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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
各單位要高度認識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專項整治工作與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相結合;與開展施工現場質量安全標準化工作相結合;與對一線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相結合;與建立和完善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相結合。為加強領導,*建管局成立全區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
組長:*區建管局局長
副組長:*區建管局副局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工程安監站,丁耀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日常工作。各鎮建管站和施工企業應相應成立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
二、整治重點及依據
本次專項整治的重點是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完善和落實,特別是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驗算、審批及現場監督,施工臨時用電、腳手架搭設、安全管理和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等。
整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建質〔20*〕213號)等有關法規規章及標準規范進行檢查。
三、實施步驟
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3月):工作準備。各鎮、各單位根據局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和具體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本單位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在本地區、本單位進行宣傳、動員、布置,并將專項整治方案上報區建管局。
第二階段(4月—9月):具體實施階段。根據整治工作部署,各級主管部門及建筑施工企業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開展整治工作。以6月份“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為契機,掀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專項整治活動的。
第三階段(10月—11月):整改提高階段。各級主管部門在企業自查、整改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抽查,并組織本地區專項整治工作的經驗交流,上報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第四階段(12月):驗收總結階段。12月份我局對各單位開展專項整治情況進行驗收、檢查實際效果。對全年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根據工作目標的落實情況,并提出新的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方案范文2
一、指導思想
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貫徹落實“十七大”精神為動力,以徹底消除“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災隱患為目標,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認真貫徹實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規,深入開展“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綜合整治,建立完善長效機制,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力爭利用3個月時間,使現有“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得到全面整治,實現員工集體宿舍與車間或倉庫分離;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新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的產生;進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設施,增強企業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遏制“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災事故。
三、整治重點
(一)整治范圍。所有存在“三合一”(“三合一”建筑是指集生產、儲存、經營場所與居住為一體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用途的在用地上建筑)、“多合一”現象的建筑(企業)。
(二)重點對象。在鄉鎮(街道)和行政村范圍內的企業;城郊結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有員工集體住宿的桑拿、歌廳、商場等經營場所。
(三)重點行業。服裝、制鞋、箱包、工藝品等生產、加工、儲存行業。
四、工作步驟
整治工作從2007年10月25日開始,到2008年1月底結束,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10月25日至11月5日)
1.各縣(市、區)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成立“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領導機構,制訂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工作責任,并于11月10日前將整治工作方案報送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傳真:8239009)。
2.各地要及時組織召開專項整治工作動員大會,積極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3.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有計劃、有組織地深入開展“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災隱患整治工作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統一思想,強化安全意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災隱患嚴重危害性的認識,調動有關業主整改“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災隱患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二)摸底調查階段(11月6日至11月20日)
1.各地要在以往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對轄區內生產性企業開展一次拉網式大檢查,查擺“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災隱患,并及時登記造冊,建立基礎臺賬。摸底調查工作結束后,各地應于11月20日前將轄區存在“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災隱患的企業花名冊(加蓋公章)上報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各地對調查摸底中發現存在“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災隱患的企業,要及時派人繪制企業建筑平面圖,掌握企業基本情況,為企業制定整改方案打好基礎。
(三)檢查整改階段(11月21日至12月10日)
1.各地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應及時將轄區內“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的基本情況(包括企業平面圖等文件資料)進行歸納匯總,提交當地消防部門審核,確定整改方案。
2.各地公安消防部門要嚴格按照消防技術規范要求,結合實際,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提出整改意見,并為企業開展整改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3.“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災隱患整改方案確定后,各地應及時將整改方案送達企業負責人,并督促企業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任務。
4.整改工作進度實行周報制度。
