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證券化的意義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資產證券化的意義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資產證券化的意義

資產證券化的意義范文1

【關鍵詞】 資產證券化 資產流動性 資本充足率

一、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歷史

資產證券化最早出現在60年代末美國的住宅抵押貸款市場。當時美國的儲貸協會和儲蓄銀行承擔了大部分住宅抵押貸款業務。在投資銀行和共同基金的沖擊下,這些機構的儲蓄資金被大量提取,利差收入日益減少,經營狀況惡化。針對上述情況,政府決定啟動并搞活住宅抵押貸款二級市場,以緩解儲蓄金融機構資產流動性不足的問題。1968年,美國政府國民抵押協會首次公開發行“過手證券”,開資產證券化之先河,此后資產證券化在全球迅猛發展。

通俗地講,資產證券化是指將一組流動性較差的資產(包括貸款或其他債務工具)進行一系列的組合,使其能產生穩定而可預期的現金流收益,再配以相應的信用增級,將其預期現金流的收益權轉變為可在金融市場上流動、信用等級較高的債券型證券的技術和過程。具體來說,資產證券化就是發起人把持有的流動性較差的資產,分類整理為一批批資產組合轉移給特殊目的載體,再由特殊目的載體以該資產作為擔保,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并收回購買資金的一個技術和過程。

二、資產證券化的收益分析

作為一項金融創新,資產證券化之所以能被廣泛接受并取得迅猛發展,其根本原因在于它能給證券化的參與各方帶來收益。下面從各相關參與者,即發起人、投資人和投資銀行的角度來對資產證券化的收益進行分析。

1、發起人方面

資產證券化可以降低融資成本,增加資產流動性,提高資本充足率和資本使用效率,改善金融機構資產負債結構,并提供多樣化的資金來源和更好的資產負債管理,使得發起人能夠更充分地利用現有條件,實現規模經濟。

在傳統的融資方式中,融資者獲取資金的成本的高低取決于其本身的信用評級。與之相比,資產證券化可以降低發起人的融資成本。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具有穩定的、可預期的現金流,歷史信用記錄良好,真實出售隔離了原始權益人的破產風險,再通過信用增級等手段,證券的信用級別大大提高,這樣融資成本就相應地降低了。此外,資產證券化的信息披露要求相對較低,只需對進行證券化的資產信息進行披露,融資成本進一步降低。

2、投資人方面

資產證券化在市場中為投資者提供了一個高質量的投資選擇機會。由于組成資產池的資產是優質資產,并且有完善的信用增級,多數能獲得AA以上的評級,這使得這樣發行的證券的風險通常很小,而收益卻相對較高,在二級市場上也有很高的流動性。所以,資產支持證券越來越受到投資者,尤其是像養老基金、保險公司和貨幣市場基金這些投資品種受到限制的機構的歡迎。

資產證券化為投資者提供了多樣化的投資品種?,F代證券化交易中的證券一般不是單一品種,而是通過對現金流的分割和組合而設計出的具有不同檔級的證券,甚至可以把不同種類的證券組合在一起形成合成證券,以更好地滿足不同投資者對期限、風險和利率的不同偏好。

3、投資銀行方面

資產證券化為投資銀行開辟了新的業務,為其帶來了巨大的商機。作為證券化的過程中的融資顧問和承銷商,投資銀行參與了產品的設計、評價、承銷以及二級市場交易等活動,持續穩定的資產證券化為其帶來了可觀而穩定的服務費收入。

三、我國開展資產證券化的重要意義

資產證券化對中國的發展具有諸多現實意義。從宏觀方面看,銀行資產證券化可以提高金融市場的效率,降低金融風險,促進經濟發展,還具有促進擴大消費、發展住宅產業的功效。從微觀方面看,開展住房按揭等貸款的證券化可以增強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優化資產負債匹配結構,分散抵押貸款風險,有利于降低按揭貸款利率,減輕購房人的還款利息負擔,也便于簡化不動產轉讓手續,擴大不動產交易市場。

1、資產證券化對我國資本市場的推動作用

(1)資產證券化有利于分流儲蓄資金,壯大資本市場規模。2005年1月,我國全部金融機構存款余額為25.84萬億元。與此相對應,證監會公布的資料顯示,在2005年4月7日股市暴跌之前,滬深兩市股票市價總值為52080億元,股票市場只起到了部分分流資金的作用。數萬億信貸資產的證券化及其在二級市場的放大效應,將是分流儲蓄的重要手段。

(2)資產證券化能提供新的金融市場產品,豐富資本市場結構。資產證券化將流動性較差的資產轉變為信用風險較低、收益較穩定的可流通證券,豐富了證券市場中的證券品種,特別是豐富了固定收益證券的品種,為投資者提供了新的儲蓄替代型投資工具。這無疑會豐富市場的金融工具結構,對優化我國的金融市場結構能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

(3)資產證券化降低融資成本,豐富了融資方式。資產證券化為籌資主體提供了一種融資成本相對較低的新型籌資工具,可以使籌資主體利用銀行信用以外的證券信用籌集資金。

(4)資產證券化為投資者提供了新的投資選擇。資產證券化產品具有風險低、標準化和流動性高的特點,其市場前景廣闊。資產證券化還可以為投資者提供多樣化的投資品種,可以通過對現金流的分割組合而設計出一系列證券投資組合,以滿足投資者不同的投資偏好。

