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楚莊王伐陳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楚莊王伐陳范文1
如果從時代背景上看的話,春秋處在一個周王室衰落,禮崩樂壞的年代。但其在形式上還維系著周王室的統治。各諸侯國的力量雖然逐漸強大,也出現了春秋五霸。但表面上,人們依然依從周禮。在公開場合尤其是外交場合,人們在表達上依然遵王命、講王權。所以在這一時期行人演說時需要達到的目的往往與實際的演說內容存在些許矛盾,主要表現在他們需要將自己的訴求以合乎禮法的形式表現出來,即使這并不是他們內心的真實想法。遵從周禮這一點可以從《左傳》中看出。宣公三年,楚莊王陳兵于洛水,向周王朝示威。周派使者慰勞,“楚子(楚莊王)問鼎之大小輕重”,意思是說楚莊王有奪取周朝天下的意思。從這可以看出春秋時期因為遵守禮法而在表達上顯得委婉曲折。
然而到了戰國時期,由于諸侯國勢力的進一步增強,周王室力量進一步衰退,社會開始了重大的變革。富國強兵,通過戰爭保存自己或者稱霸成了各國的主要訴求。這一時期的文學,由于受到社會影響。已經不再遵從禮法,在追求實用的時代背景下,戰國的策士應運而生,他們不再受到奴隸制禮法信義的思想束縛,用自己滔滔不絕的口才,以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在各諸侯國間游說奔走。所謂的君臣之義,朋友之信在實用主義面前都被放在次要的位置,在《戰國策?蘇秦始將連橫》中,蘇秦本來是游說秦王實行連橫之術。不被秦王采納于是發憤苦讀后游說趙王行合縱之術,終得成功。蘇秦本就不是秦國人,后來又投奔趙王,可見他心中根本沒有君臣之禮,而將成功作為行動的標尺。他信奉的是功利主義的人生哲學,他發奮進學的目的是需要“人主出其金玉錦繡,取卿相之尊者”。另外,他的父母與妻嫂也是這樣的態度,當蘇秦游說秦王不成時落魄歸家,“妻不下,嫂不為炊,父母不與言?!庇纱丝闯鲋貙嵱?,輕禮法是當時社會的主要風氣,這成為春戰國與秋時期的重要區別。
另外,在人物的塑造上,兩個時期的風格也很不同。由于《左傳》是一部編年史,而《戰國策》是一部國別史,所以首先在體例上,由于《左傳》是按時間描寫單獨的事件,所以不能將同一人物不同時期發生的事情聯系起來看,所以人物的性格特點在單獨的故事中都不那么清晰,略顯單薄。但是《戰國策》就可以將人物的生平順序敘述下來,更易了解人物在不同時期的經歷,心理變化等,人物的形象也必然更加豐滿。
楚莊王伐陳范文2
(2) 材料二中說:“天子有巡視管理諸侯領地的權利”,那么諸侯對天子應該盡哪些義務?結合所學知識回答問題(3分)(3)材料三中“諸侯不再派兵相救”反映了當時什么現象?(2分) 27.(12分)閱讀下列材料回答問題:材料一:衛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孝公曰:“善。”以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 ──司馬遷《史記•商鞅列傳》 材料二:衛鞅相秦十年,極大地損害了舊貴族的利益,引起他們的強烈不滿。后五月,秦惠王車裂商君。(1)材料一中“衛鞅”指誰?“孝公” 指哪國國君?這一理論屬哪家學派?(3分)
(2)變法的核心內容是什么?變法的作用是什么?(4分)
(3)材料二中秦惠王為什么要車裂商君?那么,商君的變法失敗了沒有?為什么?(5分)
28、(18分) 材料一:“秦王掃六合,虎視何雄哉” -------- 李 白材料二:建立中央集權制度
材料三: (1) 材料一中的秦王是誰?他什么時候完成了統一天下的重任?他最后一個滅亡的諸侯國是誰?(6分)
(2) 結合所學知識把材料二中①②③④補充完整,并分別說出①②③處官職的職權范圍是什么?(7分 )
(3) 根據材料三回答秦統一后在全國統一使用的貨幣是什么?文字是什么?(2分)(4) 評價材料一中的歷史人物。(3分)
29、初一同學參加歷史興趣小組活動。小明收集了許多歷史資料,但被小芬不小心弄亂了次序,請你幫助小明把混亂的資料重新對號入座。(要求把字母填入對應的表格)(12分)(1)A.以“德”治國,以“禮”成為行為規范 B 事物都有對立面,可以互相轉化C.富貴不能,貧賤不能移 D兼愛、非攻 E人應該和自然和諧發展 F主張改革,提倡法治,要建立中央集權國家 人物 老子 孔子 莊子 孟子 韓非 墨子思想
楚莊王伐陳范文3
關鍵詞:春秋時期;楚國;世族作家群體;文學創作
中圖分類號:I207.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0751(2013)01—0156—05
春秋時期,隨著文化教育的漸次下移,下層貴族、都邑平民的文化水平逐步提高,作家群體逐漸由上層貴族擴大到士階層。但是,出身于王室世族的作家依然為文學創作的主體。本文主要考證春秋時期楚國的伍氏、觀氏、桀氏、陸氏族屬、世系以及有傳世文學作品的伍參、伍舉、伍尚、伍員、觀射父、觀瞻、桀溺、陸通等8位作家事略,以反映春秋時期楚國世族作家群體與文學創作繁榮之基本狀況,從一個側面展現長三角區域文化價值累積與裂變的歷史進程。
一、伍氏族屬、世系暨伍參、
伍舉、伍尚、伍員事略考
關于楚國伍氏之族屬,宋章定《名賢氏族言行類稿》卷三十六、謝維新《古今合璧事類備要續集》卷十六并引唐林寶《元和姓纂》:“伍,楚大夫伍恭(參)生舉,舉生奢,奢生尚、員。員字子胥,奔吳,其子又為王孫氏,適齊?!雹偎梧嚸馈豆沤裥帐蠒q證·十姥》:“伍,伍氏出自春秋時楚莊王嬖人伍參,以賢智升為大夫;生舉,食邑于椒,謂之椒舉,其子曰椒鳴、伍奢。椒鳴得父邑,而奢以連尹為太子建太傅,費無極譖之,王逐太子而殺伍奢及其子棠君尚。尚弟員,字子胥,奔吳事闔廬為卿,破楚入郢,以報父讎。吳夫差時,忠諫不見聽,屬子于齊為王孫氏?!雹卩嶉浴锻ㄖ尽な献迓运摹罚骸拔槭?,羋姓。楚大夫伍參之后也。伍子胥奔吳,其子又為王孫氏,適齊?!钟形迨?,本伍氏,避仇改為‘五’?!雹弁鯌搿缎帐霞本推肪砩希骸拔槭希嘧鳌濉?,楚伍參之后有舉、奢、尚、員?!雹?/p>
案:伍參,《漢書·古今人表》作“五參”;伍舉,宋洪適《隸釋》卷三著錄漢桓帝延僖三年(160)五月立《孫叔敖碑》作“五舉”;伍員,《呂氏春秋·異寶篇》、《抱樸子·嘉遁篇》作“五員”;伍子胥,《戰國策·燕策五》、《漢書·古今人表》、《藝文志》作“五子胥”。故清洪亮吉《春秋左傳詁》卷十五曰:“《孫叔敖碑》作‘五舉’。案:唐《石經》初刻亦作‘五’,后加‘人’旁,非也。”⑤足見“伍氏”,本作“五氏”。則楚伍氏(五氏)為熊氏之別,未詳其禰。
關于春秋時期楚伍氏之世系,襄二十六年《左傳》杜《注》:“椒鳴, 伍舉子?!雹拚咽拍辍蹲髠鳌范拧蹲ⅰ罚骸拔樯?,伍舉之子,伍員之父?!背坦f《春秋分記·世譜七》:“伍氏,參生舉,舉生二子:曰奢,曰椒鳴;奢生二子:曰尚,曰員?!雹邉t春秋時期楚伍氏(五氏)世系為:伍參伍舉伍奢、椒鳴,伍奢伍尚、伍員。
關于伍舉其人,《左傳·襄公二十六年》:“楚伍參與蔡太師子朝友,其子伍舉與聲子相善也。伍舉娶于王子牟?!倍拧蹲ⅰ罚骸拔榕e,子胥祖父椒舉也?!薄秶Z·楚語上》韋《注》:“椒舉,楚大夫,伍參之子、伍奢之父伍舉也?!雹?/p>
