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業監管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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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業監管

金融行業監管范文1

回首20世紀70年代以來的世界金融發展,其最為突出的特征就是金融創新風起云涌,新的機構、新的工具、新的市場、新的交易方式和管理不斷推陳出新,極大地提高了金融效率,成為全球金融業發展的內生推動力量。但與此同時,伴隨著金融創新的發展,全球性、地區性的金融危機和銀行危機此伏彼起,金融安全問題也日益突出。在此情況下,如何兼顧安全與效率,處理好創新與監管的關系已成為世界范圍內的重要課題。

金融創新與監管的關系,始終是矛盾的對立統一。一方面兩者具有統一性:金融監管能支持和引導創新,能消除創新的負面效應,金融創新則包含和促進了金融監管的創新;另一方面兩者又是對立的:金融創新增加了金融體系的不穩定性,削弱了金融監管的有效性,金融監管則可能抑制金融創新的效率。這種矛盾的發展過程,在現實中表現為兩者之間的一種博弈。

金融創新與監管的博弈能否達到均衡,與監管當局對待金融創新的態度和監管方式密切相關。哪一個階段金融監管支持金融創新,金融創新和銀行業就會取得快速的發展;哪一階段金融監管抑制金融創新,金融創新和銀行業的發展就明顯偏緩。而且,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之間也是這樣。

一、中國銀行業金融創新乏力:來自監管的滯后約束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銀行機構發生了重大變革,四家國有商業銀行、多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陸續建立,并在90年代后期開始引入了外資銀行;在業務交易方面,除傳統的存貸款業務外,創辦了個人消費信貸、中間業務、同業拆借、銀行債券和外匯交易活動等等。這些實際上都是金融創新。通過這些創新,我國銀行業的金融資產品種逐步走向了多樣化,不斷滿足居民、和金融機構追求利益和規避風險的需要。

但這只是自我從縱向上比較的結果,若同西方發達國家進行橫向比較,就不難發現我國的金融創新水平還是十分低下的。

(1)國際金融衍生品工具已發展到1200種,外國銀行大部分已從傳統銀行業務轉向銀行業務,但我國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和創新產品都非常之少,傳統的存、貸款和結算業務仍然是中國金融服務業的業務主體。

(2)西方國家中間業務收入在銀行營業收入中的占比不斷上升,已普遍超過25%,而我國工、農、中、建四家國有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收入在其全部營業收入中的占比分別僅為1.15%、0.9%、3.94%和1.08%。

(3)目前西方發達國家商業銀行已基本形成表外業務同表內資產負債業務各占一半的發展格局,不少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收入已超過總收入的一半以上。而我國銀行業的表外業務主要集中在傳統的結算和業務上,其總量不足銀行業務總量的5%。

(4)我國的消費信貸品種和規模非常有限,1999年末在銀行各項貸款余額中的占比僅為2%,而西方發達國家銀行的占比達到20%以上。

(5)我國外匯市場僅開設美元、港幣和日元兌人民幣的即期交易,而且只開上午場。西方國家的外匯市場則是全天候、全球性的市場,絕大多數貨幣都可進行交易,開有即期、遠期、期貨、期權等多種交易方式。

關于中國金融創新落后的原因,一些學者已進行,如受到體制制約、環境制約、管理制約、技術制約和觀念制約;由于市場機制問題、管理體制問題,金融主體創新的意識不強等等,這些方面對我國銀行業金融創新的確具有重要的。但是,從深的層次分析,則是金融監管和實踐發展的滯后,導致了中國銀行業金融創新乏力,制約了銀行體系向更高級階段發展。

其一,現行的合規性監管壓制了金融機構創新的主觀能動性。所謂合規性監管,就是把監管的重點放在金融機構的審批和業務經營的合規性上,明確規定金融機構的業務經營范圍,要求金融機構只能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開展經營活動,違規則要受到嚴厲處罰,處罰對象包括違規機構和相關責任人。這種合規性監管對于維護金融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這種安全是以犧牲效率為代價的。特別是由于處罰時掌握政策及把握尺度的差異,同時各金融機構在理解法規和執行時的差異,導致這種監管方式極大地壓制了金融機構創新的主觀能動性。

其二,仍然存在的較為嚴重的金融管制扼制了金融創新的有效空間。金融管制的放松是金融創新至少需要的兩個金融環境之一。從我國來看,在諸多方面仍存在嚴格的金融管制,這種管制壓縮了金融創新的有效空間。首先,在業務范圍上,實施嚴格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抑制性金融監管政策。其次,利率水平還沒有市場化,銀行存貸款利率基本上是由中央銀行確定的。第三,外匯管制十分明顯。此外,由于政策把握力度不準,將強化監管等同于加強管制的現象也十分突出。

其三,缺乏創新的消極監管約束了金融創新的發展。所謂消極型監管,就是注重對金融機構的違規行為進行批評、訓斥、處分、處罰,而不是對金融機構的合法有益的經營行為進行表揚、獎勵;對金融機構各種超出現行規定的創新行為不是結合實際地進行具體分析,加以疏通和引導,而是不加研究地予以堵截和取締。

其四,金融監管對創新的保護和激勵機制尚未形成。監管激勵是金融監管當局通過保護產權和推動相關制度措施來推動創新。如制訂金融創新專利保護,維護金融創新成果的獨立性;制訂創新的相關條例,明確金融創新的有關程序和有關優惠政策;制訂金融安全條例,引導金融機構正確處理好金融創新過程中安全與效率的關系。我國目前這些都是不完善的。

其五,被動的事后監管突出了金融創新的負面效應。監管部門總是在出了金融風險以后再去充當“消防隊”,而不是在風險發生前,積極主動加強監管去控制風險。這種情況之下,金融創新的風險效應無疑被放大了,引致監管部門“急剎車”,采取嚴厲措施進行大規模的整治和規范,從而限制了金融機構的自主創新活動。

其六,忽視效率的單一目標監管創造不出競爭性的市場環境。公平競爭的市場是金融創新需要的第二個方面的金融環境,金融市場的競爭有助于培育創新的主體——熊·彼特意義上的金融企業家。但是在我國,四家國有銀行仍然處于壟斷地位。而且近年來,由于亞洲金融危機的爆發,我國更加突出了金融安全,安全已幾乎成了金融監管的惟一目標,在防止金融機構之間惡性競爭的同時,一些合理的、有助于增進金融體系效率的競爭也遭到人為的遏制。

其七,監管當局自身能力不足,難以充當創新的“第一行動集團”。按照新制度學(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的觀點,創新的首要步驟是形成“第一行動集團”。由監管當局擔當“第一行動集團”是可行的。但是金融監管當局的創新能力卻相對不足,由其主導的金融創新供給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創新需求,而且帶有明顯的政府“偏好”,降低了金融創新的市場針對性。

二、加速我國銀行業金融創新:幾個現實問題的思考

(一)金融創新:中國銀行業競爭力提升的主要途徑 從國外銀行業的發展看,80年代以來,傳統的銀行業務已逐步進入衰退期,通過創新開發新的金融產品和提供新的金融服務,已成為國際銀行業增強競爭實力、穩定和開拓市場的一個重要手段。我國銀行業雖然尚未進入衰退期,但目前傳統存貸款業務給商業銀行帶來的利潤比重已在逐年下降,必須開拓新的利潤增長點。隨著我國加入WTO,銀行業市場將逐步對外開放。因此,中資銀行只有加速金融創新,才能增強中資機構的核心競爭力而立于不敗之地。

(二)金融創新:新世紀中國金融發展的動力之源

從世界各國金融業的發展來考察,金融發展的主要推動力來自于兩個方面:其一是改革推動;其二就是創新推動。我國銀行業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加速發展,主要歸功于體制轉換和改革政策的推動。但是,在新的世紀里,金融發展中改革政策因素、體制轉換因素的推動力將逐漸減弱,中國金融發展必須依靠新的動力——金融創新。金融創新是金融發展的內生推動力量,通過金融體系內部各種要素重組或創造性變革所出現的金融創新,可以不斷地創立更為合理的金融制度、更為先進的組織管理形式、更為全面和優良的金融業務、更為豐富的金融工具和更多類型的金融機構,由此推動整體金融業不斷向前發展。

