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建筑設計規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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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建筑設計規范

消防建筑設計規范范文1

關鍵詞:消防 新規范 消火栓 自動噴淋 給排水 民用建筑

前言

隨著國家經濟快速發展,建筑類型多樣化,火災撲救難度大,火災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及巨大經濟損失。為了更好的做好消防設計,國家規范主編部門遵照國家有關基本建設方針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深刻吸取近年來我國重特大火災事故教訓,總結國內外建筑防火設計實踐經驗和消防科技成果,深入調研工程建設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規范執行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于2015年5月發行了“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歸納總結并合并了舊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高層、單層、多層民用建筑消防均在該規范中做相關規定。

本文著重探討“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中涉及水消防的內容,與對應舊規范的不同內容,及該規范部分與“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 GB50974-2014”相關的內容。本文按章節探討。

一、 建筑分類

對民用建筑進行了分類:

住宅、公建均以高度分類,不出現層的區分方式;

無商住樓的特別描述,無商住樓的區分方式;

無高級旅館概念;

高層公共建筑的分類大部分按高度50米區分一、二類;

一類建筑還包括除醫療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省級以上廣播電視和調度建筑、網局級和省級電力調度建筑、藏書超100萬冊圖書館和書庫及24米以上部分建筑面積大于1000平米的部分公共建筑;

明確規定宿舍、公寓等非住宅類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按公共建筑的規定執行。

二、 防火分區

1、 新規細化并總結了各類建筑防火分區,裙房與高層建筑主體之間設置防火墻時,裙房的防火分區可按單、多層建筑的要求確定。

2、 高層建筑內的中庭回廊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3、 餐飲、商店等商業設施通過有頂棚的步行街連接,且步行街兩側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進行安全疏散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步行街兩側建筑的商鋪外應每隔30m設置DN65的消火栓,并應配備消防軟管卷盤或消防水龍,商鋪內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每層回廊均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步行街內宜設置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

三、 平面布置

1、 除商業服務網點外,住宅建筑與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時,應符合下列規定: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區和室內消防設施配置,可根據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別按照本規范有關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規定執行;該建筑的其他防火設計應根據建筑的總高度和建筑規模按本規范有關公共建筑的規定執行。

2、 燃油或燃氣鍋爐、油浸變壓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壓電容器和多油開關等,

應設置與鍋爐、變壓器、電容器和多油開關等的容量及建筑規模相適應的滅火設施,當建筑內其他部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 布置在民用建筑內的柴油發電機房,應設置與柴油發電機容量和建筑規模相適應的滅火設施,當建筑內其他部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4、 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公共建筑,應設置避難層(間)。第一個避難層(間)的樓地面至滅火救援場地的地面高度不大于50米,兩個避難層(間)之間的高度不宜大于50米。

5、 避難層可兼作設備層。管道井和設備間的門不應直接開向避難區;確需直接開向避難區時,與避難層區出入口的距離不應小于5m,且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避難間不應開設除外窗、疏散門之外的其他開口; 應設置消火栓和消防軟管卷盤。

6、 住宅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應設置避難層。

四、 建筑構件和管道井

1、 消防泵房,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和1.5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開向建筑內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

2、 管道井應分別獨立設置。井壁上的檢查門應采用丙級防火門;

建筑內的管道井應在每層樓板處采用不低于樓板耐火極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建筑內的管道井與房間、走道等相連通的孔隙應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五、 疏散樓梯間和疏散樓梯等

1、 避難走道內應設置消火栓。

六、 消防電梯

1、下列建筑應設置消防電梯:

1)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 )一類高層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筑;

3 )設置消防電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2、消防電梯應分別設置在不同防火分區內,且每個防火分區不應少于1臺。

3、除設置在倉庫連廊、冷庫穿堂或谷物筒倉工作塔內的消防電梯外,消防電梯應設置前室。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內設置的正壓送風口和戶門外,前室內不應開設其他門、窗、洞口;

(設置于消防電梯前室的管道井不能把門開向前室。)

七、 直升機停機坪

1、 建筑高度大于l00m且標準層建筑面積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宜在屋頂設置直升機停機坪或供直升機救助的設施。

2、 直升機停機坪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設置在屋頂平臺上時,距離設備機房、電梯機房、水箱間、共用天線等突出物不應小于5m;

2 )建筑通向停機坪的出口不應少于2個,每個出口的寬度不宜小于0.90m;

3) 在停機坪的適當位置應設置消火栓。

八、 消防設施的設置

一般規定

1、城鎮(包括居住區、商業區、開發區、工業區等)應沿可通行消防車的街道設置市政消火栓系統。

民用建筑、廠房、倉庫、儲罐(區)和堆場周圍應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

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車??康奈菝嫔?,應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

注: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且建筑體積不大于3000m3的戊類廠房,居住區人數不超過500人且建筑層數不超過兩層的居住區,可不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

2、設置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相關規定與原規范一致:

3、消防水泵房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單獨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2 )附設在建筑內的消防水泵房,不應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或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樓層;

3 )疏散門應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3、 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應采取防水淹的技術措施。

室內消火栓系統

1、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的場所與原規范一致:

2、 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積大于200m2的商業服務網點內應設置消防軟管卷盤或輕便消防水龍。高層住宅建筑的戶內宜配置輕便消防水龍。

