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消費稅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成品油消費稅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成品油消費稅范文1

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為做好成品油消費稅的征收入庫工作,加強成品油消費稅資金分配和使用的管理,提高資金效益,現就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后有關預算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預算管理方式

自**年1月1日起,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收費,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原通過上述收費收入安排的人員支出以及公路養護和建設、公路運輸和站場建設與養護、航道養護和水路管理及中央本級替代性等方面的支出納入一般預算管理,由財政部門通過部門預算或經財政部門批準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

二、收入預算級次和分配原則

(一)成品油消費稅和進口成品油消費稅為中央收入,全部繳入中央財政。

(二)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稅額后,由此相應增加的地方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收入由國庫部門根據財政部核定的比例自動劃轉中央財政。

(三)新增成品油消費稅連同由此相應增加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收入具有專項用途,不作為經常性財政收入,不計入對地方“兩稅”返還,不計入現有與支出掛鉤項目的測算基數。除由中央本級安排的替代航道養護費等支出外,其余由中央財政通過規范的財政轉移支付方式分配給地方。

三、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修訂

(一)收入分類

1.在101類“稅收收入”02款“消費稅”01項“國內消費稅”下新增07目“成品油消費稅”、21目“成品油消費稅退稅”。在02項“進口消費品消費稅”下新增02目“進口成品油消費稅”、21目“進口成品油消費稅退稅”。

2.在101類“稅收收入”01款“增值稅”01項“國內增值稅”下增設52目“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增值稅劃出”和53目“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增值稅劃入”;在09款“城市維護建設稅”下增設21項“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城市維護建設稅劃出”和22項“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城市維護建設稅劃入”;在103類“非稅收入”02款“專項收入”03項“教育費附加收入”下增設02目“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教育費附加收入劃出”和03目“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教育費附加收入劃入”。

3.在103類“非稅收入”99款“其他收入”下新增60項“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清退補繳收入”。

4.刪除103類“非稅收入”01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下10項“養路費收入”、11項“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收入”及目級科目、12項“燃油附加費收入”、13項“水運客貨運附加費”。刪除02款“專項收入”下07項“內河航道養護費收入”、08項“公路運輸管理費收入”、09項“水路運輸管理費收入”。刪除04款“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42項“交通運輸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下51目“長江干線航道養護費”。

5.在110類“轉移性收入”02款“財力性轉移支付收入”下新增15項“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補助收入”、16項“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專項上解收入”。

(二)支出功能分類科目

1.刪除214類“交通運輸”01款“公路水路運輸”下15項“養路費支出”、16項“公路運輸管理費支出”、17項“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支出”、34項“水運客貨運附加費支出”、35項“內河航道養護費支出”。將36項“水路運輸管理費支出”名稱修改為“水路運輸管理支出”。新增39項“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專項支出”,反映專項用于各地逐年有序解決已經取消的政府還貸二級收費公路債務償還、人員安置、養護管理和公路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2.在230類“轉移性支出”02款“財力性轉移支付”下新增15項“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補助支出”、16項“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專項上解支出”。

四、預算收入繳庫和調庫

(一)成品油消費稅由國家稅務局組織征收,進口成品油的消費稅由海關系統負責征收。

(二)在國家稅務局(海關系統)征收成品油消費稅時,應單獨開具繳款書繳入中央國庫。預算科目欄填寫101020107目“成品油消費稅”(101020202目“進口成品油消費稅”),“級次”欄填寫“中央100%”。

(三)國庫部門根據101020107目“成品油消費稅”入庫金額,按財政部核定的比例(增值稅為3.6%、城市維護建設稅為6.9%、教育費附加收入為3.0%)和?。▍^、市)以下政府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收入分享比例,將地方因提高消費稅稅額增加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收入劃轉入中央國庫;根據101020121目“成品油消費稅退稅”金額,按財政部核定的比例(增值稅為3.6%、城市維護建設稅為6.9%、教育費附加收入為3.0%)和?。▍^、市)以下政府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收入分享比例,將劃轉到中央國庫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收入退還至地方國庫。

(四)101020202目“進口成品油消費稅”、101020221目“進口成品油消費稅退稅”不參與劃轉手續。

五、資金撥付

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公路養路費等六項收費。為解決交通部門在養護管理、人員安置、公路水運建設等方面支出需要,中央財政已通過資金調度方式向地方財政提前撥付了一定額度資金,2009年起,按月向地方財政撥付資金。地方財政部門要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將中央財政撥付的資金及時足額撥付給相關部門和單位。

六、以前年度稅費超繳、欠繳、漏繳及結余處理

(一)以前年度超繳、欠繳、漏繳的成品油消費稅按修訂后的科目分別辦理清退和補繳手續。

(二)預征**年以及**年12月31日以前超繳、欠繳、漏繳的公路養路費等六費,通過1039960項“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清退補繳收入”辦理清退和補繳手續。

(三)以前年度公路養路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燃油附加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長江干線航道養護費的滾存結余,全部作為一般預算當年收入,繳入“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清退補繳收入”科目,并按原規定用途安排相關支出?;痤A算(財政專戶會計)沖減“基金預算結余”(“預算外結余”),同時財政總預算會計記“一般預算收入”。

七、其他

(一)各省(區、市)財政廳(局)要根據本通知要求,按照“資金屬性不變、資金用途不變、地方預算程序不變、地方事權不變”的原則,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地區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有關預算管理辦法,確保改革順利實施。

成品油消費稅范文2

摘要:本文通過闡述消費稅改革背景及現狀,分析目前我國消費稅在征稅范圍、稅率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將高耗能、高污染產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調整稅率等對策建議。

關鍵詞:消費稅;高耗能;高污染

一、高耗能高污染消費稅征收的背景及現狀

中國在推行工業化推進城市化的進程中一直都是采用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粗放型經濟發展方式,導致了資源過度開采、廢棄率居高不下、資源利用效率低下等問題,致使我國的生態環境遭到破環、惡化。環境污染污染問題成為我國經濟發展和城鎮化進程中的普遍問題,并成為其長遠發展的障礙。由此治理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成為我國亟待解決的問題,這不僅關系到國家經濟的發展,也同民群眾的居住環境、幸福指數有關。

“十二五”期間我國提出了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并把建設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社會作為經濟發展的重點。2013年5月,在國務院的《關于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中進一步明確將部分嚴重污染環境、過度消耗資源的產品納入消費稅的征收范圍,據此合理調整消費稅的稅率和征收范圍。同年11月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經濟體制改革中財稅體制改革方面,提出調整消費稅的征收環節、征收范圍和稅率。文件中明確指示要將高污染、高耗能產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那日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在2014年3月政府工作報告中再次將強調推動消費稅、資源稅的改革。2014年11月國務院對消費稅的范圍做了進一步的調整,提高了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的消費稅,停征成品油的價格調節基金,同時取消小排量摩托車、汽車輪胎、酒精等日常消費品的消費稅。進一步貫徹落實了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消費稅改革擴圍及條稅率的思路,同時也是消費稅改革的一個重大突破,鼓勵和引導人們形成正確的消費行為,有利于加快節能減排的進程,早日達成節能減排目標,對建設生態友好型社會有著重要意義。

二、高耗能高污染消費稅征收問題

自1994年消費稅開征后,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消費稅經過數次調整改革其環境保護功能得到加強。將對高耗能、高污染產品課征消費稅,有利于抑制環境污染提高資源利用率,緩解我國所面臨的環境形勢,為建設生態友好型社會奠定基礎。在現有的消費稅中一部分高耗能、高污染產品被列入消費稅的課征范圍,但仍然在著征稅范圍小、稅率設計不合理等問題。

