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保障法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殘疾人保障法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殘疾人保障法

殘疾人保障法范文1

__縣地處__市東南部,與黔南州、黔東南州、銅仁地區接壤,屬四地州市結合部,是典型的山區農業縣。全縣轄九鎮一鄉,61個行政村,8個社區居委會,總人口28萬。全縣共有各類殘疾人23142人,殘疾人占人口總數的8.2%。近年來, 我縣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殘疾人事業發展全局,把殘疾人工作納入構建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重要內容,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和殘聯的組織協調下,全面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扶貧、無障礙建設、法制維權和文體生活等工作,為廣大殘疾人提供切實有效的服務,使殘疾人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有力促進了全縣殘疾人事業持續穩定發展。

一、制定保障政策,建立考核機制,確保工作落實

我縣把殘疾人事業納入社會經濟發展大局,與社會其它事業同部署、同安排。針對全縣農村殘疾人所占比重較大的實際,縣人民政府相繼出臺《__縣殘疾人優惠政策實施細則》、《__縣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管理辦法》、《__縣殘疾人扶貧開發實施計劃(20__—20__)》等文件。各鄉鎮結合實際制定扶助殘疾人的措施和辦法,對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脫貧、維權、社會福利等方面給予保障,為殘疾人脫貧致富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機會。

近年來,我縣殘疾人工作形成以政府為主導,各級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殘疾人事業列為工作績效內容之一,已納入部門百分制目標管理考核。如今,全縣殘疾人工作形成了比、學、趕、幫的良好氛圍,增強了活力,促進了基層殘疾人工作平衡發展,實實在在體現了“殘疾人組織在基層更加活躍,殘疾人和殘疾人組織在社會上更加活躍”。

二、以人為本,重在服務,努力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

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我縣加大殘疾人社會保障工作力度,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逐步完善殘疾人的權益保障體系,殘疾人事業在康復、就業、教育、扶貧等工作領域都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1、 社會保障工作穩步推進

一是對已安置就業的殘疾職工建立基本社會保險制度,辦理了養老、醫療及失業等保險,工商部門對個體開業的殘疾人辦理社會保險。二是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符合低保條件的殘疾人家庭進行救助,實行“應保盡?!?,全縣有2100名殘疾人納入了城鎮和農村低保。三是建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醫療保險制度,對貧困殘疾人個人繳納的投保資金由縣殘聯“埋單”,20__年資助了1400名農村貧困殘疾人參加合作醫療,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率達到95.6%。四是鞏固和完善農村五保供養制度。對農村殘疾人符合“五?!睏l件的實行了供養救助。通過完善相關社會保障政策,使殘疾人老有所養,病有所醫。

2、切實加強無障礙建設,營造和諧友愛的人文環境。

近年來,__縣把無障礙設施建設納入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縣長宋曉路任組長,建設局、城管局、殘聯、民政局等22個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縣城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__縣創建無障礙建設縣城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工作目標、工作措施和職責任務。在實施過程中,嚴格貫徹《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設計規范》的要求,對縣城規劃內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公共建筑、街道、公園、居住小區、車站等建設工程配套建設無障礙設施。對縣城已建的街道和建筑的無障礙設施進行檢查和統計,對未建無障礙設施和不符合無障礙設施技術規范的工程,制定無障礙設施改造計劃,各相關部門、單位按各自職責有步驟地負責實施改造。目前,縣城中華路、烏江路、香港路新鋪設了盲道,在大型賓館等活動場所設有電梯和扶手,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公共建筑嚴格按照無障礙要求進行改造,積極為殘疾人出行和參與社會創造便利條件。

3、促進殘疾人

勞動就業,保障殘疾人平等就業權近年來,我縣深入宣傳貫徹《殘疾人就業條例》等政策法規,縣人民政府制定出臺《貫徹實施〈貴州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的通知》。規定本縣區域內的國家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含外商、港澳臺商投資的私營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按不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并為其選擇適當的工種和崗位。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或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不足一人的單位,按年度交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縣國稅局、地稅局和殘聯制定殘疾人個體經營和經濟實體在稅收政策上實行優免扶持的辦法,對持有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的殘疾工商戶,憑《殘疾人證》和《貴州省殘疾人個體開業證》和本人申請,在納稅上給予減免扶持,鼓勵和支持社會興辦經濟實體安置殘疾人就業。廣泛采取多形式、多渠道保障殘疾人就業權利,扶持殘疾人集中就業,集體從業,扶助農村貧困殘疾人有利于直接解決溫飽的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和家庭副業。

經過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共舉辦各類實用技術培訓班62期,培訓城鄉殘疾人達2845人次,全縣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122人,扶持14470名農村殘疾人從事生產勞動。切實加強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20__年縣人民政府制定出臺《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管理辦法》,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屬政府性基金,已納入預算內管理。在征收過程中,行政事業單位殘保金納入財政預算,按年度繳納,企業單位委托地稅部門收繳,并按時足額繳入國庫,收繳數額逐年提高,已累計收繳殘保金達217萬元。加強殘保金的審批和管理,在使用時,由縣殘聯擬定保障金使用計劃,報縣政府分管領導批準后,財政局按預算內資金支出審批程序審批后撥款,專項用于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同時接受審計、財政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4、實施扶貧解困工程,保障殘疾人的生存權

