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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金融體系范文1
關鍵詞:美國農業政策性金融;概況;經驗
中圖分類號:F83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5-0-02
美國自19世紀末至今,共歷過四次規模較大、持續時間較長的農業危機,對國家整體經濟發展、社會安定造成嚴重危害。美國政府為擺脫農業危機,維護整個國民經濟平穩運行,緩和社會矛盾,于20世紀初開始通過金融手段對農業進行調控扶持,逐步形成了今天美國農業政策性金融體系。
一、美國農業政策性金融體系概況
美國農業政策性金融體系由兩部分組成,包括政府農業信貸機構和互助合作性質的農業信貸機構。
(一)美國政府農業信貸機構主要包括農民家計局、商品信貸公司和農村電氣化管理局,這三家機構隸屬美國農業部,資本金部分或全部直接來源于政府撥款,不以盈利為目的,具有鮮明的政策性金融特征。
農民家計局(Farmer Home Administration,FMHA)前身為農業重振管理局,是1935年美國政府為應對當時的農業危機而組建,其宗旨為創立自耕農戶、改進農業生產、改善農民生活,是美國最主要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1937年,農業重振管理局更名為農業安全管理局,1946年改組為農民家計局。目前,農民家計局在全美多州設有辦事處,主要任務是配合政府農業農村政策的貫徹實施,主要方式是將政府提供資本金、預算撥款和貸款周轉基金通過貸款和擔保方式投入到農業農村建設中。其中,貸款分為直接貸款和緊急貸款,前者包括農場所有權貸款、經營支出貸款、水利開發貸款、農村工商業開發貸款、自然災害損失貸款等,后者主要是應對嚴重自然災害、嚴重經濟事件和商業性農業信貸出現意外短缺等造成的損失和困難。擔保發生在當農民家計局自有資金無法滿足貸款需求時,農民家計局便通過為農民借款人向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提供貸款擔保,并補貼由此而產生的利差的方式,幫助農民借款人融資。
商品信貸公司(Commodity Credit Corporation)建立于1933年,主要任務是運用金融工具干預農產品銷售體系,幫助政府緩和市場農產品過剩,應對農業危機。具體做法是通過支持管理價格,控制生產規模,刺激需求,以穩定農業生產者收入,保護廣大消費者利益。商品信貸公司除了獲得從美國國庫直接撥付的資本金外,還通過借款等方式籌集貸款資金。政策性金融產品有貸款和補貼兩種,具體包括農產品抵押貸款、農產品倉儲貸款、農機設備貸款、災害補貼、差價補貼等。
農村電氣化管理局(Rural Electrification Administration,REA)成立于1935年經濟大蕭條時期,1939年正式歸屬美國農業部。其任務一是對農村電業合作社和農場等借款人發放貸款,用于架設電線、組建農村電網、購置發電設備、發展通信設施等,貸款期限長,利率極低;二是制定、頒發農村電力技術標準和農電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三是對農村電氣化合作社進行技術和經營管理的指導。農村電氣化管理局的貸款資金完全由政府提供。
(二)互助合作性質的農業信貸機構包括聯邦土地銀行、聯邦中期信貸銀行和合作社銀行,這些金融機構受聯邦政府獨立機構——農業信貸管理局領導和監管,并落實和貫徹聯邦農業信貸委員會制定的農業信貸政策。在美國12個聯邦農業信貸區中,各設有一家聯邦土地銀行、一家聯邦中期信貸銀行和一家合作社銀行。
聯邦土地銀行(Federal Land Banks,FLBs)是根據美國政府《1916年聯邦農業信貸法》建立的,其主要任務是通過向本地區農業有關借款人提供長期不動產抵押產品幫助借款人融資,促進本地區農業發展。貸款期限一般為5至40年,貸款利率略低于其他農業信貸機構,多為浮動利率。聯邦土地銀行資本金來源于借款人入股和盈余積累,其他資金來源包括在金融市場上發行農業信貸債券和票據、向其他金融機構借款。
聯邦中期信貸銀行(Federal Intermediate Credit Banks)是依據美國政府《1923年農業信貸法》建立的,建立的初衷和主要金融產品是為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所持有的農業生產者的短期、中期票據辦理貼現,從而拓寬農業生產者的融資渠道。此外,聯邦中期信貸銀行還為農業生產者提供動產抵押的中短期農業貸款,并從事大型農業機械融資租賃業務。資本金來源于發行股票和分紅參與證,以經營盈余積累擴充資本金。其他資金來源包括發行債券及銀行間借款。
合作社銀行(Banks for Cooperatives)是根據美國政府《1933年農業信貸法》建立的,全國12個農業信貸區各設有一家合作社銀行,中央合作社銀行設在科羅拉多州。各區合作社銀行的主要任務是向本地區農業合作社提供貸款和咨詢服務,促進地區農業合作社發展。中央合作社銀行的職能是通過資金投入支持各地區合作社銀行大額信貸發放,或直接辦理跨地區大額信貸,同時為各農業信貸區合作社銀行提供清算服務。合作社銀行貸款類型分為三種:一是設備貸款,包括對合作社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所需土地、房屋、設備等進行貸款;二是經營貸款,即對合作社為生產經營活動購置生產資料和支付經營費用進行貸款;三是商品貸款,即為合作社支付社員交售農產品價款所需資金而提供的貸款,多為短期季節性貸款。此外,合作社銀行還提供農產品出口融資服務。除了從中央合作社銀行獲得資金外,各區合作社銀行還通過發行債券和票據、銀行間借款等方式融資。
二、美國農業政策性金融體系經驗借鑒
農業金融體系范文2
一、資金投入不足成為制約農業產業化發展的主要因素
(一)支農資金增長較快與財政資金引導的瓶頸
