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籃工程監理實施細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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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籃工程監理實施細則范文1

【關鍵詞】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監理

【中圖分類號】 TU714 【文獻標識碼】 B 【文章編號】 1727-5123(2011)04-111-02

我國已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21世紀頭20年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小康社會的重要時期,既是黃金發展期,也是矛盾凸現期。國民經濟快速穩步發展,固定資產投資增長勢頭強勁,為建筑業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發展環境和空間。據國家統計局統計,從2008年到2009年,我國建安投資額由104958.9億元增加到138758.3億元,年增長32.2%;房屋建筑施工面積由632261.0萬平方米增加到754189.4萬平方米,年增長19.3%。大規模的工程建設在給建設系統帶來良好的發展機遇的同時,也給建設系統的安全生產帶來一定的壓力。根據近期《全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報告》有關統計數據顯示:2004年,全國共發生建筑施工事故1144起、死亡1324人;2005年,共發生建筑施工事故1015起、死亡1193人;2006年,全國共發生房屋建筑施工事故888起、死亡1048人;2007年全國共發生建筑施工事故859起、死亡1012人。從連續四年的統計數據來看,全國范圍內建筑施工事故仍然處在高發期,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仍居高不下,特別是較大以上事故仍時有發生,發生事故的工程大部分都委托了監理,監理企業作為第三方中介機構,同時承擔著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職責,這樣監理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也就面臨著嚴峻的形勢,對監理企業的健康有序發展提出新的課題,監理企業如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也就成為近一段時間學者和監理人士研究的重點。然而,安全管理的問題在我國一直是工程管理方面的一個薄弱環節。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范的制定也不甚完善。本文通過對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及分析,針對工程建設安全管理中監理的法律責任,結合工程項目具體實例,探索如何履行好監理的安全責任工作。

1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分析

1.1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特點。建筑業的生產活動危險性大,不安全因素多,是事故多發行業。每年建筑行業死亡人數僅次于礦難,居全國各行業的第二位。工程建設活動不同于其他的活動,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特別是施工階段,特點更為明顯,造成建設工程事故頻發的原因與建筑業本身的特點有著密切的關系。

1.2 建筑施工主要傷亡事故類別。根據2007年全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報告數據統計,全國建筑施工傷亡事故類別仍主要是高處墜落、坍塌、物體打擊、觸電、起重傷害等。這些事故的死亡人數共915人,分別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數的45.45%、20.36%、11.56%、6.62%、6.42%,總計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數的90.42%。

1.3 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①建筑業繼續保持快速增長勢頭,基本建設規??焖贁U大,城鄉建筑增長過快,使建筑業現階段呈現出事故高發、多發態勢。②建筑市場秩序不規范,違法分包、非法轉包、掛靠等現象比較普遍。建筑市場上存在著拆分項目過細、工程標價過低、不合理壓縮工期等問題,特別是建筑業市場門檻兒過低,一些低水平、低素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及隊伍進入建筑市場,給建筑安全造成隱患。③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管理滯后。在建設規模高速增長,施工戰線拉長,安全風險加大的形勢下,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管理滯后,安全責任不落實。④施工現場管理不嚴,隱患整改不徹底,“三違”現象時有發生。一些施工企業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認真,對發現的隱患整改不力,對工程分包隊伍資質審核不嚴,違規分包、轉包、習慣性違章等現象還大量存在。農民工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上崗作業,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救能力。⑤政府行業監管存在管理漏洞。一些地區和部門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相對比較薄弱,一些領域和環節存在監管盲區,如經濟開發區、高科技園區、工業園區、一些城市建設重點工程和工業建設項目、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村鎮建設工程等游離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管之外,存在監管盲區。

2 監理的安全管理責任

2.1 監理單位的安全法定責任。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3號)把安全管理納入了監理的范圍,將工程監理單位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活動中所要承擔的安全責任法制化,使監理履行安全責任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第五十七條,明確了監理單位的法律責任,主要包括如下方面:①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的;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者暫時停止施工的;③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④未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的。

工程監理單位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2 安全生產的監理責任的相關案例。2000年10月25日上午10時許,在南京電視臺演播中心工程工地上,南京三建(集團)有限公司施工的演播中心大演播廳舞臺屋蓋澆筑混凝土時,因模板支架失衡,發生整體坍塌,造成6人死亡,1人重傷,數十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70余萬元。事故發生后,經檢察機關調查,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其中項目經理判處有期徒刑6年,現場監理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其中追究監理責任主要有:駐工地總監理工程師無監理資質,監理機構沒有對支架搭設過程嚴格把關,在沒有對模板支撐系統的施工方案審查認可的情況下即同意施工,沒有監督對模板支撐系統的驗收,就簽發了澆搗令,工作嚴重失職,導致工人在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模板支撐系統上進行混凝土澆筑施工,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 監理單位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3.1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依據。

3.1.1 法規類文件: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1號);②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3號);④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⑤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02號);⑥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7號);⑦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28號)。

3.1.2 技術類文件:①《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②《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③《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1992;④《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⑤《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 2002年局部修訂);⑥《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28-2010;⑦《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 77-2010);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⑨《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06);⑩《 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

3.2 建設工程監理安全管理的具體內容。根據建設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建市[2006]248號)及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結合某市體育館新建工程建設的實例,將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具體內容進行詳細的描述。

某市體育館新建工程,總建筑面積16128平方米,高度28.769m,主體建筑地上2層,可容納觀眾5229人。體育館主體結構為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屋面為鋼結構屋蓋,采用空間索桿支撐殼體結構作為屋面的承重結構。施工準備階段監理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3.2.1 組建監理部根據工程的特點,監理單位任命有體育場館工程監理經驗的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作為總監,全權負責該工程項目的監理安全工作,選派有大型鋼結構和高支模工程監理工作經驗的人員作為專業監理工程師,組建監理部,明確各監理人員的安全管理責任。

