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壟斷競爭市場范文1
【關鍵詞】壟斷競爭 旅行社 價格競爭
一、旅行社的概況
伴隨著中國旅游業的高速發展,我國旅行社行業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旅行社行業已經成為我國拉動經濟增長、擴大就業渠道的重要的服務行業之一。
中國旅行社屬于典型的壟斷競爭行業。首先,我國旅行社數量多而規模較小。截至2011年底,全國納入國家旅游局統計范圍的旅行社有23690家,同比增長3.98%;全行業預計實現營業收入2950億元,同比增長超過11%。其次,旅行社進入和退出壁壘低。旅行產品比較接近,需要的資金也不多,分銷渠道容易進入,投入成本低等原因促使進入退出旅行社很容易。最后旅行產品差別化小,各個旅行社提供的服務大同小異,而且很容易被模仿。一旦有旅行社有好的服務路線,其他旅行社很容易仿制同樣的路線。
二、旅行社的價格競爭
旅行社的產品需求彈性較大,對于價格的敏感程度很高。在旅行社的營銷活動中,往往價格占有很大的主導地位,不僅影響著消費者的購買行為,還直接影響著旅行社的效益。
隨著旅行社數量的不斷增多,越來越多的旅行社對于開發新產品的熱情減退,對他們而言,開發新產品需要時間和精力,復制更為容易。對于雷同的產品,要想在市場上占據一席之地,最為迅速和便捷的方式就是發動價格戰。
(一)旅行社價格競爭的現狀。
旅行社的價格戰愈演愈烈,旅行社出現“零團費”、“負團費”就是一個典型代表。旅行社為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生存下去,招攬更多顧客,惡意的降低價格,以零或低于成本的報價來吸引旅游者報名組團。為了補回自己的成本,獲取收益。一般而言,在吸引了顧客之后,旅游途中,經常由導游帶領顧客強制購物、降低餐飲住宿標準、減少景點旅游時間等。運用該這樣的方式,賺回利潤。很多這種行為也是旅行社面對周周壓力的無奈之舉。特別是對于一些小規模的旅行社。他們無力與大型旅行社相抗衡,也沒有自己的特色,只能照著大的旅行社開發幾條線路,然后采取降低價格的惡性競爭辦法。用低價來獲取更多的顧客群。
我國一些地區旅行社的價格競爭,特別是出境游市場尤為激烈。在武漢,有的旅行社打出“1500港幣港澳7日游”的招牌。在廣州,對于傳統的“泰國游”產品,一些旅行社打出1980港元的價格;對于“歐洲十日游”等推出5000元等讓人大跌眼鏡的價格。
旅行社運用低價競爭,在最初時能在一定的程度上提高其市場占有率。但是這樣的顧客群體始終是不穩定的,很多屬于一次性客戶。不僅留不住客戶,其不誠信的作風,直接影響了企業形象。而且對于游客而言,不僅覺得花錢不值得,還有上當受騙的感覺。以后不會選擇這樣的旅行社,同時也會告誡他人不要選擇這樣的旅行社。
(二)旅行社價格競爭的原因。
1.旅行社產品供大于求。首先,旅行群體有局限。據有關調查,2011年假期出游人群里面,消費群體有明顯的差異。70后、80后是旅游市場的主力軍,其他人群則相對較少。其次,在對假期出游方式盤點中發現,出游方式不再以跟團的傳統出游方式為主,自助游成為眾多出游者的選擇。年輕人追求自由,自助游能更好地體現。最后,我國旅行社大大小小有2.3萬多家,雖然從人均擁有旅行社的數量上來看并不多,由于消費人群的局限,需求并不大。正因為如此,造成產品供大于求,這是價格競爭的直接原因。
2.我國旅行社普遍規模小,市場集中程度低。隨著旅行社的逐步發展,旅行社的數量不斷增加。但我國旅行社大都為中小型旅行社。面對旅游市場激烈的競爭,為了爭奪市場份額都把降價作為爭奪客源的主要。一些旅行社以低價格吸引旅游者和打擊對手,其競爭對手則以更低的價格手段進行報復,如此惡性循環,導致旅行產品價格不斷降低,走入惡性價格競爭的誤區。
3.旅行社產品的季節性。旅行社產品的銷售存在明顯的淡、旺季之分,旅行產品受季節,時間,氣候等因素影響。淡季經營效益比較低下,旅行社的收益主要集中在旺季。當旺季來臨時,所有的旅行社都會用迅捷的方式占領顧客群體,使用各種各樣的降價促銷的方式來獲取顧客。
4.產品同質化嚴重。旅游產品的同質化也是發動價格戰的主要緣由。我們旅游線路在旅行社行業是公開的,很易效仿。產品具有單一性,相互之間幾乎沒有差異。而且新開發的產品得不到專利的保護,使得大家銷售的產品同質,最終只能靠削價來爭奪客人。
三、對旅行社發展建議
(一)提高個性化服務。對于旅行社激烈的競爭,要讓自己的旅行社在競爭中嶄露頭角,不僅要重視旅行社的服務質量,拒絕虛假廣告。而且要針對不同的人群,旅行社應結合他們有的特征開發一些具有吸引力、體現旅游者個性的產品。對于學生市場、新婚青年市場、老年市場,開放不同的路線滿足不同的需求。
(二)注重廣告策略。我國旅行社在廣告方面的投入并不多,廣告的載體也側重于報紙、雜志等平面媒體,廣告內容大都是以宣傳線路與價格為主。作為經驗商品,旅行社廣告的應該以宣傳企業的品牌或差異化產品為主。
(三)建立品牌。我國的旅行社要建立自己的品牌,以提高顧客的滿意度與忠誠度,提升旅行社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建立品牌,使顧客對于旅行社有更多的了解,便于區分出旅行社之間的差異,有了新一層的保障。同時品牌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能促使旅行社市場的規范,使之更好地發展。
參考文獻:
[1] 劉偉,對當前旅行社價格競爭問題的認識, 廣州市財貿管理干部學院學報,1999,(03).
[2] 宋子千, 旅行社產品同質化及其成因分析, 旅游學刊, 2005.
[3] 周光蓉, 淺議旅行社惡性價格競爭問題, 經濟發展研究. 2012,(04).