(四)重點整治階段(12月11日至2008年1月20日)
1.各地要在全面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對短時間內難以整改的火災隱患、疑難隱患及時進行分類整理,組織有關部門、專家進行會診,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將其納入重點整治工作范圍,督促其完成整改任務。
2.對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釘子戶”和拒不進行整改的單位以及檢查中發現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各地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停業整改。
3.市政府將組織安監、勞動、經貿、外經、監察、消防等部門,適時對各地開展“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災隱患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五)總結驗收階段(時間2008年1月21日至1月30日)
1.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各地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的專題總結,認真查找整治工作中所發現問題的根源,研究制訂長效管理機制,鞏固整治成果。
2.市政府將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地開展“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災隱患整治工作情況進行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近年來,全省“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多次發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惡性火災事故,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重大損失,嚴重影響了社會的安全穩定,特別是莆田市“10.21”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教訓極為深刻。對此,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本著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極端負責的精神,從構建和諧社會、建設“平安三明”的高度,充分認識“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強化措施,主動作為。各縣(市、區)、鄉(鎮、街道)要結合實際,加強組織領導,制訂整治方案,落實整治措施,對轄區內專項整治工作任務重、壓力大的重點區域,要及時派出工作組給予幫助和指導。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積極配合,密切協作,共同推進“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特別是各地公安機關要督促公安派出所切實履行消防監督檢查職責,結合暫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強化動態監控,嚴防失控漏管,嚴防隱患反彈;實行錯時工作制,對白天關門、夜間加工、逃避整治的小作坊,給予嚴厲打擊;指導村民委員會制定《防火公約》等鄉規民約,與業主逐一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強化出租房屋管理,落實巡更巡查制度。要爭取安全監管、綜治部門的支持,發揮鄉鎮安監站、綜治辦等基層安全生產監督員、綜治協管員、中心戶長的作用,對“三合一”場所實行全方位的監控。
(二)強化宣傳教育。各級政府要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上下功夫,切實落實消防宣傳“五進”工作措施,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創新宣傳方式。尤其要重視外來務工人員的宣傳教育,對外來務工人員聚集的區域,有針對性地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要把消防常識教育納入外來務工人員職業培訓范圍,做到同培訓、同考核、同落實,對于消防安全常識考核不達標的人員,不得發放相關職業技能證書。同時,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網站等宣傳媒體的作用,及時跟蹤報道整治工作情況,曝光整治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努力形成人人重視安全、人人關心安全、人人參與安全工作的濃厚氛圍。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方案范文3
一、總體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動員,認真部署,狠抓落實,深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加強農民自建房的監督管理,提高農村建筑工匠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建設工程各方主體的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規范安全生產行為,消除安全事故隱患,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實施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活動分三個階段:
(一)部署、啟動階段(2011年7月11日至7月20日)。
各鄉鎮、街道及各施工企業要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研究制定和下達具體的實施方案,通過召開動員大會、宣講等各種方式,廣泛進行宣傳和動員,使各有關單位進一步明確此次專項整治的目的、意義和要求,全面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二)檢查、落實階段(2011年7月21日至8月20日)。
各鄉鎮、街道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要求,對本轄區范圍內的所有建房點進行全面檢查,不留死角。對存在以下行為的,要采取必要措施,堅決制止:
1、施工用電私搭亂接、開關箱隨意擺放、一閘多用,使用不合格電線電纜和電器設備,掛鉤用電;
2、建筑物距離高壓線路達不到安全距離要求(水平距離不小于4米,垂直距離不小于6米);
3、使用老化報廢起重設備、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
4、缺少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5、模板支撐搭接不規范、支撐立桿直徑過小、數量過少。
全區范圍內的各在建工地項目部要落實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開展一次安全生產隱患的自查自糾行動,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各監理企業要切實履行職責,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要督促施工企業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徹底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對各鄉鎮、街道及建筑施工企業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整治工作開展不力、安全隱患嚴重的單位和企業將進行重點督查。
(三)總結、報告階段(2011年8月21日至8月31日)。
各單位要認真總結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查找不足,建章立制,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內容和工作機制,深入落實各項工作措施,促進長效管理機制的形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單位要成立以主管領導為組長的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切實推動專項整治活動扎實有效開展。
(二)精心制定實施方案。各單位要結合本地區、本單位的特點提出專項整治活動的具體要求,制定內容具體、重點突出、可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
(三)全面開展安全檢查。按照活動要求開展全面的、不間斷的安全大檢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各鄉鎮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提高農村建筑工匠的安全知識水平,尤其要加強對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方案范文4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突出安全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預防和減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持全市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的平穩有序。
