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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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范文1

建設工地消防管理的難點及建議

1建設工地消防監督管理機制和手段不健全

由于建設工地的臨時性、流動性,消防監督管理中難以象對待重點單位一樣建立固定的監督抽查、排查模式。一些建設道路、橋梁、隧道等工地更遠離城市建成區域,難以納入消防機構監督視線。建設工地隨著工程進度推進,施工現場及服務生活區域內一些臨時建筑以及務工人員隨時間變動較快。一些火災隱患整改措施還未及落實,施工已經結束,施工隊伍已撤離現場。新的施工隊伍進場,又會產生新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管理手段始終被動滯后。

2建設工地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突出

建設工地設置的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臨時建筑,大多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搭建,尤以彩鋼板活動板房為常見。由于彩鋼板芯材多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發生火災后蔓延速度快,燃燒產物毒性大,極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據不完全統計,從2010年至2012年10月以來,全國共發生彩鋼板房火災694起,造成26人死亡、2人失蹤、42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2545萬元,過火面積7.8萬m2,受災戶數309戶。因此建設工地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狀況已非常嚴峻,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和工程建設。2.3建設工地消防管理法規不健全針對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混亂的現狀,2011年建設部和公安部頒發了GB50720-2011《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該規范從施工現場總平面布局、建筑防火設計、臨時消防設施設計和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技術和管理措施,全面建立了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標準體系,終于使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得以有章可循。但是該規范僅僅是技術標準,而非法律法規,消防機構在監督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時尚無有效的法律手段強制建設單位予以執行。例如該規范4.2.1條提出了對施工現場人員辦公、住宿等臨時用房建筑材料必需使用A級材料等硬性要求,這是遏制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人員密集場所群死群傷火災最有效的技術手段。但是建設單位在搭建臨時建筑過程中不需經建設、消防等部門審批即可實施,難以保證臨時建筑符合規范要求。如果設置搭建施工現場臨時建筑的行政審批,又將增加建設單位審批程序,不符合政府職能改革和轉變趨勢,實際上在各級立法機關也難以通過。因此亟需立法創新強制施工單位執行消防技術標準的機制,才能徹底扭轉建設工地消防管理的被動局面。

建設工地消防管理的立法實踐

當前,立法建立和完善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已成為加強這一領域消防監管,稱補法律空白的當務之急。2011年以來,筆者有幸參與了重新制訂地方消防法規《貴陽市消防條例》的調研起草工作,結合工作實踐提出了細化建設工地消防管理的相關條款,初步完善了地方法規機制。該條例已于2012年10月31日貴陽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13年3月1日起實施。在此,簡單介紹一下該條例中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條款,以供各位同行參考。

1細化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貴陽市消防條例》在“消防安全責任”一章第十四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責任:(一)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負責人;(二)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三)施工現場總平面布局、建筑防火、臨時消防設施、防火管理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四)保持消防通道、水源、器材、安全標志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边@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上位法中對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以施工單位為責任主體的進一步細化,并結合GB50720-2011《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等消防技術標準要求,將施工現場總平面布局、建筑防火、臨時消防設施、防火管理等工作要求也納入施工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使這些技術標準的貫徹執行在法規體系中有了明確的責任主體。

2明確違反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責任

《貴陽市消防條例》在法律責任一章中對施工單位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未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負責人,未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或者警告處罰。此外,施工現場總平面布局、建筑防火、臨時消防設施、防火管理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不能保持消防通道、水源、器材、安全標志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的,責令改正,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這些行政處罰條款中,對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施工現場總平面布局、建筑防火、臨時消防設施、防火管理設置了不附前置條件的較大數額罰款處罰,主要是考慮到這些事項涉及施工現場消防管理的硬件基礎,其執行消防技術標準的情況將決定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同時這些事項無法也不必交由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審批,只能由行政強制力進行事后監督。此外,施工單位擁有較多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建設行為本身也是在執行國家有關建設法規和技術標準,執行國家關于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技術標準也是其應有義務。設立簡便有力的行政處罰,必將有利于消防機構執行及時的事后消防監督,結合上位法賦予的對火災隱患單位部位查封等行政強制手段,消防機構將取得有力的法律手段,對此類違法行為產生震攝效果。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范文2

【關鍵詞】建筑 工地 消防 安全 監督 檢查

中圖分類號: TU998.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目前,城市建設蓬勃發展,建設工程遍布城鄉各個角落,折射出了祖國日新月異的巨大變化,與此同時,建筑工地發生火災的頻次也隨之不斷攀升,甚至還出現了央視大樓火災等大量財產損失的重特大火災事故,不得不引起全社會、尤其是消防執法工作者的高度重視。

