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引發的糾紛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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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引發的糾紛

民間借貸引發的糾紛范文1

民間借貸是指在借貸雙方都認定有效,發生在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的資本借貸行為。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指出民間借貸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不可否認,民間借貸具有及時、簡便、靈活等特點,對銀行信貸體系起著拾遺補缺的作用。特別是在目前銀根緊縮的大背景下,民間借貸可謂是中小企業的“及時雨”。然而,民間借貸高利潤的背后也存在高風險。一方面,民間借貸的合法性一直飽受質疑,民間借貸有向高利貸方向發展的趨勢。另一方面,民間借貸沒有嚴格的法律規范,其借貸程序不規范,給民間借貸糾紛的發生埋下隱患。

二、民間借貸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借貸程序混亂,信用缺失嚴重。

我國民間借貸基本是各司各法,沒有一個統一的借貸程序,主要表現為:借貸手續不齊全、不規范,借貸缺乏有效的擔保,借貸隨意性強,借貸資金用于非法領域。這些問題造成了民間借貸的信用缺失,不僅使出借人和借入人的利益都得不到保證,而且還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除此之外,民間借貸參與者對于借貸違約情況的處理手段非常單一和粗暴,雇傭打手,施加酷刑等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嚴重影響了社會的和諧和穩定。

(二)新債償還舊債,惡性資金循環。

一般來說,民間借貸的利息較高。在一定程度上,民間借貸在短期內確實能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然而,中小企業為此付出的代價也十分沉重。中小企業本身盈利能力較低,民間借貸沉重的利息包袱壓得許多中小企業喘不過氣來。因此,不少中小企業就靠借新債還舊債來緩解自身的債務壓力,形成一個惡性的資金循環鏈條。一旦資金鏈斷裂,借出人血本無歸,隨之引起一系列社會糾紛。

(三)立法嚴重欠缺,缺少有效監管。

目前,我國關于民間借貸的立法缺位的。第一,沒有個人破產制度,這直接引發了借貸關系破裂后借貸雙方的激烈沖突,引發社會矛盾。第二,法律對于民間借貸、高利貸、非法集資的法條解釋都較為簡略,不能實行切實有效的監管。第三,由于民間借貸問題的敏感性很高,相關部門對于民間借貸糾紛的處理也十分簡單,不能起到規范民間借貸市場的作用。

三、解決民間借貸問題的建議

(一)適當降低信貸門檻,努力提高金融服務。

民間借貸需求之所以如此旺盛,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銀行的信貸門檻過高,中小企業拿不到貸款??梢院敛华q豫地說,銀行的“惜貸”行為是造成民間借貸飛速發展的主要原因。也正是由于民間借貸的瘋狂需求,導致了其畸形的發展。因此,降低信貸門檻,提高金融服務水平,這是緩解民間借貸畸形發展的一劑良藥。

(二)引導民間借貸發展,促成游資和企業對接。

民間借貸對正規金融的補充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政府應該加以積極的引導。努力把民間借貸從“地下”帶到“地上”,這應該是中國經濟轉型期金融改革的一個重要方向。政府應該適當放寬民間借貸的制度條件,允許成了小額貸款公司,使民間借貸和企業的需求對接起來,讓民間借貸陽光化、產業化。最終形成一條利息合理、用途合法、借貸程序規范,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的良性循環資金鏈。

(三)加強金融知識宣傳,提高居民的風險意識。

民間借貸要規范化,不能缺少借貸主體的正確參與和積極配合。然而,目前我國居民的金融知識普遍偏少,大多數人對民間借貸的風險并不了解,對民間借貸的法律法規也沒有研究。因此,政府應多開展金融知識方面的宣傳活動,使居民能夠知曉民間借貸的規則和風險,正確引導居民投資,使其理性的對待民間借貸的高利潤狀況,避免盲目跟風,減少上當受騙的悲劇。

(四)完善民間借貸立法,全面規范民間借貸。

民間借貸的立法幾乎是一片空白,這直接加大了許多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審判的難度。首先,完善立法,使民間借貸有法可依,為民間借貸的科學發展提供法律保障。其次,金融機構應該密切注意貸款走向,嚴禁借貸放債情況出現。再者,對于民間借貸獲得的利息收入也應該納稅,防止游資牟取暴利。最后,對于非法集資的行為要堅決打擊。

四、結語

面對目前紛繁復雜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相關部門要冷靜對待,正確處理,合理引導。我們堅信只要完善民間借貸的立法,并對民間借貸進行適當的引導,最終形成一條利息合理、用途合法、借貸程序規范,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的良性循環資金鏈,民間借貸的明天定會大放異彩,為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建設增磚添瓦。

(作者:河南大學經濟學院經濟學專業2009級學生)

參考文獻:

[1]王海平.民間信貸的現狀分析及規范方式探討.中國商界.2010.07.

