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信息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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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信息

稅務信息范文1

關鍵詞:稅收管理信息不對稱矯正機制

信息不對稱是指在市場中參與者一方擁有而另一方并不擁有或擁有信息較少而導致的信息資源占有量的差別,如消費者不如銷售者了解產品信息,人保公司不如投保人了解自身健康狀況等。信息不對稱現象還存在于稅收管理中,并對稅收征管造成不利影響。

一、信息不對稱在稅收管理中的表現

(一)政府與稅收機關之間的信息不對稱

政府與稅收機關之間實際上是一種委托的關系,政府是委托人,稅收機關是人,稅收機關根據政府的授權進行稅收的征收管理。它們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主要表現為稅收機關對于稅收征管的過程和結果以及自身管理活動等信息的掌握要遠遠超過政府。如對于稅源的分布、稅收收入的增長或下降趨勢、納稅人的經營和納稅狀況、稅收執法情況等信息,稅收機關都比政府更清楚。盡管政府可以通過相關經濟統計和分析大體上掌握稅收收入情況,通過審計、監察等手段了解稅收機關的執法情況,但更多的信息還是由稅收機關來報告的,稅收機關具有稅收征管上的信息優勢。

(二)稅收機關內部的信息不對稱

在稅收機關內部,可分為各級稅收機關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稅收機關與稅務人員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以及國稅局與地稅局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三個方面。

1.各級稅收機關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表現為下級機關對其自身的征稅情況的信息遠比上級機關掌握得充分,下級機關有可能利用信息優勢獲利。這種形式的信息不對稱可以說普遍存在于所有類似的上下級機構之間。

2.稅收機關與稅務人員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表現為稅務人員對自身工作情況、工作能力的知識和信息超過稅收機關。由于稅務人員是實際執行稅收征管各項具體操作的人,稅收機關難以掌握稅務人員工作的具體情況,稅務人員擁有信息優勢。

3.國稅與地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這是稅收機關之間信息不對稱的一種特殊表現,存在于實行分稅制的國家,國稅與地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主要表現為兩者都只掌握自身所管轄的稅種和納稅人的信息,各自具有對自身管理情況的信息優勢。

(三)稅收機關與納稅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

1.納稅人納稅情況的信息不對稱。稅收機關對納稅人的納稅信息的掌握,是通過納稅人的申報表和稅收機關事后的檢查以及其它一些信息渠道獲得。但由于相關制度的不完善及某些私人信息存在的必然性,稅收機關不可能完全掌握納稅人的所有真實納稅信息。在納稅人的納稅情況上,納稅人遠比稅收機關了解自己的經濟活動,也知道自己應交納的稅收,納稅人具有信息優勢。

2.稅法規定的信息不對稱。征納行為發生的前提是征稅機關和納稅人都需要充分了解和掌握稅法規定,否則就會出現違反稅法的征稅和納稅行為。一般來說,稅收機關存在著信息優勢,其原因是:一方面稅收機關作為稅法的參與制定者和解釋者,必然比納稅人更了解稅法各項規定。另一方面,國家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稅法公開披露機制,使得納稅人,特別是一些小規模的企業納稅人和自然人納稅人更難以了解和掌握稅法的納稅規則。

二、信息不對稱對稅收管理工作的不利影響

(一)降低稅收效率,增加納稅成本和征稅成本。由于信息不對稱,稅務部門不得不設置多個環節來掌握納稅人的情況,這樣不僅增加了納稅成本,也增大了征稅成本。以一般納稅人辦稅為例,要經過稅務登記、一般納稅人認定、發票發售、納稅申報、計算機稽核、一般納稅人年審、接受稅務檢查等環節,這么多的環節必然使納稅人的成本增加。另外,這些環節中都要有一批稅務干部的存在,以核實稅務信息的真實性,有時還需配備現代的辦公設備,這樣一來,征稅成本也不可能不高。

(二)扭曲稅制。由于稅收信息不對稱,在實踐中不得不取消一些本來很好的稅種,比如出口貨物根據國際慣例,應該實行零稅率,但由于信息不對稱,不得不降低退稅率,造成征退稅率不一致,違背了原來的設想,又不符合競爭的需要。

(三)導致納稅人的“逆向選擇”。稅收機關由于受客觀條件(如技術和裝備)和主觀條件(個人素質、技能等)的限制無法掌握納稅人真實完備的信息,就會發生漏征或未能發現納稅人違法的現象,此時納稅人違反稅法的成本極少甚至為零,而收益卻較大,這會進一步激勵納稅人隱匿有關的納稅信息甚至向稅收機關提供虛假信息,以獲取更大利益,形成惡性循環。這對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納稅人來說,顯然是不公平的,一方面它們在市場競爭中會受到損害,更嚴重的是它們自身也是理性的“經濟人”,也會利用自身的信息優勢來牟取利益,納稅人的“逆向選擇”由此產生。

(四)引發稅務征管人員的“道德風險”。從稅收征管行為看,稅務征管人員作為人具體履行著對個人或企業征稅的職能,他們了解國家各項稅收制度,面對的是廣大的納稅人,因而掌握著較多的稅收信息。稅收管理機構是委托人,對稅務征管人員和稅收收入進行管理,但無法準確了解稅務人員的效用函數和行為選擇。在這種委托關系中存在著信息不對稱,也就容易產生“道德風險”,其“道德風險”主要表現為兩類行為:一是偷懶,即稅務征管人員所付出的(正)努力小于其獲得的報酬;二是機會主義,即稅務征管人員付出的努力是為了增加自己(而不是國家)的利益。換言之,稅務征管人員可以利用其信息優勢來逃避監督,從而使其行為發生扭曲,追求自身(而不是國家)的利益最大的目標。

三、稅收管理信息不對稱的矯正機制

(一)納稅人問題的解決

1、提高稅收機關的信息獲取能力。對于稅收機關掌握信息不足、不準的問題,可以通過設立信息中心,建立稅收信息管理系統來提高信息收集、分析、處理能力,提高信息的準確性。在此基礎上,要拓寬信息獲取渠道。稅收機關不僅要通過納稅人的申報資料、稅務檢查收集信息,還可以通過稅收機關之間通報以及群眾等外部的舉報等形式多渠道地獲取納稅人資料信息,應該建立起與相關經濟部門的稅務信息情報網絡。

