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風險事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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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風險事件

保險業風險事件范文1

一、聯保方式個人助業貸款業務主要風險

(一)系統性風險

1、區域風險。一般來說,聯保團體貸款的平均違約水平與所在的區域經濟發展狀況有很大關系,經濟發達地區信用環境良好、市場發育程度高,其社會約束和對個人違約者的約束強,則團體內部貸款清償率高;反之,則貸款違約率高。

2、行業風險。由于聯保貸款的借款人多集中在同一行業、同一產業,因此相比其他金融產品,行業風險對聯保貸款造成的損失會更大。由于中小企業主、個體工商業務受教育水平與居住地域限制,獲取市場信息渠道有限,獲取市場信息能力弱,對市場供求關系調節作用反應慢,而且反應行為具有滯后性。一旦因市場供求關系變化造成損失,短時間內很難改變局面。相同行業、相同產品又極易受市場風險的統一影響,同一行業的一個產品出現銷路不暢,整個行業產品很快被波及,甚至會影響整個產業鏈的成敗。所以,聯保方式個人助業貸款具有相對較強的行業風險。

(二)欺詐性風險。聯保團體構成的前提是完全自愿,這樣才有可能落實連帶保證責任。但在實際操作中,存在有的為了湊足規定的聯保戶數,形成聯保團體成員資金實力良莠不齊;有的是迫于各種壓力或出于某種動機加保團體,等等。這樣的聯保團體,一旦某個成員出現問題,其他成員很難做到自愿為其償還債務。

1、“多戶貸一戶用”是最大風險。聯保貸款集中使用風險是指聯保團體所有成員出現道德風險,共同違約而使銀行貸款損失的可能性。具體表現為:貸前,借款人互相隱瞞信息,騙取貸款;多人貸款,一人專用;貸后,借款人彼此放任貸款使用情況,不向銀行進行信息反饋;某成員違約后,其余成員相互攀比,坐等觀望,不承擔連帶還款責任;貸款到期后,集體串謀和準串謀拒不還款等。

從近些年我國商業銀行的實際情況來看,某一借款人集中用款的違規情況可分為三類:第一類,集中用款人為某一聯保團體中的某一人,這類聯保團體中的成員各自經營的產業大不相同,團體中的非用款人與集中用款人年收入差別較大,他們之所以參加聯保,主要是為在人數上滿足組建聯保小組的要求,幫助集中用款人獲得更多貸款;第二類,集中用款人通過一個聯保團體獲得貸款,但自己并不是聯保團體的成員。集中用款人與聯保團體成員可能認識,也可能完全不認識,而是通過第三人接洽的,第三人收取手續費。集中用款人承諾會按期以聯保小組各成員名義還款,但一般沒有合法的約束性文件;第三類,集中用款人通過多個聯保團體獲得貸款,但自己獨立于這些聯保團體之外。集中用款人承諾支付每個聯保成員酬勞,并按期以各聯保成員名義還款,但并無合法的約束性文件。以上三種集中用款的問題,還款風險依次增加,導致銀行授信風險與成本倍增,一旦貸款發生逾期,會使得逾期率陡增,對業務發展極為不利。因此,銀行要謹慎對待聯保貸款中的集中用款問題,要認真權衡這種違規貸款方式給銀行帶來的短期效益與長期巨大風險。

2、團體成員的合謀欺騙將使聯保模式失效。團體聯保模式將分辨借款人潛在風險高低的責任交給了借款人自己,讓他們自己去識別風險并相互監督履行合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但其局限性也是很明顯的。如果我們從動態角度考慮問題,團體成員在獲得成功以后合謀欺騙銀行,團體成員之間的相互監督機制在還款環節上是完全失效的,則團體聯保模式也將失效。

3、“壘大戶”欺騙。銀行內部工作人員采用“頂名”、“冒名”發放貸款,形成“壘大戶”,將貸款發放給他人或者本人使用;一些與銀行工作人員關系密切,或者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或者利用自己良好的人緣,動員親戚、朋友和其他人貸款為其使用,借款人或擔保人只是礙于情面才同意借款或擔保,此類人將欺騙得來的貸款資金用于做生意、購買汽車、賭博、開發項目等,有的經營虧損,有的揮霍一空,也有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拒不償還。無論是銀行內部人員參與還是借款人之間串通的情況,這種壘大戶、“多戶貸一戶用”現象都有其共同的特點――具有欺騙性的動機。

二、對策及建議

(一)宏觀層面??傮w上,要建立對失信者的社會懲罰制度。要建立和維護一個有信譽和高效的借貸市場,違約者必須受到懲罰,即對失信的聯保團體進行懲罰,提高其違約成本。一是對貸款不能按期歸還的,立即停止對聯保團體所有成員的貸款,并清收現有貸款;二是公布違約者的信用狀況,使聯保團體的違約成本遠遠高于貸款本息總額。通過建立適當的失信者懲罰機制,使守信者受益、違約者受損,最終驅使所有企業自覺地堅守誠信。

(二)操作層面

1、聯保團體的建立與選擇要采取“自愿組合”和“好中選優”的原則。在聯保團體的組建過程中,要堅持自愿組合原則,充分尊重聯保團體成員的意愿,既要對團體成員聯保貸款的規定進行告知,讓他們了解自己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又要廣泛征求聯保成員的意見和建議,真正體現聯保團體組建的“公開、公正、平等、自愿”原則;同時也要充分體現優質客戶的選擇,實行差別化的服務理念,對資金實力雄厚,既有加工廠又有銷售門店的客戶,要優先受理,貸款額度可以高些;建議聯保團體成員在組建時選擇1戶資金實力雄厚的“有廠有店”的作為聯保體的牽頭借款人,有利于聯保團體貸款的成功,也有利銀行有效的控制風險。

2、聯保團體成員間逐步推進行業交叉聯保,合理確定聯保體的規模。由于聯保體成員存在經濟行為相同或相似的特征,成員之間收益相關度高。為防止聯保體行業過于集中而形成聯保體整體的系統性風險,建議在選擇客戶時:首先,要加強對區域經濟情況的詳細分析,選擇優勢行業中有較強競爭優勢和市場占有率的客戶加入;其次,組建聯保體時,既要形成聯保體規模效應,又要控制聯保體系統性違約的風險,聯保體規模一定要適中,建議3戶左右為宜,額度核定采取“就低不就高”原則。

3、加強對聯保體成員貸款監管力度。第一,為了更好地全面掌控個體工商戶的經營和結算情況,聯保體成員都要在銀行開立資金結算賬戶,主要資金劃轉通過銀行結算;第二,聯保體成員不允許加入其他聯保體,并盡可能減少多頭授信或對成員貸款總量進行限制;第三,要求聯保體成員對銀行高度透明,貸款時成員要提供資金使用計劃及用途,銷售回款必須回到銀行資金賬戶,以便銀行通過銀行流水、現金流情況及時掌握、了解借款人的經營狀況。

4、嚴格管理,防范風險,建立預警機制。要制定細化的貸款服務方案,規范業務行為,嚴格執行雙人調查及“三查”制度,加強貸后跟蹤管理,發揮風險預警的重要作用,明確崗位責任,互相監督,切實把好聯保貸款投放關。

5、定期對現有聯保小組進行金融知識輔導和宣傳,普及信貸知識,公開信貸承諾,引導廣大中小企業主、個體工商戶樹立風險意識,提高還款積極性。

主要參考文獻:

[1]吳軍,魏果望.中小企業聯保貸款的機制設計之惑――基于上海鋼貿業的案例研究[J].中國經濟問題,2014.1.

