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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控制范文1
【關鍵詞】 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審計風險模型
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復合性審計類型,審計范疇不僅包括財務基礎審計,還包括企業績效評價和經濟責任評價。因此,國企高管經濟審計風險也具有風險類型更多、隱蔽性更強的特點,其審計風險模型也應該與民間審計審計風險模型具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和內涵。重新對國企高管經濟審計風險模型進行構建,對于國企高管經濟審計風險的防范具有重要意義。
一、構建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模型的假設
第一,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承擔主體是從事經濟責任審計的國家審計機關的審計人員。
第二,國企高管經濟責任風險的產生源于國有資產這一特殊受托經濟責任,審計機關代表國家這一特定的資產所有者履行審計評價責任。
第三,審計人員與國企高管之間是一種特殊的審計關系。表現在不是以審計收費的方式進行審計,故由于審計風險導致的審計失敗通常也不是通過經濟賠償的方式進行承擔。
二、構造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模型的基本思路
審計風險的一般模型為: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該模型主要適用于一般的財務收支審計。模型中審計風險只包含審計查證階段的風險,而不包含審計評價與處理階段的風險。
對于國企高管的經濟責任審計而言,其審計的主要目標應該是評價當事人履行經濟責任效果的好壞,并對違法違紀行為進行必要的懲處。審計人員作出審計評價和處理處罰決定的過程中也會存在風險,即評價風險和處理處罰風險。評價風險是指實施審計后,對被審計的國企領導所進行的評價不準確、不客觀所引起的風險。處理處罰的風險則是有關組織、人事、紀檢部門根據評價不準確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對國企領導進行了不恰當的處理或者處罰,導致國企領導采取行政復議,從而導致對審計質量的質疑,形成對審計機構和人員聲譽的損失,嚴重的話可能要承擔必要的連帶責任。
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風險主要包括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評價風險和處理處罰風險。這些風險要素具有如下特點:
第一,在這些風險要素中,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是相互獨立的,而評價風險和處罰風險是建立在前兩個風險要素基礎之上的,受前兩個風險要素的制約。
第二,各個風險要素的排列是有規律的。在評估風險要素的過程中,審計人員按照“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評價風險——處罰風險”的順序進行。
第三,各個要素產生的后果不同。重大錯報風險與被審計對象有關而與審計人員無關,而檢查風險、評價風險和處理處罰風險則與審計人員有關而與被審計對象無關。
第四,審計風險各要素均不等于零,它們共同作用于審計風險。與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不同,評價風險與處理處罰風險之間以及二者與其他兩種風險之間均不獨立。因此,應該在審計風險的一般模型基礎上,加上審計評價風險和處理處罰風險,構成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
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模型應該為: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評價風險+處理處罰風險。
三、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模型的應用分析
我國現階段進行的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中,仍然采用以制度審計為主的基礎審計模式。制度審計模式下的審計風險評估,主要是結合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各個環節進行的,針對各種風險要素進行評估;最后結合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模型(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評價風險+處理處罰風險)確定審計的最終風險,把最終風險控制在審計人員可容忍的水平上。
風險基礎審計模式是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方向。在這種模式下,審計人員從企業所處的商業環境、條件到經營方式和管理機制等構成控制結構的內外部各個方面來分析評估審計的風險水平,并把客戶的經營風險植入到本身的風險評價中去。在風險基礎審計條件下,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模型在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的應用主要體現在審計準備階段和審計終結階段。
在審計準備階段制定審計方案時,需要對被審計對象的審計風險進行評估。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模型在這一階段的運用主要是確定計劃檢查風險水平。在確定計劃檢查風險水平時,可以采用一般的審計風險模型(即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暫不考慮評價風險和處理處罰風險。在確定計劃檢查風險之前,先根據被審計企業的情況,對重大評錯報風險進行評估,確定其風險水平以及不包含評價風險和處理處罰風險的總體可容忍風險。根據已經確定的風險因素,確定計劃檢查風險水平,其計算公式為:計劃檢查風險=總體可容忍風險÷重大錯報風險。計劃檢查風險確定以后,再去確定實質性測試的范圍和收集審計證據的數量,進而確定合理的審計程序和方法。同時,還要對評價風險和處理處罰風險進行估計,再根據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模型,確定整個審計項目的可容忍風險水平。