案:關于楚椒氏之族屬,先哲主要有三說:一為“越椒之后”說,唐林寶《元和姓纂·四宵》:“椒,楚大夫越椒之后。”二為“伍參祖父之后”說,宋鄧名世《古今姓氏書辯證·四宵》:“椒,《元和姓纂》曰:‘楚大夫越椒之后子鳴?!`也。謹案:《春秋》越椒者,若敖之后。而伍參之子伍舉謂之椒舉,舉之子曰椒鳴。是伍參之祖父有字椒者,而舉以王父字為氏;不然,則椒邑以邑為氏。特史失其傳,非越椒之后有椒鳴也。今宜曰出自伍氏,伍參之子舉以王父字為椒氏?!比秊椤拔閰⒅蟆闭f,鄭樵《通志·氏族略三》:“椒氏,楚伍參之后也?;驗槲槭?,或為椒氏?!苯窨迹涸浇?,即文九年、宣四年《春秋》之“椒”,亦即文九年、宣四年《左傳》之“子越椒”,亦即文十六年、宣四年《左傳》之“子越”,亦即宣二年《左傳》之“斗椒”,亦即宣四年《左傳》之“伯棼”,為斗伯比之孫、子良之子,仕穆、莊二王凡14年(前618—前605),莊王九年(前605)滅若敖氏,斗椒之子苗賁皇出奔晉,復斗般之子斗克黃祀斗氏。而伍參見于宣十二年《左傳》,即莊王十七年(前597),上距莊王滅若敖氏之族已8年。則伍參之子椒舉(伍舉)、椒舉之子椒鳴,自然非若敖氏之族,即楚椒氏并非出于斗伯比之孫、子良之子斗椒(子越椒、子越、伯棼)。又,按照周代“三代別族”之制,楚椒氏當出于伍參之父??梢?,林氏“越椒之后”說失考,鄧氏“伍參祖父之后”說與鄭氏“伍參之后”說不確。又,《史記·楚世家》、《新序·雜事二》并謂莊王三年(前611)任伍舉以政,至靈王三年(前538)依然為政。按照《禮記·曲禮上》所謂“四十曰強,而仕”之制,則其當為114歲以上之壽星。則伍舉,即襄二十六年、昭四年《左傳》、《國語·楚語上》之“椒舉”,亦即《孫叔敖碑》之“五舉”,姓羋,本氏熊,別氏伍(五),又別氏椒,伍參之子,伍奢(連尹奢)之父,楚大夫,康王十三年(前547)出奔鄭,次年(前546)返楚,歷仕莊、共、康、郟敖、靈五王凡74年(前611—前538),生卒年未詳(前611年—前538年在世)。其主張“慎禮以得諸侯”,提出“無害為美”之說,直言敢諫,熟知典籍,尤諳習《詩》,善于辭令,富有文才,為春秋后期楚國著名政治家與貴族文士。傳世有《慎禮以得諸侯》、《規禮》、《示諸侯以禮》(俱見《左傳·昭公四年》)以及《無害為美論》(見《國語·楚語上》)諸文。
關于伍尚其人,昭公二十年《左傳》杜《注》:“棠君(尚),奢之長子尚也,為棠邑大夫?!眲t伍尚(前?—前523),即昭二十年《左傳》之“棠君尚”,羋姓,本氏熊,別氏伍(五),名尚,伍舉(椒舉)之孫,伍奢(連尹奢)長子,伍員(申胥、伍子胥)之兄,楚棠邑(地在今河南省遂平縣西北百里)大夫,本年(前522)為平王所殺。其提出“奔死免父,孝也;度功而行,仁也;擇任而往,知也;知死不辟,勇也”之說,倡導“孝”、“仁”、“知”、“勇”,恪守禮儀,素有令名,善于辭令,富有文才,為春秋后期楚國著名貴族文士,傳世有《孝仁知勇論》(見《左傳·昭公二十年》)一文。
關于伍員其人,《左傳·哀公十一年》云:“(子胥)使于齊,屬其子于鮑氏,為王孫氏。”《史記·伍子胥列傳》:“伍子胥者,楚人也,名員。員父曰伍奢,員兄曰伍尚。其先曰伍舉,以直諫事楚莊王,有顯,故其后世有名于楚?!薄秴窃酱呵铩ね趿攀构庸鈧鳌贰ⅰ对浇^書·荊平王內傳》說大同。《國語·吳語》韋《注》:“申胥,楚大夫伍奢之子子胥也,名員。魯昭公二十年,奢誅于楚,員奔吳,吳與之申地,故曰申胥?!闭讯辍蹲髠鳌范拧蹲ⅰ罚骸埃ㄎ椋﹩T,尚弟子胥。”
案:昭二十年《左傳》言伍員逕至吳,與費無極及伍尚之言合;而《呂氏春秋·異寶篇》、《首時篇》、《史記·伍子胥列傳》、《吳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傳》、《越絕書·荊平王內傳》多言伍員經歷宋、鄭、許諸國,最后適吳,與昭二十年《左傳》異。又,《吳越春秋·勾踐入臣外傳》有夫差稱伍子胥“相國”之語,《左傳》、《國語》、《史記》均無此說。“相國”一詞,始見于《史記·趙世家》趙武靈王二十七年(前299)任肥義之職,遠在春秋之后。故《吳越春秋》之說不足信。則伍員(前?—前484),即《國語·吳語》、《越語下》、《越絕書·越絕請糴內傳》、《越絕內經九術》之“申胥”,亦即《戰國策·秦策三》、《燕策二》、《史記·秦本紀》、《吳世家》、《楚世家》、《樂毅列傳》、《蒙恬列傳》、《專諸列傳》、《李斯列傳》、《韓信列傳》、《范雎列傳》之“伍子胥”,亦即《呂氏春秋·異寶篇》、《抱樸子·嘉遁篇》之“五員”,亦即《戰國策·燕策五》、《漢書·古今人表》、《藝文志》之“五子胥”,姓羋,本氏熊,別氏伍(五),又別氏申,其子又別為王孫氏,名員(贠),字子胥,伍舉(椒舉)之孫,伍奢(連尹奢)次子,伍尚(棠君尚)之弟,楚平王七年(前522)出奔吳。吳王闔廬元年(前514)仕吳為行人,夫差十二年(前484)為夫差所殺。伍員提出“用能援持盈以沒,而驟救傾以時”之說,倡導“樹德莫如滋,去疾莫如盡”,精通兵法,熟悉典籍,尤諳習《書》,善于辭令,富有文才,為春秋后期吳國著名政治家、軍事家與貴族文士,劉向《七錄》著錄《越絕》十六卷,《漢書·藝文志》雜家類著錄《五子胥》八篇,兵技巧家類著錄《五子胥》十篇(圖一卷),傳世有《江上丈人?!罚ㄒ姟秴问洗呵铩ぎ悓毱罚?、《水戰法》(見《太平御覽》卷三百十五引《越絕書·伍子胥水戰兵法內經》)、《肄楚之策》(見《左傳·昭三十年》)、《諫王將許越求和》(見《左傳·哀公元年》)、《諫王釋齊而伐越書》(見《左傳·哀公十一年》)及《天祿亟至必亡》(見《國語·吳語》)諸文。
二、觀氏族屬、世系暨觀射父、觀瞻事略考
關于楚觀氏之族屬,《左傳·昭公元年》:“夏有觀、扈?!薄稘h書·地理志上》顏《注》引漢應劭《風俗通義》:“(畔觀縣)夏有觀、扈,世祖更名衛國,以封周后。”⑨《后漢書·郡國志三》:“衛公國。本觀故國,姚姓,光武更名?!雹狻都本推肪硪活仭蹲ⅰ罚骸坝^,夏之同姓諸侯也。國滅之后,因而氏焉。晉有觀武,楚有觀起、觀從,皆其胤也。”宋陳彭年等《廣韻·二十九換》“觀”字《注》:“亦姓,《左傳》,楚有觀起。”鄧名世《古今姓氏書辨證·二十六桓》:“觀,出自姒姓,夏王啟庶子五人,食邑于觀,謂之五觀。其地洛汭是也。五觀之后為諸侯,有罪,夏王滅之,子孫以國為氏。觀丁父仕鄀,楚武王伐鄀,俘丁父以歸,使為軍帥。故楚大夫獨有觀氏,而世掌太卜,謂之卜尹。觀起、觀從、觀詹(瞻),皆其后也?!编嶉浴锻ㄖ尽な献迓远罚骸坝^氏,……姒姓,侯爵?!蹲髠鳌吩啤挠杏^、扈’,皆同姓之國。至商失國,子孫以國為氏。今澶州有觀城,是其地也。楚有觀氏?!绷_泌《路史·后紀十四》:“(夏啟)子太康立,厥弟五人分封于衛,是為五觀。其支于莘者,為莘氏、辛氏、甡氏、觀氏、卜氏?!?/p>
案:“觀”義有三:一為夏啟之子,即《國語·楚語上》“啟有五觀”之“觀”,韋《注》:“五觀,啟子,太康昆弟也?!北蔽横B道元《水經·巨洋水注》:“《國語》曰:‘啟有五觀’,謂之奸子?!逵^’蓋其名也。所處之邑,其名曰觀?!薄朵克ⅰ氛f大同。二為夏之敵國名,即昭元年《左傳》、《漢書·地理志上》顏《注》引漢應劭《風俗通義》之“觀”。據《漢書·地理志上》、昭元年《左傳》杜《注》,故觀國在山東省觀城廢縣治西,即今范縣之故觀城。三為夏之同姓國名,即《后漢書·郡國志三》、《急就章》卷一顏《注》之“觀”,當為夏敵國之觀被夏滅后封其同姓之國。故清秦嘉謨輯補《世本》卷七中以《急就章》卷一顏《注》為誤,實非。