[2]李耀華,魏果望.“救命稻草”到“金融瘟疫”的蹺蹺板――中小企業聯保貸款的案例與演化博弈分析[J].財貿經濟,2013.6.

保險業風險事件范文2

2005年10月保監會下發《關于開展保險資金托管工作的通知》一文,要求保險公司全面實行保險資金托管,托管銀行要提供高質量服務,保險資金托管隨著保險市場的快速發展而發展。截至2014年末,保險業的資產規模已達8.95萬億元,較2008年增長167.84%。筆者結合對某商業銀行保險資產托管業務開展的審計項目,分析了保險資金托管中最常見的主要風險形式,并對查證方法進行了歸納總結。

一、突破審批權限辦理保險資產托管業務

(一)風險形式

主要表現為一級分行突破權限規定辦理證券類保險資產托管業務;一級分行辦理保險實業投資托管未經分管行領導審批;一級分行未按規定將保險資金實業投資托管業務的審批權限轉至歸口部門負責人;二級分行超授權辦理保險資產托管業務等,存在一定的操作風險。該問題造成的風險影響較大,往往是機構行為,主要是相關人員授權意識淡薄導致。

(二)查證方法

調閱總行對一級分行及一級分行對所轄二級分行的授權文件,并結合保險托管業務臺賬,調閱托管業務協議,查找是否存在一級分行辦理證券類保險資金托管業務、是否存在二級分行辦理實業類保險資金托管直接簽訂協議辦理業務問題;根據保險資金實業托管業務臺賬調閱一級分行行領導審批記錄,審閱是否履行審批手續,是否留有書面審批記錄,如為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批,審閱是否經過相關授權;根據一級分行保險資金托管業務臺賬,并調閱托管賬戶明細賬,選取資金用于證券投資的記錄,逆查一級分行否存在超越權限辦理證券類保險資金托管業務問題。

二、保險資金托管合約管理不到位

(一)風險形式

主要表現為未簽訂協議辦理保險資金托管協議;一級分行簽訂實業保險資金托管協議未使用總行格式文本;使用非格式協議簽訂合同未經總行或一級分行審批;逆程序先辦理保險資金托管業務,再簽訂托管合同;保險資金托管協議中存在對我行不利的相關條款或超出總行規定的相關職責等,存在一定的合同和法律風險。該風險是造成托管業務其他問題的源頭,影響較大,是保險托管業務的基礎問題。

(二)查證方法

根據保險資金托管業務臺賬,調閱托管業務協議,審閱是否存在辦理托管業務未簽訂協議的情況,也可選取有托管業務發生明細的“保險公司存款”分戶賬,并與托管業務臺賬進行比較,選取未能找到業務臺賬的托管賬戶調閱協議,可查找未簽訂協議辦理業務情況;對照總行下發的格式協議文本,審閱是否使用格式文本進行簽訂協議,若非協議文本格式,則進一步調閱總行或一級分行法律部門審核記錄,判斷使用非格式文本簽訂協議是否經相應的法律部門審核;將托管業務簽訂協議時間與托管賬戶開立時間進行比對,若在協議簽訂之前就存在托管賬戶開立并辦理托管業務,可判斷存在逆程辦理業務情況;認真審核協議內容,查找協議條款中是否存在超越托管職責,承擔隱性擔保責任等不利于被審行行條件的條款。

三、保險資金托管劃款指令管理控制不足

(一)風險形式

主要表現為無劃款指令辦理資金劃款交易;未嚴格審核劃款指令用途,托管資金用途與協議約定不符;未嚴格審核劃款指令印章,劃款指令的印章及印鑒與預留不符,相應的證明資料是否齊全;未及時處理劃款指令,導致資金支付錯失時機,給客戶造成一定的投資損失等,存在一定的操作風險。該風險是托管業務風險管控的核心,是商業銀行開展托管服務的重要控制風險。

(二)查證方法

選取保險資金托管賬戶明細賬,抽取金額較大、且覆蓋各種交易對手的明細賬,并從核心系統中調閱相應劃款指令,若有無指令的交易,則可判斷存在無相應指令辦理托管資金劃款情況;根據抽取的托管賬戶明細調閱托管業務協議,核對劃款指令的托管資金用途,審閱其是否與協議約定相符,是否存在資金流向協議約定的范圍之外現象;審核相關劃款指令要件是否齊全、完整,如債權投資計劃是否附有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受益憑證持有證明原件,未上市企業股權是否附有投資協議原件或復印件、投資款項劃撥憑證和股權證書原件等,投資不動產是否有保險公司移交的不動產所有權證書或不動產購買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等;根據抽取的托管賬戶,調閱客戶預留的劃款指令印鑒,并與選取的劃款指令逐一比對,審閱是否存在留鑒不相符的情況;將劃款指令、托管資金支付時間與協議約定的劃款時間進行比對,審閱是否存在未及時審核劃款指令,導致資金支付時間晚于協議約定時間的情況;也可調閱客戶投訴相關記錄,逆查是否存在指令審核不及時,導致客戶存在損失的現象。

四、保險資金托管核算管理不規范

(一)風險形式

主要表現為證券類保險資金托管部分資產未及時入賬、保險資產托管結束資金未劃回托管賬戶核算、保險資金托管賬戶核算不準確、保險資金托管未收取手續費、保險資金托管手續費收入核算不準確等,存在一定的監管風險和操作風險。部分資產未及時入賬,易導致核算估值不準確,存在一定的操作風險;托管結束未劃回托管賬戶核算,易導致保險資金脫離監控范圍,存在監管風險;保險資產托管收入不入賬及保險資金或收入核算不準確,存在一定的操作風險,易導致相關核算信息失真,一定程度上影響商業銀行的權益。

(二)查證方法

調閱保險公司移交的定期大額存單資產明細清單,并與某一時點該保險公司資產估值表的定期存款進行核對,若存在差異則進行明細核對,同時找出未入賬進行核算的定期存款;根據保險公司移交的定期存款資產信息,選取已到期的相關資產信息并調閱托管賬戶資金劃回明細,若無相應的資金劃回記錄,則可查找出未劃回托管賬戶核算的資產;選取“保險公司存款”賬戶,并與保險資產托管賬戶臺賬進行核對,若存在差異則存在核算不準確問題,通過比對則可查找出核算不準確明細;根據保險資產托管臺賬,并篩選相關收入明細賬,若未能找到對應的入賬記錄,進一步查找其入賬的記錄,若在其他收入科目入賬,則判斷該問題為手續費收入核算不準確問題,若未在相關收入科目核算,則需了解收入未入賬的原因,是否存在收取收入但未入賬問題、是否存在收入被挪用問題。

五、保險資產托管對賬管理存在缺陷

(一)風險形式

主要表現為未按協議要求進行對賬;對賬流于形式,未及時查找核對不符賬項;針對對賬不符問題,未及時采取應對措施解決;對賬頻率不符合要求等,存在一定的操作風險。對賬環節是托管服務中較為關鍵的業務環節,對賬執行不到位將導致不能及時發現保險資產托管核算估值差錯,影響托管服務質量。

