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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裝修施工合同范文1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
承包人名稱: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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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京國土房管房字[2001]767號文規定,本合同文本(甲種本)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工程造價在150萬元以上的,已驗收并交付使用的各類房屋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備的修繕、養護、加固、拆改、翻建、安裝;按傳統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繕、復建、遷建等,以及隨同上述各項工程同時進行的裝修工程或單純進行二次或多次裝修工程,但屬原工程保修范圍的內容及家庭居室裝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 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
工程內容及性質: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日一覽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圍及方式
承包范圍: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_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合同文件的組成
本合同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協議書
()中標通知書
()投標書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條款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圖紙及作法說明
()工程量清單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條款》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
雙方約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分 合同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雙方另有約定、補充、修改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合同條款: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1.2 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 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1.8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9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0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1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2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3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5 圖紙及作法說明: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用以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及作法說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圖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圖及相應文字說明)。
1.16 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9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客觀情況。
1.21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雙方約定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本合同協議書
()中標通知書
()投標書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條款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圖紙及作法說明
()工程量清單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適用的法律、標準及規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語言文字時雙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適用的法律、法規;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規及相關規定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結合本工程特點,需進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市地方法規及有關規定:_________
3.3 適用的標準、規范: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修繕及房屋建筑的標準和規范適用于本工程。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商定需進一步明示的標準和規范:
(1)國家標準、規范:_________
(2)行業標準、規范:_________
(3)地方性標準、規范:_________
3.4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部分有:_________應由發包人在_________日內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__日內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所發生的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第4條 圖紙及作法說明
4.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圖紙及作法說明內容、時間及套數:_________ 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4.2 發包人對圖紙及作法說明的保密要求_________因采取保密措施所發生的費用_________元,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若違反約定并有確鑿證據證明屬承包人泄密而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承擔一切損失賠償。
4.3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及作法說明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及作法說明外,應將全部圖紙及作法說明退還給發包人。
4.4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
4.5 承包人應在施工場地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的一般權利和義務
第5條 工程師
5.1 發包人委托_________對本工程進行監理,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工程師性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其職權主要內容:_________發包人在實施監理前應將委托監理的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5.3 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本工程如實行監理,發包人派駐工程師的職權不得與監理工程師交叉,其具體職權:_________
(2)本工程如不實行監理,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應負責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條 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 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師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工程師的職權,履行前任工程師的義務。
第7條 項目經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項目經理的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7.2 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 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項目經理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項目經理職權,履行前任項目經理的義務。
7.5 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按雙方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對需要而且可以騰空的建筑物,應在開工前______天將影響施工的障礙物清理完畢。對建筑物內確屬不易騰空的設備、家具、陳設等采取相應遮蓋保護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間施工場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圍、要求及時間:_________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煤氣、熱力、通訊等設備管線的時間、規格、地點及使用要求:_________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地質和各種管線資料的時間及內容:_________并對資料真實性負責;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交通等批準手續的名稱和時間:_________
(6)提供確定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并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的時間:_________
(7)組織設計單位和承包人對圖紙及作法說明進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
(8)協調施工場地與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和其他設備管線的保護及與毗鄰的其他單位關系,并負責支付相應費用:_________
(9)協調施工場地內不同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的要求:_________
(10)雙方約定由發包人應完成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8.2 屬發包人應完成8.1款的工作,發包人可將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內容:_________并承擔相應費用。
8.3 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雙方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托,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成與工程配套設計的內容和提交的時間:_________報經工程師確認后使用,發包人承擔此項費用的計算:_________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的名稱和時間:_________
