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衛生規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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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衛生規范

公共場所衛生規范范文1

[關鍵詞] 公共場所;公用物品;衛生狀況

[中圖分類號] R184.1 [文獻標識碼] B [文章編號] 1674-4721(2014)02(c)-0131-03

公共場所是人群相對集中的活動區域,公共場所使用的公共物品很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絕大部分公共用品經清洗消毒后重復使用,由于消毒不徹底,物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導致傳染病在服務人員與顧客之間、顧客與顧客之間傳播,給顧客的身心健康造成損害[1]。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要求,顧客用品用具要進行衛生學檢測,每年不少于1次[2]。為了解宏偉區公共場所衛生現狀,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管,提高公共場所公共用品衛生質量,本站2013年6~8月對遼陽市宏偉區89家公共場所的各類公共用品進行了樣品采集及微生物學檢驗。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擇宏偉區各類公共場所89家,其中,旅店業22家,洗浴場所39家,美容美發店28家。

1.2 方法

公共物品按照《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范》(GB/T17220-1998)[3]進行樣品采集,并按《公共場所衛生標準檢驗方法》(GB/T18204-2000)[4]進行微生物學檢驗;檢驗項目為細菌總數、大腸埃希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真菌和酵母菌,并按《公共場所公共用品衛生標準》(WS205-2001)[5]對結果進行分析判定。布草類用品細菌總數應≤200 CFU/25 cm2,大腸菌群不得檢出,致病菌不得檢出;杯具用品細菌總數應≤5 CFU/cm2,致病菌不得檢出;美發工具不得檢出大腸菌群、金黃色葡萄球菌。

1.3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 21.0統計學軟件對相關數據進行處理,計數資料采用χ2檢驗,以P

2 結果

2.1 宏偉區公共場所各類公用物品檢測結果的分析

全年共檢測樣品401份,合格290份,合格率為72.32%;公共用品中理發用具的合格率最高(98.99%),拖鞋的合格率最低(43.48%),只在拖鞋中檢出8例真菌陽性,其他致病菌沒有檢出,各類公用物品衛生檢測不合格主要是細菌總數和大腸菌群(表1,表2)。

2.2 宏偉區各類公共場所檢測結果的分析

旅店業大中型旅店(酒店及賓館)檢測合格率為83.33%;小型旅店檢測合格率為54.55%。在洗浴場所中洗浴中心檢測合格率為48.78%;大眾浴池檢測合格率為26.32%??梢钥闯龃笾行吐玫旰拖丛≈行牡墓梦锲泛细衤矢哂谛⌒吐玫旰痛蟊娫〕?。在三類公共場所中,美容美發店的公用物品合格率最高,合格率為89.74%;旅店業公共用品合格率為68.07%(113/166);洗浴場所的公用物品合格率最低僅為37.97%(30/79),三者間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53.709,P

2.3 宏偉區不同公共場所拖鞋檢測情況的分析

洗浴中心的拖鞋合格率較高,達71.43%(10/14),旅店業的合格率為57.14%(8/14),大眾浴池的拖鞋合格率為29.27%(12/41),三者間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8.883,P

3 討論

本次檢測結果表明,公共用品總體合格率較低。超標的指標是細菌總數和大腸菌群,并在托鞋中檢出真菌。公共用品中理發用具的合格率最高,拖鞋的合格率最低,與趙宜靜等[6]在2010~2012年研究的結果一致。其主要原因分析如下:①公共場所是致病微生物的載體,衛生狀況在公共場所衛生管理中有重要意義。公共場所人員密集,流動性大,設備及物品與皮膚直接接觸,如果公共物品消毒不徹底,易造成傳染病傳播,對消費者健康構成潛在威脅[7],因此,防止疾病傳播是公共場所監測的首要任務。②經營單位衛生管理意識差,消毒工作流于形式,大型場所消毒管理措施比小型場所規范;消毒設施齊全,都有消毒柜,小型場所客流量較多,部分公共物品倍量不夠來不及消毒就重復使用;小型場所資金投入不足,消毒意識薄弱[8]。個別單位即使配備消毒設備,也未按要求合理使用,甚至閑置不用,僅僅應付檢查,根本達不到消毒的目的。③公共場所經營者應建立衛生制度,應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工作[2]。本次檢測發現經營者衛生制度建立不全,消毒管理制度欠缺,從業人員不知如何正確使用消毒柜,消毒液不知如何配比,消毒記錄不全;消毒產品索證索票不齊全,消毒產品過期后還在使用;個別從業人員沒有健康證和未經衛生知識培訓就上崗直接為客人服務。從業人員應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2],同時,從業人員應加強衛生知識培訓,真正做到“一客一用已消毒”,保證公共用品的衛生與安全。④在公共用品中大眾浴池拖鞋合格率最低,并檢出真菌,檢測發現洗浴場所環境潮濕,長期不通風,有利于真菌生長繁殖,導致合格率偏低[9]。因此,公共場所應加強通風換氣,保持空氣流通。⑤衛生監督力度不夠,重視發證,輕視經常性衛生監督,經營者為取得衛生許可,在審核驗收期間積極配合,但取得許可之后對衛生管理不重視,這需要衛生監督部門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增加監督頻次,規范公共場所管理,發現問題立即下達監督意見書,在監督中加大法律法規的宣傳,使業主知法、懂法、守法[10]。在衛生質量上把關,使百姓放心使用公共用品。

公共場所是城市的窗口,關系著城市的文明程度,因此,應使城市的衛生管理走上規范化、經?;?、制度化[11]。全面提高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水平對于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健康起到積極作用。

[參考文獻]

[1] 閆平男,冷意,姚元庚.山東省公共場所消毒衛生管理現狀與分析[J].中國衛生監督雜志,2009,16(1):50-52.

