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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稅收征管法范文1
一、砂石料經營稅收征管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根據筆者調查掌握的情況看,砂石料經營的稅收征管工作主要存在如下問題:
1、證照不齊無證經營現象嚴重。結止目前,全縣砂石料經營業戶已達20戶,僅5戶在公開拍賣中取得了營執照和砂石料開采許可證,有2戶未能按期取得營執照和砂石料開采許可證;其他十幾戶采砂業戶只辦理了臨時采砂許可證。由于受經濟利益的驅動,不少砂石料經營業主主為逃避監督和管理,達到不繳或少繳稅款的目的,根本不辦理稅務登記證,造成稅收管理真空和稅收的流失。
2、生產經營上規模不建賬,稅收征管難監控。在近20戶的砂石料經營業戶中投入生產設備3萬元以上至200萬元的業戶有16戶;投入生產設備主要有挖掘機,鏟車、破碎機、分篩機、采砂船、運輸車輛。有的經營業戶已能將砂石料加工、分篩成4個以上類別的精制砂進行銷售,生產經營上了規模。經營業戶認為生產工藝簡單,產品單一,不需建帳進行會計核算。致使稅務檢查無據可查。即使有少數建帳戶,也不如實提供其帳務,隱瞞銷售收入的現象嚴重存在,稅務人員根本無法進行管理監控。
3、砂石料銷售不用發票,購貨單位不索取發票使偷稅成為可能。由于城鄉居民建房、房地產開發商和預制構件廠用砂大戶,購進砂石料時不需要發票,缺少索取發票的意識,使砂石料經營業戶不需領購發票和開據發票,收入照樣能夠實現。稅務人員無法獲得砂石料經營業戶真實生產、銷售的信息,使偷稅成為可能。
4、生產經營環境復雜,稅款核定難。由于砂石料開采均為個體私營業主經營,沒有財務核算資料。同時砂石料開采均在河道流域中,當稅務人員到了砂石料現場調查卻找不到經營者。現在砂石料行業經營中的一個最大特點是:砂石料經營者不需把砂直接送到用砂單位和個人那里;用砂單位和個人也不需直接和砂石料經營者接洽,而是由跑運輸的農用車主與兩者聯系通過買和賣賺取運費。砂石料經營者為了把砂石料銷出去,自已或組織親屬購置運輸車輛運砂,稅收管理員無法確切了解每個砂石料經營業戶的生產和銷售情況,給稅款核定征收帶來很大困難。
5、納稅人納稅意識淡薄,申報管理難。由于經營砂石料的群體,80%以上是農村文化程度不高的農民,對稅收的理解就是認為掏他們口袋里的錢,很難自覺納稅。目前經營砂石料的業主能主動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的為零。在這次全縣開展砂石料稅收專項檢查中,要求砂石料經營業戶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自查補報,全縣砂石料經營業戶近20戶僅有3戶進行了自查補報了增值稅1.05萬元,開展了此次專項檢查,但仍有不少納稅人在稅收上做文章,能躲就躲,能逃就逃,明拖暗抗,干擾了稅收秩序。
二、加強砂石料行業稅收征管工作的對策
1、加大《稅收征管法》的執法力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六十四條之規定,要求納稅人按期及時辦理稅務登記證和申報納稅,違者依法給予及時處罰。依法執行稅收政策。加大對偷稅的處罰,是體現稅法剛性的有力保證。對納稅人多次出現相同的違反稅收政策的行為,要按《征管法》的有關規定從重處罰,通過“嚴罰”來威懾偷稅行為,提高納稅尊從度的目的,不斷規范納稅人自覺遵守稅收法規,誠信申報納稅。
2、縣國家稅務局應制定《房縣砂石料行業稅收管理辦法》規范征收標準和征收行為,指導全縣砂石料行業的稅收管理工作。稅源管理部門成立專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強源頭控管。通過對全縣砂石料的專項檢查,要建立完善管戶檔案,實行分類管理。
3、根據生產經營規模的大小,必須要求砂石料納稅人建立簡易賬,特別是我縣免燒磚行業、預制板加工行業,應強制推行建帳工作,實行查帳征收;這樣就能從多個環節、多渠道督促砂石料經營業戶銷售開據發票,用砂石料單位能夠取得發票,實現查賬征收,以票控稅的目的。
4、對那些確無建賬能力不能進行會計核算的砂石料經營業戶采取工人工資監控、燃料動力監控,產銷量實地監控,堵好產銷兩個口。按照稅源管理辦法,加強監督檢查,積極堵塞稅收漏洞。實行查賬與查定相結合的征收方式。
5、加強納稅宣傳輔導和提高服務質量。一是將有關稅收法規送到納稅人手中,及時通報與納稅人有關的最新稅收政策,使納稅人明白稅收政策,了解國家稅收政策的變化,讓納稅人繳“明白稅”、“放心稅”,提高納稅人對稅收的重視程度,督促其正確進行財務核算,誠信納稅;二是主動對砂石料業戶進行納稅輔導,及時受理和解決納稅人提交的涉稅事宜,解答納稅人提出的問題,做到文明高效、優質服務,讓納稅人滿意,進而提高全社會的納稅意識。
綜上所述,只要我們找準砂石料行業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切入點,牢牢把握砂石料行業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總體思路,時刻關注砂石料行業的發展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征管策略,就能夠全面管理好砂石料開采加工行業,讓這些納稅人為我縣的經濟發展,增加財政收入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建設步伐的加快,特別是2005年“8.14”我縣境內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災害,全縣大部分省級公路、鄉鎮公路被洪水沖毀,幾十座橋梁被沖斷,農戶房屋倒塌。災后重建、房地產開發熱、村村通公路建設、新農村建設。對砂石料需求量增大。2005年10月14日縣水利電力局和國土資源局聯合對全縣5大流域中的7個河段砂石料開采權實行了公開拍賣。使砂石料經營市場化。促進我縣砂石料行業有了較快的發展。然而,面對全縣已發展近20家砂石料經營業戶,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卻出現了相對滯后的局面。
