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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證券化融資模式范文1
[關鍵詞] 融資租賃 租賃資產證券化
證券化作為金融市場上創新的融資工具,業已成為重要的融資工具之一。租賃資產證券化作為證券化項目中的一類,是租賃公司一種新的融資創新方式。租賃資產證券化不僅轉變了傳統的融資方式,而且實踐上證明是增強公司現金流有效手段之一。在我國,由于租賃公司資金來源渠道比較單一,且存在著資產的流動性問題,租賃資產證券化恰好解決了融資難與流動性問題。
一、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基本概念
1.融資租賃,是一種即是融資,又是融物的,兩者相結合的融資、投資的手段。而作為租賃的交易方式,兩者在業務形式與實質上無有差別。
資產證券化,是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的、現金流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組合,對風險與收益重新重組,在進行一系列的對其信用評級與增級措施,轉換成為在融資市場上可以出售流通,并給投資者帶來利益的證券過程。它具有融資成本低,周期靈活,優化企業財務結構等特點。
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是組合了性能,租期相近或是相同,并可以在未來產生大規模穩定的現金流的資產,通過結構性重組,評級、增級,將其轉換成可以在融資市場上出售和流通的證券化的過程。
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使租賃企業拓寬了融資的渠道,不再是單一的信托貸款和銀行貸款,使公司的租賃資產和負債更加的匹配,進一步解決了流動性的問題。
2.我國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發展狀況分析
我國對資產證券化發展研究始于上個世紀末,證券化的規范化發展,完全得益于政策和市場經濟條件的良好支持。雖然我國的證券化工作在政策的支持,和管理層的大力推動下,取得了快速發展,但其快速的發展,離不開穩定繁榮的融資市場。同樣也和稅法、會計、法律、監管的完善分不開。
時至今日證券化產品也涉及到多個領域。如:國家開發銀行發行的41.77億元的信貸資產支持的證券(ABS);中國建設銀行30.17億元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聯通的32億CDMA網絡租賃固定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莞深5.8億元給高速公路收費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發設計融資規模20億元的“華能瀾滄江水電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等多個方面。
遠東國際租賃有限公司(遠東租賃)資產證券化方案在2006年通過證監會的審批后,成為我國融資市場上,繼中國建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分別發行國內首支RMBS―“建元2005-1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信托”和ABS―“2005年第一期開元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產品后,將租賃資產證券化設計的第一單,是我國融資租賃發展20年來首次進入證券市場。
在我國入市后,隨著社會對資產的需求的逐步強烈,在證券市場的發展過程中,新的衍生工具成為證券市場增加資產流動性,促進資產需求的有力手段,開拓了一種新的融資方式。
二、我國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運行結構模型分析
從現行的法律規定來看,融資租賃公司有資格作為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發起機構,在準入門檻方面不存在障礙?!度谫Y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規定,融資租賃公司是指經央行批準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融資機構,而根據相關規定,資產證券化業務只能由融資機構開展。由此可知,融資租賃公司是具備擔任發起機構資格的。
在證券化的流程中,主要角色是不變的。包括,發起人、發行人(特定服務機構SPV)、投資者、評級機構,增級機構、資產管理者、債務人(承租人)。
目前在我國現有公司制度下,無法設立資產證券化要求的SPV機構性質的公司,只能通過商業銀行或是特殊的金融機構基于政府主管機構的特許而設立。
其流程如圖1所示:
在模式中的增級機構的特點:一是我國沒有專門的信用增級機構;二是能提供外部增級一般是依靠保險公司保險或金融機構擔保。因我國信用保險業處于發展階段,一般增級受到限制。而金融機構的擔保行為同樣受到限制,所以我國租賃資產證券化主要是依靠內部增級,或是實行對現金流償付擔保形式的增級措施。
三、我國融資租賃企業資產證券化實踐及評價
1.案例分析
“遠東租賃資產支持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的基礎資產為遠東國際租賃有限公司所擁有的部分特定融資租賃合同項下,因將租賃物件出租于各承租人而對各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請求權及其相關的附屬擔保權益。該部分租賃合同共計31份,截止2005年12 月31 日,應收租金余額的總規模為52075.62 萬元人民幣。此計劃由申銀萬國擔任財務顧問,東方證券作為計劃管理人,交通銀行作為托管機構。遠東租賃計劃在擔保方式、基礎資產真實銷售、和現金流的設計等方面有突出的創新之處。
2.遠東租貨資產證券化結構模式分析及評價
(1)結構模式分析(如圖2)
本計劃是我國資產證券化實施項目中成功的案例,其在資產池資產的“真實銷售”,破產隔離,資產擔保與現金流設計上均有所創新。
