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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法規概念范文1
【關鍵詞】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
中圖分類號:TU72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當前,經濟社會的發展要求建設工程與時俱進,這就要求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并進行有效的造價管理。這也是擺在建設工程面前的一重大難題。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控制能否順利實施,關系企業發展,是實現經濟快速發展的保障,然而實際中我們發現,因為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周期長、建筑規模較大,從而受到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很大。因此,在建設工程項目每一步驟中要謹慎嚴格。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控制貫穿于工程始終。一定程度上來講,項目的造價控制合理并有效了,就等于有效控制了整個建設工程。所以,本文有必要針對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控制概念、特點、重要性、存在問題和最終的解決對策進行深入探討,為提高造價控制有效性提供參考借鑒。
2.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相關概念界定
2.1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
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定義分為兩種:一種是指在工程項目的建設當中,完成某項工程所花的所有費用。另外一種定義的工程項目造價指工程的完工建造所有的花費,包括工程項目的預計勞務市場、設備市場費用等。這兩種不同的定義從兩種角度對工程項目的造價進行明確界定。對于企業來說,工程項目的造價其實是購買某一項工程項目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對于承包商來講,工程項目的造價指項目的承包商通過市場提供給業主,出售建設的成品及勞務價格總和。
2.2 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特點
首先,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存在差異性。意思就是每個不同的項目或者具體工程都具有其自身特點、用途及功能。建設工程項目的實體表現形態也千差萬別。因為不同地區的項目價格不同,從而造成建筑工程項目的造價具有一定差異性。
其次,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具有高花費性特點。一項具體的建設工程除了其具有很大的實體規模之外,花的費用也相對較高,幾百萬、幾千萬甚至上億不等。如此大規模的建設項目,所需的費用會對企業、社會產生較大影響。為此,建設工程項目涉及到很多因素,牽扯到多方利益,需做出謹慎處理和安排。并且建設工程項目關系整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這些都決定了建設工程的造價控制具有重要意義。
再次,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控制具有層次分明特性。一般說來,一項具體的建設工程項目應該由建設項目名稱、單項工程、單位工程三個層次構成。例如在某項建設工程中,要建造的是一個大型的工廠,那么這個工程又分為很多單項工程,例如這些單項工程是辦公樓、宿舍樓等等,而每一個單項工程又分為許多更小的單位工程組成??赡苁峭两?、管道安裝等。因此,建設工程具有多層次特性。這也就決定了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具有三個方面的層次:項目總體造價、單項工程造價、單位工程造價。
最后,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具有靈活多變特性。哲學上所說的萬事萬物處于發展變化中,對于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也不例外。造價的費用一直處于不斷浮動的市場變化中。一項具體工程自立項直至工程的竣工驗收交付使用都經歷一個漫長周期,在這段時期內會出現很多不確定因素,從而影響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費用。如工作人員的工資支付標準、意外事故發生賠償和損失、材料及設備價格變化,還要考慮外界環境變化等,這些對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控制產生非常大的影響。
3. 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重要性體現
筆者根據多年的企業實踐經驗,認為在承接某項具體的工程,企業最終的目的是獲取最大經濟效益,項目的開展進行是為了企業可持續發展。因此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控制和經濟效益息息相關。當前我國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三超現象嚴重,概算費用大大超出估算數據,預算又超過概算,決算又超出了預算的數額。這些問題嚴重干擾建設工程項目后期的實施和管理。因此要加強建設項目工程的造價控制,保證合理的控制價格。實現資源合理分配及最大效率的使用。同時也促進企業長遠發展。隨著我國社會經濟飛速前進,建設項目工程的造價控制和管理引起企業界的高度關注,針對工程項目造價中出現的新問題和新現象如何正確認識,出現的新問題如何解決,保證工程項目造價控制及管理走入規范化、法治化、系統化道路,這是值得企業各界深刻思考的問題。
4.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控制存在的問題分析
4.1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有待完善
雖然我國已制定出工程項目的相關造價文件,但由于在實際的操作中受多種因素的影響,現出臺的法規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發展,法律法規存在一定的漏洞,而且在現實運行過程中,很多項目的執行并沒有嚴格按法律規范,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這些將影響工程項目的造價控制和管理,為此,要健全造價控制法律法規,保證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具有統一的執行標準,從而有助于做好工程項目的造價監管工作,保證工程項目造價法規的正確執行。
4.2 建設項目造價分析中,側重施工分析而忽視工程設計
當前,我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中存在較多的問題是抓施工,忽視前期計劃工作,由于前期計劃沒有安排好,項目各方面的組織協調工作還有待妥善安排,導致項目后期施工中出現諸多問題,影響項目施工進程。采取先建設后算賬這一做法不符合實際情況,經常出現投資超標現象。為此,我們應努力借鑒和學習外國經驗,重視工程項目前期的計劃安排,做好事前控制和預測工作,保證事后有限管理,才能保證項目施工按照計劃進行,才能確保造價按照實際完成。