(5)資產證券化能促進貿易市場和資本市場的協調發展。資產證券化通過巧妙的結構設計和獨特的運作方式,猶如一道橋梁,在多個層面上將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有機聯系起來。資產證券化一方面為銀行信貸風險“減壓”,另一方面,在為資本市場增添交易品種的同時,也為市場輸送源源不斷的資金“血液”,進而促進資本市場和銀行體系的協調發展。

2、資產證券化對商業銀行的意義

(1)資產證券化有利于商業銀行的資本管理,提高資本充足率。資本充足率是資本凈額除以總的風險資產之后得出的,即:資本充足率=(資本-扣除項)/(風險加權資產+12.5倍的市場風險與操作風險所需資本)。其中,風險加權資產是由銀行的各項資產乘以它們各自的風險權重而得。根據銀監會對銀行資產的風險權重的規定,住房貸款的風險權重為50%,而證券化之后回收的現金的風險權重為0,這樣計算出來的分母變小,資本充足率自然會提高。銀行可以將信貸資產進行證券化而非持有到期,主動靈活地調險資產規模,以最小的成本增強資產流動性,提高資本充足率。

(2)資產證券化有助于商業銀行優化資產負債結構,提高資產流動性。資產證券化為資產負債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手段,通過證券化的真實出售和破產隔離功能,商業銀行可以將不具有流動性的中長期貸款剝離于資產負債表之外,及時獲取高流動性的現金資產,從而有效緩解流動性風險壓力。

(3)資產證券化有利于化解不良資產,降低不良貸款率。通過資產證券化將不良資產成批量、快速地轉換為可轉讓的資本市場產品,重新盤活部分資產的流動性,將銀行資產潛在的風險轉移、分散,是化解不良資產的有效途徑。

(4)資產證券化有利于商業銀行增強贏利能力,改善收入結構。資產證券化的推出將為給商業銀行擴大收益、調整收入結構提供機會。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原貸款銀行在出售基礎資產的同時可以獲得手續費、管理費等收入,還可以為其他銀行資產證券化提供擔保及發行服務賺取收益。

(5)資產證券化有助于國內銀行適應金融對外開放,提高整體競爭力。實施資產證券化,可以使國內銀行通過具體的證券化實踐來發展機構,積累經驗,培養人才,縮小同發達國家金融機構在資產證券化業務方面的差距。這樣,國內銀行就會在證券化業務方面占據一定的市場份額,從而提高同外資金融機構競爭的能力,不至于在外資金融機構進入后處于被動狀態。

3、資產證券化對其他方面的意義

(1)資產證券化有利于推進我國住房按揭市場的發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是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際金融領域中的一項重要創新,其運作方式已經十分成熟。在中國開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業務,不僅能有效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促進中國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而且對于豐富中國的債券產品,推動中國資本市場發展也有重要意義。

(2)資產證券化有利于優化國企資本結構。我國的國有企業受間接融資方式的限制,其資本結構以大量負債為主,企業在銀行的貸款占企業外源融資的比重很高。通過資產證券化融資,國有企業不會增加資產負債表上的負債,從而可以改善自身的資本結構。同時資產證券化還有利于國有企業盤活資產,提高資產周轉率。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使作為國有企業的單一債權人的銀行能夠出售債權,從而緩解國有企業的過度負債問題,大大改善國有企業的資本結構。

(3)資產證券化有助于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渠道,提高貨幣政策傳導效率。資產轉化為債券后,可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市,這種債券就可能成為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的工具。證券化資產的比重越高,規模越大,貨幣市場的流動性和交易性就越強,央行公開市場操作對商業銀行流動性的影響就越顯著,貨幣政策的傳導效率就越高。

【參考文獻】

[1] 張超英:資產證券化[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8.

[2] 尹龍:資產證券化:動力、約束與制度安排[J].金融研究,1999(5).

[3] 梁鈞:資產證券化的收益和成本[J].上海金融,2000(3).

[4] 姜建清: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從貨幣市場走向資本市場[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4.

資產證券化的意義范文2

摘要:資產證券化是金融市場的重大創新,本文結合相關會計準則和管理辦法,以國家開發銀行資產證券化業務為例,分析相關業務原理,會計確認和計量問題,探討會計處理方法。 關鍵詞:銀行 資產證券化 會計處理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資金實現了大規模的迅速流動,效率就是金錢,資產證券化業務應運而生,清晰銀行業對該業務的會計處理是加強金融市場監管的關鍵。

一、資產證券化概況

信貸資產證券化是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發起機構,將信貸資產信托給受托機構,由受托機構以資產支持證券的形式向投資機構發行受益證券,以該財產所產生的現金支付資產支持證券收益的結構性融資活動。其實質是將缺乏流動性但預期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轉變為可在資本市場上轉讓和流通的證券,為發起人轉移風險、創造信用、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

20世紀70年代以來,信貸資產證券化已成為國際資本市場上發展最快、最具活力的一種金融創新產品。在西方國家資產證券化多年的實踐中, 已產生了資產證券化業務會計確認問題的一系列財務會計準則,目前,在我國資本市場下,探索和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對推進金融市場建設具有積極意義。2005年3月,經國務院批準,開發銀行和建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正式啟動,并于2005年12月和2006年4月共發行了130億元資產支持證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流通。試點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建立了適合我國國情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政策框架和風險防范機制?!缎刨J資產證券化試點會計處理規定》的公布,為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多個參與機構的會計處理問題的規范掃清了障礙。