保險業風險事件范文3

關鍵詞:融資融券;風險控制;業務環節

昌九生化“爆倉門”事件作為中國融資融券業務開展以來最大的一次爆倉事件,給整個證券行業帶來了震撼與反思。昌九生化連續跌停板猶如一場煉獄,讓投資者絕望,高位買進的投資者早已虧損累累,而那些融資買入的投資者很多已面臨強制平倉的困境。因昌九生化借殼夢破碎,導致該股票自2013年11月4日起連續七個交易日“一字”跌停并臨時停牌,12月20日復牌后繼續“一字”跌停,股價從29.02元一路跌至9.21元,跌幅高達68%,給投資者帶來了巨大的損失。昌九生化K線圖見下圖:

普通證券買賣的投資者需要承擔股價下跌帶來的風險,導致自有資產虧損,而融資買入的投資者則要面臨杠桿效應所帶來的虧損放大的損失,若維持擔保比例低于證券公司規定的平倉線則會被強制平倉,平倉后資金不足以支付融資負債時還有可能面臨司法追索的嚴重后果。

中國證券業協會于2006年9月頒布的《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中明確規定了,各證券公司制訂的風險揭示書中至少應該包含以下內容:

“三、提示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清償債務,或上市證券價格波動導致擔保物價值與其融資融券債務之間的比例低于維持擔保比例,且不能按照約定的時間、數量追加擔保物時,將面臨擔保物被證券公司強制平倉的風險。

四、提示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其信用資質狀況降低,證券公司會相應降低對其的授信額度,或者證券公司提高相關警戒指標、平倉指標所產生的風險,可能會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

六、提示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因自身原因導致其資產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或者出現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破產、解散等情況時,投資者將面臨被證券公司提前了結融資融券交易的風險,可能會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

七、提示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發生融資融券標的證券范圍調整、標的證券暫停交易或終止上市等情況,投資者將可能面臨被證券公司提前了結融資融券交易的風險,可能會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p>

下文以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交易風險揭示書》(以下簡稱“風險揭示書”)及業務指標為例來進行分析。

《風險揭示書》第二條規定:投資者在使用自有資金進行投資時,還能以融入的資金購入證券。若該股票下跌,投資者不僅要承擔自有資金虧損的風險,還要承擔融入資金的虧損以及利息成本。因此虧損是被放大的,持倉比例高還有可能導致投資全部虧損或者出現負資產。

舉個例子:某客戶信用賬戶里有資金29萬,2013年11月1日以29元/股價格普通買入昌九生化1萬股,并且以該29萬市值的昌九生化股票為擔保物繼續融資買入。2013年11月1日我公司公布昌九生化的折算率為50%、保證金比例為70%,計算得出客戶以29元/股的價格最多可融資買7100股,融資負債總計20.71萬元,此時客戶賬戶維持擔保比例為240%(利息、手續費暫忽略不計)。至11月11日第5個跌停板時收盤價17.14元,維持擔保比例為142%、接倉線;11月12日第6個跌停板時收盤價15.43元,維持擔保比例已擊穿平倉線、面臨被強制平倉;11月13日證券公司開始執行強制平倉,但因股價繼續跌停買盤量極小無法平倉賣出;至12月25日買盤涌入、股價回升,證券公司在集合競價階段以跌停價9.21元報出的平倉指令即時成交,平倉賣

出客戶信用賬戶全部股票后仍不足以償還融資負債總額、欠證券公司4.96萬元融資負債。至此,客戶總虧損額達33.96萬元,若加上交易費用和融資利息等成本、實際虧損額將更多。

《風險揭示書》第五條規定:證券公司可以根據市場變化,提高警戒線、平倉線,調整標的證券、可充抵保證金證券及其折算率,可能導致投資者保證金可用余額不足、強制平倉等風險。

根據昌九生化出現的異常情況,證券公司將該只股票調出標的證券范圍,并將擔保品折算率調整為0。若客戶信用賬戶持有該只股票作為擔保品,則可能會導致保證金可用余額不足,不能新開融資融券倉位,以及保證金規??s水而導致維持擔保比例下降、需要及時追加擔保物、否則將面臨被強制平倉的風險。

《風險揭示書》第十二條規定:如投資者信用賬戶中的資產被全部強制平倉后仍不足以清償所負債務,證券公司將對普通賬戶內的資產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資產轉出、限制交易等措施實現債權。如仍不足以清償債務,將對客戶進行追索,直至投資者清償所有債務。

根據前述案例中客戶仍欠證券公司4.96萬元融資負債,客戶可以選擇通過普通賬戶資產轉入來償還,若普通賬戶無足夠資金,證券公司只能選擇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此外,未償還期間融資負債在收取融資利息(年化8.6%)的同時還會計收罰息(年化12.9%),無疑為客戶來帶更大的負擔。

注:上述假設為個別極端情況,但由此可見融資融券業務的風險不容忽視。

昌九生化事件為廣大投資者敲響了一次警鐘,同時也為證券公司后續業務規范開展、加強風險控制提供了寶貴經驗。證券公司風險控制作為業務運行中的重要環節,是業務能否順利開展的關鍵與保障。

融資融券業務的風險控制,以業務運行流程為順序,進行如下分析:

首先在業務準入環節,要對客戶適當性準則進行把控。融資融券業務作為一項高風險業務,并非所有客戶都適合參與其中。相對于試點階段嚴格的準入條件,轉常規后在業務運行漸行漸穩后,券商的適當性準則逐步寬松。目前大多數券商在執行的準入標準主要為以下:

1.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普通賬戶在公司及與公司具有控制關系的其他證券公司從事證券交易的時間連續計算滿6個月,開戶資料規范齊備,賬戶狀態正常,交易結算資金已實現第三方存管;

3.證券賬戶資產總值在10萬元以上(含);

4.普通賬戶資產來源合法合規,且沒有設立任何抵押或擔保;

5.具備一定的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承受能力,通過公司的融資融券業務知識測試且成績在80分以上(含);通過公司的風險承受能力測評且分類為“激進型”或“積極型”;

6.具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規則禁止或限制進入證券市場的情形;

7.信譽良好,無重大債務糾紛和違約記錄;

8.未與其他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業務合同;

9.非公司股東、關聯人。本條所稱股東,不包括僅持有本公司5%以下上市流通股份的股東。

適當性準則相當于業務運行中的前端控制,對于投資經驗不足的客戶,起到了保護的作用??蛻魷嗜霔l件是中國證監會在審慎斟酌后確定形成的,目的是對投資者的保護。這像是該業務的防火墻一樣,杜絕了該業務中的不穩定因素。

其次是賬戶開立環節。信用賬戶區別于普通賬戶,普通賬戶開戶主體是中國證券登記結算責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公司),但信用賬戶開戶主體是證券公司,中國結算公司只負責配號。所以證券公司制訂了一系列關于信用賬戶開戶的嚴格規定,目的是最大程度內控制風險。

信用賬戶開戶是在客戶已開立普通證券賬戶且最近6個月有交易的前提下進行的。根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的規定:客戶只能與一家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向一家證券公司融入資金和證券。證券公司在為客戶開戶前,必須先確??蛻粼谄渌C券公司未開立過賬戶,對于已經開立賬戶客戶,要求客戶在原證券公司進行銷戶后才能新開。證券賬戶開戶客戶必須預留詳細的個人信息,包括移動電話、傳真、郵箱、住址等信息。信用賬戶由于其特殊性,會面臨一系列重要通知。譬如:客戶維持擔保比例低于預警線、合約到期、標的證券停牌或調出標的證券等情況發生,需要第一時間通知客戶??蛻纛A留準確的聯系信息不僅是客戶參與融資融券業務的義務,也是對自身權利的有效維護。

