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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機構改革范文1
1、合理設置機構,優化人員組合。一是以突出服務職能為重點,合理設置機構。將原行政機構5個綜合辦公室整合為“一辦、三中心”;將原7個事業站所整合為“七個服務隊”;將審批和服務職能集中,設立“便民服務大廳”。二是以提高服務效能為目標,優化人員組合。根據機關干部的表現和特長,對人員上崗采取雙向選擇、公平競爭的辦法,做到人盡其才。
2、圍繞群眾點題,提高服務水平。一是廣泛了解群眾需求。充分利用鄉村親民接待室了解民意,并要求下村干部攜帶《民情日記》,深入了解群眾的實際困難。二是積極辦理群眾需求。做到辦理內容群眾確認,落實過程群眾監督,服務成效群眾評判。三是開展重點聯系服務。通過各中心或服務隊包項目、干部包企業或農戶等形式,開展重點聯系服務。四是實行定期回訪服務。堅持定期對群眾和服務對象進行回訪,查找不足,限期改進。
3、強化管理措施,健全考評機制。一是建立臺帳。各個中心和服務隊都有明確的工作目標、工作職責和考核辦法,并分別建立了日常工作臺帳、實績考核臺帳和責任追究臺帳。二是注重評議。成立由鄉村黨員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企業主和知名人士等組成的“群眾監評會”,監評會對鄉鎮干部工作每半年評議一次,年終進行總評。三是嚴格獎懲。鄉黨委把考評結果作為獎懲的重要依據,與干部評先評優和提拔使用直接掛鉤。
(二)××縣××鎮
1、轉變職能,重設機構。適應農村新形勢發展需要,強化為農業、農村、農民服務職能,重新設立了“一辦四中心一服務隊”,即黨政辦公室、行政服務中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經濟和城鎮發展服務中心、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和包村工作服務隊,其中,“行政服務中心”設立民政、計生、新農合、國土、勞動保障、、調解等7個崗位,實行“一站式”服務。
2、設崗定責,服務到位。按照“因事設崗、因崗定人、競爭上崗”的人員配置原則,全面實行中層干部競爭上崗、一般干部雙向選擇,中層干部競崗后,再由其按照崗位定編和業務特點選聘工作人員。根據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共設立農業服務科員、計生科員、民政科員、經濟發展服務科員等九大類56個服務崗位,為每名干部制訂了詳細的《職位說明書》,干部與鎮政府簽定了《服務承諾書》。
3、健全機制,科學管理。一是推行政務公開制度,將全鎮干部基本情況進行公示,方便群眾辦事,并設立《干部流向公示欄》,每天對干部在崗情況予以公示。二是設立“鄉村講壇”,組織鎮村干部講課或聽課,提高政治和業務素質。三是全面建立干部績效考核機制,制定“干部績效管理”實施辦法,堅持“憑實績用干部,用機制管干部”,量化考核。四是推行不作為干部問責制,對工作拖沓、等10種情形的干部嚴格問責,限期整改。
(三)靖安縣香田鄉
1、鄉村聯動,搭起便民服務平臺。一是設立便民服務中心。將原來分散的14個涉農單位集中到服務大廳,實行一條龍服務。二是成立親商安商、維權維穩、計生服務、愛心幫扶、科技興農、文明新風服務等6支隊伍,配置便民服務車。三是在行政村設立幫辦點,由村干部和鄉掛點干部擔任服務人員,將服務觸角延伸到農戶。
2、管理規范,創新高效工作方式。一是設置規范的工作流程。凡群眾來電、來訪,由接待窗口統一受理、分類、分發,相應部門或服務隊承辦,實行首問負責和限時辦結。二是分類辦件。將群眾訴求事項分為即辦件、承辦件、聯辦件、上報件,分別實行直接辦理制、承諾辦理制、聯合辦理制、跟蹤辦理制。
3、辦事透明,構建開放監督體系。一是發放“三卡”聯系群眾。即印有鄉鎮領導和工作人員姓名、分管事務、聯系電話的“連心卡”,注明各部門具體管理事務、辦理程序、辦事要求的“明白卡”,請服務對象填寫鄉政府為民辦事是否滿意的“測評卡”。二是健全“四制”規范操作。即受理登記制、服務投訴制、訴求制、公開評議制。三是聘請“五老”監督員。即“老黨員、老干部、老教師、老模范、老代表”。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通過調研發現,在一些改革進展較慢的鄉鎮,70.6%的問卷對象認為鄉鎮政府職能沒有轉變,51.6%認為鄉鎮政府公共服務能力差。在轉變職能、構建服務型政府的改革中,鄉鎮仍然存在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1、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我市鄉鎮政府沒有轉變職能、設立便民服務中心的占54%,在對這類鄉鎮的調查中,鄉鎮干部認為目前鄉鎮政府主要職能是抓經濟、促發展的占50%,執行上級政策的占45%,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占8.8%,農村社會管理的占6.3%,為農民提供社會服務的只占2.5%??梢?,不少鄉鎮政府把發展經濟和執行上級政策作為自己的主要職責,對農村社會事務的日常管理和服務群眾的工作重視不夠。鄉鎮政府忽視構建服務型政府的思想往往表現在:直接干預經濟多、抓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少;抓完成上級下達任務多、抓滿足群眾需求工作少;抓管理多、抓服務少;抓創收多、講奉獻少。調查顯示,對轉變鄉鎮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農民認為有必要的占96.9%,沒有必要的只占3.1%。