一、砂石料經營稅收征管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根據筆者調查掌握的情況看,砂石料經營的稅收征管工作主要存在如下問題:
1、證照不齊無證經營現象嚴重。結止目前,全縣砂石料經營業戶已達20戶,僅5戶在公開拍賣中取得了營執照和砂石料開采許可證,有2戶未能按期取得營執照和砂石料開采許可證;其他十幾戶采砂業戶只辦理了臨時采砂許可證。由于受經濟利益的驅動,不少砂石料經營業主主為逃避監督和管理,達到不繳或少繳稅款的目的,根本不辦理稅務登記證,造成稅收管理真空和稅收的流失。
2、生產經營上規模不建賬,稅收征管難監控。在近20戶的砂石料經營業戶中投入生產設備3萬元以上至200萬元的業戶有16戶;投入生產設備主要有挖掘機,鏟車、破碎機、分篩機、采砂船、運輸車輛。有的經營業戶已能將砂石料加工、分篩成4個以上類別的精制砂進行銷售,生產經營上了規模。經營業戶認為生產工藝簡單,產品單一,不需建帳進行會計核算。致使稅務檢查無據可查。即使有少數建帳戶,也不如實提供其帳務,隱瞞銷售收入的現象嚴重存在,稅務人員根本無法進行管理監控。
3、砂石料銷售不用發票,購貨單位不索取發票使偷稅成為可能。由于城鄉居民建房、房地產開發商和預制構件廠用砂大戶,購進砂石料時不需要發票,缺少索取發票的意識,使砂石料經營業戶不需領購發票和開據發票,收入照樣能夠實現。稅務人員無法獲得砂石料經營業戶真實生產、銷售的信息,使偷稅成為可能。
4、生產經營環境復雜,稅款核定難。由于砂石料開采均為個體私營業主經營,沒有財務核算資料。同時砂石料開采均在河道流域中,當稅務人員到了砂石料現場調查卻找不到經營者?,F在砂石料行業經營中的一個最大特點是:砂石料經營者不需把砂直接送到用砂單位和個人那里;用砂單位和個人也不需直接和砂石料經營者接洽,而是由跑運輸的農用車主與兩者聯系通過買和賣賺取運費。砂石料經營者為了把砂石料銷出去,自已或組織親屬購置運輸車輛運砂,稅收管理員無法確切了解每個砂石料經營業戶的生產和銷售情況,給稅款核定征收帶來很大困難。
5、納稅人納稅意識淡薄,申報管理難。由于經營砂石料的群體,80%以上是農村文化程度不高的農民,對稅收的理解就是認為掏他們口袋里的錢,很難自覺納稅。目前經營砂石料的業主能主動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的為零。在這次全縣開展砂石料稅收專項檢查中,要求砂石料經營業戶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自查補報,全縣砂石料經營業戶近20戶僅有3戶進行了自查補報了增值稅1.05萬元,開展了此次專項檢查,但仍有不少納稅人在稅收上做文章,能躲就躲,能逃就逃,明拖暗抗,干擾了稅收秩序。
二、加強砂石料行業稅收征管工作的對策
1、加大《稅收征管法》的執法力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六十四條之規定,要求納稅人按期及時辦理稅務登記證和申報納稅,違者依法給予及時處罰。依法執行稅收政策。加大對偷稅的處罰,是體現稅法剛性的有力保證。對納稅人多次出現相同的違反稅收政策的行為,要按《征管法》的有關規定從重處罰,通過“嚴罰”來威懾偷稅行為,提高納稅尊從度的目的,不斷規范納稅人自覺遵守稅收法規,誠信申報納稅。
2、縣國家稅務局應制定《房縣砂石料行業稅收管理辦法》規范征收標準和征收行為,指導全縣砂石料行業的稅收管理工作。稅源管理部門成立專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強源頭控管。通過對全縣砂石料的專項檢查,要建立完善管戶檔案,實行分類管理。
3、根據生產經營規模的大小,必須要求砂石料納稅人建立簡易賬,特別是我縣免燒磚行業、預制板加工行業,應強制推行建帳工作,實行查帳征收;這樣就能從多個環節、多渠道督促砂石料經營業戶銷售開據發票,用砂石料單位能夠取得發票,實現查賬征收,以票控稅的目的。
4、對那些確無建賬能力不能進行會計核算的砂石料經營業戶采取工人工資監控、燃料動力監控,產銷量實地監控,堵好產銷兩個口。按照稅源管理辦法,加強監督檢查,積極堵塞稅收漏洞。實行查賬與查定相結合的征收方式。
最新稅收征管法范文2
對于電子商務征稅與否,各國觀點不一,以美國為代表的免稅派認為應該對電子商務免征多項稅種。而主稅派則認為應該對電子商務進行征稅,但是在是否開征新稅種的問題上有不同意見。荷蘭和加拿大的稅收專家先后提出了“比特稅”的概念,即對全球數字傳輸的每一數字單位進行征稅,但這種方法受到大多數人的反對,因為它無區別的對所有數字產品征稅不符合稅收公平原則。
就我國目前的電子商務征稅問題,在日前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國家審計署原副審計長章曾表示,“任何新出現的東西,都需要一個發展階段,是不可逾越的。網上做生意,也是發展經濟的工具,要依靠市場的力量讓其自我淘汰發展,而行政力量不要過早地介入。如果上網開店創業剛開始就收稅,很可能就發展不起來,死了,誰都沒有好處?!?/p>
對此,國內著名購物網站副總裁邵曉鋒曾表示表示,稅收是維護商業環境的必要的管理手段,但是網上貿易是新興產業,目前更應該扶持而不是制約?!笆斩悤r機還偏早,而且即使要收稅,數額也應當盡量減小”。他介紹說,在美國,各大州對個人網上交易都給出了20年的優惠期,提供免稅或者數額極小的稅收政策,但我國的法律關于網上貿易的稅收還幾乎是空白。
目前雖然還沒有對電子商務征稅,但是對其征稅是勢在必行的,前國家稅務局局長金人慶指出:為保護稅制的權威與公正性,出于稅收中性原則和發展中國家稅收管轄權利考慮,我國將不會對日益發展的電子商務實行免稅政策。當然,我國的電子商務正處于發展的狀態,在保證財政收入的同時,也要充分考慮其發展,避免不適當的稅收政策影響其發展。
