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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學證明范文1
關于爭做文明學生的優秀演講稿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
大家早上好,我是來自初三3班,今天我國旗下演講的題目是《遵守考風考紀爭做文明學生》
時間過得真快,期中考試將在本周到來??荚嚕鳛榻虒W評價的一種手段,是對同學們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進行考查。通過考試能讓老師了解同學們掌握知識的總體情況,能檢驗同學們的學習效果。因此,每一位同學都必須以認真、嚴肅、負責的態度對待期中考試的每一科目。
首先,重視考前復習??鬃诱f:“溫故而知新”,就是告訴我們學習要重視復習,一個成績優秀的學生肯定是肯吃苦,肯鉆研,認真復習并掌握學習方法的人。所以希望每一位同學能夠在老師的指導下,把所學的知識認真整理、歸類,并全面系統地進行復習,爭取做到熟能生巧,融會貫通。
其次,保持良好心態。考試是緊張的,每一位同學既要重視考試,又要正確對待考試??荚嚂r要沉著冷靜,要對自己充滿信心,認真分析試題,仔細推敲,先易后難。遇到容易的不要忘乎所以,要細心謹慎;遇到難題莫驚慌,要認真思考,沉著應答。
第三,每個同學都必須做到嚴守紀律、誠信考試。我們提倡勤奮好學、反對惰性厭學;提倡誠實守信、反對考試舞弊;提倡真才實學、反對弄虛作假。希望廣大同學能夠刻苦學習,誠信應考,塑造高尚品格,堅決抵制考試作弊歪風。
考試過程中我們要獨立思考、沉著應考,不偷看、不抄襲,不得以任何形式舞弊,弄虛作假;服從監考老師的管理。
同學們,優良的學風、校風,純凈的學習、生活氛圍,嚴肅的考紀考風,需要大家來維護。讓我們滿懷自信,沉著應考,冷靜作答,考出成績,考出風格。最后,預祝同學們在期中考試中取得理想的成績,向學校、老師、家長和自己交上一分滿意的答卷。
謝謝大家,我的演講完畢。
關于爭做文明學生的優秀演講稿
“好兒童、志氣高、講文明、講禮貌,小朋友呀咱們一定要記牢„„”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弘揚中華美德,爭做文明學生。
播下一個動作,便收獲一個習慣;播下一個習慣,便收獲一個品格。當代社會,“文明”二字已深入人心,每一個人時時刻刻都在與文明交談。每個人的舉手投足之間都傳遞著豐富的文明信息。記得日本曾經成功舉辦了一次亞運會,當運動會閉幕式結束、曲盡人散之后,人們發現六萬人的體育場竟然沒有一張廢紙。全世界的媒體都為之驚嘆,覺得大和民族是“可怕而又可敬的民族”。
由此我特別想說:很多同學把文化知識的學習放在首位而常常忽略了社會公德、文明習慣的養成,而這恰恰從本質上體現一個人的思想品質。事實上,良好的行為習慣是保證我們良好學習的前提,也是樹立健康人格的基礎。在學校,那些上課愛講閑話、下課愛講臟話、亂扔垃圾等,沒有良好行為習慣的同學就目無紀律,擾亂了整個學校的學習環境。相反,如果人人都養成了文明的行為習慣,學習環境就是良好的、有序的。一個學校的學生具有良好的文明行為習慣,才能構建出優良的學習環境,創造出優秀的學習成績。現在,我們正處于人生中最關鍵的成長時期,在這個時期的所作所為,將潛移默化的影響到我們自身的心理素質,而文明的行為就在幫助我們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質,同時也完善了自身的道德品質,如果我們不在此時抓好自身的道德素質建設,那我們縱然擁有了豐富的科學文化知識,于人于己于社會又有何用呢?所以,我們應該先成人,后成才。不要做一部單純掌握知識技能的機器,而要成為一個身心和諧發展的人!