2、建立科學的稽查機制。稅務稽查是最直接地解決稅收機關于納稅人之間信息不對稱問題的手段。稅收機關通過對納稅人相關納稅資料的檢查,可以最大程度地減輕稅收機關于納稅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狀況。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稅收機關會受到征稅成本的制約,不可能對所有的納稅人進行檢查,因此就需要合理選擇稽查范圍,運用科學的稽查技術手段,增大納稅人偷逃稅的風險。

3、制定促使納稅人正確申報納稅的相關機制。讓納稅人說真話,真實申報納稅:一是要有懲罰制度。在檢查處納稅人的偷逃稅行為后,必須給予其適當的處罰。實踐證明,加大處罰力度是降低偷逃稅的有效辦法,能夠產生一種威懾作用,使納稅人真實地申報;二是實施聲譽機制。所謂聲譽機制就是指利用納稅人對其外部聲譽的關注來制約納稅人。稅收機關可以實行納稅信用等級制度,一方面將信用等級低的納稅人偷逃、欠稅的情況向社會公布,另一方面對信用等級高的納稅人在稅收政策和征收手續上給予一定的優惠待遇。

4、提高納稅人獲取稅收信息的能力。對于納稅人不了解稅法的這種信息劣勢,同樣需要消除。為此,稅收機關應該建立良好的信息制度,加大稅法的宣傳力度,加強對納稅人的輔導和教育,為納稅人提供各種優質服務,使納稅人能了解稅法,掌握稅法,正確納稅。此外,稅務制度對于解決納稅人不了解稅法的問題,可以發揮作用。稅務機構可以在納稅人和稅收機關之間形成一種溝通信息的橋梁,它替代納稅人來處理納稅事務,并形成與稅收機關之間關于稅法信息的對稱。

(二)稅收機關及稅務人員問題的解決

1、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不適當的工資制度(低工資)是引起官僚腐敗的重要原因之一。當稅務征管人員發現他們的經濟收入低于其他行業職工,就有可能不認真履行征稅職責,甚至與納稅人一起進行稅收串謀。這就存在一個以多高的工資水平誘使人廉潔征稅問題。如果稅務人的本職工資為X,離開政府部門后的市場工資是X0,獲得尋租收入r(K),其中K為人的權利大小,腐敗查出概率和懲罰分別為p和C。按照激勵相容約束,人不腐敗尋租時的收入須不小于腐敗尋租時的收入,即X≥p(X0-C)+(1-p)[X+r(K)],可見,在X0、C和p給定時,人的權利越大從而r越高,其合法工資亦應越高,否則容易出現尋租行為。因此,在加強監督提高概率p、加大反腐懲罰C的同時,適當提高稅務人的相對工資,或根據稅收業績酌情給予獎勵,是一種相對有效的激勵機制。

2、加大懲罰力度。我國對稅務征管人員違規的懲罰力度明顯偏弱?!抖愂照鞴芊ā穼Υ酥挥幸恍┰瓌t性規定,對稅務征管人員究竟有多大約束力,還值得探討。由于違規成本小,理性的稅務征管人員就有偏離征管職責,謀取自身利益的動機。為此,需要建立切實可行的稅收執法責任制度和執法督察制度,明確征管人員職責,同時建立合理有效的懲罰機制,加大懲罰力度,強化稅收征管。

(三)政府稅收立法要貫徹確定性原則,減少征納雙方的信息不對稱

稅法的不確定性會掩蓋稅務征管人員或納稅人的不法行為,增加不可察性,導致監督成本加大。我國稅法的不確定性,往往表現為稅基和處罰額度不是一個確定的數,而是一個區間,這種不確定性往往會成為稅法的漏洞,使稅務征管人員獲得一種特殊的權力,從而為其“抽租”提供了方便。因此,完善稅收法規,減少稅法的不確定性,使得稅收規則不確定性降低甚至消失,從而削弱稅務征管人員手中的權力,使其不能違規。另一方面,如果納稅人對自己納稅的權利和義務都十分清楚,可以減少由于稅法模糊引起的征納糾紛,同時對于稅務征管人員也是一種逆向約束。

參考文獻:

[1]張維迎.博弈論與信息經濟學[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2]林秀香.信息不對稱條件下如何做好稅收征管[J].稅務研究,2005,(3):78-79.

稅務信息范文2

[關鍵詞] 稅務信息化;稅務建設;稅務發展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6. 21. 070

[中圖分類號] F810.4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6)11- 0136- 02

在2003年到2005年期間,我國稅務信息化建設的整體市場規模又進入一個增長周期。并且根據美國學者Richard L.Nolan提出的的稅務信息化一般發展規律,對于任何正在發展的行業,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發展必須要經歷數據的初始、蔓延、控制、集成、數據管理和數據成熟的幾個階段。根據智研數據中心統計資料顯示,我國的稅務信息化整體市場的增長呈現出不斷增長的態勢,2013年市場規模已達到400億元。中國產業研究報告網所推出的《2014-2019年中國稅務信息化建設行業分析與發展前景研究報告》能夠清楚地了解到,我國現如今稅務信息化建設呈現較好的市場環境、較大的生產經營范圍、產品市場及品牌競爭力被不斷增強、產品進出口量得到有效控制,并且能夠從中國的稅務信息化建設的行業投資環境進行有效的分析。

1 我國稅務信息化建設的現狀分析

(1)從建設成果方面講。隨著稅收管理信息化等基礎建設的不斷開展與實施,其工作取得不錯的成果。2004年之前,我國的稅系統已全部聯通與鏈接正常,包括省級地稅局等。信息化建設的硬件配備上來說,已初具規模。稅務信息系統已成為全國規模最大的行業信息管理系統之一。

稅務信息化建設的基礎設施建設的不斷發展也刺激著稅收管理信息化隊伍的建設發展并且取得了較好的成果。如今,全國稅務系統已擁有3萬余計算機專業技術人員并且質量相當高,專業技術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等方面得到不斷提高,不斷與時俱進,逐漸成為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事業發展中的主力軍。

在具備了較強的稅務信息化建設的硬件及隊伍建設后,稅收信息化應用水平也得到不斷提高,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及認證系統的實施與普及,以及實施“一窗式”管理以來,我國的稅務信息化建設大大加強,較好地解決了存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虛假申報偷騙國家稅款的問題,增值稅收入形勢明顯好轉。

