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稅收政策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企業稅收政策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企業稅收政策

企業稅收政策范文1

一、部分國家支持中小企業稅收政策

1.所得稅方面

美國對中小企業的所得稅優惠:

(1)納稅方式的可選性:如果一個企業符合美國稅法中有關中小企業的規定,便可以從下面兩種納稅方式中任選一種:①一般的公司所得稅,稅率為5%-46%的超額累進稅率。②合伙企業的納稅方式,合伙企業的所得不用繳納公司所得稅,而是根據股東應得的份額并入股東的個人所得之中,繳納個人所得稅。

(2)降低稅率:通過1981年的《經濟復興法》將涉及中小企業的個人所得稅稅率下調了25%。

(3)減輕對企業投資的稅收:①投資抵免,凡購買新的設備,若法定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的,其購入價格的10%可直接抵扣當年的應付稅款;若法定使用年限為3年者,抵免額為購入價格的6%;甚至某些不動產以及某些購入的舊設備,也可以獲得一定程度的稅收抵免;小型企業的應納稅款如果少于2500美元,這部分應納稅款可百分之百用于投資抵免。②虧損結轉:中小企業的股東從公司得到的損失可以用來對抵從別的來源所得到的收入,如從別的公司得到的工資收入。對中小企業的股東從公司分攤的損失,扣除數額不能超過股東的基值,超過部分要結轉到以后年份,結轉的期限沒有限制。對損失數額超過股東基值的部分,按比例從股東其他收入項目中進行損失扣除。

(4)鼓勵中小企業加大科研力度的政策:①通常的研究開發費用如果在課稅年度超過過去3年的平均發生額,其超過部分的25%給予免稅;②在從事基礎研究時,把各稅收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的65%作為非課稅對象。同時還實行企業科研費用增長額稅收沖減。

日本對中小企業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1)降低稅率:對資本金在1億日元以下的中小企業的年度所得,分兩部分征稅,對總所得在800萬日元以下的部分按28%的稅率征稅,超過800萬日元的按37.5%稅率征稅;而對具有公益性質的中小企業的年度所得均按27%的稅率征

(2)鼓勵中小企業增加科技開發投入的政策:規定中小企業的試驗費的6%可以從法人稅或所得稅中扣除(扣除額不能超過當年法人稅或所得稅的15%)。企業為提高技術能力而購入或租借的機器設備,在使用的第一個年度里或是作30%的特別折舊,或是免繳7%的所得稅金。

(3)準備金制度:日本建立了多種特定準備金,針對中小企業設立了中小企業改善結構準備金。對于提取的準備金款項,不計入當年的應稅所得,年度終了使用有結余時交回再提。

法國對中小企業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1)鼓勵創辦中小企業方面:中小企業在創辦當年及隨后4年;可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占其50%的費用或者可在創辦當年及隨后2年,對再用于經營的利潤全部或部分免稅。

(2)有利于中小企業轉型方面:從1997年起對中小企業轉為公司時所確認的資產增值暫緩征稅,并允許原有企業的虧損結轉到新公司。

(3)鼓勵再投資方面:中小企業如用一部分所得作為資本再投資,該部分所得將按降低的稅率(19%)征收公司所得稅。

(4)鼓勵發明創新方面:中小企業以專利、可獲專利的發明或工業生產方法等無形資產投資所獲利潤增值部分可以推遲5年納稅。

2.其他稅收支持措施

加拿大:

(1)對于收入少于20萬加元的小企業,提供更長期的繳稅寬限期;特別小的企業,并不需要按日繳納稅款。

(2)支持小企業雇員與雇主之間設立期貨式的股權合約,企業股票出售時雇員優先購買。如果股票被持有兩年,按其收益的75%計稅。

德國:

(1)在落后地區新設立中小企業可以免繳營業稅5年。

(2)對落后地區的中小企業使用內部留存資金進行投資的部分免繳財產稅。

(3)增值稅方面,凡上年銷售額或勞務費低于25萬馬克的中小企業,可以采用實收實繳法,以實際當期收到的銷售額或勞務費計算上繳。

二、上述國家的有益做法,完善我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

1.所得稅方面

(1)借鑒日本的做法將目前按利潤多少來確定企業所得稅稅率的做法改為按企業的規模(資本金)確定稅率。

(2)鼓勵中小企業加大科研力度方面:借鑒美國的做法,如果中小企業課稅年度的科研投入超過過去3年的平均水平,超過部分的50%可以從應納稅額中扣除。

(3)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方面:取消以是否設在高新區為標準來決定是否給子稅收優惠的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改為僅以是否符合高新技術產業標準為標準的稅收優惠政策。