二、銀行資產證券化會計處理

當前我國資產證券化實踐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最多,發展最為迅速。在信貸資產證券化眾多的參與主體中,銀行作為發起人參與了證券化交易的構造、spe的設立,對轉讓資產提供內部信用增級,并以服務人的身份對基礎資產提供服務等,下面將從發起人的角度分析銀行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

我國目前采用風險報酬分析法為主,金融合成分析法為輔的會計處理原則。國際上的會計處理分為:風險報酬分析法和金融合成分析法。我國早期采用的是風險報酬分析法,隨著資產證券化的不斷發展,確認風險報酬的實質性轉讓越來越困難,我國開始采用風險報酬分析法為主,金融合成分析法為輔的會計處理原則。對于資產轉移是否終止確認,應該首先判斷資產所有權上的風險和報酬的轉移程度,根據其不同的轉移程度采取不同的確認方法。對于金融資產的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和尚未轉移的,用風險報酬分析法進行確認;對于仍保留重大風險和報酬的金融資產,用金融合成分析法進行確認。

我國資產證券化的會計計量標準是公允價值計量。發起人通過轉讓資產,獲得了現金和一些新的資產和負債,同時也可能保留了部分基礎資產上的權利或負債,對于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產生的新的資產和負債,以及損益的確認,我國采納了公允價值作為資產證券化會計計量的標準。因此,資產證券化會計確認的關鍵是對于發行人獲得的新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初始計量。對于資產轉移中因為未放棄控制權等原因未終止確認的資產,仍以賬面價值予以計量。

發起機構對特定目的信托具有控制權的,應當將其納入合并會計報表。我國合并財務報表準則中規定的合并范圍也是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可見我國對于spv的合并要求與其他子公司是沒有區別。另外,發起機構未終止確認所轉讓信貸資產,或者按繼續涉入信貸資產程度確認某項資產的,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按照規定作出披露。銀行作為發起機構在《信托公告》中應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關基礎資產池的內容:設為信托財產的貸款合同編號;上述貸款的筆數、本金余額;上述貸款借款人所在地區、行業分布情況,包括貸款筆數及占比、本金余額及占比信息。

三、國家開發銀行首例abs淺析

國家開發銀行“2006年第一期開元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當期計劃發行總量為57.2988億元,其中優先a,b檔及次級檔證券分別為42.9741 億元10.02729億元4.29714億元,加權平均年限分別為1.79年3.35年,4.29年 其中優先a,b兩檔債券固定面值,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發行,次級檔通過定向方式發行。

首先,判斷金融資產是否轉移。從“2006年第一期開元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說明書中我們可以判斷,該信貸資產支持證券所涉及到的金融資產符合cas23中規定的第二種情形:

1、金融資產轉移給另一方 在信托財產交付日(2006年4月28日),國家開發銀行向spe交付57億信貸資產;金融資產轉移給另一方。

2、保留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權利國家開發銀行將作為本次證券化過程中的“貸款服務機構”履行信托財產的管理權,即有權收取貸款本息。

3、

編輯整理本文。

有義務將收取的現金流量及時支付給最終收款方作為“貸款服務機構”,國家開發銀行需要按照合同規定,將收取到的貸款本息劃付至信托財產資金賬戶。該賬戶即為spe的獨立賬戶也即實質上的最終收款方。

其次,判斷金融資產轉移的類型。cas23將金融資產轉移分為整體轉移和部分轉移兩大類?!?006年第一期開元信貸資產支持證券”案例中,轉移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為截止4月28日(資產交付日)的57.2988億元,轉移而收到的對價為此次的實際發行額57.2988億元,這里由于涉及轉移的金融資產不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故不存在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以上分析表示,國家開發銀行此次證券化操作記入當期損益的金額為0。此次轉移為整體轉移。

最后,相關會計處理。2006年第一期開元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符合終止確認條件,因此在信貸資產轉移日國家開發銀行應做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存放同業 xxx(公允價值)

貸:金融資產 xxx(賬面價值)

金融資產轉移收益 xxx(公允價值-賬面價值)

在信貸資產轉移后,國家開發銀行行應在資產負債表日對已確認資產可能發生的減值損失予以確認,應作如下賬務處理:

資產證券化的意義范文3

【關鍵詞】高速公路資產證券化 定價 實物期權

一、目前高速公路收益權定價方法

高速公路資產證券化符合最近國家提出的“盤活存量資產”的要求,近期的發展很快,但要進行高速公路資產證券就必須首先解決資產證券化中的資產池的定價問題。高速公路資產證券化的資產池基本以高速公路的收益權為主,因為目前我國政府特許收費權是不能轉讓的,只能轉讓該權利項下的收益權。對于高速公路收益權傳統的定價方法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現金流貼現法,一種是相對估價法。

(一)現金流貼現法

現金流貼現法在實踐和理論兩方面都日趨完善和成熟,但其有效性是建立在兩假設的基礎上:一方面要求能夠準確預計未來現金流,另一方面要求管理者對經營策略不做任何改變。但事實上一方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中的參數不可避免的會出現一定誤差,現金流的不確定性使得預測人為因素較強,另一方面由于涉及較長時間,內外部環境可能存在很大變化,管理者的經營策略必須根據環境的變化而調整,不確定的投資和風險使得預測出現失真狀況。

(二)相對估價法

相對估價法就是在市場上找出一個或幾個與目標企業相同或相似的參照物企業,分析、比較目標企業和參照物企業的相關財務指標,在此基礎上,修正、調整參照物企業的價值,最后確定目標企業的價值。其核心是合理選擇可比對象,通過比較確保評估對象的價值能夠正確評估。