(輕便消防水龍為在自來水供水管路上使用的由專用消防接口、水帶及水槍組成的一種小型簡便的噴水滅火設備)

自動滅火系統

1、該章節對設置各類自動滅火設施的實用范圍,較之舊規范,更具針對性,本章節規范分廠房、倉庫、高層民用建筑、單、多層民用建筑分別闡述。

3、較之舊規范要求設置范圍更多、更嚴格。

消防建筑設計規范范文2

關鍵詞: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實際應用

中圖分類號:TU2文獻標識碼: A

建筑設計是指建筑物在建造之前,設計者按照建設任務,把施工過程和使用過程中所存在的或可能發生的問題,事先作好通盤的設想,擬定好解決這些問題的辦法、方案,用圖紙和文件表達出來。而建筑設計規范,即就是由政府或立法機關頒布的對新建建筑物所作的最低限度技術要求的規定,是建筑法規體系的組成部分。隨著我國社會的不斷進步與快速發展,日益復雜、多樣、全面的建筑給使建筑設計的難度和挑戰性越來越大。如今隨著各式各樣、功能全面的大型建筑,如高層、超高層建筑等各類新型建筑物的出現,現在普遍使用的建筑設計規范不能再墨守陳規,也應推陳出新,尤其是防火設計規范。本文就基于我國現行建筑防火設計規范的局限性進行分析,同時也探討了相關的改進優化措施。

1、現行建筑防火設計規范的局限性問題

1.1、規范中說明不清楚的情況

現行建筑防火設計規范按各種建筑物進行分類,根據有關消防安全的要求,對建筑物耐火等級、防火間距、防火分區、裝修材料控制、安全疏散、防排煙設施、火災自動報警設施、室內外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設施等每項設計,都詳細規定了具體的參數和指標。但是由于每座建筑的結構、用途及內部火災危險的大小、分布等不同,居住者或使用者的素質等條件差異,對于按照現行建筑防火規范統一給定的設計參數做出的設計方案,未必就是最科學、合理的方案,甚至還有些重要的設計參數在規范中說明不清楚的情況也經常會出現。比如在一項有一個二類建筑,用防火墻分隔成二個部位,每個部位的面積為1200m2,并且整個建筑都設有自動滅火系統。詳細見圖1:

《高規》GB50045-95第6.1.1條要求每個防火分區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陡咭帯返?.1.1條也明確規定了二類建筑擁有自動滅火系統的防火分區的最大面積為3000m2。那這個二類建筑(A+B=2400m2),可以看成一個防火分區,它的面積是滿足規范的。同時這2個部分一共有2把疏散樓梯,也是滿足規范的。但從實際情況分析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如果發生火災時,A區有人,那么他的逃生路線只能有一個,就是A區的疏散樓梯。因為對于他來說,不可能穿過中間的防火墻從B區的疏散樓梯下去,這樣的后果就是如果一個疏散樓梯被煙火堵住時,他根本沒有其它備用的疏散樓梯逃生。很顯然這個是不對的,但從規范上看這樣的情況也是不違反規定的,那我們如何去處理好這種規范對實際情況說明不清楚的情況,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1.2、具體規定的技術數據與日益擴大的建筑規模不相適

隨著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建筑物類型日趨多樣化,如:大型會堂、場館、候車(機)廳以及超大型的綜合商業場所及住宅建筑群。現行規范在適應發展要求方面顯現出局限性。由于在制定規范的年代,這些大型或超大型的建筑尚未出現,因此用那時制定的建筑防火規范來指導和規范現代的設計,很明顯會在設計上述建筑時遇到現行規范條文沒有規定,或有規定但與實際情況有矛盾的問題。且有時在不同規范中,還不時發生條文之間互不協調的情況。如防火分區面積的劃定已明顯不能滿足現代生產工藝的發展對建筑防火安全工程設計的要求?,F行的消防技術規范的一個主要思路就是根據不同建筑物的性質,明確規定了防火分區的面積標準,當發生火災時,通過人為規定的防火分區把火災限制在一個較小的區域。這種做法對我國六、七十年代生產廠房和商業建筑來說是合適的,而對現在眾多的現代化大規模生產和商業經營規?;瘉碚f已明顯不適用。

1.3、單獨設防,缺乏綜合考慮和系統兼顧,甚至與實際相沖突的情況發生

現行的建筑消防技術規范常常要求業主在建筑耐火結構、防火分區、消防給水、火災監控、防排煙等方面層層設防,投資較大,而未能將各單一的防火、滅火措施的作用統一考慮,結果造成消防投資的片面性和極大的浪費。例如:《高規》第9.1.3條規定消防用電設備應采用專用的供電回路,其配電設備應設有明顯標志。那么如果有以下一種情況,就是這個建筑里消防電氣只有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并且所有的消防應急設備都采用蓄電式應急照明。那么我們有必要一定要設專門的回路嗎?這種實際情況與規范相沖突時如何去處理呢?我個人覺得沒有必要,因為所有的應急設備都采用蓄電式應急照明,并且和正常的用電使用一個回路,在火災發生以后,也可以直接切斷電源進行滅火戰斗并且也不影響用電設備的運行,因為第一使用的全部都是用蓄電式應急照明,按照《高規》第9.2.6的要求,蓄電式應急照明設備要保證斷開電源以后能連續供電不少于30分鐘。這種設備在短時間內對電源并沒有依賴性;第二火災發生以后完全可以直接斷開電源以保障消防隊員的安全。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使用一個回路雖然不滿足規范的要求,但是從規范的出發點來看,這種做法是合乎要求的,并且消防隊伍是為了保障地方經濟的健康安全發展,如果一味的苛求與規范的完全符合,會有很大的困難,也加大了投資,對經濟發展不利。所以在審圖的時候要充分結合實際情況,并清晰規范制定的目的和出發點,這樣才能把規范與實際中相沖突的情況合理的解決。

