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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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

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范文1

第一條為了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水利工程的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水利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動及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前款所稱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澇、灌溉、水力發電、供水、圍墾等(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各類水利工程。

第三條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落實整改措施,做好事故處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條項目法人(或者建設單位,下同)、勘察(測)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建設監理單位及其他與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保證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依法承擔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章項目法人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項目法人在對施工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時,應當對投標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進行審查。有關人員未經考核合格的,不得認定投標單位的投標資格。

第七條項目法人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施工可能影響的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擬建工程可能影響的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有關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滿足有關技術規范的要求。對可能影響施工報價的資料,應當在招標時提供。

第八條項目法人不得調減或挪用批準概算中所確定的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費用。工程承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項目法人應當組織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以下簡稱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建設過程中安全生產的情況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對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進行調整,并報原備案機關。

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和技術規范的要求并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編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項目概況;

(二)編制依據;

(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相關負責人;

(四)安全生產的有關規章制度制定情況;

(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等;

(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

(七)工程度汛方案、措施;

(八)其他有關事項。

第十條項目法人在水利工程開工前,應當就落實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布置,明確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一條項目法人應當將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項目法人應當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

(一)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二)擬拆除或擬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物的說明;

(三)施工組織方案;

(四)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五)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

第三章勘察(測)、設計、建設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勘察(測)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測),提供的勘察(測)文件必須真實、準確,滿足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需要。

勘察(測)單位在勘察(測)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勘察(測)單位和有關勘察(測)人員應當對其勘察(測)成果負責。

第十三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并考慮項目周邊環境對施工安全的影響,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以及特殊結構的水利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設計單位和有關設計人員應當對其設計成果負責。

設計單位應當參與與設計有關的生產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四條建設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建設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建設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對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以及項目法人報告。

第十五條為水利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提供有關安全操作的說明,保證其提供的機械設備和配件等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能達到國家有關技術標準。

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從事水利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從事水利工程施工活動。

第十八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水利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工程報價中應當包含工程施工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上述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必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在建設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時,應當根據項目法人編制的工程度汛方案、措施制定相應的度汛方案,報項目法人批準;涉及防汛調度或者影響其它工程、設施度汛安全的,由項目法人報有管轄權的防汛指揮機構批準。

第二十二條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當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以及總監理工程師核簽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圍堰工程;

(八)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邊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施工單位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按照分級管理權限,負責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負責水利工程施工現場的具體監督檢查工作。

第二十七條水利部負責全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有關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技術標準;

(二)監督、指導全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對全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組織、指導全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機構的建設、考核和安全生產監督人員的考核工作以及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工作。

第二十八條流域管理機構負責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工作。

第二十九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技術標準,制定地方有關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規范性文件;

(二)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對本行政區域內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機構的建設工作以及有關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第三十條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對水利工程施工現場實施監督檢查。

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當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安全生產監督人員。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監督人員應當經水利部考核合格。

第三十一條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當自收到本規定第九條和第十一條規定的有關備案資料后20日內,將有關備案資料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抄送項目所在地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并報水利部備案。

第三十二條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三條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及時受理對水利工程建設生產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對超出管理權限的,應當及時轉送有管理權限的部門。舉報制度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布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受理對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舉報;

(二)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核實,并形成書面材料;

(三)督促落實整頓措施,依法作出處理。

第六章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第三十四條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建設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流域管理機構應當編制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水利部備案。

第三十五條項目法人應當組織制定本建設項目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緊急救援的組織機構、人員配備、物資準備、人員財產救援措施、事故分析與報告等方面的方案。

第三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根據水利工程施工的特點和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水利工程建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三十七條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項目法人及其他有關單位應當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報告。

第三十八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有關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第三十九條水利工程建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與處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條違反本規定,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范文2

【關鍵詞】 水利工程 安全管理 問題 對策

水利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工程效益的發揮。加強水利工程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廣大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是當今水利人的共識。近年來,靈壽縣在水利工程管理方面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上級的一系列安全生產措施。但如今,隨著水利工程建設任務日漸繁重,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形勢非常嚴峻、任務十分艱巨。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新形勢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切實保障工程安全有效運行,是每一位水利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

1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多年來,我縣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基本平穩,沒有發生過安全生產事故,但這不能說明安全管理方面就沒有問題,實際管理中其實還存在許多薄弱環節。一是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職能認識不足。二是水利工程參建單位安全生產意識不強,責任不落實,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和機制不健全;三是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活動不夠深入。在日常事故隱患排查活動中,有些基層單位或個人對事故隱患排查的重要性認識還不足,隱患整改不到位。四是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有待進一步完善。預案是一旦發生事故時執行處理程序的工作方案。雖然我縣每年都制定了應急預案,但是,實際情況總是會發生變化的,還需要進一步深入研究和完善。wWW.133229.Com