關于春秋時期楚觀氏之世系,《左傳·昭公十三年》:“觀起之死也,其子從在蔡,事朝吳。”哀十七年《左傳》:“觀丁父,鄀俘也,武王以為軍率,是以克州、蓼,服隨、唐,大啟群蠻。”宋程公說《春秋分記·世譜七》:“觀氏,丁父與起,不詳其世;起生從,從生瞻。”清李楷《尚史·氏族志二》:“觀氏,觀丁父為武王軍率,其后曰觀射父,射父后曰觀起,起生從,從為卜尹?!?/p>
案:觀起,見《左傳·襄公二十二年》,康王九年(前551)被車裂。觀從,觀起之子,見昭十三年《左傳》,靈王十二年(前529)去楚。觀丁父以鄀俘為楚武王(前740—前690在位)軍率,則觀起當為觀丁父之后。又,觀瞻,觀起之孫,觀從之子,見《左傳·哀公十八年》,惠王十二年(前477)時為楚開卜大夫。而觀射父仕楚昭王(前507—前494年在世)。可見,觀射父當與觀起之子觀從大體同時。則春秋時期楚觀氏世系為:觀丁父……觀起觀從觀瞻……觀射父。
關于觀射父其人,《國語·楚語下》:“楚之所寶者,曰觀射父,能作訓辭,以行事于諸侯,使無以寡君為口實。”韋《注》:“觀射父,楚大夫?!彼握露ā睹t氏族言行類稿》卷五十二:“射,楚大夫觀射父之后。見《左傳》。”清張澍《養素堂文集·補風俗通姓氏篇序》:“昔春秋之時,周之史伯,魯之眾仲,鄭之子羽、晉之胥臣,楚之觀射父,皆善言族姓,炎、黃以來,如指諸掌?!?/p>
案:觀射父見于《國語》,未見于《左傳》。章氏說失考。故射氏為觀氏之別,出于觀射父。則觀射父,姓姒,氏觀,其后別氏射,名射父,本觀人,國滅徙居楚,仕為行人,生卒年未詳(前507—前494年在世)。其提出“神以精明臨民”之說,倡導“絕地天通”之論,強調官制之別乃祭禮之序的社會本質,精通天文歷法,恪守周禮,素有令名,熟識典籍,尤諳習《書》,善于辭令,富有文才,為春秋后期楚國著名思想家與貴族文士,傳世有《絕地天通》、《祭禮之序》、《祭禮之物》、《祭祀之別》、《祭禮之純、精、事》、《祭禮三事》、《官制之別》(俱見《國語·楚語下》)諸文。
關于觀瞻其人,《史記·楚世家》:“初,靈王會兵于申,僇越大夫常壽過,殺蔡大夫觀起。起子從亡在吳,乃勸吳王伐楚,為間越大夫常壽過而作亂,為吳間?!薄蹲髠鳌ぐЧ四辍范拧蹲ⅰ罚骸坝^瞻,楚開卜大夫,觀從之后?!眲t觀瞻,姓姒,氏觀,名瞻,觀起(厘子)之孫,觀從(子玉)之子,本觀人,徙居楚,后徙居蔡,復歸楚,仕為開卜大夫,生卒年未詳(前478年在世)。其熟知天文、歷法、星象、術數、卜筮之學,善于辭令,富有文才,為春秋晚期楚國著名貴族文士,傳世有《卜如志》(見《左傳·哀公十八年》)一文。
三、桀氏族屬、世系暨桀溺事略考
關于楚桀氏之族屬與春秋時期之世系,偽古文《尚書·商書·仲虺之誥》:“成湯放桀于南巢,惟有慙德?!彼梧嶉浴锻ㄖ尽な献迓晕濉罚骸拌钍希烹[者桀溺,漢襄城侯桀龍。”王應麟《姓氏急就篇》卷上說大同。
案:《潛夫論·志氏姓》、《元和姓纂》、《廣韻》、《古今姓氏書辯證》“桀氏”皆闕。則楚桀氏為鯀(熙)之孫、夏禹(文命)之子帝啟后裔,春秋時期世系未詳。
關于桀溺其人,《論語·微子篇》何晏《集解》引漢鄭玄《論語注》:“長沮、桀溺,隱者也。”《論語·憲問篇》梁皇侃《義疏》引《論語注》:“伯夷、叔齊、虞仲,避世者;荷蓧、長沮、桀溺,避地者;柳下惠、少連,避色者;荷蕢、楚狂接輿,避言者也?!痹摹墩撜Z通》卷九引宋吳棫《論語續解》:“接輿書楚,故沮、溺、丈人不復書,蓋皆楚人?!?/p>
案:《論語集解義疏》引《論語注》皆作“避”,阮?!墩撜Z注疏》引《論語注》皆作“辟”。又,北魏酈道元《水經·潕水注》、《史記·孔子世家》張守節《正義》并引晉李彤《圣賢冢墓記》:“南陽葉邑方城西有黃城山,是長沮、桀溺耦耕之所,有東流水,則子路問津處。”《史記·孔子世家》張守節《正義》引李泰《括地志》:“黃城山俗名菜山,在許州葉縣西南二十五里?!眲t子路問津處在葉邑(今河南省葉縣)西南二十五里之黃城山。時沈諸梁為葉公(縣尹),其必為楚地。故桀溺為楚葉邑人。則桀溺,姓姒,氏桀,名溺,本巢人,國滅徙居楚葉邑,生卒年未詳(前489年在世)。其倡導做“辟世之士”,善辭令,有文才,為春秋后期楚國著名耕隱之士,傳世有“辟人與辟世之別”(見《論語·微子篇》)。
四、陸氏族屬、世系暨陸通事略考
關于楚陸氏之族屬與春秋時期之世系,宋王應麟《姓氏急就篇》卷上:“陸氏,羋姓,陸終之后。楚接輿陸通。又齊宣王封少子達于東原陸鄉,因以為氏。《陳留風俗述》云:‘陸渾國之后。’”
案:王氏《姓氏急就篇》所引《陳留風俗述》,文淵閣四庫本作《陳留風俗傳》。據王氏《姓氏急就篇》,陸氏所出有三:一為羋姓,出自祝融(陸終);一為媯姓,出自陳公子完后裔齊宣王(前319—前301年在位)少子達。一為妘姓,出自祝融八姓(陸終六子)后裔陸渾之戎。而唐林寶《元和姓纂·一屋》、宋鄧名世《古今姓氏書辯證·一屋》、謝維新《古今合璧事類備要續集》卷二十二、謝枋得《翰苑新書后集下》卷五、明凌迪知《萬姓統譜·一屋》皆僅謂陸氏出自齊宣王田氏之后,說不確。則楚陸氏為熊氏之別,春秋時期世系未詳。
關于陸通其人,《楚辭·九章·涉江》:“接輿髡首兮,桑扈臝行。”漢王逸《注》:“接輿,楚狂接輿也。髡,剔也。首,頭也。自刑身體,避世不仕也。桑扈,隱士也。去衣裸裎,效夷狄也?!薄稇饑摺で夭呷罚骸盎?、接輿,漆身而為厲,被發而佯狂,無益于殷、楚?!薄端洝幩ⅰ芬妒印罚骸俺窠虞浉诜匠恰!睗h揚雄《法言·淵騫篇》:“昔者箕子之漆其身也,狂接輿之被其發也,欲去而恐罹害者也?!薄妒酚洝た鬃邮兰摇放狍S《集解》引漢孔安國《論語訓解》:“接輿,楚人也。”舊題漢劉向《列仙傳》卷上:“陸通者,云楚狂接輿也?!薄妒酚洝むu陽列傳》司馬貞《索隱》、《戰國策·秦策三》鮑彪《注》并引晉皇甫謐《高士傳》:“楚人陸通,字接輿?!薄墩撜Z·憲問篇》梁皇侃《義疏》引漢鄭玄《論語注》:“伯夷、叔齊、虞仲,避世者;荷蓧、長沮、桀溺,避地者;柳下惠、少連,避色者;荷蕢、楚狂接輿,避言者也?!薄妒酚洝むu陽列傳》裴骃《集解》引魏張晏《史記注》:“楚賢人,佯狂避世也?!薄墩撜Z·微子篇》皇侃《義疏》:“接輿,楚人也。姓陸,名通,字接輿。楚昭王時政令無常,乃被發佯狂不仕,時人謂之為楚狂也?!?/p>
案:楚狂接輿事,亦見《論語·微子篇》、《莊子·人間世》、《逍遙游》、《應帝王篇》、《荀子·堯問篇》、《史記·孔子世家》、《鄒陽傳》,不具錄。又,楚陸通歸隱事,詳見《韓詩外傳》卷二、《列女傳·賢明傳》,不具引。又,唐林寶《元和姓纂·二十九葉》、宋鄧名世《古今姓氏書辯證·二十九葉》、鄭樵《通志·氏族略五》、王應麟《姓氏急就篇》卷上并引漢趙岐《三輔決錄》:“(接氏)接子昕著書十篇。”《元和姓纂·二十九葉》:“接輿,《論語》,楚狂接輿,隱者也,其后為氏?!眲t接氏、接輿氏為陸氏之別,出于陸通(接輿)。則陸通,即《史記·孔子世家》、《列女·賢明傳》、《漢書·古今人表》之“楚狂接輿”,姓羋,本氏熊,別氏陸,其后別為接輿氏,省為接氏,名通,字接輿,楚人,生卒年未詳(前489年在世)。其提出“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自刑身體,避世不仕,素有令名,善于辭令,富有文才,為春秋晚期楚國著名耕隱之士,傳世有《鳳兮歌》(見《論語·微子篇》)。