4.3 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相關咨詢機構運行不規范
隨著建設工程項目蓬勃發展,多種工程項目的造價咨詢機構興起,出現諸多工程造價管理咨詢公司,但由于我國發展水平制約,咨詢機構自身實力虛弱,能力參差不齊,機構工作人員的技能及綜合素養較低,服務的專業水平不夠。還有部分機構不能依照規章辦事,責任心缺失,無法公正公平對待工程造價。在競標投標中采用不規范甚至是非法手段,這些都影響工程造價咨詢市場環境。因此要創建良好的咨詢環境,健全法律,通過多種手段規范咨詢機構的行為,為建設工程項目順利發展提供良好的條件。建設工程造價控制及管理貫穿于工程項目始終,從前期準備開始到后期的施工及完工,每一步驟都應該謹慎,爭取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減少資金額外流失,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值。
5. 完善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控制對策及建議
5.1健全相關法律法規
建立健全的建設工程法律法規,規范建設工程制度環境,保證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控制按照一定的標準嚴格執行,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并且能針對不同區域及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例如項目招標法、投標法和質量監管法。在市場經濟下政府要把握好宏觀調控,正確引導企業規范運行,杜絕鉆法律空子的各種投機取巧行為。法律法規完善不是一紙空文,要貫徹落實,具有很強的操作性,便于執行。從法律層面對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控制給予明文規定,保證工程造價的法律地位,規范化的市場利于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的良好運行。
5.2制定合理的建設工程項目造價體系
建設工程項目的價格制定,要根據市場動態實時調整,以市場為導向,根據市場發展需求合理控制工程造價。同時結合項目自身特點及復雜性、多層次性,在項目的不同階段制定不同造價,分階段有序進行,避免盲目和混亂。
5.3構建有效的市場監督體系
以市場為導向也不是允許工程項目的造價控制存在放任自流態度,而是在政府管理下允許一定程度發揮,維護生產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發揮市場監督體系的調解作用,創造良好的市場監督氛圍,體現公平競爭。
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控制對于工程建設起著重要作用。每一環節都要把好質量關,合理有效的控制工程造價,保證企業建設項目達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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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春霞.淺談工程建設的造價控制[J].科技信息,2009.04.
[3] 郭淑華.關于工程造價的預結算審核方法[J].中國城市經濟,2011,18.
[4] 何上福.工程項目造價管理及造價控制探討[J].管理工程學報,2005.12.
建設工程法規概念范文2
關鍵詞;園林綠化 工程質量構想 框架 驗收
Abstract: This paper presents the concept and framework of the quality standards of landscaping projects, and quality inspection division of the project. The concept of the garden of civil engineering, landscape architecture, landscape architecture sketches, landscape sketch proposition clearly defined, which participate in the project buildingside the uniform implementation of quality acceptance criteria.
Keywords: landscaping, engineering, quality, vision, framework, acceptance.
中圖分類號:K928.7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園林綠化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構想
1.1遵循現行建設工程質量驗收體系
應貫徹“驗評分離、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控制”的指導思想。把當前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改為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與國際慣例靠攏。
1.2工程質量標準主要內容
園林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應統一園林建設工程單位、分部、分項工程的劃分,統一驗收方法、程序和組織;規定質量標準的設置、內容和要求。規范內容應具體明確,盡可能量化質量控制指標,便于驗收檢查。對于一些不好量化的指標可以用例舉法,做出明確的規定。
1.3借鑒相關行業標準,精選補充現行標準
參考《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的結構和內容,借鑒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規范,確定反映園林建設工程施工質量特點和要求的內容,規定為質量標準。新制訂的質量標準應對現有的質量標準進行補充與完善,從園林綠化工程包括的項目內容和專業工種方面補充質量標準,增加園林土建、園林給排水、園林供電、雕塑工程等內容,并完善綠化工程質量標準。
1.4充分考慮園林行業特點
從整體的園林建設工程角度出發,質量標準中應加入景觀效果評價的質量控制指標。它不同于建筑工程的觀感質量,而是對整體園林工程景觀、環境、園林建筑觀感質量的綜合評價。它應是園林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重要內容。園林綠化工程因其自身的特點,決定了園林綠化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應簡潔明確,操作性強,要區別于較為復雜的《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簡化見證取樣項目和一些質量驗收環節,既要確保工程質量,又要方便園林綠化施工。
1.5區分強制性標準與推薦性標準