2 做好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幾點淺見

2.1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是做好水利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前提。各級主管部門思想上要高度重視,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確保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安全生產的極端重要性,全面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增強抓好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保證每個工程,主要領導親自調度,分管領導嚴格抓落實,積極協調解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從人力、物力、財力上充分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為全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2.2 遵紀守規,安全管理規范化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工程建設主體,要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全面落實工程各方建設主體的安全責任,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建立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安全獎懲、事故報告、應急救援和事故責任追究等安全規章制度體系;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嚴格按照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規程、規范的要求,完善并落實施工防護措施和應急預案,確保安全生產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切實做到安全管理規范化。

2.3 堅持預防為主,力求防患于未然

以“預防早、措施實、落實快、效果好”的原則來統籌指導安全生產工作,一是要加強安全教育與培訓。讓所有員工明白“確保他人的安全是我的職責, 確保自己的安全是我的義務”, 從根本上消除習慣性違章, 減少發生安全事故的概率。二是要制定和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從源頭上消除現場的危險源, 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可行性, 并要得到切實的落實。 三是要加強防護用品的采購質量和檢驗, 確保防護用品的防護效果。 四是要加強現場的日常安全巡查與檢查, 及時辨識現場的危險源, 并對危險源進行評價, 制定有效措施予以控制。

2.4 強化宣傳教育,增強安全生產意識

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運用多種方式和多種渠道,宣傳安全生產科學道理,灌輸安全生產科學知識,倡導安全生產科學態度,強化全社會、全民族的安全意識,把安全生產建立在廣大社會成員廣泛參與的基礎上。使廣大職工熟悉掌握正常安全運行的各類規章制度,牢固樹立照章辦事、按章操作、確保安全的工作理念。在安全制度、規定的執行中,根據生產管理實際,還要十分注重不斷總結、完善、改進,使各項制度更趨科學、合理,更細化、更規范。

2.5 明確管理責任, 形成全員齊抓共管

安全職責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從領導、各部門負責人直至項目班組、操作崗位, 都要明確安全職責, 分解安全生產目標、指標, 避免上緊下松, 層層衰減, 讓每一位員工都能切實感受到安全生產的壓力, 從而更加關注自己身邊的安全,形成全員安全管理的格局。真正做到“安全生產, 人人有責; 安全管理, 人人參與”。

2.6 加強監督檢查,堅持全方位管理

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范文3

關鍵詞: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生產管理

1引言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綜合國家逐漸提高,水利工程在我國建設中的重要性日益顯著,安全生產管理作為水利工程施工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直接關聯著水利工程建成之后的使用,還與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存在一定的聯系。但在一些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由于各個方面因素,導致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措施無法落實,進而為日后的安全事故帶來隱患。

2水利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發生原因

2.1人的因素

人的的因素主要是指管理人員、操作工人與事故現場的在場工作人員等不安全行為的重要引導因素,通常涉及忽略安全、忽略警告危險作業使用不安全設備、采用手工替代工具進行作業或是違章作業等。

2.2物質因素

物質因素通常指設備、工具、原材料、成品與半成品的不安全狀態。一般情況下,人的不安全行為與惡劣的環境條件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因素,而管理問題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同時,設備的不安全狀態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物質基礎,是危險的生產與危險源,當條件滿足一定需求時,可轉換為偶然。所以,在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各原料部門應當構建健全的檢驗與抽樣檢驗方式,主要是對以下情況進行檢查: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材料強度不足、零部件磨損、老化的工具等。

2.3環境因素

不安全的環境是導致安全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通常涉及生產環境的異常情況,即為溫度、濕度、通風等,以及自然環境的波動,例如土壤、氣象等的惡劣變化。此外,目前我國的大多數水利工程年久失修,設施老化,并且極容易受到極端氣象變化的影響,進而增加工程安全的不確定性。

3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3.1權責的劃分不明確

我國一些水利工程施工中還沒有明確的劃分領導的責任與權力,或是沒有進行書面的劃分,在此種管理模式下,極容易引發問題。同時還存在施工過程中人力資源管理不嚴格仔細的問題,主要是指沒有真正落實人員的培訓工作,在水利工程實際施工過程中,人員因素占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施工進度往往由人控制,但就我國當前情況來看,大多數水利工程施工還未高度關注人力資源管理,并且也沒有真正落實工作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使得工程施工人員的素質、安全知識、技術能力、權責意識普遍較低,嚴重阻礙了水利工程的良好發展。