[2] 衛生部.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Z].

[3] GB/T17220-1998.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范[S].

[4] GB/T18204-2000.公共場所衛生標準檢驗方法[S].

[5] WS205-2001.公共場所用品衛生標準[S].

[6] 趙宜靜,胡析冬,楊敏娟,等.2010-2012年上海市浦東新區公共場所公共用品衛生狀況分析[J].職業與健康,2013, 29(11):1377-1378.

[7] 徐彩萍,林清,康艷蓉,等.上海市閔行區公共場所的衛生狀況[J].職業與健康,2010,26(18):2122-2124.

[8] 劉相亮.理發美容公用品消毒管理的探討[J].中國公共衛生,2003,19(6):746.

[9] 王娜新.營口公共場所公共用品檢測方法[J].中國公共衛生,2005,21(6):660.

[10] 呂蓓,蔣斌,張英英,等.桐鄉市公共浴池(用具)衛生監測結果分析[J].中國衛生檢驗雜志,2007,17(12):2360.

公共場所衛生規范范文2

【關鍵詞】寧洱縣;公共場所用品;衛生狀況;監測結果;分析

【中圖分類號】R-0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1-8801(2015)06-0289-02

1 采用對象與方法

1.1 采用的對象

寧洱縣城區的主要旅店和賓館、相關的文化娛樂場所、專業的美容美發、公共浴室等。

1.2監測主要項目

旅店和賓館檢測主要有:杯具類(如:茶杯、口杯、紙杯等),布草類(如:毛巾、浴巾、床單、枕套、被套、毛毯等)拖鞋;相關的文化娛樂場所監測主要有:杯具類(茶杯、酒杯等)果盤;專業的美容美發監測主要有:面巾、理發美容工具等;公共浴室檢測主要有:布草類、修腳工具等。

1.3 方法與標準

采取的主要方法與標準是:2013年按照GB/T17220-1998《公共場所衛生監測規范》;2014年和2015年按照GB/T17220-2013《公共場所衛生監測規范》[1]進行采樣送檢;2013年按照GB/T18204.4-2000《衛生場所衛生標準檢驗方法》;2014年和2015年按照GB/T18204.4-2013《公共場所衛生標準檢驗方法第4部分: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2]進行監測;其中杯具類、布草類監測的是:細菌總數、大腸菌群;美容、理發、修腳工具檢測的是:大腸菌群、金黃色葡萄球菌,拖鞋檢測的是:霉菌。其監測結果按照GB9663~9666-1996《公共場所衛生用品標準》[3]進行評價,凡是有一項指標不合格的即判定為該樣品衛生不合格,不達標準。

2 結果

2.1 我縣2013年1月~2015年11月共檢測公共場所的公共用品用具為928份,其中不合格的有128份,合格的有800份,總合格率為86.2%。其中賓館和旅店業共檢測了527份,合格率為91.3%,相關的文化娛樂場所共檢測了78份,合格率為75.6%,專業的美容美發共檢測了228份,合格率為82.9%,公共浴室共檢測了95份,合格率74.7為%。經過技術部門檢驗,賓館和旅店業與相關文化娛樂場所、專業的美容美發、公共浴室的X2值分別為:22.03、17.31、11.18,P0.05,其此次檢測衛生合格率的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表明賓館和旅店業公共用品用具衛生合格率高于公共浴室、相關的文化娛樂場所和專業的美容美發(見表1)。

2.2 公共場所各類公共用品用具的衛生合格率比較

根據監測結果顯示,在不同的公共衛生用品、用具中,杯具類衛生合格率是最低的,合格率為77.9%,其次分別為拖鞋、美容理發工具。布草類與杯具、美容理發工具、拖鞋等其他公共用品相比較,X2值分別為:28.33、8.81、12.47,P

2.3 不同年份的公共場所的公共用品衛生合格率比較

2013年、2014年、2015年合格率分別為:88.3%、86.2%、83.8%。經技術部門檢驗,2013年與2014、2015年相比較,X2值分別為0.63、2.59,P>0.05,2014年與2015年相比較,X2值為0.68,P>0.05,其差異無統計學意義。表明2013年、2014年、2015年三年的公共場所用品衛生合格率無明顯差異(見表3)。

