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管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食藥監管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食藥監管范文1

存在問題

1.監管職責的分離性問題

根據4月25日國務院批準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三定”方案的規定,食藥監管部門負責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管的牽頭協調和綜合監督方面工作,而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準入許可、日常監管等職責仍由衛生行政部門承擔。一項行政職能由多個部門分割行使,不僅增加了額外的監管成本,同時也將影響到監管效率的提高。這樣的職能和事權劃分,在較高層級的、負責食藥宏觀監管的部門也許能夠達到預期的監管目的,但是在承擔具體監管任務的基層,由于宏觀監管權與微觀準入、監督權的分離,極有可能導致一些監管政策和工作規劃成為“空中樓閣”,尤其是在縣級基層,監管部門主要職責是準入許可和日常監督。缺失了這兩項職權,基層藥監部門欲有所作為談何容易?由此反而極易形成監而不管、管而不力的局面,極大地影響到監管實效的取得。

2.多頭監管的協調性問題

政出多門、多頭監管是近年來我國政府機構改革中著重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之一。但現行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模式,將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監管職能的宏觀方面與微觀方面分開設置,由藥監、衛生兩部門分別承擔,這是否會形成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安全監管又多出一“婆婆”問題?

從理論上來說,只要兩部門加強溝通協調應該能夠有效地履行各自職責,共同完成監管任務。而實際上,基層藥監、衛生部門間的相互協調方面存在不少問題。自藥品垂管體制改革以來,由于藥事案件查處、部分職能交叉、傳統思維定勢等因素的影響,在不少地區,藥監、衛生部門之間或多或少地存在著各自為政、自行其事等不協調現象,甚至個別地區還形成“老死不相往來”的對立局面。例如在防治“非典”期間,由于協調機制缺失,有些地方的藥監、衛生部門根據各自的理解,出臺了原則和內容差別很大的“防非管制藥品目錄”,使涉藥單位在執行時無所適從;再如,在農村藥品代購、醫療機構藥事管理、保健品違法銷售等方面也存在步調不一致現象。

由于這些客觀因素的存在,現行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要求由藥監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同一層級的衛生部門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安全監管,無疑是困難重重。如何避免沖突、暢通協調,將是未來基層食藥監管部門亟需費神解決、且不一定能解決好的首要問題,應該引起有關方面的重視和關注。

3.現行法律法規的滯后性問題

目前,我國現行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相關管理法律法規均是1996年以前頒布實施的,其中的一些條款明顯滯后于當前市場經濟和食品、保健品、化妝品行業發展的需要,如《食品衛生法》中規定所執行的一些食品衛生標準為80年代末的行業標準,已經不能適應當前食品市場日新月異的發展變化,而且針對食品、保健品安全的管理措施也過于基本、比較原則;化妝品管理法規尚為地方性法規,缺乏統一、完整的法律體系,也有礙于安全監管措施的落實。進行新的立法,完善法規體系已是必然,且迫在眉睫。

建議對策

1.出臺政策,進一步深化食藥監管體制改革

筆者認為,行政職能的統一、專屬是行政權得以高效運行、充分實現的根本保證。例如,在美國不僅將食品、藥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統攬于一部法律予以明確,而且把食品、化妝品等監管職能完整地劃歸FDA統一實施。在我國,雖然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改革已經打開通道,但是,分而管之的局面將影響到預期監管效率的實現。因此,筆者建議,在大力推行既定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措施的基礎上,應盡快出臺政策,把這項改革引向深入,進一步調整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監管體制,借鑒FDA的模式解決好行政監管權限的歸屬問題,充分發揮藥監垂直管理體制的優勢和資源,有效實現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管的目標。

2.加快立法,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

鑒于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相關法律法規的相對滯后現狀,早在今年“兩會”期間,便已有人大代表聯名作出提案,呼吁有關部門把修訂《食品衛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列入立法規劃,加快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監管體制改革,加大監管力度,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因此,盡快完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制定一套適應經濟發展要求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國家強制標準亦是當務之急。

食藥監管范文2

(一)牢固樹立科學監管、和諧執法的理念。深化對科學監管理念的認識,增強實踐科學監管理念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把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思想貫穿于整個監管執法實踐中,探索建立信用體系、規范體系等科學監管手段,建立和諧、安全、健康的食品藥品市場秩序。

(二)注重調查研究。緊密聯系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實際,進一步開展食品藥品監管體制運行狀況的調研,及時發現、總結、推廣監管工作的新做法、新經驗和新成果。