(4)提高折舊率:可回比許中小企業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5)鼓勵投資的措施:①對中小企業的經營利潤用于再投資的部分,給予免稅;對于已征稅的部分;給予退稅。②中小企業購買機器設備的支出可以按一定比例從應付稅款中扣除,若企業當年發生虧損,則允許向后和向前結轉,可以結轉的期限與虧損結轉的期限一致。

(6)虧損結轉:中小企業的虧損可以延長結轉期,建議后轉至10年,同時增加前轉的優惠,建議可以前轉3年。

(7)與鼓勵增加就業機會相結合的政策:①對積極吸納殘疾人,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的中小企業給予所得稅優惠。②對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創辦的小企業,給予適當的減免稅,并提供一定的稅收寬限期。

2.其他支持措施

企業稅收政策范文2

關鍵詞:高新技術企業;稅收政策;稅收優惠

高新技術企業是推動經濟增長、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優化經濟結構的主導力量。歐美等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經濟力量差距的根源,主要體現在前者高新技術大大領先于后者。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催生高新技術企業、激勵高新技術企業的創新發展,以及幫助高新技術企業降低研發風險,是政策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創業發展的有效途徑。為此,我國實施了多種稅收優惠政策,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從而達到推動我國經濟高效增長的目的。

一、稅收政策推動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作用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最主要來源和政府宏觀調控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建立和完善我國創新體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稅收是建立創新體系的重要財力基礎和激勵創新的主要政策手段,不僅能夠籌集財政資金,為國家直接支持創新體系提供財力基礎,而且運用稅收政策還可以激勵企業逐漸成為國家創新體系中的主力軍。

首先,稅收支持可以提高高新技術企業抵御風險的能力??萍紕撔禄顒硬坏哂懈呤找嫘?,同時還具有高風險性,從事科技創新活動的經濟主體的收益具有很強的不確定性。如果研發成功,技術創新會給企業帶來較高的利潤;但如果研發失敗,企業也有可能因技術創新的失敗而遭受重大損失。因此,對處于經營初創期、更新升級期的企業而言,創新的風險很大,因此需要國家的稅收政策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提高高新技術企業抗風險能力。

其次,技術創新對稅收政策具有很強的敏感性。從技術創新的過程來看,技術創新始于研究開發而終于市場實現,其中涉及研究設計.研究開發、技術管理與組織、工程設計與制造、市場營銷等一系列活動。在這整個活動中,許多環節都涉及稅收政策,例如工資的扣除標準,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方法,技術創新融資的稅收政策,等等。因此,技術創新對國家的稅收政策具有很強的敏感性。

最后,技術創新的成果具有社會效應和有可能被侵權,需要稅收優惠支持。根據公共財政理論,稅收是為了滿足社會對公共產品的需要而籌集財政資金,并且用于國家提供公共產品的支出??茖W技術成果作為一種知識產品,具有公共產品的特征。科學技術具有非競爭性,它的邊際成本為零,即更多的人享有技術創新帶來的好處并不會使他的成本增加??茖W技術又具有不完全的排他性。因此,要求政府通過一定的稅收政策來糾正市場失靈,通過稅收優惠促使技術創新的外部效應內在化,引導企業進行技術創新。

二、稅收政策的優惠方式與作用效果分析

為了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稅收法規從多個角度給予企業稅收優惠,從高新技術企業的設立,研發項目的投入,到科研成果的轉讓,新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對企業技術創新及高新技術企業的快速發展提供了較好的稅收支持,其具體的優惠方式和作用效果可以概括如下:

(一)企業所得稅優惠

稅率優惠。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擁有核心知識產權;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上述規定突出了國家對技術創新的導向,有利于企業加大力度對高科技人才的重視與引進,也有利于整個高新技術產業的升級與發展。

扣除優惠。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優惠。新企業所得稅法明確規定,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上述規定突出了國家對技術研發的支持力度,即企業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越多,扣除也越多,企業的負擔更輕,從而可促使企業加大對技術創新的投入,也可降低企業研究開發的風險,對企業培養和穩定高科技人才也有一定的鼓勵作用。