2、關于建筑防火設計規范中存在問題的有關建議

2.1、引入建筑防火性能化設計的概念

性能化防火設計是針對火災特性為基礎所進行的具體活動,這是一種創新性的工作。性能設計方法的具體形式可以是多種多樣的,它需要一定的規范、規定、標準來指導。它屬于柔性法則,適用于:規范規章沒有規定的情況;規范規章雖有標準規定,但不能或不足以應付現實情況;設計者能在安全無虞又合乎經濟利益的情形下,自由地設計合乎需求的使用空間。尤其是對于上述1.1規范中說明不清楚的情況問題,我們如引入建筑防火性能化設計的概念,明確建筑防火設計規范是為防止和減少高層民用建筑火災的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的安全制定的,并且高層建筑的防火設計是立足于自防自救。從這一目的來看,主要是火災發生時能盡量讓人員疏散,減少損失。所以我們在審圖的時候就應把握這個中心思想,這樣才能把規范中說明不清楚的、不明確的、不詳細的盡可能去處理好。

2.2、建立性能化設計的基礎數據庫

建立數據庫的作用是為分析與計算軟件提供必要的基礎數據,對于火災危險分析和性能化設計來說,尤其需要建筑物可燃物的燃燒特性和火災過程的數據庫。例如設定火災的熱釋放速率是進行模擬計算的主要輸入數據,只有這一參數的設定合理才能得到可靠的計算結果?,F有不少實驗數據比較零散,而且如何結合建筑物的具體情況進行應用也有待研究。這樣以來,對于解決目前建筑設計規范中具體規定的技術數據與日益擴大的建筑規模不相適的問題也是非常有效地。

2.3、增強有關技術人員的教育和培訓

規范來源于實際,但是又滯后于實際。所以我們在從事建審工作的時候要依據規范,但又要領先于規范。性能化設計與處理方式設計的基本思想存在很大的差別,要使有關建筑設計人員、建審人員熟悉并愿意采用這一新的體系,需要大力加強對各方面有關人員的培訓。這項工作可由各級消防主管部門牽頭,發揮有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力量,分期、分批的對有關人員進行教育培訓,滿足當前和今后制定性能化規范,推進性能化設計的需要。

3、結束語

隨著經濟的發展,建筑物的功能越來越復雜$形式越來越多樣,性能化消防設計作為近年來的研究重點與熱點,是一種在性能的基礎上實施的防火設計,更具合理、科學性,也是今后建筑防火設計發展的方向。但是新規范的實施為工程設計人員提供了較全面的設計依據。規范的制定不可能囊括了全部實際工程的具體情況,而且有較多的情況待設計人員對規范的理解,可以發揮設計人員的主觀能動性。

參考文獻:

消防建筑設計規范范文3

關鍵詞:消防技術規范建筑防火性能化設計

前言: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各地相繼建成了一些大型倉儲式超市,由于其商品品種豐富,商品價格低廉,受到了廣大市民的歡迎,與一般商場相比,倉儲式超市多為單層或二層,具有封閉式、面積大、體量大、店庫合一的特點,由于超市內人員高度密集,貨物集中,一旦發生火災事故,燃燒速度快,火災溫度高,容易形成立體燃燒,且人員疏散困難,會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因此,該類建筑的安全疏散設計與管理十分重要。本文以一個典型的大型倉儲式超市消防設計中所遇到的問題來討論超市的安全疏散設計以及建筑防火性能化設計的必要性。

在進行安全疏散設計時,首先應考慮安全疏散時間。影響疏散時間的因素主要有超市內人員的密集程度、商品的種類、疏散通道的條件、火災發生時煙氣的濃度及毒性等。一般地說,人員密度越大,則疏散越慢,且越困難。倉儲式超市經營品種達數萬種,有大量可燃物質存在,一旦發生火災,會產生大量高溫煙氣,對人的疏散會造成很大影響。通常,倉儲式超市均為敞開式經營,分設進口和出口,顧客從進口進入后,統一到出口處交款,為了經營便利,出口處設置10~30個收款臺,采用封閉式管理,并且往往只開這兩個寬度較大的出口,而將超市的其它安全門外加裝防盜門,并在經營期間關閉。這樣的布置,使得超市的有效安全疏散寬度大大減小,人為的造成安全出口數量嚴重不足因此,對此類建筑應嚴格控制疏散指標,參照有關國家消防技術規范,其允許疏散時間可定為5min。

本文所涉及的超市為一綜合建筑,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左右,其中一,二,三層為超市,每層面積1。1萬平方米。由于現行的各種防火規范中都沒有針對大型倉儲式超市的要求,因此在進行超市安全疏散設計時主要依據的是《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以及《商店建筑設計規范》等。