(3)在騰空后單獨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設置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設備、圍攔設備,并負責安全保衛,其具體要求:_________
(4)對不騰空、不停止使用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設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設備、圍攔設備,并負責安全保衛,其具體要求:_________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5)對本工程需夜間施工的具體要求及費用的計取:_________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需要辦理的手續:_________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但因承包人的責任發生的罰款應由承包人承擔;
(7)對施工場地各種管線和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的內容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凡因承包人的責任造成的罰款或其他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
(8)建筑結構加固、改造、補強、修繕,設備及設備管線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要求施工,未經工程師批準,承包人不得隨意改變作法;
(9)非建筑結構加固、改造、補強、修繕,設備及設備管線更新改造工程,必須按照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要求施工,未經工程師批準,承包人隨意拆、改原建筑結構、防火墻、增加荷載、隨意改變管線走向等造成的罰款,由承包人負擔;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成品保護期間,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損壞,承包人自費給予修復。但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其修復責任由發包人承擔。發包人對成品保護提出的特殊保護要求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
(11)雙方約定對施工場地的清潔衛生要求:_________
(12)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進度計劃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工程師在收到后_________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作法說明的時間,按單位工程提供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
10.2 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條款。
第11條 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 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12條 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予以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13條 工期延誤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作法說明和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條款約定提供所得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7天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雙方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第14條 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 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第15條 工程質量與樣板
15.1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 雙方約定在_________制作樣板及樣板間,作為質量評定驗收的實物標準。樣板及樣板間應按發包人提供的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規定制作,經工程師驗收合格后,由雙方共同封存,由發包人承擔制作樣板及樣板間的費用計算:_________
15.3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16條 檢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問驗收的部位:_________對上述部位達到驗收條件時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或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的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以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 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圖紙及作法說明等的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8條 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成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19條 工程試車
19.1 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設備及設備管線工程的范圍相一致。具體試車的內容及范圍:_________。
19.2 設備及設備管線維修、拆改、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的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 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 設備及設備管線維修、拆改、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 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維修、拆改、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重新維修、拆改及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的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采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維修、拆改、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維修、拆改、安裝和試車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在合同價款之內的外,試車費用另由發包人承擔的計算:_________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 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第20條 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 承包人應遵守房屋修繕及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 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21條 安全防護
21.1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22條 事故處理
22.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3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 經雙方約定,本合同價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確定。
(1)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風險范圍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但約定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約定為:_________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加酬金的構成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3)可調價合同。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包括下列內容及調整方法:_________
(A)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的合同價款;
(B)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定額管理處公布的價格調整;
(C)7天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D)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_________
23.3 雙方約定采用可調合同價款的,在雙方約定的調整因素發生后14天內,承包人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第24條 工程預付款
24.1 雙方約定工程預付款時間:_________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預付款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_________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時間及比例:
24.2發包人未按約定時間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5條 工程量的確認
25.1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圖紙及作法說明核實計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實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 對承包人超出圖紙及作法說明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第26條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按本合同條款第24.1款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進行。
26.2 本合同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合同價款、第33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 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計算應付款的同期貸款利息。
26.4 發包人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第27條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 經雙方商定,由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應規定在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內(附件二)作為本合同附件。
