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如何合法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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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如何合法化

民間借貸如何合法化范文1

【關鍵詞】民間金融;正規金融;民營經濟;金融體系

1.民間金融定義

關于對民間金融,國內理論界對此尚未形成大家公認一致的定義,本文所研究的民間金融是指未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金融資產歸民間個體所有并由民間經營的信用部分。從監管、所有權和經營權三個方面同時來限定民間金融,具體表現形式有各種民間互助會、地下錢莊、典當行、地下投資公司等。

2.我國民間金融發展的現狀分析

(1)絕對數量巨大,比重居高不下。僅粗略估計曾在2005 年末,中國民間金融、地下金融和非法金融總量就已經達到了驚人的2.9 萬億元左右;(2)逐漸從“地下”走到“地上”。在計劃經濟時期,我國實行嚴格的金融管制,民間金融多以隱蔽的地下形式存在。改革開放后,隨著民營經濟的發展和我國市場化進程的加快,政府對經濟的管制逐漸放松,各種民間金融活動開始活躍起來;(3)隨著金融管制的放松和利率市場化的逐步實施,民間融資利率趨于下降。利率的市場化改革有利于調節資金流向,增加資金供給,使得民間金融利率過高的局面有所改善;(4)存在方式的多類型、多層次性。我國的民間金融存在形式是多樣化的。從無息的互民間借貸、有息的民間借貸,到組織化、機構化的地下錢莊等多種形態都有。

3.正面和負面影響

3.1正面影響

民間金融可以優化資源配置,促進民營經濟的發展,培育社會信用,緩解農村金融資源的匱乏,與正規金融形成互補,為金融創新積累經驗等。與正規金融比,民間金融具有如下優勢。第一,民間金融機構一般規模較小,機構較為簡單,管理層次也少,運行機制比較靈活,比較適合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第二,由于民間金融是基于血緣、地緣關系的非制度信任,信息來源比較全面而且成本較低。第三,具有較為穩定的服務對象和市場基礎,民間金融的發展壯大既得益于中小企業發展帶來的資金需求,又反過來進一步促進了中小企業的成長。

3.2負面影響

(1)民間金融自身存在著較高的系統性風險。民間金融的借貸行為建立在一種非制度信任的基礎之上。此外,由于民間金融處于一種地下狀態,使得金融監管機構難以對其進行監管;(2)易發生糾紛,甚至引發社會問題。由于民間金融活動大部分在法律規定之外進行,借貸關系難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一旦發生糾紛可能造成金融秩序的混亂,影響社會安定。(3)對正規金融機構的信貸業務造成沖擊。同處在一個金融市場,民間金融機構與正規金融機構之間必然會有業務上的重合。

4.民間金融的規范和發展對策

民間金融的比較優勢是有一定條件和范圍的,同時也就有一定的負面影響,如何把握其合理的分工范圍,揚長避短,更好地促進其為我國經濟發展服務,需要有適當的政策引導,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促進其規范化發展。

4.1轉換觀念,正確對待民間金融

長期以來在對待民間金融的態度上,我國政府多持“打壓”態度,也曾經試圖加以治理,但是事實證明并不成功。因此,政府在對待民間金融的觀念、角色定位以及職責問題上有必要轉換思想。事實上,政府也在逐漸做出有效措施,2008年5月,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共同了《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為民間金融陽光化邁出了重要一步。2010年3月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鼓勵和引導民間興辦金融機構。

4.2區別對待不同形式和性質的民間金融

民間金融存在形式的多樣化,以及在經濟活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也存在差異,因此政府在處理民間金融時,應采取分清類別、區別對待的原則。對于無息互民間借貸這類對經濟生活有益的民間金融,政府可以提高借貸雙方的規范意識,以盡量減少糾紛。對于有息借貸,要強化對契約關系的保護,保障公民合法權益,規范有息民間借貸。對于高利貸,鑒于危害性,政府應堅決對其進行打擊。

4.3民間金融合法化

由一于民間金融沒有取得合法地位,其所進行的活動既未納入監管范圍,也不受法律保護,不利于其健康發展。從國外的經驗看,美國等發達國家都曾通過使民間金融、合法化的方式來規范民間金融,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們也要積極鼓勵正常的民間金融活動,有條件的允許民間金融合法化。

4.4健全民間金融發展的制度環境

實現民間金融的正規化、合法化發展,必須要有制度上的保證。具體的說這些制度包括存款保險制度、征信制度、信用擔保制度、市場準入和退出制度。

5.結束語

民間金融的發展和存在既是一個歷史過程,也是一種現實需求。民間金融的存在有其內在必然性,我國的現實國情決定民間金融將長期存在下去,成為我國金融結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國經濟改革中取得的一系列成就,民間金融功不可沒。如何用好民間金融這把“雙刃劍”,是政府的當務之急。應該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引導、規范、保護民間金融的發展,政府在打擊民間金融犯罪的同時,保護合理的民間金融活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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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如何合法化范文2

