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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格式范文1
借條是沒有嚴格的標準格式的,要簡單就簡單得不可以再簡單了,只要寫明借款金額,能夠證明雙方的借貸關系,經借款人簽名確認后,不蓋章也是準數的。
例一:
后來,由于因借條的糾紛不斷增多,為了能準確有效的依法保護貸方的合法權益,寫借條都要要求內容簡短精明,語言通俗易懂,字跡清淅,而且內容還要說明借款原因以及事實。出借人的姓名,借款金額(一定要大小寫)、幣種,如果是有利息的還要注明利息的計算方式。大額借款需要擔保的,還要要求擔保人簽名蓋章,然后經借款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例二:
借條
因在電腦城購買一臺電腦資金不足,向張三借到人民幣現金貳仟(¥XX.00)元整,經雙方協商一致按
照工商銀行同期利息的四倍計息,并約定于XX年12月30日前本息一并歸還完畢,空口無憑,特立此據。
此據
借款人:李 四(蓋章)
借條格式范文2
單位借條的標準格式范文一
原因:今日由于個人財務緊張借1000元人民幣(壹仟圓人民幣)
借款人:(簽名)
借款日期:20xx年4月1日 還款日期:2xx年8月1日
單位借條的標準格式范文二
甲方與某年某月某日借乙方多少錢,借款期限xx,約定于某年某月某日歸還,利息 如甲方不能按時歸還,付違約金多少多少。
甲方簽字
日期
單位借條的標準格式范文三
甲方xxx(身份證號:*****)今借乙方xxx(身份證號:******* )人民幣***** 元。(大寫)
借款期限為:****年,從**** 年**月**日到****年**月**日。
借款利息為:**..
借款人簽名
日期
單位借條書寫注意事項
要注意債務人的身份問題
有兩點值得注意。首先,債權人應當審查債務人的身份證件,并要求債務人當面書寫借條。如果債務人將事先寫好的借條交給債權人的話,就不排除該借條中債務人的簽名系由他人代簽的可能。當債權人索款時則以不是本人筆跡為由,拒絕償還。如借條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欄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簽名、蓋章、按手印。
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時又是某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話,債權人一定要明確債務人是該借款人本人還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業。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業從事包括付款在內的民事行為的。如果債權人不對債務人的身份加以明確的話,就有可能出現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債權人在日后的訴訟中,將不得不面對公司或企業與借款人之間的相互推諉,從而為債權的實現帶來麻煩。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你在借款給你的朋友時,最好能夠留下他的身份證復印件,從而為日后可能發生的訴訟做好準備。所以借條必須由債務人本人填寫。
妥善保管借條。要特別注意防止借條被盜、丟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濕,也不能與化學物接觸。同時,最好復印幾份,在以后催款時,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復印件,以確保原件的安全。
對于法律方面的問題,從來都是防范第一,補救第二。除了寫借條要注意寫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還款的日期,借款人簽字,借款的數額,借款的原因等,大寫數字,千萬不要有差錯,另外還需要注意以下五點:
1、最好附帶在借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借款人簽名的時候,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后拒絕承認借條。
3、借條的書寫人必須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則借款人會以內容非其原文抗辯。
借條格式范文3
借條格式范本
