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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概論范文1
作者:汪火良
《法學概論》是一門基礎課程。設置這門課程的目的是要使非法學專業的學生掌握一些重要的、基礎性的法學知識,為學好各類非法學專業課程打下基礎?!斗▽W概論》又是一門綜合性的法學課程,是對法學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識的概要論述,其內容包括法學基礎理論、以憲法為核心的我國各個主要部門法律和國際法的基礎知識。本門課程所具有的基礎性和綜合性使其知識內容在廣度上和深度上都同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所開設的各門法學專業課程存在明顯的不同,呈現出覆蓋面廣、基礎性強的特點。它能夠根據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發展,不斷吸收部門法學的理論信息,并將國家新制定的且與各部門法實踐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與司法解釋等規范性文件及時地納入該課程體系中,使學生能夠及時了解和掌握新的理論信息和法律信息,體現了與時俱進的精神,具有鮮明的時代特性。
師范院校開設《法學概論》課程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尤其是針對師范類非法律專業本科生,該課程的設置更要注意其適用性、有效性和整合性。適用性要求該門課程的設置與教學目標、教學大綱和教學規律相一致,能夠應用于課堂教學;有效性要求該門課程的設置目標與教學實踐的效果呈正價值;整合性要求對教學中出現的各種要素進行分析、評價、綜合及平衡。以此價值目標為參照,我們在教學過程中應遵循教學規律,結合學生實際情況和教學環節實時地進行教學的調整和變革尤為重要。
一、以課程結構的調整為突破口,整合“KAQ”人才培養的內容模塊
關于課程結構的調整,我們擬從課程內容結構和課程素質培養方案兩方面進行。
《法學概論》課程內容設計一般分三大板塊:一,總論(法理學);二,分論(實體法學和程序法學);三,國際法學。亦有把以上第二大塊的內容分開并列為實體法學和訴訟法學,其目的是為了凸顯針對性和實用性,從而形成四大板塊的結構。(1)從體系上看,《法學概論》教材內容幾乎覆蓋了我國法律體系中的法律部門。這就從更高的程度上要求學生全面掌握法律知識。因此,給學生打下廣博的法學基礎知識就成為該課程的目的性要求。但對師范類非法學專業學生而言,這樣的“大而全”的內容設計顯得不切實際,在教學過程中出現“貪多嚼不爛”的消化不良癥。雖然我們要求師范類非法學專業學生掌握廣泛而全面的法學理論知識,但這只是從應然的層面上來講,在實際的教學教育過程中,我們國家的師范高等院?;倦y以達到這一要求和指標,再加上教學時數的限制,這一教學目的更難以實現。(2)因此,在實際教學中,往往需要對這一完整的體系內容進行調整,各學校結合當前學生的現狀進行有選擇性地整合。實際上各高師院校也是如此做的。我們結合本校學生的實際情況,在不違背教學目的和教學規律的前提下對《法學概論》課程的內容進行了相應的調整,以期建立一個更為科學合理、更為有效的課程培養體系。
首先,我們注重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實踐的互相搭配,構筑一個培養學生全面發展的內容體系,力圖克服章節內容的封閉與不足,整合并優化學生的知識結構。為此,在《法學概論》課程的教學規劃中我們還是保持了三大塊的內容體系的完整性,改變了過去不重視國際法學的現狀。其次,我們結合知識更新的時代性和開放性,對《法學概論》課程的內容在某些章節上進行了整合與調整,并在實際講授中有所側重。比如,法學理論部分的內容,我們重點放在講授法理學和憲法的基礎理論。法理學中側重對法的概念、淵源、產生和發展、范疇論和關聯論、法治論等的講解。這樣,既體現了基礎理論的基礎性又不失基礎理論的前沿性和更新性,更主要的是保持了時代性。另外,我們牢牢把握刑法學和民法學這兩大塊法學主干部分,側重向學生講授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并注重用理論去解決實際的案例,從對案例的分析中抽象出理論。注重案例分析的典型性和代表性,精當而不流于空泛。同時,在內容上不回避熱點問題。涉及行政法、經濟法、勞動法、環境法的一些現實熱點,我們事先布置學生預習這些部門法的基本知識并利用網絡搜集相關信息,由任課老師主持辯論或討論,或者就某一問題撰寫小論文。
培養知識(Knowledge)、能力(Ability)、素質(Quality)三位一體的高級應用型專門人才(簡稱為“KAQ模式”)實為時代的要求?!斗▽W概論》課程的中心內容是要提高師范類非法學專業學生的法律素養,培養學生的公平正義觀和清正廉潔的職業道德。我們要徹底改變過去狹口徑的“深井型”內容體系結構,培養學生具有適應社會、開拓進取、勇于創新的良好素質,真正走出“專業教育過窄、文化淘冶過弱、共性制約過強”的誤區。為達到此目的,我們設置了有自己特色的課程培養素質方案。這就是,以知識積累為基礎;以能力提升為關鍵;以素質發展為依歸。
(一)柔性課程內容設置,形成知識、能力、素質并重的“KAQ”人才培養的內容模塊。
法學概論的教學要求從該門課程的本質上、整體上全面地相互聯系地進行。我們要從更高的角度、更寬的視野和以全球化的挑戰眼光來科學地整合《法學概論》課程教學內容,統一協調地發揮整體功能。在此,強調注意一點的是:要注意內容之間的銜接,區分基本內容與衍生內容,提高內容綜合化的程度,以少量有限的內容來覆蓋日益增長的知識面,力爭避免內容重復與脫節。從而在內容結構上形成如下格局:法理學和憲法學的內容構成該課程教學內容的基本理論平臺;刑法學和民法學的內容構成該課程教學內容的主干部分;訴訟法學構成該課程教學內容的實踐部分。
(二)加強旨在培養創新能力的實踐內容。
《法學概論》課程教學的實踐環節主要有如下基本形式:一、實踐性法律內容體系,包括法律診所、模擬法庭、疑案分析與抗辯等。二、實習內容體系,主要指司法實習內容。三、社會實踐內容體系,主要包括社會調查、法律咨詢等服務項目。三大體系應有機結合,貫穿該課程學習的整個過程。但是對于非法學專業學生而言,進行司法實習不具有現實性,因此,這一環節能力的習得往往靠法律實踐性內容來完成。如法律診所教育、模擬法庭演習、疑案分析與抗辯等途徑。實踐性內容要求以理論知識促進學生實踐活動,以學生實踐活動來消化和理解所學的知識。其重心在于培養學生創造性地解決問題的能力。實踐性內容改變了學生被動接受知識的狀況,能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激發學生的好奇心,培養學生勇于探索、敢于批評的科學精神。
