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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保險范文1
不少外出旅游的人以為,外出旅游只需購買“旅游意外險”,其實,這是一種誤解。目前有6類旅游險種可以為游客提供保險保障,而且這6類險種無優劣之分,只是適用于不同的需要,且支出的保費與能夠享受的保障成正比。
1 航空意外險
這個險種多數游客都比較熟悉,每份保費20元,保額40萬元,最多可以買5份。
2 交通意外險
相對于航空意外險,交通意外險的性價比較高,同等保費的保額更多,保障更全。
3 旅游意外險
旅游意外險保費一般在20~100元之間,但要注意旅游意外險的除外條款,根據該條款,游客如因一些高?;蛘咛诫U活動出現意外,旅游意外險是不賠的。
4 一般意外險
如果資金實力比較雄厚,希望有一個長期不間斷的保障,或“有錢又有閑”的旅游愛好者,不妨購買保障齊全的一般意外險,或者直接投保包含意外傷害的壽險。當然,需要留意的是,相關主險與附加險的條款比較復雜,保費也相應較高。
5 旅游救助保險
旅游救助保險將原先的旅游人身意外險的服務擴大,將傳統保險公司的一般事后理賠向前延伸,事故發生時可提供及時的有效救助。相對于一般的旅游保險,旅游救助保險有“雙保險”作用,不過相應的保費也會高一點,尤其適用于境外游。
6 “隱形”責任險
隨著我國保險市場的完善,責任險的品種和覆蓋面也越來越廣,如跟團游有“旅行社責任險”,坐汽車有“承運人責任險”。嚴格意義上講,這類保險是不用選擇的,因為它都是承運方投保,無須直接耗費游客的資金。
1 投保期應與出行時間相匹配
在短期旅游保險產品的選擇上,保險期最好應等于或大于出行期。一般情況下,保險起始期是從一天的零時開始。如果旅游行程發生變更,游客應調整所選保險的保障期限;如果出現旅程延誤、旅程取消等情況,游客應向機場或航空公司等部門索取航班更改的書面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資料,以便日后向保險公司索賠。
2 看特殊風險是否在保障范圍內
在一般的旅游人身意外險保單中,探險?;?,蹦極等驚險運動項目多數是被排除在承保范圍外的。只有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某些保險公司的產品中可以包含這些刺激運動項目,但要在標準保費的基礎上加收一定費用,并對投保人數有嚴格限制。因此,消費者在決定探險游前,一定要看清保險條款是否包含此類責任,仔細挑選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
3 選提前墊付更方便
意外險品種繁多,消費者在購買時一定要看清醫療費用是“提前墊付”還是“事后報銷”,前者更方便。
4 對傷殘程度會有所限制
你如果想規避各類意想不到的風險,最簡便易行的方法便是買份短期意外險。不過意外險一般對傷殘程度會有所限制,即只有因意外致死或高殘,保險公司才會予以賠付,如果因意外導致輕傷,也想獲得保險公司賠償的話,就要附加購買意外傷害醫療險。
5 可能得不到最高賠付金額
在投保人身意外險時,游客首先要弄明白,盡管合同中約定的保險最高賠付金額可能很高,但意外事故發生后,所能得到的可能并不是最高賠付金額。
每個計劃外出旅游的人可根據自己的出游方式和計劃,選擇不同的保障期限和保額,為自己準備一份合身的保險“行囊”。
自駕游:人車都需上保險
有車族在出行前有必要根據不同的車況、目的地及途中的路況,為車及車上人員增加足夠的保障。購買自駕游保險,要格外關注車載財物和車上親屬是否在承保范圍內。如果車主平時只投保了三者險和車損險,那么車上財物和車上其他乘客的人身意外則處于無保障狀態。如果車主平日已投?!败嚿先藛T險”,在選擇自駕游險時,則要重點考慮車上財物損失風險。
跟團游:僅旅行社責任險還不夠
通常情況下,跟旅行社出游會有一份旅行社責任險。但旅行社責任險只承保旅途中因旅行社責任導致的游客的人身、財產損失。如果是旅途中游客自由活動導致的險情,這一險種是不保的。另外,旅行社責任險也有額度上限。因此參加旅行團的人,除了投保旅行社責任險外,最好補充一份旅游意外險,為出行上個“雙保險”,把意外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出境游:關注救援條款,保額并非越高越好
旅游保險范文2
近期頻頻發生的出境旅游意外,將“旅游保險”的重要性大大提升?!镀肺弧吩L問北京、倫敦兩地的出游人士及理財專家,對比旅游保險關注點。
被訪嘉賓:Diane
電影發行公司對外聯絡專員
被訪嘉賓:王先生投資公司常駐倫敦高級經理
出國出差以及海外旅游是否習慣性購買旅游保險?