其中《商店建筑設計規范》中規定商店營業廳的每一個防火分區安全出口數量不應小于兩個,營業廳內任何一點至最近安全出口直線距離不宜超過20M。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任何一點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宜小于40M。

由于《商店建筑設計規范》制訂時間較早,已遠遠不能適應近年來商店類建筑快速發展的需要,對于倉儲式超市,其建筑形式、經營模式與傳統意義上的商店有很大的區別,不能簡單地套用商店建筑設計規范,因此在征求了當地消防部門意見后,按照建規的要求進行此類超市的安全疏散設計。

這樣設計是否合理,我認為還應該在當地消防部門的組織下針對此類超市進行建筑防火性能化設計,根據該超市的總體建筑特點和人員分布,充分考慮超市內貨架對疏散通道影響的不利因素,結合防排煙方案和措施以及火災模擬研究結果,計算在最不利情況下,各防火分區人員疏散所需要時間和建筑物所能提供的疏散時間以及對應的疏散通道寬度和距離,為最佳人員疏散方案提供參考依據。

建筑防火性能化設計是通過對隨機建筑的綜合防火性能評定,設計出特定的符合該建筑的防火安全系統模式,以實現火災時,保證該建筑物內的人員生命安全和有效控制財產損失的總目標。建筑防火性能化設計方法是建立在消防安全工程學基礎上的一種新的建筑防火設計方法,它運用消防安全工程學的原理和方法,根據建筑物的結構、用途、內部裝修、火災荷載等的具體情況,由設計者根據建筑物的各個不同的空間條件、功能條件及其他相關條件,自由選擇為達到消防安全目的而采取的各種防火措施,并將其有機地組織起來,構成該建筑物的總體防火安全設計方案,然后對建筑火災危險性和危害性進行定量的預測和評估,從而得出最優化的防火設計方案,為建筑物提供最合理的防火保護。

推行建筑防火性能化設計是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建筑業也得到了空前的發展,超高層建筑、大型商場、地下建筑、大型娛樂游藝場所等大量涌現,火災形勢越來越嚴峻,群死群傷重、特大惡性火災事故時有發生,現行消防技術規范不能涵蓋上述建筑的所有消防安全要求。

推行建筑防火性能化設計是豐富建筑藝術、推廣新技術的最佳途徑。采用現行規范進行建筑設計類似于醫生開處方,這種方法禁錮了建筑師的創新思維。而防火性能化設計則只需要規定該建筑物應達到的安全性規定的性能要求,建筑物應具備有的性能要求的特征參數或者指標,建筑師在設計時只要滿足這些性能要求,從而擺脫了規范條條框框的禁錮,更能充分施展設計才能,大膽進行創新,設計出更有人情味、更富理性的優秀建筑藝術作品。同時,在建筑設計中,也可大力推廣應用技術成熟的消防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從而進一步推動科學進步和技術革新的步伐。

推行建筑防火性能化設計是消除一些火災隱患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

建立超市火災場景模型,首先必須對超的防火性能進行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1、防止起火;2、火焰/熱分析(建筑物通過主動和被動保護措施限制火災在其空間和隔件中);3、煙/氣分析(建筑物維持選定空間可生存條件規定時間的能力);4、結構框架分析(結構框架針對未受限制火災避免不可接受的變形或倒塌);5、人員流動分析(人員在建筑物內流動或到達安全地點所需時間)。而這些評估的準確性依賴于火災場景模型的科學性與相關參數的精確程度,只有建立了科學、精確的火災場景模型,才能保證建筑防火性能設計的客觀、科學,才能脫離人為主觀因素的影響。

建筑防火性能化設計是建筑設計方法發展的必然趨勢。以火災性能為基礎的性能化設計方法已成為世界各國建筑界與消防界的共識,目前,已有不少國家實行了防火性能化設計規范。如澳大利亞于1996年頒布了性能化建筑防火設計規范《BuildingCodeofAustralia》(BCA-96),該規范于1997年7月1日起在該國各洲推行。美國于2001年了《國際建筑性能規范》和《國際防火性能規范》。目前,英國、法國、日本、加拿大、新西蘭、瑞典、荷蘭、西班牙、國際標準組織(ISO)、國際建筑研究與文獻研究委員會(CIB)等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采用了性能化規范或性能化設計方法。我國也于1996年開始了相關研究,但發展較慢,目前已遠遠落后于部分發達國家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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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建筑設計規范范文4

關鍵詞:電氣設計;低壓配電;負荷計算

前言

電氣工程是構成建筑工程的重要組成元素,對建筑物的使用意義重大。隨著電氣行業的迅速發展,電氣設計在其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為電氣工程的發展提供了動力。但是,在電氣設計中仍存在一定的問題,本文對電氣設計的常見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了具體的應對措施。