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對建設市場的技術控制,采取的是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相結合的管理體制。技術法規是強制性的,不執行技術法規就是違法,就要受到處罰;而技術標準除了被技術法規部分引用以外,都是自愿采用的,由合同各方協商采用。這種管理體制,由于技術法規的數量相對較少、重點內容比較突出,因而運作起來也就比較準確,便于操作,不僅能夠滿足建設市場運行管理的需要,也不會給工程建設的發展、技術的進步造成障礙,對我國工程建設標準體制的改革具有現實的借鑒作用。我國現行工程建設標準體制是《標準化法》確定的強制性標準與推薦性標準相結合的標準體系。2000年4月20日建設部了《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標志著我國邁出了與國際先進的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模式接軌的重要一步。園林綠化行業的質量控制標準必須順應工程建設標準管理體制改革的步伐,為工程建設標準管理體制與國際化接軌,向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結合的技術控制體制過渡創造有利條件。園林行業設計施工質量標準應分為《園林建設工程規劃設計規范》和《園林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園林建設工程規劃設計及施工質量驗收標準應把那些涉及建設工程安全、人體健康、環境保護和公共利益的技術要求,制訂為強制性條文;把那些能夠反映園林藝術特點、園林中應用成熟的施工工藝,對園林景觀效果有決定性影響的要素制訂為推薦性條文。在時機成熟的時候,強制性條文上升為技術法規,推薦性條文規定為技術標準,實行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2園林綠化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框架建議
新編制《園林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它由《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園林(仿古)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和《園林綠化養護工程質量標準》3部分組成。園林工程按工程項目及專業工種又分為園林土建、綠化工程(種植工程)、園林供電照明、園林給排水、雕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其中園林土建工程中包括園林土方、園林理水、園林筑山、園林建筑小品、園林小品、園路廣場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園林綠化養護工程質量標準可分為綠地養護質量驗收規范和園林設施維護質量驗收規范。新標準中應明確園林建筑工程執行《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筑部分),補充園林仿古建筑的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3園林綠化建設工程質量驗收的劃分
3.1劃分的目的
園林建設工程質量驗收是質量標準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質量標準的貫徹落實規定了步驟和方法。質量標準的設定、內容和要求,應在質量驗收項目劃分的基礎上制定。恰當的質量驗收項目的劃分是工程建設監理規程的要求,有利于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職責的區分。園林建設工程按質量驗收的順序劃分為檢驗批、分項、分部(子分部)和單位(子單位)工程。檢驗批是質量驗收的最小單位,分項工程的驗收是在其基礎上進行的,二者由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驗收,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及單位工程預驗收,由總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驗收。單位工程驗收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
3.2單位、分部、分項工程的劃分
園林建設工程中,能夠形成景觀效果,具備獨立使用功能的園林項目劃為子單位、單位工程。按照園林建設工程的主要部位和專業劃分分部工程,按相近工作內容和系統劃分若干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按工種、材料、工藝進行劃分,檢驗批根據質量控制和專業需要劃分。
3.3明確概念范疇
明確園林建筑、園林工程、園林土建工程的區別,以及園林建筑、園林建筑小品、園林小品之間的區別,便于質量指標的設定和工程質量驗收。園林建筑是指園林中供人游覽、觀賞、休憩,并構成景觀的建筑物或構筑物的統稱。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工程質量監督站監督管理其工程質量。園林工程是園林中除建筑以外的室外工程。
就目前而言,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不監督管理其工程質量。園林土建工程是園林工程中土建造景的部分,是構成園林基本骨架、形成園林景觀、體現園林風格和特點的工程。它包括土方工程、理水工程、筑山工程、園路廣場工程、園林小品工程、園林建筑小品工程。不應把它錯誤地理解為園林工程,園林土建工程是園林工程的一部分,是園林工程與綠化工程的重要區別。園林小品是供休息裝飾、景觀照明、展示和為園林管理及方便游人之用的小型設施。
簡單地理解為有頂蓋、梁柱,有圍護結構,能形成內部空間,滿足人們使用功能的工程實體。園林建筑小品是園林有的、有屋頂四面沒有圍護結構或四面有圍護結構卻沒有屋頂、造型簡單的、小型觀景或觀賞建筑,包括花架、景墻、圍墻、大門造型、花壇、花池,結構簡單、體量較小的亭、廊等。園林小品與園林建筑、園林建筑小品相比,結構簡單,一般沒有內部空間,體量較小,造型別致,富有特色,是小型的園林設施。如園椅、園桌、園凳、垃圾箱、導游牌等。
建設工程法規概念范文3
關鍵詞: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模式;行為分析;制度設計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近些年來,工程質量問題越來越受到社會大眾的關注,質量安全事故頻發,嚴重危害到廣大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而建筑市場混亂、各方責任主體行為不規范等是質量產生的主要原因,而要從根本上解決質量問題的產生,不僅需要加強對建筑市場的監管力度,規范建筑市場各方責任主體的行為,同時站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與質量監督機構的角度,也需從自身的監督管理制度入手,在建筑法律法規體系的框架范圍內,根據各地實際具體情況,細化和制定針對具體實際的監督模式與機制。
1、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制度構建的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1.1模式構建的指導思想
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以保證建設工程質量為核心,以工程建設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為依據,以建設部5號部令的為契機,構建市場與現場相符合的質量監督管理模式與機制,為進一步建立完善“企業自控、社會監理、政府監管”管理體系,進一步落實各方主體質量責任,增強各方主體質量意識,規范各方主體質量行為,而推進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的改革與實踐,保障建設工程實體質量穩步持續提升。