是的,一般購買商務機票和預訂酒店時都會有類似推薦,為保障自身也就買了。最近新聞報道的一些旅游事故讓我更加關注,此類險種外資保險公司較多,但內容未必完全適合中國國情。
是的,和經常出國出差、旅游的朋友們也會交換相關信息,互相推薦比較好的險種和保險公司。有一個叫做“短期意外險”的險種,涵蓋面比較廣,是我們最近關注較多的。
能否對此購買國內、海外旅游保險時關注的重點?
在國內旅游,我喜歡和先生自駕游,不會專門購買旅行的保險。海外旅游的話,會關注旅客人身意外傷害類的保險,對其他險種較少考慮。
關注旅游救助、人身意外傷害和意外補貼,還會觀察此前的理賠狀況。一次出差丟了件小行李很順利獲得了賠償,對此體會頗深。
出外旅游中,有哪些實際需要保障的部分還沒有相應保險項目?
行李安全、緊急救援這兩方面在我們一般購買的那種打包的出境旅游保險中沒有被強調。在這些環節上出問題的時候還是挺多的。
基本上沒有,這邊保險項目非常豐富和具體,所以基本上所有細節都可以找到與之對應的產品。不同的商業保險公司更是挖空心思開發產品。
購買出境旅行保險有哪些個人心得?
首先一定要買,這是基本保障,有些人為了省錢忽略很不可取,其次就是認真填寫相關表格??赡苁遣粔蛑匾暤脑?,我有次出游回來發現保單上的聯絡人信息有誤,很是后怕,萬一發生什么狀況,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就變成自己的損失了。
繳納保費前一定要對免責范圍、承保事項及理賠等條款充分了解清楚。因為大部分旅游保險都不能全額賠付。有位朋友選定了保險,而對這類環節疏忽了,結果為了合理的理賠花了不必要的力氣,發生這樣的事情大家都會很不開心。
專家提示:
旅游保險范文3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證旅游者在旅游期間的人身安全和經濟利益,促進旅游事業的發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協辦乙方保險業務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險對象
凡身體健康、能正常旅行參加出境(含港、澳、臺地區),入境和國內團隊旅游者以及隨疇的旅行社導游,領隊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甲方代辦投保。
二、保險期間
本保險的保險期間,入境旅游者自其入境后參加旅行社安排的旅*程開始,直至該旅*程結束并辦理完出境手續出境時止;國內旅游和出境旅游自其在約定時間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開始,直至該次旅行結束離開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肯時止,被保險人自行終止旅行社安排的旅*程,其保險期間至其終止旅*程時止。
三、保險責任
按照《旅行平安保險條款》執行。
四、責任免除
按照《旅行平安保險條款》執行。
五、賠付比例
按照《旅行平安保險條款》執行。
六、投保手續
甲方每組織一個旅游團隊,應在出團前向乙方辦理投保手續。甲方將投保單傳真至乙方專用傳真機,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據后,正常工作日應在當天出具承保確認書并傳真給甲方,休息日及節假日在專用傳真機收到旅行社傳真時即自行確認,無須再發確認書。
七、保險費的結算與支付及勞務的支付
甲方為乙方代收的保險費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在每個月五日前(節假日順延)統計前一月保險費并通知乙方,經核對無誤,甲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將款項劃給乙方。乙方每月收互保險費后,按實收保險費的5%支付給甲方作為勞務報酬。
八、保險金的申請和給付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發生本保險責任范圍內事故時,甲方應事發后三天內通知乙方,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或結案后提供有關索賠單證(包括當地公安部門 證明、醫療證明、原因、地點、估計損失或賠償金額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賠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責任明確、資料齊全后,應在七個工作日內按條款規定給付保險金。
九、本協議所稱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然的、被保人無法預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事件。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如雙方無異議則繼續生效。
