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自然災害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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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自然災害

農村自然災害范文1

【關鍵詞】自然災害 農民 消費能力

一、自然災害對農民的影響概述

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長足發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取得巨大成就,占中國人口大半的農民開始逐漸富裕起來。隨著黨和政府精準扶貧政策的不斷深入,廣大農民的消費能力開始凸顯。與此同時,近些年來,全國范圍內的自然災害突發率、破壞性與日俱增。地震、洪水、干旱、雨雪冰凍等災害時有發生,造成的經濟破壞、自然損害、人員傷亡的直接損失以及公民收入與消費能力的下降的間接損失。在這些受到自然災害襲擊擾亂的人口之中,農民占有絕對的分量。長期以農業為工作內容使得他們與自然關系密切,因此遭受的損失也就尤為嚴重。自然災害的發生直接會導致農民賴以生存的土地以及附著在土地上的經濟作物收到損失,破壞基礎農田水利設施,甚至奪取人民的生命,此類影響的危害是巨大的。還需考慮的是自然災害危害的深遠性,如農田被破壞,在短時間內不能夠恢復生產,將會導致一定時間內農田的主人得不到任何經濟來源,對其日常生活影響巨大。因災害返貧、致貧現象時有發生。

二、自然災害對農民消費能力影響的幾個因素分析

(一)自然災害造成農作物減產使得農民收入降低

自然災害不斷發生,使得以土地為主要經濟來源的廣大農民收入急劇減少。農業作物的減產、絕收,一方面影響到第一產業的經濟規模,另一方面直接造成次年農民在農業投入資金上的縮減。根據統計資料顯示,受到自然災害后,對CPI的直接影響將會持續到災后的6個月到12個月。新千年以來,受災較為嚴重的2003年、2007年以后隨后兩年,對應時段的國際糧食價格明顯上漲。由此可見,對于經濟尚不十分發達的來說,第一產業依然占據重要的地位,大多數的農民仍然處在靠天吃飯的階段,對于因災難造成的糧食產量降低,必然會導致農民收入的降低。在廣大的農村地區,農民的經濟來源無外乎農田和畜牧兩個大的途徑,副業收入相對較少,特別是廣大的西部地區靠農牧業很多農民只能解決日常生活,一旦受到自然災害的破壞,農民的日子更是雪上加霜,本來薄弱的消費能力將更加微弱。

(二)自然災害損害農民家庭財產安全

農村家庭最重要的財富莫過于居住的房屋和從事農業生產的相關工具,這些物質財富在自然災害面前極易受到損失。山洪暴發、六級以上的地震、泥石流、滑坡、臺風、大暴雨等自然災害破壞力巨大。例如,山洪暴發時強大的動力會把一些老舊的房屋一次性沖垮,地勢較低的房屋經過長時間的浸泡,抵御能力驟然降低。山區較為常見的泥石流災害,具有爆發性強、時間短、破壞力大、砂石堵塞力度大等特點對建筑物、基礎農田設施具有致命性的打擊。發生在東南沿海的臺風往往具有災害發生季節性強、登陸時間難以預料、造成影響巨大、伴隨性災難頻發等特點。臺風來臨時,往往使得不太牢固的海面建筑物、沿岸經濟作物、漁船、養殖網箱受到巨大破壞。在云貴山區,雨季伴隨著泥石流災害的頻發,大多數土木建筑將會受到致命的打擊,房屋的損毀也就更加劇了屋內財產的不穩定性。災害過后,恢復住房、重新添置生活必需品都是一筆巨大的開資,這也就使得部分家庭在短時間內無法擁有較強的購買力。

(三)自然災害對家庭成員的傷害使得農民增加醫療費用

家庭成員受到自然災害傷害對家庭消費能力的影響可以從兩個因素考慮。家庭成員一旦遭受身體的傷害,在短期內不能恢復身體,作為一個重要勞動力來說,其帶來的農業收入必然減少。與此同時,患者在醫療期將要使用大量的本該用于教育投資、改善家庭生活投資、農業生產再投資的資金。正是這兩個方面的因素影響,使得受到傷害的農戶重新返貧。在災難面前,受到傷害的家庭成員不論是青壯年勞動力還是婦女兒童、耄耋老人,對于家庭來說不僅是來至醫療費的經濟壓力,往往在精神上也受到很大的影響。長期陷入悲傷,使得勞動積極性不高,經濟狀況不好,自然消費能力逐漸減弱。目前,我國醫療保險體系還處于探索發展階段,受傷農民的醫療費用多為自籌,巨大的開銷對于遭受自然災害的家庭來說無異于雪上加霜。

(四)自然災害對農民心理造成影響使得消費欲望減弱

在中國農村,尤其是經濟不發達的西部農村,很多農民不同程度迷信。在遭受連續的自然災害之后,他們往往把正常的災難看作是天神的處罰,帶來經濟損失的同時,精神情況也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影響。一般災難過后,很多農民表現出思維遲純、判斷力下降、神情恍惚、社交減少,認為自己有錯,對不起死者之類的現象。這種狀況往往需要較長一段時間才能逐漸恢復。與此同時,還有部分農民在災害過來,產生消極厭世的思想,鼓不起生活的勇氣。這樣的不良心理影響,反作用于農民的經濟生活就會造成他們對于消費欲望的減退。

三、自然災害對農民消費能力的影響

在目前的中國有很多農村地區的農業生產仍然是以粗放生產為主,加之農田基本水利設施不完善、農業機械化普及率不高等諸多因素,使得很大一部分農民所從事的農業生產依然存在“靠天吃飯”的狀況。這就使得自然災害對農民的經濟收入影響巨大,主要體現在農作物減產、家庭財產損失、對農民自身安全的損害以及對農民心理上造成的不良影響等方面。經濟收入的減少,自然使得農民群眾的消費能力減弱。從以上因素分析可以得出,自然災害與農民的消費能力之間是一種此消彼長的關系。

參考文獻:

[1]羅文映.自然災害因素對中國農民收入影響的實證研究[D].陜西師范大學,2012.

