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征管漏洞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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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征管漏洞范文1

今年以來我局在縣委、縣政府和市國稅局的正確領導下,在縣人大的關心支持下,始終以堅持組織收入為中心,努力提高稅收征管質量。狠抓落實措施,強化稅收征管,嚴格稅收執法,增強工作效能,優化納稅服務,依法組織收入,努力促進稅收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現就1至8月份稅收征管情況匯報如下:

一、稅收收入基本情況

㈠分稅種入庫情況

㈡收入結構狀況

㈢主要增減收因素分析

㈣縣工業園區企業稅收收入情況

二、我局加強稅收征管的主要措施

今年以來,我局堅持以組織收入為中心,按照“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努力提

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根據縣委縣政府和市局下達的2008年度稅收任務,綜合分析縣局收入規模、稅源結構及行業狀況等特點,科學分解稅收計劃,加強對組織收入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定期對考核情況進行內部通報,并和崗位酬金掛鉤,把嚴征管、堵漏洞、清欠稅、促增收措施落到實處。

(一)加強稅源控管。認真落實“四位一體”建設,積極深入企業開展稅源調查,了解企業經營情況,加強對重點稅源企業的監控。每月召開一次由中層干部參加的稅收形勢分析通報會,定期抽取相關稅收分析數據,零負申報、停歇業、個體達點面等數據通報,指導督促各稅源管理單位開展稅源管理。

(三)加強個體稅收征管。將個體稅收計劃單列下達考核,

將計劃落實到鄉鎮,落實到稅收管理員。結合實際下達個體達點率指標,要求各單位必須按照個體達點率指標規定按時完成個體征管目標,總體稅負上升比例不得低于30%。嚴格個體稅收崗責考核,對完不成指標的按規定扣款。認真推行個體定額核定系統,力求個體核定定額公平公正。加強對個體工商戶和零散稅收的管理,認真清理漏征漏管戶。1-8月份個體稅收入庫485萬元,占上年同期346萬元的140.17%,同比增收139萬元,平均月增長17.4萬元。

(六)需要重點說明的問題

在我局管理的稅收中,增值稅和所得稅抬大頭,其中增值稅約占總收入的80%,所得稅約占13%,抓好這兩稅是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也為此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努力。

增值稅方面。

所得稅管理方面。

所得稅是對企業的盈利征稅。從近幾年企業申報來看,虧損企業多,盈利企業少,一般集中在鹽礦、石膏礦、化肥等十幾個企業。為了改變這種局面,我們根據全省的統一布置,制定各行業保本經營的行業利潤率,對長虧不倒,或者成本費用核算不夠規范的企業分三類進行管理,a類查帳征收,b類按行業利潤率征收,c類核定征收。分類管理取得了成效顯著,2008年1-8月征收企業所得稅1081萬元,較上年同期增收931萬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㈠全面加強稅源監控。認真落實稅收管理員責任制度,將收入預測的準確性與稅

收管理員的責任結合起來,實施對一般稅源同步監控,對異常稅源跟蹤監控,對重點稅源時時監控,實現監控的全面覆蓋。進一步加強戶籍管理。摸清稅源底數,清理漏征漏管戶,減少跑冒滴漏,向管理要收入,最大限度地增加稅收,縮短收入差距。

㈡加大考核力度,提高管理質效。一是繼續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進一步落實稅源管理責任制,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要求,規范作業標準,嚴格工作考核,強化管理監督,突出責任追究,做到管戶到人,管事到位,定期開展下戶巡查,不斷推進稅收管理效能;二是加強稅收征管制度建設,以納稅評估為手段,測算行業稅負,分行業制訂完善行之有效的稅收征管制度,對不同的行業實行不同的管理方法,堵塞征管中存在的漏洞,規范稅收征管;三是建立以稅源管理為主體的征管質量考評體系,在加強征管“六率”考核的同時,將漏征漏管率、企業稅負率、零負申報率等作為征管質量考核的主要指標;將稽查戶數,稽查查補稅額、稽查整改、稽查復查等作為稽查質量考核的主要指標,嚴格考核和責任追究;四是繼續開展行業專項整治活動,加強對房地產、農副產品收購、圖書銷售等行業的專項整治工作,規范行業管理,公平行業稅負,提高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五是加強發票管理,嚴格以票控稅。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日常管理,嚴把進項稅抵扣關,健全完善普通發票管理的各項制度,對超定額開具的發票,嚴格按照《稅收征管法》補征稅款并處以罰款。

㈢強化依法治稅,規范稅收執法。嚴格執行稅收政策,強化依法治稅,有效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認真貫徹落實糧食企業、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增值稅減免退稅收優惠政策;深入貫徹落實省市局所得稅分類管理辦法,積極宣傳企業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進一步推進企業所得稅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強化申報審核,提高申報質量,有效地堵塞報稅不申報、騙購發票的管理漏洞,防止瞞報少報、偷逃稅款等現象的發生。強化稅收執法監督,大力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著力建立崗責明確、權責對應、規范具體的稅收執法體系,實現對執法環節的全過程監控,提高稅收執法水平。

稅收征管漏洞范文2

關鍵詞:京津冀一體化;稅務征管;協同發展

基金項目:2016年度河北省社會科學發展研究課題項目:“京津冀協同發展稅收問題研究”(項目編號:201602020216)階段性成果

中圖分類號:F81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6年12月5日

一、京津冀稅收征管協同發展背景和意義

當前,京津冀協同發展已經進入全面推進和重點突破的關鍵時期,在京津冀產業升級、生態環境共建共享、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都需要財稅政策支持。為做好京津冀協同發展工作,2014年7月稅務總局成立京津冀協同發展稅收工作領導小組。2015年4月,中央審議通過《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以促進三地間企業流動;同年12月《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中提出要推進跨區域國稅、地稅信息共享、資質互認、征管互助,不斷擴大區域稅收合作范圍。稅務部門這些措施在服務京津冀協同和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同時,也為服務稅收中心工作和優化區域稅收環境提供了保障。

在實現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的過程中,市場經濟起到調節資源配置的基礎作用,但由于市場失靈的存在,其在調控經濟和要素分配方面有一定的局限性。稅收政策作為政府調節經濟發展和要素分配的重要手段,能彌補市場機制的不足,在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方面能發揮重要作用。稅收政策的作用大小在于落實的程度高低,稅收征管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研究當前京津冀稅收征管協同發展問題,改進阻礙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的稅收相關政策,有利于推動京津冀健康協同發展。

二、京津冀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

稅收征管是指國家稅務征收機關依據稅法、稅收征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稅款征收過程進行的組織、管理、檢查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當前京津冀稅收征管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稅收征管相關法律不健全,執法標準不一。稅收征管涉及一個或者多個稅務機關及不同的納稅人等多個主體,有效處理征管發生的社會關系需要有健全的稅收征管法律體系作為保障。我國1992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建立了一套較為完整的稅收征管法律體系,隨后至2015年4月期間共經過三次修正和完善。雖然從立法角度看,我國總的稅收政策是統一的,但是經濟發展迅速,各種各樣新的經濟形式層出不窮,稅法的細節規定是滯后于經濟發展的。因此,在總體稅收政策框架規定一致的情況下,各地對于稅收政策的理解以及執行程度是不同的。