(三)落實責任體系。繼續推進“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責任體系的落實。按照年度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繼續抓好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四)全面實施食品藥品電子監管。鞏固食品藥品電子監管工作成果。在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環節全面推行電子監管,利用數據抓取、視頻監控、即時通訊等功能,實現對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的全過程監控。在大、中型餐飲單位推行電子監管。充分利用電子監管平臺,提高執法效率。

(五)大力開展法律法規培訓宣傳。對全市藥械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餐飲服務單位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培訓。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知識進社區、進課堂等宣傳活動,努力營造“人人關注食品藥品安全、人人參與食品藥品安全”的濃厚氛圍。

二、深入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

(六)深化藥品、醫療器械專項整治。繼續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開展高風險醫療器械的專項檢查,重點開展骨科植入、介入類醫療器械的專項檢查。加強對醫療機構進貨渠道、購進票據、供貨方檔案、進貨驗收記錄的檢查力度,堅決打擊并有效防范醫療機構違規使用醫療器械的行為。

(七)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繼續嚴查餐飲單位進貨查驗記錄及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等管理制度落實情況,抓好“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深化餐飲服務單位乳制品、食用油、酒類等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對全市現有餐飲單位進行全面普查和清理整頓,建立完善評審和公示制度,全部納入網格化監管。進一步做好學校食堂、集體食堂、旅游景點及其周邊餐飲單位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八)開展食品藥械質量監督抽驗工作。加強餐飲服務單位食品、高風險藥品、中藥飲片、基本藥物、醫療器械等抽驗工作,充分發揮技術支撐作用。

(九)整治違法廣告藥品、違規互聯網售藥行為。積極配合工商部門大力整治虛假違法藥械廣告,聯合衛生、公安、郵政等部門,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虛假藥品廣告、通過郵寄渠道銷售假藥等違法行為,對違法藥品信息的生產經營企業依法查處,對違法網站及時移送有關部門。

(十)狠抓大案要案查處。重點整治制售假劣高風險藥品、制售假冒知名品牌藥品、利用郵售和互聯網等途徑銷售假劣藥品以及違規銷售家庭用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強化對餐飲服務單位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一經發現,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同時,發揮打假綜合機制的效能,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打假治劣稽查網絡,力求在長效機制建設上取得新進展。

三、加強藥品、醫療器械全程監管

(十一)加強藥品生產監管。繼續深入推行質量授權人制度,完善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對生產企業的日常監管,完善和落實駐廠監督制度。加強對特殊藥品經營、使用企業的監管,深入開展麻黃堿復方制劑經營、使用的專項整治工作。

(十二)規范藥品經營市場。全面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健全藥品經營企業基本信息數據庫,實現對藥品批發、零售企業的動態管理,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健全監管長效機制。

(十三)強化醫療器械監管。加大重點環節監督力度,全面提升企業質量管理水平。繼續推進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的誠信體系建設,完善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實行信用分級管理。

(十四)推進藥品使用環節監管。夯實醫療機構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范化確認基礎,加強對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保管、使用行為的監督檢查,確保藥品使用環節的質量安全。

(十五)深化農村藥品“兩網”建設。積極參與藥品安全示范縣創建活動,大力發展連鎖經營、確保把質優價廉的藥品配送至全市每個角落,加強對農村藥品協管員和信息員的培訓力度,提高協管員和信息員的工作能力。

四、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管

(十六)嚴格落實行政許可制度。規范餐飲服務行政許可行為,對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予批準發證。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餐飲單位依法實施動態監管,督促餐飲服務單位認真落實餐飲食品安全操作規范,不斷提高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十七)強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百千萬”示范工程建設工作。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全面落實餐飲單位社會責任,積極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百千萬”示范工程創建活動,抓好示范街、示范單位的創建工作,并以點帶線,以線帶面,不斷推進示范工程深入開展。

(十八)規范保健食品、化妝品經營企業監管。強化對保健食品、化妝品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督,加大對所售產品合法性、購進渠道、標簽標識等事項的檢查力度,確保保健食品質量安全和化妝品衛生質量安全。

(十九)加強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保障工作。修訂完善《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保障預案》,強化重大活動餐飲接待單位責任意識,加強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建立風險預警和控制體系,加強應急管理,有效防控集體食物中毒事件。

五、加強基本藥物質量監管

(二十)加強對基本藥物經營環節的質量監管。在日常監管中強化對基本藥物質量的監督檢查,推進全市藥品現代物流試點工作,規范藥品物流企業的質量管理。

(二十一)加強基本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完善并強化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和評價制度,按照相關規定開展配送、使用環節的質量監測試點工作。

