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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法律法規范文1
中圖分類號:G43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9599 (2013) 01-0296-02
發展信息安全技術和產業,人才是關鍵。人才培養,教育是根本。到目前為止,我國設立信息安全專業的高等院校已達70多所。江西警察學院的信息安全本科專業2010年批準建立,2011年開始招生。在本院信息安全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明確指出:信息安全人才不但要精通計算機及信息安全技術,而且應掌握我國有關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的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執法能力?!缎畔踩煞ㄒ帯氛n程是信息安全專業的專業必修課,與其他專業課程相比具有很大的差異性。如何有效地、整體地提高我國高校學生的信息安全意識,提高他們對計算機網絡環境和信息安全新形勢下涌現的法律領域新問題的分析能力,已經成為我國每一所普通高校不得不面對和必須解決的問題。
1 課程教學存在的問題
1.1 課程不受學生重視。本門課程屬于信息安全管理類課程,學生剛接觸這類課程的時候往往理解為死記硬背的法律法規課程,和技術培養毫無關系。從而把興趣都放在信息安全技術類課程(如網絡安全理論與技術、入侵檢測技術、計算機病毒原理與防范技術等)的學習上。因此,先入為主的觀念使得本門課程容易被學生們輕視,很難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更談不上達到學生自主學習的目的。
1.2 過于強調理論教學,導致學生理論和實踐技能脫節。本門課程主要介紹國內外信息安全標準和法律法規的背景知識、發展狀況,并對較有影響力的標準和法律法規進行了詳細的說明。由于涉及的條文都比較抽象,教師如果就條文講條文,就制度講制度則很難提起學生的興趣。完全按照大綱照本宣科顯然不是與時俱進的教學方法,通過實踐教學可以提高學生的積極性,同時在備課與課堂教學的過程中,真正做到教學相長。
1.3 課程涉及到的法律法規更新頻繁,教師備課壓力大。我國自20世紀90年代起有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規相繼出臺,法律體系初步構建,但體系化與有效性等方面仍有待進一步完善。從形式上看,有法律、相關的決定、司法解釋及相關文件、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部門規章及相關文件、地方性法規與地方政府規章及相關文件多個層次。我們作為信息安全專業的教師,對于信息安全技術的掌握是強項,但是相關的法律專業的知識,不僅僅是現有的法律條文,也包括隨時更新的法律法規,這方面的學習幾乎是隨著每個案例的出現來進行的。所以,教師的法學知識需要隨時的更新。如果教師不能及時跟上時代的發展,易讓學生感覺正在學習陳舊過時的知識。
2 課程教學的改革
2.1 使用案例教學法。案例教學是教師根據課堂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的需要,通過設計教學案例,組織學生開展討論,形成反復的互動與交流,進而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一種開放式、互動式的新型教學方法。在《信息安全法律法規》課程中應用案例教學法是貫徹公安教學緊貼公安實戰的原則,積極探索和實施“戰學研”相結合的教學模式。教師把公安一線實踐作為學校教學的生動課堂和不竭源泉,在基層公安實踐中收集典型信息網絡安全違法犯罪案例,用案例講解法理,將枯燥的法律條文融入到鮮活的案例情景之中,使學生能夠從真實的案例中感受法理,學習法理。如在講授“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這一節內容時,選用“哈爾濱某大學學生用黑客入侵學校網站修改成績案例”進行講解,發生在校園內的案件更貼近學生,容易引起學生的興趣。在案例教學中,學生拿到案例后,先要進行消化,然后查閱各種他認為必要的理論知識,這無形中加深了對知識的理解,而且是主動進行的。同時他的答案隨時要求教師給予引導,這也促使教師加深思考,根據不同學生的不同理解補充新的教學內容。
2.2 使用模擬法庭教學。模擬法庭的設置對成功舉辦模擬審判活動而言非常重要。學校應當設置專門的模擬法庭實驗室,配備必要的器材和物品。首先通過新聞、報紙、互聯網等媒體,選擇有典型性的最新案例;然后將學生分為若干個小組,各個小組自由選擇案例。小組內自由安排法官、控方和辯方,由小組組長擔任審判長,具體安排小組內各方工作;第三是庭前準備。各小組人員討論案情,擬定審判方案。正式開庭前,學生要準備好訴訟文書和證據資料。從開庭公告、進行開庭準備到作出判決,均要做到有法可依;第四是開庭辯論。陳述案情,控、辯雙方激烈辯論,審判組給出判決結果。這一部分體現出學生提前所做的工作,是給出課后評價的主體;最后是案件答疑和提交結案報告。關于法律知識以及相關的技術知識,教師和其它同學可以自由提出問題和見解。鼓勵大家進行自由討論。小組以案例為核心,將法律知識以及技術知識寫成書面報告形式。