在京津冀一體化的過程中,三地稅收征管中執法標準不一的現象是客觀存在的。這主要是由以下兩個方面原因導致的:一是某些稅收法規制定時沒有考慮到實際征管工作的復雜性,規定模糊不夠明確,漏洞較多,變通空間大、規范操作性不強,不利于后續的有效監督,大大增加了征管的難度;二是稅收法律中存在很多稅收自由裁量權。很多具體稅收政策的解讀和執行條件、范圍、幅度等由各?。ㄊ校┒悇諜C關自行決定,各地征管所遇到的情況不盡相同,稅收執法人員業務素質層次不齊,這也導致了對同一個稅收案件,京津冀三地稅務機關處理結果有所不同的現象。稅收征管執法標準的不一致,會讓跨區域經營企業無所適從,給企業的正常經營發展帶來很多的人為障礙和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二)行政壁壘嚴重,稅收征管協作水平不高。當前我國稅務機構的設置和管理都是依照行政區劃來設置的,按屬地原則行使稅收管轄權。由于合理的稅收利益分享機制尚未完全建立,地方政府及各地稅務機關出于各地經濟利益考慮,往往以行政區域為依托形成各種壁壘,阻礙了稅務部門間的橫向協作。稅務征管盡管是一種依法行使的執法行為,但在實際稅收工作中往往會受到地方行政干預。

針對京津冀三地而言,京津冀一體化逐步推進,三地經濟活動日益頻繁,企業跨區域涉稅行為越來越多。雖然京津冀三地會針對一些稅收征管案件一起查辦,但實際稅務征收管理工作中三地間缺乏相應的稅收管理協作管理制度和一個固定的協調管理機構,協作稅收征管的流程及責任追究方面缺乏法律形式的制度加以約束。各區域稅務征收管理往往缺乏全局意識,而僅僅基于自身地區及部門利益出發,對本地有利的案件往往高度重,對于本地無利或有執法風險的案件就不積極處理。針對存在的這種問題,2015年6月財政部和國稅總局印發《京津冀協同發展產業轉移對接企業稅收收入分享辦法》,對京津冀協同發展中財稅分成、利益分享的相關問題加以明確,并制定了標準和方法。但是,如何將這個政策規定切實貫徹落實,還需要進一步制定具有可操作性、有針對性的具體措施。

(三)稅收征管信息溝通不暢。目前,京津冀三地的稅務機關正采取多種方式加強稅收征管方面的溝通協調,努力為京津冀協同發展保駕護航。但在稅收管理工作方面,三地之間的信息溝通對稅收征管是十分重要的,然而京津冀三地稅務征收管理信息不對稱現象仍較為突出。受長期以來形成的行政管理權限約束,京津冀三地稅務局之間的互動十分有限,三地稅務機關之間的稅務征管信息共享程度較低。對于涉及到他方的稅收管理案件往往僅采取協查函的方式進行有限的互動。對于一些要案也只能在國稅總局的推動下才會有程度較高的互動協作。三地稅務局更多時候在征收管理過程中處于一種“自掃門前雪”的狀態。

稅收征管漏洞范文3

合的方式,充分發揮稅務稽查的職能,嚴厲地打擊了偷稅漏稅活動,保證了國家稅款的及時足額入庫。通過不斷地探索和實踐,積累了

一些在新形勢下開展稅務稽查工作的經驗,為治理稅收環境,整頓稅收秩序做出了一定貢獻。

一、創新稽查思路不斷完善稽查體制

在“以納稅申報和優質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下,我們從完善體制入手,充分發揮稽查

促進征管的作用,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稽查有效手段。積極推行“動態稽查”:20*年機構改革后,我局從完善體制入手,按照稽查工作

的要求,應用現代統計學和日常管理經驗數據進行綜合分析,采用計算機和人工結合的動態選案方法,改變了過去稽查選案中的盲目性

、隨意性,大大提高了科學性、準確性、預見性,有效地提高了稽查選案的準確率。積極試行“公示稽查”:我們在稽查工作中,對企

業實施查前公示,督促企業自查自糾。上半年,我們先后對227戶企業實施了查前公示,企業共自查出稅款486萬元,達到了以查促管的

目的,促進企業依法納稅意識的提高。積極推行效益稽查:20*年,我們針對目前房地產、集貿市場、加油站、網吧、裝飾裝潢業、房

屋出租業管理不規范、稅收漏洞大的情況,日?;橐哟髮@些行業的稽查。并以查假票、查假帳、查假申報為主要內容,狠抓稅務

稽查選案、稽查、審理、執行四個環節的質量和效率,規定稽查選案中標率、查補入庫率、處罰率、滯納金加收率要分別達到60%,80%

,10%,100%,案件審理科將考核指標納入了目標考核中,并將考核指標進行量化,并將指標與獎金、待遇掛鉤,有效促進了稽查人員的

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了稽查質量的提高。實行涉稅舉報案件分類管理制度:對涉稅舉報案件按照案件來源、舉報偷稅性質、舉報內容

翔實程度等實行A、B、C等級管理,使舉報案件管理逐步走向科學化、規范化。實行等級稽查員制度:*年我們在稽查系列中推出了

等級稽查員制度,對稽查人員經過業務考試、綜合評定等辦法,確定稽查員等級。規定只有二級以上稽查員才能擔任主查,并享受稽查

津貼和相應的待遇。這一制度實施后,不僅進一步完善稽查體制,也增強了干部學業務、創業績、保持量、爭先進的思想意識,現在全

局100%的干部通過了三級稽查員評定,10名干部被評為二級稽查員,3名干部評為一級稽查員。

二、實施稽查新辦法發揮稽查的監

督管理職能圍繞省局開展的“依法治稅年”活動,我局大力推進依法治稅進程,以查辦大要案為中心,以專項檢查為主線,以復檢為保

障,進一步整頓和規范了稅收秩序,實現了由收入型稽查向執法型稽查的初步轉變,實現了稽查促進征管的作用。

1、開展重點戶檢查

,促使稅源大戶在依法納稅方面做出表率。重點企業、重點稅源戶在財政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其稅收政策執行的好壞,直接影響了

財政收入。根據這一特點,我們每年都把把重點企業、重點稅源戶列為必查對象,實施年年檢查,以期通過檢查,使重點企業、重點稅

源戶在法制的軌道上年年有新的進步,在依法納稅方面做出表率,帶動全區納稅單位和個人正確履行納稅義務。

2、開展熱點檢查

,解決突出問題。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富拉爾基的城市建設步伐也不斷加快,從事建筑業的單位和個人日益增多,但由于在房地產開

發、審批項目上稅務部門與計委、城建、房產、規劃等單位之間沒有健全的信息交換機制,在稅收上導致對建筑安裝的單位及個人缺乏

有效監控和管理,對建筑安裝業的稅收征管不能及時到位,致使該項稅收存在不同程度的流失。根據這一情況,我們及時地開展了稅務

檢查。通過對20戶建安企業的檢查,查補稅款190萬元,并初步摸清了其中存在的問題。我們將這些情況歸類、匯總,積極反饋,為領導

提供決策的信息。為促進全區房地產企業健康發展、公平競爭,起到了積極作用。

3.開展行業檢查,解決共性問題。20*年開始,我

們開展了對房地產業、金融業、保險業、交通運輸四個行業的稅收檢查。運用解剖麻雀的辦法,基本解決了這四個行業普遍存在的問題

,并將這些問題以《稅務簡報》形式在全局傳送,為指導稅收征管工作,起到了稽查促進征管的作用。

4.依據全區實際,開展針對性

檢查。隨著經濟建設的加快,投資規模的不斷擴大,全區匯聚了一大批施工企業和外來建筑安裝隊伍,這其中不乏有一批企業既無外出

經營稅收管理證明單,又不辦理登記、納稅申報,從而逃漏了應交納的稅款。為此,針對性地開展了對外來駐富施工單位的稅收檢查,

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僅就建筑、道路施工等就查補稅款133萬元。這不僅堵塞了稅收漏洞,促進了收入而且也使企業能在稅負公平的條件