在審計終結階段,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模型主要用于評價實際終極風險是否低于整個審計項目的可容忍風險水平。先對實際檢查風險、實際評價風險和實際處理處罰風險進行評估;再根據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模型確定實際終極風險,其公式為:
實際終極風險=重大錯報風險×實際檢查風險+實際評價風險+實際處理處罰風險
最后將實際終極風險與整個審計項目的可容忍風險進行比較,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則說明該審計結果可以接受;若前者大于后者,則說明審計證據不夠充分,需要重新評價各種風險的估計是否恰當,必要時,應追加審計程序。
四、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模型的驗證
對于國有企業來說,審計風險的構成以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評價風險、處理處罰風險四大要素進行分類為佳。重大錯報風險既包括被審計國企由于某些經濟活動和經濟決策事項責任不夠清晰,某些經濟業務或資產產生錯誤的可能性所導致的固有風險,也包括國企由于內控制度不夠健全或雖有健全的內控制度而未能發揮效果所造成的控制風險,或者由于這兩種風險交織所產生的風險。筆者將重大錯報風險風險系數設置在0—1之間。檢查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后,被審計單位的某些經濟業務或被審計人經濟責任存在的錯弊未能被實質性測試發現的可能性,將其風險系數設置0—1之間。評價風險是指實施審計后,對被審計國企高管進行的評價不準確、不客觀導致的風險,它是產生后續處理處罰風險的前提,因此設置的風險評價系數在0~5%之間。處理處罰風險是根據評價結果對國企高管處理處罰不當導致的后續風險,主要是對審計機構和人員聲譽的損失以及國企高管申請行政復議所導致的連帶責任的承擔,該風險評價系數設置為0~2%之間。
下面以某煤炭集團的經濟責任審計為例,說明這一模型的應用。
該煤炭集團是國有大型煤炭企業,根據省經濟責任審計領導組安排和2009年省級經濟責任審計計劃,審計組于2009年10月10日至12月10日,對公司董事長2006年9月至2009年9月任期內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了審計。被審計人在位期間存在多計費用,少計利潤以及偷稅漏稅等現象。該公司經濟責任審計中不可避免出現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評價風險和處理處罰四類審計風險,以下從這幾方面對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進行分析。
(一)確定可以接受的審計風險
審計小組經過研究確定將該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控制在5%以內,即對被審計單位領導干部審計評價的正確性上存在95%的把握。
(二)分析重大錯報風險
審計人員聽取了被審計人的述職報告,并進行了談話,了解到在經營過程中加強了內控制度建設和財務管理,重大經濟決策程序規范,財務收支基本真實、合法、有效;被審計人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夠嚴于律己,且對干部職工也要求嚴格;被審計領導能夠做到重大事項集體決策,能夠很快執行領導意圖,但對觸及財經法規問題,過于靈活。該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建立了一套內部控制制度,但個別制度的執行力不夠,出現出借違規資金、基本建設項目審批不嚴,出現概算外工程以及對子公司監管不嚴格等現象。通過對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測驗,了解到個別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執行得不夠及時或失效。比如違規出借資金長期未能收回,在資產管理中,應收款長期掛賬未能收回,成為不良資產。
遵循穩健性原則,審計人員將該公司的控制風險確定為中下水平風險,將在更大的范圍內進行內控的穿行測試。測試后,發現85%的業務能夠按規定程序執行,審計小組決定將該風險設定為15%。
(三)確定檢查風險
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公司采用抽樣審計方法,對一般賬面采用10%的抽樣范圍,對重大經營決策、重大投資項目等,擴大抽樣范圍達到50%。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公司進行實質性測試,針對會計報表采用分析性復核、余額測試等審計技術。其中分析性復核主要側重于總分類賬余額的總體合理性,余額測試側重于對期末各總分類賬余額的核實,特別是對重大投資項目或重大經營決策業務的實質性測試檢查,以降低檢查風險。因經濟責任審計質量保證程度越高,其所需抽取樣本和收集審計證據的數量就越多,因時間緊、人員少,還未實行審計技術的信息化,因此審計人員考慮效益成本原則,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后,確定可接受的檢查風險為20%。
(四)估計評價風險
審計人員對員工隨機抽樣調查將總體范圍控制在40%,對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干部、一般職工再按比例進行抽樣,在領導能力方面、制度建設與執行方面、廉潔自律方面、檢查監督等方面進行調查題目設置,這樣可以在較大范圍內得出比較準確的評價。被審計人在任職期間,推動企業各項工作取得了長足進步,企業規模、經濟效益和綜合競爭力跨上了新的臺階,年均主營業務增長率保持在40%以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為127%,履行經濟責任總體上是好的,得到班子成員和廣大干部職工的廣泛認可。但由于所處行業的特殊性,評價指標設置得不夠全面,重要性程度不能得到滿足,因此將評價風險估計為2%。
(五)估計處理處罰的風險
審計人員通過對上述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和評價風險的估計和分析,對被審計公司的財務收支審計和重大投資項目的審計風險有了較好的把握,同時也對被審計人履行經濟責任的評價風險作了充分的估計?;诖?,審計人員對審計評價失敗,導致對被審計人造成處理處罰不當以致引起被審計人申請行政復議,從而造成審計機構及審計人員名譽受損或者承擔相關責任的可能性不大,因此給出的處理處罰風險為1%。
(六)匯總分析審計風險