縣人民政府把殘疾人脫貧解困工作納入政府扶貧大盤子同步實施,成立了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__縣殘疾人扶貧開發實施計劃》,明確了扶貧工作職責、措施和目標任務,縣、鄉鎮建立了殘疾人服務社和殘疾人服務分社,按照“講求實效,打好基礎,扶持到戶到人”的方針,切實開展專項扶貧工作。一是大力實施康復扶貧,最大程度改善殘疾人勞動能力狀況,為脫貧致富創造有利條件。二是把扶貧工作與“四在農家”活動相結合,實行單位幫村,黨員干部幫帶的扶助形式,在政策、技術、資金、生產物資和項目上給予傾斜和扶助。三是堅持扶貧工作與科技培訓相結合,與有關部門密切合作,深入基層舉辦殘疾人電腦、縫紉、苦丁茶栽培、烤煙種植、蔬菜、果樹栽培、中藥材種植及加工技術、家禽飼養與防疫技術等培訓,贈送農村實用技術書籍,使殘疾人增強脫貧致富的技能和本領。四是積極爭取扶貧項目,建立和扶持黔龍中藥材半成品加工廠、構皮灘宇海飼料公司、滿溪村殘疾人果樹種植等一批助殘扶貧基地,輻射帶動殘疾人脫貧致富。五是重點扶持農村貧困殘疾人從事有助于直接解決溫飽的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等。全縣累計扶持貧困殘疾人5300多人次,共計投入資金600多萬元,使近5000名殘疾人擺脫貧困。

5、關心殘疾人疾苦,保障殘疾人康復權利

縣人民政府制定出臺《__縣殘疾人康復工作意見》,提出到2015年,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目前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納入城鄉基層衛生服務網絡,按照“低投入、廣覆蓋”的原則,根據殘疾人不同的康復需求,提供康復醫療、訓練指導、心理疏導、知識普及、殘疾人親友培訓、簡易訓練器具制作和輔助器具供應服務、咨詢轉介等多種康復服務。至今全縣已有8026名殘疾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復服務和治療。

6、大力發展特殊教育,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

抓好特殊教育工作。堅持普及與提高相結合,充分利用我縣各中小學和幼兒園的辦學條件,以隨班就讀形式開展義務教育。積極開展學前教育,對學齡前期殘疾兒童,早發現、早訓練,采取補償措施與功能訓練相結合,課堂教育與課外個別輔導相結合進行特殊教育。對適齡盲、聾啞、智力殘疾兒童少年采取入特教班學習、隨班就讀和輸送入盲聾啞學校就讀等形式接受教育。近年來,組織實施《長江新里程計劃》盲童入學、國家中西部地區“扶殘助學·春雨行動”及“五個一”康復工程捐資助學項目,救助貧困殘疾兒童少年入學。至今,全縣155名盲童、聾啞兒童、智殘兒童進入普通小學隨班就讀,入學率達87.08%。

7、實施農村殘疾人危房改造,保障殘疾人的居住權

高度重視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工作,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已納入縣政府為民辦實事內容之一。為保質保量完成危改工作任務,縣政府與各鄉鎮簽訂責任狀,把殘疾人危房改造納入考核工作內容。各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抽派干部到戶蹲點督促和指導,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采取包戶、捐款捐物、投工投勞等形式,幫助貧困殘疾人建房。至目前,已完成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168戶。

8、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保障殘疾人法律平等權利殘疾人維權意識明顯增強。建立__縣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為殘疾人提供優先、優質、優惠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20__年,__縣司法局指定縣法律援助中心為殘疾人提供維權服務,并公布維權熱線電話,十個鄉鎮建立殘疾人法律援助服務所,為殘疾人開展法律宣傳咨詢,解答法律問題,法律文書,幫助殘疾人打官司。對貧困殘疾人涉法訴訟實行減收、緩收、免收費,對生活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的殘疾人減免法律服務費用。近年來已舉辦法律知識講座和普法教育活動12期,街頭法律宣傳活動8次,接受法律服務的殘疾人達2800多人次。

9、開展文體娛樂活動,保障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權利

努力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鼓勵和支持殘疾人參加喜聞樂見、健康有益的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豐富殘疾人文體生活。20__年2月,成功舉辦了首屆殘疾人運動會,組團參加了__市首屆殘運會和特奧運動會,在田徑、舉重、游泳等項目比賽中,取得了2金4銀2銅的優異成績。發現和挖掘特殊藝術人才,推薦人才參加文藝匯演和殘疾人技能比賽,均取得好成績。

三、存在的問題

一是社會環境還需進一步改善,宣傳貫徹《殘疾人保障法》深度不夠,還未做到家喻戶曉,婦孺皆知。

二是殘疾人就業矛盾突出。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推行難度大,少數單位對收繳殘保金拖欠推諉,拒不繳納。