(一)征稅范圍設定問題

2014年國家稅務總局對消費作出了進一步的調整,目前現行的消費稅13個稅目與節能減排、環境污染相關的稅目比較少。在13個稅目中與之相關的只有8個稅目,其中關于節約資源類稅目主要有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方板3個稅目;小汽車、摩托車、游艇3個稅目主要與高耗能產品有關;而涉及環境污染產品稅目的有煙、鞭炮煙火等。由此可見,我國消費稅中高耗能、高污染產品中僅有17種消費品被列入征收范圍,這與我國的經濟發展、能源消耗及嚴峻的環境污染形勢不符,征稅范圍較窄,無法發揮消費稅的環境保護調節功能。

(二)稅率設計問題

過度消耗資源累產品會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的傷害,尤其的對不可再生資源過度消耗,不僅會增加環境負擔同時也會給國家帶來能源危機。成品油的稅率雖然有所調整提高,但無法與世界其他國家家的稅率相比。2014年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的通知》,將汽油的稅率統一提高至1.12元/升,不在將汽油分為有鉛和無鉛兩檔;柴油、航空煤油、燃料油的稅率由原來的0.8元/升提高至0.94元/升;石腦油、溶劑油、油自1.00元/升提高至1.12元/升。經過2014年的調整后我國成品油的消費稅稅率有小幅提升,但與世界其他國家的成品油、燃油稅相比仍然偏低。從各國的稅率來看,大多對成品油、燃油課征較高的稅率。如韓國為2.87元/升,日本燃料稅稅率是4.07元/升;歐盟成員國的稅率是中國的3倍左右;美國不僅對成品油征收消費稅同時還對其課征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環境稅。同時成品油采用從量定額方式計征,雖然計算簡便,但在物價上漲時期不能隨著物價的上漲而增加稅額,不利于對能源消耗的控制。

(三)征稅環節選擇問題

我國為避免重復征稅問題,消費稅采用一次課征制,大多課稅商品都選擇在生產、進口或委托加工環節征收消費稅。除了卷煙消費稅課征環節采用生產和批發兩個環節外,其余課稅商品均是選擇單一環節征稅。

在現行的消費稅制度中所涉及的高耗能、高污染商品均是選擇在單一生產環節征稅,為計征簡便,采用價內稅的課征方式。這樣做雖然有利于隱蔽稅負,但消費稅屬于流轉稅,在流轉過程中易于將稅負轉嫁到消費稅這身上,而又使其不能明確消費品中所含的稅額,不利于正確引導消費者的消費行為。單一的生產環節征稅,對之后的流轉環節不在征稅,便于生產者通過稅收籌劃的方式逃避稅額,進而增加稅收征管部門的征管監督工作和征管成本。

三、對策

(一)將高耗能、高污染產品納入消費稅征稅范圍

將國家明確提出不鼓勵生產的資源性污染品納入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將我國明確規定不鼓勵生產或是明文規定了淘汰年限的高耗能、高污染產品納入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建議的產品有:白熾燈、立窯水泥?;谖覈壳俺擎偵顝U水的排放量增加,結合發達國家對含C洗衣粉及清潔劑等征稅的成功經驗,建議將含C洗滌劑納入消費稅的征收范圍。

污染型的能源性產品納入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國應將煤炭納入消費稅的征稅范圍,鼓勵企業生產、開發、使用清潔能源。我國的電力大多是由火力發電供應,而火力發電中消耗最多的是資源,是高耗能、高污染產業。應將起納入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引導消費稅、企業的節約用電意識。細化成品油稅目,降低能源消耗。

(二)提高消費稅稅率

提高部分能耗型、污染型產品的稅率。我國的木制一次性筷子的稅率為5%,但征稅后雖然木質一次性筷子的生產數量有所下降,但是生產為逃避稅稅收轉而生產費木質的一次性筷子。一次性容器、一次性包裝物等在生活中被廣泛使用,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若將一次性筷子納入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建議將其稅率設定在3%-5%左右。在世界各國中普遍對成品油、燃料征收高稅率。而我國的成品油目前課征的稅率雖有所調整但可以上調的空間還很大。成品油、燃油不僅是能耗產品同時也會對環境造成污染,造成交通擁擠增加政府提供公共產品的壓力。建議將成品油的稅率上調,提高其消費成本,降低能源消耗,保護環境。

(三)稅收征管

加強稅收征管的法制建設,使其有法可依,適時制定和實施高耗能、高污染產品消費稅征收管理里辦法。加強監管力度,保證消費稅發揮環境保護功能、提高能源利用率,節約資源,實現我國節能減排目標,為建設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社會奠定基礎。(作者單位:云南師范大學)

參考文獻:

[1] 陳共 .財政學[M].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236-249.

[2] [美]哈維?S?羅森/著 趙志耘/譯. 財政學(第 6 版)[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

成品油消費稅范文3

一、節能環保消費稅的現狀及存在的不足

消費稅作為具有選擇性的稅種,能夠通過列舉法將不利于節能環保的應稅產品和行為納入到征稅范圍之中。從2006年消費稅的稅制改革當中可以看出消費稅作為一種促進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工具,政府利用節能環保型消費稅引導社會向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轉變的政策導向。但是我們也應當認清當前節能環保消費稅的現狀,發現其存在的不足之處,以便不斷改進和完善。

(一)征稅范圍較窄,滯后于經濟發展經過2006年以來的改革和調整以及2014年11月、12月和2015年1月對成品油連續三次提稅,目前我國節能環保消費稅共有7個稅目,可以分為資源類、能耗類和污染類,其中,成品油中的航空煤油繼續暫緩征稅。但是一些對環境危害較大、不利于生態環境保護的消費品依然未列入節能環保消費稅的征稅范圍之中,征稅范圍較窄,滯后于經濟發展,主要體現在:1.隨著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由此也產生諸多對環境造成污染的商品。①一次性飯盒、不可降解塑料包裝袋、含磷洗滌劑、鎳鎘類電池等在給人們日常生活帶來方便的同時,也造成了嚴重的污染,雖然推出了“限塑令”,但其實施情況并不盡如人意。②高能耗家電及其他污染性電子產品若不注意及時回收、恰當處理將產生土地污染。③隨著人們購買力不斷加強,購買消費私人飛機、私人游艇、高檔木制家具等已變得常見。這些產品既產生污染、消耗資源,又具有奢侈品的性質,理應在下一步節能環保消費稅調整中成為征稅對象。2.在對資源類產品征稅方面,目前并未將水、電、煤炭、天然氣等資源納入到節能環保消費稅的征稅范圍中。水、煤炭、天然氣都屬于不可再生資源,在核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尚未普及的情況下,依靠煤炭火力發電產生的電能也屬于不可再生資源。不可再生資源具有稀缺性,但我國尚未對其征收消費稅。3.沒有將危害環境保護、造成環境污染的有害消費行為囊括在內,僅僅是單一的商品稅。雖然目前在對污染性的消費行為管理方面,地方政府對企業排污征收排污費,對家庭收取垃圾處理費,但在收費的過程中存在著一些問題。排污費方面,現行排污費在征收的過程中顯現出不少諸如“應征未征”等弊端。企業的廢物排放、居民的生活垃圾作為消費行為的產物,也應當對其征收消費稅,但目前在這方面仍是空白,這也是節能環保消費稅目前遇到的問題。綜上所述,若未將上述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列入到節能環保消費稅的征稅范圍中,將會使消費稅在節能環保方面產生一定的缺位現象,影響其實際功能的發揮,難以達到政策預期。