壟斷競爭市場范文2
反托斯問題原本是一國國內的問題,長期以來,對于妨礙市場秩序,限制競爭的行為,是通過國內法途徑進行規制的。早在1889年加拿大就制定了《預防和禁止限制貿易合并法》,1890年美國也通過了《謝爾曼法》,從而揭開了現代各國競爭立法的帷幕。以后德、日、英、法等發達國家都相繼建成了各具特色的反壟斷法體系。發展中國家如印度、巴基斯坦、菲律賓、韓國、尼日利亞等許多發展中國家也都進行了反壟斷法的創制活動。這些立法主要是為了維護本國市場的有序競爭。
一、國際反托斯問題的嚴重性及其危害
國際限制競爭為的危害主要表現在阻礙國際貿的發展:當各國致于貿自由化的活動時,國際間消除政府貿障礙達成貿自由化所預計帶來的益處,同時很可能被國際間的私人限制競爭為所抵銷。為此,我們應該正視國際反托斯所帶來的問題。這些問題包括兩類:一類是國際限制競爭行為對國際經濟發展和國際社會進步所帶來的危害和阻礙問題,不妨稱之為“阻礙問題”;另一類是國際反壟斷法的缺乏和不統一給國家當局和跨國企業所帶來的成本以及其他負面影響,可以稱之為“制度問題”。
(一)、“阻礙問題”:
1.國際卡特爾破壞市場競爭機制以及消費者利益
私人的限制競爭為所破壞的,僅是市場機制的建,還有消費者的利益。對消費者利益的破壞以聯合為所造成的影響最為直接,這種影響主要反映在商品的價格上。根據紐約時報的報導,國際聯合為曾經造成石油、維生素以及非酒類飲的大幅漲價。在維生素聯合定價一,該案涉及的總額多達五十億美。從事卡特爾的國際大廠包含瑞士的豪夫邁.羅氏公司以及德國的巴斯夫公司等,他們在1990至1999間制定、抬與維持維生素A、B2、B5、C以及β胡蘿卜素的價格,并分配市占有與銷售,而直接使得通用磨坊食品公司、可口可樂公司、泰森食品公司、寶僑等大廠遭受損害,而將數十億美的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消費者每吃一顆維生素,喝一杯牛奶或者吃一碗麥片都是在為他們付出成本。
2.跨國公司在全球濫用壟斷,影響國際競爭秩序和消費者利益:全球化和市場經濟體制的發達也帶動跨國公司的發展,增強跨國公司的勢,因此增加跨國公司濫用壟斷的情況,如喧騰一時的微軟案,微軟在美國、歐盟都有濫用壟斷的為,因而都吃上反托斯官司。
(二)“制度問題”
1.國際合并的多國標準造成企業的額外成本,國際合并的進,并造成國際緊張
國際貿的發展,同時使得跨國合并的案件數增多。合并對整體經濟可能有正面效應也可能有負面效應,一方面可能拯救營運佳的公司,使該公司員工免于失業之苦,發展合并帶來的縱效,加強公司營運效能;另外一方面也可能在合并后大公司的市廠占有而使其在市場上享有強勢壓倒的壟斷地位,使市場無法有效競爭。因此,商業發達的國家莫對于合并抱持管制態。國際合并通常會面臨多國管制的情況,除因為合并企業有同國籍,另外一個原因是因為目前各國關于合并管制采取效果原則,假使A國企業和B國企業合并影響到C國企業的市場,該合并案仍須受到C國企業管制,因此縱使是同一國籍的企業合并,其營運不是局限于一國之內,仍會有受多國審查的情況。雖然相關市場可能都是相同的,但是多國審查由于各國主管機關基于其同的考慮以及其廣泛的自由裁空間,最后對于合并案的批準與否很可能出現同的結果。以美國波音公司和美國麥道公司合并案為,兩者雖然都是美國公司,但是因為符合歐共體合并管制規則的共同體規模而必須向歐盟執委會申請許可。申請的結果,雖然最后歐盟和美國都允許兩公司的合并,但是歐共體是在波音公司提出干保證之后,才附條件地答應該二家公司的合并。
2.反壟斷法的缺乏以及反壟斷法的執構成市場進入障礙
有一些國家根本具有反壟斷法,而無法自保,這類國家多為發展中國家或是最不發達國家,在全球化和市場經濟體制蓬勃的今日他們容成為大企業宰割的對象,而成為全球化和市場經濟體制發展下的犧牲品。從另外一個角來看,缺乏反壟斷法,僅對于進口國本身是一隱憂,對于出口國亦同。反壟斷法的積極執有助于貿自由化,缺乏反壟斷法反而會對貿自由造成阻礙,因為無法對于限制競爭為有效管制。
另一方面,縱使是有反壟斷法的國家,但卻未能有效執,對貿也是一種阻礙。美國就曾經和日本因為日本未妥善執反壟斷法而對美國輸入商產生傷害而衍生爭執。1995美國要求日本摧毀其本國內汽車和汽車零件市場的的keiretsu銷售系統,否則要以GATT第23條向WTO爭端解決小組控告日本。
二、國際反壟斷問題的單邊主義解決之道及其缺陷
為處國外限制競爭為對國內所產生的影響,保護本國益,國內法方面已有所謂的“域外適用(extraterritorialapplication)”的單邊主義對策產生。所謂反壟斷法的域外適用是指將在國外所發生的反競爭為亦納入該國反壟斷法的規范對象。隨之而來的,就是域外適用的合法問題。對于全部或部分在境外實施的壟斷行為,因為行為本身并不發生在國內,行為主體的國籍也沒有與本國發生任何的聯系,行為在國內也沒有發生直接的侵害后果(盡管會產生間接的影響),因此,適用國際法上公認的屬地主義原則、屬人主義原則都不能解釋其域外效力問題。盡管,國際上尚有保護主義管轄的立法與實踐(如我國刑法典即規定了保護主義管轄),但目前僅限于世界各國公認的犯罪行為,將其擴及到經濟領域確立反壟斷法的域外效力并沒有國際法上的根據。作為尋求反壟斷域外適用國際法基礎的嘗試,許多國家紛紛提出了“效果原則”,“合理管轄原則”等理論。
1.“效果原則”
“效果原則”是美國聯邦法院1945年在美國訴美國鋁公司(Alcoa)一案中確立的原則。根據這個原則,任何發生在美國境外的但與美國反托拉斯法的精神相抵觸的行為,不管行為者的國籍如何,只要該行為對美國的市場競爭發生影響,美國法院對之就有管轄權。隨后,歐盟及其前身歐共體似乎也接受了美國的“效果原則”理論。盡管其反壟斷法沒有直接規定域外效力,但歐盟委員會的決定以及歐洲法院的判例確立了歐盟反壟斷法的域外效力。在1971年的“美國國際商業溶劑公司”案中,歐共體法院以效果原則域外適用了其反壟斷法。此后,在一系列涉及第三國的合并案中,如1996年的Gencor和Lonrho以及1997年的波音和麥道合并案,歐盟都表現出了同樣的姿態。