同學們,讓我們用文明之風,輕輕地吹走那些不良的行為習慣;用文明這堵墻,擋住罵人的嘴、打人的手;用文明這把掃帚,把一切危害健康、污染環境的陋習通通掃除。讓我們共同努力,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弘揚中華美德,爭做文明學生。 我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關于爭做文明學生的優秀演講稿
高尚的品德、文明的言行,是每個學生必備的素質,營造健康、文明、有序的校園環境是我們當代中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在此,我向全體同學發出倡議:“從我做起,爭做文明中學生”。
一、文明學習,博學踐行
我們要增強學習意識,共同營造濃郁的校園學習氛圍;虛心向他人學習,取長補短,互相配合;誠實守信,用科學的知識武裝自己的頭腦,做追求進步的中學生。
二、文明舉止,言行得體
注重個人品德修養,尊老愛幼,尊敬師長,關愛同學,團結友善,在公共場所做到交往得體,明禮誠信,儀表端莊,語言文明;乘坐公交車時自覺排隊,互相謙讓,不搶占座位,不大聲喧嘩,愛護公共衛生環境,做自尊自愛,舉止文明的中學生。
三、厲行節約,反對浪費
休學證明范文2
學習鄭德榮等7名全國優秀黨員先進事跡情況匯報
為大力宣傳和弘揚鄭德榮等7名全國優秀黨員的高尚品質和崇高精神,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2018年7月18日下午,公司黨總支組織在的基地的黨員進行集中學習,學習鄭德榮等7名全國優秀黨員的先進事跡。
會前,由黨群辦整理了七名全國優秀黨員的先進事跡材料。會上,由公司副書記對鄭德榮等7名全國優秀黨員的先進事跡做講解,并開展研討交流。周易率先就學習鄭德榮等7名全國優秀黨員先進事跡談了自己的認識和體會,隨后,全體黨員就此次學習內容進行了研討交流。
會后,黨支部書記強調,全體黨員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在學習鄭德榮等7名全國優秀黨員先進事跡時,要認真學習他們一生信仰的篤定和執著,學習他們悟初心守初心踐初心的奉獻和堅守。同時,要把學習鄭德榮等7名全國優秀黨員先進事跡同自身工作實際相結合,切實做到把學習成果轉化為強大的工作動力,立足崗位、堅定信仰。
休學證明范文3
一、加強學習,進一步提高對學籍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學籍管理是學校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政策性強、操作要求高,對于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提升學校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來,我市中小學學籍管理實現了微機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日趨規范,有力地保障了基礎教育的健康發展。但部分學校在學籍管理上也存在一些問題,如義務教育學生隨意轉學、無手續就學,普通高中學校隨意勸退、開除學生等現象。這些問題應引起各中小學校的高度重視。規范辦學行為,加強中小學招生和學籍管理,促進學校管理的人本化管理,是新形勢下依法行政、依法辦學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和諧校園、和諧教育,實現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各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對規范學籍管理重要性的認識,領導干部要認真學習省市有關學籍管理的政策、法規和制度,樹立規范管理、依法治校的意識,切實把思想統一到國家、省、市及我市關于學籍管理的有關文件精神上來,把行動落實到嚴格執行各項規定上來。
二、嚴格紀律,切實執行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
(一)招生與入學。
1、義務教育年限為九年,實行六、三學制。小學入學年齡為6周歲。凡至當年9月1日以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均應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2、小學、初中新生實行免試就近入學。鄉鎮(街道)適齡兒童、少年按照我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原則上在戶口所在地免試就近入學。市直學校按照市區招生政策,組織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