(二)稅率設計不合理,缺乏彈性1.部分應稅對象的稅率偏低,與綠色經濟發展方向不一致。對于實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本應課以重稅從而達到保護森林資源的目的,但目前這兩種商品所適用的稅率僅為5%,顯然難以起到實際作用。對于游艇,其價高利大,不是一般工薪階層所能消費,在使用時和小汽車一樣會對空氣造成污染,但是通過橫向對比可以發現,當前游艇的稅率僅為10%,而汽缸容量在2.5升以上的汽車其稅率也為10%,說明游艇的稅率明顯不合理。以上例子表明部分節能環保消費稅的稅率設置難以實現調節生產、限制消費、節約資源的初衷,其環保的象征意義遠超過實際意義。2.稅率缺乏彈性。我國的節能環保消費稅采取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方式計稅。采用比例稅率從價計征,可以使稅收與物價變動的方向相一致,采用定額稅率從量計征就會使得節能環保消費稅缺乏彈性,難以發揮作用。以成品油為例,成品油單價和購買量共同決定其銷售價格,可依現行稅法規定按照從價定率方式計征消費稅,不論成品油單價如何變化,只要購買量不變,那么消費者所要承擔的消費稅款也不會變。應當明確油價上漲不會提高消費者的節約意識或減輕其對油品的依賴,稅負的輕重程度才能有效發揮引導作用。稅率缺乏彈性的另一弊端就是影響財政收入,使得財政收入與經濟發展水平不協調。3.在同類商品中,稅率差異不合理。比如,小汽車和摩托車在稅率的橫向對比上存在不合理之處。從汽缸容量上看,容量為250毫升的摩托車的稅率為3%,容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車卻僅僅使用1%的稅率,這明顯不合理。因為一般來看,小汽車的排氣量往往大于摩托車的排氣量,小汽車的消費稅率應當高于摩托車,可事實卻與此相反。

二、完善節能環保消費稅的對策

(一)稅負與污染程度相匹配的原則稅率是影響稅負的重要因素,稅率調整應當遵循與污染程度相匹配的原則,對污染嚴重的產品課以重稅,對污染少的產品課以輕稅,對采用節能減排技術的應稅消費品或項目在稅收政策上給予優惠,真正做到誰污染誰納稅,讓污染者為其行為埋單,讓環保者享受到節能環保的好處。在消費稅政策調研和擬定時,稅務部門可以與環保部門協同對企業及其產品進行環保評估,通過調研和總結制訂出稅負與污染程度相匹配的長效機制。

(二)擴大節能環保消費稅的征收范圍節能環保消費稅的征收范圍應進一步擴大,分別對污染品、能源品和某些消費行為征稅。在對污染品征稅方面,將一次性塑料制品(塑料袋、塑料飯盒等)、鎳鎘類電池等產品有選擇地列入稅目,對于可降解塑料制品、充電電池等具有循環使用性質的產品予以排除在征稅范圍之外;對高能耗家電和電子產品征收消費稅,促進廢舊電子產品的回收、利用和處理,避免電子產品中的重金屬對土地造成污染;對既有污染性質,又有奢侈品性質的諸如私人飛機、高檔木制家具等產品課征消費稅。在對能源品征稅方面,將煤炭、天然氣等能源產品納入到消費稅征稅范圍之中,以提高能源的利用率,減少污染。對水、電征收消費稅可以采取試點的方式,根據試點的情況、社會公眾的反映等總結試點經驗,在條件成熟之后加以推廣。在對消費行為征稅方面,將企業排放廢氣、廢水、廢渣和居民產生生活垃圾的行為納入節能環保消費稅中,從而代替當前收取排污費、垃圾處理費的做法。參考2009年燃油稅費改革,以國家法律的形式規范“費”的征收,征收的稅款納入財政管理,用于公共品的提供,形成良性循環。

(三)適當調整節能環保消費稅的稅率1.提高應稅消費品稅率。提高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的單位稅額,建立成品油價格與定額稅率的聯動機制,當成品油價格變動達到一定幅度時,調整其定額稅率。進一步細化大排量高能耗汽車與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的稅率,拉開二者之間的差距。同時,出于公平的考慮,將小排量汽車的稅率提高到與同等排量摩托車相同或更高的稅率水平。提高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等的消費稅稅率,以增加制造商和餐館的生產和經營成本,從而達到保護森林資源的目的。2.重新設定游艇、摩托車的適用稅率。根據游艇的耗油量等指標提高其稅率;考慮到農村地區摩托車的使用情況,當前摩托車稅率不宜再有所提高,但奢侈品性質的摩托車稅率應當從高。3.結合應稅消費品使用情況,增加優惠稅率。例如,公交車作為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緩解交通擁堵和方便市民出行上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對于公交車使用成品油應當給予優惠稅率,以達到為其降本增效的目的。在調整稅率的過程中,要綜合考慮納稅人的稅負承受能力和調整稅率能夠實現的效果,避免納稅人產生抵觸心理,從而規避不利于節能環保的政策安排。

三、結論

成品油消費稅范文4

一、發達國家和地區成品油零售價格降幅有限

2014年下半年國際油價走低以來,各國汽油零售價格也隨之降低,但通過稅收等方式保證了其國內汽、柴油零售價格降幅遠遠小于國際油價的降幅。2015年與2014年相比,國際油價下跌46%,而以下較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汽柴油平均降幅分別為16%、20%。

近兩年來,日本、美國、法國相應提高了汽柴油稅費。其中,日本于2014年第二季度將消費稅由2.29日元/升提高到2.54日元/升,增值稅由5%增加到8%。美國2015年1月1日起,柴油和汽油稅費分別提高了4.38%、4.86%,至0.151美元/升、0.144美元/升。法國2015年1月1日起,汽油消費稅由0.613歐元/升提高至0.631歐元/升、柴油消費稅由0.441歐元/升提高至0.481歐元/升,增幅分別為2.94%、9.07%。

選取2015年12月汽、柴油零售均價,對比世界主要國家汽柴油終端零售價格絕對水平,以相對價格較高的北京相比,中國汽柴油價格也處于中低水平。

另外,我國按照成本加成的方法確定成品油價格,價格構成因素中,除了所包含的原油成本隨著國際油價的下跌而降低外,其他因素相對固定(如煉油加工成本、流通環節費用、消費稅等),因此成品油價格降幅必然低于原油。

二、發展中國家嚴格管制成品油價格

自2014年下半年國際原油價格大幅下跌以來,在實行油價管制的國家,由于政府采取減少燃料補貼或增加稅收等行政手段進行干預,成品油零售價格降幅有限,一些國家零售價格甚至不降反升。

(一)印尼、馬來西亞借機減少燃料補貼,印度提高燃油消費稅率

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政府將原油價格下跌視為削減其國內燃油補貼的良機。2014年12月份之前,這兩個國家的燃油價格均遠低于全球市場水平,政府的燃油補貼達到了數十億美元。印尼政府從2014年11月18日起取消補貼,上調燃油價格,其市場價格反而比其近年來國內平均價格水平要高。其中標準燃油價格從每公升6500印尼盾(約合0.54美元)上調為8500印尼盾(約合0.71美元),柴油從5500印尼盾(約合0.46美元)漲至7500印尼盾(約合0.63美元),上漲幅度達到30%。馬來西亞政府則從2014年12月開始取消汽柴油補貼,并將采用浮動機制進行定價,使其國內價格降幅受到限制。

印度等國家在油價持續走低的情況下采取增加稅收的措施。2015年1月印度將其汽油消費稅從9.2盧比/升增加至17盧比/升,在國際油價暴跌時限制了其國內成品油價格的跌幅。