3 討論

由以上監測結果反映出不同年份公共用品衛生合格率無明顯差異,三年中,各行業對公共用品衛生的要求意識沒有提高。在我縣不同的公共場所、不同類別的公共用品的衛生合格率差異比較明顯,公共用品不合格的原因有如下幾個方面:一是公共衛生意識比較差,消毒工作流于形式,相關負責部門監督不到位。如文化娛樂場所和美容美發行業,特別是一些酒吧、卡拉ok廳、以美容為幌子的按摩店等場所;有的甚至未按規定配置消毒洗漱設施、設備、藥械,即使是配備了相應的設備,經營者也不能將其合理使用,有的甚至閑置不用,僅僅是用于應付檢查罷了,根本達不到消毒的目的。二是從業人員衛生意識薄弱,大部分從業人員都沒有經過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就直接上崗為顧客服務。三是衛生監督部門對賓館與旅店、酒吧、卡拉ok廳、按摩店等監督力度不夠,造成了公共用品衛生不合格不達標。經過上述幾點分析得出,文化娛樂場所、美容美發公共浴室行業是當前我縣公共衛生監督管理的重點,也是一大難點。

因此,我縣應加強完善監督、檢測力度,督促各行業做好自身衛生質量管理,嚴格控制公共用品微生物的污染,認真按照清洗-消毒-保潔等衛生要求,提高合格率,以確保使用的安全性,不斷提高我縣的公共場所公共用品的衛生質量,提升年合格率。

參考文獻:

[1] 衛生部.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技術規范.GB/T17220-1998,1998.

公共場所衛生規范范文3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守有關衛生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相關的衛生標準、規范,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宣傳,預防傳染病和保障公眾健康,為顧客提供良好的衛生環境。

第三條 衛生部主管全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國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鐵路部門所屬的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對管轄范圍內的車站、等候室、鐵路客車以及主要為本系統職工服務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隊伍和公共場所衛生監測體系,制定公共場所衛生監督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 鼓勵和支持公共場所行業組織開展行業自律教育,引導公共場所經營者依法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公共場所衛生知識。

第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細則的行為,有權舉報。接到舉報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并按照規定予以答復。

第二章 衛生管理

第七條 公共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其經營場所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立衛生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公共場所的衛生工作,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檔案。

第八條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應當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衛生管理部門、人員設置情況及衛生管理制度;

(二)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水質、采光、照明、噪聲的檢測情況;

(三)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

(四)衛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

(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

(六)安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和培訓考核情況;

(七)公共衛生用品進貨索證管理情況;

(八)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要求記錄的其他情況。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應當有專人管理,分類記錄,至少保存兩年。

第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衛生培訓制度,組織從業人員學習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并進行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崗。

第十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

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的人員,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十一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保持公共場所空氣流通,室內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公共場所采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相關衛生規范和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生活飲用水應當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游泳場(館)和公共浴室水質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第十三條 公共場所的采光照明、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公共場所應當盡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配置與其經營場所規模相適應的照明設施。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采取措施降低噪聲。

第十四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應當保證衛生安全,可以反復使用的用品用具應當一客一換,按照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潔。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五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根據經營規模、項目設置清洗、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設備和公共衛生間。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衛生設施設備維護制度,定期檢查衛生設施設備,確保其正常運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場所設置的衛生間,應當有單獨通風排氣設施,保持清潔無異味。

第十六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配備安全、有效的預防控制蚊、蠅、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并保證相關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及時清運廢棄物。

第十七條 公共場所的選址、設計、裝修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公共場所室內裝飾裝修期間不得營業。進行局部裝飾裝修的,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營業的非裝飾裝修區域室內空氣質量合格。

第十八條 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

室外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不得位于行人必經的通道上。

公共場所不得設置自動售煙機。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并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

第十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檢測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檢測結果不符合衛生標準、規范要求的應當及時整改。

公共場所經營者不具備檢測能力的,可以委托檢測。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在醒目位置如實公示檢測結果。

第二十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制定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定期檢查公共場所各項衛生制度、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危害公眾健康的隱患。

第二十一條 公共場所發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者應當立即處置,防止危害擴大,并及時向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第三章 衛生監督

第二十二條 國家對公共場所實行衛生許可證管理。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衛生許可證。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不得營業。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的具體范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公布。

第二十三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申請衛生許可證的,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

(三)公共場所地址方位示意圖、平面圖和衛生設施平面布局圖;

(四)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

(五)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還應當提供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查,對現場進行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作出準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的決定;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并書面說明理由。

第二十五條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應當載明編號、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經營項目、經營場所地址、發證機關、發證時間、有效期限。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限為四年,每兩年復核一次。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二十六條 公共場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的,應當符合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預防性衛生審查手續。

預防性衛生審查程序和具體要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變更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應當向原發證衛生行政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公共場所經營者變更經營項目、經營場所地址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重新申請衛生許可證。

公共場所經營者需要延續衛生許可證的,應當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對公共場所的健康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分析,為制定法律法規、衛生標準和實施監督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承擔衛生行政部門下達的公共場所健康危害因素監測任務。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實施量化分級管理,促進公共場所自身衛生管理,增強衛生監督信息透明度。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衛生監督量化評價的結果確定公共場所的衛生信譽度等級和日常監督頻次。

公共場所衛生信譽度等級應當在公共場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公共場所進行監督檢查,應當依據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采取現場衛生監測、采樣、查閱和復制文件、詢問等方法,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或者隱瞞。