【關鍵詞】 民間借貸; 合法化; 金融體制

目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已經成為理論界與實務界共同關注的話題。融資困難嚴重阻礙了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關于融資難的原因,近年來國內外學者也從各個方面進行了相應的研究,主要可以從銀行和企業兩個方面來解釋:第一,從商業銀行角度來說,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與銀行規模之間有明顯的負相關關系(strahan and Weston,1996),而隨著大銀行對小銀行的吞并或大銀行之間的合并,銀行更傾向于減少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等(Peek and Rosengren,1996),因此,各大國有或者地方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存在比較嚴重的規模歧視。第二,從中小企業自身的角度來說,張捷(2002)認為中小企業融資難是其本身特性決定的,中小企業經營規模小決定了其融資難。郎洪波(2004)、鈕明(2005)也均認為中小企業自身存在諸多缺陷,如信用度不高、產權不清晰等問題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原因。

一、溫州民間風波介紹

從2011年3月份到現在,江南皮革、三旗集團等溫州當地的一些知名民營企業突然就人去樓空,之后媒體公開報道的失蹤的溫州業主就達到了10多位。這一連串“跑路”事件的背后其實反映的是民企資金鏈斷裂問題。溫州素有民間資本晴雨表之稱,此次接二連三地出現企業主失蹤不禁引發一系列的思考,一直被猜測的民間高息借貸會不會因此出現崩盤?溫州政府又將如何應對?中國的金融機制將面臨怎樣的發展與改革?

二、溫州民間借貸事件原因分析

溫州區域金融結構特征為傳統民間金融市場和以現代銀行業為主的現代金融部門的并存,即二元金融結構,這種金融結構的形成是市場機制自發作用的結果。從20世紀八九十年代開始,溫州民營經濟開始興起,由于金融政策的約束,作為中小企業的民企從銀行借款存在諸多困難和限制,難以滿足企業資金數量和時間上的需求,民間借貸嶄露頭角。民營企業多為制造業,收益率較高,足以支撐起民間借貸利率,因此民間借貸開始在溫州地區盛行,對于溫州民企融資起到了重要的補充作用?;诖耍疚闹貜囊韵聝煞矫鎭矸治鰷刂菝耖g借貸原因。

(一)正規金融融資無門

在當前的金融體系下,一方面,大型金融機構的融資門檻較高,且往往對國有企業、大型企業或者有政府背景的融資平臺有著天然的偏愛,大部分的信貸資源給了他們。面廣量大的中小企業,尤其是民企,由于受到規模、產權、信息、管理等諸多因素的限制,絕大部分根本無法指望從正規的銀行機構中獲得任何信貸額度。此外,由于官方對金融的嚴格監管,使得小型的、地區性的金融機構又有著諸多的政策限制,許多急需資金救命的中小企業,無法通過合法的主流金融體系獲得資金。

另一方面,對于達到銀行融資門檻的民企,即使能從銀行獲得款項,在目前銀根緊縮的大背景下,又面臨著銀行貸款利率過高的壓力。在面臨主流金融的雙重困境之下,很多資金短缺的民企只能求助于民間金融。

(二)民間借貸險象環生

溫州民間融資歷來存在,而隨著近年國家控制通脹、流動性不斷收緊的影響下,民間借貸空前活躍,借貸利息一路瘋漲。同時,民間借貸規模相比以前也明顯增加;此外,民間融資涉及行業廣泛,隨著大量融資機構的產生,非法金融現象有所“抬頭”,導致融資關系錯綜復雜,民間借貸險象環生。

第一,民間借貸規模龐大。民間借貸由于過高的利潤,這個巨大的市場吸引著各路資金??傮w來說,溫州民間借貸資金來源涉及溫州幾乎每一個家庭和個人。人民銀行溫州中心支行最新公布的《溫州民間借貸市場報告》顯示,溫州民間借貸極其活躍,有89%的家庭個人和59.67%的企業參與民間借貸,目前溫州民間借貸規模高達1 100億元。龐大的民間資金客觀上為溫州的中小企業提供了新的融資途徑,但錯綜復雜的資金關系同時也埋下了高風險的隱患。

第二,民間借貸利率高。民間借貸市場利率差比較大,一般來說,普通社會主體之間的借貸利率可達到18%,小額貸款公司的放款利率為20%左右,而社會融資中介的利率則可達到40%左右。根據人民銀行溫州市中心支行的最新監測數據顯示,截止到2011年6月份,溫州民間借貸利率已經超過歷史最高值,一般月息3-6分,有的則高達1角,甚至1角5分,折合民間借貸綜合利率水平為24.4%,折合月息超過2分,比2010年6月上升了3.4個百分點。

第三,民間借貸風險大。民間借貸資本加速了資本運營的速度,有預期的高收入,但是也面臨更大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到目前為止,我們國家尚缺乏一套完整、合理的制度來制約借貸人的違約行為。溫州的民間借貸主要依靠個人信用來維持契約關系,沒有抵押、擔保。一旦借貸人投資失敗,就面臨著違約的風險。