27.2 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參加清點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應根據下列情況分別承擔責任: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_________
第28條 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 雙方約定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_________并提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驗收。
28.2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 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 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第29條 材料的樣品及樣本
29.1 雙方約定,雙方任何一方采購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樣品或樣本:_________
29.2 由發包人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需提供指定的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_________
29.3 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認定驗收后共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不符合樣品或樣本標準的,由供貨方承擔責任。
第30條 材料試驗
30.1 雙方約定對下列材料必須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及其他試驗(包括防水、凍溶、強度測試等):_________
(1)屬應作防火阻燃試驗的材科:_________
(2)屬應作毒性反應試驗的材料:_________
(3)其他應作試驗的材料及試驗內容:_________
30.2 由承包人負責組織進行上述各類材料試驗,但不具備專業測試條件的可委托_________進行試驗,試驗費用由發包方負擔。
30.3 試驗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購的應停止采購,凡已采購并運至施工場地的,應立即退貨或由采購方運出施工場地,由此造成的各種費用支出,由采購方負責。由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經測試不合格,由發包人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
八、工程變更
第31條 工程設計變更
31.1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修繕、裝修標準或范圍時,發包人應報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及作法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1.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1.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及作法說明、施工組織設計的變更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致使發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間接獲得收益,所發生的費用分擔和利益的分享應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另行約定。
31.4 工程設計變更,雙方均應主動辦理變更洽商手續。承包人應按變更洽商的要求實際履行。
第32條 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33條 確定變更價款
33.1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33.2 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3.3 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3.4 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變更價款,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33.5 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
33.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工程驗收與結算
第34條 竣工驗收
34.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和本市有關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的詳細內容、時間和份數:
34.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4.3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報告已被認可。
34.4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4.5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4.6 雙方約定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_________ 其驗收程序按本合同條款34.1款至34.4款辦理。
34.7 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支付方法。
34.8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承包人不得交工,發包人也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第35條 竣工結算
35.1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價款及本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5.2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5.3 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科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5.4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5.5 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第36條 質量保修
36.1 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及本市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6.2 雙方約定在工程竣工驗收前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附件三)的具體時間及要求:_________工程質量保修書(附件三)應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違約責任、索賠和爭議解決方式
第37條 違約責任
37.1 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條款第24條約定的因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2)本合同條款第26.4條款約定的因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3)本合同條款第35.3款約定的因發包人不支付工程結算款,應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4)發包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賠償承包人損失金額或支付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分別為:_________
37.2 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_________
(1)本合同條款第14.2款約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協議書約定的時間竣工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2)本合同條款第15.1款約定的因承包人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3)承包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發包人損失金額成支付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分別為:_________
37.3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38條 索賠
38.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8.2 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本條款(3)、(4)規定相同。
38.3 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本合同條款38.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第39條 爭議解決方式
39.1 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請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9.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條 工程分包
40.1 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內容:_________分包施工單位為:_________承包人應與分包人簽訂分包合同。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0.2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0.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責任和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40.4 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第41條 不可抗力
41.1 雙方結合本工程對于不可抗力的約定:_________
41.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災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災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4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因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1.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42條 保險
42.1 被修繕或裝修的建筑物、構筑物已辦理過人員或財產保險的仍然有效,未辦理保險的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被修增或裝修建筑物、構筑物和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2.2 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2.3 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2.4 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2.5 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2.6 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_________