對創業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創業投資企業主要是將資金投向創業企業,即中小科技企業,待所投資的企業發育成熟后,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獲得資本增值。由于創業企業的成功率很低,導致創業投資企業的風險很大,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創業投資企業的發展。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為創業投資企業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新企業所得稅法明確規定,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該規定既是扶持創業投資企業的發展,其實也是在間接地支持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受稅收優惠的影響,更多的創業投資企業會集中資金和人力主動投資于高新技術企業,從而極大地調動創業投資企業投資與支持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熱情,加大投資與支持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力度。:

減免稅優惠。新企業所得稅法明確規定,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上述優惠政策必將促進企業加快技術成果轉讓,推進高新技術的產業化。

(二)流轉稅優惠

增值稅優惠。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計算機軟件產品,或將進口軟件進行本地化改造后對外銷售,按法定的稅率征收后,對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免稅;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實行增值稅零稅率政策。另外,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推行增值稅轉型改革,由生產型增值稅轉為國際上通用的消費型增值稅,增值稅轉型將鼓勵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提高企業生產效益和競爭力,推動我國經濟結構調整??梢?,增值稅在高科技產品的銷售上給予很大的稅收優惠,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

企業稅收政策范文3

中國企業年金起步較晚,2000年《關于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方案》正式提出“企業年金”的概念,2004年《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確立了中國企業年金制度的基本框架,提供了政策依據。人保部統計,截至2013年3月末,全國共有5.75萬戶企業、1933.53萬人參與企業年金,積累基金規模5113.75億元。但相比中國現有的2000萬家企業的數量來說,所占比例不足0.3%,規模非常小。而成熟市場國家60%以上的企業都設計了企業年金計劃。其中美國企業年金對勞動力的覆蓋率達到57%,英國達到60%,德國達到65%,法國達到80%。企業年金的覆蓋面一直非常有限,稅收優惠激勵不足和針對中小企業而設計的計劃發展滯后,是導致企業年金發展過慢的兩個重要原因。根據相關規定,企業年金由企業和員工共同承擔,單位繳費一般不超過上年度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相當于工資總額的8.33%);單位和職工合計繳費一般不超過上年度工資總額的六分之一(相當于工資總額的16.7%)。中國關于企業年金的最新優惠政策規定,企事業單位在為全體職工繳付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單位繳費部分,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個人根據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4%標準內的部分,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在個人達到退休年齡時,將對個人實際領取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征收個人所得稅?!锻ㄖ芬幎ǎ丛骂I取的年金,將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按年或按季領取的年金,將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每月領取額全額按照相應稅率計征所得稅。此外,在超過《通知》規定標準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部分,應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歐美發達國家養老儲蓄稅收優惠政策

(一)美國養老儲蓄政策美國的養老儲蓄政策主要包括三種:401(K)計劃,如果雇主沒有提供這一計劃,雇員可以參加個人退休賬戶(IRA)以及為自雇人士(如獨資、個體戶)提供的基奧賬戶(KeoghAccounts)。三種類型的賬戶針對的對象不同,但是稅收優惠政策基本相同。以401(K)計劃為例介紹美國的養老金稅收優惠政策。401(K)計劃中,允許雇員將一定比例的工資薪金存入賬戶,繳款只要不超過限額是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雇主也按照一定比例為職工繳存養老金。養老金的投資收益是免稅的。提款有一定時間限制,59.5歲之前不允許提款,但是如果發生死亡、永久傷殘、大于年收入7.5%的醫療費用、55歲離職或下崗或提前推行等特殊情況可以提前提款,70.5歲必須提款,否則罰款,允許以養老金賬戶抵押貸款或貧困提款。