1.2模式構建的基本原則
在遵循國務院第5號部令的大的原則上,質量監督機構也可以根據監督中的實際情況對工作進行靈活的部署,筆者以為在質量監督管理體系和模式的構建和部署中還需要遵循的幾個原則。
(1)科學規范、經濟合理、標準化管理的原則
在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的基礎上,以母法《建筑法》為準繩,同時貫徹執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規標準,在繼承原有傳統質量監督模式的基礎上,以科學規范的態度,創新管理模式,優化監督管理體系中的細節問題,做到在一定的人力、物力與監督資源范圍內的高效、長效性以充分體現經濟合理的原則,另外,在創新管理模式的構建和實踐中,需要對一些定性或定量的數據歸類統計,建立臺賬或分門別類的記錄,以便于日常工作的幵展更加規范、標準化。
(2)系統管理與實事求是的原則
政府必須對建設工程實行全面的強制性監督,在這一法律準繩下,堅持對參建各方主體質量行為與質量意識的監督已實施了很多年,但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依然存在很多的質量問題,這需要多個部門的聯合與系統管理,針對不同的問題各監管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以實事求是的態度解決存在的問題,當然,質量監督機構的模式構建則必須緊扣這一原則,對質量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問題進行系統歸納,適時適當實事求是地提出問題,解決問題。
(3)繼承傳統,改革創新的原則
傳統的監督模式已運行很多年,在繼承其合理的部分后,對其模式與機制的運行中不適應部分需要進行改革更新,針對現在建筑市場與實際項目中存在的問題更加適用、更加合理,更加切合實際。
2、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轉變實施的對策
2.1深刻理解法規體系的基礎上確定更趨理想的質量監督管理模式
我國建設工程法規體系主要包括三個層次的內容,建設工程法律,建設工程行政法規,建設工程部門規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就是我國建設工程領域的基本大法,其中第六章即為“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其他行政條例與部門規章都是在基本大法的框架范圍內制定。而王連昌,張樹曦在《行政法學》中將建設工程質量法規分為行政法規和工程技術法規兩大類別也不無道理,總的說來,我國法律法規體系自改革開發后隨著建筑業的發展也在逐步變化和完善。而5號部令的出臺,從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機構的定位、監督方式、監督內容和程序、監督責任、不良行為的記錄管理、監督機構和人員的考核等方面都做了詳細的規定,為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實際開展提供更充足的法律依據和基本保障。但要深刻理解該部令的含義,完善監督管理的模式則是我們質量監督改革的重點。
首先要在國內經濟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理解部令5號的背景,同時根據
建筑市場內存在的一些體制機制性問題帶來的約束工程質量水平提高的因素,然后根據這些具體的不符合科學發展觀規律的體制與機制提出更符合實際情況的模式。在創建初步的模式框架后,要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改善或完善部令對工程質量監督的方式與內容。最后,對釆用的新型模式應逐步摸索,善于總結,對實施的效果和長效性應進行實地的驗證,不搞形式,不做一刀切,方能是新的模式實施后能客觀有效的發揮作用。
2.2推行“全面質量管理”的概念,促進工程質量水平的提髙
全面質量管理(簡稱TQC),是指企業為了保證和提高產品質量.運用一整套的質量管理體系、手段和方法所進行的全面的、系統的管理活動。它是一種科學的現代質量管理方法。但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與以上全面質量管理的概念卻又不同,ISO質量管理體系的全面質量管理以充分滿足顧客要求為基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以維護建筑工程市場秩序和保障工程質量為主旨,但其管理的機制與理念值得我們借鑒,在國家制定的法律法規范圍內對參建的各方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實施全過程、全方位與全員的質量監督管理即為筆者想闡釋的“全面質量管理”。首先應知道建設單位的質量行為是影響建設工程質量的關鍵因素,其利益趨向、項目定位與采購均對工程質量起著決定性的影響。如在設計方案的選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選擇上,就會盡量壓低在工程質量控制上的投入,降低工程質量的保障。所以首先對建設單位的質量行為的控制無疑是非常關鍵的。
2.3規范質量監督工作的程序,明確質量監督工作流程,強化監督效能。
近幾年,各級政府均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為主線,以轉變政府職能、規范行政行為、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務質量為重點,從解決影響制約發展環境和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入手,積極開展行政效能建設和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突出對部分行政執法監督的機關和部門進行重點監督,防治腐敗滋生,促進監管效能。同時幵展行政效能建設,是促進機關作風轉變、完善機關內部管理的一種有效形式,也是提高工作人員素質,改善機關服務質量,實現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
2.4進一步加強住宅分戶驗收工作的管理
住宅產品與一般的工業與農業的商品有很大的區別,它是一種特殊的商品,它與一般商品有許多不同之處,其生產周期長,影響工程質量的因素多、使用壽命長、經濟投入高、又是一次性產品,建成后不可逆轉,不能批量生產,每一棟建筑物都是不可重復的。因此住宅工程一直以來就是各級部門監督管理的重點,以往住宅工程執行的是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即驗收時以分部分項和檢驗批為單位進行驗收,這種做法存在漏檢的可能,住戶入住后就會發現這些漏檢的問題,住宅是居民購買的最大宗商品,都很重視質量問題,維修、維權的事情經常發生,引起政府對住宅的工程質量越來越重視,強調分戶驗收,變“抽檢”為“全檢”。分戶驗收是指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在工程梭工前,依據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以及國家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對每戶住宅及公共部位進行專項質量檢查驗收,并出具分戶驗收合格的活動。住宅工程涉及千家萬戶,住宅工程質量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實踐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要組成部分,而要保證住宅分戶驗收工作的落實,務必對住宅工程復驗工作明確要求,制定措施,加強監管,凡分戶質量檢驗不合格的住宅工程,不得進行梭工備案,不得交付使用,同時加大對住宅質量分戶驗收制度執行情況的抽檢力度,對在分戶驗收中弄虛作假、降低質量標準的,將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驗收的,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給予不良行為記錄,情節嚴重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處罰。進一步落實了落實和強化各方主體的質量責任,使住宅分戶驗收工作不走形式,以切實保障廣大民眾的切身利益。