2.3 削減部分理論課時,加大實踐學時。加強實訓教學,是培養技能型人才的必由之路。從理論中來,到實踐中去,進而提升技能,真正做到“知行合一”。教育部高等學校信息安全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起草的《普通高等學校信息安全本科指導性專業規范》中建議了四種實踐教學環節:實驗課,課間實驗,課程設計,課外實習。比如我們在講解“有害數據及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這一節內容時,可以通過實驗首先讓學生觀察計算機病毒感染后計算機顯現的特點,然后選用“熊貓燒香病毒案件”進行講解,最后在取證機房讓學生完成案件的司法鑒定流程。實際上,實踐教學環節遠不止以上四種,各學校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設計出更多的實踐教學環節,達到鍛煉提高學生實踐能力的目的。
2.4 注重立體化建設。第一是傳統教學和多媒體教學有機的結合。多媒體課件信息量大,能夠優化教學過程。但多媒體不恰當的使用會分散學生的注意力,也不利于發揮學生的想象力。所以利用文字表達困難或者難以理解的內容可采用多媒體教學,如播放案件的相關視頻文件,對于案例分析則發揮傳統的教學優勢,進行課堂討論、板書講解、結合提問將問題層層剖析、層層深入;第二是創建豐富的網絡資源環境,方便學生的學習和交流。另外,教師還可以通過微博和微信等新興手段反映對社會上一些信息安全事件的認識,引導學生發表自己的看法,拉近師生的距離;第三是課程的案例庫建設。案例教學法以案例庫建設為基礎。案例庫是學校教學改革、課程建設的成果表現形式之一,是提高教學質量的基礎設施?!缎畔踩煞ㄒ帯氛n程案例庫建成后,教師應當將該成果應用到教學中,在教學實踐中不斷修訂和補充案例。
2.5 考核方式的改革。傳統的考核方式下學生為被動的學習狀態,應付考試的心理,課程的學多集中在期末考試的突擊階段。本門課程的考核由平時成績(出勤率、課堂表現成績、實訓報告成績等)和期末筆試成績綜合評定,使學生重視平時的學習,提高教學效果。在期末的筆試試卷中,重點考核對案例進行分析的能力,鼓勵學生學會用所掌握的法理去分析和解決問題。
3 結束語
總之,只要我們在教學過程中大膽改革、勇于創新,別具匠心的鉆研教材,重組教學內容,根據學生們的興趣及愛好精心設計各種不同的案例,努力營造與人合作探究、合作交流的學習氛圍,調動學生學習的情感,激活學生的思維,促進學生萌生強烈的探究欲望,就一定能大幅度提高該課程的教學效果,以培養出更多合格的信息安全專業技術人員。
參考文獻:
[1]王隆娟.探討《信息安全標準與法律法規》課程的教學方法[J].信息安全與技術,2010,10.
安全法律法規范文2
而大學生網絡行為活動的依法展開,對網絡社會具有指引和保障作用。大學生對網絡法律規范的適用主要由網絡法律實踐活動來體現,即大學生按照網絡法律法規規范進行網絡行為,利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合法的網絡權利,積極使用網絡法律法規來解決出現在網絡世界中的各類麻煩、糾紛。在網絡活動中大學生不會主動依法約束自己違法失范的行為,在遇到糾紛時不借助法律反而消極應對,這是致使高等院校網絡法制教育困難重重,收效不大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一是與網絡的特殊性相關,因網絡具有虛擬性、隱蔽性、快速性等特性,造成了司法實踐中“偵破案件難、訴訟審判困難、影響消除艱難”等復雜困境,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大學生適用網絡法律的信心。其二是由于我國現階段網絡法律法規建設不完善,法律法規體系性不健全,個別處存在不一致;高位階法律側重比例?。坏臀浑A規范側重太多,對不良信息行為的執法解釋不明確,公眾理解不一,導致部分網絡行為無法可依。部分高校大學生在傳統性網絡活動中的守法、用法及承擔責任等方面都表現得比較規范,但還有一些大學生的網絡行為隨意性太強,缺失規范性,出現網絡行為問題時候,傾向于自認倒霉等非法律手段解決。
二、大學生網絡行為法律規范問題與安全教育關系
大學生網絡行為法律規范問題和安全教育聯系密切。一方面,加強和改進安全教育,說到底就是要讓大學生及安全教育工作者適應時展、變化后的育人環境。在信息技術日新月異大環境下,網絡作為安全教育的新環境,已給安全教育活動帶來了新問題、新情況、新挑戰。我們必須要借助網絡長處,降低、消滅網絡違法失范行為,塑造大學生健康人格,保證大學生健康成長。另一方面,網絡平臺教育將會成為安全教育的新手段和新途徑。新型的網絡平臺教育方式與傳統安全教育大不相同,對網絡行為進行法律安全教育是傳統安全教育在工作領域、工作方式及工作手段上的拓展和延伸,單向灌輸為主的傳統安全教育變得雙向互動,借助網絡平臺使教師和學生在教學過程中的互動,從而做到了安全教育內容的內化成為現實。最后,大學生網絡行為法律規范問題和安全教育對策研究中運用了大量法學教育的理論與方法,而網絡行為安全教育的目標也是網絡行為法律規范問題教育的目標。所以,大學生網絡行為法律規范研究本身就具有安全教育的功能。將大學生網絡行為法律規范問題與安全教育結合是時展的必然要求和安全教育創新的重要契機。
三、大學生網絡行為安全教育對策
(一)確立網絡安全法律教育目標,優化安全教育師資隊伍現在的大學生幾乎人人玩轉網絡,雖然他們的網絡使用能力很強,但對網絡安全的法律、法規、條例卻很少涉獵,網絡安全防范意識比較淡漠?,F今,高校校園網絡受外來非法侵入現象加重,要想大學生正確利用網絡,合理規劃大學生涯,必須從學生內因上進行思想突破,讓大學生自覺樹立主人翁意識,確定網絡安全教育目標。目前高校安全教育工作基本是由大學生指導教師承擔。但由于指導教師除了日常思想教育工作外,還需要處理瑣碎日常管理事務性工作,導致安全教育工作出現不少漏洞。因此,高校要加強安全教育教師的建設,每所高校的安全教育教師不僅要熟悉高校安全教育規律和掌握大學生身心成長規律,同時需要具備比較系統的法律學科知識和較高的法律素養。高校應結合本校特點,立足實際,有專職、兼職、外聘多樣化的方式,組建具有全面系統安全教育背景的專職教師為主力,外聘常年從事心理健康、司法或法學教育工作的兼職安全教師為輔助力量,構筑起一個高質、高效、全面的的安全教育師資力量。