一、目前電子商務征稅面臨的主要問題
1. 稅收管轄權難以確定。稅收管轄權分二種,即來源地管轄權和居民管轄權。電子商務出現后,一方面網絡空間的廣泛性和不可追蹤性等原因,使收入來源地難以確定,從而其管轄權也難以界定。另一方面,利用網絡交易的雙方可以采用匿名的電子貨幣進行結算,不向稅務機構申報,使針對網上交易行使居民稅收管轄權步履維艱。
2. 由于電子商務存在很大的隱匿性和虛擬性,稅收部門和企業間存在信息不對稱,這使稅務部門難以掌握電子商務中企業的真實情況,因此,征稅和監督工作遇到很大困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一,電子商務交易的無紙化特征給稅收征管帶來很大困難。傳統商務模式下,稅收以企業的會計賬簿,報表,憑證為依據。而在網絡經濟中,交易的虛擬化,商品或服務的無形化,導致交易過程的數據以電子化的形式呈現,稅務部門不再能獲得傳統的紙質憑證或報表,缺少確定納稅金額的直接憑據。此外,由于電子商務的交易數據以電子形式保存,這種電子數據極易被修改或刪除,而且可以不留痕跡,這使得稅務部門難以獲得企業的真實,可靠的數據信息,加大了稅收征管的難度。第二,網絡技術的發展,特別是加密技術也使稅務部門難以獲得企業信息。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加密技術對網絡經濟下企業電子商務交易活動的策略和商業機密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但同時,納稅人也利用加密技術對企業財務方面的信息進行保護,隱藏部分信息,稅務部門獲取準確資料受到制約。第三,由于電子商務交易的電子化,出現了電子貨幣,電子發票,電子銀行等新型交易支付手段,這些新的交易手段使網絡交易無論從時間、地點、方式等各個方面都不同于傳統交易模式。同時,電子化的支付手段使企業間,企業與消費者間直接貿易變的方便,從而降低了商業中介機構的作用,而直接通過網絡進行轉賬支付,這使得以往稅務部門通過商業中介環節對納稅人的監督力度減弱。如稅務部門常通過銀行詢證來獲得納稅人的相關信息,借以監督納稅人申報情況是否屬實,而電子化的支付方式減弱了這種監督機制的作用。
3. 電子商務交易下應納稅種難以確定。在傳統貿易模式下,根據企業所得收入性質不同,可以分為提供勞務所得,特許權使用轉讓所得和商品銷售所得,根據獲取所得的不同形式,分別征收營業稅和增值稅。在傳統貿易模式下,提供勞務。特許權使用和商品銷售形式有明確的界定,從而比較容易確定相應的稅種。稅目。稅率以及計稅依據。但是在電子商務交易模式下,產品高度數字化,虛擬化的特點模糊了人們固有的商品概念,使得有行商品,無形勞務和特許權使用的界限難以確定。因此,在稅收征管過程中,一項收入難以確定究竟是哪一種形式的所得,應該征收營業稅還是增值稅。這將導致稅務處理的混亂,使課稅對象的性質變得模糊不清。
4. 國際避稅變得容易,國際避稅問題更加突出。首先,電子商務的虛擬性,隱匿性,流動性使得國際避稅的空間變寬。電子商務的虛擬性使交易活動不象傳統交易需要固定的,有形的營業場所或機構,只需要一個網址和網頁即可對全世界的需求者進行交易。而在互聯網上,由于IP的流動性,可以實現“一址多機” ,企業可以通過變換在互聯網上的站點,選擇在低稅率或免稅國家設立站點,達到避稅的目的。其次,跨國集團的各個分公司間聯系更加密切,相互的合作和數據交換更加容易,削弱了以往中介機構的作用,使全球性跨國集團高度一體化,集團為了逃避稅收或降低成本,集團內部各關聯企業可以充分利用網絡在不同稅負地區有目的的進行調整收入定價和分攤成本費用,實現轉移定價,從而轉移利潤,以實現盡可能大的稅收利益。這大大加強了反避稅工作的難度。
二、解決電子商務征稅難題的探討
目前我國電子商務雖然發展迅速,但總體來說尚處于起步階段,所以對其發展應持規范、引導和保護、鼓勵的態度,將來對現行稅收制度和征管制度的改革和調整也以不阻礙電子商務的發展為基本前提。
1.掌控好稅源,確定納稅主體,避免漏管漏征。在現行稅收征管制度下,稅務登記依據的基礎是工商登記。但在電子商務活動中,納稅人是通過服務器在網上從事商務活動的,而網上的經營范圍是無限的,并不需要經過工商部門的批準,這就使稅務機關無法了解納稅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如果能通過某種方法掌握網上商家的資料,掌握稅源,做好稅收征管的首要環節,這樣才能從源頭上避免漏管漏征戶。在淘寶網站,商家都是需通過實名認證才能開設網店,但尚未要求必須進行工商登記。如果稅務機關能從加強對網絡服務商的管理入手,要求開網店的企業和個人必須進行工商登記的話,那么稅務部門只要通過與工商部門的聯系合作,就能掌握對轄區內所有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企業或個人情況并對它們進行稅務登記。
2.確定計稅依據,核定應納稅額。電子商務的無紙化,使稅務機關難以準確掌握納稅人的交易資料和交易狀況,計稅依據相對難以掌握。按照稅收征管法規定,對納稅人難以準確核算收入或成本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墒菓院畏N方式核定其應納稅額,在實際操作中還是有一定難度的。以淘寶網購物為例,雖然商品交易全過程可以通過網絡交易平臺和銀行支付中介查看到,但要準確掌握實際計稅銷售額亦非易事。為了保障買賣雙方的利益,網上購物大多是通過支付寶進行交易的,所有銷售詳情在網站均有記錄。(注:支付寶是支付寶公司提供的一種網上在線支付工具,即由買方先把貨款匯到支付寶賬戶,收到貨后經確認,貨款才能轉入賣方賬戶)但也有部分交易是不通過支付寶的,直接銀行匯款交易和“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同城見面交易也相當普遍。上述二種交易方式的銷售額都沒法顯示在網上交易記錄里,所以能夠比較準確核算的銷售額只能是通過支付寶完成交易的那部分了。