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抽檢,并將抽檢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發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公共場所,可以依法采取封閉場所、封存相關物品等臨時控制措施。

經檢驗,屬于被污染的場所、物品,應當進行消毒或者銷毀;對未被污染的場所、物品或者經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應當解除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條 開展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評價等業務的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按照有關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開展工作,不得出具虛假檢驗、檢測、評價等報告。

技術服務機構的專業技術能力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考核。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對未依法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一)擅自營業曾受過衛生行政部門處罰的;

(二)擅自營業時間在三個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轉讓、倒賣、偽造的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

對涂改、轉讓、倒賣有效衛生許可證的,由原發證的衛生行政部門予以注銷。

第三十六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可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場所衛生質量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

(一)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的;

(二)未按照規定對顧客用品用具進行清洗、消毒、保潔,或者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第三十七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給予警告,并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拒絕監督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

(一)未按照規定建立衛生管理制度、設立衛生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或者未建立衛生管理檔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組織從業人員進行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或者安排未經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考核的從業人員上崗的;

(三)未按照規定設置與其經營規模、項目相適應的清洗、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設備和公共衛生間,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設施設備,或者挪作他用的;

(四)未按照規定配備預防控制鼠、蚊、蠅、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以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預防控制鼠、蚊、蠅、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以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的;

(五)未按照規定索取公共衛生用品檢驗合格證明和其他相關資料的;

(六)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辦理預防性衛生審查手續的;

(七)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未經衛生檢測或者評價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八)未按照規定公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衛生檢測結果和衛生信譽度等級的;

(九)未按照規定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復核手續的。

第三十八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對發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處置措施,導致危害擴大,或者隱瞞、緩報、謊報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違反其他衛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按照有關衛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進行處罰。

第四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收取賄賂的,由有關部門對單位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細則下列用語的含義: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指為使房間或者封閉空間空氣溫度、濕度、潔凈度和氣流速度等參數達到設定的要求,而對空氣進行集中處理、輸送、分配的所有設備、管道及附件、儀器儀表的總和。

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指公共場所內發生的傳染病疫情或者因空氣質量、水質不符合衛生標準、用品用具或者設施受到污染導致的危害公眾健康事故。

第四十三條 本細則自20xx年5月1日起實施。衛生部1991年3月11日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近日,馮春社區的李阿姨在幫兒子領完二孩服務登記證后,高興地說:以前聽別人說這些事情要跑好幾趟,沒想到我們一次不但辦完了,還知道之后事咋辦了,真是省了不少心。

公共場所衛生規范范文4

     1內容與方法

     1.1內容對評價類型、依據、方法、程序、內容進 行探索和研究。

1.2方法對以往軌道交通公共場所預防性衛生 學評價實踐工作歸納分析;參考文獻和著作;參考建 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等標準;研讀 公共場所衛生法規、規章、衛生標準和技術規范以及 與軌道交通相關的專業標準。

2 結果

    2.1評價類型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 十二條“衛生行政部門對新建、擴建、改建的公共場 所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衛生審查,并參加竣工驗收”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公 共場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的,應當符合有關衛生 標準和要求,經營者應當按有關規定辦理預防性衛 生審查手續”的規定,對應衛生行政部門依法進行 預防性衛生審查,提供技術依據,預防性衛生學評價 的類型按建設階段分為設計衛生學預評價和工程竣 工衛生學評價,其他階段(如可行性研究)可參照評 價。

2. 2 評價依據

     2.2.1法規和規章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 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公共場所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突發公共衛生 事件應急條例》等衛生法規、規章規定公共場所衛 生管理要求,可作為評價的法規和規章依據。

2.2.2標準和規范依據《公共交通等候室衛生 標準》(GB 9672 - 1996)、《公共交通工具衛生標準》 (GB 9673 -1996)、《公共場所衛生標準檢測方法》 (GB/T 18024 -2000)、《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 范》(GB/T 17220 - 1998)、《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5749 - 2006)、《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GB 5750 -2006)等,衛生部的公共場所集中 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規范和衛生規范等規定了 公共交通場所的設計要求、衛生設施和措施要求、衛 生指標標準值、采樣與檢測檢驗技術要求;其他與軌 道交通相關的專業標準《地鐵設計規范》(GB 50157 -2003)、《城市軌道交通技術規范》(GB 50490 -2009)、《軌道交通車輛通用技術條件》 (GB/T 7928 -2003)、《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 范》(GB 50019 -2003)中有公共場所衛生學意義的 條款;衛生防護距離標準和規范規定的企業衛生防 護距離等,均可作為評價的標準和規范依據。

2.2.3基礎依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基本資料、項目 概況資料、技術資料、衛生管理資料以及各建設階段 的審查材料,可作為評價的基礎依據。