綜上所考,楚伍氏為熊氏之別,未詳其禰,春秋時期世系為:伍參伍舉伍奢、椒鳴,伍奢伍尚、伍員;楚觀氏為夏禹之孫、帝啟庶子五觀后裔,出于觀丁父,春秋時期世系為:觀丁父……觀起觀從觀瞻……觀射父;桀氏為帝鯀之孫、夏禹之子帝啟后裔,春秋時期世系未詳;陸氏為熊氏之別,春秋時期世系未詳。可見,伍氏、陸氏二族為楚公族,觀氏、桀氏二族皆為楚公室異姓貴族。其中,有傳世文學作品者為伍參、伍舉、伍尚、伍員、觀射父、觀瞻、桀溺、陸通,伍參、伍舉、伍尚、伍員、陸通五子皆屬楚公族作家群體,觀射父、觀瞻、桀溺三子可稱之為楚公室異姓貴族作家群體。
楚莊王伐陳范文4
關鍵詞:范圍副詞;語義對立;語義引申對立;假借語義對立
中圖分類號:h14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04(2013)02?0218?05
漢字隨人們交流的需要不斷發展,由不精確到趨于精確。在這一過程中會出現一些中間狀態,部分詞甚至可以具有兩種相反的語義。這一現象很早就引起了人們的注意,郭璞在注《爾雅》的時候提出“訓詁義有反覆旁通,美惡不嫌同名”;清代段玉裁、王念孫也提到過這一現象;俞樾在他的《古書疑義舉例》中指出漢字中存在“兩義傳疑而并存”的現象;到現代蔣紹愚先生(1985)的《從“反訓”看古漢語詞匯研 究》[1]對漢語的這一現象有進一步的論述。但他們所舉例子多為實詞,由實詞語法化而來的虛詞是否也有這種語義對立現象?
縱觀漢語范圍副詞的發展,我們發現有一部分范圍副詞,在某一特定的歷史時期既表限定又表總括,更有甚者一直將語義對立延續使用到了現代。結合前人對各種傳世文獻、佛經和現當代文學的研究,我們找出下列詞語存在上述現象:不僅、大半、大都、單、頂多、純、多、但、才、各、凈、偏、適、索、亦、適、猶、專等。但由于掌握的材料有限,漢譯佛經材料本身又存在外國人對漢語詞匯的誤用,翻譯時個人色彩等等問題,我們只選取了“各”“凈”“索”“?!彼膫€詞進行論述,分析他們歷時演變過程中的語義對立現象,探求其出現的原因。
“各”“凈”“索”“?!痹谀承┨厥鈺r期既表總括又表限定。依據其產生原因和結局的不同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本身意義引申帶來的語義對立。這又可分兩種情況,有的是只在某一特定的歷史時期出現而在后來的文獻中不出現,如“各”,有的是從產生對立起一直沿用至今,如“凈”。另一種是假借帶來的語義對立,如“索”“?!薄?/p>
一、語義引申對立
語義引申對立,這類詞是實詞語義沿著不同的演變軌跡,虛化為兩個語義對立的范圍副詞。
(一)各
“各”甲骨文寫為 ,孟迎俊綜合各家學說指出“各”本義為“到”“至”,并引用甲骨文材料“癸亥卜,貞:旬一日昃雨自東,九日辛未大采各百自北,雷”等加以佐證。[2]但由于在以后的使用過程中“各”本義在文獻中用例少,倒是表示“各自、各個”的意義常在文獻中出現,人們誤將“各”的這一派生義當成了其本義。如:
(1) 時乘六龍以御天。乾道變化,各正性命。(《周易·上經·乾》)
(2) 各守爾典,以承天休。(《尚書·湯誥》)
例(1)“各正性命”指各自根據各自的生存狀態靜養精神,“各”既可作代詞代指前面的“萬物各自”,也可作副詞“各”前面省略了 “萬物”這一主語,例(2)也是同樣的情況,這兩例中的“各”處在虛實詞臨界點。到后來“各”常用來修辭動詞、形容詞,“各自、各個”意義進一步虛化,“各”逐漸虛化成表限定范圍副詞。這一用法從先秦一直沿用至今。如:
(3) 令鼓人各復其所,非僚勿從。(《國語·晉語》)
(4) 是故小夷言伐而不得言戰,大夷言戰而不得言獲,中國言獲而不得言執,各有辭也。(西漢 董仲舒 《春秋繁露》)
(5) 去矣各異趣,何爲浪霑巾? (唐 韓愈 《送惠師》)
(6) 趙朔自與程嬰同出府門,各逃性命,不覺在路五六個月。(明 徐元 《八義記》)
(7) 一個人有他的身心,與眾人各異。(朱自清 《朱自清全集》)
查閱文獻資料,我們發現“各”除了現今常用表限定范圍副詞以外在某些歷史時期還可同時表總括。實詞義“各自、各個”是針對發出動作的整體而言的,若從發出動作的個體自身出發就是全部投入,由此引申出表總括范圍副詞。裴學海在他的《古書虛詞集釋卷五》中指出“各,猶‘皆’也”。從先秦出現到唐代詩詞中都不乏用例。如:
(8) 各非敢違卜,用宏茲賁。(《尚書·盤庚下》)
(9) 征之為言正也,各欲正己也,焉用戰?(《孟子·盡心》)
(10) 琬語人曰:“吾觀孫氏兄弟,雖各才秀明達,然皆祿祚不終。
中弟孝廉,形貌奇偉,骨體不恒,有大貴之表,年又最壽,爾試識之?!?(《三國志·吳主傳》)
(11) 有弟有弟在遠方,三人各瘦何人強。(唐 杜甫 《同谷七歌》)
(12) 吾徒自漂泊,世事各艱難。(唐 杜甫 《宴王使君宅》)
(13) 花須柳眼各無賴,紫蝶黃蜂俱有情。(唐 李商隱 《二月二日》)
關于例(9)《朱子集注》進一步解釋“民為暴君所虐,皆欲仁者來正己之國也”,“各”的意義就是表總括的“皆”。另外《莊子·天下》中有一句“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這當中的“皆有所明” 在日本古鈔卷子本中為“各有所明”[3],這也可以作為“各”與“皆”意義一樣的異文書證。例(13)中“各”與“俱”互文同義。但“各”的這種用法就我們掌握的材料中古以后用例就減少,到現代漢語“各”已經沒有了表總括范圍副詞的用法了。
(二)凈
凈,《說文解字》[4](以下簡稱為《說文》)解釋為“魯北城門池也”。段玉裁注:“凈者,北城門之池。其門曰‘爭門’,則其池曰‘凈’?!袼子脼樽?,釋為無垢……今字非古字也”[5]。從段玉裁注我們可知現在通常說的“凈”在古代應寫為“瀞”。副詞“凈”也是從“瀞”表無垢義發展而來的?!皟簟北怼盁o垢”,如:
(1) 若茍貧,是粢盛酒醴不凈潔也;若茍寡,是事上帝鬼神者寡也。(《墨子·節葬下》)
這個例子“凈”表述的意思可以分析為[+具體的實物+無垢],到后來“凈”前一個義素脫落只保留后一個中心義素[+無垢],詞義泛化可以用來形容一切事物的包括具體實物和抽象事物,如:
(2) 時陳郡殷沖亦好凈,小史非凈浴新衣,不得近左右。(南朝梁 沈約《宋書》)
以上例子不管修飾的是具體實物還是抽象事物,“凈”對所修飾的成分都帶有范圍限定意味,即范圍內的所有事物都具有某一特點,強調全部。由于常用來修飾形容詞和動詞逐漸虛化為表總括范圍副詞。至東漢時期出現后各個時期都有用例。如:
(3) 善解分別具凈除。(東漢 安世高譯《普法義經》)
(4) 六塵愛染,永來不起;十惡重障,凈盡無余。業累既除,表里俱凈。(南朝齊 蕭子良《凈住子凈行法門·開物歸信門》)
(5) 即如河南捻匪結黨成群,甚至擾及鄰省,橫行劫掠,自應合力捕治,凈絕根株。( 趙爾巽等《清史稿》)
(6) 我們隊里凈是女將,又是雞手鴨腳,不大懂插秧的。怎么辦?(陳殘云《香飄四季》)
(7) 別打了,凈是自己人。(楊朔 《百花山》)
“凈”作表總括范圍副詞時口語性強,在正式場合鮮有用例,在《現代漢語詞典》中沒有“凈”作副詞表總括的義項。但《漢語方言大詞典》中指出在中原官話山西襄汾地區還有這種用法,例如:
(8) 他凈胡說。(中原官話 山西襄汾)
“凈”表示“無垢”,沒有雜質那么其中的事物的性質相對單一,具有強烈的排他性。由性質單一的意義進一步虛化為表限定范圍副詞,也因此具有了一個相反的語義。這種最晚到清代就已經出現的。例如:
(9) 展爺是一語不發,凈聽著徐三爺他一個人不住口的罵。(清 石玉昆《小五義》)
(10) 咱們就該著凈找樂兒了!怎么倒添了想不開了呢? (清 文康 《兒女英雄傳》第十九回)
這種用法在現代很多經典作品中都有用例:
(11) 可是,凈咱一個人兒對得起政府不行啊,這得大家伙齊心哪。( 老舍《龍須溝》 )
在沈家煊的《不對稱與標記論》中提到現代漢語“凈”等存在既可以表極小量又可以表極大量的現象,他將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歸結為“實際上語言中的極小量詞語和極大量詞語不是絕對的、固定不變的,隨著人們期待方向的變化,極小量和極大量往往會互相轉化”[6]。上面的論述說明除了人們認識的角度和期待方向,“凈”本身在實詞單位時就存在矛盾的兩個語義,也是促使虛化后作副詞的“凈”既表總括又表限定的原因。因此,范圍副詞“凈”多出現在口語或者口語性質比較濃的文學作品中,不會出現在法律文件、政府公文等正式文體中。
二、假借語義對立
假借語義對立,一個字假借為
另一個字后新產生的意義與原義之間是對立的,由此產生了一個字具有兩個對立語義。這類現象多產生于漢字數量相對較少的上古時期。
早在150年前的清代,著名語言學家朱駿聲就提出多義詞的義項是由“本義”“引申義”“假借義”構成。這一說法至今仍受到很多人的擁護,因為這一說法能對大部分多義詞不同義項的來源及多種意義間相互關系進行合理的解釋。我們認為既然文字可以假借為另一字,表示文字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應該將其視為文字的用法之一。因此,我們提出假借語義對立并對其加以討論研究。
(一)索
索,《說文》解釋為“艸有莖葉,可作繩索”。可見“索”本義為草繩,如此無法看到其與作副詞意義的聯系。朱駿聲的《說文通訓定聲》中指出“索”的副詞意義是因為“索,假借為素,小”。《廣韻》[7]中有“索,蘇各切……又山戟切”“素,桑故切”,這兩個字同聲母都為“心”母字卻不同韻。但依據前人對他們上古的擬音“索,心鐸切”“素,心魚切”,二者在上古不僅同聲母且韻部相近,只是“鐸”為同聲類的入聲韻而“魚”為陰聲韻。
“素”的“小”義,由于人們認識的創新,將“小”義無限的縮小為“獨”,而就其作為“獨”的本身而言又是一種全部周延概念?!稄V雅·釋詁》中“索”有解釋為“盡也”,也解釋為“獨也”。“索”作范圍副詞應是由這兩種意義引申而來。
“索”表示“盡也”,上古就有用例:
(1) 牝雞之晨,惟家之索。(《尚書·牧誓》)
孔安國傳、孔穎達疏的《尚書正義》中進一步的解釋道“索,盡也”。“盡”表全部,又常常位于動詞前表示動作行為的周遍性,具備了虛化為表總括范圍副詞的語法條件。表總括范圍副詞的用法在春秋時期出現后一直沿用到清代,例如:
(2) 凡軍之所欲擊,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殺,必先知其守將、左右、謁者、門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間必索知之。(春秋 孫武《孫子兵法》)
(3) 淳于髡仰天大笑,冠纓索絕。(西漢 司馬遷《史記·滑稽列傳》)
(4) 俟自見,索言之,唯陛下深察焉?。|漢 班固《漢書·外戚許后傳》)
(5) 語未竟,荊公見兩君竊竊私語,意必卷有可取,遂遣吏來索觀。(明 周元暐《涇林續記》)
(6) 西溟言家藏《寶晉齋帖》二十卷,甚佳。余向所見,只十卷耳,他日過甬東,當索觀之。(清 劉獻廷《廣陽雜記》)
關于例(2),司馬貞在他的《索隱》中解釋為:“索訓盡,言冠纓盡絕也?!币陨侠拥摹八鳌闭Z義前指,所指對象可以像例(2)、例(4)和例(5)是動作的施事,也可以像例(6)是動作的受事。
“索”也可以解釋為“獨也”,“獨也”本身包含數量少的意思,又常出現在動詞前對動作行為加以限制,逐漸虛化為表限定范圍副詞,譯為“只”“獨自地”等。這種用法在先秦就已經存在,且一直到清代都有用例,如:
(7) 吾離群而索居,亦已久矣。(《禮記·檀弓上》)
(8) 勿謂古今,建規易矩。(其八)自昔索居,沉淪西藩。(北齊 魏收 《魏書》)
(9) 沈雨若病后索居,不通賓客。(明 張大復《梅花草堂筆談》)
(10) 至淮,索居僧舍。(清 祝純嘏《孤忠後錄》)
“索+居”的結構,這個結構本來是“副詞+動詞”,由于長時間經常一起出現,使用頻率高了發生了詞匯化,到現在人們都把他們看成一個詞。
但“索”所表示兩個不同語義的語法環境不一樣。“索”表總括其后可以接動詞像例(2)、例(4)、例(5)和例(6),還可接形容詞像例(3);表限定其后所接的成分僅限動詞且比較單一,我們所查找的材料其后只能接動詞“居”。隨著語言的發展,現代漢語中的“索“已經沒有了副詞的義項。
(二)專
專,《說文》解釋為“六寸簿也,從寸叀聲。一曰專,紡?!?,在它的女部中有“嫥,壹也”?!稄V韻》中將兩字讀音都注為“職緣切”,前人對他們古音擬音為“章元切”,兩個字聲韻是完全一致的,“?!薄皨А敝g具有假借所需的語音基礎?!墩f文解字段注》中有“壹下云:嫥也。與此為轉注。凡嫥壹古如此作,今則專行而嫥廢矣”。在《說文通訓定聲》中也有相同的論述“專,假借為嫥”“嫥,壹也。經傳皆以專為之”??芍皩!北硎尽皩R唬瑢iT”,不是來源于它的本義,而是
被“嫥”假借后形成的意義。如:
(1) 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易經·系辭上》)
(2) 奉上之節未立,向公之心不一者,委任之責不專,而俗多忌諱故也。(西晉 陳壽《三國志·魏志·杜畿傳》)
因為 “專一,專門”暗含數量少的意思,數量少也意味著其所占空間相對小。占空間就有一定的范圍限制,相對小說明范圍小,隨著語言的發展泛化為表“只,光”意義的限定范圍副詞。這在上古文獻中就有例證:
(3) 爾尚明保予,罔俾阿衡,專美有商。(《尚書·說命下》)
(4) 與其專罪,六人同之,不猶愈乎?(《左傳·宣公十二年》)
這種表限定的范圍副詞的用法在中古、近古都有且一直延續到現代:
(5) 楚莊王殺陳夏征舒,《春秋》貶其文,不予專討也。(西漢 董仲舒《春秋繁露》-卷一 )
(6) 體道不專在於我,亦有系於世矣。(西漢 劉安《淮南子·俶真 )
(7) 和氏之璧,焉地獨曜于郢握?夜光之珠,何得專玩于隋掌。(晉 劉琨《答盧諶詩》)
(8) 且余亦不專以《說文》為是也。(南北朝 顏之推《顏氏家訓·書證》)
(9) 寶玉因笑道:“你該早來,我得了一件好東西,專等你呢?!保ㄇ?曹雪芹、高鶚《紅樓夢》第三十一回)
(9) 我忙,沒工夫專伺候你?。ɡ仙帷恫桊^)
“?!北怼皩R唬瑢iT”,是投入全部的精力只做一件事,也就是說在這件事情上無論是關注度還是其后的行動若以百分制來衡量都應該是100%的,這樣就有了“?!钡牧硗庖粋€實詞義“滿”,有例為證:
(11) 吳伐越,墮會稽,獲骨焉,節專車。(《國 語·魯語下》)
(12) 卿文學高一時,名譽專四海。(北宋 司馬光 《王安石乞退不允批答》)