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并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注明金額的債務。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后,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
借條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并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注明金額的債務。
借條格式
一、標題一定要寫“借條”二字,切莫被別人故意誤寫成“欠條”, 特別注意:雖然都是錢在別人那,但在法律上結果卻是完全不同的;
二、一定寫明“今借到***現金***元,注明大寫***圓整。特別注意:核實大小寫相一致,如果大小寫數額不一致,司法實踐中會以大寫金額為準;
三、一定寫正確出借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同時一定要寫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避免發生糾紛時再去核實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問題;
四、如果不能確定要求借款人什么時候歸還,建議出借人不寫歸還日期,這樣時效上可以保證20年,而不會由于一時忘記導致時效超過不能收回。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寫上歸還日期與不寫歸還日期差別不大。
五、如果要求給利息,一定要寫明,法律規定:不明確約定支付利息的,歸還時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
六、借條最好是在A4紙上先將借款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紙張的右下方,然后在上端書寫借條,另外,注意:簽字后最好請他或(她)以右手大拇指(我國無論是法院或律師等司法實踐中都是嚴格執行右手大拇指)捺指印。
七、因為他在向你借錢,主動權在你手上,所以在借錢之前完善手續是不成問題的。
借條格式范本例一
借條
因在電腦城購買一臺電腦資金不足,向張三借到人民幣現金貳仟(¥2000.00)元整,經雙方協商一致按
照工商銀行同期利息的四倍計息,并約定于20XX年12月30日前本息一并歸還完畢,空口無憑,特立此據。
此據
借款人:李 四(蓋章)
擔保人:王麻子(蓋章)
年 月 日
借條格式范本例二
借條
借款人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_____月,月利率____%,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歸還本息。如不能按時歸還,愿承擔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借款人(簽章):
共同借款人(簽章):
日期:
借條格式范本例三
借條
先生/女士于年月生/女士處借到現金(大寫): 元整,定 于 年 月 日一次性歸還。逾期不還,將按借款的 %賠償。并且 先生/女士將永久享有追討權及向法院訴訟追討的權利。
此據!
日期: 年 月 日
見證人: (身份證號: )
日期: 年 月 日
借條格式范本例四
借條
今 借給 人民幣(大寫數字)××圓整,即¥××元。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個月,利率為每月 ×%,利息共計人民幣(大寫數字)××圓整,即¥××元,全部本息于×××× 年×月×日一次性償還。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借款,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數字)×× 圓整,即¥×× 元。