(三)建立以道德素質為方向保證,以文化素質為必要前提,以職業素質為基本要求的課程素質培養方案。
(3)素質作為KAQ模式的結構要素之一,包括道德素質、文化素質和職業素質。師范教育也是一種職業教育,培養師范生高尚的教師道德是成才的關鍵。同時,師范生要擔負起傳道、授業、解惑之職能,必須具備較強的文化素質。師范生只有具備不斷學習的能力和掌握再學習的方法才能不落后于時代,才能擔負教書育人的重任。知識經濟時代,知識應用和知識創新離不開人這個主體及主體素質。所以素質結構必須以人的全面發展為首要目標,實現智能主體與人格主體的統一,做事與做人的統一,求知與修養的統一。KAQ模式培養的人才不僅僅是“機器人”,而且是道德人。高師教育人才培養目標不僅要具備職業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而且更要具備遠大理想、高尚情操、健全人格、奉獻精神等全面素養。我們非法學專業師范畢業生直接面向基層教育,他們要在中學承擔起教書育人的重任。因此,培養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是我們的當務之急,也要求我們開好《法學概論》這門課程。
二、以學生能力培養為目的,銳意進行教學方法改革
在KAQ人才培養模式中,學生能力的培養是關鍵,“一專多能”是我們培養學生的既定目標。“一?!笔菍W生專業能力的基本要求,“多能”則是要求學生全面發展,在學校儲備將來進入人才市場博弈的能量。為此,我們著重進行了培養學生理論思維能力和實踐能力的課程教學的探索。
恩格斯曾告訴我們:“一個民族要想站在科學的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沒有理論思維?!庇说年P鍵是培養學生的思維能力。為了培養學生理論思維能力,本課程采用如下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主要有:
(一)統觀全局法。
統觀全局教學法就是要培養學生整體觀念,善于從大處著眼。法學概論的教學是從該門課程的本質上、整體上全面地相互聯系地進行教學。教師在該門課程的教學上應有一個全局的觀念。我們反對教師把該課程中的諸多部門法生硬地拉出來,然后進行裁剪式地選取適合自己教學口味的章節來講授。不僅《法學概論》這門課程是一個完整的體系,就是每一個模塊中的任一單元也是自成體系。這就要求在教學中要把握全局,從更高的角度、更寬的視野和以全球化的挑戰眼光來科學地整合《法學概論》課程教學內容,統一協調地發揮整體功能。教師對教材體系和課程內容的科學處理態度和全局觀念無形中起了一個示范的作用,必然影響到學生,對培養學生如何對待教材和如何備課都將產生積極效應。
(二)歷史分析教學法。
以史為鑒,可以知興替沿革。該教學法從發展和變化的觀點出發,歷史地現實地分析法學理論和各部門法學的相關法律制度的過去、現在以至未來的趨勢,即考察其全過程,不使之處于凝固或靜止的狀態。誠然,我國法治建設處于不斷的發展過程中,每一時期的法律制度都是該時期政治、經濟、文化狀況的反映,這些因素也必然地反映在法治建設的理論研究中。因此,我們在教學中盡可能對每一個問題采取歷史分析教學法,實際就是一種動態教學法。這種教學方法在現今的教材中已經得到較好的體現,具體到某一理論或某一制度基本上有一個歷史的追溯與回顧,這樣有利于讓學生在學習中不但能知其然而且能知其所以然,有利于從更深的層次把握課程內容,領會教材精神。
(三)比較分析教學法。
比較分析法首先要找到比較點,即要求事物具有可比性。《法學概論》這門課程內容龐雜,要想清晰把握,在教學中運用比較法必不可少。在該課程的教學中,我們大體從如下比較點進行。如宏觀比較與微觀比較、功能比較與概念比較、動態比較與靜態比較、歷史的文化的比較與單純法規的比較、比較的步驟等。(4)通過這些比較可以深入了解法學理論和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以及與其它事物的異同之點,從而分辯優劣,決定取舍。還有通過對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相關法律制度的比較、大陸法系之間相關法律制度的比較、本國不同時期相關法律制度的比較,使學生不僅了解國內法律制度,也能了解外國法律制度;不僅了解現時制度,也能了解歷史上存在的相關制度。這種教學法在教學過程中收到了開闊學生思維、鞏固基礎知識和加深法律理念的良好效果。
(四)實證教學法。
法學概論雖然包括眾多的法律部門,但決不是空洞的大雜燴。在教學中必須和中國以及外國的法律實踐結合起來,因此我們采用了實證教學法。一是在教學中貫穿大量的法律法規,二是在教學中引用大量的案例進行分析,以此來加強學生對相關部門法理論的理解。這樣來培養學生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基礎上得出分析結論,防止草率和主觀臆斷。
法學概論范文2
關鍵詞:法律行為 理性法學派 歷史法學派 羅馬法學派 日爾曼法學派 理解與意義
人們對邏輯的渴慕,把法學變成了數學,這不僅是錯誤的認識,而且還會誤解法律。生活不因概念而存在,相反,概念因生活而存在。有權存在的,不是邏輯,而是生活、社會關系的需求以及對正義的感知;邏輯的可能或不可能都不是物質的。
-----耶林[1]
一 問題及其限定
一個比較法上的爭議問題
“法律行為”(Rechtgeschaefte)一詞是德國學者創造的法律術語。在英美法中找不到相應的詞語。[2]法律行為理論在大陸民法的位置極其顯赫。它被譽為“民法規則理論化之象征”;[3]“大陸法系民法學中輝煌的成就(the proudest achievement)”。[4]龐德也指出,在羅馬法中,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媒介是“行為”。在大陸法系,這種“行為”主要是指法律行為。而在英美法,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主要是“關系”。[5]
如此重要的一個制度,在部分學者那里卻遭到了猛烈的批判。這里以茨威格特和克茨《比較法導論》第2卷為例。在這本書中,他們猛烈地批判了法律行為制度:
學者貢獻的法律行為原理的作用并不像我們想象的那么大。在法律行為這一概念中,所有的交易只有一項因素是共同的,即“表示”(declaration)。但是,用法律行為來囊括所有的意思表示,這些意思表示是與物權移轉行為(real acts)(比如德國法上的動產交易)、雙務(synallagmatic)合同、財產讓與行為、影響家庭身份的行為、有法律效力的單方意思表示聯系在一起的,法律行為這一概念是概括不了的(overstrained)?!瓕W習德國法的外國學生可能首先就要問:這些不同層次的抽象化之間的差別是不是真的必要。如果不訴諸如此一個整全的特別概念,是不是就不能處理相關材料、敘述相關規則了呢?有必要把法律行為、意思表示、合同和要約(合同的組成部分)區分開嗎?……用比較法上的功能方法看,法律行為不是一個有用的工具。