二是民間借貸資本鏈條的不完整性會帶來更多潛在的風險。由于民間借貸不能有效和銀行貸款融資相結合,一旦借貸人資金周轉出現問題,借貸資本鏈條就會斷裂。對于中小型企業來講,民間借貸資本鏈條的斷裂會波及整個上下游企業,由此帶來的失業和財產縮水問題,會嚴重影響實體經濟的發展。

三是隨著民營中小企業的發展,膨脹的資金需求欲望及國有商業銀行針對中小企業嚴苛的信用條件,導致民間資金需求加大,一些投資公司(其實就是“地下錢莊”)興起,但很多都是披著合法的外衣而從事非法的活動,導致地下金融盛行。

三、建議

溫州民間借貸風波引發各級政府對中小企業生存狀況的關注。2011年9月29日,溫州市政府出臺了多項解決中小企業債務危機問題的措施,其中包括要求銀行業機構不抽資,防止抽資壓貸導致中小企業資金鏈斷裂。溫州市銀監局也已要求當地各家銀行調低貸款利率,最高上浮不能超過30%,如企業財務危機牽涉多家銀行貸款,銀行間要“同進同退”,不得單獨抽資。

盡管這些措施能在一定程度上暫時緩解民企資金短缺問題,但從長期來看,筆者建議,應推進金融體制改革,優化中小企業融資機制,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同時要對傳統民間借貸實施引導、規范,繼續發揮民間借貸的補充融資作用。

第一,大力推進金融體制改革,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民企缺錢,最關鍵的問題不是從“哪里借錢”,而是“能從哪里借到錢”。民間借貸興起主要的原因是目前金融體制不能滿足他們的資金需求,因此應大力推進金融體制改革。具體來說,可以設立地方性的小額貸款公司、社區銀行,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服務;各大型的國有商業銀行在貸款條件方面可適當放寬,為地方經濟的發展提供一定的資金;推進銀行市場化進程的改革,制定金融機構破產法,建立健全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各級金融部門積極開拓市場,創造條件,爭取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提供條件等。通過一系列金融改革,將目前的正規金融和民間金融“雙軌”結構變為兩者的并軌,從而更加有力地促進金融資源的有效配置。

第二,明確民間金融法律地位,嚴格區分非法融資與民間融資。民間金融合法化是民間金融發展的首要前提。(1)對一定規模,管理正規,財務健全,未被非法行為利用的民間融資形式進行合法化;(2)對資金用途正當,不是用于循環騙貸的民間資金運作予以法律保護;(3)對以銀行基準利率為準則進行合理經營的民間金融活動界定為合法行為。

第三,規范民間融資行為。不少企業人士認為,中國民間金融或地下金融現象的愈演愈烈,本身就說明目前中國現有的金融機構無法滿足實體經濟的要求。然而民間借貸利率高,嚴重偏離實際供求的反映。為控制過高民間借貸利率的潛在風險,維持正常的市場金融秩序,防止發生資金鏈斷裂引發嚴重社會問題,政府部門要加強對民間借貸的監管。通過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等對民間金融予以引導,從而促進中小企業的長久健康發展。具體來說,可以制定專門的法規,明確不同民間融資的合法性;可以通過簽訂合同并在當地公證、登記等方式對民間借貸行為進行規范等。

第四,中小企業本身應該加強自身建設。相對于大中型企業來說,中小企業天然存在缺陷,因此就更應該加大自身的建設。中小企業可以通過企業信用評級體系的構建來提高自身信用等級以此來加強獲得銀行貸款的能力;也可以通過中小企業的制度創新和治理結構的完善,在產權清晰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對企業家的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同時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這些措施對于中小企業融資結構優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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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如何合法化范文3

關鍵詞:溫州;民間借貸;改革;金融試驗區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31-0064-02

引言

2012年3月28日,國務院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談到國務院為何選取溫州來打響改革的“第一炮”,首先,溫州是中國民間資本量較大、資金較為活躍的地區;其次,溫州中小企業數量眾多,資金需求量大,同時,該地區民間借貸的一部分風險已集中爆發。在這種情況下,“溫州改革”是有典型意義的。下面我們就以溫州為例來談談中國的金融改革。

一、溫州民間借貸存在的必然性和可能性

1.中國金融體系不健全,借貸款機構魚龍混雜。溫州空前活躍的民間借貸,源于中國特殊的金融體系。中國經濟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轉型中的中國經濟存在著正規金融與非正規金融的劃分。在當前的金融體系下,國有、大型企業有正規金融機構較好和優先的信貸資源,而絕大多數的中小企業往往因為自身固有的一些風險而被正規的金融機構拒之門外。企業家想創業發展,必須擁有充足的資金,而融資的最佳途徑是向銀行借貸。但是,銀行為了要保證資金的流動性,其放貸風險必須很低,因此對于那些中高風險的中小企業來說,銀行的資金是可望而不可即。因此,銀行大都只向低風險的國有、大型企業發放貸款,從而保護了存款人的存取款安全。