3.根據商品交易方式和性質,確定征稅對象。電子商務交易雖然是“無形的”,但對于依托專業網站平臺開設網店的交易行為來說,確定征稅對象應該不是難題。比如在淘寶網站,對商品交易有著明確的分類,買家就是根據自己的需要在分類里尋找自己所需要購買的商品或服務。目前在不少購物網站上,銷售有形商品占大部分,銷售無形商品占了小部分。在商品分類中我們可以看到,除了服裝鞋帽、電器食品等有形商品外,還有房屋租賃、網店裝修、婚慶服務、電子訂票等無形商品。根據這樣的分類,我們可以比較方便地確定哪些是增值稅課稅對象,哪些是營業稅征稅對象了。當然也有可能會存在一些難以確定征稅對象的情況,比如各種書籍、音像制品等通過網上交易完成下載,形成數字化產品。判定其屬于銷售商品還是提供服務,視其為有形商品銷售征收增值稅,還是將其視為無形產品、著作權轉讓征收營業稅,不好確定。對于這一類的課稅對象,應設置一個簡單統一的稅種進行合理征稅稅。
4.加強國際稅收合作,完善國際稅收協定。加強國際稅收合作與協調,完善國際稅收協定,經濟國際化、一體化是當今世界發展的趨勢。如果不積極做好國際協調工作,也會導致相關國家的抵制,使雙重征稅或避稅范圍擴大。因此,在積極參與電子商務稅收理論與政策、原則的國際協調,尊重國際稅收慣例,在維護國家和利益的前提下,方能制定合理的稅收政策。
雖然目前對電子商務征稅還困難重重,但成熟的理論加上實踐,相信將來必能尋找到一種更合理更完善的方案和措施來適應時代和經濟發展的需要。
參考文獻:
[1]王 悅:電子商務帶來的課稅問題及相關對策.[M]鄭州:河南商業高等??茖W校學報,2003年01月
最新稅收征管法范文3
為了學習借鑒發達地區稅收管理的先進經驗,推動我市稅收征收管理工作,進一步促進市局在稅收管理工作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20__年6月2日至12日,市局精心組織了以XXX局長帶隊的一行七人的考察組,到浙江省寧波國稅局進行了為期十天的考察??疾飚數卦趯σ话慵{稅人、個體稅收管理情況,與當地XX分局負責人座談,學習對方的經驗和做法??疾旎貋砗?,考察組還組織了專題討論?,F將考察調研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考察調研的主要情況和經驗做法
寧波國稅局下設征收局、直屬管理局、寧波市XX國家稅務局、寧波市XX國家稅務局、寧波市XX國家稅務局、稽查局、進出口稅收管理分局(進出口稅收管理處)、涉外稅收管理分局(涉外稅收管理處)八個直屬機構。負責對寧波市所在范圍內部、省、市的稅收征收管理。在考察過程中,由寧波市局安排,我們考察了XX分局,并與XX局負責人員進行了座談,學習對方的經驗和做法。
(一)稅源監控做到“五化”
一是監控對象的層次化。XX局確定20__年度入庫稅收100萬元以上的企業為市局級重點稅源,由計財科監控;各分局則根據轄區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分局級重點稅源。以二級分層監控實現監控成效的最大化。二是監控類別的行業化。根據該市塊狀行業經濟較發達的特點,將全市企業分成打火機、電器、榨菜、燈具等行業類別稅源進行重點監控,并建立行業涉稅數據模型,開展專門的稅收分析。三是監控手段的多樣化。在完善紙質納稅申報表分析、稅源經濟信息預測等傳統監控手段的基礎上,廣泛運用稅控裝置、深化重點稅源管理軟件的應用,全方位提高稅源監控的效率和分析水平。四是監控方法的規范化。通過對稅源監控方法的規范化建設,做到直接監控與間接監控間的有機結合,既體現直接監控與管戶機制下的監控靈活性,更保證間接監控與管事機制下的監控規范化。五是監控體系的社會化。完善與工商部門的戶管定期核對制度,減少漏征漏管戶的產生;加強與金融、海關等部門的配合,提高納稅申報的真實性;加強與審計、公檢法等部門的協作,真正發揮稽查的重拳效應。
(二)強化協稅、護稅網絡
XX局今年3月起對轄區內菜市場稅收征管實行國、地稅合署辦公,在取得經驗后,目前已在全區所有50余個各類市場內全面推廣,并取得了國稅、地稅、納稅人三方“多贏”的局面。該局的具體做法是:“三個共用”,即市場的征管人員共用,市場的辦公用房、辦公設施共用,征管數據和信息資源共用:“三個統一”,即納稅人戶管資料統一,征收方式統一,計稅依據統一;地稅部門利用國稅準確了解開票銷售額的稅源掌控手段,委托國稅辦稅服務廳代征個體戶和臨時經營戶開票銷售時的個人所得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水利基金。
取得的主要成效有:一是征管基礎得到加強。雙方互通信息,對個體戶的經營情況掌握更加全面準確,納稅定額、開票銷售額等計稅依據更趨合理和一致,處理偷、抗稅事件措施更有力,稅收收入穩步增長。二是征稅成本明顯降低。雙方辦公用房、辦公設備支出總量減少超過50,助征員減少20名。三是辦稅更加方便。納稅人申報、繳稅、暫歇業等事項只需在一處即可辦妥,且稅收咨詢口徑統一。
(三)從四個方面著手加強專用發票管理
一是把好新辦企業一般納稅人資格暫認定關。改變以往由戶籍管理分別認定的辦法,實行管戶與管事相結合,強化各環節相互制約,并設置專職崗位負責實地審核,重點做到“三見面”,即與法人代表見面,與企業會計見面,與經營場所見面。二是嚴格控制專用發票領購數量和限額。利用專用發票換版后征管系統需重新準購之機,對所有稅控企業的用票限額和數量予以了再次核定,其中2200戶次企業領購信息得到了調整。三是及時對未報稅、欠稅戶實行核查。對未報稅企業,每月5日后,先由報稅崗將企業信息告知管理科,再由管理科的戶籍管理員通知企業,必要時下戶察看企業情況;對未申報企業和欠稅企業,申報期結束次日,由戶籍管理員立即組織實地核查。四是建立異?,F象即時應對措施。在核查時發現有企業走逃,除阻止其再次開票,清查發票領用數量、開具情況、發票流向外,及時報稽查局予以協查,并在稽核系統中錄入失控發票信息。
(四)采取計算機定向進項篩選法選案XX局推出計算機定向進項篩選法,拓展稅務案件選案工作。其做法為先確定某一特定敏感地區為案源產生地,其次通過計算機將所有本地企業從該敏感地區收受的進項發票采集出來,作為目標源,然后通過分析、比對,篩選出同類可疑發票列入案源庫。