(2)結構模式分析評價
①證券化資產的“真實銷售”。該計劃設立完畢后,有東方證券作為計劃管理人,用全部募集的資金購買遠東的租金請求權和部分擔保權益,使之成為對租賃債務人新的債權人。這樣計劃設計中的31份權益就可以免于在原始權益人破產后被追索。從而成功實現專項資產證券化資產池里的資產與原始權益人資產風險相隔離。
②資產擔保。該計劃采取了不同于國內外的信用增級措施:內部與外部相結合的增級方式。
內部信用增級采用基礎現金流優先級方式,以次級收益憑證作為對優先級的保障,只有在優先級信用憑證償付完畢后在進行其收益分配;外部信用增級上,計劃以遠東的大股東―中國石化集團提供擔保,并出具單方面的保函,目的為優先級收益償付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擔保責任,形成一個非銀行擔保的資產證券化產品。
此擔保的特點:擔保的對象是計劃管理人對受益憑證持有人的付款義務。而其他收益計劃里,擔保人擔保的是原始權益人及時并足額的把資產的收益劃入專項賬戶,遠東的擔保方式更有利于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③投資收益償付。本計劃采用“過手”投資償付方式,所謂“過手”,即將當期獲得的現金流(無提前償付情況下)在扣除計劃應繳稅費(如有)、完成當期收益分配和填補儲備基金后,全部用于向受益憑證持有人支付本金,預期本金可每三個月支付一次,使的投資者提早收回投資本金。
此計劃的不足之處在于:根據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不能作為基礎資產的受讓人,因此由東方證券代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購買基礎資產,其記在東方證券名下,雖然有托管人托管,但是如果在計劃存續期內東方證券出現需要清算的情況,也會危及到專項資產投資人的利益,這也就是管理計劃中的風險。
“遠東首期租賃資產支持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 是目前中國市場上最標準的資產證券化項目,在真實銷售、擔保方式以及現金流的設計方面均仿照成熟市場的做法,此模式結合我國的現實國情設計,現實性和可操作性為以后租賃資產的證券化提供了經驗上借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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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證券化融資模式范文2
關鍵詞: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互聯網金融
一、引言
金融租賃進入國內的時間較早,但前期發展不甚順利。2007年1月,國內商業銀行正式被允許出資設立金融租賃公司。銀行資本的進入為金融租賃行業帶了強勁的發展動力。2008-2014年,金融租賃公司資產規模由人民幣420億元增長到13000億元,復合增長率超過110%,且顯著高于內外資融資租賃公司;2014年末,金融租賃公司的市場占有率達40.63%,資產規模在全行業中占據主導地位。此外,銀監會公布的2015年6月末統計數據表明,國內共有金融租賃公司40家,其中26家由商業銀行控股或參股,占比65%。同時,還有郵儲銀行等20家商業銀行計劃申請設立金融租賃公司。(一)金融租賃公司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在經營實踐中,金融租賃公司的資產增長到一定規模后,需要通過資產證券化來拓寬資金供給渠道,以支持資產規模的增長,避免過度依賴銀行渠道資金。國內金融租賃公司在資產證券化方面起步較晚,在2014年3月之前,金融租賃公司的資產證券化沒有直接合法發行渠道。2014年3月銀監會正式允許金融租賃公司參照信貸資產證券化管理要求,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該項政策的推出受到了金融租賃公司的普遍歡迎。2014年9月,國內首支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經銀監會審批后,由交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發行,該支產品采取的是表內融資模式。到2015年末,國內金融租賃證券化產品累計發行了6支,總金額人民幣79億元,僅占信貸資產證券化發行總金額的1.1%。
(二)金融租賃資產公司證券化現有模式
目前,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在我國納入了金融監管的范圍,根據監管部門的不同,有兩種可以選擇的模式,一種是由銀監會和央行監管的信貸資產證券化。除此之外,另一種就是企業資產證券化,由證監會監管的。
(三)現有模式的局限
現有的資產證券化模式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具體分析如下:現有資產證券化通道有限,且門檻較高。在現有兩大資產證券化渠道中,實際上銀行信貸資產、國企央企資產證券化需求規模龐大,占用發行通道多,受普通投資者認可程度高,因而資金吸收能力強;而金融租賃公司因資產規模相對較小,投資者對其內在價值的認知度較低,而面臨激烈的通道競爭和發行壓力。缺少符合金融租賃行業特點的資產證券化渠道。金融租賃公司經營的專業性較強,其實際生存于一個由設備生產企業、承租企業、二手設備市場等參與者組成的產業生態圈。無論是企業資產證券化模式和信貸資產證券化模式,所吸引的投資者中專業投資者少,一般性財務投資者居多,不了解這一生態圈的特點與需求,以致于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發行票面利率偏高。在二級市場上,現有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流動性不強。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因發行與流通總量相對較小,且交易結構相對復雜,個人投資者的認知程度和認購意愿低,多數機構投資者愿意持有到期,以致于現有資產證券化產品流通不暢。