3.2缺乏明確的質量管理目標

水利工程建設規模通常較大,極容易出現監管不及時的現象。一般情況下,水利工程的主管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與監管單位屬于同一個部門,必定會出現地方性保護矛盾。此外,在水利工程實際施工過程中,由于缺乏嚴格的建設程序,也會對工程管理質量造成較大的影響。

3.3缺乏專業的安全監理人員

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中專業的安全監理人員的缺乏是當前最為突出的一項問題,水利工程通常遠離城市,部分水利工程施工單位僅設置一名安全監理人員,無法滿足一個工程一名專職安全員的要求,有時甚至還無法常駐施工現場,導致在建工程無法得到有效的監管,使得施工人員無法獲得及時的安全生產教育,最終導致施工與監管、工程與監管、人員與監管嚴重脫節現象的發生。此情況下,施工現場安全監管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各種檢查記錄、監管記錄也只是應付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甚至還存在假記錄、假資料、假數據現象的存在。此外,為了追趕工期,往往會忽視水利工程安全性,進而引發重大事故,最終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4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4.1加強安全教育,樹立安全意識

①明確水利工程項目部門各成員安全行為責任,樹立強烈的安全意識。在水利工程實際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管理層領導與工程項目部門主要負責人的態度直接決定了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效果的發揮,這就需要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合理有效的安全生產獎勵制度。如果在施工中出現了安全生產事故,必須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可依據事故嚴重程度罰款或是扣除工地補助等。如果沒有發生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應落實相應的獎勵措施,以激發項目管理層至項目執行層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的自覺性。②針對我國水利工程施工中民工文化層次普遍較低的現象,應當在其進入建設場地之前,應做好作業場所防護、個人安全防護等方面的教育與指導工作,以真正提升民工對安全的警惕性。

4.2完善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完善的法律法規通常需要健全的機構與人員實施,所以,在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中,應當進一步完善安全監督管理運行機制,并且還要增強各級監管機構建設,建設一個高質量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執法隊伍(圖1)。同時,在水利工程施工中,企業安全部門人員還應在充分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的基礎上,組織定期的培訓,以提升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此外,執法機構應當嚴格依據法律法規進行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且還要對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的勘察設計與監理單位活動進行嚴厲的監督,落實檢查與處罰,不斷規范建設市場執法行為,為水利工程現場安全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4.3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①做好水利工程施工之前的調查研究工作,主要是針對施工場地的地形、地物、地貌等進行詳細的勘察與記錄,及時發現并排除有可能引發安全隱患的因素,并且還要根據實地記錄、設計文件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同時還要做好現場的安全警示工作。②做好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事后總結工作,并且還要將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的事后總結工作納入系統,以便企業全體人員了解項目管理中安全生產管理的效果與缺陷,提升安全素質,加強安全理念,確保水利工程施工安全。③在水利工程施工生產準備階段,管理層應當依據施工項目特征與容易發生事故的區域,開展安全生產宣傳與教育工作,落實安全技術培訓與考核,以及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4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在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應制訂并真正落實安全生產制度,制訂的依據需要滿足安全法律與行業規定,制訂的內容需滿足通用性、針對性、操作性強的要求。在完成安全生產制度的制定之后,從企業法人、項目經理至安全生產負責人的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嚴格依據制度進行安全生產工作,并且還要接受經常性的安全檢查與教育。

4.5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在進行水利工程投標時,需要撰寫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主要涉及詳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并且還要針對工程的施工特征、交通情況等預測施工過程中可能會發生的事故隱患與可能會發生安全問題的環節,采取技術與管理方面的技術防護措施,提前預防或是減少施工過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有效規避安全事故的發生。

5結語

綜上所述,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產管理是確保社會群眾生命與財產安全的關鍵,所以,在水利工程實際施工過程中,應當詳細分析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原因,不斷總結與學習經驗,并且還要增強對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力度,避免或是減少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為人民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提供堅實的保障,促進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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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范文4

2009年,我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和在縣辦等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一手抓安全生產,一手抓經濟建設”兩不誤的方針,全面貫徹落實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措施、方法。安全意識警鐘長鳴,安全生產掌抓不懈,安全工作取得顯著的成績,確保了全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圓滿完成。

