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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起訴材料范文1
文/《中國證券期貨》記者雒招霞
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消息稱,《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于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55次會議通過,自9月1日起施行。
據悉,本解釋共三十三個條文,主要包括關于民間借貸的界定;關于民間借貸案件的受理與管轄;關于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關于互聯網借貸平臺的責任;關于民間借貸的利率與利息等內容。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特別是新舊動力轉換的關鍵時期,落實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著力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是當前經濟發展的重要任務之一。在此背景下,作為正規金融合理補充的民間借貸,因其手續簡便、放款迅速而日趨活躍,借貸規模不斷擴大,已成為廣大市場主體獲得生產、生活資金來源、投資謀取利益的重要渠道。然而,由于我國金融和法律體系相對不健全,民間借貸存在一定負面影響,其粗放、自發、紊亂的發展一直游離于國家金融監管體系的邊緣;其盲目、無序、隱蔽的缺陷日積月累疊加凸顯,民間借貸風險漸增,隱患愈加突出。
伴隨著借貸主體的廣泛性和多元化,民間借貸的發展直接導致大量糾紛成訟,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數量快速增長。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法院審結民間借貸糾紛案件59.4萬件,2012年審結72.9萬件,同比增長22.68%;2013年審結85.5萬件,同比增長17.27%;2014年審結102.4萬件,同比增長19.89%;2015年上半年已經審結52.6萬件,同比增長26.1%。目前,民間借貸糾紛已經成為繼婚姻家庭之后第二位民事訴訟類型,訴訟標的額逐年上升,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規定》賦予民間借貸身份合法化
長期以來,傳統金融機構與民間借貸共同為企業發展“輸血”,其中民間借貸滿足了諸多中小微企業、個人的借貸需求,成為正規金融體系之外散亂分布的資金“賣場”。由于手續簡單、放款迅速、操作靈活,民間借貸規模不斷擴大,但由于缺乏監管與行業標準,粗放、自發、紊亂的發展也帶來負面影響,跑路現象層出不清,民間借貸糾紛訴訟也逐年上升,已經成為繼婚姻家庭之后第二大民事訴訟類型,訴訟標的額逐年上升。
業界人士表示,此《規定》的出臺,讓民間借貸走向合法化了。在此之前,民間借貸一直是在民間存在的一種融資信用形式,并沒有一個合法身份,而《規定》則給了民間借貸一個合法身份,這對于提升民眾信任度、提振行業正能量來說都是利好,更有利于陽光化民間借貸的發展。
《規定》明確民刑交叉案件處理辦法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法律調整的社會關系日趨多元復雜。在民間借貸糾紛當中,此類案件往往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非法經營等案件交織在一起,出現由同一法律事實或相互交叉的兩個法律事實引發的、一定程度上交織在一起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即民刑交叉案件。民刑交叉問題主要包括刑民程序的協調與實體責任的確定兩個方面,這一部分主要包括:1.對于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民間借貸案件,人民法院應當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并將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檢察機關。這一規定有利于公檢法三機關在打擊和處理涉眾型非法集資犯罪時能夠更好地協調一致、互相配合。
2.對于與民間借貸案件雖有關聯,但不是同一事實的犯罪,人民法院應當將犯罪線索材料移送偵查機關,但民間借貸案件仍然繼續審理;3.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資等犯罪或者生效判決認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訴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規定》明確利率界限摘除高利貸帽子