“法律行為”是德國法上的一個人為概念。它雖然有闡釋和體系化價值,但作為一個認知工具(a perceptual tool),它對于私法的社會秩序而言,并不是非常有用。[6]
德國法學家烏拉沙克(Wlassak)也意識到,法律行為是一個“真正的灰色理論的產物”(richtiges Geschoepf)。著名民法學家弗盧姆也贊同這種觀點。[7]
從立法上看,除了英美法系國家外,很多大陸法系國家的民法典也沒有規定法律行為制度。同為德國法系的奧地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就沒有規定。其他地區如法國民法典、拉美國家的民法典、荷蘭民法典、魁北克民法典等都沒有規定法律行為。這些法典基本上采取用合同制度代替法律行為制度的立法技術。
在我國,也一直有關于法律行為這一制度的存廢之爭。據江平先生介紹,在《民法通則》的起草過程中,對采用不采用民事法律行為也有爭議。反對的人認為,英美、法國沒有法律行為,“日子過得也比較好”,德國民法中的法律行為抽象,難為一般人理解。但最終《民法通則》還是接受了這一概念和制度。[8]在目前,我國立法機關在擬定民法典的草案時,關于是否規定法律行為,也出現了爭議。
問題及其限定
本文的問題是從前文關于法律行為必要性的爭議之中引發的。本文并不在一般意義上討論民法學或者民法典是否需要法律行為,而是討論何以當時的德國法學家會從大量的法律素材中提煉出“法律行為”這一抽象概念,這種抽象概念的提取與當時德國主流的法學方法有何種關系,以說明在當時的德國,產生法律行為這一概念是否有某種必然性。為此,我將首先通過知識考古學分析,討論法律行為這一概念是如何產生的,并通過對法律行為這一概念的語義學分析,揭示法律行為這一術語的獨特性。其次,我將結合在法律行為概念出現時的主流法學方法論,討論法律行為這一概念與當時的法學思潮的關系,并分析產生法律行為概念的兩種看似矛盾的方法,是如何共同服務于一個目的的。
法律行為這一概念在大陸法系各國都有一定的影響。在我國,民法學者基本上都接受了德國法中的法律行為理論和制度(建國后是通過原蘇聯接受的),《民法通則》也直接繼受了德國法的立法實踐。對于法律行為,我國民法學界以前的爭議主要集中在民事法律行為這一概念在邏輯上的妥當性。這種爭議的實質還是在于,是否要全面繼受德國法中法律行為的制度。我的目的在于,考察德國法中產生法律行為這一概念時的社會/政治以及學術背景,揭示這一概念在德國產生的某種必然性,我的切入點是當時的法學方法。我將指出,即使這一概念和制度的價值在今天看起來并不大,在當時的德國出現這一概念是有其合理性的。
二、法律行為概念在德國法上的源起
法律行為概念的起源
弗盧姆指出,羅馬法學家僅僅認識到具體的法律行為,而并沒有法律行為這一概念。“法律行為”與“意思表示”一詞,最早出現于18世紀。在18世紀,“法律行為”還沒有統一的表述方式,在法律文獻中,人們既用拉丁文表示,也用德文表述,直到18世紀末期,Rechtgeschafte一詞才確立。[9]
在德國啟蒙時期,法學家丹尼爾。奈特爾布萊特(Daniel Nettblandt,1719-1791),在1748年的著作中借用過拉丁文actus iuridus(可譯為法律行為)和delarato voluntatis (自愿表示),表示自愿追求法律效果的行為。他甚至將actus iuridus定義為“設定權利和義務的行為”。 [10]但是,第一次使用這一術語的是歷史法學派的創始人之一的古斯塔夫。胡果(Gustav Hugo)。在《日爾曼的普通法》(1805年)一書中,他使用了Rechtgeschaeft一詞代替羅馬法中的“適法行為”(negozio giuridico)。但是法律行為一詞的真正創始人實際上是海瑟(Heise),在1807年的《供學說匯篡教程所用的普通民法體系概論》(Grundriss eines Syestems des gemeinen Zivilrechts zum Berhuf von Pandekten-Vorlesungen )一書中,他使用了Rechtgeschaeft一詞,海瑟的老師胡果(也是哥廷根大學的教授)指出,“在整個法學史中,沒有其他一部作品象這部作品一樣,起了如此巨大的作用?!盵11]在該書中,海瑟提供了一個劃分十分嚴格的目錄。第一卷是“總則學說”,緊接著“權利”(Rechts)的是“行為”(Handlungen)。在“行為”下,有“意思表示”一章。該章中有“法律行為專論”?!耙馑急硎尽笔窍鄬τ凇扒謾嘈袨椤保╱nerlaubten Handlung)使用的。[12]該書第六章詳細地討論了法律行為的一般意義、類型和構成條件,使其成為一般術語。其結構是:
第六章 關于行為
1. 行為的一般規則
(1) 關于意思的確定
……
(3)關于意思的表示
2. 關于法律行為[13]
海瑟第一次揭示了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屬性。這里所謂的意思表示,不是生活中普通的意思表示,而是追求私法效果的意欲意思,即法效意思。之后,薩維尼在《現代羅馬法體系》第三卷將法律行為理論進一步精致化,對海瑟所揭示的意思表示這一本質部分作出了重要的理論發展。1794年制定的普魯士普通邦法(Allgemeines Landrecht fuer die Preussischen Staaten)采用了這一概念,它規定了“行為”,但不是“法律行為”。同時它還采取了“意思表示”這一概念。1863年的《薩克森王國民法典》(Buergerliches Gesetzbuch fuer das Koenigreich Sachsen)采用了“法律行為”這一概念,該法第88條規定:“如某行為與法律要求相符,旨在設定、廢止、變更法律關系的意思表示,即為法律行為”。這是法典對法律行為這一概念以及制度的首次承認。
“意思表示”是與“法律行為”密切相關的法律術語,它與“法律行為”幾乎同時出現,也是德國民法的核心概念之一。格勞秀斯在其著作《戰爭與和平法(de iure belli ac pacis)》中繼承了傳統羅馬法的“諾言”所表達的思想,極大地促進了18世紀末期法學的發展。[14]之后,在18世紀,沃爾夫(Christian Wolff)首次提出并闡述了意思表示這一概念。在十九世紀,它成為德國民法理論中的基本概念。[15]后來,薩維尼在《當代羅馬法體系》中將意思表示與法律行為作為同義語使用。為了與奧地利民法典的用語有所區別,普魯士普通邦法開始使用了“意思表示”這一概念(該法第1章第4節)。至此,“法律行為”和“意思表示”的概念終于在法律中形成。
法律行為的語用學考察
“法律行為”的德語是Rechtsgeschaeft.這是一個組合詞,它由“法律”(Recht)和“行為”(Geschaeft)這兩個詞合成。中間加了一個連詞符s.