還有一點就是,隨著科技信息化的不斷發展,各種管理平臺也逐漸的應用到稅務系統。綜合征管軟件平臺的搭建與不斷推廣、各地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的推行等方面,都進一步提高了稅務機關的業務處理能力、數據利用效率和相關稅務部門的管理監控水平,進一步推進了稅務工作的科學化與規范化。

(2)稅務信息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分析。首先,隨著信息化的不斷發展,這種理論的環境建設得到不斷的加強,但是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力度不夠,實踐應用范圍較窄,缺乏管理理念和體制上的創新,不能形成良好的在線管理平臺,因此稅務工作效率較低而不能及時有效的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需求。具體表現為,過度強調硬件建設,如不合理的設備采購、網絡環境的搭建的單一與理論化等,對軟件的創新建設還不夠,不能以信息化對稅務業務流程進行相應的優化,這主要原因是對稅務信息化建設的思想觀念缺乏全面、客觀、科學的認識,稅務信息化管理理念和管理體制不能同信息化發展相適應。第二,信息共享程度不高。主要表現在由于稅務管理系統間數據標準不統一,容易造成各應用系統間相互封閉,地域間稅務信息難以共享,信息化應用系統的數據集中度不高。主要原因是在稅務業務工作的各個部分過分專業化,信息管理中只有單個系統建設的相對比較完善,系統間科學與合理的共享信息較少,這樣就容易出現許多系統各自為政,稅務工作的整個系統結合度不夠緊密,信息的共享程度也就不高。 最后是稅務數據的信息化處理實踐性較差。主要表現為,在建立了相對較完善的基礎設施后,對數據查詢分析的準確性并沒有得到提高,不能建立更加全方位的監控分析系統和決策支持輔助系統。原因是對稅務數據、稅務信息、相關管理知識認識不清。只有在擁有大量數據的基礎上,逐漸通過信息的共享系統查詢與掌握有價值的信息,才能更切合實際地應用到稅務信息化建設工作中。

2 稅務信息化建設發展的對策分析

(1)信息化發展的環境對策。一是要認識到稅務信息化建設是一個整體建設,包含管理理念和科學技術。隨著信息化工業的發展,要根據信息化建設規律,做好業務和技術的統一,以應用的實際效果為重點,數據和業務工作流程都要規范。稅收信息化建設還要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在不斷的完善制度管理的基礎上,加強信息化管理創新,創新制度與管理模式。同時要不斷加強專業人員隊伍的職業道德教育與職業道德教育力度,提高稅務信息化建設中的軟實力。

稅務信息范文3

關鍵詞:會計信息化;稅務稽查;對策

中圖分類號:F81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2年8月6日

稅務稽查是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步驟和環節,是稅務機關代表國家依法對納稅人的納稅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一種形式。隨著信息化手段的廣泛應用,稅務稽查管理及查賬軟件應運而生,這標志著稅務稽查工作走上了信息化管理時代。

一、會計信息化對稅務稽查的影響

(一)稽查地點更加靈活,稅務稽查效果更加顯著。在手工會計中,稽查人員一般采取現場查詢方式進行稅務審計。在會計電算化環境下,稽查人員可以在企業現場通過電腦查詢的方式進行稅務審計,這樣不僅可以現場答疑,也不易泄密,而且查詢的效率和準確性較高;稽查人員也可將相關數據資料通過打印機輸出到紙上,以便于稅務稽查人員存檔;稽查人員還可將數據輸出到磁盤上或通過互聯網方式取得資料,這樣既能方便稅務稽查人員快捷地取得數據,又不影響企業日常工作。

(二)會計信息化核算程序和方法對稅務稽查的影響

1、會計電算化賬務程序的電子化。稅務稽查信息化的關鍵在于有效利用信息資源,通過建立信息應用平臺,廣泛采集和積累信息,迅速流通和加工信息,有效利用信息。稅務稽查信息化同時也是強化管理的過程,通過稅務稽查與信息技術運用的結合和相互促進,規范稅務稽查業務流程,減少稽查執法的隨意性,增強稽查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降低稅務稽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促進稽查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和稅收執法整體水平的提高。但會計信息化是一種先進的計算機管理系統,財務數據增加、修改、刪除都是在計算機上操作,操作可以不留痕跡,給稅務稽查帶來諸多不便。

2、計算機做賬可以使企業設置更多賬套。手工會計操作過程中,都是紙介質上的會計內容,企業如果使用電算化管理軟件可以建立999套賬套,企業財務人員可以根據需要設置多個賬套,可以有內部管理使用,也可以有對外報送使用,賬套與賬套之間可以根據不同需要填寫不同的數據。企業可以根據需要對以前的賬簿或修改、刪除、添加財務數據后的賬簿進行備份保存。

3、多臺計算機建立賬套,多人員操作不同賬套。會計電算化軟件強調的是人、財、物、產、供、銷全面結合,會有相應的模板全面綜合操作,也會有相應的權限人員進入不同的模塊操作。比如,系統管理員對電算化管理軟件進行系統操作,財務主管對總賬模塊操作,倉庫主管對存貨模塊操作等,因為計算機操作,會導致一人身兼數職,人員分工不明確,違反財務規定,影響稅務人員稽查工作。企業可能為財務賬套設置密碼、隱藏服務器或異地設置服務器等,逃避稅務監管。

4、會計信息化對稅務稽查技術的影響。當前是信息化社會,我國大中型企業基本實現了電算化,相當數量的小型企業也使用了財務軟件,一些大型企業集團由于經濟和財務的信息量和業務量相當大,傳統的稽查方法已經不能適應或不能滿足經濟發展的需要。為此,稅務部門的稅務檢查要適應高科技發展的要求,將傳統的稅務稽查方法與先進的計算機技術結合,開發出先進的稅務稽查賬務系統,以滿足經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提高稅務稽查的工作質量和效率。

5、會計信息化對稅務稽查人員的影響。電算化稅務稽查是對會計、稅務、稽查、信息技術與計算機應用相結合的綜合,為了應對信息化下管理企業的稅務稽查,稅務人員的知識結構和能力需求必須做適當調整,稅務稽查人員不但要具有豐富的會計、財務、稅務稽查知識和技能,熟悉財務、稅務法律、法規,而且應該熟練掌握財務會計軟件的核算程序、核算方法和操作要點。