2.5開展創優奪杯活動,全面帶動工程質量的提升
一般而言,質量水平高,社會影響面大的優質工程,對區域內整體工程質量提高起到了很好的推動和促進作用,如果釆取正面引導、樣板引路的管理方法,積極鼓勵企業幵展“創優奪杯”活動:一是組織精品工程經驗交流和技術觀摩活動,學習借鑒外地創優奪杯先進經驗;二是引導施工企業釆用先進、成熟的新技術、新材料,實現施工精細化;三是突出工序質量控制,突出事前預控和過程控制,突出細部亮點。從而全面帶動工程質量的提升,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6加強信息技術的更新和監督人員的技術培訓
建筑行業的技術進步和科學管理的日益提升要求監督人員必須及時進行必要的學習與培訓,監督機構也必須注重對青年技術人才的培養,以老帶新,提供更多的培訓和認知機會。同時堅持“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指導方針,加強內部監督管理制度建設,加強信息技術管理的提升,從抓學習、抓制度入手,加強教育培訓和業務考核,樹立監督人員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依法行政的意識,培養一支“政治過硬、技術權威、作風清廉、把關嚴格”的監督隊伍。
結束語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建設領域出現了投資主體多元化和市場交易復雜化的格局,工程質量監督制度的制度環境發生變化,原有工程質量監督體系難以適應新的形勢和市場經濟的要求。為確保工程質量,必須對工程質量監督制度體系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進行系統的改革。
參考文獻
[1]曾勇.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模式研究[D].西南交通大學2006
建設工程法規概念范文4
【關鍵詞】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對策
1.深刻理解法規體系的基礎上確定更趨理想的質量監督管理模式
我國建設工程法規體系主要包括三個層次的內容,建設工程法律,建設工程行政法規,建設工程部門規章?!吨腥A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就是我國建設工程領域的基本大法,其中第六章即為“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其他行政條例與部門規章都是在基本大法的框架范圍內制定。而王連昌,張樹曦在《行政法學》中將建設工程質量法規分為行政法規和工程技術法規兩大類別也不無道理,總的說來,我國法律法規體系自改革開發后隨著建筑業的發展也在逐步變化和完善。而5號部令的出臺,從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機構的定位、監督方式、監督內容和程序、監督責任、不良行為的記錄管理、監督機構和人員的考核等方面都做了詳細的規定,為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實際開展提供更充足的法律依據和基本保障。但要深刻理解該部令的含義,完善監督管理的模式則是我們質量監督改革的重點。
首先要在國內經濟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理解部令5號的背景,同時根據目前建筑市場內存在的一些體制機制性問題帶來的約束工程質量水平提高的因素,然后根據這些具體的不符合科學發展觀規律的體制與機制提出更符合實際情況的模式。在創建初步的模式框架后,要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改善或完善部令對工程質量監督的方式與內容。最后,對釆用的新型模式應逐步摸索,善于總結,對實施的效果和長效性應進行實地的驗證,不搞形式,不做一刀切,方能是新的模式實施后能客觀有效的發揮作用。
2.推行“全面質量管理”的概念,促進工程質量水平的提髙
全面質量管理(簡稱TQC),是指企業為了保證和提高產品質量.運用一整套的質量管理體系、手段和方法所進行的全面的、系統的管理活動。它是一種科學的現代質量管理方法。但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與以上全面質量管理的概念卻又不同,ISO質量管理體系的全面質量管理以充分滿足顧客要求為基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以維護建筑工程市場秩序和保障工程質量為主旨,但其管理的機制與理念值得我們借鑒,在國家制定的法律法規范圍內對參建的各方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實施全過程、全方位與全員的質量監督管理即為筆者想闡釋的“全面質量管理”。
首先應知道建設單位的質量行為是影響建設工程質量的關鍵因素,其利益趨向、項目定位與采購均對工程質量起著決定性的影響。如在設計方案的選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選擇上,就會盡量壓低在工程質量控制上的投入,降低工程質量的保障。所以首先對建設單位的質量行為的控制無疑是非常關鍵的。同時,對設計質量行為、監理質量行為、施工質量行為等的控制也非常重要,比如在施工中容易出現質量問題的關鍵點上,設計單位應考慮相應的質量保證措施以有利于工程質量工作的開展,有利于工程質量的提高。再者,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也應嚴格執行國家規范的要求,按設計意圖實施其責任行為,加強過程控制,加強全面質量管理。
3.規范質量監督工作的程序,明確質量監督工作流程,強化監督效能
近幾年,各級政府均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為主線,以轉變政府職能、規范行政行為、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務質量為重點,從解決影響制約發展環境和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入手,積極開展行政效能建設和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突出對部分行政執法監督的機關和部門進行重點監督,防治腐敗滋生,促進監管效能。同時幵展行政效能建設,是促進機關作風轉變、完善機關內部管理的一種有效形式,也是提高工作人員素質,改善機關服務質量,實現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
筆者認為,規范質量監督工作的程序,明確質量監督工作的流程顯得尤為重要。國務院5號部令第六條規定對工程項目實施質量監督,應當依照下列程序進行:
(1)受理建設單位辦理質量監督手續。
(2)制訂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3)對工程實體質量、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質量檢測等單位的工程質量行為進行抽查、抽測。