(二)優化網絡安全法律教育的內容要做好大學生網絡安全法律教育,就一定要在網絡安全法律教育的講授內容進行科學布置,不能簡單地停留在按圖索驥的階段,要“守法”意識深入人心。把當代大學生學習和生活息息相關的網絡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討論,如:班會、研討會、專題講座等方式,并在每一次探討中總結、歸納。激發起高校大學生們對學習網絡法律知識的興趣,這樣就能更好增強他們網絡行為法律意識和培養起法律觀念。把網絡安全法律教育引入到課堂教學,開設網絡安全法規選修課。選修課可以系統地介紹計算機網絡有關的安全法律法規,通過教學灌輸網絡安全意識,讓每一個走出校園的大學生都具備掌握網絡安全知識,了解國家的網絡安全法律法規,從根源上有效防范或控制網絡安全風險,促使大學生形成自律的規范。完善相關的網絡安全法律教育的考核評價,促使安全教育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并將這種評價納入學生年度考核中,提高安全教育的成效。
安全法律法規范文3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目的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明確了安全責任制并規定了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2、安全生產法簡介
《安全生產法》確立的我國安全生產基本法律制度:
企業負責——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即“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國家監察——政府依法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即安全監察、安全審查;
行業管理——由政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或授權的資產經營管理機構或公司,實施直管、專項監管;
社會監督——工會、群眾、媒體輿論;
中介服務——國家推行安全生產技術中介服務制度。
3、《安全生產法》賦予從業人員有關安全生產和人身安全的基本權利,可以概括為以下五項:
(一)享有工傷保險和傷亡的求償權。
(二)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的知情權。
(三)安全管理的批評檢控權。
(四)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權。
(五)緊急情況下的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4、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責任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予以保證,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資金投入主要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教育、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防暑降溫等
安全基礎知識
1、安全的定義:
安:無危( 危險、危害)為安。
全:無損( 損傷、損害、損壞、損失)為全。
安全(safety),顧名思義.“無危則安,無缺則全”,即安全意味著沒有危險盡善盡美,這是與人的傳統的安全觀念相吻合的。
其一,安全是指客觀事物的危險程度能夠為人們普遍接受的狀態。
其二,安全是指沒有引起死亡、傷害、職業病或財產、設備的損壞或損失或環境危害的條件。
其三,安全是指不因人、機、媒介的相互作用而導致系統損失、人員傷害、任務受影響或造成時間的損失。
2、安全生產
是指在生產過程中保障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就是說:既要消除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的一切有害因素,同時也要消除損害產品、設備或原材料的一切危險因素,保證生產正常進行。
3、我國安全生產的方針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4、什么是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建立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制度。
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作用:
(1)明確了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及其他負責人、各有關部門和員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負的責任。
(2)在各部門及員工間,建立一種分工明確、運行有效、責任落實的制度,有利于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使安全工作層層有人負責。
6、什么是特種作業?