[2]王敏. 不確定性預期對西部農村居民消費行為影響的實證分析[D].陜西師范大學,2011.

[3]王海生. 臨沂市農村自然災害應急管理研究[D].東北財經大學,2013.

農村自然災害范文2

(一)鄉鎮自動氣象站觀測網建設

續建鄉鎮自動站,實現全市195個鄉鎮全部覆蓋。對已建自動站全部升級改造為4要素或以上自動站。

(二)暴雨山洪地質災害監測網建設

在暴雨、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加密布點建設自動氣象站。在武都、文縣、康縣等重點防御縣城和人口密集防御地段建設實景監測站。

(三)風廓線雷達建設

在武都建設一部風廓線雷達,實現高空氣象加密觀測。

(四)農業干旱監測系統建設

市縣所有氣象站建設固定式土壤水分自動觀測儀,配備便攜式土壤水分觀測儀。為成縣、文縣、禮縣農氣觀測站配備農業氣象災害調查和農情調查設備。

(五)專業氣象監測站網建設

在氣象災害多發區及重點區交通路段建設交通氣象觀測站。

二、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共享系統建設

由市氣象局為技術總負責,組織氣象、水務、國土、水文、地震、環保、泥石流預警站、安監等部門,對全市有關氣象監測站點實行統一布局,整合全市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體系項目,建立《市自然災害監測預警指揮系統》,實現全市自然災害監測資料信息和預警信息通道的共享,提高自然災害監測預警綜合能力和水平。建成市級氣象數據海量存儲及檢索系統,實現全市自然災害監測預警資料信息的共享。

三、氣象災害預報預警及服務系統建設

(一)鄉鎮精細化天氣預報預警業務系統建設

建設精細化預報數據庫、綜合天氣分析業務系統和鄉鎮精細化預報業務系統。

(二)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系統建設

建設災害性天氣短期預報系統、短時臨近預報預警系統和雷電臨近預警系統,建設山洪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系統。

(三)農業氣象災害預報預測系統建設

建立農業氣象服務指標體系。建設和完善特色農業服務系統、農用天氣預報系統、農林病蟲害發生發展氣象條件等級預報和森林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系統。開發農村氣象災害預報服務產品制作系統、農村氣象災害應急指揮管理系統。

四、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網絡建設

(一)氣象信息傳輸網絡改造

省、市、縣局域網改造實現市到省接入速率達到20—50Mbps,縣到市接入速率達到8—20Mbps,并同時接入兩家通信運營商,實現線路雙備份。

(二)應急通信系統建設

購置車載式移動雷達1部,建設移動應急保障氣象平臺,車載式數據處理系統和覆蓋全市的短波單邊帶通信系統。在市局和部分縣氣象局配備海事衛星電話。

(三)高清視頻會議會商系統建設

建設省市縣三級互通高清視頻會議會商系統以及氣象部門與鄉鎮直通的信息系統。

(四)氣象預警信息系統建設

在縣氣象局建立氣象預警“村村通”中心。完善手機短信預警信息平臺,同時,依托市自然災害監測預警指揮系統,利用多部門預警信息通道氣象預警信息。

五、農村氣象災害防御系統建設

(一)人工增雨防雹系統建設

建立市級人影作業指揮中心,建立基于氣象信息網絡和地理信息系統技術的市級人影業務指揮平臺,統籌規劃、統一指揮全市人影業務。建立以車載式新型火箭作業為主的增雨作業系統。建設市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基地。建立人影作業試驗示范基地,建設全市人影常態作業區;建設林區防火和生態環境保護型人工增雨服務系統。建立縣級增雨防雹減災作業平臺。新建標準化防雹炮點40個,更換原有老式防雹高炮11門,新購置30門,實現主要冰雹路徑線上有布點、全覆蓋。建立作業效果評估系統。

(二)農村雷電災害防御業務建設

根據全市雷電分布特點,建設雷電監測站和大氣電場儀,開展雷電災害普查和雷電災害風險區劃和中小學、農村、重點行業防雷示范工程建設。完善雷電監測預警業務平臺。

(三)農村氣象災害風險及影響評估建設

建立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的指標體系和基礎數據庫,編制農村氣象災害風險區劃、精細化農業氣候區劃和市縣兩級氣象災害防御規劃。

農村自然災害范文3

1農業自然災害對耕地的影響

(1)農業自然災害對耕地的毀壞是導致我國耕地面積減少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洪災沖毀耕地而造成水土流失,將直接導致耕地面積的減少;風雹剝蝕土壤,使耕地沙化。

(2)農業自然災害的頻繁發生,將引發嚴重的水土流失而造成對耕地資源的嚴重破壞,使土層淺薄,土壤肥力下降,土壤的pH值及微量元素等都遭到改變,嚴重時可能導致耕地的糧食產出能力發生不可逆轉的下降。

2農業自然災害對農田水利設施的影響

農田水利設施的建設有利于提高人類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減少糧食生產對自然氣候的依賴性,降低水災、干旱等對糧食生產的影響程度。然而一旦遭遇自然災害,水利基礎設施本身也可能成為被損毀的對象。從總體上看,目前我國不少地區的水利基礎設施還比較脆弱,農村水利設施老化失修嚴重,六七十年代的設施設備還在被廣泛使用,因此非常容易遭受自然災害的破壞。