1.建筑電氣設計中常見的問題及應對措施

1.1 供配電系統

1)室內10kV 電纜未明確防火類別及雙重電源電纜的敷設要求

應對措施:《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13.10.4 條,對不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保護對象分級建筑中的消防設備供電及控制線路電纜防火類別有明確規定?!睹褚帯?.10.8 條,對向同一負荷供電的兩回路電源電纜的敷設要求也有規定。設計文件中一般都對低壓配電電纜的防火類別及敷設做出了要求,卻忽略了10kV電源電纜的敷設要求。如兩路10kV 電源電纜入戶后沿橋架敷設至高壓開關站,應要求橋架中間設隔板將兩路電纜敷設在隔板兩側;設置在大型地下車庫或超高層建筑中的多個分變配電室,由10kV 開關站引出的10kV 電源電纜,必然有穿越防火分區的遠距離

2)低壓配電設計中,只對正常負荷進行計算、配電,對消防負荷不進行計算,致使消防狀態下切除正常負荷后供電電源不滿足消防負荷的使用,造成嚴重后果。

應對措施:在工程設計多數情況下,配電干線上的消防負荷會小于正常負荷,但是,仍有不少情況下,配電干線上的消防負荷往往大于正常負荷。例如,有的高層住宅,一個單元的公共用電正常負荷只有普通電梯和正常照明,消防負荷會有消防電梯、應急照明、地上部分的消防風機、地下室的消防風機等,出現消防負荷大于正常負荷的情況。在負荷計算時應嚴格執行《民規》3.5.3“ 當消防設備的計算負荷大于火災時切除的非消防設備的計算負荷時,應按消防設備的計算負荷加上火災時未切除的非消防設備的計算負荷進行計算。當消防設備的計算負荷小于火災時切除的非消防設備的計算負荷時,可不計入消防負荷”。

1.2 低壓配電

1)變配電室內低壓開關柜斷路器的保護配合設置不當

應對措施:首先,低壓主進線斷路器與聯絡斷路器之間應設電氣聯鎖,任何情況下只能有兩個斷路器閉合。其次,低壓主進和聯絡斷路器應設過載長延時、短路短延時保護,一般情況不設短路瞬動保護(當短路短延時的時限不滿足供電部門給予的保護時限要求時,再確定是否設置);主進線斷路器之后的饋電斷路器設過載長延時,短路瞬動保護,這樣就可保證前后級斷路器動作的選擇性。對于個別大負荷饋電干線,其饋電斷路器也可設短路短延時保護,但其短路保護與主進、聯絡斷路器的動作選擇性,應滿足動作電流和動作時限雙重級差配合。

2)屋面設備由室外引入專線供電,未在電源入戶處設置隔離開關。

應對措施:按《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7.0.10 條,“由建筑物外引入的配電線路,應在室內分界點便于操作維護的地方裝設隔離電器”。因此工程中由室外引來單獨向頂層設備供電的電源,應在入戶處設置電源進線間,內設隔離開關箱,并做好等電位聯結和中性線重復接地,避免在頂層設備配電箱處做中性線接地。

同時也應做好防雷電波侵入的措施。

3)高層建筑應急照明與普通照明合用一個雙電源箱

應對措施:按《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9.1.3條,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11.1.4 條(強條),消防用電設備應采用專用的供電回路;且《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第13.9.12 條,要求按防火分區設置應急照明配電箱。例如,有的高層建筑標準層的疏散走道,正常照明與應急照明均是一級負荷,并且負荷都不大。設計人僅從經濟、簡單的角度出發,每層設置一個雙電源切換箱,正常照明和應急照明分支路供電。這樣違背了規范的規定,應將每層應急照明配電箱和正常照明配電箱分別設置,豎向配電干線也應分別設置。

1.3 電氣照明

1)地下車庫的汽車出入口未設置過渡性照明

應對措施:按《汽車庫建筑設計規范》第6.4.5 條,地下汽車庫出入口處應設過渡照明,白天入口處亮度變化可按10:1 ?15:1,夜間室內外亮度變化可按2:1?4:1 取值。

2)設計文件中出現0 類燈具

應對措施:按防觸電保護類別,燈具分為四類,即0類、I 類、II 類、III 類。其中,0 類燈具只依靠基本的絕緣作為保護;I 類燈具除了基本絕緣以外,還有附加的安全措施,將外露導電部分接地,即是0 類燈具加PE 線;II 類燈具除了基本絕緣外,具有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不需要接PE 線;III 類燈具所使用的電源為安全電壓,一般不高于36V。工程設計中大量使用的是I 類燈具,在照明配電中均應單設PE 線,詳見《建筑照明設計標準》7.2.12 條。因自2009 年1 月1 日起,國家強制0 類燈具退出市場,設計文件中應明確要求禁用0 類燈具。

1.4 電纜選擇及敷設

多根電纜在橋架內敷設時未考慮載流量校正系數或校正系數選取偏大應對措施:民用建筑中大多采用橋架敷設電纜,并且是無間距多層排列,電纜的載流量應按《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范》第D.0.6 條,根據橋架類別分別選取校正系數。雖然民用建筑中電纜的實際工作電流往往不是持續的,并且大多數時間達不到電纜的長期持續允許載流量,電纜的載流量仍然應該按照敷設條件考慮相應的校正系數。另,建筑物內電纜的載流量應按工作環境溫度不低于30℃選取。

