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煙花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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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煙花

春節煙花范文1

雖然明天就是除夕了,但是,我看著和媽媽一起精心挑選的一大堆煙花,心中似乎早已燃燒起一團火苗,蠢蠢欲動,忍不住想先過一把煙花癮。

于是,我央求媽媽先放幾個煙花,媽媽爽快地答應了。不過,她建議先少放一些,其他的留著明天除夕夜再放。

“放煙花嘍!”我一邊喊著,一邊拿起打火機和煙花,跑了出去。我先點燃了“好日子”,剛離開,它就噴出了一束五彩斑斕的火花,在漆黑夜晚的襯托下顯得那么燦爛。不到一分鐘功夫,火花便熄滅了,夜晚又恢復了以往的寧靜和黑暗。

我接著拿出“小金牛”。興沖沖地點上火,它立刻一邊旋轉,一邊向四周射出絢爛奪目的火花。不一會兒,像陀螺一樣的“小金?!被鸹ㄔ絹碓桨档D動速度越來越緩慢,直到完全熄滅。

《神舟七號》是我最喜歡看的一部電影,當我拿起名字為“神舟七號”的煙花時,心里那份期待自然是不用多說了。我迫不及待地點燃“神舟七號”,只見它真的像飛船一樣,旋轉著飛向天空,還朝下噴射一長串尾花呢!大約飛了十幾米高,飛船“墜毀”了,真是既刺激又遺憾??!

春節煙花范文2

那一天,我們三個忍痛割愛把我們寶貴的零花錢湊在一起,買了一大袋各種各樣的煙花,準備留到晚上再放。

好不容易挨到了晚上。我們三個卻還沒有一絲睡意,興致勃勃地來到院子的一塊空地上。我們正在想要放什么時,眼前突然冒出一點火花,接著“砰”的一聲,把我們驚嚇得出了一身冷汗。原來表弟偷偷拿了一盒滑炮放了起來。接著,我與姐姐各拿了四根仙女棒,點燃后,仙女棒立刻綻放出五光十色的火花。我們拿著仙女棒揮來揮去,在空地上奔跑,這時,仙女棒像一朵朵正在飛翔地七彩的蒲公英。我又從袋子里拿出了一根20多厘米長的綠色繩子,而且沒有引線。我就把它當紙燒了,誰知一點燃后,它立刻發出了接連不斷的巨響聲,我還沒回過神來,呆若木雞地站在那兒。誰知它又在我手里跳來跳去,我心想:這東西不好惹!扔了吧!我往遠處一丟,看看它到底是什么東西。只見它像是一條尾巴著火的青蛇,在那里蹦來跳去,發出的聲音好像蛇在尖叫,像是發火了。我驚慌得不知所措,心想:天哪!今天我見鬼了……“表哥,不是那樣放!”表弟的話打斷了我的思路。說著,他又拿出一根這種叫做“響雷”的東西給我做示范,這時,他手里的煙花好像被他馴服了,再看看表弟,他面帶笑容,看不出一點緊張?!稗Z隆隆”,幾聲巨響過后,汽車的警笛聲接踵而來,原來姐姐放了幾個“聲驚天”,我們又哈哈大笑起來。頓時,警笛聲,爆炸聲,與我們的笑聲交織在一起,成了一首無名交響曲,在院子里回蕩,久久不愿散去……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了,煙花也在慢慢地減少。正當還剩最后一種煙花——沖天炮時,我們三人一起握住這根沖天炮時,共同住愿全國人民新春快樂。幾顆珍珠炮上天后,又爆炸了,變成無數的火花,我相信,我們的心愿已經傳到了全國人們的心里。

這次放煙花,給我們的春節增添了許多色彩,也增添了許多快樂。我相信,這次放煙花將成為我們三個心中永遠的不忘!