數據顯示,這十多年是支農力度最大、農業形勢轉好、農民增收較快的時期。依據2001—2011年的《中國統計年鑒》,中央財政用于“三農”支出占財政支出比重在7%—9%之間。相對近幾年我國農業的產業貢獻率在3%—8%之間,中央財政對農業的支出應該說是力度強勁。江西在用地、用電和投入等方面也給予了大量政策傾斜。省財政逐年增加投入,省級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由2006年的2500萬元增加到了2008年的1億元,2009年再增至1.3億元,主要用于扶持龍頭企業擴大規模、提高水平、提高附加值。但相對于整個農業產業化和規模以上龍頭企業的資金需求來說,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還是非常有限的。
(二)農業產業化起步晚,自有資金積累薄弱
與中部和發達省份比較,江西農業產業化起步較晚、數量少、規模小、資金積累慢。2010年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山東有66個,江蘇有43個,江西只有27個;規模以上龍頭企業山東省有8120家,河南省有近6000家,江西省僅有2500家;規模以上龍頭企業實現銷售收入山東省有1.2萬億元,江西省只有1303億元。這說明,龍頭企業靠自有資金積累來推動自身發展,難以獲得充足的發展資金。另外,農戶收入低,參與農業產業化自有資金不足。國家統計局江西調查總隊數據顯示,2010年全省農民人均純收入為5788.56元,低于全國的平均水平。與土地、勞力、技術相比,資金是農民參與農業產業化面臨的最大難題。
(三)從資本市場和外商投資獲得資金能力還不強
近年來,江西推進龍頭企業上市工作卓有成效,但證券化率低于全國水平,亟須快步跟進。目前,農業產業龍頭上市公司只有煌上煌、正邦科技、仁和藥業等幾家企業,在數量和融資規模遠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在利用外資方面,相比沿海發達省市,如2010年江蘇省新批外商投資農業項目311個,實際利用外資16.99億美元,是江西的5倍多。
二、金融支持農業產業化的現狀及融資難點分析
(一)金融支持江西農業產業化發展的現狀
隨著農業產業化的大力推進,江西圍繞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引導全轄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創新金融新產品、培育金融支持示范主體、打造特色金融服務模式,切實滿足農業產業化發展多元化金融服務需求,有力地促進了農業產業化發展。2011年末,江西省涉農貸款余額為3337億元,比年初增加618.7億元,同比多增98.29億元。從服務網點和貸款規???,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金融機構主要有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且各行間加強分工合作。農村信用社主要是提供農戶小額貸款為主,2010年涉農貸款余額達1002億元,貸款占比達79.6%。農行江西省分行以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重點,從基地建設、技術改造、季節性收購等方面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已與江西180家龍頭企業建立了合作關系,累計發放貸款38.9億元,貸款余額達31.7億元。在成績面前,我們還清醒地看到,金融支持還存在諸多不足。
(二)金融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1、服務農業產業化的金融體系尚不健全
一是近年來國有銀行和地方商業銀行實行大規模的改革,發展戰略明顯向新型工業化、城鎮化和文化等第三產業轉移,本來大量的農村存款應該用于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反而抽調用于城鎮化、工業化建設,支持農業產業化逐步減弱。二是農村信用社服務農業產業化過程中,由于自身實力有限,且與商業銀行執行基本一致的風險控制要求,導致農戶因不符合銀行風險控制要求貸不到款。針對龍頭企業快捷性、全國性結算要求,結算模式無法滿足其結算需求。三是以支持“三農”發展而設立小額貸款公司和政策性農業保險機構,由于資金短缺,一些已偏離了支農方向。以小額貸款公司為例,縣級以下小額貸款公司貸款投向大多為經濟開發區新設立的新興企業。
2、涉農貸款政策制約金融機構對農業產業化的支持
一是涉農貸款由于缺乏抵押物。對于農戶而言,宅基地上的房產是最值錢的資產,但這些資產,在銀行的風險評估中占據的比重極低,幾乎不構成抵押。龍頭企業的自有資金大都投向了機械設備等固定資產,以租賃方式取得的土地經營權又不可抵押。二是涉農貸款利率普遍上浮。涉農貸款機構出于效應和風險考慮,信貸額度逐步減少,且利率上浮。據了解,江西涉農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基礎上普遍上浮了10%—30%,使農戶和龍頭企業貸款成本大幅增加。三是涉農金融產品期限短,反擔保手續費高昂,抑制了農戶的貸款需求,增加了農戶、龍頭企業的財務成本。
3、農業企業自身的局限使金融支持持謹慎態度
一是我省大多農業企業經營規模小,產品科技含量低、生產周期長、季節性強,受自然和市場約束大,抗風險能力差。二是企業自身管理不規范,制度不健全,管理風險較大。我省相當一部分農業企業管理上往往還停留于傳統的家族式管理模式,普遍存在企業決策不規范,內部管理隨意性大,制度執行不嚴格,財務管理混亂,金融機構難以對其進行科學準確的判斷和評價,大大制約了龍頭企業的融資能力。
4、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進展緩慢影響投保積極性