然而,正如很多學者所指責的那樣,該理論缺乏可靠的國際法基礎。[7]首先,根據效果原則,壟斷行為地的國家或者受到壟斷行為影響的第三國也可能會主張管轄權,這就引起了意圖行使域外管轄的國家與其它國家的管轄權沖突。而目前,國際法上尚無解決此種管轄權沖突的公認原則。如果不顧及他國利益,而徑直適用本國的反壟斷法,無疑是一種霸權主義行為,這是違反國際法的。其次,效果原則過于抽象和籠統,它給予執法機關和法院太大的自由裁量。這就導致一種外國壟斷行為對本國是否有影響,有多大影響,是否應當受本國反壟斷法規制完全由本國執法和司法機構判斷。這種狀況既不能保證法律的公正,也不會得到其它國家的認同和配合。最后,反壟斷法域外適用的規定,打破傳統“屬人原則”和“領域原則”的管轄權決定辦法,而采效果主義(effectdoctrine),但是這種管轄權擴張的結果造成國際緊張。例如,各國針對這種域外適用的情況予以反擊,而有所謂的“抵制(blocking)”和“回復(clawback)”條款出現。以英國1980的《保護貿益法案(ProtectionofTradingInterestAct)》為,該法案授權國務院禁止私人與外國競爭主管機關合作,包含提供資,此為“抵制”條款。除英國之外,加拿大、澳洲、法國、荷蘭以及南非,都有這種抵制條款。英國并賦予符合在美國受三倍懲罰賠償的一定資格的英國公司,在英國法院回復三分之二的賠償,此為“回復”條款。
2.“合理的管轄原則”
鑒于反托拉斯的效果原則常常引起外國政府和外國企業的強烈抗議,美國法院在判決中對反托拉斯法又確立了一個“合理的管轄原則”。在1976年TimberlaneLumber公司訴美洲銀行一案中,美國第九巡回法院的判決指出,如果不考慮另一個國家的合法利益,效果原則是不完善的。隨后Choy法官提出了在主張反壟斷域外效力時應考慮諸如美國法與外國法的沖突、當事人的國籍以及訴訟對美國對外關系的影響等因素,這就是反壟斷域外執行中的合理管轄原則。
“合理管轄原則”在美國國內得到廣泛的贊同,美國司法部曾表示將依此來考慮今后所可能提起的公訴案件。其1977年的《國際交易反托拉斯執行指南》就堅持認為美國反托拉斯法“只適用那些對美國商業有著實質性的和可預見的影響的國際交易?!?982年的《對外貿易反托拉斯修訂法》也反映了這種理論。美國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1995年的《國際交易反托拉斯執行指南》將合理的管轄原則稱為"國際禮讓"。指南指出,“反托拉斯法主管機關在執行反托拉斯法的時候應當考慮國際禮讓。禮讓反映了平等國家之間相互尊重的廣泛涵義,并決定那一個國家應當在其領域內允許另一個國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活動?!薄!锻饨魂P系法重述》(第三版)也反映了這一原則。
壟斷競爭市場范文3
曾經有人對體育市場做過這樣的描述:體育市場是各類體育商品和服務進行交換的集散地,是千姿百態、生動活潑、涌動著時代潮流的體育消費場所,是連接生產者、中間商和消費者的橋梁,是展示體育產業規模、結構、質量和效益的窗口。
對體育市場的基本理論作必要的梳理和精細的分析,是為了今后能夠從宏觀上展望體育產業發展前景和從微觀上揭示體育消費行為以及為體育企業制定營銷策略。
2體育市場的分類
最常見的體育市場分類標準將體育市場劃分為三部分:體育主體市場(體育運動市場)、體育保障市場(體育制造市場)、體育延伸市場(體育促銷市場)。其中,體育主體市場包括健身娛樂休閑市場和競賽表演市場。
健身娛樂休閑市場是指滿足人們健身娛樂需求、提供體育活動項目有償消費的場所。健身娛樂消費是服務性消費。
競賽表演市場是指人們有償觀賞體育項目競賽和表演的服務性消費市場。觀賞者直接消費的商品是體育競賽表演。體育觀賞市場以欣賞體育的人群和提供的競賽活動為基礎,以滿足人們觀賞為目的。
3市場結構理論
經濟學基本原理中將市場分為完全競爭市場、完全壟斷市場、壟斷競爭市場和寡頭壟斷市場四種結構類型。其中完全壟斷市場又稱為獨占市場,壟斷競爭市場又稱為獨占性競爭市場,寡頭壟斷市場又稱為寡占市場。
3.1完全競爭市場
完全競爭市場是不存在壟斷,并且競爭程度最高的市場,它具備以下4個條件(1)買賣者無限多,沒有市場支配力,每一個消費者都知道市場上有許多生產者可供選擇,反之亦然;(2)產品同質,產品之間具有完全可替代性;(3)市場進入壁壘微乎其微;(4)信息完全,個別廠商無法以價格較低或質量更佳來說服消費者。需要指出的是,完全競爭市場只是一種理論的抽象,在現實生活中并不存在,在體育產業中也不存在。
3.2完全壟斷市場
完全壟斷市場是完全由一家企業所控制,不存在任何競爭的市場,它具備以下4個條件:(1)供應商唯一,廠商能夠控制價格,是價格的制定者,而非價格的接受者;(2)產品唯一,具有高度差異化,其他廠商無法模仿,具有一定的市場勢力;(3)進出壁壘高(在美國,四大職業聯盟中,NFL賺大錢會吸引眼紅的對手,如:世界橄欖球聯盟和美國橄欖球聯盟,這些對手甚至在30年前就開始了行動,但是,許多的進入障礙抑制并摧毀了新聯盟的成形和努力。這些進入障礙包括:新建體育場的費用、主要轉播電視公司的合約限制、無球隊的大型社區幾乎沒有、球迷對NFL的忠誠度、美國政府的專利保護等)⑷即使沒有競爭者,仍然要采取非價格競爭手段,如廣告宣傳,目的不是為了爭奪銷量,而是使產品和服務最大化。
3.3壟斷競爭市場
壟斷競爭市場是介于完全競爭市場和完全壟斷市場之間的一種市場結構,它兼有二者的特點,但是又較接近完全競爭市場。壟斷競爭市場具備以下3個條件:(1)買賣者眾多,對市場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并不完全是價格的接收者;(2)產品差別性較大,存在一定的替代性;(3)企業之間存在激烈的非價格競爭。
3.4寡頭壟斷市場
寡頭壟斷市場是指由少數幾個實力雄厚的大企業壟斷了市場,它具有以下3個條件:(1)廠商為數不多;(2)進入壁壘較高,主要是消費者的忠誠度和產品的識別度,新廠商的挑戰勢必會造成經濟損失;(3)寡頭企業之間相互依賴,可能形成卡特爾。