民間借貸引發的糾紛范文2

關鍵字:民間借貸;利率;民間融資

目前,河北省民間借貸已具有相當大的規模,而且發展很活躍,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一種創新的方式,有效的降低了融資成本,對河北省中小企業和金融業的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進而影響整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和我國金融業的發展,因此,針對目前河北省民間借貸出現的嚴重問題,有必要采取正確的策略,引導河北省民間借貸的規范發展。

河北省民間借貸發展的現狀

(一)民間融資規模有所下降

2013年8月25日,的2013年上半年河北省融資分析報告顯示,河北省今年上半年民間融資的規模近500億元,較上季度末回落17.06%。具體來看,企業民間融資借入資金余額占同期金融機構對企業貸款約3.0%。民間融資參與率下降。二季度,有近25% 的企業表示有過民間融資行為,較上季度下降5.4個百分點,二季度平均單戶民間融資融入資金約220萬元左右,較上季度下降50.9萬元。

(二)企業民間融資利率水平下降,但總體利率水平較高

據2013年下半年河北省民間融資報告數據顯示,河北省企業民間融資加權年利率15.3%,較上季度下降1.5個百分點。企業內部融資利率為14.6%,較上季度提高2.4個百分點;外部融資利率為16.2%,下降2.5個百分點,其中,向“其他企業”、“其他個人”和“民間融資中介機構”的借款分別為18.8%、14.0%和23.6%,分別較上季度提高0.8、下降6.2和提高6.7個百分點。按照我國現行的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利率標準,6個月以內的短期貸款基準利率為年5.85%,其4倍為年利率23.4%。目前河北省很多地區民間借貸利率遠高于法律規定的4倍標準[4]。比如目前保定市的民間借貸利率高于正規金融機構的法定基準利率。

(三)民間借貸期限短

民間借貸期限以短期為主,比如保定市和衡水市的一些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無論是個人信貸貸款、企業信貸貸款還是個體戶信貸貸款,其期限都在1-3年。另外還有不定期貸款。一般不定期貸款主要是關系比較親近的親戚朋友之間的借貸,往往在春節前結清,其大部分的實際期限在一年以內。

(四)民間借貸形式多樣化

絕大部分借貸實行在打借條的方式,另外還有口頭約定借款、正式簽約貸款、財產抵押貸款、擔保貸款。2013年8月的河北省民間融資報告顯示,采用口頭約定借款方式的企業占比為7.8%,較上季度提高4.6個百分點;簽訂正式合同的企業占比11.8%,較上季度下降1.1個百分點;78.4%的企業打借條,較上季度下降3.9個百分點。這說明河北省民間融資擔保方式仍然以信用為主,手續簡便,契約化程度較低。近年來,隨著民間資本的需求的增加,市場上出現了新的職業形式,典型代表為專業放貸者和中介人。前者是從銀行低息借款然后高息放貸,從中賺取利差。后者是一些組織或個人為貸款者提供擔保而收取擔保費或者這些組織、個人為借貸雙方牽線搭橋,賺取中介費。

河北省民間借貸在發展中出現的問題

(一)民間借貸風險大,糾紛不斷增多,影響社會穩定

首先,由于民間借貸的打借條方式、口頭約定占了民間借貸的絕大部分,為民間借貸危機的產生創造了條件,其次,即使簽訂合同,由于合同或借據不完善、不規范;有關利息的約定不明確、不合法,都會導致借貸危機。另外,貸款人缺乏誠信,惡意借款,甚至是非法集資,使當事人遭受嚴重損失;借款缺乏相應的擔保、抵押,或擔保、抵押不符合法律規定,使得民間借貸存在危機。最后,有些企業資金鏈斷裂或者高利息超過借款人的承受范圍,而無法償還。比如近年來,民間高利借貸引發的經濟犯罪案件在衡水市呈上升趨勢,且數額較大。2012年前三季度僅唐山路北法院受理的197件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標的額為上百外的就有65件,占糾紛案件的33%[5]。2013年1月審結的原告趙被告河北省衡水市機械工業供銷總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涉及借貸金額巨大。河北邯鄲民間借貸引發刑事案件8人被汽油燒傷。2014年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衡水泓翰建材有限公司與其股東李忠友的借貸糾紛案件等,這些糾紛都表明河北省民間借貸風險大,不規范。

(二)影響國家調控政策的實施,擾亂金融秩序

民間借貸在正規金融機構之外進行,會影響政府對經濟運行的準確判斷,造成決策的偏差。另外它也不利于中央銀行的統一管理,弱化了國家利用利率杠桿調控資金供求關系的能力,干擾了國家對儲蓄與借貸等金融管理的正常秩序[2]。由于民間借貸利率高于銀行的貸款利率,所以一些組織和個人從銀行低息貸款用于放貸,以賺取利差造成銀行資金分流。民間借貸的廣泛大規模存在,導致現金交易的增加,不僅相應的增加了貨幣流通量,減弱了銀行的支付能力,從而增加了中央銀行現金計劃執行的難度,影響金融秩序。

(三)缺乏規范民間借貸的專門立法

從全國范圍來看,我國現行法律體系中涉及民間借貸的具體規范并非不存在,而是為數眾多。法律有《民法通則》 《合同法》;行政法規有《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相關司法解釋有《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關于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等;部門規章有《貸款通則》;部門規范性文件有《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大力發展農村小額貸款業務的指導意見》《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但是,我國缺少關于民間借貸的專門立法[3],河北省更是缺乏專門的地方性法律規范。上述廣義上的法律規范只是從不同角度對民間借貸進行了調整。而且這些法律規范過于原則,甚至相互沖突,缺乏統一的指向性,不足以對民間借貸行為進行很好的引導和規制。

引導河北省民間借貸規范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要積極配合國家立法,出臺配套措施

從河北省民間借貸存在的問題中看出,河北省民間借貸規范性較差,民間借貸糾紛頻發,另外上述提及的法律規范有的對民間借貸持完全否定的態度,有的法律規范之間相互沖突,協調性、可操作性差。另外,河北省更是缺乏關于民間借貸的相關配套措施,對民間借貸缺乏有效的引導。所以必須積極配合國家立法,出臺相關配套措施,來引導河北省民間借貸的健康發展,使其真正成為有利于河北省經濟和金融發展的新制度。