二、金融租賃公司資產證券化創新模式
為突破前述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現有模式的局限,在“互聯網+金融”的背景下,作者試圖引入互聯網金融思維,創新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模式,為金融租賃公司開辟新的資產證券化渠道。主要思路是金融租賃公司將持有的部分融資租賃資產作為基礎資產,轉讓給由金融租賃行業協會建立行業統一的租賃資產交易平臺——A2P平臺所組建的SPV,實現基礎資產的獨立與風險隔離,并轉換為標準化的證券化產品,然后通過A2P平臺向專業投資者發行來完成資金募集,最終實現證券化產品的流通交易。
(一)交易參與各方及職能
原始權益人:金融租賃公司,負責將持有的部分金融租賃資產,進行甄別、梳理、整合,組建基礎資產池,并將其委托給管理人。原始債務人:承租人,即金融租賃資產的使用方,負責按照《金融租賃合同》的約定向SPV支付租金。管理人:由金融租賃行業協會建立的行業統一A2P平臺,負責項目總協調,產品設計,現金流分析,定價模型構建,起草發行文件,產品銷售和日常管理。SPV(特殊目的載體):由行業統一A2P平臺設立,以實現資產風險隔離目的,負責根據原始權益人的委托,管理基礎資產池,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并將募集的資金支付給發起機構。投資者:出資購買及交易資產證券化產品,按期取得收益分配。資產服務機構:金融租賃公司,負責基礎資產的日常管理與處置,確保租金按時支付。資金保管機構:具有保管資質的商業銀行,負責募集資金的保管及劃付。證券登記托管機構:行業統一A2P平臺,負責證券產品的登記結算和支付等。信用評級機構:具備相應資質的資信評級機構,負責對發行的證券化產品進行信用等級評定。律師事務所:負責起草發行文件和法律協議,協助解決法律結構問題及報批,出具法律意見書。會計師事務所:必須擁有證券業務資質,負責對基礎資產及現金流狀況進行監督。其他中介服務機構:資產評估機構、信用增級機構等。
(二)主要交易結構與流程
創新模式的交易結構如下圖所示,其中實線表示參與各方之間的合同、業務等法律關系,虛線表示現金流的劃轉過程。金融租賃公司根據融資和管理目標,選定基礎資產,組建基礎資產池。金融租賃公司將基礎資產池委托給行業統一A2P平臺。行業統一A2P平臺作為管理人,受金融租賃公司的委托管理基礎資產池,并支付證券化后募集的資金給金融租賃公司。行業統一A2P平臺設計證券化產品及交易結構。行業統一A2P平臺承擔SPV的職能,將基礎資產池產生的租金回籠現金流分割為可上市銷售的證券份額,并設計由原始權益人、投資者以及各中介機構參與的交易結構。證券化產品的信用評級和信用增級。行業統一A2P平臺作為管理人,選擇具有專業資質的外部評級機構,對證券化產品進行評級。信用增級既可以引入外部增信機構,也可以由金融租賃公司提供抵押、股東信用擔保、優先級/次級結構分層安排等等。證券化產品的發行,以及募集資金的劃付。投資者在行業統一A2P平臺上認購證券化產品。在完成資金募集后,行業統一A2P平臺按合同的約定,向金融租賃公司劃付資金。基礎資產管理。金融租賃公司作為資產服務機構,受投資者委托負責基礎資產的日常管理,包括承租人履約情況監督,確保租金及時劃轉到資金保管銀行的監管賬戶,并定期向行業統一A2P平臺和投資者報告。證券化產品的償付。在約定的本息償付時點,資金保管銀行根據行業統一A2P平臺的指令,將證券本金和孳息及時的劃付給投資者。
三、研究結論及政策建議
(一)研究結論
從整體上來說,在國內宏觀經濟進入創新驅動的大背景下,金融行業的轉型升級是供給側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尤其與“資本、創新”兩大要素直接相關。因此,金融租賃行業作為快速發展的金融業態之一,走與“互聯網+”相融合的發展路徑,既是國家政策鼓勵的方向,也是行業發展的必然選擇。更進一步而言,金融租賃公司面臨資金補充的迫切需求,同時又受到經濟資本監管政策約束,在傳統資本市場渠道相對低效和P2L平臺亂象叢生的情況下,通過具有行業公信力的行業統一A2P平臺,實施資產證券化來籌集資金,是一種多重約束下的制度安排,同時具備一定的可行性。
(二)政策建議
根據上述研究結論,作者提出了如下政策建議:(1)鼓勵資產證券化方式創新。現有政策對互聯網平臺參與資產證券化仍有一定的限制,作者在第四章中已有闡述。本著鼓勵創新、適度監管的目的,建議對金融租賃行業區別對待,允許金融租賃行業協會主導成立金融租賃行業統一的A2P平臺,成為面向金融租賃公司和合格投資者,提供資產證券化交易的互聯網平臺。(2)放寬相關監管措施?,F有政策對法人機構通過互聯網平臺籌集資金的余額也有一定限制。作者認為金融租賃行業統一A2P平臺的建立,能夠有效解決單個P2L或P2P平臺因過度逐利而違規行為頻發的問題。建議放寬對金融租賃公司通過行業統一A2P平臺進行資產證券化方式籌集資金的余額限制,允許首先不設余額限制先行試點,再根據試點情況界定相應的余額限制金額。(3)銀監會延伸對金融租賃行業協會的監管職能?,F有政策對行業協會的監管力度相對較弱。建議賦予銀監會對行業協會的監管職能,并對金融租賃行業協會及行業統一A2P平臺建立全面金融監管,確保協會及平臺的規范運作與市場公信力。
作者:蔡亮 彭璐 單位:南京大學商學院 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1]程東躍.融資租賃風險管理[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6.
資產證券化融資模式范文3
[ 關鍵詞 ] 資產證券化 定義 動因 效應
一、關于資產證券化概念的文獻綜述
起源于金融機構貸款的資產證券化,是20世紀60年代末美國金融機構在高利率政策、經營環境惡化的歷史條件下尋求自救的結果。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出現的時間雖然較短,但發展十分迅速,加之交易結構復雜,涉及交易主體較多,目前對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的研究還處于探索階段,尚未形成一個相對成熟的理論體系或觀點。
1.關于資產證券化定義的研究