1.5 防雷接地

各電氣系統接地做法不規范應對措施:現在建筑物內各種強弱電接地系統較多,設計中要把各種接地系統真正分開是難以做到的。應按《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第12.7.1 條、23.4.2 條及11.8.1 條的規定,各系統的接地宜共用接地體,并優先利用鋼筋混凝土中的鋼筋作為接地網,但不能共用接地線。防雷系統可利用建筑物的鋼筋作為引下線,其他強弱電系統接地應分別單設接地線。例如,弱電系統可采用BV-25mm2 銅芯線穿PVC20 直引至基礎,與基礎內的主鋼筋進行可靠連接,并注意不與避雷裝置共用引下線。

1.6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消防電源狀態未在消防控制室內顯示

應對措施:按《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13.11.7 條,消防控制室應具有控制各種消防聯動控制設備及顯示電源運行情況的功能?;馂淖詣訄缶到y設計中應接受各消防設備的雙電源切換裝置的信號,并在消防控制室顯示雙電源切換裝置的狀態。如,顯示雙電源切換裝置工作在I 位還是II 位,或是處于0位,雙電源是否都有電等。

2)消防控制室內對自動噴淋滅火系統的控制、監測功能設計不全

應對措施:按《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13.4.4 條3 款的要求,應將自動噴淋滅火系統的總線自動控制啟、停;直接手動控制噴淋泵的啟、停;系統的控制閥開啟狀態;消防水池水箱的水位;報警閥和水流指示器的動作狀況等均應在消防控制室內控制或監測。設計中應注意不漏項。

2.總結

以上針對電氣設計中出現的問題進行了總結,并提出了解決措施。但在實際工作中,還可能出現其它的情況,所以盡可能的掌握技術規范,理論聯系實際,并要注意和其它專業的協調,盡可能少的出現問題,將電氣設計做的更加完善。

消防建筑設計規范范文5

[關鍵詞] 住宅設計防火規范防火墻防火分區

防火設計是建筑設計中的一個重要技術部分,是建筑得以安全使用的重要技術保障。防火設計規范是建筑防火設計遵循的依據,應該在執行過程中不斷得到調整從而具備更好的可實施性。但是,現行防火設計規范只概括述及典型情況,無法涵蓋多樣化建筑設計所呈現的各種情況。規范的概括性帶來了理解認識上的模糊性以及執行的難度,尤其住宅項目的設計過程中,這一矛盾更為突出。住宅是目前建筑師最常遇到的設計對象,在講求實用、美觀的同時更注重經濟性,對于平面布局的各種細節尺寸都需要仔細推敲,以達到最大程度地壓縮公共空間,提高標準層使用面積系數。在滿足市場對使用面積系數的高要求的前提下,又要嚴格遵循防火設計規范,這必然給住宅設計帶來一定難度。本文將討論高層住宅建筑設計中常遇到的防火設計問題,包括容易被忽視的設計細節問題及對規范條文的一些錯誤認識。

一、過于緊湊的平面不僅導致嚴重的對視現象,忽略了居住行為對私密性的要求,同時也不利于防火墻以及防火墻附近可開啟窗的設置。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以下簡稱“高規”)第5.2.1,5.2.2條就是針對防火墻及其鄰近窗戶的布置而設定的。第5.2.1條是規定當防火墻設在U型、L形等高層建筑的內轉角處時,內轉角兩側墻上的門、窗、洞口之間最近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4米;當相鄰一側裝有固定乙級防火窗時,距離可不限。第5.2.2條則是規定緊靠防火墻兩側的門、窗、洞口之間最近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米;當水平距離小于2米時,應設置固定乙級防火門窗。常見的情況是L形內轉角處,防煙樓梯間或防煙前室周圍的防火墻上設定的可開啟窗與相鄰的住戶窗距離太近,無法滿足規范要求。只能采取適當延伸防火隔墻的措施,這一做法并沒有直接的規范依據。再如,單元式住宅樓單元之間衛生間相鄰,凹口寬度僅1.2米,無論如何也無法滿足2米的水平窗間距離要求,采用固定防火窗又不符合功能使用要求,因此我們將防火墻延長1米作為阻擋火勢蔓延的措施(圖1)。實際工程中,這樣的拼接狀況較為常見,當相鄰的房間為起居室、臥室等面寬較大的房間時,可以通過減小窗的寬度或設置部分固定乙級防火窗扇的方式滿足規范要求;可是當相鄰房間為衛生間等開間尺度較小的用房時,無法滿足這一要求,我們往往采取將防火隔墻延長1米的措施。這一做法沒有直接的規范條文作為依據,而是參照第4.1.2.2條中防止火勢由下而上蔓延的防火挑檐為1米寬這一尺度采取的相應措施。

二、垂直防火分區的概念未得到全面的理解和重視。

在“高規”中關于防火分區的5.1.1~5.1.4條文說明的第三部分闡述了垂直防火分區的概念,“即用具有1.5h或1.0h耐火極限的樓板和窗檻墻(兩層上、下窗之間的距離不小于1.2m)將上、下層隔開?!币酝≌芭_高度普遍采用0.9米時,1.2米的窗檻墻要求基本都能滿足,但目前的住宅設計越來越多地采用0.5米高的低窗臺或落地窗以擴大室內空間感,無法保證窗檻墻1.2米的高度,實際工程中對于這一窗形式的變化而未采取相應防火措施的情況比比皆是,這是一個經常被忽視的設計細節問題。筆者認為這一問題解決的方式一是可以通過將窗的下部設為固定乙級防火玻璃扇以彌補窗檻墻的防火高度不足,二是可以設置挑出寬度不小于1.0米的防火挑檐來解決。