六、加強監管力量建設

(二十二)提升財務管理水平。嚴格預算收支管理,開源節流,增收節支,提升財務精細化管理水平。

(二十三)加強藥械不良反應監測工作。健全完善監測體系,建立健全藥械不良事件監測管理制度,穩定報告數量,提高報告質量,加強宣傳培訓和督導檢查,加強分析評價,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理能力。

(二十四)加強政務業務信息宣傳。分解信息撰寫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加大考核獎懲力度,力爭在國家級、省部級報刊媒體的宣傳報道上有所突破。

七、加強監管隊伍建設

(二十五)強化教育培訓。深入開展集中練兵活動,尤其加強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突出對基層一線監管人員的培訓,促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沿著法制化、規范化、標準化的軌道運行。

(二十六)強化應急建設,加強高危環節風險控制。加強監測預警,不斷改進和完善食品藥品安全預警體系,科學擬定預警分析方案,準確評估預測結果,及時預警信息。結合實際,修訂應急演練方案,完善全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和應急手冊,根據應急保障條件,適時開展食品藥品應急演練,有效預防和應對各類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

(二十七)深入推進依法行政。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制度建設,加強執法監督,嚴格落實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確保公正、文明、高效執法。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化對行政審批行為的監督管理。

(二十八)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加強效能監察,提高行政效能,加大對失職瀆職人員的行政問責力度。嚴格落實各項廉政制度規定,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監督管理,確保不出問題。

(二十九)加強政風行風和精神文明建設。深入學習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積極開展創先爭優活動,不斷增強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斷提升部門和行業形象,不斷提升群眾滿意度,建設人民群眾滿意的文明和諧機關。

八、履行計劃生育職責,落實人口目標責任制

(三十)落實計劃生育責任制。認真落實《人口目標責任書》的各項內容,完成市人口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部署的各項任務,配合社區做好各項計生工作。

(三十一)搞好計劃生育藥械監管。加強終止妊娠藥米非司酮等的管理,聯合計生、衛生等部門開展專項檢查,打擊各種違法經營使用行為。

(三十二)實行“一票否決”制。對于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年度個人及所在科室各種評先樹優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進行處理。

九、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三十三)強化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搞好治安防范工作;建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完善各項措施,做到組織、人員、經費、制度“四落實”。

(三十四)強化流動人口管理。加強規范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實現“三有一少”工作目標,即有專人負責,有工作臺帳,有完善的長效機制,失控人數減少。

(三十五)實行“一票否決”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安全大檢查,抓好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對于局內部違治安綜合治理政策的行為,實行一票否決。

食藥監管范文3

一、組織領導和規范化建設

1加強組織領導。局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了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組員由其他局領導、各科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負責宏觀指導、組織協調、檢查考核等工作;局辦公室具體承辦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和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做到平時有檢查,年終有考核,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堅強的組織機構和人員保障。

2編制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依照市政府的要求。統一編寫“索取號”包括:流水號,信息生成年度,信息類別,單位編號,機構代碼)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完整、齊全、準確。

3建立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模式。強化了各科室職責分工,保證了信息公開工作及時、有序開展。二是建立《政務信息公開審查制度》政務公開公示制度》政務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等相關制度,嚴格內容審定,規范公開。

4組織學習教育。把政府信息公開的學習培訓。及時組織全體干部認真學習《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文件等材料,積極參與市政府組織的政府信息編制、網上等培訓。通過學習,全局上下普及了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知識,提高了廣大干部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知度,增強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場所及網站建設

公布本局工作職責、辦事流程;中國銅都網站----市門戶網站政務公開欄公開了局執行的法律法規、文件、食品藥品監管動態食品藥品平安信息、辦事指南、工作職責等在局網站“市食品藥品平安信息網”開設各類信息公開模塊,局在辦公場所顯著位置。設立“要聞播報”監管動態”欄目,及時公布我局及食品相關部門最新的工作動態;開設了通知公告”政策法規”機構職能”消費警示”質量公告”平安知識”線咨詢”等互動模塊,實時更新監管信息,疏通與相對人、群眾的溝通渠道。

三、政務公開信息的情況

1主動政務公開信息的數量及主要類別情況

局主動公開政務信息共165條,截至12月31日。其中,機構職能2條,監管動態8條,通知公告9條,政策法規21條,質量公告23條,平安知識18條,專題活動64條。上傳政務公開信息36條。

2信息公開的形式

局主要是依托本局網站“市食品藥品平安信息網”和市政府門戶網站提供的網上信息平臺公開我局相關信息。目前。

3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料理情況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