(三)我國銀行業金融創新的基本原則與發展方向

金融創新是一把“雙刃劍”,在提高金融業效率的同時對安全卻產生了諸多的負面影響。要充分發揮金融創新對銀行業發展的積極推動作用,而將其負面作用降至最低,主觀方面要求我們從增強金融創新的規范性入手,在創新來臨之前,確立正確的創新原則和方向。

1.銀行業金融創新的基本原則。

(1)收益與風險對稱原則。金融創新必須在有效控制風險和實現風險與收益均衡的條件下,既規范穩健,又靈活大膽地進行。

(2)滿足金融需求原則。金融創新是為滿足現實的金融需求,沒有需求的創新是毫無價值的。

(3)國際通用性原則。隨著中國加入WTO,商業銀行的金融創新必須考慮到與國際接軌的問題。

2.銀行業金融創新的發展方向。

其一:為實質經濟發展服務的創新方向。金融與經濟存在不可分離的依存關系,金融產業的基本功能就是滿足實質經濟運行中的投融資需求和金融服務性需求,脫離了實質經濟運行,金融創新也就失去了實質性意義。因此,必須以開發和強化金融產業基本功能為立足點,以滿足實質經濟運行中的金融需求為出發點,堅持為實質經濟發展服務的方向才能使商業銀行的金融創新具有堅實的基礎和真實的動力,才能使創新具有實質性意義。

其二:追趕國際領先水平的創新方向。戈德·史密斯和愛德華·肖等人認為,各種類型國家的金融發展大致沿著一條道路前進,只不過在不同的時間序列上處于不同的階段。按照這種觀點,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業會逐步向發達國家靠攏,但是很緩慢。而金融創新的出現,改變了這種狀況,它使發展中國家的金融發展有了一條相對的捷徑。只要發展加強追趕發達國家水平的原創性創新,加快對發達先進金融領域的吸納性創新,就能使發展中國家金融產生跳躍性的發展,從而縮短趕超發達國家水平的時間。

開放趨勢下銀行業的金融創新與監管制度創新(下)

2002-01-14

根據上述兩個基本方向,從現階段我國的具體實際來看,我國銀行業應在以下領域盡快取得突破和發展。

銀行。網絡銀行是運用信息技術及現代通信技術打破傳統的銀行組織界限,以網絡為基礎進行銀行業務活動。它通過構建的“虛擬銀行”,讓人們從網絡渠道取得、利用金融信息資源,從而提高銀行的工作效率以及對客戶服務的效用。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網上銀行業務,不僅可以突破傳統銀行服務時間和空間上的限制,而且可利用這次難得的發展機遇,降低業務成本,鞏固和擴大客戶群體與市場份額。

金融控股公司。全能型金融控股公司,是指擁有若干家從事不同金融業務的獨立金融子公司控制權的金融集團。其優點是:控股母公司能運用組合理論、協同理論和能力理論對子公司進行戰略協調和管理,子公司作為經營實體獨立從事經營活動。因而金融控股集團在整體上可視作全能型銀行,在分業經營體制下,提高自身整體競爭力,應對外資銀行混業經營的挑戰。

中間業務。隨著商業銀行從勞動密集型向知識技術密集型的轉變,投資理財、信息咨詢、資產重組和衍生金融工具等中間業務將成為現代商業銀行發展的主流,也是商業銀行競爭的“聚焦點”和經營利潤的增長點,特別是外資銀行進入后,將在這一領域形成嚴峻的挑戰,中資銀行如不加速金融創新,提高市場競爭力,在與外資銀行的激烈競爭中將會迅速敗下陣來,喪失這一新的利潤增長點。

消費信貸。消費信貸是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重要措施。發達國家信貸消費在消費中的占比一般達40%以上,消費信貸在銀行貸款中的占比在20%左右,形式多樣;而我國目前僅有2%左右,形式非常單一,必須通過創新來滿足不斷增長的需求。

國際金融業務。隨著金融經濟的來臨,金融已逐漸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重要手段,在國際經濟交往中的作用日益突出。與外資銀行相比,我國商業銀行在辦理信用證、款項劃撥及各類國際融資業務時都處于劣勢,無論是清算服務還是結算業務,其速度和質量均不如外資銀行。如不加速創新,迎頭趕上,在與外資銀行的競爭中將喪失這一規模不斷壯大的業務領域。

投資銀行業務。投資銀行業務是近年來世界各大商業銀行積極創新和發展的業務領域,它的興起是銀行業開始向規模化、全面化發展的重要標志。我國銀行大力發展投資銀行業務,對加快經濟改革步伐,促進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有重要意義。

三、監管制度創新構想:提供促進創新的監管制度安排

(一)監管制度創新的原則

1.效率與安全相結合的原則。金融監管制度的創新要將安全與效率同時兼顧,不能重此輕彼。

2.規范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設計規范的監管標準是維護金融業公平競爭的前提,但是在不同的時期、不同的地區對不同的機構按單一的標準進行規范,則很可能會給一些經營情況良好的金融機構的形成桎梏。

3.短期性與長期性相結合的原則。既應注重在短期內維護金融安全,又要注意在長期內盯住發達國家的金融水平,鼓勵追趕發達國家的金融創新。

4.放松管制與加強監管相結合的原則。既要放松管制,鼓勵創新,又要針對放松管制和金融創新可能帶來的金融風險加強監管,保持金融穩定。

5.適度監管的原則。監管過嚴即金融管制會抑制金融創新,阻礙金融業的發展。但是如果對金融創新活動不加監管,則會增加金融體系的不穩定性,危害金融安全,反過來也阻礙金融創新和金融業發展。因此,從促進創新的角度來看,把握適度的監管是極其重要的。所謂適度監管,如下圖所示,就是使監管的收益——成本之差盡可能最大化的監管區域。

(二)適應我國銀行業金融創新需要的監管制度創新構想

1.加快監管理念創新步伐,建立適合和支持金融創新的監管模式。

(1)在監管目標模式上,由合規性監管向目標導向型監管轉變。金融監管應該是目標導向的,即監管者規定明確的目標,但不規定具體的做法,只要能夠達到相應監管標準,商業銀行便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由行為。目標導向型監管是實現由中央銀行外部監管為主向商業銀行自我管理、自我控制為主轉變的必然選擇。這種背景下商業銀行易于獲得相對寬松的金融創新環境。

(2)在監管上,由全面監管向重點監管轉變,突出加強對資產風險和創新業務的監管。即由支付風險監管向資產風險監管轉變,由傳統業務監管向中間業務等創新業務監管轉變。

(3)在監管方式上,由直接的監管檢查向間接的考評監督轉變,由普處向監測考評轉變。變簡單的檢查和處罰為間接的監測監督和評價,變單純的行政制裁為自發的市場競爭和優勝劣汰,變一味的和行政處罰為將機構升降格、業務種類增減、高管人員準入退出等方面結合起來實施綜合治理。通過這種誘導式、監測式監管,變較為直接和嚴厲的金融管制為間接和相對寬松的市場化監管,給商業銀行一定的自主創新空間。

(4)在監管程序上,由風險事后控制監管向風險過程控制監管轉變,建立實時監管制度。實時監管與事后監管的區別在于實時監管是對金融業務處理全過程的監管,不僅重視結果,更重視過程。實施實時監管有利于對各商業銀行的金融活動及時進行規范和引導,支持和促進金融創新的發展。

(5)在監管組織架構上,由單向被動式監管向雙向互動式和聯動式監管轉變。加強監管者和被監管者進行溝通和交流,促使監管人員對商業銀行作出更切合實際的評價,有利于被監管者充分了解相關的監管政策和標準,從而抵消和抑制金融創新的負面效應。