(二)墨西哥、巴西國內成品油零售價格受政府管制,價格不降反升

在墨西哥,由于政府控制著整個成品油零售網絡,零售價格在近年來持續保持上漲。政府將其國內成品油零售價格的稅費(包含墨西哥國家石油公司代政府收取的間接稅)從2014年9月的2比索/升上漲到2015年2月的6比索/升,相當于總零售價格的50%。

巴西政府規定進入零售環節的成品油價格受政府管制,在國際原油價格下跌的情況下,巴西政府也沒打算調低其國內成品油價格,因此巴西國內政府管制的零售價格反而已經高于國際市場價格,2015年1月,巴西國內煉廠的汽柴油出廠價已經超過國際成品油零售價格的50%,這也是對巴西國家石油公司以前遭受的損失的一種補償。

三、我國成品油價格不宜過低,以保證能源安全

從我國能源供應現狀來看。我國石油對外依存度目前已經超過60%,且呈逐年上升的態勢,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費國,并將很快超過美國成為世界最大的石油凈進口國。預計2020年國產原油產量可達到2.3億噸/年,原油凈進口將由2015年的3.3億噸增長到2020年4億噸,石油對外依存度將達到64%左右。

國際油價大跌,參考國際油價定價的國內原油、成品油價格也隨之大幅下跌,在降低消費者用油成本的同時,也給國內石油開采和加工產業鏈帶來巨大沖擊,造成石油企業收入、現金流大幅降低,勢必導致對油氣開發建設投資的減少,進而影響到國內石油穩定生產。如果國內原油產能大幅萎縮,將直接威脅到我國的能源供應安全。

四、設置我國成品油地板價格有利于環保

從環境保護角度來看。我國環境污染日益嚴重,一些地區以臭氧、灰霾污染為特征的復合型污染日益突出,機動車尾氣排放是造成空氣污染的原因之一。聯合國的調查報告顯示:世界城市中的空氣污染,六成來自汽車尾氣。中國研究機構的數據顯示,北京市機動車排放污染占空氣中一氧化碳的80.3%;上海市為72.8%;廣州為86.8%。有必要通過價格杠桿抑制石油消費的過快增長,以利于大氣污染的治理。

五、權衡國內生產成本,促進穩定生產

從國內石油行業發展現狀來看,我國石油資源稟賦條件差,國內油田開發進入高含水、高采出程度的“雙高”階段,由于油氣資源品質變差、自然遞減加快等影響,油田的勘探開發投入大幅增加,原油成本不斷上升,已遠遠高于目前國際油價。預計2015年中國原油生產成本為50美元/桶左右,高于全球每桶40美元的平均水平,也高于美國的42―48美元/桶,更遠高于沙特22美元/桶。國內成品油價格應設置最低價格保障,否則將對國內生產企業帶來巨大損失,影響原油的穩定生產。

成品油消費稅范文5

基金項目:遼寧省高等學校創新團隊支持計劃項目“地方公共財政制度創新”(WT2012005)

作者簡介:孫開(1962-),男,山東泗水人,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財政理論與政策研究。Email:sunkai9939@ 126com

金哲(1967-),男,遼寧蓋州人,副教授,主要從事稅收問題研究。Email:52785298@163com

摘要:消費稅作為我國目前的重要稅種之一,是通過影響人們消費方式和引導企業生產經營行為而發揮環境保護作用的,同時也具有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經過近些年來的不斷調整和改革,我國消費稅制度在促進節能減排和支持環境保護方面的政策導向日益凸顯,但在征稅范圍設定、稅率設計和征稅環節選擇等方面仍然存在著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消費稅制度改革的深化,應與環境保護相關稅收體系的整體布局相互協調,與國際通行的環境保護稅制相接軌,著力突出其支持節能減排、促進環境保護的功效,兼顧其收入分配的職能,并采取相應的、切實有效的對策措施。

關鍵詞:環境保護;消費稅;消費稅改革

中圖分類號:F8124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176X(2013)01006607

從征稅對象涉及范圍的角度來看,消費稅可分為一般消費稅和特別消費稅。其中,前者主要是指對包括生活必需品和日用品在內的消費品的普遍課稅,后者則是針對特定消費品和特定消費行為的課稅。在目前世界上100多個實施消費稅的國家中,大多采用特別消費稅的方式,意在發揮其促進環境保護和節約資源、合理引導消費并間接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消費稅作為我國目前的重要稅種之一,日益影響著人們的生產、生活和消費方式,同時也對環境改善、資源的節約和有效利用產生著愈加突出的作用。在深化消費稅制度改革、著力發揮消費稅特有功效的過程中,充分認識消費稅的環境保護效應,從環保角度審視我國現行消費稅制并探討相關對策建議,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

一、消費稅的環境保護效應闡釋

關于消費稅的環境保護效應問題,可以從消費者理念、行為和企業生產經營方式這三個方面加以分析。

(一)在影響人們消費方式的過程中發揮環境保護作用

消費稅是以特定消費品為征稅對象,而這些消費品往往具有比較強的負外部性。按照經濟學的原理,政府對個別商品征稅之后,勢必引起課稅商品市場相對價格的上漲,從而導致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時減少對課稅商品的購買量,并相應地增加非稅商品的購買量。從這個意義上講,消費稅便具有明顯的消費替代效應。國家通過征收消費稅,可以對消費者產生引導作用,使其更傾向于減少對具有負外部性實物產品的消費,轉而可能增加對非實物性產品(如教育培訓、健康保健、休閑、旅游等領域產品)的消費??梢栽O想,在結構性減稅設計當中,如果對特定消費品和一般消費品的稅負分別做“一增一減”的處理,則更具有環保意義。因為在這種情形下,資源耗費較多、環境污染較嚴重的消費品的價格將會上升,而資源耗費較少、環境污染較輕的服務行業產品的價格將可能下降,這會促進人們的消費方式從不斷增加對物質消耗轉化為對提高生活品質和注重自然環境的健康方面消費,這有利于培養人們的綠色消費觀和綠色消費行為。所以,在保持稅收“收入中性”的前提下,對特定消費品課稅一方面有利于促進服務業的發展,增加環境保護行業及相關行業就業機會;另一方面,隨著消費觀念和消費行為的轉變,人們對稀缺資源的需求量相對減少,降低了對自然生態環境的無度消費,從而使自然生態環境得到保護,進而有利于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通過引導企業生產經營行為產生環境保護效應

基于環境保護目標實施的對特定消費品的課稅,通過相關產品的價格傳導機制影響消費需求,消費需求結構的變化導致企業生產經營行為的變化,從而有助于促進企業調整產品結構、改進生產工藝、改變投資方向。與此同時,環境保護導向的對特定消費品的課稅還能夠刺激節能減排技術的發展和進步,加速高耗能、高污染企業技術和產品的調整,為國民經濟結構的順利轉型、經濟增長方式的合理轉變創造條件。在供求規律和資源配置效率的共同作用下,通過對污染產品征稅,將直接影響到納稅人的切身利益,由此可能付出的稅收代價會迫使企業選擇適當的污染控制技術,研發并選擇新的、更加節能減排的工藝手段,既降低生產流程的成本又減少污染排放,從而有效提高整個社會福利水平;通過對生態資源品(如實木制品)征稅,可以提高稀缺資源品的耗費成本,進而引導民間資本投向節約資源使用的領域,促進環境保護行業的發展。

(三)對提高人們生態觀念和環境保護意識的積極影響

人類的生產生活依賴于必要的生存環境,也離不開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和利用。這不僅要求我們合理地、有節制地開發資源、利用環境,而且還要在考慮到當代人自身發展要求的同時,照顧到后代人的發展需求和生存空間,兼顧后代人的利益。構建以環境保護為導向的消費稅制度,在保護環境的理念和政策背景下合理利用資源、激勵經濟的內涵式發展、縮小代內收入差距、尋求代際間的公平,有利于將生態環境保護意識代代相傳,促進稀缺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二、環境保護視角下的現行消費稅制度基本評價