三是殘疾人普遍缺乏勞動技能,培訓力度還應加大。一些殘疾人開辦的企業缺乏競爭力和必要的流動資金,難以維持生計,造成生活等方面存在困難。

四是殘疾人社會保障手段仍需完善,貧困殘疾人申請低保、就業、醫療救助的呼聲較突出。

五是殘疾人事業經費投入不足。殘疾人康復經費不落實,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十一五”期間康復任務的完成。

四、工作建議

殘疾人保障法范文2

受教育權是一項重要的基本人權,是我國憲法所規定的公民的一項。殘疾人的受教育權和其他健全人一樣,平等相同。受教育權并不因為其殘疾而喪失。殘疾人受教育權的法律保障是人權平等、社會正義理念的體現。

《憲法》第4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第45條第三款進一步規定: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自、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我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條:殘疾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第四條:國家采取輔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對殘疾人給予特別扶助,減輕或者消除殘疾影響和外界障礙,保障殘疾人權利的實現。

《殘疾人保障法》第三章針對殘疾人的教育進行了規定。其中第二十一條第一款明確:國家保障殘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確立了殘疾人的教育體系:殘疾人教育,實行普及與提高相結合、以普及為重點的方針,保障義務教育,著重發展職業教育,積極開展學前教育,逐步發展高級中等以上教育。該章還對政府的保障職能和社會有關組織的公共服務提供做出明確規定。這對于殘疾人更好地享有受教育權具有積極的保障作用。

在我國的《教育法》《義務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中,也對殘疾人的受教育權利進行了特別規定。如《教育法》第十條第三款:國家扶持和發展殘疾人教育事業。第三十八條:國家、社會、家庭、學校及其他較機構應當根據殘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實施教育,并為其提供幫助和便利?!读x務教育法》第六條: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善薄弱學校的辦學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的和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此外,于1994年8月23日頒布實施的《殘疾人教育條例》和1998年12月2日頒布實施的《特殊教育學校暫行規定》都是對殘疾人受教育權的立法保障。

二、殘疾人接受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理論分析

在我國的《憲法》當中,公民的受教育權,既是一項法律權利,又是一項法律義務。

從權利的角度來看。公民接受教育,可以使自身的綜合素質得到培養和提高。通過接受教育,可以發展個人的智力、體能、品格、科學、文化、情操等各方面。公民的科學文化修養和道德素質修養通過接受教育得以建設和提高。從義務的角度來看。生產力發展水平制約著教育的發展水平,反過來,教育又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科學和技術的發展,需要具有一定素質的勞動者,人才越來越成為現代社會發展的重要資源。這就決定了接受教育不僅僅是個人的生存發展需求,更是社會發展的客觀需求。

雖然,殘疾人因其自身條件,外界的物質、精神環境等的阻礙,使得殘疾人接受教育受到限制。但是,可以明確,殘疾人需要教育,國家和社會必須保障殘疾人接受教育。殘疾雖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殘疾人只能從事部分職業或行業的工作,但是,為了其自身的生存和發展,為了更好地接受康復、治療,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獲得技能,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將工作發展成為事業,這都需要接受教育得以實現。殘疾人通過不斷的學習,可以不因殘疾而脫離社會,勤奮學習、努力工作融入社會,甚至是回饋社會,共創、共享社會物質文化成果,這是現代文明社會的和諧發展的重要表現之一。

(二)社會調查分析

在新疆哈密市東河區街道辦事處殘疾人聯合會的幫助下,我們調查了共140名殘疾人。就文化程度一項來看,初中為70人,占總人數的50%;小學為40人,占總人數的28.57 %,不識字或者識字很少的人為30人,占總人數的21.43%。對目前殘疾人教育工作滿意程度,基本滿意為64人,占總人數的45.71 %,一般滿意為76人,占總人數的54.29% 。

在新疆兵團第一七師殘疾人聯合會的走訪調查中了解到,截至2014年6月,全師殘疾人達到6622人。當地殘聯在2013年為殘疾人法律援助了17起案件,但是,無一例維權訴訟。近年來均是此情況。案件基本都是普通的小宗民事案件,部分糾紛也均以協調解決。

結合兩地調查可以看出,被調查的殘疾人文化水平普遍較低。在同他們的交流中可以發現,有許多人并不了解國家對殘疾人受教育權的法律保障,當地落實殘疾人教育的具體途徑。在遇到不能接受教育的情況下,也并沒有維權意識,僅僅是無奈接受,很多殘疾人認為:不能接受教育,是自身的殘疾導致的,這是沒有辦法改變的現實。但是他們自身又很希望得到進一步學習,提高自己的知識文化水平,習得一門職業技能,幫助自己就業,以保證自己有經濟來源,維持生存,更好地有尊嚴地生活。

雖然,有些人的文化知識水平低并不是因為殘疾不能夠接受教育所致。更多是因為在他們適齡受教育的當時,全體國民的受教育情況本身并不好,義務教育并未普及,職業教育發展規模較小。但是,由于后來生病或意外致殘,使其喪失了全部或部分勞動工作能力,加上接收單位的主客觀影響,殘疾人的就業受到了極大的限制和阻礙。而殘疾的康復、治療等給家庭又帶來了極大的經濟負擔,政府和社會的保障支持、公益關愛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一終身問題。