此方法應用后,不僅豐富了案源,辦案方向更加明確,避免重復取證,選案的準確率和稽查辦案效率得到了提高;而且通過同地區同類發票的比對,往往能找出內在必然聯系,有利于突破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目前,該局已從來自衢州的發票中,發現7戶企業收受虛開發票51份,除1名涉票犯罪嫌
疑人移交公安機關予以立案處理外,共追繳增值稅89840.87元,滯納金15466.62元。
(五)納稅評估實現“四個結合”
XX局今年以來對服裝、皮草等11個行業開展了納稅評估,共評估企業328戶,查有問題242戶,查補稅1258.9萬元,滯納金43.9萬元,移交稽查21戶,并做到了“四個結合”:
一是納稅評估與稅源調查相結合。在每一行業評估前對典型企業開展調查,掌握原料耗用、計酬方法等信息,并對上年與今年的同期銷售收入與稅負、企業間平均稅負變化進行對比,分析重點企業和總體稅收增減變化。二是納稅評估實行計算機選案與人工選戶相結合。評估軟件選案以行業評估為主線,同時依靠稅務管理員對當地的特色行業、異常企業進行人工選戶,上下聯動,效果明顯。三是納稅評估與促進征管質量相結合。以聯席會的形式加強納稅評估科與其他科室、基層分局的聯系,互通問題,互提建議,提高評估選案的準確性和評估評析的合理性。四是納稅評估與發揮稽查效能相結合。正確認識納稅評估是稅務稽查實施體系的基礎環節,通過評估分析,發現疑點,使稽查選案環節避免隨意與盲目,使稅務稽查實施目標明確、重點突出、針對性強。
(六)加強個體戶暫歇業管理
一是對個體戶的暫歇業申請實行個體稅務管理員負責到戶核實,調查片組長和分管科長到戶抽查,以確保個體暫歇業審批的規范和公平。二是加大對個體業戶的暫歇業情況檢查力度,在檢查方式上,規定對同一個體戶至少一個月檢查兩次,以減少管理工作上的不到位。三是對發現假暫歇業戶,除追補其應納稅款外,并根據《征管法》按偷稅論處,處以偷稅數額兩倍以上的罰款。四是在辦稅大廳個體涉稅窗口,公開《個體納稅人暫歇業須知》,及時向辦理暫歇業的個體戶宣傳依法納稅觀念,增強個體業戶的誠信納稅意識。
(七)優化納稅服務呈五個特點
由于寧波市國稅局也單獨設立征收局和直屬管理局,他們的管理模式與我們有許多的共通之處,我們在考察中也對他們機構分設后,不同機構間如何銜接、協調,如何做好為納稅人提供優化服務的做法進行了認真的詢問。他們在優化服務方面呈現出五個特點:
一是具有連貫性。與轄區重點稅源戶掛鉤,建立月走訪制度,采取跟蹤服務的方式,掌握納稅人的各種需求,并及時為其排憂解難。二是突出經濟性。詳盡分析稅收政策變動給地方經濟帶來的各方面影響,積極開展稅源調查,為當地政府在決策上做好稅收參謀。三是帶有監督性。對稅務行政處罰、行政復議、稅收定額等涉稅事項予以全面公示,同時暢通反饋渠道,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四是賦有引導性。利用接觸面廣、了解政策多的優勢,在為納稅人提供最新稅收政策和市場信息的基礎上,由稅務管理員每年為轄區企業進行一次稅收籌劃,并列入年度目標考核。五是體現效能性。深入拓展全程服務,健全AB崗制度、無缺位制度、否定報備制度等三項制度,讓納稅人以最小的成本、最快的速度、最好的心情辦理涉稅事務。
二、結合XX市局實際,將考察所感受到的經驗做法應用于實際工作的想法
寧波市國稅局設立的8個直屬機構,與XX市局城市綜合改革后的模式差不多,不同之處在于他們的征收局與直屬管理局是平級單位,統一接受寧波市局的領導。這就給了我們很好的參考價值和學習的模式。結合XX市局實際提出以下建議:
樹立精品意識,以“質量管理”為核心,樹立“人性化管理”思路,對管理機制、職能職責進行調整,具體做法:
一是建立協稅護稅網絡,將信息網絡延伸到鎮(街道),將協稅力量組織到街道、鄉鎮、村莊,將管理基礎深入到管戶,形成新時期稅收征管新格局;完善與工商部門的戶管定期核對制度,減少漏征漏管戶的產生;加強與金融、海關等部門的配合,提高納稅申報的真實性;加強與審計、公檢法等部門的協作,真正發揮協稅護稅的社會效應。
二是結合稅源抓管理監控,通過對稅源監控方法的規范化建設,做到直接監控與間接監控間的有機結合,既體現直接監控與管戶機制下的監控靈活性,更保證間接監控與管事機制下的監控規范化的“嶄新的專管員制度”,從人力資源配置上體現“重心下移,重心確保”的思路,建立起以街道鎮級管理為實體、以基礎管理為重點的多層次的稅收工作管理體制,以構建優質、高效、貼近式的納稅服務體系;
最新稅收征管法范文4
關鍵詞:資本弱化,避稅操作,固定比率法,正常交易法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modern capital structure theory's development, how are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enterprises studying perform the nimble application in the practice to it, causes the enterprise value maximization. the capital attenuates is this kind of kind of application, its goal lies in the enterprise through the capital structure arrangement, changes its tax obligation, plays role which avoids taxes. at present, from developed country foreign-funded enterprise, in this avoids taxes in the technique use to achieve the very mature stage, in addition our country current taxation frame not yet carries on the recognition, the standard and the control to the capital attenuation, has created our country massive tax benefit outflow. moreover, in our country had realized gradually to the question pressing situation, how carries on the supervision and the control is also a very big technical difficult problem.