再次是授信環節。授信指證券公司根據客戶的資信情況、擔保物價值、履約情況、市場變化、乙方財務安排等因素綜合確定客戶的客戶融資融券最大額度并為客戶發放的過程。客戶融資融券的總額不得超過授信額度。授信環節是客戶進入融資融券業務的實質性環節。授信額度的多少直接決定了客戶能夠參與融資融券業務的最大額度。證券公司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制訂的嚴格的征授信標準。客戶所取得的授信額度與其資產量、資產狀態與性質息息相關。隨著客戶賬戶資產值的增長,客戶的授信額度也可以相應得到提升。但是最終能夠在交易中真正用到多少適合客戶轉入的保證成正比的,這個比例就是所謂的保證金比例。

接下來是交易環節??蛻粝蛐庞觅~戶轉入擔保物(可以為資金亦或是證券,證券計算時需要折算)之后,才可以真正進行融資融券交易。融資融券交易可分為融資交易和融券交易。融資交易就是客戶以資金或證券為擔保,向證券公司

借入資金進行買入。買入的股票只可以是證券公司融資標

的證券范圍內的股票。目前交易所公布的融資標的共有700只,滬市400只,深市300只,包括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股票。融券交易顧名思義就是客戶借證券公司證券賣出,償還時用同等數量的自有證券或買入同等數量的證券償還。目前各個券商普遍情況均為融券標的品種及數量遠少于融資標的,因為融券交易對于券商來說存在很大的風險。交易環節券商需要對融資融券業務進行有效地風險控制。

保險業風險事件范文4

關鍵詞:農業保險;巨災風險;分散制度比較;選擇

一、前言

截至2010年,我國政府部門所支持農業保險的省份進一步增多,使得我國農業保險經營規模居全球第二。但是各個省市、自治區自身制定的農業風險保障制度大多數巨災風險管理體制不夠完善,出現過超過保險經營公司和政府部門賠付能力的情況。所以,相關專家和學者建議建設農業保險巨災儲備資金,以確保農業保險制度健康可持續的發展,但是這僅僅為農業保險巨災風險管理的環節之一。相關部門應當全方位的審視和分析農業保險巨災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以期為農業保險制度趨于健全化提供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二、農業保險相關性和巨災風險概述

農業風險高度的相關性造成經營活動面臨著巨災風險,農業風險可能在一個較大的范圍內均為系統性,即相關性風險,因而就致使同一區域的農戶會同時遭受天氣因素而帶來的損失。此類系統性風險的相關性弱化了農業保險經營者在農戶間、作物間、區域間分散風險的功能。也就是說,農業風險的單位較大,對于農業保險來講,一個風險單位通常會涉及幾個縣城、幾個省,尤其是干旱和洪澇災害,影響的范圍和人口更加巨大。隨著國際保險事業的蓬勃發展,保險模式也逐漸區域完善化,這在一定程度上擴寬了巨災風險研究,能夠通過分析研究巨災風險因素特點來研發、開展農業保險業務。農業保險巨災風險通常是因為極端氣候因素造成的,如降水異常減少造成的干旱,降水異常增多的洪澇,所以能夠通過分析研究極端氣候因素分布規律,研究農業保險巨災風險特點,求出科學計算巨災保險費率的方法。農業巨災風險即因為極端氣候因素導致農業種植發生巨大損失的事件。極端氣候因素有著低概率、嚴重、伴隨高死亡率等等特點,如2008年中國南方低溫冰凍災害。農業保險巨災分散機制的數理基礎為大數法則,就是要求風險損失事件間相互獨立,如果風險損失事件間為正相關的關系,則其屬于一個風險單位。大數法則中的“數”就是風險單位數,風險單位因為其巨大性,因此承保較多風險單位就比較困難,這就致使農業風險在空間上很難分散。農業風險相關性致使其面臨巨災風險問題,所以農業保險在發展的進程中應當不斷的健全巨災風險分散制度。

三、農業保險巨災風險分散制度

依據相關資料文獻和調查研究,處理農業保險巨災風險管理有較多中,主要談論如下:

(一)增加風險單位,擴大承包面積

盡量的在大地區推行農業保險,進而增加風險單位,以便達到在空間上分散風險的目的。但是在自愿投保的情況下下,較多研究均表明存在農業保險逆向選擇問題,因為信息不對稱造成的逆向選擇問題,這就致使農戶很難參與到農業投保中,分散巨災風險的能力就較低,從理論上來講,降低逆向選擇出現的方法有:做精確的風險分類、要求強制加入、提供保費補貼。所以對于國內農業保險來講,較為實用減小逆向選擇的方法是在進行科學的界定風險區和費率的前提下,注重保費補貼。這樣對風險單位的增加有著積極的作用,增加了農業保險抵御巨災的能力。

(二)組織再保險

農業保險再保險制度能夠高效的應對并處理巨災風險。開發農業再保險業務,原保險人之間將會有更加緊密的聯系與合作,既形成了一定規模的保險基金,還形成了較為科學的風險分散脈絡,便于風險在大范圍內得到分散。農業再保險的發展還對加強與國際保險市場的聯系有著積極的作用,便于獲得國際上技術的支持和信息的共享,進而在全世界范圍內分撒農業保險巨災風險。國內農業再保險處于剛起步的初級階段,為了進一步提升再保險市場的供給能力,通常有以下兩種方案:憑借現今的再保險業務,通過政府部門基金的支持把責任交給再至保險公司,由其提供再保險業務。再保險業務的虧損由政府部門承擔。對于政策性農業保險的保費,建立專項的基金,盈余年度基金可以滾存,巨災風險出現時可以通過滾存的基金展開賠付活動。另為通過政府出資建立專門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并作出無論何種形式農業保險業務均需要向農業再保險公司分保的規定。

(三)設立巨災風險準備基金

建立較大范圍內的農業保險風險準備基金是應對巨災損失的選擇之一?;鸬闹饕獊碓礊椋赫呢斦芸?、農業保險經營公司的投入、資本市場籌集的資金等等。農業保險巨災風險準備基金使用的方式有:對遭受巨災并且滿足相關條件的農業保險經營公司予以補助、巨災風險預防工作的開展、投資巨災風險研究機構和設施。

(四)通過公共財政借款、擔保

當下各個地區設立的巨災準備基金有著有備無患的優點,但是其缺點為:如基金并未積累之前出現巨災損失,還是應當臨時籌資;基金的管理工作需要不小的成本。由發達地區來看,建立巨災風險準備基金并不是唯一的做法,最為重要的是對于巨災損失的賠付責任應當有融資安排。換一種說法就是,財政通常情況下不出這部分錢,只有巨災出現后準備基金不足的情況下,通過財政擔保向銀行貸款,或者發行債券。上述債務能夠通過以后的保費來償還。