自從1977年美國投資銀行家維斯S•瑞尼爾(Lewis S•Ranier)首次使用“資產證券化”這個詞后,多年來,許多學者和權威機構一直都在力求對資產證券化下一個全面、準確的定義。被稱為“證券化之父”的美國耶魯大學法博齊教授(Frank J.Fabzzi)認為“證券化可以被廣泛地定義為一個過程,通過這個過程將具有共同特征的貸款、消費者分期付款合同、租約、應收賬款和其他不流動的資產包裝成可以市場化的、具有投資特征的帶息證券”。
1991年,美國學者格頓納(Gardener)對資產證券化給出了一個非常廣泛的定義:“資產證券化是使儲蓄者與借款者通過金融市場得以部分或全部地匹配的一個過程,或者提供的一種工具。在這里,開放的市場信譽取代了由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提供的封閉的市場信譽?!痹谒亩x當中,證券化包括兩方面的含義:一是指融資證券化,即指資金需求者通過在金融市場上發行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直接從資金提供者那里獲得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是一種增量資產的證券化,這種證券化又被稱作是“一級證券化”;二是指資產證券化,即指的是將缺乏流動性、但具有未來現金流的資產集中起來,并轉換成為可以在金融市場上流通的證券,這種證券化是在已有的信用關系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是一種存量資產的證券化,被稱為“二級證券化”。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資產證券化的定義是通過對金融工具――“資產支持證券”(ABS)的界定進行的,“資產支持證券是指這樣一種證券,他們主要是由一個特定的應收款資產池或者其他金融資產池來支持,保證償付。這些金融資產的期限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循環周轉的。根據資產的條款,在特定的時期內可以產生現金流和其他權利,或者資產支持證券也可以由其他資產來保證服務或保證按期向證券持有人分配益”。
2.關于資產證券化分類的研究
在資產證券化分類上,李勇按照資產池資產和投資者的關系劃分為三種基本類型:過手證券、轉付證券和資產支持證券。
孫奉軍將抵押擔保證券分為抵押過手證券、剝離式抵押擔保證券和擔保抵押債務證券三種類型。
吳群按照可證券化的資產來劃分,分為居民住宅抵押貸款、私人資產抵押貸款和信用卡應收賬款等十種類型;按照資產證券化的交易結構來劃分,分為轉遞證券、資產擔保證券和轉付證券三種基本形式;按照資產證券化的支持類型來劃分,分為普通資產證券、信用卡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債務和資產支持優先股等五種類型。葉德磊將住宅抵押貸款證券化品種分為股票、基金收益憑證、抵押證券和信用債券四種類型。
3.關于資產證券化模式的研究
唐文進將資產證券化劃分為美國模式、德國模式、澳大利亞模式和加拿大模式等四種主要模式。
吳福明將房地產證券化劃分為房地產投資信托和房地產有限合伙兩種模式。孫奉軍將資產證券化運作模式劃分為“完美模式”和“試錯模式”兩種模式;一般將資產證券化劃分為表外模式和表內模式兩種基本模式。
二、關于資產證券化動因及效應的文獻綜述
1.資產證券化的動因
張超英(2004)在《資產證券化的本質和效應》中認為通過信息技術新成果和統計新手段進行信用風險分析的監督技術進步改善了市場的不完善性,從而使得經濟主體間能夠運用某種方法以證券形式直接確立債權債務關系的空間被進一步充實。做為銀行,面對金融市場的這種競爭,其戰略選擇就是通過引入資產證券化技術,將自己的非證券形態的貸款資產轉換為以基礎資產為支持的證券,由資本市場持有。這種新的證券被創造出來,就會在配置效率的尺度上改善金融體系的效率。
美國學者威廉姆斯•斯坦通(1998)在《The under investment problem and patterns in bank lending》一書中從另一角度提出資產證券化的動因,他指出,資產證券化釋放了銀行對于準備金的過量需求,同時提高了流動性供給能力,保障了經濟的平穩增長。
2.對資產證券化效應的研究
(1)關于資產證券化的微觀金融效應的研究。
關于資產證券化的微觀效應主要體現在降低微觀主體的成本、降低微觀主體的風險和提高微觀主體的收益三個方面。
①有關資產證券化有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相關研究 Benvenist和Berger認為通過資產證券化將風險相對大的資產保留在資產負債表上,使風險從風險回避型投資者向風險中立型投資者轉移,實現帕累托改進。Pavel和Phillis認為資產證券化可以提高銀行的財務杠桿和節約管制稅,從而提高股東回報率。
James采用實證分析方法,對通用汽車承兌公司(GMAC)的汽車貸款證券化與同類的傳統債務融資工具的融資成本進行了比較,發現證券化能為GMAC每年節省1.3%的融資成本。
②有關資產證券化有助于降低微觀主體風險的研究 Hassan從期權定價模型中發現資產證券化提高了銀行整體資產的分散化程度,從而降低了銀行風險。
Hess和Smith等認為證券化提供一種減少風險的工具,多元化投資組合和融通新的資產與操作的新手段,從而增加了原始權益人的財富。Greenbaum和Thakor都認為資產證券化由財務狀況好的安全銀行進行,進行證券化表明銀行是處于安全狀態的,因此資產證券化和銀行風險呈負相關性。
擔保假說派和市場假說派雖然都認同資產證券化有降低銀行的風險的效用,但在資產證券化與銀行風險之間關系上卻存在截然相反的觀點。前者認為資產證券化和銀行風險呈現正相關性,風險越大的銀行實施資產證券化的愿望越迫切,后者則相反。
Avey和Beryer認為資產證券化和銀行風險間的關系因銀行規模的不同而不同。對于規模小的銀行,資產證券化與銀行的內在風險呈現為較強的正相關性;而對于規模大的銀行,資產證券化與銀行的內在風險呈現為較強的負相關性。張超英則從數理上推導出資產證券化有助于銀行化解風險。
③有關資產證券化有助于提高微觀主體收益的研究 Pennacchi的研究認為證券化產生于銀行規模的比較優勢,規模越大的銀行越易于進行證券化產生于銀行規模的比較優勢,規模越大的銀行越易于進行證券化。
Stanton在運用信息不對稱的模型分析自有資本管制給銀行融資行為帶來的影響時,也分析了銀行的融資行為和經濟循環的走向,指出證券化減少了對準備金的過量需求,同時提高于流動性的供給能力,有助于經濟走出衰退氣。