目前江西開辦的農業保險主要有油菜、花生、棉花、煙葉、能繁母豬、肉雞保險等險種。相對其他保險險種和保險規模來說,農業保險占全省總保費的比重在0.1%左右,且財政給予的保費補貼比例較少,難以調動農民投保的積極性。
5、信用環境障礙和信用評價體系不健全
早在2001年,江西已經在多地試點開展過無需抵押的小額農貸產品,農戶經過信用評級、授信,可獲取一定數額貸款。在這段探索過程中發現,部分農戶誠信意識缺乏,存在逃避貸款債務的現象,催生了大批不良貸款。對于龍頭企業來說,由于具有自然和市場雙重風險,且金融機構貸款責任追究終身制和風險控制機制,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業獲得貸款的門檻。
三、金融服務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健全服務農業產業化的融資體系
一是創新金融支持方式。大力支持國有銀行、政策性銀行為農業小額貸款機構提供批發性融資服務,解決其無資金可貸問題,同時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資金流向和風險控制。二是提高小額貸款公司的融資能力。對經驗績效優良的小額貸款公司,提高其注冊資本和融資資金比例。三是對于主要從事涉農貸款的金融機構,建立一套可行的風險控制體系,既要能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又要風險適度可控。如對貸款對象可以適當寬松一些,對金融機構的不良貸款率可以適當提高一些。
(二)建立政府涉農貸款貼息基金
針對部分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利率上浮問題,建議政府加大財政貼息貸款力度,建立農業產業化貼息貸款基金,專項用于政府重點扶持的農業產業貸款貼息,并明確最高貼息額度和貼息期限,使農戶和龍頭企業貸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三)加大農業保險支持力度
一是建議從農業龍頭企業入手,選擇特色種植業出臺江西各級財政保費補貼政策,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服務范圍。二是盡快建立符合江西省情的風險分散機制,即設立以保險公司農險經營盈余為主、財政資金為輔的風險準備金,準備金可區分來源渠道,分別由保險公司和省級負責管理和運營,同時實行賠付封頂政策,賠償責任以保費收入的一定比例為限。
(四)構建農業產業化融資擔保平臺
一是要繼續支持省級非盈利擔保公司做大做強,進一步完善其公司治理結構,加強與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的合作力度,專門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提供貸款擔保。二是支持地方政府組建不同形式的擔保公司,鼓勵大型企業集團和城市商業銀行參股融資,在市場準入和相關政策上給以優惠,形成多層級的擔保體系。
(五)進一步完善信用評價機制
農業金融體系范文3
關鍵詞:俄羅斯;農業;金融支持;信貸;補貼
中圖分類號:F0629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3283(2016)04-0010-02
(一)政府補貼
俄羅斯政府對融資信貸的直接補貼對象主要是農業企業和小型農場。此類補貼包含化肥購買補貼、良種補貼、偏遠地區的種子運輸補貼以及農業機械燃料補貼。2013年底,俄羅斯政府向各類農業生產單位提供了約5億美元的燃料信貸補貼。此外,政府還提供3億多美元信貸補貼用于農場建筑和改善土地灌溉條件。近年來,隨著國家計劃金額的不斷提高,俄羅斯政府加大了對農業貸款利息的補貼力度,補貼金額從2008年的3121億盧布上升至2013年的6004億盧布,增長了近一倍。此外,農業貸款利息補貼金額占俄羅斯政府發放補貼總額的比重一直維持在50%左右,比例較高(見表1)。
表12008—2013年俄羅斯政府對農業貸款利息補貼情況
單位:億盧布年份200820092010201120122013國家計劃總金額76301000012000125001300013500農業貸款利息補貼金額312143095422582160046213農業貸款利息補貼份額(%)414345474646資料來源:俄羅斯聯邦農業部網站。
(二)金融機構貸款
近年來,俄羅斯金融機構農業信貸發放對象主要集中在農業企業和組織、私人農場、農場和農業合作社,其中對農業企業和組織的貸款力度最大,貸款額從2010年的2859億盧布增加至2013年的4277億盧布,2014年有所下降,降至3409億盧布,但仍占貸款總額的7509%。2013年開始,俄羅斯金融機構開始對人口不足10萬的農村地區或居民點發放農業信用貸款,且貸款金額較大,2013年為728億盧布,2014年為721億盧布,分別占當年貸款總額的1293%和1588%(見表2)。
二、俄羅斯金融支持農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一)農業信貸制約因素較多
在俄羅斯農業信貸體系發展的數十年時間里,仍然存在較多的制約因素。首先,農業因其風險大、收益率低的特點,致使大多數信貸機構不愿將貸款放給農民。第二,俄羅斯農業信貸機構與真正有農業信貸需求的農戶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機制,而且大多數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相對滯后,農民還款能力較差。第三,俄羅斯幅員遼闊,農民所處地理位置較為分散,而商業銀行往往依據當地人口密集度設置網點,因而農業信貸無法滿足偏遠地區農戶的信貸需求。第四,農業信貸條件苛刻,辦理周期長,程序復雜,勞民傷財。第五,農業信貸品種單一,缺乏能夠全面滿足農業生產需求的信貸產品。
(二)加入WTO對金融支持帶來負面影響