(五)實驗與發展指數化保險模式

由上述分析可知,農業保險中巨災風險來源農業風險的相關性。但是對于絕大數的農業保險業務來講,可保性的基礎條件為風險單位間損失的不相關性,這就致使農業保險很難做到應對巨災風險。但是對于指數化保險,基礎是其風險損失在空間上具有相關性。所以,如果農戶產量風險在空間上具有相關性的話,指數化保險合同就是對陳舊農業保險最為有效的替代,可以在較大程度上杜絕因為風險損失不獨立性導致的巨災風險。當下我國農業保險大多數不承保旱澇等自然災害,但是旱澇是和我國大部分地區糧食產量息息相關的災害。所以,指數化保險模式的發展完善對于我國有著重大的意義。但是指數化保險發展也存在諸多的困難,如怎樣化解基數風險、怎樣開展技術和制度創新、我國金融市場能否接受這樣的產品。

四、農業保險巨災風險分散機制比較

經過上述分析,對農業保險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的運行機理、實現方法有著清晰的了解。這些方法各有優缺點,各個地區應當根據自身實際的情況選擇最適合的方法。下面就對上述方面做比較:

(1)增加風險單位,此方法是通過政府部門的補貼作為誘導,極易實現。例如安徽省,因為政府注重農業保險,在下屬地區采取一定行政強制的方法,政策性農業保險在安徽省絕大數地區參與率達到了90%。這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在空間上分散巨災風險。但是對于面積較小的地區來講,即便全部農戶均投保,其分散巨災風險的能力還是極為有限的;

(2)再保險,這種方法優勢為能夠充分的利用再保險經營者的資金和經驗,在較大范圍內分散風險。其缺點是再保險經營者因為風險管控接受的份額很小,僅能承擔小部分巨災風險責任。此外再保險業務洽談工作需要消耗大量的時間、金錢;

(3)設立準備基金。優點為能夠通過較多的方式籌措資金,依據實際需要逐步的積累,負擔不重。缺點是在基金貯備前出現巨災,準備基金的作用很難發揮;

(4)指數化保險,此方法對于單一自然災害的地區較為適宜,但是對于自然災害較多的地區操作難度很大。與此同時,受災程度不同農戶間很難做到公平的賠付。

五、農業保險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的選擇

(一)農業保險經營者角度

農業保險經營者是保險活動直接的參與者,可以由以下幾種制度展開優化選擇:

(1)增加風險單位,通過科學的風險區劃和費率分區,能夠有效的減小農戶逆向選擇??茖W的增加風險單位,在較大的范圍內分散農業保險中的巨災風險。因為國內農業政策性保險處于發展初期,數據庫還有待健全,還未有較為系統的風險區劃和費率分區,費率確定還不夠科學,面臨你選擇的問題。所以,當下應當注重風險區劃理論分析研究,在成本可控制的情況下開展更為科學的費率分區,進而使得農戶風險狀況和費率相配套,進而有效的降低逆向選擇現象的出現;

(2)減額賠付制度,允許各個地區實驗相互與合作保險,能夠通過減額賠付制度吸納巨災風險導致的超額損失;

(3)財政擔保和借款,當農業保險遭受巨災風險損失時,政府部門能夠充當借款人,如巨災事故出現后,農業保險公司資金不足的情況下,政府向農業保險公司提供貸款擔保或者貸款。政府貸款或貸款擔保既可以解決巨災儲備基金流動性欠缺的問題,還可以減小融資的成本;

(4)實驗農業保險巨災風險證券化,積極分析研究巨災風險證券,尤其是巨災風險債券對國內農業的實用性。對于巨災風險證券的分析研究工作應當包含以下幾方面:發行單一還是多種巨災風險債券?何種方式可以符合有著不同消費需求的客戶;賠付方式的選取,是采用部分償還本金還是采取沒收本金的方式;如何確定發行地區,這需要結合債券市場法流動性和規范程度來確定。

(二)政府角度

政府部門在農業保險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因此其選擇巨災風險分散制度工作極為重要,可以考慮一下幾種:

(1)設立農業保險巨災風險基金。需要分析應當設立幾級巨災風險基金,目前主要有三級和一級,將來需要完善健全巨災風險基金管理體制,主要有管理模式、管理機構、監督機制等等。尤其是應當對巨災事故后準備基金不足情況下的融資方式作出明確的規定,例如通過政府財政支付、貸款、債券發行等等;

(2)再保險。依據發達地區發展的經驗,農業再保險業務通常由商業再保險經營者或者政府提供,如美國的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業務,于此同時經過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授權的再保險公司也可以提供再保險業務。此外,國際上的再保險經營者還積極的參與至農業再保險業務中,因此,我國也應當依據自身的情況適當的開展再保險業務;

(3)財政兜底,政府部門可以不采取上述兩種方法,而是采用兜底的方法來承擔責任,這主要和巨災事故的規模、政府的財政實力相關。政府財政兜底具有簡便省事的優點,政府部門不需要考慮基金貯備和基金的貶增值問題。但是如巨災事故規模較大致使賠付金額較大,會給財政部門帶來很大的壓力,對于國內大多數的地區不適用;

(4)政府發行“農業巨災風險”債券。發達地區的發展經驗表明,巨災事故發生時,在貯備基金不足賠付的情況下,農業保險公司能夠發行由政府財政擔保的債券,以籌措資金。如美國農業保險公司在發行債券后,能夠在以后的保險活動中支付債券本息。我國政府部門也能夠發行此類債券,解決政府對超賠付責任問題,而后由政府分期償還債券本息。優點是能夠降低政府一次性較大規模的財政支出,此方法較適用于保險規模大、巨災事故較大的地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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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風險事件范文5

保險投資風險的理論研究得益于學者們將保險企業風險理論的引入。這種研究是循序漸進的,它沿著保險企業風險理論——保險企業(產壽險公司)投資風險理論的路徑不斷深化和具體化。

關于保險企業風險理論的研究,歸納起來看主要是為了解決以下三個問題:

(一)保險業為何需要進行風險管理

關于企業風險理論的研究,開創者當屬Stulz.他于1984年首次嘗試從理論上解釋“企業為何要進行風險管理”。Stulz認為,企業進行風險管理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企業經理人的自我利益。稅收的非線性、財務困境成本和資本市場的非完全性。關于企業經理人的自我利益導致風險管理的解釋是這樣的:企業經理人如果擁有該企業股份,則從個人效用最大化的角度,他會厭惡企業風險,選擇穩健的經營管理風格,由此加強企業的風險管理:“稅收的非線性”是指企業收入的平穩性(即收入的波動性<風險>很?。┠軌蚪档投愂章?,進而增加企業價值,故企業需要風險管理:“財務困境成本”是指當企業處于破產狀態或其他某種財務困境時,會導致企業成本的上升。因此企業要通過風險管理,避免破產和財務困境的出現?!百Y本市場的非完全性”是指,投資成本的不確定性將導致企業有時無法擁有充足資金從事新的投資,因此企業需要采用外部融資的方式,以應對投資成本的變動風險,這也是企業風險管理的一部分。在Stulz之前的研究中,雖然人們在企業的實際運作中認識到風險管理的某些必要性,但沒有系統地對此加以歸納和分析,Stulz開創性地分析了企業風險管理的原因,為后人在該領域的研究奠定了重要的基礎。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盡管Stulz解決了“為什么”的問題,卻沒有進一步分析“是什么”和“怎么做”的問題,即企業風險管理管理的是哪些風險,如何控制這些風險?將企業風險管理理論成功地引入保險業的當屬Schlesinger和Doherty(1985)。他們將企業風險理論引入保險業的分析框架中。他們在分析組合投資理論的運用時,認為保險企業與其他企業相比,最重要和特殊的風險雖然是承保風險,但保險企業的決策者不能將承保風險與企業中的其他風險割裂開來看,各種風險之間都會有正的、負的或為零的相關度。保險企業只有對各種風險進行綜合管理才能夠更好地降低承保風險。這種既關注保險企業經營風險又考慮保險企業其他風險的觀點,是從整體性的高度來分析保險企業風險管理的,它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思路。