法律行為中的“行為”一詞,在海瑟的著作里使用的是“Handlungen”。[16]而在德文中,表示行為最常見的詞語也是Handlungen.格爾哈德。瓦瑞格的《德語辭典》中揭示“Geschaft”的意思是“zweckgebundens Beschaetigung, Taetikeit,Arbeit, Gewerbe,Beruf Ergebnis, Abschluss einer mit Geld verbundenen,Taetigkeit,Handel,Absartz,Verkaufen,Aufgabe,Auftrag;Verkaufsstell,Gewerbeuternehmen.”[17]另一本《英德德英辭典》則把“Geschaeft”解釋為“shop”和“business”。[18]而在德文中,侵權行為使用的是unerlaubten Handlungen一詞??梢?,在德文中,“Geschaft”一詞主要是指交易,并不是一個關于“行為”最為常用的詞。
在德文中,表示“法律行為”的另外一個詞語是“Rechtshandlung.”但是,弗盧姆是在與事實行為同一個意義上使用的,認為它是“與法律行為相對應的概念”, Rechtshandlung一共包括三種:事實行為(Relakte),通知(Mittelungen),原宥(Verzeihung)。[19]另外,在德語中,Rechtshandlung一詞還有“法律中的行為”的意思,即法律調整的所有行為的總稱。
可見,Rechtsgeschaeft一詞僅僅用來表示通常所說的法律行為。之所以使用“Rechtseschaft”一詞,是法學上出于區分生活中的行為而創造的一個詞語。在德國民法理論和民法典中,有很多這種所謂的“法律家德語”,比如unter Lebenden(inter vivos,生前行為),“von Todes wegen”(moritis causa,死因行為)、eheliche Lenbensgemeinschaft(婚姻共同體)等。正是這些法律術語的使用,使德國民法典才得以建構起來
在薩維尼那里,法律行為的定義是:“行為人創設其意欲的法律關系而從事的意思表示行為?!盵20]這一定義為后來的民法學家所接受。如拉倫茲和沃爾夫認為,法律行為是指“以發生私法上的效果為目的的,促成個人私法關系變動的單個人或者多數人的單個或多個有內在關聯的行為。這些行為的目的追求發生私法上的效果,改變或者引起具體的法律關系。每一個人都通過法律行為,與其他人發生法律關系。法律行為住所產生法律效果,不僅僅是因為法律的規定,而是首先因為當事人意欲如此?!盵21]可見,在德國民法學中,法律行為的界定因素有兩個:一是當事人的表意行為的存在;二是當事人的表意行為的目的是要發生私法上的法律效果。順便指出,德國法學對家法律行為的這種界定,是德國法認定物權行為獨立性一個前提,也是德國法將買賣合同中的履行行為不解釋為買賣合同的結果(一個事實行為),而是解釋為獨立的物權行為(一個法律行為)的前提。
三、法律行為的概念與理性法學派的體系方法
法學中出現法律行為這一概念,基本上是理性法學派(Vernuftrecht)的貢獻,它與潘德克頓學派的出現有密切關系。[22]理性法學派通過對各種具體法律行為的抽象得出了這一概念。潘德克頓體系從具體的物權、債權、家庭法和繼承法中抽象出了一般性私法(gesamte Privatrecht),其最重要的特征是確立了一個總則,而總則中最重要的學說是關于法律行為的學說。從法學方法上看,法律行為概念的出現與德國當時的理性法學有千絲萬縷的聯系,甚至可以說理性法學派法學方法的使用必然會在民法學中形成法律行為這一概念。
理性法學派形成的背景
理性法學派實際上是啟蒙運動在法律領域內推進的產物。它的核心觀念和方法與當時德國的啟蒙思想基本一致,不過是將這種更為抽象的思想具體化了而已。
一般認為,就智識方面而言,啟蒙的中心是在自然科學巨大成就的激發下,尋求知識確定性的努力。如笛卡爾的“我思故我在”、萊布尼茲的把邏輯“當作形而上學的基礎”等。因為啟蒙運動,按照韋伯的說法,實際上是一種對世界所做的“怯魅”(disenchantment /Entzauber)。所謂“魅”,可以理解為一切不能夠被實證的東西,本來經受理性檢驗的一切,比如宗教、傳統的價值觀念等。在經過理性的過濾后,科學成為唯一有價值的東西。在啟蒙時代,一切現存的事物都必須經“理性的法庭”(恩格斯語)的審問,才能夠決定自己存廢的命運。
所以,卡西勒指出,啟蒙精神是一種實證精神、推理精神和分析精神。[23]啟蒙哲學發展了源自希臘的科學精神。理性作為一種科學形態,邏輯、數學和物理等是其典型形式,特別是邏輯,它使得人們認識世界的本質和科學體系的創立成為可能。啟蒙時期的這種觀念無疑是受了17世紀以來自然科學的影響。自然科學的巨大成就,使自然科學成為人類知識的典范,也使得所謂的“物理學帝國主義”成為可能。而且,思想家產生了一種類似性的聯想,即在人事和社會生活領域,必然也受抽象而普遍的規律或法則制約或決定。因此,人們逐漸形成了重視規律、重視普遍,重視客觀與利益,相信科學與理性,并對人類未來充滿信心的新型世界觀。
自然科學模式深刻地影響了社會科學的方法論。牛頓認為,幾何學精神可以運用到社會科學領域。斯賓諾莎的《倫理學》就是以此風格寫的,所有理論均以“公則”、“命題”、“證明”、“附釋”的形式展開。斯賓諾莎本人即是一位決定論者,他的一個著名命題是:自然中沒有任何偶然的東西,一切事物都受神的本性的必然性所決定。
而且,在理性法學派興起時的十八世紀,哲學已經不再主張從先賦理性出發,而是要求理性活生生地運用在經驗材料中,得出一般原理。因此,人們求助于牛頓的“哲學思維準則”,而不是笛卡爾的《方法論》。伏爾泰也說:“決不要制造假設;決不要說:讓我們先創造一些原理,然后用這些原理去解釋一切。應該說,讓我們精確地分析事物?!瓫]有數學的指南或物理學的火炬引路,我們就絕不可能前進一步?!盵24]所以,卡西爾指出,17、18世紀的哲學都追求“體系精神”(esprit systéma tique),但17世紀和18世紀的哲學是有區別的。17世紀的哲學更偏向于笛卡爾的天賦觀念,采取證明和演繹方法,即從一般的原理、概念和公理出發,推導出關于具體的知識。18世紀的哲學則采取了幾乎相反的路徑。這種觀念在德國啟蒙哲學中也有突出表現。[25]
理性主義法學派的觀念和基本方法
法學概論范文3