3農業自然災害對勞動力的影響

(1)農業自然災害的發生將直接造成農民收入的減少,使農民因災而致貧或返貧。調查表明,水災對農業生產的破壞平均每提高10%,農村貧困發生率將會增加2%-3%,而農民的貧困將造成農村貧困地區基本建設落后,文化、衛生、教育水平差,最終降低了糧食生產要素的投入水平。

(2)糧食生產因經常受到低溫、干旱、臺風、暴雨等惡劣自然條件影響而變得不穩定,糧食作物種了毀,毀了種,加之種植效率低下,農民反復對生產進行投入,同時化肥、農藥等生產資料成本不斷攀升及人工成本的上漲導致生產成本增加,農民辛苦一年卻收入微薄。在自然災害降臨時,農民們可能會無法承受因承種土地而帶來的風險與壓力,由于勞動生產率很低,農機具閑置浪費很大加上農業自然災害的影響,以致種一年的地不如打一個月的工,由此導致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積極性受到嚴重挫傷,糧食生產積極性逐年下降,很多農民就寧可讓耕地荒蕪也不愿耕種,出現棄田荒田的情況。

二、減輕農業自然災害對糧食生產能力影響的對策

1.改善農業生態環境

第一,地方政府必須制定嚴厲的政策規范,禁止胡亂砍伐樹木、破壞草地及毀林開荒等行為,加大耕地的保護力度,開展大規模的造林、種草還草的運動,提高森林覆蓋率,讓其充分發揮生態“穩定器”的作用,從而有效防止發生水土流失和土壤沙化。此外,政府還應該建立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加大對生態環境的財政投入和補償力度,最大程度上地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建設可以促使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天然綠色屏障。第二,政府要加大財政對農村農田水利設施的投入力度,推進水利工程設施的配套工程建設來確?,F有的水利設施充分地發揮其作用,并且加快先進水利設施和節水灌溉技術的研發和推廣。此外,在推進農村水利管理體制改革時,一方面要深入認識和理解到水利工程的社會效益與其帶來的經濟利益之間的關系,在保證各項水利工程能夠很好地發揮其社會效益的同時,也不能丟掉市場的競爭機制,因為市場的介入將可能會很大程度上降低水利工程自身的運行和管理成本;另一方面要把水利工程的建設和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防災同等主要的位置,不能只注重工程建設而忽視了管理,而是應該再加大工程建設投入的同時,相應地增加管理資本的投入,做到“建設和管理并重”。

2.提高糧食作物的抗災能力

第一,選育抗逆糧食作物。為了切實提高糧食生產能力,從根本上提高糧食作物的抗災能力,育種工作中在選育糧食作物時要盡可能利用品種間雜交/遠緣雜交或人工物理化學方法來挖掘與抗逆相關的新基因,選育耐抗逆性強的糧食作物,確保它們能適應惡劣的生長環境。第二,用物理方法或化學制劑來增加糧食作物的抗逆性。在自然條件較好的環境中,大部分糧食作物具有的性狀更適合其生長發育;但當生長環境出現惡化時,糧食作物具有的性狀可能就會對其生長發育產生不良影響。人們為減少不利因素對糧食作物生長發育的影響,一般釆用物理方法或化學制劑來改變糧食作物的性狀提高其抗逆性(例如施用矮壯素抑制株高來增強作物抗風能力),這就需要科研人員研發出效果更有效、使用更方便、價格更便宜的化學制劑或發現新的物理方法來提高糧食作物的抗逆性。第三,科學栽培管理來增強糧食作物的抗逆性??茖W栽培管理能極大地增強糧食作物抗逆性,例如科學灌溉能有效控制小氣候濕度,從而影響糧食作物性狀發育提高其抗性并減輕病害的發生;合理施肥能提高土壤肥力并改良土壤結構,使其疏松綿軟且透氣良好,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從而有利于糧食作物根系的生長發育;合理輪作能調節地力,有利于糧食作物的生長發育。

3.調動農民的糧食生產積極性

首先,在控制生產資料價格上漲的同時,繼續加大對種糧農民的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良種補貼及農機具購置補貼等力度,保護種糧農民的利益,讓農民生產糧食能夠獲得利潤。只有建立科學、規范且統一的糧食收購保護價政策,對糧食實行最低保護價收購,在財政、稅收及信貸等各方面給予糧農實惠,使農民減產年不減收,豐產年大增收,才能最大限度激發農民種糧積極性。第二,加大糧食生產保險的投入。農業保險屬于典型的低收益、高風險產業,而保險公司作為利益主體,難以在低保費、高賠付之間尋求平衡,所以必須依靠政策性支持。因此要以政府為主體,建立農業保險長效發展機制,加快完善農業保險法律法規,發揮政策促進作用,運用保費補貼等調控手段,積極引導和鼓勵農戶參加農業保險(尤其是水稻保險),建立將農業信貸、救助政策和支農惠農政策與農業保險相結合的機制,建立政策性的農業保險機構和農業自然災害風險保障基金。這樣做,既能增強農民抵御農業自然災害的能力,又能進一步調動農民種糧的積極性。

三、結語

農村自然災害范文4

__區是2001年7月撤銷原__縣而設立的新型市轄區,是地域人口規模大區——全區國土面積3424平方公里,總人口52.32萬人,其中農業人口39.34萬人,耕地面積36.4萬畝,轄11個鄉鎮1個街道辦事處、1個省級經濟開發區和1個城鄉統籌發展試驗區,171個行政村,19個社區居委會。2014年地區生產總值(GDP)441億元,地方財政總收入79.7億元,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33.88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4388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78元。