二、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1、施工單位忽視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均規定了各類單位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特別是61號令第十二條明確規定: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吨腥A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施工動火、明火作業等危險工作在工地更是屢見不鮮;另外,公安部《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第119號令)第十條第三項還就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提出了專項要求。2009年3月,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要求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強化對責任主體的監督管理,切實改善消防安全條件。然而,就是在這樣嚴密的法制環境中,仍然有一些單位心存僥幸,置法律、法規和人民生命財產于不顧,視消防安全工作與職責為無物,從源頭上蛀跨了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和開展的基礎,

2、工作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造成大量火災隱患存在

由于施工工地的存在周期大多為1—2年,一旦工程完工,人員、設備全部拆除,施工單位出于對工地用地限制、臨時建筑使用時間較短、工人流動性強、管理難度較大、投資成本較高等因素的考慮,追求利益最大化,盡可能的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空間、場地,盡可能的減少工地安全保障性投資,不可避免的出現大量火災隱患。

3、消防監督執法不充分

消防監督執法工作是國家法律法規賦予消防部隊的一項重要職責和使命,也是保障建設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一項重要舉措。不能及時發現工地存在的火災隱患,不能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和處罰,就無法將隱患消除在火災發生之前,就無法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形成有效的打擊和教育,就無法保障社會火災形勢的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三、安全教育培訓

1、對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與培訓

能增強職工的消防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有效地防止在施工活動中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失誤;安全教育培訓是進行人的行為控制的重要手段,進行安全教育必須適時,內容要合理,有針對性,并形成制度。

2、新工人在進場前應完成三級教育

結合施工生產變化,適時進行安全知識教育;針對因季節、自然環境變化引起的生產環境、作業條件的變化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增強防火安全意識,減少因作業環境變化而引起的人為失誤。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和新工藝前,應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防火安全知識、技能、意識的全面教育,并嚴格按照制定的操作規范進行作業。

3、防火安全教育的內容應全面

重點突出,要有系統性,抓住關鍵問題,反復教育,使每個受教育的人能了解自己的學習成效,養成自覺采用安全生產規程的操作方法。

4、定期開展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因施工單位大多數員工是農民工湊合起來的,有時是臨時召集來的,進出流動性大,他們沒有經過專業的培訓,缺乏防火滅火自救知識,當地公安消防及安監、勞動部門要協助施工單位做好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工作。

四、實行防火安全生產制和責任管理

1、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為主的消防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防火安全生產管理活動,認真貫徹落實各項規章制度。

2、建立由項目領導參加的包括施工人員、安全員在內的輪流值班制度,檢查監督施工現場及班組消防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并做好值日記錄。

3、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消防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防火安全宣傳教育、消防安全檢查、防火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并定期檢查落實。

4、施工項目應通過安全監督部門的安全生產資質審查,所有從事生產管理與操作的人員依照其從事的工作內容,分別通過相應部門的培訓,考試認證后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專業培訓,通過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特殊工種合格證后才能上崗。如出現無證上崗的現象,有關人員必須承擔責任。

5、所有管理人員、作業人員都必須與項目經理部簽訂消防安全協議,明確安全生產的權利與義務。

五、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對策

1、加強對施工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監督

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除在簽訂承包、轉包合同時另有規定外,均由施工單位負責(公安部6l號令)。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并要對分包單位形成制約機制,嚴禁只抓工程質量、進度,不抓消防安全,督促施工單位加強對分包單位消防工作開展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形成由建設、施工、項目部分級管理,層層落實責任的管理模式,督促其成立各級消防安全組織,積極開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處理突發事件,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巡視檢查,明確分工,細化責任,形成從經理、部門、班組、人員至上而下的管理網絡,確保每個環節不失控漏管,從而把消防安全管理職責真正落到實處。

2、加強對施工現場規劃與布置的監督管理

建設單位在報審建筑工程的設計圖紙的同時,督促其將施工人員宿舍設置方案報消防部門備案。對于未經消防部門同意,私搭亂建施工人員宿舍,造成火災致使人員傷亡的,應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督促施工單位針對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實際,充分考慮防火間距、耐火等級、疏散通道、滅火器材、電氣線路敷設以及臨時住房板材等消防安全因素,結合施工現場水源、占地面積和地理特點,繪制施工現場平面圖,并將施工方法和技術中有關消防安全的要求一并考慮進去,必要時可幫助施工單位把好臨時建筑物所用材料和耐火等級關,合理劃分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危險物品庫房、辦公區、生活區之間的防火間距,將火災危險性大的區域布置在施工現場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側或側風向,同時預留寬、高不小于4m的消防車道,由專業電工負責科學規劃、架設配電裝置和電線,確保防水、防漏電。

