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酈道元水經注范文1
臨懼相戒的意思:恐懼相警戒,出自北魏地理學家酈道元的《水經注·江水》。
原文:常聞峽中水疾,書記及口傳悉以臨懼相戒,曾無稱有山水之美也。
翻譯:常聽說峽中水流湍急,記錄下來的或口口相傳的都是拿恐懼相警戒,不曾有人稱贊山水的美麗。
因為作者酈道元少年時代就喜愛游覽。為了寫《水經注》,他閱讀有關書籍達400多種,查閱了所有地圖,研究了大量文物資料,還親自到實地考察,核實書上的記載。《水經》原來記載的大小河流有137條,1萬多字,經過酈道元注釋以后,大小河流增加到1252條,共30多萬字,比原著增加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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酈道元水經注范文2
關鍵詞:元光;瓠子堤;滑縣
中圖分類號K23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3-0751(2016)11-0119-05
漢武帝元光年間“河決瓠子”,是黃河史上的一個著名事件?!妒酚?河渠書》曰:“今天子元光之中,而河決于瓠子,東南注巨野,通于淮、泗。于是天子使汲黯、鄭當時興人徒塞之,輒復壞?!薄白院記Q瓠子后二十余歲”“天子乃使汲仁、郭昌發卒數萬人塞瓠子決。于是天子已用事萬里沙,則還自臨決河,沈白馬玉璧于河,令群臣從官自將軍以下皆負薪K決河?!薄坝谑亲淙樱m其上,名曰宣房宮。而道河北行二渠,復禹舊跡,而梁、楚之地復寧,無水災。”①《漢書?溝洫志》也有文字相同的記載②,但《史記》和《漢書》都沒有具體說明“瓠子”在什么地方。河南省滑縣古有瓠子堤,濮陽縣古有瓠子河,遂使后世關于“瓠子河決”地望問題出現“滑縣說”與“濮陽說”兩種,而“濮陽說”是主流?!掇o海》③《辭源》④都認為“河決瓠子”的具體地點是濮陽瓠子河。但筆者認為“瓠子河決”當在滑縣,本文欲就此問題提出辨疑,以就正于方家。
一、“瓠子河決”在滑縣
1.瓠子堤在東郡白馬縣
地處豫北的滑縣,舊治滑臺城(今滑縣城關鎮),秦于此置白馬縣,隋置滑州,古黃河即從滑臺城下流過?;_城與北岸大繕較碌睦柩艄懦牽今浚縣東)隔河相望,形成歷史上有名的白馬津?;h瓠子堤,即古黃河南岸大堤,屬古大金堤的一段,故又稱“瓠子金堤”,至今仍有故跡可尋,素稱“滑州土脈疏,岸善潰,八旰泳瞿習叮害民田?!雹?/p>
雖然《史記?河渠書》和《漢書?溝洫志》沒有具體說明瓠子所在,但在《漢書?武帝紀》中有這樣一條記載: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夏四月,還祠泰山,至瓠子,臨決河,命從臣將軍以下皆負薪塞河堤,作《瓠子之歌》?!弊⒃唬骸胺唬骸?,堤名也,在東郡白馬?!K林曰:‘在鄄城以南,濮陽以北。’”⑥“東郡白馬”就是漢東郡白馬縣。蘇林所說的“濮陽”,有“鄄城以南”作參照,是指漢濮陽縣無疑。濮陽縣亦為東郡屬縣,且為東郡治所所在地。服虔和蘇林分別是東漢末年和三國曹魏時期人,他們的解釋應是關于這一問題最早的解釋,也是“滑縣說”和“濮陽說”最早的源頭。從二人生活年代來說,服虔早于蘇林,且服虔家居黃河岸邊的滎陽東北,離瓠子堤所在的“東郡白馬”較近,對黃河的這段歷史掌故應該更為熟悉。雖然我們尚不能據此肯定二人的說法孰對孰錯,但至少可以說,“滑縣說”比“濮陽說”出現得更早,其可信度或許更大一些。