2、政府公共服務能力不強。在對尚未設立便民服務中心的鄉鎮調查中,鄉鎮辦事方便、鄉鎮干部服務態度好、鄉鎮干部辦事效率高的分別只占23.8%、21.3%、15.6%,相對應的不方便、差、低卻分別占31.6%、35.6%、38.2%。由此可見,此類鄉鎮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還亟待加強。究其原因,一是還沒有圍繞建立服務型政府轉換工作體制,如沒有設立便民服務中心;二是還沒有建立有效的便民服務機制,服務制度不配套;三是還沒有轉變思想觀念和工作作風。
3、鄉鎮干部績效考核機制不完善。在對改革不深入的鄉鎮調查中,12.5%的鄉鎮干部認為當前的考核機制科學有效,31.3%認為缺乏科學有效性;有17.5%認為當前的考核機制能使他們的積極性得到充分發揮,32.5%認為不能得到發揮。這些鄉鎮的績效考評機制的不完善,主要是體現在:一是崗位職責模糊,職責任務與崗位脫節,權利與責任脫節,工作與考核脫節,“大鍋飯”現象嚴重;二是考核方式模糊,對不同崗位的考核無區別,難以分辨工作優劣;三是考核方式簡單,對工作完成情況沒有定性定量的分析測評,僅憑印象打分;四是民主測評走過場,無評議標準;五是考核結果與干部獎懲、任用聯系不緊密,對干部的激勵作用不強。
三、對策與建議
(一)轉變政府職能,突出服務功能。要深化鄉鎮機構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首先要從轉變職能,創新體制入手。調查數據顯示,在鄉鎮干部和農民當中,認為鄉鎮機構改革的關鍵是轉變政府職能的分別占91.3%、88.1%,要創新服務型體制的分別占92.5%、91.2%。
1、解放思想,找準職能定位。鄉鎮政府職能定位逐步明確為:“執行政策、推動發展、服務群眾、促進和諧”?!皥绦姓摺?,就是結合本地實際,將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群眾中用管理和服務的方式宣傳好、貫徹好、落實好;“推動發展”,就是要圍繞營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為鄉鎮經濟組織、農業生產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服務,而不是直接干預微觀經濟活動;“服務群眾”,就是在了解群眾需求的基礎上,在新農村建設、農技、民政、社保、就業、文教、衛生等方面提供有效服務,為群眾多辦實事、好事;“促進和諧”,就是要加強社會管理和服務,維護公平、正義,維護鄉村政權穩定,促進農村社會和諧。
2、更新觀念,加快職能轉變。思想觀念的轉變是加快職能轉變的前提條件。要在更新鄉鎮干部觀念上下功夫,切實做到“五強化五摒棄”:一要強化“服從大局”觀念,摒棄“本位主義”意識,積極支持改革,跟上全國大力推進鄉鎮機構改革的步伐;二要強化“不進則退”觀念,摒棄“安于現狀”意識,增強不改革就落后的緊迫感和危機感;三要強化“服務為主”觀念,摒棄“管理為主”意識,盡快在思想上適應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四要強化“方便群眾”觀念,摒棄“自我中心”意識,把思想轉變到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幫群眾所需上來;五要強化“爭先創優”的觀念,摒棄“得過且過”意識,積極建立一整套對干部科學有效的激勵機制。
3、樹立形象,強化服務功能。在鄉鎮機構改革中,要緊密結合“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學發展促趕超”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在深入學習、查找問題、整改提高的過程中著力轉變干部作風,塑造“五型”干部,樹立新形象。一是塑造“學習型”干部,形成勤于學習、善于思考的良好習慣;二是塑造“創新型”干部,形成敢于創新、勇于實踐的良好習慣;三是塑造“服務型”干部,形成掛牌上崗、熱情服務的良好習慣;四是塑造“責任型”干部,形成敢于承諾、勇于負責的良好習慣;五是塑造“廉潔型”干部,形成無私奉獻、清正廉潔的良好習慣。
(二)搭建服務平臺,改進服務方式。規范設立便民服務中心,已被許多地方的實踐證明行之有效。調查中,鄉鎮干部和群眾普遍認為在鄉鎮設立便民服務中心很有必要的分別占93.8%和95.2%;在已設立便民服務中心的鄉鎮,群眾表示滿意的占97.5%??梢姡O立便民服務中心,是當前轉變鄉鎮職能,構建服務型政府的一條重要而可行的途徑。
1、以便民服務中心為著力點,搭建服務平臺。設立便民服務中心,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工作:一是歸并和集中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將與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民政、土管、林業、醫保、計生、就業、農技、等行政審批和服務職能歸并集中到便民服務中心。二是選好并完善便民服務中心辦公場所。地點選擇要方便群眾辦事,場所設施既要有一定標準,又要量力而行。三是選派工作人員集中辦公。從機關和站所挑選業務素質高、服務意識強的工作人員,到便民服務中心集中辦公,并持證上崗。四是建立鄉、村、組三級便民服務網絡。采取在各行政村設立幫辦點、在村小組設立信息員的方式,將服務觸角延伸到每家每戶。