(二)OECD國家儲蓄養老保險的政策在OECD國家,養老保險主要包括強制性養老保險和自愿養老保險,強制性保險類似中國的基本養老保險,自愿性養老保險類似中國的企業年金。我們主要比較自愿養老保險。根據相關統計資料分析可知,英國的雇主養老金覆蓋率最高,為49.1%,其次分別為比利時(38.5%)、加拿大(33.9%)、美國(32.8%)、德國(32.2%)、愛爾蘭(28.6%)。在另一些國家,自愿性雇主養老金的覆蓋率則非常低,如希臘(0.2%)、土耳其(0.5%)、波蘭(1.2%)、墨西哥(1.5%)、盧森堡(3.4%)。這些國家自愿性養老保險覆蓋率低主要是因為強制養老保險過于慷慨,對自愿性養老保險的依賴性。根據中國企業年金的設計,中國企業年金的金的目標替代率為20%左右,但是實際情況不容樂觀,根據徐穎和張春雷基于隨機波動模型,估算了企業年金的替代率,研究結果顯示,當前制度下,女性職工的替代率僅為10%左右;男職工的替代率為15%。根據相關資料分析,OECD國家中,自愿性養老保險替代率最高的是愛爾蘭:37.6%;英國:36.7%,加拿大:30.8%。德國16.9%、比利時:15.6%、新西蘭:14.6%、挪威:12%、捷克:11.3%。OECD成員國的自愿性養老保險的稅收政策雖各有不同,但大多數是以EET模式(在補充養老保險業務購買階段、資金運用階段免稅,在養老金領取階段征稅的一種企業年金稅收模式)為主。通過延期納稅調動雇員與雇主的積極性,吸引勞動者盡早為其退休后的生活進行儲蓄。

三、企業年金發展需要解決的問題

企業年金是基本養老保險的一個重要補充,尤其是在中國老齡化進一步加劇的階段,基本養老保險的替代率逐漸降低,養老金的缺口越來越大,增加國家的財政壓力,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有些學者提出延長退休年齡以緩解養老金的支付壓力。通過以上分析可知,延緩退休年齡雖然在許多國家已經實施,但是我們是老齡化和就業壓力大同時并存的國家,延緩退休年齡勢必會是就業形勢雪上加霜,所以解決這一問題要從多角度出發,首先延緩退休年齡要選擇適當的契機,在對就業不會造成很大壓力的情況下穩步推行,循序漸進。其次要建立完善的養老保險制度,大力發展企業年金,中國企業年金的規模還非常小,覆蓋面不到3%,替代率不高,低于20%。中國2014年剛剛推行了企業年金的稅收政策,但是和其他發達國家相比,還不夠完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企業年金的發展主要解決兩個方面的問題。

(一)提高覆蓋率目前中國企業年金的覆蓋面很窄,在參與企業年金的企業中所占的比例不到3%。覆蓋率是衡量企業年金發展的重要指標,只有覆蓋率達到一定程度,企業年金才具有一定意義。目前中國的企業年金覆蓋率低,只是少數人的一項福利。隨著中國雙軌制養老金制度的并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也可以建立只有養老金計劃,在事業單位建立企業年金,可以彌補并軌后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降低的損失。

(二)加大稅收優惠力度2014年中國剛剛實施的稅收優惠政策規定,個人繳費部分低于工資薪金4%的部分可以稅前扣除。雖然稅收優惠力度有所加強,但是和美國、OECD國家的稅收優惠力度比起來還是不夠大。所以可以借鑒美國的經驗,規定免稅限額,不采用免稅比率的形式,這樣會導致高收入免稅金額大,低收入免稅金額小。采用限額的形式,例如,2014年個人繳費部分限額是1000元/月。之后根據通貨膨脹的水平,進行調整,對于年齡達到一定水平,例如50歲,可以追加繳款限額。規定企業年金的提款時間。在不能取款的時間內,如果出現意外情況,例如死亡、永久傷殘、大于年收入7.5%的醫療費用、提前退休等可以提款,可以以企業年金抵押貸款。加大稅收優惠的力度,有利于增加參加企業年金的積極性,進而提高企業年金的替代率。

企業稅收政策范文4

1.符合國家關于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集團內成員單位,因規模大小不一,盈利情況不同,部分單位存在貸款難的問題。而通過企業集團進行統借統還貸款,能有效解決集團內成員單位資金來源,同時,可以增強集團公司對整體融資風險的管理。

2.可有效降低銀行風險。企業集團一般具有規模大、信譽好、資金籌措能力強的特點,銀行貸款給企業集團比貸款給集團內個別企業具有更大的安全系數。人民銀行于1998年1月12日的內部通知中要求,實行總分公司模式的企業集團,除經總公司授權的分公司外,分公司貸款必須由總公司統借統還。