所謂“禹河舊跡”,亦即上古時期黃河下游河道,在《尚書?禹貢》中有記載:“導河積石”“東過洛I,至于大桑北過降水,至于大陸,又北,播為九河,同為逆河,入于海?!雹摺稘h書?溝洫志》也有更明確的記載:“道河自積石”“及盟津、洛內,至于大傘S謔怯硪暈河所從來者高,水湍悍,難以行平地,數為敗,乃釃二渠以引其河,北載之高地,過洚水,至于大陸,播為九河,同為迎河,入于渤海。”⑧“洛I(一作內)”為洛水入河處,“大傘奔從牖縣瓠子堤隔河對峙的大繕劍在滑縣舊治西北。據此可知,古黃河東過洛I后,自今河南滎陽廣武山北麓東北流,經滑縣白馬津,至今浚縣大繕較隆4笥碇嗡時,為減緩河流坡度以減殺水勢,由大繕較孿蟣笨挖兩條引渠,引黃河沿著太行山東麓北行,在今河北曲周縣南,接納自西而來的漳水(“降水”即漳水),然后向北流過大陸澤(“大陸”即大陸澤),在冀中平原漫流形成多股河道,由于河口潮水倒灌頂托,成逆流之勢流入渤海。清人胡渭的《禹貢錐指》則比較清晰地指出了“禹河舊跡”所經:“河自F縣(今??h)西南折而北,歷內黃、湯陰、安陽、臨漳、魏縣、成安、肥鄉、曲周、平鄉、廣宗,至巨鹿縣,大陸澤在焉。此即禹河‘北過洚水至于大陸’之故道也。”⑨這條“禹河舊跡”直到宋代還在,《宋史?河渠志》載:“惟禹故瀆尚存,在大傘⑻行之間。”⑩“禹河舊跡”遠在濮陽縣西方百里之遙,由于西高東低的地勢要產生相當的落差,如果河決瓠子發生在濮陽縣,要從那里“道(導)河北行二渠,復禹舊跡”,是由低處導向高處,那是根本不可能的。而滑縣瓠子堤對岸即是大桑正是禹河舊跡所經。如果瓠子河決發生在滑縣,堵塞后要“復禹舊跡”,的確是簡便易行之策。由此可知,瓠子河決的位置只能是滑縣老城即滑臺城附近的瓠子堤,而不可能是下游百里之外的濮陽瓠子河。
3.“滑縣說”的其他文獻證據
河決瓠子“滑縣說”,除了上述史料之外,很多文獻也有記載。
《后漢書?王景傳》載:“浚儀令樂俊復上言:‘昔元光之間,人庶熾盛,緣堤墾殖,而瓠子河決,尚二十余年不即擁塞?!碧评钯t注:“瓠子堤在今滑州白馬縣,武帝元光中河決于瓠子,東南注巨野,通于淮泗,至元封二年塞之也?!崩钯t明確指出“瓠子河決”的地點是“滑州白馬縣”的“瓠子堤”。
《晉書?地理志》:“濮陽國,故屬東郡,晉初分東郡置。統縣四:濮陽、廩丘、白馬、鄄城。”并在每個縣下注明其境內的著名古跡。其中白馬縣下的注文是:“有瓠子堤。”《晉書》把瓠子堤列為白馬縣而非濮陽縣的著名古跡,無疑是因為瓠子河決的著名事件是發生在白馬縣而非濮陽縣的緣故。
《宋史?河渠志》綜述古代治河史曰:“(河水)自滑臺、大桑嘗兩經汛溢復禹跡矣?!币怨P者的孤陋寡聞,所見由滑臺、大傻己印案從砭杉!鋇氖妨轄鲇瀉涸光年間和唐憲宗元和八年兩次。《新唐書?薛平傳》:“始,河溢瓠子,東泛滑,距城才二里所。平(薛平)按求故道出黎陽西南。因命其佐裴弘泰往請魏博節度使田弘正,正許之。”“疏道二十里,以釃水悍”,“自是滑人無患”。古黎陽城就在大繕澆畔攏這里所言“出黎陽西南”的“故道”,即所謂“禹河舊跡”。而《宋史》所言黃河“自滑臺、大沙⒘驕汛溢復禹跡”,除了元和八年的一次,就只能是漢武“瓠子河決”那一次了?!端问?河渠志》的作者是認同“河決瓠子”的地點在滑臺瓠子堤的。