Hugh通過實證分析證券化交易對原始權益人的股東的財富效應,還定量分析了對原始權益人的債權人的財富效應,指出一筆證券化交易能為原始權益人的股東帶來平均大約5%的超額回報,為原始權益人的債權人帶來了不顯著的0.21%的財富增加。
孫奉軍運用古典經濟學原理從理論上探討了資產證券化可以實現證券化主體帕累托改進的效應。
(2)關于資產證券化的宏觀金融效應的研究
1969年美國經濟學家戈德斯密斯教授出版了《金融結構與金融發展》一書,對金融效率進行了細致的研究。他認為從宏觀角度看,金融效率則受國民經濟狀況、金融發達程度和金融制度等因素的制約,金融發展就是金融結構的變化,研究金融發展必須以有關金融結構在短期或長期內變化的信息為基礎。
Black,Garbadet和Silber認為資產證券化有助于市場深化、增加市場的流動性和市場功能的改良。他們用一個模型說明GNMA證券的可售性隨著GNMA市場增長而增長。這種附加的可售性影響了對GNMA證券的需求和對FHA抵押證券的直接持有,兩者之間具有替代性。
Kolari,Donald和Ali等通過實證說明抵押利率將隨抵押市場證券化增長而下降,兩者之間負相關。
Heuson和Pasrmere等不贊同這種負相關。他們認為兩者之間很有可能存在互為因果關系,較低的抵押利率能夠導致更多的證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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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證券化融資模式范文4
關鍵詞:森林資源證券化 可行性 實施路徑
文獻綜述
(一)國外研究
國外許多國家的機構和學者都對森林資源證券化進行了不同程度的分析和研究。早在1998年,菲律賓自然資源與能源部(DENR)就制定了森林資源證券化融資戰略(FRSS),希望以此來引導社會資金支持菲律賓的森林可持續化經營。2006年,國際金融公司(IFC)和英國國際發展部(DFID)聯合,對森林資源證券化的可行性進行了理論驗證,其研究表明森林保險、森林經營風險消除技術、資產多樣化需求和生態服務市場的出現均有助于森林資源證券化的推行,森林經營者可以利用森林資源證券化技術發行森林證券,從而為森林的可持續化經營融得長期資金。Marco Boscolo(2010)依據拉美國家的林業融資戰略經驗,提出促進金融工具的創新是實現森林經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而證券化產品是多樣化的林業融資工具的重要部分。
(二)國內研究
森林資源資產證券化是行業資產證券化中的一種,為了全面了解我國森林資源資產證券化研究的發展脈絡,本文將從一般資產證券化、行業資產證券化和森林資源證券化三個層面對文獻進行總結分析。
1.一般資產證券化研究。通過對有關資產證券化的論文進行梳理總結,可以得出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我國資產證券化實踐的發展,我國的一般資產證券化研究大體經歷了三個階段:一是資產證券化基本機理推介和國外經驗推介階段;二是資產證券化法律、會計、稅收、風險和管理等方面的細節研究階段;三是對金融危機的研究和反思階段。
2.行業資產證券化研究。銀行業信貸資產的證券化一直是我國資產證券化研究的重心,但除了銀行業資產外,學者們對不同行業的資產證券化進行了研究,研究主要圍繞證券化的意義、可行性和操作模式展開,對這些研究的典型文章總結歸納如表1所示。通過表1可以得出,行業資產證券化研究主要圍繞應用意義或動因、可行性分析和操作模式設計三個方面進行,具體而言,這些研究中的應用意義分析和可行性分析基本以理論描述為主,而且帶有明顯的重復性;操作模式設計大多是資產證券化一般模式和行業資產的簡單組合,缺乏實際應用價值。
3.森林資源證券化。對于森林資源證券化融資,劉國成、陳志宏(2007)以商品林的證券化為研究視角,在分析商品林經營特征的基礎上得出了商品林資產證券化具有可行性。孔敏(2009)分析了福建省實施森林資源資產證券化的可行性,她認為福建省在應用森林資源資產證券化方面具有政策優勢和應用優勢,該地區應積極應用這一創新融資模式。
研究評述
上述文獻表明,如同其他行業資產證券化研究一樣,國內外現有的森林資源證券化研究主要圍繞推行森林資源證券化的可行性進行。這些研究雖然都能夠從理論層面對森林資源證券化的可行性給出合理解釋,但理論層面的解釋仍舊缺乏實際應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時系統地來看,森林資源證券化研究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缺陷:
第一,研究視角方面,現有研究只是從森林資源資產證券化這一單一角度入手,未能將其同林業貸款、財政補貼、林企債券融資、林企股票融資等傳統林業融資模式相結合,從而把森林資源證券化放在林業投融體系的大背景下進行分析。第二,研究思路方面,現有研究通常以理論驗證為主。基于對資產證券化基本機理分析,而直接將資產證券化的一般模式套用到森林資源資產上。第三,研究方法方面,現有研究大多采用以描述為主的定性分析,而鮮有定量分析方法的應用。第四,研究層次方面,盡管學者們已經逐步提出了森林資源資產證券化或者林業資產證券化的概念,分析了森林資源證券化的可行性,給出了森林資源證券化的一般應用模式,但可行性和應用模式方面的研究都還不夠深入和系統。
新研究框架構建
為了彌補上述不足,本文重新設計提出森林資源證券化研究的研究框架,如圖1所示。
(一)理論層面可行性
1.理論依據。以產融理論作為推行森林資源證券化的理論落腳點。將具體的林業發展理論和資產證券化運行機理結合起來,并逐步分析得出推行森林資源證券化的理論依據。從產融結合角度分析,只有資產證券化手段能夠和林業產業發展中的投融資困境相契合,從而幫助林業產業克服發展困難并實現行業發展目標,該創新手段才具有進行現實應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森林資源驗證。以森林資源驗證作為證券化構建基礎。針對森林資源的分析并不僅僅著眼資源本身,而應結合森林資源本身、森林資源所有主體、森林資源相關的現金流三個角度進行。
