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幼小銜接的策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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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幼小銜接的策略

簡述幼小銜接的策略范文1

文獻標識:A

文章編號:1004-2563(2008)104-0866-06

2008年5月14―15日,國際勞工組織和全國婦聯聯合舉辦的“工作和家庭的平衡:中國狀況分析及政策研討會”在京召開。來自國際勞工組織、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同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全國婦聯和一些國際駐華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有關專家學者和媒體工作者等五十余人出席了會議。國際勞工組織北京局康妮局長和全國婦聯書記處書記、全國政協委員王乃坤同志出席了會議并致辭。

此次會議是中國第一次在國家級層面就工作與家庭的平衡問題展開的研討,這意味著平衡工作與家庭的關系已作為一個公共政策議題引起關注。會議就工作與家庭的沖突、國際勞動標準、中國的現狀和政策,以及生育保護方面的國際準則和國內面臨的挑戰等問題進行了具體而深入的討論?,F將主要觀點簡述如下:

一、全球化背景下工作和家庭的平衡:問題與挑戰

國際勞工組織北京局局長在致辭中提到,工作和家庭的沖突是全球性問題,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關注工作-家庭的平衡。全球化背景下,很多國家面臨著人口的壓力,人口老齡化和生育率的下降,增加了家庭無償照料的任務和生育的責任,尤其是貧困家庭。工作-家庭的矛盾與實現性別平等之間有著復雜關系,只要無償的家庭責任繼續被傳統角色定型為婦女的工作,而且婦女仍然承擔這種繁重負擔的話,那么有酬工作中的性別平等將依然任重道遠。

國際勞工組織工作條件專家介紹了國際勞工組織在世界范圍內支持的有關平衡工作和家庭沖突問題的研究成果,包括在非洲、歐洲、亞洲、拉美等一些國家進行國別研究,主要發現有:

1.問題與挑戰

目前,很多國家都面臨著有薪工作增長與無薪工作和家庭責任支持欠缺的矛盾。一方面,有薪工作的需求增大且持續增加,女性勞動參與率提高且繼續增長,男女兩性的有薪工作時間延長,更多人從事兼職工作,用于交通的時間增加。另一方面,無薪工作的需求提高且繼續增長,主要表現在:(1)傳統的家庭支持在減弱??鐕绾偷貐^的流動,使家庭與原有的親屬網絡分開;擴大或聯合家庭在許多國家日漸減少;同時,女性是戶主的家庭在幾乎所有地方都增加了。(2)兒童和老人照顧等方面的公共支持較少。兒童照顧方面,3歲以下兒童的有工作的父母可享受的兒童照顧服務很少;3―6歲的兒童服務覆蓋率雖有提高,但城鄉和貧富間存在差距;對于學齡兒童,校外時間可獲的服務不能滿足兒童照顧的需求。老人照顧方面,發展中國家以家庭照顧為主;發達國家的老齡中心照護服務和護理保險更多;同時,由于社會支持不足,老齡群體通常伴隨著貧困度高和社會排斥。(3)休假支持不足。目前,很多國家帶薪產假的覆蓋率和執行方面存在問題;同時,由于假期規定的內容與現實脫節,使得父母假、陪產假、病假和年假只有少數人能夠享受,大部分人無法享受或享受不足。此外,其他因素如學習培訓的時間與家庭照顧的時間發生沖突,公共服務時間不便,交通服務不良等,都加劇了有家庭責任的男女工人工作與家庭的沖突。

2.家庭應對策略

在有薪工作增長和對無薪工作及家庭責任支持不足的情況下,一些國家采取的家庭應對策略主要有:(1)減少或限制就業以提供家庭照顧。這主要針對家庭中的女性,她們要么放棄就業,要么減少工作時間,要么從事自雇或非正規經濟活動;(2)調整家庭生命周期或生育數量,如推遲結婚、推遲或減少生育;(3)尋找其他兒童照顧的方式,或母親辭職親自照顧,或邊帶孩子邊工作,或讓大一點的兒童獨自在家,或者由年長的兒童照顧年幼的兒童,或請親戚幫忙照顧,或有經濟條件的家庭請家政工人照顧;(4)在兩難境地中做出非贏選擇(No-Win Choices),如放棄母乳喂養,母親請事假照顧生病孩子等。