2.溫州民間借貸的市場需求始終存在,資金需求勢頭強勁。溫州的民間借貸,在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呈現出不同的活動特征。一直以來,溫州民間借貸活動比較活躍,成為正規金融的重要補充。2011年上半年,國家采取了極度收縮的貨幣政策及財政政策。數次加息與調整存款準備金率,造成之前生產擴張的中小企業資金供需更加緊張,面對資金緊缺,企業主只能通過民間借貸來完成資金融通。中小企業融資難、民間資金高利率、銀行吸收大量儲蓄等無不表明了今年資金的緊張程度。

3.負利率時代下的民間借貸如魚得水。改革開放以來,人民收入不斷增加,除去日常開銷外,還有許多閑置資金,這就為溫州民間借貸提供了可能性。一方面,由于通脹的爆發,CPI的上漲,普通百姓的錢都在銀行縮水,而當前社會上投資理財的方式十分有限,居民手中擁有的閑置資金基本上是存入銀行獲取低利息收入。另一方面,能夠從銀行得到大量貸款的多數是國有大型企業,普通個人儲戶根本沒有能力涉足一些大的投資項目。因此,“負利率”帶來的儲戶存款貶值導致資金四處尋求投資機會,而民間借貸這時候就成為了大量居民為對抗通脹風險以獲取更高收益的一個較好的選擇。

二、由溫州民間借貸所引發的問題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溫州的改革與發展取得長足進步,尤其民間借貸對溫州中小企業的發展作出了極大的貢獻。但是,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后,由于國內經濟外需受阻、內需不足,使得中小企業步履維艱。自2011年4月起,溫州中小企業主出現了“跑路潮”,從而引發中小企業倒閉潮,讓溫州的民間借貸體系瞬間崩塌。

1.溫州經濟出現產業“空心化”現象。在經濟發展初期,溫州人通過投資實體經濟獲得財富??呻S著近幾年資本虛擬運作的盛行,溫州人并沒有繼續專心于做大做強實體經濟,而是把錢投入到虛擬資本市場當中以獲取更高收益,由此便帶來了產業“空心化”現象?,F在溫州企業的實業精神在漸漸衰退,急躁、浮躁的理念支配著一些企業家的行為。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必須牢牢把握發展實體經濟這一堅實基礎,努力營造鼓勵腳踏實地、實業致富的社會氛圍;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確保資金投向實體經濟,防止虛擬經濟過度自我循環和膨脹,防止出現產業“空心化”現象。如何大力發展實體經濟,對中國經濟至關重要,實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實業不穩,經濟絕對不可能健康發展。

2.民間借貸體系不健全,溫州民間借貸高利率化。在過去三十多年中,民間借貸對于溫州民營經濟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然而,由于溫州民營企業運營風險一直較大,再加上銀根縮緊,溫州企業主很難從正規的金融機構獲得資金以維持正常運轉,這些企業只得把主要融資渠道,轉向利率越來越高的民間借貸。資金供求不平衡,高風險要求高收益,以及民間投融資渠道缺失等方面的原因導致了溫州民間借貸高利率化。這樣的后果不僅加大了中小企業融資成本,而且對社會穩定也形成了較大的威脅,這就為溫州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埋下了隱患。

三、溫州“金融試驗區”的建立對中國金融改革的利與弊

3月28日,國務院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F時融資艱難的溫州,終于迎來重大政策利好。隨著溫州金融綜合改革實驗區的成立,溫州的民間借貸有望率先合法化。對于眾多緊缺資金的中小企業而言,民間金融的規范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它們的生死。

(一)改革試驗的有利之處

1.溫州金融綜合改革有利于為未來中國金融改革提供方向和經驗的積累,將對全國金融改革產生示范作用。溫州此次將重點推進五大領域金融改革創新,包括建立健全服務小微企業的金融組織體系;大力推進民間金融陽光化和規范化;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培育和發展地方資本市場;強化地方金融監管體系建設和風險防范。該舉措肯定了溫州民間金融存在的合理性,鼓勵溫州進行體制創新,為即將到來的全國金融改革提供經驗。從金融層面而言,通過試驗區的建設,可構建與民營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地方金融體系,為中國金融改革、為民間資本面臨的各種困局找到出路,具有全國性的指導意義。

2.放寬金融業準入標準,構建多層次金融市場。目前,政府部門對金融業準入門檻進行嚴格控制,導致金融體系層次性過低,并引起銀行壟斷。當前的金融改革可以完善中不健全的金融體系,促使民間借貸得到更好更規范的發展。比如在年初頒發的《關于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中明確提出要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健全新股發行和退市制度;建立債券市場監管協調機制,促進債券市場互聯互通;穩妥推進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貨和國債期貨市場建設;深入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積極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業和三農的小型金融機構,積極穩妥推進金融業綜合經營試點等。溫州金融改革試點也提出要規范發展民間借貸、探索建立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這些措施有利于構建多層次的金融市場,由此來打破銀行業壟斷。

3.溫州金融試驗區的建立有利于中國實現銀行利率市場化的目標。溫州此次金融改革,允許民間資金發起合法性的新型金融組織,這種改革能為利率市場化改革構建良好的市場環境,比如溫州金融改革的重點是構建秩序化、陽光化和合法化的民間借貸市場,同時《方案》提出了要完善地方金融管理體制,防止監管真空出現,建立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加強監測預警,理清地方金融管理的職責邊界,強化和落實地方政府處置金融風險和維護地方金融穩定的責任。這些措施的目的是規范市場秩序,形成良好的市場環境,以便更有效的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