__區地處中亞熱帶季風氣候區,地勢由東南向西北呈梯度升高,地貌類型復雜多樣,山勢走向各異,垂直高差懸殊大,暴雨洪澇、干旱、大風、冰雹、雷電、高溫熱害、低溫凍害等災害及其衍生、次生災害均有發生,是__省災害多發和重發地區之一。據《__區民政志》記載,1949-2012年間,全區共發生較大型自然災害80次,其中暴雨洪澇災害25次、旱災10次、低溫冷凍災害2次、冰雹災害24次、滑坡泥石流災害8次、蟲災11次,據不完全統計,因災倒塌民房13346戶,因災死亡626人,因災受傷人員237人,直接經濟損失近百億元。

2010年以來,我區遭受多次暴雨洪澇、大風冰雹、低溫冷凍、干旱等自然災害,受災人口110萬人次,農作物受災9.8萬公頃,倒塌民房3209戶12055間,基礎設施受損嚴重,直接經濟損失近10億元。特別是2010年“7.15”、“7.23”百年一遇的暴雨洪澇災害,全區因災倒塌民房1316戶,房屋受損15603間,緊急轉移安置人口8615人,因災死亡24人,重傷2人。道路交通、電力供水、廣電通訊等基礎設施嚴重受損,直接經濟損失4.34億元。

(一)結合實際,探索受災人員救助標準化建設。2012年,針對“救助對象分類尺度標準不一,把握難度較大;救助標準偏低,重點救助對象突出不明顯,政府部門政策不一;救助內容、標準及時限上細化不夠;救助能力不足,社會參與機制急需加強”等問題,__區出臺了《__區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暫行辦法》?!稌盒修k法》做到了三個明確:

一是明確救助標準:即災害應急期間按每人每天15元標準救助或安排相應物資保障其基本生活,時限原則上不超過15天;遇難人員家屬撫慰金按1萬元/人的標準對家屬進行撫慰;過渡性生活救助按每人每天12元標準安排資金或物資保障其基本生活,救助時限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倒損住房恢復重建救助分為三類,對無經濟能力、無勞動能力、無自救能力的困難戶按2.5萬元/戶的標準救助,重建住房原則上為40-60平方米磚木結構。對低保、重殘、重點優撫對象戶按1.5萬元/戶的標準救助,重建住房原則上為60-80平方米的磚木結構。對一般受災困難戶按1萬元/戶的標準救助,重建住房原則上為磚木或者磚混結構。因災損房原則上由受災農戶自己負責維修,地方政府視損失程度和家庭自救能力給予適當補助;冬令春荒救助分為兩類,一是對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重度殘疾人戶、重點優撫對象戶、住房全倒戶,按1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資金或物資救助。二是對一般受災困難戶,按5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資金或物資救助;旱災臨時生活困難救助也分為兩類,一是對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重度殘疾人戶、重點優撫對象戶按8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資金或物資救助。二是對一般困難戶,按4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資金或物資救助。

二是明確資金保障。區政府根據《__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省級與區級財政按6﹕4分擔,建立了一般年景地方財政預算100萬元,遇重大自然災害隨時追加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的財政預算制度,并安排了救災專項工作經費10萬元,同時加強自然災害物質儲備。

三是明確發放程序。除應急救助資金和因災遇難人員家屬撫慰金外,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要按照個人申請、村組討論、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區級審批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并按規定進行公開公示。救助資金實行“一本通”社會化發放到戶,確保救災資金管理使用規范、運行安全。

(二)不斷探索,檢驗修訂救助標準。經過兩年多的實踐,我們發現有些救助對象的分類不科學、有些救助對象的救助標準偏低等問題,2014年,按照__省民政廳救災工作精細化管理的要求,我區出臺了《__區自然災害救助精細化管理實施細則》,對災害救助有關內容進行了修訂和完善。一是明確馬受損農房維修救助標準:一般因災房屋受損,損失達2000元以上的受災農戶,按照三無對象每戶2000元、低保、重殘、重點優撫對象每戶1000元、一般對象每戶500元的標準救助。同時修訂了冬春和旱災臨時生活困難救助標準: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和旱按照需救助情況分為三類,救助標準分別為每人240元、150元、80元。旱災臨時生活困難救助按照受旱程度分為三類對象,每人的救助標準分別為100元、70元、50元。

(三)引入風險社會分擔機制,提高災害救助水平?!禵_區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暫行辦法》在這幾年實施的過程中,我們發現救助標準仍然偏低,不能滿足災民的基本生活需

求,特別是因災倒房恢復重建的補助標準偏低,救助標準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消費水平不能相適應。所以我們在2013年引入了自然災害風險社會分擔機制,配套提高救助標準,發揮保險機制在減災救災工作中的作用,切實幫助農村受災居民提高災后重建資金保障能力。2013年5月28日,區民政局代表區政府與人保財險__支公司簽訂了《__區自然災害民生保險協議》,由__區政府出資176萬元的政策性自然災害民生保險在__省率先啟動。保險對象是區內農業戶籍人員、農村居民住房、災害風險區域內的道路橋梁。保險范圍是發生暴雨山洪、冰雹大風、地質災害等11種自然災害所造成人身傷害、房屋財產損失;保險額度是:因自然災害農村居民住房倒塌的賠償10000元/戶、住房受損的最高賠償3000元/戶、家庭財產受損的賠償1000元/戶;因自然災害造成人員死亡的賠償30000元/人、因災致殘最高賠付30000元/人。2014年,區政府出資192萬元,將自救災害民生保險擴展到城鎮居民,實現了城鄉統籌。為進一步增強災民恢復重建資金保障能力,2015年區政府將整合資源,出資400萬元,擴面提標,對因自然災害農村居民住房倒塌的賠償提高到20000元/戶、住房受損的最高賠償6000元/戶、家庭財產受損的賠償2000元/戶;因自然災害造成人員死亡的賠償50000元/人、因災致殘最高賠付50000元/人。