2.逐步改革現有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框架,為金融機構開展金融業務創新創造空間。打破“漸進式改革”的常規,實行“跨越式改革”,目標定位在世界金融業發展和監管的最新走勢上,實施統一的監管,建立統一的監管框架。這不僅符合未來混業體制改革的需要,而且即使是在分業經營的情況下,實施統一監管也有利于促進金融創新和加強對各種類型金融創新活動的監管。

3.建立并啟動經營績效考評和差別監管體系,逐步構造支持商業銀行優化發展、加速創新的激勵機制。一是建立金融機構市場優化制度,形成有進有退、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二是建立商業銀行業績綜合考評體系,形成良性競爭、汰劣扶優的市場化監管機制。三是扶優限劣,建立差別監管制度,鼓勵發展快、管理規范的機構加快創新。

4.建立并啟動金融創新支持體系,逐步構造銀行業良性有效發展的生長機制。一是規范金融創新業務市場準入制度。對有意逃避金融監管、轉移風險和投機性強、潛在風險大的創新業務要嚴格限制,實行審批制度;對有利于增加有效利潤、有利于增強競爭實力、有利于改進服務的創新活動要積極鼓勵,實行報備制度。二是加強引導,建立金融創新目標導向制度。由中央銀行《金融創新指導意見》和《金融創新風險管理指南》等,對商業銀行的金融創新給予窗口指導,督促商業銀行加強對創新業務的風險管理。三是建立創新業務績效評價體系。通過各類創新業務的成本利潤率、相關業務支持率、資產風險度、內控管理等指標,形成考評機制,真正扶持那些有效益或有潛力的創新業務。

金融行業監管范文2

關鍵詞:金融監管;金融創新;內部控制

一、我國金融監管存在的問題

現階段,我國實行的分業監管的監管模式專業化優勢較為突出,便于分散風險,而這一點亦導致了監管協調中深層次的問題,中國加入WTO以后,面對來自混業經營、金融創新、網絡金融的挑戰,這一問題更加突出。

(一)監管目標不夠明確。在市場經濟發達國家,金融監管目標與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目標是不同的。貨幣政策目標是宏觀目標,借助貨幣政策工具調節貨幣供應量,以保持幣值穩定。而金融監管的目標較為具體,突出強調保護存款人利益和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定。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1986)、《金融機構管理規定》(1994)和《商業銀行法》(1995)的內容看,我國的金融監管目標具有多重性和綜合性。金融監管既要保障國家貨幣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的有效實施,又要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存款人利益,保障平等競爭和金融機構合法權益,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全。這實際上是將金融監管目標與貨幣政策目標等同看待,強化了貨幣政策目標,弱化了金融監管目標,從而制約了金融監管的功效。

(二)金融監管獨立性不夠。巴塞爾委員會《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規定:促進有效銀行監管,必須具備穩健且可持續的宏觀經濟政策,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礎設施,有效的市場約束,高效率解決銀行問題的程序以及提供適當的系統性保護機制等基本條件。更為重要的是,在一個有效的銀行監管體系下,參與銀行監管的各個機構要有明確的責任和目標,并應享有操作上的自和充分的資源。我國銀監會作為國務院下屬機構,在業務操作、制定和執行政策、履行職責時,較多地服從政府甚至財政部的指令。銀監會分支機構在實際監管中很難不受地方政府的制約,當監管機構的監管行為觸動地方政府的利益時,地方政府往往對監管機構施加壓力,從而弱化了監管作用。

(三)金融監管機構協調性差。從金融監管機構的設置來看,我國基本上屬于分業監管模式。但是,這些部門的職責缺乏嚴格的界定,相互間缺乏協調。因而在實際操作中,常常導致監管過程脫節,多頭、分散,使監管環節出現諸多漏洞。

(四)金融監管措施不力。從金融監管手段看,我國金融監管長期依賴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金融監管以計劃、行政命令和適當的經濟處罰方式進行?;窘鹑诜膳c實際工作的要求相差甚遠,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監管難以做到有法可依和違法必究。從金融監管方式來看,我國的金融監管主要是外部監管。由于自我約束、自我管理機制不健全,自我監管能力極低,金融同業工會等行業自律性組織在我國也極為少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監督機構對金融機構的監督和檢查非常少。從金融監管內容來看,我國金融監管中的風險監管幾乎是空白,監管部門將主要精力放在機構審批和業務審批上,對金融機構日常營運監管較少,金融監管和稽核也忙于完成上級任務,作用有限。從金融監管標準來看,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檢查和評級以及風險管理沒有一套統一的具體量化標準,監管行為隨意性強。

(五)現行監管制度不利于金融創新。在現行分業監管制度下,銀行參與證券業務被限制,一些具有轉移風險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產品和金融工具無法在市場立足,影響到證券機構的運作及策略,證券市場表現出很強的短期投機性和不穩定性。

(六)現行監管制度不利于金融業的規模集中?,F行分業監管制度,不利于銀行業向“全能銀行”發展,影響其國際競爭力的提高;對于證券、保險的嚴格限制、融資及投資渠道的缺乏、傳統單調的業務品種,加劇了同業之間的惡性競爭,使證券、保險行業競爭力下降。

二、金融監管趨勢

(一)金融監管體制的組織結構向部分混業監管或完全混業監管的模式過渡。英國的盧埃林教授在1997年對73個國家的金融監管組織結構進行研究,發現有13個國家實行單一機構混業監管,35個國家實行銀行、證券、保險業分業監管,25個國家實行部分混業監管。后者包括銀行證券統一監管,保險單獨監管(7個);銀行保險統一監管、證券單獨監管(13個)以及證券保險統一監管、銀行單獨監管(3個)三種形式。受金融混業經營的影響,完全分業監管的國家呈現出減少趨勢。

(二)金融監管法制呈現出趨同化、國際化趨勢。由于經濟、社會文化及法制傳統的差異,金融監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區風格,影響較大的有兩類:一是英國模式。歷史上,英國對金融業的監管主要采取行業自律形式,英格蘭銀行在履行監管職責時形成了非正式監管的風格,不以嚴格的法律、規章為依據,而往往借助道義勸說、君子協定等來達到目的。二是美國模式,以規范化聞名于世,監管法規眾多,為美國金融業的發展營造了一個規范有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兩種模式出現了相互融合的趨勢,英國不斷走向法制化,注重法制建設;而美國則向英國模式靠攏,在不斷放松管制的同時增強監管的靈活性。

不斷加深的金融國際化,客觀上需要將各國獨特的監管法規和慣例納入一個統一的國際框架之中。雙邊協定、區域范圍內監管法制一體化,尤其是巴塞爾委員會通過的一系列協議、原則、標準等在世界各國的推廣和運用,都將給世界各國金融監管法制的變革帶來沖擊。

(三)金融監管越來越重視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制度和同業自律機制。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是實施有效金融監管的前提和基礎。外部金融監管如果沒有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相配合往往事倍功半。國外銀行經營管理層的內控意識很強,國外商業銀行一般專門成立獨立于其他部門的、僅僅對銀行最高權力機構負責的內部審計機構,并建立了健全的內控制度。近年來,由于巴林銀行、大和銀行以及住友商社等一系列嚴重事件的發生都與內控機制的缺陷有直接關系,國際金融集團和金融機構開始重新檢討和審視自己的內控狀況,許多國家的監管當局和一些重要的國際性監管組織也開始對銀行的內部控制問題給予前所未有的關注。

金融機構同業自律機制作為增強金融業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受到各國普遍重視。以歐洲大陸國家為代表,比利時、法國、德國、盧森堡、荷蘭等國家的銀行學會和某些專業信貸機構的行業組織都在不同程度上發揮著監督作用。各國都比較重視金融業工會組織在金融監管體系中所起的作用。

(四)金融監管向國際化方向發展。隨著金融國際化的發展,各國金融市場之間的聯系也不斷增強,各種風險在國家之間轉移、擴散不可避免。金融國際化要求金融監管的國際化。因此,西方各國致力于國際銀行聯合監管,如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通過的《巴塞爾協議》統一了國際銀行的資本定義與資本率標準。各種國際性監管組織也紛紛成立并進行合作與交流。各國對跨國銀行的監管趨于統一和規范。