key word: the capital attenuates, avoids taxes the operation, fixed ratio law, normal exchange law
一。資本弱化及其避稅的操作
資本弱化(thin-capitalization),又稱資本隱藏、股份隱藏或收益抽取,是指企業投資者為了達到避稅或其它目的,在企業融資方式的選擇上,降低股本的比重,提高負債的比重,以貸款方式替代募股方式進行的融資。資本弱化的特點是企業注冊資本與負債的比例不合理,注冊資本太少,即資本結構弱化,滿足不了企業生產經營對資本金的基本要求;借入資金過多,財務杠桿較高。根據經合組織解釋,企業權益資本與債務資本的比例應為1:1,當權益資本小于債務資本時,即為資本弱化。公司特別是跨國關聯公司進行跨國融資,通過高負債、低股本,使資本弱化,從而增加利息支出減少應稅所得。
隱含的股權資本可以表現為不同的形式。如果債權人能夠把給公司的借款轉化成股份或使借款利潤取決于公司賺取的利潤,這就很難判定這次融資行為是股權融資還是借款融資。這種形式我們一般可稱之為混合融資(hybrid financing),它可能是隱含的股權資本化行為出現的標志,說明跨國公司的借款實際上是滿足其長遠期的資金需求。如果公司將借款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給公司的股東,那么公司就會出現一個不成比例的借款和股權間的比率。上述這些現象在某種程度上代表了隱含的股權,是公司資本弱化的一種形式。
在國內,利用資本弱化避稅的特點是通過關聯企業之間的資金融通轉移利潤。主要是企業將資金無償借給關聯企業使用。如一家合資房地產企業將幾乎等同于外方出資額的款項無償借給外方使用,實際是一種變相的抽資行為。特別是跨國公司的子公司分散在世界各地,母公司可以利用關聯公司內部貸款的方式減輕整個公司集團的稅負。寶潔中國曾發生一起很轟動的疑似“資本弱化避稅”的案例。2003年,廣州市國稅局對寶潔公司所涉及的境內巨額免息融資稅款進行了調查,調增應補企業所得稅8149萬元。寶潔中國曾向當地銀行借入一筆巨額貸款,在免息貸給旗下幾家子公司使用。這樣,利息的扣除全部體現在母公司,有利用資本弱化轉移利潤之嫌。由于涉及“成本或費用轉移避稅法”的范疇,稅務部門對于寶潔運用資本弱化手段進行了反避稅調整。然而國家稅務總局的公開資料上并沒有明確的“非法”一說??梢?,我國稅制的不完善給深諳避稅技巧的外資企業留下了運作空間。
除上述外,外資企業還可充分利用中方融資能力有限,從境外關聯企業借入高息貸款。由于外資企業往往不愿采取權益資本形式與中方合資,而是以流動資金不足為借口,充分利用其境外的關聯企業貸款給企業,并且這種貸款利息要大大高于正常金融機構貸款利息,如此,外資企業境外關聯企業可從中方合資企業獲取高額的貸款利息,合資企業經營中的風險大部分轉嫁到合資雙方中的中方身上,外商坐享其成,只賺不虧,并且中方的合資企業可進行應納稅所得稅額扣除,減少應納所得稅。例如,成立于1993年底的某服裝公司注冊資本150萬美元,生產服裝90%以上銷售給境外的關聯企業,1994- 1998年關聯交易額3 .5億元,截至1999年底,企業累計虧損2400萬元。該公司投資額較小而虧損嚴重,國稅部門將其列入重點審計調查對象,根據該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分析,其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投資總額應為600萬美元,而該公司實際投資額僅150萬美元,不足部分通過境外關聯公司融資取得,其權益資本與債務資本的比例為1:3,遠遠超過1: 1的行業比例。經核實,該公司1996年至1999年度融資利率在7. 15%至23. 05%之間,遠遠超出同期獨立企業融資利率4.93%至6.16%的幅度,存在以資本弱化方式向境外轉移利潤避稅的嫌疑。經過測算,會計稅前利息列支額=[450*(7.15%+23.05%)/2]*4年=271.8萬美元,按現行稅法,稅前利息可列支額=[450*(4.935%+6.16%)/2]*4年=99.81萬美元,調增應稅所得額=171.99萬美元。假設我國設定該行業的安全港比例為1:1,則調增應稅所得額=[150*(7.15%+23.05%)/2]*4年+[300*(7.15%+23.05%)/2-300*(4.935%+6.16%)/2]*4年=90.6+114.66=205.26萬美元。按現行稅法,4年約共有[205.26-117.99]*30%=9.981萬美元約70萬人民幣的稅款流失。
二。國內外有關資本弱化避稅研究取得的成果
1.非居民股東采取資本弱化措施的目的
andrew m.c. smith (1995) 認為在居民公司將要破產的情況下,由于居民公司與非居民股東之間存在的特殊的關聯關系,破產清算之前,非居民股東的債權更有可能得到居民公司的事先優先清償,從而不計入破產債權,減少跨國集團的損失。
王逸(2000)認為居民公司遭遇經營風險時,股權資本及其股息,要與企業風險共存,而債務資本則“旱澇保收”,無論企業是否遭遇經營風險,債務本息均由居民公司保證清償,投資者的利益不會受到損害。因此,居民公司一般只愿意投入較少的股權資本,而利用與非居民股東(母子公司關系或子子公司關系)的關聯關系,從后者那里獲得較多的債務資本。即使公司經營不善,股權資本負擔的虧損相對于全部資本畢竟是小部分。