(二)改革試驗的局限

首先,對于民間借貸的后續發展,我們應持觀望態度,綜合改革試驗區只是一種探索。在改革過程中,具體的實施細則會涉及到外匯體制管理、銀行監管層等方面,涉及的部門和主管部門很多,而不僅僅是只涉及某一個領域。評估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點對現有體系到底產生哪些影響,還需要觀察評估,這些都需要一個過程。其次,溫州改革還欠缺法律層次的支持。近年來,為促進民間借貸行為的合法化,中國政府一直在采取相關措施。在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提出的系統方案中,把以前分散的舉措配套起來實施,并用制度固定下來,使之系統化。但是,民間金融的真正基礎還在于立法。溫州市金融改革目前只是一個試點,民間金融還沒有涉及立法層面。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依法設立或參股村鎮銀行,現在卻沒有相關法律可依,商業銀行法中是不允許民間資本設立銀行的。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并不意味著對民間借貸合法性的肯定,并不意味著對溫州乃至全國的小微企業提供了新的融資渠道。

結語

金融業在服務于實體經濟的同時,也要轉變自身的發展方式,優化結構,合理布局,努力實現速度與質量、效益相統一。要跟蹤分析金融市場動向,密切關注民間借貸狀況,規范客戶理財產品。當前要嚴打非法金融活動,重點是社會非法集資,切實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慘烈的“跑”、“跳”終于撬開了改革試點的沉重大門。主動改革也好,逼出來改革也罷,此時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二十年后,中國再改革終于從“民資準入”破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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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如何合法化范文4

先說民間融資

長久以來,我國對民間融資一直高懸著“非法攬儲(集資)”、“擾亂金融秩序”的利劍,在“非法”的高打高壓之下,一度引發了人們對民間金融廣泛關注,許多人在為扼腕嘆息的同時,也疾呼應對民營經濟功不可沒的民間金融給予一席合法之地。由于正規金融體系壟斷著金融資源,在改革開放后勃興的民營經濟一直難以得到有效的融資支持,那些有著融資需求的民營經濟不得不游走于正規金融之外的灰色地帶,融資極不便利、成本奇高,制約了中國民營經濟實現規模經濟效應,也制約了中國經濟結構的調整,這實際上是以犧牲中國經濟總體的效率為代價的。

溫州綜合試驗中,并沒有像過往那樣將民間金融定性為“非法”,而是將規范發展民間融資擺在最顯著的位置,民間融資將是中國多元化金融體系中的有機組成部分,真可謂多年飽受委屈甚至“含冤”的民間金融,以綜合試驗中的“規范發展”得到了昭雪?,F在,既已讓非?;钴S的民間金融合法化、陽光化,也可順理成章地建立起民間金融的監測與統計體系、信用查詢與風險防范平臺。過去,在“非法”籠罩下的民間金融,眾多的資金貸放者是無法查詢到借款者資金的借貸與償還活動、無法了解借款者支付的總體利率水平,貸放者也就無從真正評估貸放的風險,導致那些拆東補西式的“龐氏騙局”有了更多的可乘之機,這就產生了過去民間金融的一個悖論:本意是以“非法”防范民間借貸風險的發生,反而招致了民間金融更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風險。

過去一年頻發的“跑路”,與其說是民間借貸固有的風險,使之成為進一步打擊、取締民間融資的托辭,不如說是長久以來對民間借貸的偏見及正規金融的傲慢,使得我們無法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民間借貸監測體系而帶來的惡果。令人欣慰的是,2011年10月以來,即便政府相關部門曾擔心“跑路”引發局部更大的金融風險,但決策者開始對民間借貸因勢利導,正視民間借貸的合理性與不可或缺性,乃至主動建立民間借貸的相關制度和技術支持。政府部門對民間借貸活動態度的積極轉變,不僅會改變中國金融結構,也會使它在中國經濟發展中發揮更積極的功效。就此而論,其意義絲毫不亞于溫州綜合試驗對全局金融改革的影響。

其次,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建立多種所有制結構和多種經營形式的現代金融體系。自此之后,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如雨后春筍般地發展起來,政府也試圖通過機構結構的變化來解開小微企業和“三農”的融資困境。但是,對民間剩余資本的金融業準入仍有重重限制,如村鎮銀行只能有原由金融機構主發起設立;雖然小額貸款公司讓民間資本進入正規化、合法化和系統化的融資體系中開了個口子,但只貸不存嚴重了影響小貸公司的流動性、也制約了其在資金上互通有無的功能。自“十七大”以來,盡管中國金融機構體系朝著多元化方向做了積極、有益又有成效的探索,但在“多種所有制形式”方面,進展卻十分緩慢。