《酒店管理概論》是酒店管理專業的基礎性和先導性課程,一般開設在新生剛入學的第一學期。這門課程是以飯店為物質載體,以賓客的消費過程、飯店的運動過程、飯店產品的形態變化及價值實現過程為貫穿全書的三大線索,以三大線索及對其管理對象為研究對象,形成具有飯店特色的管理體系[1]。該課程涉及的知識面廣,是對酒店管理相關知識的總體介紹,引導同學們了解酒店行業,對所學專業有一個正確的認知,產生興趣,是后續其他專業課程學習的前提和基礎。
二、《酒店管理概論》課程教學的難點
筆者一直以來都擔任本門課程的主講教師,也充分認識到該門課程在整個學科體系中的重要性,它的教授成功與否,直接會影響到學生對整個專業的興趣,甚至影響到后續課程的學習效果。但是此門課程較之前廳、客房、餐飲等專業課程來講,其實踐性較弱,主要是一些基礎理論的講授,容易讓學生感覺枯燥,比較難調動他們的學習熱情。在教學中必須理論與實際相結合,運用多種教學方法,深入淺出,演繹酒店管理的基本原理和精髓[2]。
三、《酒店管理概論》課程整體內容梳理
《酒店管理概論》課程涉及的知識面很寬,需要教師首先對教材內容進行梳理,筆者結合所用教材對此門課程所包含內容進行概括。
筆者學校一直用的教材是陳明主編,旅游教育出版社的《酒店管理概論》一書。本教材從內容上來講共有10章,分成三個部分。第一部分介紹酒店基礎理論,包含酒店業概述、酒店管理理論和酒店組織與制度管理三個方面;第二部分介紹酒店職能管理,包括酒店主要職能部門管理、酒店質量管理和酒店信息管理等;最后一部分為業務管理,具體介紹酒店主要接待部門管理、酒店營銷管理、酒店后勤保障管理和危機管理等。而這些內容都是梗概性的介紹,因為在后續學習中很多內容會有專門的課程進行詳細具體的講解。比如酒店主要接待部門、酒店營銷管理、酒店物資和設備管理等在后期的學習中都會獨立形成一門專業課程。從內容編排上來看,此教材重難點突出,“實用、面寬、重基”,不但從形式上去表現飯店管理全貌,而且從本質上去揭示飯店管理的規律,不僅強調一定的學科理論性與科學性,而且注重酒店實踐應用中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酒店管理概論》課程多元教學方法
(一)案例教學法
案例教學法于20世紀初起源于美國哈佛大學。1918年前后,哈佛大學管理學院的一些教師開始在課堂上采用案例教學法教學[3]。目前這一教學方法已廣泛用于法學、醫學、管理和教育等專業的課堂教學中[3]。
在管理類課程的教學中,案例教學法是指教師根據預期教學目標,以現實場景或事件(案例)為內容,把學生引入到案例場景中,鼓勵學生參與討論,利用教學互動開展的教學活動。
單純理論性知識點的講解,學生會覺得枯燥,效果不大好,因此必須要與案例相結合才會更加生動,調動起學生上課的積極性。比如在講授到酒店質量管理章節時,就可充分與各種案例相結合起來,確保每一個大的知識點都有相對應的案例,并且每一個案例都盡量選取校企合作酒店的案例。比如筆者就講過一位在西雙版納避寒皇冠假日度假酒店大堂吧實習的女同學的案例,她由于記住了客人愛喝白開水這一喜好,在客人第二次來大堂吧之際直接為客人端上了一杯白開水,深深打動了客人,直接給了這位女同學1000元的小費。通過這個案例學生就能更清楚地明白提供優質服務的重要性,并且這些酒店都是學生未來要去實習的地方,他們聽起來會更加親切,也增加了對未來酒店實習的認知。
而如何盡可能多的獲取合作酒店的案例,就需要教師平時多與酒店方加強溝通,并且可以借助已酒店實習學生的力量,平時與他們保持聯系,讓學生將實習過程中發生在自己身上或同事身上的成功或者失敗的案例與老師分享。
(二)情景模擬法
情景模擬教學法是指在教學過程中,教師通過有目的的引入或設計具有一定情緒色彩的以形象為主題的,生動具體的場景,來激發學生參與的情緒,從而引導學生對知識技能的理解和把握,并激發學生思維的積極性,達到師生信息交流,并使學生的心理機能得到發展的教學方法[4]。這種教學方法一方面能夠調動學生的積極性,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另一方面也可讓教師在學生角色扮演過程中及時發現問題并給予糾正。筆者在講授本課程中有一個慣常環節就是每次課前請3―5位同學來進行酒店情景模擬,同學們分角色來扮演酒店里面經常發生的場景,并且情景模擬的內容要求與上節課授課內容相關。比如曾經有一組學生分角色扮演自己在某一家西餐廳用餐過程中由于服務員的不專業所遭遇到的啼笑皆非的故事,由于是自己親身經歷的案例,因此學生們的表演惟妙惟肖,在一片活躍的氣氛中讓大家都認識到專業性、服務質量的重要性,也充分說明了學生已經能夠有意識把自己身邊的案例和理論學習結合起來。利用情景模擬法的課堂一般相對而言也更加生動,讓學生體會到大學課堂與高中課堂的不一樣,也讓剛進大學的他們體會到大學學習的樂趣。
(三)合作―探究教學法
團隊合作意識,是每一個酒店人都必須要具備的一項基本素質,因此我們的教學中也要對學生滲透合作精神。所謂合作學習,是指為完成共同的任務,學生在小組或團隊中有明確責任分工的互學習。探究學習是從學科領域或現實生活中選擇和確定研究課題,在教學中創設一種類似于學術研究的情境,通過學生獨立自主地發現問題、調查、表達與交流等探索活動,獲得知識、技能、情感與態度的發展,尤其是探索精神和創新能力發展的學習方式和過程[5]。酒店管理本身就是一個與時俱進的行業,知識更新換代的速度非??欤虼嗽诮o學生介紹書中理論的同時,還必須對他們的知識進行擴展,比如要求學生以小組為單位介紹國內外主要酒店集團,集團旗下酒店品牌以及其所包含的品牌文化,目前酒店業的發展現狀、存在的問題及發展趨勢,酒店業的就業情況、就業前景、就業缺口、所需人才應具備素質等。這種教學方法一方面有助于鍛煉和培養學生的團隊合作意識,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消除其對酒店從業的誤區。
在這過程中教師可介紹一些實用的網站,經常閱讀的書籍、雜志等給學生,讓學生養成一種隨時關注酒店發展動態的良好習慣。
(四)實踐教學法
