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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春齊師伐我范文1
不過,《吳命》篇還有許多問題是需要我們討論的。整理者認為此文約在魯哀公十三年吳晉爭霸期間,吳王率軍北上到達陳國境內,晉國派使臣與吳交涉,“吳王以關心陳國為借口,反而質問晉國何以派師徒前來。晉使則以指責楚人無道,并轉述周天子告讓之辭與吳臣巧妙周旋,最后終于使吳軍離開陳國”;并認為“其所記不見于典籍,但卻補史籍之缺”。③
筆者認為,楚竹書《吳命》篇的重新編排和部分文字的重新斷句隸定,可知其篇所記并非不見于典籍,此事在《左傳》哀公十年是有記述的。故其時間是魯哀公十年,即公元前485年,其事件是楚國伐陳,吳國出兵救陳?!秴敲返谝徊糠质巧硖庩悋亟绲膮浅蓢钩嫉耐饨粚υ捈稗o令,第二部分是吳國派使臣赴周王室以救陳之事告功于周天子。
一、《吳命》所見吳救陳的目的、歷史背景及其時間
楚竹書《吳命》的綴連排列是需要重新考慮的。盡管《吳命》第6簡中周王提到了“晉”,但那是周王褒揚“吳伯父”連類而及“晉(叔父)”,實際上《吳命》基本上與晉國沒有多大的關系?!秴敲菲袇鞘钩寂c何國使臣對話其實在簡文中是可以找到線索的。從《吳命》第3簡“兩君之弗川心(順),敢不芒(枉)道以告,吳青(請)成于楚” 此句原斷句與個別字隸定與筆者有很大的不同。原來斷句是“兩君之弗川心(順),敢不喪?道(導)以告吳,青(請)成于楚”,但“敢不”后一字明顯是上“艸”下“亾”的“芒”,“芒”在此通“枉”。詳見其后分析???,“吳青(請)成于楚”中的“成”在《左傳》中常見,是“和解”、“和談”、“和議”的意思, 《左傳》隱公元年“公立而求成焉。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始通也?!睏畈洞呵镒髠髯ⅰ吩疲骸俺?,結怨結好也,今言媾和?!保ㄖ腥A書局,1995年,第1冊第18頁)所以這一句是說吳國請求和楚國和解、和談。因此我們可以肯定地說《吳命》雖有許多殘簡,但吳國使臣是在與楚國使臣對話,與晉國毫無關系,不然這一條簡中“兩君之弗川心(順),敢不芒(枉)道以告,吳青(請)成于楚”就沒有著落。意思是吳軍不是專門趕到陳國來向楚國問罪,而是因為吳國與楚國兩君不和順,故繞道來告訴楚國,吳君想請求和楚國和解。
筆者新排列的《吳命》有兩大部分,第一段是吳使臣與楚使臣的對話,這一部分的簡文綴連排列應是第1簡、第3簡、第2簡、第7簡、第9簡前一部分(第9簡前部分為第一段,后半部為第二部分開頭)。第二部分是吳國使臣與周天子之間的君臣對話。這第二部分的排列應是第9簡后一部分、第8簡、第5簡、第4簡、第6簡。筆者根據新綴連排列的簡文重新釋讀如下(除編排外,凡加點部分表示字的隸定或斷句與原釋文斷句有區別): 見拙作《楚竹書〈吳命〉綴連編排考》,待刊。
《吳命》(第3簡背)“……二邑,非疾爿 因(因)安(焉)加之,而慎絕我二邑之好!先人又(有)言曰:“馬醬(將)走,或童(動)之,速(仰)。”(灶)逨(來)告曰:……(原第1簡)“……君之川心(順)之,則君之志也。兩君之弗川心(順),敢不芒(枉)道以告,吳青(請)成于楚。昔上天不中,降禍于我……”(原第3簡)“……孤居保貝(保)系绔(褲)之中,亦唯君是望。君而或言若是,此則社禝(稷)……”(原第2簡)“……古(故)甬(用)吏(使)其三臣,毋敢又(有)辶 辛(親)速(疏)之羽丌(忌)敢告后 刂(候)日?!贝鹪唬骸叭蠓蛉杳诠丫停丫蝗恕保ㄔ?簡)“以(堅)多(移)期,隹(惟)三夫=(大夫)丌(其)辱昏(問)之。今日隹(惟)不母心(敏)既立 卩(蒞)矣,自望日以往必五六日,皆采巾(敝)邑之期也。”
吳走陳。
楚人為不道,不思丌(其)先君之臣事先王,灋(廢)丌(其)貝 童(貢)獻,不共丞(承)王事。我先君盍(闔)[廬]……(原第9簡)……逨(來)先王之福、天子之霝(靈)!孤也,可(何)勞力之又(有)安(焉)?孤也,敢至(致)先王之福、天子之霝(靈)!吳人……於周:“寡君昏(問)左右:(孰)為帀(師)徒踐履陳地,以陳非也(他),先王姑每(母)大巸(姬)之邑!……(原第8簡)……[或]又(有)軒(冕)之賞,或又(有)釜(斧)戉(鉞)之忄 冒(赗),以此前后之猷,不能以牧民,而反志下之相(擠)也。幾(豈)不左才(哉)?敢居我江完(岸),曰:‘余必要攼(干)喪爾社禝(稷),以(廣)東海之表?!觳回ⅲㄆ洌┲校埃ㄙ拢┲芟韧踬保ㄔ?簡)“……壽(州)逨(來)孑 匕吏(使)一介吏(使),新心(親)于桃辶 毛(表)勞亓(其)夫=(大夫),(且)青(請)亓(其)行。刑曰(荊)為不道,胃(謂)余曰:‘女(汝),周之艸月(刖)子……’”(第4簡)“……賽,才(在)皮 攵(波)(濤)之間,咎(舅)生(甥)之邦。聶周孫=(子孫),隹(唯)余口(余)一人所豊(禮)。寧心孚 攵(捊,拋也)憂,亦隹(唯)吳白(伯)父、晉……”(第6簡)
這篇簡文的前半段是吳國使臣與楚王交涉,迫使楚軍答應同意離開陳國,吳軍談判成功就離開了陳國。后半段吳國派使臣向周王告捷。這一事件并非整理者所說的“其所記不見于典籍”,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第7冊,第303頁。而是可以與《左傳》等書遙相呼應的。不過出土的楚竹書比古文獻的記載要更詳細更清楚,這一歷史事件的歷史背景、時間與吳國為陳國出兵的目的都是可以考察的。至于《吳命》整理者在排序和斷句方面存在的其他問題,筆者會在分析時順便提到一些。
1.吳國出兵陳國的目的
《吳命》所記吳國出兵陳國的目的是什么?其篇整理者認為事件的“發生時間約在魯哀公十三年吳晉黃池爭霸期間”,并說:“第一章記述吳王親自率領軍隊北上,到達陳國境內,引起陳國恐慌,晉軍派遣三位大夫作為使臣與吳交涉。吳王以關心陳國為借口,反而質問晉國何以派師徒前來。晉使則以指責楚人無道,并轉述周天子告讓之辭,與吳臣巧妙周旋,最后終于使吳軍離開陳國”。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第7冊,第303頁??梢娫谡碚呖磥?,吳國軍隊北上到達陳國境內,其目的就是為了爭霸。
筆者認為此說是不對的。首先在我們編排的第一部分中,吳國到陳國是與楚軍交鋒,并非晉軍。這一點從第8簡的內容看得比較明顯:“……逨(來)先王之福、天子之霝(靈)!孤也,可(何)勞力之又(有)安(焉)?孤也,敢至(致)先王之福、天子之霝(靈)!吳人於周。寡君昏左右:‘(孰)為帀(師)徒踐履陳地,以陳非也(他),先王姑每(母)大巸(姬)之邑!……’”這是吳國使臣代表吳王出使周王朝的報功之辭。這很明確地說吳國軍隊出兵陳國是為了援助、保衛陳國,因陳國是“先王姑每(母)大巸(姬)之邑”,這把吳國出兵陳國的目的一語道破,因陳國為周先王姻親之國?!肮妹看髱儭痹碚咦x為“姑緐大熙”,并認為是吳國先王“諸樊”之名的全稱,筆者認為不妥。 見拙作《楚竹書〈吳命〉綴連編排考》,待刊。
“先王姑每(母)大巸(姬)”是誰呢?筆者認為這只能是周武王長女、周成王之姐、陳國始封君胡公之妻“大姬”?!蹲髠鳌废骞迥曜赢a曰:“昔虞閼父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笠玻挂栽蠹?,配胡公而封之陳,以備三恪。則我周之自出,至于今是賴。……今陳忘周之大德,蔑我大惠,棄我姻親,介恃楚眾,以憑陵我?!忠卮髴植桓?,而恥大姬,天誘其衷……?!薄蹲髠鳌氛压觋虌雽κ逑蛟唬骸盎?、直柄、虞遂、伯戲,其相胡公大姬,已在齊矣?!睋鲜觥蹲髠鳌芳啊妒酚洝り愯绞兰摇匪f,西周初年周武王封虞舜之后胡公于陳,其妻為周武王長女。因此陳始封君胡公滿于周武王而言為甥,對周成王之后的周王而言則為“姑母”之國。因此,吳國使臣在向周王報功時,要把這次奔赴并救援陳國的軍事行動合理合法,并披上“尊王攘夷”的外衣,就會取得周王的嘉許,從而會抬高吳國在諸侯中的地位,加強政治上的號召力和影響作用,并為下一步取得霸權奠定基礎。團結姬姓兄弟之國,聯合異姓甥舅之國,排斥并孤立異姓諸侯大國,既是周王室的心愿,也是春秋時多位爭霸霸主屢試不爽的靈丹妙藥。