擔保人確認:本人同意為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為借條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償還期限屆滿后兩年時止,擔保范圍及于所有借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公證費及其他實際支出的費用)。本確認條款的效力獨立于借條,借條無效不影響本確認條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條同時為借款人收訖借款的法律憑證;2、借款人與擔保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為本借條的附件,與本借條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借條出具時間: 年 月 日
( 說明:1、為了保障使用者的權益,建議借條使用者在根據自身需要刪減借條內容時最好在法律專業人士的指導下進行;
2、借條應由借款人親自填寫并簽字確認。如有擔保人,擔保人也應簽字確認;
3、出借方應注意訴訟時效起算的問題,由于借條約定還款期限,2年的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起算;
4、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能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5、公民間的借款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6、依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從本金中。利息預先從本金中扣除的,按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7、借款人、擔保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應由本人簽字確認。)
借條格式范本例五
借 條
今(出借人) 借給(借款人) 人民幣(大寫) 整,即¥ 元。借款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利率為每月 ,利息共計人民幣 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200 年 月 日一次性償還。
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借款,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整,即¥ 元。
擔保人確認:本人同意為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借條出具時間: 年 月 日
借條格式范本例六
借 條
今借(出借人) 【注1】人民幣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注2】,所有現金已經收到【注3】。約定于 年 月 日歸還【注4】。年利率為 %【注5】。全部本息到期一次性償還【注6】,本息共計人民幣 元整。
此據。
借款人: 【注7】
地址:XX市XX路XX小區X棟XX號
電話:13XXXXXXXXX【注8】
XX年XX月XX日
注釋:
【注1】寫身份證上的本名,不能寫小名、綽號等。實踐中常見到對方名字都弄不清楚就敢借錢的人,打官司時令律師哭笑不得。
【注2】金額當然要寫清楚,同時寫大小寫金額的切記核對數字。
【注3】務必寫明用什么方式支付,以及是否已經支付。如果使用匯款方式支付的,應寫明匯出行、戶名、賬號及匯入行、戶名、賬號。
【注4】可以不寫歸還日期。事實上,不寫反而對債權人更有利。
【注5】如果不約定利息,視為無息。當然,高利貸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但本金部分仍然應當保護。
【注6】寫清楚償還方式雖然在法律上意義不大,但實踐中可以減少糾紛。
【注7】簽名容易抵賴,按上手印才穩妥,如果能附上身份證復印件更好。
【注8】有了地址和電話討債就容易多了,萬一將來訴訟也必須提供這些信息。
借條格式范本例七
借條
原因:今日由于個人財務緊張借_________1000元人民幣(壹仟圓人民幣) 借款日期:____年x月x日 還款日期:____年x月x日
借款人:______(簽名)
身份證復印件粘貼在借條上
借條格式范本例八
借條
現因借款人_______因經營__________(寫借款用途)需向貸款人_______借款人民幣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整)。借款種類為現金,借款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按時一次性償還清______借款加利息。借款利息為: 0.5%(年利率),特立此據為憑。