3.影響和結果

現有的家庭應對策略產生如下影響和結果:(1)加劇性別的不平等,如女性勞動力參與率較低,兼職工作率較高,非正規經濟參與率較高等;(2)加劇貧困率和貧困程度;(3)童工問題嚴重,既有工作場所的童工,又有在家照顧幼小兒童的童工;(4)女性就業的非正規性加強,既有女性就業選擇的非正規性,又有家庭用工的非正規性;(5)工作場所生產力下降,在沒有社會支持的情況下,如果家庭照顧的需求與工作發生沖突時,普通家庭的大多數女工通常會請假,這就影響了工作的效率和企業的營業額。

4.政策和機制

一些政府對有家庭責任男女工人工作和家庭沖突問題缺乏認識,現有的立法、政策和預算對工作和家庭的平衡問題沒有涉及;雇主組織面對市場競爭壓力,因顧慮產假、兒童照顧的成本而不愿采取行動;工會決策層缺少女性代表導致對此問題關注較少,其本身也是工作一家庭沖突的結果。

在勞動世界,工作和家庭沖突到處可見,平衡工作和家庭的沖突可以促進性別平等及減少貧困。因此,平衡工作和家庭的矛盾,應是政府、雇主組織、工會和男女工人都關注的議題。

二、中國工作和家庭的平衡:現狀及挑戰

中國也是國際勞工組織支持的工作與家庭的平衡國別研究的國家之一。研討會上,中國項目組成員分別從經濟社會發展與就業發展趨勢、人口和家庭的變化趨勢以及對工作一家庭平衡的影響等角度介紹了他們的觀點。

1.經濟社會發展及就業發展對工作一家庭的影響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的持續增長和財政收入的大幅增加,為支持有家庭責任的男女工人平衡地獲得就業機會和社會保障及服務奠定了物質基礎。隨著經濟快速增長和財力大幅增加,政府開始把更多的資金投入到社會事業的發展中。但我們明顯地看到,家庭照顧尚未作為社會服務的內容,列入政府社會事業的財政支出內容。

隨著中國人口的增長和經濟發展,一方面,中國婦女的就業保持了較高水平,更多地獲得了經濟獨立的機會。但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也帶來包括性別分化在內的社會分化,勞動力市場對婦女的歧視也逐漸凸顯出來。女性遭受就業歧視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承擔了生育和家務的重擔。

2.人口和家庭的變化趨勢對工作一家庭的影響

隨著社會轉型和經濟轉軌,中國的人口和家庭結構發生了明顯變化,使得家庭責任加重,工作一家庭之間的沖突日益明顯。主要表現在:(1)人口老齡化。人口老齡化和平均預期壽命的提高,導致老年撫養比逐年上升,即家庭中需要照顧的老人增多,照顧的時間加長,照顧的難度加大。(2)家庭規模小型化、家庭模式多樣化。家庭規模的縮小,一方面減輕了家庭養育子女或贍養老人的負擔,另一方面也減少了大家庭在照顧上的支持。同時,單身家庭、`克家庭和空巢家庭等的老人照顧問題也日益突出。(3)城鄉

流動加劇了家庭照顧的負擔和成本。無論對流動兒童或留守兒童,都加劇了家庭教育和照顧的負擔;對留守老人,他們不得不從事大量田間勞動和照顧孫輩的勞動,自身被照顧的地位和資源逐漸消弱;對夫妻,增加了家庭照顧的成本,加重了妻子承擔多重角色和任務的負擔。(4)在城市,特別是大城市,工作和家庭的沖突直接導致了初婚初育年齡推遲,生育率下降,自愿不育者出現。