abadan jasmon and dr. jnnaid m. shaikh(2003)認為即使不能優先償還債務,非居民股東也可以同其他一般債權人一樣,參加破產財產的受償,從而使股東分享一般債權人對破產財產的權利。另外,投資采用股權的形式時,居民公司管理層如決定不在稅后分派股息的話,非居民股東當年就不能獲得投資回報(前提是非居民股東不絕對控股)。因為,管理層可能希望保留最多的公司利潤用于公司的進一步發展,如再投資以公司的業績來展現自己的成就;其他股東也可能以公司良好的報表來提高公司股票價值。但是如果股權換成公司債務,情況就不一樣了,因為債務不得不還,而且管理層也不愿意公司背負很多的到期未償還債務。
當然,資本弱化對于非居民股東來說并非一本萬利,也有一定的消極作用。楊宇光、姜能之(1998)認為資本弱化本身就是要求放棄資金的股權職能去謀求債權職能,這樣非居民股東就必須忍受控制權旁落的痛苦。另外,居民公司運營狀況好、投資回報高的情況下,作為債權人不如作為股東的收益豐厚。
2.對資本弱化的約束
robert a. green(1993 )認為跨國公司將收入在不同稅收轄區內轉移的方式之一就是戰略性的利用債務融資。由于利息支出通??梢宰鳛槌杀究鄢?因此 如果一國母公司向他國子公司提供貸款,應稅收入就可以以利息的形式從子公司轉移到母公司。雖然“獨立核算定價原則”可以被用來調整公司之間獨立核算貸款利息的確定,但期望適用該原則以解決跨國企業之間利用融資工具逃避納稅義務時,該原則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為適用獨立核算標準來抵制利用融資工具避稅,稅務機關必須以非關聯企業之間不會依此借款條件相互之間提供信貸為由,將企業間債權關系重新定性為股權關系(或否定可就該債務的利息支出予以扣除)。遇到第三方貸款時,困難更大。稅務機關必須以如果貸款人和借款人不是跨國公司關聯企業,貸款人不會在相似的貸款條件基礎上向獨立企業提供貸款為由,對第三方貸款進行重新定性。
劉曉紅、馬駿(2002)指出關聯企業間業務往來凡不按獨立核算企業原則、故意提高利率、多列利息、轉移利潤的,稅務機關給予合理調整,對債務超過規定標準比率而支付的利息在計征企業所得稅時,不予扣除以消除資本弱化帶來的避稅結果。
3.與資本弱化相關的法律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1977年的《關于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范本》(簡稱oecd范本)和1980年《聯合國關于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間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范本》(簡稱《聯合國范本》)是國際稅收領域的兩個主要法律文本,是各國談簽國際稅收協定時的主要基礎,在范本中提倡采用兩種方法對付資本弱化:(1)正常交易方法。在確定貸款或募股資金的特征時,要看關聯方的貸款條件是否與非關聯方的貸款條件相同;如果不同,則關聯方的貸款可能被視為隱蔽的募股,要按有關法規對利息征稅。(2)固定比率方法(設置安全港)。如果公司資本結構比率超過特定的債務權益率,則超過的利息不允許稅前扣除,并對超過的利息視同股息征稅。上述兩種方法對企業借款超過規定標準所支付的利息,均不得作為稅前扣除項目。oecd在1992年對范本重新解釋了針對資本弱化適用的“轉移定價”規則與反歧視規則之間的關系,并聲明反歧視規則并不阻止借方國家,根據其國內法對于符合轉移定價規則條款的借款適用本國的資本弱化規定。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現行資本弱化規則適用的局限性。2003年,oecd公布了其最新稅收協定范本條文和“注釋”,新范本在第九條、第十一條、第二十三條和第二十五條等多處注釋中,對解決資本弱化問題的方法提出許多有價值的意見,以求從不同角度綜合解決。
許多發達國家都采取了特殊的反避稅規定,美國早在1976年就制定了資本弱化稅制(irc第385條),1989年增加163條j條款后更加完善,其后,英國、法國、德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也相繼引入和制訂了這一稅制,日本于1992年稅制改革時,正式引入了資本弱化稅制。但各國有關這方面的立法原則、立法方式、立法內容有較大的差異。資本弱化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資本結構不合理;二是資本金的實質減少,因而防止資本弱化,主要在于資本金的管理制度。目前在實踐中澳大利亞、加拿大、新西蘭、美國等大多數發達國家采用固定比率法,英國等少數發達國家采用正常交易法。
三。我國應對資本弱化避稅面臨的障礙及措施
盡管國內外的專家對資本弱化的研究給我們提供了很多有用的信息,我們仍有很多關鍵問題沒有解決。首先,國內各方對融資借貸的判定,如借貸時間長短、融資方式、價值評價 等,還存在很多分歧。對該避稅手段的識別、稅收征管調整方式、對不同行業如何區別對待等重大方面還沒有有效的研究成果。因此,稅法未能對“資本弱化”定性,相關反避稅條款也無法出臺。其次,由于資本弱化避稅的隱蔽性及對其合法性難以認定,。實踐中對稅收人員的素質和征管手段提出了較高要求,尤其是對跨國企業經營信息和財務信息的掌握難度極大。但目前稅務系統內外各部門間、國際間信息協調與溝通較弱,能從事國際性稅收征管的人員不足,征管技術手段也還未能跟進。再次,其他立法(經濟法)僅對公司注冊資本有靜態控制,缺乏對資本流向監管及不正當利益輸送行為的動態規制。最后,當前我國反避稅法律條文自身存在一些問題。比如,關于正常利率水平確定的問題,征管法細則則第54條第2款提到同類業務的正常利率的概念,正常利率的標準是什么?沒有明確的條文,是否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每天公布的利率水平加上一個幅度區間,還是以四大國際金融中心每天公布的利率水平加幅度區間為準?