一直以來,在民眾眼里,民間借貸始終與高利貸的稱呼糾纏不清。一家出現問題,整個行業發展都會受到信任危機的重創,嚴重制約了規范企業的發展。而最新的司法解釋中,對民間借貸利率上限、定義范圍、事先未約定利率、逾期利率及復利等問題都做了具體規定,正視了廣大中小微企業對陽光融資和正當投資的渴求,最引人關注的當屬重新定位民間借貸的合法利率范圍,民間借貸年利率24%以內受法律保護,36%以上視為無效合同,在24%到36%之間的合同視為自然債務。而在此之前,對于民間借貸利率的合法上限規定為“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規定》出臺的重要意義不亞于一場金融改革。
以24%、36%兩個具體數字劃定了利率的‘兩線三區’:一個是年利率24%以內的完全受到法律的保護,24%-36%區間是自然債務區,借貸雙方意思自治,可自由發揮,超過36%的才是高利貸??梢哉f,這一利率范圍的重新界定,更符合當下的現實情況,給合法的民間借貸松綁,與高利貸明顯區分開來,有利于合規企業更廣泛的開展投融信息中介服務,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頑疾,讓企業迅速獲得所需資金,滿足自身經營發展需要。
《規定》明確P2P網絡借貸再去擔?;?/p>
民間借貸起訴材料范文2
近年來,我國房地產業快速發展,城市里的房屋不斷升值,房屋抵押作為一種融資方式,越來越受到市場歡迎,抵押以不轉移占有抵押物為特征,不妨礙抵押人的正常使用收益,又為抵押人融通了資金,抵押權人通過抵押可以增加所擔保債權的安全性,符合各方利益需求,因此被大家廣泛使用,但在辦理房屋抵押登記過程中,不論是債權人還是債務人亦或是房屋登記機構都存在一些模糊不清或理解不準確的地方,使抵押不能充分發揮其“擔保之王”的作用。為此,筆者結合多年在房屋登記部門工作體會,談談開展房地產抵押登記業務產生的問題及對策。
一、超額抵押問題
一些地方房屋登記機構拒絕當事人超額抵押申請,依據是《擔保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過其抵押物的價值”,但《擔保法》制定之初,有其歷史背景,當時國家信用體系還不健全,遏制欺詐行為維護社會穩定,有非常積極作用,而現今社會市場經濟已經深入社會方方面面,信用體系逐步健全,抵押財產的價值并不是一成不變的,也許設定抵押權時抵押物價值低于擔保的債權,但可能后來又大大超過擔保的債權了。
《物權法》第十三條規定,“登記機構不得要求對不動產進行評估”,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擔保法與本法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本法。”
按照《物權法》中的規定,登記機構不得要求對不動產進行評估,在評估價值無法確認情況下,要求抵押金額不超過評估價值不存在實際意義?;诖?,登記機構應該放開對抵押物價值的管制,積極支持社會各主體自由開展經濟貿易活動,充分尊重市場中當事人的意思自治。
在實踐工作中,針對一些房屋登記機構存在的超額抵押風險顧慮,可考慮向申請人提示超額抵押的風險,由申請人在問詢表對風險進行確認后,才給予辦理,這樣既有利地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又可減輕登記機構賠償責任。
二、抵押期限問題
抵押期限是一個很容易讓人產生誤會的概念,在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中,申請人往往會在抵押合同中約定抵押期限,但最高法《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指出:“當事人約定的或者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擔保期間,對擔保物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無論是一般抵押還是最高額抵押,登記的期限都不是抵押期限,一般抵押登記記載的期限是主債權履行的期限,而對于最高額抵押,記載的主債權確定(發生)的期間。原建設部統一監制的房屋他項權證上記載的期限也不是抵押期限,而是約定期限,因此建議抵押人還是抵押權人亦或是房屋登記機構工作人員在辦理抵押登記時能引起注意。
此外,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就主債權設定抵押擔保后,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一些銀行金融機構把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作為抵押期限或是約定期限,這一觀點也是不正確的,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只是法院受理的期限,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只是法院不受理,抵押權無法通過法院行使,但抵押權本身仍然存在。
例如甲企業向乙銀行借款,以自有房產提供抵押擔保,并在登記機構辦理了登記,超過還款日后甲企業一直不還款,且已超過借款訴訟時效期限,此時乙銀行不能再通過向法院起訴來行使抵押權,但抵押權不會因此而消失,抵押權仍然會存在,如果甲企業要賣掉此房產,登記機構不會受理,因為只有經過乙銀行同意,登記機構才能受理過戶申請。
三、民間借貸抵押登記問題