下平等競爭。

5.開展回訪檢查,檢驗檢查效果。所謂回訪檢查,就是對曾被檢查過的企業進行復查,其目的是為了了解前次檢查

的糾正情況。通過對部分企業回訪檢查,我們發現,絕大多數企業能夠根據被查出來的問題制定相應的補救措施,落實整改意見。但也

有部分單位我行我素,屢查屢犯,糾錯僅僅停留在口頭,并沒有真正引起重視,將整改意見落到實處。對這類企業查而再犯的稅收問題

,我們依據政策,從嚴處理?;卦L檢查,查出了問題,也檢驗了檢查的效果,從一定程度上杜絕了企業存在的僥幸心理,有效地堵塞了

偷漏稅的漏洞。

6.加強部門協作,打擊偷抗稅。稅務檢查工作,需要社會各方的支持與配合,尤其是查處重大的偷抗稅案件,更

需要得到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因而,加強部門協作,對稽查工作來說,顯得尤為重要。幾年來,我們積極主動地加強與公安局經偵科

等有關單位的聯系與協作。充分發揮他們的后盾作用。對偷抗稅事件,在調查處理中,不搞孤軍作戰,而是積極向有關部門提供線索,

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共同調查取證,實行緊密的協作,使案件處理做到了及時、正確。

三、采取稽查新措施,發揮稽查的收入職能

稅務稽查在堵塞漏洞,打擊涉稅犯罪,維護稅收秩序,提高征管水平,組織稅收收入等方面都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當前由于多種經濟成

分、多種經營方式的經濟格局,使得納稅主體多樣化,納稅人經營分散、地域廣闊,在銀行多頭開戶,現金交易大量存在,加上管理上

沒有到位,使得稅務機關稅源控管困難,對納稅人收入、經營情況難于掌握。同時有些人沒有納稅意識,對繳稅、擺正國家和企業的利

益缺乏正確的認識,能少繳稅就少繳;有些人死豬不怕開水燙,擺出一副要錢沒有要命有的態度,稅務部門處理起來非常棘手;還有些

企業經營困難,資金匱乏,一時難以繳清。我局每年稅費收入任務超過一億元,但每年的任務缺口都在3000萬元以上,一部分靠清理欠

稅,一部分就要靠稽查的查補稅款。針對上述問題,我們積極采取措施,從克服征管中存在的查補稅款入庫難問題,實現稽查在組織收入

的作用.新稅收征收管理法頒布后,我局提出了“執行不到位,稽查無作為”的口號,要求提高稽查執法強度,發揮稽查的震懾力。我們

首先開展送稅法進企業活動,尤其是金融保險企業,向他們宣傳新征管法關于有關協助稅務機關扣繳稅款的規定,使他們積極協助稅務

機關扣繳稅款。其次依法運用法律手段,先后查封、扣押11家單位部分商品和財產,并于去年舉行了抵稅物品專場拍賣會,成交額60萬

元,有了地打擊樂偷逃稅行為,為國家挽回大量損失,并有效地震懾了稅收違法犯罪分子,教育了人民群眾,維護了稅收秩序,促使其

他納稅人依法納稅,為組織收入奠定了基礎。同時積極實行了地域戶籍管理制度,有效地堵塞稅收征管漏洞,有效控制和掌握稅源出發

,實行了全員參與的地域管理,使分局對納稅人的納稅情況達到了四準:開業停業準、申報情況準、經營狀況準,稅源狀況準,為稽查

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基礎數據。*年、20*年每年的查補入庫額都在500萬以上,占稅收計劃的5%。

四、稽查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1、由于隨機選案稽查人員對納稅人的基礎情況,缺乏足夠的了解,加之為確保收入和稽查面使稽查工作多停留在就帳論帳上,不能夠全面,客觀的針對企業的經營,向廣度和深度延伸。有些稽查戶存在著查不全、查不透、出現“魚過千層網,網網都有魚”的怪現象。

2、隨著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私人資本滲透到社會的各行業。征納雙方關系,越來越變的對利和尖銳。納稅人的偷稅手段

越來越隱蔽,工具越來越先進。而我們的傳統和方法,傳統取證工具,以不能適應。加之缺乏有效的安全保障和部門配合,稽查工作很

難發揮,快捷多變的打擊偷、逃稅的作用。

3、由于稽查工作擔負著組織收入的任務,使稽查工作經常將有限的人力投向重點稅源大戶

,而稅源大戶重點企業往往又是我們“雙評“工作的評議單位,稅收任務和”雙評“工作的相互交叉,服務與執法的相互矛盾,使我們

在稽查案件處理上存在著“失之于軟、失之于寬”的問題還造成稽查工作不能及時有效的針對稅收征管的薄弱環節,達不到“解剖麻雀

“打擊一個,震攝一片”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稅收征管上的“兩極分化”達不到以查處管的功效,影響稅收征管的水平。

4、稅

收的整體性,決定了稅務稽查只能是手段,不能是目的,所以稅收稽查工作的法制化建設,要同公民、納稅人乃至整個社會的法制化建

設水平相適應。稅收稽查的法制化可以領先于社會,但不能相互脫離。稅收稽查的各項管理指標、指令只能是稽查工作的動態反應和參

考,決不能成為稅收稽查工作的最終目的。稅收稽查工作歸根到底要為組織收入和稅收征管服務。市場經濟下,指標應是指導性的而不

能是指令性的。指標要與各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征管質量、征管基礎相適應。只有這樣才能充份的發揮稅收稽查在稅收工作中“輕騎

稅收征管漏洞范文4

關鍵詞:降低;稅務成本;方式

企業從事生產經營的目的就是獲取利潤的最大值。利潤的高低是受收入與成本決定的制約,而成本主要是由生產成本與稅務成本構成。生產成本降低的對面就可能是管理成本與技術成本的提高,且在一定時期達到一定程度后較難找到降低空間,繼而投資者與經營者就把主要的目光轉向降低稅務成本,將其作為重要的渠道來開辟。

一、降低稅務成本的中性形式

降低稅務成本的中性形式是指納稅義務人通過精心安排,利用稅法的漏洞或缺陷,規避或減輕其稅收負擔的非違法、不能受法律制裁的行為。從本質上看,它既不合法,亦不違法,而是處于合法與違法之間的狀態,即“非違法”,通常稱其為“避稅”。

避稅行為產生的直接后果是減輕了納稅義務人的稅收負擔,使其獲得了更多的可支配收入;國家稅收收入減少,將導致國民收入的再分配。納稅人有權依據法律“非不允許”進行選擇和決策。國家針對避稅活些動暴露出的稅法的不完備、不合理,采取修正、調整舉措,也是國家擁有的基本權力,這正是國家對付避稅的惟一正確的辦法。如果用非法律的形式去矯正法律上的缺陷,只會帶來不良的后果。因此,國家不能借助行政命令、政策、紀律、道德、輿論來反對、削弱、責怪避稅。

(一)避稅產生的客觀原因

避稅產生的主觀原因是利益的驅動,避稅形成的客觀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本身的漏洞。如納稅義務人定義上的可變通性、課稅對象金額上的可調整性、稅率上的差別性、起征點與各種減免稅的存在誘發避稅。

2.法律觀念的加強,促使人們尋求合法途徑實現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在“人治”大于“法治”的稅收環境中,納稅人會傾向于用金錢賄賂政府官員、用美色引誘政府官員、用人情軟化稅務官員、靠背景和托關系向稅務人員施壓等不正當途徑來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