二、領導機構
成立市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三、整治目標
通過整治,進一步強化各方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全面推進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施工,集中解決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總體水平。
四、整治范圍和措施
(一)專項整治的范圍:市所有在建建設工程。
(二)專項整治的重點:大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懸挑式腳手架、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支撐體系。
1、大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專項整治
(1)大型機械設備分包強制要求選用建機一體化企業。從事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單位應積極申報建機一體化企業,并按要求進行建筑施工機械租賃行業確認,嚴格按規定辦理大型建筑起重機械備案手續,建立大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
(2)加強安裝拆卸管理:大型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單位應與使用單位簽訂大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合同及安全生產協議書,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并按規定辦理告知手續。同時嚴格按照省住建廳有關要求落實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首節驗收制度。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或安全監察機構辦理使用備案登記,登記標志懸掛在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3)安裝、拆卸過程中,使用單位應根據安裝單位的要求設置安裝區域警戒線,劃出警戒區,由專人進行監護。監理企業必須在場實施旁站監督。
(4)應按規定配備建筑起重機械安拆工、起重信號工、起重司機、司索工、維修工、機械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
(5)安裝完畢,安裝單位自驗合格后,使用單位應委托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后,使用單位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建筑起重機械每次附著、頂升都必須由原安裝單位實施。每次附著、頂升結束后,必須經安裝單位自驗收,總承包單位應組織租賃、安裝、監理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施工現場應按規定進行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日常檢查應包括巡檢、月檢、季檢,維護保養應包括日保、一保、二保、轉場維護保養。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由設備管理員組織維修工、機長、司機等相關人員共同進行,并做好記錄存檔。
2、懸挑梁腳手架專項整治
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現場鋼管腳手架搭設的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重點整治:
(1)凡從事建筑現場鋼管腳手架搭設的分包單位,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腳手架作業分包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嚴禁超越資質許可范圍承接業務或進行資質轉借、掛靠等違法行為。
(2)搭設前分包單位必須將鋼管及扣件的產品質量合格證、廠家生產許可證以及檢測報告等報送監理單位審核。
(3)使用鋼管搭設腳手架時,其鋼管外徑應為Φ48mm或Φ51mm,管徑及壁厚不得超出允許偏差范圍,所用扣件應與管徑相匹配;對鋼管、扣件應按批次進行抽樣,并送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踢腳板:使用硬質材料,高度15cm以上,每隔4步設置一道。
(5)竹榀:達標工程至少隔道鋪,示范工程必須滿鋪。
(6)懸挑架兜底設置:達標工程至少用竹榀封閉,示范工程必須用模板封閉(模板應刷油漆)。
(7)桿件油漆:桿件均應刷防銹漆,外立面桿件、內立桿要加刷面漆,單位工程面漆要一致,剪刀撐、扶手欄桿應刷成黑黃相間的警示色。
(8)腳手架外側必須掛設符合標準要求的2000目/㎡阻燃密目式安全網。各縣(市)區安全監督機構在日常監管中隨機抽樣送檢,不符合規范要求的應督促總承包單位全部予以更換。
(9)懸挑梁:懸挑架依附的建筑結構必須是混凝土結構和鋼結構;懸挑梁采用型鋼的型號、規格、固端和懸挑端尺寸必須按標準設計計算確定;懸挑梁的固端長度應不小于1.25倍的外挑長度;懸挑梁刷防銹漆,外再加刷黃黑相間的警示色。
(10)驗收要求:腳手架首步搭設完畢后必須辦理驗收手續,并經總承包企業、分包、監理單位腳手架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首次驗收后每隔5步必須辦理驗收手續,腳手架搭設完畢后,必須辦理驗收手續。
(11)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扭力扳手用于檢查扣件緊固力矩:扣件緊固力矩應在40~65N.m范圍且抽查的合格數量必須不小于90%。
3、深基坑工程施工、監測專項整治
(1)重點抽查是否按照省市相關深基坑管理文件規定及規范要求編制專項方案并報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核和項目總監審批,是否經專家論證、論證結論情況;檢查專項施工方案是否含應急預案等。
(2)現場抽查是否按照設計文件和施工專項方案進行基坑開挖,監測單位是否按照設計文件及方案進行監測,監測值超預警后,參建各方是否采取相應措施等問題。
4、高大模板支撐系統專項整治
(1)是否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否經過審批,高大模板施工方案是否經過專家論證審查。
(2)模板支架是否違規使用木立柱和門式鋼管模板支架或存在鋼木混撐現象。
(3)鋼管立柱間距和步距是否符合專項方案規定要求。
(4)鋼管立柱頂部是否存在未設可調支托而直接利用橫桿和扣件傳力現象。
(5)是否存在扣件式鋼管立柱接長采用搭接、對接接頭在同步斷面、上段鋼管立柱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于水平拉桿上等現象。
(6)可調支托底部的立柱頂端是否沿縱橫向設置一道水平拉桿,是否存在不按規定設置掃地桿、水平拉桿、剪刀撐現象。
(7)豎向模板和支架立柱支承部分安裝在基土上時是否加設有足夠強度和支承面積的墊板(墊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或型鋼底座(底座長度不得小于2000mm)。
(8)安裝完畢后,是否由施工單位組織進行驗收后,由監理單位簽發澆搗令方可實施澆搗;經申請批準后拆模。
五、整治時間安排
2014年3月份,聘請建筑機械專家,分成三個工作小組,對全市展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專項檢查。加強對勞務人員的培訓。
2014年6月份,借安全月宣傳,進一步開展包括建筑起重機械、腳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專項整治。
2014年9月份,進一步加強下半年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各類專項整治。
2014年12月份,開展年終安全生產大檢查,對2014年以來,包括建筑起重機械、腳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各個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回頭看”。確保年末歲首市各建設工程能夠安全有序進行。
六、整治要求
(一)專項整治要做到三個結合。一是與落實全年的質量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工作相結合;二是與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價工作相結合;三是與一線施工人員特別是民工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相結合。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方案范文5
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百日大檢查專項行動,深化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堅決杜絕重大及以上事故,遏制較大事故,嚴控一般事故,進一步保持我區建筑安全生產形式總體平穩。