二、會計信息化在稅務稽查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一)會計核算軟件易做假賬,稽查環境更加復雜。與手工會計相比,在會計電算化環境中,安全問題是造成稅務稽查環境惡化的主要原因。主要有兩個環節面臨安全威脅:一是納稅人會計信息提取數據的操作環節;二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會計信息的保管環節。在操作環節中,操作失誤或病毒破壞很有可能造成納稅人會計信息系統崩潰,導致納稅人會計信息的丟失或泄露;在保管環節中,稽查人員是否能夠對其取得的會計信息進行有效的保密。納稅人處于安全問題的考慮很可能產生不信任和不配合的心理,使稅務稽查的環境十分不利。

(二)會計核算軟件版本繁多,稽查人員難掌握、難鑒別。會計軟件種類繁多且軟件開發的語言、開發工具不盡相同,沒有經過專門培訓的稅務稽查人員,很難掌握軟件的操作。電算化軟件可以靈活地進行備份、恢復,再利用恢復后的賬務數據進行數據的調整,很多軟件都提供了業務處理過程的反結賬、反審核功能,使得會計數據的刪除、修改不留痕跡,使稽查人員難以應對。

(三)稅務稽查軟件的研發相對滯后。隨著會計電算化的普及,利用計算機輔助稅務稽查是未來發展的必然趨勢。會計電算化工作經過多年的發展,在會計電算化軟件的研究與開發方面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目前審計電算化即直接采用計算機程序對企業財務軟件的數據進行合法性審查,在稅務稽查這個專業領域中的運用還遠遠不夠,可以說稅務稽查應用軟件的研發只是剛剛起步,還不能滿足稅收稽查工作的要求。

(四)稅務稽查人員素質有待提高。目前,稅務干部隊伍素質與信息化建設的發展速度之間的矛盾仍然比較突出,缺乏既懂信息技術又熟悉稅收業務的復合型人才,稅收業務和信息技術的有機結合遭遇斷層。稅務稽查信息化是稅務機關利用信息技術,實現稽查相關數據的采集、處理、應用,提高執法水平,強化管理的過程。稅務稽查信息化的同時也是強化管理的過程,通過稅務稽查與信息技術運用的相互結合和相互促進,規范稽查業務流程,減少稽查執法的隨意性,增強稽查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降低稽查成本,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也可以促進稽查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和稅收執法整體水平的提高。

(五)稽查審理缺乏統一標準。現行綜合征管軟件審理環節中,由于沒有對具體違法行為進行分類歸集,因此無法將法律法規與具體行為進行分類歸集并自動結合形成定性處罰監控,造成了審理人員審理定性的隨意性,無法對審理行為進行有效監控。

目前,稅務綜合征管軟件及許多地方自行開發的稅務應用軟件中稽查文書未按照總局統一樣式設計,致使各地區稽查文書樣式不統一,內容也不能滿足總局對稽查工作的要求。各地區自行開發的稅務應用軟件中,存在著大量自行設計的內部傳遞文書,用于滿足內部業務流轉,其作用相似、樣式各異、項目參差不齊,并且相關文書沒有相互校驗功能。軟件只提供word模板,必須依靠過去的手工勞動,依賴稽查人員將稽查結果、審理結論錄入。

三、應對稅務稽查信息化建設的對策

(一)建立管理機制,加強對會計核算軟件的管理。要對會計軟件的基本功能、數據輸入輸出和處理程序、整體運行環境等方面制定規范性要求,如規定會計電算化軟件具有自動記錄功能,嚴禁納稅人擅自修改或刪除會計數據,必須保留會計數據的修改痕跡,以便于稅務稽查人員根據上機日志開展稽查工作;制定統一的通用數據接口,主要是要求各種商品化會計軟件之間能實現相互間的數據交換和共享,保證稅務稽查工作的順利進行。因此,稅務稽查人員應參與會計軟件的開發,盡早發現會計軟件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建議。

(二)對電算化稅務稽查在法律上予以規范。整合現有稅收政策和法規,并形成完善稅務稽查政策法規信息庫,明確法律依據。利用稅務稽查政策信息庫實行信息資源共享,對檢查中遇到的具體問題統一把握尺度,避免出現對不同企業提出的相同問題適用不同稅收政策的情況。

稅務機關應與財政部門配合,成立專門的會計電算化推廣普及部門,完善會計電算化軟件選擇的管理辦法,制定切實可行的會計電算化軟件使用流程,并積極推廣稅控裝置的使用,以規范企業的會計電算化行為和納稅行為。同時,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確對實施會計電算化企業進行稅務稽查是征納雙發的權利和義務。

(三)開發稽查專用軟件,提高稅務稽查信息化的應用深度。國家稅務總局應統一組織人力、物力、財力,積極研發稽查軟件,使該軟件既科學又具有較強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在稅務稽查實踐中逐步得到發展和完善。對目前已存在的稅務稽查軟件,必須加強稅務稽查中計算機技術的應用,不但要將手工稅務稽查的內容、程序和方法等編入計算機中,還要利用網絡技術逐步建立一個多渠道、多層次的縱橫交錯、上下貫通的稅務稽查信息港,實現對稽查信息的及時共享和有效利用。

開發稅務稽查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對稽查工作全流程監控,提高稅務稽查的管理水平。稅務稽查管理信息系統以《稅務稽查工作規程》為基礎,覆蓋稅務稽查工作的下達檢查計劃、實施稅務檢查、審理和執行四個環節,實現對稅務稽查工作從開始到結束全流程的監控。通過稅務稽查管理信息系統可也及時準確地掌握檢查計劃下達和分配情況、每個檢查戶的檢查進度、各個檢察環節的階段性報告、檢查處理結果和執行情況,以及每個稽查部門的補查收入和每個檢查人員的工作量和工作成績,以實現對稅務稽查工作的有效監督和管理,提高稅務稽查查補收入預測的準確度,保證稅務稽查工作高效運轉。

(四)加強專業理論學習,提高稅務稽查人員整體業務素質。加大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力度,大力組織計算機系統技術、網絡技術、數據庫技術、稅控設備以及應用系統的培訓。同時,學習西方國家稅收信息化建設方面的經驗,充分了解自己在信息化條件下的所需,以及怎樣選用相適應的信息及網絡技術,發揮信息及網絡技術的應用。

強化信息管理制度,加強稽查人員職業道德建設和保護被稽查單位信息安全方面的教育,確保采集來的信息不被泄露,從而免除被稽查單位對其信息安全的擔憂。要求稅務機關要合理配置人員的知識結構和人員結構,即稅務機關不但要有會計和稅收專家,也要有信息技術專家、計算機輔助稽查技術的研究開發人員等。

加強單位間的協作,增進稽查軟件的實用性。加強國稅與地稅部門在稽查方面的信息共享,及時掌握相關稽查部門的檢查情況,以便于互通信息,提高稽查的工作效率。

總之,會計信息化的迅猛發展給傳統的稅務稽查帶來了新的挑戰,也是給新時期稅務管理工作帶來變革的機遇。稅務稽查應盡快適應這種變化,主動出擊,強化制度建設,加強自身學習,掌握先進電子技術,建立現代化的稅務稽查體系,從根本上解決新環境下稅務稽查的系列問題,進一步強化稅務稽查管理。

主要參考文獻:

[1]袁詠平,譫君.電算化會計教程[M].武漢大學出版社,2008.5.