借款人:______ (親筆簽名并按手印)
貸款人:______ (親筆簽名并按手印)
見證人:______ (親筆簽名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借條格式范本例九
借條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茲因_____近來手頭不便,而向_____借款,共借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
借款期限為: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違約責任:如果 不能按期歸還借款,違約金人民幣__ ____元整(大寫)
借款人(簽名并按手印) 身份證復印件粘貼在借條上
以上唯恐口說無憑,特立此借條為證。
立據出借人:______ _身分證號碼:_________ 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 ______
立據借款人:_____ _身分證號碼:____ ___ ____
聯系地址:_______ _ _ _電話:___ ___
借條出具時間 : 年 月 日
在寫借條時,應注意以
下事項: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個身份證號碼;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等約定;
5.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借條格式范文4
關鍵詞:格式條款;解釋;規則
作者簡介:邢培泉(1962―),男,河南杞縣人,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主要從事經濟法學與民商法學研究。
中圖分類號:DF41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096(2006)06-0150―03
收稿日期:2006-08―10
一、關于格式條款解釋性質的辨析
關于格式條款解釋的性質,我們首先要討論格式條款解釋是法律解釋還是合同解釋。理論上有兩種不同的看法:有學者認為,格式條款是企業自立之法,是一種交易制度或規范,應采用與解釋法規相類似的方法,即法律解釋。也有學者主張,格式條款的解釋應依據法律行為或契約的解釋原則,須顧及各個交易當事人的具體意見探求各當事人的真意,考慮當事人對于約定條款的理解,進行合同解釋。學界的通說認為,不能因為格式條款與一般合同條款有所不同而否認格式條款的合同性質,格式條款解釋應該劃入合同解釋的范疇。
既然認為格式條款解釋為合同解釋,那么與合同解釋性質的認定相似,關于格式條款的解釋屬于事實問題還是法律問題,以及如果解釋錯誤,是否可以提起上訴,學者們之間的認識也很不一致。合同解釋的性質,大陸法上有三種學說:一是“事實問題說”。事實說認為,證書文字的解釋是法律問題,除此之外的合同解釋均為對事實的確定,因此,合同解釋是事實問題。日本的司法實踐中多持此說。依事實問題說,當事人使用的語言、文字,采取的行動,周圍的情形,當事人的經濟或社會目的,何種交易習慣等,都是事實問題,均應依證據確定此種事實并得出解釋結果。二是“法律問題說”。法律說認為,合同解釋不是對事實的確定,而是運用解釋規則,對事實進行法律判斷和價值判斷,并且對合同的解釋,關系到訴訟上的爭執是否妥當,涉及到法律適用是否妥當、判決有無違背法律規定等,因而是法律問題。目前,法律說是多數說,三是“折衷說”。折衷說主張將合同的解釋分為兩類:一類是就合同意思表示的事實的客觀性進行判定,是事實問題;另一類是對合同意思表示的法律價值作出判斷,以決定是否給予法律救濟,是法律問題。英美法系在理論上認為,合同是明確當事人賦予合同的合理意思,因此是事實問題而非法律問題。但在審判職能劃分上,陪審團負責審理事實,法官則負責對法律的審理,上訴法院一般只就后者進行復審。有趣的是,陪審團是事實問題的審理者,但書面合同的闡釋及推定卻在法官的專有管轄范圍內,這經常被稱為“法律問題”。筆者對此的看法是:一般的合同解釋首先是事實問題,在事實問題的基礎上也存在法律問題。對于格式條款而言,兼具合同條款與規范條款雙重性質的特點,決定了其在解釋性質上與普通合同相比,更應當屬于法律問題。而且格式條款多是由經濟上處于強勢地位的一方當事人起草,產生不公平條款的可能性較大,其解釋要遵循某些特定的規則,以謀求法律的公平與正義。故其法律問題的色彩較一般合同更為濃烈一些。
二、格式條款解釋主體和對象的界定