關于(11)例,韋昭注“骨一節,其長專車。專,擅也”。吳曾祺的《國語韋解補證》“專車,滿一車”?!皩!毙揎椕~“車”,表示的是“車”滿的狀態。(12)例中“?!币彩切揎椘浜蟮摹八暮!?,表示的是“四?!苯灾臓顟B。隨著詞義的泛化,“專”不僅表“滿”的意思還表示為對事物范圍或動作的總括,其語法功能也隨之發生變化可以用來修飾動詞或形容詞,這種用法在先秦就已經存在,一直沿用到現在,如:
(13) 專聽其大臣者,危主也。(《管子·任法》)
(14) 一洲之上,專是林木,故一名表丘。(西漢 東方朔 《十洲記·長洲》)
(15) 其言專商鞅、韓非子之語也。(東漢 班固 《漢書·東方朔傳 )
(16) 山木悲鳴水怒流,百蟲專夜思高秋。(宋 王安石《寄育王大覺禪師》)
(17) 班固于周霸三人省去孔安國,專歸古文,則安國非伏生一派,而史及之為贅,甚失卻遷之意。(清 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
從上面的論述可以看出“?!北硐薅ê捅砜偫▋蓚€語義對立的語法環境是不一樣的?!皩!北硐薅瓤梢越咏樵~結構像例(6)和例(8),也可后接動詞(單音節和雙音節的都可以),另外它還可以有否定用法像例(6)和例(8)。表總括的就要簡單很多,其后可接名詞詞組像例(15)和例(16),也可像其他例證一樣后接單音節動詞。
“?!北砜偫ǚ秶痹~使用頻率低,其意義本身是人們不同視角得出的不同結論,不符合人們語言交流要求精確無歧義的目的,在現代漢語中已經逐漸舍棄了這一意義?!冬F代漢語詞典》對“專”作副詞解釋為“光;只;專門:他專愛挑別人的毛病|王大夫專治皮膚病”,可見在現代漢語中作副詞的“專”只剩下表限定這一種用法。
以上論述可推測“專”可表示總括又可表限定,不僅僅是如楊伯峻、何樂士所述“就某一種單獨情況說是專一的,也就是全也、皆也。而就全局來看,就說‘只是一種情況’”[8],其作實詞最早是由假借義而來,再分別由假借義引申出不同的對立語義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三、結語
語義引申對立范圍副詞是實詞義項沿不同的軌跡演變而帶來的語義對立。這類詞是否繼續存在很大程度取決于人們的認同度。如果認同度高就會繼續存在,交流的雙方可依據語境理解其意義;如果認同度低,這個對立體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依據而逐漸地消亡。假借語義對立,本身是在
文字產生初期,漢字數量少,為了滿流的需要,假借為某一詞后才出現的語義對立,這類范圍副詞會隨漢字不斷發展或逐漸消失或只留下一種范圍副詞義。
這兩種對立并不是邏輯上的絕對對立,而是一種相對對立。他們存在與漢民族認識視角、心理預期和文化底蘊都密不可分。
參考文獻:
[1] 蔣紹愚. 蔣紹愚自選集[c]. 鄭州: 河南教育出版社, 1994: 19?34.
[2] 孟迎俊. 釋“各”[j]. 綏化學院學報, 2009, 29(5): 130?132.
[3] 轉引自王叔岷. 古籍虛詞廣義[m]. 北京: 中華書局, 2007: 170.
[4] 許慎. 說文解字[m]. 北京: 中華書局, 2003.
[5] 段玉裁. 說文解字注[m]. 鄭州: 中州古籍出版社, 2006: 536.
[6] 沈家煊. 不對稱和標記論[m]. 南昌: 江西教育出版社, 1999.
楚莊王伐陳范文5
當鄭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風靡各個諸侯國的時候,處在“禮崩樂壞”下的這個特殊環境又使它背負社會各個方面的壓力。諸子百家對此問題展開了激烈的爭論,當然,百家之中以儒、法、道三家為主體。三家之言雖各不相同,但在反對“鄭聲”的問題上卻奇跡般地走到了一起。孔子是儒家思想的創始人,也是目前文獻記載中第一個提出“鄭聲”的人,孔子對“鄭聲”的評判直接影響到了后世儒家的音樂思想,他的“惡鄭聲之亂雅樂也”給我們留下了諸多思考的余地。
《論語?衛靈公》:“顏淵問為邦,子曰:‘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放鄭聲,遠佞人。鄭聲,佞人殆。”②(《論語正義》1985:622―624)當顏淵問孔子如何治理國家的時候,孔子說道:用夏朝的歷法(因為夏歷是以正月為首,便于農業生產),使用商代的輅車(因為商代的車子樸質結實),戴周代的禮帽(因為周代的帽子華而不奢,彰顯禮儀),樂則用《韶》、《武》(因為《韶》、《武》之樂以“和”為貴)……后面之所以提出“鄭聲”,是將“鄭聲”作為“樂”的一個對立面而提出來的,而這里之所以肯定“樂”而否定“鄭聲”的一個重要前提就是“為邦”。
《論語?陽貨》:“惡紫之奪朱也,惡鄭聲之亂雅樂也,惡利口之覆邦家者。”③(《論語正義》1985:697)這三個“惡”看起來好像三者之間并沒有什么必然的聯系,但是,孔子并非是空穴來風,一時興起所言,而是這三種“惡”的事實在當時已經發生過了。
1.惡紫之奪朱也
《集解》:“孔曰:‘朱,正色;紫,間色之好色。惡其邪好而奪正色。’”④(《論語注疏》1980:2525)先秦時代對于顏色的使用有著嚴格的要求,特別是在上層社會之中尤為明顯。夏人以黑色為正色,商人以白色為正色,周人以紅色為正色,《禮記?檀弓》:“夏后世尚\……殷人尚白……周人尚赤”⑤。(《禮記正義》1980:1276)周人的正色,我們也可稱之為“雅色”,其附在衣服、帽子等物品上,是一種禮儀和等級的象征?!墩f文》:“朱,赤心木,松柏屬,從木,一在其中?!倍巫ⅲ骸爸毂灸久?,引申假借為純赤之字。”⑥(《說文解字》1998:248)可見“朱”字原意并非“赤”之意。而所謂的紫――“間色”又為何物?許慎《說文》:“紫,帛青赤色?!倍巫ⅲ骸扒啵斪骱凇鹞酚谒?,以赤入于黑,故北方間色,紫也。”⑦(《說文解字》1998:651)則紫當為紅黑相間是也。具體來講,何以言“朱,正色;紫,間色”?《正義》道:“東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赤是朱,居南方之正,故為正色也。紫為間色者,《鄉黨》皇疏引穎子嚴云:‘北方水,水色黑,水克火,火色赤。以黑加赤,故為紫,紫為北方間也。”⑧(《論語正義》1985:697)又何以言“紫之奪朱也”?《正義》又道:“《釋名?釋采帛》:‘紫,疵也,非正色也,五色之疵瑕以惑人者也?!亲蠟殚g色,以黑加赤,稍有赤,故與朱亂也?!雹幔ā墩撜Z正義》1985:698)所以,“紫”因黑加赤而與“朱”相似而不同,易蠱惑人心,使人混淆,易奪正色之位,故孔子言“惡紫之奪朱也”。
此外,孔子之所以“惡紫之奪朱也”,也跟當時的社會環境有很大的關系――“紫”奪“朱”的現象已經是一種普遍現象?!抖Y記?郊特牲》道:“臺門而旅樹,反坫,繡黼,丹朱中衣,大夫之僭禮也。”⑩(《論語正義》1985:698)“朱衣”本應是天子所穿之衣,大夫按禮節是不能穿的,穿之,則是僭禮的表現。而“禮崩”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服飾顏色的變化,《正義》引《困學紀聞》道:“周衰,諸侯服紫?!眥11}(《論語正義》1985:698)其中,齊國服紫服的現象尤為嚴重,全國上下皆喜歡紫衣,《韓非子》:“齊桓公好服紫,一國盡服紫。當是時也,五素不一紫?!眥12}(《韓非子》1997:106)《管子》中亦有對此事的記載?!墩x》又引《鄉黨圖考》:“渾良夫紫衣,僭君服?!眥13}(《論語正義》1985:698)……所以,從服飾的顏色上來看,當時的人們喜紫甚于喜朱,朱色正色的地位已經不復存在,故孔子深惡此種情況,實際上還是惡“禮崩”的社會現象。