2、以滿足群眾需求為切入點,轉變服務方法。把圍繞群眾需求、轉變服務方法作為轉變鄉鎮職能,打造服務型政府的重要環節。首先,做到“春江水暖鴨先知”,第一時間了解群眾需求。一是利用“便民卡”疏通群眾需求渠道。將“便民卡”印上鄉鎮領導和工作人員姓名、分管事務、聯系電話,并分發到每家每戶,讓群眾清楚什么事情找誰辦理。二是借助便民服務大廳收集群眾需求。大廳工作人員在辦理審批事項的同時,要肩負收集群眾需求信息的任務,并做好記錄,按職能分工轉遞給承辦人辦理。三是依靠村組“信息員”收集群眾需求。建立村組“信息員”及時收集信息和報送群眾需求制度,對他們給予適當的補貼,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四是利用干部下鄉收集群眾需求。干部下鄉攜帶《民情日記本》,及時記錄群眾需求,帶回后按職能分工轉遞辦理。五是通過民情熱線收集群眾需求。設立民情熱線電話,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對群眾的咨詢及時答復,對群眾的需求及時轉交辦理。其次,做到公開辦事、科學安排、積極主動地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最大限度滿足群眾需求。要在便民服務中心建立以下制度:一是“五公開”制度。向群眾公開服務項目、辦事條件、辦事程序、承諾時限、收費依據和標準,并接受群眾監督。二是值班長制度。在服務中心設值班長崗位,由機關、事業單位負責人輪流擔任值班長,負責協調有關事務、監管工作作風。三是“集中辦理日”制度。每個星期固定一天為集中辦理日,實行集中辦公,其他時間則根據需要安排2—3人值班。四是干部上門服務制度。在生產特別繁忙季節或對因身體原因辦事不方便的群眾,免費提供上門服務。
3、以優質高效服務為出發點,建立健全機制。運行機制的建立健全要緊緊圍繞責任的落實來進行。一是實行首問責任制,強化“第一接收群眾需求信息人”的責任,促其過問到底;二是實行分工負責制,強化職能單位的責任,促其負責到底;三是實行限時辦結制,強化承辦人的時間觀念,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實行跟蹤問效制,強化責任人的落實意識。
(三)完善績效考評,形成有效激勵。調查結果顯示,在占全市鄉鎮總數54%的改革不深入的鄉鎮中,普遍沒有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績效考評機制,影響了干部積極性、創造性的充分發揮。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客觀、公正地評價干部的工作實績,對于構建服務型政府勢在必行。
1、按照“權責統一、分類考評”的原則,科學地制定績效考評方案。首先是遵循“權責統一”的原則,把干部的工作任務(權)與工作目標(責)緊密聯系在一起進行考評。一是目標責任書的制定,不僅要明確工作任務,而且要明確工作目標的完成質量和時限要求,為年度考評打好基礎。二是年度考評方案的考評標準要與目標責任書完全一致,不能搞成“兩張皮”。其次是遵循“分類考評”的原則,按照干部工作的不同崗位區別對待、分類考評。對包村駐點干部,其工作實績的考評要重在圍繞群眾需求辦實事,且獲得服務對象的滿意、認可上;對在便民服務中心工作的干部,其工作實績的考評要重在圍繞群眾需求,做好接待、辦證、咨詢和其他服務工作上。
鄉鎮機構改革范文2
到年底了,大家各項工作都很多,為什么召開這次會議,主要基于兩條:第一,市委市政府原來已經確定在今年底以前鄉鎮機構改革要基本完成,現在只有不到20天時間了,有的地方任務還相當繁重。第二個因素呢,就是前不久,11月下旬,市機構改革領導小組組織了三個督導組,下到區縣、鄉鎮進行檢查督查,一方面發現了一些做得比較好的區縣和鄉鎮,摸索總結了一些經驗,認為值得推廣;同時也發現有的區縣和鄉鎮此項工作嚴重滯后,有的甚至在鄉鎮機構改革的過程中有走過場的危險,達不到改革的目的,實現不了改革的初衷。所以經過機構改革領導小組研究,并且報市委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同意,今天召開這個會議,上午大家看了車湖垸的現場,我看了以后,和很多同志都有共同的感覺,工作做得比較實,效果比較好,操作比較規范,同時剛才桃源縣委也全面介紹了他們實施鄉鎮機構改革的基本做法和經驗,特別是立剛同志談的四條,作為縣委書記對待鄉鎮機構改革的認識是很到位的,桃源縣的做法是比較全面的,效果是比較好的,同時澧縣、漢壽從不同的側面,也介紹了他們在鄉鎮機構改革中間的一些主要做法和基本經驗,比如說大家感到比較難的問題,資金怎么籌措、補償金怎么籌措,縣里普遍反映這個問題比較頭疼,但大家一致都公認漢壽的財政是比較困難的,他們能做的到,其他地方也應該做得到,他們也籌措了600多萬啊!采取了四個一點的方法。澧縣在鄉鎮機構改革期間主要強調了嚴肅紀律、規范操作,體現三公。這三個縣我都算了一下,漢壽、桃源分流人員包括解聘的臨時工基本都在*以上。澧縣僅站所分流人員就到了955人,還有辭退的臨時工,以及鄉鎮機關分流的人員算上,都是*人,這么大的群體,這么大的工作量,并且都能夠平穩過度,剛才漢壽卿平同志講,這在漢壽改革的歷史上動這么大的干戈,搞得這么徹底,是前所未有的。他們年以來也搞過鄉鎮的改革,都沒有這次徹底,關鍵一點,就是我們的思想認識到位了,不要簡單地認為是一種卸包袱的做法,所以這次大家看了以后聽了以后,應該對我們做好這次鄉鎮機構改革的掃尾攻堅戰應該堅定信心。桃源縣之所以做得好,作為我們市里的一個大縣,關鍵是領導班子、縣委縣政府幾大家指導思想明確,措施比較得力,工作比較規范,他們介紹的在定崗分流上采取的“六個統一”、為分流人員搞好“四個優先”,這些經驗都值得學習,還有漢壽縣在創新機制上,規范管理上,澧縣在嚴肅紀律以及規范操作方面,這些經驗我覺得都是在實踐中摸索總結出來的,也值得大家學習。那么這里我再強調兩個方面的問題:
一、前段鄉鎮機構改革的實施情況
今年9月市機構改革辦進行督導后,總體來說,各區縣黨委政府對這項改革是高度重視的,并且采取了有力措施保證機構改革的順利實施。從工作進度上看,大部分的區縣市基本完成了本地的鄉鎮機構改革工作,其中桃源、漢壽、澧縣、武陵進展較快,基本結束,并且根據抽查的情況看,質量較高;石門、安鄉、臨澧、鼎城、德山開發區還有部分工作要做,有的工作量還比較大,需要進一步完善和抓緊。前段鄉鎮機構改革主要有以下四個特點:
一是思路清晰,目標明確。各地黨委政府對鄉鎮機構改革尤其是站所機構改革都把握住了方向,思路比較清晰,目標比較明確,特別是根據省委和市委兩個5號文件的精神,借鑒津市試點的經驗,結合農村稅費改革后農民負擔水平和鄉鎮財力狀況,從嚴從緊核定了站所機構和編制,如我們今天看的車湖垸,站所原來是34名,核定的是17名,實有人數只有14人,除了一個安置不到兩年的復員退伍兵安排待崗外,其他都已經分流到位,機構設置上都是7個,漢壽縣只設置了5-6個。在人員分流的方式上,普遍以整體分流推向市場和徹底脫鉤、置換身份為主要渠道,符合省、市關于鄉鎮機構改革的有關精神。如漢壽縣在站所改革中采取對所有站所人員先一次性地全部置換身份,然后再婪ń惺亂檔ノ環ㄈ說羌恰6家娣鍍鵠礎?/P>
鄉鎮機構改革范文3
一、改革實現了“兩個精簡、三個理順”的目的
l、精簡了黨政機構、編制、人員,人員配置更加合理,干部隊伍更加優化。全市110個鄉鎮黨政內設機構由改革前的777個,精簡到174個,精簡77.6%;副科級以上領導職數精簡22.3%;人員編制精簡10%;實有人員精簡16.3%;人員平均年齡由改革前的42.7歲降低到39.7歲;中專以上學歷人員由改革前占人員總數的53%提高到74%。
2、大幅度精簡了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員,事業單位直接為“三農”服務的作用明顯加強。全市每個鄉鎮事業單位的財政供給人員壓縮為30人以內,人員編制精簡比例平均達到53%;全市實有人員精簡51%。事業單位由11—12個,精簡到綜合設置5—6個以內(農村經濟技術工作站、文化廣播電視工作站、水利工作站、林業工作站等),平均精簡50%。改變了長期以來事業單位站多、線長、人員散的被動局面。
3、理順了黨政內設行政層級之間的關系。對鄉鎮黨政機構,本著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由原來的7個內設機構改革為只設1個黨政辦公室(掛計劃生育辦公室牌子),其他改設助理員。較好地理順了黨政內設行政層級之間的關系,建立了更為直接、更為高效、更為通暢的新型管理體制,縮短了辦事環節,減少推諉扯皮、內耗等不良現象,提高了工作效率。
4、理順了黨政機構和事業單位的關系。政府行政管理職能明顯加強,事業單位的生機和活力大大提高。農村稅費改革以后,鄉鎮過去許多管理方法、管理手段已不適應新形勢的發展。為此,我市在改革中,把政事分開作為一個重點來突破,通過合理界定鄉鎮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事權劃分,將財政、計劃生育、民政等由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收歸政府;將黨政機關原來的技術性、服務性、輔的職能剝離出來還給事業單位或社會中介組織承擔,達到了“鳳還巢”的目的。一些社會化服務工作由從事公益事業服務的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實現了政事分開的目標;原來由政府承擔的文印、小汽車管理、后勤服務等工作從黨政機關剝離出來,交給社會化服務機構組織經營,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5、理順了條塊管理的關系。扭轉了條塊之間“管人管事相脫節”的現象。在事業單位管理體制上,各縣區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對從事社會服務和涉農服務的事業單位,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管理體制,將直接為農業和農村服務的農機、農技、農經、畜牧獸醫、水產、林業、水利、文化、廣播電視等機構的人、財、物三權下放給鄉鎮管理,縣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業務指導,允許鄉鎮對職能相近的事業單位進行撤并,綜合設置。有效地解決了機構多、業務散、政出多門的問題,有效地解決了“看得見、管不著,管得著、看不見”的體制弊端,切實做到責權、事權的管理統一,調動了鄉鎮和縣直主管部門兩個方面的積極性。
二、堅持以人為本是做好鄉鎮分流人員安置工作的關鍵
l、以人為本,堅持“三公”。有效做好鄉鎮分流人員安置工作,對于鞏固鄉鎮黨政機構及事業單位改革的成果,轉變政府職能,減輕財政負擔,走出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的怪圈,從根本上防止農民負擔反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改革中分流人員安置工作,關系到個人的切身利益,甚至于下半生的生存問題,對于每一個分流人員來說都將是一次艱難的抉擇。因此,工作中應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設身處地的為分流人員考慮,切實做到“無情分流、有情操作”。