審計人員通過對該公司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評價風險和處理處罰風險的分析,按照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公式,實際終極風險=重大錯報風險×實際檢查風險+實際評價風險+實際處理處罰風險,得出被審計人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為6%,該風險在超出可接受的范圍內,應擴大抽樣和測試范圍,直到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
五、結論
國企高管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產生不僅與審計環境的復雜性有關,也與審計人員的個人素質及職業道德緊密相連。因此不管是審計風險的規避,還是審計風險的構建都應當建立在細致分析被審計對象所處經營環境、提高審計人員的執業能力以及審計工作審慎性的基礎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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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風險導向審計模型實施程序
風險導向審計的主要程序主要包括風險評估和控制測試以及實質性的測試三個方面。其中,風險評估主要包括三個方面:①加強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掌握,從而有效的明確企業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及風險;②對于已經識別的風險進行等級劃分,并加強重大風險與特別風險的監督;③有效的依據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制定下一步的審計工作。控制測試主要是檢查與評估被審計單位在內部控制方面的有效性,并依據其檢查結果進行提出合理、針對性強的建議,進一步的明確實質性測試的關鍵點。實質性測試的目的是有效發現重大問題,主要是對各類的重大事件進行實質性的測試,并從其中進行獲取具有針對性強、結果可靠的審計證據。
2.實施風險導向審計的意義
風險導向審計主要是從企業經營中風險進行入手分析,并全面的將審計單位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進行剖析,從而有效的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審計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益。在經濟責任審計中應用風險導向審計還能夠有效的提高內審審計工作人員發現問題與報告問題能力,使得風險降低到最小,從而更好的幫助內審部門進行審計的內部控制。同時,風險導向審計與傳統的審計風險控制相比具有以下幾個優點:①有效的將工作重點前移。這種模式主要是從審計測試逐漸到風險評估轉變,重點在于審計測試,從而有效的彌補傳統工作中的不足,更好的避免審計過量或者審計不足等情況發生;②風險評估更直接。這種模式與傳統的審計風險控制模式相比,二者對于評估重大錯報的幾率也不一樣。風險導向審計主要是從經營風險進行入手分析,更好的反應出經營狀況,從而提高評估效果。
二、風險導向審計在實際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的應用
1.經濟責任審計中經營管理風險的關鍵風險點
目前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體現的風險主要來自于三個方面:一是對于國家法律法規的違反,主要有收入、成本、損益不真實,導致資產流失和偷逃稅費;違反電價政策,對國家宏觀調控的產業讓利銷售、不征少征差別電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在業擴環節多收費等;通過關聯交易轉移經濟利益到多經、集體企業。二是對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不遵循,目前國家電網公司實行集團化和集約化管理,對投資、擔保、貸款、資金管理、招投標等諸多放制定了相應的管理規定,劃分了各個層級的權責,但仍存在違反規定制度的現象,如:超越權限的重大投資項目不按規定報批;違反上級規定出借資金給無投資關系企業,為無投資關系企業提供擔保和委托貸款。三是內控控制不力形成經營風險,主要有決策管理制度不健全;預算管理和考核制度不健全;關鍵業務管理不到位等。
2.風險導向審計在實際工作中的應用
在經濟責任審計中使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應把握住風險導向的核心內容:一是從宏觀上把握審計所面臨的風險,注重對被審計單位經營環境、經營風險和戰略管理進行分析;二是注重運用分析程序,綜合分析財務數據和非財務數據;三是擴大審計證據的外延,審計證據不僅應包括實施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所獲得證據,還應包括了解企業及其環境所取得的證據。隨著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不斷應用,從而有效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質量,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強化風險綜合性評估
傳統的審計風險控制常常存在風險評估不到位的情況,使得未能夠有效的發現經濟責任人在風險領域中的舞弊情況,從而很容易造成審計失效。而風險導向審計的應用,將工作的重點轉移,并且依據單位的發展情況進行全面的分析風險走向,重點強調了風險的綜合性評估。同時,緊密的與評估程序、測試程序進行密切聯系,從而達到的提高工作人員對審計風險的認識。例如,風險導向審計重點是對任期內的被審計單位中的某幾項工程投資情況和工程量表以及工程相關財務報表與賬簿進行綜合的分析,并且對于資金量比較大,且變動異常的項目進行重點的分析,從而更好的評估風險狀況。
2.2明確控制風險的范圍、內容及重點
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主要是有效的深入客戶進行發現存在的重大錯報情況,重點的了解客戶與風險的評估,并依此進行評估電力企業的內部控制設計存在的風險問題。其中,評估的內容主要包括控制環境和控制程序以及控制制度等,體現在組織結構是否合理、規章制度是否合法和各種制度的修訂與完善以及職位的職責等。而風險導向審計進一步的明確評審程序的重點,加強領導干部任期內的內部控制合理性與執行情況,從而有效的督促被審計單位進一步的完善相關指導,提高整體管理水平。由于整個模式加強了內部控制的調研和分析以及評估,從而更好的找出內部控制的風險弱點,使得控制風險的范圍、內容及重點更加明確,從而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質量。
2.3降低經濟責任審計中的風險