(四)整合資源,提高特殊困難群體災后恢復重建能力

受災人員救助屬于社會救助范疇,是社會救助的重要內容,我區成立有減災委員會(區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自然災害應急救助指揮部)、社會救助(救急難)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全區減災救災和社會救助工作,整合資源,綜合施救,區民政局建立了民政社會救助(救急難)工作統籌協商機制,整合內部資源,對受災人員綜合施救。重點對特困對象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問題,統籌住建、扶貧、慈善及社會力量等資源,整合民政救助政策,加大臨時救助力度,采取“交鑰匙”的方式,解決特困對象恢復重建問題。

通過近年來的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工作的探索和災踐,結合__區實際,在實施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標準化方面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整體標準偏低。__區暫行的救助標準雖然略高于__省級救助標準,但仍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人民群眾的實際需求有一定的距離,且未能建立自然增長機制。特別是因災倒房恢復重建救助標準低于住建部門危房改造和扶貧搬遷補助標準,按災民需求和實際明顯偏低。

(二)因災倒房救助時效性偏緩。受災戶住房倒塌后,依據政府資金管理規定,重建資金要等到年底驗收和上級救助資金到位后,才能將救助資金發放到戶。

(三)對特殊困難受災戶的救助力度偏弱。資源整合力度不強, 對于特殊困難受災戶的救助按現行標準遠不能解決其困難。

結合受災人員救助工作實際和存在問題,建議如下:

(一)適應新常態,加大對縣市區資金支持的力度。當前經濟發展增速放緩,縣市區級公共財政收入增幅下滑,救災支出壓力大,建議增加中央財政對地方的支持力度。

(二)適應新背景,加大政策資金統籌整合?!渡鐣戎鷷盒修k法》的出臺,將救災納入社會救助大范疇,為受災人員救助提供了有利條件,建議民政部在制定災民救助標準時,在資金來源頂層設計上,可否將住建、扶貧、殘聯等部門危房改造、扶貧搬遷等資金從社會救助大層面上予以統籌,促進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三)適應新需求,提高救助標準。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價上漲,現有的救助標準已不能滿足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建議災害應急期間生活救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天20-25元(含大米、食用油、蔬菜、飲用水和其他生活用品),救助時限20-30天;將災害過渡性生活救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天20-25元(含大米、食用油、蔬菜、飲用水和其他生活用品),救助時限3個月;將遇難人員家屬撫慰金救助標準提高到15000-20000元/人;將因災倒房恢復重建救助標準提高到2-3萬元/戶,因災損房維修救助資金提高到2000-3000元/戶;將旱災臨時救助提高到100-150元/人;將冬春荒救助標準提高到200-300元/人。

農村自然災害范文5

[關鍵詞]水旱災害 農業保險 社會調查

一、引言

我國水旱災害頻繁發生,每年都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如何對水旱災害的風險進行科學有效的管理,從而為防災減災提供科學合理的措施,也成為許多學者一直關注的熱點問題。

水旱災害風險管理是工程類和非工程類措施相結合的管理機制。目前將災害保險引入到水旱災害防御領域,將市場經濟體制和機制引入到防御水旱災害領域,建立防災救災新體制,將可能是分散災害風險、搞好減災救災工作的有效手段之一。

本文為了研究將保險引入到水旱災害風險管理領域中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以受水旱災害影響比較嚴重的湖南省為例,于2005年10月,對湖南農業大學、湖南信息工程學校部分來自農村的學生以及湖南岳陽市開發區梅溪鄉農民,進行了問卷調查,通過他們對氣候變化和水旱災害的影響的認識,以及對參加水旱災害保險意愿的調查,分析了我國實行水旱災害保險的可能性。

本次調查共收到301份調查問卷,其中湖南農業大學來自湖南農村的學生問卷106份、湖南信息工程學校(中等專業學校)來自湖南農村的學生問卷96份、湖南岳陽市開發區梅溪鄉農民問卷99份。該調查問卷覆蓋了不同學歷層次,即大學、中專及農民,其中梅溪鄉的基本情況是該村大約有2000多人,水田約500多畝,旱田約400多畝,全年除降水對農民生產有些影響外,災害性天氣不多。該調查問卷的覆蓋范圍基本上能反應湖南農村農民對水旱災害風險的意識和防災能力的強弱。

二、氣象災害風險意識調查

近30年來,在全球氣候變化的背景之下,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發生的頻率和強度不斷增加。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增長,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失也越來越大。中國是發展中大國,自然災害發生頻繁,造成的經濟損失也較大。隨著全球氣候變暖的影響,洪澇、干旱等氣候災害發生頻次不斷增加,強度不斷加大,給中國區域經濟的持續發展帶來了不利影響。從這次問卷調查結果可以看出,對于全球氣候正在經歷變化的認識不同學歷層次(從大學到農民),人們的認識基本一致:湖南信息工程學校、湖南農業大學以及湖南岳陽開發區梅溪鄉農民的調查結果為承認全球氣候正在變化的百分比分別為77%、92%和65%,即目前全球變暖不僅在科學上是不爭的事實,而且對于百姓來說也逐漸認識到了這個對地球環境起重大影響的變化。

中國農業的特點決定了其是充分暴露在自然災害風險之下的特殊行業,而在各種自然災害中,氣象災害對農業的影響是極其顯著的。20世紀80年代以來,受全球變暖的影響,中國氣候趨于不穩定,極端氣候事件頻繁發生,由于農業又是受氣象災害危害最大的產業,所以氣象災害對農業的影響也日趨加重。對于自然災害對農業生產影響程度的調查結果可以看出,雖然湖南信息工程學校的調查結果中認為自然災害對農業生產影響較大和一般的比例相差不大(分別為53%和45%),但還是認為自然災害對農業生產影響較大的人相對較多。而對于湖南農業大學和湖南岳陽開發區梅溪鄉農民的調查結果為認為自然災害對農業生產影響較大的比例(分別為80%和65%)較高,即對于自然災害對農業生產影響較大的觀點,人們的認識也基本一致。