(1)發包人投保內容及相關責任: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及費用: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內容及相關責任:_________
第43條 擔保
43.1 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相互提供下列擔保,被擔保方與擔保方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的內容、方式及相關責任為:_________發包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的內容、方式及相關責任為:_________ 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_________
43.2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44條 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4.1 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的內容:_________發包人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
44.2 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的內容:_________經工程師認可,由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
44.3 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45條 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5.1 文物古建筑施工,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由發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護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門的批準后實施,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5.2 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45.3 在施工中根據歷史文獻記載或傳說,并經文物管理部門初步認定,施工場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遺址并要求仔細挖掘時,承包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在接到通知后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遺址發生的各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在48小時內未予答復,視為同意。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的書面報告,但實際確實挖掘出相應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遺址,所發生的各種費用仍由發包人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45.4 施工中發現文物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根據歷史文獻記載或傳說并經文物管理部門初步認定施工場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遺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應保護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遺址受損,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5.5 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第46條 合同解除
46.1 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6.2 發生本合同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6.3 發生本合同條款第40.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6.4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雙方約定的其他原因:_________
46.5 一方依據46.2、46.3、46.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46.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6.6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7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對本合同條款內容做進一步具體化約定,并修改、完善、補充條款如下:_________
第48條 合同終止
48.1 除本合同條款第36條以外,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8.2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49條 合同份數
49.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分別保存一份。
49.2 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發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承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承保人承攬項目一覽表
────┬──┬────┬─┬─┬──┬────┬────┬──┬──
│單位工程│建設│建筑面積│結│層│跨度│設備安裝│工程造價│開工│竣工│
│ 名 稱 │規模│(平方米)│構│數│(米)│ 內容 │ (元)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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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房屋裝修施工合同范文2
范文一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__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保修期
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____個月。
第四條: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2.在保修期內乙方應保證在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其維修起24小時內上門服務,如有違約應按合同總金額5%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武昌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業主): (簽章) 乙方: (簽章)
住所地址: 企業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范文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房屋進行地磚、墻磚鋪設,訂立本協議,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點:____區____街____單元____室
二、形式結構:____層式 ____室____廳____廚____衛
三、工程項目:
1、四個房間(兩臥室、兩客廳)地面鋪設80*80瓷磚,打地角線,要求平整;一個廚房,一個衛生間墻面25*40鋪瓷到頂,留出吊頂空間,邊角打磨,地面鋪30*30瓷磚,要求平整;兩個陽臺地面鋪設30*30瓷磚,要求平整。
2、未盡細節的之處,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確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須保證裝修期間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間的午餐供應,乙方負責施工。
五、質量標準:施工質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裝修質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類型的裝修標準,雙方認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3個月內因乙方施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維修。
六、工程造價: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裝修人工費_____ ____元人民幣。
七、付款方式:為確保工程質量,暫扣500元押金,XX 年 4 月_ _日至 XX 年 7 月 日內無任何問題,將全額返還乙方。工程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項目和設計要求,三天內付清乙方人工費,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效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房屋裝修施工合同范文3
1、應查看裝修公司是否具有資質證書;
2、除簽訂合同以外,還需要有第三方認證,如果裝修公司沒有辦理這方面事情,您可要謹慎;
3、應讓裝修公司先出設計草圖;
4、考察裝修公司用的是否是北京市工商局頒發的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5、應查看裝修公司是否有工商營業執照;
6、審核報價,看一看裝修公司執行的是否是北京市行業指導價,否則不要輕易簽訂;
7、詢問裝修公司施工期間他們自己是否有質檢員到施工現場巡檢,能否提供質檢記錄。
房屋裝修合同樣本1
甲方:
乙方(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況: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 ㎡
為規范上述房屋的裝飾裝修行為,保證房屋的整體質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體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萬達·江畔人家《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約定,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諾裝修房屋時,遵守國家《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本小區萬達·江畔人家《業主手冊》中裝修有關管理規定。
第二條 乙方裝修房屋前,須填寫《業戶裝修施工申報審批表》報甲方審核,辦理施工許可證、裝修人員施工卡后,方可施工。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后,應當首先安裝大便器,嚴禁隨地大小便。
第三條 凡涉及拆改主體結構、非承重墻體和明顯加大荷載的(如改裝地熱供暖),乙方須自行到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施工,改裝地熱必須除去地面抹灰層,以減輕樓體負荷。
第四條 乙方裝飾裝修房屋時,禁止下列行為:
1、超過設計標準或規范增加樓面荷載。
2、將無防水要求的房間改成有防水要求的房間。
3、拆改或損壞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4、搭建建筑物或構筑物,改變住宅立面(如封閉陽臺等)。
5、侵占公共空間,損害公共部位,擅自拆改供水、供暖、供電、供氣、有線、通訊、煙道、通風口、下水管等公共設施,取消進戶總閥門。
6、安裝太陽能熱水器、燃氣熱水器和未按規定位置安裝空調。
7、擅自刨鑿樓板,切斷樓板中受力鋼筋、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8、擅自在墻上開門窗等洞口或擴大墻上原有的門窗等洞口尺寸。