風險導向審計具有較強的邏輯性與科學程序,從而有效的避免電力企業中的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其中,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中的風險主要是指審計工作人員在審計工作中收集的資料不全面、不可靠和不真實等,未能夠精準的了解單位的具體情況而作出錯誤的評估,從而引起不良事件的發生。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主要分為3個階段,加強初級審計,對企業的審計工作有所了解,并分析企業在創造價值方面的優勢與劣勢,評估經營風險。然后進行審計測試,除了對固有的風險進行評估之外,還對其他的引起重點錯報的相關因素進行分析,從而更全面的了解內部控制情況。有效的依據評估的狀況,從而制定針對性的控制措施,由此的降低控制風險。例如,在經濟責任審計的報告中提出具有針對性的問題,并利用使用的政策與法規進行繼續審計,從而了解其中存在的問題,并對初級審計意見進行適當調整,有效的避免控制風險。
2.4解決“先離職后審計”的難題
傳統的審計風險控制模式的時間比較長,且形式也比較單一,在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過程中很容易出現前任領導和接任領導對工作都不管的情況,從而導致工作質量下降。目前,多數的電力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存在“先離任后審計”的重大問題,使得整個工作的開展受阻,并降低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情況嚴重的會導致國民經濟受損。而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主要采取審計人員“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的相互結合方法,并準確的對財務報表與責任風險進行專業的風險評估和預期的判斷。首先,采取“自上而下”的模式,從企業的戰略管理進行入手,有效的了解戰略風險與經營風險的導向性,并逐漸的落實審計的工作范疇與重點,然后進一步的明確審計工作的程序與達到的目的。最后,依據審計的測試進行判斷正確性,依據“自下而上”的模式進行規整財務報表中的風險,并統一意見。由于整個過程均涉及到各個工作人員之間的協調,有效的將各個經營部門與經濟責任人緊密聯系,避免了相互扯皮和推脫的情況發生。
三、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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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中,由于被審單位對審計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提供的財務信息資料不夠真實和完整,再加上有的審計人員對相關政策理解有偏差,關注問題的重點和角度不同,風險防范意識薄弱,審計水平參差不齊,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響了經濟責任的審計質量及其效果。主要存在以下問題:1.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只關注財務報表上所反映的數字,而不是去深層次地關注企業內部控制體系是否科學合理,制度是否健全,貫徹執行情況是否有效。審計中發現,有的審計人員一進駐被審計單位,只注重會計賬目、會計憑證等資料的檢查,看看賬目、查查憑證、點點實物,程序上走走過場,工作底稿試算一平衡就算完成審計任務,忽視了制度體系建設及執行狀況的延伸審計。從單位財務報表上看,不論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結構和指標完成情況,似乎很完美,但若深層次的去查驗和分析,就能發現一些經營管理中的問題,能看出人為調整因素的影響很大。個別領導為謀求表面上的工作業績或為完成考核指標,只好采取虛調數據、虛列成本等手段,來達到一定的目的,再加上由于內控制度不健全,個別生產經營和管理環節會存在制度上的盲區,導致制度之間、各崗位之間及上下級之間制約力度減小,約束力不強,由此形成的經濟責任審計意見不夠全面和完整。2.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只關注查財務核算環節上違紀違規的表面問題,不注重全面了解單位重大事項決策、戰略規劃、業務流程、運行狀況等情況、忽視了由于管理上存在的問題給企業帶來的潛在風險。審計中發現,有的審計人員容易把重點放在財務收支審計上,只注重揭示一般性的違規和違紀問題,往往把精力放在會計核算環節的會計分錄、記賬等表面事項上,僅僅滿足查出若干個賬務處理問題就算完成任務。審計中只接觸了一些表面現象,而沒有深入揭示實質性的問題及規律性內涵,沒有從制度完善、政策執行、運行機制、管理環節等方面去深入分析挖掘審計的價值,提升審計管理的水平。取證是審計報告的關鍵,證據是否有說服力直接影響著審計質量,而目前實施審計中,取證還是比較偏重于賬冊憑證和當事人陳述,忽視了其他形式的證據。不清楚的事項就請有關當事人陳述,說不清楚的事項就由被審計單位寫說明,審計人員認為說的過去就行,提供資料的真實性難以判定,甚至有的經濟行為涉及的金額都比較大,由此給經濟責任審計帶來的風險也很大。3.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只關注資產的規模和數量,不去深層次的剖析資產質量及其影響,存在資產流失的潛在危險。審計中發現,有的被審計單位賬面資產數字看起來很大,認為有一定的資產規模,財大氣粗,各類資產結構比例也在合理范圍之內,若對某項資產延伸下去,就會發現資產不實,提供的資產明細不完整,依據不充分。有的審計人員在對存貨、固定資產實物進行盤點時,雖然到了現場,一看盤點表和實物數量對上了就走人,很少再對材料和設備的質量去了解和分析,對留下的材料是否能用,設備是否閑置、是否能發揮作用沒有再進行分析,由此在報告中就無法披露資產狀況的真實性,長期下去,對企業持續發展極為不利。4.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只關注領導干部任期內經營業績和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忽視了業績光環下盈虧給企業持續發展帶來的潛在危機。一些經濟效益不好的企業領導為了表現政績及業績,常常利用往來賬款做文章,采取不同的手法,以達到完成經營考核的指標。一方面,利用“應收賬款、預付賬款”賬戶虛列收入,通過虛開發票,虛假合同、虛設項目或工程結算來虛增利潤。另一方面,利用“預付賬款、待攤費用”等賬戶將成本費用掛賬,人為調增利潤。在所提供的勞務、預付貨款等債權明細賬中,明知債務人已破產關閉、撤銷,還以各種理由長期在財務掛賬,遲遲不做清理和賬務處理,形成潛虧掛賬,其最終的目的都是為了績效考核,因為考核指標與領導干部的年薪是緊密相連的。老的一屆領導如此做法,換上新的一屆領導也如此做法。如此做法重復長久下去,由此給企業持續發展會帶來致命的打擊。盡管審計人員對往來款進行審計,若只停留在對年限的把握上,沒有深入細致的分析掛賬的原因和形成這些原因的潛在因素,由此產生的審計意見也是存在風險的。