2.2.4其他依據與評價工作相關的國內外文獻 資料,可作為評價的參考依據。

2.3評價方法

    國內對軌道交通工程公共場所預 評價采用檢查表分析法、類比法^3〕,對地鐵站廳站 臺竣工和車輛衛生學評價采用檢測檢驗法M_5〕,對 地鐵站站臺公共區域空調系統工程竣工衛生學評價 采用衛生學調查、檢查表分析法、工程衛生分析、檢 測檢驗法〔6〕;環境影響評價采用工程分析m ;建設 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放射防護評價采用的風險評 估法、類比法、檢查表法、衛生調查、衛生學檢 測〔8_w〕。上述的評價方法技術較成熟,故預防性衛 生學評價可根據評價類型和項目特點靈活采用衛生 學調查、工程衛生分析、檢查表分析、類比、檢測檢驗 和風險評估等6種方法。人機工效學、遙感調查、數 學模式、物理模型等評價方法,在公共衛生領域技術 尚未成熟,有待進一步探討。

2.4評價程序

   有學者_認為項目的一個完整評 價程序應由危害分析、風險表征或評價、風險管理三 部分組成;職業病危害評價程序由準備階段、實施階 段、報告編制和評審階段3個階段組成;環境影響評 價程序由第一個階段(編制評價大綱)、第二階段 (環境影響評價)、第三階段(完成報告)3個階段組 成;疾控工作規范的評價程序包括受理和資料收集, 調查、檢測、分析、評價,提出評價意見三個部分。參 考上述的評價程序,結合工作實踐,預防性衛生學評 價程序應分準備、實施、完成三個階段。

2.4.1準備階段主要任務確定評價方案。內容 包括接受委托、明確職責、研讀資料、必要的現場勘 察、初步工程分析、危害因素分析、項目公共衛生特 征分析、明確評價依據、范圍、方法和質量控制、篩選 評價因子和明確評價單元(內容),確定評價方案。 2.4.2實施階段主要任務對各評價單元分析評 價。內容包括必要的工程衛生分析、衛生學調查、類 比調查、檢測檢驗;匯總分析資料,危害因素定性、定 量評價及各單元分析評價。

2.4.3完成階段主要任務完成評價報告。內容 包括總結各單元分析評價的結果,得出評價結論,針 對問題提出建議,完成評價報告并通過專家評審。 2.5評價內容2.5.1評價因子把能定性、定量描述評價項目衛 生質量特征的危害因素或特征值作為評價因子〔12〕, 篩選重點評價因子,依據國家標準的衛生限值,作為 必需評價的危害因素及其控制目標。

2.5.2評價單元及其內容軌道交通公共場所包 括車站公共區域(站廳、站臺)和車輛,根據建設項 目的組成特征(與衛生學相關的設計單元,如客流 預測、平立面、暖通、通信、供電與照明、給排水、環控 等等)或規劃設計篇章、公共衛生學特征和評價需 求,把項目劃分若干相應的評價單元,對各單元有衛 生學意義的要素,作為評價內容進行評價。

2.5.2.1車站選址主要內容調查車站位置,地面 出入口和風亭(或新風口)設置與周圍環境、交通狀 況、可能存在污染源之間的關系,是否國家確定的自 然疫源地。

2. 5. 2.2車站建筑衛生學主要內容包括車站建 筑規模、總體布局,車站建筑裝飾材料和軌道材料。 2. 5. 2. 3車站公共區域平面布置主要內容包括 車站形式、客流量預測、建筑規模、乘客出入車站流 程、車站各層平面布置和公共區域布置、車站內交通 及出入口。

2. 5. 2.4車站公共區域微小氣候主要內容包括 設計參數,微小氣候指標檢測結果(或類比項目檢 測結果)。

2. 5. 2. 5車站公共區域室內環境衛生質量主要 內容包括室內空氣物理、化學、微生物衛生指標檢測 結果(或類比項目檢測結果)。

2. 5. 2. 6車站公共區域空調通風排氣設施及衛生 質量主要內容包括設計參數,預測高峰小時(含 高峰系數)客流量,空調類型、數量、機組配置、風量 設計及負責區域,運行工況,風系統配置和分布,風 亭(或新風口)位置、設置及周圍環境關系,氣流組 成和氣流形式,風管材料,衛生設施設置,分區域運 行調節裝置,水系統配置、冷卻塔位置和設置;非空 調系統的通風系數和換氣量、風量等設計參數,自然 通風和機械通風設施設置;空調系統衛生指標檢測 結果(或類比項目檢測結果)。

2. 5. 2. 7車站消聲防震設施及衛生質量主要內 容包括噪聲控制設計參數,軌道結構減振降噪設施, 各類機組、風管風口等可能產生振動和噪聲的隔振 減振消聲設施,機房、功能區域之間的消聲防振設 施,室內噪聲檢測結果(或類比項目檢測結果)。

2. 5. 2. 8車站環境電磁場防護設施及衛生質量 主要內容包括電磁場頻率及控制設計參數,產生電 磁場設備、區域以及防護設施,電磁場暴露值檢測結 果(或類比項目檢測結果)。

0. 5. 2. 9車站給排水設施及衛生質量主要內容 包括供水水源,給排水系統設計參數,給排水系統設 置,涉水材料、二次供水設施,直飲水管網、水處理器 及涉水材料、水處理機房、輔助衛生設施;水質衛生 指標檢測結果(或類比項目檢測結果)。