3、各鄉鎮(街道)公辦小學要按照當地人民政府的要求,至遲在新學期開學前15天向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的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發放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并積極做好入學的宣傳、發動和組織工作。監護人持入學通知書按通知時間帶適齡子女到指定學校報到。
市區公辦小學新生入學,由適齡兒童監護人根據招生政策,在學校公布的報名時間內到學校報名。
4、農村公辦初中新生入學,由鄉鎮(街道)中心校按照當地人民政府的要求,于每年7月,按照劃片范圍,將全鄉鎮(街道)小學畢業年級學生名冊分配給本鄉鎮(街道)各初中學校。初中學校根據學生名冊在7月底前向所有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學生持入學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到。
在城市,由各初中學校在每年7月底前,與本轄區范圍內的各小學聯系,根據住房分布情況和各小學提供的小學生畢業生名冊組織新生報名,并發放入學通知書,學生持入學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到。
5、民辦學校招收小學、初中新生,納入當地就近入學招生計劃的,按照上述辦法與公辦學校統一進行;未納入就近入學招生計劃的,由學校按教育局審批同意的招生辦法在規定的時間、地域范圍招生,新生名單報駐地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后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民辦學校招收新生的時間,小學在每年6月;初中在生源小學畢業考試結束之后、7月5日之前。中途招收學生按轉學處理。
6、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確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延緩入學或免予入學的,須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證明,經鄉鎮(街道、開發區)人民政府批準,報市教育局備案(市直學校服務范圍內的經市直學校報教育局批準)。
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報到的,須持有關證明在開學前向學校請假。如開學兩周內不到校辦理入學手續,由學校報請鄉鎮(街道、開發區)人民政府(市直學校報請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入學。
普通高中新生如在規定報到時間結束兩周后仍未到校辦理手續且未向學校請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取消其入學資格。
7、嚴格控制班額,學校在接收正常入學、轉學、復學的學生后,小學每班班額不超過45人,初中、高中每班班額不超過50人。各中小學不得招收符合其他學校招收條件的學生入學。
8、各單位要加強對適齡殘疾兒童的入學管理,對盲聾兒童,采取措施組織到特教學校入學學習。弱智兒童實行隨班就讀的方式安排入學,可以根據其學習能力安排在相應年級學習相應科目或其他學習內容。
9、外國學生及臺胞子女來我市就讀實行“歡迎就讀、一視同仁、就近入學、適當照顧”的政策。
(二)學籍注冊。
1、中小學新生入學后,按省學籍管理系統,據實為新生注冊學籍,建立學籍電子和紙質檔案。小學生學籍紙質檔案包括:《諸城市小學生簡明登記表》、《諸城市小學學生學籍卡》、《市學生健康檢查表》、《小學生素質評價手冊》、《義務教育段學生學籍變更情況統計表》;初中學生學籍紙質檔案包括:《諸城市初中學生簡明登記表》、《諸城市初中學生學籍卡》、《市學生健康檢查表》、《省初中學生登記表》、《初中學生素質評價手冊》、《義務教育段學生學籍變更情況統計表》。
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紙質檔案包括:《諸城市普通高中學生簡明登記表》、《普通高中學生學籍卡片》、《普通高中學生發展報告》。
學籍管理員要將中小學學籍卡片按規定時間帶到市教育局驗印,同時報送《中小學生簡明登記表》。
2、中小學學籍實行微機化管理。電子檔案的內容要與紙質檔案保持一致。
3、各學校要嚴把建檔關,不得為新生注冊雙重學籍,不得注冊空學籍。
4、新生入學后,學校必須認真審核新生戶口簿,按戶口簿姓名為新生注冊學籍。學籍注冊后,學籍姓名不得更改。有特殊原因確需更改的,到公安機關辦理戶籍姓名更改后,由學校負責寫出申請報告、攜戶籍證明、學籍卡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更改學籍檔案。
5、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分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三)轉學與借讀。