3.2.2 熟悉圖紙:該工程結構復雜,監理部所有監理人員都要熟悉圖紙,確定安全管理重點監理工序和部位,并組織監理人員組織相應的技術規范,掌握鋼結構、高支模等相應的要求。

3.2.3 編制監理規劃和細則:在熟悉圖紙的情況下,結合工程特點,根據法規、監理合同,總監主持編制監理規劃,明確監理安全管理內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確定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方法和措施,經監理單位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通過后實施。各專業監理工程師根據工程特點,按照工程進展情況,分別編制樁基、基坑支護、高支模、腳手架、鋼結構安裝、水電等安全規劃實施細則,編制的監理實施細則明確監理具體措施、方法、程序和發現安全隱患處理的措施,安全規劃實施細則經總監審批同意后實施。

3.2.4 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保證體系:①審查承建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②審查項目經理、技術人員、質檢員、安全員、工長、特殊作業人員的配備是否符合要求。經查派駐現場的項目經理,資質等級為一級,安全管理B級證書,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均與投標文件中所報人員相符,發現配備安全員一名,安全管理C級證書,但數量不滿足建設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建質[2004]213號)第六條“……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置為:……1~5萬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規定,要求補充一名持證安全員。③審查施工總平面布置圖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辦公、宿舍、食堂、道路等臨時設施設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明確審批意見。④審查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交底制度以及設備租賃、安裝拆卸、運行維護保養、驗收管理制度。

3.2.5 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企業的審批程序和審批人是否符合要求,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是否針對工程特點、施工方法、機械的配備,按國家、行業頒發的法律、法規、標準、技術規范,編制具體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對結構比較復雜、施工特性比較多的特殊工程是否制定了專項施工技術措施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3.2.6 審查安全技術措施:①審查施工企業結合工程的特點、施工現場環境、施工方法、使用的機械、動力設備、變配電設施、架設工具以及各項安全防護設施等制定的確保安全施工的措施。②安全技術措施包括:腳手架、吊籃、安全網、各類洞口防止人員墜落的技術措施;塔吊等垂直運輸機具的拉結要求及防倒塌的措施;安全用電的措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業的技術措施。

3.2.7 審查專項方案:應對臨時用電方案、大型吊裝工程、高處支模與拆模工程等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進行重點審查,要求施工單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后,報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對于結構復雜、危險性較大,特性較多的特殊工程,監理工程師不僅應按照上述要求審查專項施工方案,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提供專家論證、審查的文件。

吊籃工程監理實施細則范文2

關鍵詞:市政工程;現場;管理

Abstract: Production safety is an important problem in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his paper discusses how to strengthen the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management discussion.

Key words: municipal engineering; management field;

中圖分類號:TU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在“以人為本”的建設理念環境下,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持之以恒地開展安全教育和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扎扎實實地做好安全預防工作,認認真真地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立足于施工企業安全自控,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監控,只有這樣,在市政工程建設過程中才能有效減少和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1. 統籌安排、跟蹤檢查1.1對新開工程,嚴格把好安全報監手續關,嚴格工程開工前安全生產條件的審查,對不具備安全施工條件的堅決不予審批。1.2加強對施工用電系統、起重吊裝、深基坑施工、模板支撐等重大危險源的檢查。1.3對新開工程嚴禁使用建設部明令淘汰的塔機、簡易臨時吊架、自制簡易吊籃、瓷插式熔斷器等。并對在建工程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1.4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建立完善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響應機制,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迅速啟動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1.5通過檢查責令各施工企業針對其薄弱環節拿出具體可行的安全控制措施,對癥下藥,有的放矢。

2.市政工程建設單位安全責任制度2.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2.2將工程項目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與承包單位依法訂立書面合同。2.3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2.4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2.5在編制工程概算時,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總費用,以及費用預付、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并按照施工進度及時足額向施工單位撥付。2.6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2.7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3. 市政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3.1市政工程施工前嚴格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證、崗是否相符進行審查,并對工程項目部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情況進行審查。3.2市政工程施工期間對工程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包括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是否正常開展工作,是否按制度實行自檢自控,是否有完善的檢查、整改、考核記錄檔案等;對施工單位未按規定辦理工程安全報監手續的,不得允許其承建的工程項目開工。3.3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批,簽署審批意見。未經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工程項目不得進行施工;對工程項目部執行安全技術交底、驗收制度進行審核把關;對安全防護設施、機械設備、安全防護用具等應依據有關標準、規定進行驗收,未經驗收不允許投入使用。3.4對工程項目部執行有關標準、規范情況和施工現場作業人員遵章守紀情況進行監理,參與市政施工現場周邊環境安全方案的制定和工程階段安全驗收,參與工程模板拆除、腳手架拆除及動火作業審批,及時制止、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3.5在監理實施細則中應有詳盡可行的安全措施,建立項目總監負總責的安全體系,采取旁站、巡視、平行檢驗等形式對施工安全實行全過程控制。針對工程特點和不同施工階段,重點做好易造成傷害的觸電、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等事故的防范工作,對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實行旁站監理。

3.6當監理人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時,應下達監理通知書,要求工程項目部立即進行整改。隱患整改完畢后,應簽署驗收意見,進入監理檔案。對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的,應下達停工指令,并及時報告建設與安監單位處理。

