作人只會在意工作成果是否符合定作人的要求,而不會控制承攬人具體如何完成工作,承攬人在工作過程的具有自主意志。
(三)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同。
在雇傭合同中,由于雇主為了獲取最大的收益,就必須嚴格控制雇員在工作中的自由意志,那么在受雇傭人執行職務時發生了對第三人的侵權責任時,雇主應當承擔法律責任,雇員在執行職務時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況下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而在承攬合同的承攬人在工作過程的具有自由意志,根據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即“有權利就有義務”),那么承攬人在工作中對第三人造成的傷害就應當獨立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義務。
三、農村修建房中的法律關系
從以上分析兩種合同的區別,我們不難看出,前面所列農村建房的四類情況,第一種合同方式屬于雇傭關系,而第四種合同方式則屬于承攬合同,建房者與施工者的第二種和第三種合同關系關系較為模糊,在調解實踐中,較難 認定。
筆者認為:建房者與施工者的第二、三種合約方式認定為加工承攬合同較為適宜,其法律依據:一、雇傭合同是以提供勞動為目的,而加工承攬合同則需要承攬人自己提供勞動工具,以交付符合定作人意圖的工作成果為目的,上述兩種合約方式,施工者在實踐中都必須以交付符合建房者要求的房屋作為獲取報酬的前提;二、雇傭合同一般會管理、監督雇用人的工作,施工者的工作細節都要受到建房者的意志的控制,而加工承攬合同的定作人則對承攬人具體工作細節不施加干預,承攬人在工作中有自己自由的意志。由于在“建房”這項交易行為中,建房者和施工隊兩者之前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問題,所以在農村建房的以上兩種合約中,建房者一般不會對施工的具體細節加以干預,只是監督房屋的質量和是否符合房屋的設計要求;三、雇傭合同的雇傭人由于在工作中受到雇主的意志的直接干預,其在聽從雇主要求的工作中對第三人產生的傷害,一般不承擔法律責任,除非雇傭者存在過錯的情況下。而在加工承攬合同中,由于承攬人在工作中具有自由的意志,能夠自主的控制施工風險,在其對第三人發生傷害時就要獨立承擔法律責任,除非在定作人的訂作要求本身存在缺陷或干預承攬人的工作情況。而在農村建房的實踐中,上述兩種合約中的建房者一般是不干預承建人的工作,承建人具有防范和控制安全風險的自由意識,也應當承擔對第三人傷害賠償的法律責任。同時,將上述合同關系定位為承攬合同,也能規范當下農村生活中這些土“施工隊”行為。在暫時沒有相關法律文件明確適用的情況下,督促它們嚴格參照《建筑法》、《土地法》等法律文件開展農村建房施工活動,預防和減少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不必要的人身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