相對估計法簡單易行,常用于資產定價的輔助評價方法,其主要有兩個步驟:第一步是選擇已有市場交易的可比對象,第二步是選擇一種標準化的價值衡量方法(如選擇市盈率與目標企業的收益進行比較)。較為常用的主要有市盈率、價格與賬面價值比、價格與銷售額比、托賓Q值等。但由于目標企業的資產可能本身就沒有得到客觀評估及對于資產的復雜性考慮欠缺,存在很大問題。

二、定收益權定價的實物期權法

(一)實物期權法的介紹及與高速公路收益權的聯系性

通過上面的介紹與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依靠現金流貼現法和相對估價法不能提供高速公路收益權的全部信息,這時就需要一種新的計算方法與思維方式,實物期權方法很貼切的滿足了這一要求。實物期權是由金融期權衍生而來的,其標的資產不再是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而是某個具體的項目。它的概念最初是由Stewart Myers提出的,他指出一個投資方案產生的現金流量所創造的利潤,來自于目前所擁有資產的使用,再加上一個對未來投資機會的選擇。與傳統的投資決策分析方法相比較,實物期權的思維方法不是集中于對單一的現金流的預測,而是把分析集中在項目所具有的不確定性問題上,即項目未來現金流的概率分布狀況。當使用關于現金流的概率分布和未來預期的市場信息時,實物期權分析方法把金融市場與投資項目的決策聯系起來,對未來現金流沒有人為主觀的預測。

與傳統的分析方法相比,實物期權分析方法的結果是,高速公路投資項目中的不確定性和投資機會伴隨有更大的投資價值。在大型基礎項目中,實物期權的典型類型包括:擴張期權、緊縮期權、放棄期權、延遲期權、擔保期權等?,F行的實物期權的定價理論主要有三種:第一種為以B-S模型為代表的偏微分方程法,第二種是以二叉樹、三叉樹模型為代表的動態規劃法、以蒙特卡洛模擬法為代表的仿真法。

由于高速公路開發具有一定的外部性和復雜性,目前高速公路收益權定價過程中存在費用標準及費率調整方式、進行改擴建投資時點及投資規模、政府擔保對項目的影響、收費公路周邊土地開發等不確定因素。這些不確定因素傳統的定價方法考慮的較少,而實物期權由于考慮到基礎資產的風險、價值和結構,所以應用于高速公路收益權的定價要比傳統方法更加切合實際,但并不是說傳統的方法被徹底拋棄,而是將其與實物期權法相結合。

(二)實物期權法下的B-S模型

在實際定價應用中,高速公路的收益及成本的不確定性體現在實物期權的管理柔性方面主要采用B-S模型、二叉樹定價模型等;期間投資的可延遲性體現在實物期權的延遲期權上主要采用復合實物期權;項目在未來時間里的改擴建及道路周邊的開發等體現在實物期權中的增長期權上,主要采用二叉樹期權定價模型;對于政府支持體現在實物期權中的一般看漲看跌期權,主要采用二叉樹期權定價模型和B-S模型??紤]到實際操作的方便性,主要采用B-S模型來對高速公路收益權進行定價。

S為高速公路通行費的當前價值,但由于高速公路通行費的演變過程符從幾何布朗運動,不會發生突然的向上和向下跳躍,所以S即為預計每年的通行費率和交通量的乘積的折現。按照BS模型的要求應當采用連續復利的方法計算現值,根據相關的敏感性分析采用年復利方法對結果影響不大,所以方便起見,可以使用年復利折現。

通過上文的討論及在實踐中的分析得出在實物期權方法下得出的基礎資產價值由于其考慮到基礎資產的內涵實物期權所以要高于傳統方法計算出來的價值。一方面計算出來的價值更具有科學性與準確性,另一方面也提高了高速公路公司通過資產證券化得到的收益,更有利于高速公路資產證券化的發展。

參考文獻

[1]李清.基于實物期權理論的公路收費權價值評估研究[D]. 長安大學,2012.

[2]魏亞南.基于實物期權的基礎設施項目投資決策方法應用研究[D].哈爾濱工程大學,2012.

[3]唐絲絲.我國PPP項目關鍵風險的實物期權分析[D].西南交通大學,2011.

[4]陳,翟金寶.基于實物期權的高速公路建設時機抉擇模型[J].長沙理工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10(03).

[5]覃正標,蒲云,胡敏杰.基于模糊實物期權的基礎設施BOT項目價值研究[J].北京交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02).

資產證券化的意義范文4

1、應用概況。融資難一直是房地產行業的發展的瓶頸,房地產證券化的出現不僅提高了房地產投資的靈活性和安全性,也解決了房地產市場的融資難題。發達國家的房地產投資信托已經相對成熟,而我國還處于初步探索階段,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房地產投資信托,這便限制了我國房地產行業的發展。不過,經過房地產業界的努力和國內外金融機構的支持,我國已經出現了類似于房地產投資信托的業務運作模式。如,房地產投資基金和中外合資的房地產投資基金。

2、國內信托產品與國外房地產信托產品的差別。我國產業基金法目前還是個空白,這導致我國現有投資基金全部屬于證券投資基金。因此,我國證券市場上的房地產信托產品與國外的房地產投資信托產品差別很大,我國的房地產信托產品還無法通過投資組合來有效分散投資風險,只是一種不成熟的、初級的、過度的金融產品。

二、我國發展房地產投資信托面臨的問題

目前,我國發展房地產投資信托面臨以下一些問題:

1、金融市場不成熟。發達國家有具有發達的金融市場,而中國的金融市場仍然不成熟。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需要在短期內以私募方式形成規模巨大的資金。顯然目前中國的金融市場還無法做到這一點。另外,國內封閉式私募基金的流動性差,難以進行多項目投資,這就不利于發揮房地產投資信托風險分散功能。

2、法律制度不夠完善。各種房地產信托經營業務的政策法規以及具體實施細則,在我國的現有的法律制度環境下還是一個空白。關于房地產投資信托如何運作、享受的稅收優惠,相關的稅收財務和證券交易的法律法規遲遲未出臺,這些都是房地產投資信托在我國的發展的瓶頸。

3、專業人才缺乏。美國的成熟房地產投資信托與其吸收和利用人才有很大的關系。吸收優秀的復合型人才,這對房地產投資信托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而我國目前房地產投資信托的專業人才比較缺乏。

4、難獲得稅收優惠。房地產投資信托在美國之所以盛行,是因為其得到了稅收優惠。然而,在中國現行稅收上,存在雙重征稅的問題。依照我國現行公司法,房地產投資信托要先交納公司稅,投資者還要納所得稅,重復征稅,使得房地產投資信托的資金回報優勢不明顯。我國現有的稅收政策嚴重制約著中國房地產投資信托的發展。

三、我國發展房地產投資信托的對策建議

1、加大房地產投資信托的法律和監管力度。完善的法律環境是房地產投資信托業務健康發展的保證。因此,盡快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法》,同時借鑒國外經驗,在投資基金法基礎上,制定《投資者保護法》、《中外合作基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房地產投資信托的發展離不開有力的監管。既要加強監管機制又要增強信托行業自律機制,還要引入委托人和受益人監督機制。因為投資公司與資產管理公司可能因追求自身利益而傷害客戶利益,所以引進委托人和受益人對受托人的監督是必要的。

2、積極借鑒國際發展經驗。我國的金融相對不發達、房地產市場規模巨大、稅制稅法改革的滯后等經濟金融現狀,決定了我國不能照搬其他國家的現有模式,因此,我國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發展需要充分借鑒國際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發展經驗并結合我國的國情,加強對房地產投資信托的規范和金融創新。

3、建立、健全政府支持體系。房地產投資信托主體需要政府出面組建,這不僅提高了房地產信托投資的信用等級,又為房地產投資信托交易提供了制度保證。政府還應制定相關支持政策。如合理的稅收政策就能夠避免房地產投資信托被雙重征稅,降低房地產投資信托業務的融資成本。最后,政府應加強資信評估機構建設,重點扶持或者專項建設確立一批權威評估機構。

4、注重培養房地產投資信托專業人才。房地產投資信托既是金融新品種又是大規模的運作資金,所以,一支精通金融業務,深入了解房地產市場的專門人才必不可少。首先,可在高??稍O房地產投資方面的相關課程,還可采取在職培訓的方式,對房地產或金融領域的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其次,房地產投資信托對基金管理者的要求較高,在人才培育方面,要更多的引進競爭機制,既要培養國內人才,又要注重引進國外管理人才。另外,還要注重培養相關配套人才的支持,如會計師、律師、資產評估師等專業人員。這些配套的相關人才對于我國房地產投資信托業務的成熟和專業化具有關鍵作用。

資產證券化的意義范文5

關鍵詞:藝術品證券化;資產證券化;金融創新

自2011年底,國家相繼出臺《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和《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加強文化產權交易和藝術品交易管理的意見》,藝術品份額交易再次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藝術品并非首次進駐資本市場,藝術品投資基金等投資模式在西方已經發展起來,并且在我國也進行了嘗試。但藝術品證券化,并在文交所進行交易則是誕生于我國的獨特設計。

一、藝術品證券化的理論基礎

1.藝術品證券化與資產證券化

藝術品在文交所進行證券化交易的主要模式為:首先由文交所與畫廊等機構合作,選擇適合證券化交易的藝術品。在權威機構對藝術品進行鑒定、評估的基礎上,將一個資產或多個資產打包成的資產包的所有權拆分成相應數量的份額,進行上市發售,亦可在二級市場按照市場規則進行流通轉讓。藝術品份額持有者以其所持有的份額享受藝術品價值變化所帶來的收益。

這種交易模式在學界產生很大爭議,一方面,一些學者認為藝術品升值較慢,難以產生穩定的現金流,對藝術品份額的交易只是單純的投機活動。而另一方面,一些學者認為藝術品證券化是一種金融創新,藝術品證券化具有藝術品價值發現的功能,是將小眾的藝術品交易市場轉變成大眾化商品交易的有效途徑。事實上,在完善的交易模式和市場環境下,對于證券化的藝術品可以進行定期的展覽或拍賣使其產生較為穩定的現金流,因此,藝術品證券化可以看作是資產證券化的一種特殊形式。資產證券化是將那些缺乏流動性,但能產生可預見現金收入的資產出售給特定發行人,通過創設一種以該資產產生的現金流為支持的金融工具或權力憑證,進而將這些不流動的資產轉化成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出售和流通的證券的一種融資過程或融資方法。資產證券化有標準的操作步驟和嚴格的參與主體。