l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1)電氣作業(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3)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5)登高架設作業(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7)壓力容器作業(8)制冷作業 (9)爆破作業(10)礦山通風作業(11)礦山排水作業(12)礦山安全檢查作業 (13)礦山提升運輸作業 (14)采掘(剝)作業(15)礦山救護作業(16)危險物品作業(17)經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批準的其它作業
7、三級安全教育
企業安全生產教育的3種形式是指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和經常性安全教育)。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廠職員、工人的(廠)級安全教育、(車間)級安全教育和(崗位(工段、班組))安全教育,它是廠礦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
8、哪些屬于不安全行為?
A、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未經許可開動、關停設備等。
B、造成安全裝置失效:撤除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堵塞。
C、使用不安全設備
D、手代替工具操作
E、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F、攀坐不安全位置
G、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或場合忽視其作用:不按規定配戴護目鏡、不戴防護手套、不穿安全鞋、不戴安全帽、在受限空間不戴呼吸器等。
H、不安全裝束:操縱旋轉設備時帶手套等。
9、職工的安全職責
(1)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遵守有關設備維修保養制度的規定;
(3)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4)關心安全生產情況,向有關領導或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
(5)發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組長或有關部門匯報;
(6)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報告領導,并協助調查工作;
(7)努力學習和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規程;
(8)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護意識;
(9)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個人安全生產負責。
10、員工的權利
①知情權,即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②建議權,即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③批評權、檢舉、控告權,即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
④拒絕權,即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⑤緊急避險權,即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⑥依法向本單位提出損害賠償要求的權利;
⑦獲得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利;
⑧獲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權利等。
11、安全帽的防護作用:
防止物體打擊傷害
防止高處墜落傷害頭部
防止機械性損傷
防止污染毛發傷害
12、安全帽使用注意事項:
(1)要有下額帶和后帽箍,并拴系牢固,以防帽子滑落與碰掉;
(2)熱塑性安全帽可用清水沖洗,不得用熱水浸泡,不能放在暖氣片上、火爐上烘烤,以防帽體變形;
(3)安全帽使用超過規定限值,或者受過較嚴重的沖擊后,雖然肉眼看不到裂紋,也應予以更換。一般塑料安全帽使用期限為三年;
(4)佩戴安全帽前,應檢查各配件有無損壞,裝配是否牢固,帽襯調節部分是否卡緊,繩帶是否系緊等,確信各部件完好后方可使用。
13、防護眼鏡和面罩的作用:
(1)防止異物進入眼睛
( 2)防止化學性物品的傷害
( 3)防止強光、紫外線和紅外線的傷害
(4)防止微波、激光和電離輻射的傷害
14、防護眼鏡和面罩使用注意事項:
(1)選用的護目鏡要選用經產品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產品;
(2)護目鏡的寬窄和大小要適合使用者的臉型;
(3)鏡片磨損粗糙、鏡架損壞,會影響操作人員的視力,應及時調換;
(4)護目鏡要專人使用,防止傳染眼病;
(5)焊接護目鏡的濾光片和保護片要按規定作業需要選用和更換;
(6)防止重摔重壓,防止堅硬的物體磨擦鏡片和面罩
15、防塵防毒用品的作用:
(1)防止生產性粉塵的危害。由于固體物質的粉碎、篩選等作業會產生粉塵,這些粉塵進入肺組織可引起肺組織的纖維化病變,也就是塵肺病。使用防塵防毒用品將會防止、減少塵肺病的發生。