十一、對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隨時修改補充,并作為本協議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旅游保險范文4
一、旅游安全事件發生的特點
旅游安全事件,是指在旅游活動過程中,由于各種自然災害、意外安全事故、突發公共事件及其它因素的影響,造成旅游者傷亡、財物損害的各種安全問題或事件。根據旅游安全事件的發生原因,通??砂崖糜伟踩录澐譃樽匀粸暮κ录⒁馔獍踩录?、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從現代旅游活動的實踐與發展看,旅游安全事件是客觀存在的,有時甚至是難以預見和避免的。根據對旅游安全事件的理論研究和實證分析,旅游安全事件一般具有以下典型特點:
1.旅游安全事件具有潛在性。因為現代旅游活動是人們在一定的自然、社會環境中進行的,同時旅游活動又涉及食、住、行、游、購、娛等多種旅游要素,因此既存在發生飲食、住宿、交通、游覽、娛樂等安全事件的可能性,也存在由于自然環境、社會治安、經濟及政治等因素的變化產生意外安全事件的可能性。
2.旅游安全事件具有突發性。如火山爆發、地震、海嘯、山體滑坡、交通事故、火災、水災、疫病流行、食品中毒、恐怖活動等,往往使人們難以預見和避免。只有提高旅游安全意識,增強對旅游安全事件的預見和防范,才能有效地避免各種旅游安全事件的發生。即使旅游安全事件不可避免地發生后,也可以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降低旅游安全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
3.旅游安全事件具有一定的規律性。根據對各種旅游安全事件的歸納分析和研究,可以發現,旅游安全事件的發生不僅與旅游發展的不同階段,旅游活動的不同項目,旅游運行的不同環節相關聯,而且與旅游的季節性差異、時間分布、旅游要素組合及空間布局等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尤其是在旅游“旺季”和高峰時段,發生旅游安全事件的可能性就會高一些。
二、旅游保險是旅游安全的重要保障
在現代旅游活動中,旅游安全與旅游保險是相輔相成的。由于旅游安全事件不可避免,旅游保險是旅游安全的一種重要保障。所謂旅游保險,就是指旅游者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安全事件,對旅游者造成的人身危害、財產損失等,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根據我國有關法規制度,以及保險公司推出的旅游保險的規定,旅游者外出參加旅游活動時,既享有一定的法定保險,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愿購買相應的旅游保險。目前旅游保險主要有以下五種:
1.旅行社責任保險。旅行社責任保險,是指旅行社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對旅行社在從事旅游業務經營活動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應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的行為。根據國家《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凡是旅行社從事旅游業務經營活動,都必須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因此旅行社責任保險是一種法定保險,旅游者只要參加了正規旅行社組織的旅游活動,就可以享有該項保險的權益。
2.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旅客意外傷害保險,也是一種法定保險,當旅游者外出旅游購買了車船票時,實際上就已經投保了旅客意外傷害保險,其保費一般是按照票價的5%計算的,每份保險金額為人民幣2萬元,其中意外事故醫療金1萬元。保險期從檢票進站或中途上車上船起,至檢票出站或中途下車下船止。[3]在保險有效期內,因乘車乘船而發生意外事故導致旅客死亡、殘廢或喪失身體機能的,保險公司除按規定付醫療費外,還要向傷者或死者家屬支付全數、半數或部分保險金額。
3.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一般是由旅游者自愿購買的旅游保險。當旅游者在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旅游活動,如登山、漂流、探險、娛樂、生態旅游等,尤其是一些驚險、刺激的旅游項目,一定要購買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目前,國內保險公司開設的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每份保險費1元,保險金額1萬元,一次最多可投保10份,保險期限從購買保險開始旅游活動時起,到整個旅游活動結束時止。