第一,通過了解森林資源類型、資源分布區域、森林資源的保有量、年變換量等信息,可以初步判定哪些森林資源適合作為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第二,通過了解森林資源所有主體類型、所有主體經營現狀、所有主體主要經營風險,所有主體融資現狀,可以初步判斷哪些所有主體適合作為森林資源證券化的發起人;第三,最后系統了解與森林資源相關的現金流:包括與森林資源相關的流入現金流信息與流出現金流信息,這些信息是森林資源證券化構建構成中的數據基礎。
(二)市場層面可行性
森林資源證券化市場層面的可行性由潛在發起主體和潛在投資者共同決定。發起人和投資者是資產證券化交易的起點,資產證券化的可行性研究不能脫離對這兩類主體分析而獨立存在。
1.潛在發起主體。森林資源證券化的潛在發起主體既是森林資源的擁有者,又是資金的需求者,一般為林場、森林公園、林木加工企業等經營主體,其所擁有的森林資源主要包括用材林、經濟林、林下作物等。針對潛在發起主體的分析流程如圖2所示。
2.潛在投資主體。森林資源證券化產品的潛在投資者來自資本市場,以機構投資者和私人投資者為主。目前,我國的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托公司、養老基金、社?;鸬韧顿Y機構已部分持有了資產證券化產品,并積攢了一定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投資經驗。這些機構中,養老基金和社?;饘﹂L期收益性固定資產的投資需求最為旺盛。針對這些潛在投資主體的調查應圍繞資產證券化持有情況、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持有意愿、森林資源證券化產品的了解情況、森林資源證券化產品的持有意愿四個角度展開。
(三)路徑設計
1.實施路徑選擇。森林資源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大體上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由森林資源直接產生的現金流資產,比如林木銷售合同、采伐權,在我國證券化市場中,尚無類似的基礎資產存在,這類基礎資產的證券化可以稱為森林資源直接證券化;另一類是以森林資源為基礎的間接金融資產,比如林權抵押貸款,類似于證券化市場中的住房抵押貸款、商業抵押貸款等抵押性貸款,這類基礎資產的證券化可稱為森林資源間接證券化。這兩類基礎資產決定了森林資源證券化兩條不同的應用路徑,如圖3所示。
兩條應用路徑在應用模式的選擇、應用環境成熟程度、融資效率和融資成本方面都存在差別,因此森林資源證券化的應用首選需要依據以上特征在這兩條應用路徑中做出選擇。
2.實施路徑設計。在選定了森林資源證券化的應用路徑后,研究應著手解決路徑的具體設計問題。具體的路徑應依發起人的不同而采取不同設計。路徑設計涉及機制選擇與機構選擇兩方面。機制選擇包括基礎資產是否真實出手、基礎資產池構建、信用增級模式的選擇和償付結構設計等內容;機構選擇包括特殊目的載體(SPV)的選擇、評級機構選擇、托管人選擇等內容。具體的路徑設計應由發起人的現金流特征、風險特征和融資需求特征共同決定,而這些特征數據來源于上文市場層面針對潛在發起主體的調查。
具體到森林資源證券化的路徑設計應著力解決森林資產的資產池構建、信用增級模式和特殊目的載體選擇等問題。
(四)技術層面可行性
完成森林資源證券化的路徑設計后,并不意味著森林資源證券化交易能夠最終順利實施,森林資源證券化的可行性仍需要從技術層面進一步驗證。森林資源證券的收益性、價值型和風險性決定了證券本身的投資吸引力,森林資源證券的流通性決定了市場的吸引力,投資吸引力和市場吸引力是森林資源證券化市場良性發展的基礎。因此需要采用量化指標對證券未來的收益性、價值性、流通性和風險性進行預測,具體指標如表2所示。
在此可采用兩種技術路線對以上指標進行預測,一是采用市場模擬技術(Sunny Zhang,2011),對森林資源證券未來的收益、風險和流通進行模擬分析;二是采用比較技術,對森林資源證券和同類證券的收益、風險和流通進行比較分析(Andrew,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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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證券化融資模式范文5
(一)定義
資產證券化,是指以基礎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為償付支持,通過結構化等方式進行信用增級,在此基礎上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業務活動。簡而言之:資產證券化就是出售基礎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進行融資。
(二)基本結構
1、合格投資者通過與管理人簽訂《認購協議》,將認購資金以專項資產管理方式委托管理人管理,管理人設立并管理專項計劃,認購人取得資產支持證券,成為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
2、管理人在設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時,可以聘請財務顧問,可以完善增信措施(主要包括內部增信和外部增信),可以聘請中介機構為專項資管計劃的運作提供服務。
3、根據管理人與原始權益人簽訂的《資產出售協議》的約定,原始權益人同意出售,并由原始權益人(作為賣方)向計劃管理人轉售基礎資產,且管理人(作為買方)同意代表專項計劃的認購人按照《資產出售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購買相應的基礎資產,并向原始權益人直接支付轉購買基礎資產的全部價款?;A資產即自初始日至截止日的特定期間,原始權益人根據特定合同的約定,對特定用戶享有的債權及其從權利。
4、原始權益人根據《資產出售協議》的約定,對基礎資產中的特定用戶仍然負有持續責任和義務。同時,計劃管理人委托原始權益人作為資產服務機構,負責基礎資產對應的收取和催收等事宜。
5、管理人對專項計劃資產進行管理,托管人根據《托管協議》對專項計劃資產進行托管。
(三)資產證券化的意義
1、宏觀方面,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新型金融工具,不僅完善了市場結構、改善資源配置、提高運作效率,而且優化了經濟結構,完善了融資渠道、增加了基礎資產的信用,達到了為實體經濟服務的目的。