清《開州志》“宣房宮”條載:“在州西南”。“《史記河渠書》:‘塞瓠子筑宮其上,名曰宣房?!瘽h書作宣防(防與房古字通)。舊志:‘在州西十七里瓠子堤上。’”又載:“宣房宮,在滑縣北m固堤上,漢武帝塞瓠子堤,筑宮?!?/p>
此外,尚有歷代詩文的記載。如北宋劉《宣防宮賦》云:“余以事抵白馬,客道漢瓠子事。”“元封天子,既乾封,臨決河,沈璧及馬,慷慨悲歌。河塞,筑宣防之宮?!痹┟鞒跞藙⑷帷栋自泼┪葙x》云:“大名滑邑”“西南三里即瓠子堤,宣房宮在焉,北去大砂肷嵊唷!彼得饜房宮元末明初尚存,其位置就在“北去大砂肷嵊唷保即大繕僥顯際五里的地方(古時三十里為一舍)。
二、“濮陽說”成因辨析
1.“濮陽說”源自對《漢書?武帝紀》相關文字的誤讀
“濮陽說”之所以產生,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出于對《漢書?武帝紀》元光三年文字的錯誤解讀。這段文字是這樣說的:“(元光)三年春,河水徙,從頓丘東南流入渤海。夏五月,封高祖功臣五人后為列侯。河水決濮陽,泛郡十六,發卒十萬救決河。起龍淵宮?!边@次的“河水決濮陽”規模甚大,與河決瓠子那一次相仿佛,而且據后世的記載,濮陽的確曾經有過一座“龍淵宮”,于是,《漢書?武帝紀》中的這一記載就被認為是河決瓠子“濮陽說”的重要依據。
但是,把這次的“河水決濮陽”認同于“河決于瓠子”,只是一種推斷而已。這里有四個疑點:第一,這次的“河水決濮陽”時間是在元光三年五月,而《史記?河渠書》和《漢書?溝洫志》記述河決瓠子的年份只說是“元光之中”和“元光中”,并沒有確指是“元光”哪一年。而年號“元光”共有六個年份,元光三年的“河水決濮陽”并不能肯定與“元光中河決于瓠子”是同一事件。第二,退一步說,即使“河決于瓠子”與“河水決濮陽”同在元光三年,仍然不能肯定就是同一事件,因為黃河一年兩決甚至數決的記載很多。僅在元光三年這條記載中就有春天的頓丘和夏天的濮陽兩次決口。第三,“河決于瓠子”后筑的是“宣房宮”,而在《漢書?武帝紀》元光三年的文字中卻沒有關于“宣房宮”的記載,只有“起龍淵宮”的記載(而這點屬于后人的錯誤解讀,詳說見后)。如果“河水決濮陽”與“河決于瓠子”是同一次決口,不大可能同時筑起兩座宮殿。如果真是同時筑起了兩座宮殿,《史記》豈能只記其一?第四,如果“宣房宮”與“龍淵宮”是一宮兩名,那么“宣房宮”已由漢武帝親自命名,(漢武帝《瓠子歌》中有“宣房塞兮萬福來”之句),這座對皇帝有紀功意義的“神圣”建筑豈可隨便更名?因為有此四疑,所以不能據此認為“河決于瓠子”是在濮陽。
其實,濮陽的“龍淵宮”,很可能只是由于后人錯誤解讀《漢書?武帝紀》元光三年的文字而附會生造的產物。這段文字原本是記述了發生于元光三年的四件事,即河水徙頓丘東南、封高祖功臣后、河水決濮陽、起龍淵宮?!稘h書》記事文字簡要,往往如此。因此,不能理解為“龍淵宮”是因救河決而起。服虔注“龍淵宮”曰:“宮在長安西,作銅飛龍,故以冠名也?!北彼问穼W家劉更特別強調指出:“予謂救決河、起龍淵宮各自一事,非因河決且起宮也?!备鶕妒酚?河渠書》的記載,元光年間河決瓠子之后,“天子使汲黯、鄭當時興人徒塞之,輒復壞”,顯見那次堵塞并未成功。建宮只會在堵塞成功之后,決不會建在決口發生之年。因此根本不可能在元光三年就于決口處建造這座“龍淵宮”。因此,濮陽“龍淵宮”應是誤讀的結果,是酈道元誤將“龍淵宮”替代了“宣房宮”,即“武帝起宮于決河之傍,龍淵之側,故曰龍淵宮也?!?/p>