民間借貸是一種快捷的融資渠道,能夠為企業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資金,對充分使用社會閑置資金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國家金融的有益和必要補充,在客觀上拓寬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促進了多層次信貸市場的形成和發展。201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了《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在肯定民間借貸積極作用的同時,指出了民間借貸存在著交易隱蔽、風險不易監控等特點,容易引發高利貸、中小企業資金鏈斷裂甚至破產以及非法集資、暴力催收導致人身傷害等違法犯罪問題,對金融秩序乃至經濟發展、社會穩定造成不利影響。
多年以來,許多房屋登記機構對民間借貸抵押登記一直持謹慎態度,特別是《物權法》規定登記機構先行賠付責任后,登記機構在辦理抵押登記過程中,如何甄別合法的民間借款關系,如何發現是否隱含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高利轉貸、違法發放貸款等經濟犯罪行為,對此登記機構既沒有權利又沒有技能去判斷,因此對于民間借貸行為,在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監管尚處于空白狀態下,抵押擔保風險較大,一旦出現問題,將給放貸人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為防控風險,保障權利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建議國家規范民間借貸的房地產抵押行為,盡快出臺關于“民間借貸涉及的房屋抵押權登記”指導意見的文件,指導房屋登記機構正確辦理民間借貸涉及的房屋抵押權登記,以減少或者避免可能發生的登記錯誤。
四、最高額抵押登記問題
對于一般抵押權登記如何辦理,無論是銀行還是登記機構都比較熟悉,但對于最高額抵押登記,很多登記機構還是從《物權法》及《房屋登記辦法》頒發實施后才實踐的,但如何能全面認識掌握最高額抵押登記,使其充分發揮作用,先談談它的優點:
例如某日化企業為提高產品市場競爭力,未來三年時間內需要籌集大筆資金用于產品研發,為支持該企業發展,某銀行與其簽訂了一份長期貸款合同,雙方約定在未來三年期限內,由銀行向該企業提供6次貸款,同時以該日化企業的廠房作抵押。假如根據一般抵押中“一債權一抵押”的原則,雙方應簽訂6次抵押合同,并辦理6次抵押登記,手續繁瑣不堪。對此類問題,我國《物權法》專門規定了最高額抵押,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商約定,在最高債權額度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這種抵押權僅需當事人設定一個抵押所擔保債權的最高限額,而不需要就其中多個債權關系特別地設定抵押,即可長期擔保。從而為當事人長期交易提供便利和充分的保障。
從上述事例中,我們能看出最高額抵押登記有高效便捷的優點,也有利于加強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債權的擔保。總結最高額抵押登記特點有以下幾個方面:
1、最高額抵押權是為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不特定債權提供的擔保。
如甲企業需要連續采購原材料進行生產經營,與乙銀行協商簽訂了抵押合同,約定在兩年內甲企業向乙銀行發生的連續借款,均由甲一處自有廠房抵押擔保,此情況應該采用最高額抵押登記,但如果甲企業僅僅需要向乙銀行申請一筆貸款,那么因債權特定,只能用一般抵押登記,不能采用最高額抵押登記。
在實際工作中,有一些銀行向企業發放流動性貸款,也申請最高額抵押登記,一些登記機構依申請給予登記,但流動性貸款一般是特定的貸款不會產生連續債權,因此不符合最高額抵押登記特征,建議登記機構在遇到此類情況時按一般抵押權登記辦理。
2、最高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通常為將來的債權。
在一般情況下,抵押權應隨其所擔保的債權的成立而成立。然而,在最高額貸款抵押設定時,貸款主債權尚未發生,其擔保對象是將來發生的貸款債權。 3、最高額貸款抵押須存在最高債權限額。 盡管最高額貸款抵押設定時,主債權尚未發生,其數量難以確定,但也必須有所確定,確定的辦法不是判斷貸款債權的數額,而是確定抵押物擔保的貸款債權的最高限額,貸款人優先受償權僅在最高限額內存在。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2、《房屋登記辦法》,原建設部,自2008年7月1日施行
民間借貸起訴材料范文3
亮點1
可先約定好
在哪家法院打官司
市民煩惱
胡女士兩年前借了一筆錢給同學,當時說好兩年后歸還??涩F在該同學離開大連到了住在外地的兒女家,并且一直躲避著這筆債務?!半娫挻虿煌?在QQ上留言也無音訊……打官司吧,還得到她現在所在的城市去起訴,這一路奔波,實在是太麻煩了。”胡女士無奈地說。
法律新規
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币簿褪钦f,借貸雙方可以事先就書面約好在哪個地方的法院打官司,以免日后產生麻煩。
律師解讀