一、責任明確,措施有力

年初與各站所、各科室簽訂了了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實行層層逐級負責。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做到了組織機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安全防范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服從服務于全局大局,為全局其它工作創造了一個良好的環境。

二、抓完成水利工程及設施的安全一度汛工作

一是加大了對水庫、山塘等已成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管理。檢查中突出了解重點,對水庫放水設施的靈活運行進行了重點檢查,確保水庫安全度汛。

二是有針對地完善了病險水庫、山塘等各項安全度汛措施和度汛預案,同時,加大了對此類工程安全運行的觀測和運行記錄,明確專人監管,確保了工程在汛期安全運行。

三是在汛前,組織專業人員,開展了多次認真的汛前大檢查,并為水庫安全度汛充實了專業技術人員,把工程安全運行技術關,以進一步加強了對水利工程及設施的管理。同時儲備了防汛應急所需的搶險物資和器材。

四是汛期堅持領導帶班制度,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了通信暢通,做到了上情下達,下情上報。2009年無安全事故發生。

三、抓在建水利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

一是進一步的完善在建施工安全度汛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確保了工程施工安全度汛。

二是認真抓工程建設施工現場管理,督促完善相關制度和操作規程。對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和有關證件進行了重點檢查。同時,檢查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是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等工作。確保了施工現場安全、有序。

三是抓工程建設中的所涉及的爆炸物品及爆炸作業的監督管理工作,杜絕了無證作業,確保了安全。

四是抓工程建設質量關。對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安全問題,責令施工單位現場作了整改。經過多方共同努力,2009年在建工程無安全事故發生。

四、抓內部管理

一是抓辦公樓、職工宿舍院落及辦公設備的防火防盜和消防安全工作,確保了全年無盜竊現象發生。

二是重點抓單位車輛、人員和財務等方面的管理力度,確保了車輛出行安全,人員出差安全和資金使用安全。

五、存在問題

一是個別施工單位對其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不夠重視,甚至特別在不施工時或休息時容易麻痹大意。對施工中存在的一些安全隱患未及時排除,甚至有個別施無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存在僥幸心理,安全工作管理不規范、安全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

二是全縣零星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設點多、面廣、由于我局人手不足,監督安全工作難度加大,心中無數。

三是安全監督方面的工作沒有經費投入,安全監督難度大。

六、2010年安全工作要點

1、進一步加大安全工作宣傳力度,大造“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的聲勢,利用各種會議等形式做好宣傳工作。

2、落實責任,健全制度,進一步明確全系統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和目標管理工作,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將安全工作納入各站、所、局各科室目標考核內容,并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度。

3、認真編好《2010年防汛抗旱預案》,并按程序,請專家評審。服從市、縣防汛指押部統一指揮,服從大局,服務于全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確保2010年安全度汛。

4、進一步加強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特別是即將開工建設的鹿角壩、老堡河水庫施工安全的監督。積極主動配合施工單位有關部門抓好水利安全生產工作。

5、工程招投標嚴格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嚴把市場準入關。

6、堅持定期和不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把安全隱患消化在萌芽狀態,確保2010年全局無安全事故發生。

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范文5

【關鍵詞】水利;安全生產工作;原則;措施

我國現在的社會環境處在一個健康發展的狀態,水利建設也成為社會建設的重要工作,加強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督與管理,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是保障水利職工生命及財產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促進安全生產與水利同步發展的保障。同時,水利行業必須要加強對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要根據社會形勢需求,樹立以人為本的管理方案,目的是為了提升水利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促進水利事業的發展。

1 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的現狀

加強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和監督,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是我國水利施工單位目前要做的重要工作。國家對水利安全高度重視,水利行業認真落實國家對安全生產的系列指示,通過加強行業安全生產,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制,不斷的完善安全生產制度,來對安全生產實施監管工作,保障安全生產工作的穩定,減少在安全生產工作時事故的發生,有效的控制工作中的傷亡事故。

目前,水利安全生產工作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是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落后,安全生產制度的不完善所導致的。安全生產制度的不完善會讓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薄弱,也會導致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對安全生產投入的人力不足,經常出現安全生產事故。

2 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的原則

2.1 以預防為主的原則

在水利工程的施工過程當中,加強安全意識的教育和培訓工作對于水利施工企業非常重要,水利施工人員的素質提升了,是從源頭將水利安全事故抓起,可以保障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預防水利安全生產還需要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對現場的危險源保持隔離,對原材料進行檢測,保證原材料的質量符合標準。在執行日常安全檢查工作時,要認清現場存在的危險,對發生的問題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2.2 保障生產工作安全