(二)如何對保險企業風險進行劃分和歸類

從理論上解決了“為什么要對保險企業進行風險管理”的問題之后,人們開始研究如何從理論上對保險企業的風險進行劃分和歸類。

D·法尼(1989)從企業管理系統性的角度將保險企業的風險分為三大類:一是來自于保險企業各個業務種類的風險,其中包括來自保險業務的風險。投資業務的風險和其他業務的風險:二是來自保險企業各部門管理職能的風險,其中包括采購風險、生產風險、銷售風險和財務風險;三是內部和外部的風險,其中包括來自于錯誤決策和錯誤信息等因素的企業內部風險,和來自于監管機構勢力范圍(例如監管法,競爭法和稅法的改變)和顧客及供應商勢力范圍(例如銷售市場和采購市場上的風險)等因素的企業外部環境風險。

這種清晰的分類方法融合進了普通企業風險管理學理論,既考慮了保險企業作為企業的一般性,又考慮到它的特殊性,因此,它是以企業為出發點對保險企業的風險進行劃分和歸類。但這種風險分類還是屬于定性分析的范疇,人們很難根據這種分類對保險企業的風險進行量化,例如:來自錯誤信息風險及其來自監管機構的風險等就很難精確定量。缺乏對風險類別的定量研究,將導致無法對風險進行定量控制,難以滿足一個企業風險控制的需要。

與這種風險分類出發點相同的是,美國精算師協會(1994)M.Santomero和DavidM.Babbel(1997)對保險公司風險進行的分類。美國精算師協會將保險公司的風險區分為資產風險。保費定價風險、資產/負債組合的風險和其他風險等四類,具體內容是:(1)資產風險,即保險資金的借貸者無法完成對保險公司的償付或保險公司的資產發生貶值,它包括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貨幣風險。(2)保費定價風險。這主要表現為未來投資收入的不確定性。被保險人要求索賠的頻率和數額的不確定性以及公司管理運營成本的不確定性等,它一般發生在當保險公司收取的保費不能滿足后來對被保險人的實際賠付時。(3)資產/負債組合的風險。市場利率和通貨膨脹的變動會影響到公司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一旦形成對資產和負債不同程度的影響,便可能產生負債價值超過資產價值的風險。(4)其他風險。包括稅務、監管或法律方面的變動對投資收益率造成的變動。

M.Santomero和DavidM.Babbel(1997)進一步細化了這種分類,他們將保險公司的金融風險分為6類,其中包括:(1)精算風險,即因保險公司通過出售保單或通過負債來融資而導致的風險。(2)系統風險,即保險公司的資產和負債價值隨著市場系統風險而變化的風險。(3)信用風險,即保險公司的債務人無法完成對保險公司償債的風險。(4)流動性風險,即保險公司在需要資金周轉時所面臨的資產無法及時變現的風險。(5)操作風險,即保險公司處理理賠不當或違反監管要求的風險。(6)法律風險,即保險公司。管理者或個人在企業運營中違反法律行為的風險。應當承認,這兩種分類從保險企業經營的角度出發,更為系統性地分析了保險企業的風險,但基本上仍然限于定性的方法,缺乏定量研究的內容,因此說,這是一種限于從尋求產生原因或過程的角度來對保險企業的風險進行的靜態分類。

FlavioPressacco(1995)的研究認為,金融企業可以根據損失發生的類型來定義和識別風險。他們認為,金融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存在三類損失(風險):第一類是無論情況怎么改變,都有一個固定值的損失;第二類是由金融企業可控范圍之外的因素導致的損失;第三類是由金融企業可控范圍之內的因素導致的損失。這種分類是從策略角度進行的,但界限并不明晰。Oldfield和Santomero(1997)根據金融企業的特點,從風險控制的角度出發將金融企業中的風險分為三類:一是可以減少和避免的風險;二是精算風險,即可以在所有參與者之間進行轉移的風險;三是需要企業采取主動策略管理的風險。這一研究為在風險劃分前提下的風險控制研究奠定了理論基礎。

(三)如何實現風險控制

關于如何控制保險企業的風險,研究者們做了大量的工作。針對的風險不同,他們提出的控制措施也有差異,但殊途同歸,目的都在實現保險企業的收益最大化。

Gerber(1979),Beard.Pentikainen,Pesonen(1984),Cummins,Derrig(1989),Black.Skippe詳細研究了如何對保險企業中的“精算風險”進行管理的問題。精算風險的控制屬于保險公司的承保業務范圍,它是建立在概率論和數理統計基礎上的嚴格定量風險控制。從這個角度來說,精算風險控制本身就是保險業發展的必要條件之一。這些研究的貢獻在于,作者通過對保險公司精算過程中的經驗加以總結,將精算風險的控制從實際操作的層面提升到了風險控制理論的高度。

Babbel.Klock(1988),Lamm-Tennant(1989),Bouyoucos,Siegel(1992)研究了如何控制保險企業的“系統風險”。他們認為,保險公司作為投資主體,其面臨的系統風險中最重要的是利率風險,即保險企業在承保業務和投資業務過程中受到市場利率變動的影響所造成的風險——利率的變動會使保險公司的資產和負債價值發生變化。為了消除該風險,保險公司應當采用的方法是資產/負債匹配管理。該方法引導人們從定量的角度分析利率與保險公司資產和負債價值的關系,然后通過合理的資產和負債安排將利率風險對保險公司的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由于這種風險控制的方法是以風險規避為最大目標的,因此,當保險公司采取這種方法時,在有效降低風險的同時也降低了企業的利潤目標。由此看來,如何使企業利潤目標同資產負債匹配的風險管理手段有效統一起來,是理論界今后需要繼續探討的問題。

D·法尼(1989)從企業管理的角度談到了保險企業中的風險控制政策,它包括:保險技術的風險政策、特殊的保費調節政策,投資業務中的風險政策、外匯業務中的風險政策、年終結算政策和設置安全資金政策等。D·法尼提到的風險控制政策可以從實踐的角度指導保險企業風險控制,但他的研究缺乏系統性和定量分析。

SantomeroA.(1995)和Babbel(1997)系統地提出了保險公司在技術工具選擇上如何對風險進行管理。他們提出,在保險企業的風險管理中主要有4種技術工具:一是標準化和財務報告,主要通過對承保的標準化以及對風險的識別和劃分,每月和每年保險企業都要進行固定的財務報告以查明和降低風險;二是設定承保職權和限制,主要通過對承保范圍和資產質量的限定來降低和避免風險,將風險限制在保險企業能夠承受的一定的范圍之內;三是制定投資的指導方針或策略,即全面考慮市場的系統風險、資產負債匹配風險和利率風險等,靈活運用風險避免或風險分散策略,發揮資產證券化或衍生金融產品的作用;四是設計激勵機制,通過與高層管理者、保險商等簽訂激勵合同,促進他們對企業風險的管理。這種從實務角度出發控制風險的思路是值得借鑒的。