2.《水經注》中的兩處錯誤記載是“濮陽說”的重要來源
雖然酈道元的《水經注》價值很高,但是由于當時的局限,其記述并非都來自作者的親身考察,難免有不準確、甚至以訛傳訛之處?,F就這兩處文字一一加以分析:
其一,《水經注?河水》在“(河水)又東北過濮陽縣北,瓠子河出焉”之后,注曰:“河南有龍淵宮。武帝元光中,河決濮陽,泛郡十六,發卒十萬人塞決河,起龍淵宮。蓋武帝起宮于決河之傍,龍淵之側,故曰龍淵宮也。”“城北十里有瓠河口,有金堤宣房堰。粵在漢世,河決金堤,涿郡王尊自徐州刺史遷東郡太守。河水盛溢,泛浸瓠子,金堤決壞。尊躬率民吏,投沈白馬祈水神河伯,親執圭璧,請身填堤。廬居其上,民吏皆走,尊立不動,而水波齊足而止,公私壯其勇節。”這段注文前面的話基本上是照抄《漢書?武帝紀》元光三年的文字,本文前面已就這段文字做過分析,此處不再贅述。這里需要提出的另一個疑點是:酈道元既已認定“河決濮陽”就是“河決瓠子”,那么為何只記濮陽縣有座“龍淵宮”,卻沒說還有座“宣房宮”呢?宣房宮在《史記?河渠書》中已有記載,名稱也見于武帝自作的《瓠子歌》,如果濮陽真有座宣房宮,哪怕僅僅只有它的遺址在,酈道元也不會不寫到它,而僅僅寫到有個“宣房堰”。顯然,這里本沒有宣房宮。酈道元正是蹈襲了前人誤解《漢書》文句的錯誤,認為堵塞瓠子后建有龍淵宮,故有此記載。
酈氏這段注文的錯誤還不止于此,接下來更是將漢代黃河又一次在白馬縣瓠子堤出險的事件,直接移置于濮陽。這一事件見于《漢書?王尊傳》,原文是:“天子復以尊為徐州刺史,遷東郡太守。久之,河水盛溢,泛浸瓠子金堤,老弱奔走,恐水大決為害。尊躬率吏民,投沉白馬,祀水神河伯。尊親執圭璧,使巫策祝,請以身填金堤,因止宿,廬居堤上。吏民數千萬人爭叩頭救止尊,尊終不肯去。及水盛堤壞,吏民皆奔走,唯一主簿泣在尊旁,立不動。而水波稍卻回還。吏民嘉壯尊之勇節,白馬三老朱英等奏其狀。下有司考,皆如言?!边@次事件發生于西漢成帝時,地點就在白馬縣的“瓠子金堤”,《漢書》記載替王尊請功的是“白馬三老朱英等”,如果此事是發生在同屬東郡的濮陽縣,“白馬三老”豈能越職言事?
《漢書?王尊傳》的這段文字,至少說明了三個問題:一是滑縣在漢代確有一段黃河大堤名喚“瓠子堤”或曰“瓠子金堤”,它是黃河金堤的一段。二是酈道元把發生在滑縣的“泛浸瓠子金堤”錯安在濮陽瓠子河,不能不讓人作這樣的判斷:他把元光中“河決瓠子”發生地放在濮陽也是犯了同樣的錯誤。原因是他只知有濮陽的“瓠子河”,不知有白馬縣的“瓠子堤”,故而一見“瓠子”即認為是濮陽。三是王尊在河水“泛浸瓠子金堤”的緊急關頭,“投沉白馬”“親執圭璧”祭祀水神河伯,顯然是把白馬縣的“瓠子金堤”認作元光中“河決瓠子”的故地,于是有意效法當年漢武帝在瓠子“沉白馬玉璧”祭祀河伯的故事。