成立__區住房和建設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百日大檢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__局長任組長,__副局長任副組長,局建管科、區建設工程事務監督管理中心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大排查活動采取項目自查、企業檢查、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執法抽查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督查相結合的模式進行。
各工程項目部、項目監理部對承建項目進行自查,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對企業所有在建工程進行檢查。各企業要落實工作責任,認真組織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工作,檢查要體現“全覆蓋、零容忍”的要求。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登記建檔,落實“三定”原則進行整改,實施閉合管理,確保隱患消除。
區建設工程事務監督管理中心要采取日常監督檢查、飛行檢查等方式,對在建工程進行執法抽查,強化工程安全實體、安全行為的檢查力度,以>:請記住我站域名/
1.安全實體檢查:建筑起重機械、深基坑(高邊坡)、高大模板支撐系統、地下暗挖、“三寶四口”防護、施工臨時用電等。
2.安全行為檢查:各施工、監理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和整改工作的情況;開展預防施工坍塌、建筑工地消防專項整治工作的情況;對大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臺賬建立情況;在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面是否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以及對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落實的情況;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或普遍性問題建立相關管理制度的情況。
從即日起至2015年3月15日,分四個階段開展工作: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認識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百日大檢查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把確保安全形勢穩定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時,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切實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百日大檢查專項行動的組織、指導、協調工作,確保行動取得實效。
(二)嚴格執法,確保工作成效。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格落實安全監管各項責任,務必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工地要依法作出停工處理,并采取措施確保安全;對不接受檢查拒不停工整改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三)加強宣傳,確保行動有效果。充分利用公共媒體資源,加強宣傳,擴大社會參與度,營造全社會支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百日大檢查專項行動的濃厚氛圍。要進一步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對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曝光。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方案范文6
根據20*年5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明電[20*]16號)精神和建設部、省政府辦公廳、省建管局、市政府辦公廳、市建委和區安委會對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局專項整治工作的部署,現就我區開展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提出如下指導意見,請各部門、各單位一并認真貫徹執行。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學習和領會上級有關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文件精神,認清當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要根據各級政府、各級行業管理部門的總體工作部署及本文精神,抓緊制訂工作實施方案并予以布置,傳達落實到各安監執法人員、各施工企業和監理單位;各部門、各單位主要領導要深入施工現場,督促各項工作開展,切實做到依法整治,強化執法,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突出重點,全面推進。
二、全面排查,落實整改
各部門、各單位、各施工企業、監理單位和項目部要把本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與學習、宣傳和貫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區20*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結合起來,切實提高安全隱患排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本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內容:建筑施工安全行為和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所有安全隱患,重點內容按照我局《實施方案》中所確定的預防和控制高處墜落、垂直起重機械設備傷害及高大模板、深基坑坍塌事故等方面;具體工作要求按照《實施方案》執行;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時間參照《實施方案》中的專項整治時間。
(一)各施工企業、監理單位和各項目部要按照《實施方案》中所確定的各自工作要求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本企業、本項目進行全面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項目排查率要達100%,發現安全隱患的,企業要責任到人,立即按標準規范要求整改到位,對重大安全隱患無法治理或無法整改的,要立即報我局建設科或區建管處(安監站)。各施工企業每月檢查和整改情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上報。
(二)區建管處(安監站)除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外,應于7月12日前組織一次全面排查,排查的重點:一是列入重點監管對象的企業和現場;二是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對安全生產不夠重視、工作不夠到位、隱患較多的企業和現場;三是對本次自查工作不重視、整改措施不落實的企業和現場。
區建管處(安監站)對排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落實專人負責督促企業或項目部及時整改完畢,并對企業上報的檢查整改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抽查。我局將根據排查情況,擇時組織督查。
三、嚴格執法,確保實效
各部門、各單位要針對本次專項行動,結合《實施方案》中有關要求,對不認真組織排查,措施不落實的企業或不上報檢查情況、上報的檢查報告中有關人員未簽字或代簽的,特別是對我局和區建管處(安監站)提出的整改意見置若罔聞或重復出現同類安全隱患的企業,將上報市建委。將建議省建設廳暫扣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涉及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員,將建議省建設廳暫扣或收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四、加強基礎,完善條件
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安全基礎工作。一是加強安全監管力度,同時,建立完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違章必糾;二是要認真抓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施工管理人員的素質,尤其對新進場、轉崗及特殊工種的一線作業人員,加強技術業務知識的培訓,增強其遵章守紀的意識;三是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改進安全設施;四是要鼓勵企業積極采用安全生產新技術、新裝備,用科技手段和先進裝備保證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