(4)監督工程竣工驗收,重點對驗收的組織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進行監督。
(5)形成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6)建立工程質量監督檔案。
4.進一步加強住宅分戶驗收工作的管理
住宅產品與一般的工業與農業的商品有很大的區別,它是一種特殊的商品,它與一般商品有許多不同之處,其生產周期長,影響工程質量的因素多、使用壽命長、經濟投入高、又是一次性產品,建成后不可逆轉,不能批量生產,每一棟建筑物都是不可重復的。因此住宅工程一直以來就是各級部門監督管理的重點,以往住宅工程執行的是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即驗收時以分部分項和檢驗批為單位進行驗收,這種做法存在漏檢的可能,住戶入住后就會發現這些漏檢的問題,住宅是居民購買的最大宗商品,都很重視質量問題,維修、維權的事情經常發生,引起政府對住宅的工程質量越來越重視,強調分戶驗收,變“抽檢”為“全檢”。分戶驗收是指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在工程梭工前,依據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以及國家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對每戶住宅及公共部位進行專項質量檢查驗收,并出具分戶驗收合格的活動。住宅工程涉及千家萬戶,住宅工程質量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實踐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要組成部分,而要保證住宅分戶驗收工作的落實,務必對住宅工程復驗工作明確要求,制定措施,加強監管,凡分戶質量檢驗不合格的住宅工程,不得進行梭工備案,不得交付使用,同時加大對住宅質量分戶驗收制度執行情況的抽檢力度,對在分戶驗收中弄虛作假、降低質量標準的,將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驗收的,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給予不良行為記錄,情節嚴重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處罰。進一步落實了落實和強化各方主體的質量責任,使住宅分戶驗收工作不走形式,以切實保障廣大民眾的切身利益。
5.開展創優奪杯活動,全面帶動工程質量的提升
一般而言,質量水平高,社會影響面大的優質工程,對區域內整體工程質量提高起到了很好的推動和促進作用,如果釆取正面引導、樣板引路的管理方法,積極鼓勵企業幵展“創優奪杯”活動:一是組織精品工程經驗交流和技術觀摩活動,學習借鑒外地創優奪杯先進經驗;二是引導施工企業釆用先進、成熟的新技術、新材料,實現施工精細化;三是突出工序質量控制,突出事前預控和過程控制,突出細部亮點。從而全面帶動工程質量的提升,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6.加強信息技術的更新和監督人員的技術培訓
建筑行業的技術進步和科學管理的日益提升要求監督人員必須及時進行必要的學習與培訓,監督機構也必須注重對青年技術人才的培養,以老帶新,提供更多的培訓和認知機會。同時堅持“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指導方針,加強內部監督管理制度建設,加強信息技術管理的提升,從抓學習、抓制度入手,加強教育培訓和業務考核,樹立監督人員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依法行政的意識,培養一支“政治過硬、技術權威、作風清廉、把關嚴格”的監督隊伍。
【參考文獻】
建設工程法規概念范文5
【關鍵詞】建設工程;轉包;分包
1.建設工程施工中的轉包與分包的概念及其基本形式
1.1 轉包的概念及基本形式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0年1月30日國務院第279號令施行)第七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工程轉包,是指“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承包的行為”。根據這一定義,可以知道其基本形式包括:
①將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承包;
②將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承包。
1.2 分包的概念、法定要求及基本形式
分包,一般指施工分包,是指“工程建設施工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將其承包的施工任務的一部分發包給另一施工單位承包”?!斗课萁ㄖ褪姓A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2004年2月3日建設部令第124號)第四條規定:“本辦法所稱施工分包,是指建筑業企業將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的專業工程或勞務作業發包給其他建筑業企業完成的活動。”分包包括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專業工程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專業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其他建筑業企業完成的活動。勞務作業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將其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勞務分包企業完成的活動。
2.建設工程施工轉包與違法分包的表現形式
2.1 施工企業擅自轉包
有的施工企業為了謀取利潤,在沒有征得業主方同意的前提下或者是通過關系,將本身就沒有多大利潤的項目,轉包給他人,自己按一定的比例提成,凈得一些利潤;至于施工成本、工程質量、竣工驗收等一些問題,轉包人一概不理。這種行為勢必使二手承包商在工程成本中獲取利潤,導致工程偷工減料、粗糙劣質。
2.2 掛靠企業私下轉包
這些進行轉包的企業大都是掛靠別的較大的施工企業的。他們在掛靠時辦就已經交了部分掛靠費用,獲得項目后,由于其施工能力達不到,就轉手他人。這種轉包行為比企業轉包更具有隱藏性。
2.3 不按規定履行轉包、分包手續
有的施工企業因與地方群眾有著十分尖銳的矛盾,短時間內實在無法協調解決好,或者施工條件突然發生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將必須要轉包的工程或者施工合同允許分包的工程,私自決定給他人施工;但卻不按約定報業主方同意,不辦理有關轉包或分包手續,更談不上報建管部門備案了。
2.4 有些施工企業將項目工程視為直接分包的自留地
有的施工企業與招標人合同簽訂后,私自將主體和關鍵性工作轉包于他人施工,從中牟取利潤。在工程招標時,中標企業的投標文件中就已經載明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工程的主體與關鍵性工作不轉包和非法分包,而中標企業私自轉包于他人,不論其轉包于誰,其資質如何,都是錯誤的。
3.建設工程施工中分包違法的合法轉化方式探討
法律、行政法規對工程施工分包的條件作了嚴格規定;只要不符合法定的分包條件,即被視為轉包或違法分包,就應承擔極為不利的法律后果。