4.住宿旅客人身保險。住宿旅客人身保險,也屬于自愿保險,是保險公司為入住賓館、飯店的住宿旅客所開發的人身保險。該保險每份保費1元,每份保險責任分為三部分,一是為住宿旅客人身保險金5000元;二是為住宿旅客見義勇為保險金1萬元;三是為旅客隨身物品遭受意外損毀或盜搶而丟失的補償金200元。住宿旅客人身保險的保險期限為15天,從住宿之日零時起算,期滿可續保,一次可投多份。
5.旅游救助保險。旅游救助保險,是國內保險公司與國際救援中心(SOS)聯手推出的國際旅游救助保險險種,其將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服務擴大,將傳統保險公司的一般事后理賠向前延伸,使在事故發生時能夠提供及時有效的救助。
三、中國旅游保險發展的現狀與問題
近年來,與蓬勃興旺的旅游市場相比,作為旅游業軟環境之一的旅游保險嚴重滯后于旅游業的發展。我國旅游保險的覆蓋率極低,其發展規模、增長速度與旅游業發展極不相適應,影響了旅游業的法制化、規范化,對旅游業和保險業的發展起到了消極作用。制約我國旅游保險發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游客方面。游客的保險意識薄弱,投保積極性低,僥幸心理強,是導致旅游熱、保險冷的重要原因。旅游者對購買保險的態度直接影響到旅游保險市場的興衰。目前,我國旅游者對旅游保險還存在著很多認識上的問題,導致其對旅游保險的冷淡。一方面,由于旅游險種、保險業務辦理的復雜性和缺乏對消費者旅游保險的宣傳,消費者對旅游保險的認識模糊,不少消費者分不清責任險和意外險,更不用說意外險與各個險種之間的區別。另一方面,消費者普遍存在著僥幸心理或者認為買保險不吉利,認識不到旅途中客觀存在的風險以及由此帶來的嚴重后果。
2.保險公司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保險公司對旅游保險業務的發展不太重視,認為旅游保險業務的保險期限短,對旅游保險缺乏廣度和深度的宣傳。
二是保險公司缺乏相關的風險控制技術,難以對旅游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進行有效控制。首先,各保險公司旅游意外險產品大都將“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滑翔、登山、攀巖、探險、狩獵、蹦極運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搏擊、特級表演、賽馬、賽車”作為責任免除條款,雖然這可以有效降低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卻抑制了游客有效的保險需求。其次,保險公司無法為游客提供富有人情味、個性化的服務,無法為客戶量身定做適合的保險。再次,由于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技術跟不上,致使大多數的旅游意外險只保團體險,只針對旅行社的游客,而對于自助游的散客暫不承保。
三是旅游保險的險種問題。首先,在旅行社責任險方面,它的費率是確定的,繳費實行一刀切,沒有根據實際情況。另外由于旅游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大部分旅行社責任險又是強制性保險,至少2萬元的保費對于他們來說是一個不小的包袱。這就使旅行社陷入了不得不買,可又沒錢買的尷尬境地。一些規模較大、收入較高的旅行社就比較愿意購買旅行社責任險,用以轉嫁自身的風險。其次,在旅游意外險方面,險種不夠完善,覆蓋面較窄。面對日益拓展的旅游市場,這些有限的險種顯然無法涵蓋游客在出游中遇到的各種風險,難以適應不同層次游客的不同需求。
四是保險公司的銷售服務做得不夠,銷售渠道有限。據了解,旅客投保的渠道包括旅行社、機票點代售、網上投保等3種方式,而且旅行社的積極性往往不高,缺乏相關的專業知識;保險公司考慮到成本問題,機票點代售的網點還不多;網上投保尚未普及。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游客購買保險的積極性。
五是各保險公司之間惡性競爭。如按照有關規定,國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險時,保費為1萬元,保額為200萬元。但是隨著市場競爭的不斷加劇,各保險公司不斷地降低保費標準,有的甚至降到了4000元。這種無序的價格競爭一定程度上導致了保險公司的應收保費減少。于是,保險公司在理賠上更加謹慎,賠付不能迅速到位,這讓旅行社和游客都不滿意。[4]
3.旅行社方面。一是因為旅行社的經營還存在不規范的因素。旅行社為了招攬更多的游客,常常會夸大旅行社責任險的保障范圍,當游客發生的事故屬于保險責任范圍之外時,保險公司就會拒賠,這就容易引發法律糾紛,從而損害保險公司和游客的利益。二是旅行社應該在理賠中承擔及時提供相關證據的責任和義務,但是在這一點上,一些旅行社認識不足,旅行社出了事故后理賠不積極,直接導致了理賠難。
四、中國旅游保險發展的創新與對策