為了能正確反映經濟責任審計的全面性、真實性、完整性,對審計的關注點和有效途徑可以從以下方面考慮
1.經濟責任審計中不但要關注被審單位財務報表各種數字信息和領導干部經濟指標完成情況,重點要關注企業內控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審計中要查制度建設是否全面、規范和完整,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制度之間是否有牽制作用。在關注制度建設的基礎上,應把精力放在內控制度的貫徹執行上,不能讓制度形同虛設。通過查文件、查會議記錄、大事項的決策、查審批程序執行等相關資料,看內控制度執行是否有效。通過對經濟活動業務流程的全面梳理,相關經濟指標對比分析,來揭示各經濟指標之間的年度性、季節性差異和其他差異形成的原因,確認指標完成的真實性,目的就是要監督內控體系建設執行是否真正到位。2.經濟責任審計中不但要關注基礎數據的真實性,會計信息資料的完整性,更要關注任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存在問題的潛在風險。審計中可以對會計核算環節基礎數據符合性的查驗、鑒定、測試,看會計信息資料的真實性。通過查閱單位收支業務的原始記錄,來看生產經營、業務流程和管理環節的運行效果。通過各個層面人員的談話等方式,來了解領導干部在企業文化建設、廉政建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及職工收入水平增長情況。通過各種有效手段的測試,來檢查風險控制是否降低到最低,要重點對財務數據控制風險、財務軟件和硬件系統環境風險等方面,建立有效的風險控制系統。針對各個風險控制點,不斷強化風險控制意識,做到規避風險,減少損失,從而為企業目標的實現提供保證。3.經濟責任審計中要關注往來賬中應收、應付隱藏的各類管理問題,充分利用會計信息及有關資料的核對來發現問題。審計中可以采取多種查賬方法,對企業相互之間提供的勞務、商品的單位,通過往來掛賬的橫向比較,可以發現多計收入、少計成本或虛增收入等問題。同時,要注意往來款年初、年末余額的變化和多年不變的數字,也要關注往來賬戶與有關會計科目的大額結轉,對結轉業務依據不充分的,應進一步查閱相關的業務合同和原始資料,甚至可以到債務單位了解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縮掉水分,還原企業真實的經濟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更加客觀的、真實的財務狀況。4.經濟責任審計中要重點關注資產的質量,充分發揮對企業資產有效使用、安全、可靠、完整的監督作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審計中可以通過多種資產有效的驗證方法,保證國有資產存在的真實性,要確實做好各項資產的盤點,而不是象征性的抽查一些材料、抽查幾臺設備就算完成任務。在全面盤點資產的基礎上,重點對資產的構成及質量狀況進行詳細的披露,檢查有無賬面和實際不符的現象,有無資產流失的現象,國有資產是否保值增值等。綜上所述,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工作,我們通過上述若干關注點及有效途徑的思考,目的就是更好的規避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嚴格按照審計程序,在真實性的基礎上,全面、客觀的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業績、問題,做出客觀、公正、正確的評價。
作者:張京先 劉曉煜
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控制范文4
一、風險的成因
1、內部因素:①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的獨立性不強。審計機構不能獨立于其他部門之外;審計人員和被審計對象有利害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審計公正的關系,都會造成審計風險。②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這是審計質量的關鍵,如果業務素質不高,則容易做出錯誤的評價和結論。③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職業道德是每個審計人員應當恪守的行為規范,如果審計人員接受被審計對象的好處,則會喪失其客觀公正的立場,造成審計風險。④審計部門內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審計人員不能嚴于律己,必然會造成審計風險。⑤審計人員缺乏應有的職業謹慎和職業關注,風險意識淡薄,也會產生審計風險。
2、外部因素:①被審計單位的內控制度不存在、不健全或沒能有效實施,管理行為處于無控制狀態。②被審計單位的會計信息失真,審計人員又不能及時發現。③不良的審計環境對審計人員造成來自各個方面的壓力和誘惑,使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的原則性、獨立性和責任心受到挑戰,從而加大審計風險。④其他外部原因。如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的復雜性,被審計對象對待審計工作的態度等。
二、風險的特點
1、客觀性。人對客觀存在事物本質的認識總是有限的,這種客觀存在的“固有性”與主觀認識的有限性,兩者之間的差異,是一對永恒的矛盾,審計的風險就存在于這一對矛盾之中。
2、非確定性。風險的客觀性反映的是矛盾的普遍性,而風險的非確定性則是反映矛盾的特殊性。風險不可回避,但風險發生在哪個環節,風險的性質、影響和危害等,又是在審計實施前難以完全準確預測的,因而使審計風險呈現非確定性。
3、危險性。有風險必有危害。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造成的危害更為嚴重:一是影響領導用人決策,事關黨和政府形象;二是縱容違法犯罪。如果遺漏了重大案件線索,必然在干部隊伍中留下隱患;三是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四是影響審計機關的信譽和形象。
4、可控性。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雖然難以預測,但審計人員通過認識的不斷積累和總結,健全法律法規,嚴格審計程序,是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審計風險,將其降到最低點的。尤其是可以規避事關大局的重大質量風險,這不僅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三、風險的控制與防范