(二)鼓勵民間資金興辦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這一舉措可以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一方面使其進入規范化發展領域可以解決河北省民間借貸混亂無序的狀態,另一方面民間借貸進入金融服務領域有效的協調了它與正規金融機構的關系,使河北省政府更好的掌握民間借貸的發展趨勢及對社會宏觀經濟的影響,確保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有效實施,穩定金融秩序。

(三)健全民間金融檢測體系,做好對民間借貸風險提示

民間借貸存在較大的風險,近幾年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不斷增加,由此引發的犯罪率也在不斷上升,所以對民間借貸做好風險提示是十分必要的。要建立健全政府對民間借貸的風險監測體系,對民間借貸的規模、借貸利率、借貸期限等進行嚴格監督管理[1]從2013年9月26日開幕的第三屆冀商財富論壇暨民間資本轉型與發展高峰論壇上獲悉,河北省已確立首批200家民間資本利率動態指數監測點,將通過把企業各自借入的民間資本利率以不記名申報收集、民間資本機構借出的利率進行加權平均、采取網絡實時反饋回收機制收集和測報等方式得到的數據,經分析研究形成河北省民間資本利率指數,客觀反映全省民間資本的動向及利率波動,以及時做好風險提示,引導民間借貸的規范發展。

結語

目前,河北省民間借貸已具有相當大的規模,而且在河北省金融市場上占據重要的地位,對促進河北省中小企業乃至整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但是河北省民間借貸在發展的過程中也存在問題,借貸利率、規模、程序,借貸當事人的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問題,要想使河北省民間借貸真正成為民間融資的一項創新制度,更好的為經濟發展服務,國家必須制定專門的法律,使其規范化,河北省要制定專門性的地方法規,引導民間借貸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 楊暢.民間借貸規范發展的路徑選擇探討[J]. 浙江金融,2011,05:26-28

[2] 徐燕青.我國民間借貸法律規范的完善[D]. 湖南大學,2010

[3] 周淑娟,祁彬. 關于我國民間借貸的現狀分析及立法思考[J]. 前沿,2011,17:125-127

[4] 張建英. 規范河北省民間借貸問題的對策研究[J]. 河北企業,2013,04:25-26

民間借貸引發的糾紛范文3

關鍵詞 民間借貸 糾紛

中圖分類號:D926 文獻標識碼:A

一、當前民間借貸的成因

2009年度至2013年上半年度,南平市延平區人民法院受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數呈現逐年激增趨勢,尤其在2012年度呈現井噴式增長(見下表)。

通過對該類案件分析,筆者發現該類案件激增主要原因是:

1、民間資本投資渠道窄,依靠民間高息放貸獲取利潤者眾多。改革開放以來,部分民眾通過創業和其他勞動積累的財富越來越多,在其他投資渠道不暢時,轉向民間借貸這一古老的行業。相對其他專門領域,民間借貸不需掌握專業投資知識,且能獲得高收益,因而,成為了民眾當前的一種普遍的投資形式。但并不是所有的出借人都能取得預期收益,借款人借款后是否能為其產生收益,難以預料,且出借人對借款人的使用借款情況、誠信情況及對借款人自身經濟能力缺乏充分了解及對出借款項的可控性差,加之出借人只考慮遠遠高于同期銀行存款利息的借貸會給自己帶來高利潤的回報,沒有考慮借款人的履約能力和自己面臨的風險。因此,民間借貸案件勢必增多。

2、金融機構貸款手續復雜,借款人轉向民間融資。根據銀行信貸政策,需貸款者要有足夠的財產作抵押或有實力的擔保人作擔保,且銀行為規避金融風險,貸款審批嚴格,手續繁瑣,導致民眾從銀行等金融機構很難及時貸到其所需款項。個人和企業為其自身發展,急需大量資金,其通過銀行所貸資金有限且難度大,而民間借貸自由、手續簡便、操作靈活,出借人很容易獲得借款。因而,轉向民間融資,以獲取其自身所需資金。因此,民間借貸市場規模日益擴大。

3、缺乏監管機構。民間借貸的管理主體不明確,并不屬于人民銀行或銀監會所管理,成為一個盲點。唯有出現群體性重大事件時,才會定性為非法集資或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但這種事后追究性管理,造成民間借貸市場的從業人員良莠不齊,加大了民間借貸市場的風險。

二、當前民間借貸的特點

1、個案數量激增,類案增多,個案標的額呈上升趨勢。在個案增加的同時,類案凸顯,例如2012年延平區法院受理的陳文斌借貸案件,涉及當事人100多人,鄭德妹借貸案件涉及當事人近80余人等類案。2009年至2011年間,延平法院受理的標的額的大多在幾萬元至幾十萬元間,2012年以來大多在幾十萬元至上百萬元間,2012年最大標的額為499.999萬元。

2、借貸形式不規范、約定上隨意性大。借貸手續上通常只有簡單的借條,沒有利息的約定;或者沒有借款期限、還款方式、借款用途等方面的約定;甚至連借據都沒有,只能提供見證人。在擔保條款中,絕大部分不動產抵押擔保都未辦理有效的抵押登記手續。有些借款案件,雙方只簽訂借款合同,無收條或銀行轉賬憑證等借款交付憑證,導致部分借款法院只能以證據不足,駁回債權人的訴訟請求。借款約定的利息偏高,延平法院受理的民間借貸案件借條中約定借款利率大多數為月息3分,有的甚至約定月利率為4%、5%,明顯超出了中國人民銀行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這一法定最高標準。

3、申請訴訟財產保全比例高。2012年以來,民間借貸案件當事人申請訴訟財產保全比例已經高達40%左右,且申請的財產保全方式增加,從通常的查封房產、車輛,凍結銀行存款到申請凍結貨款或合同權利、扣押機器設備、產品等。