面對上述制約旅游保險發展的因素,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的努力來化解:
1.加強對旅游保險產品的研究與開發?,F有的旅游保險險種遠不能滿足旅游者日益變化和增長的需求,保險公司應在產品開發上下大力氣。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改善:第一,關于旅行社責任險。保費收取要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考慮到各個地方各個旅行社的實際情況。同時,針對實踐中出現的諸如對有關條款認識模糊的問題,要不斷地改進和完善相關的條款,適應實踐發展的需要。第二,關于旅游意外險。首先,要擴大旅游意外險的承保范圍,保險公司要提高風險管理技術水平,應針對不同的群體,設計出不同的保單,盡可能為所有的游客提供合適的保單,并可以將自助游游客納入保障范圍,針對團體、散客以及公務旅游者的不同旅游特點設計不同的保險條款,確定不同的費率,加強風險防范。其次,各大保險公司應圍繞旅游業的現狀及其發展趨勢,開發一批新的意外險產品,將旅游保險服務延伸到吃、住、行、游各個環節,深化現有產品之間的互補性,形成系統的旅游保險鏈,為游客提供全程式、一條龍的服務。再次,由于保險公司的大多數旅游意外險產品都是通過相關的網點銷售,因此,險種的設計要盡量規范化,簡單易懂,便于操作。[4]
2.保險公司要在銷售服務和售后服務上多下功夫?;舅悸啡缦?第一,保險公司必須改善和拓寬銷售渠道。保險公司應積極拓展旅游保險的銷售渠道,不能只依靠旅行社,還應在交通部門、賓館飯店、旅游景點、購物場所等旅游服務網點設立廣泛的機構??梢宰屄糜伪kU產品上銀行柜臺?,F在大多數保險公司都與國內銀行簽訂長期的合作伙伴關系,多為銷售保險公司的分紅險與投連險。保險公司完全可以利用這種合作伙伴關系,讓銀行銷售相關的旅游保險產品。隨著互聯網的發展,要積極發展網上投保業務,推進旅游保險產品的銷售。在以柜臺銷售方式為主的同時,還應不斷嘗試新的銷售方式,拓寬營銷渠道,例如電話銷售、報紙銷售、卡片銷售、信件銷售等。第二,在售后服務上,保險公司的核損、定損及理賠一定要及時,如果保險公司的這些售后服務跟不上,將會對游客造成損失。游客的出游時間較短,流動性較大;游客可能在一個地方投保而在另一個地方出險;甚至可能是在國內投保,而在國外出險。這些都為保險公司的核損、定損及理賠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個保險公司之間要加強合作,包括國內保險公司之間的合作,國內保險公司與國外保險公司的合作,利用各自的網點優勢,快速核損、定損,及時理賠。
旅游保險范文5
在該社參團的客人,都會隨團贈送10萬——30萬的意外保險。
廣東中旅的有關負責人介紹,自從去年9月1日之后,旅行社購買的只是旅行社責任險不
再為游客代買意外險。記者從各大旅行社了解到,出游前自覺購買保險的游客仍是寥寥無
幾,只有不到10 %的游客購買旅游意外險,從而形成絕大部分出游的個人均處于無保狀
態。
一部分游客存在僥幸心理,認為出外旅游就那么幾天,沒必要自掏腰包上保險。但實際
上,旅游熱造成出游風險系數加大、事故增多,特別是一些新型旅游項目推出后,個人出游
風險更大,如攀巖、漂流、峽谷探險、雪山滑行、高空纜車等。
廣東中旅的有關人士表示,贈送保險只是過渡期的一項優惠措施,關鍵還是在于引導游
客在沒有贈送的情況下自己購買意外險,以確保自身的安全利益。
旅游保險范文6
關鍵詞: 旅游保險;旅游市場;旅行社責任險
中國保監會和國家旅游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旅游保險工作的意見》,為一直發展滯后的旅游保險市場立下了規章,進一步加強了對旅游保險市場的監管力度,指明了旅游保險的發展方向。
近年來,我國旅游業快速發展,旅游人數規模巨大,旅游各環節中的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法律風險和違約責任等風險日益突出,迫切需要保險保障。然而,旅游保險業的發展卻一直不盡人意。因此,深入做好旅游保險工作,加大旅游保險的創新,是保險監管機構、旅游行政管理部門、保險公司和旅行社面臨的一項緊迫而艱巨的任務。
一、旅游市場現狀
2005年,我國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和國內旅游均快速增長,旅游產業規模日漸龐大,已成為全球第五大旅游國。經國家統計局確認的統計結果表明:2005年,我國入境旅游人數達到12029萬人次,旅游外匯收入達到292.96億美元,國內旅游出游人數達到12.12億人次,國內旅游收入達到5286億元,國際國內旅游業總收人為7686億元,公民出國(境)人數達到3103萬人次,各項統計指標均創歷史新高。
旅游市場壯大的同時,風險保障必不可少。令很多保險公司感到困惑的是,與熱鬧的旅游市場形成了巨大反差的國內旅游保險,始終處于不溫不火的狀態,在一些地區甚至會遭遇出行者的冷眼。就目前國內的實際情況,為旅游者提供安全保障的旅游保險嚴重滯后于旅游業的發展,而且將成為旅游業進一步發展的制約因素。因此,在新形勢下,如何發展旅游保險為旅游者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保障服務是保險公司亟待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二、旅游保險發展滯后的原因
