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生日文章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生日文章范文1
十月二十四日是我的生日,我當然希望在我的生日里能收到最好的禮物。
生日到了,爸爸剛好前天出差了。我心里想:爸爸不能陪我共同度過生日了。這時候,門鈴響了,是我的同學們來了,他們送給我許多禮物。我一個勁說謝謝,心里卻問自己:爸爸會不會今天晚上回來呢?又一個聲音說:“會吧,一定會的,爸爸知道今天是我的生日。”
生日開始了,可是蛋糕還沒有送過來,媽媽去取了。幾個同學唱起了生日歌,我的臉上是開開心心的,心里卻擔心爸爸真的不會回來了。
門鈴又響了,我跑去開門,我驚訝急了,爸爸竟然站在我的面前。爸爸說:“我知道今天是你的生日,我就急忙趕回來了。”我把爸爸手里的蛋糕接過。我們一起度過了最緊張的生日。
三年級:李恩惠
生日文章范文2
happy birthday to my husband!
for all you do the whole year through,
this brings world of love to you.
祝我的夫君生日快樂,
感謝你一年到頭辛苦勞碌,
讓賀卡帶給你傾心的愛慕。
to my husband,
happy birthday with all my love!
給我的丈夫,
用我全部的愛祝你生日快樂!
for all you mean to me each day,
for all the happiness you bring my way,
for the love we share and the memories, too,
i'm hoping your birthday is happy for you.
為了你每天在我心中的地位,
為了你帶給我生活中的玫瑰,
也為了我們之間的愛和回憶,
我祝愿你生日幸福,歡天喜地。
with love to my wife,
i'm grateful for the special love you show in different ways-- love that gives a special touch to ordinary days,
love that's always filled our home with beauty, warmth and cheer——
i'm grateful for the special love you give to me all year.
把愛獻給我妻,
感謝你深愛我無微不至,
你的愛充實了平凡的日子,
你的愛浸潤著我們的家室,
生日文章范文3
鳳仙花又叫指甲花、芨芨草、急性子,是一種常見的草本植物。
今天,我向同學借了幾顆鳳仙花的種子?;丶液?,我找來一個大花盆,往花盆里弄了一些又濕又松軟的泥土,然后小心翼翼的把鳳仙花種子種進花盆里。每天我都給鳳仙花種子澆水,過了十來天,鳳仙花終于發芽了,那時我激動的都要哭了。鳳仙花在我的精心照料下,長的一天比一天高,現在五厘米了,還長出了三片葉子。
我愛我的小鳳仙花“寶寶”。
二小三年級:孫迪
作文 zuowenku.net
生日文章范文4
2、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如南山之壽,不騫不崩。如松柏之茂,無不爾或承語出《詩經》,為祝壽辭。解釋,象太陽一樣久遠不落,象月亮每天都升起。象南山一樣萬壽無疆,不遷移也不崩塌。象松柏一樣長青,子女沒有不繼承(長壽基因)的。
3、歲月的痕跡在縱橫溝壑的皺紋中顯現,數十年的光輝數十年的貢獻,人民不會忘記您。在這歡樂的日子里,祝您健康長壽!
4、歲月飛逝,青春不老。愿快樂與您永隨。
5、滿臉皺紋,雙手粗繭,歲月記載著您的辛勞,人們想念著您的善良;在這個特殊的日子里,祝您福同海闊壽比南山,愿健康與快樂永遠伴隨著您!
6、今天是個喜慶的日子,在您辛勞了幾十年的今天,子孫歡聚一堂,同享天倫之樂,祝您壽與天齊,并祝美好明天!
7、你的生日讓我想起你對我的體貼,還有你為我所做的一切。我只希望你所給予我的幸福,我將同樣回報給你。祝福你事事順心,幸福無邊!
8、你用母愛哺育了我的魂魄和軀體,你的乳汁是我思維的源泉,你的眼里系著我生命的希冀。我的母親,我不知如何報答你,祝你生日快樂!
9、思念萬千,祝福無數,在此生日之際,祝您快樂!愿你在每個日子里都開開心心,福如東海,壽比南山。祝您生日快樂!