實際上,這條規定與之前的規定相比,主要是明確了一下概念和范圍。這個法律術語叫“約定管轄”,就是約定哪個地方的法院更方便、更適合你打官司,以節約原告的訴訟成本,包括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等。據此,建議讀者,在發生民間借貸時,不僅要寫好規范的借條、欠條等憑證,而且最好就雙方若發生糾紛如何選擇管轄法院進行約定,這樣就能更好更方便地維權。
亮點2
當事人
可申請審判人員回避
市民誤解
“打官司就是打關系。”不少市民對法律訴訟有這樣的誤解。因此,他們在選擇律師打官司時,也往往以律師與法官關系好不好來作為主要標準。
法律新規
為了打消這種顧慮,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規定:“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人近親屬的;二是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是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同時,審判人員接受當事人、訴訟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p>
律師解讀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可以申請法官回避,法院會對回避申請進行審查;如果法院經審查,認為回避申請的理由成立,就會要求法官回避;認為回避申請的理由不成立,則會駁回申請人的回避申請,法官繼續開庭審理并作出判決。如果法院未對回避申請進行審查而直接開庭審理并作出判決,則屬于程序嚴重違法,應按上訴或審判監督程序予以糾正?!?/p>
亮點3 QQ聊天記錄可作為證據使用
市民疑問
幾年前,張先生借給一位朋友兩萬元錢。礙于情面,借錢的時候,張先生沒有要朋友打借條,只是在QQ中提了幾句……沒想到,現在這位朋友一直賴賬,不承認借了他的錢。“如果我打官司,勝訴的可能性大不大?”張先生說,由于沒有借條這樣的證據,他一直在苦悶是否去起訴這位朋友。
法律新規
對于民事官司,證據將決定你的訴訟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證據包括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和勘驗筆錄?!?/p>
律師解讀
電子數據是存儲于電子介質中的信息,包括電子簽名、格式化后的硬盤通過恢復取得的信息等等,與傳統的錄像、錄音等視聽資料有所區別。法律上增加的證據種類,將大大方便當事人的舉證與維權。也就是說,QQ聊天記錄、微博私信都將成為呈堂證供。比如你某天在QQ聊天時對某位網友說:“你借給我的兩萬元錢,我一個月內歸還?!蹦敲?萬一起了糾紛,這句話就可能被對方作為證據使用。
現實中,電子證據已經被運用。在以往的司法實踐中,也有過這些證據得到認可的判例。進入網絡時代,互聯網上留存了電子郵件、網上交易記錄等大量的電子數據。如今不少老百姓在打官司時,手里已經掌握著相關的電子數據,它可以作為訴訟中重要的證據之一。
亮點4 一般性訴訟文書可發電郵送達
法官困惑
“送達難”一直是困擾法院多年的老大難問題。實踐中,法官多次去上門送達訴訟文書,當事人不在家、拒絕開門、故意躲避送達等等情況屢屢出現。
另外,一般訴訟文書都是以法院派人上門、郵寄、公告等方式送達,但是這樣既費時又費錢。
法律新規
新修改的《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
律師解讀
該條規定是說,在法院留下自己固定的電子郵箱,法院在取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就會將一般性的訴訟文書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傳給當事人。用電子郵件送達訴訟文書,可以節省有限的司法資源,方便法院和當事人進行訴訟,加快訴訟進程,提高訴訟效率,降低訴訟成本,也適應電子時代工作的新特點,減少當事人訴累。
那么,能不能用微博來作為法院訴訟文書的送達方式呢?答案是否定的。郵件依然是一對一的、不公開的送達方式,能夠留下證據固定和保存,而微博不符合法律規則的要求。
亮點5 惡意訴訟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刑責
典型案例
在一起離婚官司中,劉某為了獲得更多的財產分配,與朋友惡意串通好,虛構夫妻共同債務,讓朋友起訴他欠款100萬元。這100萬元“債務”成為夫妻的共同債務,使得妻子分得的財產減少,而劉某則在財產分割中獲利。
法律新規
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訴訟、調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請求,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p>
律師解讀
近年來,惡意訴訟有愈演愈烈之勢。惡意訴訟這種行為是通過民事訴訟的合法程序謀取不當利益。惡意訴訟既嚴重損害了無辜者的利益,又破壞社會誠信,浪費司法資源,也嚴重干擾了民事訴訟活動,并損害了司法的權威,給正常的司法秩序造成很大沖擊。此次《民事訴訟法》修改后的新規,對惡意訴訟者來說是一記“重拳”。
亮點6 小額訴訟案件將實行一審終審
現行原則
目前,法院對一般的民事案件都是實行兩審終審。
法律新規