1、保證審計具有較強的獨立性。獨立性是客觀公正地執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前提,它包括形式上的獨立性和實質上的獨立性。形式上的獨立性要求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對象有利害關系時實行回避制度。實質上的獨立性是指審計人員在執行審查、進行判斷與評價時保持獨立性,做到審查與判斷不受他人干擾。要加強審計獨立性,就要逐步理順我國的審計管理體制,克服現有體制存在的弊端,要在法規上限制黨政干部對經濟責任審計的干預。
2、加強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要加快審計法律體系的健全和完善,盡快制定經濟責任審計實施細則。一方面從法律上明確審計人員執法的權限,減少審計工作和審計判斷的隨意性。另一方面從法律上明確審計對象協助審查的義務,明確阻礙審計、違規造假的法律責任。同時加大執法力度,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充分發揮法律的威懾作用。
3、建立審計質量全程控制系統。①實行審前公示制度。送達審計通知書時,應紀委、組織、審計三家蓋章公布審計依據、內容、時間、舉報電話、接待時間和地點。同時對審計小組執行審計工作紀律情況予以監督。②實行審前自查制度。由被審對象按規定對相關問題在實施審計前自查。③實行雙向承諾制度,防范和化解風險。④全面審計,突出重點。⑤實行審計復核制度。建立三級復核、審計質量考核和重大項目集體討論等內控制度,從各個環節化解審計風險。
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控制范文5
銀行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對銀行所屬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任職期間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對被審計人應負責任進行監督、鑒證和評價。審計任務一般由銀行內審部門承擔。目前,各行開展的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偏重于對分支行行長的審計,對這方面的和探討也最深入。實際上,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十分廣泛,凡是能夠明確界定經濟責任的總、分行職能部門和直屬單位的負責人,甚至是重要業務崗位上的一般工作人員,均可作為審計對象。
與其他銀行審計業務相比,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有著自身顯著的特點:首先,這類審計既是對“事”的監督,又是對“人”的監督;其次,這類審計涉及期限長,審計范圍廣,所依據的審計標準(國家財經法規及本行規章制度)多且變化大;第三,這類審計群眾性較強;第四,審計結論將為干部的使用和任免提供直接依據。
目前,我國銀行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審計形式單一,基本等同于離任審計;審計程序和方法不夠完善,沒有形成固定的考核、評價體系;對被審計人經濟責任的鑒定技巧有待提高。筆者認為,為實現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解決當前操作中存在的問題,必須根據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對審計形式、審計方法進行創新。
(一)探索新的審計形式
目前,我國銀行業所采用的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形式具有以下幾個特點:(1)一般采用“下審一級”形式,即由上一級單位組織實施;(2)采用委托審計形式,即由行領導或有關部門通過某種正式程序,委派內審部門來進行;(3)以現場檢查為主;(4)大多采用“一次性專項審計”,即離任審計形式。
實踐證明,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對被審計人履行上級交付經濟責任情況的審查、評價,必須從被審計人所組織開展的經營活動中界定他的“功過是非”,落實其經濟責任,肯定經營業績,找出存在問題。采用“下審一級、委托審計、現場檢查”等形式,有利于保證審計的權威性和有效性。但單純依靠離任審計形式,無法滿足銀行加強內部管理、防范化解風險的要求,無法完全實現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目標。因此,在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必須把握以下兩點:
1.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應采用定期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的形式。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既重結果又重銀行的發展,應在被審計人任期內不間斷地進行(時間頻度可視具體情況而定),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離任審計是任期審計的最后一個環節,重點是對被審計人離任時所在單位的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同時對被審計人任期內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為作好離任審計,必須開展定期審計。
2.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應和常規審計(如經常性財務收支審計、業務經營情況年度全面審計等)結合起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不僅要吸收常規性審計的成果,還可嘗試與常規性審計一并進行。審計過程中,審計組在檢查被審計單位經營管理狀況的同時,可嘗試對主要負責人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對所發現的問題,不僅要進行常規處理,還應對主要負責人應承擔的經濟責任進行鑒定和評價,為上級部門考評、任免干部提供可靠依據。
(二)建立完善的考評體系