從楚竹書《吳命》可看到,這次吳國出兵救援陳國的對手是楚國不是晉國。
首先,《吳命》第9簡說“楚人為不道,不思丌(其)先君之臣事先王,灋(廢)丌(其)貝 童(貢)獻,不共丞(承)王事。先君盍(闔)[廬]……”,“盍(闔)”字后面的缺字應是“廬”,即吳王夫差的父親闔廬,那就說明《吳命》中吳王是夫差無疑。從這條簡文還可看到,吳軍這次出兵救陳對抗的是楚軍,而且追溯到先君闔廬時代,特別指出那時連年與楚人交戰,其原因并不是為了吳國自己,而是為了周王朝的利益。因為楚人本“臣事”周王,但到了西周晚期及春秋時代,楚國“灋(廢)丌(其)貝 童(貢)獻,不共丞(承)王事”,就是說不再對周王室進獻應該承擔的貢品,也不再繳納、供給賦稅徭役,所以吳先君闔廬才起兵問罪楚國。這種用語也見之于《國語·吳語》中。其文記述吳晉黃池之會后,吳王夫差向周王告功中說:“昔者楚人為不道,不承共王事,以遠我一二兄弟之國。吾先君闔廬不貰不忍,被甲帶劍,挺鈹搢鐸,以與楚昭王毒逐于中原柏舉?!颀R侯壬不鑒于楚。又不承共王命,以遠我一二兄弟之國。夫差不貰不忍,被甲帶劍……天舍其衷,齊師還。夫差豈敢自多,文、武寔舍其衷?!鲇谏?、魯之閒,以徹于兄弟之國。”這與《吳命》中的用語十分相似,反映了正在謀圖霸業的吳王夫差是站在政治的高度來看待并處理這次救援陳國的軍事行為的。為了周王及其甥舅之國的利益出兵救陳,像先君闔廬一樣,討伐“不道,不承共王事,以遠我一二兄弟之國”的楚人,是為了維護周天子的利益;夫差討伐“不承共王命,以遠我一二兄弟之國”的齊人,也是為了捍衛周天子的勢力范圍。這種“尊王攘夷”的言語行為,在春秋歷史的爭霸活動中也屢見不鮮?!蹲髠鳌焚夜哪挲R桓公率領諸侯盟軍討伐楚國,管仲說:“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饼R國征伐楚國目的是為了抑制楚人北上中原,與齊國爭霸權,而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是站在周王室的角度指責楚人:不向周王室繳納貢品,并應對周昭王的死亡負有責任。同樣《吳命》聲稱吳國從吳王夫差時代開始,與楚國多年打仗,是為了周王室的利益:楚人“灋(廢)丌(其)貝 童(貢)獻,不共丞(承)王事”;而這次出兵援陳抗楚的行為,也是為了“尊王攘夷”:“以陳非也(他),先王姑每(母)大巸(姬)之邑!”(簡8)在此吳王打著“尊王攘夷”的旗號,興兵抗楚救陳,其目的很明顯是為了爭霸天下。
其次,《吳命》第一段反映吳楚兩國在陳國的外交對話。這在第3簡中有比較明確的證據。第3簡“兩君之弗川心(順),敢不芒(枉)道以告,吳青(請)成于楚”幾句,筆者認為這是吳國使臣對楚軍的對話。也就是說請求和談的建議是吳軍一方向楚軍提出來的。“兩君之弗川心(順)”表明吳楚兩國不合的事實,所以吳國軍隊“芒(枉)道以告”,是說吳國軍隊這次進入陳國境內是不得已而為之,是繞道來到陳國專門求告楚軍,是向楚軍請求和解的。也就是說,楚軍也已經來到陳國之境了,接著吳國也派兵到陳國,表面上是代表陳國請求和談,實際上是以武力威逼楚軍接受吳國提出的和談建議。需要指出的是,這幾句《吳命》整理者和筆者理解及斷句差別甚大,原斷句是“兩君之弗川心(順),敢不喪?道(導)以告吳,青(請)成于楚”,這樣的感覺就好像是這次事件除了吳、楚,還有晉國。但所說是何意似乎就讓人不甚了了。而筆者斷句為“敢不芒(枉)道以告,吳青(請)成于楚”,可見吳國來到陳國是迫不得已,其目的是達成吳、楚先后離開陳國的協議。這樣一來,不僅吳軍來到陳國的目的明確,而且下文所言陳國與周王室及姬姓吳國的姻親關系、吳對楚國的指責也就前后呼應,有的放矢了。應該說明的是,此句中的“芒”,從“艸”、“亾(亡)聲”,應是“枉”的通假字。 拙作:《楚竹書〈吳命〉綴連編排新考》。
再次,《吳命》第一段反映吳楚兩國的外交對話從第2簡中也有明證。第2簡“孤居保貝(保)系绔(褲)之中,亦唯君是望”,從“孤”一字知道這是某君主之語;而從“居保貝(保)系绔(褲)之中”一語知其比較年輕?!氨X悺弊滞ā氨!?,《說文》“保,養也”;“保系绔(褲)之中”的“?!睘楸D分x?!抖Y記·內則》“國君世子生……保受乃負之”,鄭玄注“保,保母”。“绔”為“褲”之古文,古代褲子系帶中可置幼嬰:《史記·趙世家》云“夫人置兒绔中”。從《吳命》“孤居保貝(保)系绔(褲)之中”的用語來看,盡管此語是夸張之說,但我們可知這位君主年齡很輕甚至很年幼。而從春秋末期這段時間看,既不可能是吳國君主夫差,也不可能是晉侯定公,而只能是楚國君主惠王;其時間也不是原整理者所說在黃池之會之年。
吳晉黃池之會這一年,是魯哀公十三年、晉定公三十年、吳王夫差十四年、楚惠王九年。魯、晉、吳楚各君大致年齡可據《左傳》及《史記》等書推測出來。首先,據《吳命》整理者推測此篇反映吳晉黃池之會的魯哀公十三年,而此年晉定公已即位30年,晉定公不可能還是居于“系绔之中”的君主。而此年是吳王夫差十四年,其實夫差即位初年就開始了報復越國的復仇計劃,表明已很成熟,也不可能太年幼?!妒酚洝翘兰摇吩疲骸巴醴虿钤?,以大夫伯嚭為太宰。習戰射,常以報越為志。二年,吳王悉精兵以伐越,敗之夫椒,報姑蘇也。”到即位14年之時的夫差,也可肯定不會是居于“系绔之中”的君主。那么剩下只有楚國君主了。
在吳王夫差北上爭霸時,這時是楚昭王晚年、楚惠王即位初期。楚昭王在魯哀公六年(前489年)突然去世。這一年,吳國因報舊怨伐陳,楚昭王于其年七月救陳,因突然患病死于城父。楚昭王死前命其弟公子申、公子結繼承王位,皆遭拒絕,其后“則命公子啟(子閭),五辭而后許”(《左傳》哀公六年)。但楚昭王死后,公子啟并未即位楚王,而是“與子西、子期謀,潛師,閉塗,逆越女之子章立之,而后還”(《左傳》哀公六年)。這里稱“越女之子章”,不僅是說楚惠王之母并非楚昭王王后,而且稱“越女”似乎是說年齡也不大。如果說其母年齡不大,其子年齡就不會太大。另外,楚昭王為何舍子而立弟?《左傳》、《史記·楚世家》等文獻并未明言,但筆者認為應與其子年幼有關,《吳命》“孤居保貝(保)系绔(褲)之中”一語應是楚惠王之語,這不僅從前后對話的次序看是楚國使臣代表楚王之語,而且從年齡來看,也應是對楚惠王而言。這一點我們后面會再做些分析的。
2.《吳命》所記吳楚對陣的歷史背景和時間
《吳命》所記吳、楚對陣的時間,其整理者認為“可能為《國語·吳語》的佚篇”,“其所記不見于典籍”,“事件的發生時間約在魯哀公十三年吳、楚黃池爭霸期間”。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第7冊,第303頁。如前所說,這種說法是不對的。大約是整理者看到其文中有“晉”、“吳”的字樣,便懷疑這篇文字與吳晉兩國爭霸有關系,并認為第一段文字是吳晉兩國的爭端而已。其實,《吳命》篇不僅是反映吳軍出兵到陳國的目的,是為了救援陳國抗擊楚軍,而且吳楚對陣的時間和歷史背景并不是像整理者所說的那樣“不見于典籍”,而是在《春秋》及其《左傳》中皆有明確的記載。
《春秋經》哀公十年:“冬,楚公子結帥師伐陳。吳救陳?!薄洞呵铩钒Ч暧浭龀朔リ愐约皡侨司汝惖氖录瑫谷烁械狡婀?。因為魯哀公十年是公元前485年,但就在不久的四年前,即前489年秋七月,吳國討伐陳國,楚昭王親自率領大軍去救援,卻因突患疾病在城父亡故。然而過了四年,卻反過來是楚國派兵討伐陳國,吳國成了救援陳國的“英雄”。原因何在?《左傳》哀公九年作了解釋:
夏,楚人伐陳。陳即吳故也。
陳國在魯哀公九年的三年之前,亦即魯哀公六年(前489年)之前,一直與楚國為盟國,而吳國因“舊怨”討伐陳國,楚國則救援陳國。從吳王夫差二年(魯哀公元年,前494年)到夫差七年(魯哀公六年,前489年)兩次派兵侵略陳國。第一次“吳侵陳”是吳王夫差在夫椒打敗越國之后的魯哀公元年八月?!蹲髠鳌钒Ч暧涊d,早在魯定公四年(前506年)吳王闔閭伐楚時召喚陳懷公隨從盟軍,但陳懷公根據民意未隨從吳國。到魯哀公元年,“及夫差克越,乃修先君之怨。秋八月,吳侵陳,修舊怨也”。第二次“吳伐陳”是在魯哀公六年?!蹲髠鳌钒Ч暝疲骸皡欠リ悾瑥托夼f怨也?!边@次楚昭王率軍救援陳國。