9、封閉主下水管線檢查口及衛生間棚面下水檢查口。
10、拆除自來水表防盜環。
11、未經甲方許可私自攀登屋面,破壞屋面防水和安裝設施、設備。
12、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周圍房屋使用和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
如確需拆改自用供暖、供用燃氣設施,乙方應自行到相關部門或單位辦理審批手續,供用燃氣設施改造必須由燃氣管理單位指定的專業施工隊伍施工,并將審批手續復印件交甲方存檔。
第五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所聘請的承擔裝修義務的公司及相關人員遵守國家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本小區相關規定和本協議的相關條款,否則因違章裝修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依據損壞程度直接追究乙方賠償責任并有權向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追究賠償金。
第六條 乙方辦理入伙手續時,同意委托甲方有償清運裝修垃圾,并向甲方繳納裝修垃圾清運費每戶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積),如果改做地熱供暖,另繳納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積)。裝飾裝修房屋所產生的裝飾裝修垃圾由乙方負責裝袋后,自行清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由甲方統一進行有償清運。
第七條 裝修人員施工卡,由乙方或裝修公司負責人持裝修施工人員的照片2張、身份證(外地人員持公安機關頒發的暫住證)及復印件1張到甲方服務中心登記辦理,并交納施工卡工本費(每卡3元),裝修結束后必須交還甲方;如遺失所帶來的后果由乙方負責。裝修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施工卡,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其進入本小區。乙方必須向裝修施工人員詳細介紹本小區的有關管理規定。如裝修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造成損失,由乙方和裝修公司承擔連帶責任。裝修全過程應無條件接受當地公安機關和甲方工作人員的監督、檢查,無身份證、無暫住證、無固定住址等“三無”人員不得在本小區內進行裝修施工。
第八條 乙方裝修時不得使用超過環保所規定的高噪音設備,裝修施工時間為每天上午8:00時至11:30時、下午13:00時至18:00時,拆打時間為每天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4:00時至17:00時(周六、周日和重大節假日施工禁止擾民),其他時間不得施工。
第九條 乙方裝修期間,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火措施。
第十條 乙方在裝修期間,進入小區的散裝材料(如水泥、沙子、鵝卵石、紅磚等容易污染環境的物料)須由運入人員到服務中心交納保證金500元,并簽定《協議書》后放行;在本小區公共區域裝卸此類物料,需鋪墊布和遮蓋布,搬運后需立即清掃干凈。材料按《協議書》規定運入裝修單元后,由房管員根據《協議書》規定檢查合格后,返還保證金本金;如有違約情況,按《協議書》規定辦理;其它裝修材料和工具進入,保安員將根據《業戶裝修施工申報審批表》內容給予放行;物品外搬必須有甲方開具的《放行條》。
第十一條 乙方裝修時,必須保證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和毗鄰住戶的正常使用,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如上下水主管線、天然氣、供熱管線、排煙道、排風道、智能化系統等)及與此相關的設施設備(如上水閥門、下水檢查口等),不得進行封閉式裝修,否則當進行設施維修時,如需拆除裝修,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因乙方裝修造成下水道堵塞、滲漏、停電、停水、火災及損壞他人物品等,由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 因乙方在裝修過程中對房屋共用部位和設施設備造成損壞的,乙方應按要求予以恢復或賠償損失。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權要求其停止施工;如由甲方恢復,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賠償給甲方。
第十四條 乙方裝修過程中,如在包窗口時除去窗口保溫沙漿,造成窗口透風、透寒、返潮、霉變等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十五條 乙方在安裝窗臺板時,不能去除窗臺保溫沙漿,否則發生窗臺漏水、返水、玻璃結露等現象,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十六條 乙方在本小區的公共部位一律不準從事裝修、堆放等活動,如不遵守此規定,甲方有權要求其停工,并由乙方賠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七條 乙方違章裝修的必須予以恢復,并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可根據情節做如下處理:
1、要求停工;
2、要求恢復原狀;
3、報請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4、向乙方追索賠償金;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十八條 乙方裝修完畢后,應向甲方申請核驗,甲方將在接到報驗后的3日內進行初驗,發現問題告知業主整改;3個月后,乙方提出終驗要求,甲方會同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對裝修工程進行終驗。
1、終驗后確定無違反國家關于裝修的有關規定和本協議條款的裝修工程,視為驗收合格。
2、有違反國家關于裝修的有關規定和本協議條款的裝修工程,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賠償金。
3、甲方應將賠償金作為本物業的房屋維修費用,??顚S谩?/p>
第十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均遵照萬達·江畔人家《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房屋裝修合同樣本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筑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況: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 工程裝修內容
綜合樓室內棚面、墻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
三、 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_________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后以審計為準)
四、 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五、 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JGJ73—91《建筑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范》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后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后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一年,終身維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為質保金 內付清。
七、雙方責任
1、 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 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 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后,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并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 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 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后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 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 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房屋裝修施工合同范文4
建筑裝飾裝修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筑裝飾裝修的管理,促進建筑裝飾裝修業的發展,保障建筑裝飾裝修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共安全,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和對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進行裝飾裝修的,均適用本規定。
具有文物保護價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裝飾裝修,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本規定所稱的建筑裝飾裝修,是指為使建筑物、構筑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建筑活動。
本規定所稱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并己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
第三條 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建筑裝飾裝修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質量安全監督單位、建設監理單位、房屋安全鑒定單位等,均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 建筑裝飾裝修應當做到安全適用、優化環境、經濟合理,并符合城市規劃、消防、供電、環保等有關規定和標準。
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管理全國的建筑裝飾裝修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筑裝飾裝修工作。
第二章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報建與許可
第六條 新建建設項目的裝飾裝修工程與主體建筑共同發包的,執行建設部《工程建設報建管理辦法》。
獨立發包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的裝飾裝修工程,工藝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裝飾裝修工程,可參照執行建設部《工程建設報建管理辦法》。
第七條 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應征得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并簽訂協議。協議中應明確裝飾裝修后的修繕、拆遷和補償等內容。
第八條 原有房屋裝飾裝修時,凡涉及拆改主體結構和明顯加大荷載的,應當按照下列辦法辦理:
(一)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必須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由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對裝飾裝修方案的使用安全進行審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房屋裝飾裝修申請之日起20日內決定是否予以批準。