稅務信息范文4

關鍵詞:稅務信息化;中間件

1  引 言

隨著金稅工程三期“一個平臺,兩級處理,三個覆蓋,四個系統”的啟動實施,我國稅收業務信息化建設進入新階段。數據信息的流動和傳遞,構成了系統的主要特點。然而稅務行業對各種舊應用系統的不斷擴充,新業務需求的不斷增加使稅收業務面臨著越來越多的問題,如不同的硬件平臺、系統效率較低、網絡傳輸不可靠等。因此,稅務行業的IT技術人員開始更多地關注中間件,希望能借助于中間件的強大功能滿足稅務行業業務需求。

2  中間件的概述

中間件是指基于計算機硬件和操作系統之上,支持應用軟件開發和運行的系統軟件。他為企業級的分布式應用提供了一個標準的平臺,使得應用軟件開發和運行能夠獨立于特定的計算機硬件和操作系統平臺之上,以實現企業應用系統的集成。

通常意義下,中間件應具有以下一些特點:滿足大量應用的需要;運行于多種硬件和OS平臺;支持分布式計算,提供跨網絡、硬件和OS平臺的透明性的應用或服務的交互功能;支持標準的協議;支持標準的接口。

3 中間件在稅務信息化中的應用

隨著“中國稅收征管信息系統(CTAIS)”在全國大部分國稅系統成功上線,神州數碼開發了稅務業務中間件產品CDAP,致力于在CTAIS系統的基礎上擴展業務。CDAP是CTAIS數據應用平臺(CTAIS Data Appli-cation Platform)的簡稱,是依托于CTAIS系統,面向In-ternet構建多元化電子報稅平臺的核心,集數據采集、納稅服務于一體的中間件產品,主要實現了外部系統與CTAIS征管系統的統一規范接口服務。

3.1 中間件CDAP的主要功能

在稅務信息化系統中,中間件CDAP提供了以下主要功能:

    (1)保障CTAIS系統的平穩運行

作為外部系統接入CTAIS的數據交換平臺,應用中間件CDAP可以防止最終用戶對后端數據庫的直接訪問,有效地屏蔽了外部系統可能對稅務核心業務的直接影響,從而保證了CTAIS系統運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提供高效的處理能力

CDAP通過各個業務服務組件,提供高效的稅務業務處理功能,從而實現與外部業務系統在應用級的系統整合。中間件CDAP一般采用高效的通訊處理技術,利用網絡帶寬,保證傳輸效率;同時中間件CDAP利用服務器并發訪問控制技術,并行處理和管理多個服務請求,有效地保障了業務系統的處理效率。

(3)基于XML的統一規范服務接口,支持外部多種接入方式

中間件CDAP提供了標準接口,是納稅人接入CTAIS系統的“專線”,無論是使用互聯網、客戶端軟件還是電話,通過CDAP都可以與CTAIS系統安全暢通地交換數據。

(4)簡化系統開發

中間件CDAP屏蔽了底層操作系統及網絡傳輸的復雜性,使開發人員面對簡單而統一的開發環境,減少程序設計的復雜性,將注意力集中在業務邏輯上,大大減少了應用開發的技術難度,縮短應用開發周期。

3.2基于中間件CDAP的稅務信息化系統體系結構

引入中間件CDAP后,稅務信息化系統已從傳統的二層結構轉化為三層體系結構。第一層為操作層,即前臺網點,通過終端或PC機接入;第二層為應用服務層,安裝中間件CDAP以及應用服務程序,進行業務邏輯的處理;第三層為數據服務層,采用高性能計算機(如AS400,RS/6000等),其上使用大型數據庫(如Oracle,Informix等)作為業務處理的核心主機。

系統采用三層結構,有效防止了誤操作和人為的攻擊;同時,應用服務層專注于業務邏輯的處理,數據服務層保障數據的完整性,都有效地提高了系統的安全性。

4  中間件CDAP參數的優化與調整

(1)在應用服務器上,根據日常運行的業務情況統計,對應用進程的總數進行配置。合理地調整服務進程總數,使得業務高峰與低谷期系統的負載都較為合理。

(2)利用中間件CDAP的進程管理技術,實現進程常駐。將最常用進程進行常駐,如納稅申報就可配備較多的常駐數量,確保申報業務能最快地得到響應。

(3)對每類業務設置最大請求數量限制,通過并發控制手段,防止出現隊列堵塞現象,就可保證每筆業務的響應時間,避免業務出現峰值時系統的阻塞和崩潰。

5 結 語

CDAP充分利用日益成熟的Internet技術,依托于CTAIS系統,為CTAIS提供Internet接入服務,把局限在內部局域網應用的CTAIS系統延伸到Internet上,做到了既兼容已存系統,又擴充了系統功能,從而達到簡化納稅申報流程、提高納稅服務質量、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經過幾年的努力,目前稅務業務中間件產品CDAP已經在全國各地許多稅務機關成功地運行,并通過了Intel實驗室的評測。他的成功實施將會給稅收工作帶來前所未有的嶄新局面,無論行業效益還是社會效益都必將得到很大的提升。

參考文獻:

[1]徐春金.Tuxedo中間件開發與配置[M].北京:中國電力出版社,2003.

[2]劉江寧.利用中間件構建網絡應用[EB/OL].賽迪網,2005.

[3]中國科學院軟件研究所對象技術中心.中間件技術的思想、概念和分類.賽迪網[EB/OL].2005.