在與第七師精神病醫院的一名科主任交談中,他也反映,在該地區的心理疾病和疾病患者,多為二十至五十周歲的青壯年、中年人。盡管有一定社會福利保障,但還是杯水車薪,畢竟該類疾病具有反復性、復雜性。有些家庭長期處于或逐漸進入貧困狀態,甚至最終放棄將患者送入醫院接受治療。重返工作崗位的康復患者,也因病情的耽誤使其不能勝任。只能辭職在家,無法從事勞動生產,成為家庭和社會的經濟負擔。這就需要精神類殘疾人具有新的、適合自己的,又能維持基本生計的生活技能,也就是對受教育的需求愿望十分強烈。

因此,保障殘疾人的受教育權,建立有效的殘疾人受教育權救濟體制,保障殘疾人接受基礎義務教育,發展殘疾人的特殊教育和職業教育,幫助殘疾人就業,穩定殘疾人收入,讓殘疾人有自己養活自己的能力,輔之以政府就業優惠政策,實為重要和必要。

三、殘疾人受教育權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議

1.提高殘疾人法律的地位和法律效力,加大法律的約束力和強制力?!稓埣踩吮U戏ā返诎苏碌姆韶熑尾糠?,雖然對違反該法的行為有相關或行政或民事或刑事的處罰,但是,可以看到,法律約束力并不高,尤其是行政處罰。以第六十三條為例,違反本法規定,有關教育機構拒不接受殘疾學生入學,或者在國家規定的錄取要求以外附加條件限制殘疾學生就學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首先,該條并未明確有關主管部門管理主體,這很容易造成殘疾人維權無門,或者被有關部門相互推責的尬尷;其次,給予處分的依法并未明確依何法,怎么依的問題,沒有明確的處罰細則。立法,更應注意立法的質量,盡量克服法律法規過于原則、空泛的缺陷,減少號召性、模糊性的詞語和含混性規定,確保條文的具體化、可操作性。在涉及殘疾人教育權救濟的問題上,應充分考慮到殘疾人的特殊性,設立時效的彈性期,規定經濟條件、物質環境、語言和信息等方面的無障礙化等。

2.完善現有法律救濟的程序和機制,加快建立憲法救濟制度。在行政救濟方而,應建立合格的殘疾學生申訴受理機構,由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為主體,吸收司法、殘聯等部門的人員成立殘疾學生申訴委員會。在殘疾學生申訴過程中,應有完備的制度保障。另外,明確教育行政申訴與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關系,確定各自的法律依據和受案范圍,密切三者的銜接性。在司法救濟方而,首先要明確的是受教育權是否屬于民事權利,我國當前的《民事訴訟法》未對此做出規定,因此,受教育權民事訴訟救濟制度需要在《民事訴訟法》以及《教育法》的修改過程中明確加以規定。此外,當殘疾人提起行政訴訟,應當明確被告主體的資格和法律地位。如果殘疾學生窮盡所有法律救濟方式依然無法保障其受教育權,則須借助憲法救濟手段,憲法訴訟被譽為是整個國家救濟的靈魂。憲法確立了公民的受教育權,通過憲法的司法化、憲法權利的具體化可起到保護公民受教育權的最后防線的作用?,F行體制下,殘疾人受教育權要想得到憲法救濟還很困難,因為我國憲法并未就憲法救濟做出明確規定,憲法不能直接進入訴訟,也沒有建立專門的憲法裁判機構,所以今后應加快建立中國特色的違憲審查機制,建立憲法訴訟制度,設立受理公民的憲法訴求并做出裁判,為殘疾人教育權利救濟筑起最后一道防線。

3.樹立正確的殘疾人觀,正確對待身患殘疾的殘障人士,保證他們享有平等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及高等教育的權利。增強殘疾人法律維權意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確保殘疾人受教育權的實現。

4.政府應暢通信息渠道,全方位開展法律宣傳。將傳統媒體與新媒體傳播渠道同時打開,立體與平面媒體相結合,創建無障礙傳播模式,加大法律、政策的宣傳力度,切實做到殘疾人的福利政策,殘疾人的法律保障讓殘疾人自己清楚明白。

殘疾人保障法范文3

    市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廈門市保障殘疾人勞動就業暫行規定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廈門市保障殘疾人勞動就業暫行規定實施辦法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廈門市保障殘疾人勞動就業暫行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殘疾人勞動就業是指幫助安排達到規定就業年齡,具有一定勞動能力,志愿勞動就業的視力殘疾、聽力語言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的各類殘疾人,以及經醫生證明可參加力所能及勞動的精神殘疾人,從事勞動并取得報酬。

    本市殘疾人須持有《廈門市殘疾人證》,方能享受殘疾人勞動就業的待遇。尚未領取殘疾證的殘疾人應到戶口所在地的縣、區殘疾人聯合會辦理。

    殘疾人勞動能力的評估,參照民政部、勞動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社會福利企業招用殘疾職工的暫行規定〉的通知》(民〔1989〕福字37號)執行。