春節煙花范文3

為加強對本市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員傷亡和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產安全,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良好的工作、生產、生活環境,根據國務院制發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武漢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就春節期間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適用于江岸、江漢、硚口、漢陽、武昌、青山區和洪山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除春節期間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區。

洪山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除春節期間外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區,由所在地區人民政府或者管委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對外自行公布。

二、春節期間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為:2009年1月25日(除夕)上午8時至1月26日(正月初一)晚12時;1月27日(正月初二)至2月9日(正月十五)每日上午8時至晚12時。從1月27日(正月初二)至2月9日(正月十五)的每日零時至上午8時及其他時間禁止燃放。

三、春節期間零售的煙花爆竹,由市煙花爆竹專營有限公司按照《武漢市煙花爆竹專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統一配送至各零售經營網點。配送時間為2009年1月13日至2月9日。

各零售經營網點銷售煙花爆竹應當持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發放的《武漢市煙花爆竹(臨時)零售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放的營業執照。嚴禁無證(照)經營網點銷售煙花爆竹。零售時間為2009年1月20日至2月9日。

銷售煙花爆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明碼標價。

四、禁止銷售、儲存、攜帶、燃放不符合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本市允許銷售和燃放的煙花爆竹通告》中規定的規格和品種的煙花爆竹。

五、運輸煙花爆竹應當依法經公安機關許可,并遵守危險物品道路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

六、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在設置紅色禁放標志的下列地點和部位60米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1.文物保護單位;

2.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加油(燃氣)站;

3.飛機場、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4.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5.消防等級低的社區、部位;

6.公共娛樂服務場所、商場、超市、倉庫、堆場、貨場;

7.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確定的其他重要的禁放地點或者部位。

(二)禁止在設置橙色禁放標志的下列地點和部位30米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1.居住密度高的社區、部位;

2.車站、碼頭、公共交通樞紐站等部位;

3.風景名勝地區,重要城市景觀周邊;

4.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確定的其他比較重要的禁放地點或者部位。

(三)禁止在設置黃色禁放標志的下列地點或者部位10米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1.黨政機關駐地;

2.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3.生態、環保要求高的地區;

4.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點;

5.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確定的其他需要守護的禁放地點或者部位。

(四)禁止在山林等重點防火區150米范圍內和居民區的房頂、陽臺、樓道等容易引起火災和危害人身財產安全的部位燃放煙花爆竹。

七、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或者部位,由各區人民政府和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督促產權人或者使用人,按照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樣式、規格和時間設置禁放警示標志。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或者部位的產權人或者使用人,應當按照所在地區人民政府或者管委會的要求,做好相關安全守護工作。

八、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業主委員會可以召集居民會議、村民會議和業主會議,就本居住地區(住宅小區)有關燃放煙花爆竹事項依法制定公約,并組織監督實施;居民、村民和業主應當遵守公約。

九、嚴禁任何單位、個人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攜帶、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

十、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監督管理、交通運輸管理、價格管理等部門依法予以處理或者處罰;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春節煙花范文4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嚴格標準,嚴把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準入關。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全力保障煙花爆竹經營安全。

二、組織領導

為做好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負責全縣煙花爆竹統籌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安監局副局長程德勝兼任。

三、工作職責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經營許可證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條件和存在違規現象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依法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二)公安部門負責公共安全管理。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運輸路線。許可焰火晚會燃放,嚴格審查燃放作業單位資質、作業人員資格,加強燃放活動的安全管理。組織銷毀、處置廢舊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偵查非法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查處無照經營、假冒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對煙花爆竹承運人、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監管,嚴禁違法運輸煙花爆竹,嚴查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乘車。

(五)供銷部門加強對所屬經營單位的管理,嚴禁購進、經銷非法產品,嚴禁向無證攤點銷售產品,嚴禁“三違、三超”儲存產品。

新聞宣傳單位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加強安全燃放知識的宣傳普及,引導群眾自覺抵制假冒偽劣產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各鄉(鎮)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責任,組織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公安、安全監管、工商、交通運輸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嚴查職責范圍內的非法違法行為。

凡因工作不力,導致事故發生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四、工作目標

2016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上級要求分為三個階段開展:

(一)啟動部署階段(2015年10月26日—11月6日前)

研究制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要求、目標任務,確定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落實責任,制定專項工作方案,部署我縣2016年元旦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明確各單位職責、任務,確保責任的落實。

(二)具體實施階段(2015年11月6日—2016年2月22日)

1. 各鄉(鎮)要在2015年11月10日前,將受理煙花爆竹零售許可地點、電話等相關信息報送縣安監局,由縣安監局向社會進行通告,方便群眾辦理;

2. 對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依法進行行政許可,并監督其按照許可規定的范圍、時間和地點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3. 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并持證上崗;

4. 嚴格查處無照經營、假冒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

5. 嚴厲打擊非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非法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等刑事案件。

(三)檢查總結階段(2016年2月1日—2月27日)

春節煙花范文5

一、總體要求

堅持“安全第一、環保優先、安全燃放、依法監管”的原則,以安全經營、安全燃放和預防空氣污染為目標,按照“統一部署、行業監管、屬地管理、社會監督、限點銷售”的要求,強化屬地管理及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及早部署,嚴把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準入關口,全方位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大火災和爆炸事故,不因過度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空氣污染,確保全市人民度過安全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

二、主要工作內容

(一)全力開展打非治違活動,嚴厲打擊非法違規經營行為。

(二)嚴格執行煙花爆竹專用車輛配送。

(三)嚴格執行煙花爆竹銷售人員必須培訓持證上崗經營。

三、具體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2017年11月20日前)。制定我市2018年春節燃放期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組織領導、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規劃選址。各鄉(鎮)(2018年1月10日前)根據本地實際,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做好2018年春節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選址規劃工作(xx鎮除外)。

(三)管理模式。各零售網點作為批發企業的下級經銷機構,統一由批發企業配送貨物。

(四)人員培訓和零售網點許可。各零售網點負責人、銷售人員應參加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后,方可上崗經營。許可工作要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的程序、條件進行許可,嚴禁一證多點。

(五)配送與看護。(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7日)批發企業認真做好煙花爆竹配送看護安全管理,嚴禁超量配送、超量儲存。

(六)煙花爆竹銷售(2018年2月8日至3月2日)。

銷售時間:2018年2月8日至3月2日,各臨時零售業戶只準許此時間段進行銷售活動,對銷售期內出現違法、違規行為者,將進行嚴厲打擊,并列入下年度煙花爆竹經營活動黑名單,2年內不得從事本行業經營活動。

(七)煙花爆竹回收入庫(2018年3月7日24時前)。批發單位做好煙花爆竹回收工作。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此時段安全經營檢查,防止出現非法違規儲存和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做到零售網點全撤、產品歸庫、規范儲存。

四、組織領導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確保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順利進行,成立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長為組長,市公安局、市安監局主要領導為副組長,安監、公安、城管、市場監管等負有煙花爆竹監管部門主管領導為成員的xx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監管的指揮和領導工作。

(二)明晰部門職責。公安部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負責大型燃火燃放活動審批和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按省政府〔2011〕2號文件要求,牽頭組織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依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負責制定全市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加強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監管。

安監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經營安全許可工作,加強對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安全經營條件,組織查處違規經營和非正規渠道購銷煙花爆竹的行為,嚴肅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經營事故。

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查處和取締煙花爆竹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協助有關部門查封、扣押無照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產品;負責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確保煙花爆竹產品質量。

交通運輸部門按職責負責危貨品道路運輸企業、運輸工具和人員資質的認定、審核及相應環節的安全監管。

城管行政執法部門負責煙花爆竹臨時業戶占道審批,要以城鄉結合部、個體倉買、超市、食雜店、早(夜)市、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依法嚴查無證經營、移位經營、亂設攤點、店外經營業戶,規范經營秩序。

供銷部門負責本系統煙花爆竹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指導、管理。

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對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學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進行看護。

環保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燃放期大氣環境監測,與氣象部門對大氣污染狀況進行會商,聯合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