3.1 對未經認可的分包尋求追認
除總承包合同已有約定外,總承包單位分包專業工程必須得到業主(建設單位)的認可是分包的法定要求,否則即屬違法分包。因此,對符合其他法定條件、但分包時未得到業主認可的,分包后尋求業主追認是分包行為違法向合法轉化的一種重要方式。
3.2 將分包改為聯合施工
當總承包單位需要將不是專業工程的施工任務分解施工,或專業工程分包單位又需要把部分施工任務分解施工時,運用分包方式顯然是違法的。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將需要分解施工的部分工程與有資質、能勝任的施工單位進行聯合施工。企業法人之間聯營屬于《民法通則》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規定的合法行為,建筑法律、行政法規對聯合施工也未加以禁止。
3.3 將分包改為企業內部承包
建筑業企業施工力量不足時,可以外聘其他建筑業企業或社會上賦閑的施工班組或施工人員,與其簽訂聘任合同,并簽訂企業內部承包經營責任制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由其完成約定的施工任務,并在施工中對其實施質量、安全等方面的監管。因為實行企業內部經營責任制施工是企業的內部行為,不屬法律規定的違法分包。這種做法可以避免承擔違法分包的風險責任。
3.4 將分包改為勞務承攬
施工企業也可以把施工工作分解成若干工序,并將某工序中的勞務工作交由企業外具有技術專長的單位或人員承攬完成,與其簽訂承攬合同,約定施工材料、設備、機具由施工企業負責,承攬人只對承攬的勞務工作的質量、期限、安全負責,并且施工企業有權按約定對承攬人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勞務承攬合同屬于勞務合同,勞務作業分包合同屬于工程施工合同,二者具有明顯的區別。因此,施工企業把工程施工中的某些勞務工作交由他人承攬,不屬違法分包。
綜上所述,正確界定建設工程轉包、分包,需要依據法律的規定,也離不開建設工程實務的支撐。掌握工程轉包、分包評判規則和避免分包行為違法的合法轉化方式,不僅有利于處理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而且對工程施工實踐也不無裨益。
參考文獻:
[1]何紅鋒.基于合同管理的招標理論研究[D].天津大學,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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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法規概念范文6
【關鍵詞】市政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TU99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市政工程建設施工合同同作為合同類型的一種,是在需要建設施工的工程項目中,承包人與發包人為了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雙方進行具體的權利義務約定,承包方負責施工項目的完成,發包人負責工程價款支付的合同。對整個工程建設的實施起決定性的作用,可以說一個工程項目建設起始于合同管理,也終結于合同管理。
1 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及其作用
1.1 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質量、進度、成本、安全、信息等管理都是與合同管理密不可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作為一種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復雜性,它是甲乙雙方在實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動的主要依據;是甲乙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責任、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甲方進行工程建設,支付價款,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進而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為降低工程造價、提高經濟效益、預防經濟風險、保證工程質量提供有效的途徑。合同管理的方向應該是盡量使之成為調節甲乙雙方經濟活動關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據。做到這一點,對規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質量、嚴格成本控制將會起到有效的促進作用。
1.2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為約束發包方和承包方權利和義務的依據,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雙方在相互平等、自愿、誠信的基礎上依法簽訂切實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進行相互監督,以確保合同順利實施;三是合同中明確的規定了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通過合同管理確保合同雙方嚴格執行;四是通過合同管理,增強合同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調動建設各方的積極性,使合同雙方自覺遵守法律規定,共同維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
2 當前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市政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 招標不夠規范,為合同管理埋下了隱患
隨著“三制”改革的深入開展,市政工程建設市場已逐步規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雙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現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標過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對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條件,迫使承包人壓級壓價,給承包人增加額外負擔,甚至直接壓低中標價格,使承包人低價中標。為順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發展的壓力,大多數承包人面對不夠公正的合同條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時有的投標者惡意串通投標,壓低標價,造成不正當競爭,擾亂建設市場,造成施工力量強、管理水平高的投標人不能中標,項目不能順利實施,工程建設質量得不到保證,給施工合同管理帶來被動。
2.2 合同條文不夠完善,難以對合同雙方的進行有效約束