而就在此年楚昭王在城父準備救陳時,突發病去世,之后陳國就來了一個180度的大轉彎,親附吳國。這就引起楚國的氣憤,魯哀公九年和十年(前486-485年)楚國連續兩年出兵討伐陳國。而吳國為了保護臣服國,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不得不出兵救援。
但是陳國為什么轉變態度投靠吳國而疏遠楚國呢,其歷史原因是需要分析的。據《左傳》哀公六年記述,楚昭王為救援陳國親率軍救難,在城父占卜是戰還是退,皆不吉利。楚昭王認為與其拋棄盟友陳國畏敵而逃,還不如與仇敵決一死戰。便先后命其弟公子申子西、公子結子期為儲君,但二人皆不肯受命;不得已又命公子啟子閭為儲君,公子啟推辭五次然后才接受了。將戰前楚昭王突患重病,后在大冥一戰中死于城父。公子啟雖臨危受命為儲君,但楚昭王死后仍不肯即位,立楚昭王之子熊章為王。楚昭王堅決舍子立弟的原因其實與當時楚國面臨的時局有關。《左傳》定公四年(前506年)吳王闔閭率蔡唐盟軍伐楚,柏舉之役五戰五勝,攻占楚國郢都,自此后楚國元氣大傷。楚昭王在前489年救陳之戰前舍子而立弟,也暗示其時局實在復雜不得已而為之。陳國在這種楚國新君即位國內政局不大穩定情況下舍楚而親吳,應是迫于形勢而作出的抉擇。
陳國背楚親吳,導致楚人不滿便出兵伐陳。楚國在公元前486和485年連續兩年討伐陳國?!洞呵铩钒Ч拍暝疲骸跋?,楚人伐陳。”《左傳》哀公九年解釋其因說:“夏,楚人伐陳,陳即吳故也。”這次吳國并未出兵救陳?!洞呵铩钒Ч暝疲骸岸?,楚公子結帥師伐陳。吳救陳?!濒敯Ч觋悋怀懛t得到了吳國的救援。吳國為盟國的利益,同時也是為了霸權事業,不能不出兵救陳。因陳國地處中原,南方吳國要到中原爭霸,陳國不僅是吳國臣服國;而且也是吳國的一條交通要道和據點,具有很重要的戰略地位。 這一點與鄭國相似,鄭國是晉楚兩國在中原爭霸中具有有利的地理優勢,晉楚兩國為爭霸對鄭國都顯示勢在必得。關于這一點清人顧棟高有很好地論述:“蓋滎陽、成皋自古戰爭地,南北有事,鄭先被兵,地勢然也?!瓌t鄭之虎牢,豈非得之以興,失之以亡者哉?!币娛现洞呵锎笫卤怼返?冊,中華書局,1993年,第536頁。《左傳》哀公十年對這次吳國的救援行動有比較詳細地說明:
冬,楚子期伐陳,吳延州來季子救陳,謂子期曰:“二君不務德,而力爭諸侯,民何罪焉?我請退,以為子名,務德而安民?!蹦诉€。
這次楚伐陳、吳救陳的吳楚在陳國的軍事對抗局勢是以喜劇形式結束的?!蹲髠鳌钒Ч暧涊d吳救陳的主帥延州來季子以巧妙的外交辭令把兩國出兵的責任歸之于兩國君主,提出了先行撤軍的建議,并把美名送給楚國主帥子期,平息了這場一觸即發的戰爭。
筆者認為《左傳》哀公十年所記這次“吳救陳”的記述與楚簡《吳命》基本上是相同的。這一年是魯哀公十年,吳王夫差十一年,楚惠王四年,也就是公元前485年。
(1)據《左傳》記載,楚軍伐陳到達陳國境內,“吳延州來季子救陳”也率軍到了陳國,吳國主帥認為“二君不務德”,首先提出退兵的請求,先行離開陳國。而《吳命》中也是吳方首先提出和談的請求:“兩君之弗川心(順),敢不芒(枉)道以告,吳青(請)成于楚。”也是首先離開了陳國:“吳走陳?!薄蹲髠鳌钒Ч晁泤菄鲙浹又輥砑咀诱f“我請退”,接著吳“乃還”與上博楚竹書《吳命》的“吳走陳”是十分吻合的,都是說吳國軍隊是先行撤離的?!蹲髠鳌放c《吳命》用詞雖有不同,但所寫結果是完全一致的。
(2)楚竹書《吳命》第一段是兩國使臣的對話,但除了吳國外,另一方因竹簡文字殘缺是不清楚的。但從第三段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出第一段的吳國大臣與另一方的對話應是楚國。因為,《吳命》第9簡“楚人為不道,不思丌(其)先君之臣事先王,灋(廢)丌(其)貝 童(貢)獻,不共丞(承)王事”,明顯是對楚人的指責?!秴敲返?簡“敢居我江完(岸),曰:‘余必要攼(干)喪爾社禝(稷),以(廣)東海之表’”,這幾句是寫吳國闔閭時代與楚國交戰時,楚國曾經向長江下游擴張,已經居住在了吳國境界的江岸邊,且口吐狂言:一定要進攻并吞并你們吳國的社稷,一直到東海沿岸!這種情況的發生和所吐狂言,也只能是春秋時代與吳國連年交戰的楚國。
(3)《吳命》第4簡不僅直接寫到了楚國:“刑曰(荊)為不道,胃(謂)余曰:“女(汝),周之艸月子……”?!爸苤H月子”的“艸月”,如前面筆者在重新隸定《吳命》的釋文腳注所說,此字從“艸”、“月”聲,應是“刖”字的通假字?!墩f文》、《廣雅·釋詁一》等字書皆說:“刖,絕也?!薄爸苤H月子”就等于說吳國是周王室的絕棄之子。而且從此簡前半段比較簡略的文字中,我們仍能隱約地感到就是對這次吳國出兵救援陳國,并請楚軍離開陳國的情況?!啊瓑郏ㄖ荩┻F(來)孑 匕吏(使)一介吏(使),新心(親)于桃辶 毛(表)勞亓(其)夫=(大夫),(且)青(請)亓(其)行。”這實際上就是寫第一段吳國使臣與楚國主帥對話的核心內容:吳國使臣要求楚國離開的那一史實。
(4)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從《吳命》第8簡“吳人於周。寡君昏左右:‘(孰)為帀(師)徒踐履陳地,以陳非也(他),先王姑每(母)大巸(姬)之邑’”看,把這次吳國出師救陳的目的寫得很清楚。吳人“為師徒踐履陳地”,不是要侵伐陳國,而是要保衛、救助陳國,因為不是其他的國家,是“先王姑母大姬之邑”。遍查春秋歷史,吳國到陳國且是為了救助陳國,也只有《左傳》哀公十年所記“吳延州來季子救陳”這一次。所以《吳命》所記年代只有魯哀公十年亦即公元前485年可以對應了。
3.吳救陳軍事行動中吳國主帥的問題
《左傳》哀公十年明確說前485年救陳的吳軍主帥是延州來季子:“冬,楚子期伐陳,吳延州來季子救陳……?!倍蓬A注:“季子,吳王壽夢少子也。壽夢以襄十二年卒,至今七十七歲。壽夢卒,季子已能讓國,年當十五六,至今蓋九十余?!卑炊蓬A所說,吳軍這次主帥就是吳國先王壽夢的少子季札,但季札在壽夢去世時就是按年齡十五六計,到前485年也有90多歲,以90多歲的高齡率軍救陳,似乎是不可思議的事。所以楊伯峻據孔穎達引孫毓之說,認為:“此延州來季子未必即季札本人,以近百歲老翁帥師,恐情理所難,或其子孫,仍受延、州來之封,故仍其稱乎?!?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修訂本)第4冊,中華書局,1990年,第1656頁。孫毓、楊伯峻的說法應是對的,楚竹書《吳命》為此說提供了新資料。
《吳命》第4簡說:“……壽(州)逨(來)孑 匕吏(使)一介吏(使),新心(親)于桃辶 毛(表)勞亓(其)夫=(大夫),(且)青(請)亓(其)行?!边@一簡“壽逨”中“逨”通“來”,“壽”字筆者認為是《左傳》哀公十年“延州來”之“州”的通假。“壽”古音禪母幽部,“州”在照母幽部,二字音近可通。 拙作:《楚竹書〈吳命〉綴連編排新考》。故《吳命》第4簡“壽逨”就是《左傳》哀公十年“延州來”中的“州來”,“壽(州)逨(來)”之前的字已殘,“壽”前可能是“延”字。
吳“延州來季子”除了見之于《左傳》哀公十年外,還見于《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與昭公二十七年?!蹲髠鳌废骞荒辏骸摆w文子問焉,曰:‘延州來季子其果立乎?……?!薄蹲髠鳌氛压吣辏骸笆寡又輥砑咀悠赣谏蠂?。”杜預注《左傳》昭公二十七云:“季子本封延陵,后復封州來,故曰延州來。”孔穎達疏《左傳》襄公三十一年亦云:“蓋并食二邑,故連言之?!倍蓬A與孔穎達的說法是對的,這種現象在西周金文中也是存在的。周代受封土地后加“氏”的現象確實是存在的。 攸比鼎或稱為“從鼎”、“攸從鼎”等。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殷周金文集成》第5冊第2818號,中華書局,1985年。