稅務信息范文5

關鍵詞:稅務;政務信息系統;安全體系

引言

所謂稅務電子政務是指稅務部門運用現代電腦和網絡技術,將其承擔的稅務管理和服務職能轉移到網絡上進行,同時實現稅務部門組織結構和工作流程的重組優化,超越時間、空間和部門分隔的制約,向社會和納稅人提供高效優質、規范透明和全方位的管理與服務。稅務電子政務的實施使得稅務部門事務變得公開、高效、透明、廉潔和信息共享,與此同時,也使得政務信息系統安全問題更加突出和嚴重,影響稅務電子政務信息系統功能的發揮,甚至對稅務部門和納稅人產生危害,嚴重的還將對國家信息安全乃至國家安全產生威脅。因此,建設稅務電子政務信息系統安全的保障體系是發展稅務電子政務的關鍵所在,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1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安全體系概述

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安全體系方面的研究始終是學術界研究重點和稅務部門、企業界廣泛關注的焦點之一,已經出現了較多的研究成果和實踐案例,比如將稅務電子政務安全相關標準分成信息安全總體標準、密碼算法、密碼管理標準、防信息泄漏標準、信息安全產品標準、系統與網路安全標準、信息安全評估標準、信息安全管理標準8個類別;將稅務電子政務安全體系劃分為“網絡安全政策法規、網絡安全組織管理、網絡安全標準規范、網絡安全服務產業、網絡安全技術產品和網絡安全基礎設施”六個組成部分;將稅務電子政務安全保障體系劃分為安全法規、安全管理、安全標準、安全服務、安全技術產品和安全基礎設施6大要素;部分廠商則或者從網絡、傳輸、存儲安全以及可靠性、隱秘性、易維護性等角度構建安全體系,或者從物理、網絡、主機、應用角度設計;或者從物理隔離、基礎平臺安全、應用平臺安全和安全管理四個方面進行總體考慮。

2如何構建完善的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安全體系

我們知道,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安全體系是整個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安全、有效、高效運行的重要保證,因此安全體系應切合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實際需求,在保證物理安全和網絡安全的基礎上,充分保證數據安全和應用系統安全,同時通過安全制度建設和安全教育培訓實現安全體系有效實施,以全面保證稅務電子政務應用系統中各類信息的采集、處理、管理、傳輸等安全進行,并滿足將來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安全方面的擴展需求。下面我們將在闡述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安全體系基本構建原則的基礎上,從物理安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應用系統安全、安全制度建設、安全教育和培訓等方面對完善的稅務電子政務安全體系進行說明。

(1)構建電子政務系統安全體系的基本原則

參照我國稅務電子政務建設指導意見并結合稅務電子政務安全體系方面的研究,我認為:構建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安全體系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Ÿ1)全面設計、整體部署

2)統一標準,加強管理

Ÿ3)需求主導,重點突出

Ÿ4)靈活配置、動態部署

5)制度建設、安全培訓

(2)電子政務系統安全體系之物理安全

物理安全是整個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安全的前提,用于保證計算機網絡設備、設施以及其他媒體免遭地震、水災、火災等環境事故以及人為操作失誤或錯誤及各種計算機犯罪行為導致的破壞。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安全體系中的物理安全可以分為環境安全、設備安全和媒體安全,涉及到稅務電子政務系統應用范圍內的各方主體。其中,環境安全是對系統運行環境的安全保護,如區域保護和災難保護等,具體可以參照國家標準GB50173-93、GB2887-89、GB9361-88等相關要求進行設計;設備安全則主要包括存儲、傳輸或系統運行所用設備的防盜、防毀、防磁、防止線路截獲、抗電磁干擾及電源保護等;媒體安全則包括存儲媒體本身的安全以及媒體中存儲數據安全。

(3)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安全體系之網絡安全

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安全體系之網絡安全主要分為傳輸網絡安全和業務網絡安全兩類。對于稅務電子政務系統相關的傳輸網絡,網絡安全主要是保證參與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各方主體之間的數據傳輸網絡以及公共網絡服務的安全可靠運行,從目前稅務電子政務建設情況來看,傳輸網絡安全目前需要由網絡基礎設施提供商或服務商為其安全性提供充分保證。對于稅務電子政務系統相關的業務網絡,網絡安全主要包括控制撥號用戶接入、設置防火墻、防范病毒、控制與公網互連、防范黑客入侵以及就網絡安全進行嚴格監控和規范管理等以保護業務網絡資源和電子政務應用服務。

1)撥號用戶接入問題:

目前,我國稅務電子政務系統網絡建設并不完善,還存在部分網絡環境較差的單位,在使用稅務電子政務系統的時候需要通過撥號方式利用公用電話交換網在網絡上傳輸數據。以該種方式傳輸的數據可能在傳輸過程中被竊聽、被篡改,因此針對由于使用撥號方式傳輸數據所產生的安全隱患,需要采用撥號用戶身份認證等加強對撥號用戶的安全驗證,對撥號用戶實現統一管理,采用加密手段對關鍵數據加密后進行傳輸,防止數據泄漏和被非法竊??;嚴格限制撥號上網用戶能訪問的系統信息和系統資源,防止非法用戶撥號進入電子政務系統所在網絡。

2)防火墻設置問題:

在稅務電子政務系統運行所在專網和外網之間、不同安全域之間需要根據需要設置防火墻,依據安全政策對出入網絡的信息流進行控制,有條件地允許、拒絕、檢測或過濾。防火墻設置需要綜合考慮電子政務系統所要求的速度、性能、管理、便易性和性價比等各個方面,進行周密設計和總體規劃;另外應注意加強安全管理,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保證較高的安全性,比如防火墻要安裝在不同的介質上,盡量使用不同的服務器提供不同性質的服務,對于重要系統的出口應重點配置防火墻,在實際配置和實施時應該關閉不需要的服務,要經常檢查防火墻的日志,發現異常應該及時處理,采取多層防御、冗余防御等多種方法和措施。

3)關于防病毒問題:

在稅務電子政務系統中,需要基于業務需求建立多層次病毒防衛體系。無論是B/S還是C/S結構,均需要在稅務電子政務系統每一個安裝或運行點強調安裝反病毒軟件,在稅務電子政務系統中的業務處理終端和服務器端應同時提供對應的防病毒保護措施。防病毒工作是一個長期的工作,應及時進行防病毒軟件或系統的升級、換代工作。另外除了采用各種防病毒產品以外,還應建立和實施完善的綜合安全性操作程序,該操作程序應包括各種安全措施,如定期數據備份、關鍵信息加密保護等。

4)控制與公網互連的問題:

在稅務電子政務系統中,數據傳輸的方式一般包括紙質傳輸、介質傳輸和網絡傳輸,因此對于公網傳輸的情況應加強安全方面的管理和控制。稅務電子政務系統要求內外網物理隔離,一般可以采用雙穴主機及類似措施,在嚴格控制與公網互連的前提下,妥善解決公網與專網之間的數據傳輸問題。

5)關于防止黑客問題:

隨著網絡規模的擴張和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黑客技術也不斷發展,其攻擊的范圍和層次也不斷擴張。稅務電子政務系統作為我國政府信息化的重要項目(比如金稅工程、秦稅工程等)也有可能成為某些惡意黑客的攻擊對象。因此在設計和實施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安全體系時,應加強采用入侵檢測技術防范黑客入侵和侵襲,并在必要的時候采取證據記錄、跟蹤恢復、強制斷開等措施保證業務網絡的安全。

6)網絡安全管理和監測:

網絡安全管理和監測是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安全設施和安全機制有效發揮作用的重要保證,主要包括安全規范的制定和實施、各類操作用戶的安全管理、安全體系的運營監控、應急處理和安全控制等。

(4)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安全體系之數據安全

稅務電子政務系統一般將需要采集、整理、處理、傳輸、統計、分析等所對應的數據進行安全分級,比如有些系統將數據分為一般數據、重要數據和關鍵數據三級,有些系統將數據分為自主保護、審計保護、標記保護、結構化保護和驗證保護五級等,然后對于不同級別的數據采用不同的安全措施。

根據數據的處理形式不同,安全體系之數據安全可以分為數據傳輸安全、數據存儲安全、數據庫安全三個方面。

(5)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安全體系之應用系統安全

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安全體系之應用系統安全主要包括用戶身份認證、訪問控制、安全審計及日志、安全技術及應用四個部分。

1)用戶身份認證

這里的用戶是一個比較寬泛的概念,不僅包括使用稅務電子政務系統的政務工作者(人),還包括訪問或者使用稅務電子政務系統的其他系統或者主機、服務器等(系統、計算機)。

用戶身份認證根據稅務電子政務系統是否部署認證中心CA可以劃分為如下兩種情形:當稅務電子政務系統中沒有部署認證中心CA時,一般采用用戶名稱、密碼、附加驗證碼的形式進行用戶身份認證。只有稅務電子政務系統的數據庫中保存了該用戶的記錄,并且該用戶具有合法訪問當前稅務電子政務系統的權限,用戶才能夠登錄當前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如果稅務電子政務系統部署了認證中心CA,那么一般CA是在全系統部署并發揮作用的,每個稅務電子政務系統用戶首先向CA申請數字證書并以此作為用戶參與稅務電子政務系統的合法身份。超級秘書網

用戶身份認證一般發生于用戶登錄稅務電子政務系統時或者不同稅務電子政務系統之間傳遞數據時的情況。在用戶登錄稅務電子政務系統時,需要對登錄用戶持有的數字證書進行認證,以保證只有合法持有有效數字證書的用戶才能夠登錄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同時還需要進行安全審計和記錄系統安全日志。

2)訪問控制

在稅務電子政務系統中,需要指定各個應用層次中的每一個用戶所能夠訪問的業務資源和系統資源,也即訪問控制和權限分配策略。

這里的權限不但包括用戶能否訪問的業務范圍、業務數據、數據的訪問方式、操作類型等,還包括稅務電子政務系統相關的系統資源,包括打印、郵件等。

3)安全技術及應用

根據安全級別的劃分,可以采用包括數據加密與解密、數據摘要及驗證、數字簽名及驗證、時間戳加蓋及驗證等在內的安全技術保證系統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認性。

(6)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安全體系之安全制度建設

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安全體系要真正發揮作用,還需要制定安全制度并嚴格實施。一般的,安全制度包括人員安全管理、系統文檔管理、環境安全管理、設備購置使用、系統開發管理、運營安全管理、應急情況處理等內容。

(7)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安全體系之安全教育和培訓

稅務電子政務系統中,用戶安全意識及其掌握的安全知識是整個安全體系高效、有效運行和正常維護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電子政務系統的設計、研發、實施、運維、服務的過程中,應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和培訓體系,以定期或不定期對電子政務系統涉及的各類用戶進行安全相關的教育和培訓。

綜上所述,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完善的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安全體系,應從物理安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應用系統安全、安全制度建設、安全教育培訓六個方面進行全面、細致規劃和周密、整體部署。另外,在構建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安全體系的同時,還需要注意切合稅務電子政務系統實際進行設計,安全思路清晰、安全體系全面、安全重點突出等相關問題。

參考文獻:

1曹凌,耿鵬.電子政務管理模式探析.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報(社科版),2001(9)

稅務信息范文6

【關鍵詞】 稅務會計; 質量特征; 信息披露

一、稅務會計信息的概念、稅務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企業稅務會計信息是企業申報納稅的基本依據,即企業按照稅收相關法律的規定向稅務部門提供的與企業納稅事項有關的會計信息。稅務會計信息的提供者是企業管理者,需求方是稅務機關和企業的利益相關者。稅務機關可以針對企業提供的稅務會計信息進行稅款的征收并對企業的涉稅事項進行檢查、監督;企業的利益相關者可以憑借企業提供的稅務會計信息來了解企業的稅負和納稅義務的履行狀況,進而進行一系列的決策和投融資活動。

會計信息質量的高低是評價會計工作優劣的標準,因此必須符合一定的質量要求,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規定會計信息要具有可靠性、相關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實質重于形式、重要性、謹慎性和及時性。稅務會計信息作為會計信息的一種,也要符合標準,財務會計信息質量要求也是會計人員從事稅務會計工作的基本規則和指南。然而,稅務會計信息又具有特殊性,它必須嚴格按照稅法要求進行核算,稅收的強制性、固定性和無償性使得稅務會計信息要更加規范、統一。因此,稅務會計信息披露的質量要求應在傳統財務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基礎上既有繼承又有創新。本文將稅務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歸納為:法定性、可靠性、相關性、確定性、可比性、及時性、可理解性和經濟性。

