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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依法行政總結范文1
近年來,各級政府都以黨的十報告提出的“推進依法行政,切實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為抓手,緊貼全鄉經濟、社會穩定發展,著力把建設法治政府與建設高效、廉潔、服務型政府融為一體,加速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切實維護群眾利益,扎實推進法制責任政府的建設。為此,本人認為鄉鎮這一級政府在依法行政工作上要想跟得上時展步伐,讓人民群眾滿意,就務必從以下幾點抓好工作:
一、領導重視,“強”學習,“嚴”審查。鄉鎮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依法行政工作的具體開展情況,一是根據人員職務變動的實際,及時調整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做到人員變動、組織不亂、工作不斷;二是定期召開班子會議,集中學習“六五普法”相關知識,及時組織學習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依法治國”的具體內容;三是每個季度召集領導小組成員集中開會,由鄉鎮長或分管領導組織,學習新內容,總結和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不斷推進本鄉鎮依法行政工作的開展;四是嚴格審查規范性文件,各種規范性文件的發文,必須經過分管領導或法學專業的領導干部審查,確保文件的程序化、規范化和合法化。
二、領導決策,“強”民主,“重”科學。在依法行政的具體工作中,一是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的集體討論和合法性審查制度,如在執行相關重大行政決策時,鄉鎮黨委、政府要做到建議民主化,決策科學化,在完成重大工作的同時,盡量消除群眾的顧慮和擔憂;二是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例如,鄉鎮產業發展規劃、集鎮市場秩序整治等事項,鄉鎮需要通過召開座談會、街日走訪了解、發放民意調查表等辦法,廣泛收集黨員干部和當地群眾的合理意見和建議,為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民主保障;三是依法化解行政爭議,規范執法行為。在矛盾糾紛排查、人民調解、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鄉鎮務必采取依法行政,和諧執法,以教育為先、引導與懲戒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工作,以確保本轄區無暴力抗法事件的發生,順利調處“三大”糾紛及其它民間糾紛;四是正確運用行政執法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公民、法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五是嚴格規范行政執法主體,除了常規的公務員培訓考試外,鄉鎮還需要組織執法人員進行資格考試和續職考試培訓,形成不定期警示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長效機制。
鄉鎮依法行政總結范文2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決定》、省上《若干意見》和市委《實施意見》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人口計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機制,切實解決影響人口計生工作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進依法管理,文明執法,切實保障廣大群眾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營造有利于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主要任務
按照建設法治政府和部門工作法制化的要求,嚴格依法辦事,按程序辦事。全面推行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建立健全主體合法權、權責明確、程序嚴密、行為規范、制度健全、監督有效的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執法體制,開展“陽光計生”、群眾評議和“下評上”活動。通過試點,使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得到全面落實,生育指標審批、社會撫養費征收、獎勵優惠政策落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得到切實解決,基層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執法人員依法管理和優質服務的意識和能力顯著增強,廣大育齡群眾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因計劃生育引發的案件大幅度下降,杜絕惡性事件的發生。
三、工作要求
1、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為了保證依法行政試點工作扎實有序推進,縣上成立了由縣政府副縣長路晨霞任組長,縣人口委主任蘇繼成、縣法制局副局長馬建民,縣法院副院長羅明春、縣司法局副局長劉鴻為副組長,縣人口委副主任王永輝、縣人口委執法監察室主任賀金林、副主任張克智為成員的宕昌縣計劃生育“依法行政”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縣“依法行政”試點工作。各鄉鎮也要相應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鄉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領導、司法所長、計生辦主任擔任,并抽調業務骨干具體負責。要結合本鄉鎮的工作實際,制定切實有效、操作性強的具體實施方案,逐項抓好落實,特別要抓好社會撫養費非訴強制執行工作中的法律文書、執法程序等關鍵性業務工作。各鄉鎮對此項工作務必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要全力以赴,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2、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工作??h人口委和各鄉鎮要加大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試點工作的宣傳教育工作力度,把《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婚姻法》、《繼承法》、《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流動人口管理辦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作為宣傳的主要內容,利用一切宣傳條件和措施進行宣傳,提高廣大群眾對各項法律法規及政策的知曉率。同時,要加強對鄉鎮執法人員和村組干部的執法培訓工作??h法制局對計劃生育執法人員一年至少培訓一次,縣人口委對鄉鎮計劃生育執法人員一年至少培訓兩次,各鄉鎮對計生專干和村組干部的執法培訓要達到一年四次。通過強化培訓,切實提高他們依法行政的執法水平。