2.資產證券化的一般過程與參與主體

首先,發起人對自己擁有的能夠產生未來現金收入流的信貸資產進行清理、估算和考核,重組可預見現金流資產,構造證券化資產。其次,組建特設信托機構(SPV),實現風險隔離,完成資產權屬讓渡。之后,信用增級機構將對證券化資產進行信用增級。接著,引進信用評級機構對未來資產能夠產生的現金流以及對經過信用增級后的擬發行證券進行評級,為投資者提供投資選擇的依據。前期準備階段完成后,由SPV安排證券銷售,向發起人支付購買證券化資產的價款。證券發行完畢后,SPV還需管理資產池,對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進行回收和分配。

參與上述資產證券化過程的特殊機構包括特定目的機構或特定目的受托人(SPV)、資金和資產存管機構、信用增級機構以及信用評級機構,這些機構的參與保證了資產證券化的順利進行。

二、我國藝術品證券化的發展現狀

自2010始,我國藝術品證券化交易迅速發展起來。據統計,截至2011年6月30日,全國已有18家文交所掛牌成立,另有6家正在籌備中。2010年5月,成都文交所推出首個藝術品資產包“汪國新·朋友”,該藝術品份額僅僅6天便認購完畢。同年6月,成都文交所推出“翰墨長安”資產包,該藝術品資產包由西安畫派王西京、楊霜林兩位藝術家的國畫作品組成。值得一提的是,從《翰墨長安》開始,成都文交所引入了藝術品保險機制,降低了藝術品投資的風險。2010年7月,深圳文交所推出“楊培江美術作品”資產包。2010年12月,上海文交所發行了“藝術品產權組合1號——黃鋼藝術品”。2011年1月,天津交所發售了畫家白庚延的兩幅作品《黃河咆哮》、《燕塞秋》,2個月內價格翻了17倍之多。作為進行藝術品證券化交易的典型代表,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和天津文化藝術交易所的交易模式不盡相同。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在推出“楊培江美術作品”資產包時采取的是“權益拆分”的模式,也就是將畫家楊培江的四幅油畫和八幅宣紙彩墨作品進行打包后估值,然后在文交所抑價發行,藝術品證券交易采取了會員制的方式,同時為保護投資者的利益,規定發行經紀人與商在公開交易兩個月內暫時保留部分份額作為初始保留權益。

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采取的“權益拆分”模式的基本流程如下:

第一步,由交易商選定合作的畫廊,兩者共同挑選適的藝術家及其作品。

第二步,將數件藝術品打包成一個資產包,并確定每份所有權份額的原始價值。在針對特定的投資人進行路演推介詢價后,確定所有權份額的發行價格,并集中認購。

第三步,藝術品資產包所有權份額在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掛牌,在市場中持續流通,并由畫廊及交易商對資產包中得藝術品及藝術家進行推廣,獲得更多潛在投資者的關注和了解。

第四步,將資產包中的藝術品通過拍賣進行兌現,投資者獲得分紅收益,或者資產包整體通過被收購或拍賣,摘牌退市,投資者實現最終的投資回報。

相比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天津文化藝術交易所在推出藝術品證券化產品后,幾個月內就對交易規則進行了多番調整,準入門檻不斷提高,申購模式也由一開始的定價改為競價定額,漲跌幅限制一再下調,甚至提出了“特別處理”的概念。

天津文交所藝術品證券化交易的基本流程如下:

第一步,由交易所審核待發行的藝術品相關材料,組織專家對藝術品進行鑒定,并對藝術品的價值進行評估,確定藝術品的上市價值。

第二步,在確定藝術品上市價之后,交易所與托管機構進行藝術品托管,與保險機構簽訂藝術品保險合同。

第三步,投資人到交易所指定銀行開立交易結算資金賬戶,并下載交易軟件,之后方可參與投資交易。

第四步,投資人強制要約收購。

自各地文交所成立并運行以來,推出了多種藝術品份額交易產品,受到投資者的瘋狂追捧,份額價格漲幅巨大,嚴重偏離藝術品的實際價值。同時藝術品份額化交易模式仍不成熟,配套制度和法律法規仍不健全,交易所交易規則朝令夕改,導致市場秩序混亂,已違背了藝術品份額化的初衷。針對這種狀況,2011年12月30日,等五部委聯合下發了《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加強文化產權交易和藝術品交易管理的意見》,該意見明確指出:“文化產權交易所不得將任何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不得采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將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嚴格排除在合法經營范圍之外。該《意見》體現了國家嚴格整改和規范藝術品證券市場的意圖和決心,反映出國家意圖為藝術品證券化的發展提供健康和諧的環境。

三、我國發展藝術品證券化的創意缺陷

作為一種金融創新產品,藝術品證券化在其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些問題。

第一,藝術品份額定價不合理,評估機構缺乏專業性。資產評估是基于市場價值理論和折現理論對特定資產的價值進行合理評估,前者是參考市場上同類資產的價格得出,而后者與資產的未來現金流及其貼現價值密切相關,因此,要對藝術品份額合理定價,就必須將同類藝術品的歷史成交價作為參考,并將藝術品未來可能產生的現金流考慮在內。在天津文交所發行《黃河咆哮》和《燕塞秋》的藝術品份額前夕,上海中天拍賣有限公司在新年書畫拍賣會上將一幅名為《燕塞秋》的畫作以6.38萬元拍賣成交,而按天津文交所以每份額1元的價格將《燕塞秋》分割成500萬份發行來計算,其市值高達500萬元,而兩幅同名畫作僅在尺寸上存在差別,若將面積因素考慮在內,天津文交所份額化的畫作面積為被拍賣畫作面積的3.2倍,則份額化的《燕塞秋》市值應在20萬左右,這與其500萬元的定價相差甚遠。