    第三條  本市城鎮具有一定勞動能力的待業殘疾人應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鎮)按規定進行待業登記,領取《廈門市勞動就業手冊》,作為勞動就業憑證。

    第四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事業、企業單位(包括“三資”和私營企業、駐廈常設機構和駐軍生產經營單位),均應按《廈門市保障殘疾人勞動就業暫行規定》中的第十六條規定,按本單位在職干部、職工總數的1.5%安排殘疾人就業。在職干部、職工總數,是指在單位從事生產、工作的在冊職工和干部的總和(不包括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的人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計入單位安排就業的殘疾人數:

    1、在職固定殘疾職工,并持有《廈門市殘疾人證》。

    2、在職合同制殘疾職工,并持有《廈門市殘疾人證》和《廈門市勞動就業手冊》。

    3、在職固定或合同制殘疾職工中的盲人或重殘人(不含聽力語言重殘人),每一名可按兩名殘疾職工計算。

    第五條  經過專門培訓的盲人推拿醫療專業人員,由衛生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考核,進行專業職稱評定后列入醫療系統管理。

    第六條  安排殘疾人就業,可以本單位干部、職工的待業直系殘疾親屬為主,采取自行消化的做法。本單位干部、職工的待業殘疾親屬人數不足的,可由各級殘疾人勞動服務管理站推薦。

    第七條  殘疾人上崗前,單位與殘疾人應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簽訂后,單位必須于七日內報同級殘疾人勞動服務管理站和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單位已安排就業的殘疾職工(固定職工除外),尚未辦理勞動合同手續的,應予辦理。

    第八條  單位對在職殘疾職工或在職期間因工因病致殘的職工應妥善安排,不得隨意解聘。

    第九條  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1.5%比例的單位,對合同期滿表現較好的殘疾職工應予續聘。

    第十條  錄用殘疾職工達不到規定的1.5%比例的單位,按《廈門市保障殘疾人勞動就業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每少安排一名殘疾人就業,每年應按市統計局公布的全市職工年人均工資收入的60%交納殘疾人就業基金。

    錄用殘疾職工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單位,其應交納的殘疾人就業基金數,計算公式為:

    本單位應交納的殘疾人就業基金數=全市職工年人均工資收入×60%×殘疾人差額數殘疾人差額數=本單位在職干部、職工總數×1.5%-本單位在職殘疾職工數第十一條  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工作和殘疾人就業基金的征收管理,原則上按單位歸屬分級組織實施。凡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市屬以上單位(包括駐廈各單位),由市殘疾人勞動服務管理站負責;縣、區級與縣、區級以下所屬單位,由縣、區殘疾人勞動服務管理站負責。

    第十二條  市屬以上單位(包括駐廈各單位)必須在每年十二月底前,向市殘疾人勞動服務管理站報送《廈門市按1.5%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報表》等報表。市殘疾人勞動服務管理站按規定復核各單位殘疾職工比例,確定應交納殘疾人就業基金的單位和數額,并開具《廈門市殘疾人就業基金繳納通知書》,連同填制的委托收款結算憑證,送交開戶銀行委托收款結算。

    第十三條  殘疾人就業基金原則上不能緩繳或減免。如因虧損等原因而特別困難的單位需緩繳或減免殘疾人就業基金,必須在每年二月底前,憑同級財稅部門核定的企業上年度財務結算或決算報表,由單位書面申請,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報請市殘疾人勞動服務管理站審批。

    第十四條  對虛報錄用殘疾職工人數或拒繳殘疾人就業基金的,由勞動監察部門責令其改正,限期交納應繳基金和滯納金。

    拖欠殘疾人就業基金超過三十天的(從付款單位開戶銀行發出付款通知的次日算起),視為拒繳,除如數繳納拒繳的基金外,并按日繳納拒繳金額5‰的滯納金。

殘疾人保障法范文4

【關鍵詞】保障房建設;房企;社會責任;經濟效益

加快建設保障性住房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必然要求,是調整住房供應結構、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途徑?!妒寰V要》提出, “十二五”期間要“建設城鎮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3600萬套”, 2011年將開工建設1000萬套,使保障性住房覆蓋率達到20%。 2011年5月,國資委員《關于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2011年6月,國務院副總理在部分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會議上發表了關于保障房建設的重要講話。

近年來,作為房地產市場龍頭企業的房企在參與經濟發展,分享市場帶來商機同時履行和承但社會責任,這是房企應該也必須共擔的社會角色所決定的。參建房企的社會責任在宏觀層面上是順應調控、優化投資、保障民居、抑制房價、擴大內需,微觀層面上是多方籌措資金、優化限額設計、確保工程質量、控制建設成本、保證年度開竣工率。

參建房企在履行社會責任的同時,還面臨經濟效益的雙重考驗。目前,已有部分上市房企和中央房企陸續參建保障房。那么,參建保障房獲得經濟效益的模式是萬科地產“上市公司1塊錢利潤”模式?保利地產“3―5%利潤”模式?遠洋地產“尋求贏利性和公益性適當均衡”模式?北辰實業“參建保障房微利或虧錢”?而更多的房企擔憂參建保障房僅盡社會責任,無從獲取經濟效益。