此外,從“冠禮”顏色的使用上來看,亦是這種情況。第一個打破了冠禮,用配以紫色的穗帶加冠的人是魯桓公,《禮記?玉藻》:“始冠緇布冠,自諸侯下達,冠而敝之可也。玄冠朱組纓,天子之冠也。緇布冠繢q,諸侯之冠也?!眥14}(《禮記正義》1980:1476)所謂的“繢q”是指彩色的穗帶。而“玄冠紫q,自魯桓公始也?!眥15}(《禮記正義》1980:1477)魯桓公的做法已經僭禮了。
所以,從春秋之初起,“禮崩”的跡象已經很明顯,孔子之所以“惡紫之奪朱也”,因為其痛心周公當初所定之禮已經不存在了,無法忍受“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的以下犯上的社會現實。
2.惡鄭聲之亂雅樂也
何注:“包曰:‘鄭聲,聲之哀者,惡其奪雅樂?!眥16}(《論語正義》1985:697)關于“鄭”、“雅”本義及其相關問題的研究,前人已多有論及,筆者這里著重談一下孔子是否為提出“鄭聲”的第一人,因為此問題可以直接見證“鄭聲亂雅”的歷史淵源。
查遍所有先秦文獻,第一個首先明確提出“鄭聲”的人是孔子,但在歷史上是不是孔子一個提出的呢?我們不得而知,但筆者個人認為可能不是,何以言之?原因有:
⑴既然孔子在當時已經提出“惡鄭聲之亂雅樂也”,說明至少在當時,“鄭聲亂雅樂”的社會現象已經存在。但是,這種社會現象的產生,可能還要遠遠早于孔子所處的年代,只不過這種情況到了孔子時代,已經是甚為嚴重、甚為普遍了,所以,孔子提出這樣的說法并非是一時興起之言。但是我們查遍所有先秦文獻,發現在孔子之前,并未有提及“鄭聲”者,這是為什么?原因可能是:由于當時記載工具的匱乏,除了特別顯赫的貴族的言行之外,一般人的言行并不能被及時記下來,即使是孔子這樣的“圣人”,其言行也是后人整理出來的,更不用說其他人了。
⑵這里的“鄭聲”是在一定地理范圍基礎上的狹義的鄭聲,特指鄭國當時新興的民間音樂。然而,孔子既然要提出“鄭聲”這一詞的話,首先一個重要的前提就是要么“耳濡”過“鄭聲”,要么“目染”過“鄭聲”。但是,我們翻開“孔子年表”{17}(《孔子傳》2002:120―122)看一下的話,可以清晰地意識到:孔子一生根本就沒有到過鄭國??鬃訌娜鶜q起(魯昭公二十六年)到七十二歲卒(魯哀公十六年),曾經到過陳、蔡、衛、齊、匡、曹、宋,之前根本沒有離開過魯國。所以,孔子親歷目睹過其所謂的亂雅樂的“鄭聲”是不太可能的。也許有人會說孔子不一定非得在鄭國才可以見到“鄭聲”,在其他國亦可以見到。誠然,春秋時期戰爭頗多,鄭國的藝人可以因為戰爭的逼迫或者因為其它原因而逃入別國,但是我們這里提到的是“亂雅”的“鄭聲”,也就是有機會進入宮廷的鄭國的音樂。只有這種現象讓孔子看到了他才會有“惡鄭聲之亂雅樂也”的感慨。由于這里談的是孔子所謂的“鄭聲”,所以,鄭聲的概念還沒有泛化,僅指鄭國的音樂。所以,同類性質的它國音樂則不是其“目染”過的“鄭聲”,“鄭聲”一詞也許出自他人之口,只不過沒有被記載下來罷了。
⑶在孔子之前,已經有了“新聲”、“中聲”、“聲”的概念,像《國語?晉語八》、《左傳?昭公元年》中都有提及,但是卻沒有具體到特指某一國的“聲”,只有《論衡?譴告》:“秦穆公好樂,華陽后為之不聽鄭衛之音”{18}(《論衡》1974:225),說明“鄭衛之音”在孔子之前早已有之,“鄭聲”一詞可能也不會晚于此時?!班嵚暋币苍S是早已有之,孔子只不過是引別人的話而已,并不一定是自己所創。
⑷我們看一下春秋戰國時期的地圖就可以發現,衛國和魯國接壤,相對于鄭國來說,衛國更容易影響魯國,從而影響孔子的機率會更大一些。歷史上常常將“鄭衛之音”放在一起連用,說明鄭衛兩國音樂在一定程度上有著很大的相似性,而孔子為什么不“惡衛聲”而獨惡“鄭聲”?“鄭聲亂雅”的現象已經是早已存在,除了上面我們提到的《論衡?譴告》中的記載外,《史記?楚世家》中亦有關于楚莊王:“好樂,左抱鄭姬,右抱越女,坐鐘鼓之間”{19}(《史記》1982:1700)的記載。諸侯們不喜歡聽雅樂而對“鄭聲”情有獨鐘,作為一國之君,崇鄭斥雅實在是有違周公當初制禮作樂之意。故而,孔子對此亂雅之“鄭聲”亦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也”,這些都是在孔子時代之前的有關“鄭聲亂雅”的文獻記載,孔子時代的“鄭聲亂雅”的情況就更多了,像《左傳》、《樂記》中有很多關于此的記載,所以,“鄭聲亂雅”是由來已久之事,可能會上溯到西周末年??鬃印皭亨嵚暋笨赡軙嵚暤摹啊庇嘘P,但更主要的原因是“鄭聲亂雅”。“鄭聲亂雅”不僅僅是人們審美意識的轉變,更重要的是社會等級倫理秩序的崩潰,孔子“惡鄭聲”主要是惡其毀壞原有上下尊卑有序的社會秩序。所以,從“為邦”的意義上來講,“亂雅”就意味著從政治層面上否定原有的社會制度,打破原有的用樂制度,這是孔子所不能忍受的。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也是“樂壞”的一種表現。
3.惡利口之覆邦家者
何注:“孔曰:‘利口之人,多言少實,茍能悅媚時君,傾覆國家。’”{20}(《論語正義》1985:697)劉寶楠對此釋道“‘多言少實’,是其言不由衷,但務為悅媚而已。”{21}(《論語正義》1985:698)然“利口”者何?《說文》:“利,也。刀和然后利,從刀,和省?!倍巫ⅲ骸罢撸琣屬。引申為利字,利引申為凡利害之利?!眥22}(《說文解字》1998:178)所以,“利”之原意當為鋒利則明矣。而“利口”者則是“疾時利口,多言少實也。”{23}(《論語正義》1985:698)即嘴如利刀、言多實少之人??鬃诱f這句話的時候,可知利口之人覆邦之事亦是早已有之:周幽王聽信婦人之言,費掉申后和太子宜臼,結果引來了申侯的不滿,申侯聯合犬戎,滅了西周,這就是歷史著名的“五胡亂華”事件;楚平王聽信奸臣費無忌之言,殘害忠良伍奢,結果引來其子伍子胥于公元506年的伐楚之戰,差點吞沒楚國,且使楚平王受鞭尸之辱;夫差聽信太宰褐言,沒有殺死越王勾踐,結果二十年后引來滅國之災……像這樣的逆臣誤國之事舉不勝舉。《正義》又引《中論》道:“且利口者,心足以見小數,言足以盡巧辭,給足以應切問,難足以斷俗疑,然而好說而不倦,喋喋如也。夫類族辨物之士者寡,而愚聞不達之人者多,熟知其非乎?此其所以無用而不見廢也,至賤而不見遣也。先王之法,析言破律,亂名改作者殺之;行僻而堅,言偽而辨,記丑而博,順而非澤者亦殺之。為其疑眾惑民,而潰亂至道也。孔子曰:‘巧言亂德’,‘惡似而非者也’。”{24}(《論語正義》1985:698)一個國家因為一些利口之人而傾覆,實在是令人痛恨和惋惜,作為君子的孔子豈能不憎惡此等小人?孔子不但提出了“惡利口之覆家邦者”的言論,而且也實踐了自己的言論,孔子斬少正卯就是其實踐的典范?!妒酚?孔子世家》:“門人曰:‘聞君子禍至不懼,福至不喜。’孔子曰:‘有是言也。不曰“樂其以貴下人乎”?’于是誅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25}《史記》1982:1917),《正義》對此也有經典的評述。{26}