4.市政工程施工單位安全責任制度4.1按照規定到建筑業主管部門辦理安全報監手續。4.2依法申請市政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落實安全生產條件,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能力。4.3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對其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4.4在施工現場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采取維護安全、防范危險、預防火災等措施;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施工現場對毗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損害的,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4.5嚴格落實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審批和專家進行論證、審查制度。4.6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4.7向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4.8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4.9施工現場搭建的建筑物等臨時設施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4.10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4.1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及時、如實地報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事故調查處理。

5. 規范市政工程安全報監程序及安全生產監督檔案管理工作5.1安全報監工作程序:施工企業填寫《市政工程安全報監書》按規定收集整理安全報監所需資料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攜帶資料到屬地建筑安全監督機構報監安監機構工作人員審查核實有關資料確定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約定現場勘驗時間2日內組織現場勘驗簽發《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考核扣分卡》送達《建設工程安全責任告知書》安全報監審批結論批復《安全報監書》蓋章并發送各方建檔。5.2安全生產監督檔案管理市安監站統一安全監督檔案管理形式,建立以市政工程項目為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檔案。并把建檔所需《市政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卡》、《安全文明工地申報表》等由市安監站統一印制并送各區市安監機構執行。其檔案內容:市政安全生產監督卡、安全報監書、扣分卡、扣分通知書、告知書回執、安全文明工地申報表及創建方案、執法文書、監管過程中形成的其它書面記錄資料等。

吊籃工程監理實施細則范文3

中圖分類號: TU714文獻標識碼: A

關鍵詞:工程監理安全施工管理與控制

一、安全監理主要工作內容

現場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1、協助建設單位加強對發包工程的安全管理;2、督促、審查施工單位編制安全生產技術方案、措施,并監督實施;3、督促施工單位按規定搭設安全生產設施(如:基坑圍護、臨時用電、腳手架、塔吊和井架等);4、核查安全生產方面的材料和設備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與準用證;5、監督施工過程中的人、機和施工環境的安全狀態,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消除隱患;6、協助參與對工程安全事故的分析和處理;7、定期向建設單位報告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情況。

二、安全監理保證體系

1、安全監理工作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專人負責”的原則進行網絡化管理;

2、工程建設監理項目部現場監理工作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由經公司正式任命的項目總監負責在監理項目部按照相關規定落實各項安全監理工作;

3、公司技術管理部門負責對監理項目部實施安全監理工作進行業務上的指導及監督檢查工作;

4、各項目部應負責配備符合條件的安全監理人員和與安全監理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并定期監督檢查監理項目部按照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的各項規定實施安全監理工作的情況,定期向公司匯報所屬監理項目部安全監理工作情況;

5、監理項目部應設立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監理工程師(市政工程監理項目部和承擔施工安全監理責任的監理項目部必須專職設立),在項目總監的領導下開展安全監理工作。

三、安全監理工作程序及要求

1、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在編制項目監理規劃時應明確開展現場安全監理工作的組織機構、安全監理人員職責和權限、安全監理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依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具體要求,必要時應報建設單位備案;

2、安全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施工承包單位編制的施組設計及本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規定,在工程開工前編制“安全監理工作實施細則”,大型復雜工程項目也可按階段分別編制。監理細則應明確施工安全監理的風險點及其控制要點,總監理工程師應審核并批準“安全監理工作實施細則”,必要時召開專題會議向施工承包單位進行交底;

3、在施工安全監理工作中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組織監理人員研究設計文件、有關規定、規范、標準、監理委托合同和安全監理工作細則等文件;及時傳達建設單位的文件和會議精神等,并在監理項目部內部建立起定期學習和交流制度;

4、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安全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承包單位編制的各類安全施工方案,并收集與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相關的“安全管理協議書”和“施工安全總交底記錄”,發現與法律、法規和安全施工強制性標準不符的應書面要求施工承包單位調整或補充;

5、安全監理工程師必須在監理日記中填寫安全監理工作內容(市政工程或承擔施工安全監理責任的應獨立記錄安全監理日記,記錄每天開展的安全監理工作內容及交接注意事項(包括安全監理工作,施工現場安全狀況、處理意見等內容)。日記中涉及書面整改要求的應記錄相關文件的備存地點。項目總監應每周不少于一次進行檢查,并簽署安全監理日記;

6、監理項目部應在監理工作月報中同步編制“安全監理工作情況”,經安全監理工程師和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后,作為監理工作月報的附件報建設單位;

7、總監應組織安全監理工程師在工程項目施工準備階段、基礎工程、結構工程、裝飾工程開工前,編制“工程項目建設安全監理工作計劃表”,確定各階段的施工安全風險點,并有針對性地明確安全監理工作對策,編制相應的監理工作檢查要求。施工安全風險點的確定可參見“工程建設安全風險點示例表(表1)”的內容確定;

8、安全監理工程師應每周至少一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工作巡視,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應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有條件的監理項目部應使用照相或攝像的手段正確記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

9、項目總監應每月組織舉行一至二次安全監理現場會議(可與每周工程例會合并召開),會議的主要議程是:檢查上次會議執行情況,匯報進度情況,施工單位人員、施工機具及現場施工安全狀況,及必要的新議程,并確定下次會議的時間、地點和內容。對所發現的安全施工隱患,應在會上確定整改措施和責任人員。由監理項目部根據會議情況專項編制《安全監理現場會議紀要》或在工程例會紀要中反映上述內容;