2012年8月,俄羅斯成功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入世”后,俄羅斯的農產品平均進口關稅從132%下降到了108%。違反世貿規定的進口數量限制、禁令、許可證、授權等政策被廢除并不得重新出臺。俄同時對152個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提供普惠制。這就導致國外大量農產品以較低價格涌入俄羅斯市場,對俄地產農產品造成強大競爭壓力。同時,受WTO規則及相關協議約束,俄政府又不能對本國農業發展給予過度補貼,因而對金融支持產生一定負面影響。
(三)農業保險存在缺陷
第一,當前俄羅斯保險公司提供的農業保險僅覆蓋常見作物,而不包括水產養殖和農業生產者財產。因此,農業保險無法對農業提供全面保護。第二,保險公司缺乏有效的方式和獨立的專家團隊對農業損失進行科學評估和結算,同時約束參保農業生產者的標準不明確。第三,俄羅斯保險公司壟斷現象嚴重,缺乏有效的市場競爭。目前,俄羅斯國內大約有40多家保險公司,但2014年僅5家公司的保險業務量就占到了全國業務總量的50%。
三、完善俄羅斯金融支持農業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推動農業信貸便利化
俄羅斯政府應盡快出臺相關政策來推動農業信貸便利化,加快構建以合作性金融為主體、政策性金融為支撐和商業性金融為補充,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體系。逐步將保險、、租賃、保管、個人理財等產品和服務推向農村,滿足日益增長的農村金融服務需求。多鼓勵金融機構貸款給農戶,讓農戶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獲得農業貸款,從而支持農業可持續健康發展。
(二)建立金融支持資金監管機制
俄羅斯政府應建立金融支持資金監管機制,對資金運行實行全過程監管,從制度上解決金融支持資金管理和使用上的痼疾。設立獨立部門專門負責農業支持資金監管和審計工作,以防止資金被挪作他用或資金浪費,有效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將重點專項資金劃分為特定用途專項資金、經常性專項資金和建設性專項資金三大類,并對各類資金提出相應的監管意見,逐項建立健全具體監管辦法。
(三)加大農業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農業的發展離不開金融機構的支持,應加大農業金融政策支持力度,積極推行農村金融機構的多元化,促進農村金融市場競爭。一方面,需要進一步開放農村金融市場,組建更多的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另一方面,通過一定方式促進現有的金融機構開展農村金融業務。此外,還要建立農村金融風險分擔機制,組建政策性農業保險機構,分散目前由農村金融機構單獨承擔的農業系統風險和社會成本,引導商業性保險公司到農村地區設立機構,探索建立多層次、多主體的農業保險經營網。
(四)健全農業保險機制
針對目前俄羅斯農業保險市場壟斷現象嚴重的問題,俄羅斯政府應該擴大農業保險領域的開放力度,允許國外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業務,引入合理競爭機制。完善農業保險制度,擴大農業險種,有效分散和降低農業風險,從而提高農業保險公司的服務質量,推動俄羅斯農業保險業持續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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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金融體系范文4
關鍵詞:農業產業化;金融支持體系;農業金融服務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農業產業化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農業產業化打破了原有農業發展的產業邊界,涵蓋了農產品的生產、加工、銷售,聯結了農民、企業與市場,實際上貫穿了傳統的一、二、三產業。在資金配置方式上,由于產業化過程中在產前、產中、產后的生產方式會出現變化,對金融服務的需求也相應地會出現變化。一是龍頭企業的發展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二是農戶的生產離不開資金的支持。三是農業科技創新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此外,農業產業化所需的標準化建設、信息化建設也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然而從我國的現實情況來看,由于各級政府的財力有限,龍頭企業的整體實力不強,農戶的資金實力較弱以及社會資金流入產業化的渠道不暢,導致我國農業產業化發展所需資金嚴重缺乏,農村金融的發展就顯得十分必要了。
一、現有農村金融信貸產品和服務不能滿足農業產業化需要
農業產業化需要多層次、多渠道的資金投入,而金融投入是投入主體。目前農業投入主要來自財政、銀行、農戶(家庭開發經營支出)。據《中國統計年鑒》資料計算,近十年在財政、銀行、農戶的農業總投入中,財政平均占17%,銀行平均占61%,農戶占22%,三者總投入平均增長20,6%,其中財政占7%,農戶占17%,銀行占76%。但是,相對于農業產業化巨大的金融需求,現有農村金融信貸產品和服務仍難以有效滿足客戶需要。
(一)從金融層面分析