(一)我國旅游保險起步較晚
1997年國家旅游局了《旅行社辦理旅游意外保險暫行規定》,將旅游意外險明確為強制保險,由此確立了我國旅游保險的基本框架。1999年,中國人壽在國內首家推出了《旅游意外保險條款》,隨后其他公司也紛紛效仿,旅游保險漸成規模。
在國外,旅游保險由來已久,在澳大利亞、美國、日本等國幾乎成為旅行必備。然而,旅游保險進入中國消費者的視線還是在近些年,而且是隨著一些旅游安全事故的發生,“旅游保險”才漸浮出水面。
前不久,一家調查公司對北京、上海、廣州三地旅游消費者進行的調查中顯示,7成以上受訪者近兩年內有過兩天以上外地旅游經歷,但其中一半以上根本不購買旅游保險。其中,出境游購買情況好于國內游。而國內一些旅游風險系數較高地區或特種旅游、探險旅游等需要購買保險的人更多一些,但由于與之相配套的監管機制及政策措施的不健全,使旅游保險的發展一直滯后于旅游業的發展。
(二)旅游者對旅游保險的認知程度較低
一家專業調查公司曾對旅游保險市場做過調查,結果顯示,在7成旅游者當中,一半以上的消費者在旅游時根本不購買旅游保險,另有2成的消費者說不清楚自己是否購買過旅游保險;購買旅游保險者僅占3成左右,且購買金額多在 10元以下。購買旅游意外傷害保險的旅游者數量之所以如此少,主要在于旅游者自我保護意識還比較淡薄,存有僥幸心理,認為外出旅游時間短,不會有什么風險。另外,根據 2001年起實施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旅行社必須投保旅行社責任險,同時,旅行社保險公司出售相關的旅游保險,由旅游者自愿選擇。由此,不少旅游者認為旅行社已經投保旅行社責任險,自己就不必再投保意外險。
據了解,近80%的旅游者混淆了旅行社責任險和旅游意外險兩個險種,誤以為旅行社責任險已經附帶了旅游者發生意外時的保險責任。事實上,旅行社責任險是旅游局要求旅行社必須為旅客投保的險種,屬于強制險,它是指旅行社在從事旅游業務經營活動中,因旅行社的疏忽或過失,造成旅游者損失而應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轉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行為,其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均為旅行社。當旅游者因個人原因、人身意外等出險,而與旅行社無關時,旅游意外險保障的則是游客的利益。
(三)旅行社責任保險尚不夠完善
根據規定,旅行社年檢必須簽有旅行社責任保險合同,有的旅行社的經營者并沒有真正重視旅行社責任保險的作用,投保的目的是為完成年檢的一道手續,因此多少交一點保費有個合同就行了。對此,全國并沒有統一的標準。實際上旅行社責任險并沒有起到責任保險合同應有的作用。
旅行社責任保險的內容,取決于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險合同。然而實踐中,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險合同中的不少內容與規章有很大差別,而保險合同中的一些內容對保險公司本身并沒有約束力。同時,有些保險公司提供的旅行社責任保險條款在責任范圍認定方面不清楚,責任和免責范圍劃分上存在交叉或重疊現象,理解上存在分歧,導致旅行社風險無法通過保險轉移,保險人容易逃避保險責任,拒絕理賠。
目前,旅行社責任險還不夠完善,比如保險公司明文規定,旅行社組織的賽車、賽馬、攀巖等高風險活動所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不予賠償,由此而產生的責任最終該由誰來承擔呢?由于旅行社責任險有很多除外責任,因此,旅行社責任險并沒有解決旅游企業的經營風險的轉移問題。
(四)保險公司對旅游保險存在認識誤區
一份旅游意外險所需的費用并不高,大約是在10至20元左右,那么,這個市場應該在100億元左右,相信任何一家保險公司對于這一數字都不會無動于衷。但是,就目前情況來看,市場反應不如預期。盡管有個別保險公司已經看到旅游保險這個極具潛力的新領域,但是,國內保險業漠視旅游保險的現象并沒有得到多大改變。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產品種類簡單
目前各保險公司開辦的險種僅為人身意外險、醫療險等產品,責任范圍保守,投保方式固定,缺乏選擇余地,無法滿足旅游者吃、住、行、游、購、娛等多方面的保險保障需求。旅游者在旅行期間可能從事的潛水、騎馬、攀巖等高風險活動通常屬于“除外責任”,并不在保險公司辦理旅游保險業務范圍之內。目前開辦的這些保險很難囊括旅游者在旅游中遇到的各種風險,無法滿足不同層次旅游者的需要。
2.宣傳比較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