2、微觀方面,資產證券化作用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其一、對于發行人來講:盤活了存量資產,降低了融資成本,增加了新的融資渠道,而且更為便捷、高效、靈活,同時實現了表外融資,特別是在企業信用不高融資條件較高的情況下,開辟了一條新型的融資途徑;其二、對于融資信用來講:資產證券化實現了從主體信用到資產信用;一個主體評級BBB級的企業可以通過資產證券化形式發行AAA級債券,弱化了發行人的主體信用,更多的關注基礎資產的資產信用;其三、對于投資者來講:由于資產證券化的低風險,高收益、流動性強決定了其豐富了投資者可投資范圍,給投資者更多工具。
二、資產證券化在中國的實踐中所面臨的問題
由于市場存量規模小,證券化產品流動性普遍較差,一級市場的投資者通常采取持有到期策略,二級市場交易基本停滯,難以培育出獨立成熟的收益率曲線。沒有二級市場流動性的產品,投資者必然要求流動性溢價,對一級市場定價帶來一定的影響。2014年,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相對于同期限、同評級的中期票據和短期融資券等非金融企業債券,溢價水平多在20~50BP。投資人寧愿買低評級的中票,也不愿接受高評級的資產支持證券,因為其缺乏流動性。發行利率定價偏高,與貸款利率的利差空間收窄,銀行和中介機構盈利空間不大,反過來也影響了銀行出售資產進行證券化的動力。
總之,正是因為資產證券化缺乏由供需雙方推動的動力,被動由政策推動著從審批到注冊,從試點到鋪開,才會使得資產證券化的市場淪為資產證券化的“秀場”。這種狀況既不符合監管部門推動資產證券化的初衷,也很難實現商業銀行盤活貸款存量,增強資金流動性的需要。
三、不良資產證券化的作用和國際經驗
(一)不良資產證券化的作用
第一,提高資產處置效率。一般來說,證券化過程需要參與者充分競爭,通過競爭在降低道德風險的同時,可以運用市場力量實現資產回收價值最大化。第二,降低不良資產處置成本。通過證券化實現資產變現與其他處置方式相比,交易成本較低,同時變現速度較快。第三,促進資產流動性。資產證券化能夠徹底改善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狀況,在提高銀行經營業績的同時,降低銀行由于資產負債期限結構不匹配帶來的各種風險。最后,不良資產證券化將不良債權轉化為可流通的有價證券,將潛在風險分擔給愿意承擔風險的投資者,在降低銀行風險、改善資產負債表的同時,拓寬了銀行融資渠道,豐富了市場投資品種。
(二)不良資產證券化的國際經驗
國際上認為不良資產處置比較成功,且有代表性的國家有美國、韓國和波蘭,這三個國家分別采用了不同的處置模式。其中,美國為“RTC模式”,韓國為“資產管理公司模式”,波蘭為“國有企業與銀行重組模式”。這三種模式既有一定共性,但又有各自特點。不同國家不同資產處置模式的選擇與國家之間經濟金融發展水平的差異密切相關。
四、不良資產證券化的中國前景及政策建議
基于對當前形勢的分析,我們認為中國未來不良資產處置必定是對存量資產依靠市場化原則進行托管集中治理,即類似于當年的美國模式和韓國模式。主要處置手段包括拍賣和資產證券化,其中最可取的是資產證券化模式。
首先,不良資產證券化作為不良資產處置的重要工具,其推行首先需要保障金融體系的安全,應將風險隔離(或風險分散)作為基本原則。由于我國現有證券化產品主要為信貸資產證券化,其發行主體和持有主體均為銀行,不利于未來不良資產證券化發起人和持有人之間的風險隔離。
其次,對不良資產證券化而言,風險分散的關鍵是合理定價。由于可回收現金流的多少、時間、及難易是不良資產證券化實行的前提,因此收益的不確定導致不良資產難以做到準確估值。
再次,避免不良資產證券化風險傳染的最重要舉措是信息披露透明。
最后,商業銀行和資產管理公司均可成為不良資產證券化的發起人。
資產證券化融資模式范文6
資產證券化,是指將缺乏流動性的企業資產,因為其能產生較為穩定的現金流,把這種資產再對其結構進行重新安排,也就是分離資產的風險和收益,再轉換成可以出手的證券,并具有固定的收入,這一過程就是資產證券化的過程。資產證券化的優勢在于其不僅能使發起人的籌資成本得以降低,同時,還能使投資者的風險降低了很多,促使資金的利用效率得到了顯著的提升。正是資產證券化獨有的優勢,使其得以在世界范圍內廣泛推廣,并成為全球金融領域里的潮流。
2現階段企業貿易應收款資產證券化的模式
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后期,資產支持商業票據(下面簡稱ABCP)應運而生,到了九十年代左右得到了迅速地發展,它主要是以汽車貸款、設備融資租賃、應收款以及消費貸款等資產做為抵押發行票據,屬于資產證券化的范疇。由于ABCP的獨特優點,如風險較低、流動性好、期限短以及利率較低,使其成為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的重要手段。在貿易應收款證券化的過程中,應收款發起人把積累起來的資產池,出售給別的機構,這個機構指的是特殊目的機構或公司(下面簡稱SPV),它的主要職責是對資產化證券進行購買和包裝,并相應開展資產化證券的發行工作,而所發行證券的期限要和資產之的期限一致。不難看出,商業票據若是以應收款作為支撐,有著非常大的優勢,因此,這種交易模式得以廣泛運用。但是證券化交易也存在著一些不足,那就是它的前期費用花費較高,具體來說,這些花費主要是用在信用評級、律師、審計、信用增級等這些方面上。因此,若是資產池不太大,就無法承擔這些運行的成本,在這種情況下,貿易應收款資產證券化的融資方式相對于其他的融資方式來說,就不太可取。由此可見,這種融資方式更適合資產池規模大一些的企業,那資產規模較小的企業,可以考慮別的融資方式,比如像倉儲型循環結構的融資模式、再循環型結構的融資模式以及先行融資賬戶的融資模式,從而達到擴大增產規模的目的。
2.1倉儲型循環結構的融資模式
可以說,倉儲型循環結構融資模式相對于其他融資模式來說,其靈活性更高一些,是新型的證券化融資方式。這種融資模式不僅能夠延長攤還期,降低融資的成本,同時,還能使發起人在初始條件下可以有相對較大規模的融資金額,有利于企業的長期融資。
2.2再循環型結構融資模式和先行融資賬戶結構的融資模式