如前所述,Oldfield和Santomero(1997)從風險控制的角度出發,首先將金融企業中的風險分為三類:一是可以減少和避免的風險;二是精算風險,即可以在所有參與者之間進行轉移的風險;三是需要企業采取主動策略管理的風險。然后,針對三類不同風險提出了保險公司應當采取的相應控制策略:對于第一類風險,保險公司應將承保程序、保單條款和合同標準化,合理安排對承保行業的風險組合以及對保險公司資產的組合投資,以提高公司的運轉效率。對于第二類風險,直接保險公司可以將“精算風險”通過再保險的方式轉移給再保險公司,由再保險公司和直接保險公司共同分擔風險;將“巨災風險”和“利率風險”通過巨災債

券、期權和期貨等金融衍生產品的形式轉移到資本市場,由眾多投資者來共同分擔風險。對于第三類風險,保險公司應采取積極的手段根據公司自身的特點來控制那些無法轉移的復雜的精算風險和企業資產的投資風險。

與保險企業風險控制理論相關的還有風險測度技術,即如何對風險進行量化和控制研究。根據Dr.ChristopherLeeMarshall(2001)的研究。風險測度技術包括從上至下法與從下至上法。前者先設定綜合目標(例如凈收益率最大化),然后分析哪些風險因素和損失事件影響目標的波動;后者先將目標分為諸多小目標,然后逐一分析小目標的風險因素和損失事件,再將這些因素綜合起來。比較而言:從上至下法操作更為簡便,而從下至上法則更為精確。由這種分析方法可以進一步獲得相關的數理模型,進而解決風險控制的問題。

二、保險業投資風險理論

Cramer(1930)在他的研究中提出了風險理論在研究保險企業投資問題中的意義,認為保險企業同樣需要注重投資業務、關注投資風險對保險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梢哉f,Cramer將風險理論開創性地引入了保險企業的投資研究。在這之后,保險企業投資風險的研究大致可以分為投資風險與承保風險之間的關系、資本結構風險、管理中的“人”等幾個方面。

(一)投資風險與承保風險之間的關系

當Kenney在研究保險公司投資風險的問題時,他沒想到了保險公司中投資風險與承保風險存在關聯性。1949年,他正式提出保險公司的投資風險與承保風險之間存在緊密聯系的觀點。盡管他的研究沒有分析投資風險和承保風險的具體聯系:但這一觀點的提出卻為后人對保險公司中與投資相關的風險研究指明了一個方向。

在Kenney研究的基礎上,人們進一步從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角度研究保險公司投資風險和承保風險的關系。Hofflander和Duvall設計了一個數理統計模型用以研究投資風險和承保風險的關系。Jackson試圖通過隨機過程的方法研究投資與承保之間的關系。Dained還從實證角度對131家多行業承保的保險公司進行了數理統計分析。盡管采用的方法和角度不同,他們的研究結論卻是基本一致的,即隨著承保風險的增加,保險公司在投資資產中的股票比例份額會相應減少。這表明,當保險公司的承保風險增大時,應相應降低投資風險。這些研究將保險公司的投資風險與承保風險有效地結合起來,分析得出兩種風險的大致定性關系,對Kenney的觀點做了內容上的補充和證實。

上述研究雖然采用了本文出自新晨數理統計的定量分析方法,卻并未得到兩類風險的具體定量函數關系,他們的研究結論更偏向于是對兩類風險關系的定性描述。美國學者Dickerson(1961),JosephNeggars(1964),Houston(1964)和Kahn(1964)則從另一個角度研究了保險公司的投資風險問題。他們在Cramer工作的基礎上,發展了一種基于復雜分布的隨機過程的模型,這種模型描述了頻域損失機率函數和頻域損失量函數的相互作用以及頻域總損失函數的構造。這種模型可以用來評估保險公司投資的風險。Houston則在兩大風險理論的基礎上,研究如何定義和度量風險的問題,由此提供了將風險理論應用于保險公司投資風險的預測和估計的依據。至于如何定義和度量投資風險的問題,則是由Kahn(1964)引入數理模型加以處理的。Kahn研究了如何將特定的數學模型用于保險企業投資風險預測中,并且闡述了如何將一些簡單模型優化成更加復雜的模型,從而達到更高的估計和預測的精確度,并且,這些復雜模型可以應用于解決更加廣泛的問題。隨著現代數學研究的進展,Bo

rch(1960)開創性地將博弈理論應用到分析保險公司的投資風險中,從而為應用數學方法研究保險公司的投資風險提供了更為有力的工具。

然而,所有這些模型都不是足夠的精確,不能描述所有保險企業投資中的可變元素。為了提高估計及預測的精度,并且使建立的模型能適用于更加廣泛的具體問題,絕大部分歐美學者都將注意力集中到Markowitz(1959)的組合投資理論和Sharpe的金融理論上。這兩種理論是從資本市場的角度根據投資學的一般原理展開的,如果要研究保險業,則必須加以修正,以切合保險業的投資實踐。研究之初,學者們仍局限于以承保業務為主題展開,直到Gurley&Shaw(1960)第一次認識到保險公司是金融中介時,人們才進一步認識到金融理論在保險理論中的巨大解釋力。

保險業風險事件范文6

論文關鍵詞 氣候變化 風險 保險

一、保險概況

保險是集合具有同類危險的眾多單位或個人,以合理計算分擔金的形式,實現對少數成員因該危險事故所致和經濟損失的補償行為。馬克思指出:“使商品變貴而不追加商品使用價值的費用,對社會來說,是生產上的非生產費用,對單個資本家來說,則可以成為發財致富的源泉。另一方面,既然把這些費用加到商品價值中去的這種加價,只是均衡地分配這些費用,所以這些費用的非生產性質不會因此而消失。例如,保險公司把單個資本家的損失在資本家階級中間分配。盡管如此,就社會總資本考察,這樣平均化的損失仍然是損失?!薄氨kU業能給予個人以很大的保障。一種損失本來會使個人趨于沒落,但有了保險業,他這損失就可分配給許多人,叫全社會分擔起來毫不費力。不過保險業者要與他人以保障,他自己就必須有很大的一宗資本?!彼姑苷J為,保險的最本質的特點就在于它將風險在很多的投保人之間進行分散,將風險帶來的經濟損失在投保人之間平均分配以滿足人們轉嫁風險、對損失獲得補償的要求。

保險業發展到現在,已經有了很強的處理風險的能力了,并且在發展過程中,保險公司一直在開發技術應對一些長期存在的多種風險以及單一的巨大的災難。其處理風險的能力取決于以下兩個因素:一是發生的風險的種類是多樣的,但其總數必須是穩定的;二是對于巨大的風險,其必須是單一的(至少是少數的)。

二、氣候變化背景下保險業的機遇與挑戰

(一)機遇

目前在發達國家,保險業的發展幾乎已經達到了頂峰,保險幾乎已經覆蓋了社會的所有層面,各種各樣的險種讓被保險者選擇的眼花繚亂,保險業也因此有著良好的發展,幾乎所有的家庭都會購買這樣或者那樣的保險。在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一般會采取開發新品種的措施來克服一般險種近似飽和的現狀。