1、各學校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學籍管理的有關制度,明確學籍變更審批制度。
2、學生不得隨意轉學(借讀)。因家庭住址變化、戶口遷移等因素確需轉學(借讀)的,由學生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轉出和轉入學校同意,并報教育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準予轉學(借讀)。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3、義務教育段學生在本鄉鎮范圍內不準轉學,普通高中學生在本市內不準轉學。
4、義務教育學校辦理縣(市)內學生轉學,應材料齊全,手續完備,必須由原學校同意并出具轉學聯系信,經接收學校同意,并報教育局審批后,方可到新學校就讀。轉學需提供戶口簿、房產證、轉學證明、學籍登記表、素質評價手冊等。不符合轉學、借讀條件的,學生原就讀學校不得開出轉學(借讀)證明,各學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轉學(借讀)手續的學生就讀,也不得拒收正常轉入的學生。
因戶口遷移、學生父母外出務工等原因,我市學生需向市外轉學的,需由監護人持原學校開具的《轉學聯系信》、戶籍遷移證明或外出務工相關材料,到轉入學校辦理接收手續,《轉學聯系信》必須由轉入學校及其所在的縣市區級教育主管部門加蓋學籍管理公章后方能生效;再由轉出學校出具《轉學證明》,并附《轉學聯系信》、戶籍遷移證明的復印件,到市教育局為其辦理轉出手續。
對因戶口遷移轉入的學生,由轉入學校持學生的戶口遷移證明、《同意轉入證明信存根》、轉出學校及其縣市區級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轉學證明》,經市教育局審查批準,辦理轉入手續后方可接收。
對因招聘人才或招商引資轉入的學生,由轉入學校持《同意轉入證明信存根》、招聘人才的企業或市招商局出具的證明、轉出學校及其縣市區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轉學證明》,經市教育局審查批準,為其辦理轉入手續后可以接收。
對符合我市規定的“有相對固定的住所,租賃住房期限達1年以上;有相對穩定的工作和收入,與就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達1年以上;有公安部門頒發的暫住戶口證”三個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照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免除學雜費,不收借讀費,享受居民子女入學同等待遇。
其他跨省、市、縣市區流動人口的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需要按省市有關要求繳納借讀費。
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在我市建立學籍并受完義務教育的,發給相應的義務教育證書。在我市建立學籍并接受完義務教育的城市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可以在我市參加中考,錄取條件、收費項目和標準與我市常住戶口學生一視同仁。
原籍屬我市的外出務工就業子女返回就學時,學校要督促其及時辦理入學手續。
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到民辦學校就讀,按民辦學校有關規定辦理。
5、普通高中學生在市內跨縣(市、區)轉學,須經轉出學校、縣(市)教育局同意、市學籍主管部門確認、轉入學校同意后,持戶口簿或戶籍遷移證明等材料,到市學籍主管部門辦理轉學手續。本省內跨市轉學,須經轉出、轉入學校及縣級教育部門同意,并由轉出方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持戶口簿或戶籍遷移證明、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普通高中學生發展報告》等材料,到轉入學校所在地市級學籍主管部門辦理轉學手續。
由外?。ㄊ小^)轉入我市,須經接收學校及教育局同意后,持戶口簿或戶籍遷移證明、原就讀學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學生發展報告》或《成長記錄》檔案、轉出?。ㄊ小^)相應考試管理機構提供的學業水平考試(或會考)成績證明、學生已經獲得的學分清單,經我省學業水平考試管理機構確認后,由市級學籍和學業水平考試管理機構及轉入學校辦理接收手續。由我市轉出到外?。ㄊ小^),須經轉出、接收學校同意后,持戶口簿或戶籍遷移證明、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普通高中學生發展報告》等材料,經縣、市、省學籍主管部門逐級審核確認后,辦理轉學手續。