以下為北京市2009年8月某保障房項目投資估算,我們來粗略分析如何控制成本、獲取可能的經濟效益。【案例】項目位于北京市西郊,六環外,建設用地面積138900 m2,建筑面積342397.32m2,其中經濟適用房311581.82 m2,廉租房30815.5 m2,配套公建14400 m2。容積率2.3;綠地面積45400 m2;居住用地建筑密度21.5%。建筑層數1-18層。住宅總套數4341套,其中廉租房544套,經濟適用房3797套。結構形式全現澆砼,裝修標準按廉租房、經適房標準規范。投資估算按政府回購考慮,未考慮銷售費用。項目法人投標時間為2007年6月,土地價款以法人投標文件的征用土地和拆遷安置補償費用為準。政府給定單方限價4268元/ m2。

序號 名稱 估算費用(萬元) 單方造價(元/m2) 占比重

一 開發成本=∑(1~7) 137,673 4020.87 97%

1 建筑安裝主體工程 73,543 2147.88 54%

2 建筑安裝小市政工程 11,095 324.04 8%

3 其他費用之土地費用 35,079 1024.51 25%

4 其他費用之前期工程費用 2,790 81.48 2%

5 開發管理費用 2,450 71.55 2%

6 銀行貸款利息 5,540 161.80 4%

7 稅金 7,177 209.61 5%

二 開發利潤=(∑1~4)×3% 3675 107.33 3%

三 開發費用=(一+二) 141349 4128.21 100%

就本案例而言,單方造價4268元/ m2是政府限價,投資估算4128.21元/ m2已在此內。分析上述,建筑安裝主體工程1、建筑安裝小市政工程2分別占開發成本一的54%、8%,比重較大且隨設計圖紙、工程建設、開發管理等主觀因素而變;土地費用3占開發成本一的25%,比重較大隨國家政策、拆遷周期、安置人員等客觀因素而變;前期工程費用4、開發管理費用5分別占開發成本一的2%,比重較小隨國家政策、開發管理等主、客觀因素而變;銀行貸款利息6、稅金7分別占開發成本一的4%、5%,比重一般且按國家政策相對固定;以上七項構成了開發成本一,占整個開發費用三的97%;開發利潤二僅占開發費用三的3%,比重較小、較商品房偏低、隨開發成本而變。在限價區間內,開發費用為固定值,開發成本與開發利潤呈反比,這就意味著開發成本必須嚴格控制,否則,開發成本一旦超額,開發利潤隨之降低或變成無利或負利;反之,開發成本結余越多,開發利潤則越大;開發費用存在確定與不確定性,開發利潤隨之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

殘疾人保障法范文5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每年五月第三個星期日,為全國助殘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從1991年5月15日開始實施,“全國助殘日”活動即從當年開始進行。

每年全國“助殘日”活動都圍繞一個主題來開展,主題依據當年殘疾人事業發展重點工作確定。

歷屆主題

1991年:“宣傳殘疾人保障法”

1992年:“走進每個殘疾人家庭”

1993年:“扶助共進”

1994年:“我們同行——為遠南殘疾人運動會獻愛心”

1995年:“一助一  送溫暖”

1996年:“預防殘疾 增進健康”

1997年:“助殘與自強”

1998年:“扶貧解困”

1999年:“無障礙與視覺第一”

2000年:“志愿者助殘”

2001年:“宣傳貫徹保障法  攜手邁入新世紀”

2002年:“關注基層殘疾人工作  保障殘疾人基本生活”

2003年:“發展殘疾人事業  共同奔赴小康”

2004年:“情系我的兄弟姐妹  幫扶貧困殘疾人”

2005年:“平等共享  促進殘疾人就業”

殘疾人保障法范文6

一、保障殘疾人的“三權”,是保障其公民權利和人格尊嚴的重大人權問題

(一)“生存權”是保障殘疾人公民權利和人格尊嚴的基本物質保障。

殘疾人是社會特殊群體,全面或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的能力,要與健全人一樣在市場經濟中求得生存和發展困難很大。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進程不斷加快,吉林省處在由“生存型社會”向“發展型社會”轉換階段,社會和經濟結構的不平衡性,城鄉、區域、貧富差距,包括殘健差距越來越大,一些殘疾人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就業、住房、醫療、養老等問題困難重重。就當前而言,著力解決以殘疾人的社會保障為重點的“生存權”,是殘疾人能夠生存和發展的最重要物質基礎。各級政府和社會應根據國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著力為殘疾人提供完善的社會保障。

(二)“發展權”是實現殘疾人自身價值,為社會做出應有貢獻的價值保證。

殘疾人中蘊藏著許多具有聰明才智、發展潛能和特殊專長的優秀人才。殘疾人的“發展權”是“生存權”的延伸,也是個人權利與集體權利的綜合。以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和我國新修訂的《殘疾人保障法》為依據,開發和提高殘疾人發展的特殊才能,保障殘疾人的“發展權”,是殘疾人工作中必須要重視和特殊支持的工作。