水利生產經營過程當中,保障生產工作的安全性十分重要,在施工的各個環節當中,都應該注意安全生產。要不安全生產放在項目建設的首要位置上,不能給安全生產留下隱患。犧牲安全為代價的搶工期、搶進度的做法更是不可取的,一旦出現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將是非常嚴重,將會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甚至危及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

2.3 加強管理

水利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將水利工程建設的安全生產落實到機械設備、工作人員、安全措施當中,這些安全因素都需要有強制性的管理,工作人員都應該按照規定行事,都應該嚴格遵照規章制度行事。無論是領導還是員工,都應該明確各自的職責,避免怠慢工作,忽視安全生產的現象發生。讓每個人都加入到安全管理當中,形成安全生產大家共同重視的局面。

2.4 責任落實到位

水利安全生產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將責任落實到位。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很多問題都是因為操作人員對安全管理的疏忽所導致的。對安全事故的提前預防將會很大程度降低事故的發生幾率。所以我們要重視安全生產,提前預防安全生產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將工作職責落實到實處。同時,需要在生產施工過程當中加強監督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保障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的全面開展。

3 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的措施

3.1 安全生產責任制

水利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涉及到多個部門和單位,這些單位和部門的負責人必須加強對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堅決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水利安全生產管理方面,應該加強對管理人員和員工的考核,以考核的手段全面督促職責,制定嚴格的獎罰制度,保障各個部門和單位之間能夠嚴格按照故障制度辦事。

如果發生了水利生產事故,必須要查清楚事故的原因,再差清楚原因之后,對發生的問題進行分析和綜合,并將同類事故歸結到一起。避免類似的事故再次發生。水利工程的立項、設計、施工等環節都需要進行詳細的調查分析,把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落實到實處。查明事故原因后,應當立即對事故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追究其相關的法律責任。

3.2 水利工程的施工現場管理工作

水利工程施工現場的施工現場管理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水利部門提出的規范與標準開展工作。針對水利工程建設的特點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管理,有針對性地對施工現場進行管理,將安全落實到位。在工程的創建階段,要考慮到施工的環境問題,應該重點對施工環境進行監控和排查,其中包括建筑是否會坍塌,是否有流體滲漏等。在工程的進展中期,要考慮到大型機械設備的施工情況,澆筑混凝土、挖掘等工作。這些工作都需要制定嚴格的安全生產方案,并逐級的上報,指派專人對現場進行負責。在工程的后期階段,要考慮到設備吊裝和高空作業等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要加大防護措施,確保一些危險作業的安全性。涉及到高空作業的工作,必須要確保腳手架是否牢固,兜網和防護網是否安裝好等。所以工作人員都需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帶。

3.3 創新的安全生產管理手段

水利安全生產工作也需要有創新的思路,才能對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進行改革。這種創新的思路是確保水利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到位,全體工作人員有積極的創新意識的前提下形成的。創新的安全生產管理也是為了更好的促進水利安全生產的發展,將安全生產的各部門的工作積極性調動起來,不斷提高安全監督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職業道德。

總結

我國水利安全生產的管理的手段在不斷完善,水利工程的建設工作責任重大,國家也對其進行高度的重視。水利工程部門應該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工作,把保障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首要的位置上,嚴格進行管理,不斷的完善和強化體制改革,這樣才能促進我國水利事業的可持續發展,為水利事業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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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倪祥;解析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控制及質量保證措施[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0年04期

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范文6

【關鍵詞】水利;建設管理;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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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地方配套資金不到位

地方資金很少能按時到位。造成工程不全面、不具體、不完整,影響工程進度質量,導致工程不能達到預期效益。

1.2招投標管理中存在不少問題

許多工程在招投標中,靠掛別人的資質,或使無資質施工隊伍參與工程建設。

2、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監督

2.1嚴格執行水利重大項目建設審批和建設程序

一是依法組建項目業主,項目業主對工程的招投標、建設管理等全權負責;二是嚴格招投標程序進行招投標,項目業主到發改部門對招投標方式、招投標文件等進行核準備案,并按發改部門核準的進行招標,同時請監察、發改、財政等部門對整個過程進行監督;三是嚴格執行項目監理制;四是嚴格執行合同制,所有項目均和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簽訂合同,所有事項均按合同約定執行。嚴格遵守建設相關程序,建設手續齊備,程序合法。