3、完善建設工地消防監督法律法規,保障執法監督有法可依

國家相關部門應制定詳細的專項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不同旌工現場消防設施、工地消防水池、臨時消防供水、滅火系統等的設置要求,強化基層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消防監督執法人員應熟練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六十七條,公安部《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第119號令)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等相關規定,依法對違反法律、法規的建設、施工、設計、監理單位予以處罰,追究其責任。在用好用足現有消防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努力借鑒其他地區先進做法和經驗,不斷收集工地消防監督工作中出現的新形勢、新事物、新隱患,探索更為行之有效的監督模式和措施,更新和完善相應的監督檢查要求和規定,持續提高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處理問題的能力。

結論

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問題應該引起重視。嚴格按規范要求落實到每個人的身上,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與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范文3

根據國務院批復的意見,依照有關規定,對54名事故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其中26名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8名責任人受到黨紀紀、政紀處分。

痛定思痛,上?!?1?15”重大火災事故暴露出災難自救教育和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工作存在的問題,再次敲響了安全的警鐘。因此,當前加強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監督工作已迫在眉睫。在建工程施工質量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工程竣工驗收工作,而在建工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在整個工程中起到至關重要的地位。在建工程施工期間,因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無知,或無視消防法律法規的存在,引發的火災案例很多,其引起的深刻教訓令人深思。

一、建筑施工現場存在的火災隱患

1、建筑工地人員混雜,流動性強,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大多數建筑工地的人員來自農村,年齡大小不一,文化程度低,基本上沒有經過消防知識培訓,缺乏消防知識,安全意識差,不懂國家法律法規,技術單一,顧此失彼現象嚴重,這都是導致火災事故頻發的重要因素。

2、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級低。由于施工現場局限性強,人員多,現場內的辦公室、員工休息室、職工宿舍、倉庫等建筑相互毗鄰或者成"一"字型排列,這些建筑大都為臨時性,都是三、四級耐火等級簡易結構的建筑物。還有一些職工宿舍與重要倉庫和危險品庫房相毗連,甚至臨時建筑物相互間隔只用三合板等材料簡易隔開,并且職工宿舍只有一個安全出口,一旦失火,勢必造成嚴重后果。

3、電氣線路過負荷、短路和接觸電阻過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主要是施工人員隨意亂拉臨時用電線路,電器開關和配電箱電阻過大,電氣線路線徑與用電負荷不匹配,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電線接頭處理不當而引發火災。

4、易燃、可燃材料多。一些建筑企業仍然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腳手架和易燃材料作安全防護物,特別是裝修現場既堆放有大量的可燃性裝修材料,又存放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一旦發生火災,勢必造成猛烈燃燒,迅速蔓延。

5、電焊違章操作。在建筑工地,許多地方都需要電焊作業,由于大多數電工沒有專門培訓,有的雖然經過培訓,但施工中缺乏嚴格管理,違章作業現象相當普遍,加之建筑工地平面管理混亂,各種可燃物品滿地都是,這些可燃物品遇到灼熱電焊熔渣即易引起火災。

6、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雖然大部分施工工地沒有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更談不上消防安全管理了,施工負責人只重視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忽視消防安全管理,突出表現在:一是電氣線路敷設不規范。隨著機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現場機械化操作和用電量大幅度增加,違章安裝電氣設備、私拉亂接電氣線路現象較為嚴重,也用的直接將配電裝置安裝在可燃木制構件上。二是普遍存在違章使用明火的現象。施工期間,經常使用電焊、氣焊和用明火熬瀝青,進行電焊、氣焊的工作人員無證上崗,操作時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甚至在火災危險場地沒有事先辦理動用明火審批手續。一些改擴建以及建筑內部裝飾裝修工程,沒有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甚至邊營業邊施工,不計后果。三是施工單位忽略煙頭點火源管理。施工現場辦公室、民工宿舍、建筑材料堆場等部位可燃、易燃材料較多,雇傭的臨時民工、外來人員吸煙隨意性強,一旦將煙頭丟棄在這些火災危險部位,時間一長,極易造成火災。四是忽視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管理。施工單位經常使用氧氣、乙炔,而且民工食堂大部分臨時采用液化石油氣作燃料,一旦使用管理方法不當,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火災事故。