格式條款解釋的主體問題,是指格式條款應當由誰進行解釋,這也存在較大爭議,并由此形成廣義說和狹義說兩種觀點。廣義說認為,格式條款解釋的主體不僅包括法院、仲裁機關,還包括當事人本身及其他人。狹義說認為,格式條款解釋的主體僅限于受理合同糾紛的法院和仲裁機構。合同解釋的根本目的在于使不明確、不具體的合同內容歸于明確、具體,使當事人間的糾紛得以公平合理解決。因此,在合同解釋實踐中,當事人間在不發生合同爭議或雖有爭議但已協商解決的情況下所進行的一般意義上的合同解釋,是沒有法律價值的;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依賴于當事人及其人等訴訟參與人的解釋,也無法實現合同解釋的目的。真正具有法律意義的合同解釋,只能是在處理合同糾紛過程中對作為裁判依據的事實所作的權威性說明。由此不難得出結論,惟有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才為合同解釋的主體,而格式合同作為合同之特殊形式,自然其解釋主體亦為法院或仲裁機構。
明確格式合同解釋之主體惟有法院或仲裁機構,而排斥包括當事人在內的其他主體,實際上是對格式合同相對人請求司法救濟權的保護。眼下,商家往往在各種格式合同中訂有類似“最終解釋權歸本商家”的條款,若承認商家為法律上格式合同解釋之主體,再基于以上意思自治使商家解釋享有“最終”性,即消費者不得再就條款爭議尋求其他解釋,包括法官和仲裁員的可能賦予的救濟性解釋,那消費者就等于說已經失去了請求司法救濟的權利。因此,應當否認商家為格式合同解釋的主體,商家沒有格式條款的解釋權,更不用說通過意思自治賦予商家解釋權最終性。
關于合同解釋的對象,從本質上講其只能是意思表不。在合同中,該意思表示表現為合同條款,合同條款之外的材料只是解釋合同所使用的手段或素材。具體到格式合同條款解釋的對象,筆者認為,是當事人表示的外部的共同客觀意思。格式條款解釋首先是當事人的共同表示意思,如果該種意思不能確定,應依一般使用者合理的期望來解釋,而不能僅以當事人或與當事人具有同等資格的人對合同的理解來解釋格式條款,因為格式條款的相對人是不特定的人,在探求當事人的共同意思時,自然不能以當事人或與當事人有同等資格的人的理解作為對格式條款解釋的基礎。
三、格式條款解釋具有的特殊性
在基本性質上,格式條款仍屬于合同條款,因此對格式條款的解釋,一般而言仍然應當適用普通合同解釋的規則,但應以與合同解釋的目的不相違背為限。并且要特別強調的是,格式條款與普通合同的條款不同,它不是基于雙方當事人自由決定的合意,而是由經營者一方制定提供的,所以不能與一般法律行為進行同一解釋。
格式合同從外觀上看也是當事人之間的合意,但格式合同中的格式條款卻是由當事人一方預先擬定的,相對人根本沒有參與,而只有被動的接受。如果對格式條款的解釋仍然適用普通合同解釋中探求當事人真意的各項原則,無異于幫助條款制定人確定條款內容。所以,為使格式條款的解釋能對當事人雙方產生公平的效果,并且在特定情形下更有利于相對人,在探求當事人真意時,應當較普通合同的解釋更加注意解釋的客觀性,運用客觀合理的標準,而不是從條款制定人的角度來尋求條款的含義,即“一般條款的解釋,原則上適用普通契約之解決方法,即應探求當事人真意不得拘泥于言詞文字。不過,由于條款系營業所有人一方所制定,
故所謂當事人原意云者事實上僅指營業所有人一方之意思而已,為顧及他方相對人之利益,應注重客觀之妥當性?!?/p>
正因為在格式條款的形成過程中,顧客事實上對于格式條款的內容是毫無影響力,主觀上對條款內容也只能持漠然態度。因此,在解釋格式條款以探求當事人真意時,顧客的意思沒有任何意義,這就使格式條款與普通合同的解釋之間存在重大差別。在格式條款的解釋中,重要的不僅在于對合同當事人個人的意義,更在于對條款內容的社會意義的探究,這是因為格式條款是制定者為了與大多數不特定的相對人訂立合同時而預先制定的,其適用范圍具有廣泛性。在任何一個特定的格式合同中,相對人都是大量潛在的訂約人中的分子。為使格式條款的解釋能夠對廣大潛在訂約者具有普遍的適用價值,就應當摒棄當事人在合同中的個別意思表示,更多地注重解釋的客觀意義。因此,“在對于定型化契約為之法之解釋時,實不能如往昔一般,仍嚴格囿于‘當事人真意之探求’,反而似應以大多數消費者利益之尊重為前提,依照當時存在之一般人正常、合理的觀點去追求法律上之公平正義,具體言之,就某一特定之定型化契約為法之解釋時,其所應探討之主要內容應是,為該定型化之契約對象之所有消費者共通利益之確保,以及就企業之利益所應加以考慮之企業經營之合理性與合目的性”。格式條款解釋目的上所采的客觀理解標準,恰恰符合了在契約社會化的背景之下合同解釋理論的變革。
四、格式條款解釋應當適用的具體規則