為了便于及時化解矛盾糾紛,提高訴訟效率,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小額訴訟制度。與其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的最大差別是,它是一審終審。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將小額訴訟標的額確定為相對數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的30%以下。根據該規定,各省區市小額訴訟標的額將會略有不同,并將每年根據公布的年平均工資數額進行調整。
律師解讀:
如大連市,2012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100元,一年工資為49200元,30%為14760元,也就是說,新的《民事訴訟法》生效后,當事人爭議標的小于14760元的,實行一審終審制,這樣有助于減少當事人的訴累,節約司法資源,使公平正義得以及時實現。
一般的普通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度,但對小額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也即意味著一審終審案件的判決一經法院作出即產生法律效力,當事人沒有上訴的權利,必須按照判決確定的義務履行。
百姓問法
QQ上的玩笑話能被起訴嗎?
問:此次修改的《民事訴訟法》將電子數據納入證據行列,有人擔心以后會因為QQ上的一句玩笑話而被起訴,比如“我欠你兩萬元錢”之類的玩笑話。請問,針對這種情況法院會怎樣審查?讀者小董
律師答復電子數據在以往的民事訴訟活動中也作為證據存在,但往往被認定為七類證據的特殊表現形式,如書證或視聽資料。法院在審查電子數據證據時,會對電子證據是否和原件一致進行核實,并確定電子證據是否進行過刪減、增加,保證其完整性。
如果一方當事人僅憑一句聊天記錄玩笑話就向法院起訴,要求另一方還錢,在對方否認、且根據聊天的全部內容難以對借錢事實予以確定的情況下,法院將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分配舉證責任,要求原告方就借款事實進一步舉證。
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新法有何規定?
問:有的市民遇到糾紛到法院起訴,法院遲遲不給答復,或口頭告訴不給立案,弄得百姓不知所措。請問,這種情況該找誰讀者魏先生
民間借貸起訴材料范文4
民間車輛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人(債務人):
抵 押 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年/月)利率為 (大寫)即¥ (小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為 。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東營市 號樓 單元 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 字第 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估價報告編號: 字第 號)。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后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聲明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貸款人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4)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為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經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報相關部門 份。
第二十一條 其他事項: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民間借貸起訴材料范文5
民間借款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乙方(居間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一條 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
甲方委托乙方聯系、介紹有借款能力的出借人,甲方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 _________萬元(大寫:),用于,
民間借貸居間協議-借款人
1.
2.
3.
4. 乙方應利用其廣泛的社會關系,積極向甲方提供借款機會; 乙方應確保出借人有足夠的能力為甲方提供借款; 乙方應協助甲方與出借人訂立借款協議; 乙方全面協調甲方與出借人之間的關系。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
2.
3.