至于第4簡“壽逨”后的“孑 匕”字,原整理者釋“孤”,筆者已在前面對全文重新釋讀隸定中在此字注釋下曾指出讀“孤”是不對的。此字右旁是“匕”而不是“瓜”,與第8簡中“孤”的寫法也是不同的。“壽逨”是吳國這次出征主帥的氏,“孑 匕”是他的名。此字雖不認識,但與季札之名“札”似乎并無關系。以此看來,孫毓、楊伯峻等說《左傳》哀公十年中救陳的吳國主帥“延州來季子”是季札的后人,承襲了其延、州來之地的氏稱是對的。從這些情況看,出土的楚竹書《吳命》與《左傳》哀公十年所記事件基本是一致的。
二、“不戰而屈人之兵”——吳救陳之役的戰略意義
關于前485年楚伐陳、吳救陳事件,因為楚竹書《吳命》所記更為詳細,所以《吳命》與《左傳》哀公十年不僅是上面所述表面上的相同,而且新出土的《吳命》為我們提供了這一事件的更多資料和信息。特別要指出的是,盡管這一事件在《左傳》等文獻中早有較為簡單的記載,但據筆者所見,過去并未見學者對這一事件的歷史背景及歷史意義進行分析,因此我認為有必要結合《吳命》的新資料作些較為深入的探討。
1.吳楚使臣對話分類及其吳楚撤軍時間的約定
關于前485年楚伐陳、吳救陳事件,《左傳》哀公十年所記是比較簡單的,吳國的主帥一番為民不愿交兵的高姿態表態之后,就主動撤軍了。其余信息就不清楚了。但楚簡《吳命》卻記載了兩國主帥或使臣之間的大量對話,使我們了解了更多的信息,也使我們知曉事情并不像《左傳》所說那么簡單。
為了更好地了解吳楚對話的內容,我們有必要把第一段雙方對話過程簡單做些區分。
楚方:“……二邑,非疾爿 因(因)安(焉)加之,而慎絕我二邑之好!先人又(有)言曰:‘馬醬(將)走,或童(動)之,速(仰)?!ㄔ睿┻F(來)告曰:……(原第1簡)
吳方:“……君之川心(順)之,則君之志也。兩君之弗川心(順),敢不芒(枉)道以告,吳青(請)成于楚。昔上天不中,降禍于我……”(原第3簡)
楚方:“……孤居保貝(保)系绔(褲)之中,亦唯君是望。君而或言若是,此則社禝(稷)……”(原第2簡)
吳方:“……古(故)甬(用)吏(使)其三臣,毋敢又(有)辶 辛(親)速(疏)之羽丌(忌),敢告后 刂(候)日?!?/p>
楚方:答曰:“三大夫辱命于寡君之仆,寡君一人……”(原第7簡)“以(堅)多(移)期,隹(惟)三夫=(大夫)丌(其)辱昏(問)之。今日隹(惟)不母心(敏)既立 卩(蒞)矣,自望日以往必五六日,皆采巾(敝)邑之期也?!保ㄔ?簡前半)
從《吳命》第一段的對話我們可以看到,除了雙方的外交辭令外,吳方在第3簡中提出了“吳青(請)成于楚”的和談議案,并指出吳軍是繞道相告的,暗含吳軍不是專門來救援陳國與楚為敵的。楚方使臣在第2簡中則以其君的口吻同意了,此簡“此則社禝(稷)……”雖有殘缺,但可能是“之福也”一類的用語。吳方使臣在第7簡中所說“敢告后 刂(候)日”是最關鍵的用語,是要求楚國主帥確定撤離陳國的日期?!昂?刂”字從“刀(刂)”“后”聲,匣母侯部,在此與同為匣母侯部的“候”為通假字,“(候)日”為“伺望時日”之義。 許慎:《說文解字》人部:“候,伺望也?!贝司湟鉃椤案覇柲芨嬖V我們撤離陳國的日期嗎”。所說“毋敢又(有)辶 辛(親)速(疏)之羽丌(忌)”,是說吳國就不敢有親近陳國或疏遠楚國的忌諱。楚方在第7簡的后一句和第9簡的前半段中認真回答了吳國使臣的咄咄逼人問話,確定從望日(十五日)以后的五六日以內,皆是楚國要從陳國撤離的日期。特別是“以(堅)多(移)期”一句很重要,而過去整理者讀為“以賢多忌”,其義就難以明了。筆者認為“”上部為聲符,下部為形符,上部“臣 殳”為聲符, “臣 殳”與“臤”蓋為異體, 《說文解字》“臤”部“豎”字下引籀文“豎”作“”,并云“,籀文豎,從殳”。初以“臣”為聲, 《說文解字》“臤”部云:“臤,堅也。從又,臣聲。”《說文解字》“豎”字下引籀文“豎”作“”,可見“臤”、“臣 殳”異體,皆以“臣”為聲。從“臤”得聲的“緊”古文獻可作“糹 臣”、“堅”、“賢”、“臤”(見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118頁“緊”下注),可證。可以讀為“堅(堅)”,是確定、肯定的意思; 《爾雅·釋詁下》:“堅,固也。”王聘珍《大戴禮記解詁·虞戴德》“堅物”注云:“堅,定也?!薄端貑枴じ怪姓摗贰捌錃饧奔矆詣拧保醣⒃疲骸皥?,定也,固也?!薄岸唷笨梢宰x為“移”(“移”字以“多”為聲符),其義則是要楚軍確定從陳國移軍的日期。與上下文的意思就完全合轍了。
從此我們可看到,關于前485年吳楚雙方在陳國的軍事行動,楚簡《吳命》提供的資料要遠比《左傳》哀公十年豐富?!皡亲哧悺彪m也說明吳方先行離開了,但吳方在離開之前要求楚軍必須確定離開的日期;楚軍不得不明確地說撤離陳國在望日之后的五六天之內??梢妳擒姷某冯x并非《左傳》哀公十年所言那樣簡單地一走了事!而是表現了吳方主帥的強硬態度。這是《左傳》哀公十年所沒有的。
需要說明的是,從楚方使臣對話中,第7簡稱“寡君之仆”、“寡君一人”,明顯可見是以楚使臣的身份說話;但在第2簡中又說“孤居保貝(保)系绔(褲)之中”,又似乎是以楚君的身份說話。但這次楚國討伐陳國的軍事行動中,楚君并未親自率軍。對此現象如何解釋?筆者認為,使臣在對話中可以兼有兩種身份,《左傳》中也有這種使臣一方面可以代表君主說話,又可以完全以使臣自己身份發言。《左傳》僖公四年載楚使臣屈完與齊使臣管仲對話說:
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楚。楚子使與師言曰:“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對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對曰:“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給?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薄R侯陳諸侯師之,與屈完乘而觀之。齊侯曰:“豈不谷是為,先君之好是繼。與不谷同好,如何?”對曰:“君惠徼福于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愿也。”……
從上文可見,楚國使臣屈完所說的“寡人處南?!迸c齊國使臣管仲所說“寡人是徵”、“ 寡人是問”句中“寡人”是指楚君與齊君,可見使臣是可以以君主身份講話的。但下文楚國使臣所說“寡君之罪也”、“辱收寡君,寡君之愿也”,又是使臣以自己的身份講話。這樣我們也就明白春秋時使臣在對話中,其身份可以是雙重性的:有時是代表君主,有時又僅代表自己。 再看楚竹書《吳命》中第一段中的對話,也存在這種使臣隨意變換身份的現象。第7簡“寡君之仆”、“寡君一人”是以楚國使臣的身份說話,在第2簡中說“孤居(保)系绔(褲)之中”則是楚國使臣以自己楚君的身份講話。
2.前485年吳軍主動撤兵的原因
公元前485年吳軍主帥約楚軍一同撤離,并首先從陳國主動撤軍的事實,在《左傳》哀公十年和新出土楚竹書《吳命》的記述是相同的。但所記述過程、細節不盡相同。在《左傳》哀公十年中,吳軍主帥延州來季子把吳楚兩國軍隊在陳國遭遇的責任歸之于兩國君主,然后以“務德而安民”的高調首先撤離了。不過在《吳命》中,吳方的態度似乎比較強硬,要求在自己撤離之后,楚軍要承諾在一個限定的時間撤離。而且在第三段吳王對這一事件的評論并派使臣向周王的報告中,對楚國都是指責、批判的口吻。而且從《吳命》中我們還可看出,吳軍的撤離,并不是《左傳》哀公十年所說是吳軍主帥延州來季子的個人行為,而是吳國君臣統一的認識。這樣我們就需要探討一個似乎難以理解的問題:吳國當時實力強大,以至于與長期稱霸的晉國要爭霸并一決高低,但為何在陳國面對楚軍卻主動提出撤離的主張呢?