三、當規范條文在執行過程中對原有限制有所突破時,需采取一定加強措施。

“高規”第6.2.5.1條規定樓梯間及防煙樓梯間前室的內墻上,除開設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門和本規范第6.1.3條規定的戶門外,不應開設其他門、窗、洞口。但是實際工程中由于住宅平面的緊湊性難以獨立劃分出設備管道空間,設備豎向管井往往都被集中布置在前室內,并在前室內墻上開設檢修門。需要引起注意的是開在前室內墻上的檢修門不能根據第5.3.2條采用丙級防火門,或僅提高為乙級防火門,筆者認為因為設在前室的設備豎向管井對于建筑安全性的影響大于設在非前室區域的豎向管井,建筑對于其檢修門的耐火極限要求也不同于前室及防煙樓梯間的疏散門。因為設備豎向管井存在火災隱患,并且它連接著上下防火分區(“高規”第5.3.3條允許建筑高度不超過100米的高層建筑的電纜井、管道井每隔2~3層在樓板處用相當于樓板耐火極限的不燃燒體進行防火分隔),因此筆者認為這種情況下的檢修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并且應用相當于樓板耐火極限的不燃燒體層層封堵。

四、對于規范的不正確理解直接影響其執行的準確性。

“高規”的第4.1.7條規定高層建筑的底邊至少有一個長邊或周邊長度的1/4且不小于一個長邊長度,不應布置高度大于5米進深大于4米的裙房等等。這條規范的實質是保證消防車進行撲救的作業空間條件,但是有不少人對于這條規范存在錯誤理解,即認為這一高層建筑直接落地的長度可以是累加而非連續的,這一理解偏差的主要原因是不了解消防車是如何靠近建筑進行撲救工作。其實該條規范隱含著兩個概念,即“消防登高面”和“登高作業場地”?!案邔咏ㄖ赖歉呙媸侵傅歉呦儡嚳拷邔又黧w建筑,開展消防車登高作業和消防隊員進入高層建筑內部搶救被困人員和撲救火災的建筑立面。登高作業場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實施登高作業的操作空間?!盵1] 當有了對這兩個概念的認識,便非常容易理解高層建筑底部留出的這一長度范圍在水平方向應該是連續的。對于上述問題的正確理解將有助于對建筑進行合理布局,有利于消防車實施操作。

五、設計中尚存在其他細節問題亦容易被疏忽的。

例如,為了避免對通行的影響并考慮美觀的要求,消防前室內的消火栓箱通常被設計成以嵌入式或半嵌入式方式安裝于墻體,這些墻體都是需滿足耐火極限3小時的防火墻,其厚度的減薄必然降低耐火時間,可能導致該墻體無法滿足防火墻的耐火極限要求,因此設計中應根據所選擇的墻體材料確定是否需要相應增加墻體厚度以保證其耐火極限。

消防建筑設計規范范文6

關鍵詞:消防設備用電 應急照明 管線敷設 消防電源 建筑防火

中圖分類號:TS958文獻標識碼: A

一、建筑物消防系統的標準及規范

目前我國與建筑電氣消防有關的設計規范主要有《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等。前兩部是國家標準,后者是國家建設部的行業標準。三部規范對建筑中一、二類建筑的劃分以及對火災報警與消防聯動控制系統的設置與要求總體來講是一致的,但從各自不同角度三部規范也各有側重,有所區別。在實際應用中國標是帶有強制性的,必須嚴格遵守,部標或行業標準應服從國標。

1、設計依據

建筑物消防設計的依據是建筑消防設計規范、系統設計規范、設備制造標準、安裝施工驗收規范及行政管理法規等五大方面的消防法規,并注意了解現行國家有關標準及規范中的正面詞:"必須"、"應"、"宜"、"可"和反面詞:"嚴禁"、"不應"、"不得"、"不宜"的含義。

要結合建筑物的功能、用途及屬于哪級保護對象和消防等級,并認真執行現行國家有關標準及規范的寬嚴程度及公安消防監督部門的審批意見。

2、火災報警系統基本形式的劃分

火災報警系統的形式應根據具體設計對象來確定,在做規劃設計方案時,應首先必須搞清楚設計對象的建筑形式、規模、分類、建筑個體的分布等諸多因素,再根據這些因素來確定火災報警系統的形式。

二、消防設備配電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及《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條文,消防用電設備應采用專用的供電回路。在消防過程中,如果外電源突然中斷供電,全自動應急柴油發電機組將帶著所有正在使用的消防用電設備自動起動。而發電機的功率特性只允許最多帶50%左右的負荷起動。如果不采取措施,發電機組很可能會熄火,發不出電來,解決方法是使消防設備分批起動。但如果應急發電機組容量是按平時負荷選用,容量比消防負荷大一倍以上,也可不分批延時起動。