酒店管理專業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因此即使是《酒店管理概論》課程也要注重實踐性教學,讓學生一開始就明白實踐對于所學專業的重要性。比如在學習了酒店業的概述章節后,可由教師帶領前去校企合作的酒店參觀,參觀酒店全貌,感受酒店的建筑風格和文化內涵的不同;學習了酒店主要接待部門管理章節,還可帶領學生前往前廳、客房、餐飲等一線工作場所參觀,讓學生體會真實工作場景,親自感受如何提供優質服務。另一方面可讓校企合作酒店的員工、管理者走進課堂,從一名從業人員的角度談對酒店的認識以及在酒店工作的感受。
(五)建立基于OBE理念的《酒店管理概論》課程學習成果評價模式
傳統的課程考核方式采用百分制,一般平時分占30%,包括考勤、平時作業、課堂表現等,期末考試成績占70%,兩者分數綜合就是該門課程的最后分數。但在實際教學中會發現這種考評方式并不能真正檢測學生的學習效果。通過學生的實習就會發現,真正在酒店工作中脫穎而出的往往都不是平時在學校學習成績好的那一部分同學,說明我們這種傳統的考核方式并不能完全地體現出一個學生的真實水平。
國家現在正在推進一批新升本科院校向應用型高校轉型,培養應用型人才,酒店管理就是一門應用型學科,因此需要改進傳統的考核方式方法。20世紀90年代初在北美發展起來的以教學結果為導向(Outcome-based Education簡稱OBE)的評價方法恰好地適應了目前轉型發展的需要。該理念要求在實施課堂教學過程中應根據不同的目標、對象和要求,通過設定教學目標,設計教學過程,最后制定教學評價體系,并以此來核準之前設定的教學目標,保證其教學質量的提高更具有客觀性、可操作性和現實意義[6]。
法學概論范文4
關鍵詞:英語;語法;教育教學;改革;方法
教學方法改革論的任務是提高英語教學的過程的效率和促進教師熟練工作。其中不但需要連續分析自己的工作任務,還需要學習其他教師的經驗和尋找新的手段來提高教學效率。這意味著英語教學的方法論必須考慮到學習英語語言將會帶來的問題,本文主要從以下幾個問題來探討英語教育方法改革的問題:
怎么教?
主要包括知識、技能和學習習慣,學生需要通過學習掌握一定的語言知識。
教學的目的是什么?
當一個老師是確定好了目標的教學,他/她會有條不紊的達到預計的目標。
如何教?
原則上的英語教學是建立、手段、方法、方式和策略的基礎上進行教學。
而成功的教學要求教師必須掌握以下幾項能力:
(1)鼓勵、發展潛力和學生的學習能力;
(2)通過頻繁的重復來幫助學生培養學習習慣;
(3)激發學生的興趣學習。
一、語法和翻譯
現代外語研究基于語法的格式相同的方式被以前的拉丁語主導了300年,是一種根據一定規則把單詞合成一個句子的方法。學生應該學習單詞和語法規則,嚴格遵循構建基于這些句子的分組列表和規則,本系統的語言學習是非常嚴格的,以這種方式學習學生無法擁有多樣性和豐富性的口頭語言。而當學生使用口語時的語法,是不同于人工建造的句子。在16世紀, 語法英語第一次作為一門語言出現。并認為語言教學應該從書面文本和由其分析來教授詞匯和語法。這種分析方法的先驅是沃爾夫岡 (1571 - 1635)。根據他的理論,英語語言必須遵守邏輯序列。
二、直觀的教學方法
關于教學方法,有人主張精神和情感彼此連接。并提出了直觀的方法基于直覺的直接對象、圖片、視覺和聲學元素,視覺和聽覺刺激,文字和圖像應該一起使用。直觀的教學方法意味著從死記硬背過渡到更有趣的和有效的教學方法當中。
1.英語課程的幾種類型
英語課程的類型基本上可以分為以下五種:
學習新的技能,
復習和實踐
知識提升、拔高
提問、修改錯誤
自學
下面以莎士比亞的學習為例,舉例說明:
演示和解釋關于莎士比亞的一切信息可以繼續提問下去。但重要的是,在本堂課結束之后,老師應當對本課堂的內容進行提問和復習,這種方法手段雖不同于考試或者其他方法,但其所產生的效果是一樣的,課程結束時,還要給學生布置家庭作業鞏固記憶,作業將包括閱讀課文等內容。
2.尋找新的改革教育方法
吉恩?約瑟夫教授在他的課上他用來讀兩次,大聲地,慢慢地將特定的文本翻譯成英語,學生們將遵循閱讀規律進行朗讀,接著,他要求學生們把句子分成一個單詞或詞組進行朗讀,他認為這是自然模式的方法來學習外語。之后他去了到德國學習德語并進行了記憶實驗,就是只記憶第一動詞和單詞,然后閱讀整本書。最終,盡管他學習很努力,也無法看懂或用德語進行交流,。失望的他回到法國之后驚訝的是他發現他的三歲的侄子會說德語比他會的還要多?;诖嘶A上,他建立了一種新方法,稱為Gouin系列。他指出,在教學外語的人必須先從聽覺感知,這意味著學習的主要器官是耳朵,而不是眼睛。所以對于外國語言學習的最好的方法是聽力而不是閱讀。
三、直接教育法
在19世紀的后半期,由于經濟問題,在歐洲越來越多的人試圖找到去美國、澳大利亞和加拿大工作的機會,自然數百萬不得不學習英語。通用學習的直接方的支持者強調口語的重要性,因為他的英語教學方法是獨一無二的。他指出,語法并不是最好的方式教語言。他的結構化課程和對話被稱為“口服的方法”。在他的課上他通過教英語口語練習語言。他認為閱讀材料中給出的對話和相關文獻及所有的描述和敘述應該很容易、自然和有趣。同時,模仿聲音的概念,并且說出的單詞和句子,他們聽見就變得更加重要。在整個20世紀的新理論,尤其是期從20世紀下半葉,引入了詹姆斯j?亞圣何塞州立大學的一位心理學教授,提出一個輕松的語言學習方法。是將學生進行分組閱讀,學生將承擔不同的角色,所以在課堂上,每一個學生都有機會讀每個角色,同時會糾正他們錯誤的發音。他發現,五歲的孩子比成年人的學習能力高出25倍。在他的研究,他發現大腦的左半邊是負責語言、分析、務實而右半球是整體的、藝術的、直觀的、抽象的、音樂。這兩個半球為了正常工作必須統一在同一水平,吸收同樣多的知識內容。
所以,選擇通過音樂來幫助記憶是至關重要的,選擇音樂的類型是很重要的,在做各種研究后發現巴洛克音樂以其特定的節奏產生松弛,會導致良好的記憶。使用這種技術能夠記住大量的詞匯。但同時,一些人也指出,這可能會對人產生某種有暗示和操縱,這類加速學習必須有一個倫理和道德來規范。
四、結論
與人分享知識是最重要的,這種分享可以激勵老師在課堂上擁有最佳狀態。語言的智慧讓老師更加熱愛教學。和學生的互動可以讓老師擁有巨大的成就感,因為它代表了社會人類的智慧和理解,它會打開對文化和語言認知,在教實際教學中學習另外一門外語可以打開心靈去認識新的世界。