3.納稅義務人避稅行為的國際化,促使國際避稅越來越普遍。產生國際避稅的原因是沉重稅收負擔、激烈的市場競爭、各國稅收管轄權的選擇和運用不同、各國間課稅的程度和方式不同、各國稅制要素的規定不同、各國避免國際重復征稅方法不同、各國稅法實施有效的程度不同、其他非稅收方面法律上的不同。

(二)避稅的特征

避稅與偷稅相比具有以下幾大特征:

1.非違法性。避稅是以“非違法”手段來規避或減輕稅收負擔的,它沒有違法,從而不能采用像對待逃稅行為那樣的法律制裁。對避稅,只能采取堵塞稅法漏洞,加強稅收征管等反避稅措施。事實上,究竟何為“非法”,何為“非違法”,何為“合法”,完全取決于一國的國內法律,沒有超越國界的法律的統一標準。在一國為非法的事,也許到另一國卻成了合法的事。因此,離開了各國的具體法律,很難從一個超脫的國際觀點來判斷哪一項交易、哪一項業務、哪一種情況是非法的。

2.高收益性。避稅是一種非違法行為,它一定能給納稅人帶來極大的經濟效益,并且與違法行為的偷稅的風險性極不相同,避稅基本上可以說極低風險或無風險。

3.策劃性。由于避稅涉及企業生產經營的各個方面,況且現行的稅法制度和征管水平也在不斷提高,因此要做好非違法的避稅,一定要有策劃意識。首先,要了解稅法,尊重稅法;其次,要了解稅法的漏洞或缺陷及征管中的漏洞;再次,要對自己的企業經營進行妥善安排,使之符合避稅的要求;最后,要精通財務會計知識和其他法律知識,才不致于將避稅變成了逃稅。

受經濟利益的驅動,一些經營者鋌而走險采取了降低稅務成本的偷稅等非法形式。偷稅,即逃稅或稱稅收欺詐,國際財政文獻局《國際稅收辭匯》上的解釋為“偷稅一詞指的是以非法手段逃避稅收負擔,即納稅人繳納的稅少于他按規定應納的稅收。偷稅可能采取匿報應稅所得或應稅交易項目,不提供納稅申報,偽造交易事項,或者采取欺詐手段假報正確的數額”?!墩鞴芊ā返诹龡l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從上述定義可以看出,“偷稅”的基本特征有兩個;一是非法性,即偷

稅是一種違法行為;二是欺詐性,也就是說,偷稅的手段往往是不正當的。這與避稅完全不同。

二、降低稅務成本的積極形式

降低稅務成本的積極形式是指納稅義務人依據稅法規定的優惠政策,采取合法的手段,最大限度地享用優惠條款,以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合法行為,通常分為“節稅”與“轉稅”兩種形式。

(一)節稅

節稅與避稅的區別在于節稅符合政府的法律意圖和政策導向,是應當鼓勵的一種稅收行為,而避稅相反。節稅的目的是為了減輕納稅人的稅收負擔,其實現途徑是利用稅法中的優惠政策和減免稅政策。節稅與“非違法”的避稅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合法性。從法律角度看,避稅是采用“非違法”的手段來達到少繳稅或不繳稅,而節稅則采用的是“合法”的手段來達到上述目的,其合法的最主要標志就是節稅是利用稅法中的優惠政策,而優惠政策本身并不是稅法中的漏洞,它是立法者的一種政策行為,節稅者的節稅行為符合立法者當初的立法意圖。

2.道義性。避稅則是利用稅收立法上存在的漏洞或不完善之處,以達到少繳稅的目的,在道義上通常有不正當之嫌。節稅是充分利用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符合國家調整產業導向的行為,是正當的行為。

3.趨同性。避稅較多地受制于稅法和征管漏洞或缺陷,而這些漏洞則是稅務當局當初始料不及的,也是在未來的立法和征管中要加以克服的;相反,節稅則是立法者和稅收征管者希望納稅義務人去做的,納稅義務人的節稅行為幾乎完全在稅務當局的預料之中和期望之中。

4.調整性。節稅的關鍵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為此,納稅義務人要能靈活應變,有敏銳的洞察力,想方設法通過經營決策的調整達到享受稅收優惠的條件。

避稅和節稅其實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節稅是從納稅人角度進行的界定,側重點在于減輕稅收負擔;而避稅則是從政府角度定義,側重點在于回避納稅義務。由于征納雙方立場不同,納稅人從個體利益最大化出發,在降低稅收成本(包括稅收負擔和違法造成的稅收處罰)而進行籌劃的過程中會盡量利用現行稅法,當然不排斥鉆法律漏洞;而稅務當局為保證國家財政收入,貫徹立法精神,必然反對納稅人避稅的行為。但這種反對僅限于道義上的譴責。只要沒有通過法定程序完善稅法,就不能禁止納稅人在利益驅動下開展此類活動。因此可以說,對節稅和避稅的嚴格區分,僅僅是體現了一方當事人即政府的意志。如果考慮另一方當事人,則這種區分不僅變得毫無意義。而且,在實際中也難以操作。由于避稅和納稅籌劃之間界限相當模糊,對于一項節稅計劃中是否有避稅因素,常常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二)轉稅

轉稅是稅負轉嫁籌劃的簡稱,它是指納稅人在不愿或不堪忍受稅負的情況下,通過提高價格或降低價格等方法將稅收負擔轉移給消費者或供應商的行為。

轉稅一般具有以下幾個特征:

1.轉稅從本質上來說是純經濟行為。偷稅、避稅以及節稅在性質上屬于一定程度上的法律行為,只是有“違法”、“非違法”以及“合法”程度上的不同,而轉稅則是納稅義務人通過價格自由變動的一種純經濟行為。

2.轉稅能否成功取決于價格。沒有價格的自由浮動,轉稅也就不存在。由此可見,價格自由變動是轉稅賴以實現的前提條件。商品供求彈性的不同所導致的價格對廠商供應量的影響以及對消費者消費量的影響,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轉嫁稅款歸宿的方向和程度。

3.轉稅不影響國家稅收收入。逃稅、避稅和節稅的結果都會在不同程度上導致國家稅收收入的減少,只是避稅是被迫減少,節稅是主動減少,而轉稅的結果是導致稅款的歸宿不同,不一定減少稅收收入。

三、降低稅務成本的籌劃意義

降低稅務成本的籌劃即納稅籌劃,主要是站在納稅人角度而言,進行納稅籌劃的主要目的是通過不違法的、合理的方式以規避或減輕自身稅負、防范和化解納稅風險,以及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納稅籌劃主要包括避稅、節稅與轉稅三種籌劃形式。納稅籌劃不僅能減輕企業的稅負,還有其他積極的意義。

(一)有利于提高納稅人納稅意識

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與納稅意識的增強一般具有客觀一致性和同步性的關系。因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初衷的確是為了少繳稅和緩繳稅,但這一目的達到是通過采取合法或不違法的形式實現的,而要使這一形式的有效實現,納稅人就必須熟知稅法,搞清楚什么該為什么不該為,在此過程中不由自主的就提高了其納稅意識。

(二)有利于實現納稅人經濟利益的最大化

納稅籌劃不但可以減少納稅人稅收成本、實現節稅功能,還可以防止納稅人陷入稅法陷阱(顯性背后的隱性陷阱)。稅法陷阱是稅法漏洞的對稱。稅法漏洞的存在,給納稅人提供了避稅的機會;而稅法陷阱的存在,又讓納稅人不得不小心,否則會落入稅務當局設置的看似漏洞,實為陷阱的圈套(這也是政府反避稅的措施之一)。納稅人一旦落入稅法陷阱,就要繳納更多的稅款,影響納稅人正常的收益。納稅籌劃可防止納稅人陷入稅法陷阱,不繳不該繳付的稅款,有利于納稅人財務利益最大化。