4體育主體市場結構的理論分析
上述市場結構中,除了完全競爭市場結構為理論抽象外,其他3種市場結構類型在體育主體市場中都存在,理由及實例如下:CBA在中國國內屬于完全壟斷市場結構。在我國,離開國家籃管中心而另起爐灶成立其他的籃球行業組織是不可能的。因為新成立的聯盟缺乏根本的競爭力,而且容易造成重復建設,對社會的資源也會造成浪費。所以,在中國職業籃球運動市場上,賣方只有一家——CBA.它完全占有職業籃球市場的份額。存在大量的需求而提供籃球競技表演產品的只有一個“聯盟”,買方一般只是價格接受者,所以,它可以輕易的獲取高額的壟斷利潤。同時,該市場的進入壁壘非常高。如果某個俱樂部想加入CBA,除了它的成績要達到要求以外,對于它的資金投入、梯隊建設、場館要求等還有很高的標準,所以其進入壁壘是很高的。
健身娛樂休閑市場屬于壟斷競爭市場結構。在健身娛樂休閑市場上,消費者會尋找特定的運動參與經驗(如有氧健身、休閑保齡球、游泳),說明其產品的差別性較大,并且大部分的項目很難替代,僅有少數性質相近的項目會出現替代的情況。各家健身休閑俱樂部需要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加強廣告宣傳、提高品牌的知名度等營銷策略,以求在激烈的競爭中占據市場優勢。必須強調的是,對體育主體市場范圍的定義可以決定它的結構類型。
以NBA為例,如果我們將美國籃球定義為一個市場,那么NBA就很有可能是唯一的專賣產品,因為,它是美國唯一一個職業籃球賽事的提供者;如果我們將運動、觀眾、事件結合為一個大的產業,那么NBA可視為壟斷競爭的市場結構,因為除了籃球,還有其它很多體育運動項目對NBA的收視率構成競爭關系;如果將NBA自身定義為一個市場,那么,也可以把它理解為寡頭壟斷市場結構,因為,NBA還是一個由N支球隊構成的聯合組織。
5總結
壟斷競爭市場范文4
關鍵詞:國際貿易,國際直接投資,市場結構
國際貿易理論與市場結構理論分析框架的產生
國際貿易是商品資本在國際間的流動和交換,國際直接投資則表現為貨幣資本在國際間的流動和循環。按照蒙代爾的理論,商品資本的國際流動可以完全替代貨幣資本的國際流動,國際投資就不會發生。按照馬克思政治經濟學的觀點,產業資本的循環依次經過貨幣資本、生產資本和商品資本的形式,并且3種資本形式還要保持時間上的連續性和空間上的并存性。單個產業資本循環的特點也體現在社會總資本的循環中,從世界經濟的范圍分析,產業資本循環經過上述3種形式才能保持經濟活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市場結構理論來自于產業組織經濟學,按照該理論市場可以分為完全競爭和不完全競爭市場兩大類型,不完全競爭市場又分為壟斷競爭、寡頭壟斷和完全壟斷3種類型。完全競爭市場和不完全競爭市場的差別主要體現為產品差異性、進入和退出壁壘以及賣方集中度。完全競爭市場的特點是產品具有同質性,進入和退出壁壘小以及賣方集中度低,而不完全競爭市場則相反。不完全競爭市場上廠商提供的產品有差異、行業的進入壁壘較大,具有規模經濟及由此產生的賣方集中度。古典貿易理論和現代貿易理論都建立在完全競爭市場上,新貿易理論則建立在不完全競爭市場上。而國際直接投資理論產生之初就建立在不完全競爭市場上,隨著世界經濟活動的發展國際貿易和國際直接投資理論有融合趨勢。
從歷史上看國際貿易理論的產生先于國際直接投資理論。早期的國際貿易理論從發源于15世紀歐洲原始積累時期的重商主義開始,而國際直接投資理論以產生于20世紀60年代的壟斷優勢理論為標志。這兩種理論有各自的分析框架,國際貿易理論的邏輯起點建立在完全競爭市場上,而國際直接投資理論則建立在不完全競爭市場上。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世界范圍內統1的貿易市場和資本市場逐步結合,商品、資本、技術和服務的流動日益密切,國際貿易和國際直接投資理論呈現相互融合的趨勢,但是統1的理論框架還沒有建立起來。本文從市場結構的角度分析國際貿易理論和直接投資理論,并指出新貿易理論和國際直接投資理論融合的基礎在于不完全競爭市場。不完全競爭市場下的新貿易理論解釋了產業內貿易產生的原因和福利影響,不完全競爭和規模報酬遞增使得壟斷競爭廠商都具有向國外出口產品的動機,加之這些廠商生產的是有差異的同種產品,產業內貿易形成。國際直接投資理論產生于不完全競爭市場,如果具備貿易壁壘和資本自由流動,國際直接投資廠商進行跨國直接投資就能夠實現對國際貿易的完全替代。
完全競爭市場與國際貿易理論
國際貿易理論經歷了從古典貿易理論、新古典貿易理論、現代貿易理論和新貿易理論的發展過程。按照市場結構劃分前3種可以歸納為1類,它們的理論基礎都建立在完全競爭市場基礎上。古典貿易理論包括斯密的絕對優勢理論、李嘉圖的相對優勢理論,新古典貿易理論包括1般均衡理論、相互需求理論和對偶理論,這些理論都建立在完全競爭的假設下?,F代貿易理論則以要素稟賦論為代表,該理論體系闡述國際貿易產生的原因在于產品的價格差異,價格差異源自于成本差異,成本差異產生于生產要素的豐裕度。主要理論包括要素稟賦論、要素價格均等化原理、薩繆爾森—斯托爾帕定理和羅伯津斯基定理等。
古典貿易理論和新古典貿易理論分析都假定市場是完全競爭的,這些前提假定包括:生產要素在各國內部是自由移動的,而在國家間是不能移動的;國家之間實行自由貿易,不存在政府對貿易的干預或管制;生產和交換是在完全競爭的條件下進行的;資源得到充分利用,要素處于“充分就業”狀態;貿易雙方的出口價值等于進口價值,國際收支平衡;運輸費用和其他交易費用為0;沒有要素密集度轉變的情況,生產同1商品時各國的生產技術1樣,生產函數相同;沒有規模經濟的利益,不存在規模經濟遞增。從上述的前提條件可以看出該理論體系將國際直接投資排除在外,首先國家之間沒有多余的資金可以投資;其次國家之間沒有要素流動的可能性??傊诺滟Q易理論和新古典貿易理論沒有給國際直接投資理論留下任何成長空間。