其實不同的老師都有著自己不同的教育方法,而老師面對的學生也都有著自己的性格和學習節奏,如果要使所有學生的注意力都放在老師身上是不可能的,一不是所有學生都能夠吸收課堂所有的知識的。同樣,只有幾個學生更愿意參與課堂互動,而多數是被動的參與者。最好的教學方法永遠不是死記硬背,所以,風趣幽默的教學形式才是吸引學生注意力的最低要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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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Daniel Jones, An Outline of English Phonetics, Ninth Edition. Heffer &Sons Ltd. Cambridge, 1960,
法學概論范文5
關鍵詞:《國際經濟法學》 課程教學改革 應用型法學專業人才
目前,《國際經濟法學》是法學專業十四門核心課程之一,在法學專業本科學生的教學計劃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而法學是“應用性、實踐性很強的專業”,[1]因此,在課程教學上,應以法學的特點為基礎,以培養應用型法學專業人才為目標。
1.課程教學改革的背景
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浪潮日益高漲,兩者相輔相成,互相促進。中國自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對外經濟交往活動以前所未有的規模和速度蓬勃發展,特別是在中國成為WTO成員方后,對涉外法律人才的需求大大增加。相應地,國際經濟法的教學和研究便成為當務之急,因為本門課程的主要任務就是培養適應對外經濟交往需要,既懂國內法又懂國際法、既懂法律又懂外語的涉外應用型專業法律人才。
對法學專業的國際經濟法課程而言,教學的困難主要在于學科體系龐大,內容繁多,學生存在畏懼心理,而且許多學科內容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不容易碰到,因而缺乏感性認識。此外,作為一門新興的學科,其發展變化的速度很快,增加了學習與教學難度。培養應用型專業人才,必須進行教學內容和方法上的改革。
2.教學改革的現狀與問題
當然,國內一些學者對國際經濟法課程也進行了一些教學改革的研究工作。從教學內容上看,已有學者針對國際經濟法課程體系龐大的特征,提出將國際經濟法分為理論課與應用課;從教學方法上來看,大多學者主張應加強案例教學,并利用現代教育手段比如采用多媒體手段進行授課,優化教學效果;從教學目標來看,有部分學者認為對國際經濟法應采用雙語授課,實現培養既懂法律又懂外語的專業人才的雙重目標。這些教學改革與研究成果從不同的角度與層面提升了國際經濟法課程教學的實效性,但是,尚有諸多問題未能涉及,不能實現國際經濟法課程所應實現的目標。
3.教學改革的基本進路
3.1教學內容改革
基于本門課程體系內容龐大知識點繁雜等特點,在教學內容上,應設置國際經濟法的課程群,以一門基礎理論課(如國際經濟法概論)帶動幾門應用課(如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技術轉讓法、國際知識產權法、海商法、國際金融法、國際稅法、世界貿易組織法、國際商事仲裁等),從而體現知識與技能并重的要求,有利于學生形成兼顧知識與能力的知識結構。在課程的設置上,注意知識點之間的重疊,特別注意開課的順序。如《國際經濟法概論》應開在最前,國際商事仲裁應開在最后,其它幾門課則可在中間以兩個學期左右的時間有選擇性地開完。
3.2教學方法改革
將傳統教學手段和現代化教學手段相結合,采取多媒體課件教學,將一些抽象的概念形象化;同時可以采用案例教學、情景教學、互動式、討論式、法律診所、模擬法庭、案例匯報等的方式,強調仿真性和互動性,活躍課堂氣氛,達到良好的教學效果,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建設國際經濟法課程網絡平臺,開設師生互動窗口,并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面向相關政府部門及企業開設網上信息與咨詢服務窗口等,這樣既可增加學生的課外知識,又可提高他們學習的積極性,同時還可直接在網上布置相應的思考題與課后作業,提高學生學習的效果。
3.3加強實踐環節教學
可讓學生到各級法院去進行調研,收集目前中國與其它國家在進行經濟交往中所產生的典型案例;亦鼓勵學生去參觀各種在國內舉辦的國際型博覽會,如南寧的中國東盟博覽會,了解中國東盟國家的企業在進行國際貿易過程中所經常遇到的一些法律問題;同時指導和支持學生去政府機關現場采訪或進行網上搜索,理解現階段中國與對促進經濟全球化與區域經濟一體化所頒布的法律法規與推行的政策。采用實地調研的方法,讓學生去調查、收集案例素材,使學生親身感受在國際經濟交往中所面臨的問題,可以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同時,可結合一些區域性的特點,使學生盡可能了解地方涉外經濟中的問題,使之畢業后能夠更好的為地方經濟服務。
3.4推行國際貿易法雙語教學
為了實現國際經濟法課程教學的雙重目標,在設置國際經濟法課程群的基礎上,應選擇國際貿易法進行雙語教學。如果直接對《國際經濟法學》采取雙語教學,結果會讓學生既沒學好知識,也沒學好外語。因此,為起“一石二鳥”的作用,可在《國際經濟法學概論》中先用中文講解國際貿易法的重點內容,讓學生在一定的知識基礎上,再對《國際貿易法學》采取雙語教學。在講課的過程中,盡量全部使用英語,只在學生出現理解困難的時候才用中文講解。同時,應選用實務性較強的英文教材,組織學生以國際貿易實務中的常見糾紛為模擬案例,開展英語模擬法庭,提高學生用英語演繹法律專業、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
由此可見,通過教學內容的改革,可使國際經濟法課程教學內容更趨合理,并更具針對性;通過教學方法的改革與加強實踐教學環節,讓學生能理論聯系實際,提高學生的應用能力;通過推行雙語教學,真正培養一批懂法律會外語、懂理論會實務的應用型法學專業人才。