與其他審計業務相比,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更加注重對被審計單位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的整體性評價,從中鑒定被審計人的經濟業績、落實其經濟責任。因此,銀行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首先應對被審計單位的主要業務信息進行確認,以分支行行長經濟責任審計為例,可從被審計行財務報表人手,運用比較、比率分析、趨勢分析、因素分析等手段,尋找突破口,對重點科目進行審查。通過財務報表審核,有關財務信息的確認工作已基本完成,在此基礎上,應結合調查分析、內控測試等手段,審查被審計行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對其內控管理狀況、經濟效益以及重大決策活動的實施效果進行考核評價。
對銀行分支機構而言,評價內容可歸結為以下七個方面:(1)授權授信執行情況;(2)信貸管理制度的完整性、有效性及實際運行效果(信貸資產質量);(3)資金運營的安全性、效益性;(4)財會管理系統的嚴密性、獨立性,資產、負債損益核算的合規性、效益性;(5)業務風險控制和風險預警系統的建立健全情況;(6)內控體系的完整性、有效性;(7)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
為了更直觀地說明被審計行的效益和管理水平,可根據實際情況選用一些評價指標,對被審計行近年來的狀況進行量化并預測未來發展趨勢??刹捎玫闹笜朔譃閮深悾海?)反映被審計單位風險程度和經營成果的指標,包括:流動性指標,如資產流動性比率、日均頭寸增減幅度比例、拆出拆人資金比率等;安全性指標,如資產負債率、單個客戶貸款比率、最大十家客戶貸款比率、逾期(呆滯、呆賬)貸款率、不良資產率(五級分類)等;效益性指標,如資產利潤率、本息回收率、營業費用率等。(2)反映被審計人經濟責任和管理責任的綜合指標,包括:資產增長率、計劃完成率、違規金額比率和賬務處理差錯率等。
(三)以實事求是為原則,界定被審計人責任界限
如何鑒定被審計人的經濟責任,是銀行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落腳點和難點。審計過程中,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劃清以下界限:
1.劃清被審計單位責任與被審計人責任的界限。在對分支行行長審計過程中遇到的違法違規,有的屬于被審計行的責任,違法主體是分支行;有的屬于該行負責人個人違紀問題,或是出于個人利益擅自作出的違法行為,違法主體是被審計人本人。審計時應加以區別。
2.劃清主觀責任與客觀責任的界限。審計過程中,應把握好被審計人經營業績與本系統管理體制及國家宏觀政策的關系。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分析哪些是由于管理體制不健全造成的,哪些是因宏觀經濟政策調整造成的,并在評價中給予充分考慮。對于非經營因素導致的利潤增加和減少,如行業補貼、災害等,應作為其他調整項,在考核被審計人經營業績時予以扣除。
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控制范文6
一、“五個創新”夯實內審轉型新平臺
結合公司轉型升級、變革創新后所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公司內審在省政府、省審計廳對內審工作要求指引下,積極謀求內審轉型升級,通過“五個創新”基礎建設,夯實了內部審計工作新平臺。
1.積極推行內審程序“三公開”,提升內審權威性和公正性
按照政府部門“依法行政、政務公開”要求積極穩步持續推進內部審計“三公開”程序的執行,通過內部審計項目“進點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實施,確保審計項目獨立完整地開展,強化了集團內部審計的權威性和客觀公正性。
2.強化管理制度和風控流程梳理,完善重要環節風控機制
面對新階段、新體制、新機制,為推進公司戰略有效落地,內部審計加強了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流程梳理,一是按照“廢、改、立”程序推動公司職能部門對不合時宜的制度及時進行廢止、修訂;二是從規范體制、機制、制度等方面著于,推動被審單位建立健全內控制度;三是開展效能監察項目,堵塞被審單位內部經營管理和大型項目建設漏洞,完善重要環節的風險控制機制。
3.探索內部審計項目經理負責制,促進內審工作規范化
在審計工作方式上探索了內部項目經理負責制,一是組建以審計骨干人員為首、相關專業人員參與的審計小組,有效地凋動和利用各方力量來開展審計工作,二是在審計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經理加強了過程控制,切實提高了審計質量和工作效率。
4.強化內部審計職能的轉變,推進內審持續轉型
為確保公司良性運行和健康發展,內部審計緊跟公司戰略明確定位,強化內審職能轉變,突出了內審:一是要從查錯防弊向價值管理轉變,二是要從財務稽核向管理審計轉變,三是要從監督控制向評價服務轉變.四是要從事后監督向事前控制、事中參與轉變,通過這幾點轉變,進一步推動了內審轉型升級。
5.明確內部審計工作重心,充分發揮內審“治未病”功能
以服務科學發展的理念對接公司新形勢下新的工作要求,圍繞公司戰略轉型,內部審計工作重點也從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年度經濟責任結果考核審計”轉變為以“突出效益為先、強化風險管控、優化監督服務”的價值管理審計、任中經濟責任審計、熱點項目審計,著重關注經營管理程序的合規性和經營效益性、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重大建設項目過程跟蹤控制等。
二、“五位一體”構建大監督格局
作為省屬國有企業中第一家向所有下屬企業下派專職監事的集團公司,巨化白2012年9月成立了五個下派監事組以來,建立了紀檢、監察、審計、法務、下派監事“五位一體”的大監督格局,公司紀委、監察審計法務部和下派監事組合署辦公,開啟了新型內部監督機制的探索實踐。公司內部審計利用大監督平臺,構建了監督檢查計劃互相協凋、監督檢查項目互相協助、監督檢查信息互相通報、監督檢查成果共同分享和監督檢查問題協同促改的大監督運行機制,通過上下聯動、條塊結合和內外協同,形成監督合力,促進大監督體系凝聚力和戰斗力的提升,更好地發揮了內部審計的戰斗堡壘作用。
1.基于內審職能組織實施專項審計項目
公司內部審計立足工審計職責,組織實施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內部控制管理審計項目、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管理審計項目及重點項目審計凋查等,鑒定了經營者履職情況,促進單位內部管理水的平提升,強化了項目建設陽光化管理。
2.充分發揮紀委審計“排頭兵”的作用