我國現行消費稅制度是在1994年稅制改革基礎上形成的。消費稅自開征以來,作為與增值稅相匹配并發揮特殊調節作用的稅種,其收入規模持續增長,在保護環境、縮小貧富差距方面也發揮了不可替代的調節作用。1994年,消費稅收入尚為4924億元,至2011年已達到6 936億元,年均增長率近16%[1]。按收入規模排序,2011年消費稅已位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營業稅之后,躋身為我國第四大稅種(如圖1所示),消費稅在我國稅制體系中所占據的重要地位可見一斑。

數據來源: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官方網站(http://wwwchinataxgovcn/)有關數據整理。

(一)我國消費稅制度變動中的環境保護政策取向分析

從征收范圍的角度看,在我國最初實施消費稅的十余年里,其征稅范圍主要包括十一類應稅消費品,對于其中的小汽車這種能耗品,僅按小轎車、小客車和越野車三個子目分設稅率課稅,并未考慮其潛在的污染水平和程度,且稅率劃分不細;對于資源性產品,征稅范圍僅包括柴油和汽油,而且稅率也較低(固定稅率分別僅為每升01元和02元,即使對含鉛汽油的稅率也僅為每升028元)。在這種情形下,顯而易見,消費稅所能夠起到的環境保護和促進節能減排作用明顯偏低。從2006年4月1日實施的消費稅改革起,我們開始逐漸重視發揮和釋放消費稅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功能,相應地,消費稅的稅目也由11個增加至14個。與此同時,在小汽車、成品油和煙、酒等稅目下還進一步細分為18個子稅目,共計有28個消費稅項目。與該項變動之前相比,在所謂能耗品中增加了游艇項目,將小汽車重新劃分為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兩個子目,并對乘用車按照排氣量的大小分別設立6個稅率檔次;增加了實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燃料油和航空煤油、油、石腦油、溶劑油等資源性產品。自2008年9月1日開始,又重新對乘用車劃分為7個稅率檔次,且相應降低了小排氣量乘用車輛的稅收負擔,大幅度地提高了大排氣量車的稅負,使大、小排氣量車之間的稅負差達到39%之多。自2009年1月1日開始,又調整了卷煙的消費稅稅率并加強了對白酒相關消費稅的征收管理,同時還實施了燃油稅的改革并大幅度提高了相關稅率,使7種應稅成品油的平均稅率上升了約7倍。對燃油實施征收消費稅的改革之后,以小汽車、成品油為代表的污染品和資源品品目的消費稅收入占整個消費稅收入的比重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在不斷改革和調整的基礎之上,我國既有消費稅的環境保護和節能政策取向日益凸顯,消費稅制度本身較過去也有了明顯改進。此處,我們可以借用GDP能源消費彈性系數該系數通常是指某一國家或區域一定時期內能源消費增長速度與GDP增長速度之比,可據以預計和測算能源的消耗水平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的變化來說明這一點。通常情況下,該系數是用來衡量和體現能源耗費增速與GDP增速二者間相互關系的一項指標。如果該系數越高,則顯示能源利用的效率越低,反之亦然。資料表明,在2006年以前的數年間,這一系數一直大于1,說明能源的利用效率偏低。在實施了以環境保護為導向的消費稅改革后的當年(2006年),能源消費彈性系數便由2005年的102降低為087,2007年更下降為07,并呈現出日益走低的趨勢[2]。該彈性系數逐步走低的原因有很多,其中當然不能排除消費稅制度變化所產生的限制、引導功效,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實施一系列節能減排稅收政策所展示的具體成果。同時值得一提的是,自2006年起,消費稅收入規模也大幅提高。2006—2011年間,消費稅收入每年增長速度均超過1526%,其中2009年由于燃油的稅率大幅提高的緣故,增長速度更是高達8534%。在消費稅增收額中,貢獻最大的當屬來源于成品油、小汽車、卷煙和酒類消費品的收入,2008年和2009年四品目消費稅的增收額占消費稅總增收額的比重分別為95%和985%[1]。可以說,僅此四個品目便已相當程度地“染綠”了消費稅,使之成為了加強環境保護、促進節能減排的一個重要的綠色稅種。

(二)消費稅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剖析

雖然現行消費稅在組織財政收入、倡導環境保護和調節收入分配諸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明顯成效,但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消費稅制度中尚存在著諸多問題,在發揮其促進環境保護功效方面仍有許多值得改進之處,這主要表現為如下三個方面:

1消費稅稅率設計中的缺失與不足

現行消費稅制分別按照多元化應稅消費品產品結構、價格水平和性質的不同,設計了包含定率和定額兩種稅率形式的產品差別稅率。其中,對卷煙和白酒設有兩種稅率形式,并按復合計稅方法計稅;對啤酒、黃酒和七種成品油采用定額稅率從量計稅;對其他應稅消費品均適用比例稅率從價計稅。盡管消費稅的稅率設計采用了多樣化的模式,且已歷經數次合理化的調整,但從我國目前尚未開征專門的環境稅的具體現狀考慮,既有消費稅的稅率水平仍然顯得偏低,更難以勝任促進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的職責。從這個意義上講,進一步優化消費稅稅率的空間依然較大。

(1)從各種能耗品之間的稅率對比角度看,稅率設計中的不足之處導致政策取向的某種偏差?,F行消費稅制所針對的能耗品大致涵蓋小汽車、摩托車和機動艇等。按照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的要求,理應對小汽車和摩托車依其排量大小的不同分別設置差異化的稅率檔次。然而,目前針對這兩種能耗品所采用的稅率設計方式卻不夠嚴謹和協調。例如,游艇和大排量乘用車應該同屬富裕人群消費的能耗品,但目前游艇適用的消費稅率為10%,而即使大排量乘用車的最高適用稅率也不超過40%,兩者相比較,前者的稅率明顯偏低。除此之外,對于10升及以下排量的汽車,其消費稅適用稅率為1%,而對于250毫升排量(明顯低于10升排量)及以下摩托車的消費稅適用稅率卻為3%,而對于超過250毫升排量的摩托車,其消費稅適用稅率則為10%。一般情況下,小汽車的排量會明顯大于摩托車,但現狀是,小汽車所適用的消費稅率卻大大低于摩托車。諸如此類政策措施導向偏差問題的存在,不利于達到提高環境保護效率的目標,也與公平稅負的原則相背離。

(2)部分資源品的適用稅率偏低。在現行消費稅制度下,應納消費稅的資源性產品包括實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和成品油。對于實木地板和木制一次性筷子本應課以較重的消費稅,以限制其消耗和使用,從而有助于節約森林資源、保護人類的生存環境,但目前這兩種木制品的消費稅適用稅率卻僅為5%,偏低的稅率顯然難以起到應有的保護森林資源的作用。對于成品油,目前對其采用定額稅率、從量征收的方式。其中,油、汽油、石腦油、溶劑油的定額稅率為1元/升,柴油、航空煤油、燃料油為08元/升,而含鉛汽油則為14元/升。成品油是不可再生的化石燃料,相比之下,許多國家均對這種資源課以較高的稅率。按當期匯率測算,澳大利亞、韓國和日本的相關稅率分別為163元/升、287元/升和407元/升,歐盟成員國的平均稅率達到448元/升,均明顯高于我國的相關稅率;在美國,雖然在一般消費稅中按081元/升的較低稅率對燃油課稅,但在燃油使用環節也對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的排放課以環境稅[3]。在成品油稅率偏低、未能按含硫量或燃油效能差異分別設置、實施不同稅率的情況下,消費稅本來所特有的鼓勵節能減排技術開發和使用的功效也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