2、精心謀劃、渠道暢通。分流的實質,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分流人員既得利益的再調整、再分配。因此,分流渠道是否暢通,考慮問題是否周全、縝密,操作是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就成了分流工作能否順利完成的關鍵。宿州市在改革中,結合實際制定了7個分流渠道:一是擇優充實到農村中小學教師崗位;二是按政策規定辦理提前退休或病退手續;三是辦理辭職手續,一次性領取退職金;四是解除勞動人事關系,辦理基本養老保險;五是補充到鄉鎮事業單位空缺崗位;六是推薦安置到企業工作,支持興辦各類中介、服務類經濟組織;七是擇優考試錄用為人民警察。這七條渠道,實事求是的為分流安置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一些分流人員十分珍惜這來之不易的上崗機會,刻苦學習、踏實工作;一部分雖然經過努力但還是走向辭職道路的同志也不無怨無悔,并用“下崗不失志、人生天地寬”來自勉。如分流人員苗奎元同志,辭職后創辦了勞動中介服務組織,僅用兩個月的時間就組織輸送農村富余勞動力52名,獲中介收入3600元。走上了自我就業、自我發展的道路。
三、改革后的鄉鎮政府,要以領導方式、方法為重點,切實轉變職能
一是引導。鄉鎮黨委、政府應從過去的主要抓財政收入、計劃生育,轉移到抓好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落實、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后進村轉化等方面上來。注重引導機關、事業單位轉變職能,為“三農”提供優質服務;注重引導農民從狹隘的“自給自足”小農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注重從過去的下指標、忙檢查轉向為農業、農民找市場、批發展方向、找發展道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引導農民向市場化、現代化農業方向邁進。
二是服務。鄉鎮事業單位要以市場為主體,以鄉、村兩級組織為渠道,合理配置資源,充分發揮在技術、信息、人才、資金等方面的服務職能,促進當地農村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鄉鎮黨委、政府應堅持“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引導農民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千方面計增加農民收入,穩定農村局勢。
鄉鎮機構改革范文4
一、正確估價我市鄉鎮機構改革已取得的階段性成果
我市的鄉鎮機構改革從*年8月開始全面鋪開,到*年底基本結束。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各有關職能部門的密切配合下,全市鄉鎮機構改革工作進展順利,平穩實施,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一)精簡了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鄉鎮內設機構由平均9個精簡到3-5個,鄉鎮事業站所由17-19個精簡為7-9個。鄉鎮行政編制平均精簡20%,共精簡1463名;事業站所編制核減30%以上,共精簡2835名;鄉鎮領導職數統一配備7-11名,共精簡271名。
(二)分流了人員,優化了干部隊伍結構。全市各鄉鎮實行優化組合、競爭上崗、末位淘汰,既敞開了人員分流渠道,又優化了干部隊伍結構。全市鄉鎮共分流人員2933名(含輪流坐班人員),改革后鄉鎮人員在年齡、文化和專業結構方面進一步趨向合理,干部素質有所提高。
(三)進一步轉變了職能,理順了關系。機構改革后鄉鎮政府與所辦的經濟實體和管理的企業在人、財、物方面已基本脫鉤,政事政社逐步分開。鄉鎮機關將技術性、輔、服務性的事務交給了鄉鎮事業單位承擔。特別是進一步理順了縣鄉關系,除個別站所繼續實行以縣為主管理體制外,其他單位的人、財、物、事“四權”原則上下放到鄉鎮,促進了鄉鎮政府功能的完善。但是,與農村稅費改革要求相比,鄉鎮機構改革還存在以下問題:(一)部分鄉鎮內設機構和事業部所撤并不到位,明合實分,仍然存在機構龐雜的問題。(二)部分縣(市)區理順關系、轉變職能不到位,該“四權”下放的站所,有的“條條”管理,有的“塊塊”管理,出現管理真空,容易滋長收費養人的現象,加重農民負擔。(三)由于受經濟發展因素和干部思想觀念的影響,鄉鎮人員分流渠道不暢,分流任務沒有落實,個別鄉鎮站所實行輪流坐班,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待分流人員達1381人。(四)改革后,要求進人的呼聲很高,已分流人員有回流反彈趨勢,個別鄉鎮甚至超編進人,鞏固改革成果的任務艱巨。
二、進一步抓好鄉鎮機構改革方案落實到位,促進農村稅費改革
(一)加大宣傳力度,深化鄉鎮機構改革對農村稅費改革重要性的認識。要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攬鄉鎮機構改革工作,使廣大干部群眾認識到機構臃腫、人員龐雜是推行農村稅費改革的重要障礙;認識到深化農村稅費改革,是實現農村小康的重要舉措,是一項事關農業發展和農村穩定的全局性、綜合性、系統性工程,鄉鎮機構改革必須與之緊密配套,稅費改革的成果才能得到鞏固。特別是要使縣鄉兩級認識到,農村稅費改革后,鄉村兩級的支出缺口較大,僅靠上級轉移支付遠遠不夠,必須通過精簡機構、分流人員、調整支出結構、節減經費支出等措施來加以解決,落實好鄉鎮機構改革任務,是解決支出缺口問題的重要出路和減輕農民負擔的根本途徑。
(二)抓住重點,切實抓好鄉鎮機關機構改革。要按照適應農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需要,切實轉變職能,實現政企、政事分開。鄉鎮政府把輔、技術性的工作交給事業單位,真正實現鄉鎮政府“小政府、大社會”。要把鄉鎮政府職能轉變到推動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發展和完善、為農村經濟發展創造條件、發展農村社會公益事業上來。要按照“市場能解決的,政府不干預;民間能負擔的,政府不包辦”的原則,落實鄉鎮機關職能定位,理順縣鄉關系和鄉與村的關系。要切實抓好各縣市區編制部門下發的鄉鎮“三定”方案落實到位。鄉鎮內設機構與事業站所不重復設置,一類鄉5個,二、三類3個,四類鄉只設1個綜合性辦公室。鄉鎮領導職數一類11名,二、三類9名,四類7名,超配的必須在年底前消化。各鄉鎮嚴格按核定的行政編制定崗到位,機關超編人員年底前必須分流。對機構、編制、領導職數精簡任務未完成的,上級轉移支付不予到位。