此次改革試驗明確提出,鼓勵民間資金參與地方金融機構改革,依法發起設立或參股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改制為村鎮銀行。這意味著,村鎮銀行由原有金融機構壟斷主發起設立的局面開始被打破、小額貸款公司通過轉制為村鎮銀行便突破了“只貸不存”的局限性,它可順理成章地轉變為一個吸收社會閑散資金、又提供融資支持的真正意義上的金融機構了。須知,當下如火如荼的小貸公司最積極、最主要的參與者主要是民間富余資本。我相信,一旦溫州的綜合試點成功,待條件熟悉之時,會有更多的小貸公司轉制為村鎮銀行或社區銀行之類的金融機構。溫總理講,溫州綜合金融改革為民間資本準入金融業提供的通道,將使其成為打破中國金融業壟斷的開路先鋒。

其三,強化地方政府對地區金融穩定的職責

過去,我們在金融服務的供給方面,一個主要的失誤就在于,試圖對幅員遼闊、地區稟賦和發展差異如此之大的國家里,建立大一統的金融服務供給與監管體系,結果,金融供給在相當程度上與地方經濟發展的需要脫節。同時,在金融監管與穩定方面,完全由中央政府承擔著金融監管、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責,地方政府并無維護地區金融穩定的直接職責,一旦金融機構出了問題,全部由中央政府做善后。如,由中國人民銀行發揮最后貸款人職責,對問題金融機構發放再貸款予以流動性援助,或直接剝離不良資產、改善其資產負債結構。

地方政府不直接承擔維護金融穩定的直接責任的后果便是,在以GDP為導向的政績考核和官員升遷體系下,地方政府為了推動本地區的經濟增長而掠奪“公共”金融資源,經濟學著名的“公共地悲劇”在中國金融領域不斷重演,給金融穩定造成了不利影響。質言之,地方政府不承擔地區金融穩定職責本身是造成中國金融不穩定的一個因素。且不說遠的,近幾年的例子,俯拾皆是,地方融資平臺貸款的問題叢生,就是地方政府不承擔地區金融穩定職責引發的惡果。

因此,這次溫州金融綜合改革強調,完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強化和落實地方政府處置金融風險和維護地方金融穩定的責任,正試圖探索中央與地方至少兩級金融監管與穩定的新機制、新體系,是中國金融監管、金融穩定的一個主要思路創新和有益探索。

但是,地方政府應在哪些范圍內承擔地方金融穩定的職責,從已公開的信息來看,并無清晰地界定。若在溫州試驗中,只是浙江省政府或溫州市政府承擔著諸如民間借貸、村鎮銀行、小貸公司之類局限于本地金融活動的穩定職責,那么,對于國家控股的商業銀行之類的信貸資源的公共悲劇仍無從化解。因此,如何建立更系統性的地方政府金融穩定職責、減少地方政府基于地方經濟發展而利用其掌握的資源甚至公權力對金融機構活動的誘導、干預,尚需進一步討論和探索。

以上三個方面并不是完全割裂的,其內在的邏輯是十分明了。簡單地說,既然承認了民間金融的合法性,那就要讓它具有一定的規模效應、讓它能夠更好地克服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各類風險,以更好地服務于實體經濟,合乎邏輯地,就應為民間金融活動打開一扇組織化、一定程度規?;拇箝T。一旦打開這扇門,它在更好地發揮金融體系的諸多功能的同時,自然會伴生各類風險,重塑金融穩定體系和機制便成了試驗必然的落腳點。

民間借貸如何合法化范文5

【關鍵詞】民間金融;發展現狀;策略

【 abstract 】 as the private financial formal financial added in promoting the private economy and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economy play a huge role, but on the other hand, there are also blind, nonstandard phenomenon. If not to standardize, let its development, will be to our country the financial industry and the economy development have very adverse effects. Therefore, how to better use of private finance for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the positive role, avoid the negative effect and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 keywords 】 folk finance; Development present situation; strategy

中圖分類號: F8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民間金融也被稱為地下金融、黑色金融、非正規金融或草根金融,是與官方相對而言的、沒有被納入中國人民銀行等金融管理機構常規管理系統的金融活動和組織。民間金融的盛行有著深刻的經濟背景和社會環境??偟膩碚f,不斷從緊的宏觀經濟政策通過嚴格的資質評審將資金需求者擋在了獲取正規資金的門外,同時民間活躍的資金來源又為這些群體提供了豐富的融資渠道,加之借款者自身對貸款的渴求較為迫切,民間信貸便逐漸受到追捧。

民間金融有其存在和發展的合理性與必要性,對國民經濟的發展有著一定的積極影響。民間金融的發展是由于我國金融業資金的分配不均,它滿足了市場需求,緩解了資金緊缺的壓力,其在一定程度上與正規的金融機構形成互補,特別是成為許多農村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的主要資金來源,這對于促進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縮小城鄉差距有著很大的貢獻。在另一方面,民間金融可以整合社會閑散資金,把社會閑散資金引入到社會大生產中,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推動地方經濟發展。最后,民間金融的發展可以激勵正規金融機構,促使其改善服務,充分挖掘內部潛力,建立新的信貸體系。