1、政策性銀行支持范圍狹窄。農發行調整職能,將業務范圍由原來重點支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向農產品轉化企業拓展,在拓展新業務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是從其支持的范圍來看,支持對象仍局限于糧油購銷企業和糧油深加工企業,對畜禽養殖業、竹制品加工業、絲綢加工業等產業較少介入,支持“大農業”目標未得到充分體現。而農業產業化是以“大農業”為前提的。
2、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金外流。從縣域商業銀行近年情況來看,存差逐年擴大。由于上存資金元風險,收益性高,縣轄國有商業銀行均將吸收的存款通過二級準備金形式上存到市級分行,然后再以同樣形式上存??h域資金向上級金融機構集中,減少了支持縣域經濟的資金來源。
3、農村信用社重負難當。隨著農業銀行在鄉鎮網點的減少,農發行業務縮小為糧棉油收購貸款及農村合作基金會全部撤并,客觀上賦予農村信用社獨立支撐農村金融主渠道的職能。但由于當前農村信用社正值改革攻堅階段,資本充足率較低,抗風險能力弱,面對新農村建設中農業產業化蓬勃發展而產生的資金需求,顯得力不從心。
4、擔?;鹌贩N單一,規模較小。雖然地方縣市設立了農業產業化擔?;?,但專門針對農業結構調整、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擔?;饠盗坑邢?,且擔?;鸬囊幠2淮蟆_@對于農業產業化經營資金需求而言只是杯水車薪。遠遠不能滿足農業產業化企業擴大生產的資金需求。
5、信貸資金對中小企業的支持不足。我國產業化發展時間不長,大量的企業還未達到規模。由于原有貸款制度的制約,信貸資金往往向大公司大企業集中。由此產生的“馬太效應”,壓擠了一些成長型農業產業化企業的信貸資金來源空間,制約了這些企業的快速發展。
6、農村金融市場不完善。一是供需不能由市場信息反映調整,利率機制不完善。小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優勢在于其小范圍內的信息資源,能降低監督成本,減少信息不對稱性。但目前的集中貸款決策權無法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無法對農村金融的需求變化作出靈敏的反應。信貸等金融服務不能滿足農民的需求。二是大宗農產品期貨市場、保險市場、擔保市場等還未完善。
(二)從農業產業化層面分析
1、市場競爭力不強。目前大多數農業產業化企業規模不大,產業鏈條短,科技含量較低,以生產初級產品為主,品牌意識不濃,抵抗市場風險能力較弱,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受支配的地位。競爭力不強制約了其融資需求。
2、財務管理不規范。大多數農業產業化企業還處于起步階段,自身運作不規范,生產經營多為家族式管理模式,且缺乏規范的財務管理,甚至提供虛假報表,因而難以取得金融支持。
3、有效抵押不足。大多數農業產業化企業起步較晚,規模小,家底薄,有效資產存量少,而要取得擴大再生產貸款必須有可行的擔保單位和抵押物,但由于其自身抵質押不足,信用評級低,尋求擔保單位較難,其生產經營所需資金往往因此得不到滿足。
4、保障體系不健全。農業是弱勢產業,整體效益比較低,受自然環境(如臺風、禽流感等)的影響大,而目前農業保險體系、農業風險補償體系、農業擔保體系尚未完全建立,使農業及其產業化經營的弱質性顯得尤為突出。同時,農業發展對信貸資金的依賴程度又較高,特別是一些成長型農業產業化企業更是需要大量信貸資金投入,在保障體系不健全的情況下,金融機構可能為防范風險而謹慎投入信貸資金,從而使企業喪失發展良機。
二、構建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支持體系
(一)積極發展農村各類金融組織,建立多樣化的農村金融機構
應當建立以非國有銀行為主體的、基于市場機制的、受法律制約的、規范的金融組織。
農業發展銀行作為農業政策性銀行,是實施“三農”資金支持,逆市場配置資金,增加農業農村資金投入的重要手段,是財政資金和信貸資金有效結合的支農方式。農業發展銀行通過對符合國家發展意圖的農業政策扶持項目的直接或間接投入,可以誘導更多的商業性、社會性資金投入,形成乘數效應,以達到帶動農村經濟增長的目的。
農業銀行要調整發展的思路。鑒于農業發展銀行功能仍然缺位、農村信用社實力有待增強、民間金融尚需規范等歷史和現實因素,農業銀行應是有限度而不是完全的商業化。要積極支持鄉鎮優質企業二次創業,作好與農村信用社的市場交叉定位。由于農業銀行繼續部分政策性支農業務,國家應在稅收等方面給予適當優惠和補貼,人民銀行也應給予其更多的優惠再貸款,解決支農資金不足和成本過高的問題。
要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積極發揮其農村金融主力軍的作用。要明確農村信用社的產權,完善其治理結構。農村信用社應按合作制原則進行改革,恢復其作為農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組織的本來面目。建立產權明晰、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管理科學民主的產權制度。在政策上給予農村信用社更大的支持, 在利率的確定方面應有相對于商業銀行更大的浮動空間。
農業金融體系范文5
一、阿拉善盟新型農牧業經營體系發展情況
(一)進一步擴大特色產業發展優勢
以提高農牧業綜合生產能力為目標,重點發展節水、生態、高效農牧業,著力提高優質、高效、生態、特色、綠色、有機農畜產品的比重。種植業在基本穩定種植面積的基礎上,認真貫徹盟委行署《關于加強農業節水的決定》,積極推廣節水灌溉技術和節水模式,重點發展棉花、葵花和瓜果蔬菜等品質優良、特色明顯、附加值高的膜下滴灌節水作物以及棗樹、文冠果、雜交谷子等優勢農產品。畜牧業以“穩定頭數、優化結構、安全健康、提質增效”為目標,嚴格執行草畜平衡制度,穩定以阿拉善雙峰駝和白絨山羊育種保護和絨毛生產基地的草場面積;大力發展舍飼畜牧業,重點扶持肉羊、良種奶牛、肉牛、生豬等畜種發展,積極推進舍飼和半舍飼區域養殖小區建設,推廣標準化、模式化養殖,引導舍飼畜牧業向種養結合、集約化、標準化、規?;姆较虬l展。