二、預防施工現場火災的措施

施工現場存在的火災隱患,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極大的威脅。針對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現狀及隱患特點,為確保建筑工地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1、消防部門要規范執法、依法監督、嚴把審核關,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災隱患。

公安消防部門在依法實施消防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未經審批而擅自施工的單位要限期補辦有關手續,嚴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技術標準進行有效的科學監督管理,最終達到消除火災隱患目的。

2、抓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使每一個工作人員具備必要的防火、滅火基本知識,會報火警,能利用滅火器材撲救初起火災。對于外出打工人員,各地在進行技術培訓時必須加入消防常識內容,提高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從而減少人員流動對消防宣傳教育帶來的不利影響;大型建筑工地必須對員工和管理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把消防培訓當成一項重要的工作來抓。專人分管,嚴格人員管理,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層層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成立必要的義務消防隊和安全組織,定期督促檢查各工地的消防安全狀況,總結考評,納入考核范圍,與經濟掛鉤。

3、合理規劃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隱患。一是要針對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實際,合理劃分各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設立明顯的標志,將火災危險性大的區域布置在施工現場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側或側風向。二是盡量采用難燃性建筑材料,減低施工現場的火災荷載。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大型建筑工地應設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訊、報警裝置。

4、施工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要確定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安全負責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成立義務消防安全組織,負責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同時指定專人負責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視檢查,重點巡查有無遺留煙頭、電氣點火源、明火等火種。要嚴格落實危險場地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瓶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派一監護人,配齊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點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擋的同時清理干凈其周圍可燃物,防止焊珠四處噴濺。

5、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與明火點要保持一定的分隔距離,尤其是對生石灰用量大,而其火災危險性又很容易被忽視,應設立單獨庫房分類存放。對水泥、鋼筋等建筑材料,不準堆放在消防通道上。為防止火災發生,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設施,并定期對消防器材設施進行維護保養。

相關鏈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規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設的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符合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的時間內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須專庫儲存;化學易燃物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應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其庫房的耐火等級和防火要求應符合公安部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使用后的廢棄物料應及時清除。建設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裝電器設備、進行電氣切割作業等,必須由合格的焊工、電工等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電熱器,須有工程技術部門提供的安全使用技術資料,并經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同意。重要工程和高層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溫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學易燃物品時應限額領料。禁止交叉作業;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七)非經施工現場消防負責人批準,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現場內住宿。

(八)設置消防車道,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夠的消防水源。

(九)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并設在安全位置。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設施不得埋壓、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須對消防設備采取防凍保溫措施。

參考文獻: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范文4

關鍵詞: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

Abstract: the fire control safety in construction workers dormitory and structure of the site should cause enough attention, will relevant standards set out in time, only in this way, the construction site of the fire control safety can be security, fire loss and the life safety of workers do decrease.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ite; Fire control safety

中圖分類號: TU998.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施工現場火災危險性分析

1.可燃物多,臨時用火頻繁

在建筑施工現場中會存放大量的可燃材料,就像木材、油毛氈、瀝青、粘合劑、油漆等,這些材料都會集中進行存放,并且存放的條件較差,有的甚至直接放置在施工現場。除此之外,工程現場中還會存在很多施工垃圾,而主體工程登高架防護網、遮雨防水的塑料雨布、混凝土養護的草氈等也都是可燃材料制成的,近些年正在大力推廣建筑節能,外墻保溫材料主要采用的聚苯板、擠塑板、聚氨酯泡沫塑料被大量應用,而這些都是可燃材料,并且在施工過程中直接暴露在空氣之中。這些物品只要接觸到明火,就有可能發生火災事故。

2.防火分隔未實施完畢,火勢蔓延迅速

施工期間,建筑內部尚未進行防火分隔,水平、垂直防火分區均未形成,整個空間處于連通狀態,同時,樓梯間、門窗洞、電梯井、各類管道井等均未封堵,空氣水平、垂直流通迅速,煙囪效應明顯,一旦發生火災,火勢在很短的時間內便迅速蔓延擴大。