4. 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身份資料或者企業工商信息資料; 提供真實的借款用途,并保證嚴格按照所提供的借款用途使用款項; 按照出借人的要求提供擔保所要求的材料; 嚴格按照借款協議約定按時還款付息,
第三條 居間期限
從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第四條 預付款
本合同訂立之日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此預付款可用于充抵居間報酬或居間費用。
第五條 報酬及支付期限
乙方促成甲方與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的,報酬為促成借款合同金額的
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甲方應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六條 居間費用的負擔
乙方促成甲方與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第七條 其他費用的負擔
甲方應出借人要求提供擔保所支出的手續費、公證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 本合同雙方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 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本合同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 本合同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 本合同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方應按照約定及時支付居間報酬或者居間費用,逾期一天,按照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均對本合同有保密義務,不得將本合同的內容以及在簽訂合同中所獲取的相關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時生效。 甲方(章): 甲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 委托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及賬號: 開戶銀行及賬號:
住房借款合同參考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并根據同意發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于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四條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_____息_________計算,按_____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人民銀行規定調整。
第五條用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第六條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直接提款/專項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款計劃轉入_________單位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內。
第七條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還款法/累進還款法)歸還。
累進還款法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____年)按_________%遞增還款額。
第八條還款計劃
1.甲方從支用借款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本付息日期定為每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
2.采用月均還款法,每月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元。
3.采用累進還款法,甲方分次歸還貸款本息為:
(1)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元;
(2)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元;
第九條貸款的償還
1.甲方保證按第八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并于每月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款額存人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乙方有權按還本付息計劃自行收回。
2.甲方如提前一次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應在還款日前_________個營業日內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甲方最后一次歸還的貸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實際使用期限相應的借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需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關當事人。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借款擔保
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提供抵押、質押、第三方保證或抵(質)押加第三方保證作為本合同的擔保,乙方與抵押人、出質人或(和)第三方保證人另行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和)《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6.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_________計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或連續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約定的分次還款計劃償清的貸款為逾期貸款,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_________計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并通過提前行使擔保債權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2)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4)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5)設有第三方保證或(和)抵押(質押)的借款合同,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質人)違反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抵押物(質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時,甲方無法落實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證或(和)新抵押、質押);
(6)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7)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須履行。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同意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方違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2.____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有保證人或(和)抵押人(出質人)的,提供保證人或(和)抵押人(質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屋抵押借款協議書閱讀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一、 借款條款
1、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利率:按每月 計算,當日交齊利息保證金 萬元人民幣(大寫: )。
4、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年___月___日止。
5、甲方應于房屋抵押登記法律公正等手續結束后,當日全額放款給乙方,乙方收到借款后應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抵押條款
1、 借款人以下房產為上述借款的抵押
(1) 房產權證號碼:
(2)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面積:_____________
(4)房屋屬性:該房屋屬于下述第____種形式:
①商品房 ②房改房 ③商業房
(5)該房屋是否出租: 。
2、 如該房產正在出租,乙方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乙方背約時,由甲方發函日起計一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3、 抵押期間,未經過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賣、贈與、拆除、改建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不得改變其使用性質。
4、 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致使部分或全部失效,不影響抵押條款,抵押人仍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三、 履約條款
1、 乙方每月應付給甲方的利息,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支付;如逾期,乙方須另行向甲方按日支付應付利息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2、 乙方借款期限到期,應本金及利息一并歸還甲方,如逾期,視為嚴重違約,乙方須另行向甲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_____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若乙方逾期30天仍未清償全部應付款項,甲方也可選擇自行向房地產市場管理機關申請處分抵押物。
3、 乙方向甲方還清本合約規定的全部應付款項,甲方收到款項當日需將該抵押房產權證證書歸還乙方并注銷抵押權證,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若甲方違約,須向乙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________%的違約金。
四、 其他條款
1、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1) 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正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支付。
(2) 乙方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甲方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保險費、訴訟費等)概由乙方負責償還。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如本合同發生爭執或糾紛,各方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民間借貸起訴材料范文6
借款作為一種籌措資金的重要辦法,在我國廣泛的存在,借款合同作為借款的一種憑證,那么借款合同應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借款合同協議書范本,歡迎大家查閱!