(三)“參與權”是保障殘疾人實現社會價值,提高社會地位的重要體現。

由于社會偏見和自身缺陷,殘疾人參與政治和社會管理程度很低,主要存在幾個問題:社會歧視因素,限制了參與熱情;對發揮政治潛能缺乏制度化特殊保障和正確引導開發;社會未能提供機會,政治訴求無法順暢表達;我國還沒有殘疾人政治參與權利的特殊保護法律;自身對社會信息了解不充分性,限制了政治參與能力。

參與政治生活和社會管理是殘疾人最高價值的體現。經過特殊教育,殘疾人能夠擁有較強的素質和能力。各級政府及殘聯組織應對殘疾人“參與權”給予高度重視,積極創造條件讓殘疾人更多地參與政治生活和社會事務管理。

二、正確認識和把握殘疾人“三權”科學內涵,是從根本上保障“三權”的基本前提

正確認識和把握殘疾人的“三權”,首先要弄清人權的基本概念,因為“生存權”、“發展權”和“參與權”都屬于人權范疇。人權既是政治概念也是法律概念。2007年3月聯合國制定《殘疾人權利公約》確定:“本公約的宗旨是促進、保護和確保所有殘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并促進對殘疾人固有尊嚴的尊重?!蔽覈鴳椃鞔_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所以,保障殘疾人的“三權”是實現人權的基本保障。

(一)殘疾人“生存權”的基本概念和內涵。

“生存權”是指在一定社會關系和歷史條件下,人們應當享有的維持正常生活所必需的基本條件的權利。我們講的殘疾人的“生存權”,主要是維持基本生活的權利。我國發展經濟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解決人民的溫飽和生活質量問題,殘疾人的生存問題更為現實、迫切、重要。

殘疾人“生存權”的基本內涵包括三個方面:

生命權,指人的生命不得非法剝奪的權利。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對生命權作了如下規定:“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權,這個權利應受法律保護,不得非法剝奪任何人的生命。”我國《殘疾人保障法》對殘疾人生命權的保障有明確規定:“殘疾人的法定撫養人必須對殘疾人履行撫養義務,殘疾人的監護人必須履行法定監護職責,維護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殘疾人的親屬、監護人應當鼓勵幫助殘疾人增強自理能力,禁止虐待和遺棄殘疾人?!睔埣踩嘶旧顥l件的保障對于社會家庭和法定撫養人等有著強烈的、不可或缺的依賴性。一旦這種依賴受到破壞,將直接危及殘疾人的生命權,從立法上明確法定撫養人(監護人)必須履行職責,是對殘疾人生命權的最有力保護。

謀生權,是人們獲得基本生活條件的基礎,主要表現為勞動就業權。我國《殘疾人保障法》第十章第四條對殘疾人的就業方針、方式和勞動培訓以及不得畸視殘疾人等問題作了明確規定,在法律上保障了殘疾人有同工同酬的權利,有不受任何畸視的權利。同時又頒布了《殘疾人就業條例》,要求各級政府應當將殘疾人就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制定優惠政策和扶持保護措施,為殘疾人就業創造條件。

保障權,主要指社會保障權,包括住房、醫療、養老及失業保障和必要的社會服務等。我國《殘疾人保障法》第六章對殘疾人的國家扶助,對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撫養人、無生活來源的殘疾人的供養和救濟及公共設施福利方面的照顧等,都作了明確規定,充分體現了國家對實現殘疾人社會保障權的重視。

(二)殘疾人“發展權”的基本概念和內涵。

“發展權”是指公民享有在社會生活中良性發展的權利?!鞍l展權”作為公民基本權利的重要內容,表達的是現代社會對于充分實現個人自由的要求與國家提高公平和效率程度的期望。發展機會公平是國家和組成國家的個人的一項特有權利。殘疾人本應屬于社會和諧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推動者,殘疾人的發展問題是殘聯工作中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

殘疾人“發展權”有三個特點:“發展權”是憲法所規定的公民的基本權利,這就確認了包括殘疾人在內的全體公民在這些方面發展的權利。“發展權”是“生存權”的后續權利?!鞍l展權”需要政府、社會特殊幫助與扶持才能實現。政府和社會除了提供機會公平、規則公平、權利公平、分配公平以外,應采取特殊扶助措施,給他們的發展提供便利條件和服務。

(三)殘疾人“參與權”的基本概念和內涵。

“參與權”是指參與管理國家、社會事務,以及在政治、經濟、文化方面所應有的政治權利。隨著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的不斷推進,殘疾人也和健全人一樣有著參與更多社會生活、社會管理、表達意愿的要求。

殘疾人“參與權”主要包括:知情權、表達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及監督權。

三、以《殘疾人保障法》為依據,采取特殊政策措施,積極保障殘疾人的“三權”

殘疾人的“三權”關系殘疾人的根本利益,我們要以《殘疾人保障法》為依據,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以保障“三權”為重點,推動殘疾人事業更大發展。