(三)轉變觀念,加快鄉鎮事業站所改革。要嚴格按照改革方案規定的7-9個限額設置鄉鎮事業機構,并科學規范職能。要打破財政統包統攬觀念,按照“四權”下放要求,明確站所經費渠道,除財政(農稅)所、計生服務所等可確定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外,其他站所區別情況,劃定為差額或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以此為基礎,調整縣鄉財政收支關系,根據財力狀況,核定站所經費基數,從總體上減輕財政負擔。
(四)攻克難關,分流鄉鎮富余人員。各級編制部門要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加大指導力度,在鄉鎮普遍實行競爭上崗、雙向選擇,努力拓寬人員分流渠道,重點是搞好吃財政飯的財政所、國土所、計生服務所等單位的分流工作,按時完成分流任務。同時,要落實優惠政策,妥善安置分流人員,確保穩定。要大力推廣常寧市蘭江鄉、珠暉區茶山坳鎮的人員分流經驗。
鄉鎮機構改革范文5
區編辦:
按照區編辦《深化**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案》要求,我鎮高度重視,立即安排專人,對照調研內容進行梳理匯總,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便民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方面。
為方便人民群眾辦事,**鎮積極推進便民服務中心建設,提高辦事效率,堅持以“熱情周到、便民公開、高效廉潔”為宗旨,以“便民服務是我們的職責”為理念,讓便民服務中心真正發揮“便民、利民、惠民”作用。
(一)推進陣地建設標準化,筑牢便民服務基礎。
一是對鎮綜合便民服務中心硬件設施進行提檔升級,為中心配備顯示屏,配齊5個綜合服務窗口顯示屏、5臺電腦,進一步規范大廳辦事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對中心內部硬件設施布局再調整,更換宣傳資料架、增添便民藥品種類、植物綠化、門口擋風簾等便民設備,積極營造溫馨舒適的辦事環境,拉近與群眾的距離。
三是保留第二辦公區鎮級便民服務點、綜合服務窗口、業務工作人員,定時定點服務,為老年群體、弱勢群體提供鎮級便民服務事項代辦服務,切實完善“15分鐘公共服務圈”,打通基層便民服務“最后一公里”。
(二)推進服務形象統一化,展示政務服務新面貌。
一是對標省頒標準,為綜合便民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配齊工作服裝,以統一的人員著裝、服務形象、服務行為面向轄區群眾。
二是對標全區標準,將綜合便民服務中心的樓頂門頭、大廳門頭、背景歡迎墻、工作人員狀態欄等整體形象進行統一更換改造,進一步推進綜合便民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
三是對標鎮級標準,督促25個村將區、鎮兩級模板與本村特色相結合,制作便民服務室標識標牌、窗口人員臺簽、工作牌等,進一步推進村便民服務規范化建設。
(三)推進運行管理科學化,增強便民服務意識。
一是充分發揮綜合便民服務中心干部監督作用,組織督查小組,通過不定時巡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對窗口工作人員出勤、服務態度等情況進行督查考核,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問題。
二是堅決落實AB角崗位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首問負責制度、限時辦結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規范服務流程、人員配置,確保為群眾辦事不間歇。
三是定期開展窗口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根據群眾滿意度調查反饋意見,進一步改進工作方法,提升窗口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和人文素養。
二、綜合行政執法方面。
我鎮深入貫徹落實深化鄉鎮和街道機構改革工作部署,聚焦重點難點,緊扣關鍵環節,創新整合鎮及區直派駐執法力量和資源,做實做細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職能體系和工作機制,探索構建綜合行政執法平臺,實現治理重心下移,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目前我鎮已有5名行政人員辦理了行政執法證,并設立**鎮綜合執法辦公室,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扎實開展各項綜合執法工作,此外還成立了**區綜合執法局**中隊,中隊成立以來,在局黨組和鎮綜合執法辦公室雙重領導下,積極配合**鎮政府的各項工作開展。一是強化鎮容鎮貌的治理。首先規范“門前三包”的制度落實和長態化;以及主要街道兩邊門面的出店經營;二是強化流動商販的規范治理,規定經營秩序;三是配合鎮政府進一步規范門面門頭的管理和亮化,達到整齊劃一。四是加強310國道兩邊的治理。在“雙創”期間,全體同志不怕苦不怕累,嚴要求,高標準,強化制度的落實,加強市場規范經營秩序,圓滿完成了局黨組和鎮政府交代的各項任務。