三、改善我國金融監管的思路

(一)由人民銀行牽頭建立金融穩

定協調機制,協調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的監管工作,使其監管向功能型發展。人民銀行要成立“金融協調委員會”,通過立法使金融監管聯席會議法制化?!敖鹑趨f調委員會”可以對三個原有的監管機構進行整合,其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是研究銀行、證券、保險監管中的重大問題,定期磋商,及時交流監管信息,界定業務交叉中的監管職責,解決分業監管中政策協調和配合問題。

(二)建立和完善金融監管法律體系。國家應盡快出臺相關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應能夠涵蓋所有的金融業務,具有嚴密性、配套性和協調性。盡快制定已經出臺金融法規的實施細則,增強其可操作性。針對我國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不健全問題,以法律形式明確接管的具體程序及具體措施,明確金融機構的解散原因和程序,金融機構合并、分立、破產清算的形式、條件、程序及法律后果,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三)改進監管方式。目前,發達國家均建立了比較完善的風險目標監管,其核心是運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專業知識和信息,判斷最新發展趨勢和主要風險領域,及早發出預警信號。我國的金融監管方式也應由過去粗放式監管向風險目標監管轉變:由單純的業務合規性監管,向合規性監管和風險性監管并重、以風險性監管為主的方向發展;由單一的現場檢查,向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督相結合、以非現場監督為主的方向發展;由傳統的手工檢查,向手工檢查和現代化的計算機檢查互補、以計算機檢查控制為主的方向發展;由對金融違法的事后管制,向事前防范、正確引導金融機構的創新活動、將金融監管和金融創新有機結合的方向發展。在我國的金融監管中,非現場檢測和現場檢查都沒有很好地發揮作用,由于宏觀經濟環境、金融機構以及金融監管機構自身行為的影響,非現場檢測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必須盡快建立規范化的非現場檢測體系、法律體系和風險監控指標,建立規范化的會計報告制度;利用計算機等先進工具,發揮網絡監控作用;盡快實現對風險的事前預警,使非現場監測成為現場檢查的目標導向,現場檢查成為非現場檢測的基本依據。

(四)完善金融監管主體自身建設。我國目前金融業法定監管主體有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為適應后WTO時期的監管需要,應加強監管主體自身建設。一是改進現有法定監管主題的權責制度,塑造具有獨立性和自主執法權的監管主體,防止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門的干預。二是加強監管機構的隊伍建設,提高監管的專業水平。三是為彌補法定監管主體的局限性,應補充監管主體,建立金融同業工會,借助同業自律補救現有法定監管的不力,以同業公會充實法定監管主體和完善監管,制約和防范法定監管主體權力的濫用。

(五)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社會監督作用。只有充分利用各種社會中介力量進行監管,才能取得較好的效果,形成法定監管機構——中介機構——商業銀行自律組織的有效監管體系。

通過行業自律的方式進行金融監管是世界普遍采用的形式,如香港銀行公會、美國的基金聯合會、臺灣證券投資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等均屬金融行業自律組織。我國金融公會組織尚不健全,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銀行工會在行業內的自律作用可以大大減少國家在金融監督與矯正方面的成本。

金融行業監管范文3

近些年來,銀行業金融機構發展迅速。它們在產品創新、營銷理念、制度構建、用戶服務等多個方面不斷的深入發展。這些方面的發展為經濟社會的穩定做出了相當大的貢獻,與此同時也帶來了銀行業監管的難度的增加。因此,銀行業監管機構要不斷的深入研究和調研,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方法來不斷的提高其監管效能,才能不斷的滿足進一步銀行業金融機構快速發展的要求,才能促進銀行業穩定健康的發展。

一、銀行金融業監管的概述

銀行等金融機構在經濟發展中起重要的作用,是現代金融業的主體,其發展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國家的經濟安全。鑒于銀行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并且其行業具有特殊的性質,世界上各國都相距成立了銀行業的監管機構,對銀行業進行適當的政府干預和監督管理工作。在中國,1984年起,中國人民銀行履行對銀行業、證券業等方面的監管。2003年,中國成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承擔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并在各省市設置派出機構,承擔對當地銀行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

二、銀行金融業監管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金融監管模式采用的是一行三會的分業監管模式。其中一行指的是人民銀行,三會指的是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人民銀行的具體負責對貨幣政策方面的調控。三會分別對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進行監管。從監管的布局形式來看,現有的監管體制對銀行業監管已經基本完善。但隨著國際金融業市場的風云變化,原有的監管體制中的弊端不斷地暴露出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監管主體獨立平級,協調溝通能力較差。由于人民銀行、三會是平級的主體,相互之間沒有固有的隸屬關系。盡管在法律上各自機構權責明確,但是在實際監管操作的過程中仍然各自為政,缺乏相互溝通協作能力。現代金融業的發展已經使各種金融機構跨越了各自的界限,業務關系交叉不斷。各自監管機構在執行監管的過程中職能的區分度越來越模糊,難以保證監管的有效開展。一旦遇到經濟危機等大的金融危機事件,監管過程中權責不明確,溝通不順暢的弊病便會明顯的顯現出來,不利于我國金融業穩定健康的發展。

監管法制不完善。近些年來,我國銀行業法制建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各種法律規章制度以及相應的司法解釋不斷的完善。該文原載于中國社會科學院文獻信息中心主辦的《環球市場信息導報》雜志http://總第535期2014年第03期-----轉載須注名來源出臺了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外匯管理條例》、《儲蓄管理條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形成了較為成熟的法律制度體系,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是如果探究梳理相關的法律規章制度,仍然能發現監管法制存在一定的漏洞。首先,監管法律原則性過強,內容也相對簡單,不利于實際操作。其次,較多的規章制度往往局限在金融銀行業具體的業務中,無法本著監管質量的角度實施效率監管的理念。再次,各個監管機構由于缺乏必要的協作和溝通,所指定的法律規章制度重復建設,甚至相互沖突,協調性差,操作實際過程中會導致辦事效率低下,責任追究不明確等現象的出現。

銀行金融業內部監管較為薄弱。中國的銀行金融業除了受中國銀行、三會監管以外,其自身也有行業內部監督管理,這樣可以使行業機構能自查自糾。但是盡管如此,由于一些銀行金融業內部監管較為薄弱,仍存在銀行為了追求更高的利潤而不顧自身的風險的事件發生。

三、如何有效的對銀行金融業監管

進行銀行金融業的監管就是為了促進銀行業持續健康的良性發展,規范銀行金融業的經營行為,降低其金融風險,保證公眾對銀行業的信息。因此,如何有效的對銀行金融業進行監管對于保證銀行金融業健康發展意義重大。

首先,采用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管理的統一。在我國,各地銀監派駐機構經常采取現場檢查的方式,定期對所轄的銀行金融業進行指導檢查。一方面能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另一方面能為當地銀行金融業的有序經營起到監督的作用。同時,非現場管理也要不斷的應用到監管管理過程中。定期讓其所轄銀行金融業上報金融報表。采取定量分析的方式,對相關金融行業的經營情況進行定量定性的分析。兩種手段相輔相承、相互補充。既能從宏觀的角度把握銀行金融業的經營狀況,更能從微觀的角度利用數據分析得到確切的運營狀況。

其次,促進行業自律,推進外部管理向內部管理的轉變。銀行金融業的監管單位雖然在很大程度上能夠對金融機構的運營情況、風險控制等方面做到有效的監督管理。但是由于現在銀行金融行業蓬勃發展,相關監管機構在人力上或多或少都存在短缺,而且現代銀行金融業經營多種多樣,監管機構的工作人員可能會存在在某一領域對相關經營活動不了解不熟悉的現象,無法有效的指導和監管行業健康運行。因此,監管機構除了及時加大自身隊伍建設,還應引導銀行金融業做到有效的內部自查,內部管理。提高它們的內審水平。通過舉辦學習班,交流會等方式鼓勵它們提高內審隊伍。在目前銀行金融業廣泛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時代,銀行金融業內部應更加重視健全其內部經營管理,加大內部風險預控和內部審計,這樣才能使整個行業朝著有序健康的環境發展。