要素稟賦論創立后成為最重要的國際貿易理論,該理論認為如果掌握了1國的資源稟賦情況就可以推斷出該國的對外貿易走向。然而里昂惕夫的實證分析卻得出了相反的結論。學者們提出了各種解釋用于修正要素稟賦論的前提條件,如貿易壁壘說、自然資源稀缺說、生產要素異質說以及人力資本說等等。前提中完全競爭的假設在現實中難以滿足,完全競爭市場中企業只能作為產品價格的接受者,他們提供的產品是同質的。國際貿易活動中的許多現象無法用完全競爭的市場來解釋,不完全競爭市場中的新貿易理論應運而生。
不完全競爭市場與新貿易理論
新貿易理論始于20世紀70年代末期,它的創建是建立在兩個相關學術領域的發展之上:即產業內貿易理論和產業組織理論。該理論認為資源差異和規模經濟均是國家進行專業化和貿易的原因,前者是完全競爭和規模報酬不變條件下的產業間貿易,而后者是不完全競爭和規模收益遞增的產業內貿易,它更強調的是非比較貿易優勢。同時為強調規模經濟作為貿易的原因作了3個基本創新:將產業組織引入貿易理論,將貿易理論從完全競爭模式的不現實中解脫出來;摒棄了傳統的2維假定和凸性生產可能性曲線,新貿易理論發展了1種“層級結構”的方法來解釋貿易和要素流向,即產業間貿易仍由要素稟賦的差異來決定,而某產業內部具有類似要素比例的產品之間卻相互分工和貿易,后者在產業間貿易的格局中表現為凈貿易量;區分了技術溢出的外部經濟和市場規模作用的外部經濟。
把新貿易理論看作和古典貿易理論完全對立是不確切的,新貿易理論只是補充了后者在自身假設框架下所難以解釋的現象。新貿易理論建立在不完全競爭市場基礎上,而古典貿易理論建立在完全競爭市場基礎上。
不完全競爭市場與國際直接投資理論
國際直接投資理論產生于20世紀60年代的壟斷優勢理論,它由美國學者海默于1960年在他的博士論文《國內企業的國際經營:關于對外直接投資的研究》中首次提出。傳統的國際投資理論都假定市場是完全競爭的。海默則認為,要解釋戰后對外直接投資現象,必須摒棄傳統理論中關于完全競爭的假定,對不完全競爭進行研究。在完全競爭的市場條件下,企業不具有支配市場的力量,它們生產同類產品,擁有獲得所有生產要素的平等權利,這樣就不會有對外直接投資發生,因為它不會使企業擁有高于當地對手的優勢。只有在不完全競爭的市場條件下,企業才能獲取壟斷優勢,并通過直接投資在國外予以利用。
金德爾伯格將壟斷優勢分為4類:來自于產品市場不完全的優勢;來自生產要素市場不完全的優勢;企業擁有的內外部規模經濟;由于政府干預,特別是對進入市場以及產量的限制所造成的企業優勢。后來學者在海默的理論框架下進1步發展了壟斷優勢理論,集中表現在兩個方面:1是論述跨國公司壟斷優勢的來源;2是跨國公司在出口、直接投資與許可證交易3種方式中選擇直接投資的根據與條件。其中最有代表性的理論就是鄧寧的國際生產折中理論。
國際生產折中理論認為,企業的對外直接投資是由企業特定優勢、內部化優勢和區位特定優勢3者共同作用的結果。企業特定優勢類似于海默提出的壟斷優勢,即1國企業擁有的高于其他國家企業的優勢,并且這種優勢只是企業進行對外直接投資的必要條件非充分條件。內部化優勢是指企業為避免市場不完全而通過內部化將企業的優勢保持在企業內部。市場不完全的含義近似于不完全競爭,鄧寧認為市場不完全可以分為兩類:結構性市場不完全和知識性市場不完全。企業利用市場不完全通過內部化建立壟斷優勢,內部化優勢越大,企業進行對外直接投資的傾向性越明顯。內部化優勢還不能充分解釋對外直接投資,利用出口照樣可以發揮優勢。區位優勢可以更充分地解釋對外直接投資的原因,因為區位優勢屬東道國所有,企業無法自行支配,只能予以適應和利用。只有國外區位相對國內區位具有更大優勢時企業才可能進行對外直接投資。
不完全競爭市場下國際貿易和國際直接投資的融合
在世界經濟活動中,國際貿易與國際直接投資的融合體現在以下方面:在地理區域上呈現高度的1致性,在貿易和投資領域還是以發達國家為主導,發展中國家的規模在逐步擴大;國際直接投資的產業流向與貿易商品結構的變化1致,2戰前以發達國家的制成品和發展中國家的初級品為主,2戰后傳統的工業品貿易下降,高科技含量的工業品貿易量上升,究其原因在資本的跨國界流動,戰后國際資本更多地流入制造業和新興工業部門,加快了發展中國家的工業化進程;國際直接投資改變了國際貿易的模式與格局,最初國際貿易更多表現為產業間貿易,隨著跨國公司的發展產業內貿易和企業內貿易在增加。國際直接投資對貿易的促進作用主要是通過跨國公司內部貿易實現的,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企業貿易量在不斷擴大。第4,國際貿易與國際直接投資的融合協調機制統1在世界貿易組織的框架內實現。
壟斷競爭市場范文5
一、經濟權力界定與測度
在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中,權力的主要表現形式是經濟權力,即經濟主體通過影響其他經濟主體行為而實現自身目標的潛在能力。加爾布雷思(JohnK.Galbraith)根據實施手段的不同將權力劃分為三類:一是應得權力(condignpower),以懲罰機制作為實施保障的權力;二是補償權力(compensato-rypower),以正面獎賞作為實施保障的權力;三是制約權力(conditionedpower),通過改變信仰來實施的權力。[1](P3)在經濟分析中,通常假定經濟主體偏好穩定,從而經濟主體的行為就被簡化為給定約束下的目標最大化。這意味著:改變經濟主體行為的有效方式就是改變其面臨約束,約束的改變會影響經濟主體決策的成本和收益,最終導致該經濟主體行為的改變。因此,經濟權力的分析主要集中在應得權力和補償權力方面。通常,當某一經濟主體能夠通過懲罰和獎賞影響其他經濟主體決策的成本和收益,并導致其他經濟主體行為改變時,該經濟主體便具備對其他經濟主體的經濟權力。從交易的角度來看,經濟權力所體現的互惠關系表明了經濟權力本質上的相對性。這種相對性主要體現在經濟主體之間既競爭又合作的狀態。競爭主要是指交易雙方利益沖突性,即交易價格和條件的改變在增加一方利益的同時,必然會減少另一方的利益;合作則是指交易雙方利益的實現需要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退出都會導致雙方利益受損。