(二)扶持龍頭企業發展,推進農牧業產業化經營
緊緊圍繞精品絨毛、綠色肉食、有機果蔬和特色沙生等四個主導產業,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優化資源配置,培植基地,壯大龍頭企業,完善流通體制,引進先進技術,打造品牌,擴大規模,著力增加農畜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有效提高農牧業產業化經營的水平和效益。抓好農牧業產業化重點項目建設,通過項目拉動,企業帶動,建設一批優勢農畜產品生產基地,推進農牧業規模化、標準化、專業化生產。培育各種農牧業專業經濟合作組織,進一步理順企業、基地、專業經濟合作組織和農牧民之間的利益聯結關系。
(三)加大農牧業科技推廣力度,不斷提高科技含量
加大農牧業適用技術和新品種新技術推廣工作,全面提升農牧民技能水平和就業創業技能;加強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基地、勞動力市場建設,建立全盟農牧區勞務公共信息平臺,提高農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的組織化程度;積極探索農林套種的新模式,繼續開展測土配方施肥的試驗示范推廣,提高種植效益;推廣良種肉羊和綜合配套飼養技術及其三元雜交改良技術,增加舍飼養殖規模;加強肉蓯蓉、鎖陽等沙生資源的研究開發工作,延長產業鏈條,爭創品牌和規模效應;加強農牧業科技示范園區建設,培育和扶持一批農牧業綜合科技示范園區。
(四)加強示范試點工作,帶動新農村新牧區建設
細化新農村新牧區試點建設指導和扶持措施,抓好“一帶兩區”試點地區主導產業發展。繼續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切實加強農村牧區基礎設施建設,落實各項惠農惠牧政策,提高科技服務水平,積極發展農牧區社會事業,促進全盟新農村新牧區建設進一步發展。
二、金融支持新型農牧業經營體系的情況
阿拉善盟地區金融機構有9家,網點數102個。其中,從事涉農業務的金融機構有農業發展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郵政儲蓄銀行。近年來,阿盟各金融機構存款穩中有增,貸款增速較快,以上涉農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在全盟金融機構中占主導地位,占比65%左右。
(一)積極開展了支農再貸款制度和管理工作創新
根據阿拉善盟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了《阿拉善盟金融業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建設指導意見》,圍繞加強和改進“三農三牧”金融服務的工作重點,制定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阿拉善盟中心支行對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貸款管理操作實施細則》,從規范手段、靈活調節、明確導向三方面加強貨幣政策工具管理,支農再貸款的重要作用得到阿拉善盟委和行署領導的重視和認可。
(二)穩步推廣“農牧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牧戶聯保貸款”
根據農牧戶小額信用和聯保貸款產品的特征、農牧戶貸款資金需求以及針對各旗縣以前年度發放此類貸款存在的問題,結合農牧業生產周期,一方面將農牧戶小額貸款額度由3萬元提高到5萬元,農牧戶聯保貸款最高額度由10萬元提高為20萬元;另一方將聯保貸期限由原來的6個月延長到15個月。
(三)繼續推進“協會+擔保+農戶+銀行貸款”、“公司(集體)+農牧戶+銀行信貸”信貸模式
針對農牧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牧戶聯保貸款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金融機構積極探索“協會+擔保+農戶+銀行貸款”、“公司(集體)+農牧戶+銀行信貸”的貸款模式,著力解決種、養殖業企業與種養殖戶自有資金不足,又不具備大額貸款條件,從而影響整個生產、加工、銷售的問題。新的貸款模式將公司、種植養殖戶和農村信用社三方利益主體緊密地聯系起來,從而使得小額信用貸款有了雙重保障,大大降低了貸款風險。
(四)切實解決種養殖農牧戶由于缺乏抵押品不能得到貸款擴大生產問題,引導轄內農村信用社不斷完善和創新對種植業和養殖業的授信辦法。
對種養大戶進行逐戶走訪,充分了解貸款需求,對符合條件的給予一定的授信,并執行農牧戶小額信用或聯保貸款利率,讓利給農戶。有效解決了農牧民在擴大生產經營時資金需求大而貸款難的問題,也使得一大批養殖戶和種植戶在信用社的支持下形成了規?;?、集約化,為帶動周邊農村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五)積極協調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拓展小企業貸款擔保渠道。
為緩解中小企業貸款中存在的問題,降低農村金融機構風險,提高中小企業信用,對符合擔保條件的中小企業由擔保機構提供貸款擔保服務,企業與擔保機構簽訂擔保協議、擔保機構與農村信用社簽訂服務協議,出具風險擔保函,簽訂擔保合同、農村信用社與企業簽訂借款協議。
三、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存在的問題
(一)信貸管理制度缺陷