6、凡要求借讀的學生,應持原就讀學校同意其借讀的證明等相關材料,經接收學校、教育局同意后,辦理借讀手續。
學生需在本鄉鎮(街道、開發區)以內其它學校借讀的,由借讀學校向原學校出具借讀證明后,原學??稍试S學生到它校借讀。借讀證明必須加蓋接收學校校長章和學籍管理員章,否則無效。
學生借讀,由原學校保留學籍,由借讀學校負責做好借讀生借讀期間的綜合素質評價(包括學科學習目標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及成長檔案記錄),并適時提供給學籍所在學校。
7、對現役軍人、部隊轉業干部及投資達到一定數額的外商子女,在轉學、借讀等方面優先安排。
8、中小學畢業學年的第二學期、學生受處分及休學期間,一般不辦理轉學和借讀。
(四)休學、復學與退學。
1、學生因傷病或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需長期治療或誤課,由監護人提出書面休學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可辦理休學。
因病休學的中小學生應提供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及治療期間的醫藥單據,學校出具《休復學審批表》報市教育局審查批準后,可準予休學。
學生患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乙、丙類傳染病并在傳染期的,學校應令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帶其到具備傳染病救治條件的醫療機構接受治療。治療期在半年以上的,應令其休學?;加锌h級以上醫療機構認定不能在學校進行正常學習的其他疾病的學生,學??闪钇湫輰W。
對于中小學生需辦理休學的,必須在確定休學的一個月內辦理有關手續。休學期限為一年,休學期間,學校為其保留學籍。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者,應當持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證明,續辦休學手續。中學畢業年級學生一般不予休學。
學生休學期滿須按期復學。復學時,由學生本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原休復學審批表及有關證明,學校核實后,到市教育局審批。學校對復學的學生,應及時編入相應的班級學習。
學校要嚴格休學、復學手續,嚴禁利用假休學為學生辦理留級或復讀。
2、初中、小學學生,除喪失學習能力者外,不準退學。擅自退學或因學校工作失誤導致學生退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有關規定處理。確已喪失在校學習能力的學生,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有關證明,經教育局批準,學校方可開具退學證明。
凡未經批準中途退學的,要對其家長進行批評教育,并依法采取措施強制復學。
3、高中學生休學期滿未申請復學的,學校應以信函等方式通知學生或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超過應復學時間一個月以上未答復或未提出繼續休學申請的,學校報教育局批準后,按自動退學處理。高中學生連續休學兩年以上,仍不能復學者,應予退學。
4、高中學生擅自離校,學校應通過信函等方式督促其返校,并將督促學生返校的相關材料副本存檔。學生擅自離校一個月以上,學校報教育局批準后,可作自動退學處理,并報教育局備案。
5、學生死亡,學校應及時報告教育局注銷學籍。
(五)升級、跳級與留級。
中小學每一學段內升級采取直升式,不允許跳級或留級。
(六)畢業、結業與肄業。
1、完成小學規定年限義務教育的學生,直接升入其服務范圍的初中學校就讀。
2、凡完成規定年限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均發給九年義務教育證書。高中學生修業期滿,獲得畢業要求學分、學業水平考試合格、基礎素養評價合格、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合格的,準予畢業,按程序發給高中畢業證書。
3、義務教育證書和高中畢業證書,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加蓋鋼印,由學校發放。證書規格由省教育廳統一制定。
4、修業期滿但未達到高中畢業標準的離校學生,如學生需要,經上級審核,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兩年內達到畢業要求的,可以換發畢業證書,畢業時間按換發畢業證書當年學生畢業時間填寫。