3.功能區劃分不明晰,火源、電源多

因為管理水平的高低在施工企業中并不被重視,當前還是有很多施工現場的功能沒有進行明確地劃分,對于用火作業區、倉庫以及材料堆放區、生活區等都沒有進行明確地劃分,在現場中的每一個功能區并沒有空間上的區分,而且這些建筑大部分都屬于是臨時搭建,耐火等級都在三、四級,結構較為簡易,并且這些危險品放置的位置大都是靠近一些職工宿舍,而且一些更為嚴重的是中間的隔離只有三合板。但是在施工現場的用火作業和生活區用火用電是需要經常進行的,尤其是在生活區,衣物、被子等都屬于可燃物,亂拉亂接電線的現象比較突出,在冬季的時候,電暖氣和電熱被的使用頻率較高,做飯大都也是使用電路,因為在施工現場中的功能區沒有清晰的劃分,火災事故的發生就比較容易。

4.疏散通道不通暢,易造成人員傷亡

在現在的建筑中,雖然疏散通道會有所建立,但是因為還是處于施工階段,還有一些疏散通道不能發揮作用,也有很多疏散通道被各種施工垃圾或者一些材料堵塞,而很多施工現場中大部分都沒有設置疏散通道,這樣的話,只要有火災發生,施工現象中的大量可燃物就會開始燃燒,在室內的施工人員根本找不到一條可以安全逃生的通道,人員傷亡事故就會產生。同時因為內部通道不夠暢通,消防力量到場之后,滅火救援人員難以進入建筑物內部開展內攻及人員施救。

5.邊施工邊營業(使用),增大火災危險性

在很多改建、擴建、內裝修工程中,出于經濟效益和經營需求的考慮,存在邊營業邊施工或邊使用邊施工的現象,而且施工區域與營業區域沒有進行有效地分隔,建筑物在營業使用期間,存在各類電氣設備和火源,加大了施工工地的火災危險性。同時,若施工工地發生火災,也直接影響到營業(使用)部分,極易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二、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災預防措施

1.加強現場管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106號令)中明確要求,施工單位要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負責人。所以,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單位要制定并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尤其是動火審批制度和現場防護措施,并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而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監理單位也有責任對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當前全國正在全面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要充分利用這一契機,深入推動施工企業單位的“四個能力”建設,提高火災防控能力。

2.強化人員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針對施工人員大多數是農民工、臨時性流動快且大多沒有經過專門的培訓、缺乏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能力等問題,加強施工單位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崗前培訓。通過模擬演練火災報警程序,掌握了火災報警要點。不僅如此,更多的培訓項目還能讓大家親身參與其中,如怎樣用最快的速度把救生繩打出安全牢固的繩結,使用救生繩逃生時上升下降時的動作要領,發生火災后如何正確按照疏散指示標志快速逃離火場等等,使建筑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不斷得到提升,對于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識應該有一個大致的了解和認識,將自防自救能力進行提升。

3.合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儲存足夠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暢通

根據施工工地的面積和規模,配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和器材。此外,可以利用施工現場的一些設施作為臨時消防設施使用。例如,利用施工水池兼做消防水池,確保足夠的儲水量。施工用水泵可以作為臨時消防水泵,施工用輸水立管也可作為消防豎管,要保證足夠的流量和揚程,在各個樓層設置一定數量的臨時消火栓、水帶、水槍等,滿足撲救初期火災的需要。要確保建筑外部的消防通道和內部的疏散通道暢通,一旦發生火災,人員可以及時疏散,消防車也可以及時到場進行滅火。

4.科學制定施工方案,降低火災危險性

施工單位在制定施工方案時,應當考慮平面布置、區域劃分、用火用電、消防應急預案等內容,最大程度上的降低火災危險性。例如,針對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實際,合理劃分各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設立明顯的標志,將火災危險性大的區域布置在施工現場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或側風向。盡量采用難燃性建筑材料,減低施工現場的火災荷載,提高臨時建筑的耐火等級且相互間留有必要的防火間距。

三、結語

目前,在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中,對于建筑業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我們不僅對建筑物本身的消防安全要作為重點,而且對于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也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

參考資料:

[1]李文莉,蔡蕓.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系統管理研究[J].消防技術與產品信息. 2011(02).