(3)就某些商品而言,其定額稅率設計缺乏相應的彈性,導致消費稅的導向作用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對啤酒、黃酒和成品油依照單位稅額采取從量、定額方式的計稅,其優點是易于計算、便于操作,但缺點則是稅率的彈性機制不足。以啤酒和黃酒為例,雖然十年來其市場價格已翻了數番,但其所適用的稅率卻仍然是1994年制定的單位稅額標準。這意味著,當處于物價上漲、通貨膨脹的時期,如果不能及時對單位稅額進行適當調整,那么此類消費稅的收入就難以隨著物價的上漲而同步地增加,這勢必削弱消費稅的組織收入功能和對消費的引導作用。

2消費稅征稅環節設計中存在的弊端

本文中所論及的消費稅生產環節,主要包括生產銷售、生產自用、委托加工和進口(可視為境外生產)等諸環節,適用于除金銀首飾、鉑金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外的其他所有應稅消費品。在征稅環節設計方面,我國的消費稅具有明顯的單一性特征。按照現行消費稅制度,除對卷煙在生產和批發兩個環節兩次征稅之外,對其他所有應稅消費品均實行“稅不重征”的辦法,僅在其生產或者流通環節中的某一個環節實施一次性征收;對金銀首飾、鉑金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等應稅消費品,則后置為零售環節征稅。關于消費稅征稅環節的設計,更多的是從便于稅收征管的角度進行考慮的。對這三個征稅環節加以比較分析后可以發現,在批發和零售環節課征的好處是有助于實現消費稅的應收盡收,減少稅款的流失,

這一特點在零售環節課征中體現得尤為明顯。但其缺點也很明顯,具體表現為在納稅人眾多的條件之下,消費稅將面臨管理方面的難題,從而使消費稅的調節作用大打折扣。有鑒于此,我國目前除了對壟斷經營的卷煙和特許經營的金銀首飾、鉑金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選擇在批發和零售環節征稅之外,對其他所有應稅消費品的征稅均設定在生產環節。在生產、批發、零售三個環節當中,選取生產環節征稅時所面對的納稅人相對集中,征收管理比較容易,能夠充分發揮消費稅的調節和引導作用,而且也便于稅款在生產流通的首個環節及時入庫。然而對于從價計稅的消費品來說,選擇在生產環節征稅也難免會存在一定的弊端,即如果缺乏有效、嚴格的監督約束,那么,有可能在客觀上為納稅人利用關聯轉讓定價進行稅收規避提供可乘之機,進而造成消費稅調節功能的弱化、導致消費稅稅收收入的流失。目前,這種逃避消費稅的現象在化妝品、煙、酒、小汽車、摩托車等行業中普遍存在。稅務部門除對卷煙和白酒行業制定了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之外,對于其他各種消費品尚缺乏有效的對策和管理辦法。

3“綠色稅目”所涵蓋的范圍有待進一步增加

在現行消費稅稅目中,有10個稅目、23種消費品與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直接相關,其中包括3個能耗品稅目(小汽車、摩托車和游艇)、3個資源品稅目(實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和成品油)和4個環境污染品和有害品稅目(鞭炮焰火、煙、酒及酒精和汽車輪胎)。綠色稅目涵蓋的范圍有限的狀況,已經難以適應資源環境保護、經濟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提高的客觀要求。當下,我國的臭氧層物質消耗量以及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均已位居世界的前列[4],農用薄膜和塑料包裝物使用所產生的白色污染狀況也令人堪憂[5]。在這種條件下,僅按10個稅目對23種消費品課征消費稅,其調節作用和影響范圍就顯得偏小、狹窄。為了配合進一步實施環境保護及節能減排政策措施的要求,更多資源品和環境污染品,包括建筑裝飾材料、含磷洗滌用品、高檔紙和煤炭制品、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用品(如包裝物、塑料袋、餐飲用品)、電池以及各種其他污染性電子產品等,均有必要納入消費稅的征稅范圍之內。

三、環境保護視角下深化消費稅制度改革的原則考量

深化消費稅制度改革,是整個稅收制度改革的有機組成部分,同時也應該體現國家的長遠發展政策與規劃。筆者認為,消費稅改革的再次深化,須著力突出其促進環境保護、支持節能減排的作用,在發揮消費稅調節收入分配和組織收入功能的同時,也使消費稅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綠色稅種。在這一過程當中,需要周全地考慮到多方面的影響因素,進一步明確應遵循的若干基本原則。

(一)與環境保護相關稅收體系的整體布局相協調

國內外的理論與實踐已經證明,稅收是環境治理中行之有效的重要經濟手段之一,其獨特作用也是不可或缺和不可替代的。我國雖然沒有設立專門的環境稅,但所開征的多個稅種中均包含著與環境保護有關的稅制要素內容,在相當程度上體現了國家的節能減排政策。其中,一是包括以重稅所體現的消費稅、資源稅、關稅和車船稅政策,二是包括以減免稅優惠所呈現的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政策。可否通過對現有稅種的改革和完善,將其務實地整合為一個環保類稅收體系從而服務于保護環境目的,不失為今后稅制改革中的一個亟待探究和解決的課題?;谀壳暗亩愔企w系,以促進環境保護為目的,消費稅改革的著力點應落在如何將污染環境、不可再生的資源產品納入征收范圍之內。因此,消費稅改革是屬于增稅性質的改革,在結構性減稅過程中,應本著“收入中性”的原則,與減稅改革相契合,在課稅要素優化設計中注意使之與環境保護稅收體系的整體布局相協調。

(二)與國際通行的環境保護稅制相接軌

實施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是一種典型的具有強烈外部性特征的國際性公共產品。這在很大程度是由于同在一片天空下,一個國家污染排放會影響到別的國家,而一個國家的資源退化或過度消耗也會直接和間接地涉及到他國的利益。這意味著,在環境保護問題上很難有所謂“避風港”或世外天堂。為了面對和解決這一國際性課題,歐盟各國、美國、日本等許多發達國家紛紛將政府稅收作為改善環境的有效手段,有的國家甚至單獨開征針對性的專門稅種(如碳稅、污染排放稅、機動車稅等)。環境保護性稅收的課征,有可能直接抬高相關產品的生產成本,也可能間接地促使生產者為減少排放轉而采用成本更高的技術工藝。如果已實施和未實施環境保護稅國家的相關產品一同參與國際競爭的話,當其他條件不變時,其結果必然是前一類國家的公司因成本劣勢而失去一部分國際市場份額,并讓位給未開征環境保護稅國家的公司,使其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置身于不利地位,而使后一類國家在國際競爭中獲利。當然,這種非合作式的零和博弈不可能始終維持下去,從長遠角度看,取而代之的必然是各個國家均順應潮流和規律,在環境保護領域采取方向一致的對策措施。鑒于環境保護性稅收對國際競爭力影響的日益擴大,我國在包括消費稅在內的環境保護類稅制的優化設計中,需要充分考慮經濟全球化的因素及其影響,一方面注重維護國家和利益,另一方面也應該保持與國際通行規則的接軌,處理好國際利益關系協調的問題。