食藥監管范文4

食品藥品安全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大事,黨和人民把食品藥品監管的大事交給了我們,我們深感責任重大。最近,我到××參全國藥監局長示范班。認真聽取國家局領導關于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講課,使我進一步認識到當前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目的意義。聽了××老師精彩別致的講課,使我了解了美國fda的百年監管歷程。聽了胡小松教授講的對我國食品安全的思考,聽了孫磊處長、邊振甲司長等國家局領導關于我國藥品監管等方面的講課,使我受到了深刻的起迪。進一步了解了我國當前食品藥品市場的現狀,同美國19世紀初期有很多相同之處。特別是“齊二藥”、“欣弗事件”、“刺五加事件”、“三鹿奶粉事件”的出現,我們深深的感到有一種如履薄冰的憂患意識。同時,也進一步明白一個道理,那就是在這新的歷史時期,只有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科學監管理念,才能保護公眾健康。

一、堅持科學的指導思想,解決為誰監管問題??茖W指導思想是科學監管理念的核心,幾年來,食品藥品安全形勢和監管實踐,證明堅持科學指導思想,是我們解決監管工作面臨矛盾和問題的最根本要求。為誰監管?是擺在我們基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面前的重要課題。首先讓我們的監管人員明確,科學監管理念的核心,那就是“以人為本”、“立黨為公,執政為民“。這就要求我們食品藥品監管人員,站在人民一邊,站在公眾立場去監管,去實踐科學監管理念。使每名監管人員都能清晰的認識到,保證公眾飲食用藥安全是我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貼近人民,一切為人民著想。要做到”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二、樹立科學監管理念,要正確處理好三個方面的關系。一是要正確處理好監管與發展的關系。加強食品藥品的監管是促進食品藥品經濟發展的保障,促進發展是加強監管的基礎。我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將監管融入到當地經濟的大局中,通過有效的監管為食品藥品經濟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從而促進當地食品藥品經濟健康有序的發展。二是要處理好公眾利益與商業利益的關系。監持公眾利益致上原則,當公眾利益和商業利益發生沖突時,要毫不遲疑地維護公眾的利益,將公眾飲食用藥安全置于商業利益和個人利之上。堅決反對為了商業利益而損害公眾利益的行為。這就要求監管部門必須徹底同企業利益脫鉤,避免諸如”會議贊助“、”接待買單“等現象的發生,與企業保持一定的距離。三是要處理好監管與服務的關系。監管與服務是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兩個方面,相輔相成。加強監管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優質服務是表現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形象的窗口,主要體現在提高行政效能上。對行政相對人和人民群眾做到熱情接待,周到服務,積極主動,大事小事一個樣,生人熟人一個樣,耐心細致,一絲不茍。堅持處罰與教育想結合。對于案件查處不是一罰了之,而是要主動向當事人宣傳法律知識,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要在確保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的前提下寓監管于服務,使服務落到實處,監管取得成效。

三、確立科學監管思路,解決怎樣監管問題。針對食品藥品市場的實際,怎樣監管?這就需要我們依據實際,科學分析,科學決策。。首先,我們必須深刻理解科學監管理念的內涵,才能解決怎樣監管。一是要依據法律法規賦予我們的職權,堅持依法行政。維護法規的尊嚴,發揮法規的效能作用,提高監管力。對行政相對人嚴格進行依法監管,要做到監管的規范化,監管效能的最大化。要使每名監管人員熟練掌握食品藥品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法規,做到依法檢查,依法立案,適用法規準確,程序合法,公開公正,不斷提高執法水平。二是要加強食品藥品法規宣傳與培訓,營造良好的監管氛圍。首先是加大對廣大人民群眾的食品藥品法規宣傳,讓他們了解和熟悉相關法規,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其次是加大對企業法人或負責人及相關從業人員的法規培訓,使他們增強法律意識,守法經營,牢記“企業是第一責任人”。其三是堅持宣傳法規在先,監督處罰在后的原則。三是要科學民主決策。首先要開展深入細致的調研工作,掌握當前食品藥品市場的實際情況,掌握當前老百姓反映最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茖W的分析我們面臨的形勢和任務,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理清思路,抓住重點,把握規律,使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不走彎路,為科學民主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食藥監管范文5