(三)有利于稅收經濟杠桿作用的發揮

納稅人根據稅法中的稅基與稅率的差別,根據稅收的各項優惠、鼓勵政策,進行投資、籌資、企業改造、產品結構調整等決策,盡管在主觀上是為了減輕自己的稅收負擔,但在客觀上卻是在國家稅收經濟杠桿的作用下,逐步走向了優化產業結構和生產力合理布局的道路,有利于促進資本的合理流動和資源的合理配置。

(四)有利于國家稅制的日趨完善

納稅籌劃是針對稅法中的優惠政策及稅法中沒有規定的行為而進行的,因此在稅務人員進行稅收征管過程中會針對企業進行的納稅籌劃工作而發現稅法中存在的不完善的地方,這些問題通過正常的渠道進行反饋可作為完善稅法的依據,有利于稅法的逐步完善。

參考資料:

[1] 董樹奎.稅收制度與企業會計制度差異分析與協調[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3

稅收征管漏洞范文5

我國現行的經濟體制,是慢慢的在向市場經濟靠攏,以前的經濟體制是計劃經濟,現在市場的成分越來越多。目前,稅收管理人員日趨增多,但是數量增多,普遍的素質卻偏低?,F階段,我們國在實行現代化的稅收管理模式,但是現代化的程度依然不高。在這種情況下,我過現行的稅收征管的各種模式分別是集中征收、分級管理、統一稽查、社會服務。

1、集中征收

就是分布在我國各省的全部納稅機構,分別對其在縣以上的稅務局按照繳稅的金額和繳稅的規定期限進行申報繳納稅務手續。其稅收服務中心,根據計算機網絡作為依據,掌握所管轄范圍內的稅源。納稅機構申報納稅的方式可以根據納稅機構的條件,可以分別選擇傳真、郵寄、上門、網上等申報方式,納稅機構自行填寫所在銀行的付款憑證,納稅機構把納稅金額從開戶行直接轉賬到制定的稅收服務中心,然后把支付的憑條交給稅收服務中心。

2、分級管理

就是根據稅收服務中心的職責權限,實施稅收服務中心、稽查局、各級征管居、國家稅務局等多級多層監督管理。每一個層次從其自身的角度去分析納稅企業的納稅情況。然后挖掘其可能存在的問題,然后及時上報稽查部門,稽查部門再進行審查。簡單的說就是按照納稅企業的規模大小、經濟狀況、企業特點等劃分到各級各級征管幾個進行管理。

3.統一稽查

就是根據各個納稅機構的違規行為、各種專案專項檢查和匯算清繳,全部又各級的稽查部門進行統一的稽查審核。

4.社會服務

在通過集中征收的情況下,以社會服務的形式對納稅人就近提供繳納稅款的服務,通過這種形式幫助納稅人提高自己的納稅意識,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理解納稅的義務程序。要實現這種社會服務,主要是靠納稅機關自己要根據自身的經濟情況設置一定的納稅服務咨詢網點,幫助納稅人及時的提供發票和其他辦理稅務的資料。二則是需要靠一些社會中介機構,免費的提供咨詢服務,還要允許納稅人辦理各種稅務的事項。

二、我國稅收征管模式存在的問題

2006年稽查人員到某公司進行稅務稽查時,發現該公司當年3月支付給某法律顧問個人“法律咨詢費”10000元,是以一張在納稅服務大廳開具了的《勞務發票》入帳。該發票票面顯示,除營業稅外,對個人附征了1.5%個人所得稅150元?;槿藛T根據《個人所得稅法》按規定計算該公司應代扣代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1730元,于是要求企業補扣補繳其少扣的1580元,并處罰款。但該公司提出了不同的意見,稱他們到辦稅服務大廳開票時已經通過了稅務機關審核并繳納了稅款,再要他們補扣補繳稅款并處罰款不妥。針對此種情況,市局稽查局多次專門向市局領導及有關業務部門通過書面的《征管建議》,建議辦稅服務大廳在窗口開票征收個人所得稅時,不能不區分實際情況全部按1.5%附征,而應當按相關稅收法律規定據實征收個人所得稅,營造公平納稅的環境。時至2007年底,市局在2年的時間里,對市局征管數據大集中系統進行了全面升級,并下發文件,從2008年起,要求辦稅服務廳在辦理個人業務時,對個人所得稅按規定計算征收。

目前,我國稅收征管的模式是指國家稅務局在稅收的征收管理活動中內部分工的組織形式,體現了稅務人員與稅收征管各項工作之間的關系。在稅收征管的實施過程中,目前的稅收征管模式發揮這至關重要的作用。要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必須實施優化的稅收征管模式。下面,主要討論一下我國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存在的問題

1、現行征管模式沒有充分體現出依法治稅的原則

稅收征管模式的基礎就是稅收執法、稅法司法、稅收立法三個方面。稅收征管客觀要求必須執法嚴格、違規必究的原則,以此來強化征納的行為,稅收征管作為行政執法的行為,是稅收管理的最基本原則。然而,稅收征管也要通過嚴格的依法治稅,來維護廣大公民的權益,提高公民依法納稅的良好習慣,為實現系統科學化的稅收征管模式提供良好的氛圍和環境。

2、“優化服務”與“管理”的重要性顛倒

在“優化服務”和“管理”的對比當中,管理應該放在首要位置,優化服務應該是管理的下位概念,但是優化服務卻顯的更為突出,反而管理工作卻往往被忽視了。目前的收稅工作,形式十分單一,方法為納稅人服務只是稅務部門一家的事情,缺乏了公檢法、金融、工商等部門的配合,沒有建立科學系統的綜合管理模式。在內部管理方面,一些稅收部門的管理制度不完善、服務體系不明確、工作流程不規范,稅收征管跟管理沒有相融合,讓兩者沒有充分的發揮。由于新模式在內涵與外延上的混淆,影響了新征管模式的管理意義。

3、計算機程序開發利用率低

在計算機應用方面,存在實際目標和開發目標不明確,導致了與實際的工作不相符合。在實施分稅制后,作為稅務部門應該對計算機開發加大力度,但是在計算機的應用方面,還停留在登記、征收開票、發票管理等很低端的操作當中。資料、數據方面的記錄也只停留在應繳未繳、申報與否的統計方面。

三、關于稅務稽查的常用方法

稅務稽查的方法,主要是以查賬的形式來挖掘問題的所在,通過核對賬目的資料和情況,從各個方面來判斷納稅人是否及時繳納足夠的稅款,是否有偷稅漏稅等違法操作。稅務稽查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納稅人一般含有大量的財務會計的資料,要科學的講究實用效率,就必須講究科學的稽查方法和技巧。稅務稽查一般方法,具體包括一下幾種方法。

(一)根據檢查的內容和范圍,可以分為抽查法和詳查法。

1、抽查法

是對納稅人的企業會計憑證和賬簿有針對性的選取一部分進行抽查的方法。抽查法必須具有代表性、目標明確的對所查對象進行抽查,在對象和時間上怎樣選擇,就應該根據稽查問題的重要性來決定。抽查法的弊端就是雖然很省時省力,但是只在局限范圍內進行了稽查,容易漏掉問題,因而這種方法實用于會計核算比較健全的納稅企業。

2、詳查法

是對納稅人的企業會計憑證和賬簿進行全面的、仔細的稽查的方法。用這種方法,可以具有全面的審查,不容易漏掉任何問題,而且可以從許多方面發現納稅當中存在的問題。但是這種方法花費的時間、人力、物力都比較大,特別是時間上花費太長,對工作人員的工作量來說也相對很大,所以這種方法一般適用于經濟業務不久簡單,會計核算不夠健全、財務管理比較混亂的企業。