其二,《水經注?瓠子河》在“瓠子河出東郡濮陽縣北河”之后,注曰:“縣北十里即瓠河口也?!薄皾h武帝元光三年,河水南u,漂害民居。元封二年,上使汲仁、郭昌發卒數萬人塞瓠子決河。于是上自萬里沙還,臨決河,沈白馬玉璧,令群臣將軍以下皆負薪填決河?!薄坝谑亲淙涌冢m于其上,名曰宣房宮。故亦謂瓠子堰為宣房堰,而水亦以瓠子受名焉?!薄昂铀f東決,徑濮陽城東北,故衛也,帝顓頊之墟。昔顓頊自窮桑徙此,號曰商丘,或謂之帝丘,本陶唐氏火正閼伯之所居,亦夏伯昆吾之都,殷相土又都之。故《春秋傳》曰:‘閼伯居商丘,相土因之’是也。衛成公自楚丘遷此?!北緛磉@段注文前半段是照抄《史記?河渠書》的(《漢書?溝洫志》文字亦同),只是把“卒塞瓠子”改為“卒塞瓠子口”?!翱凇弊忠蛔种?,說明酈道元是有用意的,是為把“河決于瓠子”地點坐實為“瓠子河”。因為他在注文中兩次說到濮陽城北有“瓠河口”,把“卒塞瓠子”改為“卒塞瓠子口”,自然就會讓人認為堵塞的是濮陽縣北的“瓠河口”了。接下來再看這段注文:“于是卒塞瓠子口,筑宮于其上,名曰宣房宮,故亦謂瓠子堰為宣房堰,而水亦以瓠子受名焉?!贬B道元在這里才提到“宣房宮”,不過只是在抄錄《史記》《漢書》的原文而已,并非自己見聞的記錄。如果這次堵塞的,的確是濮陽瓠子河的河口,瓠子河又的確是那次決口后沖出來的一條河道,那么這條從元光三年到元封二年流淌了二十三年的河流便是一條沒有名字的河流,或者有名字也不叫瓠子河,直到它被堵塞后,河道廢棄了,這才“水亦以瓠子受名焉”,才被叫作了“瓠子河”,這合乎邏輯嗎?那么“瓠子”之名又從何而來的呢?是先有“瓠子河”還是先有“瓠子堰”呢?顯然難以自圓其說。
再看這段注文的后半段,酈道元又把“帝丘”與“商丘”混為一談,再次犯了移花接木的毛病,說濮陽“號曰商丘,或謂之帝丘,本陶唐氏火正閼伯之所居。”《左傳》載:“陶唐氏之火正閼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紀時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閼伯的封地為“商”,墓冢被稱為“商丘”。而這些都被酈道元錯誤地移到了濮陽。對此,歷代學者多已指出其錯誤,如楊守敬等所著的《水經注疏》中說:“顓頊、昆吾居帝丘在衛,閼伯、相土居商丘在宋,渺不相涉?!薄耙灶呿湣⒗ノ崤c閼伯、相土所居為一地”是“舛誤殊甚”。
通過對《水經注》兩段注文的分析,可證明其所記是錯誤的。但由于《水經注》影響較大,故后世河決瓠子“濮陽說”流布甚廣,“滑縣說”竟為所掩。
三“滑縣說”與“濮陽說”混淆原因辨析
對于“滑縣說”與“濮陽說”這兩個說法,筆者試圖從源頭上尋找其交集點,發現這個交集點是存在的,那就是:“濮陽”是大地名,“白馬”是小地名,《漢書?武帝紀》所言漢元光三年“河水決濮陽”,是就大地名言之。漢代白馬縣屬東郡,東郡治所在濮陽。晉初,分東郡置濮陽國,白馬又為濮陽國屬縣。人們習慣言首府以概轄境,這也是史書記事之常例。白馬作為東郡和濮陽國屬縣,當然可以“濮陽”代替。從這一點說,《漢書?武帝紀》把發生于東郡白馬縣的“河決于瓠子”記載為“河水決濮陽”是完全符合慣例的。史書中這種例子甚多,如汲黯的故里本在古白馬縣(今滑縣留固鎮尖冢村,“尖”即“汲黯”之合音,其墓尚存),而《史記》和《漢書》本傳皆言:汲黯,“濮陽人也?!庇郑稘h書?翟方進傳附翟義傳》記東郡太守翟義起兵討王莽兵敗被殺后,王莽收其部眾之尸筑為“武軍”(武軍即收敵尸封土而成的高壘,古代戰勝者用以震懾敵軍、炫耀武功):“聚之通路之旁,濮陽、無鹽、圉、槐里、T,凡五所。”其中濮陽的具體地點是東郡白馬縣境,即今滑縣萬古鎮妹村,俗稱“翟義臺”。