第一,通常理解標準解釋。即“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時,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這里所謂通常理解,應指合同當事人之通常理解,但這里的合同當事人只能強調為合同相對人而不能為條款擬定人,且通常理解標準也并非僅以作為特定合同相對人的單個主體的理解為尺度,而應以此類格式條款適用范圍內的相對人群體的一般的、合理的、正常的理解為標準。此解釋規則,是合同解釋客觀原則、統一原則的具體化。合同解釋的客觀原則,是指探求當事人真意時,應依客觀表示的規范意義而定。在格式合同解釋中,客觀原則演化為兩項下位原則,即解釋資料客觀化原則和法益衡量原則。這里的通常理解標準規則,是前一下位原則的體現,即當事人除有特別約定外,對于合同締結時的特殊環境及當事人的特殊意思表示,不應列入解釋的考慮因素,而應依該合同類型的一般共同真意,作為解釋依據。所謂的共同真意,乃指該類合同類型上的一般消費者對附合合同所能理解的意義。然而,“合同解釋畢竟以個性化為本制裁特征,因而對格式合同條款之統一解釋也只能是指以該條款所預定適用的特定或不特定某地域或某職業團體的平均的、合理的理解可能性為基礎進行解釋。”這一原則要求,對格式合同相對人群體中有特殊地位、知識、技能的人,仍應適用一般理解的解釋,惟此才能真正實現格式條款的保障交易迅捷安全進行的優勢。
第二,個別約定優先或非格式條款優先采用的解釋規則。所謂個別約定,即當事人雙方就其合同內容經個別協商后所作出的具體約定。由于格式條款是當事人一方為與不特定多數人訂約而預先擬定的合同條款,故在性質上屬于一般的、通用的合同內容。如果雙方當事人就他們之間的個別合同經協商后,就合同內容的全部或一部分達成了約定,應當首先尊重當事人的特別意思,優先適用個別約定條款。此源于法律解釋原則的特別規定優先于一般規定。其他國家立法也多采用此規則,如德國《一般交易條件法》第4條規定:“個別商議條款具有此一般契約條款優先的效力。”我國臺灣《消費者保護法》第14條規定:“定型化約中之一般條款抵觸非一般條款之約定者,其抵觸部分無效?!币蚋袷綏l款由使用人一方預先擬定,非格式條款則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共同制定,更能體現雙方當事人的真意,故其效力理應優于格式條款效力。但需注意,如格式條款比非格式條款更有利于相對人,相對人卻不知情而進行個別協商時,應考慮格式條款效力優先。這正如勞動法中的勞動合同作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個別協商的內容其標準不應低于該用人單位集體合同中的相應標準,惟此才能更有利于相對人。當然,合同中的非格式條款雖然具有優先效力,但仍應考慮合同文本的上下文進行解釋,而且在可能范圍內應與格式條款配合解釋,以此才符合合同訂立的目的。
第三,條款有疑義時,應作不利于使用人的解釋。即“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标P于合同解釋,羅馬法以來主要有三種特別解釋規則:一為誤載不害真意,二為言行不一的矛盾行為不予尊重,三為有疑義時,應作不利于條款制定人的解釋??梢姳疽巹t乃源于羅馬法上的“有疑義時應作不利于條款制定人之解釋”的法諺。對此解釋規則,后世各國的判例學說多予承繼。如德國《一般交易條件法》第5條規定:“一般契約條款之內容有疑義時,由條款利用者承受其不利益。”我國合同法也是如此規定,據此進行解釋才真正符合誠信和公平的基本理念。關于合同解釋,我國學者多認為有償合同應按雙方都比較公平的含義解釋。毫無疑問,格式合同均為有償合同,但對其解釋卻強調不利于條款制定人,這從表面上看似乎對制定人不公,實則不然。所謂有償合同應按雙方都比較公平的含義解釋中的合同,應基于當事人雙方充分的契約自由才強調雙方的公平。然格式合同中條款制定人享有完全的意思自由,而相對人則只能附從,其契約自由受到極大的限制,如此仍按對雙方都比較公平的原則解釋格式條款,其結果必然是條款制定人的權利過分得到保障。因此采“不利于條款制作人”的解釋規則恰恰是公平地分配了風險、義務,最終對雙方當事人均公平。此規則也是合同客觀解釋原則的第二個下位原則即法益衡量原則的具體運用。
司法實踐中各國雖較多采用此規則,但仍多持審慎態度。如德國關于保險合同的判例認為,合同條款含義不明,應為利于投保人而不利于保險人的解釋,但這種不利于保險人的解釋,必須基于投保人全體的誠實信用和交易習慣進行解釋也能得到有利解釋。同時也有學者提出,有利于消費者之解釋不能漫無標準,應受以下條件限制:一是附合合同由企業而非第三公正人擬定;二是有疑義的合同并顯著違法,而且依有利于合同生效之原則,該解釋不影響合同基本效力。從我國實際情況看,因我國的格式合同條款目前為止均為企業一方單獨擬定,而非出自公正第三人,這樣,我國關于“不利于條款制定人”的解釋規則在適用時應受上述第二個標準的限制即可。