(二)根據稽查的順序不一樣,可以分為逆查法和順查法。

1、逆查法

顧名思義是逆向稽查方式,從審查會計報表開始審查,然后在審查賬簿,再有賬簿到憑證的一種審查方法。在我們現在的稅務稽查方法當中,逆查法是運用的最多的稅務稽查方法。在企業報表審查之后,可以及時清楚納稅機構在被稽查期間的經濟活動和重點。根據稽查的具體資料,可以找到會計憑證,很輕松的就可以把存在的問題透明化,比較節約人力物力。

2、順查法

與逆查法的順序恰恰相反,是根據會計核算的前后順序,首先稽查會計憑證,然后進行核對賬簿和報表的工作的一種審查方法,這種方法較為老套。死板。

(三)邏輯審查法和比較分析法。

1、邏輯審查法,同時也被稱為計算控制法,它是依據兩者不同數據情況下的互相融合,互相牽制的定理,根據真實具體的的數據來確認企業報表是否正確,然后來挖掘出問題的所在。

2.比較分析法,是將納稅企業的以往資料、計劃指標或者與相同企業的同一類型指標與該納稅企業目前的企業報表或者賬面資料進行分析對比的一種審查方法,經過前后之間的對比和比較分析,很容易從中挖掘出存在的問題,這種分析比較法也是一個卓有成效的稅務稽查方法。

(四)外調法、查詢法與觀察法。

在稅務稽查當中,一定要注意的是審查賬外情況,不能只限于查賬。查賬的線索,就在于經過充分的調查。外調法、查詢發和觀察法,都是比較常用的稅務稽查方法。

1、外調法

是對納稅企業的外來憑證和外地款項產生懷疑,然后采取外調的方法來挖掘出問題的所在,外調可以派員外調,也可以函調。

2、查詢法

是在對納稅企業的審查的時候,依靠了解到的有關線索,或者相關人員的舉報,來稽查納稅企業,以獲得有關的重要資料。但是使用這種方法需要注意的問題就是,在稽查之前必須要確認到底要稽查的哪些問題,在稽查過程中一定要詳細記錄,相關人員的舉報一定要舉報人寫出書面的申請,以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3、觀察法

是對納稅企業所經營的場所,現場實地察看企業的產、供、銷各個環節的運行與內部管理控制情況,從當中挖掘出該納稅企業可能存在的問題。觀察法和查詢法融合運用的話,實際效果更加好。

四、如何充分發揮稅務稽查“以查促管”的作用

稅務稽查和稅收征管都是稅收工作的重要組成都分,它們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聯系,彼此制約,共同組成一個完整的稅收征管體系。稅務稽查的“以查促管”是指通過稽查促進稅收的征收管理,達到提高征管水平,實現稅收征管規范化和減少稅收流失的目的,稽查所具有的打擊偷逃稅功能、內部制約功能和宣傳功能集中到一點,就是“以查促管”。2004年靈山縣稽查局查補稅款數、立案戶數、處罰金額比2003年分別下降32.2%、20.7%、22.6%,征收稅款同比增家21%。通過加大稽查力度,“以查促管”的效能逐漸體現,征管水平進一步提高。通過稽查給予偷逃稅違法行為的有力打擊,從反面誡納稅人自覺增強依法納稅的意識,震懾、警示、教育違法者,這是“以查促管”的最基本體現?;橥ㄟ^對證管自身的制控.發現征收管理存在的問題,從而促進征收管理機關各項征管措施及征管行為、辦法更規范、更嚴密、更有效,這是以查促管的直接體現?;樗哂械男麄鞴δ芗饶軐崿F對納稅人零距離,面對面有針對性的政策法規的宣傳,又能以典型案例的曝光向社會作稅收宣傳,一方面能樹立良好的稅務機關形象,另一方面能幫助提高納稅人遵紀守法的觀念。隨著稅收工作的進一步推進,“以查促管”在實際工作中的問題也顯現出來,不同程度地影響著“以查促管”作用的充分發揮。如何充分發揮稅務稽查“以查促管”的作用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一)影響“以查促管”作用充分發揮所面臨的問題

1、稅務稽查人員不足,整體素質不高

嚴重制約了稽查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某縣地稅稽查局負責全縣19個鄉鎮418戶納稅人(不含個體戶)的一級稽查工作。稽查局現在只有7名干部,占全縣稅務人員的5%?;槿藛T不足與稽查面廣、納稅戶多、工作量大和上級要求按《稽查工作規程》執行“四分離”的矛盾日益突出,如每年進行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重點檢查工作時,由于稽查局人員不足,就得從鄉鎮稅務征管機關抽調人員參加檢查。由于所抽調的人員不是專業的稽查人員,對稽查業務不是很熟悉,工作能力、業務水平良萎不齊,極大制約了稽查工作質量和效率的穩定與提高。此外,稽查人員中會查賬、熟悉稅收政策、懂法律、精通計算機、能獨擋一面的辦案人員屈指可數?;槿藛T不足和整體綜合素質不高導致稽查工作不能高效地對偷逃稅違法行為進行有力的打擊。

2.稽查辦案經費沒有固定的來源

辦案裝備落后跟不上時展的步伐,適應不了紛繁復雜的稽查工作發展的需要。目前稽查辦案經費、舉報案件獎勵基金沒有固定、合法的來源,辦案經費很少,一些需要外調取證的案件大案化小或擱置不理。此外,隨著市場經濟改革的發展,原有國有、集體經濟不斷民營化,個體私營、承包承租經營方式不斷壯大,納稅主體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偷逃騙稅作案手段越來越隱蔽,作案裝備也日益精良、現代化,而稽查辦案的現代化工具,如錄音機、照相攝影器械、復印機、傳真機、手提電腦等沒有,稽查裝備的落后與違法偷逃騙稅者精良的裝備形成鮮明的對比,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稽查人員克服困難做好工作的信心,造成對違法案件調查難、取證難、處理難的局面。

3.稽查局仍然承擔每月下達的組織收入任務,工作重點和主要精力未能從“收入型”向“執法型”轉移。由于稽查局每月依舊負擔有組織收入任務,因而在具體的稅務執法過程中,就出現不求嚴格執法,但求完成收入任務的現象。凡查補稅款能及時入庫的就從輕處罰甚至不處罰,或不加收滯納金。這些行為,極大地助長了納稅人偷逃稅的僥幸心理,妨礙了對查處違法案件的嚴格執法,嚴重弱化了稅法的剛性,導致了“以查促管”作用的弱化。

4.部門之間合作不夠

甚至還出現“內耗”現象。由于稽查與征管部門均有收入任務,各自往往從完成收入任務和自身利益角度考慮工作問題,而不是站在稅收工作全局的高度去開展工作,工作中缺乏誠意的合作,甚至人為設置障礙的情況屢見不鮮。因為稽查查補的稅款不作為征管部門的收入任務,同時影響征管人員的崗位考核成績和獎金分配。如稽查部門調取計劃檢查納稅人的征管資料時,不是很樂意積極主動地提供業戶的納稅情況,甚至還想方設法對稽查局保守納稅人的征管資料和有關涉稅信息,有些還主動幫助納稅人填報申報偷逃的稅款,名曰納稅人已于檢查前向稅務機關申報了稅款,用《申報表》對付檢查人員的檢查。