分析完以上“三惡”的具體所指之后,我們可以清晰地發現:孔子將此“三惡”放在一起,并非是隨意之言,而是有一定寓意的。“三惡”所反映的正是當時社會現實的真實寫照:“紫之奪朱也”反映的是“禮崩”的社會現實;“鄭聲之亂雅樂也”反映的是“樂壞”的社會現實;而“禮崩樂壞”之時就很容易給“利口”者以可乘之機,使其蠱民惑眾,傾家覆邦。所以,此三者并非三句毫無相關的獨立的話語,而是聯系緊密、相互影響,共同濃縮為一個嚴密的整體,集中反映了當時“禮崩樂壞”的社會現實。
同時,將此“三惡”與《論語?衛靈公》中的“顏淵問為邦”作比較就可以發現:兩者關系亦甚為密切。
前者提到的“服周之冕”,后者提到“惡紫之奪朱也”,何為“冕”?何注:‘包曰:冕,禮冠。周之禮文而備,取其W纊塞耳,不任視聽?!眥27}(《論語正義》1985:623)也就是“冠周之禮”。而歷史上第一個以紫色之穗為冠之穗者乃魯桓公,此法已經違背了諸侯本應冠“繢q”之穗帶的規定,出現了紫奪朱的不合理現象。孔子認為周之冕華而不奢,彰顯禮法,但是如果在“周冕”之上做手腳,使之不合禮法,孔子當然要惡。
前面提到的“鄭聲”、“放鄭聲”,后者提到“惡鄭聲之亂雅樂也”。當然,孔子沒有說“鄭聲”具體“”在什么地方了,為什么“”,后世對“”的解釋也是頗多。筆者這里不再多談。但可以肯定的是:“”是相對于“和”、相對于“中”而提出的,所謂的“聲”也是相對于“中聲”、“和聲”――雅樂而提出的,正是因為“鄭聲”,所以,孔子要“放鄭聲”,正是因為其驕奢逸,蠱惑人心,以致亂“雅”,所以孔子要“惡鄭聲”。孔子“惡鄭聲”不僅僅因為其“”,更主要的是因為其“亂雅”,兩者是密不可分的。“鄭聲亂雅”主要是其在政治地位上“亂雅”,以邪取正,以下取上。所以,后一句似乎是對前一句的具體解釋。
前面提到“遠佞人”、“佞人殆”,后者提到“惡利口之覆家邦者也”,何為“佞人”?《正義》曰:“……佞人與賢者同,是其能惑人也?!庇衷唬骸啊凇础恕?,二者皆似是而非,故易惑人也。”{28}(《論語正義》1985:625)所以,“佞人”就是“利口”之小人。歷史上“佞人”誤國之事舉不勝舉,只有“遠佞人”,國家方可穩定;只有“惡”利口之人,家邦方可繁興。同時,“佞人”、“利口”之人,在孔子眼中一個共同的形象就是少正卯。我們上面已經提到過此人,孔子之所以斬了少正卯就是因為其是“利口”之“佞人”,孔子深惡這種人。
總之,根據以上分析,筆者個人認為這兩句話有著非常緊密的聯系,似乎應該是放在同一個場合、同一個環境中的兩句話,也就是說,這兩句話也許應該是前后相銜接的兩句話。“顏淵問為邦,子曰:‘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放鄭聲,遠佞人。鄭聲,佞人殆。”之后應該是“惡紫之奪朱也,惡鄭聲之亂雅樂也,惡利口之覆邦家者”,《論語》中兩者之所以出現在不同的篇幅之中,可能是因為后人在整理的時候將其順序打亂了,致使二者分開。孟子是繼孔子之后儒家思想的重要代表人物,其對孔子的思想的理解可謂是最為精辟,對其思想的繼承和發揚可謂是不遺余力,談到對此問題解釋的時候,其言:“孔子曰:‘惡似而非者:惡莠,恐其亂苗也;惡佞,恐其亂義也;惡利口,恐其亂信也;惡鄭聲,恐其亂樂也;惡紫,恐其亂朱也;惡鄉原,恐其亂德也?!臃唇浂岩?。經正,則庶民興;庶民興,斯無邪慝矣。”{29}(《孟子》1980:2780),這段話也可以說明孔子將此“三惡”放在了一起寓意何為?
“三惡”已經存在的社會現象用四個字概括出來就是“禮崩樂壞”,孔子之所以“惡紫之奪朱也,惡鄭聲之亂雅樂也,惡利口之覆邦家者”,其出發點仍是“為邦”。禮樂是興邦建國的重要手段,此舉與《論語?衛靈公》中的“顏淵問為邦”是一個道理,一個出發點,共同的出發點在很大程度上也說明兩者之間的前后銜接的關系。
此外,《論語》之中只有這兩處提到了“鄭聲”,而其它篇則沒有,除去內在的邏輯關系之外,這種奇怪的篇目現象似乎也可以說明兩者之間的前后銜接性。
所以,當我們分析孔子“惡鄭聲之亂雅樂也”的時候,如果深入分析“三惡”的內在聯系及其以上兩者關系,則對此問題的認識將更加深刻。
①李方元.周代宮廷雅樂與鄭聲[J].音樂探索,1991,1.
②劉寶楠.十三經清人注疏•論語正義[M].北京:中華書局,1985,18:622-624.
③劉寶楠.十三經清人注疏•論語正義[M].北京:中華書局,1985,20:697.
④何晏(注)、邢m(疏).十三經注疏•論語注疏[M].北京:中華書局,1980,17:2525.
⑤鄭玄(注)、孔穎達(疏).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M].北京:中華書局,1980,6:1276.
⑥許慎撰、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D].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248.
⑦許慎撰、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D].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651.
⑧{16}{20}劉寶楠.十三經清人注疏•論語正義[M].北京:中華書局,1985,20:697.
⑨⑩{11}{13}{21}{23}{24}劉寶楠.十三經清人注疏•論語正義[M].北京:中華書局,1985,20:698.
{12}韓非(著)、秦惠彬(校點)韓非子[M].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7,11:106.
{14}鄭玄(注)、孔穎達(疏).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M].北京:中華書局,1980,29:1476.
{15}鄭玄(注)、孔穎達(疏).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M].北京:中華書局,1980,29:1477.
{17}錢穆.孔子傳[M].北京:三聯書店,2002:120―122.
{18}王充.論衡[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14:225.
{19}司馬遷.史記[M].北京:中華書局,1982,40:1700.
{22}許慎(撰)、段玉裁(注)[D].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178.
{25}司馬遷.史記[M].北京:中華書局,1982,47:1917.
{26}詳參劉寶楠.十三經清人注疏•論語正義[M].北京:中華書局,1985,18:625.
{27}劉寶楠.十三經清人注疏•論語正義[M].北京:中華書局,1985,18:623.
{28}劉寶楠.十三經清人注疏•論語正義[M].北京:中華書局,1985,18: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