交易雙方之間既競爭又合作的狀態意味著:其一,當任何一方均能以退出交易作為威脅,來謀求更多的利益時,另一方也能以同樣的方式來謀求或保護自身利益;其二,當任何一方均能以讓步或者向對方支付一定報酬的形式,來謀求合作收益的實現,另一方也能以同樣方式達到相同的目的。換句話說,交易雙方均可通過懲罰和獎賞來影響對方的行為,即經濟權力本質上是相對的。經濟權力表明了主體對其他主體行為產生特定影響的潛在能力,這種潛在能力無法直接度量,只能通過其發生作用時,外在行為的變化來間接衡量。在經濟學中,理性“經濟人”的行為模式被假定為:給定偏好,在既定的成本約束下實現收益的最大化。在偏好穩定的前提下,約束的改變將直接影響“經濟人”行為成本與收益,并最終導致其行為的變化。因此,通過測量理性主體行為的成本收益來間接度量權力是一種可行而有效的方式??巳R因等人(Kleinetal)提出了“可占用性準租”(appropriablequasi-rents)的概念,用以描述某項專用性資產最優使用和次優使用的價值差額。[2]事實上,“可占用性準租”這一概念的意義更加廣泛。其一,從交易主體的成本收益來看,可占用性準租是度量交易主體行為成本收益的重要指標。若某項專用性資產被最優使用,則可占用性準租度量了該項資產持有者在交易中凈收益;若某項專用性資產被次優使用,則可占用性準租度量了該項資產持有者因退出交易的凈損失。其二,“可占用性準租”不僅意味著事后的機會主義行為,而且還意味著事前機會主義的行為。由于交易主體的利益是事后實現的,并且各交易主體利益的分配通常并不均等,因此在締約過程中,某一交易方以退出為要挾來謀求更多的利益是可能的。盡管某一方的退出會給交易雙方的造成損失,但雙方損失承擔能力和損失大小并不相同。具有較強損失承擔能力和較小損失的一方通常會在退出的要挾中獲取更多的利益,而損失承擔能力較弱和損失較大的一方則愿意犧牲部分利益來換取整個交易利益的實現。因而,事前機會主義行為實質上是交易方運用經濟權力謀求自身利益的過程。其三,“可占用性準租”是度量理性主體經濟權力的關鍵變量。交易方可占用性準租越大,越容易遭受對方機會主義行為帶來的損失,經濟權力越弱;對方可占用性準租越大,交易方越容易從自身的機會主義行為中獲得更多的利益,經濟權力越大。綜上,在理性經濟主體i和主體j之間的交易中,主體i對j的經濟權力可以表示為:βi=AQRjAQRi+AQRjβi∈[0,1]同樣,主體j對i的經濟權力則表示為:βj=1-βiβj∈[0,1]其中:AQRi表示主體i在交易中可占用性準租;AQRj表示主體j在交易中可占用性準租。AQRi>0,AQRj>0,βiAQRi<0,βiAQRj>0。
二、經濟權力的交易模型
從交易的角度而言,經濟權力實質上體現了在特定交易結構中經濟主體之間具有互惠性質的互動關系。在社會學中,這種互動關系被描述為典型的交換關系;而在經濟學中,這種互動關系則是交易行為所具有的特質。因此,在經濟權力的分析中,交易也是基本的分析單位。交易本質上權利集合的交換。布羅姆利認為:市場是參與者進行未來收益流所有權和控制權轉讓的過程。[3](P58)科斯則強調:“在市場上交易的東西,不是經濟學家通常假定的物理實體,而是法律賦予個體采取某種行動的權利?!保?](P717)德姆塞茨則是這樣描述交易的:“當一種交易在市場中議定時,就發生了兩束權利的交換。權利束常常附著在一種有形的物品或服務上,但是,正是權利的價值決定了所交換的物品的價值?!保?](P96)在經濟主體之間的交易中,明確界定的權利集合(產權)是交易的前提和主要內容,而經濟權力則是決定交易結果,或者說最終產權分配的關鍵因素。具體而言,對于任意理性經濟主體i和j之間的交易,如下交易恒等式成立:Ri•Pi=Rj•Pj其中:Ri表示經濟主體i的權利集合,Pi表示經濟主體i權利集合的價格;Rj表示經濟主體j的權利集合,Pj表示經濟主體j權利集合的價格。對于特定交易而言,經濟權力的作用就是確定這些權利交換中不同經濟主體分配比例。這意味著:若RT=Ri∪Rj,則Ri=βj•RT,Rj=βi•RT=(1-βj)•RT從而,如下經濟權力的交易均衡條件成立:PiPj=RjRi=βiβj=AQRjAQRi由上述均衡條件可知,交易均衡不僅是交易價格和數量(權利集合)的均衡,而且還是經濟權力的均衡。對于任何交易均衡而言,交易價格和數量的均衡僅僅是表面形式,經濟權力的均衡才是其本質。在經濟權力的交易模型中,模型的均衡依賴于交易主體之間經濟權力的平衡。而在現實中,經濟權力往往是不平衡的。埃默森認為:經濟權力的不平衡及其運用會激發權力的“平衡運作”機制。具體而言,在經濟主體i對經濟主體j擁有權力優勢的情境之中,j有四種選擇:(1)j可以降低i所提供資源的價值;(2)j可以發現i所提供資源的替代性手段;(3)j可以提高自身提供給i的資源的價值;(4)j可以減少提供給i的資源的替代性手段。[6](P35)在埃默森的權力“平衡運作”機制中,經濟主體j的選擇(1)(3)直接涉及交易恒等式,而選擇(2)(4)則涉及交易結構。選擇(1)(3)雖然存在理論上的可能性,但在實際中往往缺乏現實性。而選擇(2)(4),卻是實現交易均衡有效方式。這主要體現在,主體j的選擇(2)(4)將使i、j之間的交易結構發生轉變。在轉變的后交易結構中,j將擁有更多的優勢。在新的交易結構中,j將擁有更多的經濟權力,主體i原有的“權力優勢”受到抑制,其憑借“權力優勢”謀求更多利益的行為也受到限制,從而主體i、j的交易行為趨于穩定。最終,在新的交易結構中,交易收益將在i、j之間形成均衡的分配??傊?,經濟主體j的選擇(2)(4)是通過改變i、j之間潛在的交易結構以及權力結構,并由此影響到i、j行為,最終達到維持交易平衡目的。綜上,經濟權力的交易分析主要遵循如下流程:交易結構經濟權力行為激勵分配結構圖1經濟權力的交易分析流程在經濟權力的交易分析中,既定的交易結構決定了交易各方的經濟權力,而交易各方的經濟權力則是決定交易各方行為激勵的主要因素。既定交易中,經濟權力的平衡意味著交易各方行為的穩定性,交易均衡(均衡的分配結果)由此實現。
三、競爭、經濟權力與市場結構