5.稽查和征管缺乏主動的交流和溝通

造成信息不暢,更談不上共享信息資源。表現在:首先征管部門對征管中發現的漏洞和納稅人偷逃稅的線索、生產經營過程的動態信息不和稽查部門溝通反饋,稽查部門僅靠掌握企業一些申報納稅資料,甚至沒有征管資料,案源信息資料單一而少或根本沒有。一方面,使稽查的選案盲目和缺乏針對性和準確性,選案質量較低;另一方面,使稽查只是就賬查賬,難于找到偷逃稅的突破口,無異于“大海撈針”難有收獲。其次,稽查部門在檢查中發現征管上的存在問題不積極向征管部門通報和提出建議,導致征管部門對征管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堵漏和解決。這種缺乏交流、信息不暢帶來的直接后果就是嚴重影響了稅收工作的提高。

6.沒有建立健全相關機制

各環節工作職責不清,各行其是。隨著征管改革的不斷深化和信息化建設的不斷推進,在征管和稽查之間建立健全內控機制,使各個工作環節形成一個相互聯系,相互協調,相互作用,相互制約有效的運行整體,解決各個工作環節職責不清,資料信息傳送不及時,不反饋,工作效率低下,工作分割,相互脫節的問題。但在目前實際工作中.并沒有真正建立起這種機制,因而造成征管與稽查不能有效的合作。

7.稽查局往往為了完成組織收入任務和為檢查而檢查

不重視甚至忽視了對納稅人的耐心細致的宣傳輔導。對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執行稅收政策、財務管理、生產經營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不能給予認真有效的指出并提出合理化建議,致使納稅人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不能糾正和完善,出現“屢查屢犯”的現象,不能促進和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能力和財務、經營管理水平。

8.稽查局查處的一些典型偷逃稅違法案件

在電視、報紙、廣播等新聞媒體中鮮有宣傳、曝光,導致稽查的威攝力、教育、警示力大大降低。

(二)充分發揮“以查促管“作用的具體措施。

稅收征收、管理、稽查三大環節是有機整體,稽查是手段,目的是促進稅收征管質量的提高,營造良好的稅收經濟發展環境。幾年來,云浮市國稅系統在以查促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稅務稽查以查促管的意識逐步增強,稽查的范圍逐步拓寬,逐步建立健全了稽查建議、案例分析、聯席會議等制度,加強了稅收征收、管理、稽查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對全面促進稅收職能作用的發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1.建立征管稽查互動機制

稽查部門密切與征管部門的溝通配合,暢通信息反饋渠道,實現了資源共享,建立和完善稽查與征管互動的機制,不斷增強稽查工作的協同性,進一步提高“以查促管”的深度和廣度。例如在稅收專項檢查中,一方面加強了與各征管部門之間的協調,及時向各征管部門通報專項檢查的工作情況,增加互信,加強配合,形成稅源監控機制。另一方面加強稅收專項檢查與納稅評估的工作銜接與信息反饋,使稅收專項檢查與納稅評估的各自職能作用都得以充分發揮,且相互補充、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取得“雙贏”。

2.建立稽查建議通報制度

全面促進征管和稽查的信息互通、執法聯動的運行機制。通過稽查建議制度,對在稽查工作中發現的稅收征管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及時形成稽查建議反饋征管等相關部門,積極分析稅收違法活動規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真實可信的第一手資料,為貫徹以查促管,堵塞稅收漏洞提供可靠的依據。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全國各市稽查部門平均共向征管部門提交稽查建議30多條次,涉及加強石材行業管理、完善廢舊物資收購發票管理、加強成本開支真實性、合理性的審核等方面,囊括稅收征管、政策法規、企業管理等三大類十多個方面的內容。如在查處某廢舊物資收購企業時,稽查部門發現該企業未能準確核算銷售額和增值稅額,未能進行正確的納稅申報,屬于會計核算不健全,建議管理部門取消其免征增值稅資格,同時建議管理部門停止供應該公司使用百元版以上收購發票,限量供應十元版收購發票。

3.建立案例分析制度

對典型案例和重大涉稅案件做到“一案一析”,由稽查局牽頭,通過對典型企業“解剖麻雀,由點及面”進行分析,對案件的成因、特點、作案手法以及發展趨勢進行深入的分析與研究,并及時研究措施,總結歸納查處辦法,形成行業稽查方法和行業稅收管理建議,嚴厲打擊,有效遏制各種涉稅犯罪活動。一年多來,全國各市各級稽查部門嚴格依照制度開展稽查案例分析工作,共形成了平均12篇稽查案例分析材料,召開各級稽查案例分析例會近10次,歸納出相關行業存在的涉稅問題30余個,探索出物耗測算水泥行業產量、農副產品和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檢查等多種有效方法,促進稅收專項檢查和大要案件查處效率明顯提高,推動稅收管理水平不斷進步。如對普通發票的管理,通過對某協查發票案件的案例分析,舉一反三,提出了要加強發票管理、全面推廣使用稅控開票軟件、加強發票存根聯管理等三項措施,有效加強普通發票的管理。

4.協調組織召開聯席會議

稽查部門結合日常稽查工作中發現的納稅人基礎信息的變化差異,及時反饋給征管部門,以便征管部門進一步核實。定期向征管部門通報稅務稽查案件查處情況及稅收流失情況,促進征管部門加強稅源控管。協調組織部門聯席會議,由稽查部門牽頭,按照各自分工負責的原則,組織稽查、征管、稅政、稅源管理部門的相關人員共同參加。通報大要案查處情況,提出對稅收征管中存在的漏洞與不足的改進建議和措施,立足反映突出問題、努力發掘潛在問題、及時暴露個性問題和重在歸納共性問題,以便征管和稅源管理部門及時調整有關工作思路,促進征收管理部門精細化管理能力的提高,確保稽查、管理的協調一致,形成打擊偷、騙、抗稅的監管合力。今年年初,全國各市國稅局在深入調研人造石市場的基礎上,由市局領導牽頭,組織召開征管、稅政參加的石材管理聯席會議,稽查部門提出對全市范圍內達到100萬元銷售額的人造石生產企業認定一般納稅人資格,而對人造石產品建議按增值稅適用稅率17%征稅,不能適用簡易征收率等措施。通過該案還引起了云城區政府的高度重視,組織召開了人造石生產企業負責人專題稅收座談會,由區局組織了人力對整個人造石行業進行專項稅收整治,收到了較好的效果,人造石行業的稅收管理得到一定程度的規范。

5.形成行業檢查指南

在每年專項檢查和行業專項整治結束后,對每個檢查行業或稅種進行分析,形成行業或稅種檢查指南,對行業或者企業的總體經營情況、稅收征管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行業征管薄弱環節、問題易發區域和偷逃稅方式及特點進行分析,同時提出相應的稽查辦法和征管建議。一方面為今后查處同類案件積累經驗,提供參考;另一方面為稅源監控、納稅評估提供了相應的數據模型,真正起到了加強征管、堵塞漏洞,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的作用。近年來,各市國稅局已形成建材行業(主要水泥)檢查分析與指南、房地產行業檢查分析與指南、農副產品行業檢查分析與指南、藥品行業檢查分析與指南、食品行業檢查分析與指南、煙草行業檢查分析與指南等14個行業的行業檢查指南,有效的加強了相關行業的納稅管理,同時為領導決策和征管部門加強管理提供了思路。

6.開展延伸檢查工作

在稽查過程中,稽查部門不局限于被查企業,對一切與之發生業務往來的關聯單位均予以重視,拓寬稽查線索范圍,有的放矢地稽查其業務關聯企業,擴大稅務稽查的檢查成果。通過延伸檢查,可謂一舉兩得,不但可以有效取得被查企業在產、供、銷等環節的線索和證據,還能獲得關聯企業是否偷逃騙稅的直接證據,并將隱藏在征管范圍以外的企業納入有效的征收管理之中。