3.從稅法的角度看,企業集團將貸款分撥給分、子公司有據可依。按照財稅字〔2000〕7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金融機構統借統還業務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要求,統借方可以將貸款分撥給非獨立核算單位,也可以將貸款分撥給獨立核算單位。在實際經濟活動中,企業集團向銀行取得的貸款,本部自用的極少,一般用于滿足成員單位流動資金和項目資金需求。從經濟本質上來看,基本都屬于統借統還性質。

二、統借統還貸款利息征免營業稅主要文件

統借統還貸款利息征免營業稅主要依據是財稅字[2000]7號和國稅發[2002]13號兩個文件。企業集團從成員單位收取的統借統還貸款利息,符合以下條件,可免征營業稅:一是對成員單位的貸款利率不得高于從外部銀行取得貸款的利率;二是貸款的對應關系明確。有確鑿的證據表明,企業集團對成員單位的委托貸款屬于統借統還貸款。即企業集團對成員單位的貸款必須與其從外部銀行取得的貸款具備對應關系。四、通過財務公司進行統借統還貸款操作模式

1.企業集團從外部銀行取得貸款時,應事先對貸款的使用進行詳細計劃,確定統借統還的性質。從財政稅收的角度看,經濟業務的實質是確定稅收政策的關鍵。貸款的用途決定了貸款的性質,在集團從銀行取得貸款時就明確計劃是給成員單位項目貸款,則后續按計劃下撥貸款就可順理成章執行文件規定免稅。

2.企業集團要對貸款的來源、去向進行詳細登記,做到一一對應。同時,對貸款利息的收取與支付設置單獨的會計科目進行核算。企業集團可以在短期借款和中長期借款科目下設置統借統還貸款明細科目,歸集統借統還貸款業務。在持有至到期投資-委托貸款下設置統借統還委托貸款科目,對委托貸款的本金和應收利息進行核算。在應付利息下設置應付統借統還貸款利息明細科目,歸集統借統還貸款利息支出。設置統借統還貸款本金、利息收支臺賬,清晰記錄信貸資金使用和利息收支情況。

3.財務公司設置統借統還委托貸款臺賬。財務公司作為集團金融機構,承辦集團內部大部分委托貸款業務。對通過財務公司辦理的統借統還委托貸款,財務公司應單獨設置貸款臺賬登記,配合企業集團向相關部門出具委托貸款及利息來源去向的相關證明。

4.清理存量委托貸款。對可以明確為統借統還的存量委托貸款,企業集團應將其調整到相應科目核算,享受委貸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政策。

5.財務公司對統借統還委托貸款設置專門的合同格式。新設統借統還委托貸款合同,對通過財務公司進行的統借統還委托貸款,適用該合同。

企業稅收政策范文5

【關鍵詞】營改增;稅改政策;影響;稅收策劃

隨中央不斷深化落實一系列“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惠民生”的政策,根據現階段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狀況,國務院常務委員會決定不斷推進營改增試點工作,從而減輕中小企業的稅收負擔、切實保障改善民生、不斷優化稅收結構、避免重復征稅、貫徹公平稅負等。營改增稅收政策現在一些地區、一些企業開展試點工作,有望在全國鋪展開來,營改增稅收政策也是國家經濟社會實施的經濟政策中的焦點。

一、營改增稅收政策實施必要性

在我國的貨物和服務這兩個流轉領域,增值稅和營業稅并行。增值稅通常應用于制造業,對本國針對企業在商品銷售、提供服務以及加工制造實現其附加值為計算基礎的征收的稅。營業稅則應用于服務業,是對在我國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的營業收入征收的稅。增值稅沒有出現過重復征稅而且稅負比較輕,但營業稅會出現重復征稅、稅負相比增值稅重。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現行稅收體制的缺陷日益顯露:征收范圍受到各種各樣的限制,抵扣的制度沒有完善,如不同企業在固定資產、納稅服務等不能抵扣;專業化發展受到阻礙,一些企業出現自己企業生產內部化不同其他企業產生交流合作,不利于專業化的發展;出口稅阻礙企業的跨國發展;傳統的稅收征管包括商品和服務,但是這兩者之間的差異越來越模糊,這就帶來了稅收管理面臨新的問題。面對現階段我國在稅收方面出現的這些問題,國務院常務委員會適時實施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并在一些地方開始試點工作將有助于完善我國的稅收政策,避免重復征稅;有助于完成企業專業化,不斷促進企業精細化分工;有助于給企業減負,激勵企業不斷發展;有助于協調投資、消費和出口三駕馬車從而促進經濟社會有序發展。營改增稅收政策是積極性財政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次營改增稅收政策的試點工作主要包括稅率、計稅方式、計稅依據、特殊行業等,營改增的核心目的是降低企業稅負,促進第三產業的發展。通過各種稅收安排保證試點區域的試點行業整體稅負并沒有較大的變化不增或者略有降低,并且努力解決重復征稅的問題。這標志著中國稅制改革正式開始,從而極大地改變現階段中國的流轉稅制度,中國流轉稅制度將更加趨于完善。