3、規范各類計劃生育執法程序,嚴把政策界限,防止違反程序的現象發生。
(1)規范政策內生育程序。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對農村和城市居民符合生育條件的生育對象進行審批。一要嚴把一胎生育的結婚年齡關(男22周歲、女20周歲);二要嚴把再生育條件的審查關;三要嚴把上報審批的時間關(一胎生育指標應當按照當月上報的月報告單初婚對象名單當月在縣人口委規統股領取《生育保健服務證》,由鄉鎮計生辦或社區計生辦直接發放到育齡夫婦手中;再生育指標鄉鎮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上報,縣人口委在自收到鄉鎮或社區計生辦上報材料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按“一人一案”的要求,派專人進行調查復核,復核結束后,召開委務會議審核,申報對象是副科級以上干部的,提請縣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凡符合再生育指標的對象,自會議通過之日起,由縣人口委在縣電視臺公示7天,公示結束無異議后,縣人口委以正式文件連同證明材料一起上報市人口委審批。市人口委審批后,由縣人口委再次在縣電視臺公示7天,接受群眾監督,無異議后,發給《生育保健服務證》。
(2)嚴格把握政策外懷孕補救措施落實程序。防止計劃外生育和大月份引產現象的發生。凡政策外懷孕的對象,一經發現,鄉鎮計生服務所要準確掌握懷孕月份,報告鄉鎮或社區計生辦,提出終止妊娠的方案,提交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決策,及時拿出處理意見,對能采取終止妊娠的對象,要及早動員其落實補救措施。對于暫不能落實補救措施的,應向其收繳一定數額的押金,待其落實補救措施后退還本人。對于懷孕7個月以上的,可不再督促其落實補救措施,但要密切掌握其生育情況,待其生育后及時落實節育措施,并征收社會撫養費。
(3)嚴格把握政策外生育社會撫養費征收程序。對政策外生育的對象,在征收社會撫養費時,要嚴格按照“立案—調查取證—作出決定—送達執行—結案”的程序進行征收,防止簡化程序。對于拒不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生育對象,要嚴格按照省高院和省人口委聯合下發的《關于辦理非訴社會撫養費行政征收強制執行案件的通知》要求,依法向縣人民法院提交《社會撫養費非訴強制執行申請書》(申請書一式兩份,送交人民法院一份,鄉鎮或社區計生辦存留一份),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交申請書時,應將征收社會撫養費的卷宗材料復印件(經過復議的,連同復議決定書的副本)送交人民法院。
(4)嚴格做到持證執法、文明執法、掛牌上崗??h人口委和鄉鎮計劃生育執法人員在取得《執法證》后,方可從事計劃生育執法工作,并在執法許可范圍內開展執法工作,做到亮證執法。單位要對計劃生育執法人員進行掛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5)嚴格按照一案一卷的要求,做好案件建檔工作。
鄉鎮依法行政總結范文3
年,我縣依法行政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和《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一步營造良好法制環境。重點要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堅持依法行政,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一)抓緊規劃“十二五”依法行政工作。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意見》(國發〔〕33號)和省政府實施意見,結合實際,認真編制我縣“十二五”依法行政規劃。
責任單位:縣法制辦,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月中旬。
(二)開展依法行政分類考核。根據各行政機關行政執法工作特點和現狀,將縣級各被考核單位分為重點行政執法單位、一般行政執法單位二類,并制定相應的分類考核評估標準實施年度考核。
責任單位:縣法制辦。
完成時限:年底前。
(三)深化行政執法責任制。結合新一輪機構改革后的機構、職能調整和近年來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情況,及時制定、修訂行政執法責任制方案,完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做好執法依據、職權、程序等執法責任制相關內容的梳理調整、網上公布和鏈接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責任單位: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月底前。
(四)推進科學民主決策。按照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加強行政決策程序建設,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機制。研究制定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辦法,將聽證意見作為決策的重要參考。探索建立重大行政決策跟蹤檢查、績效評價機制,并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違法或不當行政決策的責任追究。
責任單位:縣府辦、縣法制辦、縣級各行政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全年。
(五)進一步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入實施“公民權益依法保障行動計劃”,進一步提高公民權益保障水平,落實公民權益依法保障行動計劃實施情況定期報告制度,總結經驗,加強部門間交流。完善行動計劃社會評價指標體系,開展實施情況的評估和督查考核。
責任單位:縣府辦、縣法制辦、縣級各行政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年底前。
二、加強執法監督,保障執法行為合法規范
(六)從源頭上規范行政行為。認真執行《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試行)》(龍政發55號),創新合法性審查工作機制,完善相關部門在規范性文件審查方面的溝通、協調和配合機制。探索開展規范性文件實施效果、功能作用和存在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健全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做好備案審查工作統計。進一步規范公民對規范性文件提出異議的處理程序,加大糾錯力度。
責任單位:縣法制辦、縣級各行政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年底前。
(七)繼續推進規范行政裁量權工作。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加強本系統本部門行政處罰裁量細化量化工作,確保內部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上下銜接,處罰裁量基準與法律、法規、規章等的同步更新;組織開展專項督查,促使各項任務和要求全面落實,在有條件的領域和部門探索行政許可自由裁量細化量化工作。