(2)防止生產過程中有害化學物質的傷害。生產過程中的毒物如一氧化碳、苯等侵入人體會引起職業性中毒。使用防塵防毒用品將會防止、減少職業性中毒的發生。
16、防護手套的作用:
(1)防止火與高溫、低溫的傷害。
(2)防止電磁與電離輻射的傷害。
(3)防止電、化學物質的傷害。
(4)防止撞擊、切割、擦傷、微生物侵害以及感染。
17、防護手套使用注意事項 :
(1)防護手套的品種很多,根據防護功能來選用。首先應明確防護對象,然后再仔細選用。如耐酸堿手套,有耐強酸(堿)的、有耐低濃度酸(堿),而耐低濃度酸(堿)手套不能用于接觸高濃度酸(堿)。切記勿誤用,以免發生意外。
(2)防水、耐酸堿手套使用前應仔細檢查,觀察表面是否有破損,采取簡易辦法是向手套內吹口氣,用手捏緊套口,觀察是否漏氣。漏氣則不能使用。
(3)絕緣手套應定期檢驗電絕緣性能,不符合規定的不能使用。
(4)橡膠、塑料等類防護手套用后應沖洗干凈、涼干,保存時避免高溫,并在制品上撒上滑石粉以防粘連。
(5)操作旋轉機床禁止戴手套作業。
18、絕緣鞋(靴)的使用及注意事項 :
(1)應根據作業場所電壓高低正確選用絕緣鞋,低壓絕緣鞋禁止在高壓電氣設備上作為安全輔助用具使用,高壓絕緣鞋(靴)可以作為高壓和低壓電氣設備上輔助安全用具使用。但不論是穿低壓或高壓絕緣鞋(靴),均不得直接用手接觸電氣設備。
(2)布面絕緣鞋只能在干燥環境下使用,避免布面潮濕。
(3)穿用絕緣靴時,應將褲管套入靴簡內。穿用絕緣鞋時,褲管不宜長及鞋底外沿條高度,更不能長及地面,保持布幫干燥。
(4)非耐酸堿油的橡膠底,不可與酸堿油類物物質接觸,并應防止尖銳物刺傷。低壓絕緣鞋若底花紋磨光,露出內部顏色時則不能作為絕緣鞋使用。
(5)在購買絕緣鞋(靴)時,應查驗鞋上是否有絕緣永久標記,如紅色閃電符號,鞋底有耐電壓多少伏,等表示;
鞋內有否合格證,安全鑒定證,生產許可證編號等。
19、防靜電鞋、導電鞋的使用注意事項 :
1)在使用時,不應同時穿絕緣的毛料厚襪及絕緣的鞋墊。
2)使用防靜電鞋的場所應是防靜電的地面,使用導電鞋的場所應是能導電的地面。
3)禁止防靜電鞋當絕緣鞋使用。
4)防靜電鞋應與防靜電服配套使用。
5)穿用過程中,要按規定進行電阻測試,符合規定才可使用。
20、安全帶的作用:
預防作業人員從高處墜落
21、安全帶使用注意事項 :
(1)在使用安全帶時,應檢查安全帶的部件是否完整,有無損傷,金屬配件的各種環不得是焊接件,邊緣光滑,產品上應有“安鑒證”。
安全法律法規范文4
關鍵詞:新檢規;分析;比較
起重常見的事故有脫鉤、鋼絲繩折斷、安全防護裝置缺乏或失靈、吊物墜落、起重機傾翻和碰撞致傷等事故類型。根據最近幾年國家質檢總局統計的事故數字來看,起重機械的事故發生率和發生事故導致人員傷亡的絕對數字一直高居類特種設備榜首。2009年,國家質檢總局已把起重機械的安全作為年度“三項行動”的重點,希望通過整治達到降低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的目的。
1新檢規的重大意義
為規范在用起重機械檢驗工作,規范起重機械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工作,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近期頒布了TSG Q7015-2008《起重機械定期檢驗規則》、TSG Q7016-2008《起重機械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規則》。這兩個新規范已于2009年4月20日起開始實施,同時,2002年10月8日國家質檢總局的《起重機械監督檢驗規程》廢止。新規則明確規定了起重機械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的目的、性質、依據、適用范圍、方式方法、工作內容、程序和要求,并根據現實情況適當調整了監督檢驗的項目。 新檢規的主要特點在于強調了安裝單位的主體責任,強調了安裝過程的質量監控,從安裝的環節上把好起重機械安全質量關,將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起重機械交到用戶手中。新檢規的實施有利于全面提升起重機械安裝質量,有利于起重機投入使用后更好地發揮整體性能,同時也有利于提高起重機械產品的客戶滿意度和信譽度。
2新檢規如何有效降低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率
2.1 隨著對安全工作的重視,資金投入的加大,設備在更新、技術在提升,完善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對確保生產安全是必需的,但制度只是實現本質安全的條件,人是實現本質安全的決定因素,再先進的設備也要受人控制,再完備的規章制度也需要人來執行,對安全生產來說,人的素質和技術水平直接影響了安裝過程的質量控制。今年4月1日起新的檢規開始實施,起重機械的最終驗收檢驗修訂為整個安裝過程的監督檢驗,為今后起重機械的安裝質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2.2 原來的定期檢驗沒有首檢,新檢規則對以整機出廠的設備實行首檢。設備出廠首檢與否,關系到能否從源頭上杜絕安全隱患。出廠首檢,最大限度的保證了起重機械的完好,避免在使用環節出現問題,而能及時的在使用前防患于未然。這里有一個須安裝的首檢設備是否需要安裝告知問題。須安裝的首檢設備是否需要安裝告知,應根據所檢設備的類型來確定。TSG Q7015《起重機械定期檢驗規則》第三條規定: 納入《特種設備目錄》沒有實施安裝監督檢驗以及整機形式出廠,直接交付使用單位的起重機械,在辦理使用登記前由所在地檢驗檢測機構依據本規則規定的檢驗項目及其內容、要求和方法進行檢驗(即設備投入使用前檢驗,簡稱首檢),合格后方可辦理使用登記。這就是說,沒有實施安裝監督檢驗以及整機形式出廠,直接交付使用單位起重機械應進行首檢。