2.5.2.10車站采光照明設施及衛生質量主要內 容包括采光、照明設計參數,照明系統設置和分布, 照度檢測結果(或類比項目檢測結果)。

2.5.2.11車站輔助衛生設施主要內容包括輔助 衛生設施布局和設置,衛生間的位置、設置以及衛生 設施,預防控制病媒生物設施。

2.5.2.12車輛衛生主要內容包括與衛生學相關 的設計參數,列車最高運行速度、列車載客量和運輸 能力、車型和列車編組,客流組織、運營組織和管理, 車體結構、內裝材料和車內設備,車輛空調系統設置 及其衛生設施;車輛衛生指標檢測結果(或類比項 目檢測結果)。

2.5.2.13衛生管理組織與制度主要內容包括衛 生管理組織、職責、制度,操作規程、定期檢測和告 知,衛生檔案(含證件)管理、事故管理,從業人員衛 生管理。

2.5.2.1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援措施主要 內容包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預防空氣傳 播性疾病應急預案。

公共場所衛生規范范文5

【關鍵詞】 公共場所 衛生監測 問題 對策

公共場所是指人群經常聚集、供公眾使用或服務于人民大眾的活動場所,是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是反應一個國家、民族物質條件和精神文明的窗口【1】。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經濟的不斷發展,公共場所的衛生狀況越來越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是公共衛生監督管理的重點領域。為了探討公共場所衛生存在的問題,對我地區的賓館、飯館、理發店、影劇院、公園、圖書館、商場等公共場所進行監測,并給予相應的處理對策,現將結果報道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監測對象 對本地區2011年1月至2013年1月的賓館(100例)、飯館(140例)、理發店(50例)、影劇院(23例)公園(9例)、圖書館(10例)、商場(28例)等公共場所的衛生進行監測。

1.2 公共場所衛生監測存在的問題

1.2.1 法律、法規欠完善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的法律依據是1987年國務院頒布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2】(下簡稱《條例》)及1991年衛生部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3】(下簡稱《細則》)。然而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出現了很多新的行業和場所,如婚妙影樓、保齡球館、洗腳城、健身氧吧等,而這些公共場所沒有列入《條例》規定的范圍,因而無法進行衛生監督、指導、監測,此類公共場所的衛生隱患比較突出,有可能造成各類傳染病的傳播,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1.2.2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人員思想存在問題

衛生監督管理人員地熟人熟,人際關系復雜,礙于情面,過不了人情關;面對大量不法經營者,衛生管理、衛生監督工作存在著一定程度的不得力和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傾向。

1.2.3 公共場所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不夠

在《細則》罰款中,對于罰款的設定,相對于其它衛生法律法規來講,比較繁瑣、混雜,具體操作起來,不如其他法律法規那樣簡明、清晰,如違反《細則》第幾條,警告后無改進者為一次性罰款××元以上至××元以下,并適當提高罰款數額,提高威懾力,增強權威性。

1.2.4 轄區范圍不確定,影響執法形象

近年來,經常發生重復監督、重復收費的現象,極大地損害了衛生監督執法整體形象和權威。

1.3 對策探討

1.3.1 完善法律法規

制定統一的國家級《預防性衛生監督管理條例》【4】及其配套的細則、標準,衛生標準也應不斷充實完善,定期修訂;加強預防性衛生監督機構的體制建設,設置機構、配備人員,統一要求,使預防衛生監督工作健康有序、正規化發展。

1.3.2 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人員隊伍建設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執法涉及面廣,專業性強,應在執法范圍與程序、專業知識、對違法案件的處理和應變能力上下工夫【5】。還要強化執法人員的思想政治覺悟與職業道德修養,加強內部管理提高衛生監督質量,健全約束機制,加強上、下級衛生監督機構之間的業務指導,從根本上杜絕執法中存在的問題,

1.3.3 強化法律意識

凡是無證營業或者不具備條件的要全部關閉,設施不齊全、管理不規范、存在衛生隱患的應停業整頓;對于違反《細則》的要明確罰款數額,特別是各級領導要把全面落實《條例》作為一件大事來抓,充分認識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實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不正常狀態,實現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6】。

1.3.4 明確態度,調整思想

要明確執法權責范圍,堅持依法監督,正確運用法律法規賦予的監督管理和處罰權責,提高衛生監督工作效率,為社會辦實事、辦好事;做好對衛生監督執法隊伍的治理整頓,嚴肅處理、受賄索賄、、吃拿卡要、執法犯法的衛生監督人員,選拔政治過硬、技術精湛的衛生專業人員充實到衛生監督執法隊伍中來,提高衛生監督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

2結果

通過對公共場所衛生進行監測發現,賓館的合格率為69%,飯館的合格率為58.6%,理發店的合格率為70%,影劇院的合格率為69.6%,公園的合格率為66.7%,圖書館的合格率為70%,商場的合格率為71.4%,見表1

公共場所 賓館 飯館 理發店 影劇院 公園 圖書館 商場

例數(例) 100 140 50 23 9 10 28

合格(例) 69 82 35 16 6 7 20

不合格(例) 31 58 15 7 3 3 8

合格率(%) 69 58.6 70 69.6 66.7 70 71.4

表1公共場所衛生合格率比較(%)