民間金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民間金融往往與政府調控意愿相悖

當政府為了特定的目標而實施貨幣金融調控時,民間金融可能與調控目標背道而馳,甚至出現民間資金流入受限制的行業抵消調控效應的情況。例如,在2011年,由于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持續攀升,2011年上半年央行以每月上調一次存款準備金率和2個月加一次息的頻率收縮信貸資金閥門。然而,許多中小企業在無法從銀行貸到款的情況下轉向民間金融渠道進行融資。從2010年下半年到2011年6月份,溫州的民間借貸資金就已經達到1800億的規模,這顯然與央行緊縮銀根的調控目標相悖。

(2)信貸程序不規范,信貸風險高,抗風險能力較弱

一方面,由于民間金融是一種自發、分散的活動,缺乏正確引導,特別是借貸雙方欠缺必要的法律知識,導致不少的民間信貸關系不合法、不規范,操作程序和手續過于簡單,法律制度不夠健全,主要依靠道德約束易形成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容易發生違約。另一方面,民間金融機構自身的組織規模較小,基礎薄弱,經營范圍窄,發生破產倒閉的風險大。

(3)監管難度大,成本高

民間金融由于自身地區性的特點,其規模大小不一,獨立經營,分布面廣,顯分散特征。由于缺乏相應的監管和協調,各自為戰,非常盲目,增加了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難度。若不投入更多監管人力、物力和財力,提高監管成本,就無法達到監管目的,監管效率就難以提高。同時,由于我國民間機構大都以公司的形式存在,因此央行和銀監會的監管權利受到限制。

二、改進民間金融發展的對策

(1)確立民間金融的合法地位

民間金融作為正規金融的有益補充,已形成相當規模,其對農村地區和中小型企業發展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國現階段的經濟發展需要民間金融服務。因此,對于民間金融不是要抑制、禁止,更好的方法是要引導和規范它的發展。我們要以法律法規的形式確立民間金融的合法地位,有條件的允許民間金融合法化,為個人和企業參與民間金融提供良好的環境。結合民間金融的優勢和弊端,政府應當積極引導,梳理正規金融和民間金融的關系,使其共同為國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支持。

(2)加強和規范民間金融的監管

國家有關部門應當盡快制定《民間金融法》和《民間融資管理實施方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民間融資雙方主體的權力、義務、交易形式、違約責任等加以明確的規定,以保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由于金融企業自身的復雜性,金融企業的內部人控問題非常嚴重,這就使得監管顯得尤為重要。要建立有效的民間金融監管體制,并將其納入國家金融監管體系,對帶有違法犯罪性質的民間金融組織與金融活動應聯合相關機構給與嚴厲打擊。

(3)建立民間金融市場準入機制和退出機制

適度放寬民間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條件,降低金融市場門檻,具體措施為:放開民間資金市場準入制度即資本準入,民營資本以參股現有銀行機構的方式進入銀行業,建立一部分民營銀行。隨著其深化和發展,使具有一定規模和管理制度的民間金融組織合法化。與此同時,也要建立民間金融的市場退出機制,對于達到一定破產清算標準的金融組織,強制進行清理、關閉、兼并和重組,通過市場的優勝劣汰競爭機制,堵住向社會轉嫁風險的渠道,優化民間金融市場,使其向更好、更健康的方向發展。

(4)建立征信制度

信用制度是保證民間體系正常運行的重要制度,征信制度的建立是金融機構降低風險和民間資本進入正規融資體系的重要制度保障。建立征信制度可以綜合考慮利用社會公眾、政府及企業的作用,創建統一共用的信用體系網絡,實現合作共贏。民間金融應當加大在信用制度方面的投入,減少信貸失誤和風險。企業誠信檔案的建立,不僅能有效約束企業的不誠信行為,從而保護民間合法信貸,同時,對于規范我國的整個市場經濟秩序都具有十分深遠的意義。

三、總結

民間金融具有市場化運作、輔助融資、資金互助、自發激勵等比較優勢,但同時也存在運行不規范、風險高等弊端。鑒于我國當前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民間金融是我國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因素。對于民間金融,我們應當趨利避害,通過完善法律法規、嚴格監管,使其良性發展,為我國國民經濟,尤其是農村地區和中小企業的發展注入活力。

參考文獻:

[1]蔡思平.規范我國民間金融發展的路徑選擇[J].中央財經大學報,2011(2)

民間借貸如何合法化范文6

【關鍵詞】民間借貸;風險控制;金融危機

民間借貸這一融資方式特別廣泛,它具有靈活、便捷易于操作等優勢,可是也特別容易出現非法集資或者高利貸,從而引起金融風險。因此,要使民間借貸健康、合法、規范地發展,其根本的策略就是建構一個合理的政策保障,從而使民間融資的運作走向組織化、陽光化。

一、當前我國民間借貸產生的原因分析

1.根本原因:缺乏正規的金融支持

因為國有商業銀行對縣域的金融業務進行了收縮,社會擔保體系滯后,而中小企業又缺乏健全的財務制度,所以中小企業要想從國有商業銀行貸款特別難。根據全國工商聯調查顯示,超過90%的中小企業都未能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由于信用制度不健全、正規金融資源缺乏配置功能,所以就為民間借貸的發展創造了機會。