4、部分借款人為躲債而下落不明。導致法院直接送達法律文書困難,調解、撤訴率在低位徘徊。有的借款人甚至收到法院傳票也不出庭,造成借款人到庭率較低、調解困難、審理周期延長。同時,由于部分案件的借款人不能到庭參加訴訟,導致法庭無法組織當事人對出借人出示的借據等直接證據進行當庭質證。在此情況下,法庭大都以借款人放棄抗辯權認定出借人主張的事實成立,而作出對借款人不利的裁判。這其中難免不發生因原告故意向法庭提供虛假的證據,而導致錯誤裁判發生的情況,加大了裁判的風險。

5、少數案件的客觀事實難以查清。如有的債務人在案件審理中反映借條系在受對方脅迫情況下形成、借款系用于償還賭債以及出借方在出借時就已將利息扣除或將利息計算在本金中等情況,但對此無法舉證,法院也無法通過民事訴訟程序查證。

6、要求借款人配偶承擔共同清償責任案件增多。在現實借款中,往往只有借款人在借款憑證上署名,而在訴訟過程中往往把借款人配偶作為被告要求其共同清償。

7、擔保公司等機構從業人員介入民間借貸市場現象明顯。延平區法院審理的案件中可發現,部分當事人為擔保公司股東或員工,為繞開擔保公司不能從事民間借貸的法律,以自然人名義出借,這些案件的借款憑證大多為格式合同。

三、當前民間借貸的對策

綜上所述,對規范當前民間借貸及借貸案件的處理,筆者梳理出以下幾方面的對策。

(一)健全民間借貸法律體系、增強民眾法律意識。

1、盡快制定關于民間借貸的相關專門法律,賦予民間借貸主體及相關行為應有的法律地位,給民間借貸構筑一個合法的活動平臺,讓民間借貸有法可依。對司法實踐中存在的一些有爭議的程序及實體上的問題作出統一標準,尤其是關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方面,大額借款是否需配套銀行轉賬憑證等等。

2、運用各種載體向社會公眾廣泛宣傳相關的金融法規,樹立金融風險意識,使其認清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的區別,防止陷入融資陷阱,引導公眾正確運用合法、規范的形式開展民間借貸活動。政府要堅決打擊和取締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和地下錢莊等非法金融行為,維護民間借貸發展的良好市場秩序。

(二)設立專門主管機構對民間借貸進行有效的監督與指導。

建立民間借貸登記、公示制度,出借人可通過對借款人借款情況進行查詢,降低風險,專門主管機構對民間借貸的借貸形式、相關手續、雙方的權利義務、準入條件、融資使用范圍、利率水平、稅收征收、違約責任進行指導,以達到減少民間借貸糾紛的目的。

(三)重視對中小企業債務的調解工作。

對于中小企業以民間借貸形式的融資用于企業發展的案件,法院應從大局出發,積極促成借貸雙方和解,合理安排企業的還款計劃,鼓勵雙方通過債轉股,降息、展期等形式達成調解,使民間借貸成為企業發展的動力,避免中小企業因資金鏈斷裂而造成的倒閉、破產等問題,以引發其他影響社會安定團結的事件,從而高效、和諧地解決借貸糾紛。

(四)強化溝通協作,發揮各職能部門的聯動效能。

民間借貸引發的糾紛范文4

文/《中國證券期貨》記者雒招霞

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消息稱,《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于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55次會議通過,自9月1日起施行。

據悉,本解釋共三十三個條文,主要包括關于民間借貸的界定;關于民間借貸案件的受理與管轄;關于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關于互聯網借貸平臺的責任;關于民間借貸的利率與利息等內容。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特別是新舊動力轉換的關鍵時期,落實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著力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是當前經濟發展的重要任務之一。在此背景下,作為正規金融合理補充的民間借貸,因其手續簡便、放款迅速而日趨活躍,借貸規模不斷擴大,已成為廣大市場主體獲得生產、生活資金來源、投資謀取利益的重要渠道。然而,由于我國金融和法律體系相對不健全,民間借貸存在一定負面影響,其粗放、自發、紊亂的發展一直游離于國家金融監管體系的邊緣;其盲目、無序、隱蔽的缺陷日積月累疊加凸顯,民間借貸風險漸增,隱患愈加突出。

伴隨著借貸主體的廣泛性和多元化,民間借貸的發展直接導致大量糾紛成訟,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數量快速增長。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法院審結民間借貸糾紛案件59.4萬件,2012年審結72.9萬件,同比增長22.68%;2013年審結85.5萬件,同比增長17.27%;2014年審結102.4萬件,同比增長19.89%;2015年上半年已經審結52.6萬件,同比增長26.1%。目前,民間借貸糾紛已經成為繼婚姻家庭之后第二位民事訴訟類型,訴訟標的額逐年上升,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規定》賦予民間借貸身份合法化

長期以來,傳統金融機構與民間借貸共同為企業發展“輸血”,其中民間借貸滿足了諸多中小微企業、個人的借貸需求,成為正規金融體系之外散亂分布的資金“賣場”。由于手續簡單、放款迅速、操作靈活,民間借貸規模不斷擴大,但由于缺乏監管與行業標準,粗放、自發、紊亂的發展也帶來負面影響,跑路現象層出不清,民間借貸糾紛訴訟也逐年上升,已經成為繼婚姻家庭之后第二大民事訴訟類型,訴訟標的額逐年上升。

業界人士表示,此《規定》的出臺,讓民間借貸走向合法化了。在此之前,民間借貸一直是在民間存在的一種融資信用形式,并沒有一個合法身份,而《規定》則給了民間借貸一個合法身份,這對于提升民眾信任度、提振行業正能量來說都是利好,更有利于陽光化民間借貸的發展。