其中,最迫切的是確定如何識別資本弱化和訂立反避稅條款。而其難度在于,首先,若涉及安全港(債務股本的固定比率)的設定,則要確定所有企業在任何時期都可適用的債務資本與權益資本的固定比率。美國一向被人們認為是對資入弱化有所發展的國家,而其竟一直沒有規定出一個正式的比率。一些已經規定最高比率的國家,其稅務當局也都承認這只是在找到更好的辦法以前一種不得已而用的措施。同時,安全港的設定很難確保不限制企業采用最佳資本結構,因此有可能妨礙其實現價值最大化。其次,在運用正常交易法時,稅務機關必須以非關聯企業之間不會依此借款條件相互之間提供信貸為由,將企業間債權關系重新定性為股權關系,或認定該債務的利息支出不得稅前列支。若遇到第三方貸款,稅務機關必須以如果貸款人和借款人不是跨國公司的關聯企業的話,貸款人不會在相似的貸款條件基礎上向獨立企業提供貸款為由,對第三方貸款進行重新定性。這在實際操作中可行性是比較差的。再次,若資本弱化稅制過嚴,會限制資本的跨國自由流動,不符合國際經濟大趨勢,對宏觀經濟發展有負面影響,這種負面影響會超過增加稅收的好處。
要解決上述問題,主要從兩方面入手:(1)加大相關研究的投入,推動立法。相關研究的缺乏,首先是由于精通英語、稅法、國際金融和財務管理的復合型人才缺乏,同時這類人才又需具備豐富的實務經驗。因此,治本的方法是加大對高級稅務人才培養的力度,加大科研投入。同時,研究與借鑒外國較成熟的資本弱化稅制,結合本國實際訂立反避稅條款;(2)加強國際間信息資源共享。以大量培養高素質的國際稅收管理人才,加強國際稅收管理為基礎,積極開展國際稅收管理的跨國協調與合作。特別是避免對跨國所得雙重征稅,建立情報交換機制,共同打擊國際逃避稅,對金融服務收入以及衍生工具征稅原則的經驗共享等方面的合作。
四。結束語
當前,以資本弱化的形式進行避稅已成為外資企業避稅的新動向,并被越來越多的外資企業所利用。這種避稅方法與“高進低出”等常用的避稅手段相比,形式更加隱蔽,危害性更大,不僅造成稅款流失,而且影響我國引進外資的實際效果。因此,對這一新的避稅方式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如何既積極引進外資,促進資源的合理配置,又防范企業在融資時利用資本弱化避稅,保證稅收收入的穩定,將是我國稅務機關不可回避的問題。目前我國在應對資本弱化方面經驗不足,尚沒有系統的反資本弱化稅收法規。這不僅會導致稅收收入的減少。還會影響市場經濟的發展,不利于經濟的正常運行。為此。我國有必要加強對跨國公司資本弱化實踐的研究,積極推進國際稅收信息共享,分析國外己經采用的相關法規,借鑒其成功的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制定出應對資本弱化的反避稅法規。
參考文獻:
[1]蘇筱華。 資本弱化的負面影響各國對策及啟示[j]. 涉外稅務,2005,(7)
[2]王進猛等。資本弱化的國際比較及影響評析[j].涉外稅務,2003,(7)。
[3]李俊偉。資本弱化立法比較研究及對中國的借鑒[z].華東政法學院法學碩士論文,2004.4
[4]王長勇。境內企業與“避稅群島”蜜月將近[n].財經時報,2004-06-26
[5]朱青。國際稅收 [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
[6]大衛。特洛,馬克。阿特金森。國際轉移定價[m].電子工業出版社。,2002
[7]劉李勝,劉雋亭。納稅、避稅與反避稅[m].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6
[8]劉劍文。國際所得稅法研究[m]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0
[9]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關于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范本[m].2003
[10] 王逸。資本弱化:國際稅收面臨的新挑戰[j].世界經濟,2000,(5)。
[11]abadan jasmon and dr. jnnaid m. shaikh. thin capitalization [j].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taxation.april 2003
[12] andrew m.c. smith.thin capitalization rules and the arm‘s length principle[j].international transfer pricing journal. volume2(2),1995,
[13] abadan jasmon and dr. jnnaid m. shaikh.thin capitalization[j].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taxation. april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