再次,完善銀行金融監管法制。依照法律對銀行業進行監管,是我國銀行金融業監管的前提和基礎。我國銀行法律類體系存在較為混亂的缺陷,因此一方面

金融行業監管范文4

0 引言

頂崗實習是指學生在掌握基本理論的基礎上,在學校的組織和教師的指導下,通過從事一定的專業工作實踐,掌握業務技能或提高職業綜合素質能力的過程,是高職院校實踐育人的重要環節和主要形式,是完成人才培養方案的關鍵環節。對用人單位來說,頂實習是了解高職學生的職業技能和職業素質的主要窗口。對學生來說,頂崗實習提高了高職學生的工作能力和競爭力,也增加了就業的機會。因此,深刻認識頂崗實習的重要性,提高學生實習管理質量,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1 高職院校金融管理專業于銀行系統開展頂崗實習存在的問題

1.1 頂崗實習單位找尋難

由于金融管理專業學生的就業崗位多是面向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類企業,而這些企業一方面需求高學歷高技能的人才,另一方面由于企業自身的工作安全性、行業特殊性等風險控制方面的考慮,不愿意接收學生進行工學結合、頂崗實習等工作,即使接受了實習生也難以讓其接觸實際業務,尤其是銀行系統。如何破解這一難題,形成穩定的、長效的校企合作機制是金融管理專業人才培養過程中必須克服的一大難題。

1.2 頂崗實習學生積極性不高

首先江蘇的“90后”大學生普遍家庭條件較好,怕吃苦,抗挫折能力也較差。在銀行實習的學生一方面擔心自己不能勝任崗位工作,一方面又承受不了工作中的挫折。其次,一般高職院校往往把頂崗實習安排在畢業前一學期,此時學生面臨轉本考試或者就業壓力,往往不能安心在學校安排的頂崗實習崗位實踐鍛煉。因此,學生頂崗實習積極性不高,影響了實習質量。

1.3 頂崗實習指導難

銀行網點多且分散,各網點容量有限,平均每個網點僅能容納1-3名實習學生,因此,高職院?;静粫沙鰧B毥處熑嵙晢挝贿M行跟蹤指導和考核,因而頂崗實習期間學校的指導老師很難發揮實習指導作用,通常由銀行的主管任校外指導老師指導學生。由于校外指導老師非專業教師,往往只關注學生的業務水平,對學生的能力水平、心理特點、思想狀況等不能很好把握,存在一定弊端,此外,實習單位指導老師還有自己的工作任務,無法抽出太多時間來指導學生,參與指導的熱情不高,與校方溝通少,對學生的實習情況缺少必要的反饋,不利于高職院校掌握學生實習期間的實際情況,無法保證頂崗實習質量和效果。

2 解決高職院校學生銀行系統頂崗實習問題的對策

2.1 依托校企合作理事會,校銀合作育人

2015年11月,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金融學院成立了校企合作理事會,由江蘇銀行淮安分行行長任理事長,并代表江蘇銀行淮安分行與金融學院簽訂了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頂崗實習基地協議書和駐企工作站協議書。

江蘇銀行是在江蘇省內無錫、蘇州、南通等10家城市商業銀行基礎上,合并重組而成的現代股份制商業銀行,開創了地方法人銀行改革的新模式。截至2015年年末,江蘇銀行資產總額達12835億元,各項存款余額達7759億元,各項貸款余額達5608億元。8月2日,江蘇銀行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掛牌,代碼600919。時隔六年,A股銀行板塊再迎新成員。江蘇銀行也由此成為近十年來上市的首家城商行。

江蘇銀行淮安分行是江蘇銀行的分支機構之一,共有36個網點,設有15個管理職能部門,共有895名正式員工。截至2016年6月,淮安分行各項存款余額為332.17億元,較年初增長84.86億元,市場占比達11.3%,市場份額居淮安同業第一,是淮安地區第一大行。

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借助校企合作理事會的橋梁作用與江蘇銀行淮安分行合作,江蘇銀行銀行與學生進行雙向選擇,組建“江蘇銀行淮安分行大堂經理助理訂單班”,簽訂三方協議。簽訂協議的學生由金融學院和江蘇銀行共同培養,學生以銀行“準員工”的身份在銀行開展實訓教學和頂崗實習,銀行將這部分“準員工”納入企業的員工管理體系,學生到銀行工學結合和頂崗實習的難題迎刃而解,形成了長效的校銀合作機制。

2.2 校銀協同,做好實習準備工作

首先,金融學院調整人才培養計劃,將頂崗實習時間安排在大二階段,以排除學生轉本和就業等影響因素。實習動員階段,請江蘇銀行高管進校宣講,金融學院教師校內動員,前期優秀實習生分享實習收獲。先由學生自愿報名,再由銀行面試選拔組建“大堂經理助理訂單班”。對于高職學生在頂崗實習過程中的思想問題,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在實習之初就著力于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導學生做好角色轉換的準備,進一步加強職業道德、事故應急、自救等方面的教育,明確校外頂崗實習期間行為規范和安全守則,提高學生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同時,邀請分行人力資源部領導對學生進行企業文化和管理規章制度的解讀;上崗前,由分行零售部對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校銀雙方從學生的心理、行為和技能等方面做好充分地準備。

設立激勵制度,實習過程中,實習生實習期間除基本待遇外還有與銀行正式員工同標準的業務提成;對于在實習過程中表現優異的學生可獲優秀實習生稱號,在入黨和各項評優中優先考慮,提高學生頂崗實習積極性。

2.3 校銀共管,提高實習質量

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與江蘇銀行頂崗實習班采用了雙重管理模式,即校內由專業教師負責,校外由各網點主管分別指導,校內外協同管理。一是校內外指導老師和實習生共同組建QQ群和微信群。校內指導教師利用QQ群和微信群實現學生的日??记?、電子簽到、溝通和校外指導老師的信息反饋。校內指導教師與學生每周至少通過話一次,還要以網絡、微信、短信等方式輔導學生,解答學生的問題,并記錄在教師指導手冊上;學生每周反饋實習小結,發送實習群和指導老師郵箱,不僅可以使得校內外指導老師了解學生的實習情況還促進了實習生之間互相學習交流。二是每月學院領導帶隊到學生實習網點實地考察,與行長面對面開展調研、舉行實習生座談會等。校銀雙方共管,加強過程管理和考核,提高實習質量。

3 實踐成果

金融行業監管范文5

關鍵詞:銀行業;宏觀審慎監管;研究

中圖分類號:F83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10)09-0055-04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0.09.12

2008年末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國際上公認的一個重要教訓就是監管機構在強化微觀審慎監管要求的同時,忽略了宏觀審慎監管的建設。危機后,如何防范、應對和處置系統性風險成為各國加強金融監管面臨的主要研究課題,也是宏觀審慎監管所強調的內容。

一、問題的提出

所謂宏觀審慎監管,從金融體系整體而非單一機構角度實施的監管,并力圖通過對風險相關性的分析、系統重要性機構的監管來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風險。而銀行業宏觀審慎監管是指以制度和措施防控銀行業系統性風險,即如何識別和度量銀行業系統性風險,如何防止風險在不同市場和機構之間傳遞,如何實現各類宏觀審慎監管當局之間的協調與信息共享。再從宏觀審慎監管的目的來看,其旨在防范系統性風險。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國家宏觀經濟調控部門,負有金融穩定之責,其加強宏觀審慎監管屬法理之中,但“三會”作為微觀監管部門,也要提加強宏觀審慎監管。一個更關鍵的問題在于目前“一行三會”的架構之間的宏觀審慎監管是否能做到互通信息。從銀行業監管角度來看,加強宏觀審慎監管是否會偏廢促進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維護公眾對銀行業的信心的監管目標,以及加強銀行業宏觀審慎監管是否會與中國人民銀行及其他監管機構發生職責重疊,如果加強銀行業宏觀審慎監管著實必要,那么它是對付金融危機的應時之需,還是長期之策,銀行業宏觀審慎監管的工具又是什么,以及它監管的重點有哪些?本文將圍繞以上問題展開研究。