5、學生修業小學二年、初中一年以上,因喪失在校學習能力中途退學的,由學校發給肄業證書。高中學生修業一年以上、因故中途退學的,或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達不到50分者,如學生需要,由學校發給肄業證書。自動退學學生,不發給肄業證書。
6、畢業證已經發出,出現丟失、損壞現象的,不進行補發,可出具相應的學歷證明。
(七)學生處分。
1、學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中小學生守則、日常行為規范或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學校要與家庭、社會配合進行教育,情節較重的可給予適當處分。義務教育段學生以批評教育為主,不得勒令學生退學或開除學生學籍。高中學生可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處分。給予學生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處分,由學校批準;給予高中學生勸退、開除學籍處分,學校應報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批準后實施,并到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給予學生處分,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學校要建立處分學生的相關聽證、申訴等工作制度,處分學生做到程序正當,證據充分,依據明確,定性準確,處分適當。
2、對受處分學生,學校要積極進行幫助和教育。經學校幫助教育后,學生對錯誤有深刻認識,進步顯著的,經學生評議,學校批準,可撤銷處分。已撤銷的處分,不記入檔案。
3、學生勞教、少管期滿后,年齡在16周歲以下,且未受完規定年限義務教育的,經勞教、少管部門出示證明,學生應申請復學,原學校必須予以接收。
4、學生受到獎勵或處分及撤銷處分,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八)學籍信息管理與規范。
1、學生學籍電子檔案學校代碼一旦確定,不得隨意更改。因行政區劃調整等原因需要增減學校代碼的,需報縣、市、省教育部門備案。
2、各單位要根據各自實際建立切實可行的學籍檔案和學籍管理工作制度、檢查制度和監督制度,使學籍管理有章可循,保障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學籍檔案由學籍管理員專人負責保管。學籍管理員要妥善保管學生的學籍檔案,不得遺失。學籍檔案要設專櫥存放,有條件的學校應設置學生檔案室。學生學籍檔案應永久保存。
3、新生注冊信息及學生轉學、休學、復學、借讀等學籍信息,須于新學期開學一個月內,集中上報教育局審核備案。
(九)檢查制度
1、各單位要在每年寒假和暑假后開學初對學籍管理工作進行自查,并形成制度。自查內容包括:檔案管理、學籍變更、學生鞏固等情況。校長要認真分析自查結果,深入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和解決學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2、市教育局每年對全市的學籍管理及固生控輟工作進行檢查評估,對工作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對認識不到位、工作不深入、管理水平低下的單位及有關責任人員進行通報批評。評估成績納入對學校的業績考核及校長職級制管理。
3、建立學生正常變動報告制度、非正常變動報告制度和中小學輟學報告制度,報告內容要與學籍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保持一致。
4、學生非正常死亡,學校應及時報告教育局。
休學證明范文4
一、學生入學
1、小學:每年秋季開學前15天,凡年滿7周歲的適齡兒童,按照“劃片錄取,就近入學”的原則,由各小學提前發放《義務教育新生入學通知書》,學生按規定時間到校報到注冊。
2、初中按照“劃片錄取,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按照區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計劃統一招生,由各中學對片內各小學畢業生發放《錄取通知書》,學生按規定時間到校報到注冊。
3、高中按照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統一招生,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學生按規定時間到校報到注冊。
二、學籍檔案的建立與管理
1、小學:學生入學后,由學校統一編班,為每名學生填寫《包頭市普通小學生學籍表》,借讀生填寫《借讀生登記表》,并將下面回執部分填寫完整,加蓋學校公章、教育局教育股公章返回原應就讀學校存檔,該生即取得正式學籍。