(二)房屋裝飾裝修申請人持批準書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報建手續,并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九條 建設單位按照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質量安全監督部門辦理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第十條 對于未辦理報建和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的裝飾裝修工程,有關主管部門不得為建設單位辦理招標投標手續和發放施工許可證;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承接該裝飾裝修工程的設計和施工。
第三章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發包與承包
第十一條 凡從事建筑裝飾裝修的企業,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資質審查,并取得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證書規定的范圍內承包工程。建設單位不得將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發包給無資質證書或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
第十二條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與主體建筑工程共同發包時,由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承包。獨立發包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的裝飾裝修或工藝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裝飾裝修工程,由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建筑裝飾裝修企業承包。
第十三條 下列大中型裝飾裝修工程應當采取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方式發包:
(一)政府投資的工程;
(二)行政、事業單位投資的工程;
(三)國有企業投資的工程;
(四)國有企業控股的企業投資的工程;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程。
前款規定范圍內不宜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軍事設施工程、保密設施工程、特殊專業等工程,可以采取議標或直接發包。
前兩款規定以外的其他裝飾裝修工程的發包方式,由建設單位或房屋所有權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確定。
第十四條 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發包、承包雙方,應當按照統一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簽訂合同。
第十五條 發包方不得損害承包方的利益,強迫承包方購入合同約定之外的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
第四章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與安全
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及設計、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基本建設管理程序辦事,嚴格執行建筑裝飾裝修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安全技術規范及
第十七條 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承接裝飾裝修設計和施工任務。
建筑裝飾裝修企業必須按照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變設計圖紙。
第十八條 原有房屋裝飾裝修需要拆改結構時,裝飾裝修設計必須保證房屋的整體性、抗震性和結構的安全。
整棟危險房屋不得裝飾裝修。
對嚴重損壞和有險情的房屋,應當先修繕加固,達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條件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
第十九條 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須嚴格遵守建筑裝飾裝修防火規范。完成裝飾裝修施工圖紙設計后,建設單位必須持《施工許可證》和施工設計圖紙,報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核準。
第二十條 建筑裝飾裝修企業必須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保護人們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條 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標準,對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進行質量和安全監督。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必須經質量監督機構認證合格,否則不予驗收。
第二十二條 實行初裝飾的住宅工程,要嚴格按照建設部頒發的《住宅工程初裝飾竣工驗收辦法》,驗收評定。
第二十三條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發生重大事故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發包方違反本規定有關條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限期改正、責令停止施工的處罰,并可處以裝飾裝修工程造價3%以下的罰款;因責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一)未按照規定進行報建的;
(二)該招標的工程未按照規定進行招標的;
(三)未按照規定辦理質量監督手續的;
(四)發包給無資質證書的或承包任務與資質證書等級不符的企業的;
(五)使用未驗收工程的。
第二十五條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承包方違反本規定有關條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停止施工、停業整頓、降低資質、吊銷資質證書、沒收非法所得的處罰,并可處以裝飾裝修工程造價3%以下的罰款:
(一)未取得建筑裝飾裝修資質證書而進行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的;
(二)擅自超越資質證書許可范圍承包工程的;
(三)未按設計方案進行施工的;
(四)拒絕接受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監督檢查、驗收的;
(五)將不合格的材料、設備用于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
(六)破壞環境、危及人身安全的;
(七)出賣、轉讓、出借、涂改、復制、偽造資質證書的。
第二十六條 對未按規定申請批準、未進行房屋安全性能鑒定、擅自拆改房屋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對原有房屋進行裝飾裝修的,由房地產行政主宇航局部門或有關部門責令修復或賠償,并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七條 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工作人員不如實對裝飾裝修方案的使用安全性能出具結論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八條 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因裝飾裝修損壞毗連房屋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二十九條 因裝飾裝修原有房屋發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有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所列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依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自1995年9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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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建筑裝飾裝修管理規定
2.裝修裝飾管理規定
3.關于裝修的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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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裝修施工合同范文5
關鍵詞:造價咨詢工程建設全程控制
中圖分類號:TU723.3 文獻標識碼:A
前言
隨著我國房地產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模的迅猛發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越來越多,特別是以建設工程造價結算糾紛作為主要訴因引發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有了工程造價鑒定報告,案件的審結就有了可預期性;沒有工程造價鑒定報告,案件的審結就變成遙遙無期。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面向社會接受委托,承擔建設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項目經濟評價、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決算、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和審核,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以及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工作。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可能是單項的,也可能是從建設前期到工程決算的全過程服務。
一、工程造價案件的特點:
1、工程造價評估案件種類繁多,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農村房屋建設中的財產損害賠償、居民房屋裝修中財產損害賠償等類案件。2、工程造價中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導致在鑒定過程中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較為混亂,有些鑒定報告說服力不強,致使當事人對鑒定報告的信服力較弱。
3、由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存在多層轉包現象,從而導致一個工程多家施工現象。監管也不到位,施工資料雜亂無章,加之設計圖紙多次變更,造成雙方當事人對施工的工程量難以達成一致,從而使案件承辦人及鑒定專家的工作量大大增加。
4、工程造價鑒定案件中,多次鑒定的比率較高。
二、工程造價對工程建設投資的各階段控制
(一)項目決策與設計階段
第一、在積累資料,尤其是估算指標方面要給予足夠的重視
所謂估算指標,指的是在對投資估算進行編制時所需要依據的數據、資料、規范等。為了充分體現指標的綜合性、概括性,在進行指標估算時,必須不斷地以實際需要對現有的指標系統及時地進行修正、更新和增加。
第二、在對項目建設過程中及建成后的收益與風險進行合理、及時地估計的同時,還要提出應對及防范措施,從而保證投資估算編制的充分性、合理性。需要注意的是,為了使估算編制的全面性、準確性、合理性得到保證,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過分高估。
工程建設和投資控制的關鍵點在項目決策確定之后便由決策轉移到設計方面,因為,設計對工程投資和工期的長短產生著直接的影響作用,所以,在工程全過程造價控制中,要以設計為重點。在設計階段,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做法是最常用的,主要強調的是造價控制必須貫徹在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等整個設計的各個階段之中,并加大投入力度,從而為工程投資控制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招投標階段