在現行信貸政策條件下,擔保抵押資產是獲得貸款的一個重要條件。由于農牧戶和農牧區中小企業的經營場所、產品和經營周期有其特殊性,致使涉農融資中農牧戶和農牧區中小企業往往不能提供符合信貸政策要求的有效抵押擔保品,因而制約了信貸的獲取。同時,由于處在改革過程中的國有商業銀行本身存在許多制度缺陷,如貸款權限上收、激勵與約束機制不健全及對國有企業、大企業、大項目等為主體的貸款偏好,主觀上造成農牧區金融市場的邊緣化。
(二)信用評價擔保體系欠缺
從目前金融支持農牧業經營主體現狀看,金融機構普遍缺乏行之有效的針對種養大戶、專業合作社、農牧業龍頭企業的信用評價體系。而且由于目前農牧業企業大多為中小型企業,處于創業成長期,再加現行信用擔保體系不健全,獲得貸款門檻較高,直接制約農業經營主體的信貸需求。
(三)金融創新能力不足
目前金融機構對農牧業投入仍停留在貸款短期化、品種單一化等老的信貸模式中,與現行農牧區經濟產業化、規模化發展,信貸需求差異化多樣化,以及服務需求城鎮化等方面匹配度上的差距越來越大,這主要源于金融自身創新機制制約,其表現在:一是基層機構缺少產品創新權,只有執行權;二是現有農牧區金融人員不足,專業人員短缺;三是農牧區金融服務機構短缺,創新力量不足,造成目前支農信貸產品創新推出緩慢,影響了對新型農牧區經濟發展的有效投入。
四、對策建議
(一)著力完善農村牧區金融服務功能
充分利用農業銀行在縣域的資金、網絡優勢,擴大和完善農村牧區金融服務。積極支持農發行調整信貸職能,拓寬支農支牧服務領域,大力支持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種養、加工、流通等涉農涉牧中小企業的發展,繼續加大農村牧區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支持農信社做大做強,提升其支持服務“三農三牧”實力。加大金融支付機具在農村牧區的布設力度,提高農村牧區金融服務水平。
(二)加快農村牧區金融組織體系建設
一是引導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向旗縣、蘇木鄉鎮延伸機構網點,為提升農村牧區金融服務水平創造條件。二是鼓勵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在旗縣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盡快實現村鎮銀行縣域全覆蓋。三是加快農信社改革步伐,支持符合條件的農信社走商業化運作的路子,推動農信社向產權明晰、治理完善、內控嚴密的現代金融企業方向邁進。四是進一步落實行署《加快融資性擔保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支持擔保機構空白地區加快組建成立政府出資、企業和農牧民參股,以服務地方農牧民和小微企業為主的縣域融資性擔保機構。加大政府資金投入力度,壯大現有融資性擔保機構實力。
(三)大力推動農村牧區金融創新
一是根據農村牧區特點,探索擴大有效抵押擔保范圍,滿足農牧民貸款擔保需求。二是創新金融服務模式,將農牧戶貸款與銀行卡功能有機結合起來,在授信額度內采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環放貸”的管理辦法,隨用隨貸,有效提高貸款便利程度。擴大涉農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無縫對接范圍。進一步簡化信貸審批流程,下放審批權限,縮短審批時間。三是做好農牧業生產周期與貸款期限的銜接,提高信貸資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涉農小微企業中長期貸款比重,滿足其擴大生產需求,控制“短貸長用”風險問題。四是支持和引導農村牧區新型合作組織的發展,著力提高農牧民組織化程度,特別是依托產業化龍頭企業成立各類農牧民專業合作社,使合作組織成為擴大農牧民信貸投入的增長點。
(四)加大對農村牧區的政策扶持和引導力度
一是繼續落實國家關于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余額增量獎勵制度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調動金融機構增發涉農涉牧貸款的積極性。二是建立農牧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由財政設立農牧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等原因形成的涉農涉牧小微企業和農牧戶貸款損失給予一定的補償。三是大力開發農村牧區保險市場。鼓勵保險機構在現有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的基礎上,結合阿盟農牧業特點,進一步擴大政策性農牧業保險的覆蓋范圍。
農業金融體系范文6
【關鍵詞】農村金融 農村金融體系 改革
一、農村金融的概念
農村金融要想發展依賴于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經濟發展受農村金融發展的反作用限制,所以農村金融在整個農村經濟發展中占有主導性地位。我國對貨幣流通、信用活動與資金運動這三種密不可分行為,用農村金融活動來統稱。它是農村經濟發展下出現的一種產物,是一個金融部門,為農業和農村的經濟發展保駕護航。農村經濟形勢的發展,直接影響農村金融活動的變化,在一定程度上來說,農村經濟是我國社會經濟的宏觀體現,而農村金融則屬于微觀行為,他們是整體和部分的關系。
二、農村金融體系的概念
農村金融體系是一個國家金融體現的重要組成,是金融體系在農村的運行和發展,農村金融體系又和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緊密相連,他們之間相互作用和影響。理論上它包含內容多樣的金融組織形式和服務品種,如銀行信貸、保險、證、結算、信托投資理財等。