第二,角色劃分不明確,缺乏信用評級和信用增級等中介機構。藝術品份額交易作為一種類證券化的交易,其涉及的主體應包括藝術品持有者、發行商、交易所、投資者及必要的中介機構。而目前我國藝術品證券化交易過程中,各類參與者角色分工不明確,各地文交所除提供交易場所外,往往還扮演著發行商、經紀商等角色,這種多重角色集中于一方的情況不利于形成權力的監督和制約,也不利于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同時,藝術品證券化交易中缺乏權威的第三方資產評估機構以及獨立的信用評級和信用增級機構,而且并非所有進行藝術品份額交易的文交所都與保險公司、托管機構等合作,對標的藝術品采取保護措施,目前藝術品份額交易仍缺乏規范的交易制度和完善的交易流程。

第三,標的物組合方式不科學。藝術品份額交易過程中,天津文交所將單個藝術品作為標的資產,將其的權益進行拆分,這種方式所帶來的投資風險較大,一旦藝術品出現損壞、被盜等情況,投資者將蒙受巨大損失。因此文交所應將多個藝術品資產捆綁在一起,組成一個資產包,以這個資產包為基礎,進行權益拆分進而上市。這種方式既可分散投資風險,又有利于投資者獲得不同資產價值升高或參與展覽等活動而得到分紅,提高了投資者的收益。但在現有幾個文交所的交易模式中,組成這些資產包的藝術品大多屬于同位或同派作家,作品風格相近,年代相近,風險水平相近。這種組合方式沒有充分考慮資產組合的期限結構和風險結構,是不科學的。

四、我國發展藝術品證券化的對策建議

自藝術品證券誕生至今,其先后經歷多次漲跌停牌,巨幅波動的藝術品證券市場令眾多投資者望而生卻,但因此而將藝術品證券化全盤否決的做法顯然是不可取的。

首先,我國的藝術品市場起步較晚,發展緩慢。歐美國家的藝術品市場較為完善,形成了以畫廊為主的一級市場和以拍賣公司為主的二級市場,而我國藝術品市場的市場結構尚不完備,交易機制不穩定,各方面均明顯落后于西方。藝術品證券化有助于彌補我國藝術品市場存在的缺陷與漏洞,進一步推動其發展。

其次,近年來,雖然我國金融市場發展較快,但公眾可選擇的投資渠道依然狹窄,大部分集中在股票、基金與房地產領域。伴隨股市萎靡不振、房地產市場動蕩及通貨膨脹壓力劇增,藝術品投資市場開始受到廣大投資者的青睞。藝術品證券化拓寬了投資渠道,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加開闊的投資空間。

再次,我國公民產權與版權意識淡薄,贗品在藝術品市場肆意橫行,擾亂了藝術品市場的正常秩序,造成了大量的產權與版權糾紛。藝術品證券化有助于規范藝術品市場,促進藝術品的合理有序交易。

由以上三點必要性可以看出,我國發展藝術品證券化迫在眉睫,但目前各地文交所藝術品證券化的發展情況并不理想,其部分做法甚至與資產證券化的理論相背離。為推動藝術品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我們可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改進。

第一,證券化標的物必須是有較高藝術價值、可產生較穩定的預期現金流的藝術品。在選擇證券化標的物時,SPV應與畫廊等藝術品經營機構合作,根據一定的標準共同指定具備高藝術價值的藝術品。另外,在篩選、甄別可證券化的藝術品時,SPV需評估藝術品可產生的預期現金流,并判斷該現金流是否具有連續性與穩定性。

第二,藝術品證券化形成的一般程序必須與資產證券化的標準步驟相一致。就資產證券化而言,首先應該組建資產池,設立特設機構,并進行證券化資產所有權轉移。在出售證券之前,證券化資產信用增級與信用評級是必不可少的。另外,SPV在支付證券化資產價款之后,還應該進行資產池管理。

第三,藝術品證券化的過程中必須要有足夠的第三方機構參與,其中包括特定目的機構或特定目的受托人、資金和資產存管機構、信用增級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天津與深圳文交所分飾多角,使得藝術品交易平臺不客觀、不公開,擾亂了藝術品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只有第三方機構活躍于藝術品證券市場,才能保證資產證券化步驟的順利完成。

第四,完善藝術品證券交易機制,遏制信息不對稱情況的發生。信息不對稱不僅不利于藝術品價值的客觀評估與藝術品證券的合理定價,也會使投資者對藝術品證券的價值產生非理性預期。盲目跟風將會導致藝術品證券價格的暴漲暴跌,擾亂藝術品證券市場,損害投資者的切身利益。

第五,建立健全藝術品證券市場的監管制度,明確監管政策,實現相關文化部門、證監會與第三方機構的聯合監督。只有嚴格、公正的監管才能保證藝術品市場的參與機構各司其職,保證藝術品證券化的合理合法,保證藝術品交易信息的公開透明,進而維護投資者的切身利益。

總而言之,藝術品證券化是一種有益的金融創新,雖然目前藝術品證券市場仍然存在缺陷,但是新生事物的成長和完善都需要一定的過程,藝術品證券化不可因噎廢食。藝術品的證券化、大眾化是一種不可避免的趨勢,但在其發展過程中不可過于冒進,藝術品證券化只有在產權明晰、監管有力、制度健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才能促進文化市場與金融市場的共同發展。

參考文獻:

[1]張 進:《我國藝術品投資證券化模式研究》[D],華南理工大學,2011.

[2]楊勝剛 周思達:《藝術品證券化_資產泡沫還是金融創新》[J],藝術市場,2011,(5).