傳統經濟理論認為:價格機制主導著市場上交易雙方的行為和資源配置。然而,價格機制卻無法解釋在不同市場結構中交易者行為和資源配置效率的差異。例如:從交易雙方行為來看,在完全競爭市場上,交易雙方都是價格接受者,而在壟斷市場上,廠商是價格的決定者,消費者則是價格接受者;從資源配置的效率來看,完全競爭市場上的資源配置效率最高,而壟斷市場的資源配置效率最低。由于不能解釋這些差異,因此傳統理論將那些偏離完全競爭市場中的交易行為和資源配置低效率歸結為市場失靈。在某種程度上,傳統經濟學的這些不足是因為過分依賴于競爭,而忽略了市場交易中的經濟權力因素。在傳統理論中,價格機制的主導作用依賴于競爭的有效性,即對賣方的有效制約來自于其他賣方,而對買方的有效制約則來自于其他買方。實際上,競爭只表明了來自交易同一方(如賣方與賣方之間,或者買方與買方之間)行為影響。然而,在現實的市場交易中,均衡的價格水平和交易量往往取決于賣方與買方之間的相互作用,而非單一賣方或者買方的行為。因而,在傳統理論中,若要價格機制的有效,則交易雙方必須均為競爭性的主體,否則,價格機制的有效性就會受到制約。正是因為如此,完全競爭市場上,價格機制主導者交易雙方的行為,資源配置效率最高;而在壟斷競爭和寡頭市場,交易中賣方的競爭程度有限,價格機制的有效性受到賣方市場勢力(MarketPower)的影響,資源配置效率亦有所下降;在極端情形下,如壟斷市場和買方壟斷市場,交易中某一方擁有絕對的市場勢力,此時的均衡價格就取決于擁有市場勢力的一方,相比其他市場結構,此時的資源配置效率最低??傊?,在傳統理論中,過分強調競爭的作用,忽略交易雙方經濟權力(市場勢力)影響,以至于將那些偏離完全競爭市場的交易行為和資源配置歸結為市場失靈,這些不足最終限制了傳統理論的解釋能力。從經濟權力交易的角度來看,價格機制的主導作用本質上依賴于交易雙方的經濟權力。具體而言,主要表現為:其一,無論是完全競爭市場,還是壟斷競爭、寡頭或者壟斷市場,不同的市場結構只是特定交易關系所處交易結構的外化形式。其二,市場(交易)結構的不同導致了交易雙方的經濟權力差異。完全競爭市場上,大量同質競爭性賣方與買方的存在,使得特定交易中任何一方均無法影響均衡價格,這表明完全競爭市場是一個經濟權力“中性”的交易結構;在壟斷和買方壟斷市場上,經濟權力主要表現為市場勢力(MarketPower),擁有絕對市場勢力(MarketPower)的強勢一方則是均衡價格的決定者。因此,壟斷和買方壟斷市場實質上是經濟權力極端不平衡的交易結構。其三,在不同市場結構中,經濟權力差異則導致了交易者行為激勵的不同。完全競爭市場上,經濟權力的“中性”使得交易雙方均沒有偏離均衡價格的激勵,因而交易雙方均為價格的接受者;而在壟斷和買方壟斷市場中,強勢一方所擁有的、絕對的市場勢力則使其有操縱價格以謀求更多利益的激勵。其四,不同市場結構中經濟權力和行為激勵的差異將導致不同均衡價格,而均衡價格則是決定交易雙方分配的關鍵因素,最終,不同市場結構中的經濟權力和行為激勵將導致資源配置的差異。具體表現為:完全競爭市場中,經濟權力的“中性”將導致適中的均衡價格,以及賣方與買方之間相對均等的資源分配;與壟斷市場相對應的必定是壟斷高價和賣方占據優勢的、極不均等的資源分配;而在買方壟斷市場上,均衡的價格遠低于完全競爭市場,并且買方在資源分配中占據絕對的優勢。
四、不同市場結構的經濟權力交易分析
(一)完全競爭市場
在完全競爭市場上,產品同質的假設,同一產品市場上存在大量競爭性的買賣雙方。由于信息是完全的,在特定交易中,任何一方索取偏離均衡水平價格的行為和企圖,將立即遭到另一方的抵制。由供求決定均衡的價格機制,其實質上是依靠買賣雙方對非均衡行為的抵制來維持均衡。完全競爭市場上雖然存在大量買方與賣方,但沒有任何一方能夠單獨影響均衡價格,進而影響到對方的成本和收益。從這個意義上說,完全競爭市場是一個經濟權力“中性”和權力均衡的市場結構。從經濟權力交易的角度來看,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中,大量同質的競爭性主體(包括競爭性的賣方和買方)的存在及其競爭行為降低了賣方i和買方j之間特定交易的可占用性準租。在極端情形下,賣方i和買方j的可占用性準租均趨于零,即AQRi0,AQRj0,且滿足AQRi~AQRj。從而,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中,存在如下均衡條件:limAQRi0AQRj0βi=limAQRi0AQRj0βj=12PiPj=limAQRi0AQRj0βiβj=limAQRi0AQRj0AQRjAQRi=1盡管上述均衡條件表明:完全競爭市場是一個經濟權力“中性”的市場結構,均衡的價格不受交易雙方經濟權力的影響,但實際上,這種均衡的維持卻依賴于交易雙方的對非均衡行為抵制,亦即交易雙方經濟權力的互動。
(二)壟斷競爭市場
在壟斷競爭市場中,各個賣方的產品之間存在一定的差異(僅限于質量、外觀和品牌等方面),產品之間存在高度而不是完全的替代性,賣方之間存在有限的競爭。相比而言,買方則是同質和競爭的。對于賣方i和買方j之間的特定交易而言,如下條件成立:AQRi0,AQRj0,且滿足c.AQRi~AQRj(c>1)。從而,壟斷競爭市場的均衡條件可以表示如下:limAQRi0AQRj0βi=c1+climAQRi0AQRj0βj=11+cPiPj=limAQRi0AQRj0βiβj=limAQRi0AQRj0AQRjAQRi=c上述均衡條件表明:壟斷競爭市場是一個經濟權力非“中性”的市場結構,均衡的價格取決于交易雙方的經濟權力。具體表現為:在特定交易中,賣方i僅對自己的產品擁有一定市場勢力(marketpow-er),并且賣方i的市場勢力越強(c越大),則均衡的價格越高。對于壟斷競爭市場上的賣方而言,影響其市場勢力因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賣方對自己產品差異化策略;二是其他賣方(競爭對手)反應;三是買方對產品差異化的認可。通常,某一賣方的產品差異化越成功,其他賣方反應越不強烈,買方對差異化策略認可程度越高,則該賣方的市場勢力越強,從而,均衡的價格越高。