在我國農村經濟基本是由縣域的城鎮工商業和鄉村經濟組成,城鎮工商業主要是圍繞農副產品加工、運銷和農民的生產、生活展開,鄉村經濟基本是從事農林牧副漁第一產業生產。由此可見,為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農村金融體系,從地域上市指縣以下為農戶和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或是金融活動農村金融體系泛指,在縣及縣以下由若干銀行業等金融機構或活動組成的為農村經濟發展融通資金的金融組織體系。
三、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的問題
雖自七十年代末,我國就致力于農村金融體制進行革新,也略有成效,但在很多方面還顯現出有待改進。
1. 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的缺陷
(1)整個金融組織體系不健全。目前受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致使許多依政策性建成的信用社、商業銀行的農村金融機構體系,不能發揮其應有效應,加上一些擔保租賃、商業性保險機構、證券等金融機構在農村還未設立分支機構,加劇了金融機構組織體系不健全所帶來的負面影響,這點在我國中西部地區表現尤為突出。
(2)現有機構組織的功能缺陷。農村信用社不能全面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需求;農業發展銀行職能單一,對政策性金融重任難以擔當;郵政儲蓄資金另作它用,減少了對農業的支持;農村金融里商業性金融的主宰地位面臨挑戰。
(3)農村保險業支農功能不健全。拒不完全統計,我國每年農業有5億畝農作物受到災害,占全部農作物播種面積的百分之二十五,成災面積占受災面積的百分之四十。這些災害帶來的嚴重后果卻只能靠傳統的方式進行彌補,即農業風險保障由民政部門主管的災害救濟、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以商業方式推廣的農業保險,僅這兩種救濟渠道解決農村保險業需要面對的問題,顯然是力所不能及。
(4)民間金融缺乏約束手段。農村民間的融資活動和金融組織,在政策壓制和地方性自發抵制的情形下仍然屢禁不絕,且有越演越烈之勢。在進行經濟體制改革后,為禁止和取締民間金融組織,各地方政府出臺不少制度措施,這一現象在很多地方農村里雖有減弱趨勢,但至今還是在不少地方存在。
2. 農村金融市場體系的缺陷
農村金融市場體系發展制度有待完善;供給不足明顯存在,有形成局部寡頭壟斷現象出現;資金優化配置受到影響,由未形成統一的資金供求市場價格機制造成;適應不了農村經濟發展需求,金融產品供給短缺。
3.金融監管體系的缺陷
監管的方法單一;嚴密的分業監管;監管的涉及面狹窄。
四、我國農村金融體系改革的基本思路
綜上所述,通過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現存問題的探討,作為政府主宰產物的農村金融體系,并不符合農村經濟發展對金融服務的要求,使我國農業、農村經濟建設及農村金融業本身的壯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和束縛。所以建立一個全新的農村金融體系,以滿足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需求為框架,讓農村金融活動中占主體地位的金融部門發揮出應有職能,這一符合我國農村經濟特性的金融新體系構建勢在必行。
1. 構建農村金融體系的基本原則
(1)處理好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經濟增長的關系。保持農村經濟發展、增長和農村金融發展時相互關系的良好處理,是重構農村金融體系的核心。經濟發展中產生了金融,經濟制約金融,金融支持了經濟的發展,而農村經濟發展一樣需要農村金融的支持。
(2)從實際出發,按市場需求構建農村金融體系。在我國經濟發達區域,仍以農戶分散占有土地的小農經濟為主,零散農戶在市場中缺乏競爭力,應予以自辦金融權,逐步構建與小農經濟的合作金融,降低資本從農業流出,為分散的農戶和農業發展服務。經濟落后區域,需要出臺相關政策性金融條款協助,來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環境,建設基礎設施,豐富產業結構,合作金融為農戶供應融資需要,使農業不再是當地經濟的主要支柱。
2. 構建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基本框架
(1)拓寬農業發展銀行業務領域,充分發揮其政策性金融職能。擴展農業銀行業務,改善農業發展銀行單一負責國家糧棉油收購貸款局面?,F在我國農業發展銀行不能很好發揮其功能,是由于業務面狹窄造成,遠未實現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
(2)發揮商業性金融的支農作用,拓寬農業融資渠道。商業銀行向農業投放貸款時,國家可在最低限額或比例上做出相關規定,或建議商業銀行存款增長到一定比例時,多出部分用于農業政策性金融債券和農業建設??紤]到商業銀行的盈利性和分流大量農村資金的現狀,不妨借鑒國外的方法,例如在某一地方獲得的存款,要有不低于多少比例的貸款使用在該地方的經濟發展上,規定了各行分支機構的資金使用比例。
五、結論
論文通過對現在農村金融體系狀況和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剖析,在探討農村金融相關理論概念和實踐操作基礎上,結合前人有關研究資料,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改革提出以上淺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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