工程建設安全風險點示例表表1

風 險 因 素 典 型 風 險 因 素

技術風險 設計 設計內容不全、缺陷設計、錯誤和遺漏、使用規范不恰當,未考慮地質條件,未考慮施工可能性等

施工 施工工藝的落后,不合理的施工技術和方案,施工安全措施不當,應用新技術、新方案的失敗,未考慮現場情況,未按施組設計組織施工等

其他 工藝設計未達到先進性指標,工藝流程不合理,未考慮操作安全性等

非技術風險 自然與環境 洪水、地震、火災、臺風、雷電等不可抗拒自然力不明的水文氣象條件,復雜的工程地質條件,惡劣的氣候,施工對環境的不良影響等

組 織 管 理 施工單位未建立健全安全質保體系,現場安全監管力度不足,業主、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組織協調不夠等

合同 合同條款遺漏、表達有誤,合同類型選擇不當,承發包模式選擇不當,索賠管理不力,合同糾紛等

人員 現場施工人員和安全施工管理人員的素質較低(能力、效率、責任心、品德等),施工安全意識薄弱和安全保護措施不到位等

材料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供貨不足或拖延,數量差錯,質量、規格有問題,特殊材料和新材料的使用有問題,損耗和浪費等

設備 施工設備供應不足,類型不配套,故障為排除,安裝失誤,選型不當等

10、對在日常巡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及違反《工程建設施工安全標準強制性條文》規定的情況,安全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施工承包單位開具“安全類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規定整改期限。該通知單必須經項目總監簽字才能發出。在施工承包單位按通知單要求定時、定人、定措施整改完畢后,安全監理工程師及時組織驗收,并簽署整改驗收意見;

11、出現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指可能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和人員生命安全的)或未按“安全類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況,應由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單位立即對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暫停令應及時抄送建設單位和項目經理部相關負責人,必要時應抄報負責本工程安全監督的政府部門;

12、為加強工程建設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總監理工程師應以“監理工程師聯系單”的形式向工程建設參建各方書面發出建議和意見,以此加強相互間的溝通和協調工作;

監理項目部應嚴格執行建科院和公司相關的安全工作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發生的安全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項目總監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向項管部和公司負責人報告。并在12小時內向項管部和公司書面報告工程事故情況,具體內容應包括:簡要經過、事故性質、事故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已采取的措施和監理所做的相關工作等。監理項目部應對事故的處理過程和處理結果進行跟蹤檢查和驗收。

安全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簽發程序

四、建設工程施工監理安全控制要點

監理項目部安全監理人員在工程開工前,應組織全體人員對該項目的合同文件進行全面的了解和熟悉,了解現場的環境、人為障礙等因素,以便掌握障礙所在和不利環境影響的有關資料,及早提出防范措施。為了使建設工程順利有序的進行,可在第一次工地會議上,請施工承包單位的全體管理人員參加,使項目參建各方了解安全監理工作的內容和要求。同時工程開工前,應開展下列安全監理工作:

(1)審查承包單位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承包單位各職能部門的審批意見、會簽、企業蓋章等手續是否齊全。施工組織設計中相關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如:深基坑、臨時用電、大型機械、井架、腳手架等)均要求單獨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對施工承包單位提供的特殊工種名冊,包括安全員、電工、電焊工、架子工、塔吊、人貨電梯駕駛員、起重指揮、井架搭拆工等進行備案;

(2)對施工承包單位進場的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如起重設備、垂直運輸設備、預應力張拉設備和樁基施工設備等)要求施工單位按批準的施組設計組織施工,并進行相關的報驗手續;

(3)對施工承包單位選擇的分包單位檢查其資質等級證書,施工承包范圍,注冊資金、執照有效期限、企業性質等資料;

(4)安全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建設方與總包單位簽訂的合同及安全生產協議書約定,要求施工承包單位書面明確與施工安全管理相應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監理責任人員;

(5)安全監理工程師督促檢查總包單位在分包單位進場,做好安全生產總交底,交底后履行交底人與被交底人的簽字手續,可保存相關交底記錄;

(6)在主要路段、干道、景點、工業、商業和居民密集區域工程項目建設現場,安全監理工程師應檢查現場圍檔封閉情況,督促施工承包單位按要求設置圍檔高度,并選用合適的圍檔砌筑材料;

(7)工程施工前安全監理工程師應督促總包單位必須按設計提供的具有管理縱、橫斷面的施工圖紙認真核對,摸清地下管線的位置,走向并加強聯系,采取相應技術保護措施,并核實保護措施落實情況;

(8)安全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工程建設需要,可以對新材料、新技術的應用進行必要的了解和調查,以求及時發現施工中存在的安全事故隱患。

(一)安全管理資料

1、按安監站的有關要求建立安全檔案;

2、建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網絡健全;

3、對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交底,建立定期檢查制度(每日巡查、每周巡檢、每月專項檢查);

4、督促施工單位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

5、檢查施工單位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6、現場“五牌一圖”齊全,設置合理;

7、建立專門的安全資料(將各相關安全資料備份單獨整理形成專門的安全資料備查);

(二)現場管理

1、施工現場采用標準圍欄,圍欄高度大于1.8米;

2、現場主要道路硬化,設置排水溝;

3、材料分類堆放,掛牌標識;

4、現場施工區,生活區,辦公區分隔明顯,小孩及閑雜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5、宿舍內整潔文明,無液化氣灶、電爐等用電設施;

6、食堂、衛生間內必須按照蘇州市的相關標準布置實行,保持衛生;

7、臨時用房必須達到防火要求;

8、生活區、辦公區、現場各重要防火部位要配備消防器材、設立標志、標識、標牌;

(三)施工用電安全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有專項方案,并報監理審核;

2、配備專業維修電工,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3、必須按“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設置電箱,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p>

4、配電箱(間)的道路必須暢通,電箱位置合理穩定;

5、宿舍內單獨設置電箱,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6、定期對漏電保護器進行測試,做好原始記錄;