主要表現在工程招投標不規范,有的招投標過于簡單,邀約及承諾不能構成合同簽定的依據。建設雙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雙方商定形成一個合同,有時由于經驗不足或缺乏對工程的細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問題。如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某一方應提供的資源沒有及時提供,或者根本無法提供,造成工程項目無法開工或滯后,特別是一些中小型項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工作開展比較困難進展緩慢,造成工程項目進度滯后。有的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人員資格和數量,設備的數量及型號,工程工期等與合同內容不相符,甚差異很大。特別是投標項目,實際施工過程中與標書內容不一致,標書中的承諾不能完全兌現,對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造成負面影響。另外一些應急度汛的市政工程,工期短,時效性強,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搶險的被動,并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
2.3施工合同管理與工程投標管理脫節
施工企業施工合同管理與投標管理有著密切的內在聯系,然而在現實中,存在一種情況是施工企業編制投標文件中“商務標”“、技術標”的部門一般是施工企業的開發部門,而往往施工企業每年給開發部門下達開發任務指標,指標的完成情況直接影響著開發部門的年終獎金,通常情況下開發部門只是片面追究中標率,不考慮此工程中標后是否對企業有效益和利潤,甚至是低價中標。一旦投標中標,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轉發給項目經理部具體實施,施工合同和相關的技術交底往往只流于形式,對施工合同不進行有效跟蹤,長期將施工合同鎖進柜子,打入“冷宮”,最終使得合同管理與投標管理在實施過程中嚴重脫節。
2.4 違法轉包或分包現象時有發生,合同履行困難重重
根據合同法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實際建設過程中,非法轉包或分包的行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來困難重重,工程質量很難保證,出現一些債務糾紛,造成工期拖延,給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3 對加強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幾點認識
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途徑:
3.1 增強法律觀念,依法進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國建設行業法律法規越來越完備,尤其是《招標投標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對工程招標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各行各業也根據國家法律制定了行業法規。因此,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認真閱讀有關法律法規,并對所簽合同的標的、計量標準、質量要求、價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點、違約責任以及合同條文的釋疑等內容,應作出明確具體的解釋,防止出現歧義,增強合同的嚴密性和可操作性。
3.2 增強全員合同管理意識
加強對全體項目管理人員的法制培訓,增強全員的合同管理意識。合同管理不同于其他施工管理,除涉及與合同相關的專業知識以外,還涉及其他的一些法律法規,這就需要加強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合同相關知識及法律法規的專門培訓,是項目管理人員能充分認識到合同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重視合同和合同管理,同時,通過培訓使他們掌握合同管理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從而增強合同管理意識。
3.3建立科學的合同管理組織體系
重視工程項目管理系統,建立科學的項目管理組織機構、工作信息流程和規章制度,確定合同與成本、工期、質量等管理子系統的界面,將合同管理融于投標報價和施工項目管理的全過程,使合同管理專業化。由于合同管理和索賠涉及經營、預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關等方面知識專業性強,必須有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專門的職能部門從事這項工作,不能將合同管理僅作為經營人員、計量人員的一種兼職工作。
3.4 用現代管理的理念進行合同管理
作為承建一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部,拿到項目的承包合同后,首先要對合同及其與合同相關的文件,如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等進行認真的研究與分析,并識別出本合同所確定項目的各項目標要求及項目經理部的工作范圍,并對項目全體人員進行合同條件的交底,使相關管理人員明確合同條件及項目經理部要履行的合同義務,并對合同條件進行評審,提出隱含的合同條件及合同履行中需著重處理的問題等;其次,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建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職能部門,確定合同管理的具體工作,如合同談判及簽定、合同文件的管理、合同及相關文件的分析與研究、合同交底、合同變更文件的管理、工程量計算、計量和簽認、索賠文件的管理、合同的信息反饋等,然后,按照具體的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合同管理的組織結構,明確專業合同管理人員和其他相關管理人員的合同管理職責及合同管理的內容。
3.5 做好合同管理后的評價工作
因為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比較偏重經驗,所以說只有在不斷的總結工作經驗的前提之下才可以更好的提高本單位的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將施工合同的管理方式以及得失都進行總結再進行交流,這可以豐富管理經驗,提高管理水平。一個從簽訂到執行的過程中產生的經驗以及教學等對于工作人員或者企業來說都是一筆財富。
結束語
隨著改革的深化,合同觀念淡薄、合同管理不嚴等問題也都在改進中。出現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就是合同管理不善,因為工程建設的過程,從選擇合同形式、招標投標到工程實施、支付結算,其中任一環節都離不開合同管理。所以要搞好市政工程建設,就必須加強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通過合同管理降低成本、減少費用,保證質量和工期,以最少的消耗獲取最大的效益。
參考文獻
[1] 孟曉琪.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科學應對[J]. 中國西部科技. 2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