二、銀行業宏觀審慎監管的必要性與特征分析

由于我國金融業在綜合經營不深、對國際金融市場參與不深的情況下,銀行業損失較小。雖然避過了金融危機,但并非說明我國的銀行業監管能力超強。受國際金融危機啟發,當前,我國銀行業監管實行宏微觀審慎監管相結合有其必要性,但同時在監管實踐中也面臨著重重障礙。

(一)傳統系統風險理論與現實金融危機比較

傳統的系統風險認識理論認為系統風險的爆發主要由銀行而非其他金融機構引發的,銀行作為存貸方的中介,其資產結構具有存短貸長的特征。因此,它的倒閉能夠引發系統風險,而其他金融機構因自有資金和客戶資金相分離,不具有銀行這樣的地位和作用,它的倒閉不會引發系統風險。但此次金融危機實況表明,正是投資銀行等券商的先行倒閉繼而殃及銀行,在金融危機爆發伊始,與投資銀行、保險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相比,商業銀行系統遭受的損失的確較小,但伴隨著危機的發展和影響的深入,以花旗為代表的國際大型銀行也遭受了極大的損失。因此,銀行之外的金融機構也會引發系統風險。

(二)宏觀經濟平穩與銀行業有效監管比較

良好的宏觀經濟環境有利于促進金融穩定與金融業的發展。為此,金融業的機體健康和安全穩健取決于其所置身的宏觀經濟環境。如果宏觀經濟環境不良,宏觀經濟政策缺失,那么金融審慎經營與審慎規制和監管免不了會受到宏觀經濟環境和政策的“綁架”而無法有效貫徹,最終貽害金融和實體經濟自身。反之,銀行業的穩健對金融穩定和宏觀經濟平衡起著重要作用。長期以來,我國金融市場一直是銀行主導型市場,銀行業資產占全部金融資產在90%以上,因此,我國金融風險主要來自銀行系統。經濟增長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銀行體系的安全性,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銀行業的穩健運行。

作為穩健經濟環境的關鍵組成部分,有效的銀行監管與有效的宏觀經濟政策一起構成了金融穩定的關鍵因素。從2008年末至2010年一季度末,為確保中央提出的“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政策目標的完成,央行實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人民幣各項貸款2009年新增9.59萬億元,2010年一季度新增2.6萬億元。巨額信貸背后,貸款集中度問題突出,不僅客戶結構,而且期限也高度雷同。在這種情況下,單純的針對個體的微觀審慎監管已經不能完成對風險的全覆蓋,宏觀審慎監管提上日程,即更需關注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整體系統性風險。

(三)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比較分析

宏觀審慎的誕生填補了宏觀經濟政策(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和微觀審慎監管之間的鴻溝。加強銀行業宏觀審慎監管,有助于降低銀行業金融體系的順周期性。作為一種新型的監管模式,其區別于微觀審慎監管主要顯現在不同的監管目標以及由此而采取的不同監管措施上。銀行業宏觀審慎監管的目標在于防范銀行業系統性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的整體穩定,防止經濟增長受影響;在監管內容上,銀行業宏觀審慎監管側重在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整體行為以及金融機構之間相互影響力的監管上,同時關注宏觀經濟的不穩定因素;從具體監管對象上看,銀行業宏觀審慎監管更關注銀行和以銀行為主的金融集團的行為,以及金融市場整體趨勢及其與宏觀經濟的相互影響。而基于金融創新使得風險轉移的形式多樣化和金融一體化背景下使商業銀行面臨著無法規避的系統風險,僅僅通過微觀層面的審慎監管還不夠,尚需要宏觀層面的審慎監管。

(四)宏微觀審慎監管與現有體制比較

堅持宏微觀審慎監管有機結合,有助于實現兩者相互促進,增強彼此的監管效果。如對于銀行的信用風險敞口監管,微觀審慎監管措施會關注該銀行信貸資產的集中度和相關放貸政策,而宏觀審慎監管措施則會關注銀行業整體的信貸規模及其與有關資產價格的關系,并據以判斷銀行體系是否正在積累信用風險。而現有體制之困在于:一是多頭監管風險。在傳統的分業經營模式之下,不同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被嚴格限定在特定的領域之內,金融監管采取機構監管的多頭監管模式,單家監管機構容易犯下“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錯誤。其一,在金融創新的推動下,當形式上不同業務種類的金融機構所提供的金融服務在經濟功能上有相互替代的可能時,機構監管模式就很容易受到金融機構的規避與操縱,無法對金融機構實施有效的監管。其二,可能使得不同監管部門對同一宏觀經濟政策態度不同,進而影響金融監管與宏觀經濟政策的協調結果,不利于協調機制發揮實效[1]。其三,基于多頭監管產生的三家金融監管當局之間的協調與信息共享、監管當局、中央銀行和其他宏觀審慎部門之間的協調與信息共享,仍然限于表面化和形式主義,缺乏實際效果?!叭龝痹谘胄泻拓斦咳毕闆r下召開過兩次監管聯席會議,并以備忘錄的形式表示對金融機構綜合經營應實行“主監管”制度。但這一制度實際未獲央行認可,實際也未真正實行[2]?!叭龝敝g的聯席會議在召開兩次后也未能持續。二是政策體制風險。我國金融的系統性風險當前主要表現在快速膨脹的資產泡沫,包括高昂的房地產價格,其根源是政策風險。政府作為金融與非金融資產的主要持有者和金融市場的監管者,金融機構仍然是政府所有或受政府控制,監管部門可以直截了當地干預這些機構的內部事務,包括向其派遣管理人員。此外,一些超大規模的金融集團、數量眾多的擔保公司、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也游離于審慎監管之外,存在一定的系統性風險隱患。

三、加強銀行業宏觀審慎監管的思路與對策

加強宏觀審慎監管賦予了銀行業監管部門新的職能,對銀行業監管部門提出了更高要求。在這一問題上宏觀審慎監管更多應體現為監管理念,而從政策實施操作上,加強宏觀審慎監管應包括幾方面:建立與宏觀經濟部門的合作關系;調整銀行業監管機構內部職責;建立宏觀審慎監管框架;完善系統性風險分析工具方法和培育宏觀視野的監管人才。

(一)建立與宏觀經濟部門及其他監管機構間的良好合作關系

強調宏觀審慎監管的政策理念認為,僅憑微觀層面的努力難以實現金融體系穩定,監管當局有必要從經濟活動、金融市場以及金融機構行為之間相互關聯的角度,加強宏觀經濟管理部門、金融監管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這是當前強化宏觀審慎監管的重要方式之一。從前述可知,金融危機擴散的原因之一是監管機構之間、監管部門與宏觀經濟管理部門之間信息不對稱。因為分割式的監管體制和缺乏宏觀協調外部關系容易導致重復監管、“監管真空”和政策相左。然而防范系統性風險,應對處理危機往往又超出了監管部門的能力范圍。就單個的金融監管當局,主要的任務是維護具體的金融機構的穩健經營,其本質屬于微觀審慎的范疇。這些機構雖也涉及一部分宏觀審慎職能,例如逆周期資本金監管制度,以及對金融機構同類組的某些監管政策等,但終究不會有整體圖景。

銀行業監管部門的持續監管也僅是金融安全網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最后貸款人、公共財政部門在處理應對危機中的功能是不可替代的。著眼于系統性風險的防范,必須從完善金融安全網的角度,建立與上述宏觀經濟部門的良好合作關系,以及加強監管部門溝通合作和明確問責制度,對防范系統性風險十分重要。具體而言,一方面銀行業監管部門應與宏觀經濟政策的制定部門建立良好的溝通與協調機制,統一各部門的判斷和認識,降低部門判斷的差異,避免可能導致實行的不同政策在目標上的沖突,如增進監管政策與貨幣政策的協調與配合[3]。在同一金融市場環境條件下,貨幣政策、監管規則的基礎是銀行的穩健經營與銀行業的穩定,決策的著力點在于“市場約束”下的資產價格。因此,需要共同加強對資產價格、金融風險的研判,增進信息溝通和共享,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最終實現整個金融體系穩定的目標。另一方面,不同監管部門在明確各自職責分工基礎上的定期信息交流制度、經常聯系機制及聯席會議機制應繼續貫徹和有效執行,并應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合作與協調,力求發揮合力,使監管更加及時有效。