《規定》明確民刑交叉案件處理辦法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法律調整的社會關系日趨多元復雜。在民間借貸糾紛當中,此類案件往往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非法經營等案件交織在一起,出現由同一法律事實或相互交叉的兩個法律事實引發的、一定程度上交織在一起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即民刑交叉案件。民刑交叉問題主要包括刑民程序的協調與實體責任的確定兩個方面,這一部分主要包括:1.對于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民間借貸案件,人民法院應當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并將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檢察機關。這一規定有利于公檢法三機關在打擊和處理涉眾型非法集資犯罪時能夠更好地協調一致、互相配合。

2.對于與民間借貸案件雖有關聯,但不是同一事實的犯罪,人民法院應當將犯罪線索材料移送偵查機關,但民間借貸案件仍然繼續審理;3.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資等犯罪或者生效判決認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訴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規定》明確利率界限摘除高利貸帽子

一直以來,在民眾眼里,民間借貸始終與高利貸的稱呼糾纏不清。一家出現問題,整個行業發展都會受到信任危機的重創,嚴重制約了規范企業的發展。而最新的司法解釋中,對民間借貸利率上限、定義范圍、事先未約定利率、逾期利率及復利等問題都做了具體規定,正視了廣大中小微企業對陽光融資和正當投資的渴求,最引人關注的當屬重新定位民間借貸的合法利率范圍,民間借貸年利率24%以內受法律保護,36%以上視為無效合同,在24%到36%之間的合同視為自然債務。而在此之前,對于民間借貸利率的合法上限規定為“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規定》出臺的重要意義不亞于一場金融改革。

以24%、36%兩個具體數字劃定了利率的‘兩線三區’:一個是年利率24%以內的完全受到法律的保護,24%-36%區間是自然債務區,借貸雙方意思自治,可自由發揮,超過36%的才是高利貸。可以說,這一利率范圍的重新界定,更符合當下的現實情況,給合法的民間借貸松綁,與高利貸明顯區分開來,有利于合規企業更廣泛的開展投融信息中介服務,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頑疾,讓企業迅速獲得所需資金,滿足自身經營發展需要。

《規定》明確P2P網絡借貸再去擔?;?/p>

民間借貸引發的糾紛范文5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十分迅猛,已經成為國民經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但受限于自身信用等原因,中小企業在融資上還存在一定的困難,這時候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選擇民間借貸的方式進行融資,本文對民間借貸與中小企業融資的關系進行了簡要研究,旨在優化中小企業在融資方式上的選擇,以促進其長期穩定的發展。

一、 我國民間借貸的特點

①普遍性: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我國民間借貸呈現不斷增長的態勢,借款的方式和范圍都逐步擴大;②風險較高:一般來說,民間借貸的利率普遍較高,這是由民間借貸的方便性和中小企業的用款迫切性所決定的;③借貸方式以信用貸款為主:對于中小企業來說,由于缺乏抵押和擔保以,固定資產不符合商業銀行的低壓要求,因此難以實現商業銀行貸款,但民間借貸融資的方式往往屬于不需要抵押和擔保的,因此其更加符合中小企業的貸款需求和融資需要;④差別定價嚴重:民間借貸不同于銀行貸款,其在利率上是可調整的,不同的資金用途會有不同的借貸利率;⑤缺乏監管:民間借貸有著分散性和盲目性,其中很容易參雜著一些違法活動,民間借貸需要被監管,但當前我國對民間借貸的監管體系并不健全,缺乏對民間借貸的有效法律保護,這樣很容易引發民間借貸糾紛。

二、 民間借貸對中小企業融資的影響

(一) 正面影響

(1) 緩解資金壓力

有許多的中小企業由于資金斷流面臨著發展的停滯甚至倒閉的風險,中小企業受限于自身信用以及國家政策,很難進行對外融資,而民間卻有著資金閑置,中小企業以民間借貸的方式進行融資能夠極大的解決當前的資金困境,緩解了資金壓力,通過借貸資金轉化為投資生產,從而實現了企業的發展[1]。

(2) 優化資源配置

民間借貸的融資方式擔保簡便,借款人可以充分考慮資金用途、借款企業發展潛力等,通過綜合的分析選擇風險較小的中小企業提供民間借貸,這就使得一些回報高、風險小的行業更容易受到民間借貸的支持,使得大量的民間資金聚集在風險小、穩定性高的優勢行業,促進了此行業的發展,小范圍內的優化了資源配置。

(3)監督管理和控制風險

相較于商業銀行貸款等對外融資,民間借貸融資的方式一般是區域性的,借貸范圍比較小,同時借貸雙方一般關系比較密切,借款人對于資金的用途以及貸款企業都比較了解,避免了信息的不對稱,有效實現了對資金的監督和管理,同時能夠實現對資金運用過程中風險的控制。

(二) 負面影響

①易引發借貸糾紛:當前中小企業民間借貸的融資方式受限于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并不完全受保護,一般來說,民間借貸的手續簡單,在擔保措施、合同簽署等程序并不十分規范,這就增加了引起借貸糾紛的風險;②不利于長期發展:民間借貸融資的方式雖然能夠緩解中小企業短期的資金壓力,但其利率較高,從長遠的角度來看,如果借款數額過大、時間較長,高額的利息會給中小企業帶來很大的還款負擔,不利于中小企業長期的發展;③易引起惡性循環:民間借貸利率較高是其一個主要的特點,中小企業通過民間高利借貸的方式進行融資,一旦企業無法走出困境,高額的利息會企業壓力倍增,容易引發這種高利借貸資金的惡性循環,風險較大;④不利于國家宏觀調控:這種民間借貸融資方式并不受國家宏觀調控,許多借款人并不問資金的用途,這就使得資金流向不明確,有一些資金可能流入到國家宏觀調控的限制行業中,一些受保護的中小企業反而不能獲得資金,從而影響了國家的宏觀調控。