生日文章范文5
過了幾天,就是我的生日呢。其實,從進賽爾號以來,就沒有人給我慶祝過生日,除了邀請我進入賽爾號的回憶,她是我唯一的朋友。
孤獨地走在夕陽下,心里麻酥酥地,沒有一絲感覺。我自嘲地笑笑——習慣了呢。獨自一人,坐在高高地土坡上,靜靜的唱歌給自己聽——
“夕陽之顏,落日之輝;
看吧 天空中云彩的漣漪
呈現著杏黃色和絳紫色
西沉的夕陽,給天空帶來了一抹綺麗
這一切,宛如夢幻一般
風,從何處吹來
或許穿越了遠方的大海
經歷了長途跋涉
悠閑空余的時間里
涼臺無法承受我的寂寞
天空中,第一顆星星,露出了光芒
明日 一定是個晴天吧
風吹向何處
無人知曉…。。”
“
風吹向何處,無人知曉…?!庇壤锇膊恢獜暮螘r竄了出來,沉醉似的跟著我一起唱了一句。“你怎么在這里?”我不禁有些惱怒,自己私底下的心情被人知道,對一個人來說,還是會有一些生氣吧。
“我會唱你的歌哦!”尤里安無視我飛去的白眼,也不理會我上一個問句?!拔业母瑁?。。會唱?”我驚訝萬分,我可沒有注意到每次夕陽下它都在草叢里傾聽。
沒有任何樂隊或者樂器的伴奏,尤里安清唱起來,我則在一旁靜靜的聆聽,那夕陽之歌,直到它唱完?!澳闶窃趺磳W會的…”剛說完這句話我就后悔了,我不是已經知道它每天都在“偷聽”嗎?
“選在夕陽下唱歌,肯定會回想起很多事吧,雨櫻?!庇壤锇猜卣f,也不像是一定要等候我回答,倒像是在自問自答,不過它問這個問題時,早就知道答案了吧!
我不語,它也不說話,兩人都共同達成了“沉默”這一默契,但是氣氛也不顯得尷尬。我在凝視我的夕陽,它在盯著自己的腳指頭。
我像是被什么牽引起來,不由自主地哼起了夕顏的歌調,最后竟然禁不住唱起來,尤里安也沒有嘲笑我,而是與我一同凝視著夕陽,唱著那夕陽之歌。歌聲在晚風中越飄越遠,飄過草原,飄過炊煙,飄過彩霞,飄過天空,飄過那無數的回憶和思念…。。
“夕陽之顏,落日之輝;
看吧 天空中云彩的漣漪
呈現著杏黃色和絳紫色
西沉的夕陽,給天空帶來了一抹綺麗
這一切,宛如夢幻一般
風,從何處吹來
或許穿越了遠方的大海
經歷了長途跋涉
悠閑空余的時間里
涼臺無法承受我的寂寞
天空中,第一顆星星,露出了光芒
明日 一定是個晴天吧
風吹向何處
無人知曉…。?!?/p>
生日文章范文6
關鍵詞:住宅政策;公共住宅;福利權
作者簡介:渡邊洋三(1921―2006),男,法學博士,日本當代民法學家、憲法學家、法社會學家,日本法學代表人物。先后任職東京大學社會科學研究所教授、日本帝京大學法學部教授。曾兼任日本學術會會員、日本民主主義科學家協會法律分會理事長。
譯者簡介:宋海彬,男,西北政法大學副教授,從事法理學、民族法學研究。
中圖分類號:D91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7504(2016)04-0001-07
一、人權論缺失的住宅政策1
對于住宅問題,我曾經做過相當詳細具體的研究,對日本住宅法的狀況進行了根本性的批判并提出了建議,都已經是20年前的事情了。即便如此,令人遺憾的是,今天的情況和20年前幾乎沒有什么變化。住宅政策在根本思路上沒有改變,只是在糊里糊涂地做著一些應對工作。也正因為如此,住宅問題的解決一向沒有頭緒,而其矛盾卻進一步深化了。
這個矛盾的根源何在?從國民方面來看,住宅問題是確保居住權這一生存權的問題,從而國家的住宅政策應該將核心放置在生存權這種國民人權保障上,但實際的政策卻正好相反,根本就不講人權。現代住宅問題上的一切矛盾、住宅政策上的一切困難,歸根結底都源自于此。因此,如果不進行思路上的轉換,不從人權論缺失的住宅政策向以人權論(生存權論)為基礎的住宅政策轉換的話,今天的各種問題都還是無法解決的。
如果把國民生存權保障作為國家的最大義務,對于憑借自身力量無法擁有住宅的工人,國家必須予以積極保障,那么住宅政策的基調自然就在于充實公共住宅。但國家一貫依賴民間住宅,怠于擴充公共住宅,對住宅問題不進行大的公共投資。雖說轉換這種傾向而把重點放在公共住宅上,只不過是人權上的要求而已,但最近基于財政節儉或行政改革的理由,卻反而出現了進一步縮減公共住宅投資的苗頭。此外,公共住宅是以低房租為原則的,這本來無需多言,但現在公共住宅已然形成了高房租體系,公共住宅本身反倒成了國民生存權的一種威脅。近期的公團房租訴訟,就是這一矛盾的反映。