筆者認為,吳國派軍救援陳國以及主動從陳國撤軍,都是為吳國爭霸的目的服務的。
前485年,即魯哀公十年,楚惠王派軍伐陳,吳王夫差派兵救陳,正是吳國國勢鼎盛并著手建立霸主地位之際。而就在此時,齊國授人以柄。《左傳》哀公十年載,前485年春,“齊人弒悼公,赴于師。吳子三日哭于軍門之外”??梢婟R人弒君事件使吳王夫差義憤填膺,立即約魯、邾、郯等國討伐齊國。但這次吳國出師不利,“徐承帥舟師,將自海入齊。齊人敗之,吳師乃還”。但吳國并沒有死心,《左傳》哀公十年載,此年秋“吳子使來復儆師”。這就是吳王派人到魯國告知為來年征伐齊國作準備。
對前485年齊國發生的弒君事件,當時另一個力爭霸主地位的晉國也馬上嗅到其中的政治作用,立即出兵向齊國興師問罪?!蹲髠鳌钒Ч贻d,“夏趙鞅帥師伐齊”。這是因為在吳、晉兩國君主看來,這種違背周禮、犯上作亂的弒君行為,在當時諸侯君主中影響極大,出兵向亂臣賊子問罪肯定能提高自己在諸侯之間的政治地位,可為爭霸活動增加相當分量的政治籌碼。這應即有實力爭霸的吳晉兩國爭先恐后伐齊的原因。
但就在吳國繼續準備伐齊的時候,另外一件令吳國煩心的事發生了。這就是楚軍從公元前486夏到485年冬連續兩次征伐吳人盟國陳國?!蹲髠鳌钒Ч拍贻d,“夏,楚人伐陳。陳即吳故也”。《春秋》哀公十年載,“冬,公子結帥師伐陳”。前485年吳國首次征齊失敗,為了爭霸,這樣的大好事又不能讓晉人獨占;但齊國這樣的大國又不可等閑視之,應予全力去對付。同時,楚國討伐已親附吳國的陳國這件事又不能不管。對此事不管,不僅會傷了與陳國的友好關系,也會使更多臣服吳國的小國寒心,也同樣會影響吳王夫差的稱霸事業。
在這種兩難選擇中,于是就出現了《左傳》哀公十年“吳延州來季子救陳”以及新出楚簡《吳命》所載事件,吳國派大軍壓境,卻又以高姿態撤軍,限定時日迫使楚軍撤離陳國。這樣做真是一箭三雕!結果不僅援助了臣服自己陳國,為日后爭霸獲得了政治籌碼;同時也為集中力量伐齊贏得了時間和精力。而且完成這樣的大好事吳國還不需費一兵一卒,實現了所謂“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孫子·謀攻》)的戰略目標!
3.吳國外交“屈人之兵”的戰略意義
公元前485年吳楚兩軍在陳國對陣,《左傳》哀公十年與楚簡《吳命》從不同角度描寫了這場吳人通過外交策略主動撤軍,從而達到迫使楚軍撤離陳境的目的。
前已說過,《左傳》哀公十年與《吳命》對這次事件的描寫是大同而小異。《左傳》哀公十年吳延州來季子在撤離陳國前對楚子期說:“二君不務德,而力爭諸侯,民何罪焉?我請退,以為子名,務德而安民?!眳擒娭鲙洶堰@次兩軍對陣的責任歸于兩國國君,并把“務德而安民”的桂冠送給楚軍主帥子期,接著就主動撤離了。楚簡《吳命》第3簡所說“兩君之弗川心(順),敢不芒(枉)道以告,吳青(請)成于楚”,“兩君之弗川心(順)”似乎對兩君也有所指責,與《左傳》哀公十年“二君不務德,而力爭諸侯”的說法也比較接近。《吳命》所記吳方不僅“青(請)成于楚”,主動與楚和解;而且也有“吳走陳”的實際行動。首先離開陳國而且用的是“走”——我們知道古漢語中“走”是“跑”的意思,這就是說吳軍是跑著撤離的,此蓋即《左傳》哀公十年吳延州來季子對楚子期所說的“我請退,以為子名”,跑離陳國會讓人感覺是因畏敵如虎而逃離的,給對方一個很大的面子。
但是也要看到,楚簡《吳命》與《左傳》哀公十年也有一些不同處。主要不同是《吳命》不只是一味的柔順退讓,而是柔中帶剛,要求楚軍給一個撤退的期限:“敢告后 刂(候)日”(《吳命》第7簡)。楚方不得不說“自望日以往必五六日,皆采巾(敝)邑之期也”(第9簡)。這些言辭不見于《左傳》哀公十年,但筆者認為這是吳軍撤兵的前提條件,也是必不可少的。隨后楚軍也就在限定的日期內撤離了陳國,而吳國救陳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但如果站在楚軍方面看,為什么楚方會不打折扣地同意吳軍的和談協議呢?這就要從這時吳楚雙方的強弱之勢來分析。吳國從前538年馀祭時代起,與楚國斷斷續續地打了50多年的仗。到了吳王闔閭時代,吳楚強弱形勢才發生了根本性的轉折。《左傳》定公四年、《國語·楚語下》均記載說,前506年吳王闔閭聯合蔡、唐兩國,在柏舉大敗楚軍。吳軍乘勝追擊,五戰五捷,直達楚國郢都。楚國從此元氣大傷,一蹶不振。
而另一方面吳國這時則正處在爭霸的強勢狀態。《左傳》哀公元年與《國語·吳語》與《越語上》記載,前494年吳王夫差為父報仇,在夫椒大敗越國,越王勾踐通過吳太宰嚭求和,臣服吳國,極盡奴顏婢膝之能事。此后吳國為建立霸權不斷北上征討諸侯小國。《左傳》哀公元年載,其年八月吳國因與陳國舊怨而討伐陳國?!蹲髠鳌钒Ч贻d,前493年吳軍借入蔡納聘之機,不斷派軍進駐蔡國,蔡國不得不遷都于州來?!蹲髠鳌钒Ч吣辏ㄇ?88年)載,吳繼續北上,宋、魯臣服吳國,宋獻禮百牢;魯以獻百牢不合周禮力拒,但在吳人堅持要求下還是貢納百牢了事。《左傳》哀公八年(前487年)載,魯國討伐臣服吳的邾國,吳討伐魯國,攻克武城、東陽,魯與吳結盟才罷兵。到這時,地處中原的汝水流域的蔡國、潁水中游的陳國、睢水流域的宋國、洙泗流域的魯邾等國均已臣服吳國。這時吳北上爭霸,可以說是所向披靡。
十年春齊師伐我范文2
為討論方便起見,先將器銘錄下:
酓(熊)盤:楚王酓(熊)作持盥盤(圖一)。
酓(熊)匜:楚王酓(熊)作持(圖二)。
“救秦戎”鬲(豆、方座簋同):唯弍日,王命競之定救秦戎,大有于洛之戎,用作尊彝(圖三)。
一、競之定
《試釋》已將1973年湖北當陽季家湖出土“救秦戎”鐘與上述鬲(豆、方座簋)銘聯系起來,指出當為同一事件,這是十分正確的。案,鐘銘曰:
秦王卑命競坪王之定救秦戎
兩者對勘,可知鐘銘的“競坪王”就是鬲(豆、方座簋)銘的“競”,“競坪王”簡稱為“競”。
李零先生在《楚景平王與古多字謚——重讀“秦王卑命”鐘銘文》(《傳統文化與現代化》1996年6期)一文中最先將“競坪王”讀為“景平王”,即楚平王,“景平”和“平”都是謚號。我們知道,周代的謚號往往多至二三個字,而且還經常簡稱為其中的一個字,如周貞定王亦稱為“定王”或“貞王”等。楚王中也有二字謚號者,如楚考烈王,亦曰“楚考”或“烈王”;楚頃襄王,亦曰“頃王”或“襄王”。在出土文獻中楚聲王又稱“圣桓王”,楚惠王又稱“獻惠王”。所以楚平王之稱為“景平王”或曰“景”,都是毫不足怪的。
楚國有“競”氏,我以前推測就是文獻中的“竟”氏或“景”氏,后來李零先生《“三閭大夫”考》(《文史》2001年第1輯)斷為“景”氏,是從楚平王的謚號得姓。去年出版的《上海博物館藏楚竹書(六)》中有《競公瘧》篇,“競公”乃篇中的“齊競公”,即“齊景公”;同書《平王問鄭壽》、《平王與王子木》兩篇也見“競坪王”,無疑可讀為“景平王”。這可以佐證李先生的卓識。
《試釋》已指出“競坪王”還見于葛陵楚簡,看來作為謚號字的“景”在出土文獻中毫無例外讀作“競”。現在周代謚法用字部分保存在《逸周書》的《謚法》篇中,其中“景”字有三說,一說:“由義而濟曰景”。二說:“布義(一作德)而剛曰景”,陳逢衡注云:“《春秋考異郵》曰:‘景者強也。’”三說:“耆意大慮曰景”,孔晁注云:“耆,強也?!保ㄒ姟兑葜軙鴧R校集注》705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
案,黃錫全等先生曾將“競坪王”解釋為“武力強大或強盛的楚平王”(《“救秦戎”鐘銘文新解》,《江漢考古》1992年1期),雖不準確,但“競”字確可訓作強勁之“強”,兩字古音也相近?!吨u法》篇中的后兩說的“景”可能都是“競”之假借。先秦考古資料中迄今未見“景”氏,一律寫作“競”,而漢代人名中卻只見“景”氏,而不見“競”氏。至于《史記》、《戰國策》所記戰國時楚人“景差”、“景舍”等作“景”字,疑為西漢時的改寫。因此,我們認為謚法用字中原本應有“競”字,后與“景”混而為一了。楚國的“競”氏由楚競平王而來,以謚為姓,似可不必改讀為“景”。至于“競平王之定”,應該如董珊先生《出土文獻所見“以謚為族”的楚王族》中所說,是楚平王之后裔。現在新出銅器中的“競之定”與他應是同一人。
二、洛之戎
“救秦戎”鐘銘“秦王卑命競坪王之定救秦戎”中的“秦戎”,前人或以為指秦兵,或以為是秦國的蔑稱。現在從新出鬲等器中“王命競之定救秦戎,大有(功)于洛之戎”之語分析,“秦戎”應指秦地之戎。“”字,《試釋》或以為可讀為“功”,則“大有功于洛之戎”與“救秦戎”攸關。案此說可從,“救秦戎”的結果是“大有功于洛之戎”,這要聯系西周以迄春秋戰國時期秦、晉、楚等強國與戎人的關系來闡明。