五、新形勢下稅務部門發揮稽查職能實現“以查促管”的現實意義

“以查促管”這一工作思路和措施的提出,并不是近幾年才出現在我們眼前的一個新名詞,而是伴隨著1997年開始的第一輪征管改革被提上了議事日程,但在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下,上級部門將改革的重點放在了新征管體制的建立和信息化建設上面,“以查促管”似乎并沒有引起我們的重視。隨著征管改革的不斷深入,在“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模式確立以后,“疏于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漸漸凸顯,“以查促管”作為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措施之一,再次被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重新進入了我們的視線。

1、“以查促管”是增強企業納稅意識,提高納稅遵從度的有效措施

稽查不僅是對稅收違法行為的打擊,還可以從反面誡導納稅人自覺依法納稅意識的增強,這是以查促管的最基本體現,稽查工作所具有的宣傳教育功能,既能實施對個別納稅人的面對面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又能以曝光典型案件向社會進行稅收法制教育。既能改善稅務機關的形象,有利于建立正常的征納關系,又能幫助提高納稅人的法制觀念,從而提高企業的納稅遵從度,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2、“以查促管”是加強稅收征管,提高征管質量的有效措施

稽查對征管自身的“內控”,有利于促進征管機關各項征管措施和征管行為更規范、更嚴密、更有效,這是以查促管的直接體現?;椴块T發揮好稽查的“尖刀”作用,認真抓好稅收專項檢查和日常檢查,對檢查的行業、企業都作出了稽查建議,將稅收稽查與加強稅源管理相結合,及時向企業和征管部門反饋稅收稽查中發現的存在問題,促進征管部門有針對性地加強稅收管理。

3、“以查促管”是優化征收管理模式

稅收征管漏洞范文6

摘要稅收征管是稅務機關的重要活動內容,本文概述了稅務征管的全部流程和技術特點,通過分析稅務征管過程中常見的典型問題,有針對性的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措施,為廣大稅務征管職能部門和稅務工作人員提供了有價值的參考資料,為進一步完善稅務征管工作做出了有意義的嘗試。

關鍵詞稅務征管常見問題解決措施

稅收是經濟活動中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稅收征管是國家各級稅務機關的主要職能。稅收征管的核心內容主要是根據國家相關的稅務法律法規,對各項稅收工作進行有效的組織、協調、控制以及征收管理,以便于達到稅收工作的有效實施。從職能內容來看,我國的稅務征管主要承擔了以下幾個任務:1)宣傳國家相關的稅務法律法規,提高國民依法納稅的法律意識,保障稅收工作的執行力度。2)有效的掌握稅收來源的實時動態,完善稅收管理的各個環節。3)對納稅單位和企業、個人進行相關的納稅登記,完善納稅的申報環節。4)對納稅過程進行實時的審計和監督,保障納稅額度,控制納稅款項。近年來我國經濟得到了飛速的發展,與此同時,作為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的稅收部分也是得到了長足的發展,自推行稅收征管制度改革以來,稅收總量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稅收征管的亂象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依法納稅的意識得到了廣泛的推行,可以看到,稅收征管改革的正在逐步邁入正軌。但是在看到成績的同時,也要清楚的意識到我們的稅務征管工作中還存在許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這也是制約我國稅務工作進一步發展的瓶頸所在,剖析稅務征管中存在的不足之處,深化稅務征管的改革力度,才能為稅務征管提供更好的進步空間。

一、稅務征管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稅收征管不力,稅源管理混亂

我國是一個經濟大國,納稅企業單位數額龐大,對于納稅稅源的管理主要采用的是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納稅檢查和發票管理等等技術手段。雖然涵蓋面十分的全面,但是實際實施時缺乏足夠的力度,目前的稅務登記還僅僅是停留在企業營業登記的層面上。對于企業營業內容和稅務信息的真實性還有待進一步的考證。納稅申報主要是一個檢查企業是否按照預定時間點進行納稅,對于納稅質量和稅源控制的力度還遠遠不夠。發票管理是一項十分有效的稅務管理方式,但是這是建立在正常的發票開具環境之下的,因此,對于稅源的管理是呈現出一定的混亂的,也是我們稅務征管工作中首要解決的問題之一。

2.稅收審計和監督工作存在漏洞

審計和監督工作是財務工作中的重要環節。稅收征管中的審計監督工作主要有三方面,即對稅收機關、納稅單位、納稅過程進行稅務審計,可以看到,在稅務機關內部,稅務職能模糊,權利分工不明確,各級稅務職能部門功能重疊的現象時有發生。納稅企業中偷稅漏稅也是對稅收征管工作帶來了極大的傷害,在稅收征管過程中對納稅項目、納稅金額、納稅經手人員以及納稅信息的登記改動等等都缺乏足夠的審計監督,對亂象缺乏有力的打擊力度。

3.稅收信息化水平偏低,稅收管理隊伍素質有待提高

財政電算化是財政工作中一個發展的主要方向,也是稅收工作中一個側重點。在當前的收稅征管中信息化建設已經起步,但是在信息化覆蓋面、信息化數據處理能力以及信息化稅務系統平臺的利用效率上都還存在很大的不足,稅收手段的發展也使得稅收征管變得更加的技巧化,這就需要稅務工作人員具有更全面的稅務操作技巧,然而這也是我國稅務管理人員當前面臨的重大挑戰之一。

二、完善稅收征管的相關措施

通過對稅收征管進行一個針對性的分析之后,我們得出了稅收征管過程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這也是稅收征管進行深化改革的發展方向,因此,建立健全稅收征管的管理體制需要我們有針對性的提出一些相關措施和對策:

1.強化稅源管理力度,保障稅收質量

稅務征管的核心應該是對稅源的管理,因此,合理的開展稅源管理是保障稅收征管質量的前提。對納稅對象,應該從財務會計上進行控制管理,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對會計資料內容進行專業化審核,規范稅務信息。實時了解納稅對象的支出情況,掌握納稅對象的納稅范圍,打擊偷稅漏稅現象,保障稅收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對發票開具中的亂開、虛開和假發票現象予以打擊,完善發票管理在稅收征管中的重要作用。

2.加大稅務監督約束,明確稅務責任劃分

稅收征管活動中的審計監督工作尤為重要。對于稅收機關內部,要明確各個職能部門、各個稅收管理人員的職能范圍,明確他們在稅收征管的工作內容和責任。對于在稅收征管中逃離責任、越權操作以及貪污受賄的現象要進行詳細的稅務審計,依法進行處理。要強化稅務監管的技術手段,進一步加強信息化稅務管理系統的開發建設,完善稅務信息數據的檔案管理,建立信息化的稅務監控、稅務結算和稅務審計的系統平臺,大大的提高稅務工作的效率,規范稅務工作中的技術環節,提高稅務工作的服務質量。

3.提升納稅意識,完善稅收管理體系

依法納稅是沒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因此在現有的稅務法律法規政策的基礎上加大納稅繳稅的宣傳力度,是提高稅務征收效率最有力的措施,只有公民依法納稅的意識增強了,稅務工作才能更好的開展下去。在稅務管理制度的建設上,要依法規范稅務征管的整個流程,明確責任管理意識,凈化稅務管理環境,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總結:稅收征管是稅務工作中的重要環節,本文在分析稅務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之后,提出了解決問題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對策和措施,為稅收征管工作更好的開展下去進行了有益的嘗試。

參考文獻

[1]宋昕.我國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思路.財稅縱橫.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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