借條格式范文5
1、雙方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直系血親,是指具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親。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禁止結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借條格式范文6
防蚊蟲還隔音
超強節能免拆裝使用真方便
空調蚊帳是由兩部分組成:一是極地隔熱帳。其主要功能除了防止蚊帳與外界的熱交換,又能夠防蚊蟲,并有極佳的隔音效果。二是小功率空調器。工作功率僅120W,冷暖兼用,出口接通隔熱帳內,營造出安靜舒適的休息空間。
節能空調蚊帳跟普通空調對比主要有幾大優勢:一是超強節能效果。普通一匹空調功率為1000W,晚上工作8小時耗8度電,而空調蚊帳僅耗電1度,一個月可節省電費200多元;二是省去了拆裝的費用和麻煩。插上電源即可工作,節省拆裝一次及加雪種費用300元左右。
歷時倆月全心鉆研
空調蚊帳問世引發空調產品革命
說起節能空調蚊帳行業,不能不提到一個人的名字,他就是現任廣州普晟機電設備有限公司總工程師的洪自生。就讀于湖南大學機電專業的洪自生,于2001年7月畢業后進入湖南遠大集團,一年多后從生產技術員升遷為技術工程師,遠大集團以中央空調主機產品享譽全球,國內及歐美市場占有率排第一。2005年底,已經取得了高級工程師職稱的洪自生毅然放棄優厚待遇,南下廣州開公司。而節能空調蚊帳的誕生,來自他的一次偶然機會。
那是2009年5月底的一天,洪自生到工地探望一位久未謀面的項目經理朋友,由于是緊張施工期,朋友只能窩在工地打地鋪,炎熱的天氣加上蚊子多,周圍聲音嘈雜,雖然開著風扇點著蚊香也是難以入睡,朋友說:“你晚上有空調享受,要是我這工地上也有,那就好過了?!豹q如一語驚醒夢中人,做空調技術出身的洪自生不禁對這個問題陷入了思索。
洪自生查閱了大量資料,發現美國在越南戰爭時,專為美軍高層在戰地提供安全睡眠的隔熱蚊帳作為一種載體,配合小功率的空調使用可以解決這一難題,這資料讓他激動不已。他騰出大部分時間到研發這個課題中。通過采用相關配件進行試驗以及無數次技術方案改進,歷時兩個多月,一套最原始的空調蚊帳產品橫空出世了。
該產品可實現高溫條件下溫差15度,例如:在38度的高溫下隔熱蚊帳內的溫度下降至23度左右(最低溫限為20度),或在10度的低溫下隔熱蚊帳內的溫度上升到25度左右(最高溫限30度)。產品體積跟普通微波爐差不多,重量不到10公斤,移動方便,只需插上電源即可使用。洪自生把它送給還在工地上工作的項目經理朋友,朋友第二天就高興的打電話給他,直夸有空調蚊帳睡覺舒服了,睡得踏實了。
價格特低城鄉都有市場
今夏必將掀起銷售熱潮
該蚊帳性能穩定,效果明顯,售價才800元,而普通一匹空調至少1500元,價格相差懸殊。其市場前景自然無比廣大。因為中國是發展中國家,大部分人收入水平還處于中下狀態。農村人口約為9.6億,其空調安裝數量不足10%,其余的90%即8億多人約6億多張床都需要空調設備,在消費能力限制下,他們必將優先選擇價格便宜、使用成本低廉的節能空調蚊帳作為首選。即使在4億多城鎮人口中,也有著很大的市場機會,經濟社會發展促使中國有近2億流動人口從農村到城市工作生活,這些人由于工作地點的頻繁變換及特殊工作環境,無法享受空調或者消費不起,而節能空調蚊帳無疑是他們的一大福音和最佳選擇。這些人包括工薪族、學生族、城市白領、建筑工人等,如果產品批量生產銷售,這將是多么巨大的市場前景。
洪自生和幾個有資深品牌策劃和營銷實戰經驗的朋友一番詳細研討后,大家一拍即合,決定發揮各自所長,成立公司進行項目全面運營,廣州普晟機電設備有限公司由此誕生。很快就投入生產準備工作,設備購進、模具開發、原料采購、人員招募等……
同時,公司注冊了“百亨”產品商標,申請專利并通過國家相關部門的質量檢驗。產品一上市就引來了全國各地客戶的熱烈追捧,銷售業績一路飆升,客戶也有著豐厚的利潤回報。
以一個人口40萬的縣份為例, 居民總人數為40萬,約10萬戶家庭,市場占有率及品牌占有率綜合為10%即1萬戶,按每年市場開發速度30%,每戶購買2套,單套凈賺利潤100元核算,則縣級商年利潤為:10萬x10%x30%x2x100=60萬,即商投資1萬多元可年賺60萬元。
而今,巨大的商機引發了無數廠商跟風,但百亨節能空調蚊帳卻在產品外觀(全開模具)、性能、質量、服務等各方面始終居于同行首位,并必將在立即到來的2010年夏季引發一股全國銷售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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