責任單位:縣法制辦、縣級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月底前。
(八)認真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按照省、市統一部署,繼續選擇10個重點執法領域,組織開展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案卷評查,開展評查結果整改情況的專項檢查,督促各行政執法部門認真梳理分析評查中存在的問題及產生原因,切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責任單位:縣法制辦、縣級各行政執法部門。
完成時限:月上旬。
(九)積極推動監督資源整合。完善鄉鎮(街道)、部門法制工作例會制度,健全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中反映出來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信息系統平臺建設,發揮網絡監督作用。
責任單位:縣法制辦、縣級各有關部門。
完成時限:年底前。
三、立足復議為民,全力化解行政爭議
(十)健全行政復議依法受理機制。探索行政復議受理環節下移的有效措施,進一步暢通行政復議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辦理咨詢、提起行政復議等事項。
責任單位:縣法制辦、縣級各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全年。
(十一)進一步發揮行政復議功能。研究完善行政復議案件辦理流程管理制度和各類行政復議案件的審查規程,更加重視實地調查、聽證以及調解、和解工作。推廣使用“行政復議管理系統”,逐步提高行政復議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強化行政復議監督和指導,實行行政復議決定執行情況報告制度和行政復議建議書(意見書)整改情況書面反饋制度。
責任單位:縣法制辦、縣級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月底前。
(十二)落實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根據《縣行政首長出庭應訴規定(試行)》要求,落實行政首長首案、重案出庭應訴制度。加強與人民法院的聯系與溝通,建立行政訴訟案件統計信息和重大案件交流機制。
責任單位:縣級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全年。
(十三)探索構建行政調解工作體系。積極探索建立政府負總責、政府法制機構牽頭、各職能部門為主體的行政調解工作體制。完善行政調解制度,科學界定調解范圍,規范調解程序機制,落實調解工作責任。推動建立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大調解聯動機制,實現各種調解主體的有效互動,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責任單位:縣法制辦、縣級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年底前。
四、強化隊伍建設,優化依法行政工作環境
(十四)加快鄉鎮(街道)法制機構建設。根據縣編委批復精神,督促15個鄉鎮(街道)掛牌成立法制辦,明確分管領導和法制員,加強業務培訓,切實擔負起本轄區推進依法行政的工作責任。
責任單位:縣法制辦,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年底前。
(十五)加強培訓和理論研究。積極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參加通用法律知識培訓、專門法律知識輪訓和新法律法規專題培訓。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加強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建設有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建議。
責任單位:縣法制辦、縣級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年底前。
(十六)全面開展示范單位創建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全面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工作,積極推進法制信息化建設。
鄉鎮依法行政總結范文4
一、加強學習與宣傳。各級行政機關要制定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的學習計劃,把國家、省有關開展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活動文件傳達到基層、科室和每一位公務員。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網絡、街頭宣傳等多種形式,宣傳開展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的意義、內容及要求,廣泛爭取人民群眾知曉、參與和監督示范單位的創建活動,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示范的活動面和影響力。
二、做好方案制定。市、縣、區政府所屬工作部門和機構、鄉鎮人民政府是依法行政示范單位的創建者、實施者。各級創建單位要對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活動的通知》,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創建方案,細化示范單位創建條件,建立示范單位創建的各項制度,明確示范單位的創建目標、落實時限和具體措施,做到工作方案、標準、檢查、落實四統一。各創建單位所制定的創建方案應當內容明確、措施得力、要求具體,責任落實到人、崗位和科室。
三、抓好工作落實。各級創建單位要嚴格按照省政府制定的依法行政示范單位條件和要求,積極穩妥做好本單位依法行政示范工作推進,加強制度創新和體制創新,注重日常檢查和督查,做好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活動方案的執行跟蹤,建立疑難問題的查處反饋機制。要做好創建工作經驗總結、交流、推廣,充分發揮示范單位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示范引領作用。
四、強化組織領導??h、區政府要加強對本地區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的組織領導,市、縣、區政府法制部門對本級政府所屬部門和機構開展的示范創建活動負有指導和督查的職責。各級創建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創建活動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切實擔負起創建的組織領導責任,建立并完善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的領導組織體系,建立領導班子定期對創建活動的研究會商制度,及時解決創建活動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推進依法行政進程。