戎與西周政治相始終,《史記·匈奴列傳》云:“武王伐紂而營雒邑,復居于酆鄗,放逐戎夷涇、洛之北,以時入貢,命曰荒服?!敝链呵镏腥~,“秦穆公得由余,西戎八國服于秦,故自隴以西有緜諸、緄戎、翟、之戎,岐、梁山、涇、漆之北有義渠、大荔、烏氏、胊衍之戎。”涇洛之間是西周以來諸戎人長期盤踞之地。值得指出的是,“洛之戎”的“洛”應即虢季子白盤“搏伐玁狁,于洛之陽”之“洛”(王國維《鬼方昆夷玁狁考》“洛陽”下注云:“此雍州浸之洛,非豫州之伊雒。”),指今陜西的北洛河,而非河南洛河。案,今河南洛河古名“雒水”。周公營雒邑在雒水之北,戰國時改稱“雒陽”。至三國魏時,改“雒”為“洛”,遂稱“洛水”、“洛陽”。因此,“洛之戎”是“涇洛之戎”而非“伊雒之戎”。
春秋中晚期以后戎人處與秦、晉、楚之間,不斷被兼并,諸戎人依違于強國之間以謀生存,而列強也借助戎人的力量以圖爭霸。晉興姜戎敗秦師于殽、率陰戎伐周,以及晉、楚爭奪陸渾之戎等,都是顯例。1957年信陽長臺關一號楚墓所出“荊歷鐘”有“晉人救戎于楚境”之銘,也反映了晉楚爭戎的史實。
《后漢書·西羌傳》有幾段話概括了春秋戰國時戎人與諸強國的關系:
晉文公(前636—前628)欲修霸業,乃賂戎狄通道,以匡王室。秦穆公(前659—前621)得戎人由余,遂霸西戎,開地千里。及晉悼公(前572—前558),又使魏絳和諸戎(前562),復修霸業。是時,楚、晉強盛,威服諸戎,陸渾、伊、洛、陰戎事晉,而蠻氏從楚。后陸渾叛晉(前525),晉令荀吳滅之。后四十四年(前481),楚執蠻氏而盡囚其人。是時義渠、大荔最強,筑城數十,皆自稱王。
至周貞王八年(前461),秦厲公分滅大荔,取其地。趙亦滅代戎,即北戎也。韓、魏復共稍并伊、洛、陰戎,滅之。其遺脫者皆逃走,西逾汧、隴。自是中國無戎寇,唯余義渠種焉。
至貞王二十五年(前444),秦伐義渠,虜其王。后十四年(前430),義渠侵秦至渭陰。后百許年(前335),義渠敗秦師于洛。后四年(前331),義渠國亂,秦惠王遣庶長操將兵定之,(前327)義渠遂臣于秦。后八年(前319),秦伐義渠,取郁郅。后二年,義渠敗秦師于李伯。明年,秦伐義渠,取徒涇二十五城。及昭王立,義渠王朝秦,遂與昭王母宣太后通,生二子。
至王赧四十三年(前272),宣太后誘殺義渠王于甘泉宮,因起兵滅之,始置隴西、北地、上郡焉。(案,《后漢書·西羌傳》所記事件有些不見于《史記》,其年代的推排與《史記》也有不合處。)
春戰之際涇洛戎人以義渠與大荔為最強,對秦構成的威脅也最大。晉秦殽之戰后,晉國發動的戰役多與依附于晉的姜戎等聯合從事,但是到秦哀公(前536——前501)時,“晉公室卑而六卿強,欲內相公,是以久秦晉不相攻”(《史記·秦本紀》)?!熬惹厝帧钡钠鹨驊浅伺c涇洛戎人的聯合。
鬲銘的“王命競之定”中的“王”與鐘銘中的王是同一人,應該不是“秦王”而是楚王,很可能就是盤、匜銘中的“楚王酓(熊)”。因此,《試釋》指出鐘銘中的“秦”字當屬上讀,銜接已佚闕的鐘銘,可從。既然不是“秦王”之“命”,那么“競之定”或“競平王之定”就不是楚人之入秦為臣者可受秦王之命,而是楚人奉楚王之命出兵救秦戎。
據《史記·秦本紀》、《六國年表》及上引《后漢書·西羌傳》等史料比勘,戰國時期大荔、義渠與秦國交兵主要有如下事件:
一、厲共公十六年(前461),以兵二萬伐大荔,取其王城。(《表》作“伐大荔,補龐戲城”;《傳》作“秦厲公分滅大荔,取其地?!保?/p>
二、厲共公三十三年(前444),伐義渠,虜其王。(《紀》、《表》、《傳》同)
三、躁公十三年(前430),義渠來伐,至渭南。(《表》作“義渠伐秦,侵至渭陽”;《傳》作“義渠侵秦,至渭陰?!保?/p>
四、惠文王三年(前335),義渠敗秦師于洛。(見《傳》,《紀》、《表》無)
五、惠文王七年(前331),義渠內亂,庶長操將兵定之。(見《表》、《傳》,《紀》無)
[惠文王十一年(前327),縣義渠(見《紀》)。義渠君為臣。(《紀》、《表》同,《傳》作“義渠遂臣于秦”)]
六、惠文王后二年(前319),秦伐義渠,取郁郅。(見《傳》,《紀》、《表》無)
七、惠文王后七年(前318),義渠敗秦師于李伯。(見《傳》,《紀》、《表》無。案,此事首載《戰國策·秦策二》“義渠君之魏章”,作“大敗秦人于李帛之下”;《史記·張儀傳》附《犀首傳》“李帛”作“李伯”,《西羌傳》因之?!肚夭摺放c《犀首傳》則記五國伐秦后義渠君起兵襲秦,而《秦本紀》云“韓、趙、魏、燕、齊帥匈奴共攻秦”,則作“匈奴”。)
八、惠文王后十年(前315),秦伐取義渠二十五城。(見《紀》;《表》系于十一年,作“侵義渠,得二十五城”;《傳》作“秦伐義渠,取徒涇二十五城?!保?/p>
九、武王元年(前310),伐義渠。(見《紀》,《表》、《傳》無)
十、昭王三十五年(前272),滅義渠。(見《傳》,《紀》、《表》無)
據《試釋》研究,這批新出銅器群的年代應介乎春秋晚期與戰國早期。這些事件中二、三可與“救秦戎”事比勘,值得推敲。
案,秦厲共公三十三年(前444)當楚惠王四十五年,秦伐義渠,虜其王。秦躁公十三年(前430)當楚簡王二年,義渠伐秦至渭南(即渭陰,一作渭陽),則是報前此秦虜義渠王之仇。細繹史文,此次攻秦戎人并未取勝,或反為秦國所困,楚人出兵救援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洛水南流入渭,楚國出師當經丹水上溯而攻至渭洛流域。銘文的“洛之戎”,可能即義渠戎人,指的就是“秦戎”。此次戰役的具體時間,據鬲等器銘中紀時為“唯二日”,“二日”應讀為“二之日”,即夏歷十二月,當楚之三月。
另外,對比“救秦戎”諸器,鐘銘的“卑命”一詞相當于鬲等器中的“命”?!氨啊弊峙c“辟”、“譬”古音皆屬支部幫系字,文獻中有相通之例,如《國語·齊語》辟耳(山名),《管子·小匡》、《史記·齊太公世家》、《封禪書》等“辟”皆作“卑”。《老子》“譬道之在天下”,馬王堆帛書乙本“譬”作“卑”,是其證?!氨懊笨勺x為“辟命”,有任命、委命之意?;蚩勺x為“譬命”,《管子·輕重乙》“辟之以號令”,辟通譬,《說文》:“譬,諭也?!薄捌┟眲t有諭令、明令之意。順便說一下,“卑”、“畀”古韻不同部,也不見相通之例,故銘文“卑命”不應讀為“畀命”。
三、酓(熊)
這批銅器非考古發掘品,但據《試釋》介紹為“同坑所出”,從器物組合情況看,器主應屬諸侯王一級的人物,應即盤、匜銘中的“楚王酓(熊)”。
既然“競之定”(即“競平王之定”)是楚平王族人,則“楚王酓(熊)”則不能早于平王。
《試釋》已指出,“”作為人名也見于包山楚簡。案,古人常見名“休”者,如在古璽印中就多見。值得注意的是,現存這些帶“休”名的璽印,如“夜休”、“梁休”、“童休”、“馬師休”、“長休”、“吳休”等(見小林斗盦《中國璽印類編》,另外西周銅器中還有休盤),都非楚系文字印?!稄V韻》尤韻下收有“恘”字,訓為“戾”,恐與銘文“”非一字?!啊弊謴男模赡苁钱斪餍菝乐靶荨眮碛玫?,以區別于休息之“休”。上面推測“救秦戎”事可能發生于楚簡王時,簡王名仲(見《史記·六國年表》),又作中(見《楚世家》)?!爸佟薄ⅰ靶荨倍中谓?,或到漢代傳寫時訛“休”為“仲”,因“仲”、“中”可通假,故又回改為“中”。
馀論
十年春齊師伐我范文3
關鍵詞:泓水之戰 禮崩樂壞 戰爭規則
現在有相當一部分認為在戰場上講規則迂腐可笑。下面就結合《左傳》中描寫的著名戰爭泓水之戰進行比較說明,提出一種戰爭規則觀,以求教于大家。
《左傳?僖公二十二年》載: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司馬曰:"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后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寡人雖亡國之余,不鼓不成列。"①
對宋襄公在泓之戰中的表現,古往今來人們都毀譽不一。毀貶之人除宋國國人外,大司馬子魚也說:"君未知戰。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贊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獲則取之,何有于二毛?明恥教戰,求殺敵也,傷未及死,如何勿重?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②據說宋國上下都在埋怨國君,說是他一意孤行,這才遭致泓水慘敗。大多數清儒都對宋襄公不以為然,而且說法往往更趨激烈。吳曾祺《左傳菁華錄》說:"(宋襄公)用人于社,昏暴甚矣,一敗之后,無以自解,乃姑托以仁人君子之言。何不知羞恥如此。竊謂宋襄公此番舉動,是為后世偽道學之祖。"清人高士奇則譏宋襄公為"婦人之仁","甚矣哉,宋襄之愚也……吁,宋襄其誰欺乎?夫禍莫于殘人骨肉,而以國君為芻狗。無詭之殺,曾子之用,以視重傷于二毛,孰大?逆天害理之事,宋襄敢行之,而故飾虛名以取實禍,此所謂婦人之仁也。"