而在《實施首檢的起重機械目錄》中,電動葫蘆、履帶式起重機、旋臂式起重機等設備雖然沒有實施安裝監督檢驗且以整機形式出廠,但不能直接交付使用單位使用,需要現場安裝。所以本人理解,凡是首檢設備不能直接交付使用單位使用、需要現場安裝的,應該辦理安裝告知。這點《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做了說明,一定要告知第十四條 從事安裝、改造、維修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告知,告知后方可施工。對流動作業并需要重新安裝的起重機械,異地安裝時,應當按照規定向施工所在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安裝告知后方可施工。施工前告知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告知內容包括:單位名稱、許可證書號及聯系方式,使用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施工項目、擬施工的起重機械、監督檢驗證書號、型式試驗證書號、施工地點、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持證作業人員名單等。
2.3 原來檢規規定所有起重機械定期檢驗周期為2年,新檢規則對不同設備其定期檢驗周期不同。新檢規第五條規定 在用起重機械定期檢驗周期如下:
2.3.1 塔式起重機、升降機、流動式起重機每年1次。
2.3.2 輕小型起重設備、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門座起重機、纜索起重機、桅桿起重機、鐵路起重機、旋臂起重機、機械式停車設備每2年1次,其中吊運熔融金屬和熾熱金屬的起重機每年1次。新檢規根據不同的設備類型和功能對起重機械定期檢驗周期進行了調整,這種調整從設備使用的客觀實際出發,更加實事求是,更容易及時發現隱患,保證了機械的安全運轉和作業效率。
2.4 原來的檢規適用范圍是橋架型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等,新《檢規》適用范圍則比較大,不但包含了橋架型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還包含了施工升降機、機械式停車設備、纜索起重機、電動葫蘆、叉車、高空作業平臺、汽車舉升機等等。新檢規適用范圍的增大,體現了特種機械檢測行業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把安全檢測的視野擴展到更多的機種,力圖從更大的工作范圍,更深的檢測內容全面保證人的生命安全和財產的安全。
2.5 原檢規的檢驗項目要求比較具體,新檢規的檢驗項目的要求只是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這個新變化乍看似乎新檢規沒有原檢規在檢驗項目方面要求的具體,其實新檢規更具操作性和執行性。新檢規以技術標準和規范為依據,對檢驗項目要求的更為細致具體,是檢驗項目要求有法可依,最大限度的保證了檢驗結果的準確性。
安全法律法規范文5
關鍵詞: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網購食品
1 我國食品安全概述
(一)食品安全的概況
世界衛生組織于1996年給出了“食品安全”的定義:“對食品按其原定用途進行制作、食用時不會對人的健康造成損害的一種擔保?!蹦壳皩W界對食品安全的含義有以下共識:
1.食品安全屬于綜合概念。食品安全涉及食品衛生、食品質量、食品營養等多方面內容。2.食品安全屬于社會概念。食品安全是社會治理方面的概念,在不同的國度或者同一國家的不同時期其治理的要求有所不同。3.食品安全是一個政治性概念。食品安全是一國政府職責的體現,并且關乎公民的切身利益。4.食品安全更是一個法律性概念。從上世紀80年代起,部分國家開始以食品安全綜合立法逐步替代衛生、營養和質量的立法。
(二)我國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發展
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是指涉及食品生產和流通的安全質量標準、安全質量檢測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經濟的發展使得人們對食品安全的重視程度有所提高,我國政府頒布施行了一系列有關保證食品安全或者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為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完善奠定了基礎?!妒称钒踩ā酚?009年2月28日通過,并于2009年6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原來的《食品衛生法》同時廢止。2015年4月24日,新《食品安全法》通過審議,并于2015年10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2 新《食品安全法》的不足
新《食品安全法的修訂,顯示了國家治理食品安全問題的態度,與舊法相比較有了很大的進步,但在實際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一)新《食品安全法》與其他法律不對接
由于新《食品安全法》剛剛頒布實施不久,在許多方面其他相應的法律法規還沒有來得及與之相銜接,導致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難以與其他法律法規對接。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與舊法比較,該條調整了罰款額度,但在確定罰款具體數額上留有過大的裁量空間,這樣會很容易導致罰款不明確不公平、不公正現象。