鄉鎮依法行政總結范文5
(一)推進領導干部學法常規化。以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為重點,進一步完善法律知識學習培訓長效機制,落實行政機關領導干部學法制度,通過政府常務會和部門辦公會學法、法制講座等形式強化法治觀念,推動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政府常務會議學法不少于2次,各鄉鎮、各部門每年聘請專家、學者為領導干部作專題法制講座不少于1次,領導班子學法不少于4次,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習依法行政知識不少于6次。
(二)加強和改進政府法制宣傳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和《省規范行政執法條例》,積極組織宣傳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新要求、新規定,及時總結和推廣開展依法行政及法制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各鄉鎮、各部門每月向縣政府法制辦報送依法行政信息不少于2條。
二、健全行政決策制度,提高政府科學決策水平
健全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注重運用調查研究、民主協商、公示反饋等科學民主決策方式,認真落實《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辦法》,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必經程序,對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決策堅持廣泛征求公眾意見制度、聽證制度,為公眾參與行政決策提供保障,不斷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
三、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和公開政府行政審批行為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轉變政府職能、推進管理創新和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關鍵。各部門要按照《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經濟活動行政審批流程公開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要求,堅持公開透明、依法確認、簡化優化、集中辦理的“四堅持”原則。進一步落實行政審批項目的清理工作,堅持該取消的必須取消,能整合的必須整合,并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進一步加強對行政審批實施的法制監督,及時糾正違法行政審批行為,建立行政審批責任追究制度,推動行政審批行為程序化、法制化、信息化、公開化。明確行政審批權限,優化行政審批流程,嚴格收費標準,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完善便民服務措施。推行“一個窗口對外”和“一站式”辦公,提高現場辦結率。運用現代管理與技術,推進政府服務集約化建設,提高審批集中率,打造高效、便捷、公開、透明的網絡化審批服務機制。
四、落實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提高規范性文件質量
(一)認真執行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突出政府法制機構在規范性文件制定中的主導作用,創新審查方式,堅持把征求意見、專家論證、集體決定等制度貫穿于規范性文件制定的全過程,緊緊圍繞黨委、政府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
(二)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和清理工作。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按照“立、改、廢”相結合的原則,緊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要求和上位法立改廢情況,組織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會公布繼續有效和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建立和落實規范性文件備案登記、公布、情況通報和監督檢查制度,加大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監督力度,使規范性文件報備率、報備及時率達到100%。
五、落實行政執法監督,及時糾正和處理違法行政行為
積極開展內部行政監督,自覺接受上級的監督,接受人大、政協和司法機關的監督,接受群眾的監督,并定期向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實施依法行政的工作情況。逐步建立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行政執法督導、行政執法問題內部通報、警示誡勉等制度,及時糾正和查處各種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確保行政執法行為的合法、公平、公正、高效。進一步完善投訴和舉報制度,完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渠道。
六、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全面營造優質發展環境
(一)構建規范的權力運行制度體系。結合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大力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理清執法機關職責權限、編制部門權力清單和權力運行流程圖,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監管制度,依法向社會公開權力運行流程,真正實現“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積極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提升行政執法水平和效能,有效解決權責交叉、多頭執法問題,建立權責統一、精簡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
(二)打好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攻堅戰。進一步完善落實涉企執法規定的相關配套措施,保證規范涉企執法工作圍繞效能建設、政務公開、規范執法、文明服務、隊伍建設等重點,用制度規范和監督權力的運行,用制度預防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發生。同時嚴格落實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和實施情況備案制度,探求治本之策,建立長效機制,規范執法行為。深入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認真落實執法案卷單位年度自評和全縣集中評查制度,加大個案監督力度,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七、完善行政復議制度,提升化解行政爭議的能力