二、營改增稅收政策實施對企業的影響

營改增稅收政策以經濟結構調整為基礎進行實施的,為了鼓勵第三產業尤其是現代服務業更好的發展,讓增值稅取代營業稅營業稅,避免企業被重復收稅、減輕企業稅負,從而使商品和服務這兩大流轉行業具有統一的稅收標準,是我國經濟社會不斷發展的需要。企業在實行營改增稅收政策時給企業帶來巨大的挑戰。

2.1有助于避免重復征稅。根據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進行收稅的標準來看,增值稅通常是受幾個方面的影響,包括由營業收入和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水平,進項稅額則取決于企業利潤增值空間、營業成本中可抵扣項目占比,而營業稅稅額取決于營業收入和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由此可以推斷出營改增收稅政策對企業主要影響主要體現在稅率水平、毛利率和營業成本中可抵扣項目占比方面。例如以某個公司為例稅改前根據以上內容的各種推算可能需要交納營業稅20萬,但營改增稅改后,僅需繳納增值稅12萬元,從而使企業經歷營改增后稅收負擔得以減輕,少承擔近8萬塊的稅,稅負得到明顯降低。并且,在不進行重復征稅的前提下,營改增稅收政策確定的11%與6%兩檔稅率,這樣針對不同毛利率和營業成本可抵扣項目占比的企業可以有適當的稅收變化,這樣不但能夠避免企業被重復征稅,而且能夠讓適用增值稅稅率低、毛利率較低、營業成本中可抵扣項目占比較高的行業的稅負較稅改前大大降低。

2.2營改增稅收使大中型企業受益,但損害小企業利益。營改增針對各個企業存在差異性的影響,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施有助于避免重復征稅,從而減少成本,提高收益。但從其他方面看,增值稅是以增值額為計稅基礎,增值額越大,產生的稅款繳納越多,增值額越小,稅款交納越少,但針對增值稅抵扣較少的納稅人,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卻增加納稅人稅負。所以說,企業規模不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對企業產生的后果大不相同。從一般企業與小企業來看,稅改前增值稅一般企業從研發和技術、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有形動產租賃和鑒證咨詢等六個領域現代服務業取得的發票,都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實行“營改增”后,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這六個領域數十個行業都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都能夠抵扣進項稅,將因此少繳稅款數億元;但對小企業來說,這次進行試點的小企業的稅負都出現了下降的情況,只是下降的程度不一致,因為在稅改之前,小企業在研發和技術、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有形動產租賃和鑒證咨詢等六個領域現代服務業都按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改革后都按3%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整體稅負都將下降40%以上。

2.3企業性質不同,稅改影響不同。對第三產業尤其是現代服務業營改增的影響是積極的,這次營改增的稅收政策有助于對第三產業的社會分工的專業化,促進本行業的核心競爭力,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從而提高企業收益。稅改之前,營業稅覆蓋范圍廣不斷出現重復征稅還出現全額征收,這就造成稅負繁重,從事第三產業的企業往往被沉重的稅負牢牢的卡住了發展的脖子,導致第三產業市場不活躍。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施對于以服務業為主的第三產業來說,不但避免了重復征稅,減輕企業的負擔,而且還促進了第三產業分工更加專業化、更加細化,從而不斷增強市場活力,增加收益,從而擴大內需,不斷推動我國經濟向前發展。但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施加劇了以重工業為主的第二產業的稅負。