(一)以社會保障為重點,切實保障殘疾人的“生存權”。要通過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的建設,充分保障殘疾人的“生存權”。

1.社會救助。其核心包括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醫療救助制度。目前吉林省190萬殘疾人中享受低保的約29.6萬人,接受救濟的約21.11萬人。城鎮納入低保的貧困家庭殘疾人數約8.7萬人,占城鎮低保對象的7.25%;農村納入低保的貧困家庭殘疾人數約為9.7萬人,占農村低保對象的12.1%。全省共資助參加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殘疾人18.4萬人。目前實行的低保制度以戶為單位評估,全省重度殘疾人56萬人,只有約12.5萬人享受低保,6.3萬人接受救濟。所以,要通過工作實現殘疾人應保盡保,同時建議民政部門可適度降低對重度殘疾人低保審核條件,研究不與或少與家庭收入掛鉤,既充分體現政府對殘疾人生活的關懷,又反映管理的人性化。

2.社會保險。實現社會保險對殘疾人的廣覆蓋;實行對殘疾人的特惠制度,各級政府和社會在社會保險制度設計上,給殘疾人特別是重度殘疾人以特殊補助;更多地向農村殘疾人傾斜,在實施新農保、新農合過程中,制定更優惠的政策,要逐漸開展針對農村的工傷、生育保險。

3.住房保障。在省政府推進六路安居工程,解決保障性住房過程中,要進一步研究制定殘疾人保障性住房的有關政策,在廉租房、經濟適用房、泥草房改造過程中,使殘疾人享有更優惠的待遇。

4.設立生活救濟基金。對于因病、因災禍等造成生活困難的殘疾家庭及時給予臨時或定期救濟;對長年需要護理的殘疾人按照不同情況對護理人員給予定期護理補貼;對不適合參加勞動,無法定撫養義務人或法定撫養義務人無撫養能力、無生活來源的重度殘疾人,按照規定給予供養救濟。有條件的地方要按照分類救濟原則,適當提高重度殘疾人、一戶多殘等貧困殘疾人的生活保障水平。

醫療保障主要包括保健、康復兩個方面:要為殘疾人提供完善的醫療服務,定期進行健康檢查,開展疾病預防工作。許多殘疾人沒有能力購置或安裝輔助器具,實施康復救助辦法,對康復訓練和矯治給予費用補貼,通過醫療、裝配假肢和心理疏導等多種手段,使殘疾人某方面功能得到恢復。目前重點是對小兒麻痹后遺癥、白內障、腦癱、聾啞兒童進行搶救性治療。

5.社會服務。在政府和社會加強社會管理和提供公共產品過程中,要始終圍繞特殊服務,建立殘疾人社會服務體系。要根據特殊需求和實際特點,提供更加優先、特殊的服務和照顧。

(二)以實現社會價值為重點,保障殘疾人的“發展權”。

在保障“生存權”基礎上,進一步保障“發展權”,是幫助殘疾人實現自我價值的重要途徑。

1.抓好教育,提高殘疾人素質和能力。殘疾人教育包括三個方面:基礎教育。殘疾人具有享受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不能因身體缺陷而使他們失學。在義務教育之外的繼續教育中,應制定扶持政策,減免繼續教育費用,實行補貼政策。特殊教育。根據殘疾人特點,通過舉辦盲聾啞學校、培智學校、開設特教班等,進行特殊教育。對具有潛能和特長的殘疾人,重點培養和教育,使他們成為殘疾人中的專門人才。職業教育。人社部門和殘聯可研究單獨設立職業培訓基金,制定培訓計劃,著力提高殘疾人的專業技能和職業發展能力。

2.建立就業援助制度,提供實現社會價值的平臺。實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應按照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并為其選擇適當的工作崗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保障殘疾人就業的義務。國家鼓勵用人單位超過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政府和社會積極鼓勵扶持殘疾人自主擇業、自我創業。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應依法給予稅收優惠。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為就業困難的殘疾人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援助服務,提供職業技能培訓,通過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形式優先照顧適應崗位需要的殘疾人就業,并在殘疾人招用、轉正、晉級、職稱評定,勞動報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制定特殊的援政策。積極扶持發展福利企事業單位,應給予政策、稅收、貸款等方面特殊照顧。同時要積極鼓勵福利企業投資多元化,鼓勵社會民間資本創辦以安排殘疾人就業為重點的企事業。

3.建立優秀殘疾人社會評價體系,為殘疾人展示才能提供社會舞臺?;鶎右S富和活躍文化、體育生活,發展特殊競技和體育運動;發現和造就一大批在生產、科研、經營等領域做出突出成績的人才。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殘聯組織,要在培育、發掘殘疾人人才上下工夫。定期舉辦全省性文藝匯演、體育比賽、勞動技能競賽、成果展示、事跡報告會、評選優秀人才活動。通過這些展示平臺,使殘疾人充分體現社會價值,求得發展的成熟感。

(三)以提高社會地位為重點,切實保障殘疾人的“參與權”。

現代國家在政治上最為基本的核心特征是民主與人權保證下的法治,這就決定了殘疾人應在人人平等基礎上實現當家做主。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