2.2嚴格執行建設資金使用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建設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實行報賬制,堅持專人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的“三?!惫芾碓瓌t,財政局及時將專項資金撥付水利局,水利局對項目資金設專賬進行核算。水利局、財政局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嚴格把關,并按資金審批程序和工程進度撥付項目資金,既保證了工程的質量,又能確保工程建設進度,賬務處理及時,會計核算規范,確保了專項資金的安全運行。

2.3嚴格監督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

為保證工程質量,各項目業主一是與水利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簽訂了《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書》,實行了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二是聘請了監理單位對工程建設全過程進行監理;三是水利局指派現場負責人負責對工程質量把關;四是驗收時對質量的把關,不合格的堅決要求施工單位重做,直至合格后方予驗收。通過各種監督和把關,各項工程合格率達到100%,工程質量評定為合格。工程在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時就一并簽訂了安全合同,在施工過程中各監督單位同時對工程安全進行了監督,全部已建項目無一例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2.4嚴格監督項目責任人及重點崗位工作人員組建項目法人單位和項目法人代表,項目法人對工程建設全權負責,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監督。重大項目還專門組建了領導組和監督組,對各項責任進行了明確,監督組對重點崗位人員進行了監督。

2.5嚴格工作措施,確保實現三個安全

一是規范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決策行為,明確加強水利規劃管理、嚴格水利項目審批、提高水利項目前期工作質量、加強設計變更和概算調整管理、督促地方配套資金落實、強化水能資源開發管理6項任務;二是規范水利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活動,明確規范施工招標文件編制、規范招標投標行為、規范評標工作、健全招標投標監督機制和舉報投訴處理機制4項任務;三是加強工程建設實施和質量安全管理,明確加強法規制度建設、研究解決民生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嚴把水利建設市場準入關、加強建設監理管理、加強合同管理、嚴把開工審批關、強化驗收管理、加強質量管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加強基建財務管理、加強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管理工作11項任務;四是推進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明確公開項目建設信息、拓寬信息公開渠道、深入宣傳報道、加快信用體系建設4項任務;五是加大案件查辦力度,明確強化水利工程建設稽察工作、強化水利工程建設審計工作、強化水利工程建設監察工作和加大案件查辦力度4項任務。

2.6加強長效機制建設,嚴格監督管理

一是成立水利工程監督領導組,制定水利工程監督管理相關制度;聘請了水利工程重大項目監督員和水利工程重大項目廉政聯絡員;結合水利系統開展政風行風評議工作,加大對水利工程項目民主測評;制定了治突工作安排計劃。二是開展廉政教育,打牢思想基礎構建預防體系。三是強化工程建設監督。為加強水利工程監督管理,監督組堅持每月到水利建設工程現場檢查一次,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3、加強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

3.1編制安全生產方案

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法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上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相關管理規章制度。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配備專職安全員,對所承擔的工程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3.2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工程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做足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工程安全實施。

3.3加強項目招標管理

從事水利工程項目招標的機構,除應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招標資格外,還應擁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的技術和造價人員,其中,甲級招標機構應有不少于4名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執業人員(包括3名中級及以上職稱水利工程技術人員和1名注冊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乙級和暫定級招標機構應有不少于3名水利水電專業注冊執業人員(包括2名中級及以上職稱水利工程技術人員和1名注冊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各有關單位不得委托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機構進行水利工程項目的招標。

4、加強施工質量管理

第一,施工單位要成立施工現場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建設管理、安全管理制度、質量保證體系,制定詳細的施工實施方案及質量控制方案,按合同要求派駐施工管理人員,滿足項目施工需要,要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現場進行安全監督,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格執行“三檢制”,切實做好工程質量的全過程控制。

第二,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站,代表市水利局對工程質量行使政府監督管理職責,對范圍內在建水利工程質量實施監督管理,在范圍內新建、擴建或重建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均要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的監督管理。未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市或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不予審批開工。

質量監督機構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采取抽查、現場成立質量監督組或巡回監督的方式實施監督檢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知有關單位進行整改,對不按規定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建設項目及相關單位,要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5、結語

水利是我國國民經濟的基礎設施之一,發展水利工程建設是我國的一項重要任務。隨著現代科技的迅猛發展,水利工程建設的進程也在不斷加快,隨之而來的工程建設管理也在不斷提高,并逐漸由傳統型的經驗管理模式轉換為現代化的管理模式?,F總結了水利建設仍然存在的諸多問題,嘗試提出解決建議,促進事業發展,幫助基礎建設的合理完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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