(三)在注重環境保護效率的同時兼顧收入分配公平

由促進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的角度來看,優化消費稅制度設計的著力點應集中在強調提高環境保護效率,應對消費品所可能產生的負外部性方面,即通過其外部成本的內部化,對不合理的經濟行為加以矯正,達到優化和改善環境的目的。在秉持“環境友好、資源節約”理念的同時,也需要清醒地認識到,正確地引導消費、調節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也是消費稅固有的內在功能。優化消費稅制度設計不僅應注重提高環境保護效率,同時也必須顧及到消費稅的“累退性”特征及其對收入公平分配問題所帶來的各種影響。在選擇確定消費稅的征稅對象時,應盡量回避大眾性的一般消費品,即使因環境保護需要確實應該予以課稅,也可以在稅率設計過程中考慮對無替代品的應稅消費品施以較低的稅率;對所謂高檔消費品理應課以重稅,但同時須在稅率設計方面注意對那些采用節能減排技術的應稅消費品實行區別對待的政策措施。消費稅與增值稅之間的配合,重在發揮其在調節生產和消費方面的功效。按照效率、公平原則相結合的客觀要求,應盡量避免或減少設置消費稅的優惠規定。

四、對策思路及具體措施分析

以上述三項原則為基礎,在深化稅制改革的過程中,應加大運用消費稅促進環境保護的支持力度,從逐步擴大征稅范圍、合理調整稅率結構和強化征管三個方面入手,采取一系列切實有效的對策措施。

(一)優化消費稅稅率設計

消費稅稅率的設計體現著消費稅調節的縱深程度,其稅率的調整須適當、有序、穩步地進行,既應充分表達作為征稅者的政府部門在促進節能減排、加強環境保護和合理使用資源方面的意圖,又要避免因征稅而可能出現的影響生產發展和抑制正常消費行為的副作用。為達到這一目的,首先需要構建消費稅定額稅率的適時調整機制。我國現行的對啤酒、黃酒的消費稅適用稅率明顯偏低,而且已歷經十余年時間未作任何調整;對于汽油、柴油、油、溶劑油、石腦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其消費稅的適用稅率雖然在3年之前進行了一定調整,但在近年來國際原油期貨價和現價總體上漲的背景之下,既有稅率仍然偏低,調高的空間依舊存在。從歐盟國家的經驗和做法來看,對于按照定額稅率征收消費稅的商品,通常會與商品價格變動之間建立起有機的聯動關系,從而充分釋放消費稅對消費的引導功效。與單純地提高單位稅額標準相比較,一個不斷提高稅率標準的調增機制,更有利于在事先形成節能減排、鼓勵或限制消費的政策導向。因此,應根據十余年來啤酒、黃酒價格上漲幅度的變化情況,對消費稅的適用稅率進行必要的調整。以啤酒為例,假設啤酒價格上漲了3倍,考慮到啤酒消費的大眾化和承受能力,可按1倍的幅度提高稅率,即將甲類啤酒由250元/噸調整為500元/噸、乙類啤酒由220元/噸調整為440元/噸。對于成品油,可參照國際經驗按含硫量進行稅率細分,除對低污染、高效能燃油保持較低稅率外,與燃油市場價格變化建立起聯動機制,適當提高其稅率[6]。這不僅有助于刺激對節能機動車的需求,推動節能機動車的研發、生產和消費,而且也利于引導燃油的節約使用。其次,為了避免或減少在消費稅制度中設置稅收優惠政策,對值得鼓勵發展的、運用節能減排技術達到低污染排放標準的小汽車,設置相應的排氣量折合標準并按適用稅率征稅。從協調乘用車和摩托車適用稅率標準差異的角度出發,可考慮將排氣量低于250毫升的摩托車的消費稅適用稅率調低為1%?;谒饺孙w機和游艇均屬于高檔消費品的具體情況,可以將私人飛機的消費稅適用稅率設為20%甚至更高,將游艇的適用稅率由現在的10%提高至20%。鑒于實木制品與森林資源之間密切的關聯性,可將實木高檔家具的消費稅適用稅率設為10%,將木質一次性筷子和實木地板的適用稅率由目前的5%提高至8%。

(二)強化對生產環節從價計征應稅消費品的稅收征管

根據前已論及的選擇在生產環節課征消費稅所具備的獨特優勢,筆者認為,應該維持在生產環節對應稅消費品(特別是具有環保性質消費品)進行課稅的做法。針對在生產環節按計稅價格課征消費稅時可能出現的轉讓定價問題,筆者建議以《消費稅暫行條例》和《稅收征管法》中明確規定的反避稅條款為依據,參照對卷煙實行征稅的管理辦法,頒布實施對其他各種應稅消費品的規范性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全面、充分地采集應稅消費品批發和零售各環節的價格信息,設定最低的計稅價格

我國目前已經對機動車設有最低計稅價格。并適時、適度地加以調整,在此基礎上確定計稅價格??梢栽O想,經過稅務機關的努力,完全能夠通過加強稅收征管的方式最終解決生產環節中存在的避稅問題,從而不必將征稅環節由生產環節轉移至批發或零售等其他環節。

(三)增加“綠色稅目”的覆蓋面,推進消費稅的逐步擴圍

就消費稅的征稅目的而言,是以選擇的特定消費品為征稅對象。如果以促進節能減排和強化環境保護作為課征消費稅的重要目標,那么從原則上講,各種類型的污染性、資源消耗性消費品和部分能耗品均應被納入到消費稅的課征范圍之內(如圖2所示)。

然而,考慮到社會承受能力和消費稅實際征收管理中的可操作性等實際情況,可依照先高檔(如高檔實木家具、私人飛機)后普通、先國際(包括與碳排放有關的消費品)后國內的原則,漸進地增加“綠色稅目”的覆蓋面,推動消費稅的逐步擴圍。具體的改革對策是:以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發展低碳經濟為契機,在既有稅目的基礎上,將私人飛機、高檔實木家具(可參照高檔手表設定具體的執行標準)納入消費稅的稅目當中。經過調整之后,具有環境保護意義和節能減排導向的稅目將增加至如下12個:(1)煙,包括卷煙、雪茄煙、煙絲。(2)酒及酒精,包括糧食酒、薯類白酒、黃酒、啤酒、其他酒、酒精。(3)游艇,主要用于水上運動和休閑娛樂等非牟利活動的各類機動艇。(4)木制一次性筷子。(5)實木地板。(6)鞭炮、焰火。(7)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腦油、溶劑油、油、燃料油、航空煤油。(8)汽車輪胎。(9)摩托車。(10)小汽車,包括乘用車、中輕型商用客車。(11)私人飛機。(12)高檔實木家具。在上述稅目的基礎上,待時機成熟之后,可再將大貨車及大客車等能耗品,含磷洗滌劑、廢舊電池、廢舊手機、氟利昂家電產品等污染環境的日常消費品,一次性包裝物、一次性餐具、一次性塑料袋等不可回收、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產品納入消費稅的征稅范圍。

參考文獻:

[1]財政部官方網站: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shuju/

[2]鄧江,吳劍波能源消費彈性系數與國內替代能源預期[J]生態經濟,2009,(2)

[3]國家稅務總局稅科所課題組基于可持續發展的中國消費稅制改革[J]環境經濟,2010,(5)

[4]陳留平,張世超關于我國現行消費稅制改革的思考[J]會計之友,2011,(9)

成品油消費稅范文6

此前的3月26日,發改委宣布分別下調汽、柴油價格每噸310元和300元。同時,公布完善后的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將調價周期由22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取消4%的調價幅度限制,并調整掛靠油種。

新油價機制是否能夠解決過往備受詬病的“漲快跌慢”、“漲多跌少”問題?長期而言油價會否如公眾所愿真正出現下調?就此,多位專家在接受《中國經貿聚焦》雜志記者采訪時表示,新機制主要著眼于解決油價調整的時滯問題,使國內油價變化與國際市場聯系更為緊密,但其與老機制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并不能起到降低油價水平的作用,更不會改變市場的壟斷格局和解決市場化的問題。