“澳大利亞是世界上保險業非常發達的國家,從國際范圍看,其保險企業具有極強競爭力?!钡请S著氣候變化問題的日益加劇,極端天氣事件以及由此引發的相關事件(如海平面上升、洪水災害等)發生的概率增加,由氣候變化引起的風險越來越多,在新情況下其傳統意義上的保險業是否依然能夠一如既往的發揮作用?這個問題關系到了本文的目的,即:在氣候變化的前提下,保險公司如何應對不斷變化的環境風險以及如何減少這方面的不確定性。應對氣候變化重要的戰略是適應,IPCC對適應的定義為:生態、社會或經濟系統響應現實的或預計的氣候變化及其影響、旨在減輕危害或開發有利機會以調整自身的行為。適應過程是指人類主動地通過調整社會結構和人類行為過程、實施科學措施,減輕或抵消與氣候變化相聯系的潛在危害,并利用氣候變化帶來的機會,降低社會適應氣候變化的政治和經濟成本。

由于減緩氣候變化是全球長期的艱巨的任務,適應戰略就更為現實和緊迫,在氣候變化制度下,保險己成為一項公認的與氣候變化損害風險轉移和損害補償相聯系的制度工具,在由氣候公約締約方會議所確定的適應戰略框架下,保險是與“便利充分適應”相聯系的適應措施,屬于資金機制應予以支持的中長期戰略項目,在這方面保險的業務也比較的多,雖然在適應的某些方面保險不能發揮作用,但是也能“起到工具的作用,用來為準備應對災難而適當的修改工程和增強應變能力”。受氣候變化的影響,這些自然災害演變為大災難的可能性增加了,從而保險業的壓力也會變大,但無疑這對保險業也是一個發展的好機遇。

(二)挑戰

作為保險業的業外人士,我想問題的存在是顯而易見的,那就是:在氣候變化的背景下,就我們目前所了解的保險業是否還能一如既往的存在下去呢?在新情況出現的時候未來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不可知的,而保險業的大部分業務都是建立在歷史數據的基礎上的,這些歷史數據在氣候變化這樣的新情況出現的時候,顯然已經不太可靠。保險業的可持續發展面臨著嚴重的挑戰。

1.保險范圍有限,償付能力增大

由氣候變化引起的風險變多,而同時財產不能夠投保,必定會產生一系列的連鎖反應,最為明顯的就是,財產所有人可能會在風險來臨的時候違反一定的義務保全自己的財產,這種無法投保的情況還有可能對保險標的物的價值產生重大影響。從財產所有人(如農民、企業主、房主)的角度來講,無法投保的財產對其財富來說是一種直接的損失,因為保險也是一種投資。

2.自然災害難以預測

一些自然災害難以預測性是保險風險管理中最具挑戰性的工作,相關機構向公眾預報災害的發生需要一定的時間,有時候即使對災害發生時間、地點、受災人群作出了預測,也會因為計算以及信息收集等諸多原因而使預測結果存在比較大的誤差。同時,大多數的災害的發生都有突發性的特點。由于氣候變化,發生的突發性自然災害明顯增多,這從資金上來說是多保險業的一個大的挑戰,當然,在可否開發保險業務對其承保方面,對保險業的精密計算來說也是個不小的問題。

三、面對氣候變化,保險公司、政府應該怎么做

(一)保險公司

1.及時發出有效信號

在氣候變化引發一系列更加頻繁的極端災害事件的時候,能夠在風險發生前發出有效的信號無疑是減少損失的一個非常好的方法。從保險公司方面來說,其能夠在風險最小化方面發出有效的信號,特別是在可以顯著減少社會損失的與氣候變化有關的事件方面,效果毋庸置疑是明顯的。這方面的典型例子如,某一地區建造建筑物或者從事一定的活動之前,應當考慮到會不會引起與氣候變化有關的風險(如洪水、海嘯或者颶風)的發生,如果存在這樣的可能,保險公司可以通過調整保費來發出信號抑制這種活動的發生。還有一個激進的方法就是將保費作為積極的懲罰措施來抑制高風險地區開展活動造成的高損失。

2.再保險分散風險

氣候變化帶來的風險大過以往,這也對保險公司的承受能力提出了挑戰,保險業對此應對的對策一直是將風險分散,這也是再保險市場的本能。在應對極端事件時,保險人選擇再保險使得對損失的賠償更加的分散,在所有保險以及再保險公司持有的資本金總額不變的情況下,再保險可以降低保險公司出現償付能力不足的的可能性;同樣,在發生大的風險使得保險公司賠付能力不足的情況下,保險公司通過再保險可以降低風險,減少自己的賠償金額。

(二)政府

1.由政府提供激勵機制

保險業在發展保險產品的時候應該認識到被保險人在面臨風險時能夠很好的采取措施減少損失的事實,這方面的一個典型例子就是當災難襲擊一個沒有準備的企業,使其業務中斷,該中斷造成的損失是巨大的,當然,政策并不傾向于要求被保險人采取任何的措施進行恢復。事實上,很多政策都會傾向于災難發生初期(通常會是24小時)不予支付賠款。這樣一來,很多被保險人為了確保得到補償而拖延恢復營業。因此,政府應該為被保險人提供更多的激勵機制,以使其在受到損失后快速采取措施恢復,如風險的發生超過24小時,減少其應當領取的補償,除非被保險人有證據證明其業務的恢復已經比預計的要快。這種“早日完成”的支付方式在一些行業中是屢見不鮮的,很清楚的是,這樣的措施對雙方都有利。但是,大多數被保險人并沒有一套全面的災害準備和恢復計劃,通過減少保費或者更多的有利條件來鼓勵被保險人采取一定的方式來建造或者修繕舊建筑物是其面對風險是更加穩固,這種方法已經有了成功的例子。

2.政府的監管作用

社會的重要保險都是被政府監管所認可的,法律上承認一個保險公司的失敗會給社會造成重要的損害,而大多數商業企業的失敗則不會產生這樣的后果。這樣做的原因可能是,明確因保險公司的失敗而造成損失的人,并在法律上對其進行保護是必須的,因為當保險公司失敗時,造成的損失返回到被保險人身上,這有違于公平原則。正因為如此,除了法律上的規定以外,保險公司通常會被政府所管制。

政府對風險保險的提供進行限制,使保險的提供在保險公司能夠支付的能力之內。如可以提供相當規模的儲備或出臺一項政策來排除那些保險人無法支付的風險,但是這些方法都不是特別有吸引力。就保險公司來說,還必須考慮保單持有人的利益和預期?!?973年保險法》要求對保險業進行審慎監管。2001年該法做了實質性修改,新的審慎監管要求已在2001年1月實施。新保險法的根本目標之一就是保持保單持有人和其他廣大保單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

3.政府作為最后的承保人的作用

氣候變化引起的自然災害能夠造成巨大的損失,一些發達國家的保險公司和政府已經在大幅度的分散這種全民風險。但是從整個社會層面上來看,財產仍在遭受損失,并且程度越來越嚴重,情況越來越糟糕。最需要面臨的風險是有氣候變化造成的損失其增加程度超過了保險業的再分配能力。這也許不會導致保險業的保險業的失敗,但面對這樣的風險,保險公司可能會選擇退出市場,并拒絕支付超過其支付能力的損失補償。這就導致了一個較為突出的問題:在這樣的災難襲擊時,政府應該扮演什么樣的角色呢?因為氣候變化的發生而出現的諸多的限制和排除因素則會給保險公司帶來重大的災難。如果確實出現一個相當難解決的風險,政府可以出面作為最后的承保人吸收或者減少這些損失,因此,在不能應對的災難來臨之前,保險公司和政府進行更加密切的合作共同來應對,以確保保險業在氣候變化下依舊能夠順利發揮其社會價值無疑在目前來說是較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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