(二)監管機構和人員存在問題
首先,食品安全監管權不穩定。在制定《食品安全法》之前的時期,食品安全管理主要由衛生部門負責指導,從《食品安全法》起草以來,食品安全的管理職權又移轉給了國家質檢總局,新《食品安全法》由國家食藥監總局主導,職權又轉移給了食藥監總局。多次主導權的移轉導致了監管權的不穩定性,給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帶來極大的不便。
其次,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職能分配不明。在2003年在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基礎上成立了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其主要負責保障食品藥品的安全,對食品藥品的安全進行監督和協調,其職能是全局性的。但在實際的工作中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能有一部分被其他部門分割出去,在進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就不能起到總領和指導的作用,導致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矛盾和重復。
第三,從事監管工作人員的能力參差不齊。監督管理工作往往涉及法律法規的運用,很多時候涉及執法處罰的問題。這就要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人員有豐富的法律知識和較高的執法素質。但在實際當中,部分工作人員通常執法素質執法水平不高,責任心不強,在實際的執法監督過程中難以做到有效的食品安全監管。
(三)政府職權干涉市場
當前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主要還是依靠政府的職能,但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原有的監管模式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的變化。傳統的監管模式下政府職權存在以下問題:
1.監管不適當。以往的模式下對不同的食品安全問題沒有具體的執行標準,采用不同手段履行監管職責時難以把握監管的度,導致實際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超過必要的限度。2.監管的方式缺乏必要性。市場化的今天,在一部分食品行業或部分情況下,市場有自律的能力和積極性,這時就沒有必要介入政府的職能來督促監管。3.監管不平衡。當前監管機構進行食品安全監管時,部分情況下只是為了完成既定的任務目標,嚴格監管只集中在特定的一段時期,其他時間監管的力度就會小很多。同時存在監管不公平情況,使得行政相對人受到不應有的損失。
3 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完善
(一)確保新《食品安全法》與其他法律的對接
在新《食品安全法》頒布施行一段時間之后,應當及時調整其他法律法規與新《食品安全法》的對接問題,明確罰款的確定標準,以及其他行政處罰的標準。其他法規、條例有關食品安全、食品質量標準的都應與新《食品安全法》相銜接適應。只有這樣才能理順食品安全領域的法律法規,形成食品安全法律體系。
(二)改革監管機構與提高人員素質
首先,在新《食品安全法》的基礎上,穩定食品安全監管權的主體,形成高效便捷的食品安全監管職權,這樣才能夠統一指導,制定有效的政策方針。
其次,明確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職權分配。通過制定部門規章與新《食品安全法》相銜接,明確各職能部門的具體職權,細分各自的職責,做到分工明確,各自負責相互協調。根據實際的必要性,回收拆分給其他部門的職權,形成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執法的專業性和集中性。
第三,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素質和能力。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培訓,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提高法律意識。根據工作強化培訓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
(三)合理落實食品安全監管避免過度干涉
必須明確市場與行政的界限,改變以往陳舊的食品安全監管模式。首先,應當適當監管。對不同的食品安全問題制定具體的標準來執行,使得執法和監管人員能使度把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其次,要有必要才監管。對于部分行業和情況,可以交給市場來自律。第三,要做到平衡監管。在任何使其都應按照標準認真履行監管職責,而不是一味的為完成上級的任務。同時,保障相對人能得到公平公正的監管力度,杜絕權力尋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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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張志勛.系統論視角下的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研究[J].法學論壇,2015(1):99-105.