公司內部審計除實施好年度計劃審計項目外,充分發揮審計“排頭兵”的作用,與紀檢條線工作緊密結合,相互促進,一是配合紀檢檢查計劃做好項目凋研審查,二是針對審計項目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及時提交紀委,南紀委負責督辦整改。
3.圍繞公司重點項目,融合監察做好工:程效能監察工作
針對公司關注的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與監察合作開展工程效能監察工作,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通過運用專業審計分析方法,按有序的審計流程進行審查,逐步促進重點建設項目形成了流程完善、操作規范的管理體系。
4.與法務建立協同工作機制,互動支撐開展項目審計
公司內部審計在開展審計項目過程中,專門抽調法務人員補充到審計項目組,充分運用了法務人員的專業能力,協助公司內部審計實施項目,提升了審計項目組的法務審計能力。
5.審計結果通報下派監事,形成齊抓共改督辦機制
除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吸收公司下派監事參與審計,并利用下派監事常駐被審單位過程中發現的苗頭性問題成果外。另外,針對審計發現問題,建立與下派監事信息互通共享機制,合力督促,提升問題整改力度。
三、“五個抓手”開展內審重點工作
公司內審以“五個抓手”精準定位,提出了內審工作必須圍繞企業戰略,注重企業治理,突出效益為先,強化風險管控,優化監督服務才能在推進企業健康發展中發揮積極作用。
1.以集團戰略為抓于開展管理審計項目
為配合公司“轉型升級、創新發展”戰略目標順利推進,針對公司關注的低效資產,從資源占用及有效回報角度出發,由監審部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在集團內部有日的、有針對性地開展困難企業審計診斷和管理調研,共同查找虧損企業內部控制和經營管理等方面的不足和差距,并提出了改進要求和下一步發展定位的建議。
2.以風險控制為抓于實施風控專項審計
一是抓好管理流程審計,重點檢查各單位關鍵管理流程健全性和規范性,最大限度防范控制風險的發生;二是關注高風險投資決策審計,不僅要檢查各項重大項目決策審批程序是否到位,更注重總結和推廣最佳實踐,使公司投資管理豐富實踐經驗成為共享的無形資產。
3.以公司重點工作為抓于開展重點項目審計
針對公司經營管理的重點、難點問題及職工關心的熱點問題積極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審計調查項目,站在集團層面更高層次對公司整體運行決策和龐大的分子公司細枝末節的經營管理進行了整體化、系統化地審核,實時運用內部審計體檢治病、無病健身的職能,發揮了健康體檢在預防保健中的重要作用。
4.以經濟責任履職為抓于開展經濟責任審計
一是根據浙江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意見》“離任必審”的精神要求,對公司內部企業主要負責人開展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不僅核實經營者任期經濟指標完成情況,更注重企業項目建設、資產管理、投資行為等各個方面,對部分涉及經濟損失、違規操作等追責事項進行反復、認真地調查核實,并分析原因,提出改進建議;二是開展任中經濟責任項目,與經營者面對面交流,直接將企業經營管理薄弱環節反饋給任期經營者,幫助在職經營者提升經營管理水平。
5.以服務協助為抓于開展計劃外審計專項調查
內部審計注重自身轉型升級,在職能上更重視從審查、監督向評價、咨詢、服務等方面拓展,堅持“監督是手段、服務是宗旨”的理念積極開展工作,對年度計劃外項目,建立了內部審計例外項目綠色審計通道,對內部職能部門和分子公司委托的特殊項目,在辦理例外審計項目審批程序后予以專事專辦,及時跟進協助予以配合,提高了審計服務基層的效果。
四、“五個步驟”綜合利用審計成果
公司內審通過“五個步驟”理順并強化了審計成果的綜合利用機制,實現了內部審計閉環管理,有效破解審計質量“最后一公里”問題。
1.及時傳遞,建立定期報告機制
對審計中發現的重大事項、管理流程薄弱環節、基層亟需解決的問題與困難等進行及時系統上報,便工公司及時根據內部審計結果進行研究決策,暢通了綜合利用審計成果的渠道。
2.懲防整治,建立問責問效機制
將審計成果運用與經營者的績效考核掛鉤機制,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較多、性質較為嚴重的領導干部,區分情況進行誡勉談話,促進了內審權威性的提升,增強了內部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力度。
3.動態跟蹤,建立檢查督辦機制
對在審計中發現的重大項目、主要問題特事特辦,一是下發審計整改通知書;二是成立督辦工作組進駐被審計單位;三是與下派監事聯動,將審計問題整改落實到被審單位下派監事組,該系列整改方式為挽回公司效益、防范經營風險、優化內控管理打下了基礎。
4.重視整改,建立整改匯報機制
要求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反映問題必須限期整改,并將整改結果書面匯報監審部,詳細說明整改情況,同時對重大審計項目開展審計回訪,實地查驗整改效果。
5.提升層次,暢通成果運用機制
認真抓好審計成果應用與轉化工作,按照閉環管理原則,對審計中發現的內部單位的共性問題,經過認真梳理,督促職能部門出臺相關管理制度,并在集團層面督促各單位進行系統化地整改,對個性問題,及時督促被審單位進行整改。
五、“五個加強”實現審計管理地位提升
1.加強審計環境優化,夯實審計基礎
首先,公司領導重視并大力支持審計工作,內部審計機構由公司董事會垂直領導,董事會下設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擁有審計事項決策權;其次,機構獨立,審計部門由原先在財務部下設審計室調整為設立監察審計法務部,與公司紀委合署辦公;再次,公司在審計人員配備、設備添置、經費開支等方面全力支持內部審計工作,為審計工作營造了良好的工作環境。
2.加強審計方法創新,提高審計質量
公司內審首創“中醫診療六步”法、“物理共振”法、“螺旋式提升”法,通過“中醫診療六步”法運用工項目實施過程,提升了項目質量;通過“物理共振”法運用,達到內審與被審單位目標協調一致,提高了被審計單位對內審工作的認知,促使被審單位由被動審計轉變為主動要求審計;通過“螺旋式提升”法運用,最大限度地發揮了審計成效,實現了審計成果閉環管理。
3.加強審計流程改進,做實審計工作
公司內審理順審計步驟,重新修訂審計室職責、審計人員職責及崗位說明書,以業務流程圖同化審計項目實施程序,在此基礎上對各細節進行推敲,更加注重審計底稿的規范性、重要環節審計程序的執行,使得審計工作規范性進一步提高。
4.加強審計理念升級,提升審計層次
通過實踐鍛煉,公司審計的三種能力顯著提高:一是宏觀思維一審計工作方向和趨勢,二是戰略意識一戰略決定高度,審計關注企業發展戰略,三是溝通協調一溝通被審計對象、促使審計成果被使用者理解,提升了審計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