7、電箱內電器配件不得破損,不得使用金屬代替熔絲;

8、對影響工程施工及對施工過程造成安全隱患的施工臨時高架線路,必須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四)塔吊搭設及使用安全要求的控制要點

1、塔吊必須有合格證、準用證、并經檢測合格、經安全主管部門備案、檢查驗收合格;

2、上崗人員要持證上崗(安、拆人員、駛機、指揮、電工)

3、塔吊要有專項方案,應急預案并報監理審核,基礎的鋼筋必須經見證取樣復試合格方可使用,砼應留置標準養護試塊(相關檢驗批資料要齊全;

4、安裝人員衣著要緊身靈便,不準穿拖鞋、高跟鞋和硬底鞋。

5、登高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掛好保險鉤。嚴禁上下投擲工具材料等物件。

6、在拼裝和吊裝作業區域內應該設置明顯的安全圍欄和警示牌;在主要通道口應設 專人監護,以防閑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7、班前班中不準飲酒,嚴禁酗酒者進入施工現場。

8、裝拆銷軸掄大錘時,嚴禁戴手套。兩人或兩人以上一起工作要注意協調配合。凡遇到四級以上強風時應停止安裝作業。

9、所有工具必須齊全,完好可靠,嚴禁使用有裂紋、帶毛刺、手柄松動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并嚴格遵守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規程。

10、在塔機安裝工序中嚴禁缺螺栓、銷軸、開口銷等緊固件。對瞎眼銷、滑牙螺栓、報廢的卸扣、軋頭鋼絲繩、千斤頂、手拉葫蘆等起重工具不得使用

(五)井架搭設及使用安全要求的控制要點

1、搭設井架的單位必須有許可證,操作人員必須有操作上崗證;

2、井架搭設方案必須經施工單位技術部門審批后報監理審核,搭設完畢須經驗收合格方準使用;

3、搭設井架的基礎必須平整堅實,承載力滿足要求,并應預埋地錨;

4、井架搭設必須按規定設置滿足要求的纜風繩,繩端使用與繩徑相匹配的“U”型卡三個,嚴禁絞接鋼絲繩,纜風繩的地錨埋置深度大于2米,嚴禁將纜風繩拉設在樹、電線桿等不穩定的物體上;

5、吊籃載重不大于500KG,設置斷繩和防沖頂保險及停靠裝置;

6、井架三面采用30*30MM纖維繩小孔網維護(下口自防護棚起,上口超過吊籃梁運行高度1.5米;

7、卷揚機繩筒有保險、鋼絲繩不拖地,繩筒上至少保留三圈鋼絲繩;

8、安裝順序應先下后上,一步一步,不準上下同時進行。安裝到三節應設臨時風纜,確保架體穩性。操作中嚴禁向下拋物,應用滑輪運下。安裝井架必須白天進行,因故中斷時,應采取臨時穩定措施。遇大風、下雨應停止作業。

9、井架嚴禁乘人,專人持證開機;

10、井架在拆除最上一道纜風繩前必須對井架進行加固,方法采用鋼管將井架軌道與房屋進行連接

11、拆除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帶,必須有施工證件,無心臟病、暈高癥等其他疾病。

12、拆除作業中,嚴禁從高處向下拋擲物件。一天未拆完情況下,必須對井架進行穩固措施。拆除時必須拉好警戒線,施工中嚴禁人員進出。拆除的螺絲、鐵板必須歸堆嚴禁亂扔。施工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帽,施工作業區嚴禁吸煙。

(六)腳手架搭設及使用要求的控制要點

1、腳手架鋼管、扣件必須經見證取樣復試合格方可使用;

2、腳手架必須要有防雷接地保護措施;

3、腳手架搭設必須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必須經施工單位技術部門審批后報監理審核,基礎要求平整夯實、硬化,周邊設置排水溝,立桿按規定要求設置,桿底墊實;

4、審核腳手架搭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彎曲、開裂、嚴重銹蝕的鋼管及變形、裂紋、滑絲的扣件不得使用;

6、架體與建筑物要有可靠的連接,保證架體穩定;

7、架體必須高于操作層一步架,滿足施工安全要求;

8、腳手架外側按規定每步設置二道防護欄桿,高度在三步起設置密目安全網(防火網);

9、腳手架搭設完畢,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10、模板施工不得利用腳手架作為架體;

11、定期做好腳手架的檢查工作;

(七)“三寶、四口、五臨邊”

1、三寶:即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1)安全帽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當前的安全帽有很多種類,制作安全帽的材料有塑料、玻璃鋼、竹、藤等。無論選擇哪個種類的安全帽,它必須滿足下列要求:

耐沖擊。將安全帽在+50℃及-10℃的溫度下,或用水浸的三種情況下處理后,然后將5kg重的鋼錘自1m高處自由落下,沖擊安全帽,最大沖擊力不應超過500kg(5000N或5KN),因為人體的頸椎只能承受500kg沖擊力,超過時就易受傷害。

耐穿透。根據安全帽的不同材質可采用在+50℃及-10℃的溫度下,或用水浸的三種情況下處理后,用3kg重的鋼錐,自安全帽的上方1m的高處,自由落下,鋼錐穿透安全帽,但不能碰到頭皮。這就要求,選擇的安全帽,在戴帽的情況下,帽襯頂端與帽殼內面的每一側面的水平距離保持在5—20mm.