[2]孟憲赫.施工現場的火災危險性及防火措施[J].黑龍江科技信息. 2010(22).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范文5

關鍵詞: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對策

Abstract: in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ite, because of the lack of corresponding fire safety management, all kinds of fire accident loss and is rising year by year. To prevent such accidents, this paper will on construction site on fire control safety management problem in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Fire control safety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中圖分類號:TU71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緒論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生活質量的提高,各種建筑處處可見,新材料,新結構,新技術不斷應用于現代的建筑工程中,市場經濟的騰飛帶動了建筑業的發展,然而近年來,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卻頻頻出現失火的現象,不僅僅影響到了整個工程的順利開展,更為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單位帶來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正是因為這樣,各建筑施工企業、單位必須從本質上認識到自身施工現場的特點,進而結合施工的實際做好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這樣才能夠有效的控制好消防安全隱患,才能夠保證建筑工程的順利開展,最終保障自身的利益,促進自身企業、單位的可持續發展。因此,本文應針對不同的現場消防安全管理中出現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

二、當前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問題

經過對建筑施工現場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問題的調查及統計,現發現以下幾個主要突出的問題。

(一)建筑施工現場存在各種火災隱患,監督管理工作卻并不到位,對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是為了能夠更加全面、更加有效的保證消防工作的安全性,但是建筑工程的施工是一項具有動態性、多變性以及復雜性的活動,從而加劇了監督管理工作的難度,使之出現監督管理不到位的現象,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本身具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例如施工現場多數與辦公室、宿舍,休息室,倉庫等相鄰,如突發火災事故則很難疏散;而且施工現場現在多為臨時施工搭建,極易引起火災的發生和蔓延;還有一些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設施嚴重缺乏,甚至有些連最基本的滅火器都沒有;由于某些特殊性的原因,有的建筑施工現場存放著很多的炸藥,以及一些易燃易爆物品,導致火災危險性極大。

(二)施工現場工作人員消防安全責任意識淡薄,甚至沒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已經缺乏消防組織機構,有的施工單位只重視經濟效益,片面強調企業自主經營權,漠視國家宏觀管理和《消防法》、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對新建、改造、擴建建筑工程設計方案不申報就投入施工。還有的單位領導持“重經濟、輕安全”、“早施工、早完工、早開業、早獲利”的觀點,對火災的發生抱有僥幸心理?,F在的許多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甚至沒有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也沒有訂立消防安全責任合同,大多數員工消防意識較差,缺乏最基本的消防常識。而且大部分單位沒有制訂滅火應急疏散預案,也沒有對員工進行崗前培訓以及消防安全教育和宣傳,導致制度落實不力。

(三)建筑施工現場要么缺乏基本的消防設施,要么消防通道不暢,在檢查和調查中發現除了少數較大的工地配備有極少數的滅火器材外,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沒有任何消防器材,甚至一些施工人員為圖方便,把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雜物隨處堆放,導致消防通道不暢。建筑施工現場, 多數建筑物處于已經開始建設但仍未竣工的階段,消防設施不夠完善,因此一旦發生火災,建筑設計中的消防設施通常不能發揮作用, 尤其是對高層建筑,在發生火災后,一般主要還是依靠建筑內的消防設施進行可能的火災撲救,然而施工中的高層建筑中的消防設施尚不完善,因此對于火災撲救就更為困難。

(四)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當前,各種工程公司眾多,還出現了一些跨省、地區的工程公司和施工隊,這些工程公司中,有的根本沒有在消防部門辦理“建筑消防工程施工許可證”,更多的是掛靠別人的資質進行施工,在實際中,許多黑施工隊通過關系攬到工程后,找幾個朋友幫忙,干完活拿錢就走,管你隱患不隱患。即使是正式注冊的施工隊,人員主要是農民,也有下崗務工人員,多數未經上崗培訓,不懂消防知識,無證上崗,今年與轄區安全監督局、質監、經貿、工商等聯合進行安全大檢查時,就發現許多施工現場各工種的施工人員有76%沒有取得相應工種的崗位資格證,更多是未經過任何相關培訓的民工,另外,施工隊缺乏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發生火災時不能有效的組織逃生自救撲救初期火災能力。如今受到商品經濟的影響,大多數施工單位為了爭取更大的施工進度,根本沒有落實消防管理。例如私拉亂接電氣線路;電焊人員無證上崗等;沒有及時開展防火、滅火檢查,有嚴重的消防隱患;還有的一些施工單位對于消防部門提出的整改要求不予理睬。由于明火的使用導致不少的火災危害產生,而火災的發生并不是必然的。例如,在2009年元宵節,中央電視臺在建附屬文化中心工地的火災,就是因為施工單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而引起的。