三、 中小企業民間借貸融資可行性研究

一般來說,中小企業的發展過程可以根據其發展進度以及企業價值分為不同的生命周期階段,在不同生命周期階段中的小企業其民間借貸融資的可行性是不一樣的。

(一) 創業期的可行性

創業期僅僅是中小企業的一個起步階段,在創業期階段內,企業未來的發展有著許多的不確定性,其產品效果以及發展前景還沒有經過發展的檢驗,融資的風險較大,但對于中小企業來說這個階段的資金需求比較大,并且從長遠發展的角度看,長期的資金維持十分重要。由于投資的風險性較大,商業銀行貸款等融資方式并不可行,但中小企業在購買設備、原材料等方面的支出比較大,過多的對外舉債會造成極大的資金壓力和還款壓力,因此,在創業期的中小企業主要的融資方式應為直接融資,如果采用民間借貸融資,應當主要考慮親友互助、信用貸款以及企業內部集資的方式進行融資,這些民間借貸方式的風險較小,且對于企業的還款壓力較小,有利于企業進一步的發展。

(二) 成長期的可行性

經過創業期的發展,處在成長期階段的中小企業發展前景逐漸明朗起來,企業的風險較小,同時企業的產品逐步得到市場的認可,企業有了產品的收入和盈利的能力,在這個時期中小企業一般需要資金鞏固生產、擴大生產以擴大市場份額讓企業進一步發展,雖然企業的盈利能力加強,但這并不能完全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此時企業基本滿足商業銀行的貸款需求,可以考慮通過銀行貸款進行對外融資,此外,為了擴大生產、投資建廠、購買設備,企業也可以選擇民間借貸融資,成長期的企業已經有能力償還民間借貸,對于民間借貸的還款壓力也有著一定的承受能力。

(三) 成熟期的可行性

成熟期階段的中小企業已經具有了一定的資產規模,并在市場上占有了一席之地,由于行業競爭以及規模的擴大,此時中小企業的利潤率一般能夠維持在市場平均水平,為了長遠的發展,企業應當將產品和服務不斷創新轉型,以保證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由于企業盈利的穩定,此時的資金需求主要為流動性的資金,除了與商業銀行接觸進行融資外,中小企業可以采取并購或上市的渠道進行融資,也可以考慮民間借貸的方式,對企業信息以及產品信息進行披露,吸引民間借貸資金進行融資,例如連鎖經營、專賣等方式,如果中小企業在成熟期出現短期的資金短缺可以利用中介型的民間借貸進行融資以緩解資金壓力[2]。

(四) 衰退期的可行性

處于衰退期階段的中小企業的產品或者服務已經逐漸被市場所淘汰,企業正在逐漸走下坡路,依照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中小企業應當積極加強產品和服務的創新,做好產品和服務的轉型工作,或延伸到其他領域二次創業,此時中小企業的規模逐步回縮,因此資金并不緊張,融資主要是為了產品和服務的轉型以及二次創業,這個時期企業可以通過自身的影響力吸引民間借貸長期投資,通過這種民間借貸方式保證企業的競爭力,實現中小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民間借貸引發的糾紛范文6

關鍵詞:知識產權;浙江省;產業化;調查;問卷調查

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浙江省日漸成為各類型企業的集中地,成為國家經濟發展最迅速的省份之一。對國家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來國際間科技創新的競爭日益激烈,創新產品的開發已經成為企業擺脫經濟危機的影響,發展企業核心競爭能力的主要措施之一。

知識產權服務,是促進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的推進器,也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服務體系、推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的發展,是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區域經濟核心競爭力的客觀要求。也是發展現代服務業、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需要[1]。

提高企業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是激勵創新人才,增加就業機會,維護經濟發展穩定增長的重要舉措。本文將以近年來浙江省企業為實證研究對象,通過調查和分析來了解認識浙江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現狀和特點,并就企業知識產權產業化提出合理建議。

一、浙江省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現狀

為全面了解浙江省各地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現狀,調查主要目標為浙江省各地各類型企業,樣本組內機械制造業占47.41%,電子信息行業占13.79%,新材料及應用技術行業占7.76%,生物醫藥占6.03%,新能源與節能技術占6.03%。

1.對企業知識產權產略規劃現狀

通過對浙江省百余家企業的知識產權工作現狀調查,并進一步對調查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可以從圖表中看出,大部分企業對知識產權戰略規劃已經做出3-5年戰略,可以看出大部分企業對與知識產權的都有一個比較長遠的戰略規劃。

企業是否制定知識產權戰略規劃單位:%

1.企業知識產權包含內容認識

大部分企業對于企業知識產權戰略規劃的認識都有比較共性的看法,認為企業知識產權主要包含知識產權培訓與激勵戰略,知識產權創造與申請戰略,知識產權管理戰略等。也有部分企業對于知識產權的戰略規劃加入了知識產權預防與控制流失戰略與知識產權投資與交易戰略。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作為企業管理的一部分,隨著近兩年對知識產權國家對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視,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也不斷深化對于知識產權管理以及知識產權各方面工作的認識。