2021借款合同范本1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職務 ,
經常居住地: .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
根據甲方業務需要和借款申請,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貸款業務,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有關協議內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一、甲方根據業務需要,融資總需求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貸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工作證明文件、收入證明文件、地址證明文件及其它財力證明文件,委托乙方協助辦理抵押或無抵押無擔保的貸款事宜。
第二條 擔保條款
一、為保證貸款發放機構的資金安全,甲方將位于 省 市 區路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抵押給貸款發放機構。
二、甲方承諾配合貸款發放機構及乙方辦理本條第一款列明的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如因甲方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按貸款發放機構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在符合規定條件下,有權向貸款發放機構申請貸款展期,并在貸款發放機構批準后及時與其辦理展期手續。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貸款發放機構對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貸款發放機構提供有關情況資料,并保證所提供情況資料的真實、完整、有效。
四、甲方應按貸款發放機構的規章制度按期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五、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貸款發放機構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六、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
七、借款期間甲方如發生聯系資料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通知乙方和貸款發放機構。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檢查、審核、監督甲方借款的使用情況和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在甲方借款期間有權監督了解甲方的財務狀況和聯系方式,有權向貸款發放機構提供甲方的真實資料。
二、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勞務服務費用。
三、在協助甲方辦理貸款事宜期間,乙方根據業務需要有權扣押甲方的相關證件。
四、乙方根據甲方提交的相關貸款申請材料,協助甲方向貸款發放機構辦理貸款業務。
五、乙方協助甲方做好委托貸款事宜,并為甲方規避貸款發放機構的不合理要求。
六、甲方須遵守貸款發放機構的相關規定,在甲方違反貸款發放機構的條約并拖欠還款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利協助貸款發放機構追討貸款資金。
七、乙方對甲方提供的一切有關資料應予貸款發放機構除外的第三方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與乙方簽訂委托貸款協議當日,甲方應當以現金形式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 元)作為乙方為甲方辦理貸款的基礎費用。甲方承諾,不論乙方辦理貸款業務能否成功,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求乙方將已經收取的基礎費用退還甲方。
二、甲乙雙方商定,貸款發放機構出具貸款承諾函之日,甲方應當以現金形式向乙方支付貸款總額的 %作為乙方為甲方辦理貸款事項的報酬,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
三、甲乙雙方商定,貸款發放機構發放貸款之日,甲方應當以現金形式向乙方支付貸款總額的 %作為乙方為甲方辦理貸款事項的報酬,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原因使乙方無法正常履行協議或合同所造成的損失,一切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甲方未及時給付乙方報酬時,甲方承諾按貸款總額的 /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就不足部分另行賠償。
第七條 訴訟管轄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必須保證在申請貸款事宜之前和申請期間個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黑名單。
二、本協議與相關的附件為甲乙雙方確定委托關系的唯一有效文件,其他任何涉及甲乙雙方委托關系的法律性文件,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第九條 附則
一、本協議自甲方簽字并加蓋公章(甲方為自然人時則為簽字)、乙方或其授權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變更與解除須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提示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所有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甲方確認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在其他約定中另行約定,其他約定與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簽字):__________
(特別提示:請當事人各方在合同文本的每一頁上均簽字蓋章。)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 經辦人: 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約定
2021借款合同范本2
借款人:(下簡稱甲方)法人代表:
出借人:(下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
甲方是一家注冊資本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臵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元(大寫:人民幣)。
二、借款期限:從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借款期限為。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顚?/p>
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八、因本協議產生之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借款人:出借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2021借款合同范本3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人: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 作為保證人,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貸款為借貸雙方和保證人共同協商的民間貸款;
第二條:本貸款用于借款方的個人經營活動;
第三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 利息,即月利率為 %,年利率 %;
第五條:借款期限為壹年(二〇一二年 月 日至二〇一三年 月 日),逾期按月利率 %計算;
第六條:還款方式為到期本息一次結清。即二〇一三年 月 日借款方一次性還給貸款方本息 共計 人 民 幣(大寫) 萬元整;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4、保證人擔保有向借貸雙方追償的權利,借貸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
利息加收罰息。
2、貸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違約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相同計算。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