(五)建筑單位隨意降低建筑防火技術標準, 違反消防法規現象嚴重未經消防部門審批,少數建筑工程擅自施工;雖然有的經過消防審批,但施工單位按著建設單位的意圖擅自改變局部的平面設計;甚至一些單位為節省成本,肆意選用低價位的可燃材料,導致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嚴重降低,嚴重增加了建筑的火災荷載,偷工減料現象在有的單位極為嚴重, 選用的電線、龍骨、室內家具、地面鋪設材料、墻布等不采取任何防火措施;甚至有的裝修時遮擋消防設施,且擅自減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數量和設計寬度,從而導致火災隱患的先天遺留。

三、針對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所提出的措施下面對以上問題提出針對性的措施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范文6

關鍵詞:在建高層建筑 火災危險性 火災撲救

0 引言

隨著經濟迅猛發展,現代化城市建設步伐加快,由于土地資源的緊缺,高層建筑成為了城市建筑的趨勢,而高層建筑建設工期長、各方監管不到位,一旦發生火災撲救難度大,因此,在建高層建筑的火災防控就成為了當今消防工作的一個難題。但是對高層建筑在建施工工地火災卻未能引起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有關部門的足夠重視,近年來,在建高層建筑工地火災不斷發生,成災率高,經濟損失大。透過這些在建高層建筑火災事故,加強對在建高層建筑火災危險性及防控對策的分析研究顯得十分重要。

1 在建高層建筑的火災危險性分析

一是可燃物多。在建高層建筑工地臨時建筑較多,如倉庫、工棚等,這些建筑大部分采用竹子、木材、油氈等可燃易燃材料搭建;在建高層建筑周圍的防護網、施工的腳手架等大多用可燃材料做成;因施工需要,施工樓層存放大量油氈、木料、模板、油漆、裝修材料,存放物雜亂無章,且多為可燃易燃物品,為火災發生提供了必要條件,只要接觸明火等火源,就有可能發生火災事故。二是建筑施工用電、用氣、用火量大。在建高層建筑的各類施工機器、電焊、氧切割等作業都需要大量的電、氣,而施工現場的設施往往不按照規范設計、安裝,不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臨時的電氣線路布線過多、過亂,很容易引起用電過載或者電線短路,從而引起火災事故。三是消防設施不完善。由于在建高層建筑本身的消防設施未建成,建筑內部的自動報警、自動噴淋和消火栓等預警設施、消防設施不完善,使初期火情不易被察覺,不能及時控制火災蔓延,缺水成了最大問題,給消防員內攻近戰帶來極大的困難,從而延誤撲救的有利時機。同時,由于正在施工,建筑內部未進行防火分割,樓梯間、門窗洞、電梯井、各類管道井等未封堵,空氣水平、垂直流通迅速,煙囪效應明顯。四是在建高層建筑工地環境復雜。由于在建高層建筑作業施工面大,建筑材料堆垛多,建筑內部情況復雜,堵塞了消防通道,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車根本無法在第一時間靠近火場,影響滅火戰斗展開,不利于撲救初起火災。五是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管理混亂。施工單位往往將辦公區、生活區和作業區混建在一起,很多工人住宿在施工現場旁邊或內部,施工單位沒有采取相應的防火措施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沒有制定相應的滅火、疏散預案并組織施工人員進行演練,許多工地電焊、電工等特種工操作人員缺乏專業培訓,不少人是無證上崗,施工時操作不規范,用火用電現場不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設施,電焊作業產生的火花、灼熱熔珠四處飛濺散落,相當一部分施工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為了方便,往往就地燒火做飯,甚至燒木材取暖,亂扔煙頭等火源,非常容易引起可燃物燃燒,釀成火災事故。

2 在建高層建筑的火災特點

在建高層建筑的建筑特點既有一般高層建筑的共性,又有其特殊性。一是煙、火蔓延途徑多,由于無防火、防煙分隔,電梯井、管道井等未封堵,火災極易蔓延,飛火從高處散落,引燃防護網和地面的建筑材料,容易形成立體火災,消防人員難以堵截。二是內部情況復雜,人員疏散難度大。在建高層樓梯無扶手、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疏散設施,樓面孔洞多,電梯井道口無護欄,樓面穿管預排的凸出物多,現場堆放著各種建材雜亂無章,外圍腳手架和防護物多為可燃物,如果發生火災,容易垮塌,無論是對施工人員還是消防營救人員,疏散和搜救的難度都非常大,極易造成人員傷亡。三是消防部隊滅火難度大。在建高層建筑施工現場通道狹窄,由于受到場地的制約,房屋、棚屋之間,建筑材料垛與垛之間缺乏必要的防火間距,甚至有些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通道,消防車難于接近起火點;內部情況復雜,難以掌握內部情況,缺少應急照明設施,消防人員不能及時到達著火層,戰斗展開困難。四是消防供水很難保證。由于高層建筑施工工地現場周圍環境復雜,加上建筑內部未建成開通自動消防設施,消防用水匱乏,內攻時水壓、水量無法滿足滅火需要。