2.調查企業知識產權從業人員數量

由圖表可知,多數企業中都設有專職從事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人員,且以1人到5人居多,其中也有少部分企業擁有5人以上的知識產權專職管理人員;而根據圖表可知,超過半數企業不具有兼職從事知識產權管理的人員,其余企業中兼職管理人員主要在1人到5人之間。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的配置對于一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至關重要,可見多數企業在這方面仍需完善人員的配置。

企業內從事知識產權工作人數單位:%

4.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管理內容

調查中表明,絕大多數樣本企業都已建立起或者正在建立起完整的知識產權內部管理制度,擁有專利技術或企業注冊商標,并已將主要商標注冊中文域名以防止混淆或搶注行為,且對商標被許可方進行管理。即大部分對于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內容都有較為良好的落實。

3.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設置

在機構設置方面,為知識產權管理設置專職機構的企業達75.86%,占樣本企業的絕大多數,較少部分的企業中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則由其他部門兼顧,而沒有設置該類機構的只占3.45%??梢娊鼉赡陙黼S著國家對知識產權重視程度的提高,企業機構設置的進程也在逐步推進。

二、企業知識產權產業化分析

1.企業知識產權是否用于質押貸款

將企業知識產權用作質押貸款,是企業知識產權產業化的現象之一。在調查中,大部分企業表示沒有將其質押以獲取貸款,但有這樣的計劃。而有過類似經歷或想操作但難覓途徑的企業只占到少部分。企業已著手準備將知識產權以質押貸款的形式產業化,該類知識產權產業化的表現將更為常見。

2.是否請專業機構評估過企業的無形資產價值

由圖表可知,一半以上樣本企業的無形資產價值已由專業機構進行評估,余下的多數企業雖目前并無請過專業機構,但已列入計劃之中??梢姶蟛糠制髽I比較重視無形資產價值,將無形的知識產權轉化成可計的資產價值以更好地落實知識產權的價值。

三、企業在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1.企業是否發生過知識產權歸屬上的糾紛

在此次調查中,超過半數的企業表示在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中曾遇到過知識產權歸屬的糾紛問題。明確知識產權的歸屬是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中基礎性的問題,由此引發的糾紛成為管理工作中較為常見的現象之一。

2.知識產權糾紛的問題上一般采用什么途徑解決

針對知識產權糾紛的問題,半數左右企業選擇通過向法院解決,此外,剩余較多數的企業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少數企業則通過行政途徑進行解決。可見,隨著知識產權糾紛解決途徑的多樣化發展,針對具體的知識產權糾紛問題,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來選擇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

3.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不足主要有哪些

從上文可知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無論是在機構設置、人員配置方面都有了較大程度的落實,但在企業逐步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的過程中,不足之處也隨之凸顯。多數受調查企業表示,在知識產權保護中,最為缺乏的是知識產權方面的人才,知識產權保護和扶持力度不夠以及保護意識比較薄弱也緊隨其后。相應可知,今后企業應在知識產權人才引進、理念普及等方面投入更多精力。

3.企業在品牌推廣和商標保護中碰到的最大困難是

涉及企業的品牌推廣和商標保護時,相關專業人才的缺乏仍然是最為核心的問題。可見,專業人才的培養與引進是企業在進行品牌推廣和商標保護時所需解決的首要難題,知識產權服務業的擴大化與完善化是急需的。

5.企業最需要知識產權服務內容

由圖可知,專利服務是企業最需要的知識產權服務內容,商標服務、著作權服務與知識產權培訓也緊隨其后。以專利、商標、著作權、知識產權培訓為核心方向的知識產權服務業是最契合企業需求的。

4.企業對知識產權服務形式的需求

隨著現代多媒體技術與網絡技術的發展,知識產權服務的提供形式也有了多樣性的變化。在這些多樣化的形式之中,網上論壇、電子郵件這兩項以互聯網技術為基礎的服務形式需求最大,而窗口服務、行業交流、建立知識產權信息管理員等常規服務形式則相對較低。新興網絡技術的運用在知識產權服務業中發揮著越來越顯著的作用。

四、知識產權服務業未來的發展

1.本市知識產權中介機構存在的問題主要是

在此次基于浙江省企業的調查中,我們對知識產權服務業的現狀進行了全省范圍內的區域性調查。在涉及本市知識產權中介機構存在的問題時,多數受調查企業認為管理服務水平低與不合理的高價成為了本市中介機構最突出的兩類缺陷,知識產權服務業在未來發展中尤其需要重視提升自身的管理服務水平。

2.加強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從外部環境看最需要解決的措施是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完善,需要內部外部兩個層面因素的結合。而在外部方面,45.69%的企業認為國家需要提供知識產權管理指南和有關合同范本,以加強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指導與規范。

2.政府部門出臺什么樣的政策或措施來促進專利申請

專利申請需要高度的專業知識,單靠企業內部的力量往往難以完成,政府部門的配合以及知識產權服務業的引入都是必要的。針對政府部門出臺的有關專利申請的政策中,更有利于專利產業化的新法律法規及政策、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是企業最期待政府部門出臺的相關政策。

溫州民間借貸危機產生的原因與應對措施的分析

鄔升斯偉燕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浙江金華321004)

摘要:由于目前我國對民間借貸缺乏法律規制和有效的監管制度,導致民間借貸的混亂和無序而導致的資金鏈斷裂使許許多多的中小型企業面臨破產。深入了解民間借貸產生的本質與溫州民間借貸危機的獨特性是問題的關鍵。溫州民間借貸借貸危機的爆發,從而折射出民間借貸在我國存在潛在的問題,解決溫州民間借貸危機已經成了當務之急。