二、放權賦權方面。
鄉鎮機構改革范文6
根據會議安排,我就如何配合農村稅費改革,積極推進我市鄉鎮機構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問題,作幾點簡要說明。
一、要明確鄉鎮機構改革在農村稅費改革中的重要地位
鄉鎮機構改革是農村稅費改革的重頭戲,不切實轉變鄉鎮政府職能,把鄉鎮機構和人員編制減下來,農村稅費改革就很難順利推進。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市鄉鎮機構改革工作進展比較順利,效果比較明顯,共清理清退鄉鎮各類雇請人員3137人,精簡中小學教職工2113人;鄉鎮機關內設機構精簡396個,精簡了51.4%;行政編制精簡798名,精簡了13.7%;事業站所精簡2210個,精簡56%;事業編制精簡2737名,精簡15.2%。通過改革,政府職能有所轉變,財政和農民負擔有所減輕,干部作風有所改進,為順利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奠定了基礎。從今年起,全部免征農業稅,這就使得鄉鎮機構臃腫、人員過多、關系不順、財政困難等問題進一步凸顯出來,并引發了一系列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一方面,農業稅取消后,鄉鎮政府原承擔的職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需要對鄉鎮政府的職能進行重新定位。另一方面,取消農業稅后,鄉鎮政府自己組織的收入減少,不少鄉鎮主要靠上級財政轉移支付維持正常運轉。如果職能減少,收入減少,還不撤廟減僧,鄉鎮的正常運轉就會面臨巨大的困難。這次我們在全市開展鄉鎮機構改革調研時,解剖了16個鄉鎮,發現有的鄉鎮經營管理站有32個人,有的鄉鎮財政所有47個人,人浮于事的狀況令人震驚。大部分鄉鎮負債度日,有的鄉鎮債務累積達三千七百萬元。為此,我們要積極推進鄉鎮機構改革試點,進一步轉變鄉鎮政府職能,精簡機構和人員編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鄉鎮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以利于從根本上減輕農民負擔,促進我市農村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
二、要切實把握鄉鎮機構改革試點的重點
全國、全省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會議之后,我們根據中央、省里的要求和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安排,進行了充分調研。我們認為,各地在試點過程中,要重點抓好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轉變鄉鎮政府職能
轉變職能是機構改革試點能否取得突破的關鍵所在。以往的改革實踐表明,如果政府的管理職能和管理方法不作調整,各方面關系就難以理順,機構和人員就減不下來,行政效率就無法提高。憲法規定鄉鎮政府職能有7條,而實際上鄉鎮黨委、政府有好幾十項任務,幾乎無所不包,成了一級“無限責任政府”。市場經濟體制要求鄉鎮黨委、政府切實轉變職能,把主要精力轉到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努力建設服務型政府,而這一次取消農業稅,又為鄉鎮職能轉變提供了很好的契機。我們必須深入研究,按照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在充分發揮鄉鎮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前提下,適當調整鄉鎮政府在經濟管理上的職能,切實把工作重點從直接抓生產經營、催種催收等具體事務轉到對農戶和各類經濟主體進行示范引導、提供服務以及優化發展環境上來,努力提高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并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則,宣傳、落實好黨和國家的法律、政策,規范政府的行政行為,保障農民的合法利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
(二)精簡機構和人員編制
一是減少領導職數,精簡行政編制和人員。目前,鄉鎮領導職數設置太多,且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比較普遍,一定要采取措施精減下來。此次明確的鄉鎮機關領導職數7-9名,包括了鄉鎮黨委正副書記、黨委委員;人大主席團主席,正副鄉鎮長以及武裝部長等,在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允許的范圍內,領導班子實行交叉任職,原則上黨委書記兼任鄉鎮長,使鄉鎮責任主體更加明確。對鄉鎮行政編制,省里將按照10%的比例進行精簡,并采取“軟著陸”的辦法處理,即仍按2001年下達的編制基數,定編到人,管理上實行“只出不進”,直至達到此次定編標準,在出現空額后,方可補充人員。省里的這種考慮,主要是基于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首先,農村稅費改革之后,鄉鎮政府的一些職能,有的消失,有的弱化,具有一定的精簡空間。其次,鄉鎮職能發生變化,并不意味著任務減輕,在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維護穩定等方面,還要不斷加強,其精簡比例不宜太高。另外,我省鄉鎮機關行政編制基數相對較少,已經過幾次精簡,且人員分流難度很大,因此采取了壓縮行政編制規模,而不是硬性分流人員的方法,以利于改革的順利推進。