在工程中對非消防電源的切除,最好是利用低壓斷路器的附件即分勵脫扣器。但隨著低壓斷路器型號和框架電流的不同,其分勵線圈在分勵脫扣時所需的電流不同。為了聯動的簡便和有選擇性的切除,一般情況下,我們可在配電所(室)的低壓出線開關或在每層的主配電箱上切除非消防電源,而這些地方所選用的低壓斷路器的框架電流比較大,其配套的分勵脫扣器所需電流也比較大。如直接采用消防聯動回路的直流24V電源來驅動低壓斷路器的分勵脫扣器是不太安全的,尤其是當同一配電箱內有數個需同時分勵的低壓斷路器時,因為分勵電流實在太大,消防聯動回路的24V電源未必能滿足要求。因此,還是應將分勵線圈接在220V或380V的電路里比較可靠。

三、消防設備控制權

消防水泵(包括消火栓泵、噴淋泵)是滅火手段中的重要設施,對消火栓系統而言,根據“高規”的要求,在消火栓處應能直接啟動消火栓泵。根據“報警規范”的要求,在消防控制室處也應能手動控制消火栓泵的啟、停。這兩部規范從各自不同角度提出要求。此外,在水泵房消火栓泵附近還有一個控制箱直接控制水泵電機啟停,這樣消火栓泵的啟動就有三處地方可控制,因此,存在這樣兩個問題,一是消火栓泵的控制權,二是消火栓泵的啟動方式。

消火栓泵的啟動控制權即是消防中心控制室、消火栓動作按鈕與泵房控制箱的主從控制關系。一般來講應以消防控制室為主。目前很多大廈消火栓的控制方式是在泵房控制柜上設置手動、自動轉換開關,通常情況下置于自動位置。這樣設置有一個好處,就是一旦自動控制失靈,工作人員可在水泵房將轉換開關打到手動位置,直接起動消防泵,且就地維修也很方便。但是,這樣一來,將會帶來負面影響。在水泵房設置轉換開關,容易引起人為的操作失誤,因為一般情況下泵房是無人值班的,萬一工作人員或其他人員將轉換開關置于手動位置,而消防中心未能及時發現,就會出現重大的消防隱患(此時消防中心和消火栓按鈕均無法啟動消防泵)。為了有效解決以上矛盾,在實際設計中,消防控制室的手動起停按鈕可不經過泵房設置的轉換開關,而直接啟動消防泵,既能解決直接起動問題,又便于消防中心統一監控。

噴淋泵的自啟動是通過各保護區的管網噴嘴玻璃球高溫下爆碎,引起管網水流流動,從而聯動報警閥壓力開關動作,達到自啟動噴淋泵的目的。通過水流指示器聯動模塊或報警閥壓力開關引線至控制室,消防控制室能準確反映其動作信號,同時控制室應能直接控制噴淋泵啟停。

四、消防電氣的管線敷設

根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50116―9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傳輸線路應采用穿金屬管,經阻燃處理(氧指數不小于30)的硬質塑料管或封閉式防火線槽保護方式布線;如采用普通型線槽保護,其線槽內的屯纜為干線系統時,此電纜宜選用防火型:敷設方式采用暗敷或明敷均可。消防控制,通信和警報線路采用暗敷設時,宜采用穿金屬管,經阻燃處理(氧指數不小于30)的硬質塑料管保護.并應敷設在不燃燒體的結構層內,且保護層厚度不宜小于30.當采用明敷設時,應采用金屬管或金屬線槽保護,并應在金屬管或金屬線槽上采取防火保護措施.采用經阻燃處理的電纜時,可不穿金屬管保護,但應敷設在電纜豎井或吊頂內有防火保護措施的封閉式線槽內.從接線盒,線槽等處日到探測器底座盒,控制設備盒,揚聲器箱的線路均應加金屬軟管保護。在具體工程設計實踐中,有以下兩點值得注意:.國家規范對于消防報警及聯動線路之導線本身是否為普通,阻燃或耐火,并未作硬性規定,只是對于不同類型導線所穿不同護管(含線槽),在防火方面有所要求.不同的職能部門在此問題理解和執行上有較多分歧.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傳輸線路其實也是十分重要的(并非是一燒了之),而且在實際產品中,與報警系統的控制線路往往密不可分。

在許多電氣設計圖紙中發現:消防線路穿塑料管(PVC)進行保護,并從吊頂內走線。而《規范》24.8.5條中規定:消防聯動控制、自動滅火控制、通信、應急照明及緊急廣播等線路,應采取穿金屬管保護,并暗敷在非燃燒體結構內,其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3cm。當必須明敷時,應在金屬管上采取防水措施。顯然,許多設計人員對這一條是疏忽了。因敷設在吊頂內的線路,在發生火災時并不安全,而且吊頂內有時也是火災多發地段。所以設計人員應對《規范》該條文有足夠的重視,在實際操作中,凡是新設計的建筑,對該條文規定的線路,一律穿金屬管保護并在現澆板內、墻內等處暗敷走線。而在改造工程中,由于條件限制不能暗敷設時,應對保護鋼管采取防火措施,如刷防火涂料等。

五、結束語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以及其它各項事業的興旺發達,城市用地日益緊張,促進建筑物正朝著高層化、密集化方向發展,建筑物的裝修用料和方式也越趨多樣化,并隨著用電負荷及煤氣耗量的加大,對建筑消防、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提出了更高、更嚴格的要求。為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我們在設計時執行國家規范的同時,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做到安全有效合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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