綜上,企業應該嚴格按照法律要求為稅務機關和企業利益相關者提供符合稅務會計質量要求的稅務會計信息。

二、我國稅務會計信息披露的現狀

企業稅務會計信息的披露形式、內容等與稅務會計模式是密切相關的。目前世界各國采取的稅務會計模式大體上分為以下三類:一是以英國和美國為代表的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相分離的稅務會計模式;二是以法國和德國為代表的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相統一的稅務會計模式;三是以日本為代表的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相混合的稅務會計模式。改革開放以前,我國在計劃經濟體制大背景下,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是相統一的狀態。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會計改革和稅制改革也不斷深入,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逐漸趨于分離。特別是2006年新會計準則的出臺,我國的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慢慢接軌,這樣就進一步加速了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相分離的進程。應該說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相分離既是國際上的普遍做法,也是我國在這一問題上的總體趨勢,因此,減少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分離帶來的納稅人的調整成本,促使稅務機關與企業利益相關者更加準確、及時、便捷地掌握企業的納稅情況,改進我國的稅務會計信息披露在理論上和實踐上都是十分重要的。

目前我國企業稅務會計信息的披露方式是企業提供的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和其他納稅資料。其中,企業報送的財務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報送的納稅申報表主要包括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分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消費稅納稅申報表、營業稅納稅申報表(分行業)、企業所得稅季度和年度納稅申報表(分A類和B類)、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和地方稅(費)綜合納稅申報表等;其他納稅資料由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而定,如應稅消費品生產經營情況登記表、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等。

三、我國現行稅務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

(一)財務報表信息與稅務機關需要的信息相關性不強

企業提供的資產負債表是反映企業在某一日期財務狀況的報表,是經過高度濃縮整理后編制而成的,主要是從總體上反映了在特定日期所擁有的經濟資源、所承擔的債務和所有者對凈資產的要求權,稅務機關就企業的涉稅事項所要求的稅務會計信息在該表中不明細,如“應交稅費”反映企業應交的各項稅金,其中的增值稅、營業稅等相關信息不容易獲取。

企業提供的利潤表是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其中有各項收入和費用的列支,但這些既包括了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收入和費用,也包括了企業非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利得和損失,稅務部門需要的與企業銷售貨物、提供勞務、企業所得稅等相關的信息不容易獲取。

年度會計報表的附錄中會包含一些與涉稅事項相關的信息,稅務機關不要求企業必須提供該附注,即使稅務機關獲得了會計報表附注,也不能從中獲取大量有價值的信息,因為企業會計報表附注中有關納稅的信息也只是一個總體的情況,遠遠不能滿足稅務機關的需求。

(二)納稅申報表的準確性欠缺

企業提供的納稅申報表和其他納稅資料是由企業自行填寫的,其真實性會有所欠缺,再加上稅務部門不能形成有效的監督,使得稅務會計信息缺乏準確性。第一,就增值稅而言,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減免是根據企業的相關發票進行認定的,如果逐項進行審核確認會很大程度上避免企業的偷逃稅款,但是這樣大的工作量會增加企業的負擔和稅務機關的征稅成本。第二,企業所提供的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中列支了很多涉稅項目,這些都是企業自行按照財務會計報表中的有關項目進行計算調整并填寫的,由于種類繁多、計算程序和方法頗為復雜,比較容易產生差錯,稅務機關也很難進行有效的監管,即使進行逐項監督也要耗費大量的人力和財力。第三,企業提供的各種納稅申報表和其他納稅資料中部分項目金額與財務會計報表中的金額不能形成明確的對應和因果關系,難以進行比對,這就給稅務機關的審核工作增加了難度,進而使得企業有機會進行偷稅、漏稅。

四、如何改進我國稅務會計信息披露

(一)構建稅務與會計相溝通相依賴的信息系統

這一信息系統的最終目的是實現稅務信息與會計信息之間的資源共享。在稅收與會計相協作的基礎上將稅務信息與會計信息進行整合:一方面,稅務機關和財政部門可以共同協商制定相對完善的稅務會計信息披露準則,強制性地要求納稅人在該信息系統上進行稅務會計信息的定期披露;另一方面,稅務機關和財政部門應該就納稅人的稅務信息與會計信息進行交互式的傳遞與溝通。通過上述兩方面的努力,真正發揮該信息系統資源共享機制的作用,不但降低了稅務機關的征稅成本,也節約了納稅人的信息成本。

(二)公開“應交稅金明細表”

“應交稅金明細表”是企業年度會計報表的附表之一,該表主要反映企業應交稅種的期初未交數、本期應交數和期末未交數,特別是增值稅的各項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都有列支,如果將它作為企業會計報表的主表之一,像“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所有者權益表”一樣對外公開的話,可以使稅務部門和企業會計信息的外部使用者更加全面地了解企業各項稅金的應交、實交和未交數額,并且不再是一個總體的概況,而是各個稅種的明細列支。另外,“應交稅金明細表”在幫助企業利益相關者進行決策、稅務部門監管征稅的同時,也可以作為考察企業經理人經營業績的績效標準,通過“應交稅金明細表”的公開,社會審計機構可以按照會計準則和審計準則對被審計單位“應交稅金明細表”中各項數字的真實性和合規性進行認真審查,稅務機關可以參照審計報告進行監管,既節約了稅務部門的征稅成本,也相對高效地保證了稅務會計信息的準確性。

(三)財務會計報表附注中增加披露內容

如果企業的財務會計報表進行以下項目的披露,就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企業稅務會計信息的有用性:應收賬款和壞賬準備、存貨和增值稅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和累計折舊、無形資產和累計攤銷、支付的職工薪酬、分配的股利、各項應稅收入、各項計稅費用、計稅投資收益、罰沒支出和其他與納稅相關的各項數據如支付的印花稅、契稅等。

(四)加強企業會計管理監督

在要求企業自身提高稅務會計信息質量的同時,財政機關、稅務部門和審計機構也要通力合作,做好對企業稅務會計信息的監督、檢查和審計工作,督促企業自覺地規范其會計行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具體來說,財政機關要嚴格落實會計年度審查制度,對屢次違反會計制度的會計從業人員,取消其崗位的任職資格;稅務部門在強化征管的同時,也要幫助企業了解稅收政策,普及稅務知識,提高企業的納稅遵從度,對不符合規范的行為要嚴肅查處,避免企業偷逃稅款的行為發生;審計機構要完善離任審計制度,對未通過審計就離任的企業經理人進行追查,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相配合。以上三方的監督、檢查和審計都是為了促使企業搞好生產經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這樣才能不斷提高會計水平,保證企業稅務會計信息的質量。

【參考文獻】

[1] 鄭華星.稅務會計信息質量特征分析[J].財會月刊,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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