(一)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加大行政復議宣傳力度,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行政復議渠道,依法表達訴求、維護權益。創新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機制,積極推進實地調查、公開聽證、專家咨詢等審理方式,把調解、和解貫穿于復議辦案的全過程,依法、公正、高效化解行政爭議。進一步提高行政復議案件辦案質量和效率,加大行政復議糾錯力度,切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力爭達到行政復議“案結事了、定紛止爭”的效果。
(二)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深入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促使行政機關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的判決和裁定。建立健全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對接機制,增強防范和化解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進一步落實行政復議應訴與行政審判工作聯系制度,完善行政機關與人民法院之間的協調溝通機制,健全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良性互動機制。
八、加強考核管理,落實推進依法行政的保障機制
鄉鎮依法行政總結范文6
一、認真組織學習和調研,充分認清開展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活動的必要性。
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活動,是全面落實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基本方略的重要體現,是政府施政的基本要求。市直部門及縣、鄉兩級行政機關承擔著大量的具體行政執法任務,能否切實做到依法行政,直接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更新觀念,充分認識到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首先,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推進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的精神。對此。我們局黨組在認真學習,統一思想后,組織全市具有行政執法任務的單位和部門,學習了《關于印發20*年度省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政辦[20*]28號)和《關于印發20*年省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的通知》(*政發[20*]34號)文件,為推進此項工作奠定理論基礎。
其次,組織調研,廣泛聽取推進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的意見。我局主要領導帶領相關科室人員專程赴許昌市法制辦學習取經,認真聽取了許昌市法制辦開展此項工作的情況和經驗。與此同時,局領導又分為三個調研工作組,分赴本市所轄嵩縣、伊川、西工等縣、區,就該項工作的落實,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認真聽取了如何開展該項工作的意見。以上活動,為推進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的順利開展,獲取了豐富的第一手材料。
二、擬定方案和標準,加強對依法行政示范單位活動的指導。
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活動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統籌兼顧,全面推進。我們認為,要以"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為載體,扎實開展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推進依法行政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一是擬定方案,認真制定推進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的標準。在深入基層進行調查和研究的基礎上,市法制局結合我市的具體情況,與市司法局、市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積極溝通,聯合簽發了《關于開展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工作的通知》(*政法[20*]2號),制定出我市開展該項工作的目標、內容、標準、方法和步驟。
二是嚴格標準,初步完成了市級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單位的考察、協商和擬定工作。按照擬定的依法行政示范單位標準,以縣(市)、區和市直部門自薦、推薦和考察的方式,經過層級篩選,初步確定偃師市政府等13家單位為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單位。
三是加強指導,督促首批擬定示范單位創新依法行政工作思路。對擬定的13家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市法制局采取座談和不定期地檢、抽查的方式,幫助完善制度,規范行政行為。重點選定了市衛生局、市計生委、市發改委物價辦,不定期地給予指導、培訓,以便起到示范和以點帶面的作用。
三、確定創建活動的階段和程序,細化示范單位驗收的主要內容
為把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活動落到實處,我市將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的創建活動確定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部署階段。在這個階段,各單位、各部門要按照省、市兩級政府的要求,結合自身的工作職能和特點,研究制定創建活動方案和具體措施,迅速進行動員部署。第二階段為全面實施階段,各單位、各部門要將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活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綱要》要求和*政法[20*]2號中制定的方法和步驟,建立領導組織,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基礎工作,規范行政行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辦事效率。第三階段為總結評比階段,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照達標標準,于每年年底組織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評比活動,經審定合格的進行命名授牌。獲得依法行政示范單位的單位和部門,在市政府法制每年度工作總結時,可以直接表彰為市政府依法行政先進單位。市政府將在20*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單位的考察、協商、認定工作,通過典型示范,達到以點帶面的效果。