2.潛在動力:低利率和投資渠道設限

近些年以來,人民幣儲蓄存款余額連續上漲,人們手中都有了富余的資金,可是因為缺乏投資渠道,而銀行的利息又比較低,有時甚至會出現負利率的情況。為了讓手中的資金保值甚至增值,從2005年到2007年,銀行中的大量資金都投入股市,這就導致股市上漲特筆快,而到2008年時,大量資金又從股市中撤離投入到了房地產,很多人都把房產作為了保值增值的投資方式。當政府開始調控房地產以后,民間借款就興起了。

3.直接原因:手續簡便、方式靈活

民間借貸通常都發生在親友之間,這樣就特別易于操作。大多數正規金融機構都無法滿足民營中小企業、個體戶或者農民的季節性資金需求,再加上這種借貸風險較大,很多正規金融機構都不愿意進行投資。而民間借貸則簡單易行,操作靈活,所以很受歡迎。

二、當前我國民間借貸存在的市場風險

1.缺乏法律保護和監管,民事糾紛案件日益增多

民間借貸常常會發生資金惡性循環的情況。民間借貸雖然簡單易行,能夠有效解決資金短缺問題,可是如果借入資金一方在經營中出現問題,無法及時償還債務,而若采用民間借貸的方式來還債的話,就會增加自己的資金成本,并損害自己的信譽,從而引起債務糾紛。比如說,企業在銀行貸款到期了,因資金不足就以民間借貸的方式來籌集資金還貸,然后再申請新貸款來還民間借貸。這樣的話,銀行對貸款企業“借新還舊”的控制規定就失去了效用,而企業在這種循環之中一旦發生失誤,就會陷入資金惡性循環,從而影響社會的安定團結。

2.民間借貸融資的期限較短,不利于企業的持久發展

第一,民間借貸大多都是短期行為,它主要是以借貸兩方的個人關系為基礎的,通常都是為了應對企業短期內的資金短缺問題,這樣的話就不能預測市場的長期變化。而市場與企業經營中一旦出現其他問題,就可能會影響到借貸關系。第二,民間借貸的利率一般都比較高,這就會增加企業的負擔。企業使用民間借貸雖然能夠解決企業一時的資金問題,可是必須支付更高的利息,這就會增加企業的財務支。一旦出現市場銷售額低或者經營不善等問題,都會導致企業無法按時還債,這時只能繼續借貸高息資金來還債,長此以往就會嚴重地影響到企業以及地方的經濟穩定發展。

3.借貸資金分散不利于監控,影響了金融市場的宏觀調控

首先是調控產業結構調整方面政策的力度會弱化。因為國家產業政策無法對民間借貸進行制約,這就可能使國家限制的部分產業也獲得資金支持,從而降低了國家相關政策的調控力度、其次是對實施國家貨幣政策有一定影響,民間借貸的利率主要是由借貸雙方商量確定的。

三、規范并完善我國民間借貸健康發展的有效途徑

1.完善法律法規體系,保障民間借貸的合法權益

在目前的經濟發展條件下,很多中小企業無法獲得銀行貸款,民間借貸是它們生存的有效途徑。因此,我們應該盡快地完善有關民間借貸的法律法規,使之合法化、陽光化,更加規范而有序。從制度層面講,民間借貸具有合法性?,F行的民法通則、合同法等為民間借貸的合法發展提供了法律基礎與制度保障。只有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民間借貸才可以自由進行。只有符合法律規定,那么民間借貸也是受法律保護的。若是出現違約情況,除了協商外,也可通過民事訴訟這一途徑來獲得法律保護。

2.強化行業監督和管理,規范民間借貸的有序性

主管民間借貸的相關部門要建立一套科學檢測體系,對民間的借貸情況進行跟蹤,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我們應該以民間借貸市場為立足點,努力建構一個方便、快捷、透明、安全的網絡信息平臺,讓借貸雙方可以利用這一平臺來查找供求細心并最終達成交易。這樣一來可以使借貸雙方在搜尋信息與選擇借貸方面降低成本,從而使民間金融市場借貸能夠健康發展;二來還可以推動民間借貸的陽光化發展、規范化發展,這樣政府監管部門就能更好地對民間借貸進行監督,并盡可能地控制風險的發展,使民間借貸更加安全。

3.提高借貸的金融風險防范意識,規避借貸風險及損失

通過民間借貸的方式集資時,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對借貸雙方的權責關系要明確,約定利息要合法;民間借貸的利息如果超過國家基準利率4倍以上的,那就形成高利貸,法律是不保護的;要把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詐騙集資區分開來;加強輿論導向,對民間借貸風險要給予必要的提示,預防觸犯法律或者風險的發生。

參考文獻:

[1]熊年春.中小企業民間借貸風險管控思考[J].財會通訊,2011(32)

[2]張世曉.民間借貸風險及其監管研究[J].現代經濟信息,2011(21)

[3]熊蘇平.從溫州小企業高利貸崩盤看我國民間借貸市場[J].時代金融,20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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