三、 湖南省水旱災害預警情況調查

水旱災害預警服務系統是否健全,災害即將發生的信息獲取渠道是災害應急管理的一個核心環節,加強氣象災害預警工作,建立健全預警信息機制,使預警信息能及時、有效傳遞,為公眾提供防災減災信息服務,對政府和公眾提前采取防御措施、減輕氣象災害的影響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如表1所示,雖然對湖南信息工程學校和湖南農業大學的調查結果顯示對于水旱災害即將發生的信息有獲取渠道,但農民來對于該信息的獲取還是存在一定的困難,這說明對于目前長江中游地區廣大農村氣象災害預警服務系統還不是很健全,災害預警的信息機制還不是很完善,需要進一步建設。

四、 水旱災害損失情況調查

從湖南信息工程學校的調查結果表明,認為近年來水旱災害發生頻次和發生強度沒有什么變化的比例分別為44%和50%,而認為水旱災害發生頻次增加、發生強度增強的比例分別為36%和33%,但認為近年來水旱災害造成損失逐年增加的比例卻為40%,大部分人覺得近年來水旱災害發生頻次和強度雖然沒什么大的變化,但其造成的損失卻在逐年增加;湖南農業大學和湖南岳陽開發區農民卻呈現相反的調查結果,前者認為近年來該地區水旱災害發生頻次、發生強度和造成的損失都有顯著逐年增加(增強)的趨勢,而后者則在水旱災害發生頻次、發生強度和造成的損失逐年減少的比例較高。但后者在水旱災害發生頻次、發生強度和造成損失逐年增加和逐年減少的比例上卻相差不大,分別為30%和42%,35%和37%,33%和37%。也可能是農民對該項調查的內容不是很清楚,分歧相對較大。

對于水旱災害造成損失中農業種植損失所占的比重的調查,大部分被調查對象認為其比重不是很高,湖南信息工程學校和湖南岳陽開發區梅溪鄉農民的調查結果顯示認為水旱災害造成損失中農業種植損失所占的比重在30%以下的比例較高,而湖南農業大學的調查結果顯示其比重在40%左右的比例較高,結果表明,大部分人認為水旱災害除了使得當地農業生產受到一定影響之外,還對其他的生產和生活造成了大的影響。

五、 防災減災措施調查

對于災害發生前是否采取防災減災措施的調查結果結果表明三方對于在災害發生前采取防災減災措施的比例分別為63%、58%和59%,說明該地區大部分人已經能夠積極面對氣象災害,并能夠充分認識到氣象災害給其生產和生活帶來的影響,所以能夠在災害發生前積極的采取各種防災減災措施來減輕災害帶來的負面影響。

雖然大部分人們在災害發生前能夠積極采取防災減災措施,但只能減輕其影響,大部分災害發生后造成的損失卻不能完全避免,所以我們對災害發生后如何救助進行了調查,其結果表明該地區大部分家戶都是通過自力更生進行災害救助的,而依靠政府救助和親朋好友救助的手段來進行災后救助的比例卻很低,說明目前中國由于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依靠政府救助是非常有限的,中國地大物博,災害頻繁,完全依靠國家救災是非常有限的,也解決不了根本問題,長期以來,災后恢復工作一直是地方各級政府難以解決的事情。他們雖然對防災減災都非常重視,但其經濟承受能力都十分有限,因此他們也都非常想探索出一條抗災救災的新路。

對于災害發生后大部分家戶依靠自力更生進行救助,其救助成效必然是有限的,對此,我們對災害發生后當年恢復的比例進行了調查。結果表明,只能少部分恢復的比例較高,達到50%,一半能恢復的站到50%,全部恢復的只站10%。說明完全依靠人們自力更生進行災后救助,是相當有限的,必須采取其他手段和措施進行救助,才能減輕氣象災害給人們生產和生活帶來的損失,只有這樣才能在防災減災中起到重要作用。

六、 水旱災害保險意愿調查

中國是農業自然災害多發國家,農民抵御各種災害風險的能力普遍較差。目前中國農村,農民沒有適當的風險保障,又不得不直接承擔天氣災害風險和市場風險,通過上面的調查得到大部分農民都是通過自力更生的有限方式來承擔災害風險的,而且大部分農民也只能恢復災害損失的很小一部分,所以目前農業氣象災害給廣大農民造成的風險不得不自己來承擔,這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和農村的穩定構成了嚴重威脅。將保險引入氣象災害防御領域,將可能是分散災害風險、搞好減災救災工作的有效手段之一,由國家和政府出資的體系只會使得財政負擔越來越重。因此,迫切需要將市場經濟體制和機制引入到防御氣象災害領域,采取多種措施、多種方法包括研究引入保險機制,建立防災救災新體制。

問卷調查結果可以看出,湖南信息工程學校和湖南農業大學的調查結果有67%和65%的被調查者已經有了利用保險進行災害補償的意識,而湖南岳陽開發區梅溪鄉的被調查者有這樣意識的比例占52%,比前兩者的比例低,這說明農民對將保險引入到氣象災害防御領域的意識還沒有大學生和大專生強,但調查結果已經充分說明了目前人們包括農民已經認識到了利用參加保險進行補償災害損失的重要性。