3 防控在建高層建筑火災的措施

3.1 嚴格把好消防設計審核、驗收關。公安消防部門要嚴格按照《消防法》及建設工程消防監督法規,進一步完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工作制度,依法落實消防設計審核技術復核、大型建筑工程項目消防審核驗收意見集體會審、疑難問題專家論證等工作措施,提高建筑工程消防行政許可的質效,強化高層建筑落實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源頭把關。公安消防部門與建設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協作機制,加強對高層建設工程項目各方責任主體的監督管理,在對建設單位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建設工程是否具備保障安全的具體措施進行審查,施工現場應具備以下消防安全條件:一是施工現場要設置消防通道,建筑工地要滿足消防車通行、停靠和作業要求,建筑內應在樓梯間、出入口設置醒目標志和應急照明,及時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礙物,規范材料堆放,保證消防通道暢通。二是施工現場要按有關規定設置消防水源。應當在建設工地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并保持充足的管網壓力和流量。根據在建工程施工進度,同步安裝室內消火栓系統或設置臨時消火栓,配備水槍水帶,消防干管設置水泵接合器,滿足施工現場火災撲救的消防供水要求。三是施工現場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層建筑的各個樓層應配置適當數量的手提式滅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四是施工現場的辦公區、生活區、作業區和材料區應當分開設置,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保持安全距離,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對不具備條件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以確保施工現場消防安全。

3.2 加強建設過程主體管控,及時發現并清除建筑火災隱患。針對高層建筑的高火災風險,公安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在建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監督檢查,重點檢查承建單位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施工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防火巡查落實情況等;并且要深入開展在建工程建設消防質量、消防產品等專項監督檢查,對于不滿足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條件、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的要依法督促整改。推行施工單位消防質量信譽監管,強化建筑工程建設、設計、施工等單位的質量責任意識,依法嚴肅查處違反消防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建設、施工等行為,強力監督各消防質量責任主體在高層建筑建設過程中認真落實國家消防技術標準;施工單位應當制定并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消防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并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動用明火必須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需要進行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應有具體防火防爆措施;電焊、氣焊、電工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后果嚴重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防火部位,實施防火巡查制度嚴格管理。通過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消除高層建筑火災隱患,確保高層建筑建設消防質量,降低高層建筑火災風險。

3.3 強化社會消防宣傳培訓,增強業主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公安消防部門應結合消防宣傳和社會化教育培訓工作,加大對消防法規、建筑火災預防及消防安全管理知識的宣傳及培訓力度,培訓施工單位各個崗位人員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等,通過教育保障施工現場人員具有相應的消防常識和逃生自救能力,增強在建高層建筑權屬、物業管理和使用業主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教育引導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落實好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職責,最大限度地預防建筑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3.4 加強在建高層建筑初期火災撲救和實戰演練。在建高層建筑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消防法規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規的規定,建立施工現場消防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演練,公安消防部門應對施工單位消防應急預案的制訂、演練進行指導,切實提高施工人員及時報警、撲滅初期火災和自救逃生能力。針對在建高層建筑消防監督、作戰預案制定和演練不足的薄弱環節,公安消防部門要實行防消聯勤制度,戰訓部門、執勤中隊和防火監督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在建高層建筑熟悉,通過熟悉建筑內部結構和周邊環境,制定在建高層建筑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同時強化技戰術研究,解決初戰控火、搶救人員、強攻近戰、火場供水、消防設施應用、安全防護等方面的問題,用科技的方法和手段,研究出切實可行的辦法,對轄區高層建筑可能發生的火災等災害事故,制定完善針對性較強的作戰力量出動編成,結合滅火救援行動的各個環節,開展破拆、救生、供水、通信等戰術操法訓練和滅火救援實地實戰演練,掌握滅火救援的主動權。

4 結語

總之,預防和撲救高層建筑火災還是當今的一個消防難題,在建高層建筑的預防工作,必須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針對在建高層建筑發生火災的特點,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從源頭上預防火災,做到防患于未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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