2.4給企業的營業額收入帶來較大困難。營改增稅收政策實施后,企業實施增值稅通常以6%計算,但公司的勞動成本包括工人工資、社保等不能用來抵扣增值稅,因此根據傳導機制,稅收負擔最后還是由企業自己承擔,增加企業的稅負。以建筑業為例,建筑業往往前期投入過大,建筑企業成本支出中進項占比較低,從而導致稅負在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施過程中可能增加,因為在建筑企業的成本支出中,除勞務和其他費用之外幾乎均可獲得增值稅發票,原材料、人工與其他成本(水電費、機械租賃費等)一般無法抵扣銷項稅。

2.5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施對企業會計核算帶來巨大挑戰。?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施會影響會計核算工作,稅改前會計核算的科目相對單一,計提時,借方記“營業稅金及附”,貸方記“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等。支付時,借方記“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等,貸方記“銀行存款”即可。營改增稅收政策實施以來,例如,企業的會計核算科目較以往會更加精細,會計科目“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明細賬戶下設九欄:借方(進項稅額、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減免稅款、出口抵扣應交稅額)、貸方(銷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出口退稅)。,并且企業在購買商品時,科目(增值稅發票上計入采購成本金額)借記“原材料采購”,科目(增值稅發票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應付或實付貨物總額)貸記“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等,不但會計科目發生巨大的變化,會計核算工作也會變得更加復雜,因此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施會對會計賬務處理產生巨大影響。

三、企業面對營改增時的稅收策劃

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施對企業的整體發展具有深遠影響,對企業避免重復征稅、減少成本壓力等方面具有深遠意義。但對不同規模、不同性質的企業影響不同,可能會出現部分企業的稅負減少或增加兩種情況的出現。面對營改增稅收政策即將在全國范圍開展,面對營改增稅收政策,各級政府和各大企業應該深入了解這項政策,做好全方面的準備措施,以更好的應對此項改革。作為結構性減稅和財稅制度創新的重大舉措,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自以便借助營改增這股東風企業進行更好的發展。但是,通過試點工程發現,部分企業沒有充分了解政策、實施過程中投入過少或操作失當致使營改增稅收政策的效果不佳。因此,企業應該更加全面分析營改增稅收政策,積極在企業管理中調整以往不符合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地方,對企業稅收進行新一輪的布局、策劃是適應營改增稅收政策的重中之重。

3.1各大企業要充分研究營改增稅收政策的相關規定。只有對稅收政策研究透徹,才能搭上稅改的快車,特別是要了解關于本行業、自己企業涉及到的相關領域的規定,從而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提前準備應對措施盡量讓營改增稅收政策成為企業發展的契機,減少企業帶的壓力和挑戰。

3.2針對營改增稅收政策轉變小規模納稅人。根據現在我國稅法相關規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一般納稅人的稅率是6%,而小規模納稅人的是3%。針對一般納稅人在進行相同交易使要比小規模納稅人的納稅額要高。因此要根據企業的自身發展狀況,把一般納稅人企業變為多個小規模納稅人企業,或者把公司的大業務轉變為多個小業務從而成為小規模納稅人從而采用3%的稅率,以便減少企業的稅負。

3.3改變以往各種業務企業內部解決一體式的經營模式,轉而向細分化和專業化模式發展,從而增加企業的收益。以第三產業中的現代服務業為例,服務企業在企業發展時,從外面企業雇傭過來的勞動力需要幫助外包企業承擔相應的營業稅,這樣交付的營業稅以及雇傭費之和遠遠高于自身企業勞力內部自身承擔的費用,這就促使部分企業選擇放棄專業細分化,不進行勞務外包,而是在企業內部進行消化以便節約生產成本。但現階段實施營改增稅收政策后,再選擇以往的經營手段會增加稅負,所以企業在應對稅制改革時,放棄內部消化轉而投向專業分工,選擇勞務外包,以獲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減自身增值稅應交款項,以便降低企業稅負、減少生產成本、增加企業收益。

企業稅收政策范文6

一、我國企業年金稅收政策現狀分析

1、繳費環節個人所得稅的征免規定

對于養老金收繳環節是否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問題,我國的現行做法是,無論是企業為職工還是個人自己向年金計劃繳費,只要進入個人賬戶的資金就作為即期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

2、投資環節的稅收征免規定

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出臺針對養老金和企業年金投資收益的稅收優惠政策,換句話說,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收益是應稅的。