如果這樣的理解不錯的話,《漢書?武帝紀》所言元光三年“河水決濮陽”與《史記?河渠書》《漢書?溝洫志》所言“河決于瓠子”就是一回事,其具體地點是“濮陽”轄內的白馬縣瓠子堤,而并非濮陽縣的瓠子河。至于濮陽縣的瓠子河,則完全有可能是黃河決口后所沖出的一條河道,其名就叫瓠子河,但是那和《史記》《漢書》所言“河決瓠子”無關;至于“龍淵宮”,那不過是因為后人對《漢書?武帝紀》文字的錯誤解讀而生造的附會之作,真正的龍淵宮是在西漢都城長安之西的。
酈道元水經注范文3
1、林寒澗肅的肅釋義:清冷。
2、林寒澗肅,漢語成語,拼音是lín hán jiàn sù,意思是指樹林和山澗顯出一片清涼和寂靜。出自北朝·后魏·酈道元《水經注·江水》:“每晴初霜旦,林寒澗肅,常有高猿長嘯,屬引凄異。”
(來源:文章屋網 )
酈道元水經注范文4
出處:北魏·酈道元 《水經注·江水二》:“西望佷山諸嶺,重峰疊秀,青翠相臨。”
翻譯:向西望向佷山各個山峰,山峰一座又一座重迭而秀出,一片鮮綠的顏色。
引用:周立波 《山鄉巨變》上二:“雖說是冬天,普山普嶺,還是滿眼的青翠?!?/p>
2、借指青山。
出處:唐·劉長卿 《會稽王處士草堂壁畫衡霍諸山》詩:“青翠數千仞,飛來方丈間?!?/p>
酈道元水經注范文5
近義詞:許可、允許。反義詞:禁止。反對。
例句:請允許我送上一束鮮花,對你表示美好的祝愿。
簡便釋義:簡單方便:~算法。使用方法~。做事要周到,不要光圖~。北魏酈道元《水經注-漯水》:“秦始皇時,官務煩多,以次仲所易文,簡便於事要,奇而召之?!?/p>
近義詞:輕便、輕巧、輕松。反義詞:煩瑣、麻煩、繁瑣。
酈道元水經注范文6
關鍵詞 嶧山刻石 篆書 技法
《嶧山刻石》的書法藝術,應從兩方面來分析,一方面為存世之翻刻精良的《長安本》分析。另外也要分析原《嶧山刻石》的特點,以理解秦刻石的風貌。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偏廢。
《嶧山刻石》原石于開元年以前便已毀損,傳為秦丞相李斯所書,然嶧山并無題署,歷來相襲以為刻石之書必出其手,蓋因李斯多隨從始皇帝東巡,相繼刻石。文獻中多處有關于李斯書寫刻石的記載,如《史記·秦始皇本紀》:“上會稽,祭大禹,望于南海,而立石刻頌秦德?!?唐張守節《史記正義》:“此二頌三句為韻。其碑見在會稽山上。其文及書皆李斯?!北蔽横B道元《水經注·泗水》云:“今山南有大嶧,名曰郗公嶧。山北有絕巖,秦始皇觀禮于魯,登于嶧山之上,命丞相李斯,以大篆勒銘山領,名曰晝門。”2我們對李斯的篆書的風格的探求,亦能窺見《嶧山刻石》之風貌。李斯的篆書歷來為世所稱道,被尊為小篆鼻祖,與漢代篆書家曹喜并稱為“斯喜”。 李斯于《論用筆》中論及筆法:“夫用筆之法,先急回,回疾下;如鷹望鵬逝,信之自然,不得重改。送腳,若游魚得水;舞筆,如景山興云?;蚓砘蚴妗⒄лp乍重,善深思之,理當自見矣。”3其用筆強調節奏與輕重,其“疾”以曜風神。即古訣所謂:“速則神在其中,遲則妙在其內。能速而速謂之入神,能速而不速謂之賞會。”作書貴在能于自然中極其變化。《嶧山石刻》雖為翻刻本,但也可以看出李斯的篆書用筆重勁速,亦貴淹留。結體屈伸有度,疎密停勻。西晉衛恒《四體書勢》記載:“秦時李斯號為工篆,諸山及銅人銘皆斯書也。漢建初中,扶風曹喜善篆,少異于斯,而亦稱善,邯鄲淳師焉,略究其妙。韋誕師淳而不及也。”4唐張懷瓘《書斷·書斷上》贊曰:“李君創法,神慮精微,鐵為肢體,虬作驂騑,江海渺漫,山岳峨巍,長風萬里,鸞鳳。”5明代豐坊《書訣》:“吾子行曰:“李斯方圓廓落,陽冰圓活姿媚。”然兼之者亦唯子行一人,可謂獨步千古。陶宗儀乃云專法陽冰,淺之知篆矣。徐家亦有妙處。”6