關鍵詞:民間借貸;中小企業;信貸

一、溫州民間借貸危機的現狀

溫州的民間借貸市場已經構成溫州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為溫州的民間資本積累和運用提供平臺,投資范圍遍及全國。據中國人民銀行溫州中心支行的《溫州民間借貸市場報告》顯示,溫州大約89%的家庭、個人和59%的企業參與了民間借貸,民間借貸市場規模達到1100億元。

(一)資金鏈斷裂,企業倒閉

以滾雪球方式增長的民間借貸,只要資金鏈在任何一點上斷裂,就會引發中小企業倒閉浪潮,更會讓卷入其中的百姓血本無歸。自2011年4月以來,溫州中小企業主“跑路”事件就集體爆發。有媒體報道稱,因資金鏈斷裂而“跑路”甚至跳樓的溫州企業主僅9月以來就高達25人。

(二)高利貸崩盤

通過信用卡套現,資金融入到民間借貸鏈條后,價格高至銀行5年期以上貸款利率的16倍。這種高息的借貸無不令人咋舌,而在溫州相當一部分機構和個人一直在從事民間借貸活動,且資本越滾越大。溫州目前民間借貸的利率水平已超過歷史最高值,一般月息是2到6分,有的高達1角,甚至1角5,年利率達180%。

(三)實體經濟空心化加劇

一直以來溫州人認為最容易賺錢的高利貸掏空了溫州的實體經濟。2011年,在內有貨幣緊縮政策、房地產限購政策,外有出口環境變化的多重壓力下,最終,溫州出現了不少企業資金鏈斷裂現象。不過,更讓人擔心的則是溫州經濟“實業空心化”的加劇。民間資本游離實體經濟變成炒資產的游資和熱錢,大量做實體經濟的企業從實業平臺取得的融資流向非實體經濟領域,企業精英大量的移民或外遷,實體經濟發展的要素嚴重流失。

二、民間借貸產生的原因

(一)中小企業的原因

中小企業的固定資產過少,不足以用來抵押并且一些中小企業負債率高,在改制過程中經常會出現逃費現象,損害了自身的信用度。同時,企業也深感辦理抵押環節多、收費多,極為繁瑣。延誤資金到位的時間,錯失商機,資金的使用效率不高。民間借貸形式十分靈活。民間借貸無論在城市還是鄉鎮,主要往來于經常性的關系之中,不需要辦理像商業銀行那樣繁瑣的抵押、擔保手續。

(二)銀行的原因

銀行信貸資金的安全性與效益性原則的引導,中央為了搞活企業,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針政策,而中小企業大多數是非國有的企業,效益不穩定,貸款回收不好,信譽差,所以銀行一般對中小企業貸款十分慎重,條件較為苛刻,也因此斷掉了貸款需求以“急、頻、少、繁”為主要特點的中小企業融資主渠道。

三、溫州民間借貸危機爆發的國內外原因

(一).溫州民間借貸危機爆發的國內原因

1.國家嚴厲推行限購、限貸等調控手段來防止房地產行業過快增。

面對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國家推出4萬億的救市計劃,大量的資金投入到資源開發、能源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等大規模固定投資項目中去,成功的房地產開發、煤礦開發回報率甚至可以達到200%以上。

2.國家為調整物價防止通貨膨脹,采取緊縮的貨幣政策。

國家的4萬億的救助計劃使經濟局部過熱,一些原材料價格上漲快,使得中小企業經營困難。中小企業更難通過銀行借款來緩解本身的資金困局,民間借貸貸款到期,中小企業選擇違約不還貸款,不再借高成本的民間資本來周轉,企業資金鏈斷裂,借款人無法收回本息,民間借貸危機爆發。

3.溫州民間借貸利率奇高

2011年上半年,中國人民銀行連續出臺銀根緊縮措施,幾乎月月上調存款準備金率,而民間借貸的利息也隨之水漲船高。在國家宏觀金融政策收緊的背景下,溫州民間借貸空前活躍,借貸利率奇高。溫州20l1年前9個月民間借貸利率水平已超過歷史最高值,一般月息是3-6分,有的則高達1角,甚至高達1角5分。而大多數中小企業的實際毛利潤不會超過10%,一般在3%-5%。

(二).溫州民間借貸危機爆發的國際原因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引起了歐美經濟低迷,人民幣匯率變動,歐債危機等一系列因素的出現,使我國的經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響。

人民幣匯率的提高不利于我國產品出口,并且會增加中小型企業的勞動生產成本,而產品價格是中小型企業在國際市場中能夠生存的主要原因。

四、溫州民間借貸危機的解決方式

(一)國家針對溫州民間借貸的政策

3月2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批準實施《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決定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

方案提出引導民間融資規范發展,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增強各類金融機構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能力等目標,希望為地方金融規范化探路,為全國金融改革提供經驗。

(二)溫州政府響應國家政策所采取的具體措施

2011年9月底,溫州市政府向浙江省政府提交《關于要求申請金融穩定再貸款的請示》,由省政府出面,向人民銀行申請金融穩定再貸款600億元,期限1年,專門用于支持溫州銀行機構增加對困難企業的融資規模,防止發生系統性風險,維護地方金融穩定。

(三)中小型企業自我挽救的方式

第一方面,中小企業需要進行“技術升級”和“產品創新”。第二方面,我國中小企業,特別是以出口型為主的中小企業,需要配備一些熟知經濟和金融領域的人才。需要專業方面的人員來研究和分析匯率的變化等現象,推動企業的發展。第三,在國際經濟和金融體制融通之下,企業要了解和掌握最新的國際的金融政策的變化。

參考文獻:

[1]蔡靈躍.對溫州民間借貸市場的類型分析及對策建議[J].浙江金融,2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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