3小結

公共場所是提供公眾進行工作、學習、社交、娛樂、醫療、衛生、休息、旅游和滿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場所及其設施的總稱,具有人口相對集中,相互接觸頻繁,流動性大;設備物品供公眾重復使用,易污染;健康與非健康個體混雜,易造成疾病特別是傳染病的傳播;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流動性大的特點。其環境的衛生質量與整體人群的健康水平關系及其密切。從我地區公共場所衛生監測的情況發現,賓館的合格率為69%,飯館的合格率為58.6%,理發店的合格率為70%,影劇院的合格率為69.6%,公園的合格率為66.7%,圖書館的合格率為70%,商場的合格率為71.4%,這表明我地區的公共場所衛生存在一定質量問題,因此,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成為了衛生監督的核心工作,完善法律法規,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強化法律意識和明確態度,調整思想,力爭使公共場所衛生面貌煥然一新。這樣才可以保證廣大群眾的健康、防止疾病的傳播,達到人們豐富生活內容、提高生活質量的美好愿望。

【參考文獻】

【1】LUO Mei-hua,YAN Dan-hong,YAO Dong Pollution of Legionella pneumophila in Central Air-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s and Evaluation on the Effectiveness of Pollution Control[J],Practical Preventive Medicine,2013,126-127.

【2】段慧麗,王占霞,2011年石嘴山市公共場所衛生質量監測結果分析[J],寧夏醫學雜志,2012,34(11):234-235.

【3】Gaojian-min,Li zhu-feng,Lao qian-qun Microbial Contamination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f Centralized Air Ventilation System in Pablic Place in Shunde District[J],World Health Digest,2013,753-754.

【4】畢璇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檢測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中國保健營養?下旬刊,2013,26(07):327-328.

公共場所衛生規范范文6

關鍵詞:公共場所;公共用品;監測Abstract:Objective: Shouyang County health in public places, public places to enhance health management, to ensure that consumers of health and safety and health.Method according to “public places, health monito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and “public places, health standards testing methods,” “public places, health standards,” the requirements of on-site health check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Results: Monitoring 3460, qualified items 3193, the passing rate of 92.28%.One of the test items for the hotel industry, 1325, qualified for the 1191 project, with a pass rate of 89.89%, hairdressing test items for the 581, 510 eligible projects, with a pass rate of 87.78%, cultural and entertainment for the 70 test items, 59 eligible projects, eligible rate of 84.29%, the mall of the test items for the 1224, qualified for the 1195 project, with a pass rate of 97.63%, the test items for the bathroom 260, 238 eligible projects, with a pass rate of 91.45%.Conclusion: Shouyang County, the overall indoor environmental quality in public places in good condition, hotels, shopping malls and other air quality is better than the industry’s cultural and entertainment and bath industry.Public goods and the low pass rate test results there is a big risk that needs to be improved, suggesting that in the future should increase supervision in public places, to strengthen technical guidance and supervision and monitoring workplace health.

Keywords: public places, public supplies, monitoring

【中圖分類號】R193【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672-3783(2012)02-0352-02

公共場所是供公眾從事社會生活活動的各種場所,其衛生狀況與健康息息相關。為了解壽陽縣公共場所衛生狀況,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為進一步制定公共場所衛生預防措施提供依據,確保廣大消費者的衛生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范》于2010年1-12月對壽陽縣公共場所室內環境和公共用品的衛生狀況進行了現場監測,現將結果報告如下

1資料與方法

1.1資料來源:壽陽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0年對公共場所采樣檢測的室內環境及公共用品監測報告。

1.2對象:檢測的公共場所159家,其中美容美發86家,旅店43家,文化娛樂場所3家,商場12家,浴室15家。

1.3檢測項目:包括溫度、相對濕度(BY-2003HT數字溫濕度計,北京寶云興業科貿有限公司,溫度±3%,濕度±0.4℃)、一氧化碳(Z500XP泵吸式一氧化碳氣分析儀)、二氧化碳(700IP二氧化碳氣分析儀)、照度(TES-1335數位式照度計)、噪聲(AWA6218BO型噪聲統計分析儀)、風速(N962A風速計)、甲醛(4160型甲醛分析儀)、空氣細菌總數(采用自然沉降法)、公共用品大腸菌群和細菌總數(采用隨機法和涂抹法)。

1.4檢測方法及評價標準:按《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范》和《公共場所衛生標準檢驗方法》GB/T18204-2000的要求現場檢測溫度、相對濕度、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照度、噪聲、風速、甲醛、空氣細菌總數、公共用品大腸菌群和細菌總數。嚴格照標準檢測檢驗,規范無菌操作,由中心設置的質量控制科,把關檢驗質量。監測儀器均由質量技術監督局檢定認證的。監測結果評價按《公共場所衛生標準》GB9666-1996進行。

1.5比較方法:X2檢驗

2結果

2.1總體監測情況:共檢測159家場所,其中包括旅店業43家,洗浴業15家,商場書店12家,娛樂場所3家,理發美容86家進行了監測。共監測3460項,合格項3193,合格率92.28%。其中旅店業的檢測項目為1325,合格項目為1191,合格率89.89%,美容美發檢測項目為581,合格項目為510,合格率87.78%,文化娛樂場所檢測項目為70,合格項目為59,合格率84.29%,商場的檢測項目為1224,合格項目為1195,合格率97.63%,浴室所檢測項目為260,合格項目為238,合格率91.45%。娛樂場所與商場書店經X2=39.36 P