第一、進行招標計劃的編制
實行建設項目招標是我國建筑市場逐步走向規范化軌道,是我國政府加強建筑市場的管理,與國際慣例接軌的重要舉措,實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可擇優選擇承包單位,全面降低工程造價,有利于規范價格行為,使建設工程投資更加趨于合理。
在進行招標計劃的編制中,必須合理地對施工標段進行劃分,其主要依據是設計出圖計劃、施工計劃、分項工程造價。
第二、進行清單及標底的編制
1. 編制工程標底、工程量清單、審定工程標底,為施工承發包合同價款的確定提供依據,協助業主對施工承包合同價款的確定提供依據,協助業主對施工承包合同中的條款進行技術咨詢,避免由于合同條款制定不嚴密,而出現事后經濟糾紛事件。
2. 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必要的措施費一定要考慮充分,避免今后發生索賠。例如某些市政工程不確定因素較多,便道、排水等有些措施費用一般采取包干的形式,如果措施項目考慮不足,造成標底價過低,影響投標單位的報價決策,導致惡意壓低報價中標,施工階段偷工減料導致工程質量下降,或者造成施工階段索賠增加。
第三、編制招標文件。工程招標包括設備、材料采購招標和施工招標兩個方面。招標文件確定了建設工程施工招標的原則和程序,規范和指導工程建設施工招標的各個環節,對建設工程從項目報建到合同簽訂的全過程都進行了詳細的規定。由于招標文件也是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它是施工單位投標報價的依據,是雙方簽訂合同的依據,也是竣工結算處理索賠的依據,按法律解釋順序它也排在前列。因此,招標文件的編制應當非常嚴密而準確,每項都要詳細地寫明。
(三)施工階段
施工合同是辦理工程結算、撥付工程款及處理索賠的直接依據,也是工程建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費用控制的主要依據。因此在簽訂合同時應謹慎,特別是采用費率招標時,更應弄清業主與施工單位各方的責、權、利。對于其中的包干風險費,必須把握其費用的內涵,這對于招投標雙方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
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工作重點是:
1. 制定施工階段資金使用計劃,并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工程計量,嚴格進行付款控;
2. 依據施工合同有關條款、施工圖。對工程造價目標進行風險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對策;
3. 嚴格控制工程變更,力求減少變更費用;
4. 主動協調有關各方的關系,按合同規定及時進行已完工工程的計量驗收,合格時簽發工程付款憑證,并督促建設單位及時支付工程進度款,避免誘發工程索賠事件;
5. 及時收集、整理有關的施工和監理資料,為處理費用索賠提供證據;
6. 及時統計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實際投資與計劃投資的動態比較,并定期向有關各方報告工程投資動態情況;
7. 及時掌握國家調價動態,合理調整合同價款。
(四)竣工結算與后評價階段
竣工結算是工程造價合理確定的重要依據,無論是施工單位還是業主都十分重視工程價款的審核結算。同時竣工結算的審核也是控制投資的最后一個環節。
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在這個環節上要做到:
1. 對數據資料的積累、分析和整理歸類。一個建設項目從立項到投入使用經歷了較長的建設周期,產生了大量有關工程造價的數據資料。我們造價咨詢的專業人員,應認真細致地對待這些數據資料,通過與實際的聯系分析、篩選,并得出影響工程造價的各項因素。
2. 要核對竣工工程內容是否符合合同條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驗收合格,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方法、計價依據、取費標準、主材價格和優惠與承諾條件等。
3. 要檢查核對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所有隱蔽工程均需進行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要經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隱蔽工程量要與竣工圖相一致。
4. 要落實設計變更簽證,設計變更要有原設計單位負責人簽字,并經建設單位和監理工程師簽字,重大設計變更要經原設計審批部門審批,否則不應列入竣工結算。
5. 要現場按竣工圖、設計變更、現場簽證進行工程量的核實。
6. 要做到嚴格、合理、公平、公正。審計過程中的三級復核應落實具體,不能流于形式。由于工程審計工作面廣、量大,技術質量要求高,在審核過程中難免有計算錯誤,判斷偏差,為防范審核風險,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確定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咨詢單位負責人的三級復核制度,層層把關,對工作底稿逐級復核,最終能交出一份合理的竣工結算審核報告,從而真正達到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
結束語
總之,造價咨詢對工程建設投資的全過程控制是工程造價咨詢業發展的必然趨勢,是造價咨詢業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未來,通過我們這一代造價咨詢業同仁們的齊心協力,必將會為造價咨詢單位參與建設工程全過程管理,真正發揮造價咨詢機構的作用,使建設項目從立項開始的整個過程都處于受控狀態,為合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領域的管理,控制建設工程造價作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參考文獻:
[1] 紀知含:淺談造價咨詢對工程建設投資的全程控制.中國高新技術企業 2012,(24)
房屋裝修施工合同范文6
表達辦公室裝修合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筑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辦公室裝修
2、工程地點:北京崇文區廣渠門內領航國際大廈3號樓1單元801、802室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況: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工程裝修內容
綜合樓室內棚面、墻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
三、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后以審計為準)
四、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JGJ73—91《建筑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范》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后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后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一年,終身維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為質保金內付清。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后,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并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后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乙方單位名稱:
(蓋公章)(蓋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人:委托人:
年月日
辦公室裝修合同協議模板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層數:__
結構類型:________;檐高/跨度:________米
批準文號:(有權機關批準工程立項的文號)_______________
工程性質:(指基建、技改、合資等)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質量等級(優良或合格)_________
工程承包造價(金額大寫)___________
¥:______元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期
1。1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日歷天數為____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約定的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合同工期總天數為_____天。
1。2承包方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應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經濟支出:____________
1。3工期提前或延誤的獎罰,由雙方協商后在合同中約定: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圖紙
發包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承包方提供___套圖紙。
第3條發包方、承包方駐工地代表。
發包方工程師姓名:___________;
項日經理姓名:_______________。
第4條發包人工作
開工前辦理完畢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構筑物拆遷,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礙物清除,將施工所需水、電線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現場,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現場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提交辦理有關證件、批件的合法手續,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以書面形式提交給承包方,并于現場交驗,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及施工擾民問題,合同簽訂后______天內組織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后_______天內予以確認。凡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時,發包方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相關的經濟支出。
第5條承包人工作
5。1每月_______日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和己完工程進度統計報表。
5。2遵守國家及本市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負責安全保衛、清潔衛生等各項工作,做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發現地下障礙和文物時,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采取有效保護措施,按有關具體規定處置,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在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后________天內向發包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
承包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各項工作時,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工期不予順延。
第6條工程質量檢查及驗收。