《經濟參考報》為新華社直屬媒體,報道對象事涉中央政府直屬部門,記者稱報道進行了深入的采訪,有關事態引起檢察機關高度關注。相比之下,國家食藥監局的回應雖然頗似態度謙和,讀之更像是“英雄氣短”。通篇回避企業公關國家食藥監局的關鍵情節,只是泛談“螺旋藻保健食品有關問題受到媒體和公眾的關注”,令人無法對其辯解產生信心;歡迎實名舉報、決不姑息護短之類表態,也像是為“出問題”預留地步。

經過辯解,兩次檢查結果不同,被稱為監測和監督檢查的區別,前者為發現可能的苗頭性問題,后者才是進行處理的依據。這樣,前次13種產品不合格就成了“可疑待查”,而后面絕大多數產品要么合格要么是被假冒就成了最終結論。

結論在一個月間變化,其實并非因為被監督的產品有任何改進,而只是質量標準有了新的解釋,許可的含鉛量翻了兩番。對此,解釋稱為2011年進行了討論,“專家一致認為”藻類片劑鉛限量為2.0mg/kg科學合理。而事實上,0.5mg/kg才符合保健食品國家標準中對片劑的含鉛量規定,這就是說,國家食藥監局現在通過一次監督檢查改變了標準。

這些細節令人形成一種印象:回應不像是有理有據,更像是臨時修補、勉強而為,甚至像是“撒一個謊,用更多的謊來蓋”。既然去年就已“一致認為”到科學合理的指標了,為何今年頭一個檢測不采用,而后一個檢測又采用?真有這么一回“專家一致認為”嗎,就算“專家一致認為”就可以直接變更國家標準嗎?既是暗改了標準而合格,又何必扯監測與監督檢查有區別,而不直截了當,“標準不同了,現在更科學”呢?

論制作文書,國家食藥監局的回應確實配得上國家級水平;然而,制作文書的水平,真不能代替得了執政得當和直誠。一個行政行為,無法直接明白地援引依據去解釋其合法性,而要繞過好多個圈子,打上幾大摞補丁,還要像臨時拉夫一樣,征用好多現編的理由,才能勉強搞出一個“合理解釋”,那么它一定不是真正的合理行為,它一定有不正常之處。

媒體直指涉事企業向國家食藥監局進行了“公關”。“公關”的說法含糊而且曖昧,意見溝通、道理說服、苦情陳訴、金錢打點……都可以叫“公關”,涉事企業的公關行為有哪些,留下了豐富的想象空間,“檢察機關就相關問題涉及的瀆職、行賄、尋租等問題向《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情況,并調取了相關證據材料”,顯示“公關”中檢察機關感興趣的內容,顯然企業向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交換意見不足以引起檢察機關的興趣。

食藥監管范文6

一、工作目標

*年10月31前,完成疫苗、中藥注射液、血液制品、第二類(以下簡稱:“四大類”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入網、培訓、實施工作;完成全國藥監系統相關部門入網、培訓、實施工作。實現對“四大類”藥品的生產、流通、庫存等實時監控。

二、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藥品電子監管實施工作由國家局信息辦牽頭負責,安監司、市場司配合,統一組織落實具體實施工作。

各省局指定一位分管局領導負責,并指定牽頭處室和具體聯系人,負責本轄區具體實施工作。

三、實施步驟

(一)入網階段

生產、經營“四大類”藥品的企業和各級藥監部門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藥品電子監管網入網手續。

建議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分別在國家局組織的生產、經營企業培訓班開始前7個工作日完成入網手續辦理。

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參加培訓時,需攜帶數字證書服務費,在培訓現場繳納并領取數字證書。

省級藥監部門應當督促轄區內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以及藥監部門盡快辦理入網。

(二)培訓階段(5月7日-7月31日)

國家局將組織省級藥監部門和生產、經營“四大類”藥品的企業,進行藥品電子監管網的培訓。

省級、副省級藥監部門由國家局組織集中培訓;省級以下藥監部門由各省藥監部門負責培訓;生產企業由國家局組織統一培訓;經營企業由各省分別組織培訓(培訓場地要求見附件1)。

(三)實施階段(6月12日-10月31日)

藥品生產企業應按期完成入網和監管碼賦碼工作,并通過藥品電子監管網進行數據采集和報送。

藥品經營企業應按要求配備監管碼采集設備,對所經營的藥品通過藥品電子監管網進行數據采集和報送。

各級藥監部門應對藥品電子監管網的入網管理、企業信息、藥品信息等基礎數據維護,并對藥品數量和流向進行實時監控。

四、工作要求

(一)各省局應將藥品電子監管工作的實施要求以及相關規定及時通知相關企業。

(二)各省局應督促轄區內相關企業及時入網并按時參加培訓。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