同時,我們又確定示范單位的程序。市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實行自薦與審查相結合方式確定,共包括自查完善、自薦申報、考察認定三項程序。在自查完善過程中,要求各單位、各部門以創建活動為契機,嚴格按照《綱要》以及《關于開展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工作的通知》(*政法[20*]2號)中制定的標準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查漏補缺,規范完善,建立健全各類行政執法責任制規章制度和推進依法行政長效機制。采取自薦申報的形式,使各單位、各部門在自查完善的基礎上,認為本單位、本部門符合條件的,可向市政府自薦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并于規定的時間內向市法制局報送自薦材料。最后的考察認定由市法制局會同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辦公室,結合申報單位自薦材料,采取聽取匯報和現場查看的方式,組織進行考察,提出候選示范單位名單,并通過網絡等方式向社會公示、廣泛征求意見后,審定合格者予以授牌。
目前,經考察驗收已認定市衛生局等三家單位達到示范單位的創建標準,近期將為其進行命名和授牌。
四、細化驗收內容,注重創建活動的效果。
在開展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過程中,我市各單位、各部門結合自己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特點,開展創建活動。市政府按照《關于印發20*年省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的通知》(*政發[20*]34號)文件精神的要求,結合《關于開展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工作的通知》(*政法[20*]2號)中規定的十項示范內容,在自薦申報、考察認定的基礎上,進行驗收。驗收側重于開展創建活動的九大措施和效果:一是行政決策民主化、科學化的提升措施和效果;二是行政職能轉變的推進措施和效果;三是行政層級監督的加強措施和效果;四是行政執法行為的規范措施和效果;五是行政復議發揮作用的措施和效果;六是依法行政規章制度的健全措施和效果;七是法制宣傳教育的深化措施和效果;八是依法行政運行機制的優化措施和效果;九是機構發揮職能作用的保障措施和效果??傊?,通過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活動,使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有新的進展,為實現法制政府的目標打下堅實的基礎。
為此,我市將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省法制辦的具體指導下,在認真總結示范單位經驗的基礎上,擴大示范單位面,到2010年使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政府各部門全部達到依法行政示范單位標準。五、今后我市創建活動的工作重點及措施
20*年是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工作的基礎階段,我市要在進行綜合考察和協商的基礎上以點帶面,適當增加示范單位數量,確保2010年底完成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第一階段的目標。為了保證依法行政示范單位的順利實施,擬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快實施進程,完善命名示范單位的程序和標準。
完成市級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單位的考察、協商、確定工作,并頒發牌匾和證書。同時,政府法制機構要及時掌握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在創建活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正確適時地加以引導,確保示范活動健康發展。
(二)加強培訓,提高行政執法人員業務素質。
把搞好法制培訓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茖W制定培訓方案和培訓計劃,扎扎實實搞好落實。培訓中,要注重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根據行政機關性質和執法崗位的不同,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方式,全面、系統地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培訓。使執法人員全面掌握共用法律規范和專用法律規范,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能力,能夠獨立完成各項行政執法任務。
(三)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制度,認真清理執法主體。
堅持行政執法活動由行政機關依法實施的原則。從源頭上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交叉執法的問題。非行政機關未經法律、法規授權或者行政機關的合法委托,一律不得行使行政執法權。經依法委托開展行政執法活動的,委托部門要對被委托機構適時進行監督,被委托機構要及時向委托部門匯報工作。
認真實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制度。凡上崗執法人員,必須接受嚴格的法制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取得執法資格,持××省行政執法證件上崗執法。堅決制止無證執法現象。嚴禁聘用合同工、臨時工從事執法活動。
(四)規范執法行為,嚴格按照執法程序開展執法活動,
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依法界定執法職責,科學設定執法崗位,認真開展績效考核,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加快完善行政程序制度建設,努力培養按照法定程序辦事的習慣,合法有效地行使行政權力。在實施行政行為時,不缺少法定的步驟,顛倒法定順序,超越法定期限,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做到既不失職不作為,又不越權亂作為。對行使權力的過程和結果,實施嚴格的監督和制約。通過嚴格、規范、切實可行的程序,有效減少違法行為,最大限度的化解與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對立情緒,增強政府的公信力和執法行為的執行力。
(五)加強監督制約,不斷完善、創新監督手段和監督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