泓水之戰,怎么就是計末遺本?仁義之名怎么就是小名?我感覺有很多人贊成,這也深層次地反映出了國人的實用主義理念。一切都以實用為目的,只要有一種好的結果,從來不管手段如何。"成則為王,敗則為寇。"這種簡單的劃分法,成了惟一的衡量標準。
在上古時代,戰爭是講究禮儀的。比如儒家的《禮記?月令》一書認為在春天不可發動戰爭,只有到了立秋這一天,國王帶大臣到西郊"迎秋"后,才可以開始發動戰爭。所以,《左傳?莊公十年》中說,"十年春,齊師伐我。"一個"春"字,就暗含了齊國的不講禮儀。
古代打斗的時候以戰車為主,戰車一般使用大排面橫列作戰方式:兩軍對壘的戰車都以橫排前進,迎面對沖,敵我車輛兩兩交錯,戰車兵從車上立直了身子,趁著與敵車一錯軸的時刻,拿戈往旁邊車上的人腦袋上招呼,或者用矛去戳。正因為要錯軸而戰,所以戰車的隊形非常關鍵,一排排要穩齊,在鼓點指揮下橫排前進,這樣才能確保錯車時兩兩夾擊對方戰車,威力疊加,才占便宜。如果一方敗退,要不要追殺呢?按照周朝作戰禮儀,追擊逃跑的敵人不要超過一百步距離,跟蹤追擊不要超過九里,這都是為了表示禮節,打仗點到為止,不為已甚。
宋襄公在歷史中的惡名全因他在泓水之戰中的舉動而致。其實他的作為并不是因為輕率或者驕縱以至視戰爭如兒戲,而是他極力恪守戰爭規則。春秋時代的車戰,布陣有共同的規矩,交戰也有公認的原則,一切均出于禮制。兩國交兵,不傷國君,不斬來使,勝利后不逐敗師,敵手不列陣不發起攻擊,甚至還要為敵國傷兵醫藥救治,這就是所謂的"君子治軍"。體現軍禮要求的《司馬法》就明文規定,用兵應該"正而不詐",即當做到"成列而鼓,不相詐","逐奔不遠,縱綏不及",殺戮的血腥程度要有界線,決不可濫用暴力。宋襄公本受禮樂文明熏陶,他既然以禮制作為行動指南,自然要在爭戰中貫徹泱泱君子風度。在宋襄公生活的春秋時代早期,信用就是最神圣的戰爭規則,任何人都必須遵從。宋襄公明知危急,卻甘愿冒戰敗的風險堅決不破壞戰爭規則的最后底線,你完全可以說他癡,笑他傻,但你不能不承認,那是一個充盈著人文魅力的時代,是一個堂堂正正的時代,是一個令人心馳神往的時代,中國幾千年來泱泱大國的君子之風便奠基于此刻。
其實,戰爭就是政治的繼續。打仗目的只是為了分出個勝負,從而使政治上的爭端和爭議(比如土地歸屬、國與國之間的主次關系)有了裁定的依據,點到為止,人員殺傷不是追求的主要目標,一方潰散就達到判定勝負的目的。所以,春秋時代的戰爭描寫,最終常見都是"某某師潰"。潰--就是陣形亂了。退了,也就完了,不求殺傷多少。戰車的殺傷力不如步兵和騎兵,但大家并不介意,依舊發展戰車,即使南方山林水網密布的楚國,或者遠在西垂的秦國,也用戰車。這都是為戰爭為政治服務,而不是掠奪殺戮為目的。直到某一天,不遵守游戲規則的異族武裝迫使中原放棄車戰,戰爭技術才進一步殘忍化。這就是著名的趙武靈王的胡服騎射變革。于是,到了后來,各諸侯國漸漸地拋棄了仁義禮智信,各種各樣的罪惡陰謀手段都陸續粉墨登場,在中原大地上,進行攻城掠地的大廝殺,給整個民族造成了巨大的災難。講究禮儀的會一敗涂地,不講規則的卻凱歌高奏。君子輸給小人,劣幣驅逐良幣,竟然成了戰爭發展的規律。
孟子曰:"《春秋》無義戰。.....征者,上伐下也。敵國不相征也。" ③實質上,無義之戰在春秋時期并不明顯。大家還都在遵循著戰場的規則。戰爭原則還保存在《尚書》、《左傳》、《司馬法》等書中。從這些書中可以看出,戰爭不是單獨的軍事行為,而是政治的一種繼續。古人說"師直為壯,曲為老"。(出師有名則理直氣壯,出師無名則冒天下之大不韙,士氣不盛。)④在戰爭中,堅守戰爭道德的一方稱為"義師"、"義兵",士氣自然雄壯;如果是非正義之師,那么士氣自然低迷。這些戰爭原則其實一直為春秋時代的人們所遵守著,顧炎武在《日知錄》中說:"春秋時猶言禮與信,至戰國則無其事矣。"當時的霸主如齊桓、晉文不是以其橫蠻不講理而成為霸主的,而是因為他們代表著華夏世界來抵抗強大的楚國和處在原始狀態的戎狄而得到擁戴的。但是齊桓、晉文之后,一些古老的禮儀傳統漸漸斷絕了,諸侯間的盟約逐漸失效,信用讓給了強權,正義讓給了,成為孔子所說的"無道"的禮崩樂壞社會。而到了戰國時代,戰爭更加殘酷更加不講信用更是不擇手段。"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當今,在戰爭不可避免的情勢之下,我們就要制定和遵守戰爭規則,為戰爭加上文明的鎖鏈,從而,盡可能地減少戰爭給世界帶來的災難。
注釋:
①《左傳?僖公二十二年》。
②楊伯峻:《春秋左傳譯注》第一冊,中華書局,1981年3月第1版,第397頁。
③《孟子?盡心上》。
④《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參考文獻:
[1]夏繼先:《戰爭描寫特點論略》,《社科縱橫》,2008年第12期。
[2]楊伯峻:《春秋左傳譯注》第一冊,中華書局,1981年3月第1版。
[3]《周禮?春官?大宗伯》。
[4]司馬遷:《史記?刺客列傳》,中華書局,1959年第1版。
十年春齊師伐我范文4
例如第一段,學生加神態后原文變為:十年春,齊師伐我。公(急忙、盲目)將戰。曹劌(急切、焦急)請見。其鄉人(麻木、冷笑、輕蔑)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劌(決然、毅然、自信、憂慮的)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這一部分神態,魯莊公的“鄙”可見一斑,鄉人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漠然精神狀態一目了然,而曹劌的以國家存亡為己任的愛國精神,躍然紙上,特別是他對肉食者本質的認識一針見血,更顯示了他的遠見卓識。
乃入見。(委婉地)問:“何以戰?”公(茫然地、隨意地)曰:“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保〒u搖頭、失望地、真誠地)對曰:“小惠未遍,民弗從也?!惫ㄔ囂街?、自信地)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保〒u搖頭,更加失望地)對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惫ㄈ粲兴嫉兀┰唬骸靶〈笾z,雖不能察,必以情?!保M意的、放心地)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边@一部分的神態,魯莊公作為一國之君,竟然不知打仗勝利的根本依靠,鄙陋的特點一覽無余,而曹劌如一個循循善誘的導師,一步一步引導魯莊公認識到,取信于民才是勝利的根本保證,他的政治遠見被刻畫地活靈活現。
第二段,公與之乘,戰于長勺。公(急忙)鼓之。劌(果斷的)曰:“未可?!饼R人三鼓。劌(自信的、果斷的)曰:“可矣。”齊師敗績。公(高興的、匆忙、不加思索的)將馳之。劌(堅決的)曰:“未可?!毕拢ㄗ屑毜模┮暺滢H,(快速)登軾而望之,(胸有成竹的)曰:“可矣。”遂逐齊師。在激烈的征戰中,一招即失,滿盤皆輸。無論是抓戰機,還是抓追擊的時機,二人的神態又為他們作了極好的注腳。
第三段,既克,公(不解的、茫然的)問其故,(耐心的、有條不紊的)對曰:“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敝链?,這場戰役已經結束,公依然不知勝利的原因,而曹本著對君主、對國家高度負責的精神,對魯莊公作了解釋,更顯示出他的遠見卓識。而公雖然“鄙”,但是還不至于不可救藥。
十年春齊師伐我范文5
一、正直愛國的大丈夫
從課下注釋和教學參考書中知曉,左丘明是春秋時期魯國人,與孔子同年代而年齡略小,那我們就來看看孔子是如何評價他的??鬃诱f:“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笨鬃拥脑挿从吵鲎笄鹈魇且晃徽嬲\正直、表里如一、堅持操守的大丈夫。
如果說孔子的話是來自外界對左氏的肯定,那我們再從左丘明作品中,曹劌形象的刻畫里流露出的情感,可以感受到他是一位愛國憂民的大丈夫。