另一方面,由于公共住宅匱乏,市民只能拼命依靠自己的力量從各種民間住宅上尋求依賴,而國家對他們的援助除了金融公庫和其他一些財政措施之外,基本上等同于無。大體上說,如果不放棄富足生活用來換取貸款負擔的話,是沒辦法確保住宅的。能夠在背后偷笑的,就只有不動產或公寓商家、金融機構以及人壽保險公司等等這些機構的人了。國民的生存僅僅是遵循私人企業的資本法則來加以保障的,這種現狀真是夠諷刺的(實際上,由于近來的經濟不景氣,住宅購買力已日益縮減,不動產以及公寓商家也在拼命多賣一些)。
用于住宅資金的財政儲備制度,不過是出于對國家放棄住宅保障責任的補償,而采取的獎勵“自力”住宅建造的小聰明罷了。依靠企業來彌補國家住宅政策上的貧乏無力,這也是日本特色。大體上,那些富可敵國的大企業都擁有低租金的單位住房(包括公務員住房)。這是企業內部福利政策的一部分,同時也是企業員工管理政策(統治)的一部分。享受這種恩惠的大企業員工,除了工資、津貼相對穩定之外,住宅也有了保障。中小企業、零細企業的工人則不但工資、津貼不穩定,還必須在低工資當中節省出高額的住宅費用。這樣就勢必拉開了工人內部的社會階層差別(單位住宅居住原本就不是權利,一旦被解雇,就不僅僅是離職,住宅也一同失去了,這對于大企業的工人來說就是一個很嚴峻的問題)。
這樣一來,我國的房租體系就是極不均衡的。例如,以平均最多兩居室或三居室來看,如果是企業住宅(公務員住宅)的,除去電費、水費、燃氣費等,每月租金在1萬日元以下;公營住宅在3萬日元以內,公團住宅在5萬―7萬日元左右,而民間住宅則要超過10萬日元了(當然,地域差別也是需要注意的。此外,那些適用《地租、房租管制令》的住宅情況則又不相同)。占據勞動者大部分的中小企業、零細企業工人,恰恰處在這一價格序列末端最不利的位置。
這種住宅(房租)上的顯著差別,只能歸因于住宅政策的貧乏無力。而且這種情況也是導致求職者向大企業集中的原因之一,同時也顯示了不管初任起薪能拿多少,賬面工資都根本無法觸及實質收入上的差異。此外,這種差別的存在也是造成日本國民難以形成住宅上的統一要求的原因。住宅上的困窘程度因工人階層的不同而各不相同。從勞工運動上看,左右日本勞工運動的,不論“日本工會總評議會”還是“全日本勞動總同盟”,其成員都是大企業勞工,他們對于連工會都沒有的中小企業、零細企業工人在住宅問題上的嚴峻狀況是無從理解的。大企業工人相互之間,同樣又因為企業內部福利的分別而形成分割。這樣一來,各企業工會彼此獨立的整體狀況,導致住宅問題上的統一要求本該是工會運動的重要內容,但在我國卻難以形成。
再比如在英國等國家,房租問題是選舉時候的重要政治爭點,但在我國卻基本上不構成朝野黨派選舉上爭論的問題。這是因為,房租體系上并不存在統一的國民要求,也不存在推動這種要求實現的統一組織,因此對于房租問題的全民意志,各政黨都難以拿出方案。就致力于住宅要求的組織而言,在大正時期曾經有過“租住者聯合會”,與工會一道在租房糾紛中爭奪利益,是一個斗爭性的組織,但現在的情況已經不同了。進入現代以來,在集體住宅的場合存在各種集體用地的組織,對于公營住宅、單位住宅而言,各類居住者也有自己的組織。他們都開展活動,但任何一個都不是全國性的組織。就此需要說明的是,在公團住宅那里,由于作為房主的公團是覆蓋全國的,也就是日本最大的房東,而全國各地的居住者就有著共同的利害關系,所以公團住宅可以說是唯一具備條件來組建全國租房組織的住宅形式。
可以說住宅法上也是這樣。在房主與房客的關系上,由于房租是建筑利用的價格,從而也就是以交換關系為中心的問題。在私人租借關系根本上被經濟性的市場法則及其變動所規定的同時,具體內容則由當事人契約(亦即合意)來決定。但在公共住宅那里,限于它是社會福利政策的一環,因此通過國家介入在一定程度上對市場法則加以阻斷,而從國民生存權保障的觀點出發引入了非交換關系。至于如何具體把握這種交換關系與非交換關系的組合,則和一般福利或社會保險的場合一樣,只能由以國民生存權保障為前提的立法政策來決定。