對是否愿意利用保險方式進行災害損失的補償的調查,三方調查問卷中分別有81%、75%和68%的被調查者愿意采用保險方式進行災害補償,說明絕大部分被調查者不僅充分認識到了保險將會分擔氣象災害給其帶來風險,而且也愿意付諸于實踐,希望能嘗試這種方式進行災害損失的補償,這就為將保險機制引入到災害防御領域,進行防災減災工作的有效開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保險公司的基本職能是組織經濟補償、分散災害損失負擔,使遭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企業和居民迅速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從心理的角度來看,對災害受難者來說,根據保險協議接受保險公司的賠償與等待政府部門的救濟相比,心靈上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保險公司簡捷快速的賠償能更快地撫平投保者因災害而造成的心靈創傷,使他們災后不至于束手無策,更能用自己的力量來進行災后的修復與重建。大部分人擔心投保者參加保險后,很多投保者把災害風險全部交給了保險公司,頭腦里沒有風險意識,對防災減災措施不感興趣,會影響防災減災的總體效果。但從我們問卷調查結果表明,三方被調查者中分別有85%、87%和79%的人在投入保險后,遇到水旱災害時,事先仍采取防災措施進行災害的預防,說明投保者的心理狀態比較好,并從心理上并沒有把災害風險全部交給保險公司,自己也積極采取防災減災措施進行災害的預防,以期減少災害的損失。

人們意識到了利用參加保險的方式可以分擔災害損失的風險,并且大部分人愿意采用保險的方式來補償災害損失,那么到底人們愿意拿出多少錢作為保費進行災害保險呢,對此,我們利用假設的方式進行了問卷調查,如表2所示。

結果表明,湖南信息工程學校、湖南農業大學以及湖南岳陽開發區梅溪鄉農民愿意投入保險的被調查者中,在假設每畝地純收入在100元、200元、300元、400元的前提下,愿意拿出純收入的5%以下作為保費的比例均為最高,在對各結果整理合并后,得出在湖南信息工程學校和湖南農業大學的被調查者中,絕大部分被調查者愿意拿出純收入的5%以下作為保費進行保險,而被調查的農民卻不同,他們有保險意識但不愿意拿出錢作為保費的比例也比湖南信息工程學校和湖南農業大學的被調查者的相應比例要高,說明農民已經充分認識到了保險在分擔災害損失風險中的重要作用,他們也真正愿意參加到具體的實踐當中去,但有些農民由于保險知識的缺乏而對保險不夠充分的信任,導致有些人猶豫不決。

七、小結

1.從調查結果可以看出全球變暖不僅在科學上是不爭的事實,而且對于百姓來說也逐漸認識到了其重大影響的變化。同時由于全球變暖導致了氣象災害越發頻繁,對農業生產以及其他的生產和生活的影響也越來越大。

2.目前,湖南廣大農村獲取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渠道還不健全,該地區大部分人已經能夠積極面對氣象災害,并能夠積極的采取各種防災減災措施來減輕災害帶來的負面影響。

3.該地區大部分農戶都是通過自力更生和政府救助進行災害救助的,措施單一,必須采取其他手段和措施進行補充。

4.農民對將保險引入到氣象災害防御領域的意識具備,而且也愿意付諸于實踐,希望能嘗試這種方式進行災害損失的補償,這就為將保險機制引入到災害防御領域,進行防災減災工作的有效開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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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自然災害范文6

    [關鍵詞]農業保險;保費收入;農業;自然災害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三農”問題一直是我國經濟的突出問題,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關系著我國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與提高。我國又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損失最嚴重的國家之一,近年來,隨著全球氣候變遷和生態環境的惡化,農業自然災害發生的頻率和強度都有加劇的趨勢。而我國農業自然災害保障較為落后,要么是政府財政救濟,要么是農戶自己承擔,這就使得我國農業發展和農村經濟建設對保險的需求更為迫切。然而,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的現狀卻不容樂觀。

    一、我國農業風險與農業保險的現狀

    (一)農業風險損失的范圍和損失程度呈現擴大的趨勢

    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損失最嚴重的國家之一,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逐年上升。據統計,我國每年自然災害造成巨大的直接經濟損失:20世紀50~60年代平均每年損失390億元,70年代平均每年損失520億元,80年代上升至620億元,1998年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達3007億元,2005年,各類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達2042億元,2006年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達2303億元,2007年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達2363億元?!秶揖C合減災“十一五”規劃》指出,近15年來,我國平均每年因各類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近2000億元。我國自然災害所造成直接損失占GDP的比重平均超過3%,而美國這一比例約為0.6%,日本約為0.8%。在20世紀90年代,我國農業保險的成災面積占播種面積和受災面積的比例分別超過20%和50%,農業風險損失額范圍和程度呈現擴大的趨勢。

    (二)我國農業保險的現狀

    1 農業保險的供給主體不足。20世紀80年代我國保險業務全面恢復,從1982年開始由民政部門、農業部門、保險公司陸續開辦了一些農業保險業務。1982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各地分公司開始試辦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1986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牧業保險公司(現改名為“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成立后,在兵團范圍內經營農業保險業務。

    目前,國內保險市場上只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兩家綜合性保險公司以及三家專業農業保險公司(上海安信、吉林安華和黑龍江陽光保險公司)經營農業保險業務。相對于巨大的農業保險市場,我國農業保險的經營主體明顯不足,不能適應農村保險市場的需求,造成了農業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下降,因此,迫切需要增加農業保險的供給主體,發揮農業保險為農業生產保駕護航的作用。

    2 農業保險的保費收入、保險險種不斷萎縮。從1982年到1993年,農業保險業務呈上升趨勢,由于當時實行的是國家財政兜底的計劃經濟體制,保險公司對經營農業保險的盈虧考慮的較少,這期間農業保險的平均賠付率在95%左右。但是,隨著1994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向市場化體制轉軌,政府支持性措施減弱以后,過高的賠付率導致農業保險業務逐漸萎縮,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不得不收縮風險大、虧損多的農業保險業務,而其他公司則退出了農業保險業務的經營,農業保險從20世紀90年代的跌入了低谷。