當齊國大軍壓境,魯國面臨滅頂之災時,身在下層的曹劌積極要求拜見魯莊公。當他的同鄉以“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勸阻他時,曹劌仍主動進宮拜見魯莊公,為國分憂??鬃釉f:“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曹劌卻不在其位也謀其政,這種愛國情懷既是曹劌有的也是左丘明的。而作為一國之君的魯莊公也有一定的用人雅量,當曹劌要求參戰并全面指揮這次戰斗時,他能用人不疑。這樣一個愛國憂民、知人善任的歷史明君形象既是魯莊公的寫照也是左丘明的內心訴求。
二、為政以德的真君子
作為與孔子同一時代、個人修養被孔子推崇的左丘明,他的治國思想和政治主張也與孔子相似。他們都很重視禮的作用,他們認為禮是治理國家的依據和手段。所以,當曹劌問莊公“何以戰”時,莊公所說的“衣食”“犧牲”都被曹劌以“小惠未蹋民弗從也”“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否決。魯莊公把取勝的希望寄托在貴族的擁護和神靈的保護上,這顯然是目光短淺。因為我們知道春秋時期,諸侯國沒有常備軍,有了戰爭就由國君擔任統帥,貴族任各級軍官,而士兵則是臨時從民眾中征集。正因為如此,民心的向背很重要,這些民眾士兵能否在關鍵時刻為國死戰,這要取決于國君平時對他們的態度。曹劌顯然知道民心向背對這場戰爭的重要,當莊公說出了“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他立即肯定地說:“忠之屬也,可以一戰?!?/p>
可以說,這場戰爭很好地體現了左丘明的政治思想和軍事主張:堅守禮儀、為政以德。從中,我們也可以感受到左丘明本人就是這樣一位有德有義、禮義兼備的真君子。
三、文質彬彬的圣史官
之所以說他是杰出的史官,是因為他撰寫的《左傳》無論是描述歷史事件還是刻畫人物形象都具有濃厚的藝術色彩??鬃釉f:“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后君子。” 左丘明的《左傳》雖是歷史著作,但詞約義豐,理富文美,文質彬彬,體現了左丘明炫目的文史才華,對后世史傳文學的發展和散文創作影響深遠。《曹劌論戰》全文只有222個字,卻全面記述了齊魯長勺之戰這一以弱勝強的經典戰例,刻畫了曹劌和魯莊公這兩個鮮明的人物形象,論述了一個高明的戰略戰術思想,語言經典凝練,詞約義豐,體現了創作的最高境界――文質彬彬。
從文章內容角度來看“質”的豐厚。
記述一次重大戰役,可以寫的內容很多,要想在較短的篇幅內表現豐厚的內容,取舍材料很重要。由于作者重點探究的是決定戰爭勝負的因素,以使后人能從史書中得到正確的政治主張和軍事謀略的啟迪,他略寫了戰爭慘烈的過程。因為他把重點放在了戰前曹劌對備戰條件的評論和戰后對取勝原因的分析。這樣的巧妙取舍使文章顯得重點突出、質地豐厚。
從文章語言角度來看“文”的精致。
《曹劌論戰》一文言簡而意豐。如:“十年春,齊師伐我”,七個字就交代清楚了戰爭的時間、作戰的雙方。“肉食者鄙”既是對統治者的鄙視也顯示出曹劌的自信?!昂我詰稹遍_門見山,直接發問,這既表明事態緊急也能感受到莊公納諫的誠意?!褒R人三鼓”寫出了齊軍企圖依仗數量上的優勢立即取勝的急切心理?!肮珜⒐闹薄肮珜ⅠY之”則將魯莊公急躁冒進的形象刻畫得淋漓盡致。兩個“未可”“可矣”簡潔的話語中展現出曹劌善于捕捉戰機的杰出軍事才能?!褒R師敗績””四個字就概括出齊軍潰不成軍的狼狽,干凈利落中洋溢著大勝后的喜悅。
十年春齊師伐我范文6
一、魯莊公禮賢下士、知人善任
曹劌本是一平民,面對齊國的進犯,不受當時“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狹隘思想的束縛,主動請求晉見莊公,積極投身于保家衛國的戰爭,以自己卓越的軍事才能開創了戰爭史上以少勝多、以弱勝強的又一奇跡。曹劌的愛國主義精神固然令人佩服,但莊公的禮賢下士,唯才是舉同樣令人佩服。倘若沒有魯莊公對曹劌“請見”的欣然接受,曹劌縱是曠世奇才,又怎能參與國家的決策?倘若沒有莊公的識才,曹劌肯定沒于草野之間,絕不可能在長勺之戰中獨領、搶盡風頭。倘若沒有魯莊公的起用,作為“素食者”的曹劌,又怎會一躍成為戰爭的指揮者呢?毫不夸張地說,魯莊公舉用曹劌,將戰爭的決策權交付于他,這種舉措是大膽的,在歷史上也是罕見的。春秋戰國時代是個等級森嚴、尊卑分明的時代,魯莊公敢于打破當時的貴賤樊籬,破格起用一個布衣,可見他異常重視人才。接見曹劌,與之交談,認為他的所見是真知灼見的,莊公這才完全信任曹劌,將戰爭的指揮權拱手相讓。在一個大的事件來臨之前,一個人出一個主意或許并不難,甚至出一個十分優秀的點子也未必沒有可能,難的卻是在一百個點子中選出最好的一個來,魯莊公做到了,可見他不僅不俗不“鄙”,而且十分高明!由此可見,魯莊公是一位禮賢下士、任人唯賢的君主。
二、魯莊公仁德愛民、政治開明
課文開頭“十年春,齊師伐我”一句點明這場齊魯之戰,魯國一方的性質是正義的、反侵略的。接著,曹劌與莊公圍繞“何以戰”的論題進行了嚴肅的對話。魯莊公心無成算,對曹劌鄭重的詢問做不出爽快切要的回答。經過曹劌的啟發,終有所悟。魯莊公的最后回答是大大小小的案件,即使不能一一明察,也要根據實情。曹劌認為“忠之屬也,可以一戰”。也就是說,這是忠于職守、盡心務實的表現,可以憑這應戰。在這里,不難看出,曹劌很重視戰前的政治準備與用兵作戰的條件,這比當時的統治者高出一籌。但是這種贏得民心的政治資本,完全是魯莊公平時施政過程中的長期積累,而不在于曹劌的臨時點撥、總結,只不過魯莊公沒有從思想上認識到這一點罷了。當時社會極其動蕩,諸侯征戰頻繁,大多君主驕橫殘暴,對人民寬厚仁慈的寥寥無幾。而魯莊公的這番答言,從側面說明他是個寬厚仁德、心懷蒼生、體恤民情的君主,這也是魯國人民同仇敵愾地奔赴疆場,踴躍參戰的基石所在。
長勺之戰前,曹劌“隱于東平鄉,從未出仕”。進見魯莊公前,曹劌口無遮攔地對其鄉人說:“肉食者鄙,未能遠謀。”此話就是現在看來也未免有些張狂。然而在當時既沒有鄉民告密,也沒有哪個當官的拿他是問。再者,曹劌所處的那個時代貴賤分明,君臣之禮森嚴,然而出身鄙野的曹劌毫無阻礙地進見到魯莊公,并且直言相問:“何以戰?”由此可見,魯國的政治有多開明,民眾的言論有多寬松!這樣的吏治民風,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形成的,而是長期的積淀,是魯莊公仁德愛民的結果。
三、魯莊公胸懷寬廣、虛心納諫
文章一開始便交代了齊國悍然入侵魯國,就在這大敵壓境的危急關頭,魯莊公仍能鎮定自若地接見曹劌,而曹劌請見時,不是開門見山地進獻安邦定國之策,而是直截了當地問:“何以戰?”語氣頗為不善,大有咄咄逼人之勢,魯莊公則耐心回答,曹劌卻一一否定。往來三個回合,才得到曹劌的肯定。在莊公和曹劌對話的過程中,我們容易忽略的一點是:此次論戰不是莊公問計曹劌回答,而是曹劌反客為主,接連三問,步步緊逼。這固然表現了曹劌不凡的勇氣,可是,莊公面對自己反主為客的尷尬處境,不僅沒有表現出絲毫的不耐煩,而且一次比一次回答得深入,他的耐心、沉著和遠見不是盡顯于此嗎?這番對話,顯然是在較為民主的氣氛中進行的,魯莊公全然沒有上位者的威嚴,幾乎是在接受曹劌的“面試”。
長勺之戰時,魯莊公與曹劌同乘一輛戰車,在對齊軍發動進攻和反擊之時,曹劌不僅“未可”“可矣”地指揮,而且還“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地上下折騰。若不是魯莊公胸懷寬廣,哪個容得了個性張揚的曹劌于三軍面前如此這般地灑脫淋漓?古往今來,唐宗宋祖虛心納諫而為明君,胸懷寬廣而為王道,那么,魯莊公何嘗不是一位有道明君呢?
魯莊公是國君,是戰爭的決策者,在長勺之戰的前前后后,不管是戰前仁德治國,戰中吸納良才,戰后總結經驗,無不體現了魯莊公的正確決策,退一萬步說,如果魯莊公是個扶不起的阿斗,就算有一代神算諸葛孔明相佐,又有何益?如果沒有莊公的禮賢下士、任人唯賢,曹劌抗敵御侮的責任感和護衛宗國的政治熱忱將是無稽之談;如果沒有莊公的仁德愛民、政治開明,曹劌便沒有生存發展的土壤,早就背井離鄉、遠適樂土;如果沒有莊公的胸懷寬廣、虛心納諫,便沒有曹劌的一戰成名、威震天下。在魯莊公十年的這場著名的長勺之戰中,如果說曹劌是戰爭的權威和統帥,那么,魯莊公則是戰爭的基石和關鍵。如果說曹劌的深謀遠慮、機警謹慎,建立了不朽的功績,那么,魯莊公的知人善任、虛懷若谷、從善如流,則在戰爭中起了決定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