2.2各類項目監測情況:

2.2.1微小氣候:從表1中可看出,娛樂場所、商場書店、旅店、浴室微小氣候的監測合格數分別為30、408、279、63;合格率分別為100%、100%、88.01%、80.77%。旅店與浴室經X2=326.83 P>0.005 兩者之間存在明顯差異。旅店、浴室微小氣候不合格的項目主要是氣溫。

2.2.2空氣:在空氣監測中娛樂場所、商場書店、旅店、浴室、理發美容的合格數分別中19、391、391、85、264;合格率分別是95.00%、95.83%、98.99%、97.70%、94.62%??諝獗O測中主要不合格的指標為細菌總數。娛樂場所與商場書店經X2=60.96 P>0.005 二者之間存在明顯差異。旅店與浴室經X2=0.96

P

2.2.3照度:商場書店、旅店、浴室照度的合格率分別是100%、92.21%、92.5%。旅店和浴室經X2=0.43 P

2.2.4甲醛:在甲醛監測中娛樂場所、商場書店、旅店、浴室、理發美容的合格數分別為0、125、47、2、38;合格率分別是0、91.91%、37.01、50.00%、40.86%。美容理發與浴室經X2=0.13 P

2.2.5噪聲:噪聲商場書店的合格率為99.26%。娛樂場所和商場書店的合格率均為100%。

2.2.6公共用品:旅店、浴室、理發美容的公共用品監測中合格數為329、51、207;合格率為99.04%、100.0%、99.04%。主要不合格的項目為細菌總數和大腸菌群。美容理發與旅店經X2=0.23 P

3討論

3.1旅店業:旅店的國家標準分為三種,有普通招待所,1~2星級的賓館和3~5星級的賓館三種,我們主要檢測普通招待所。旅店的空氣不合格項目主要是甲醛、氣溫以及照度。究其原因,主要是有些旅店現在過度裝修,選取用的的裝飾材料不符合標準,加上我們當地氣溫比較低,室內做不到定時通風。當時選址不好,附近風塵較多,一些旅店床頭燈和臺面燈功率過小,有些照明燈損壞了又不及時更換。

3.2美容美發:主要的問題是細菌總數及甲醛的濃度過高,尤其是美發行業,有些美發店本來工作面積就小,才十多平方米,但里面的工作人員和顧客就有二十幾人,門窗關閉,所以細菌及甲醛的濃度就非常高,有的甚至是國家標準的5、6倍。其主要原因筆者認為是日光不足、通風不良和環境衛生條件差等。

3.3文化娛樂場所:檢測和主要不合格指標為甲醛,但是也存在問題,文化娛樂場所的工作人員的文化素質普遍較低,一般都是初中畢業,有些還是小學畢業,而管理者對他們衛生方面的培訓也做的不夠,衛生意識比較淡薄。

3.4商場:商場主要是甲醛及噪聲方面的問題,商場的噪聲有兩個標準,一個是出售音響設備的柜臺噪聲≤85dB(A),普通的柜臺噪聲≤60dB(A),大多數商場營業時都有播放音樂,有些商場的音樂音量太大,超過國家標準。

3.5浴室:主要不合格的指標為氣溫。

3.6室內空氣污染的來源:主要有以下幾個:①室內燃燒或加熱,主要是各種燃料的燃燒。②室內人的活動。③建筑材料和裝飾物品,包括各種家具、地毯等,主要產生甲醛和氡。④來自室外。從監測情況來看,我縣環境衛生的問題是在于空氣的質量上,主要是室內人的活動和室外的污染引起的。一些公共場所工作人員文化素質低,衛生意識不夠,加上從業人員上下崗比較頻繁,消毒操作不規范等。改善措施筆者認為要加強衛生法規,衛生知識的宣傳,提高廣大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提高他們的衛生知識水平。另外要加強通風,文獻報道,室外較為清潔的空氣(新風)進入室內是減少空氣污染的重要衛生措施,因此加強通風非常必要。公共場所是人民生活工作的必用場所,其特點是人群密集,易傳播疾病;流動性大,易混雜各種污染源;設備及物品供公眾重復使用,易造成玷污;健康與非健康個體混雜,易造成疾病特別是傳染病的傳播。公共場所與人民生健康個體混雜,易造成疾病特別是傳染病的傳播。公共場所與人民生活工作息息相關,關系到廣大人民的健康。我們的工作仍然任重而道遠,我們必須要繼續加強對公共場所的監督檢測,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我縣公共場所的衛生質量,讓市民大眾能夠真正享受一個安全衛生的公共場所環境。表1公共場所監測樣品統計表類別單位

數監測

點數微小氣候空氣公共用品照度甲醛噪聲合計監測數合格數率%監測數合格數率%監測數合格數率%監測數合格數率%監測數合格數率%監測數合格數率%監測數合格數率%娛樂場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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