再循環型結構的融資模式主要指的是資產支持的證券交易期限中,在攤還期的基礎上還有一個再循環期,本金償還應在攤還期內完成。而對于購買的應收款,主要是通過對循環期內所產生的現金流的利用,進而有效降低融資成本,對資產池的規模加以擴大。而先行融資賬戶結構的融資方式和再循環型結構融資方式在很多方面都有著相似之處,只是先行融資賬戶能夠預先得到再循環型模式的循環期內應收款,它是通過這種方式來促使融資成本得以降低的。
3資產證券化的收益解析以及對資產支持證券的現金流產生影響的因素
可以說,作為國際資本市場中發展速度最快的部分,目前,貿易應收款資產證券化的發行已然成為了資產證券化的主要應用方式。企業基礎資產的特點,決定著貿易應收款資產證券化交易中的結構性要素和標準,基礎資產特點不同也是導致公司之間的應收款存在較大差別的重要因素。而導致基礎資產特點不同的原因是由于公司的經營模式以及行業的特點來決定的。以上這些因素不僅對企業交易結構的設計和架構產生了較大的影響,也和交易中風險程度有著直接的關系。貿易應收款作為一種短期信貸,既存在著一定的優勢也有著一定的劣勢,劣勢就是它的月支付率很高,優勢就體現在企業在資產融資的過程中可以靈活地運用。為了促進企業能夠更好地發展,可以采用滾動融資的方式,一般來說常用的滾動融資方式就是商業票據,這種融資方式是以循環的方式來進行的,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很多擁有大量應收款的企業,它們的應收款不是一下子出現的,而是逐漸出現的,這就使得企業可以對滾動融資方式加以利用,促進本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對資產支持證券的現金流產生影響的主要因素可以歸納為這幾個方面:貿易應收款的獨特性質、證券利息以及中介機構服務費對現金流的影響。眾所周知,企業資產證券化得以進行的前提是擁有穩定的現金流。在對貿易應收款證券化的結構進行設計的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應對企業的現金流產生影響的各種因素進行較為深刻地分析和思考,從而達到對不同應收款的特點都能夠了如指掌,從而保證在對參與者的收益進行評價時的合理性和科學性,從而提升各方的滿意度。
4現階段我國發展證券化需要解決的問題以及建議
4.1發展SPC模式的資產證券化的有效途徑
現階段,我國國內的資產證券化,一般都是以SPT模式的應用為主,但是相對于SPC模式的優勢而言,SPT模式的不足之處就盡顯無遺,具體來說,主要體現在這以下幾個方面。首先,SPT模式的交易成本比較高,這主要是由于,信托模式一般而言更適合發起人相同、種類也相同的大額資產證券化,它無法將不同發起人的多種資產放置到一個信托內,這非常不利于企業通過對大規模資產池進行構建的方法來進行發行費用地攤薄。而SPC模式可以通過購買一組發起人的多樣化資產的方式,并結合投資者的風險偏好,來建設出具有不同特色的資產池,從而能夠使資產證券化得以大規模、分批次的進行,在這一過程中,不僅有效地控制住了交易成本,與此同時,SPC模式能夠對資產證券化業務進行積極有效的管理,從而實現資產證券化工作的專業化和規范化,進而促進資產證券化效率的提高。其次,SPT模式對資產證券化方式預先籌集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不予支持。我國曾明確規定,信托財產必須是已經存在的財產,對于那些無法確定的財產,失去其應有的法律效益。由此可見,如果基礎設施沒有建成,想要通過SPT模式實現以該設施的收費前景進行的證券化融資的途徑是行不通的。最后,可以說我國正處于城市化快速發展的黃金時期,每年投資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資金都是在萬億以上,如果僅僅依靠提前籌資的方式來進行基礎設施的建設,在完成之后再進行資金回收的做法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國加大了對基礎設施建設融資機制的研究力度,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4.2如何有效發展SPC模式
通過上面的論述,可知SPT模式存在著一定的不足,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資產證券化效率的提升,更使得基礎資產的范圍無法得到有效擴展。由此可見,我國發展SPC模式的證券化已刻不容緩。然而,現階段我國《證券法》、《公司法》等諸多法律都沒有提及SPC,可以說現階段SPC模式還沒有得到我國法律的認可。因此,筆者建議國務院可以對資產證券化的融資模式出臺一些條例,使SPC模式的法律地位得以明確,通過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對資產證券化的相關行為加以規范,在各個方面的條件成熟之后,可以將它上升為國家法律。由此可見,只有明確了SPC的法律地位,才能促進SPC模式的發展。
4.3對金融風險進行有效防范的途徑
不久以前,美國次貸危機爆發,使得很多著名的金融機構都遭受到了重創,受到了將近百億美元的經濟損失。產生次貸危機的原因是借貸人員的基礎資產信用不良,也就是這些金融機構把錢貸給了沒有償還能力的人,但這些人因償還能力不足,如果出現大量違約的情況,就會使以基礎資產的證券化產品的所有者遭受重大的損失。如果這些基礎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所有者就金融機構本身,那么就會導致這些金融機構產生信用危機,致使資金很難流動,不利于國家的穩定和發展。導致美國發生次貸危機的原因,不僅與美國的經濟發展情況以及相關的利率政策有著直接的關系,相關部門的監管不力也是產生次貸危機的主要因素。甚至有一些金融機構為了獲得更高的經濟利益,他們利用房貸證券化將金融風險轉移到投資者的身上,故意降低貸款的信用門檻,使得不良貸款的數量明顯增多,為整個金融市場埋下了風險隱患。比如,在幾年時間內,美國的住房貸款收費額度從原有的百分之二十降到了零首付,甚至出現了負首付。還有很多金融機構為了提高工作效率,把專業人員的評估變成了電腦自動化評估,甚至對投資者隱瞞貸款人員的還款能力等一些關鍵信息,更為重要的是,評級機構之間的利益沖突以及評級市場的不透明,都使得這些具有高風險的資產毫無阻礙的進入投資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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