學校將新一年級學生基本情況錄入微機,將軟盤于9月25日前報中心校、教育局備案(學校還應將新一年級《學生花名冊》打印一份存檔)。教育局屆時將各校新生、轉入學生進行統一攝像,導入學籍管理系統,以備學籍核查。
2、中學:凡正式錄取到校報到的學生,由學校統一編班,為其建立學籍,填寫初、高中《學籍表》,此表詳細記錄該生的學業完成情況。初中借讀生填寫《借讀生登記表》并將下面回執部分填寫完整,加蓋學校公章、教育股公章返回原應就讀學校存檔,該生即取得正式學籍。
(1)新生入學后,學校要于開學兩周內到教育局辦理招生錄取建檔手續,需提供《招生綠表》一式兩份(教育股、學校存檔),在每生的《招生登記表》上加蓋錄取章。
(2)學校管理的學籍檔案包括:《錄取通知書》、《學籍表》、《招生登記表》、《招生綠表》、《義務教育段借讀生登記表》、《體育合格標準檔案卡》、《體檢表》、《學生花名冊》、學生獎勵或處分的材料、學籍變更的有關手續等。
(3)學校按班級將新生基本情況錄入微機,并將軟盤于9月25日前報教育股備案(學校還應將新一年級《學生花名冊》打印一份存檔)。教育局屆時將各校新生、轉入學生進行統一攝像,導入學籍管理系統,以備學籍核查,做為考核學校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轉學
因家庭住址遷移等原因,在原校上學確有困難,由學生本人或家長持有關證明向學校提出轉學申請,經雙方學校同意,家長或學生本人持《準轉證》到區教育局辦理《準轉通知》,接收學校接到區教育局《準轉通知》后,才能接收其入學(學生必須帶原校學籍檔案)。
學生轉學應在每學期開學初辦理,不允許學生中途轉學。接收轉入學生要嚴格執行“同級轉入”的原則,學籍在原學校學籍的基礎上由轉入學校續建,將其編入某班最后一名學生之后,學籍號全年級順延。
畢業年級和新一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轉學,如有特殊原因,必須經教育局特批方可轉學。
四、休學
學生因病隨班學習確有困難,應辦理休學手續。學生休學應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經學校審查同意后,由學校出具休學證明方可休學,休學期間,學校為其保留學籍。
休學期滿,經學校同意辦理復學手續,復學手續應在開學時辦理。休學期限為一年,如休學期滿仍不能到校學習者,應提前辦理延期休學手續,經學校同意,可繼續休學,最多不超過兩年。
五、借讀:
1、小學借讀
區內借讀:凡不到指定學校上學的戶籍學生在區內其他學校就讀均為區內借讀。
區外借讀:因打工、家遷等原因,外盟市、旗縣區學生需在我區學校借讀的,經借讀學校同意,教育局批準,可以辦理借讀手續,學校為其建立借讀生學籍。
2、初中借讀:因打工、家遷等原因,外盟市、旗縣區學生需在我區學校借讀的,經借讀學校同意,教育局批準,可以辦理借讀手續,學校為其建立借讀生學籍(按照學籍管理軟件的要求,戶籍的學生在區內任何一所學校上學,都不屬借讀生)。
六、輟學
在校生中除正常轉學、休學、死亡等原因,中途不上學的學生為輟學生。
1、每月必報的兩種表格
(1)《輟學情況月報表》每月8日前由各中學、中心校匯總上報。這張表反映了一所學校每月的學生流動情況和本月在校生數。附有轉出、轉入、休學、死亡、輟學學生的花名,月月銜接,便于全面了解學生的流動情況。
(2)《輟學情況統計報表》反映一所學校從學年初到某個月的學生流動情況。只有數據,沒有花名。每月10日前由區教育局匯總上報市局。
2、每學年上報的兩種表格《義教輟學A表》、《義教輟學B表》,這兩種表在每學年末匯總上報教育股,反映的是一學年的輟學生情況。A表是匯總表,B表是輟學生花名表,有詳細的家庭住址、家長姓名和動員次數等。
3、輟學生必須履行“三訪問、兩報告、一遞交”制度,《三訪問聯系卡》、《動員無效報告單》存根、《責令復學通知書》存根,這三種資料每一名輟學學生一套。
七、畢業
1、小學畢業不發畢業證,免試升入中學。
2、初中學生修業期滿,由學校填寫《義務教育證書花名冊》,經教育局審核蓋章,統一發給《義務教育證書》。戶籍的學生加蓋人民政府義務教育專用章,外盟市的畢業生由區教育局出具《借讀生領取義務教育證書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教育部門蓋章。
八、建立電子學籍月報制度。自本辦法下發之日始,各校按照教育局的要求,實行微機管理學籍。各中心校、中學每月8日前持本月流動學生的手續(包括《準轉通知》)和《輟學月報表》,到教育股辦理學籍變更。
休學證明范文5
報考時間
2018年12月廣西來賓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報考時間為2018年11月1日至11日。由報名點按照不同年級所對應的科目安排統一報考。報考分為首次報考和非首次報考。首次報考是針對考生所在年級學期對應首次考試科目的報考,首次報考須一次報考其所在年級學期對應的所有首次考試科目;非首次報考是考生所在年級學期之前科目的報考(如未考、缺考、違紀、不及格等情況)。