耐低溫性能良好。當在-10℃以下的氣溫中,帽的耐沖擊和耐穿透性能不改變。

側向剛性能達到規范要求。

(2)安全帶

建筑施工中的攀登作業、獨立懸空作業和打設腳手架、吊裝混凝土構件、鋼構件及設備等,都屬于高空作業,操作人員都應系安全帶。安全帶應用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合格產品。目前常用的是帶單邊護胸的。在使用是要注意:

安全帶應高掛低用,防止擺動和碰撞;安全帶上的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掉。

安全帶使用兩年以后,使用單位應按購進批量的大小,選擇一定比例的數量,作一次抽檢,用80kg的沙袋做自由落體試驗,若未破斷可繼續使用,但抽檢的樣帶應更換新的掛繩才能使用;若試驗不合格購進的這批安全帶就應報廢。

安全帶外觀有破損或發現有異味時,應立即更換。

安全帶使用3—5年立即應報廢。

(3)安全網

目前工地上使用的安全網按形式有兩種分為平網和立網兩種。平網是指安裝平面平行于水平面,主要用來承接人和物的墜落;立網指其安裝平面垂直于水平面,主要用來阻止人和物的墜落。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標準》現在P3×6的大網眼安全網就只能在電梯井里,外腳手架的跳板下面,腳手架與墻體間的空隙等處使用。

密目式安全網的規格有兩種:ML1.8m×6m或ML1.5m×6m.1.8m×6m的密目網重量大于或等于3kg。密目式安全網的目數為在網上任意一處的10cm×10cm=100㎝2的面積上,大于2000目。為了能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施工單位采購來以后,可以作現場試驗,除外觀、尺寸、重量、目數等的檢查以外,還要做以下兩項試驗:

貫穿試驗。即將1.5 m×6m的安全網與地面成30度夾角放好,四邊拉直固定。在網中心的上方3m的地方,用一根Ф48×3.5的5kg重的鋼管,自由落下,網不貫穿,即為合格;網貫穿即為不合格。

沖擊試驗。即將密目式安全網水平放置,四邊拉緊固定。在網中心上方1.5m處,有一個100kg重的砂袋自由落下,網邊撕裂的長度小于200mm,即為合格。

用1.5 m×6m密目式安全網用尼龍繩系緊連片張掛對在建工程及外腳手架的外側全封閉。

2、四口:即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

洞口作業時根據具體情況采取設置防護欄桿,加蓋件,張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

(1)樓板面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蓋板,蓋住洞口。蓋板須能保持四周擱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2)短邊邊長為50~150cm的洞口,必須設置以扣件扣接鋼管而成的網絡,并在春上滿鋪竹笆或腳下手板。也可采用貫穿于混凝土板內的鋼筋構成防護網,鋼筋網絡間距不得大于20cm。

(3)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

(4)墻面等處的豎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應加裝開關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護門,門柵網絡的間距不應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護欄桿,下設擋腳板(笆)。

(5)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臺等豎向的洞口,如側邊落差大于2m應加沒1.2m高的臨時護欄。

(6)洞口防護欄桿,通常采用鋼管。

(7)利用混凝土樓板,采用鋼筋網片或利用結構鋼筋或加密的鋼筋網片等。

3、臨邊:即陽臺邊、樓層邊、屋面邊、斜道邊、卸料平臺邊;

(1)基坑周邊、尚未裝欄板的陽臺、料臺與各種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架的屋面和樓層邊,以及水箱與水塔周邊等處,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2)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邊防護欄桿: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的進度安裝正式欄桿或者臨時欄桿;梯段旁邊亦應設置兩道欄桿,作為臨時欄桿。

(3)垂直運輸設備如井架、施工用電梯等與建筑物相連接的通道兩側邊、亦需加設防護欄桿。欄桿的下部還必須加設檔腳板、擋腳竹笆或者金屬網片。

搭設臨邊防護欄桿時:

(1)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護欄桿應高1.5m,并加掛安全網。除經設計計算外,橫桿長度大于2m,必須加設欄桿立柱。

(2)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當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采用鋼筋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于50cm。當基坑周邊采用板樁時,鋼管可打在板樁外側。

當在混凝土樓面、屋面或墻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采用竹、木欄桿時,可在預埋件上焊接30cm長的50×5角鋼,其上下各鉆一條孔,然后用10mm螺栓與竹、木桿件栓牢。

當在磚或砌塊等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規格相適應的80×6彎轉扁鋼作預埋鐵的混凝土塊,然后用上項方法固定。

(3)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桿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當欄桿所處位置有發生人群擁擠,車輛沖擊或物件碰撞等可有時,應加大橫桿截面或加密柱距。

(4)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

4、施工現場由專人每天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維護。

5、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

(1)安全標志:劃分安全區域,充分和正確使用安全標志,布置適當的安全標語 和標志牌,各種施工機械均需掛設操作規程。

(2)安全防護:安全防護棚:在人員通道和臨近小區道路上方都應采用鋼管搭設安全防護棚,安全防護棚要滿鋪一層模板和一層安全網,側面用鋼筋網做防護欄板。

(八)深基坑開挖及一般土方工程施工控制要點

1、開挖準備:

(1)深基坑方案必須經專家組進行安全論證,并有施工單位的專家論證意見及回復和專家組最終結論;施工單位技術部門審批和監理審核;緊急預案;

(2)按設計或施工要求標高平整場地,清除和搬遷施工區域內地上,地下所有障礙物;

(3)做好防洪、排洪工作保證場地不積水;

(4)設置測量控制網,水準點要求設在不受基坑影響之處;

(5)挖土機械,降水設備試運轉正常。

2、基坑排水:

(1)設置有效的地面截水措施;

(2)基坑內設排水溝,四角或每隔30-40m設置直徑700-800MM集水井。排水溝、集水井應在基礎輪廓線外。排水溝邊緣離開坡腳不小于0.3M,坡度為0.1~0.5%,并應比地面低300-500MM,集水井比排水溝低0.5-1.0M,并深于抽水閥深度,井壁應及時加固,集水井內水及時排出。