研究發現,中國城鄉人口和家庭變化的趨勢使得家庭的扶養比大大下降,但并沒有減輕人們家庭照顧的責任;城市育兒和養老的責任在市場經濟的影響下更趨向家庭回歸,農村育兒和養老的責任因鄉城的流動更多落在了留守婦女及其老人身上;城鄉男女均肩負有薪勞動和家務勞動的雙重負擔,但婦女承擔的全部勞動最多,尤其是農村婦女;以市場和技術為導向的多種改革,一方面為有家庭責任的勞動者提供了生活的方便,另一方面也帶來人們工作和生活時間的延長和負擔;當婦女身背雙重負擔參與社會發展的時候,她們不得不面臨三種選擇:或獻身家庭,做一個家庭主婦;或獻身職業,做一位專職人員;或兼顧職業和家庭,承擔起工作一家庭的雙重責任。

三、工作和家庭的平衡:國際框架和中國政策

1.國際框架

國際勞工組織工作條件專家介紹了平衡工作和家庭的國際標準,包括國際勞工組織《有家庭責任的男女工人機會和待遇平等公約》(第156號,1981)(以下簡稱“156號公約”)和《同名的建議書》(第165號,1981)。

156號公約的目標是承認有必要確立有家庭責任的男女工人之間以及他們同其他工人之間的機會和待遇平等,并考慮到工人面臨的許多問題對于有家庭責任的工人來說顯得更加突出,承認有必要采取措施滿足這些工人的特殊需要,以求改善他們的境況。該公約適用于一切經濟活動領域和不同工種的工人,同時,該公約也適用于有家庭責任的所有工人。公約各項規定的實施可通過法律、集體協議、企業條例、仲裁決定或法庭判決等手段,或綜合上述各項手段,或以任何其他符合本國實踐和條件的適當方式。雇主組織和工會應有權按照符合本國條件和實踐的方式,參加制定和貫徹為實施公約各項規定而應采取的措施。

公約規定,國家政策的目的是確立男女工人的機會和待遇平等,有家庭責任的工人就業應不受歧視,且盡可能減少其工作和家庭責任的沖突。公約規定應采取一切符合本國條件和可能的措施,以便有家庭責任的工人能夠行使其自由選擇職業的權利;照顧他們在就業條件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需要。照顧有家庭責任的工人在劃分地方或地區行政單位方面的要求;發展或促進公立或私立的社區服務機構,例如照顧孩子和幫助家庭的機構和設施;開展宣傳和教育工作,使公眾更好地理解男女工人機會和待遇平等的原則和有家庭責任工人的問題,從而形成有利于解決這些問題的輿論;加強職業指導和培訓等,使有家庭責任的工人融入勞動人口,繼續就業,并在因履行家庭責任而中斷工作后重新就業;保證家庭責任本身不能成為終止勞動關系的理由。到目前為止,該公約已被40個國家批準,其中亞洲有日本和韓國。

《同名建議書》(第165號,1981)就156號公約條款下采取的措施給予更具體的指導,包括培訓與就業、工作時間、休假規定、兒童照顧及家庭服務、社會保障等方面。如在兒童照顧和家庭服務方面,政府應當與有關的雇主組織和工人組織合作,采取發展或推動公共或私人社區服務的所有措施,免費或根據工人的支付能力適當收費,以滿足不同年齡的子女、其他需照料的被贍養者和有家庭責任的工人的需要;休假方面,規定了產假、陪產假和父母假,并規定有針對短期突發事件休假的規定;工作時間方面,采取措施減少每日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更靈活地安排工作時間表、休息期和假期,等等。該建議書敦請政府應采取適當措施宣傳教育,以促成公眾對男女工人機會和待遇平等原則及有家庭責任的工人的問題的廣泛理解,鼓勵男女雙方共同承擔家庭責任,平衡工作和家庭的矛盾。