注: ①本文為新世紀廣西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工程“十一五”第五批立項項目《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背景下廣西高校國際經濟法課程的教學與改革研究》(編號:2009C027)的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法學概論范文6
【關鍵詞】 教學方法 改革 自主學習
教學方法是為完成教學任務而采用的辦法。它包括教師教的方法和學生學的方法,是教師引導學生掌握知識技能、獲得身心發展而共同活動的方法,是教師的教法與學生學法的結合。
在教學實踐中有許多比較常用的教學方法。如講授法、演示法、練習法、講評法、臨摹法、寫生法、創作法等。講授法是教師通過口頭語言,輔以板書等向學生傳授言語信息的方法,這是一種教師講、學生聽的活動。演示法是教師通過展示實物、直觀教具或實驗使學生獲得知識和鞏固知識的方法。如國畫教學中“中鋒”、“側鋒”用筆的概念,教師當場示范就可以讓學生很快的掌握。范畫、模特、靜物、石膏像等都是美術教學的各種教具。練習法是學生在教師指導下運用知識反復完成一定的操作以形成技能技巧的方法。臨摹法、寫生法、創作法是以技能、技巧訓練為主的練習方法。教學方法是一連串有目的的活動,具有多樣性和靈活性。如:運用講授法可以用提問的方式,還可以用演繹推導的方式;學生可以用聽的方式,也可以用記筆記的方式等等。
隨著信息技術教學環境逐步普及與優化,人才培養模式逐步完善,傳統教學方法的育人效能將不斷得以鞏固,現代教學方法將得到更充分的開發,教學方法的選擇、運用與改革將更趨多元性和復雜化。
教學方法的改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教學模式改革
“傳授――接受”教學,是指教師通過語言傳授和示范操作使學生接受、掌握系統知識與技能的教學。這是一種傳統的教學方法,在教學活動中主要依靠教師組織進行,學生聽命于教師的安排;在教學方法上,主要采用教師系統講授、演示和學生練習;教學內容及過程反映了教材中心及課堂中心,強調學生對書本知識的鞏固及運用。
“問題――發現”教學,是指在教師的引導下,學生通過獨立研究問題來發現、獲取知識的教學。這是一種現代的教學方法,在教學活動中學生處于主導地位,教師則主要是指導;在教學方法上,以學生的獨立研究和作業為基本方法,其他方式方法均圍繞學生的研究進行;教學過程是從問題開始,通過分析資料提出問題假設,進行推導與實驗以解決問題或通過調查研究找出事物形成的原因和發展的規律。
教學方法改革傾向于更多地運用“問題――發現”教學模式,改革過去以“傳授――接受”教學占主導的局面。
二、重指導,開展自主學習
教學方法改革突出的是改革學生的學習方式,而要改革學生的學習方式,首先要了解學習活動突出的特點:
手、眼、腦并用。多用腦,就是培養獨立思考、刻苦鉆研的習慣,敢于懷疑、敢于批判;多用眼,就是多觀察、多比較;勤動手,就是多實踐、多練筆。有效的學習過程必須是一個融閱讀、思考和觀察、實踐于一體的過程,只有手、眼、腦的交替與協同運用,才會帶來有價值的創造。
學會自我管理。學習過程是一個極其復雜的過程,學生除了要對過程本身加以合理計劃外,還得考慮環境因素的影響、自身狀態、資料的選擇以及其他各種學習要素。所以,學生要把學習當作一個整體來認識,統籌安排自己的學習,深入了解自己以及周圍世界中與自己學習發生關系的因素,避免不必要的失誤,從而最大限度地提高自己的學習效率。
強調對知識結構的探求?,F代學習過程側重于引導學生以一種發現或探究式的態度去掌握一定的知識結構,要求學生能理解知識間的相互聯系,綜合不同學科的內容,建立系統的知識網絡,從而為自身認知結構的發展奠定基礎。
學習方式的改變是教學方法改革的集中體現,教育要以學生發展為本,所以要提倡自主學習這種新的學習方式。
首先,要構建和諧的學習環境。課堂教學的目的主要是學生發展,注重的是學生在感受和參與中體驗到成功的快樂。和諧、默契、尊重、信任的學習環境,能有效地改變以傳授技法、添鴨式的教學模式,讓學生感受到心理的安全感和精神上的鼓舞,多一些理解、鼓勵、寬容,這樣學生的思維就會更加活躍,探索熱情就會更高漲,課堂就會更加生機勃勃。
第二,要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在課堂教學中,要調動學生的參與意識,鼓勵學生大膽嘗試。這么一來,學生的主體意識得以增強,從而使學生向教學內容的深入方向發展,提高學生參與整個課堂教學的自覺性,激發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思維的積極性。
第三,倡導自主學習。自主學習是相對“被動學習”、“機械學習”而言的,要求學生自己提出學習目標、制定學習進度,在學習過程中要有內在動力的支持,能自我監控和自我調適。要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激發學生自主學習的愿望,這樣,學生才能滿懷激情地投入到創作中,才能讓課堂充滿著激情與活力。同時,提倡學生用個性化的方式表達出學習的結果。有的可以借鑒創作;有的可以創造性的臨摹;有的可以運用綜合材料創作等等。通過不同的形式來表達自己對所學知識的感悟,允許學生對所學的內容進行多元的解讀和創作,發表自己獨特的見解,提高創新能力。這樣,在不斷的學習中,逐漸培養學生自我評價、自我調控學習的意識和能力,從而養成自主學習習慣,做學習的主人。
第四,培養學生創新思維。美術教育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要培養學生的創造力,發展個性空間。在美術教學中要挖掘教材的求異因素,從不同角度展開、強化,善于從聯想中求異。要挖掘教材的求異因素,甚至是“胡思亂想”、“幻想”、“異想天開”,并引導學生把多種多樣的想法通過美術的形色大膽地進行表現。
總之,教學方法是是教學的一把鑰匙,而不是一個模式。在教學活動中要因勢利導、因材施教,努力研究教學方法,把課上活。教學方法的改革勢在必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