此外,銀行業監管部門應具有適當的權力和工具以制約宏觀經濟政策制定者的行為,以保證協調能夠發揮防范系統風險的實效,建議賦與銀行業監管部門參與宏觀經濟政策決策的適當權限。

(二)調整銀行業監管機構內部職責分工與結構

金融危機表明,無論是“雙線多頭”監管,還是“單一主體”監管,都不能防止金融危機的發生,阻止金融危機的傳播,“最優的監管制度”并不存在。在我國現行的銀行監管體制下,明確銀行監管體系內部的審慎監管與業務監管職責分工。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層面應集中專注于宏觀審慎監管,省級派出機構則應加強業務合規監管,實現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的內部協同,分局及監管辦事處專注于微觀審慎監管,應通過調整職責分工以控制銀行體系的整體風險水平,使之與監管資本最低要求相適應。同時,建立符合我國實際的銀行監管論壇等機構,完善監管政策目標的傳導機制,改善銀行監管的微觀基礎。

(三)建立宏觀審慎監管框架

建立宏觀審慎監管體系并不意味著原有的微觀監管框架,而是在傳統的微觀審慎監管仍然需要繼續推行的前提下,宏觀審慎性監管的推進應考慮到整個銀行業金融系統的穩定性。由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金融體系具有內在的順周期性,其重要表現是經濟繁榮時期,銀行增加貸款,促進經濟進一步繁榮;經濟衰退時期,銀行收縮信貸,導致經濟陷入更嚴重的衰退。因此,建立宏觀審慎機制的目的就是要解決目前市場中的順經濟周期的機制,采取適當的逆周期政策、建立適當的逆周期機制,這也將成為未來宏觀審慎監管框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應消除這種順周期性以及引入逆周期性的資本緩沖制度框架。資本緩沖制度的設計理念在于通過要求金融機構在經濟條件良好時增加資本,在經濟條件惡化時減少資本,從而以一種逆周期的方式執行資本充足規則。筆者以為,消除順周期性和鞏固銀行資本的建議正是沿著有助于維護金融穩定的正確方向前進。但從宏觀經濟的角度來看,必須避免因強化監管規則而損害經濟的穩定性。正因為如此,確保監管規則的靈活性非常重要,如應參照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具體條件,靈活把握執行資本充足規則的程序和時機。

同時,監管體制安排的宏觀審慎取向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和擴充。對單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嚴格監管自然不能松動,但監管者還應投入更多資源用于對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之間關系以及機構與整個金融環境關系的研究上,包括研究銀行的主營業務線是如何連接到更廣泛的信貸媒介過程中、金融系統風險是在哪些領域逐漸聚集而高度集中的等問題。銀行業監管機構應力爭找到用有限的資源“反制”銀行業系統風險積聚的辦法,而在確定階段性監管目標的時候必須現實一些[4]。根據競爭性市場原則,宏觀審慎監管不應追求零失敗目標,應允許無效的金融機構在競爭中退出市場。事實上,在一個動態變化的市場中,不可能期望通過監管完全消除所有的不穩定。

(四)選擇宏觀審慎監管策略、工具及重點

銀行業是一個高負債、高杠桿、高風險的行業,對整個經濟而言,銀行及其提供的金融服務具有公共性質,有較強的外部性。因此,強化宏觀審慎監管是一項需要長期堅持的方略,而不是當前危機期間的短期選擇。宏觀審慎監管應包括宏觀審慎監管工具和宏觀審慎監測,“工具”主要指監管者采取的行動,是一部分或全部微觀審慎監管工具之和,如銀監會新要求商業銀行以備不時之需的及時調整商業發展計劃、資本補充計劃、利潤分配和薪酬計劃。實際上,宏觀審慎監管的核心內容就是豐富和完善金融監管工具?!氨O測”主要側重于市場分析,包括數據搜集和分析、預警系統及壓力測試等,采用先進的系統性風險方法,這種分析要覆蓋居民、企業、金融機構和政府的信貸及杠桿化情況??紤]到系統性風險中經常出現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及時掌握體系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之間相互的頭寸比例,特別是大型金融機構和國際金融機構之間的頭寸監管將成為一種宏觀審慎監管的工具。加強宏觀審慎監管,運用宏觀審慎監管工具完善銀行業風險預警機制,改進銀行業風險監測和壓力測試。

在當前形勢下,加強宏觀審慎監管的重點應在于防范金融跨市場、跨領域發展可能潛藏的系統性風險。即關注那些能夠產生系統性風險的集團內部不受監管的實體和不經營業務的控股公司;關注金融體系的結構,包括金融市場本身的結構、融資結構、投資者結構、金融工具結構、市場參與各方的資產負債結構等的脆弱性;關注金融市場的系統性風險,有效防范跨市場風險的傳遞和蔓延,尤其是對于創新金融產品,如理財產品等,要按照“風險可控、成本可算、信息充分披露”要求強化管理,以及要把與地方政府有關的業務全部納入監控范圍內。要進一步加強對大型銀行的并表監管,提高商業銀行的并表管理能力。通過這些措施,實現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的有效對接和有機配合,確保銀行業穩健發展。

(五)培育具有宏觀視野的監管人才

在現有的監管制度中引入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將會帶來一些挑戰。實施全面系統性風險監管要求監管者更專業,具備豐富的金融市場與機構專業知識,具備對市場和機構足夠的認知、精確的分析、處理大量信息的能力,并能對市場上不關聯的信息進行收集與處理。為此,銀行業監管者要樹立宏觀監管意識,不斷提高宏觀政策水平,同時還要具有一定的國際視野。

綜上所述,建立宏觀審慎監管體制是大勢所趨。我國需要順應這種調整趨勢,建立和完善系統性風險應對和防范體系。當然,建立和完善宏觀審慎監管除了需要在上述方面進行充分論證準備,現階段我國的宏觀審慎監管還涉及宏觀經濟金融運行、政策和文化因素。我國既不能過度監管,也要避免監管不足;既不能盲目推進、徒增成本,也要避免放松和遲緩改革。銀行業監管機構以某種形式參與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是不可或缺的,也必將在宏觀審慎監管中扮演重要角色。但這已成為一個不可回避的挑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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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search on implementing macro prudential regulation of our banking

HUANGHan-xing

(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fujian office,Fuzhou 350004,China)

金融行業監管范文6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 監管思路 對策 建議

中圖分類號:F830.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6)11-183-02

當今社會,互聯網的飛速發展引發諸多傳統行業的結構和形式的改變,使得傳統行業的發展面臨諸多的新問題,這促使行業相關的諸多領域產生繼發性變革,以便增強對互聯網+時代的適應性。在金融領域,互聯網對金融業務的形式和范圍的拓展在推動行業發展的同時,給其監管工作帶來諸多的新問題,由于未能妥善處理,造成互聯網金融的諸多違規形式的發生,嚴重損害行業的良性發展和相關人員的個人利益,亟需進行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加強。而要想實現監管的強化,就必須遵循一定的監管思路,這是具體監管工作的行動指南,應該確保思路的合理性和正確性。

一、互聯網金融的功能和特征

互聯網金融是金融業運用互聯網這種新型工具發展而來的金融形式,對其的相關概念體系的理論研究還處于完善階段,尚未形成統一的認識。一般來說,當前的理論界將借助互聯網手段實現傳統金融行業的諸多功能的金融活動定義為互聯網金融,其最大的特點在于互聯網賦予其便捷性,實現了金融服務的成本降低和范圍拓展。

從本質而言,互聯網金融是金融業的有機構成,其功能與傳統的金融活動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具體來說,起到創造信用貨幣、連接金融參與各方、實現資金管理和依據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理賠等四大功能。