衛生部門負責指導、督促各醫療單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組織全市各醫療單位做好醫療救治的應急處置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救治等相關數據和情況。

住建部門負責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設置本區域集中燃放地點,勸導業主到指定地點燃放,并制定緊急疏散預案。

林業、民政、電力、國土等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各基層部門、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組織部署、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特別是在春節期間重點時段,要明確責任領導、組織巡邏力量、準備應急措施,對單位內部開展巡邏檢查。

批發企業與零售網點簽訂安全管理協議,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證產品質量,依照經營許可范圍對零售網點進行配送。

五、保證措施

(一)強化屬地職責。各鄉(鎮)要進一步強化安全意識,加強煙花爆竹各環節的安全監管。全面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實名制,建立打非治違責任體系,層層落實落靠安全管理責任,要切實加強對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組織經常性重點排查,對重點街道、村(屯)、社區實行全覆蓋監督檢查;各基層公安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安監辦要充分發揮地域、民俗、居民區熟悉等特點,深入排查檢查,切實掌握非法生產經營行為,精準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各村(屯)要按照上級政府工作安排和部署,重點對廢棄廠(場)房、出租和閑置民房等進行排查,對查出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作坊、窩點,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

(二)嚴格履職盡責。安監、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嚴格落實煙花爆竹監管職責和監督指導職責,協調解決臨時零售網點選址、行政許可和撤銷網點時安全工作,其他單位要積極做好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及宣傳教育、燃放秩序維護、看護等工作。

(三)強化執法檢查。各職能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和執法協作,切實形成整體合力。要在重點時段、重點部位、重點地區,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和集中整治行動,采取巡查檢查、舉報核查、突擊檢查等方式,切實加大對違反安全規定或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全力確保公共安全。

春節煙花范文6

一、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的布設

按照“統一規劃、保障安全、總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則,在2018年春節期間經開區限制區域內(根據《xx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規定:經開區高速環道以北,白沙大道、南站大道以南的那洪及金凱街道為限制經營煙花爆竹區)符合安全條件的地點設置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具體布設地點詳見附件3;限制區域外(包含吳圩鎮、明陽農場等)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布設數量不超過去年總數。限制區域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和經開區消防大隊等部門統一布設;限制區域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采取由申請人報名,吳圩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根據報名順序進行審核確定。

二、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須具備的條件

(一)符合經開區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布點規劃。

(二)設置專柜銷售,專柜相對獨立,并與其他柜臺保持一定距離,保持安全通道暢通。

(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的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并與學校、幼兒園、醫院、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四)零售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五)零售場所不得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

(六)周邊10米范圍內無使用明火設施。

(七)零售場所內嚴禁煙火,不得同時銷售和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經營資格的確定

為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018年春節期間經開區限制區域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經營資格采取申請人先報名再抽簽的方式確定;限制區域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經營資格采取申請人報名,吳圩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根據報名順序審核確定。

(一)報名要求

1.本方案公示時間:2018年1月23日-1月25日在經開區管委會官方網站公示3天。

2.報名時間:限制區域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報名時間為2018年1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如有變更另行通知。限制區域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報名時間為2018年1月25日(星期四)。

3.報名條件:

(1)經營人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負責人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能力,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持有《安全資格證》證書。

(3)近1年內未被列入xx市城市管理領域單位(個人)失信行為黑名單。

(4)近3年內在煙花爆竹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或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等情形。

4. 報名材料:

(1)煙花爆竹經營攤點申請表1份。

(2)報名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1份(審核原件,留復印件)。

(3)擬報經營點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證書須在有效期內;收原件,抽簽結束后未取得經營權的退還原件)。

為規范市場秩序,避免壟斷經營,每個申請人只能報名一個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

5.報名受理:限制區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報名在經開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地址:xx市洪勝路5號麗匯辦公區710辦公室)統一受理;限制區域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報名在吳圩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地址:吳圩鎮政府舊計生樓二樓203室)統一受理。