資產證券化的意義范文6

【關鍵詞】信貸資產證券化,問題,對策

引言:

所謂信貸資產證券化,是指將原本不流通的金融資產轉換成為可流通資本市場證券的過程。資產證券化作為創新性的直接融資方式,能實現資本市場多個子市場的相互連通,促進金融資源在整個金融市場當中的流動性,增強金融市場運行的效率。在我國發展信貸資產證券化有利于增強銀行資產的流動性分散貸款的非系統風險;有利于擴大商業銀行的收益來源,增強商業銀行的盈利能力;有利于促使商業銀行加強管理約束,增強業務的規范化和透明度;有利于銀行提高資本管理,改善資本充足率;有利于我國商業銀行增強競爭力,應對外資銀行的挑戰。我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始于2005年,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共同頒布實施《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拉開了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帷幕。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優勢是顯而易見的,但是通過對前兩輪試點的數據分析表明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發展卻并不理想,這是因為信貸資產證券化在我國的實施還存在著很多問題,本文在此論述了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一些相應的應對策略,淺談拙見,以為探討。

一、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一)信貸資產證券化開展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會計稅收制度不完善,這些外部環境制約了證券化的發展。我國自05年開始實施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發展歷程短,還沒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會計稅收制度與之相適。首先,信貸資產證券化運作規模龐大,交易環節繁多, 涉及了包括銀行、信托、保險和證券等多個領域, 綜合性十分強,單一的法律制度不能涵蓋它,雖然試點過程中,我們也出臺了很多規范和管理辦法,但仍面臨著法律環境的不完善問題。其次,與發展衍生金融工具相配套的會計等方面的法規準則也不健全,相關的財務、稅收制度也有待補充,例如會計上對證券化資產的定價、資產證券發行的會計處理以及SPV是否需要和證券化發起人合并財務報表的問題還沒有相應的準則規范。所以會計稅收制度的不健全同樣也阻礙了資產證券化的順利實施。因此,這些外部環境因素的缺失制約了證券化的順利開展。

(二)資產證券化市場供需能力不足,其自身的局限性同樣制約了它的順利開展。供給方面,為了改善資本風險的結構,銀行傾向于利用不良貸款作為基礎資產發行證券,但是這一傾向會受到政府和需求方的反對。而以優良資產作為基礎資產,雖然能夠提高資產的流動性,銀行卻要損失利息收入,銀行究竟能不能積極推行信貸資產證券化最終還要取決于兩者的考量。需求方面,此前證券化產品只在銀行間市場流通,投資者也僅限于保險公司、各類投資基金等機構投資者,這次擴大試點則將引導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共同發行。

(三)信貸資產證券化的信用評級機構的不成熟,從根源上加大了市場的風險性。證券的評級是投資者進行投資選擇的重要依據,在實施信貸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對資產池中的資產進行嚴格、公正、正確的信用評級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我國目前的信用評級機構的經驗有限,專業化水平不高,掌握資產證券化方面知識的復合型人才短缺,因此高質量的評級機機構的缺乏將極大提高整個市場的風險性。

二、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相應的對策探討

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是不容忽視的,只有及時發現問題并解決它,才能保證新試點的健康發展,針對以上的分析,我們提出了一些相應的應對策略,希望廣大同仁多提寶貴意見。

(一)外部環境方面,完善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會計稅收制度。首先,政府應積極推動相關的修法與立法工作,對于目前法律沒有作出明確規定或模棱兩可的部分,必須在法律上進行明確,以保障相關權益人的利益。同時法律還應對證券化的產品標準化,對其發行、審核、承銷、上市、托管及交易場所、交易規則做出明確規定,以避免交易過程中不確定性。加快健全完善全面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的法律制度環境步伐。其次,建立適應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稅收會計制度。稅收方面,制定合理的稅收政策,降低資產證券的成本,提高投資者的積極性。會計方面,出臺針對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交易的會計準則,

(二)自身發展方面,培育市場各參與主體,建立完善的資產證券化市場體系。在市場發展過程中逐漸放開基礎資產的適用范圍形成不同風險、不同收益的證券化產品,真正分散銀行的風險,提高銀行的積極性從而增加資產證券化產品供給。同時重點發展機構投資者。機構投資者無論在規模上還是產品研究的專業性上都比個人投資者更具優勢,機構投資者的成熟將有利于市場的穩定。

(三)從根源上嚴格把關,提高信用評級機構的服務質量,以降低投資者的風險指數。首先要先對我國現有的信用評級機進行規范,鼓勵他們發展的同時,還要提高這些機構的從業準入門檻,嚴格要求和規范執業行為。其次引進高素質的復合型從業人員,為這些機構融入新的血液,并加強對現有從業人員的培訓,著力打造一支高素質,能力強的人才隊伍,以確保這些信用評級機構的服務質量。

總之,信貸資產證券化作為一項復雜的金融創新舉措,在我國還是一件新生事物,還處于起步狀態,一切還只是試點,還存在著許多問題和不足,需要我們更多地努力才能使之健康發展,才能真正地發揮它的作用,才能真正的從試點走向常規,才能真正使金融更好地服務于實體經濟,為我國經濟的騰飛帶來新的活力。

參考文獻:

[1]孫軻:保險機構投資資產證券化產品近日開閘[M].《21世紀經濟報道》,2008年1月11日

[2]吳思強.信貸資產證券化與金融市場的風險分擔機制.江西社會科學.2009,(8):110-112.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