然而,互聯網金融與傳統的金融是有明顯區別的,這主要體現在特點的不同上。由于互聯網的虛擬性導致其金融活動的實現成本相對較低;由于網絡的快捷性,按照業務辦理流程進行辦理時,如果資料齊全可以在短時間內完成業務辦理工作,具有極高的效率;對于業務客戶的管理來說,互聯網的信息庫功能能夠實現客戶信息的分類集中管理,管理的效率和質量遠高于傳統的金融業;此外使市場的競爭性不斷加劇,互聯網的開發性促使互聯網金融的介入較為簡單,參與企業眾多,競爭也相當激烈;最后是風險性的增強,除了業務方面的風險以外,因為互聯網安全性帶來的風險也是需要考慮的重要方面。

二、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必要性

作為新興的金融形式,互聯網金融的主要業務內容仍然是金融服務,需要對涉及的風險進行防范,與此同時,要對相關的參與各方進行權益的維護,這是行業發展的基本需求。具體來說,首先是風險的防范上,金融業務存在極大的風險,這是社會的一致共識,相關部門也進行了大量的市場的規范性制度體系建設,從而實現對行業的規范,盡可能的弱化金融的風險性。然而,在互聯網金融當中,由于網絡的虛擬性,金融業務各方的身份更加不確定,發生各類違規行為的可能性直線上升,亟需進行金融監管,從而實現對風險的可控;其次是對參與各方的權益維護上,這主要是對消費者的權益維護,由于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審核不嚴,政府對行業的監管存在缺失,造成各類互聯網金融的詐騙等問題極為嚴重,給消費者造成極大的權益損害,如何進行權益防護成為金融監管的首要問題。因此,我國亟需政策規制以保障投資者的資金安全。

三、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必須完善的方面

1.法律法規的完善。法律法規是規范市場秩序,保障相關人員合法權利的重要依據,具有權威性和強制性,對于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首要工作是實現互聯網金融相關內容的立法工作,通過對法律法規的完善實現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制度強化,以此為基礎,圍繞具體的監管工作,相關部門可以制訂切實可行的監管制度體系,從而為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提供完善的制度體系保障。這對于互聯網金融的參與各方具有極強的約束性,能夠保護相關人員的合法權益,從長期來看,是對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合理規范和引導,有助于互聯網金融的良性發展。

2.監管體系的構建。一是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按照傳統金融業的監管模式,由各政府主管部門對分管范圍內的工作進行管控。二是針對互聯網金融產品混業化的特點,由政府相關部委出面,組織金融行業的主管部門和金融領域的專家進行行業發展的方向研究和監管問題的分析,從而實現行業發展的監管得力。三是監管機構應加大與地方政府的溝通,理順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明確各自在互聯網金融監管中的業務邊界,嚴防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發生。四是從概念上明確互聯網金融各類問題的概念界定,進而通過相關的政府部門的職責發揮和相互配合實現對各類違法行為的查處,從而形成嚴明的互聯網金融執法氛圍。

3.明確監管原則。就面向對象而言,互聯網金融具有最為廣泛的普遍性,能夠涵蓋全國各地的不同行業,不同類型的客戶,隨著經濟的發展,其市場極為活躍,在金融領域中所占的比重正飛速上升。然而,作為金融業務,其同樣具有功能屬性和風險屬性,應該明確監管的底線所在,不能放任其自由發展。具體來說,其監管原則主要有以下幾方面:首先是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不能脫離這一基本原則;其次是互聯網金融作為金融業的重要組成,應該遵從相關的調控政策;第三,在進行業務辦理時,應該按照金融業務的風險提升要求進行風險提升,并杜絕保證高額收益的情況發生;最后是對市場秩序的維護上,應該遵循契約精神,實現雙方在金融業務中的平等地位。

四、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思路

1.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模式構建。在監管過程中,應該以行業自律為主,行政監管為輔。具體來說,首先是對互聯網企業的充分信任,由其自覺遵守行業準則開展相應的金融業務,實現對自我行為的約束,這是互聯網良性發展的基礎,在此基礎上對個別企業施以行政監管,強制性約束其具體行為,以此實現對不良行為的懲處。通過上述兩方面的密切配合實現互聯網金融的高速、良性發展。

2.適度監管?;ヂ摼W金融的生命力在于其開放性和便捷性,眾多的互聯網金融企業能夠滿足人們不同的金融需求,能夠實現最大限度的金融領域的供需匹配。隨著互聯網征信體系的完善,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前景將是極為廣闊的,對于社會發展的推動作用也將越來越強。對其進行監管是實現健康發展的輔助手段,應該注意度的把握,如果過度監管將會導致互聯網金融的生命力降低,阻礙其良性發展。

3.分類監管。我國應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的分類監管,強化各部門間的協調監管。按照現行的“一行三會”分業監管框架,目前應實施以監管主體為主,相關部門為輔的跨部門監管體系,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混業經營與分業監管之間的矛盾。具體而言,央行應承擔對第三方支付的主要監管;證監會應承擔對眾籌融資的主要監管;對于余額寶等理財產品,央行和證監會應協調監管;對其它互聯網金融機構也應加強監管部門的監管協調。

4.依法監管。對于互聯網金融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應該有權威性的依據作為處理準則,該方面內容由以法律法規為主的互聯網金融制度體系充當。通過對互聯網金融的依法監管可以實現對行業市場的規范和相關權益人利益的維護,對于行業的良性發展是極為有利的。在立法的過程中,應該注意借鑒先進國家的監管經驗,不能采取簡單的處罰手段,而是通過法律法規的確立實現對行業發展的有效引導,對各類違規違法行為進行預防和消除。此外,在互聯網金融機構的義務方面,應該重視通過法律形式將特定信息的披露作為金融機構的法定義務,使信息披露嚴格遵循法治要求,為審慎監管和消費者保護創造基礎。

5.負面清單管理。所謂負面清單管理是指改變當前的法律認識,由過去的嚴格遵照法律允許的范疇開展金融業務轉變為除去法律明令禁止的內容,其他均允許互聯網金融企業進行相關業務的嘗試。這種管理的實質上是對互聯網金融的經營范圍的大幅擴張,從而為金融企業的創新提供極為寬松的政策環境。然而,在長時間的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過程中,由于行業的快速發展,相應的管理部門對其存在認識方面的錯誤,導致監管工作的局限性,為了避免監管失誤,采取正面清單管理的方式進行金融監管,對于法律未明文許可的內容不敢輕易涉及,這導致互聯網金融的創新能力受到制約,對其長期發展是極為不利的。負面清單管理的提出是對互聯網金融的松綁,其實質是底線思維的具體反映,在底線允許的范圍內,給互聯網企業最大的經營自,從而實現行業的適度自由,以此實現對互聯網金融的創新促進。

6.加強創新監管?;ヂ摼W金融的創新是對客戶需求的積極響應,是在傳統的金融業務的基礎上進行的適應性革新,能夠符合社會的發展需要,應該予以鼓勵。然而,過度的自主會導致違規行為的出現,因此,對其經過加強創新監管,通過宏觀調控實現發展方向的把控。

7.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互聯網環境中,信息采集、傳播的速度和規模達到空前的水平,使得消費者識別有效信息的難度大大增加,消費者的知情權受到挑戰;而且網絡安全隱患使得消費者各類交易信息如身份信息、賬戶信息、資金信息等在互聯網傳輸過程中存在被非法盜取、篡改的風險,直接影響到消費者的金融隱私權。

總體來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時間還相對較短,在發展的過程中各類新問題不斷涌現,給監管工作造成極大的困擾,亟需通過對監管思路的梳理和思維的轉變,實現具體的監管工作的改進,從而實現對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鼓勵和調控。

結束語

綜上所述,當前的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工作還存在諸多問題,這是由于互聯網金融的高速發展導致的,對其進行監管提升,應該以行業發展為目標,通過對思路的創新實現對社會金融需求的合理滿足,從而營造適宜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監管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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