《嶧山刻石》翻刻本以《長安本》最佳,此為鄭文寶于宋淳化四年(993年)以徐鉉摹本重刻。徐鉉所摹為玉箸篆一脈,秉承“二李”,故可于探討玉箸篆書風來探求《長安本》技法。玉箸篆自秦李斯傳至李陽冰。詞曰:“斯去千年,冰生唐時。冰復去矣,後來者誰。千年有人,誰能待之。後千年無人,篆止於斯。”(唐舒元輿《題李陽冰玉箸篆詞》)。李陽冰道出玉箸篆一脈的創作原理為取象于自然,于《論傳》曰:“緬想圣達立卦造書之意,乃復仰觀俯察六合之際焉。于天地山川,得方圓流峙之形;于日月星辰,得經緯昭回之度;于云霞草木,得霏滋蔓之容;于衣冠文物,得揖讓周旋之體;于須眉口鼻,得喜怒慘舒之分;于蟲魚禽獸,得屈伸飛動之理;于骨角齒牙,得擺抵咀嚼之勢。隨手萬變,任心所成,可謂通三才之品匯,備萬物之性狀者矣?!崩钍习炎瓡挤ǖ姆綀A、揖讓、筆勢于自然中得之,強調了篆書創作需要作者用情感化萬物為我所有即“通三才之品匯,備萬物之性狀”為“技進乎道”的境界。這也是“玉箸篆”一脈創新的關鍵,玉箸篆由于其用筆、結體皆尚精致,起止渾圓又無跡可尋,結體端莊且大小一致。故于創新甚難,且易流于描字、畫字之弊。玉箸篆自秦以來,唯李陽冰有創新,改秦篆而成“鐵線篆”。一直到清初作小篆者多拓于玉箸篆。
徐鉉為“二李” (李斯、李陽冰)玉箸篆書風的杰出承繼者,憑藉其顯赫的地位與聲名澤被有宋一代,故宋代的篆書幾乎不出“二李”藩籬?!堕L安本》所表現的書法風格與秦篆相比,顯得纖細流麗、秩序井然。明顯受宋初篆書書風和徐鉉篆書“再創作”的影響?!端问贰ば煦C傳》:“鉉精小學,好李斯小篆,臻其妙,隸書亦工?!?徐鉉用筆受李陽冰筆法頗深,陳槱《負暄野錄·篆法總論》云:“小篆自李斯之后,惟陽冰獨擅其妙。嘗見真跡,其字畫起止處,皆微露鋒鍔,映日觀之,中心一縷之墨倍濃。蓋其用筆有力,且直下不欹,故鋒常在畫中。此蓋其造妙處。江南除鉉書亦悉爾,其源自彼而得其精微者?!?由此可見,玉箸篆用筆重中鋒古法。此中鋒得于“令筆心常在點畫中行”,筆畫中間滲墨最濃最深,故“中心一縷之墨倍濃”。用筆亦重“直下不欹”且有力,線條才會均勻挺健、精神奕爍。
玉箸篆一脈自宋以后,鮮有能出“二李”右者。清初還有以燒毫、禿筆等以求玉箸古法,枯筆作篆,幾成惡習。故于此不再探討。
注釋:
(Endnotes)
[1]司馬遷撰《史記》,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260頁。
[2]( 北魏)酈道元著、陳橋驛校證《水經注卷二十五·泗水》,《水經注校證》,中華書局,2007年版,第596頁。
[3]華東師范大學古籍整理研究室《歷代書法論文選》,上海書畫出版社出版,1979年版,第397頁。
[4]華東師范大學古籍整理研究室《歷代書法論文選》,上海書畫出版社出版1979年版,第14頁。
[5]華東師范大學古籍整理研究室《歷代書法論文選》,上海書畫出版社出版,1979年版,第160頁。
[6]華東師范大學古籍整理研究室《歷代書法論文選》,上海書畫出版社出版1979年版,第50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