(三)寡頭市場
寡頭市場上,幾個主要的廠商控制了整個市場供給,各個廠商產品之間的差異已經無關緊要,進入障礙使得新的廠商無法輕易進入并對原有廠商形成制約。相比其他市場結構,寡頭市場是一種不穩定的市場結構。這主要表現為寡頭廠商之間的策略會影響其市場結構及其市場勢力。具體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策略性聯合。例如基于操控價格目的而建立的卡特爾。寡頭廠商之間的策略性聯合常常會因為其成員的機會主義行為而破裂,但是這樣的聯合在一定程度上確實起到了增強寡頭廠商市場勢力的作用。當寡頭廠商由于策略性聯合而使其市場勢力增強時,此時的寡頭市場更接近于壟斷市場。二是策略性競爭。寡頭廠商之間的策略性競爭既可以是數量競爭(如古諾模型和斯塔克伯格模型),也可以是價格競爭(如伯特蘭模型和價格領導模型)。與策略性聯合不同,寡頭廠商之間的策略性競爭則會降低其市場勢力。當寡頭廠商由于策略性競爭而使其市場勢力減弱時,此時的寡頭市場則更類似于壟斷競爭市場。
(四)壟斷
在壟斷的市場上,交易結構表現為單一賣方和大量同質競爭性的買方的格局。在特定交易中,買方j之間的競爭使得賣方i的可占用性準租急劇下降,即AQRi0,則ε,使得AQRi=ε,存在η=AQRjε,滿足η>c>1從而壟斷市場的均衡條件表示如下:βi=η1+ηβj=11+ηPiPj=RjRi=βiβj=AQRjAQRi=η(η>c>1)上述均衡條件表明:壟斷市場也是一個經濟權力非“中性”的市場結構,均衡的價格取決于交易雙方的經濟權力。所不同的是:壟斷市場上,只存在單一賣方,賣方在整個產品市場上擁有絕對的市場勢力。不僅如此,壟斷市場上賣方還傾向于利用自己的強勢地位來獲取更多的利益,這表現在:其一,限制產量,操縱價格以獲取更多的利潤;其二,設定進入障礙,阻止新的廠商進入來維持自身的強勢地位。相比其他市場結構,壟斷市場是一種經濟權力極不平衡的市場結構。盡管壟斷市場上的買方可以通過一定的策略性聯合來維護自身利益,但這些措施的效果非常有限,難以根本改變買賣雙方不平衡的地位。最終,這種經濟權力的不平衡在價格機制中就體現為壟斷廠商制定的壟斷高價。綜上,不同市場結構中,競爭強度、經濟權力、行為激勵、均衡價格和資源配置效率的差異表示如下(表1)。
壟斷競爭市場范文6
關鍵詞:會計信息 市場失靈 成本效益分析 政府監管
1 會計信息市場是壟斷競爭市場
會計信息市場是一個壟斷競爭市場,具體分析如下:
1.1 競爭性分析 不論是理論中受托責任的解脫,還是資本市場上籌資的相互競爭,企業都有對外披露會計信息的壓力和動力。在現實中,甚至有不少上市公司會主動公布沒有被強制要求披露的新一年度盈利預測的信息,綜上所述,會計信息市場存在著競爭。
1.2 非同質性分析 在會計信息市場中,公司是會計信息的壟斷供給者,由于各企業的具體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千差萬別,所以導致與此對應每個企業的會計信息所反映的實質內容是不同的,因此會計信息市場上的商品——會計信息——是非同質的。
綜上所述,會計信息市場是壟斷競爭市場。
2 會計信息市場失靈的經濟學分析
經濟學家將是否實現帕累托最優作為評價市場機制的標準,同樣的,對于會計信息市場而言也是如此。但是,由于會計信息的公共物品性和外部性,以及會計信息市場的市場勢力和信息不對稱性最終導致會計信息市場的失靈,即會計信息市場沒有達到帕累托最優,會計信息市場是失靈的。
2.1 會計信息的公共物品性導致的市場失靈 所謂公共物品是指既無排他性也無競爭性的物品。判斷會計信息是否為公共物品,也應從有無排他性與競爭性兩個方面加以考慮。
第一,排他性分析 會計信息的收費具有不可行性,因為如果企業試圖對會計信息收費,那么他們極有可能吸引不到投資者或債權人,所以會計信息具有非排他性。第二,競爭性分析 對于會計信息,一個人對會計信息的使用不會減少其他人使用它的能力,因而會計信息具有非競爭性。
綜上所述,會計信息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
正是由于它的公共物品性導致了諸如價格信號失靈和搭便車等現象,最終導致了會計信息市場的失靈。
2.2 會計信息的外部性導致的市場失靈 從會計學角度看,外部性可以理解為:一家公司所披露的會計信息對信息用戶所產生的直接或間接的影響,但是,這種影響卻不能通過市場來交易。根據這種影響的對使用者的有利與不利,會計信息的外部性又可進一步區分為正外部性和負外部性。
如果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對某些消費者來說是有用的,且這些消費者又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則這種會計信息就給這種消費者帶來了正的外部性;然而,如果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導致某些消費者做出了錯誤決策,企業卻不承擔消費者錯誤決策的成本的話,則這種會計信息就給消費者帶來了負的外部性。在會計信息市場中,正是由于這種外部性的存在最終導致了會計信息市場的失靈。
2.3 會計信息市場的市場勢力導致的市場失靈 如上所述,會計信息市場是壟斷競爭市場,從會計信息的生產和提供方來看,由于不同企業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具有“非同質性”,所以企業管理當局可以被看作是企業會計信息的壟斷供給者。在會計信息壟斷供給的情況下,壟斷者憑借自身的市場勢力及壟斷優勢,使會計信息的價格和產出水平偏離市場需求,以不充分的會計信息披露來實現自身利潤的最大化而不是社會效益的最大化。而且,在資本市場競爭中還會產生諸如公布誤導信息或者虛假信息等激勵因素,因此企業管理當局還有可能因此對會計數據進行不正當操縱從而謊報會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