    自1993年以后,我國農業保險的規模和保費收入逐年下降,占財產保險總保費的比例也逐漸下降。1992年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占全國財產保險保費收入的3.39%,1997年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占全國財產保險保費收入的1.10%,2002年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占全國財產保險保費收入的0.64%,2003年全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占全國財產保險保費收入的0,58%,2004年全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僅占全國財產保險保費收入的0.36%,2005年全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占全國財產保險保費收入的0.55%,2006年全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占全國財產保險保費收入的0.51%。資料顯示,1992年是形勢最好的一年,從1993年到2004年,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占全國財產保險保費的比例一直處于下降的狀態,2005年有所回升。在農業保險的保費收入大幅下降的同時,由于經營風險高、管理難度大、政府支持不充分,農業保險險種也由以前的60多種下降到現在的30多種。目前,我國開展的農業保險主要有農村家庭財產綜合險、農機具使用第三者責任險、種植業保險、養殖業保險等險種。農業保險的持續萎縮與國家增加農民收入,解決“三農”問題的農業政策背道而馳。我國的農業保險發展已不能滿足農村和廣大農民對保險的需求。

    二、制約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的因素

    (一)農業保險制度不完善

    1 農業保險缺乏立法支持。農業保險通常是政策性保險,要使農業保險發揮應有的作用,離不開法律的支持。世界上多數國家對農業保險都給予立法支持,如日本的《農業災害補償法》、美國的《聯邦農作物保險法》、加拿大的《農作物保險法》等,這些法規在促進本國農業保險的發展中都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我國農業保險落后的原因之一就是至今還沒有一部完整的農業保險法,使得農業保險的經營主體無法可依,無章可循。我國現行的《保險法》對農業保險沒有明確規定,只是提到“國家支持發展為農業生產服務的保險事業,農業保險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第46條也僅指出“國家逐步建立和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鼓勵和扶持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建立為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服務的互助合作保險組織,鼓勵商業性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業務?!庇捎诜刹]有明確規定政府在農業保險中的職能和作用,致使我國政府支持農業保險的隨意性很大。

    2 農業保險缺乏政府的政策支持。從國際上看,凡是農業保險做得較好的國家,大都強調利用政府的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等手段,配合市場機制、價格機制共同支持農業保險的運作,如實行免稅政策、對保費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政府出面制定和實施農業保險計劃等。而我國的農業保險卻長期處于自主經營狀態,政府對農業保險除了免征營業稅外,國家尚無配套政策對農業保險業務予以扶持。缺乏相應的政策支持,使農業保險的發展缺乏堅實的后盾。

    (二)有效需求不足

    隨著農業生產的發展,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盡管不少農民有投保愿望,但從總體上來看,對農業保險實際上還是缺乏有效需求。一方面,農作物保險的價格(費率)很高,有的險種費率高達10%左右,但期望收益(理賠金額)卻不高,并且這種期望收益是不確定的。而我國農民收入普遍偏低,支付能力有限,尤其是那些經濟比較落后地區的農民,他們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條件相對更惡劣,風險更大,更需要農業保險保障,但是,對收入不高的農民來說,購買農業保險的經濟負擔是很沉重的。即使在經濟比較發達、農民收入比較高的上海、廣東等農村地區,雖然農民支付能力較強,但是由于農業保險本身的預期收益不高及不確定,也不愿意購買農業保險。另一方面,我國農民文化素質相對較低,很少具有現代風險管理理念,對面臨的風險存在僥幸心理,甚至還有人將保險費和亂收費、亂攤派相聯系,認為買保險會加重經濟負擔。

    (三)有效供給不足

    高風險和高賠付率是我國農業保險業務持續萎縮的主要原因。農業是弱勢產業,既包括自然災害帶來的自然風險,也包括市場信息不對稱、供求不平衡帶來的經濟風險,還包括由于個體或團體有意或無意的錯誤行為帶來的社會風險。風險發生的頻率高、范圍廣、損失慘重,致使農業保險賠付率居高不下,這就從根本上制約了農業保險的有效供給。另外,農業保險的政策性和非盈利性同商業保險公司的經營目標相背離。2004年我國專業性保險公司成立以前,經營農業保險的只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華聯合保險公司兩家綜合性保險公司,農業保險基本是按商業化的模式運營,尚未享受政府補貼,經營虧損由經營主體自行消化,致使商業保險公司無力、也不愿意經營風險很大的農業保險。

    (四)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嚴重

    隨著經濟的發展,有些農民已經認識到購買農業保險的必要性,但是由于農民文化素質較低,誠信意識不高。同時由于保險雙方信息不對稱,保險公司在承擔風險和理賠過程中常常被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所困擾。由于農業風險的地域差異性和個體差異性較大,使得農業保險經營中逆向選擇較為嚴重。受農業生產經營的自身屬性、小農業意識和文化素質的影響,農業保險經營中的道德風險也比較嚴重,且難以有效控制或控制成本較高。相關資料顯示,近年來在我國的一些地區,農業保險經營中的道德風險給保險公司造成的損失占農作物保險賠償的30%以上。因此,保險公司對農業保險業務非常謹慎,不輕易接受投保,也不輕易開發新險種。

    (五)農業再保險機制不夠完善

    農業風險大都是巨災風險,我國的農業保險缺乏適當的應對巨災風險的措施,因此使得風險過于集中在保險經營主體自身,難于分散風險,影響經營主體的經營效果。而國外農業保險經營普遍有風險轉嫁機制,特別是避免特大自然災害對農業和農民的影響。例如美國和日本的政府都對本國農業保險提供再保險支持。而我國由于再保險市場不發達,一方面,供給主體償付能力嚴重不足,另一方面技術與服務遠遠落后于國際水平。

    三、發展我國農業保險的對策

    (一)加快農業保險立法的步伐,為發展農業保險提供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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