安全法律法規范文6
關鍵詞:網絡安全;信息;法律
網絡技術的持續完善以及信息技術的持續發展直接影響到了我們的日常生活,這方面我們對于信息的掌握,通過研究可以看出網絡技術以及信息技術對于社會發展來說是特別重要的,極大的促進了我們國家現代化的發展?,F階段我們國家安全戰略明確了網絡信息安全的重要性。
一、信息經濟時代的特點以及網絡時代的特點
(一)信息時代的新趨勢信息經濟是將產業信息化以及信息產業化進行有效的聯系,金額促進兩者之間的互動以及互相影響、互相促進以及共同發展,這把高新技術當作物質基礎,進而推展出高新經濟。信息經濟和工業經濟以及農業經濟有著一定的聯系,信息經濟表示這個國家或者是地區國民生產總值中和信息有著緊密聯系的經濟活動的比重,比重超過生產總值的一半的時候,信息經濟將會占據一個主導的地位,這樣也就顯示出進入了信息社會。(二)信息化的發展以及網絡經濟的發展由于全球一體化的持續深入,信息化涉及到的范圍越來越廣,信息技術的發展直接影響到了信息化的發展。在國際上以及在我們國家內部,數字化技術、寬帶化技術、智能化技術以及綜合化技術和網絡化技術的持續進步,使得通信技術和計算機技術以及電視技術進行了有效的聯系,通過互相作用進而進行融合,通過融合以及綜合,進而產生一個較大的信息網絡,這個比較大的信息網絡涉及到的內容是比較多的,包括電信網、廣播電視網和因特網。
二、信息時代以及網絡時代所存在的網絡安全問題
由于互聯網技術的持續進步以及互聯網技術的廣泛使用,網絡的影響力越來越大,現階段直接影響到了我們的思維以及日常生活,并且對于企業來說也起到了比較積極的作用。由于企業信息網絡建設的持續進步,進而使得企業效益持續增加。不過,信息經濟的發展和農業經濟的發展以及工業經濟的發展存在差別,通過對于計算機技術以及電信技術的聯系進而成立一種新型的信息系統以及信息網絡、通過分析能夠看出,網絡安全對于信息產業來說是特別重要的,直接影響到了整個宏觀經濟環境。
三、成立一個符合國家信息安全戰略需求的法律體系
(一)成立有效的立法框架,建立國家網絡信息安全法,對于網絡安全法律法規體系框架的建立,需要政府部門以及有關的管理部門和人民群眾這樣的網絡安全管理主體,不僅需要確保人們的人身權、隱私權以及知識產權,并且需要充分分配相關的網絡經營管理機構。進而落實相關的責任以及權利,這樣也有助于對于信息的獲取、傳輸以及處理。現階段管理和發展聯系比較密切,所以通過對于現階段法律法規的研究,進而確定出比較完整、比較全面的網絡信息安全法,不僅可以確保信息的安全以及網絡的安全和知識產權的安全,也可以確保能夠提供更加可靠的信息服務。(二)增強對于網絡信息安全法的建設力度,補充法律法規體系中所存在的不足,并且需要及時的改善現階段我們國家網絡安全法律法規體系所存在的問題,通過對于法律法規的修訂以及對于法律法規的補充,進而使得網絡安全法律法規體系更加完整。在法律方面需要增強對于所存在問題的完善立法,在制度方面,需要增加對于網絡安全的監控,并且需要重視通信協助、信息安全產品管理、網絡信息安全管理以及網絡信息之間的聯系,這樣可以有效的增加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三)增強法律體系中的管理和技術的聯系。技術是網絡信息安全立法的基礎,管理可以使得網絡信息安全法律能夠有效的被執行。技術和管理之間有著緊密的聯系,并且存在一定的制約作用。首先就是安全立法需要高于技術,如此才可以防止出現網絡犯罪。當建立我們國家網絡信息安全立法依稀的時候需要明確計算機信息技術的重要性,并且需要建立有著高技術含量的網絡安全體系,現階段在建立網絡安全法律法規體系的時候計算機網絡安全標準是特別重要的。
四、結語
在解決網絡安全問題的時候,現階段所存在的東西以及還在理論之中的方案都會存在一定的問題,很難確保是完美無瑕的。由于時間的流逝,即使解決了現階段的問題,還會有新的問題產生,所以,對于信息網絡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是一個無休止的過程,這會是一個重要的信息經濟時代的話題。
[參考文獻]
[1]楊詠婕.個人信息的私法保護研究[D].吉林大學,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