改變國內外市場脫節

據悉,原有定價機制自2008年12月出臺以來已運行了4年多時間,其間,國家對成品油價格進行了10降15升共25次調整,基本理順了成品油價格關系。但老機制在運行過程中也暴露出調價周期過長、容易產生投機套利行為等問題。

“‘22+4%’的定價機制是在金融危機國際原油價格沖高回落后制定的,但實行后缺陷也非常明顯。22個工作日的時滯是被批評最多的,加上4%的限制,客觀上導致了漲多跌少的現象,因為同樣是4%,漲和跌從凈數值上講是不一樣的(例如,從100美元上漲4%,只需漲4美元至104美元;而從104美元下跌4%,需要跌4.16美元。這直接造成了油價上漲容易下跌難的事實)。且每次在油價有調整預期之前,都會出現超調,即石油供應單位惜售或是市場瘋搶的現象?!睆偷┐髮W能源經濟與戰略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吳力波教授告訴《中國經貿聚焦》記者,因此外界一直在呼吁調整上述定價機制。

此次新定價機制從縮短調價周期、取消幅度限制和調整掛靠油種等方面進行了調整和完善。同時規定,汽柴油價格變動幅度低于每噸50元時,不作調整,納入下次調價時累加或沖抵(注:4月10日,新機制運行后的首個調價日,即因該原因油價未作調整。);當國內價格總水平出現顯著上漲或者發生重大突發事件,以及國際市場油價短時間內出現劇烈上漲等特殊情形需要對成品油價格進行調控時,由國家發改委報請國務院批準后,可以暫停、延遲調價,或縮小調價幅度。

外界普遍認為,新機制相較過去進步了一大步,一方面,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將因此更頻繁,將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之前國內油價“漲快跌慢”、“漲多跌少”的現象,改變原機制下調價方向與國際油價變化趨勢可能脫節的現象,國內油價能更靈敏、更準確地反映國際油價變化;另一方面,油價調整方向和幅度預測難度加大,有利于遏制市場投機套利。

在吳力波看來,這是對去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加速資源品價格改革和十提出的生態文明建設的回應。而從經濟層面來說,盡管價格改革通常會選擇在價格較低時進行,但油價已經不可能再回到2002年開始上漲前的30-40美元/桶的水平,未來80-100美元/桶將是常態。同時,中國經濟復蘇的跡象相對明顯,國內通脹壓力也較小,在此情形下推出成品油新定價機制,時機上比較具備。

神秘的掛靠油種

不過,新油價機制并不公布調整后的掛靠油種,這也引發外界對其透明度的質疑。

此前,老的調價機制所參照的三地原油是:布倫特、迪拜和辛塔原油,其被認為已不適應現在原油進口的需要。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中國共進口原油2.71億噸,同比增加6.79%,原油對外依存度達57.9%,進口來源地排名前三的地區分別為中東、非洲和歐洲。

隆眾石化網分析師潘雪錚認為,布倫特原油作為全球原油市場重要定價標桿之一,將繼續作為中國成品油調價機制的重要參照標桿而保留。中國每年進口原油約有一半來自中東,中東地區原油計價主要參照迪拜原油價格,因此,迪拜原油也將繼續作為新定價機制的重要參照標桿被保留。而辛塔原油是亞洲地區原油計價的參照標桿之一,但隨著中國從亞洲國家進口原油數量不斷下降,從阿曼進口原油數量逐年增加,阿曼原油可能會取代辛塔,成為新的掛靠油種。

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張國寶4月6日在海南博鰲還透露,新油價機制并未掛靠WTI油價(美國西得克薩斯輕質石油)。吳力波就此對本刊分析稱,由于近年來美國頁巖油氣開采和天然氣市場發展,布倫特原油相對WTI的溢價越來越大,在此情形下將WTI放入掛靠油種可能不是很合理。但WTI的金融屬性非常強,而現在國際油價和金融市場的波動緊密關聯,因此,也有學者認為應該納入WTI。

“任何不以公開定價公式為手段的成品油定價新機制,都是‘耍流氓’?!?月26日晚間,當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公布之后,國內的某能源研究員將其MSN簽名改成了這句話。在該研究員看來,不公開核心的定價計算公式內容和掛靠的油種,這意味著僅僅是調整時間得到縮短,外界仍然無法對發改委能否及時調整油價、是否調整到位、為何如此調整構成事實監督。

卓創資訊分析師胡慧春則對《中國經貿聚焦》記者表示,不公布調整后的掛靠油種和定價公式,主要是從國家能源安全角度考慮,避免外界炒作這些油種,導致中國的經濟運行成本上升。

油價水平不可能降低

更關鍵的是,新定價機制總體框架并沒有改變,無法破除壟斷和解決整個產業的市場化問題。

新機制出臺后,政府在成品油定價中的角色仍舊是主導和監管兩者合一,而真正市場化應該是企業自行調整價格,政府只是監管的角色。

“這個改革肯定是不徹底的改革。在成品油價格改革過程中,如果市場結構不改變,光改定價機制,其實是治標不治本。”復旦大學吳力波教授對《中國經貿聚焦》記者進一步解釋說,目前國內成品油市場是一個自然壟斷市場,特別是上游基本是雙寡頭(中石油、中石化)的結構,下游也是寡頭競爭的局面。在這種情況下,即便市場化也并不意味著競爭和效率的提高。

而由此,油價水平也不可能降低?;趪鴥瘸善酚蛢r格形成的基本公式:進口原油價+生產成本+流通費用+適當利潤+稅收,在國內石油行業壟斷格局沒有打破的情形下,此次出臺的新油價機制解決的只是國內外油價脫節的問題,而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需要進一步市場化,也就是真正由競爭來形成油價這個關鍵問題。

甚至還有觀點稱,從此次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內容看,油價或不但不會如公眾所愿出現下跌,反而會重啟上漲之路。

據測算,按現油價水平,即便發改委不上調煉廠合理利潤區間,在保證煉廠不虧損的情況下,汽柴油價格也需逐步微調上升約0.3元/升;若調節這一區間,則需上調0.45元/升。此外,因環保問題,今年管理層極可能推進成品油標準提升,這將導致汽柴油價格再漲0.2-0.3元/升。

市場化改革方向

多位專家均對《中國經貿聚焦》表示,下一步改革的方向應是提高成品油定價的市場化程度,逐步由政府定價向市場化過渡。同時,作為油價組成的一部分,稅收亦有調整空間。

吳力波告訴本刊記者,一直以來,原油進口成本、煉化成本、運輸分銷成本以及稅收等,都是沒有公開的,而真正市場化、有效的定價機制應在充分公開各環節的基礎上再進行設計。為此,一種可行的倒逼機制就是引入一些能夠進行公開透明經營的主體,比如,將原油、成品油進口權放開(目前只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和珠海振戎等少數國有公司擁有原油進口權),讓更多非國有資本進入,它們將倒逼壟斷企業,使其成本和價格更接近市場的真實水平。在分銷和流通環節也需引入更多主體,因為一體化經營最容易造成壟斷和價格不透明。

另一手段是推出原油、成品油期貨市場,至少先盡快推出原油期貨市場,在市場調整不斷增加情況下提供一種市場避險工具,而且期貨市場是完全公開的市場,其能夠最大限度實現價格發現的功能,通過期貨市場可以影響現貨市場,使得現貨市場價格趨于理性。

此外,不僅要改革油價形成機制,電力、天然氣等其他能源價格改革也要聯動,多種資源品都應形成合理的比價機制。這是系統化的改革。

除了以進一步市場化推動油價形成機制的完善之外,卓創資訊胡慧春還認為,目前油價中的消費稅征收等也可進行調整。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