6。1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檢,并于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參加,驗收合格,發包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發包方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發包方己經批準,承包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因發包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6。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方10天內組織驗收。發包方不能按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責任及應支付的費用。
發包方、承包方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后,發包方于5日內按有關規定向質量監督機構申報竣工工程質量備案本合同即告終止。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第7條設計變更及合同價款的調整
7。1施工中發包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經批準后,發包方應在變更前10天向承包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否則,承包方有權拒絕變更。承包方按通知進行變更,并于5天內,根據約定的可調整承包方式提出變更價款報告的完整資料,因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發包方收到變更價款報告之日起5天內予以簽認,無正當理由不簽認時自變更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7。2本工程按可調整的承包方式對承包造價作如下調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條工程價款及結算
8。1雙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主管部門現行規定,在合同生效后,發包方按下表約定分_____次向承包方預付或支付工程款,發包方不按時撥付工程款,從應付之日起承擔應付款的利息。
第9條材料設備的供應。
9。1發包方按雙方約定的《發包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后)供應材料設備,如與《一覽表》不符時,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9。2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應對各自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提品合格證明;如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的產品,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各自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9。3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發包方代表批準方可使用,由此增減的費用雙方議定。
第10條爭議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雙方約定按第____________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11條違約
發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及發生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12條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分別保存;副本_______份。
第13條補充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發包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略
本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即日起生效)
發包方(章)________承包方(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簡單辦公室裝修合同協議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_________室。
1。2住房結構: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廳____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表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見附表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見附表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1。4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其中:材料費:_________,人工費:_________,管理費:_________,設計費:_________,垃圾清運費:_________,稅金:_________,其他費用:_________。(詳見附表三: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1。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工程內容及做法(見附表一: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附表二:裝飾裝修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
第二條施工單位資格乙方是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企業法人,通過最近一次企業年檢,具有經建設行政主管機關審定的從事民用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資質,資質等級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備營業資格或相應資質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應當立即返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并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條材料供應
3。1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見附表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甲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
3。2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第四條工程質量
4。1本工程執行_________(填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規程)、_________(填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4。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4。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4。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詳見附件見)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4。6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申請由_________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第五條工程驗收
5。1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_________。乙方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參加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八:工程驗收單);
5。2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見附表九:工程結算單);
5。3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_________年。驗收合格簽字后,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表十:工程保修單)。第六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6。1雙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簽訂后,開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當于總價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相當于總價款_________%的工程款;(3)竣工驗收后__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相當于總價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驗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雙方約定的保修期滿,甲方支付相當于總價款_________%的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業務員或施工人員收取的,視為乙方收取。
6。2因變更施工內容導致總價款增減的,甲方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減部分的款項。
6。3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甲方全額付清應付款項后,乙方應當出具合法發票。
6。4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有權留取相當于工程總價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⒐を炇蘸细窈骭________年內沒有發生工程質量問題的,甲方應將保修基金全額退還乙方。第七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約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第八條工程監理
8。1本工程甲方委托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8。2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8。3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偙O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后應同時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第九條施工圖紙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提供:
9。1甲方在開工日期_________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9。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表六: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9。3使用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事項。第十條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0。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簽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
10。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