二是整合鄉鎮事業站所,分離公益性和經營性職能?,F有的一些鄉鎮事業站所事企合一,隊伍龐大,與民爭利較為嚴重,直接增加了財政和農民負擔。因此,要合理劃分鄉鎮事業站所的公益性和經營性職能,實行分類管理。公益性的,要強化服務功能,經費由財政保障;經營性的,要強化自我發展能力,逐步走向市場。在職能分離、管理分類的基礎上,要大力整合現有公益性事業站所,由各縣(市、區)在規定的限額內進行綜合規范,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做到既減輕農民負擔,又增強為農民服務的能力。
三是精簡事業站所人員編制。自即日起,各縣(市、區)必須迅速實施“編制實名制”。鄉鎮機關事業單位的臨雇人員、借用人員、掛靠人員等,都必須無條件清退。省編辦將對鄉鎮從事公益性事業站所的人員編制實行總量控制,省編辦明確提出了公益性事業站所人員編制與行政編制原則上按1.1:1的比例配備的標準,由省編辦整體打包,核定到試點縣(市、區),再由試點縣(市、區)具體分配到鄉鎮。提出這一標準的主要理由是:1、現有的鄉鎮事業站所中,有相當一部分人在從事經營服務,省里希望通過核定總量的方法,控制公益服務的人員編制規模,促使經營服務與公益服務相分離。2、各地情況千差萬別,具體編制由(市、區)予以分配,更能切合當地實際。3、發展公益事業、建立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需要適當規模的人員編制從事公益服務工作。當然,這一標準對于有的鄉鎮來說,精簡任務較重,希望試點地區克服困難,加大力度,制訂切實可行的精簡謀劃,努力完成精簡任務。
(三)切實加強機構和人員編制管理
鄉鎮機構改革試點后,要嚴格加強機構和人員編制管理,以防止鄉鎮機構和人員編制再度膨脹。從今年起,鄉鎮機構和人員編制由省一級實行總量控制。鄉鎮行政編制總量一經核定,市縣鄉均無權變更。鄉鎮事業站所人員編制總量的調整,采取一年一定的辦法,由縣提出方案,市州審核,報省審批。此次后5年內,鄉鎮機構和人員編制只能減少,不能增加。這是中央對于鄉鎮機構改革提出需要確保的兩個底線之一,也是總理一再要求中央編辦務必完成的任務,我們一定要按照這一要求,通過定編到人,嚴格管理來實現這一目標。同時,要加強鄉鎮機構編制監督檢查,設立舉報電話(有專門工作網站的要設立舉報窗口),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共同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紀律的舉報,嚴肅處理機構編制違紀違規行為。要將上級核定后的機構編制和各類人員名單以及今后的變化情況,及時公布到鄉鎮,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做到公開透明,嚴禁違規操作。根據編委領導的指示,我市將組織紀檢監察、組織、編制等部門,在九月中下旬對全市機構編制違紀違規行為進行一次督查,對嚴重違紀違規問題將視其情況進行處理。希望各地一定要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紀律,不能亂設機構、亂增編制。
三、要統籌兼顧,按時按質完成鄉鎮機構改革試點任務
鄉鎮機構改革試點時間緊、任務重、政策性強、涉及面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各縣(市、區)編辦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集中時間,集中精力,精心組織,扎實工作,確保改革的順利進行。
一是加強指導。鑒于全市各地經濟狀況、人口面積、地域特征等差別很大,情況十分復雜,市里這次只對機構改革提出了原則性的要求,對職能如何轉變、站所如何規范等問題未做具體要求,各縣(市、區)編辦一定要根據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在加強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意見。在機構改革試點過程中,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有關機構改革試點的重大問題,必須經過地方黨委、政府研究決定。要加強對鄉鎮機構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注意研究和妥善處理精簡過程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并嚴明紀律,把握好相關政策。
二是搞好協調。鄉鎮機構改革試點牽一發而動全身,各方利益協調任務大。各縣(市、區)編辦要加強與組織、人事、財政、勞動保障等部門的溝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堅決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立足改革實際,以人為本,協調好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做到改革中各方利益調整的和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