3、開挖:

(1)深基坑開挖總原則:分層開挖,先撐后挖,邊撐邊挖,嚴格按設計要求控制每個層面深度,在各處挖土面支撐體系全部施工完畢,并達到設計要求強度70%后方可進行下一階段土方施工,先挖圍檁支撐范圍內土體,并及時進行圍檁支撐施工;

(2)采用機械開挖,地下水位低于開挖底面0.5M;

(3)為防止超挖,機械開挖至設計坑底或邊坡邊界預留30-50CM厚土層用人工開挖;

(4)挖土期間嚴禁挖土設備撞擊支撐體系,未經設計允許,嚴禁施工機械上支撐,圍檁施工;

(5)坑內預留土設計,坡度應根據土質情況確定,一般高度≤3.0M,坡度≤2。超過上述值應分臺階留置工坡臺階寬度≥3.0M;

(6)嚴格按設計要求控制基坑周圍地面超載,尤其是大型施工機械行走路線以及??康攸c;

(7)棄土應及時運出,如需堆土或留作回填土用堆土坡腳至坑邊距離及堆土高度應嚴格按設計要求執行;

(8)基坑挖至土面后,應對坑底找平,如有小部份超挖,應用素填土,灰土或礫石回填,并整實至與地基土基本相同密實度;

(9)基坑開挖至設計挖土面后,應及時施工排水溝和集水井及墊層,控制圍護結構無支撐暴露時間控制在48小時以內。

5、監測:

在基坑降水挖土階段,對支撐圍護結構及周圍環境要進行嚴密監測。發生事故險情及時處理。

6、風險分析:

隨著建筑高度的不斷發展和人類對在下空間要求的不斷提高,深基坑開挖施工項目越來越多。但由于對地基土認識不足,設計方法需要進一步改善,使得深基坑開挖風險相當大。深基坑開挖施工與前后施工環節搭接密切,前期圍護結構沒有保證質量或后期底板沒有及時施工,都可能引起工程事故。除此之外,深基坑開挖工程本身也要求施工隊伍要嚴格按規范要求操作,否則圍護結構變形,導致周圍管線、道路、建筑破壞,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難以估計。降水工程使用不當,將使周圍地基土發生不可恢復的差異沉降。深基坑開挖受天氣影響也是造成風險系數大的一個重要因素,降雨將直接引起基坑積水無法施工,或挖方、堆土邊坡失穩造成工程事故。

7、一般土方工程

(1)挖土中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2)挖土時要注意土壁的穩定性,發現有裂縫及傾坍可能時,人員要立即離開并及時處理。

(3)每日或雨后必須檢查土壁及支撐穩定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繼續工作,并且不得將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撐上,不得在支撐下行走或站立。

(4)機械挖土,啟動前應檢查離合器、鋼絲繩等,經空車試運轉正常后再開始作業。

(5)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下工作,在輸電線路一側工作,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機械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求。

(6)機械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升不應過猛。

(7)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下工作,在輸電線路一側工作,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機械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求。

(8)機械應停在堅實的地基上,如基礎過差,應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將挖土機履帶與挖空的基坑平行。運土汽車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駛,防止坍方翻車。

(9)電纜兩側一米范圍內應采用人工挖掘。

(10)向汽車上卸土應在車子停穩定后進行,禁止鏟斗從汽車駕駛室上越過。

(11)場內道路應及時整修,確保車輛安全暢通,各種車輛應有專人負責指揮引導。

(12)基坑開挖前,必須摸清基坑下的管線排列和地質開采資料,以利考慮開挖過程中的結構。

(13)清坡清底人員必須根據設計標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將松土回填,以免影響基礎的質量。

(14)挖土機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撐,以免引起支撐破壞或拉損。

(15)裝載機作業范圍不得有人平土。

(16)打夯機工作前,應檢查電源線是否有缺陷和漏電,機械運轉是否正常,機械是否裝置漏電開關保護,按一機一開關安裝,機械不準帶病運轉,操作人員應帶絕緣手套。

(九)施工機具

1、機具進場必須完好無損,大型機具進場必須報驗,附合格證或出廠檢測證明,(安裝后須經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2、手持電動工具須有可靠的接零保護措施;

3、各種機具必須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完好,做好接地接零保護;

4、機械操作人員持證上崗,遵守操作規程;

5、各種機具必須定時維修保養;

6、園盤鋸

要求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門的培訓:

(1)操作前檢查機械是否完好,并檢查刃鋒利程度及有無斷或裂現象,如刀刃已鈍,應及時磨快。

(2)裝好防護罩運轉正常后方可進行正式工作

(3)操作時,操作者應站在鋸片左面的位置,不應與鋸片在同一直線上,以防木料彈出傷人。

(4)送料時不要用力過猛,木料拿平,不要擺動或抬高壓低,料到盡頭時不要用手推按,以防鋸片傷手指。如兩人同時操作時,下手應待料出鋸臺150mm以上,方可接拉。鋸短木料時,必須用推桿送料。木料卡住鋸片時,應立即停車后處理。

(5)操作人員衣袖要扎緊,不準帶手套。

(6)應嚴格按規定選用熔絲,嚴禁隨意改用代用品。

(7)木工間、棚應有明顯的防火標示,配備消防器材,嚴格禁止吸煙。

(8)鋸料時帶好防護眼鏡,開關如損壞應及時修理,不能用倒順開關代替。

7、鋼筋機械:

要求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門的培訓:

(1)鋼筋斷料、配料、彎料等工作應在地面進行,不準在高空操作。

(2)搬運鋼筋要注意附近有無障礙物,架空電線和其它臨時電氣設備,防止鋼筋在迥轉時被撞電線或發后觸電事故。

(3)切割機使用前,須檢查機械運轉是否正常,有否漏電,電源線須進漏電開關,切割機后方不準堆放易燃物品。

(4)鋼筋頭子應及時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齊,工作臺要穩,鋼筋工作棚照明燈必須加網罩。

(5)在雷雨時必須停止露天操作,預防雷擊鋼筋傷人

(6)使用振動機前應檢查電源電壓,輸電必須安裝漏電開關,保護電源線路是否良好,電源線不得有接頭,機械運轉是否正常,振動機移動時,不得硬拉電線,更不能在鋼筋和其他銳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斷電線而造成觸電傷亡事故。

(十)模板工程監理控制要點

前提:施工方案必須經施工單位技術部門審批和監理審核(如有高支模必須經專家論證);施工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必須進行相關的安全交底;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2、工作前應先檢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板手等工具必須用繩系掛在身上,釘子必須放在工具袋內。工作時要思想集中,防止釘子扎腳。

3、兩人抬運模板時要互相配合,協同工作。傳遞模板工具應用運輸工具或繩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亂拋。

4、不得在腳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5、支撐過程中,如需中途停歇,應將支撐、搭頭、柱頭板等釘牢。

6、拆除模板一般用長撬棒,人不許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

7、裝、拆模板時禁止使用2*4木料、鋼模板作立人板。

8、拆模必須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無撐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時清理,堆放整齊。

9、封柱子模板時,不準從頂部往下套。

10、禁止用2*4木料作頂撐。

(十一)墻體施工安全控制要點

1、在操作之前必須檢查操作環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暢通,機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是否齊全,經檢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砌基礎時,應檢查和經常注意基坑土質變化情況,有無崩裂現象,堆放磚塊材料應離開坑邊1M以上。

3、墻身砌體高度超過地坪1.2m以上時,應搭設腳手架,在一層以上或高度超過4m時,采用里腳手架必須支搭安全網,采用外腳手架應設防護身欄桿和擋腳板后方可砌筑。

4、腳手架上堆放料量不得超過規定荷載,堆磚高度不得超過3皮側磚,同一塊腳手板上的操作人員不應超過2人。

5、不準站在墻頂上做劃線、刮縫和清掃墻面或檢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6、磚料運輸車輛兩車前后距離平道上不小于2米,坡道上不小于10米,裝磚時要先取高處后取低處,防止倒塌傷人。

7、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時,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沖走砂漿,使得砌體倒塌。

8、控制水、電安裝人員的在墻面開鑿橫槽現象;9)嚴禁控制每日墻體施工的高度(1.8M以下),

(十二)臨時用電安全控制要點

施工方案必須經施工單位技術部門審批和監理審核;

1、在拉設臨時電源時,電線應架空,過道處須用鋼管保護,不能亂拖亂拉,電線被車物碾壓。

2、電箱內電氣設備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一機一閘一箱一鎖一保險)。

3、所有移動電具,都應在漏電開關保護器中,電線無破損,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電箱內不得使用多用插座。

4、燒、焊接或氣割時,要持特殊工種操作證,要有監護人員并配備滅火器材。

5、材料間、更衣室不得使用超過60W以上燈泡,嚴禁使用碘鎢燈和家用電加熱器(包括電爐、電熱杯、熱得快、電飯煲)取暖、燒水、烹飪。

6、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額外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它金屬代替保險絲。

7、辦公室、宿舍等照明安裝導線應用絕緣子固定,不準用花線、塑料膠質線亂拉。

現場所用各種電線絕緣不準有老化、破皮、漏電等現象。

8、電器三級配電二級保護,所有金屬外殼,電機均要接地。

五、安全監理工作臺帳管理

1、建立“安全監理工作臺帳”的總體要求

監理項目部應獨立設置“安全監理工作臺帳”,由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日常資料登錄和管理工作。項目總監應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安全監理工作臺帳”中資料的及時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項目總監也可根據本工程安全監理工作的實際要求調整“安全監理工作臺帳”所收錄資料的內容,但不得少于本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中所示目錄規定的內容;

2、“安全監理工作臺帳”的編制內容

“安全監理工作臺帳”可按“監理項目部安全監理工作臺帳(目錄)(表2)”所示內容進行編制和記錄。需要施工單位提供的安全生產驗收資料及相關要求應于工程開工前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安全監理工程師在日常監理工作中應做到外業和內業資料同步,必要時應要求施工承包單位停工補齊相關的安全工作資料;

3、“安全監理工作臺帳”的編制要求

1、“監理項目部安全監理工作體系資料管理”應包括各類指導開展安全監理工作的組織形式、工作程序、制度和細則。上述內容的編制可參照本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的相關要求,也可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進行編制。同時項目總監應書面確定安全監理工程師的工作職責和權限;

2、“監理項目部安全監理工作資源管理”中的相關資料應按實際情況及時進行調整,對所使用的各類規范和標準應注意檢查其有效性。如有作廢應明確標識,并回收作廢文本予以銷毀;

3、”監理項目部安全監理工作內部資料管理”中的相關資料應確保簽字和蓋章正確,不得出現無權和越級簽字的現象,同時做好文件收發記錄。各類資料應順序編號,并建立”質量記錄清單”予以登記。所發出的“安全監理工程師通知單”應附相應的回復驗收記錄;

“監理項目部安全監理工作外部資料管理”中的相關資料應請施工承包單位履行必要的書面報驗手續,相關資料應齊全并且責任人員簽字蓋章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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