3、養老金領取環節稅收征免規定

目前,我國對企業年金的領取環節沒有任何稅收優惠,必須交納個人所得稅。

由于我國目前企業年金投資渠道狹窄,資金保值增值較困難,從長久來看,通貨膨脹是養老金資產積累面臨的重要風險。再加上我國的企業年金采用繳費確定制而非收益確定制,職工退休時按個人賬戶養老金本利和計發而不與物價指數和工資指數掛鉤,這樣,如果再對其養老金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退休職工領取的養老金無疑是雪上加霜。

但是,在我國的實際生活中,退休職工領取養老金收入一般是沒有征稅的,也就是說,雖然稅收規則要求對養老金領取額征稅,但是實際上沒有征稅。

二、我國現行企業年金稅收政策存在的主要問題

無論理論界還是實務界均認識到稅收優惠政策是企業年金的“引擎”,企業年金的發展需要政府稅收政策的支持。但是與發達國家的企業年金發展政策環境相比,我國企業年金發展的政策瓶頸亟需突破。

目前我國尚未制定統一的稅收優惠政策。具體分析,我國現行企業年金稅收政策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企業年金的稅收政策不統一

我國企業年金的稅收政策基本上是體現在政府的政策性文件之中的。無論是從國務院和國家職能部委的政策性文件,還是各地方政府有關的政策性文件來看,企業年金計劃的稅收政策在內容上存在著差異,是不統一的。這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地方政府政策性文件與國務院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政策性文件中,關于企業年金政策的不一致性。例如,關于企業繳費的免稅額度:2000年國務院《關于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方案》(國發[2000]42號)中規定企業向企業年金繳費部分在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4%以內的,可以在成本中列支,而湖北、浙江、安徽等省規定企業向企業年金計劃繳費在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5%以內可以在成本中列支。二是,國務院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政策性文件的不一致。國務院在國發[2000]42號文中明確規定,在試點地區企業向企業年金繳費在額外負擔一定的范圍內可以免稅,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2004年出臺的《企業年金試行辦法》中卻沒有說明企業向企業年金計劃繳費可以在企業經營成本中列支,只是規定了向企業年金繳費的最高限額。三是,各地方政府對企業年金計劃的稅收優惠方式也不統一,這不僅表現在各省之間,而且還表現在同級省政府不同地區之間:如,對企業年金的繳費,有的優惠多,有的優惠少,有的干脆沒有。

2、缺乏稅收優惠政策與稅收優惠不足并存

缺乏稅收優惠政策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從政策規定上看,2000年國務院出臺的《關于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改革的試點方案》規定,企業向企業年金繳費在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4%以內,可以稅前列支,但試點工作目前僅在遼寧省、吉林等省和極少數試點城市進行;少數非試點地區(如上海、深圳、大連、浙江、安徽)也出臺了地方性稅收優惠政策,而全國大多數地區尚沒有正式出臺針對企業年金的稅收優惠政策;二是,從涉稅環節上看,企業年金的稅收涉及三個環節:繳費階段——涉及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投資運營階段——涉及增值收益稅;養老金領取階段——涉及個人所得稅。從國際看,絕大多數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免稅)體現在前兩個階段,第三個階段一般均納稅。在國務院、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及各地方政府的有關企業年金計劃的稅收的政策性文件中,對投資運營階段,沒有稅收優惠政策,相應的投資收益仍需納稅;對繳費階段中的個人繳費基本上也沒有稅收優惠,個人的繳費仍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向企業年金的繳費也不是都免稅。

稅收優惠不足主要體現在現行稅收優惠中的最高免稅比例過低,且靈活性太差。首先是稅惠比例不統一,各省從3%到10%不等,缺乏較為合理的規范標準,各個地方各行其是,給監管帶來不小的難度,也給不法之徒留下了違規操作的制度空間。其次,上述各地的稅收優惠比例以5%居多,但實際情況是該比例明顯偏低,無法激起企業參加企業年金的積極性。

3、稅收優惠規則層次不高、權威性不足

目前,我國企業年金的稅收優惠規則是以政府的《決定》、《通知》、《復函》、《試點方案》、《試行辦法》等政策性文件的形式出現的,國家的立法機關及稅務機關對企業年金的稅收政策并沒有專門的規定,更不用說有專門的法規。而在美國和其他發達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在收入法典中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因此,企業年金的稅收優惠政策顯得層次不高、權威性不足,缺乏嚴肅性。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