例如在公共住宅當中,以更低收入群體為對象的公營住宅,與公團住宅相比,非交換關系所占比率就相對更大,而在公團住宅那里,交換關系所占比率則相對更大一些。若就民間住宅、公團住宅、公營住宅三者比較而言,民間住宅由于貫徹的是資本的利潤法則,房租由本錢加資本利潤構成;公營住宅由于有國家資金的投入,房租就必須要低于成本價(立法政策上尚且還有一類與二類的區分);住宅公團則居于二者中間,奉行不高于也不低于原價的原價主義,這正是現行法律的原則。但從社會保障的觀點來看,這種原價主義本身已經面臨失敗的現狀了。
如果從生活保障的角度來考慮住宅保障的話,房租的標準在于生活而非原價(毫無疑問,原價也是一個重要的因素,但卻不是標準)。在考慮作為社會保障政策的房租政策(舍此而外的房租政策并不存在)的時候,毋庸多言,最基本的問題在于實行不造成生活壓迫的低房租。為此,房租應當占到收入的幾成,就應當交由國民合意來加以確定。試舉一例而言,如果確定為低收入者的百分之十、中等收入者的百分之十五,那么月收入10萬元的勞動者,房租就是1萬元,月收入30萬元的勞動者,房租就是4.5萬元。而同時保障“健康且富于文化的”住宅,乃是國家的憲法義務。如果大致能夠如此確定下來的話,為了傾全國之力來對此加以實現,國家就必須拓展相應的住宅政策。其內容在于,要通過國家介入來填平在上述確定下來的生活標準與被市場法則所規定的經濟標準(作為原則的原價)之間的鴻溝。也即是說,不是要犧牲生活法則來貫徹經濟法則,相反,這里的原則在于:為保障國民生活免受經濟變動的影響,國家介入是不為經濟法則變動所左右的。
這就是公權力之手在形成房租體系上面的作用。人為制造出低房租市場,將其從經濟市場當中阻隔出來,進而通過國家活動來填平二者之間的鴻溝,把這些作為義務課予國家,乃是憲法第25條的要求。相反,如果要逐一承受經濟市場變動帶來的震蕩,那么“國民生活安定”或者“社會福利的增進”云云,就是完全沒有指望的。這種例子隨處可見。例如,為保障農民的生活,國家不把米價交由市場法則來決定,而是運用公權力之手加以政策性地決定。這種情況與房租相反,旨在維持高米價。有關當前的食品管制政策是否應當繼續維持的問題當然可以批評,但無論如何,如果為了農民的生活保障可以施行這樣的國家介入政策和投入巨額的國家投資的話,那么為了城市居民的生活保障,國家就沒有任何理由不進行更大規模的介入和投資了(與食品管制相比,還是小得多了)。
現在的住宅政策上欠缺社會保障的內容,確定房租的基準是原價而非生活。即以經濟性的市場法則為原則,在此基礎上,再從生活的角度出發,對其加以或多或少的修正。經濟法則是第一位的,生活法則是第二位的。其結果,不是那種保障國民生活免受經濟法則變動的做法,恰恰相反,是讓生活追隨并受制于經濟法則的變動。就算在本身具有強烈的社會保障性質、要求脫離市場的公營住宅那里,都可以看到抬高房租的右翼動向,至于在公團住宅那里則完全可以說那樣的動向是更為顯著的。因此也就出現了這樣的看法――與經濟市場的變動相呼應,一旦房租出現不應有的便宜,房租上漲就是當然的事情。
這樣的看法,是讓社會政策從屬于經濟政策。建設省的領導者不認為社會保障是第一位的,由他們主持的住宅用地審議會做出這樣的答復,也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至于所謂參照民間住宅的“比照性房租”概念的出現,我想也是出自于這樣的思路吧。由于不能斬斷這樣的思路,那么對于建設省和公團而言,我想他們一直感到痛苦的并不是如何阻斷經濟市場的變動與影響,而是如何才能去配合這樣的變動與影響吧。
四、入居者的權利與租金
與此相對,依據日本《住宅公團法》第1條所述宗旨,居住者提出“安定生活”、“增進福利”的社會保障觀點,要求以生活法則為基礎阻斷經濟法則,都并非無理之事。公團住宅房租訴訟的本質并非僅僅是一場有關房租高低的爭論,而是一場與“從經濟政策還是從社會政策上來把握住宅政策的本質”、“經濟法則和生活法則哪個是第一位的”這樣一些根本爭論相關的審判。如果從生活法則出發考慮房租,則諸如公團經營狀況、利息負擔增加,以及伴隨建設費增加的房租上漲、房租價格的均衡校正等,總而言之無非是基于市場變動的房租上漲,都應當劃歸不予考慮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