(二)抽簽辦法

為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018年春節期間經開區限制區域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經營權按照“公開規劃經營點、公開接受報名申請、公開抽簽確定經營者”原則,通過兩輪抽簽確定,具體抽簽辦法詳見附件2。

(三)抽簽時間和地點

1.抽簽時間:2018年1月27日上午9時。

2.抽簽地點:xx市洪勝路5號麗匯辦公區710辦公室。

抽簽時間和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四)相關要求

有效申請者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經營權后,需在2018年2月9日(星期五、農歷十二月二十四)前完成辦理占道經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否則視為放棄該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經營資格。如已確定經營權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因市政施工占用,有效申請者需無條件服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城市管理局協調變更經營地點。

四、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的審批

(一)有效申請者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經營權后,應先辦理占道經營許可證(限制區域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占道經營許可證在城市管理局辦理,限制區域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攤點占道經營許可證由吳圩鎮人民政府組織辦理),再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最后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辦理申請材料如下:

1.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申請書1份。

2.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1份。

3.負責人《煙花爆竹經營安全資格證書》復印件1份。

4.零售場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責任制、操作規程、事故應急預案各1份。

5.占道經營許可證復印件1份。

6.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7.煙花爆竹批發單位配送協議復印件1份。

8.意外傷害保險憑證復印件1份。

(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從受理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做出核發或不予核發許可證的決定,2018年春節期間經開區限制區域內只發放臨時《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經營時間為:2018年2月11日—2018年3月2日;限制區域外符合安全條件的攤點根據實際情況發放短期《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三)規范城市管理,維護市容市貌。臨時經營點需統一使用紅色帳篷,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需定期對煙花爆竹零售攤點周邊10米范圍內進行清掃,確保經營攤點符合xx市市容管理相關要求。

五、煙花爆竹銷售安全管理

(一)煙花爆竹銷售具有一定的安全風險,經營者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服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轄區各派出所、經開區消防大隊等部門的監督和指導。每個網點必須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簽訂安全責任書,辦理人身傷害意外保險。

(二)煙花爆竹經營者不得轉讓、買賣、出租、出借、冒用或者偽造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不能一證多攤或搭攤,不能經營超許可范圍的品種。經營者必須從合法的批發企業進貨,如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經營物品及違法所得,并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六、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

(一)煙花爆竹燃放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經開區實際,設置金凱工業園、銀凱工業園、明陽工業區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駐區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吳圩鎮人民政府、那洪街道辦事處、金凱街道辦事處要督促各村(居)委會、各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加強對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傳和疏導;綜治辦、轄區各派出所要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人員密集場所的巡查和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重點查處在以下場所燃放煙花爆竹的違規行為:

1.加油(氣)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存有機動車的停車場、重要物資倉庫等禁火區或其他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及其周邊100米范圍內。

2.車站、飛機場等交通樞紐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3.商場、超市、影(?。┰骸⒉叫薪值热藛T密集的公共場所。

4.房屋室內及其公共走廊、樓梯、屋頂、陽臺、窗口。

5.城市主次干道、橋梁(含立交橋、過街天橋)。

(二)經開區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高速環道以內快速環道以外),在下列時間準許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不得燃放:

1.農歷除夕、正月初一。

2.農歷正月初二至初七以及正月十五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12時。

3.“壯族三月三”、清明節假日期間。

對違反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場所、區域和時間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七、煙花爆竹打非治違

吳圩鎮人民政府、那洪及金凱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轄區各派出所等相關單位要協同做好打擊違法經營煙花爆竹工作,特別是嚴厲查處經營A、B級煙花爆竹以及禮花彈、摔炮、拉炮、砸炮、擦炮等禁止銷售的產品;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或主體藥物含有氯酸鹽(鉀)的非法產品;采購和銷售無批發企業識別標識或防偽封簽的煙花爆竹;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或非法渠道購進的煙花爆竹;轉讓、冒用、出租、出借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在限制經營區域內銷售不符合《xx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的煙花爆竹產品。對阻礙工作人員執法的,要依法從嚴查處,確保執法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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