2.中國的相關政策

至今,中國政府還未批準156號公約和165號建議書。中國雖在平衡工作和家庭方面制定了一些相應的政策和措施,但社會轉型期仍存在很多問題和不足。

(1)工作條件。中國的法律和集體合同中明確包含了勞動者工作條件和女職工勞動保護的內容,中國工會為推進集體合同的簽訂和執行進行了不懈的努力。但向市場經濟的轉型,降低了企業對勞動者與家庭照顧有關的勞動條件的保障:第一,工資收入和社會保障均存在明顯的城鄉、地區、行職業和性別差異,計劃經濟體制下由政府承擔的住房、醫療、教育、家庭照顧等保障福利和公共服務,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轉而由家庭購買,給家庭特別是低收入家庭增加了沉重負擔。第二,工作中的超時、各種假期的減少和名存實亡,比較普遍地存在于體制外的各種企業中,導致重工作、輕家庭的實際后果。第三,非正規就業帶來就業者各方面勞動權利和保障的降低,既影響了家庭的收入和照顧,又更多地將婦女固定在家庭照顧的角色中。因此,向市場經濟的轉型,驅使企業及其管理者因最大化地追求利潤,而忽視勞動者的基本勞動權益或家庭責任,既加劇了勞動者的工作壓力,又強化了用人單位對有生育責任和家庭責任的女性勞動者的排斥。

(2)家庭照顧的政策與設施。中國目前的學齡前兒童照顧模式分為0―3歲和3―6歲兩個階段,前者以家庭照顧為主,后者是幼兒園與家庭照顧相結合。中國的幼教系統也經歷了市場經濟的挑戰,走過了公辦幼兒園萎縮、集體辦幼兒園不景氣、企業辦幼兒園銳減、民辦幼兒園良莠不齊發展的歷史階段。由于中國目前的幼兒教育體系是早期教育導向而不是家庭照顧和保育導向的,因此,除去幼兒同存在的財政經費少、收費高、城鄉差異大、優質幼兒同覆蓋率不高等問題外,兒童照顧、特別是0―3歲兒童的照顧,并沒有得到政策上的幫助和公共服務設施的支持。

中國老人照顧的傳統模式為家庭養老。改革開放以來,發展了機構養老和社區居家養老模式,興辦了老年服務機構,為家庭成員減輕了老人照顧的負擔。但現有的養老機構的數量和床位與人口老齡化的需求相比,差距甚遠,特別在廣大農村。因此,家庭養老還是目前主要的照顧方式。

研究發現,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建設力度加大,為實現有家庭責任工人的就業和生活權利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同時,政府對為有家庭責任的男女工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和平等待遇問題的認識不足,基本公共服務的內容沒有深入到家庭照顧的層面,在解決工作一家庭沖突中沒有承擔起應有的責任,傳統的性別觀念也影響了政府有關制度的設計??梢姡c經濟發展相比,中國的社會發展特別是相關公共服務的發展還存在明顯的不足。

研究提出如下建議:

(1)政府應承擔起為有家庭責任的男女工人緩

解工作一家庭矛盾的責任,早日加入國際勞工組織156號公約;(2)政府應“將社會性別平等意識納入決策主流”;(3)盡快將保育事業、養老事業和家庭服務事業納入到政府的公共服務范疇,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家庭照顧服務;(4)通過立法消除對有家庭責任的工人的歧視,保障有家庭責任的男女工人追求平等就業機會和平等待遇的基本權利;(5)有效地落實生育保護政策法規,保障勞動者的生育權利;(6)建立和完善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關愛家庭”、“以人為本”的家庭政策;(7)企業、單位和工會應努力為有家庭責任的男女員工提供工作和照顧家庭的便利;(8)在全社會樹立“關愛家庭”、“善待有家庭責任的男女工人”、“社會性別平等”、“男女共同承擔社會責任和家庭責任”的社會風尚;(9)加強相關領域的統計和研究。

四、生育保護的國際經驗和國內狀況

1.生育保護公約的內容及國際經驗

研討會上,國際勞工組織專家介紹了有關生育保護公約的內容,即1919年第3號公約、1952年第103號公約和2000年第183號公約。2000年第183號保護生育公約適用于所有就業婦女,包括從事非正規就業的婦女。主要內容涉及產假、現金和醫療福利、健康保護、就業保護和非歧視以及母乳喂養五個方面:

(1)產假方面。公約規定產假時間不少于14周;產假包含產前及產后休假,產后應休假6周,除非國家有其他規定;在出現患病、并發癥或有并發癥危險的情況下可在產假之外額外休假。

(2)現金和醫療福利方面。公約規定應該向休產假期間的婦女提供現金津貼,其數額不得低于該婦女原先收入的2/3,這部分津貼需由強制性社會保險或公共基金提供支付,若具備條件現金福利應提高到以前收入的全額。除現金津貼之外,公約還規定應為婦女及其孩子提供醫療津貼,包含產前、分娩和產后醫療護理,以及必要時的住院治療。不同國家的產假規定不同,而且福利待遇也不同。目前,幾乎所有國家都規定產假有一定報酬,36%的國家是至少14周可獲收入的至少2/3,27%的國家至少14周可獲100%的報酬,近10年來沒有現金福利的少數國家在減少。

(3)健康保護方面。即保證孕婦或哺乳婦女不得從事不利于母子健康的工作,或是經評估確定對母子健康有重大危險的工作。如果評估結果存在風險,則要采取措施消除風險,如改善工作條件或調動至安全的崗位,必要時給予帶薪休假,并且當安全時有權回到其崗位或同等崗位。懷孕或哺乳的女性不應從事不適合其身體狀況的夜班;孕期檢查應被允許離開工作場所。一些國家的經驗是:一些國際勞工組織成員國制定法規,保護懷孕和哺乳期女性免受夜班之苦;一些國際勞工組織成員國規定,懷孕的婦女有權請假進行醫檢,雇員可獲得帶薪工休以享受產前或產后護理。

(4)就業保護和非歧視方面。公約規定應保證生育不成為就業歧視的原因,包括招工時禁止對求職婦女進行妊娠檢查;防止歧視性解雇懷孕婦女,保證婦女在其產假結束后返回同一崗位或工資相同的崗位的權利。一些國家的經驗是:不同國家保護工人的措施不同,一些國家有反對生育歧視的具體規定,規定限制生育權利的合同無效;許多國家保護孕產期婦女不被解雇;但據報告,懷孕歧視依然存在。

(5)母乳喂養方面。為保證母乳喂養,產婦有權享受每日一次或多次休假或減少每日工作時間為其嬰兒哺乳;國家規定哺乳假的長短和數量;哺乳假被記作工時并予以補償。同家慣例:至少92個國家立法規定母乳喂養休假;通常至少1小時;通常帶薪:可至少享受到孩子6個月大。

到目前為止,共有13個國家批準了183號公約。

2.中國的生育保護狀況

研討會上,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的代表們就本部門促進生育保護方面的情況做了簡單介紹。

國婦兒工委的代表介紹說,《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01-2010年)》的目標之一是“城鎮就業人員生育保險覆蓋率達到90%以上”。但從現狀來看,生育保險的參保率仍很低,2005年的平均覆蓋率只有47%。主要原因有:(1)立法層次低,不適應新形式的要求;(2)統籌層次偏低;(3)資金的節余與不足的矛盾突出;(4)企業人險的積極性不高,等等。今后將進一步加大力度推動這項工作。

全國總工會的代表介紹了非公有制企業女職工特殊權益保障情況的調查。調查顯示,國有改制企業和大型合資、獨資企業情況較好。但在一些中小型非公企業,特別是經濟效益差的私營企業中,仍存在著嚴重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的問題,如大量使用女職工的“黃金年齡”段或“青春期”,避開女職工孕、產、哺乳期,以逃避女職工特殊保護責任;女職工孕期保護得不到落實,產假制度不能執行,哺乳時間得不到保障;絕大多數企業未按規定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室、哺乳室、浴室等設施;社會保險缺失,尤其是生育保險參保率低等。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立法執法的不力,又有社會保障體系的不完善,既有性別歧視的社會觀念,又有工會組織作用發展不夠等。建議加快《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修訂和《社會保險法》的山臺,進一步推動生育保障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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