1.區內轉學考生報考。從外校轉學的學生,在轉入學校報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之前在我區已參加并通過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有效。
2.區外轉學考生報考。從外省轉入的學生由轉入學校在管理系統內報考我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我區原則上承認考生在其他?。ㄖ陛犑校┇@得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但考生必須提供由當地省級考試機構出具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成績證明原件交由轉入學校所在的市級招生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各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辦)收集匯總此類考生的信息(附件3)和成績證明復印件,于2018年10月29日前傳真到我院學考辦,并將電子表格發送至學考辦郵箱。
3.休學、留級、復讀、畢業考生的報考。
(1)2012年秋季之前入學就讀高中的休學、留級、復讀、畢業考生,其之前獲得的高中畢業會考成績已超過有效期,考生須報考本次考試的全部科目,但須由考生報名所在學校于報名截止前(即2018年10月29日前)在管理系統內重新錄入考籍信息,否則將無法進行報考。
(2)2012年秋季之后入學就讀高中的休學、留級、復讀、畢業考生,其之前獲得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已超過有效期,考生須報考本次考試的全部科目。2013年秋季之后入學就讀高中的休學、留級、復讀、畢業考生,其之前獲得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有效,報考未通過的考試科目即可,但須由考生報名所在學校于報名截止前(即2018年10月29日前)在管理系統中的歷史庫進行考籍信息恢復操作,否則將無法進行報考。
休學證明范文6
報考時間
2018年12月廣西梧州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報考時間為2018年11月1日至11日。由報名點按照不同年級所對應的科目安排統一報考。報考分為首次報考和非首次報考。首次報考是針對考生所在年級學期對應首次考試科目的報考,首次報考須一次報考其所在年級學期對應的所有首次考試科目;非首次報考是考生所在年級學期之前科目的報考(如未考、缺考、違紀、不及格等情況)。
1.區內轉學考生報考。從外校轉學的學生,在轉入學校報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之前在我區已參加并通過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有效。
2.區外轉學考生報考。從外省轉入的學生由轉入學校在管理系統內報考我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我區原則上承認考生在其他省(直轄市)獲得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但考生必須提供由當地省級考試機構出具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成績證明原件交由轉入學校所在的市級招生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各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辦)收集匯總此類考生的信息(附件3)和成績證明復印件,于2018年10月29日前傳真到我院學考辦,并將電子表格發送至學考辦郵箱。
3.休學、留級、復讀、畢業考生的報考。
(1)2012年秋季之前入學就讀高中的休學、留級、復讀、畢業考生,其之前獲得的高中畢業會考成績已超過有效期,考生須報考本次考試的全部科目,但須由考生報名所在學校于報名截止前(即2018年10月29日前)在管理系統內重新錄入考籍信息,否則將無法進行報考。
(2)2012年秋季之后入學就讀高中的休學、留級、復讀、畢業考生,其之前獲得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已超過有效期,考生須報考本次考試的全部科目。2013年秋季之后入學就讀高中的休學、留級、復讀、畢業考生,其之前獲得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有效,報考未通過的考試科目即可,但須由考生報名所在學校于報名截止前(即2018年10月29日前)在管理系統中的歷史庫進行考籍信息恢復操作,否則將無法進行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